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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詳 102-09-24 11:25
請問 我爸爸他跟他老闆去搬家 然後跟對方發生一點肢體上的衝突 然後我爸看到他去把雙方拉開勸架而已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以沒有去驗傷! 然後對方堅持要告 所以現在再等法院通知 那我爸可以告他什麼嗎?還是到時上法院我爸要講什麼? 還是要先準備什麼?
本件建議您先行釐清當日現場是否有其他人員目擊事發經過以證明您的父親僅是勸架而將雙方分開、別無傷害對方之情形,另外當日事發現場有無監視錄影器材有拍攝到事發經過,若有的話,設法取得或者請求檢警調閱俾以做為有利之證據
阿詳 102-09-24 10:58
請問 我爸爸他跟他老闆去搬家 然後跟對方發生一點肢體上的衝突 然後我爸看到他去把雙方拉開勸架而已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以沒有去驗傷! 然後對方堅持要告 所以現在再等法院通知 那我爸可以告他什麼嗎?還是到時上法院我爸要講什麼? 還是要先準備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在您父親應該作防禦,若您父親未動手,則應積極否認之,並可聲請證人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詳 102-09-24 10:57
請問 我爸爸他跟他老闆去搬家 然後跟對方發生一點肢體上的衝突 然後我爸看到他去把雙方拉開勸架而已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 然後對方要告我爸傷害 對方也有去驗傷了!但是我爸沒有受傷所以沒有去驗傷! 然後對方堅持要告 所以現在再等法院通知 那我爸可以告他什麼嗎?還是到時上法院我爸要講什麼? 還是要先準備什麼?
可能會被提告傷害罪共同正犯 如果你父親沒有受傷 應該是沒有甚麼可以主張 但在自己被告的案子 應該還是有機會爭取不起訴
小佑 102-09-20 03:19


大家好,因標題無求助,所以改用問題。

  這是事實而不是污衊與誣告,所以想先請問法律板上的大大依刑責該如何究責?


我過去吞下太多的事情......可我今天要說的是:我哥曾想要動手殺我。他拿刀架
再我脖子面前已經行犯意想要動手殺我!我不是沒有跟父母說,但他們卻要我放下要我
又把事情吞著下去。

1.照法律層面看這已經是歸屬於刑法案件?
2.我能向警局或法院申請測謊進行對質?(因最有利之證據 凶器:刀 已經不存在,無法指紋採樣。而我當時並沒進行驗傷)
請問我該如何直接求助於法律?是直接到警查局報案還是寫好訴狀紙到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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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心情:

    說實在我已經無法忍受這樣的家,我哥做過多少事本來是該進警持局該坐牢的......
可我今天講的事實已經不是民法或說情或講一堆叭啦叭啦的道理能解決的。我想保護自己
,可是父母長輩又要我當做事情沒有要我吞下去。

再怎麼說我也是法定公民,如果這次連警局都會吃案......

    我想這人生跟這家  住著是已經沒有意義的

Amber 102-09-18 20:35

最近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件事情 牽扯到法律問題
想請教一下


我爸是一個不常回家的人,一回家通常都會為了錢跟媽媽吵架
因為爸爸愛賭博 常常在外面缺錢就回家要
他們雖然已經離婚了 但爸爸大概一個禮拜回家一次
這樣的情形其實已經蠻久了,我們都認為只是吵一吵,吵完吼完就沒事了

直到昨天 他又因為錢的關係跟媽媽吵架
但不一樣的是 他講不過媽媽 就出手打她
哥哥看到 就挺身而出的保護媽媽 但就扭打起來了

媽媽打電話了報警,哥哥跟媽媽都到警察局去了
爸爸卻先跑去醫院驗傷驗傷完就立刻去警局告我哥傷害

我哥聽到爸爸要告他 就換他去醫院驗傷這樣

驗傷完 去警局 才發現 爸爸很堅持要告哥哥
即使警察先生跟爸爸說 是父子 不要這樣
但 爸爸堅持提告 堅持要讓哥哥有被告的記錄

警察先生問媽媽 要不要作證人 因為這樣對哥哥很不利
所以媽媽也做了證人筆錄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 哥哥會不會被法院判刑
或者是抓去關 又或者是有前科這樣

我很擔心哥哥的未來日子 畢竟他才24歲

而且警察先生說 因為兒子打父親 是公訴

可是他是為了保護媽媽才跟爸爸動手的

然後 現在爸爸跟哥哥互告 屬於互毆

請問媽媽當證人之後 哥哥的勝訴機率高嗎?



當天我們有試著想申請保護令

但警察先生說 因為是互毆 爸爸可以說是哥哥家暴
哥哥可以說是爸爸家暴 這樣 所以不能申請


我們真的很害怕他回家 因為他會說出一些很可怕的話


但我現在更害怕哥哥因為這樣而被判刑

關於你哥為了保護母親而攻擊父親成傷部分,由母親當證人,可主張正當防衛(刑法第23條),為無罪主張。

關於保護令部分,改由母親為聲請人即可。

對於父親毆打母親,母親亦可提告傷害罪,此法或可逼其撤回告訴。

祝順利

小如 102-09-17 12:02

自己的妹妹領有殘障手冊為輕度智障,因精神方面有問題與人發生扭打衝突,對方前去醫院驗傷表示要提告,但事後有前往有與對方做關懷深感不好意思,並給予現金賠償,及跟對方表明自己妹妹有輕度智障方面的問題,雙方最後也寫一份和解書結束這一件事,但因當時對方有前往警局報案,那想問一下後續警方那裡會如何處理,而重點是法院的部份又會對我妹妹採取什麼行動,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3:16

 可能涉及傷害罪,建議找律師與對方和解。林靜歆律師www.wewon.com.tw

弱勢男 102-09-16 17:26

敝人妻子因故與婆婆爭執。

       個人因擔心媽媽身體無法負荷,於是前往隔開兩次

在第二次妻子主動拉領口下,造成肢體上衝突,

我過程中拉住她的雙手避免衝突擴大,

但她把左手中指放入我口中,造成咬傷。

後續她告我傷害家暴

傷害的部份,偵查庭開完了

家暴的部份:

      她說我掐住脖子造成無法呼吸,及三處抓傷。

但我在偵查庭看到的驗傷單明明都是擦傷,脖子也是擦傷

法官會因為她的說詞而認定我有掐她脖子。

請徒手掐脖子會是什麼傷痕?

