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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 102-04-16 15:42

本人住在台北,在這家外商公司已經工作10年.現任上司是大陸人在上海,他來兩年多. 過去兩年給我年度考核都是最差的. 去年我沒有提出異意算是尊重新上司, 但今年他軟土深掘,捏造事實,強詞奪理,硬要給我最差考核. 照公司制度,員工有權不同意上司的意見,並可要求澄清.但是制度對大陸人只是參考,不一定會被遵守. 目前我已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訴,只是已經過一個月了,還是沒結果. 每天還是要上班, 幸運的是不需見到上司. 我準備如果公司不能還我公道, 就提出法律訴訟. 我有考核過程的錄音,其中上司無法合理解釋他的理由,人事經理也是大陸人有全程參加. 

yvonne 102-04-16 15:32

妳好,因為本人有玩線上遊戲一段時間,這幾個月來,一直被有人匿名騷擾,只密語煩我。

不甘其擾,最後甚至說出我和其他人上床等字眼,還辱罵我。我有在遊戲中尋求幫助,但是遊戲公司說沒辦法處理,我也是花錢玩遊戲,這幾個月只要上線就被惡意辱罵。嚴重到我想求助精神科醫生。想請問,我這樣有辦法去警察局報案嗎,因為我大概知道可能是誰,只是他匿名。

但是遊戲公司肯定可以查出他原始帳號還有IP吧。請問我去警局報案 有辦法有效制止她,還我個公道,法律有辦法制裁她嗎

102-04-16 10:23

我前男友偷登我fb帳號還威脅我
                                                                               
我發現我前男友偷登我的fb帳號,我很不開心!!!
                                                                               
有點想告他,不知道他怎麼拿到的,請問有什麼法律可以告他嗎??
                                                                               
他會不會被關啊我只想給他個警告!!!
                                                                               
前男友還威脅我把我之前做過不好的事用fb一個個傳給我朋友,讓我遭受異樣眼光
                                                                               
,雖然那些事我真的做過(有包含sex)我這樣有辦法告他嗎??
                                                                               
我很想好好跟他溝通....

我前男友偷登我fb帳號還威脅我
                                                                               
我發現我前男友偷登我的fb帳號,我很不開心!!!
                                                                               
有點想告他,不知道他怎麼拿到的,請問有什麼法律可以告他嗎??
                                                                               
他會不會被關啊我只想給他個警告!!!
                                                                               
前男友還威脅我把我之前做過不好的事用他的fb一個個傳給我朋友,讓我遭受異樣眼光
                                                                               
,雖然那些事我真的做過(有包含sex)我這樣有辦法告他嗎??
                                                                               
我很想好好跟他溝通....

應該涉及妨礙電腦使用罪 及恐嚇罪 你可以針對這部分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將來有跟你和解 應該不至於入獄服刑

102-04-16 15:00

 那如果沒和解大約會被關多久啊???我想直接送他進去了!!!

 

和解金以這種案例大約多少錢??

 

感謝!!!

回覆 正 的發言內容:

那如果沒和解大約會被關多久啊???我想直接送他進去了!!!

&nb ... (恕刪)

如果您提告後不和解撤回告訴的話,檢察官和法院即會依證據逕行論罪科刑,對方當然就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被關,但前提是判刑部分沒有一併諭知緩刑或者刑度在六個月以上無法易科罰金
和解金額由雙方自行協商,並沒有一定標準,重點是必須是雙方都願接受才能和解成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OKER 102-04-15 20:21

本身因為是網拍業者 我刊登販售商品 無故就被檢舉 害的名譽受損 還被停權處分

查詢法律並沒有違法 代買不是合法的嗎? 

代買屬於委任契約,只要雙方事前協議,收取代買費並不違法 
那要怎麼解決?? 如何找到亂檢舉的IP呢?? 如何控告? 對方犯了什麼法律呢?

 

非常急 

Ace 102-04-15 17:45

我為甲方(機車)對方為乙方(汽車),乙方有喝酒,酒測值為0.11
1.甲為直行車乙為對向來車要左轉,甲車撞擊乙車右後車門甲方有超速請問肇事責任比重會怎麼分(肇事初步鑑定有提到乙車已過馬路1/2,甲有超速)?

2.因當下未有明顯的傷痛所以車禍現場筆錄紀錄人員無受傷,但到警局後有做第二份筆錄(公共危險罪的被害關係人)有強調受傷部位但是事後一週(因工作關係無法及時去驗傷)才因身體淤血紅腫而去驗傷,這樣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成功機率有多少),如果是事後驗出有內傷這樣算過失傷害嗎?

3.乙方說不會被提告公共危險(因為酒測值未超過),乙要反告甲撞他的車要求精神賠償,這樣乙告成的機率有多高(乙能告甲什麼,成功的機率又有多大),因乙方說只要甲方提告以芳就會反告,甲方最壞的情況是拿不到任何一毛錢還要反賠乙方(會嗎)?

4.哪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提供協助?

5.因為有問過許多人,所有的判決應該都是由法官來決定,過失傷害一般都會是甲方獲勝訴,車禍肇責應該是7和3,至於反告部份就無解,但有沒有可能遇到恐龍法官會判甲方過失傷害敗訴,車禍肇責甲方佔7或全責,乙方反告成功?

以上問題是想了解如果打官司成功機會有多大!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件車禍導致騎車的一方受傷,若開車的一方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即使其比例僅有百分之一的肇事比例歸在休身上,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3.就機車騎士部分,若有過失的話負擔的主要的應該是損傷汽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修車的費用等),至於對方主張所謂因車損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與該汽車有深厚感情,不忍其受傷?),以一般人觀點來看有點扯太遠了,法院對方這部分離譜的主張也未必會採認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ce 102-04-15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 ... (恕刪)

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驗傷單不是當下去醫院開的而是過了一週才去開這樣驗傷單算數嗎?

因為我的機車車頭整個撞爛從機車的狀況看應該也知道誤可能完全沒傷,因為對方說我沒有當下去驗傷所以過失傷害不會成立,有可能嗎?

我快瘋了 102-04-15 01:31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待確定後聲請執行其財產。 以上供參。
我快瘋了 102-04-15 00:56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笑笑B 102-04-14 20:38
律師您好: 我是網路網拍的賣家 當客人跟我訂貨 貨到了卻不領貨也不付款 我是否可以依相關法律起訴賠償?
你是可以請求對方應受領標的物 對方如果還是不願受領 你可以解除契約後請求相關賠償
笑笑B 102-04-14 20:19

辛苦的律師您好:

我是在網路FB社團上經營一個小小社團的老闆娘

原本我所設定的購買方式是:先付款後取貨

可是有客人提出貨到付款的要求

但是貨到後卻不付錢也不領貨 

是否可依相關法律起訴要求賠償?

