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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 103-10-03 12:18

事情是這樣的 !

我 在 8月20號 發生車禍

我開汽車 行徑一條巷子裡

車速:20~25左右而已 因為 腳都在煞車上!!

行徑到盡頭以後 剩下左右可以選擇 !! 當我左轉到一半時候

突然聽到有人叫了 ....

聽到聲音以後 馬上把車停下來 叫救護車 報警!!!

警察來的時候<未喝酒,未超速。>

車子沒任何擦傷,只有駕駛門 有個手掌印

路口<無紅綠燈,無斑馬線,沒任何號誌,雙白線,攝影機也沒拍到我們的情形>

對方右手婉骨折 右腰也是 ,請看護 醫藥費 用一用 25萬左右!!

10月2號第一次雙方到調解委員會去!!

對方說 他爸出院以後沒多久就中風了

跟我求償50萬 ˙˙˙˙˙

也拿了初判給我看<對方:未注意左右來車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想請問一下 ˙˙˙˙ 錢方面是不是太高了??.....

還有就是 .... 中風我也有責任嗎˙˙˙??

因為提的金錢太高了˙˙˙ 所以就破局了˙˙˙˙

再兩個禮拜 第二次調解 

對方希望我爸媽到場 

但是 我媽媽只願意 拿出一部份賠償

請問律師大大 我該怎麼做??....讓他去提告嗎˙˙˙還是??

拿出賠償金....<50萬...對我來說 天文數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鼠 103-10-03 19: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 ... (恕刪)

現在已經再調解委員會裡調解了 對方開的條件就是 50萬....

P 103-10-02 11:13

今年4月14日騎乘機車與對方(機車)擦撞發生擦撞,此路口無紅綠燈,當時未保留現場,對方請我將機車牽到路邊後報警。
當下口頭約定機車部分自行處理,另本身並未受傷,僅對方有些許擦傷,後對方自行前往醫院就醫並付整斷證明,於警局完成酒測筆錄後各自返家。
對方堅持他直行大路我從小路衝出被我撞到,但我是在路口等前一個路口紅燈車流都走光了才發動,時速約5KM,後聽到左後方傳來他的尖叫聲,車尾被撞倒地
隔日通報保險公司與對方協助強制理賠醫藥費
9/27對方女兒告知媽媽因為受傷無法帶孫子要要求我賠償保姆費及民俗療法就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份。
10/1雙方約於派出所商談和解,對方提出民俗療法費用(無單據及醫生證明,並告知可在申請收據)、往返民俗療法就醫計程車費(僅依張收據7200元共6次來回費用,告知應是當天就須申請分次開立的,對方回覆會在申請分別的明細)、因去就醫委託保姆照看孫子的保姆費等共16100元。已告知肇事責任尚未釐清不予賠付。對方知悉並要求待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結果出來再約第二次和解
請問:
1.對方所提出賠付項目是否是我應負責部分。
2.若我應賠付上述費用,對方提供單據是否具有效力。
3.若和解調解皆未果(已超過6個月告訴乃論時效),對方是否仍可直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4.是否可以調閱雙方當天筆錄
以上問題,懇請協助

肇事原因沒有釐清,應該沒有辦法認定、判斷刑事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責任之歸屬或有無。
其次,對方既已展開法律行動,要拖過事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可能性應不太高,若能這樣只能算是僥倖了...另外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規定,若對方於事發六個月聲請調解,則即使經調解不成立,鄉、鎮、市公所應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
告訴乃論刑事事件由有告訴權之人聲請調解者,經調解不成立時,鄉、鎮、市公所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仲 103-10-02 01:51

在塞車的路上,右後方有台機車硬擠進)來(我也是機車)使得我手把與他手把有稍微碰撞,但對方無任何反應,但在位置上我為後車,當下沒有倒車也沒有受傷,對方也無任何反應,到下個紅綠燈時,對方在我後面,拿出手機拍我的車牌,若是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或是其他刑責,那他光只有一張照片,如果說我撞他,這樣有構成嗎~ 那我該做甚麼準備或是處理才能免於被誣陷的可能

沈恆 (沈律師) 103-10-02 06:59

您好!如果對方沒受傷,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也沒有過失傷害問題,無需過份擔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10-02 07:31

同沈大律師所述,為免被誣陷(有的人事後又說他有瘀血等),可以去派出所備案,代表你沒有肇逃的犯意。

若有疑問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Tenny 103-10-01 15:03

您好:問題是這樣的!我先生上個月開大貨車,開到十字路口紅燈,等綠燈亮時要往前開的時候,突然有一台左轉機車左轉!我先生他當下反應是"閃"!前天警察打電話來說"你肇事逃逸,要到警局了解當時的情況"對方提出"肇事逃逸"!!我先生整個傻掉了!後來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當時我先生是綠燈要行進直走!而機車是停紅燈然後可以左轉!綠燈亮時要行進直走,突然機車也跟著左轉!兩個青少年,都未戴安全帽,有跟車子有小擦撞!我先生有要閃掉!行車紀錄器是拍到兩個少年去摩擦到大貨車而跌落機車外!機車損毀!兩個青少年一個擦傷、一個要觀察跟開刀!昨天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警察本來想說可以和解和解!今天打電話說不可以,說紅單要開並且可能會走到法律程序!請問這樣的事故意外該如何處理才妥當呢?因為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著急!!謝謝~再麻煩了!!

您好,如依您所述,您先生是有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的。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之後的刑事訴訟程序會對你們比較有利。如果收到傳票的話,建議委任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如抗辯您先生並無認識已有致人死傷之事實等,才能維護您的權益。

阿智 103-10-01 13:15

我想 請教一下喔!

前天發生車禍,我開車綠燈左轉 當時對方騎機車在對向道直行過來

撞上我的車,之後人飛到對向道,我趕緊下車 看人有無受傷

之後人沒事 手受傷 當時對方說不用叫警察和救護車 所以當時我們有移動現場

事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8歲無照駕駛

我才趕緊報警 事後也有做筆錄

 

那我想請教的事,如果說 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在道路的責任上 是我得責任比較重

那如果說 真的對方 不賠我得車子修車錢的話,我上法院 法院是依照無照駕駛就是錯誤的開始麻 還是是依照 肇事責任的輕重 來判別 誰賠誰呢?

 

還是說 無照駕駛 跟肇事責任 誰賠誰 無關呢?

 

<謝謝專業人士> 幫忙解答! 感謝妳!!!

您好,依您所述,您與對方均應負肇事責任,至於肇事責任之比例,會影響賠償金額的多寡,您可於事發七日後向警察局申請初步分析報告,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比例。

就雙方責任方面,您的車損部分,對方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對方車損與受傷部分,您同時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刑事過失傷害罪則,因您的部分涉及刑事責任,建議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以避免受刑事追訴。

阿智 103-10-01 13:48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想請教一下喔  依我們 情況 她機車有壞 我汽車有撞到  我願意陪對方 但對方 堅持要各赴各的!  那我開車的 一定花比較多錢!!  那我想問一下 如果我真的 上法院部分的話  對方未滿18歲 有跟 肇事的責任有關西嗎? 還是未滿18歲 是兩回事?  