我是為了保護媽媽才有肢體上接觸,家暴會成立嗎?

 

 

 

心心 102-09-16 12:53

律師大大   您好:

對方去偽造黑青,然後去醫院出診斷證明,去警察局報案說是我打的,因傷害刑事,己經有收到

偵查庭的傳票及對方去申請通常保護令,幸好我有錄影存證對方其實沒有黑青(在爭執時),也有去調了監視器,她外出驗傷時,是沒有黑青的,只是監視器部份警察沒提供給我,警察說怕我拿去報周刊,真奇怪,那是我提的證據不懂為什麼不能拿.

1.現在偵查庭要開,我拿出證據檢查官確定是對方偽造傷害,對方是否會有什麼刑則,傷害罪不成立,就不須要和解?還是對方必須要向我提和解?這樣我可以提出對方民事賠償(侵權)?

2.通常保護令民事,若是不成立,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

3.傷害罪偽造的部份我可以提出誣告,是否要在偵查時就向地院申請,因為考慮我年假不多,是否可以先不提告,在追朔期內再提告就可以?

如果你認為對方無中生有 誣指你犯罪 你可以提告誣告民事保護令不成立 也很難認為對你造成損害 要請求賠償很有難度

speed911man 102-09-14 23:52

想請教

事由是對方將車停於山坡巷子上下坡轉彎處,導致來往車輛阻塞無法動彈,我上前勸離,與對方發生口角與衝突,拉扯中,對方突返回汽車內,我以為他想衝撞我或拿刀械,因此我返回機車拿大鎖,但都未攻擊對方,雙方後來又再次拉扯,對方搶奪我大鎖並攻擊我頭部(後腦勺),導致撕裂傷,請求救護車急診送醫,也報警,最後縫了2針,對方事後也去驗傷,身體有拉扯挫傷,重點是現在對方針對合解部份原願意賠償6000元,但我當天認為傷勢不確定,不願合解,後來進了調解委員會時,對方變成不願賠償,如此的話,我想提告,想請教這樣在法律上的判決會是什?(雙方車輛皆無碰撞與受損)

曉銘吶 102-09-13 00:47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今天早上我和一個朋友去釣蝦場

夜唱完要回家的時候在門口無故被人拿西瓜刀用刀背敲頭縫五針,還有一個人身上一些小刀上及頭腫一塊!兩個嫌犯也是從裡面出來的,他們開車,一個在車上,西瓜刀從車上拿下來的。

 

請問一下我有去報警了,有人證物證跟驗傷單。這樣的話我可以提告哪些法律?如

 

求償大概在多少限額?我想讓他判重一點,法官會同意嘛?

本件刑事的部分構成傷害罪,民事部分則可請求對方損害賠償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一般都是以賠償後撤告為條件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此部分您可斟酌您的具體損害(費用支出、不能工作損失),加上您認為合理之精神損害賠償(慰撫金)作為基準。

FU 102-09-12 11:02

甲方因某原因來到乙方家談判
當乙方要求甲方離開時
乙方突然情緒失控打了甲方兩耳光
出言畜生以及豬狗等侮辱字眼
且拿出家用剁刀架著甲方脖子,家屬出面制止 家屬請甲方先行離開
乙方又再度的失控拉住甲方的衣領,在拉扯過程中
甲方的眼鏡及項鍊被乙方扯落
後甲方趁亂離開
乙方又突然拿出菜刀架著脖子表示輕生
要家屬們後悔,經家屬的勸阻,放下刀子
脖子上已有紅紅的壓痕,之後拿出電話報警以及告甲方傷害
但是甲方從未還手以及碰觸乙方的身體
乙方也清楚此事,想把脖子上紅色壓痕賴給甲方
而且唯一的目擊者是乙方的親生兒子,乙方也未去驗傷,只有拍照
還有乙方式在地方上有頭有臉的人物
就是地方的執法人員也要敬三分
乙方告訴這樣成立嗎?!
甲方若要反告乙方殺人未遂,但是甲方也未去驗傷,因傷痕不顯那這樣成立嗎?!

FU 102-09-12 10:57

甲方因某原因來到乙方家談判
當乙方要求甲方離開時
乙方突然情緒失控打了甲方兩耳光
出言畜生以及豬狗等侮辱字眼
且拿出家用剁刀架著甲方脖子,家屬出面制止 家屬請甲方先行離開
乙方又再度的失控拉住甲方的衣領,在拉扯過程中
甲方的眼鏡及項鍊被乙方扯落
後甲方趁亂離開
乙方又突然拿出菜刀架著脖子表示輕生
要家屬們後悔,經家屬的勸阻,放下刀子
脖子上已有紅紅的壓痕,之後拿出電話報警以及告甲方傷害
但是甲方從未還手以及碰觸乙方的身體
乙方也清楚此事,想把脖子上紅色壓痕賴給甲方
而且唯一的目擊者是乙方的親生兒子,乙方也未去驗傷,只有拍照
還有乙方是在地方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就是地方的執法人員也要敬三分
乙方告訴這樣成立嗎?!
甲方若要反告乙方殺人未遂,但是甲方也未去驗傷,因傷痕不顯那這樣成立嗎?!