阿真 102-04-14 17:04

契約如下:

 土地所有權

茲坐落xx鎮某旦段1111號田地、面積貳陸公畝陸參平方公尺,權狀字號75桃字第 1455號,此田地是為張三、李四所共有之,任何一方不得獨佔,如違者願受法律制裁,此據。

立據人簽名蓋章 李四 (只有李四簽名蓋章)

 

目前情況如下:

 

因張三早期有債務問題所以將地過戶於我名下(實際為我二兄弟各半)土地登記在李四(本人)名下,現因張三已過逝,其兒子想要繼承,但是因為我房子及工廠有蓋在農地上面(違建),所以有跟他兒子說要買下另一半,其兒子堅持不賣要辦共有,但是共有的話不就變得更複雜,而且我的違建在上面,如果過戶一半給他,改天他不高興不就可以請相關單位把建物拆了不就完了…所以我們二方鬧的很不高興,現在張三的兒子說要去提告要求返還,想請問一下拿這契約提告會成立嗎? 而且當時只有我簽名也沒有見証人及寫出明確時間。另外契約上沒標明時間是否可以主張時間超過15年來認定契約無效,且土地是要以登記為主。

如上所述絕非想霸佔他人財產,也有誠意要跟他兒子買,如果真的是有效,那也只好認,再跟他兒子談。煩請專家及先進指導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應以登記為主,所以要視本件土地登記所有權人為何,且若您與對方是屬共有狀態,也可以向法院訴請主張分割共有物,以免後續之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真 102-04-14 20: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土地登記在我的名下 只是當時有簽一張契約給他  目前他兒子主張要共有 等於之前有實無名 現在想實記登記共有

約據是什麼時候簽的?中間對方何時曾向您提出過戶移轉的請求?

阿真 102-04-15 2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約據是什麼時候簽的?中間對方何時曾向您提出過戶移轉的請求?

因為應該很久之前簽的  不過我不記得確切時間  

在我兄弟要過逝四 五年前就有提出 

鋼彈 102-04-14 00:42

請問有網友在網路上公開某人臉書名稱

並且廣邀大眾做不實的批評 是否犯"刑法"

簡述:

因為網路上討論事情意見相左

對方就在某論壇上截取"當下討論圖文"貼圖並且在論壇上廣邀大眾做不實的批評

使本人感受到名譽受損

請問這樣是否能否保留法律追訴權

引用哪條文的刑法條(請問是否有刑法是否有公然污辱罪) 才會風險最小 感恩

cc 102-04-13 21:12
請問一下

有些原因我可能會被告詐欺

有2件

1.被盜用銀行帳戶 當成人頭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2.機車分期錢繳不出來 有談和解 但是還是繳不出來(車商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4個問題

1.詐欺罪最嚴重會判甚麼?

2.詐欺罪是公訴罪 那會被抓去坐牢嗎?

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 請幫幫忙

因為我很擔心... 我是真的沒錢還

3.詐欺罪若判易科罰金最多罰多少?

我辦分期 買車換現金

辦新車8萬多

業務給我2萬5

是後來我才知道車商打來被賣掉

我根本不知道

業務當初是跟我說

車會放他那...
.
但是現在那位業務也連絡不上了 ...

我不是惡意不繳 是真的沒錢繳

4.有跟車商談過了 每月還的價錢他是不滿意 請問我能怎麼辦?
他說要到我家拿錢 我就要坐以待斃?

拜託各位幫幫忙...

我真的是被騙了...

車不在我這邊

當初只是為了買車換金

業務當初說在他那邊

結果後來車商說賣掉了

要我全部繳清

過後打給業務...

業務從此電話連絡不上...
cc 102-04-13 21:10
請問一下

有些原因我可能會被告詐欺

有2件

1.被盜用銀行帳戶 當成人頭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2.機車分期錢繳不出來 有談和解 但是還是繳不出來(車商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4個問題

1.詐欺罪最嚴重會判甚麼?

2.詐欺罪是公訴罪 那會被抓去坐牢嗎?

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 請幫幫忙

因為我很擔心... 我是真的沒錢還

3.詐欺罪若判易科罰金最多罰多少?

我辦分期 買車換現金

辦新車8萬多

業務給我2萬5

是後來我才知道車商打來被賣掉

我根本不知道

業務當初是跟我說

車會放他那...
.
但是現在那位業務也連絡不上了 ...

我不是惡意不繳 是真的沒錢繳

4.有跟車商談過了 每月還的價錢他是不滿意 請問我能怎麼辦?
他說要到我家拿錢 我就要坐以待斃?

拜託各位幫幫忙...

我真的是被騙了...

車不在我這邊

當初只是為了買車換金

業務當初說在他那邊

結果後來車商說賣掉了

要我全部繳清

過後打給業務...

業務從此電話連絡不上...

如果沒有累犯問題 詐欺罪要判超過六個月應該很少見 不過不代表不可能 至於如果判六個月以下 是可以易科罰金 原則上都是一天易科一千元 即一個月三萬元

cc 102-04-14 21:39

 不好意思 那我想問請問一下

如果我現在更生

車商還要告我詐欺

罪名孩成立嗎?

是分開算?還是一起算?

 

 

王先生 102-04-13 18:49

你好同事在群組app上辱罵"無德又無能" 是否已對我造成名譽傷害公然毀謗? 我該怎麼走法律的流程?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同事的留言是否有讓人知悉他所指稱的對象是您?另外app群組中有幾人可以看到內容?建議您先將該app內容拍照留存為證據,並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usang14 102-04-13 16:01

各位法律諮詢家的線上大律師們,小弟有一問題想請教,一件車禍事故沒人受傷是不是只有財損方面可以求償,那這一件車禍事故造成車輛損毀,除了維修費用可以求償外;車禍造成汽車車禍前現值和車禍後現值(也就是車禍前後的中古車價價差)算不算財損能不能求償,若是算那如果能提出多家車商估價證明以平均價差上法院求償有沒有可行性?謝謝

sunny 102-04-12 22:58

律師您好,

我妹妹今年2/23滿18歲,今年三月底無意間被我發現我姑姑偷幫我妹買保險(正要買第四份保單送件),要保人我姑姑寫她自己的名字,保單還填母女關係,而且在我妹妹6歲(民國90年)、8歲(民國92年)、11歲(民國95年)時各買一份壽險保單,三份當中有二份受益人是我姑姑,另一份是我父親,而我姑姑本身為保險業務人員。