還是法院是依照 妳們的肇事責責任來分辨 誰賠誰的比例呢? (跟未滿18歲騎機車撞我無關?)

 

 

阿智 103-10-01 12:54

我想 請教一下喔!

前天發生車禍,我開車綠燈左轉 當時對方騎機車在對向道直行過來

撞上我的車,之後人飛到對向道,我趕緊下車 看人有無受傷

之後人沒事 手受傷 當時對方說不用叫警察和救護車 所以當時我們有移動現場

事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8歲無照駕駛

我才趕緊報警 事後也有做筆錄

 

那我想請教的事,如果說 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在道路的責任上 是我得責任比較重

那如果說 真的對方 不賠我得車子修車錢的話,我上法院 法院是依照無照駕駛就是錯誤的開始麻 還是是依照 肇事責任的輕重 來判別 誰賠誰呢?

 

還是說 無照駕駛 跟肇事責任 誰賠誰 無關呢?

 

<謝謝專業人士> 幫忙解答! 感謝妳!!!

您好,民事責任上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失,法院鑑定之後會按照雙方過失的比例去計算賠償金額。

阿智 103-10-01 13:45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責任上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失,法院鑑定之後會按照雙方過失的比例去計算賠償金額。

 

可以請教一下! 律師所謂的 雙方都有 過失 是指?

我沒讓直行車? 她的部份為 未滿18嗎?

 

那如果說 對方不願意 賠償 車損的部份 我是否 可以到法院提出告訴會比較有力呢?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您只有受車損,如果貿然提出刑事告訴反而是對您比較不利。建議還是先申請調解,喬定雙方賠償金額為當,不行的話再提出民事訴訟,不過因為您也與有過失,判決上也不見得對您比較有利。

瑄瑄 103-10-01 10:50

發生時間: 2014-09-30 下午16:21
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新市二路口

 

當時我行經中山北路三段,
我是綠燈直行者,時速約60-70,
忽然旁邊衝出一台機車
我看到對方時,已經在我面前了,
減速往左閃對方還是朝我右後方撞上,(只有輕輕的TOUCH到)
對方機車倒下,而我滑行約20-30公尺停下。
我完全沒事機車也沒倒下,停好機車
我走向前關心對方,
對方:我很痛站不起來,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
我:你不知道要兩段式左轉
對方:這裡哪來待轉區
我:(指)
對方:(站起來看,又坐在地上裝死) 

(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醫護人員查看完全沒事,對方堅持要送醫 

※我的車,不知是油管還是油箱破裂
騎到家發現濃濃汽油味,且一滴油都不剩


已做完筆錄
我也無奈遇到無賴
想了解勝算大約有多少!

綠燈直行約60-70
對方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撞上我 
路口監視器死角看不到
也沒有行車紀錄器 

您好,依您所述,對方因未兩段式左轉而應負肇事責任,您的部分要看該路段的限速情形,一般道路限速是時速50公里,但還是要以該路段所定限速為準,若您有超速的情形,也應同負肇事責任

雙方就肇事責任比例去分擔賠償金額,肇事責任判定可向警局申請初步分析報告,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比例,若您的肇事責任比例較低或無責任,再請求賠償會對您較有利。

Tofu 103-09-30 09:17

昨天,我騎機車等待紅綠燈的時候抽菸,我看到綠燈要行駛的時候,把左手拿著菸放在嘴吧再去扶著左手把,剛起步沒多久(時速大約快10KM),就被左後方機車超車(被對方的右手把不知道撞到還是勾到)而導致擦撞(對方的時速可能將近快3~40KM從我左邊超車),我人和機車倒地,左手左腳都擦傷。 在做筆錄的時候,對方一直說我騎車抽菸。

所以我想問律師們:我騎車抽菸被擦撞而造成車禍,會讓我權益受損嗎?

如果機車要超車的話,是否要保持適當的距離才能超車?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11:31

您好:

初步聽你敘述,在刑事方面可主張過失傷害應無疑問;在民事方面要請求賠償的話,應你本身亦有不當駕駛之行為,屆時會按雙方過失比例決定可請求之數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Reiny 103-09-27 12:25

簡單敘述一下昨日下午發生經過:

我在T字路口準備左轉,瞄了一下後照鏡沒車子但是稍微遠處有一台機車,於是減速打燈左轉約一步,結果被後面快速直行的機車擦撞,兩人都摔車,但是對方機車摔地板前人已經跳開,我沒想到會被撞來不及反應,直接左肘擊地和機車一起摔地上,左肘破皮和瘀青。
可能是因為下一個路口是市中心交通路口,這邊綠燈車輛會很大,也可能是對方心虛?我不確定,對方快速把我和他的機車牽起來,道歉問我有沒有事,還問車子還能騎嗎,他本來想這樣車子扶起來就各自回去,我說手很痛,說我們去警察局好了,因為警察局離這裡不到五十公尺就在後面,對方才說那我給你五百,這樣就和解喔?我沒想太多,而且現場已經被破壞了,加上來往車子也多,不想一直停在馬路中央,所以我就拿了錢答應,然後騎去買藥了...

我想請問一下"假如"今天如果事後傷得更重,對方又很惡劣的話,我要怎麼準備去訴訟他?謝謝!!(我現在手肘有自行擦藥還未看醫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8 16:42

您的情形由於未保留現場待警方做筆錄,就要看現場有無目擊證人或是監視錄影畫面,否則責任無法釐清,要告也比較難。另外,即便告的了,也要注意對方是否會以雙方已私下和解為由抗辯。最後,也要注意有無告訴6個月時效限制。

Louis 103-09-27 01:18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騎125CC機車綠燈右轉時速約40-50km/hr,對方騎50CC機車逆向行駛導致車禍,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是100%在對方身上嗎?由於轉角處有違規紅線停車(汽車),阻擋到我的視線,我一轉過去就與對方相撞

請問違停小客車是否有肇事責任呢?

本人除車損外,身體無大礙

對方除車損外,有雙膝疼痛及無法行走(無骨折)

由於我的車已經完全無法騎乘,所以可能要請機車行叫小貨車來載車,運費的部分也可以提請對方賠償嗎?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8 17:05

肇事鑑定之判定,建議聲請各地肇事鑑定委員會判定,較為明確也較有保障。

yuxi 103-09-24 19:20

我今年剛滿18有考到駕照  有天我要去上班途中出了車禍 我是直行車 因為紅燈剩幾秒  所以我只有減速沒有停下 當時我的車速大概超速5km左右 對向車道有台機車疑似要敢黃燈就直接轉過來  沒有待轉 當他要轉過來時我變綠燈了  我沒有紅燈  也沒發現對方要轉過來  所以我就加速了 於是就撞上了  兩方都送醫院後 我有氣胸 左大腿骨斷掉跟多處擦傷而對方因顱內出血而不幸去世了 手術後警方告知我有過失致死嫌疑  而我回答是因為對方沒有待轉才撞上 但警方解釋那個路口沒設立待轉區也沒待轉標示  但因為我姐前幾年因為沒待轉被撞 上法院後法官說不管有無待轉區都要待轉  所以官司就輸了 那這樣對方到底應該要待轉嗎?

