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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103-07-29 23:03

我爸時常動手打我媽,每次打人時都沒有喝酒、意識清楚,他已經失業多年,一直吵著要離婚(所以就肆無忌憚的打鬧)

請問家暴法能對他有什麼限制嗎?

我爸我媽只有我一個女兒,現在19歲了。如果離婚,是否無法要求贍養費了?那能要求教育費之類的嗎?

且我爸多次出言恐嚇 要打死我媽,這能告他嗎? 若要提告,是否要錄音驗傷 ?

如果要辦理離婚財產會怎麼分配?若丈夫有家暴行為,且多年未有收入,在分財產時的方式還是一人一半嗎?

因有兩間房子,分別登記在爸爸 和 媽媽 名下,爸爸名下的房子是他們年輕時共同打拼買下的,媽媽名下的房子在買的時候,爸爸已經失業多年。若是這樣的狀況,法律房子會怎麼分配?

媽媽名下的定存,也要和爸爸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23: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父親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跟家庭暴力,可以錄音錄影或是由您當證人之後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2、取得保護令之後,可以要求您的父親不得再傷害家人,否則將有刑事責任,並且可以以此提起離婚訴訟。3、扶養費的部分,您成年(20歲)之後就無法再向您的父親請求扶養費。

 

您好

家暴令可以禁止你父親靠近

也可以告他傷害恐嚇

這會有助於離婚訴訟

至於撫養費部分只能請求到二十歲而已

剩餘財產分配比較複雜

必須要去計算婚後財產

如果有顯失公平也可以請求法院減免

所以不是那麼單純加加減減問題

建議你們先去聲請保護令

提告恐嚇傷害

這樣有利於你們離婚談判

可以談到更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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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亦可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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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103-07-29 19:44
想請問,因去夜店跟別人產生誤會,而後毆打對方,被打的一方有驗傷然後說要和解。隔天我們打人的一方跟被打的人就在對方提告前,在警局門口先簽了和解書,也賠了醫藥費用。 問題:我們和解書上只有主事者簽名,其他人口頭道歉對方也接受了。這樣如果被打的人事後還是要提告,其他沒簽名在和解書上的人還是會被告傷害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達成和解,且對方願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對方仍可能對未完成和解之部分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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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宏 103-07-29 07:15

我寄給對方的存證信函

台端於本人公司任職期間之民國103年06月至民國103年7月21日間,取得公款共計新台幣        一百四十九萬元整,自應將此款項單據繳回公司紀錄核銷,方為允當;於民國103年7月21日,無故未到班,且電話拒接前往家中商談,以被家暴為由拒絕見面,(漢民派出所備案記錄)其丈夫與友人多次以恐嚇口吻,暗喻不私下和解將逕行誣告之犯行,民國103年7月22日透過去函要求將公司帳本及票務單據繳回本人以利對帳,渠料,台端竟將帳目與部分單據丟於本人母親,明知本人母親因行動不便無法拒絕。此事造成本人母親極大壓力。特限台端於本函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將前揭款項及發票單據繳回公司,若逾期不為,本人將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偽造、變造私文書.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追究台端刑責,希勿自誤為禱!

詳細內容:

他把我給他錢簽名部分撕掉,只留支出帳目。我都領現金給他,我只有銀行存摺明細。這樣告的成嗎。他是預謀犯案的因為月初我跟他對帳帳目出現問題因公司有另委託會計師報稅。那時他把發票單據已經寄給會計師。後來我去跟會計師要回單據請他重新核銷。後來就是前面敘述事件。

之前跟他曾經有發生過關係,因為他替我介紹越南老婆,後來是對方不肯讀書了放棄。他回台灣後就故意引誘我,與他發生關係,這一切都是因為家母

ˋ主動脈剝離開刀,那期間就委託他作帳,近日家母好轉該把帳務交回。才發生的事。也因為親密關係,所以他對帳務總是模糊帶過,上個月底因為帳務不清楚他還想打迷糊仗我出手打了他。他應該有去驗傷,我跟他認錯他也原諒我。這次也是查帳問題不能再模糊帶過,其要她老公出面說我下藥迷姦她並打他,現在對方已提傷害告訴 我該如何解決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9 11:10
您的問題主要分為四個獨立之部分: 1.通姦,在什麼情況下發生關係? 2.業務侵占,詳細的公司的帳務表與會計師做的帳之出入為何? 3.傷害,您是否有動手打人?在什麼情況下? 4.恐嚇,對方之丈夫與友人如何恐嚇?是否有錄音或是錄影等存證? 以上,建議您就近諮詢具相關經驗之律師,將傷害降至最低。預約諮詢電話07-345-4049,感恩。
Roy 103-07-28 02:01

以朋友1.2標註 抱歉可能有點亂

我們一群朋友在網咖打遊戲 , 朋友1再打遊戲 , 朋友2在後面教唆 , 朋友1因覺得朋友2很吵所以罵了他(朋友平常開玩笑方式) , 之後朋友2聽了就一直講:你講話需要這樣? 就一直挑性朋友1 , 導致朋友1很生氣的跟朋友2吵起來 (因朋友2本身講話就常常觸犯到別人 , 朋友1也忍過好幾次) 後來朋友1推了朋友2 , 朋友2也回推 , 之後朋友1出手了 , 兩個人打起來 , 其他朋友有來幫忙阻止 , 拉扯開後朋友2又罵了幾句很難聽的話 , 朋友1聽了很氣又衝上前兩人又打起來 , 經過阻止後 , 後來朋友2拿起電話來打 , 有聽到講到網咖的住址 , 很像是要叫人 , 跟朋友1告知後也叫了人 , 朋友1的其他人來了 , 朋友2只有他一人 , 後來聽說他是打去問朋友提告的事情 , 之後我們把他帶去附近公園談 , 因為怕影響到店家(※找其他人這方面有觸犯到共犯行為嗎 , 因為本來以為朋友1要叫人 , 也不知道來的是甚麼人) , 談完後其他朋友建議就到個歉和好就好 ,朋友1也道歉了 , 頂多大家以後各玩各的 , 但是朋友2說:先出手還要朋友1道歉太委屈他了(很高傲) , 事後得知朋友2堅持要提告(好像是告朋友1傷害) , 以朋友1先出手為由 , 我們有帶朋友1有先去驗傷了 , 請問這樣算是互毆吧 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握有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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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103-07-27 16:52

您好:

一、傷害罪:我於7/19被前任男友的女友打傷,地點:男友家中,目擊證人:男友媽媽,當時第一時間我有報警,警察到場請我馬上去驗傷驗傷單:頭部外傷;頸椎第三、四節一度滑脫,雙乳房挫傷、下肢挫傷。因頸椎第三、四節滑脫造成我目前無法上班休養中,頭部外傷常引發我不定期頭痛。請問刑法上我是否只能適用277條。

二、因頸椎第三、四節滑脫造,頭部外傷往後會有後遺症問題,我又該如何求償呢??

三、本人因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我該如何求償呢??

四、被告者在家中罵我三字經,只有一位目擊證人,是否構成公然汙辱罪,還是毀損名譽罪呢???

五、7/19我報警做筆錄,被害到至今都還未到警局作筆錄被告自己打字自己說也要去驗傷,請問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等,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8 10:38

您好:1. 您可向對方提起刑法277條普通傷害罪及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此皆為告訴乃論,您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否則會喪失告訴權。2. 本件傷害罪您亦可以向對方求償醫藥費及精神上受之痛苦之慰撫金,因此您可在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可以向法院附帶民事訴訟。3. 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包括驗傷單、精神科治療單據、人證等,並委任律師提起告訴。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志誠 103-07-27 15:37

我在5樓嗚住女方的嘴 只想跟他談論關於神?之類的事情

叫女方不要講這麼大聲我就放開了女生說一句(是你自己不要我的)

就衝下去3樓找鄰居說有人傷害他  後面我跟著隨著下樓到了3樓

女方在3樓堵我拉著我不放 不讓我走 我硬要走女方硬拉著不放

我硬走下樓梯女方跟隨就摔下樓梯才肯放手  

之後女方去驗傷開診斷證明書~說我傷害他又說我嗚住他的口鼻又說我使他造成臉部肩部腳挫傷

女方卻都寫在5樓上 但是我有指證為什麼3樓的傷跑去5樓上

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13

 當場有無證人或其他錄影錄音--可直接證明

事後雙方有無任何對話如E-MAIL或手機簡訊等--可間接證明

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志誠 103-07-30 19:01

當我指出3樓的摔傷事實卻跑去5樓~女方卻無法答辯~連站在女方那邊的檢察官也無法提出意見

以及抗辯也沒質疑  這代表他有說謊嗎? 這事要惡意加重男方的刑責行為嗎?