我妹妹與我姑姑的戶口從未在同一戶,我跟妹妹的監護權也在民國90年判給我母親,姑姑也從未對妹妹盡過扶養責任,購買保險也從未通知我母親,這十年來可以說是沒有交集的,判監護權後還要我母親將我們姊妹改為母姓。

妹妹說她印象中念小學姑姑有要她簽在單子上簽名,但是當時年紀太小忘記是幾份,所以無法確認三份保單是否都為我妹妹親簽,目前三份保單公司已解約,而三份保單的要保書我們已經拿到當時的建檔資料,從頭到尾都是我姑姑的字跡。另外保險公司主管出面協調,主管表示我姑姑的態度很強硬,一點都不想解決及道歉。

這周已經將存證信函寄出,要請問律師,我姑姑這樣偽造文書罪如何判決?有超過法律追訴期嗎?送金管會又會如何判決呢?謝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5

偽造文書罪還沒有超過追訴期,建議先協商,不成再考慮提告

nelson 102-04-12 18:54

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月前經591租屋網租到一間套房,網頁上註明是可養寵物仲介先生帶看時也再次詢問確認可養寵物,結果簽約時自稱屋主的一位「張小姐」詢問我是否有養寵物,我據實告知有(一隻瑪爾濟斯)。她當時面有難色的說房子雖是她的,可是平常管理房子是〝她的弟弟〞,而她弟弟不喜歡房客寵物,最後跟我說只要不要讓他弟發現就沒事。
結果現在〝她的弟弟〞發現了打電話給我要我搬家!也因此引出其他問題...
1.原來〝她的弟弟〞才是房東而她們也不是姐弟,簽約的「張小姐」只是房東委託的另一位房仲「賴小姐」。
2.現在2位房仲都推卸責任房東說若我提不出證明房仲有欺騙行為的話就要扣我押金
3.當初除簽立租賃契約以外,另外還簽了一份附加條款的約定(其中有禁養寵物)。
想請問...「賴小姐」代替「張小姐」簽約(簽的是張某某的名字)還蓋了指紋,是否具法律效力?當時也並未出示委託代理等相關文件,如果不具效力那房東還能扣我押金嗎?
房東說賴小姐是他委託沒錯,但賴小姐 承諾的那些事他並不知情,我當初也是因為假屋主「張小姐」同意才簽約,否則我大可找其他房子就好,這樣我可以告那位房仲「賴小姐」偽造文書詐欺嗎?另外那位房仲先生在租屋網PO的廣告是否也涉及廣告不實(網頁我有存檔)?
如果那份合約無效的話,那就沒違約的問題,我只想拿回押金搬走,不想為了這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的錢大費周章

本件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要求房仲出面處理,與此同時要將相關事證一併收集齊全以待後續若房仲拖著不處理時,逕行提告。(不過最好發函前,存證信函內容要請律師等專業人士看過,否則寫得不好結果恐怕會適得其反,自找麻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雨 102-04-12 15:45

在89年因為姊姊身為保險人員
未經妹妹同意 以妹妹的名義
偽造妹妹的筆跡及簽名
填寫多張保險保單申請書 
甚至偽造妹妹的簽名向保險公司保單貸款
請問這樣的偽造文書罪如何判決?
請問深知法律知識的各位大大幫我指點迷津
謝謝 ! !有超過法律追訴期嗎?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04

 姊姊這樣的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數個偽造文書及行使偽造文書行為,一個行為最高可以判五年

追訴權時效未完成。

以上供參。

小雨 102-04-12 18:10

追訴權時效未完成。

律師您好:

請問您句話的意思是? 我不了解 ? 煩請再說明一下 謝謝 ! !  小雨

依據民國89年之刑法第80條規定,偽造文書追訴權時效為10年,故時效已完成。

鋼彈 102-04-12 14:15

請問有網友在網路上公開某人臉書名稱 並且廣邀大眾做不實的批評 是否犯法

簡述:

因為網路上討論事情意見相左

對方就在某論壇上截取"當下討論圖文"貼圖並且在論壇上廣邀大眾做不實的批評

使本人感受到名譽受損

請問這樣是否能否保留法律追訴權

引用哪條文的法條 才會風險最小 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10

 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

Jerry 102-04-12 12:45
請教詹大律師: 我甫退休,惟在職期間,對於某項非屬薪資內之給予-每月固定壹萬元;因長官壓力而簽具切結書~同意日後退休時不予計算。現退休金內並未併計該壹萬元額度,對於該切結書是否不具有法律效力、欲以申訴方式追討還退休金之可行性。(欣隆田)
田先生您好 只要是屬於經常性給與就應計入薪資以及退休金之計算基準 雖然您曾簽據切結書,,不過在法律上之效力是有問題的 建議您直接向勞工局申訴,再提民事訴訟請求
阿土 102-04-11 23:55
律師您好: 我們家有375租約佃農,事情是這樣的 我阿公(現已末),地主的阿公(現已末)在民國60-61年時,因為我阿公的家倒了,我們家的阿公經過地主的阿公口頭上的同意就給我阿公建農舍(有當時繳電費水費)。但現在地主的繼承人寄了4封存證信函給我們。第一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家的農舍是違建拆屋還地並請於收到存證信函七日內拆除租約土地上之房屋返還租約土地於吾等共有人。 請問我們申請地上權的勝算大嗎?可以主張時效性嗎?左右鄰居都知道我們在那公開和平居住超過40年以上! ! 如果是違建那為什麼地主的阿公不主張呢?而是繼承人主張?  但隔了16天又寄了第二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可以優先承買,可是地主在寄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賣給了別人,因為我們有去申請地政事務所申請 (登記簿 地價證明 地籍圖) 閱覽     土地登記申請書 原因發生日期有壓日期確實是在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買賣給他人還簽了契約書 。 所以在第二封存證信函叫我們優先承購時,我們覺得合約怪怪的沒有行使優先承購導致我們放棄了優先承購權。但我們是有要跟地主承購,地主卻不賣偏要賣給別人 ==...  所以現在所有權登記已經是新地主了...  隔了5個月舊地主又寄了第三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優先承買其中有一筆的土地持分變多了總價也高了,但存證信函上寫請於來文到(10日)內以書面通知吾等共有人,行駛優先購買權我們家還以他規定的9日內就回函說要承購! 這份地主他的代書記錯了?! 而且土地所有人是新地主,所以不具法律效力!存證信函可以這樣亂寄的嗎?     在隔了17天第四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在第二封存證信函未於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又說我們第三封存證信函均未在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  可是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們說要買,他沒有回函給我們卻回函說我們沒有在規定的(10日)內回函給他?所以他在睜眼說瞎話而且法律規定是15日! 現在有兩個問題請教謝律師我們的農舍申請地上權的成功率大不大? 再來舊地主已經和別人簽訂買賣契約才跟我說要我優先承購? 這張存證信函法律效力在哪裡?
如果375 租約確有登記,一切回歸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則對方之買賣過戶恐有瑕疵。至於時效取得地上權,依我多年經驗及實務見解,除非對方沒意見,否則幾乎不會成功,且你們是承租而來,顯然並非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單純這點就不會成功,實際上民法上有關時效取得地上權之規定乃形同虛設。
阿土 102-04-11 23:37
律師您好: 我們家有375租約佃農,事情是這樣的 我阿公(現已末),地主的阿公(現已末)在民國60-61年時,因為我阿公的家倒了,我們家的阿公經過地主的阿公口頭上的同意就給我阿公建農舍(有當時繳電費水費)。但現在地主的繼承人寄了4封存證信函給我們。第一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家的農舍是違建拆屋還地並請於收到存證信函七日內拆除租約土地上之房屋返還租約土地於吾等共有人。 請問我們申請地上權的勝算大嗎?可以主張時效性嗎?左右鄰居都知道我們在那公開和平居住超過40年以上! ! 如果是違建那為什麼地主的阿公不主張呢?而是繼承人主張?  但隔了16天又寄了第二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可以優先承買,可是地主在寄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賣給了別人,因為我們有去申請地政事務所申請 (登記簿 地價證明 地籍圖) 閱覽     土地登記申請書 原因發生日期有壓日期確實是在第一封存證信函之前就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買賣給他人還簽了契約書 。 所以在第二封存證信函叫我們優先承購時,我們覺得合約怪怪的沒有行使優先承購導致我們放棄了優先承購權。但我們是有要跟地主承購,地主卻不賣偏要賣給別人 ==...  所以現在所有權登記已經是新地主了...  隔了5個月舊地主又寄了第三封存證信函說要我們優先承買其中有一筆的土地持分變多了總價也高了,但存證信函上寫請於來文到(10日)內以書面通知吾等共有人,行駛優先購買權我們家還以他規定的9日內就回函說要承購! 這份地主他的代書記錯了?! 而且土地所有人是新地主,所以不具法律效力!存證信函可以這樣亂寄的嗎?     在隔了17天第四封存證信函說我們在第二封存證信函未於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又說我們第三封存證信函均未在期限內以同一條件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契約,依法已無優先承買權之權利。  可是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們說要買,他沒有回函給我們卻回函說我們沒有在規定的(10日)內回函給他?所以他在睜眼說瞎話而且法律規定是15日! 現在有兩個問題請教謝律師我們的農舍申請地上權的成功率大不大? 再來舊地主已經和別人簽訂買賣契約才跟我說要我優先承購? 這張存證信函法律效力在哪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農舍申請地上權的成功率,仍要視當時該建物是如何興建,當然時效取得地上權仍有可能,但可能需傳喚相關證人到庭. 本件優先承購權的前提,要先確認您們與地主的法律關係為何,目前舊地主似乎是主張租賃關係,但仍要先釐清.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ex 102-04-11 21:51

本人,28歲,單身,

男想請問關於親屬認養的問題

我親生父母生我的時候,沒有註冊結婚

因此當時報戶口時,就請朋友充當我的生父母親

後來10年後,我親生父親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變成我的養父

因此我現在的身分證父親欄位是我親生父親(法律身份是養父),母親則是刪除線

我現在想要把我的親生母親也申請成我的養母

但是我親生父母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婚姻關係

請問是否可以呢?

申請流程是什麼?

煩請解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8:07

 建議你直接對你父母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身分證上直接改為親生父母,應該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24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本人,28歲,單身,

男想請問關於親屬認養的問題

我親生父母生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是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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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 102-04-11 16:46

律師你好!!

本人用38萬買中古車於4/6交車,業務有告知此車有與機車發生"小擦撞"右前保險桿,想說小擦撞還好,契約也有明定不是重大事故車,於是就簽約了!!隔天回原廠全車檢查,原廠技師跟我說此車有大撞過,車底盤鋼樑受損有熔接痕跡是1/4車,屬於重大事故車(有拍照存證)。馬上打給賣我車的業務說明情況,回我說:跟你說過這台車有撞過,有撞過才要補,挖勒認知上差異那麼大。隔天去找業務給他看照片,他也承認了,問我想怎麼做?!我說原價退車,他說可能沒辦法,因為這台車是從別的車行調來賣你的,不是自己公司的,頂多跟你回收,回收多少他說要跟公司討論。隔天去車行討論,業務的課長來跟我討論,這台車不是我們公司的,要回收可以20萬!! (聽到當場傻眼差那麼多,交車才4天),還說你也可以走法律途徑,因為這台車不是屬於車行的,只有跟業務有關而已。聽一下就走人了!!

契約甲方是寫該車行名子 代售人是業務員 這樣那是不是車行也有責任? 這樣屬於詐欺嘛?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 先寄存證信函嘛?

本件涉有故意不告知瑕疵,以及在契約載明重大事故車之詐欺情事,在處理上可能的方式或步驟如下(詳細情況建議協請律師看過資料後,再開始進行):

1.去函要求契約的相對人即賣方:車行出面限期處理,並主張屆期未處理者解除契約

2.提告刑事詐欺罪,迫使對方和解

3.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35
回覆 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本人用38萬買中古車於4/6交車,業務有告知此車有與機車發生"小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很有可能涉嫌詐欺罪,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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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docu 102-04-11 15:07

其實我有國外大學院校的學歷....本來要找工作但是一直不順遂,父母覺得這樣拖下去非常難跟外人交代,於是安排讓我繼續就讀,有先找幾間比較有名的國立大學招生處詢問就學考試資訊,但是得到的結果都不是對我很有利的,於是輾轉詢問到了也很有名的私立大學教務處,對方有詢問我是否有認識的同學與老師,對學校的課程運作是否熟悉,我只說在跟同學喇賽的時候都會討論到,加上也有認識的,於是接受教務處主任的建議就讀民族音樂學系,上網查詢這個學系的風評的時候,才知道這個學系紛爭不斷,學科的進行中也會與學生或是教師有往來的法律糾紛問題.後來考進去後開始被整,全科系學生非常都敵意的想要趕我走,轟我的學經歷,就學過程汙化,心態有問題,害我被家暴,學校方面強烈要求我必須要參加心理輔導,精神科,我不知道校方有沒有安撫其它有不滿情緒的同學,可是對於我是轉系生這方面,我對自己的想法非常堅持也有自己的論點想要探討研究一直被打回票,我是研究生,可是校方一直要我閉上嘴巴安靜聽,安靜做就好,讓我很難參與課程,我有想法提出,教授回答不出來就會說我在抨擊,他們也有建議我轉學,但是研究所根本沒有轉學這件事情,需要重考,讓我沒辦法發揮自己的優點,卻又一直要求學生要有自己的研究論點,因為拿不到講義跟其他同學吵架的時候,校方都會先坦護我,在批評我,一方面都是要欺負我保護同學在學術的貢獻上不會有影響,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只能繼續學,繳學費,等著被退學,沒辦法發揮長才