阿翔 102-09-10 05:44

不小心拿到同事的煙~﹐我工作地點香煙有時放在一起~下班我以為那包煙是我的就拿走~
隔天他說我拿他的煙~知道是他的~便馬上買了一包還他~但是一開始他要告我竊盜,氣不過便堆了他~當時因為要下班正在打掃地板潮濕他便摔倒~~其他人看到便把我拉住~後來公司總務將他帶去辦公室>下班後打電話公司總務問一下後續結果~本來想到先去派出所備案 公司總務叫我不要他來處理,但是他已經拿驗傷單告我傷害輿侵佔~請問要如何過沒幾天因為這沒辦法做ㄦ辭職
~要私下和解他也不要堅持上法院請問要如何是
多謝感恩ㄛ

 

阿翔 102-09-10 05:40

不小心拿到同事的煙~﹐我工作地點香煙有時放在一起~下班我以為那包煙是我的就拿走~
隔天他說我拿他的煙~知道是他的~便馬上買了一包還他~但是一開始他要告我竊盜,氣不過便堆了他~當時因為要下班正在打掃地板潮濕他便摔倒~~其他人看到便把我拉住~後來公司總務將他帶去辦公室>下班後打電話公司總務問一下後續結果~本來想到先去派出所備案 公司總務叫我不要他來處理,但是他已經拿驗傷單告我傷害輿侵佔~請問要如何過沒幾天因為這沒辦法做ㄦ辭職
~要私下和解他也不要堅持上法院請問要如何是
多謝感恩ㄛ

ofelia 102-09-09 14:13

弟弟近日與鄰居發生口角,因與該鄰居之前就曾有不愉快事件發生

弟弟當晚有喝酒 回家時 見鄰居婦人一人在門口外抽菸

兩人一言不合就開始大聲爭吵 爭吵過程中兩人互飆髒話 且互吐口水

最後鄰居報警 我弟因喝酒有醉 家人已先將其架上樓

警察來時 鄰居表示有被弟弟的菸燙傷嘴角 當時僅由警察留下當事人資料人資料

對方響警表示要保留提告

隔天鄰居子女表示 當晚有去驗傷單 且向警察局索取三聯單

鄰居表示要我弟跟他們下跪賠不是 我弟不肯

我弟表示吐口水是雙方都有 且那婦人當時也有抽菸

就算他有驗傷單 僅表示有受傷 但這樣就可以證明是我弟傷害

當時除了二位當事人 還有那位婦人的丈夫也在現場 若是當事人的丈夫也可以當證人

罵髒話部份 也盡有二位當事人及婦人的丈夫在現場 並無錄音

對方說 我弟有說不要讓他們在這裡待下去 並無錄音 他們是在開牛肉製品工廠

這樣公然恐嚇可以成立嗎

您好,

      1.本案並沒有看到您弟弟有抽菸的情形?就算您弟弟當下也有抽菸,也很難據此直接認定就是您弟弟燙傷對方;恐嚇部分,在場只有對方的丈夫,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據的話,要成立恐嚇危安罪亦有一定難度。

      2.雖然對方丈夫仍然可以做為證人,但因證人與對方之間的關係,其證詞的證明力方面也會有所折扣;且若說詞不一的話,證人反而因此可能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broke 102-09-05 00:16

昨天早上被家暴,但沒有傷,六月中有驗傷過。

想請問若現在想申請保護令的禁制令,來得及嗎?

目前白天都要上班,申請的過程需要常常請假嗎?如開庭

一切都只是想確保不會再有相同的情況發生!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32

 建議不要姑息,不然對方會越來越過份,只要有一張就可以提告

彎彎 102-09-14 00:55

如果我沒驗傷單可是診所院長有開就醫證明呢?

broke 102-09-04 00:11

先生是幼稚易怒情緒化的人,自有家暴行為開始已兩年多,一直以來隱忍,至上次(約三個月前)被家暴有去驗傷,也有家暴過程的錄音檔,但未提告也未備案。一切都是為了尚未滿一歲的孩子。

昨天他觸犯我的底線,口角後在孩子面前打我,他很聰明沒有讓我受傷,但我心碎。平時他當著小孩面罵的那些不堪入耳的言語,再加上今日讓孩子目睹暴力,我已不想維持這段婚姻

想請問:

1我從事教職,孩子未滿一歲,無過失方,是否監護權會判給我?先生收入比我少很多,是否爭取不到贍養費?那扶養費呢?

2婆婆口頭說目前的房子給我和小孩住,但還是想請問,這間房子若是先生婚前購買,婚後辦好過戶,那這樣算是婚後財產嗎?可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3承上,若不行的話,那他錢都在婚前拿去買房子,婚後又賺得比我少,要如何避免他申請剩餘財產分配?是否家暴過失方就沒有這個資格申請?

沈恆 (沈律師) 102-09-04 04:29

您好!對方有家暴,且孩子年幼,您收入又多,爭取監護權應較有機會;婚前的房子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而對方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也不會因有過失而喪失,但您可以主張對方貢獻較少,不能分到1/2;若要完全避免對方向法院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可以協議的方式解決。以上謹供您參考。

針對其前次之家暴行為,是構成刑法傷害罪,則在事發六個月內您得依法提出告訴請求追訴傷害行為之罪責,若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始提出告訴,則將因超逾期間,而遭檢察官依法逕為不起訴處分,尚請留意。

小丸 102-09-03 15:19

您好: 
本人為A(爸爸)、B(媽媽)的女兒,C是本人的姑姑們 ,DE是本人的爺爺奶奶。
以下有幾的問題想請求協助,謝謝。 

Q1:如果多年來都是AB與DE同住,且有執行扶養的義務,但是C們長久以來不僅沒有共同扶養DE,卻一直挑撥離間,並長期以言語傷害汙辱AB,在法律上C們雖已經嫁出是否仍然有共同扶養DE的義務呢?

Q2:如果C們不願意共同扶養算是遺棄或是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Q3:C 們曾當眾以言語汙辱A (剛好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到音),且以簡訊不斷騷擾A至凌晨,可以什麼罪名控訴C們呢?

Q4:9日前C 動手傷害B,已經有去驗傷且有照片為證,是否構成家庭暴力呢? 由鄰居口中得知,C四處散播謠言會不會輕易放過我們,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Q5:持驗傷單有限多久的時間內能申請保護令嗎? 如果無申請保護令的時間又受到二次暴力傷害,C們需負什麼責任呢?