女方又跟自己的媽媽開口要跟男方講說要100萬~媽媽追問之後~都要過問這位神棍

請問這是第3者利用這個假傷害要來敲詐勒索的行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24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3樓還是5樓,應該不會影響犯罪事實之認定。

2、本文建議您應該針對,您是否摀住對方口鼻是否構成強制罪,及因為拉扯造成對方受傷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做抗辯。

志誠 103-07-27 13:07

男方在5樓上嗚住她的嘴要跟他好好談關於神棍之事

男方放開之後女方卻說一句(是你自己不要我的)

女方就下樓到3樓找鄰居說有人傷害

男方走到3樓之後女方拉著男方不讓男方走男方要走

女方硬拉著不讓男方走男方硬要走下樓梯

女方跟隨摔下樓梯才肯放手 女方有開診斷證明書驗傷

但是起訴書缺都寫在5樓發生~把3樓的傷寫在5樓

男方嗚住嘴會有事嗎? 起訴書傷害事件起訴的

wewe 103-07-26 13:20

已婚A男與未婚B女,是童年舊識,20年未聯,因一次聚會場合重逢 

男利用友情關係,主動邀約B女(一般上班族-行政)外出來唱歌幫A君(有一定社會地位)於工作場合幫應酬,A男10年下來長期慣性言語欺騙,不顧自己已是已婚身份,一步步漸漸逾矩,挑戰B女極限,致B女後期有情感(精神上)動搖,但B女理智上因知法律身份上不允許,所以一直自我要求言行不能逾越接受(僅能也希望A男尊重B女意願,維持友人身份),也一直警告A男不能侵犯B女公開或私下都拒絕(包含性騷性侵行為-強制性侵強制猥褻行為),包含防害名譽(對外介紹B女為女友,B女只能接受友人身份,因知A男是已婚身份) 

因阻擋無效,於認識7年後,一次強制性行為->導致B女下體出血,被迫就醫(證明註處女膜撕裂,未通報驗傷) ,當時B女雖生氣憤怒未報警,因顧及名節,且A男表示願意負責,所以雙方傾向私下解決 

事發之後,A男還是一直主動找B女外出喝酒唱歌,一直未給交待及負責, A男吃定B女因顧及公眾場合不敢當眾說出,每當遇重要問題就假裝酒醉,不正面回答問題,不管B女阻擋拒絕,還是一直想要強行性騷性侵B女,不給交待,B女生氣一直拒接來電(索命連環CALL->慣性一個晚上連續來10幾通,近日也是),簡訊回覆叫A男回去找老婆…..有時B女接起出去(因B女未跟任何人提起此事)是希望A男給交待,同樣事情一直反覆.. 

直到半年前,B女已嚴重身心受創俱疲, 對於A君->自私利用B女作為填補生活及工作的工具及玩物(當B女無償酒店歌唱小姐,玩物),嚴正向A君”簡訊文書自白->往來互動中間過程(情感有動搖,但言行意表思->從未接受->都是拒絕),包含就醫事件未說明時間”) ,明示A君要其給交待負責 

A君原本示會負責處理,後來不久,A君--妻C女就來簡訊表示不要破壞家庭,否則要告B女通姦(不告A男)!並警告知道B女不要亂鬧,否則知道B女家住哪,要協A男到B女住處,企圖顛倒事非(受害者變第三者),防害名譽

A君妻-C女僅有B 女自白感性文書及簡訊,及後續AB對話簡訊(有提及B女全程拒絕,B男都裝醉不知(不承認,也不否認),企圖逃避責任,並無現場相關照片影音其它證物 

A男竟顛倒事非,說B女勾引他,破壞家庭!要B女就此打住,不願負責!否對要對他及妻兒身雙倍賠償!!對B女造成嚴重二度傷害 

 

◎◎針對以上,想詢問各位專業及熱心的律師

ps.知縱使是合法夫妻間,如當時有違反對方意願,仍構成強制性侵行為,更何況A男,B女身份非法律關係認可,所以B女才會一直拒絕阻擋,久久不能接受 

1. B女除可提告強制性侵外還有其它嗎? 

2. B女是否可成功以->對話簡訊文書”意思表思有明示拒絕—違返其意願”做抗辯?若無拒絕(違反其意願),不會在第七年才被侵犯破(處)就醫 

3.強制性侵的定罪會因(a)有情感動搖而被判敗訴,還是(b)以違反當事人意願為標準? 

4.若可證明妻-C女知悉事件,刑事已過6個月,民事未過2年,是否要賠妻民事

5.是否需賠妻民事,是B女 (提告強制性侵) ,最後法官判決結果? 

6.如判B女->提告強制性侵失敗->是否即代表B女通姦成立,即需對妻做民事賠償?金額一般約為多? 

7.如判B女->強制性侵失敗,還有什麼風險嗎? 

8.B女三年前就醫,而於要一年前對話簡訊提及->B女叫A男回家找老婆祝幸福(強調沒破壞家庭,因希望維持童年友人身份,有容量善意勸導)是否會誤導檢查官判斷->否認B女違反其意願,致A男對B女->強制性侵敗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對您為強制性交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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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5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強制性交,必須依據當天的狀況做判斷,如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所提夠提出的證據

2、通姦罪的部份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不算重,應該不影響您向對方提告的判斷。

3、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證據尋求正式諮詢,才能妥適主張權益。

Minorouz 103-07-24 22:50

你們好,我今年22歲。

我去年12/29騎機車時速約55~60,在進入一個地下道機車道的時候,

前面15公 尺左右有一個正在玩手機的騎腳踏車國高中生因為騎太慢,時速接近0而跌倒,然後腳踏車橫躺在機車道,而我因為緊急煞車加上閃躲人,導致我經過他之後手握龍 頭跳下車試圖停下來,但因為還剩一點餘速所以我放手讓機車滑出去倒地,"完全沒有擦撞到那位同學"。我就牽起倒地機車用側柱固定。然後我很生氣的回頭看 看那位學生。然後就看見他就"跳下去"汽車道撿他掉落手機,再"爬上來"機車道看他的手機。之後我就試圖發車,發了十秒鐘左右,機車成功被我發起,我再 回頭看看那位學生。他依然在看他的手機,之後有一台機車要過,我看他也沒事情,加上我趕時間又沒有擦撞。我就離開了。
結果這位學生卻告我因騎車撞他而肇事逃逸!!

然後前面寄通知書來的時候,因為都寄到以前舊家,所以我都不知道。
前幾天我就被通緝了!!
跑到法院作筆錄然後交保,現在面臨八月的開庭。
我現在有點不知所措,但我很確定的是,我完全沒擦撞到他!!!
他完完全全是自己跌倒的,而我是為了閃她自己跌倒才雷殘。
加上那邊沒有監視器和其它行人(唯一的只有後來要經過的那台機車
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我真的很生氣,我一定會告他誣告,但前提我得先無罪。
而他只有驗傷證明(就算受傷也不可能是甚麼傷,騎腳踏車時速0跌倒 ...)

這樣真的可以告我嗎?
我是很希望有監視器,或是他當初報警有調到!!
可是檢察官沒跟我透露到底有沒有。
只嗆我說,現在都已經半年了,我怎麼可能調的到
我真的很難過,他還嗆我說為什麼我的供詞跟對方完全不同。
我問他講了什麼,他說:「對方說我騎機車撞傷他然後肇事逃逸。」
我直接回答:他說謊
然後我說我想調監視器或測謊都可以。

那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如何自保呢?
我真的真的沒有擦撞到,如果有碰到,我根本不可能離開。

我完全當成是一個人騎腳踏車跌倒然後他活蹦亂跳的,不用幫他叫救護車而已。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樣會被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檢具車損照片供檢察官判斷,實際上並沒有碰撞對方。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就對方的證詞為分析處理,並且聲請測謊。

您好,請問你的機車有沒有送修?沒有的話,先把現狀拍照拍一拍如果有的話,當初送修修了那些東西,單據是否還在?對方驗傷單檢座有無讓你確認?受傷部位在那?這樣問題要先確認才有辦法解決你的問題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103-07-24 03:11

我目前是一個未婚媽媽 跟他去年有訂婚公開宴客 過3個月小孩出生 我們沒註冊也沒辦喜宴 小孩3個月時分開到現在已經5個月 目前小孩7個月 沒做DNA 小孩跟我性 戶口在我這裡 健保也在我下面 父親欄是空白的 他有說要支付小孩的生活開銷 但我沒拿 拒絕了 到現在只讓他見過小孩一次 他們家有房子跟車子 但不是在他名下 父母的 他們家的經濟是比我們家好 我個人跟他的經濟狀況差不多 但他們家是雙親家庭 而我是單親 他離過一次婚 小孩現在7歲 監護權是他的 唸北投的薇閣 我跟他因為他動手而分開 當下有報警叫救護車 但沒通報家暴 我有驗傷單 沒備案 我想問的是 1不管現在還是以後 他跟我上法院爭監護權 我會敗訴嗎?2他有權利看小孩嗎?3他有撫養權嗎?4對他我的權力有那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09:3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對方在法律上不是小孩的父親,因此無法主張權益,包含監護權探視權等。您可以請求對方扶養子女,但是您請求對方扶養,對方就成為小孩的父親,您可斟酌。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似無法對您請求法律上之權益。

3、倘若您是在97年前與對方辦理訂婚宴,則可能會有爭議。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10:01

您好:

因當時您與男友宴客僅為訂婚非結婚,加上您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段婚姻應不成立,您們非屬合法夫妻,因此小孩即為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為由您執行,但男方還是可以爭取監護權,若男方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確定他是小孩的父親後並認領,則可進一步再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因此對方係有機會擁有監護權。 法院在選定監護人時,通常會根據父母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及小孩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等標準,來判斷誰對小孩最有利益,就將小孩判給誰。因為男方已有小孩,且曾有家暴(有驗傷單),將不利爭取監護權,惟因您男方經濟環境比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爭取監護權。 若對方未取得監護權,則可享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探視權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要給對方探視權。此外,您可向對方要求撫養費,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撫養費數目可按照收入的20至30%。 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為孩子之生父,男方亦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惟目前小孩由您照顧,除非有您監護有明顯不利之事由,您仍有機會保有監護權,但男方亦享有探視權,您可向男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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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103-07-22 14:52

我和美國公民在台灣結婚快10年,也都一直居住在台灣,越來越無法跟他一起生活,原因是

1、我們結婚的這近10年,常常動手、動粗口、吐口水
2、我娘家離我們住的地方才15分鐘的距離,但我不能回娘家
3、最近2年只要我說要和我家人聚餐,他就會發瘋開始摔東西、罵髒話
最近1個月他甚至說我們台灣人吃的中式料理是豬食!
我實在忍不下去了,在台灣都這個樣子,如果我跟他移民回美國,我大該一輩子都見不到我的家人。
所以,我非常想離婚,但不知道該怎麼和美國公民離婚!
我曾經跟他開口說離婚,下場就是被打。
所以,我也不敢在家裡跟他講離婚這2個字。
有誰可以給我點建議要怎麼辦這個離婚??

PS: 我有驗傷證明(但已有1年之久了)。我知道可以錄音存證,但是要錄到什麼程度? 錄幾則才有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針對對方的肢體、言語暴力,您可以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訴請裁判離婚,至於相關事證應如何蒐集,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情況為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5: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再動手,可立即到醫院驗傷,對其聲請家暴令及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再動粗口,可加以錄音聲請家暴令。您可彙整以上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其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以在台灣提起離婚訴訟,並先聲請家暴令以保護自己的安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先生為外國人而具有涉外因素,惟仍得依我國之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蒐集證據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又從您所述之內容,您亦可就先生長期為精神上及身體上之暴力行為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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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 CHIU 103-07-18 22:46

事情內容大概是這樣:

人物:

       1.我弟弟(以下簡稱A)2.我弟弟女友(以下簡稱B)3.我弟朋友1(以下簡稱C) 4.朋友1的妹妹(D) 5.朋友3(E) 6.朋友4(F) 7.朋友5(G位女生)

事情經過:

             當天他們七人去夜店慶生,去之前有先在附近飯店租了一間八人房,進入夜店之後C一開始就跟A.B說 等等如果喝醉幫我照顧D,後來玩樂幾小時之後E.F.G喝醉了 就先回飯店休息,這時候ABD是一起在包廂的.又過了一陣子之後AD也喝醉了 就想說要先回飯店了 但此時完全找不到C.後來B決定先讓AD回飯店然後再回來找C回去,回到飯店之後(此時除了C之外 所有人都在房間)先讓D躺在床上 A就去洗澡了 B走回夜店尋找C,前後大概5-15分鐘(加上走路時間)就回來飯店,回來時AD是脫光光躺在床上 B暴怒打了A對A潑水 A都未醒 A已經完全喝醉

幾個人的說法:

                    A:他在浴室洗澡D闖入廁所 之後完全記憶都不清楚 被發現的時候D全裸在床上A趴在床邊 A確定的是他當天並沒有射 但他完全沒印象是否有進入D 

                    D:一口咬定A性侵

                    B:離開飯店只有一下下 回來時A是完全醉死怎麼樣都沒反應

                    EFG:有聽到洗澡也有聽到有人闖入浴室 但已喝醉不確定誰

隔天發生的事:

                   C早上八點多才回來 此時D已經醒了且穿好衣服 C進來後沒多就叫我弟負責 10點左右就去醫院驗傷 醫院說無法驗 後來就先各自走了A約了C出來討論如何解決 C就開價100萬和解 不然就要去報警,A拒絕了 後來就散了之後晚上七點多 才去報案和驗傷

幾個問題:

             1.我們現在第一步該做什麼?

             2.對方不知道驗什麼 說要2個禮拜 但我查了一下不管驗什麼都不用兩個禮拜阿

             3.A是完全喝醉的當下根本無行為能力如果他是被對方硬騎該怎麼辦?

             4.如事件持續發展 A是否能提出他當下無行為能力?

             5.A原本想先去警局提告對方詐欺 或是恐嚇取財 可以嗎?因為警局不肯受理

             6.為何警察沒叫A做筆錄

還因為ACEF為軍人 此事又更加麻煩 還請各位多多幫忙 幫小弟解惑 告訴我現在該怎麼做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第一、如果欲明確證明有發生性侵害的事件,最重要的是需要有客觀證據(例如:受害人身體有加害人的精液),如果沒有,就只能藉在場的人的證言,在從中去釐清事實的真偽(例如:各方的說詞是否有矛盾、不合常理之處...等)。但是,目前C已經向您弟弟開口要100萬元,即使您懷疑有疑點,在尚未有確實合理的證據之前,就冒然起訴,要考量到會被反告誣告罪,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可來電或來信做進一步詢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0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弟弟針對c之請求可均不予回應,並對c之來電或訊息均加以錄音蒐證,若c真的對您弟弟提告,您弟弟於警詢及檢訊時均可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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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您弟弟之相關體液證據,而對方執意提出告訴,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另針對C之相關言論與訊息,可消極不予回應,避免對方蒐證錄音,而對C之相關言論訊息,亦均須加以錄音留存蒐證,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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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 CHIU 103-07-19 12:02

謝謝律師的提醒 不過我弟現在警察也不讓他報案

我現在比較疑惑的點是 對方說要等兩個禮拜檢驗報告

是要等什麼 還是他只是在拖延時間?

再來 我弟一直沒被叫去做筆錄 是因為對方只有備案沒有報案是嗎?

性侵不是非告訴乃論嗎?如果他去備案 檢察官是否就會主動偵查?

那現在過了一個禮拜都沒動作 是否可以合理的懷疑 對方當天去醫院

其實根本什麼都沒有驗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3:04

您好,程序上不會那麼快,且非告論罪不論如何絕對會進入偵查程序,靜待通知。 

如如 103-07-15 16:20

律師哥哥姊姊好,我今年要滿16了,我有一個交往半年的男朋友他已經成年,我們4月初的時候出遊有發生性關係,大約7月初的時候他因劈腿跟我提分手,事後爸爸知道這些事情帶我去報案,請問我可以告他嗎,我第一次給了他,他卻這樣對我,對方現在打死不承認有跟我發生關系,爸爸罵我事隔三個多月才說,我當時沒有馬上去驗傷,但爸爸知道後馬上帶我去警局做筆錄,做筆錄前社工跟警察阿姨們有先帶我去醫院,醫生叫我脫褲子驗東西,我不知道那是驗什麼的,驗那個我就有證據了嗎?請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於您未滿十六歲時與您發生性行為,您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您可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由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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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行為,係構成刑法犯罪,您得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便蒐集及整理證據,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證詞就是證據,如無明顯不合理或矛盾,法院仍可採為判決之依據。

如如 103-07-17 10:18

律師,所以我沒證據也可以囉?可是我筆錄前面有撒點小謊…

阿宏 103-07-15 15:48

請教律師販賣二級毒品有請律師的情形下律師在調卷宗的時候其中一位證人A他總共在警察局作了兩次的筆錄 第一次是在今年的元月22號製作的筆錄然後證人A他就被收押禁見(另案)到了2月12號警察又把他從看守所提出來在作一次筆錄但是我的律師去調卷宗時調不到第一次(元月22號)的筆錄在來證人B他去製作筆錄時會不會驗尿不然證人B為什麼到現在都不用去勒戒而且我也都勒戒完畢了再來證人B也有過一次勒戒那是在5年多前的事照理講他也應該要去勒戒才是但是就都沒有之後有次在路上遇到我忘了我講什麼他就突然說出他爸有幫他拿尿去....再問他就都沒講了而且製作這兩個證人筆錄都是當時拘提我的那個警察也因為當時我有被那個警察不斷的一直揍頭的部位當晚我有要求去驗傷....等情形大概是這樣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委任律師,應由律師為您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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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3-07-15 14:34

律師您好:
剛剛我妹妹打電話向我哭訴,說我姪子(我姐的兒子)向我母親要錢但被她阻止,結果他就動手打傷我妹妹,並揚言恐嚇要是敢報警的話就把她們給殺了。妹妹說她的手跟臉上都被抓傷並流血。

想請問,若我妹妹去驗傷並偕同我母親報案作證的話,恐嚇殺人的部份能成立嗎?我姪子今年十三歲,經常偷家裡的錢,也會跟我母親要錢買東西。過去有多次拿菜刀恐嚇家人的紀錄,最近一次是在上星期。而且上星期四他向我母親要錢的時候也動手打我母親,那天晚上我就回家勸戒他,說我不希望哪天在新聞上看到「孫子要錢不成怒殺阿嬤」的新聞,他還信誓旦旦的保證絕對不會再發生。

但今天又發生這樣的事情已經讓我無法再忍耐,因此想請教律師若無錄音存證,僅由我妹妹提供的驗傷單及我母親的作證是否有辦法讓恐嚇殺人的罪刑成立?