請問整個事件哪方責任比較大  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那要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 我有一年不能上班 機車全毀 精神損失  醫療費  還有哪些是我可以要求賠償的  金額要怎麼算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4 1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您應該先就自己應該負的責任作答辯為要,因為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您有肇事責任,則您除了會有過失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之外,還有民事賠償責任,家屬可以請求撫慰金等,通常會比您的損失多很多。

2、雙方應該都有過失,對方沒有依照規定轉彎,而您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過實際上必須依據現場圖、車損狀況、監視畫面、初步判定表等做判斷。

3、依法您可向死者的繼承人請求醫療費用車損精神慰撫金、不能工作的損失。必須檢附相關單據及證明書。

yuxi 103-09-24 20: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您應該先就自己應該負的責任作答辯為要 ... (恕刪)

所以責任歸屬要看當時現場狀況跟證據等等才可以知道誰的責任大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成初判表初步判定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本文初步判斷雙方應均有肇責,故關於賠償部分可主張對方亦與有過失,嘗試是否可與對方達成和解,如此縱使刑事被檢方所起訴,若雙方已達成和解,則刑事部分有很大機會可緩刑。 

隱居 (勇公) 103-09-24 23:51

您好,上開律師所述均可參考,

過失部分只要認有有部分過失即屬成立。

若有疑問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Miss Tsai 103-09-24 16:14

您好,

2014/9/24上午8點

我(開車者)在直向(為路)橫向(為街), 綠燈起步, 我要左轉, 對向外線車道有一台小貨車示意要讓我先行左轉, 於是我確認對向車道並無車輛起步,發生當下我沒有踩油門,靠自排車子自動滑行, 車子已轉彎,突然一輛直行機車(沒有減速, 預估車速約60-70左右), 直接撞到車頭左前方(對方當事者表示沒看到我的車子).

警察有到現場處理相關程序,並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有外挫傷前往醫院包紮.

疑問: 1.雙方都為綠燈  2.路燈為一般號誌(無號誌顯示轉彎專用) 3.路面沒有單黃線或是雙黃線, 路面也沒有網狀圖示.

一般來說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 倘若我的車子已經進入轉彎模式, 也轉彎超過一半, 哪方責任歸屬大? 我該如何保護我自身的權益?

謝謝律師

您好,您可以申請鑑定釐清事故雙方過失責任比例為何。並聲請調解,解決事情紛爭。倘若有訴訟糾紛,則可以委任律師處理。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出初判表初步釐清雙方之肇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您可待初判表作成後,再 與對方協調賠償或受賠償之金額。

Siao Min 103-09-24 11:41

你好,想請問有關恐嚇罪的相關事宜

情況為,行駛間機車內側車道移動,後方自小客車按喇叭,機車騎士回頭查看,但並無辱罵,也無挑釁動作,剛好紅燈於是機車停至機車停車格,於是後方自小客車的駕駛人,下車理論,並手持電擊棒,表示機車騎士辱罵他,機車騎士秉持己見,告知並無辱罵,但自小客的駕駛人,情緒激動且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還說再講信不信我電你!隨後辱罵機車騎士幹你娘後,返回車上!

綠燈機車騎士行徑至路邊,報警處理!

ps.機車騎士無行車紀錄器,當下無錄音錄影,是否無法告自小客駕駛人公然侮辱?

路口監視器有明顯拍到,自小客駕駛人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目前機車騎士已以這點對自小客駕駛人提告恐嚇!

想問

1.公然侮辱這點因無錄音錄影佐證,較無法成立對嗎?

2.這樣情節的恐嚇罪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金額是由法官裁定嗎?

3.這樣的情況,恐嚇罪成立機率高嗎?!

4.若是成立,對方是否只會被罰300塊?(罰款金額是上網查詢看到的,但並不是非常了解,再煩請律師解答,謝謝!

隱居 (勇公) 103-09-24 12:24

您好,

有被害人的指訴及監視錄影帶畫面,恐嚇罪的成立可能性極高。

你指的是罰金的部分,更大的可能性會判徒刑或拘役

刑法第三○五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侮辱的部分就要看法官心證。(我想監視錄影帶應該沒有辦法看出被告的口型),
可能要佐以當時被告的表情等情狀判斷)
民法上可以侵權行為的相關規定求償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若有疑問,可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mini 103-09-23 13:53

想請問一下~

我是開車於巷口出來

巷口的左方150公呎左右有個紅綠燈

由於我是巷口出來要直行

我有停下來看左側確認無車又紅燈看了一下右側

然後慢慢行駛到路中((車頭已過雙黃線的位置))

突然有一臺摩托車~由左側從我的車頭撞上去~

請問這樣是我比較吃虧吼?

對方的父親態度非常不好

一口認定是我巷口出來車速過快

怕談和解比較困難

所以想請問是否要盡力談和解比較好

對方是腳擦傷破皮

摩扥車前板掉下來 財力受損算是輕微

但我們是汽車  財力受損比較嚴重

是盡力和解還是走法院會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警方會於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作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載明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故您可帶初判表出來後,再向對方談是否和解,比較有依據。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3 14:11

 補充意見:附近巷弄有無監視器,調出來看,並先予備份,以杜日爭議。

mini 103-09-23 14:18

所以先不於理會嗎?

等到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再來談和解是嗎?

因為不知道誰的責任歸屬比較大

對方父親又凶巴巴的

怕他獅子大開口

mini 103-09-23 14:21
回覆 mini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

我是開車於巷口出來

巷口的左方150公呎左右有個 ... (恕刪)

他是由左側出來撞到我的車的

因為大家都說是我的責任歸屬比較大

再加上我真的沒看到他

不知是否是視線死角~

在巷口出來我有停下來慢慢通行的

在加上我車上有兩個小朋友車速不可能過快呀~"~

台北人 103-09-22 17:03

我前陣子騎機車等紅綠燈時,在靠近十字路口的地方違規迴轉,接著另一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撞到我右後側機身,我左肩胛挫傷他膝關節骨折,當時有警察來做了紀錄(警察也說我們雙方都有錯),但事後初判表上卻說對方無肇責只有我有違規,已申請車禍事故鑑定覆議了但結果還沒下來,我認為對方也是有肇責的:

1.有兩段式左轉號誌也有待轉格,但對方卻未依號誌直接左轉  

2.警方只看圖就說對方有路權我沒路權距離十字路口不到1公尺的地方他撞到我,直行車才有路權,他違規轉彎我也違規迴轉(我都幾乎轉到正面了,否則他車頭怎會是撞到我右後側機身?),那憑什麼他有路權我沒路權?  