Q6:如果AB遭到C們暴力傷害,我們替AB還手屬於防衛嗎?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7:15

 嫁出去的女兒仍有扶養義務,建議由長輩提告請求扶養

至於對方有騷擾行為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

Asi 102-09-03 14:02

近日丈夫有動手施暴的情形,已有驗傷單,但因對保護令有疑慮所以遲遲未有動作。

1.丈夫過去曾經以口頭及簡訊恐嚇太太若不順從其意,即會傷害娘家的家人,且無須親自動手,意指可教唆他人,如此可在聲請保護令時,一併將家人納入受保護的對象嗎? 又如果不是丈夫本人施暴的,而是教唆他人施暴的,也算是違反保護令嗎?

2.若保護令核發,對爭取剛出生2個多月的女兒的監護權方面是否有利,因與丈夫間的經濟狀況差距頗大,擔憂此將不利監護權的爭取。

以上,煩請各位律師協助解惑

您好

家庭成員的範圍並非僅限於共同居住人,尚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定之人(例如直系血親、及其未成年子女),所以若家人符合該條所定範圍,得為保護令之共同聲請人。

保護令之核發可表示該員具有暴力傾向,顯然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利影響,自然可以在爭取時主張,且經濟因素並非唯一監護權歸屬之裁量項目。

另外該員可能已觸犯恐嚇危安罪(刑法第305條),得為告訴。

兩岸商業顧問 102-09-02 10:44

律師您好。 

本人小女就讀國中二年級,因2013年5月1日搭乘朋友機車被一陳姓男子撞擊車禍,導致鎖骨斷裂,全身多處受傷,有公立醫院驗傷單。因騎車騎士兩方互不認錯,也互不賠償,我方認為權益受損。經過二次調委會調解雙方都不願意賠償,所以我方已經向在地警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是在調委會時肇事兩位機車車主駕駛的家人都說各有人事關係,關說各單位會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本人當時傻眼,因為鎖骨斷裂,身上多傷的是我女兒。因為鎖骨復原後凸出,以後需要開刀整型與皮膚美容開銷。因為小女的監護人是母親,事隔四個月兩位機車駕駛都不聞不問,憤而向當地警局提出告訴。恐怕超過刑事訴訟提告權益期六個月,但有以下問題請教各大大律師

1.去警局提告確實感覺有人關說,還問說為什麼這樣要提告,說當場製作筆錄不得錄音錄影,我等只是拿著老婆手機,並無錄音錄影,這樣違法嗎?需要大聲叱責嗎?我們是被害人,不是現行犯哪!!。提告之時,警局同時圍觀六七位警員,大聲斥喝本人不要靠近我們提告之母女。因為她們兩人沒有法律常識,本人在旁協助不可嗎?需要這麼多警員圍觀嗎?

2.本人小女年15歲,因為朋友載而車禍,本不太願意提告,但是討論後以後女兒鎖骨可能需要整型,兩位駕駛不聞不問,所以我們決定在時效提告。當時警員要求一定要當事人提告,我女兒做為告訴人,監護人不能提告,是否合理。?當場以嚴肅的口氣問了好幾次"妳確定要提告嗎"。女兒因害怕而不敢說話,看著監護人母親才慢慢說出。確認等語。請解說~監護人為何不能代為提告?小女未成年提告法律效力嗎?雖然監護人在旁簽名生效嗎?

3.警員說提告之後不得修改?若是在偵查隊偵查庭時另委託律師再做一次民刑事訴狀,或是律師陪同,或是另委託律師或是自行另擬訴狀再告不可嗎?若是案件再被遲延?因為兩位駕駛已經確定推託責任,拖延時間。

4.離開警局時,我們向其警員要求有沒有提出告訴的資料備查,他們說沒有這樣的服務,確定嗎?我在內地工作,公司報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都有資料提供給告訴人,確定提出告訴資料。台灣警局這樣沒有資料怎知我們是否確定已經提出告訴?有瑕疵嗎?報刑事案件,沒有單據?

5.請各大律師解說本案我們還需要注意或是應該在準備些甚麼措施?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們。

 

回覆 兩岸商業顧問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台灣的刑事告訴程序是採偵查不公開的方式,在偵查過程中,原則上是不能錄音或要求將筆錄影印,但可以請律師陪同,以保被害人的權益。

如是未成年人,父母可以幫忙提告,也可以在場才對,可能是看你們無律師陪同,而故意刁難。

如向警局報案,一定要拿到”報案三聯單”,才會立案,如果車禍案無法和解,一定要在六個月內表示繼續告(如擔心警局會吃案,可以直接向地檢署寄告訴狀比較保險),以免案子無緣無故被結案。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兩岸商業顧問您好,

 

一、您的狀況可以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撰寫刑事告訴狀)。按之前的經驗,車禍肇事者不願意出面賠償,提起刑事告訴要求對方出面商議索賠情事,才有進一步談判的空間與籌碼。

 

二、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提起刑事告訴,其告訴權不受影響。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亦具有獨立告訴權限。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就您所提出之問題可以參照刑事訴訟法第232條及第233條之規定,本件警方部分人員之法律見解明顯不合於法律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獅子 102-08-31 03:07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我男友租一間小套房在公寓6樓,某天下午我和狗狗出門,那位鄰居因為被狗嚇到,當下我立刻道歉並且抱起來快速離開,殊不知他卻拿安全帽往我的方向砸我來,當時我就站在他旁邊,隔天我立刻就去驗傷並且備案,也告知了房東

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我們可以養寵物,而且我還留有證據,這件事情房東說要我們把狗安置到別的地方,只因為對方有找違建大隊說要拆除,為了保護屋主權益要我們隱忍,但是當初我們租的時候並不知道那是違建,還說當下我們沒有報警所以要我們忍耐

租約上頭寫說不能養夠,如果違反就要我們搬家不需兩方同意,並且因為我們的事件屋主的損失要我們賠償,

以上事情經過我有一些問題:

1. 房子本身是違建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租,現在如果被拆除我要賠償屋主嗎?而且本身就是違建,租約還算數嗎?