傷害既遂和恐嚇問題,但由於他只有13歲,如果法院給他機會就不付審理,不會有刑事偵查及審判,但可裁定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但也可能被裁定交付檢察官審理,建議先驗傷,再看要不要具狀向法院聲請移付審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16: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姪子未滿14歲,因此刑法無法處理。

2、本文建議您可以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其安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說明該情形,並請求將其安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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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廖 103-07-15 00:18

因與女友吵架?執,之後又發生關係,但又因金錢糾紛導致女友不爽,因而告我強制性交!目前已被檢查官起訴移送法院中了!目前有的證據是雙方的驗傷單,確實發生過關係的事實!而檢方認定說前一刻還在吵架,後一刻怎麼可能會合意性交呢?而且女方在出庭了,也已表示不予追究了(但仍堅持無欺騙事實的表述)……因為怕被告誣告吧!而我們也都表明我們事後又在一起了!為何她們還要為難我們呢?請問要怎麼解決才會最圓滿最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希望可以尋求無罪抗辯,除非您的女友承認誣告,否則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並且分析相關證據證詞,光憑您這樣敘述,無法替您分析。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強制性交罪為非告訴乃論,因此就算對方不予追究,您依然有被判刑可能,強制性交罪最重要的是直接證據,證明係違反被害人意願的行為,因此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檢視相關證據,及蒐集其他證據,證明你們是合意進行,如聲請測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證據為何,是否有強制性交之相關證據,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及辯護方向之,又是否接受測謊,建議您應再三斟酌,是否真的對您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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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強制性交,應就是否有違反當事人意願之證據加以爭執之,可委任律師閱卷後,就全案證據資料加以檢視,並討論辯護方向,又就是否接受測謊一事,建議您可再三斟酌評估考慮,是否真的為您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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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確實有被判刑之風險,所以訴訟方向您應及早確認,以爭取對您最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4:3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行司法案件中倘若雙方沒有和解緩刑的機會實在是不高。

2、本文還是建議您應該好好答辯,因為您都沒有就案情的部分說明,真的很難協助您,您可斟酌。

103-07-14 20:40

 ●我方
車子損毀=>機車左方整個腳踏板、排氣管、扇熱風葉蓋踏板鈑金

 □對方
車子損毀=>輪胎(根據分析表看不出來有損毀)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5/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我方:當下有點暈眩,有上救護車,但醫生說再觀察,所以應該算沒事吧?!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當下車子在馬路中間雙方都有移動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以及一般的保險,後來有連絡保險公司請協助理賠
對方:只有強制險,還有他是汽車維修場的老闆娘,車主跟肇事者非同一人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陰天我方有穿黃色雨衣準備上班,途中被對方因為要迴轉遭受到撞擊,(他是停在路邊突然要迴轉~而我已經過了他車身才突然轉過來~那邊沒有紅綠燈~就一般道路)機車左側損壞嚴重,當下在被他撞之前我已經停車了(他已經貼到我車子),結果他說他完全沒看到我,所以對方輪胎的地方整個往我的機車壓過來之後才停。事後還不願意下車處理,是我釋意請他搖下車窗,他才願意下車處理,此時他覺得是我不對,覺得是我撞到他,警察來之前一直說要看看監視器之類的,今天有去警察局私下協調破局,因為他覺得是我擦撞到他,還有車行開的估價單不合理,另外那天的工資也不願意賠償給我,一直說為何我不請假幾個小時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當天都請假,還跟保險的說我死跟他要錢,請一個星期的假要跟他拿錢,不懂為何明明就沒有的事情,他要瞎說,希望他賠償當天的薪水,是因為他明明就耽誤到我上班時間,而且車禍後當下我有暈眩上救護車,對方說我明明沒事,為何要坐上救護車裝有事,說我獅子大開口想坑他。

初判表
對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六、問題:

上星期有跟他約第一次私下協調,但是他臨時說不能來,
所以今天是第二次約時間,他有帶他一個弟弟來,從頭到尾就他弟弟有意見,因為我本來是丟給保險的處理,保險的有先打電話給他,跟他說明賠償金額,修車1800+薪資一天1300+當時坐計程車回家250=大概3350,有跟他要整數,3500元,對方電話說OK,所以才有今天的私下協調,沒想到當下全部推翻,一直說我獅子大開口,修車估價單也給他拍照了,他說其中哪裡哪裡不合理,說怎麼這麼貴,哪裡不該修,怎樣怎樣的,我今天回家也問車行了,車行說修的都是當天被撞損壞的地方,並沒有多修

(當下沒有回應對方,因為我對車子真的沒研究),
今天理智線斷掉是聽到對方說我去撞他,所以立馬去拿分析表以及去申請調解委員會真的無法接受是非顛倒- -所以現在他說我撞他是指我反而要賠他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確實可能是要主張您有肇事責任,因此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或是無需賠償您。

本案倘若無法私下和解,那就有必要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將相關的證據備齊,如收據、估價單、車損照片等,以利調解委員協助協調。

可蕓 103-07-11 09:23

律師你們好:事情是發生於103.06.14晚上22時,我的國中同學約我去出門說要聊天,我答應他,隨即他來載我.一路就來到了海邊,一開始停在路邊我們開始閒聊,隔了30-1小時候,他說我們換個地方,然後他把車子開到了巷子內(巷子裡沒有監視器).一開始他很正常的聊天,過沒多久,他開始強吻我,我說了 不要 .但他沒有停止動作,開始託我的衣褲,在要脫下我褲子時,我又跟他說了 不要 也用我的手擋了他的手,他還是沒有停止動作.(因為當時天色昏暗周遭又沒有人,我害怕他將我丟棄在此處.所以我一直隱忍)之後他就拉起我的手要我我他口交,我也對他說 我不要,但他卻一直逼問我為什麼不要 為什麼不要,我感到有被強迫.之後他就用他的生殖器插入我的下體,我當下覺得很痛很不舒服(過程中他一直要求我變換姿勢).事後他穿起褲子並遞了濕紙巾給我,要我把下體擦一擦,之後還要我把濕紙巾交給他,後來他馬上開車送我回家.一下車後我感到非常難過,一直哭.但我當下沒有意識到我被性侵

直到103.7.7號我到婦產科去驗孕,醫生告知我已經懷孕.我跟國中同學說 我懷孕!他就跟我說不是結婚就是拿掉.但我跟他根本不適情侶關係,我根本不喜歡他.隔天我實在受不了心理的壓力,我到網路上跟網友分享我的事情,他們告訴我這是性侵.之後我打到了113專線,他們也跟我說這是性侵,到了昨天我到了警察局報案.

在我懷孕到報案這幾天,我有跟嫌疑人用LINE聯絡,之間我有問他 你那天沒有發現我沒有反應嗎?他回答說;恩...事後我覺得不對勁 還有 我跟他說這是性侵你知道嗎?他回答我 知道.但後來又改口跟我說這不是性侵,因為我沒有推開他沒有說不要,他還說我沒有限制你的自由.但我回他說:我當時有說不要,在你要脫下我褲子的時候我也用手去擋你的手,你要求我幫你口交時我跟你說不要,但你卻逼問我為什麼不要2次,他回答我說:事情發生了我想負責解決.想問以上這些對話對我有利嗎?(因為我6/14發生當下並沒有去驗傷及報案)我想知道我這樣對那國中同學的勝算多少?謝謝各位律師像這案子已經是公訴罪,我需要請律師嗎?要出庭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即便案件是公訴罪,如要將案情敘述清楚,並且針對被告的答辯,還要進一步提出說明,建議仍應委請律師提供專業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line聊天紀錄、驗傷單、濕紙巾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幫您整理犯罪事實,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1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供完整證據資料,為您整理並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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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1 10:55

不好意思...因為當下我並沒有把濕紙巾留下來...也沒有馬上去驗性侵

只有現在驗出的懷孕...但下星期1就要去手術,警方會去採證

但這樣子我的勝算是不是很少?因為警方跟說因為沒有第3者有看到

他怕事情會演變各說各話!但她真的是違反我的意願...

對不起...我好怕告不贏他

從事後到現在我已經每天都沒有睡好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與您之聊天紀錄或驗傷報告等,證明有違反您的意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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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流 103-07-09 23:56

急急~~

求助!本人前2天開偵查庭!前女友對本人提告!有3項罪名!

妨害秘密罪!本人電腦手機遭扣押!但並無所謂的不雅照!

毀損!也沒有刻意損害他人物品!

恐嚇!確實有傳一些不當的訊息!請求各位大大能否幫忙小弟解決!