3.對方說他當時車速只有20,怎麼可能? 我在幾乎沒車速的情況下迴轉,他撞上來,我們都沒倒地,如果他不是車速過快,怎麼可能撞到腳粉碎骨折?

之後有陪對方到醫院,對方住院之後我也去探視一次,對方說原本的醫院不好轉診到大醫院,還私下找國術館喬骨頭.....一開始我們約出來談,對方要求15萬(我只有保強制險,機車強制險已理賠他8萬,15萬是他另外要求的),去到調解委員會對方帶了保險員,開口變成要求50幾萬,談不成的情況下我們兩邊互相提告,現在事情拖了好幾個月對方打來說沒耐心等,要求10萬私下和解,我該接受嗎? 我確認過了,強制理賠還有12萬的額度但他們卻沒去申請,跑來向我要錢......這是不是表示他們的醫療單據有問題才會申請不到?目前車禍事故鑑定覆議還沒下來,也還沒收到開庭通知,我不確定10萬這個數字是否合理?萬一之後上法庭對方會不會又是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的講一堆,是否到最後我要賠好幾十萬(對方信誓旦旦這樣講),實在不想一直承受這種精神壓力,但是10萬也不是小數目,是該靜候法院判定還是跟對方和解呢(當然會簽和解書)?謝謝>< PS 我是學生,對方是28歲的超商店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2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和解金額的部份,合理的處理方式是提出請求明細、提出診斷證明書、請求金額的相關單據,包含醫療費用、估價單、薪資證明等。

2、此類過失傷害案件,建議盡量與對方和解,但倘若對方無法提出相關單據,則進入訴訟程序之後再和解都還來得及。

3、有關於和解的部份,則建議於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作成或是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小茹 103-09-19 02:23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該如何處理這件車禍事故~

事故經過:第一台(A車)

                   我 -第二台(B車)

                   第三台(C車)

                   第四台(D車)

A車跟B車踩煞車靜止狀態在等紅綠燈,C車未踩煞車加速追撞至B車,B車在推撞至A車!

D車在從後方追撞前面三台車,等於B車被連撞兩次,車損最嚴重,當時C車要求不要報警,要私下和解,叫我們先去估價修理,但價錢要合理,可是我還是堅持要報警!(幸虧當時有報警)…

一個禮拜過了對方(C車)完全不聞不問,一通電話也沒有!打電話也不接,有時過好久才回,幾乎很難找到人,就算通上電話也是一面講好聽話!只是一直叫我們去估價,他會負責!我們找了原廠跟一般修理2間價格差不多都在10萬!打電話告知C車車主,他卻覺得我們太離普!感覺不願意賠償!一直要我們給他2天時間跟(D車)喬,2天一到又打電話來一直藉口說身體不適,發高燒,有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發炎要住院,要住院一個禮拜,要我們在給他一個禮拜的時間!可是我感覺他好像在故意推拖!因為一開始他就隱瞞他無保險的事情…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C車無保險!其他ABD車都有保險

所以我也沒有保險公司可以理賠!對方又擺爛,我該怎麼辦!?

拜託教教我~

Amber 103-09-18 23:56
1.由於弟弟等紅綠燈停止不動狀態下,對向汽車及一台雙載機車發生車禍,那台機車彈到弟弟的車導致車子損傷,但機車兩位並未碰到我車,但後方乘客好像因對向車撞上時有受傷,那經報警後,警方也說我們這麼無肇事責任,無需賠償但對方汽車機車保險公司需賠修車費用,但已經過了需久汽車保險公司表示還無法判賠,因為他們雙方談不攏要上法院,而且雙方車主也無意願解決次事的樣子,若雙方一直這樣那我們有什麼方法能夠請他們或他們保險公司盡快賠我們呢? 2.週二收到我們的保險公司來訊息表示,案號:xxxx Xxx您好,產險這邊有收到出險通知,對造於9/10來公司直接請求強制險,經同仁警局查證,保戶於事故研判無責,故不會有保費加費狀況,特此通知。 __(預約簡訊) 但週四收到週三發的函通知: 1.說明:我車在某某路口機車發生車禍,導致機車乘客某某體傷,本案經 xx派出所處理。 2.本案請求權人已依據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條款第十六條直接像本公司請求保險金,並依據強制汽車保險保單條款第五條規定本公司得在幾付保險金額範圍內,向加害人(我們)求償 3.特此通知 收到這函覺得非常不合理。 (第一)我們沒有肇事責任為何要賠?我們有去電尋問保險公司 保險人員表示由與依據什麼第三責任險什麼的,被害人有權向雙方要求賠償,那剛好機車那個人要我們賠!我們就要賠== 不合理 想尋問真的有此項要求嗎?我們被撞還要付錢..還是只是保險人員沒有查清楚? (第二)我們有跟他說我們是被撞耶怎麼說我們是加害人。他們也很誇張說歐 這我們打錯你就撕掉我們會在補一份給你們。那這個錢我們公司會付他,我們跟他說你幹嘛要付我們又沒錯,他表示又不是你們付是我們保險公司付啊?我也知道但你就代表我們啊。我們投保在你家付了是代表我們的錯啊,況且出險是否只要有理賠金額出去隔年保費就會提高?不知我的認知是對的嗎?如果確實有這條款,那他們也有說不會調高保費,我們可以請他發函留證明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9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強制險的部份,只要有車禍事故都可以請求理賠,與肇事責任無關。

2、強制險的部份不會因為有出險就發生保費提高的問題。

3、您所述的相關概念是任意險的部份,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並無不妥,因此無須擔心。

 

 

 

 

小傑 103-09-18 15:06

您好, 09/14號晚上我在停紅綠燈時,聽到後方有緊急煞車聲就撞上來了,然後我在被推撞到前車 當時有請警察來 也有作筆錄 筆錄我是寫說 停紅綠燈,突然聽到緊急煞車聲就撞上了 我的速度寫0KM 作筆錄當下 有做酒測 三人都無喝酒 我和前面車主先做筆錄 肇事者就說先載他朋友回家在回來做筆錄 然後我們做完筆錄警察就說 我們私底下解決賠償 不然就交給保險公司去理賠 我跟前車主就說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我們就先閃人了 過四天 肇事者都沒打電話來,然後保險公司打給他 發現他的電話是給錯的 然後也說肇事可能沒有保險 所以我想問 汽車一定可以不用保險嗎.. 而且他汽車很新 車牌也7碼 應該有強制險吧..? 然後我自己在打給肇事者,也是打錯 後來去警察局講 警察也說電話給錯無法聯絡人 也因為個資就一直保留住址 最後我有先申請他家住址 他家也住在另一個縣市, 總不能叫我們大老遠跑去找他 而且又是他肇事 更不可能要我們親自上門吧...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汽車已經送去 原廠估價要7萬5 前後保險桿都被撞裂撞凹 後車廂也被撞到關不起來 引擎蓋也凹一點點 水箱破裂 現在也找不到肇事人 談賠償 我請警察以車牌找車主,警方卻也保護個資問題 ((然後警員越來越部耐煩的樣子..囧 然後警察給我們管道就是 去調解 不然就是民事訴訟了 我車體險保限定2萬的,所以保險公司只理賠2萬,請問還可以代理求償嗎? 因為由保險公司代理應該就好辦了... 也請問還有甚麼方法可以處理這種事情呢... 還有沒有裝行車記錄器會不會很吃虧阿..? 前方車主有裝 肇事車他說也有 只怕他把紀錄給刪除了.. 我是否要等30天後去申請裁決書之後在民事訴訟阿.. 我車子友人友說脖子甩到,請問過了第四天還可以去驗傷看看嗎? 當下還不知道後來才跟我說的 還有給假電話是觸法的嗎?