阿真 102-04-11 01:01

契約如下:

土地所有權
茲坐落xx鎮某旦段1111號田地、面積貳陸公畝陸參平方公尺,權狀字號75桃字第 1455號,此田地是為張三、李四所共有之,任何一方不得獨佔,如違者願受法律制裁,此據。
立據人簽名蓋章 李四 (只有李四簽名蓋章)

目前情況如下:

因張三早期有債務問題所以將地過戶於我名下(實際為我二兄弟各半)土地登記在李四(本人)名下,現因張三已過逝,其兒子想要繼承,但是因為我房子及工廠有蓋在農地上面(違建),所以有跟他兒子說要買下另一半,其兒子堅持不賣要辦共有,但是共有的話不就變得更複雜,而且我的違建在上面,如果過戶一半給他,改天他不高興不就可以請相關單位把建物拆了不就完了…所以我們二方鬧的很不高興,現在張三的兒子說要去提告要求返還,想請問一下拿這契約提告會成立嗎? 而且當時只有我簽名也沒有見証人及寫出明確時間。另外契約上沒標明時間是否可以主張時間超過15年來認定契約無效,且土地是要以登記為主。
如上所述絕非想霸佔他人財產,也有誠意要跟他兒子買,如果真的是有效,那也只好認,再跟他兒子談。煩請專家及先進指導一下。

艾華 102-04-10 21:50
首先我先感謝可以幫我解開這些疑問的法律人士及社會人士
事情是朋友所遭遇到的事情,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由於他告訴我事情的的經過,但我不曉得我該怎麼幫她
只好請各位幫我一起為他解決這個問題

未成年的朋友 A , 成年的對方 B 
因A未滿18歲,但是藉於A要上班,要上課
所以A存了6萬元,並且父母同意下於2011年09月買了一台車子給他代步
2013年04月 A 在網路某社群網站社團看上一台車子
那台車子是 B 賣的,並且 B 說以交換車子為主
A 的車子行照是再他哥哥的名下,並且 A 想盡辦法不讓家裡知道
再某天晚上 A 偷拿他哥哥的證件去影印,以方便 B 過戶
之後 A 趁他哥哥不知道情況下
A 與 B 在社群網站上的私密訊息達成協議
並且私密訊息也都有記錄,記錄皆有留下

於是 B 再私密訊息中提到
1. 只要 A 有辦法拿出行照名下的影本證件
以及 11000 元 ,並且於2013年04月某天約好將車子騎上預約地
就有辦法幫 A 的車子過戶到 B , B 的車子過戶給 A
並且再面交換車當天,B 曾口頭提到說
只要是對"車子"好壞有問題一律不退換回來 (我再場,有聽到,因為是我陪他去的
可是現在是"過戶"有問題,並不是"車子"好壞有問題
但現在問題來了,B 車子要過戶給 A 的這方面
跟 B 當初講好只要拿影本就有辦法把她車子過戶到 A 哥哥的名下不符
沒辦法拿影本過戶,因為 A 是受戶人,並不是過戶
只是 B 已經將 A 的車子過戶自己了,並且 B 叫 A 自己去處理過戶問題
當初 B 答應 A 說,過戶兩台車問題他會處理,會辦到完整事情結束
只是現在 B 卻先把 A 的車子過去到他名下
卻跟 A 說: B 的車子沒辦法拿影本過戶給 A
那當初 B 對 A 承諾的是否沒有兌現呢 ?
那當初面交交車 B 對 A 承諾的不是"車子"問題,可以退呢 ?
因為問題的確不是出在"車子"好壞,是出在 B 自己承諾說可以的"過戶"問題
但就算是"過戶"問題有一方不能過戶, B 也不能將 A 的車子先過戶到他自己名下吧
因為 B 的車子還沒過戶給 A ,這跟當初所講的都不一樣了 
事後 B 對 A 說, A 沒做足功課,想要來推掉這方面的問題
但 A 曾在三的問過 B , 影本是否真的可以過戶
B 二話不說: 答 "可以" 這兩個字說的很肯定
但現在不行了,是否可以跟他說他當初所承諾的沒做到來要求退貨換回 ?
假如 B 不換回, 那詐欺罪 有成立嗎 ?

2. 依民法中規定滿七歲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依據民法第79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所訂立之契約 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 始生效力。
A 是 17 歲, B 是大學生
A 的父母不知情,不答應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換回呢 ?
並且這件事情是私底下偷偷換的
A 的父母知道後完全不能體諒 A 為什會做出偷影印他哥的雙證件
A 的父母也不拿出雙證件正本來替 A 可以讓 B 可以把車子過戶給 A
所以表示這件事情 A 的父母也都不同意
是否民法上有成立呢 ?

補充

B 目前說他把 A 的車子賣掉了
請問 A 可以提出賠償嗎 ?
A 目前要求 B 還 A 車子
可是 B 說他車子已經買給她朋友了
但 A 和 B 的事情都還沒處理完畢
表示當初 B 所承諾的並沒有做到
沒做到應該就代表此交易未完成
B 未完成怎可以就把 A 的車子占為己有呢 ? 
B 就未經過 A 的同意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B 只是把 A 的車子過戶到他自己名下
B 卻沒有把自己的車子過戶到 A
所以目前 B 的名下有 A 的車子和自己的車子
可是 B 卻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當 B 做出的承諾未達到時,這個交易應該就不成立了吧 ?
可是 B 卻把車子賣給她朋友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出賠償 ?