是由:本人當初與前女友有爭吵!前女友把本人的臉抓傷!但是本人未驗傷

!在氣憤之於有傳(有機會遭人潑硫酸毀容之類的話給她)應該會被起訴!

有什麼辦法能不起訴嗎?或是無罪!(飆淚)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0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可能涉犯妨礙秘密毀損罪嫌未有完成描述,無法精確分析。

2、至於恐嚇罪的部份,就您所述的內容,確實可能構成,但是還是要看所有的對話內容,比較容易釐清

3、恐嚇罪是公訴罪,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釐清案情,作有利之答辯。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又此屬公共論述,不方便公開表示意見。如有需要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法律小學生 103-07-10 09:48

大大你好 就你被告恐嚇罪部分 如果確實真的有傳恐嚇對方的訊息

             那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不被起訴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對方既然已經提起刑事告訴,並經檢察官偵查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如您想於偵查中獲得緩起訴處分,特別是您涉犯恐嚇的部分,建議您與告訴人即前女友進行和解及道歉,並將悔過書及和解結果副知檢察官,這才有機會換緩起訴,當然,這部分要看您怎麼友善的與對方談了。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偵查中委任辯護人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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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8 23:07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同學,由於我與A同學到達某個國小之後看見B同學正在 因為B同學他的弟弟被人嗆聲所以B同學打了A事主一巴掌A事主將我的B同學推倒後其餘我身旁的A同學與其他四位同學湊上去拿各自帶的球棒打A事主,而我根 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因此並沒有動手只是在一旁抽菸,事後隔幾天接獲警局的電話說A事主提出驗傷提告我們傷害,並要求我到警局去做筆錄,我一到警局警察先 生告知我說A事主提告我們六個人告我們毆打傷害罪,但是在筆錄上我並沒有毆打A事主也不知情所以筆錄上我也是告知警察我並沒有毆打也不知情,但是此案件 依然要移送法院但該國小並無監視器警察也說只憑我單方面說明說不定法官也不會相信,後來聯絡上A事主A事主一直說就算沒有毆打參與也有刑責,那請問我這樣 子該如何證明自己以及相關刑責問題,可否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一下謝謝。

阿文 103-07-08 23:10
回覆 義 的發言內容: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 ... (恕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為無罪答辯,若無證據證明您有動手,亦無需承認之,您可委任律師,於開偵查庭時與您一同前往為您辯護,並於開庭前討論答辯方向及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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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3-07-08 19:56

想詢問一下~~3月時走在馬路上,平白無故的被某家大狗衝出咬傷,有去醫院驗傷及去警局報案,因了解此隻狗已不是第一次咬傷人,警察說如果要能強制狗主人處理,我可以不要和解聲請訴訟!後來我有聲請訴訟,警局有把相關的筆錄及醫院資料都轉地檢署!

但5月底時,有一個奇怪的人自稱是地檢署的人(打我手機,然後電話是"不明來電"),下午快5點半打來,一直叫我私下和解,還口氣很不好的說他快下班了,電話錄音,叫我在電話裏答應,我說我又沒看見公文,請先送公文來,對方就很生氣的掛掉電話!(真的很奇怪~)

現在7月初,今天收到一封地檢署信封的信,上面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不是寄掛號,也沒貼郵票,也沒郵戳,只蓋了一個台北郵件處理中心圓圓的章 (我以為公文都是會寄掛號的),上面只簡單寫了說狗主人為過失傷害罪,輕者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元以下罰金(比我的醫藥費還便宜…)

請問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狗主人原說要賠我醫藥費,也完全沒賠我~約台幣快2000元)!我是否除了過失傷害刑事外,還該聲請民事上的賠償呢?

謝謝協助~~~  Carol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簡易處刑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遭地檢署起訴,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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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103-07-08 16:38

太太今年五月被我發現與公司同事有親密的line通話記錄,

但當下記錄被太太刪除,只剩下不到五十字的對話記錄截圖,

內容有太太與同事互相表露愛意的字眼,

太太同事在這件事情被我發現之後,完全沒有一點歉意,

甚至在與我通話的過程(有文字記錄)表明只是與我太太「逢場作戲」,

太太與同事在通訊的過程因為有互傳照片,

我擔心被太太同事拿去利用,

而到太太公司樓下去要求太太同事刪除照片,

再刪除之前有瞄到太太同事也已將對話記錄刪除,

當下想到太太同事玩弄我太太感情,氣憤動手打太太同事,

動手當天,對方立刻報案告我傷害

當天有去警局,獲得對方口頭答應不提告

但當時不知道必要簽署和解書放棄提告權利。

隔天,太太接到同事的父親來電家中,

說太太同事牙齒被打歪很嚴重(當下在警局時,驗傷單似乎沒記錄這部分),要我表現出誠意(暗示要高額賠償),不然要讓我好看。

太太表示,太太的同事曾經親口說同事父親是流氓,

因為太太同事家庭背景不單純,加上在電話中被恐嚇,所以沒有去進一步談何解,

目前對方已經提告,也做完筆錄

請問能否就太太同事勾引我太太、介入我的家庭破壞婚姻這部分,去向法官爭取緩刑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能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傷害部分,可提出對方與您配偶之相關訊息,主張義憤減輕之,關於對方恐嚇您的電話,亦應錄音蒐證,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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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既然已提告,你應選任律師準備應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可對對方提告外遇部分請求民事賠償(依你所述的證據民事部分可提),刑事部分依你所述有爭取緩刑的空間,但還要再考慮其他要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豪 103-07-07 21:45

聾啞女~日前被男友毆打~有驗傷單~已報案~跟男方同居1年多~男方在賀寶芙兼職,期中男方供應女方產品使用~使期改善體質瘦身,並未談論使用產品必須付費,其中女方有一台機車.交往中機車在男方母親家使用~近期男方態度傲慢想分手毆打女友.男方說除了把產品費用拿出來才把機車還給女方~(產品費用約15萬~男方說打65折~還需要8萬~一個月拿一萬出來給男方~八個月繳清在奉還機車).其中又牽扯~信用卡刷卡部分~男方跟女方交往~兩個人都有信用卡借用對方~現在男方口口聲聲說女方盜刷~還用聊天程式line~幾乎天天恐嚇該女子~諸如此類的問題~還有些許未可以詳盡寫入~~請問律師團門~該女方可以控告男方什麼罪?贏的機會佔比例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各縣市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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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看起來應該是有傷害恐嚇罪以及侵占罪等的問題  這部分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因為屬於同居關係  如果有被暴力   可以考慮是否聲請家暴令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嘟麻 103-07-04 13:30

前幾天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弄十字路口與小客車相撞(我是東西向, 對方為南北向)因為對方車速過快, 我車頭嚕出去(我有減速)閃避不及先撞到對方的前方左側車頭, 因為撞擊力太大我的車頭整個全毀, 車身偏左,我受了點輕傷 (有去醫院驗傷), 對方沒事
依肇事責任比, 依路權, 我需付較大的責任7成 , 對方3成, 雖有不甘, 但也認了, 誰叫我開的馬路比對方小條

我有報警處理並請我的保險公司協助後續理賠事宜, 對方的車子維修費為5萬, 我的是10萬


現在重點來了, 對方一直認定是我先撞他, 而且我的車子維修費大過於他的, 他也沒保第三險責任險所以不願意理賠我任何一毛錢,
對方的維修廠打來就嗆要我理賠, 說是對方委託他們處理的(他們應該是認識有關係的), 態度很差~
而且在我方保險承辦員過去確認對方車況維修費用前, 他們就自行更換了一些零件, 所以無法判定是我方造成的還是他們藉機換的

另外有一點不知道能不能向政府機關要求賠償, 就是我的前方路口原本是有面凸面鏡的可以照右側來車的和我們這一方向來車的, 但是那面鏡子在前陣子被人轉向照到只能照左側來車, 正常來說那邊應該設立兩面鏡子的,
也因為這樣我的車頭必須嚕出去一點才看的到我的右側來車 (因為左右都有死角和遮蔽物), 但對方若沒注意到前方路況或是車速過快就很容易閃避不及,對方態度若還是堅持不願意理賠, 這樣是否只有走法院途徑了呢?

還是可以請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先賠給我對方該給我的3成維修費, 再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追討維修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的部分,雙方都必須依據肇事比例賠償對方因車禍事故所受損害之損失。

2、您可以另外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保險部分,必須看您所投保的險種為何?倘若事責任險,則無法,本文建議您可以詢問您的保險公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晏晏 103-07-03 19:47

我跟丈夫已經談離婚了,但是他開的條件我無法接受,

他居然要求我說要簽字可以,但是離婚之後還要做那檔男女的該做的事,

還要求我共同監護權,我真的沒辦法答應,

我已經訴請離婚了,7月24日要去調解庭,

他有家暴前科也有酒駕前科也有恐嚇前科

還曾經違反保護令被罰款過,前科累累,

 

 

我有錄音存證還有影片,還有打小孩驗傷證明,

 

 

他連一個證據都沒有,他說他請律師就贏了,

 

 

連一個沒證據的人也可以贏,害我都緊張起來了,

 

 

他說有請律師就會贏,我想說難道沒證據也可以打贏官司,

 

 

這樣每個人就不用大費周章的弄證據了,

我想請問我有證據他還前科累累,我是否不請律師就會贏呢?