2. 我有驗傷並且備案,我可以對他提出告訴嗎?

3. 租約上頭說如果違反生活公約其中一條就要我們搬家,其中就包含了不能養寵物這一項,但是他有口頭承諾我可以養寵物,他傳的簡訊裡面說"他之前承諾可以養,那是在不影響其他住戶的狀態下"請問我就只有搬家可以選嗎?

請問對於這件事情我到底要怎麼做才能保住我個人的權益?

Wendy 102-08-29 10:51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日我和男友在外面的時候發生劇烈爭執,他用力拉扯我的雙手時造成手臂嚴重瘀青及抓痕,今天已經是禮拜四了,想請問一下,當時我沒有去警局驗傷備案,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可以? 

謝謝。

目前還在告訴期間內,當然可以提告或備案,另外就所受傷害部分仍應有醫院診斷證明或者驗傷單可以提出以供審酌為妥,謹建議您趕緊在目前傷勢仍在時前往醫院開相關證明,以利提告程序進行。

Wendy 102-08-29 10:47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日我和男友在外面的時候發生劇烈爭執,他用力拉扯我的雙手時造成手臂嚴重瘀青及抓痕,今天已經是禮拜四了,想請問一下,當時我沒有去警局驗傷備案,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可以? 

謝謝。

隨時都可以去驗傷 但重點是如何證明這是因為對方傷害行為所造成

jojo 102-08-26 15:12

我是當事人的親哥哥,也是一開始的調停人
整個事件差不多是這樣:
3月多我弟(A先生)跟他女友(B小姐)舉行婚禮,婚禮前據B說有要求A同意若要結婚,則所有家計開支均由A負擔,B可以繼續工作且不用負擔任何公用開支,A不得過問B的財務狀況等,A對此表示並未同意,但承認當時語氣模糊,可能造成B誤會,該承諾並未有錄音等證物證明事實.完婚後同住在我父母的另外一間房屋內,屬公寓格局,租金1萬,然B對此表示不滿,加上婚後A估算自己薪資對於單獨承擔家計能力有限,多次希望B可以適度協助家計開支,卻被B一口回絕,此後造成雙方雖同居,但是卻因天天吵架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期間曾發生B毆打A,與A生氣踢門發洩的狀況(雙方均無驗傷證據可以證明),期間本人與雙方家人多次協助希望平息紛爭但仍未果.之後我建議A若要挽回這個家庭,應該就發脾氣的部分向對方家長道歉,但是當天卻被B的家長與兄弟圍著簽下承諾必須單獨負擔家計的保證書,於當時的情勢A不簽不行,簽下後A一直耿耿於懷,而B認為A不甘願.約婚後一個月某天,也就是簽下保證書後約一周,B無預警搬離與A同居的居所並斷絕所有聯絡,A得知當天就致電B以求挽回(B未接)與簡訊通知B娘家B出走的訊息,過一周後收到B的簡訊,A詢問B是否還願意繼續婚姻,B於簡訊中表示放棄,隨後A即要求B返還贈與的聘金與金飾等,B以A有家暴傾向與不守承諾,造成B身心受創而擅自沒收所有聘金與金飾等贈與物,但事實上在它們婚後至B搬走的一個多月內所有家計開支仍為A支付,B並未支付過任何錢,算起來也不算違反承諾...8月初我方提出家事調解,對方出席後仍堅持不願歸還贈與物,除了上述理由外,B甚至懷疑A涉及騙婚,除了言詞中表示沒收那些東西是應該的,甚至太少外,並提請第二次調解,故我們打算依民976-2/民977/民979-1請求對方返還,但以下有些問題希望可以獲得解答...
1.由於B小姐婚後藉故不去登記,之後又不告而別,是否符合民976-2固違結婚期約者?A是否符合無過失者條件?
2.請求返還金飾有相片紀錄,聘金有支票兌現紀錄可以證明,贈與女方的喜餅有收據證明,鑽戒有銀樓購買證明,但其他如十二禮的現金等其他贈與只有婆家自己的記帳資料,與拍照時紅包的照片,無法證明紅包內容金額就是記帳內容金額,不知可否當成贈與證據請求對方返還?
3.第二次調解由於A可能不刻參加,我打算以代理人身分出席調解庭,不知除了委任狀外還需要甚麼文件證明,以便我代替A進行調解?若我以代理人身分代理A進行調解尚未結束時A趕到了,我是否可以繼續調解直到結束?還是必須跟A進行交換?
4.由於我們已經多次告知要還,對方可否以沒有看簡訊就刪掉之類的理由表示不知道我們有請求返還過?
5.同上,若對方不得否認,那應該表示我們已善盡告知意思,若對方仍不願意還,我們可否提告對方觸犯刑335的侵占罪?
6.若對方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提告A騙婚詐欺,是否可能成立?反之若我們以對方收受多於我方,且婚禮時百般刁難,婚後不願為家庭付出且無故失蹤提告B騙婚詐欺,又是否可能成立?(按:A此次婚禮籌辦贈與部分約付出60萬,B贈與則為0--沒有嫁妝之故)
7.家族中有人提議既然要告就順便把婚宴的花費與婚紗花費通通要回來,請問依法是否可能?
8.聘金與金飾雖是贈與物,但收受者為B的父母,那請問這部分的請求權是對B請求還是對B的父母請求?
9.由於B為成年人,為防止B脫產,若打算申請假扣押,該怎麼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證明?若對方脫產成功,我們是否擁有第一債權可以隨時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若強制執行扣押對方動產動產是否需法院或警方到場?
10.民事庭上是否可由代理人(非律師,亦無法律背景者)代理原告進行官司訴訟?若可,該檢付多少資料以利請求法官核准?
以上10點請熱心律師們回應,以幫助我們解決目前的問題
謝謝各位閱讀

阿森 102-08-20 07:19

某一天因為某些停車糾紛 導致我控制不住情緒 把別人家的玻璃砸破

事後隔天內心過意不去 就到被害者家中 包紅包準備私下和解

但是對方卻說我道歉態度不好 而痛毆我和我朋友 10幾個人打我們4個人 還威脅我說知道我家住哪裡要找麻煩 還叫我跟我朋友跪下 之後他們怕太吵 就把鐵門拉下來 叫我們跪著 不讓我們出去

完全是動用私刑! 