朱古力 102-04-10 21:43

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已過世多年了,當初在大家都都沒什麼法律常識的情況下,繼母(二房)把父親名下的土地房子過戶繼母的名下,現在繼母已往生了,在大家弄得不甚愉快的情況下協議把財產過戶到父親所有的兒子名下共同持分,女兒方面願意拋棄繼承,由繼母那邊的兒子負責去辦理繼承事宜,前些日子稅捐機關寄來一份公文,內容是提醒我們可以提出申請自用住宅之類的事,但他公文上正本所列的名子是父親所有兒女的名字,令我有些不解

1.先過戶到每個子女名下是辦理繼承時的過程嗎?(因為當初女兒部分他們是要拋棄繼承的)

   還是,這樣代表繼承已完成?(即每名子女持分)

2.辦理繼承的印鑑證明跟戶籍謄本的有效時間是多久?

   因為印章已經拿去半年以上了,至今尚未歸還

  若已是共同持分,之後的程序還會需要這些資料辦理嗎?

3.如果現在財產已是所有小孩共同持分,之後繼母那邊是否能在我們(大房)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財產過戶到繼母小孩那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4
回覆 朱古力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已過世多年了,當初在大家都都沒什麼法律常識的情況下,繼母(二房)把父親名下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拋棄繼承是要向法院聲請,您所謂的拋棄,只是分割協議上的處理。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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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 102-04-10 20:04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過馬路直行一段路後,被後方客車擦撞(小客車右側鈑金凹陷),我爸爸的機車左側毀損及左腳骨折,對方沒有受傷。

於102年4月1日動手術,就在手術完當天晚上就找對方來想要和解,左腳骨折至少要休養2-4個月 對方口頭上說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保險公司會負責,且一再強調他的車已保400萬車險,跟我父親說不用擔心拿不到錢,我爸爸信以為真,因為我爸爸不懂法律,又是第一次車禍,基於怕事心理,就很草率的簽了這份和解書。(我父親填簽名蓋手印,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

和解當時對方並無簽名及填寫任何資料,就以72小時內要拿去警察局蓋章為由把3份和解書帶走.  隔天我知道後就馬上請對方送一份和解書過來.

和解書內容
甲方為小客車主,乙方為我爸爸,黑筆部分為我父親所寫,藍筆為甲方所寫。

事後想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結果查到對方根本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只有強制險而已。         和解當晚對方口頭上說保險公司會負責,所以我父親才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還以送警察局蓋章為由直接拿走和解書,隔天拿回來時卻無任何警察局蓋章,和解當天所說的一切明顯是在欺騙我父親.

以下是對這份和解書的疑問:

1.肇事經過寫得很草率,和解條件欄為空白,此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

2.我父親所簽的這份和解書是否有符合撤銷和解的規定?

3.會不會因為簽了這份和解書就無法向對方提出求償(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修車費等等)?

4.若是和解書有效,那我們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是否要賠償違約金50萬給對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鍵在於和解書之內容,建議您攜帶和解書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6
回覆 秋風 的發言內容: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建議您先拿和解書給律師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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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 102-04-10 17:48

 

我爺爺去年2月過世,留下的遺產都是農地及房舍,繼承人含奶奶在內共七人,爺爺過世時奶奶已經無行為能力,同年12月奶奶過世,遺產稅今年二月才繳清(中間有延長一次),目前尚未辦理登記,因為幾次協議不成,爭論問題如下:

1、當初申請遺產稅時沒有辦理剩餘財產請求,已經繳納的遺產稅尚可爭取嗎?要辦理剩餘財產請求,需要配偶有行為能力嗎?

2、目前的遺產以公同共有方式繼承,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但是房舍部份若公同共有,將不利我父親處理未來產權,因為房舍所蓋的土地所有權為我父親所有,是爺爺60年前便已登記在我父親名下,若依家屬目前做法採公同共有,是否必須支付我父親租金與稅金嗎?若我父親願意在其他財產少分,法院上判與房舍歸我父親的機率高嗎?我們可以用什麼主張爭取?

3、依土地法34條之一,共有人超過1/2或持分超過2/3,可直接處分該筆共有財產,我們主張協議分割,其他家屬不予回應,那我父親的持分很可能被輕易出售?雖有優先承購權,但是又沒有錢買,要如何主張我父親的權益?

4、請問公同共有繼承是否只要有任一繼承人申請即可?需要全部繼承人簽名同意嗎?那分別共有的情形也是一樣嗎?

5、若上法院申請裁判分割,規費是向全部繼承人依其應繼分收取嗎?還是提出告訴者一人支付?

6、若公同共有人間完成繼承登記之後,是否可以立刻移轉權利給其他共有人?聽聞其他家屬間有此協議,先予以公同共有登記完再轉移,是否違反法律?看似合法,如果其他家屬不想要得到該筆遺產,為何不辦理拋棄?

感謝專業律師的回覆~Mat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協議不成,可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訴訟中配偶可以先主剩餘財產分配, 裁判費用會先由提起訴訟之原告繳納,將來判決時,法官會在判決中交待裁判費用如何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40
回覆 Matt 的發言內容:

 

我爺爺去年2月過世,留下的遺產都是農地及房舍,繼承人含奶奶在內共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完稅後,只要一人就可以辦理公同共有登記。至於協議分割不成,就只能到法院。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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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 102-04-10 15:15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在外面開了一家同性質的公司,經過查證該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就在籌畫,並且也架設好網站,離職之後帶走相關客戶資料,於他們公司使用
我們員工守則有簽署工作期間參與之業務內容視同業務機密,如有下列情況發生,本公司將擁有法律追訴權,追究業務過失責任賠償(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區):

甲、該人員於在職期間或離職後兩年內洩漏相關業務資料給相關業者。

乙、任意拷貝檔案與散播公司擁有之資源。
但是,其他員工的員工守則都在,但唯獨此員工的消失了(應該是被偷抽走了)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能夠對他提告嘛?

------------------------------------------------------------------------------

另外此員工在外面開同性質公司也就算了,還偷公司的貨物去賣,目前也已經提告業務侵占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4-10 19:38
回覆 ROCK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在外面開了一家同性質的公司,經過查證該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 ... (恕刪)

 依 台端文中所提事實,該員工涉及的刑責可能有 背信妨害秘密、及偷竊(或侵占)等,為能利詳盡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目前需先蒐證,以利日後各項程序,如證據充足甚至不需訴訟,對方就會和解

mhklo6py 102-04-10 00:44

您好,我們是家位於1樓的住戶,屋內的天花板發生嚴重漏水(已拍照存證),大約快半年了。因為水電師傅也不無法確定真正漏水原因,必須敲開牆壁或地板才能知道。我們向2樓及隔壁2樓的住戶說明後,他們態度強硬不願意配合。在1個月中旬時我們有申請調解,但2樓及隔壁2樓住戶都沒有人到場調解調解人員建議我們直接走法律途徑。當時我們覺得走法律途徑比較麻煩,仍一直向2樓住戶勸說,2樓住戶終於同意我們敲開地板,但他們要求說如果不是他們家漏水,我們須負擔復原之費用。今天敲開地板後,水電師傅說可能是隔壁2樓漏水或是公用管線漏水,必須從隔壁2樓那邊敲開才知道。我們向隔壁2樓溝通並知會不是2樓漏水,但他們態度依然強硬,我們只能選擇走法律途徑來強制施工

問題1: 以這樣的案件,我們透過法律途徑請一般合格鑑定師或是國家防水協會鑑定對我們是比較有利的嗎?