我還要爭取監護權,請大家幫忙解決我的困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比較有可能勝訴,但仍應提出積極事證,也要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18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所有證據整理出來(舉凡對方家暴恐嚇及其所稱之無理離婚條件),強調您具有離婚之事由,並爭取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委請律師訴訟中為您提出最佳的主張及證據,以免您誤判情勢,減損自身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凱蒂 103-07-03 11:53

我現在很難過很心痛

希望有人可以出庭幫我

我是一位聽障者,剛剛分手不久

我跟他在同居一年半,有13次被打,我現在只有驗傷單兩張,

目前已經去報備,我的機車是他不還,我多告他侵占

他前幾天跟現在又威脅我,他說他有人證(就是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常去陪他下班的前一小時,有一次吵架在裡面)監控器應該有拍了,他又要告我私駕豪宅,還說我會告不贏了

另外他說要還我機車可以,他又要我還他產品費用(健康食品是他自已買,感情很好我們都有分享,我們現在分手後他要我吐出產品費用)

要怎麼辦呢?我很煩惱...

雖然是我先提告,贏輸還是沒有結果

希望有人好心可以幫幫我,我聽不到聲音無法說話

不知道怎麼在法院講話還是 .. 拜託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倘若識字,且能書寫的話,訴訟程序的進行都不是太大的問題,又倘若您能夠懂手語的話,還可以跟法院聲請通譯(也就是懂手語的翻譯人員),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3:05

您好!可至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是否可指派律師出庭協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ucy 103-06-29 23:54

6月上旬遭先生家暴, 目前未離婚, 當下有去驗傷及拍下受傷照片, 並至警察局提告家暴傷害罪, 6月中至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有附驗傷單, 受傷照片, 案發現場照片及戶籍謄本), 6月下旬已收到家暴保護令的開庭通知(7月底開庭)。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聲請通常保護令所附的文件這樣就足夠了嗎?

Q2.女兒2歲3個月於5月初被先生帶走, 在保護令中, 我同時有聲請子女暫時監護歸我, 及請求對方支付生活費, 那我舉證他在家暴前已1年沒有給付生活費嗎? 或是我自己提出子女生活費是由我負擔? 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3.我前往探視小孩, 先生常故意阻擾, 有曾經讓我等2~3個小時才讓我看到小孩, 也有讓我撲空無法探視, 他故意避不見面, 或催促快點結束會面時間, 我想舉證他阻擾行徑,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4.先生曾因要帶走小孩與我媽(小孩照顧者)吵架, 吵架爭執是因小孩重感冒, 我媽代我要求我先生等到小孩痊癒再帶走, 但我先生不肯堅持要帶走小孩, 鬧得不愉快, 這部份有電話錄音, 若將之寫下逐字稿, 有助於保護令的核發嗎?

Q5. Q2~Q4的舉證文件, 可以用陳報狀在開庭前先呈報給法官知悉嗎?

Q6. 陳報狀的寫法是在狀子本文寫要讓法官知道的事, 再附件附上證據?(如:存摺影本, Line對談記錄, 電話錄音逐字稿, 電話錄音電子檔)

Q6. 聲請家暴保護令所檢附的相關文件, 若日後打離婚訴訟, 還需要再附一遍嗎? 聲請保護令的舉證理由文件和離婚訴訟一樣, 會不會不利於離婚訴訟?是不是打離婚訴訟證據要比聲請保護令要更多,更具解釋能力, 子女監護權離婚官司及才打得贏?

Q7. 法官如何判定離婚夫妻的資產? 如房產, 如何認定價值? 資產及負債是自行舉證, 還是法院去調?

Q8. 婚後母親贈與我頭期款購屋, 每月的房貸是我繳的, 先生沒有付一毛錢, 我有工作, 他從沒養我, 他有權向我討夫妻剩餘財產嗎? 有例外情形嗎?

Q9.刑事傷害罪的報案文件是警察製作的, 我需要再準備證據嗎?(因為是被關在房間被打, 沒有證人)

Q10.刑事民事損害賠償, 何時可以提出?是開檢查庭時跟法官說嗎?還是要先擬狀? 損害賠償金額要如何訂定?

Q11.若我先生開庭願意承認家暴事實, 在不和解的前提下, 有沒有什麼方法, 可以讓他獲得教訓, 又不會有前科記錄?

先謝謝律師的耐心閱讀, 更期待您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0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問題較佳,避免詞不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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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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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審查保護令之時間很短暫,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委請律師代為撰擬相關書狀及開庭,以便法院能清楚了解您的主張及證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於離婚訴訟中,應提出法院應裁判離婚之相關事證,不限於本次傷害事件,應儘可能提出更多的事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傷害案件之附帶民事請求部分,應於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提出此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詢的問題,都可以朝您有利之方向去主張,由於爭點甚多,建議可以直接找專業人士面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ggie 103-06-29 01:30

您好

我弟弟與我於去年12月底開車時,因前方汽車閃避計程車而急煞,我方因煞車不及追撞前車。當時有請警方到現場記錄,雙方人都沒事,日後有經過保險公司談和解賠償保險桿。以為結案後,在前幾天收到警局寄來過失傷害要到案說明的通知,對方說因撞擊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媽媽追間盤突出(腰痠痛,無麻痺感),對方持有當日的驗傷單。目前對方還未算清賠償的價錢,如果在合理的價錢下應該會合解,但覺得對方不太合理,若以訴訟程序勝訴的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鑑定,若您無過失,亦無成立過失傷害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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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 103-06-29 01:08

我與先生結婚多年,育有一女一子,約莫9年前,先生疑似外遇,夫妻間有嚴重口角,夫甚至有暴力相向的舉動,9年前也有驗傷單....9年前某日,夫 僅留一封E-Mail說:無法再相處為由 搬離家,將2個孩子都留給我獨立照顧,之後就少有音訊,小孩也不探望、生活費也更是從未給過...連小孩過年紅包也僅放在家外鞋櫃裡 再以電話通知拿取(但僅頭2年,後面就都沒給過錢了)....後面都只有他聯絡我的份,而我聯絡他 就要看他心情

約3天前我發現他在FB上 說:2013/4/24跟XXX結婚了,透過關係 也取得他跟那女人與夫家族聚餐的照片,照片中,那女貌似已懷孕  或許是因為急了,夫今天打電話來要求直接簽字離婚,但他給的條件是就照9年前我要求離婚時說的:把我們買的房子在無貸款的情形下過戶給我,我就要簽字。

但這9年中,我們就只是住這房子,其它水電瓦斯、小孩學費、生活費保險費...等等全都是由我獨力支付,也就是說除了房子以外,他完全是不聞不問的...連我家老二對父親都是沒印象的。

請問:要這間房子,是我9年前說的,這9年中間,夫無任何付出,連探望也無。現在他壓著我,只能給這間房子,只因我9年前的要求,我不能再將要求提高嗎?

還有,我家老大已經大了(滿18),事情發生時老大五年級了,那時老二剛出生....現在孩子跟我要求,說他們將來不想養父親,請我協助辦理相關事宜,那我又能做什麼相關申請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的配偶與第三人有通姦行為,您可以據以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並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您的配偶與該第三人賠償您的損害。

至於您是否接受協議離婚,應視您是否願意離婚、您能接受的條件而定,您可以提出您想要的條件,再與對方進行協商。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與外遇對象有通姦行為,使外遇對象懷孕,您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通姦告訴,亦可對您配偶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在舊未成年子女部分,若您配偶從未撫養未成年子女,其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其對您配偶日後之撫養義務亦可主張減輕或免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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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蓋因對方現在應該急著向您離婚,故或可以此為籌碼,透過裁判離婚之方式,向對方主張離婚之損害賠償,並主張贍養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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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6-26 10:54