謝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8 22: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友人因為該次車禍事故而受傷,則對方可能涉犯過失傷害罪,屬於刑事犯罪,員警才會協助,可以從車牌號碼找人。

2、驗傷的部分,因為不知道受傷的情形,因此無法給予判斷,不過還是建議去驗驗看。

3、倘若沒有受傷,則僅為民事賠償案件,可以尋求民事途徑解決(確實會有代位的問題)。

黃小姐 103-09-17 20:02

請問:

尤前由於綠燈起步時未保持安全車距,以時速1左右(未踩油門)滑行輕碰上前方車輛後保險桿,當下表示願意賠償1000以表示歉意,對方車輛並無受損,但對方表示不願接受賠償,於是報警處理,鑑識報告出爐,僅說明肇事原因為未保持安全車距,今天接到對方來電,表示如果不賠償他,就要告我?!,由於車輛也並無損傷,也無人受傷,這樣如果對方要提告,是以什麼法條來對我提告呢?而我又應當賠償他多少才是適合?

您好,刑法毀損罪的成立,以主觀上具有故意為要件,若依您所述,您是出於過失而非故意,就不會有毀損問題,況且對方根本未受有任何損害,也不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初步判斷您無須負擔任何刑民事責任,請您放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9-17 23:31

您好!不論對方要依據什麼法條告您,都要先能證明受有損害,否則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冰冰 103-09-14 23:34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7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08

您好,

支付命令是最快取得執行名義的方法。告詐欺是以檢方的力量傳訊讓被告出面。

但是單純的沒付錢是不構成詐欺。原則上來說,你的方法是可行的方法。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3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民事已成立和解,現在對方未按時分期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即可持法院和解筆錄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法院核准強制執行後,可憑該裁定向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

以上供參 謝謝

單純不付錢,不會成立詐欺罪,聲請支付命令必須要能知道對方可收到支付命令的地址,法院寄發後對方要能收到,這樣才能在對方超過異議期限沒異議時,對對方強制執行,所以如果不知道對方地址,只能拿和解書起訴,依你說述,贏的機會是很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冰冰 103-09-15 20:17

律師您好

謝謝三位律師的解答,與家人溝通後,爸爸提出一些問題想請教。

1.支付命令需要知道對方住址,但我們因他搬家又換手機目前並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所以這種情況該如何查詢肇事者的地址呢?

2.到底是該拿和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是要起訴呢?

3.和解書是寫需從98年五月開始每月支付費用直到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爸爸曾經去查過98年肇事者的財產及所得,並僅有一張價值3000元的股票財產以及3萬元的所得;據爸爸有去私底下了解,肇事者已經將財產脫產動產變賣,像這樣子的情況,還可以讓肇事者將剩餘98萬賠償給我們嗎?

冰冰 103-09-14 22:52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

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6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達成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4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在民事程序上已達成和解,對方未遵期履行給付義務,憑該和解筆錄就可成為執行

   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實毋庸再花錢去申請支付命令

2.待法院核准你的聲請後,可持該裁定向地方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作為執行之用。

3.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出庭,將遭通緝,常是一般實務上要迫使對方出面解決債務的手法;

  但未履行債務要成立詐欺罪還是有相當難度。

以上 謝謝

Gigi 103-09-14 21:48

想請問一下

如果未成年無照駕駛有戴安全帽機車綠燈直行車速很快

跟對向左轉三貼機車撞到

造成對方站在機車踏墊上的小孩死亡

兩個大人分別輕重傷

請問需要負哪些責任 賠償大約多少錢

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刑責嗎

因為是身邊的人而且很急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可以請各位幫忙一下謝謝

您好,未成年無照駕駛撞到他人致他人受傷,小孩死亡的部分有可能涉及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兩個大人輕重傷部分可能涉及兩個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刑責。行為人若是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減輕其刑。至於民事責任上也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問題。這方面則可以與對方和解,尋求對方原諒,刑事責任上也比較能爭取有利的刑度。 若於台中地區有需要可來電討論,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余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關於賠償金額部分包含醫療費用、喪葬費用、傷者之工作損失、增加生活上之支出、

勞動能力減損、死者父母退休至死亡期間之扶養費用、精神賠償等。

精神賠償方面應視雙方之學經歷及經濟能力而定。

賠償金額可扣除強制責任險之保險金。

肇事之未成年人之父母也要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如為位於北部地區且有委任律師需求,

可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12

同上面大律師所言,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草 103-09-07 00:30

熱心的律師您好,是這樣的,剛剛在路上與計程車發生一些行車糾紛,對方態度惡劣,,但我想我是騎在外側車道被我左方計程車路口才打方向燈號,對方一直往右切,我情急下長按喇叭,綠燈行駛中就被擋車擋了下來,對方表示你叭甚麼叭,先不論交通法則的對與錯,因為我們都各執己見,認為自己是對的,最後大吵一下,對方臨走前,丟下了一句"要不是女生我就打你" 是否構成恐嚇條件,有人證與行車紀錄器,但行車紀錄器收音不太好

如果構成,這兩天會把影片弄好就要警察局報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所描述的情況,要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比較困難唷!
建議您再看看司機有沒有一些要打人動作之監視畫面!
小草 103-09-14 01:55
謝謝您撥冗回覆
eva 103-09-05 21:58

我是機車直行,中間是雙黃線,對方是行人從對向車道突然衝出來要穿越馬路,因為她太突然衝出來,我看到就已經撞上他了。距離前面的紅綠燈還有20公尺,警察有開一張罰單給他,因行人違規。請問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也講路權?還是就一定是機車的錯?