在被毆打當中 朋友的項鍊被扯掉  項鍊價值2萬多元

事後應該是打夠了 就把我們放出去

之後我們馬上去驗傷  但現在我們該怎麼做

請各位律師大哥求解 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20 09:24

依  台端文中所述事實,對方顯有構成傷害妨害自由等情事,於應如何處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因應辦法。

順祝日安!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可能會有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但問題是在裡面應該不可能會有錄音錄影,外頭是否會有監視器?是否有拍下被拉進去的畫面?建議先行詢問並蒐集資料。並注意要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2:41
回覆 阿森 的發言內容:

某一天因為某些停車糾紛 導致我控制不住情緒 把別人家的玻璃砸破

事後隔天內心過 ... (恕刪)

你必須先去驗傷,並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8-19 21:01

今天去申請車禍事故圖.上寫對方肇事原因為依規定讓車.我的部分寫酒精濃度0.43超過規定標準駕車.請問我能要求他負責我的修車費嗎?因為對方事後去醫院驗傷說要告我傷害.我打給他都說沒空.申請調解對方也不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首先,由於你的酒精濃度0.43超過規定標準駕車規定,已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罪,這部分是確定的。

至於請求修車費的部分,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法官會視雙方的過失程度來決定金額。

再者,針對對方告你傷害的部分,如果對方不願與您和解,那就僅能等進入訴訟後,再向法官提出您有和解意願,原則上法官都會讓您們雙方試行和解,之後就必須再視和解情況而定了,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7083377或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謝謝。

 

子心 102-08-18 22:09

我兩個月前被打當下有報警.驗傷.有錄影也有證人後天就要去法院ㄌ可是我很緊張因我是第一次沒告過人更不懂法律不知道傷害罪附帶明事琣賞對方會被怎麼判可以告訴我ㄇ

依您所述情形,後天應該是前往檢察署(不是法院)開偵查庭由檢察官針對傷害罪發生的經過進行訊問,俾以在調查後予以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原則上必須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屆時您是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依法必須針對所受之損害數額等法律要件,加以舉證證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您於偵查庭時無法在短時間內說明對方犯罪之手段及過程,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撰擬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橘子養樂多 102-08-15 19:59
事情經過事這樣子的,某天與A君(對方),發生口角,之後回公司又一言不合,A君於是動手
勒我脖子,我沒還手,之後我去驗傷提告,她也提驗傷反告我,不知她傷從何而來,且有人勸架,印像中現場旁觀的人有3.4人也有監視器,但是警方去查,警方說壞掉了,且當初我有跟警方說有3.4個人看到,警方卻跟我說找一位做筆錄就夠了,所以開庭應該會出現一位證人,但我不知證人會不會幫我做證,且不知她是否站我這邊,況且他們好像有交情,不知是否會做偽證?然而今天我問要出庭的證人,她說她沒偏袒任何一方,所以筆錄並不是證明A君先出手打我,且我沒還手,她只說她看到我們扭再一起,然後就出來勸架了,再來目擊的3人,聽他們的說法,也是不想捲入事件中,現在我滿煩惱的,就算我上偵查庭跟檢察官強制目擊人出庭,也不知會不會說對我有利證詞,他們都是主管,有人能幫我解惑一下嗎?還是要委屈的吞下和解,我不想告人傷害變成互毆結案,且留下汙點,感謝!
江皇樺 (江帥) 102-08-16 09:50

您好,

      1.檢察官開庭時,仍可聲請再行調閱監視器,以確認是否真的已經壞掉。

      2.如果證人都無法證明確實是對方先動手打您,且您未還手,最好考慮是否與對方互相和解,雙方再行撤告。傷害罪是可以撤告的,基本上沒必要為此留下前科

Leesing 102-08-15 14:21

颱風天,在巷弄道路小客車機車發生擦撞,經報警處理,簡易筆錄後(因天氣惡劣難斷定責任下),機車騎士送醫治療,驗傷單為挫傷無造成行動大礙。

後續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十萬元理賠,小客車車險認為是坑錢行為,請問小客車主該如何處理後續問題,以防受坑殺糾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05
回覆 Leesing 的發言內容:

颱風天,在巷弄道路小客車機車發生擦撞,經報警處理,簡易筆錄後(因天氣惡劣難斷定責任下),機車 ... (恕刪)

這必須看責任歸屬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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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養樂多 102-08-14 23:56
事情經過事這樣子的,某天與A君(對方),發生口角,之後回公司又一言不合,A君於是動手
勒我脖子,我沒還手,之後我去驗傷提告,她也提驗傷反告我,不知她傷從何而來,且有人勸架,印像中現場旁觀的人有3.4人也有監視器,但是警方去查,警方說壞掉了,且當初我有跟警方說有3.4個人看到,警方卻跟我說找一位做筆錄就夠了,所以開庭應該會出現一位證人,但我不知證人會不會幫我做證,且不知她是否站我這邊,況且他們好像有交情,不知是否會做偽證?然而今天我問要出庭的證人,她說她沒偏袒任何一方,所以筆錄並不是證明A君先出手打我,且我沒還手,她只說她看到我們扭再一起,然後就出來勸架了,再來目擊的3人,聽他們的說法,也是不想捲入事件中,現在我滿煩惱的,就算我上偵查庭跟檢察官強制目擊人出庭,也不知會不會說對我有利證詞,他們都是主管,有人能幫我解惑一下嗎?還是要委屈的吞下和解,我不想告人傷害變成互毆結案,且留下汙點,感謝!