本人姓陳,我妹妹(是個單親中低收入戶)的女兒今年七月滿3歲,就讀於高雄市私立幼兒園 卻接連兩次 在學校被其他學生咬傷手臂,詢問校方卻得不到應有的交代, 所以我們決定提告, 以下是事情經過與日期,我們有相關的佐證資料(照片,驗傷單及學校聯絡簿) 103/05/19   小孩的外婆幫小孩洗澡時,發現手臂上有咬痕 103/5/20     小孩的外婆去幼兒園詢問學校,校方及老師均不清楚有此事, 也不清楚哪位小孩咬人,當天本人打電話詢問校方,園長說因為小孩表達能力不佳,也無法清楚指認哪位學生要她,她說會再查查看 之後便不了了之.....我們也沒再收到校方任何回應,只有老師在連絡簿上表示抱歉,以後會更注意 103/06/18  小孩從幼兒園回家時,跟媽媽說她被咬了,左右兩臂均有,當天晚上即去醫院,讓醫生開驗傷單 103/06/19 小孩的外婆,媽媽及本人前去學校詢問 卻得到負責人這樣的回應 1:如何證明小孩的傷是在學校發生的 2:咬傷是家長自己說的 3:小孩有說是哪位學生咬她的,但老師說不可能,卻也無法說明是哪位學生所為 4:本人當場有希望校方能盡快給個回應,如果查出是哪位學生怎麼辦 他回答會請對方家長處理,我說那如果我是對方家長,我會說有何直接證據 他回答那也沒辦法.....那也就是說 本人的姪女就只能無辜受害 於是當下請警察過來備案,並通報高雄市教育局 103/6/23 事情已經過4.5天,今天本人打電話去詢問校方,園長回答他們會盡力保護小孩,並在車上裝監視器,但園長並不曉得本人姪女未去學校,也說這件事由負責人回應,他無法代發言 更扯的是,教育局的人詢問校方,校方居然說他們有比對齒痕,是我們的小朋友自己咬的 當天我也在場,我真的不曉得有這麼利害的技術,不顧小孩的反抗,強拉著小孩看了幾眼,就說是有比對齒痕 本人衷心希望校方能出示比對齒痕證明 6/24  校方(老師)打給本人,要本人到幼兒園和主管談小朋友受傷的事情 本人回答,希望能在電話內先有基本共識.否則去學校只是各說各話 校方負責人後續打來,強調小孩受傷是老師的責任,跟學校無關 因為不是學校設備害小孩受傷的,負責人也強勢要求本人到校,更強調我不去是本人的問題,校方有尊重我了 後來園方有跟教育局的人說,他們比對過齒痕,是我們小朋友自己咬自己的 本人不清楚園方如何比對,只知道比對的過程,並無任何家長代表在場 是否又讓小孩再受一次驚嚇 本人認為幼兒園間小朋友玩耍,打打鬧鬧受傷難免 但接連2次被咬傷,校方,老師毫不知情 家長前去詢問,卻明顯感受到校方推委及極力保護自己的立場 我妹妹是個單親的年輕媽媽,她辛苦工作,送小朋友去幼兒園受教育,但更重視小朋友的安全,那也是幼兒園應該要做到的! 本人希望這邊專業的律師,能夠教教本人,沒有盡到保護兒童安全的幼兒園,加上提不出比對齒痕證據,請問該以哪條法源,來控告園方 Thanks

陳言 103-06-26 10:48

跟老公結婚一年半 有一個小孩小孩滿月之後就交給我娘家在帶!好方便夫妻倆上班!但在這期間男方都沒上班!也沒拿錢養小孩!也因吸毒勒戒一個月!也有家暴一次和威脅!但我沒去驗傷!男方家裡也沒有一個人關心和看過小孩!都是靠我娘家幫忙!但結婚一年也就是去年底想跟他離婚!所以我回娘家住到現在!剛離開一個月有跟他好好談離婚但他不肯!一直不見面!之後就都聯絡不到他的人已快半年了!問他家人也都說聯絡不到!因為男方健保都沒繳!會影響小孩子(原住民20以前有補助)請問我要怎麼才能訴請離婚或怎麼做才能跟他離婚

依你所述,可以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且歸責對方來起訴請求離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44

 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消失不見,可認定為惡意離棄之重大離婚事由,故可於蒐集證據後,起訴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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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ng 103-06-24 23:57

我爸媽移民來台灣已經二十幾年我21歲 我妹19(今年12月20)

從我國中開始我爸就酗酒暴力傾向(來台灣之前他也曾經把我媽打暈過)

當時年輕不懂事 覺得家就是要有爹有娘 不讓我媽跟他離婚

覺得單親很丟臉不正常

國三時我爸跟我媽吵架 我跟我妹去勸架 連同我們也被打

他拿起電話往我臉上砸 電話尖端戳進我眼睛 整個白眼球出血

後來醫生檢查說沒事 也有開給我們驗傷證明

可是我媽要是那時候提出離婚 我爸那不是人的東西 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會殺了我媽 如果搬走搞消失 也行不通

他會去找我外婆外公以及任何跟我媽有關的人

為了錢他真的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還曾經想要跟地下錢莊借錢 押上我們母女

各種思考邏輯不是人 不是為人父親的做法

家暴時 我想著點醒他 跟他說你是我爸 怎麼做得出這種事情

他竟然回答他有權生我 就有權把我滅掉 還說我是屁

這種暴力還持續到前一兩個月吧 

我們為他好 甚至我姑姑 到處找戒酒途徑 各位想得到的都試過了

100年左右他就沒有在上班

我媽名下有間一小套房 房貸我媽自己本來就付著

我爸名下就是目前我們住的這間三房一廳

當初他把我媽跟他共同積蓄幾百萬賭錢賭光 剩下50萬

被我媽知道 逼他買下這間房子 但是我爸卻要求房子要在他名下

我媽為了有個房子 穩定下來 所以答應我爸

買來不到一年就換我媽一直付房貸

他心機很重 知道說我妹當時還沒18歲成年

離婚他就要付贍養費他等到今天 我妹19歲

他就是要跟我媽 連同我媽那間套房 財產分一半

所有任何開銷 連我們當時還沒成年都是我媽在付著

我想知道 他憑什麼?他沒工作又酗酒又家暴 法院真的會給他一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的情形確實可以訴請離婚,至於剩餘財產分配,則可以主張您爸爸對家庭無供獻,請求法院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父親家暴證據,如錄音錄影及取得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傷害告訴,以利您作為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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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王 103-06-23 19:01

我太太拿著驗傷單 分別在刑事民事對我提出告訴, 刑事傷害 民事要求家暴保護令,,傷害已被檢察官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本人也針對很多邏輯性問題繳出刑事答辯狀,事實上我也根本沒有動手,也沒有傷害她,但是最近傷害還沒開庭前, 書記官有私下問我要不要和解?如果我身為被告同意和解,(原告如果也同意,並提出和解金額,而最後,我也同意了),也就是傷害開庭時,庭上要求原告徹告,我們兩造轉移到和解庭變成達成和解~那這種 被告同意和解 的 結果 ,是否有可能我太太會拿我們兩造同意的和解書, 去 還沒有判決民事庭繼續要求我賠償?(1.傷害庭的民事和解, 是否有可能是引導其他庭,看待我這個被告有 "間接認罪"的可能?)

2.萬一以後我太太食髓知味(知道我願意和解,雖然我告訴書記官 我願意和解是因為她是我太太,而不是我認罪,我只是想早些結束傷害庭的開庭訴訟程序和時間,好好專心工作)... 但是往後有沒有可能我太太繼續無理取鬧, 把自己的跌倒受傷,不斷用民事傷害兩種再繼續提告,而這條和解,卻在往後的開庭 對我不利呢?

3.徹告之後,如果我太太往後繼續拿這種莫須有的驗傷單 告傷害民事, 是否有可能這條 曾經的和解同意,會變成 好像是被告的間接認罪,然後,往後會讓法官對我人格上認定上產生不利?即便我答辯狀證據都指向我太太說謊,誣告,那有沒有可能這次同意和解會給我留下隱患?和解金額越大,是否表示被告嫌疑惑是認罪的部份事實,越大?

沈恆 (沈律師) 103-06-23 19:42

您好!倘若要和解,應該在簽和解契約時即交付和解金並要求對方同時交出用印之刑事撤回告訴狀,將民事賠償刑事撤回告訴一併解決,如此應不會有您顧忌的問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3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檢察官移送調解並在調解委員前達成調解協議時,於調解筆錄上載明告訴人願針對 0 0地方法院檢察署00字00號之案件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權。

再者,檢方或法院在認定犯罪事實時,是針對不同之犯罪事實為構成要件之涵射,故縱使之前有和解之紀錄,也不會影響到以後之犯罪行為成立與否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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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專業人士協助應該不會發生後續的事。

小倩 103-06-20 17:54

我因家暴而當場離家,未帶走我二個月大的小孩,也未及時去驗傷,我過了一個禮拜回去探視小孩,被他家人阻擋還汙辱我,隋後我去報警才讓我進去,小孩也讓我抱一下就抱走了,全家人圍攻我不實的指控,我說因為他先動手打我,我才離家,他們謊稱先生只有推我沒有打我,這個我都有全程在錄音,這是否就能夠成我因家暴而離家的証據?

我有傳簡訊說要離婚,他們不肯,說要錢才肯離,小孩也不給我,我去法院申請離婚跟爭取監護權訴訟,也附上之前先生家暴驗傷單跟語言暴力的錄音給法院,但因時間過很久法院都還沒寄調解通知書來,害怕法官到時會已「繼續性原則」把小孩判給男方,而又去申請離婚訴訟期間暫時監護權,而現在過了一個月收到通知書了,又要過一個月後才開始調解,不知要等到何時才開庭,這期間我完全見不到小孩,這樣我的勝算會降低嗎?還有他們同時寄送存證信函來,說我7天再未回去履行同居義務就要去申請離婚,這我有需要理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要求先將子女交由您來監護。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並促使法院早點進行訴訟程序,再就對方的存證信函做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是因先生施以家暴才離開家裡,則可主張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

再者,雖法院原則上不希望變動孩子之現狀,但若社工訪視後,仍認為您之照護能力較佳,則基於子女利益原則,仍有可能偏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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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晏 103-06-19 23:02

禮拜一即將去家事法庭訴請離婚

 

6月16日丈夫拿衣架打了女兒的雙腳,傷痕纍纍,

 

 

我馬上帶小孩去醫院驗傷,丈夫之前有家暴前科還有酒駕前科

 

 

現在又動手打小孩,那天也打了他親生爸爸,

 

 

今天丈夫的爸爸有去申請家暴了,

 

 

這樣小孩監護權會判給我嗎?能順利離婚嗎?