 

 

 您好:

車禍事故鑑定重點確實會討論路權問題,

但有時法院或檢察官的認定仍會考量是否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情況,

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您確實是因對方突然出現而不及反應才造成車禍

則很有可能可以排除您的過失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此部分就車禍事故理應有肇事責任

2、至於您的部分,倘若對方是突然闖越而閃避不及,則似無肇事責任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以利判斷,倘若對於初步判定表不服,則可以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20

您好,警方會於車禍事故一個月內,就肇事責任作出初判表,上方會有雙方各自是否有肇事責任及如何有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SJ 103-09-05 10:31

您好, 在無號誌路段的斑馬線上, 對方騎乘單車從人行道穿越馬路, 我方行駛機車在四線道上順向中線偏外側(兩道對向, 兩道順向), 就是接近人行道的中線,發生擦撞, 已經申請初步分析表, 表上寫對方慢車行駛人行穿越道, 我方涉嫌行駛無號誌路段, 未依規定減速(自稱40~50km)。想請問這樣的肇責哪一方比較大, 之前交談的過程, 對方有提到希望我額外賠償(已用第三人責任賠償對方醫藥費, 我方所有費用皆自行負擔), 目前雙方打算私下和解, 礙於對方小朋友傷得比較嚴重(骨折, 牙齒神經受損), 我方全身多處擦挫傷, 傷重比例讓我有些顧慮。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現場環境, 車禍地點前後不到一百公尺皆有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且我們行駛方向為綠燈, 兩項都有來車, 沒有紅燈的問題,  還有就是對方單車未裝置夜間行駛的閃光燈或反射鏡, 未攜帶安全帽, 不知道這部分有無幫助, 供您參考, 等候您回覆,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11

我想可能雙方皆同為肇事因素。各負一半的責任

以上只是推測,實際情況要看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為準。

SJ 103-09-07 12:00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砂城小布 103-09-04 23:52

您好:
2014年8月19日下午約5點左右,我在台東馬亨亨大道的自行車道騎自行車去體育場跑步,速度不快往市區的方向騎去,還沒到貓山的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上,原本騎車我都向前看,十字路口時我右看注意一下快車道有沒有車子轉進巷子,原本我確定我前方沒機車,當我右看在轉回來時,前方就出現一台機車在我車道的正前方上,就不小心撞上了他車前方,那老人家向左跌倒!
我也跌倒,因為從他車前方往左側跌倒..所以左膝蓋有點撞傷,左手肘一點擦傷,那老人家也往左跌倒,那老人家是從左邊的農路騎機車出來,在轉角的地方有鐵做的圍牆!
看他老人家跌倒,我就不顧自己也受傷,幫忙把它機車扶起來立起來,他看一下自己的傷勢是左膝蓋跟腳踝一些擦傷,自己站了起來走去機車上坐著,他說他沒帶手機,要我幫忙聯絡他家人,我也好心想說他老人家或許需要家人來幫忙一下,結果家人來了,就聯合起來就說是我的錯,跟我討要錢,我看老人家擦傷想說趕緊去擦藥,我就好心給1000元讓他們趕緊帶老人家去看醫生擦藥作一下處理!當??下我是覺得因為小事人也都沒怎樣,他機車因為傾倒外殼稍微擦傷,我的腳踏車也沒事,也就沒報警!現在對方的兒子之後看完醫生還去報警處理,要我們負責機車醫藥費,好像責任都在我身上,硬是說我騎腳踏車去撞他的機車,而我是騎在我的自行車道上,速度也沒很快。
我們請自己熟識的車行去修理車,對方連一些右側舊的擦傷也想要算在我們頭上,唉~~~變成騎在主幹道自行車道上的腳踏車的要賠農路騎出來的機車??他硬說他停在那邊我去撞他,我不喜歡與人爭辯,但是馬亨亨大道分隔島那麼大,停在分隔島那就行,幹嘛停在自行車道上??
之後我有去警察那邊了解一下狀況,警察事後拍照,說雙方都有責任,照機車擦傷的狀況以及地上的刮痕說他也是行進中,但是機車被我腳踏車撞到的部分也有損壞,警察說我的速度也不慢,但是我騎腳踏車能多快,我的腳踏車是ㄧ般的登山車而已,而且我腳踏車只有倒下一點刮傷跟齒鍊脫落,沒有損壞。我也不是專業在騎車的人,只是平常會騎車去體育場跑步在騎車回家這樣子而已。

現在我已經當下有先拿一千元給對方去看醫生,還有答應要幫他修理機車,但這是道義上看著對方老人家又說自己很窮,才想說幫忙。現在對方的兒子打電話來說要討論一下事後事宜,說車子修好了,人的部分要怎麼解決?警察也說雙方都有責任,我也有受傷,只是我覺得只是小擦傷沒啥大礙,就沒去看醫生擦藥,現在怎麼都變成事我的責任。請問一下我要怎麼保護自己,不想讓對方當作提款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59

您好!若雙方都有過失,則應依比例賠償,不會是您單方的責任;另外,若沒談妥而您有受傷的證明,您也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Iverson 103-09-02 17:26

請教律師,

我與對方分別駕駛汽車與摩托車於新店寶慶便道左轉中興路時發生交通事故, 當時情況如下. 我於寶慶便道上停紅燈, 待綠燈左轉往中興路(往北二高方向). 於左轉過程中與對方機車擦撞, 事故位置於北二高橋下靠內側車道處(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汽車擦撞位置於右側葉子板靠近車輪位置, 機車碰撞的位置不明.

路權法規的部分, 我想請問雙方都要左轉的情況下, 

1. 機車路口未標示兩段式左轉號誌情況下, 左轉時是否應該要靠右側車道行駛? 靠內側左轉是否有違規問題?

2. 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的情況下, 汽車行駛內側車道的道路優先權是否較高?

這部分再麻煩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瓜 103-08-31 18:10

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我有個問題請問大家:我今天中午接到警局來電,說我在8/27日晚上7:30有無經過某路口。我回答有。於是警察請我去警局說明。甲車說我開車跟他擦撞逃逸。但是我都沒感覺(我是開3、5噸柴油小貨車。當時車上有貨物)。當時路口為小上坡。我紅燈起動,且前方50公尺還有一個紅綠燈。等待時間為90秒。對方說我跟他擦撞後。速度很快他追不到我。(他的車為汽油箱型車)。所以告我肇事逃逸。對方只有車輛擦傷~無人員傷亡。請問各位律師。我這個情況該怎麼處理?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訴訟?謝謝各位。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8:04

 若無人受傷或死亡的情形下,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CGSX 103-08-30 19:03

律師你好,案由是這樣的:103年7月16日下午5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中華5路跟正勤路的路口,小弟我在那發生車禍,我騎乘125CC重型機車沿中華5路慢車道由南向北,就在經過正勤路口時(那時是綠燈)被一輛沿中華路由北向南要在正勤路左轉汽車碰撞到我的車左後,然後我的車失控滑行又撞到了右前方一位老伯的腳踏車,我跟老伯均受傷送醫.

請問:1.當初就醫時,交警做筆錄問我當時時速多少?我回不知道,然後他又問了你平常騎車時速約多少?我答可能50公里左右,一個月後的初判表上面我的過失部分竟寫上自認疑似超速(慢車道限速40),還有對方的過失僅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這條,並沒有紅燈(當時我去調閱路口監視器居然沒有畫面),請問可以找旁邊的攤販當證人嗎?程序是?