問題2: 房子漏水無法出租,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隔壁2樓住戶漏水,我們能向他們求償損害費用房租無法出租的損失、鑑定費用訴訟費用以及2樓敲開地板的檢測費用嗎?

問題3: 如果是公用管線漏水,我們能夠求償上面之費用嗎?

問題4: 我們能夠寄存證信還給隔壁2樓要求修繕嗎? 哪一條民法條文可以依據?

mhklo6py您好: 

關您困擾嚴重漏水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問題1:透過法律途徑的話,可以由您們合意選任,如果無法合意,則由法院選任合格鑑定單位。

問題2: 鑑定費用訴訟費用以及2樓敲開地板的檢測費用嗎,這部分算訴訟費用,可以由敗訴的一方負擔。至於房租無法出租的損失,恐怕比較困難。

問題3: 如果是公用管線漏水,則由大樓管委會負擔。

問題4: 可以先寄存證信還給隔壁2樓要求修繕嗎,溝通協調,私下協調不一定要言明法律依據。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mhklo6py 102-04-10 11:47

律師您好

感謝你的回覆。

關於問題3還有地方有疑問,我們是那種傳統公寓(樓層為5樓的那種),並沒有大樓管委會,所以是整棟住戶共同負擔其費用嗎? 而費用有包含訴訟費用嗎?

102-04-10 00:23

律師先生您好!

我的兩間打通店面出租給個人設立通訊公司、公証訂立五年租賃契約、已過了一年、習慣年前收到訂約人預先支付的個人名義一年期隔月12張支票租金

今年三月送來扣繳憑單、突然發現扣繳憑單中、有不認識第三者的公司半年租賃扣繳憑單、因契約中明文記載不得轉租、因此、想寄存證信函租屋違約原因要求解約、限期─個月搬出、若不願意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因該店面剛裝修完成、且剩下四年租期、朋友建議再公証改訂新租約、改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訂立租賃契約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請問若再訂立新契約租約到期時、房子會不會被侵佔不還?謝謝!

一般人租房使用我已有多年經驗、大致上該不怕的!但、不巧的是無意中遇上了這位房客的不良紀事、不得不令人充分的添加戒心!

契約後不久、有一天一大早拿了一張空白紙、上有公司名稱、要求房東在上面簽名、以便申請設立公司、因以前不少房客申請公司、只要附上建物使用執照及房屋繳款單即可!

半疑半信下立即找代書、因太早代書未上班、但她無知的助理妹妹卻教我:要簽也行!不簽也可以!模寧兩可的回話!

不甘心下、直接到縣政府工商課去請教行政人員、結果給我警告:千萬別簽!不然房子將要不回來!永遠免費送人使用!不覺中嚇出了一身冷汗!

回去告訴房客、已請教了政府機關人員、根本不需這項簽名手續、他用兇狠的眼光瞪我:你未見過五色人呀!惡劣影像久久不散!

兩個月後房仲找上門來要介紹費!我答應先向房客拿後、再來跟我要!因這件事特別找房客問!他的回答是:好膽敢來拿!別想要什麼費用!你別給他呀!此後這位房仲人員、竟從未找上門來!

前三年房客賺了不少錢!買了進口好車上下班、談話也特別客氣!無戒心下又續了五年長約!卻想不到第二年突然出事了!

一個禮拜過去!下午我剛到代書事務所補蓋存証信函中的寄信人印章、趕今天寄出、以加快租賃違約的處理速度!騎速克達到家(─樓店面隔三尺左右通道、供房東自用)、突然房客自店裡衝出、叫住我問:為何非法公司的契約不打?我要求契約必須公証、且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想不到馬上變了臉激叫!公証我不要!早知道要如此打契約、那我個人不要、由公司跟你打!我接著講:公司也必須負責人─起簽約、堅不退讓!他回答再請教人、臭著臉往店外走了!
不久打手機向我要代書電話!夜間八點代書帶來傳話、房客要求非法公司以簽一年協議書解決!扣繳憑單也能申報退錢!我當場腕拒接受此條件! 

 今早代書要我去拿回存証信函(房東存根)、判斷房客也該收到了!應可了解我要以正式的法律規則、去解決這些問題!
果然中午手機急電、邀約到他店裡、想要讓我去接受訂下無法律效力的私人契約!當場以有急事打斷了他的企圖!
緊接著通話中充滿輕聲細語的語氣、開始解釋那只是朋友暫時利用他的店設立公司、他也不知道房東會那麼在意!很快就遷走了!請放心!再補上幾個月的契約就完全oK了!
我不客氣的回他話!你前三年好好做不是平安無事!為什麼要暗暗的做出這些事來、也不先告知!讓不認識的人在店裡設立公司、假若那人以後不走、我不是要賠掉一間房子!要他去找代書談!
不到半個鐘頭!房客又急來電、不甘心到嘴的肉塊掉了、又打迷糊戰、談了一大堆歪理、就是不願公証!我也堅不肯退讓!剛才通話已點破他的野心!交戰不到十分鐘!好啦!好啦!第三者的身分証、印章都在我這裡!就照你講的去打契約吧!
頓時!感覺壓在心頭好多天的悶氣正慚慚散去!

 

 

 

 

 

 

 

 

 

 

 

 

 

 

 

 

 

 

 

 

 

 

 

 

 

 

 

 

 

 

 

 

1.房屋是否會被侵占不還 這應該不是法律問題 是事實會發生甚麼事情 應該沒有人可以預測 2.如果還是擔心就是契約再經公證 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約款 到時候你就可以不須透過訴訟強制執行

小榆 102-04-09 16:47

你好:

想請問有關公司股權轉移相關法律問題

以及股權買賣之合法程序為何?