桑娜 102-08-14 08:09

父母感情原本就不睦

前陣子因為一點細故(非常無聊的事情)
父親動手打了母親
當時我們孩子都看到了 也阻止父親了
當天因為也很晚了母親也沒去驗傷

如今談到要離婚了 父親簽離婚協議書時 沒有任何要求 
直到要去戶政了辦理時候 卻又開口要了好幾百萬


若是法院訴請離婚 可以由子女證人證明父親動手嗎?
那母親還需要負擔那好幾百萬給父親的『贍養費』嗎?

 

現在因為手邊沒有實質證據證明父親打人 口說無憑 所以離婚只能由父親漫天開價嗎?

還是要倒楣的在被揍一次 拿到證據 才有機會可以離婚

 

父親要母親拿名下房子貸款 好付他離婚生活費

可母親說明以她目前的薪水 貸款後根本無力繳納貸款 父親說了這不關他的事情

還有兒子後續念大學的費用 父親也說了他不想管 只要錢一給他 他才會同意離婚

兒子現在即將二十歲 女兒現在是有在工作

如若真拿房去貸款 那往後孩子幫忙母親分擔貸款 也無法負擔未來撫養父親的費用

父親現在不願搬離與母親同住的房子 但是現在像個不定時炸彈 不知道何時又會在出現動手的情況

1.只有裁判離婚才有贍養費問題 2.但如果雙方都有相當經濟能力 母親應該不需要支付贍養費 3.但可能雙方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如果母親婚後財產較多 確實可能被請求相當金錢

 可以先去聲請保護令,避免家暴繼續發生。然後再以對方經常性的家暴行為,請求判決離婚。裁判離婚過程中,你們當小孩的可以出庭擔任證人。關於財產部分,對方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其非無自救力之人,無法請求贍養費,且還是要負擔小孩扶養費用的。另外,你母親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家暴行為的慰撫金(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以抵銷需要支付的剩餘財產分配部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31
回覆 桑娜 的發言內容:

父母感情原本就不睦

前陣子因為一點 ... (恕刪)

可以當證人,先提告傷害。之後,訴請離婚。是否有要分配房產,必須看婚前婚後購買,以及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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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a 102-08-01 13:54

你好

事情是這樣,5/13我在夜市擺攤,我同學的男朋友(a)了一罐不明物體潑我,當時沒有報警,剛好我朋友(b)打電話給我我在哭,我就又把事情跟他說,5/17(b)約我去唱歌跟他ㄉ一些朋友,去的途中剛好經過我同學跟他男朋友一起開的鹽酥雞攤,(b)就問我要不要下去問他為什麼拿東西潑我,我就說好,於是加我約4個人我們就下車問我同學,店裡剛好有客人,他們就走向我們,因為我站比較外面, 沒聽到他們獎什麼,接著就打起來了,之後我們也沒唱歌就走了,她們現在告我及(b)傷害毀損,可以成立 嗎??我朋友也有去驗傷但是他只是一些擦傷,對方比較嚴重,而我沒有動手但被告叫梭傷害,已經到檢察署開過一次庭了,現在是送到節委員會調節,因為我覺得對方一定會趁機要求不合理的賠償,所以現在應該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呢??

 

 

而且我根本沒有教唆,我可以反告誣告嗎??

還有我現在還可以告那個拿東西潑我ㄉ人嗎??

 

謝謝回答喔

阿賢 102-07-28 15:08

我日前在新莊往三重的堤外道路上騎車,騎到新海橋底下的時候,一名機車騎士直接給我在前方剎車並且迴轉,我閃避不及撞上他,他人和車子都沒有事情,但是我人和車子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我有報警,並且向警方告知說他違規迴轉害我撞上他,當時警方是有詢問我們兩位有沒有要和解,我對他說把車子修好就好了,但是他卻直接拒絕我,並且直接就對我說要我對他提告,我就只好去醫院拿,證明還有開驗傷單,然後去新莊派出所報案且提告

但是我拿到三聯單後,發現我竟然是肇事主因,因為我是從後方撞上的,可是是他先迴轉才讓我撞上的阿,然後那邊並沒有監視錄影器,我要怎麼證明說,是他迴轉違規才害我撞上他的呢??如果在簡易法庭上,他用這點來攻擊我,那最糟糕的情況是不是我不但得不到理賠,甚至還會被他敲竹槓呢??

阿賢 102-07-27 15:36
我日前在新莊往三重的堤外道路上騎車,騎到新海橋底下的時候,一名機車騎士直接給我在前方剎車並且迴轉,我閃避不及撞上他,他人和車子都沒有事情,但是我人和車子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我有報警,並且向警方告知說他違規迴轉害我撞上他,當時警方是有詢問我們兩位有沒有要和解,我對他說把車子修好就好了,但是他卻直接拒絕我,並且直接就對我說要我對他提告,我就只好去醫院拿,證明還有開驗傷單,然後去新莊派出所報案且提告。但是那邊並沒有監視錄影器可以調閱
問題1是一般人撞到之後,都不會漫罵之類的嗎,但是他卻完全冷靜,甚至根本就不打算說甚麼還直接叫我對他提告
問題2當我去派出所做完報案三聯單之後,回到家請一位有在派出所工作的親戚幫我看了一下,他說這張單子上寫的肇事主因竟然是我,因為我是撞到他的人,那這樣不就變成他來告我了嗎,可是明明就是他的錯阿
問題3他騎車的時候,我有印象是有回頭看我一眼,然後我才撞上他的,他的機車是屬於那種比較舊的野狼125,然後又說是公司車

我這是不是要被詐騙了呢??

抱歉我一直對這件事很煩惱又很煩心 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6

 這應該是一般車禍,對方回頭看可能是要檢視有無後車,

除非對方有很多類似的案件,才可以認定是用此方式詐財

阿賢 102-07-28 15:19

如果是一般車禍的話,那邊都沒有監視器,他如果死都不承認他是要迴轉的話,那我怎麼辦呢??他人和車子完全一點事情都沒有,可是三聯單上面寫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最糟糕的情況是不是我不但得不到理賠,甚至還會反過來被他告說,我違規賠償他呢??