        2. 8月18日上午接到了當地轄區派出所前鎮復興派出所的林姓警員的電話要求到派出所(原因是3天前派出所接到老伯家屬的電話說老伯因傷快要病危了),到了派出所林姓警員就直接要求做過失傷害致死的筆錄(我跟撞我的那位都),筆錄作到一半,我問警員老伯何時過世的,他居然只說3天前家屬致電的事,我懷疑老伯過世是假的(因為筆錄上是有日期的),於是要求警員再跟家屬確認一次,警員居然說這3天他打家屬的電話都打不通(我更懷疑過世真假),於是我拿出車禍的3連單,上面有老伯家屬的電話(結果是警察3聯單印本的5看成了3),然後致電家屬問其情況,家屬回早上因為細菌感染正急救中,我又問了警員這筆錄的正確性跟正當性,他居然答反正這筆錄遲早要做的而旁邊的警官也異口同聲,還說反正都拔管了一定很快就往生了,我說不過他們,於是筆錄跟錄影都完成了,到了傍晚林姓警員打電話來說,老伯是拔管了變植物人,所以醫生不能開死亡證明,所以筆錄無效,請問這過程警察沒死亡證明先行改筆錄?

       3.撞我的那方的車保險一直要和我單方面和解,且強調未紅燈(因為沒監視器錄影畫面)還有我方超速及車齡過大(9年)跟物損折舊,我應該和解嗎?還是提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呢?要告過失傷害到警局還是地院呢?

        4.請問對我方最好的做法是?

打了那麼多,謝謝你的耐心研讀,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01 15:30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2.看不懂你的筆錄的部分是指誰的...

3.和解簡單來說就是錢,多少錢給你,你願意跟對方和解? 但是,你是否有超速,被撞到,而又撞到老伯,這個部分需要討論。都哪都可以。

4.你有沒有去醫院看那位老伯? 撞你的車主的態度? 重點是你要如何證明對方違規的比例比較大?

以上,若您符合法扶申請標準,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CGSX 103-09-01 20:06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1.可以,程序就是請他敘述車禍當天的狀況,就降。或是有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資料。

< ... (恕刪)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1.8月18日做的筆錄是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2人

2.在7月底跟今天我有到醫院探望過,而老伯的家屬是要等未來老伯身體狀況決定,目前沒有和解的意願(對我跟撞我的汽車車主),只是以後怕老伯又惡化導致不幸過世,應該還是會變過失傷害致死吧,或情況好轉復健恢復,可是不知要多久...但對我而言(我對撞我的汽車車主)若要和解還是要提過失傷害卻必須在半年內,我很怕撞我的汽車車主把老伯被撞的錯都推到我身上

3.初判表我申請到了,上面沒寫肇事主副因,只有由上到下依序寫每人的肇事原因:撞我的汽車車主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而我是自認疑似超速50公里,老伯沒有肇事原因這樣比例是?

4.因為從事故到現在除了7月16日案發當天,撞我的車主有到醫院看我外,我再見到他的時候是8月18日到警局更改筆錄時,但我們沒有打交道,還有他的保險專員有來電和解賠償事項,但口氣不好外,覺得為了減少賠償金額,不認他的客戶(汽車車主)紅燈事情,一直強調賠償對老伯跟對我是分開的,就這點我覺得他們想要切割部分刑責,所以我覺得汽車車主的態度對自己過失部分沒有誠意要解決

阿威 103-08-26 20:26

事故發生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14點33分,當時駕車國道3北上於芎林下交流道,道路速限50我時速也減至在速限以下,下交流道時見綠燈便向前行駛,不料車頭剛出路口便遭左方摩托車衝撞車頭,當下立即剎車向前查看並報警處理,對方右鎖骨斷裂,警方到場處理事故對雙方進行酒測我也一併將行車記錄器交由警方(驗出對方酒駕+紅燈)保險公司也到現場請我填寫事故授權書,但經是發後至今104年8月26日對方打來跟我說要談和解一事我說我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他說那是民事方面但對方還說還有一條過失傷害和解,警察跟他說不合解的話6個月內可以提告,想請問一下我車速不快欲左轉但A柱有死角對方酒駕紅燈車速又快跟本反應不及,這樣我還要賠償他的損失還有刑責嗎??請問板大我該如何處理此一事故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肇事責任初判表分析,您有無過失,若您無過失即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婕 103-08-26 18:31

8/20晚上 我紅燈也沒有兩段式左轉

對方直行車綠燈,但車速有80也過快(他自己說的

然後他撞到我又掃到一名路人

剛打電話問路人,路人說他骨折30天不能上班

我現在跟怎麼辦?

調解委員會,如果路人獅子大開口

我是不是就一定要乖乖接受?


 您好:

建議您目前應該積極關心對方之傷勢狀況

並盡量與其洽談您能力可以處理之和解金額

調解委員會時調解委員也會盡量提供其他案例之和解金額給雙方參考

不是對方要多少您就一定要接受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oscar 103-08-26 18:07

早上出門騎車上班時,因為前方紅燈所以機車慢慢的往前面鑽,

結果放在機車腳踏墊的物品不小心碰到旁邊等紅燈的車子

而我也跟他點頭示意道歉後,就停住然後等到綠燈在往前騎。

但現在收到警察寄來的單子說我肇事逃逸,而對方也一直說我肇事逃逸叫我賠償

但問題是等紅燈期間根本不可能肇事逃逸啊!而在台北市上班時間車流量很大也不可能跑,但對方現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而車上有非常細小的刮傷要我理賠

但我對那條刮痕有疑惑的是那條痕跡可能不是我刮的怎麼辦?

因為那條痕跡很高比我機車還高,不是像我機車腳踏墊的東西所刮的。

而他一直講我肇事逃逸,我能怎麼解決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6 18:28

對方沒受傷就不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

其他就是民事舉證責任的問題。由民事的法院調查證據後判斷

 最多只是民事賠償問題,且車輛刮傷是否是你所造成對方還需舉證,所以不要理他,等他提告再說。

承恩 103-08-23 21:55

不好意思 小弟請問一下

今年六月份 發生交通事故

我方 綠燈右轉 被 對方一名阿婆 逆向行駛撞到

我方 膝蓋韌帶受傷  對方 腳踝受傷 (骨折)

現在對方要申請強制

對方申請的金額有一定的上限嗎?

那我方也可以申請強制險嗎??

所以對方所申請的理賠金都我方吸收嗎]

那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怕自己吃虧..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8 13:47

直接打電話到您車輛之強制險之保險公司詢問。

承恩 103-09-21 22:04

摁 好的~

感謝您 !! 