委託代為處理,不知收費如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所欲轉讓公司股權之公司類型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買方及轉讓金額是否已達成合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有關公司股權轉移相關法律問題,必須與股權移轉之原因關係(買賣或者其他法律關係)一併來看才能完整確認及處理,其次‧原則上買賣雙方對方移轉之標的物及其價金相互意思表示一致者,買賣即已成立,但最重要的還是必須依照公司股權之型態,確實完成股份移轉,因此由股權移轉之原因關係以至之後完成股份移轉最好能夠事前即予以完整規劃,才不會因此後續產生事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1 00:37

您好,股權買賣涉及股權轉讓,可能為合夥、有限公司,如為股份有限公司轉讓則端視是否為上市上櫃公司?股權轉讓之方式因為公司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處理模式。據本人的經驗來說,合夥與有限公司重視人的組成,故較為繁複,且需邀請所有股東開會協商股權轉讓方式。建議您備齊相關資料諮詢專業律師,也歡迎您來信或來電諮詢。

少少 102-04-08 22:02
我今年20歲,我因為被對方父親嚇到而和對方女兒分手 對方父親告我妨礙性自主。女兒16歲 但我們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ㄉ 女生的筆錄也是說兩情相悅的情形 我很擔心會被起訴 我還是學生..我很擔心會被關... 懇求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感激不盡 (1月的事情3月發現提告) 我從不超過10點還沒送她回家 不帶她去不良場所 希望這些可以有幫助 再次感謝
1.涉及妨礙性自主 如果是屬於自願 就沒有強制性交問題 2.如果已滿16 也沒有與少女性交問題 3.如果沒有想要對方脫離監護人 應該也沒有和誘略誘的問題
少少 102-04-08 21:15
我今年20歲,我因為被對方父親嚇到而和對方女兒分手 對方父親告我妨礙性自主。女兒16歲 但我們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ㄉ 女生的筆錄也是說兩情相悅的情形 我很擔心會被起訴 我還是學生..我很擔心會被關... 懇求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感激不盡 (1月的事情3月發現提告) 我從不超過10點還沒送她回家 不帶她去不良場所 希望這些可以有幫助 再次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的重點在於您們發生性行為時,對方是否已滿十六歲,若是的話,則整個就會變得很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個問題,目前實務上還是有很大的空間

具體而言,還是要看

一、客觀上,發生性行為時,對方是不是已經年滿十六歲

二、主觀上,發生性行為時,你是不是已經知道對方未滿十六歲

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幫你辯護為妥

少少 102-04-08 22:25

是的我很清楚對方滿16歲

少少 102-04-08 22:27

我ㄏ還是學生沒有錢嗚嗚怎麼辦...

不是每個律師都收費高昂

你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如果不符扶助資格,你可以打電話來問我

 

dario 102-04-08 17:25

您好:由於是管委會疏失造成住戶受傷,由管委會所投保之公共意外險所屬保險公司進行協調,但保險公司堅持所附理賠文件為和解書(由管委會及住戶所訂定),請問這和解書是一定必要的嗎?理由及參考法律條文為何?謝謝!

dario您好 

看來您似乎很不解管委會保險公司為什麼需要簽和解書,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的案例,是您和管委會與您雙方互相退讓,來結束雙方的糾紛,如果沒有簽立和解書,代表雙方的糾紛沒有結束,您或管委會將來都有可能告來告去。

和解書是契約的一種,是你們雙方同意才成立,您們還是可以就個別條款、討論修改,至和解法律依據,規定在民法第736條。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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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葉 102-04-08 13:43

各位律師

我阿嬤和朋友一行共8人,於今年1/19在淡水坐指南客運836公車,因為公車司機疑似車速過快,阿嬤和另外二位朋友便摔倒在後門邊,阿嬤被壓在最下面,所以傷勢比較嚴重,除了跌倒外,還造成右手(慣用手)骨折。另一人則是手背有擦傷、屁股蹬到,還有一人因壓在兩人上所以無傷。

指南客運於過年前曾來探視慰問,但直至過年後就無消無息,兩周前打電話來說要賠償15000元。家人們都覺得指南極度沒有誠意,繼未有後續的探視,就連賠償都只是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所以當下家人並沒有答應這個賠償金額。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另外一位受傷的阿嬤友人身上,剛開始有去探視,過年期間曾說過要包紅包給她沖喜,結果對方打電話來說會遲到,卻再也沒有出現,更不用說賠償了。

請問如果我們要向指南客運及司機求償,可以走甚麼樣的法律途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刑事部分,可對該司機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罪.

二.民事部分,可對該司機及公車公司提出連帶損害賠償.

本件公車上應有錄影設備,建議先保存該影像,以便將來之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每台公車上面都有四台監視器

也會有車速紀錄器

事實如何,證據方面都很充分

建議你委請律師幫你們向司機以及公車業者求償

較安心、也較妥當

枝葉 102-04-09 17:3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每台公車上面都有四台監視器

也會有車速紀錄器

事實如何,證據方 ... (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

枝葉 102-04-09 17: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刑事部分,可對該司機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罪.

感謝您的回覆,已去信至您的信箱,再麻煩您回覆了!

胖胖 102-04-08 10:03

請問律師,在本票上如果只有簽名和金額並未押上填寫日期或到期日這樣在法律上有效嗎?

能不能過一段時間發現後在補上日期,筆跡不同可以嗎?

本票有兩個日期,一個是「發票日」、另一是「到期日」,到期日沒寫就是見票即付,但若沒寫發票日就是無效票。除了金額不能改寫外,關於日期事項可以由發票人改寫,但要再加註簽名或蓋章。

 

SHAO 102-04-07 12:33

本人在4月3號下午4點騎摩托車(時速20-30)經過路邊小巷,突然有一個3歲小孩衝出來(她哥去倒廚餘門沒關,妹妹跟在後面跑出來)我撞到他了,整場事件只有那個小孩頭部腫一顆還有腳有點瘀青,(小孩媽媽有報警備案)小孩在當天有吐一次之後2-3天都好好的沒事,從事發當天(4/3)到今天(4/6)也有去小孩家看3次了,原本想要和解那個媽媽說要觀察小孩1個月,在那幾天小孩媽帶去醫院做檢查(電腦斷層掃描)也沒做成,要談和解小孩媽卻說不瞭解台灣法律(大陸新娘),找小孩爸一開始都說和解就好之類的話後來變成躲在後面不出面解決,所以也不知道要如何談何解,所以想問問責任的歸屬還有什麼法律條文可以使用的....

 除非是完全無法預見  否則應該還是會被認定有過失

 刑事責任部分就構成過失傷害

 民事部份有損害賠償問題  不過可以主張對方也與有過失  減輕賠償責任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8 01:18
回覆 SHAO 的發言內容:

本人在4月3號下午4點騎摩托車(時速20-30)經過路邊小巷,突然有一個3歲小孩衝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應該先看看有無監視器。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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