呂小姐 102-07-21 00:21

律師您好:

甲方與乙方因在工地發生一些口角互相爭吵(乙方先行挑?),而乙方在爭吵時有說,有種你就打我
因甲方被乙方一直用言語刺激,一時氣憤動手打了乙方
乙方有還手,但後來乙方打輸了,老闆知道事情原由後,老闆當證人,有叫甲乙雙方和解,事情就到此結束,後續就不要再有什麼走什麼刑事的問題,當時雙方也都和解說好,但沒有以白紙黑字證明(只有口頭上和解,也有握手言合)
和解完後,老闆也有包個小紅包給乙方(乙方有收下)
事後過了快一個月,乙方的女兒才又去警察局備案說他父親因為被人打傷現在在住院(事發當時是沒有去驗傷和報案)

1.請問,這樣乙方可以告甲方傷害罪嗎? 

2.事後乙方堅持提告,要讓甲方為自己行為負責,因雙方已和解,乙方告的成嗎?

3.甲方有意和解,乙方不要,那有什麼樣的方法可以把事情處理的圓融一點?

Mio 102-07-19 22:13

請問我要提出過失傷害一定要準備驗傷單嗎?如果沒有驗傷單是不是就不能告他了?

偉仔 102-08-04 21:29

小弟目前也是車禍的被害人,目前快結案了!!
我的心得是:如果你要提告,一定要準備一些書面資料,如驗傷單,診斷證明(是否有後遺症,這能要求精神賠償),薪資證明(如果有要要求無法工作金錢),如果車子有壞掉請教修車場開估價單!!叫他開高點因為後面它們理賠時會一直砍!! 還有請看清楚警察所畫製的現場圖(初步研判分析表)然後一打就是一年多!!請做好心理準備= =+

PS:如果有明顯外傷就直接去提告它吧!!以上證明要開出來!!這是我自己經歷的過程!!很痛心很煩很生氣,因為對方都不理不睬又很傲慢....

Mio 102-07-19 22:12

請問我要提出過失傷害一定要準備驗傷單嗎?如果沒有驗傷單是不是就不能告他了?

過失傷害罪以其過失行為造成他人傷害之結果為要件,因此當然必須有證據得以證明被害人有受傷之結果才可以。

 若有醫院診斷證明,亦可以作為證據

Mio 102-07-20 14:4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有醫院診斷證明,亦可以作為證據

我當時是做救護車到醫院就醫,可是不知道有沒有驗傷單,那怎麼辦?可是當時有受傷,有被送到醫院,警察有都有去,也有到警察局做筆路,這樣可以嗎?有都有去醫院的收據..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依您所述情形,相關就診紀錄亦可作為證據

Mio 102-07-22 23:4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相關就診紀錄亦可作為證據

 

我已經對對方提出告訴,接下來我該做些甚麼嗎?我要連系對方嗎?還是等法院通知?

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貢丸 102-07-11 16:29

在7/9號傍晚5點40幾分下著小雨車輛多
我行經一條雙向直線道 我是直行車
那條路沒有路口
我就跟在一台汽車後方行駛,也有保持行車距離
隨後大概其道到路中央,只見汽車往前開走之後
馬上有1台電動車雙載(駕駛跟後座都是未滿18的高中生,我已滿18也有駕照)
要從我的右邊直接逆向橫跨雙向道往我左邊穿越
結果煞車不及迎面撞上雙方倒地
當時我跟對方立刻起來,我詢問他要不要叫警察來 
他說不要,我說那之後的車子維修費你要全出嗎? 他說好,也留下聯絡方式
後來車子都牽走了要離開時,應該是旁邊店家報警的,警察就上來詢問了
後來就照流程這樣走,也有做筆錄筆錄上我時速寫50公里和事發經過
但我不知道那條道路限速多少
然後隔天我就把機車牽去車行估價,估完是14200 ,對方家長表示是否可以只賠1萬左右就好
我今天又去給我朋友估價,因為朋友所以有少收一些,估完是13000
對方家長說今天7/11  17:30之前要與我聯絡,到現在也還沒有電話,也有體諒他是上班族所以沒多說啥
我想請教的是,照目前我所敘訴的事發經過,誰的肇事責任比較重!!
如果對方不願意照我的和解條件(車子全修好的費用)和解,我可以怎麼提告他??
懇請解答><
補充* 今天中午也有去大醫院驗傷了 

本件最終還是得等到初判表出來看上面的肇事因素分析才能確定責任歸屬,另外如若本件依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您是同時有部分過失的情形的情形,則對方在民事部分得以此主張與有過失主張酌減損害賠償金額,在刑事部分,若對方因本車禍而受傷的話,則即使您的過失占的比例極小,但只要過失的存在,也還是必須擔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

另外,本件若依肇事因素分析結果,對方有過失者,則您亦可依醫診紀錄等資料提告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此部分損害賠償(務必一併依法請求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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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方也有受傷的話,重點會在於您這一方有無過失,誰輕誰重則不是那麼重要...

 

貢丸 102-07-11 23:23
謝謝您的解答
現在對方表示各自陪各自的費用,我不願意這樣,對方一直提說我車速快
後來對方說要等1個月去看肇事責任
然後我媽媽要去申請調解,請問申請調解完的過程是怎麼進行~
 
李大呆 102-07-11 15:51

你好  想請教,於6/11號當時與配偶口角而有肢體衝突,當時是互控傷害及各執有驗傷單,在提告部份,是有告配偶傷害妨害自由,因為當時配偶有拉著我不讓我出去上班,目前是有雙方寫合解書,並有寫撤告訴狀到地方法院。但警察表示妨害自由是屬公訴罪,要求我們去作筆錄,我們是不理他因為都寫合解書及寄訴狀給法院了。想請教,針對妨害自由部份,是否仍要開庭,是否會被以傳票方式出庭,因為要顧小孩及上法庭會傷及兩人感情,所以想請問什麼方式才可以不用出庭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13 14:58

你就具狀表示不追究即可,沒有證據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