軒欸 103-08-21 14:13

在2014/07/22 早上6.30時

小弟綠燈直行(但有超速)

對方未依號誌轉彎

我想請問一下我有絕對路權

目前後續賠償談不攏

他只打算賠我車子+5000元想和解

 1.如果因為對方違規  你在自己行車動線上發生車禍  確實可能只有對方有肇事因素   2.還是先看警方初步分析表怎麼寫   再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軒欸 103-08-21 17:14

初判單

上面寫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肇事致人受傷

 您好:

您因為有受傷,如果對方不願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您亦可先向其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待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忘情 103-08-19 21:23

我和對方都是直行車,他的是路而我的是街((但是路寬差不多車流量也差不多,且現場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當時對向車道剛好有來車,機車順著該車車尾從我左前方過來出現在馬路中間,我開車反應不及有輕微擦撞到。

當下有馬上報警並且沒移動過任何位置

對方傷勢不嚴重,腳上幾乎沒有擦傷,但他一直說手臂痠痛,當下忘了查看他車損如何,只知有輕微擦損及前方車殼微裂。

我沒保第三責任險,對方居然說他的修車費去車行估要5800,並且要求我在車禍鑑定報告出爐之前先支付,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另外他有沒有可能向我求償像是無法工作損失或是精神賠償?((對方傷勢真的很輕

 1.如果你就肇事因素有疑義  在責任釐清前  你可以先不用支付對方賠償金   2.因為對方有受傷  需要注意對方是否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3.要請求不能工作損失 需要看醫師所開立之診斷證明如何  將來有必要時上法院也可以函詢醫師說明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19 23:04

您好~

為保障自身權益,建議在車鑑報告出爐前,

就對方要求之金額不宜全盤接受,畢竟過失責任歸屬及過失比例均尚未釐清

對方當然有權向您請求勞動損失之賠償,然對方因此需負舉證之責,非可無的放矢。

Jason Lin 103-08-14 18:50

時間:6/16(一)上午十點
車禍內容:發生一起車禍,而是我撞到未走斑馬線的老太太。
車禍過程:
而當時我是從巷子裡出來,而且綠燈左轉彎進入左側車道,當時有注意斑馬線上的行人腳踏車,而行人腳踏車經過後,我就注意對向路口開出來的汽車及沙石車,當我慢速轉入主要幹道時,突然發現有人在我的車道上,此時我急左轉閃過,但是還是沒閃過老太太,最後我就往前5公尺靠路旁停車,下車查看老太太的情況,因為對方是老太太,我擔心會有其他的狀況,於是請路人幫我打電話叫110,並且叫救護車,老太太一直說沒關係,沒事,我說那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最後警察來了,警察就先對我做筆錄,救護車也來了,做了簡易的包扎,就送他去醫院,結果醫生檢查是輕微腦出血,我想說我有保強制險,可以給付他的醫療費用
車禍問題:
因為現在初判表也出來了,
我的部份:
〔疑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安94-3)〕 
老太太的部份: 
〔疑穿越道路時未走行人穿越穿越(安134-1-1)〕
而現在保險公司也出險初估:7800
現在問題來了,對方要求我要賠22200(30000-7800),這樣比例原則合理嗎!?而我方有行車記錄器指出對方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同事建議我只要再賠個5000就好,這樣OK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責任的部分,必須依據相關的單據索賠,因此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單據,並依據過失比例計算金額。

2、本案另外涉及過失傷害問題,倘若達成和解,記得簽立和解書。

青青 103-08-13 11:56

1.在下班途中被一台汽車撞了,我們都是綠燈直行車,我剛打左邊方向燈想要騎左邊一點(因為右方有一些店家的貨品)就被撞了,我整個飛到右前方滾三圈坐在地上五臟六腑痛的喘氣,車子往左前方擦出去,對方馬上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我的人和車子被路人扶到路邊,之後就被送到醫院去了。

2.對方說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但是過了好幾天都沒有,我怕沒有畫面他之後會抵賴,於是有問警察先生那邊有沒有監視器,他回我說那邊沒有裝監視器,可是我明明就看到有好多台在那路口,他說那可能是村里長的辦公室的監視器都壞掉了,請問可以請警察先生去問邊店家可以提供監視器畫面嗎?

3.想去另一間醫院驗傷,可是那裏醫生說已經過了4天怕警察不採用,叫我再回到原醫院去驗,但原急診醫院又說只要有急診診斷書就好了,病歷裡有交通意外的字樣即可,對方要用對自己來申請,請問可以有必要再到大醫院去驗傷嗎?謝謝!

 

 

 1.已經驗傷就已經足夠證明確實有受傷  但如果還是需要治療甚至開刀  建議還是可以至其他醫療院所再看看   2.監視器畫面可以請警方調閱或是找里長  議員民意代表幫忙要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軒欸 103-08-12 14:36

小弟在上班途中上

綠燈直行

對方未依號誌行駛 導致雙方互撞

機車全毀

我想請問一下後續我可以跟對方申請甚麼?

對方目前好像只有想要賠償機車+醫療而已

您好,若您因車禍受有身體傷害,導致無法工作,您可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精神慰撫金及機車修理費用,對方若拒絕,可透過提起訴訟方式請求,以維護您的權益。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2 14:45

您好:

您說您騎乘機車機車幾乎全毀,那您應該是有受傷的,這部分您可以自己或委請他人代理你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手機、醫療費外,您尚可請求因受傷而無法工作之工資、慰撫金等等。

 

 

希望以上對您有有助益

若有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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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凱博 103-08-08 13:38

各位你好,我想詢問,

103/07/08晚上

對方停紅燈,我從對方縫隙鑽過,

鑽到一半綠燈,對方起步後與我發生擦撞

拖行了兩公尺,對方是民營清潔隊的垃圾車司機,

對方是在上班中與我發生擦撞

立即通知警方與救護車,

我送醫後開立驗傷單,

左胸口挫傷,右手挫傷擦傷

有申請初步研判表,但上方說明是

我未保持間距

對方目前無違規

但造成我受傷是事實,

對方賠償也非用他的薪資,是由公司出資,

要他出面賠償而已,卻擺的態度很差,

一副不想賠的樣子,

請問是否要提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呢?

 您好:

建議您可再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有充分證據再提出刑事告訴較為周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jerry 103-08-08 08:23

上周發生車禍,我綠燈直行,對方左轉,因為當時路口塞車,對方左轉是從車縫中鑽出來的,理論上我直行車優先,但對方硬說兩方都有錯,要他們賠的話叫我去告他們。因為我速度沒有很快所以只是小車損,對方可能看我也只是小車損(約7~8千)所以覺得我不會提告,因而擺爛。問題如下...

1.除了申請車禍鑑定(要先花個3000),去法院告他們之外還有其他方法嗎?

2.是否可以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

麻煩律師給予專業建議...我不想讓自己的權益被這樣的惡劣份子糟蹋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8 09:45

您好:

1.您向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一定期限限期要對方出面進行協調或和解,讓雙方協調出可接受的賠償金額,若無法調解時,就必須法院的訴訟程序,提起民事求償之訴。若可順利調解,亦必須要求對方簽立和解書,並付清和解金額。

2.若您車禍當時未報警,僅能依賴車禍事故鑑定報告,來評斷汽機車駕駛人對於事故有無過失過失比例,在和解調解或是訴訟上都會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3.您必須和肇事對方進行調解,而非直接找保險公司。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