 

 

他常期酗酒,還常發酒瘋,也沒拿生活費給我花,

 

 

老是叫我借錢,婚姻真的維持不下去了,

 

 

證據我都有準備好了,不知判決會很快嗎?

 

 

 

 

 

 

 

 

 

煞祿 103-06-20 02:48

訴請離婚

再遞一張狀紙 簡易判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訴請離婚,您應該擬民事起訴狀,將離婚事由及法條依據寫清礎,並在同一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以您所述之情形,應有勝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監護權訴訟,通常還要請社工作訪視報告,因次需要一點時間.

2、本文建議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監護權假處分,並且委請律師協助,使訴訟盡速進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應以書狀敘明具體請求之依據、原因事實,法院審理上方可能較為順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配偶亦有傷害小孩之行為,您有較大之機會可取得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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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103-06-17 23:32

想請教一下, 案情是家父在公園內因對方母女養的狗未繫牽繩導致狗吠叫並攻擊家父, 家父遏止後與該母女發生口角, 雙方都有受到傷害並互相提告驗傷, 但因對方母女有找到不知名的證人證明只有家父出手傷人,檢察官判決書判起訴, 起訴兩個罪1. 輕傷害 2. 公然侮辱.  但因家父只有驗傷單, 證人在第一次檢察官招換時尚未出面幫家父做證, 導致對方獲得不起訴, 但家父後來有找該證人,該證人有表示願意出庭幫家父做證表示該母女也有出手傷人.  請問後續的處理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 因家父不想再糾纏官司想認罪賠錢了事, 但是否會有留案底? 未來如果要申請良民證會否有問題? 如果認罪但可否請法官就事由起因從輕判決(起因是狗未繫牽繩導致)? 判決會是? 對方可以要求民事賠? 金額有可能為? 

倘若不認罪後續最可能的發展為合? 截至目前可有申請和解的可能? 申請管道為?  請各位大律師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傷害罪的部份,只要起訴之後聲請良民證就會受到影響,除非後來取得無罪判決或是不受理判決。

2、對方可以針對傷害行為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至於金額的部份必須看對方所受的傷害而定。

3、倘若您的父親希望無罪抗辯,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就證人證詞分析後,為最有利的主張。

Johnny 103-06-18 10:51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家父應該不打算繼續糾纏官司, 請問以目前的狀況可否申請和解? 如果可以管道為?

 如果開庭時認罪跟最後被判有罪的刑責會是相同的? 感謝您耐心的回覆,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8 14:57

您好,因為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係屬告訴乃論案件,只要在法院一審辯論前達成民事和解,對方向法院聲明撤回告訴,此案件就此終結,法院就不會對被告做出任何處分,聲請良民證也不會受到影響。若您想要和和解,建議委任律師與對方協議和解事宜,民事賠償部分包括傷害醫療之費用(實報實銷,以實際醫院醫療費用之收據為主)、因受傷致一時無法工作(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需修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之損失及精神賠償法律上沒有一定之標準,通常以受害者之身分、地位、背景與受害之程度及加害者之經濟狀況而定,無一定準則可循。

因無法清楚你真正受害之程度及實際所受損害之情形,因此無法提供賠償金額之建議。你可依據上述之規定,衡量實際所受之傷害與損失,去估算出你要對方賠償之金額。此外,開庭時認罪應會使刑責減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詹雅 103-06-17 12:13

請問 雙方在酒醉情況下,男方性侵女方,都已成年,三天後,女方去驗傷(處女膜撕裂傷)這樣可以告男方性侵

王博鑫 (王律師) 103-06-17 12:33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之問題,若男方當時意識尚清楚、卻以違反他人意願之方式而為性交,應得成立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被害人得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委由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有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抑或來電(02-29258607、0937-612-975)諮詢,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男方似有趁機性交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怡 103-06-17 09:30

我想請大大給我意見,有一天我在上班被同事無意間往肚子踢了一腳,結果造成我肚子會疼痛我到醫院驗傷醫院也開了證明,我也像公司申請監視與我同事作證,請問這樣提告結果我會有勝算嗎?因對方爸爸是法官對我這會有隱想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10: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何踢您,恐怕需要進一步釐清.

2、就您所述,相關的證據應該足以證明對方的傷害行為.倘若您擔心對方身分問題,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幫助您訴訟,避免因為不懂程序遭到不利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7 10:59

您好,因為對方僅是在無意間傷害您,僅成立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失傷害就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傷害故意而在客觀上也沒預見自己動作會造成傷害之可能,若對方係有意傷害您,即成立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依蒐集之證據,提出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被告求償,惟依您的情況,法院審理時應會勸告雙方和解,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有相關證據,可對其提起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您須將驗傷單還有其他有利之證據保留好。根據您所敘述之情況,對方可能構成傷害罪,建議您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賠償。另對方爸爸是法官不會有所影響,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詹雅 103-06-17 01:35

在雙方酒醉情下,男方對女做出性侵,但隔了三天女方去驗傷(處女膜撕裂傷),都雙方已成年,這樣能告嗎

Emily 103-06-16 14:35

事情經過↓

今天下午差點被強暴(5/12禮拜一)

希望所有女生要看完 尤其是北部的人
不管是什麼樣的人都會做出 違背常理的事
老實說 我沒想過我會發生 不過今天就發生了!!幸好沒被怎樣 但不希望有下一個女生受害 才打出來

今天下午跟了一個男生約吃飯(工作上認識的而且他又是男模有拍廣告 就不會想太多)
(在這之前聊天他就說 他會變魔術 吃飯時變給我看)

(正常女生回應都會哇哇哇 好厲害交我)
廖x宇:今天變個魔術給妳看
(我也不利外)
我:哇 等下也交我阿
之後吃完飯他就叫我陪他回家拿要試鏡的衣服
(心想 不要去 不熟怕危險)
我:不要 我在便利商店等
廖:沒關係 上來一下
我:不要 我想去711
廖:妳不是要學魔術嗎?上來一下而已
(幹 我就這樣被說服)
我:哦 好吧
(跟他上去 我都有注意細節 發現他刻意把出去的門關上..但我想說 他是麻豆又拍廣告 應該不會吧)
我:幹嘛關門阿?
廖:(無回應)

之後到他房間一切正常 他就在收他試鏡的東西 我就坐在椅子上 他就走來坐在床頭上
廖:欸我現在要變魔術了哦(僕克排)
我就看 然後變一變他就叫我坐來床上
第一次要我閉眼睛 我死不閉他就要戳我眼睛 我就閉上睛(沒事.博取信任)第二次他又叫我閉 我死不閉 然後他又要戳我眼睛 我就閉 
(幹 恐怖的來了)
他就馬上強吻我壓在床上又抓我胸部
我:(嚇死)不要這樣..
廖:(露出讓人不舒服的臉)
我:你最好想清楚你自己在幹嘛 我爸是警察
廖:(愣了住)
我:我爸是警察你最好不要想清楚你在幹嘛(狂爭脫...)
廖:你越是要爭脫我就越要-;()$&"(有點忘)
我:放開我(我都攻擊不到他)
(他就抓的更緊 我就趁他分心馬上用力爭脫 拿包包跑走)
我:你是有病哦
廖:你才有病 沒是就不要跑來男人家阿
(幹 明明是被騙上去)
我就馬上衝下去...幹出去的門果然打不開(他克能以為我會回去找他開門..)就打給119求救(其實要打110..因為太害怕 救邊哭邊講)
不知道他是聽到我打電話還是怎樣 他救很淡定走下來 開門 走掉(因為很害怕沒拉住他 就以後直跟119講電話
之後警察就來了
(他一走出去 馬上封鎖我FB

認真覺得他是有設計過的

到現在事後我覺得不只我一個人受害
感覺他的手法很熟練 如果也有受害的女希望可以出來指証他 不要讓這種人繼續危害社會

利用自己是麻豆又會變魔術 
強制性侵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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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也有其他受害人 的證據 對話 還有錄音以有驗傷

最近要開庭 想請問訴狀要怎麼寫><希望可以交我

告他強制觸摸跟傷害這樣

王博鑫 (王律師) 103-06-16 15:02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之問題,就其他被害人部分,可檢附證據透過追加起訴之方式,向承辦檢察官敘明原委。若您有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或來電諮詢(02-29258607、0937-612-975)諮詢。

您好,建議保存好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之用,訴狀方式可上網搜尋刑事告訴狀或刑事準備狀範本,詳述事實並搭配證物,再援引對方觸犯的法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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