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景霈 104-03-08 16:15

您好

 

        四個月前母親在有號誌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被撞),我方重傷,對方輕傷,初步研判表上寫~我方敘述直行時為綠燈,對方敘述我方紅燈,因涉及號誌無法判決。

 

        由於路口監視器無作用,於是我們跟路口店家調監視畫面約一小時(只拍攝到車禍過程未拍到燈號)。對方於紅燈時,先是超越停止線,接著又騎超越斑馬線前等待紅燈,當母親一騎過停止線時(應該是一騎過停止線便由綠燈黃燈),對方未注意母親這向來車就往前騎(臉朝另一方),不到一秒便撞上母親,母親當場因腦傷昏迷,現場熱心居民聽到對方馬上過來一直說對不起。因為監視器畫面有一小時,可大約推算出燈號變換時間(因為有車通行),而且我有到該路口拍攝燈號變換的畫面,並且幫兩個畫面合成做比對,對方疑似紅燈,但硬說是我們紅燈

 

        之前要請監理站做車禍鑑定,他們是說~因涉及號誌,鑑定人員也是人,基本上不會更改初步分析。

 

        由於快滿六個月,因對方好像想拖時間,一直說等身體好再說,但醫院評估最快要一年?此事件對我方是有多一點的優勢嗎?我該從哪開始解決問題呢?謝謝,感激…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千萬別超過六個月。最後一天是以地檢署收文為準,不是以發文為準。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年,之後重算時效是五年。所以第一次的話要在二年內處理。刑事程序進行並無中斷民事時效之效果。

三、我有辦過只拍到車禍沒拍到燈誌的案件(台灣的監視器就是拍不到燈誌,所以行車紀錄器是很重 要的)。

四、這類案件 ,做法是觀察所有的車輛停等狀況,並向法院聲請函調交通號誌時制表,就是紅燈幾秒,綠燈幾秒的時制表(警局有)。在沒弄到時制表前,先到現場去計算紅燈幾秒,黃燈幾秒,全紅(兩邊都紅)幾秒,綠燈幾秒。然後每一台車子只要停等的都去計算… 

五、類似案件我曾算了十幾輛車子,光是計算花了二天,最後證明對方紅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閣下所述問題,提起刑事告訴時限將屆,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楊律師 104-03-08 16:47

趕快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請母親委任你當告訴代理人,到GOOGLE找刑事委任告訴代理人狀),到警局那邊做筆錄說要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即可,千萬別拖到六個月後,切記,還有有任何疑問,請楊俊鑫大律師協助,他很細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期限內,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逾期,即無法提出,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培智 104-03-08 03:55

直行綠燈看到行人紅燈(他有在斑馬線上)
煞車減速摔車
機車噴出去噴到那路人
他沒有事站起來
我罵他闖什麼紅燈他說我騎太快
但我大概4、50左右
我說我要報警不要走
結果他走去別的地方不知道幹嘛一段時間後又走回來跟附近店家聊天(似乎是住附近)
看到警察來了就回家躲著
警察去問店家才出來
那路人的兒子說不管紅綠燈怎樣行人就是最大
想請問一下那到底肇事責任誰比較大?
我上網查過
我知道路人在不管交通號誌下
只要在斑馬路上就有絕對路權
且駕駛人應減速禮讓 
但是我是在看到她後想禮讓而煞車摔車掃到對方(反應不及的情況下)
且對方沒事
我則是多處擦傷
還有交通大隊的警察當下做筆錄時有跟我說那他這樣算肇事逃逸
但是我也查過了
行人因為無交通工具所以不適用於此逃逸法律
那是否這樣看來我責任比較大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1:27

1. 若對方紅燈,就算走斑馬線且為行人,對方本身仍有肇責。

2. 車輛駕駛接近行人穿越道,必須減速,如有行人也必須禮讓。否則未減速而撞傷行人,無論行人是否紅燈,也是有可歸責。

3. 接近行人穿越道就必須減速,不是看到有人才減速,您所述情形,雙方都有責任,但責任程度要視當時事實發經過而定,您可向警方申請初判表,必要時也可申請肇事鑑定釐清肇責程度。

4. 您有受傷,對方有肇責,則對方可能涉犯過失傷害罪。

培智 104-03-08 12:04

那想請問一下
真的是行人肇事逃逸嗎?
真的是有交通工具者才能算是逃逸

楊律師 104-03-08 14:16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對於你的傷勢,請至醫院驗傷並開立診斷證明,並於事故30日後向警察機關聲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並向警察要求做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之筆錄刑法第 185-4 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肇事逃逸前提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行人故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一、你的部分宜速驗傷

二、對方沒有受傷的部分警方有沒有載明筆錄呢?這個很重要,如果沒有的話要快點搜集對方沒有受傷的證據,尤其是警方的說法。有的人在現場沒受傷,過了幾天弄個驗傷單就告你了。

三、我本身有遇過現場說沒受傷,後來她媽來了之後連續大聲的問了幾次「你有沒有受傷」,然後她就改口稱「唉呀我的腳好痛」的案件…

四、搜集你沒有紅燈證據,人證,或者是錄影光碟。

五、如果在還能搜證的時候不搜證,後續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處於不利地位…

六、如果對方沒有受傷,那麼你就不會有刑事責任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阿杰 104-03-06 17:36

請問一下我因跟機車發生車禍我是綠燈左轉機車直行車.有目擊者指稱機車車速很快有超速.已經請保險公司賠強制險的部分20萬給機車車主.但是因為機車車主要求的金額過高所以沒有和解.檢察官現在以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請問這樣的案件一定會以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嗎.還是法官有可能改成傷害罪.如果真的以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有可能判多久.可易科罰金嗎.謝謝回覆.

一、要看傷勢…

二、我有辦過業務過失重傷的案件。

三、同一事件,有一審認定業務過失重傷,二審認定業務過失輕傷的案件。

四、量刑都是法官決定的,就算是業務過失輕傷,還是有法官判七個月不能易科罰金的案件。

五、量刑這種東西,事實審法官定了一切,如果一審法官定六個月以下,給易科罰金的話,二審通常都會尊重。以量刑不當為理由上訴,三審會說量刑是事實審決定的,原則上三審會尊重;二審也常常會尊重一審…所以可以的話儘量在一審的時候就要傾盡全力…

六、車禍案件,通常是以鑑定結果認定有無過失鑑定結果出來了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6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與對方洽談和解並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6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與對方洽談和解並為您辯護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楊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07 00:32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依刑法第10條對重傷害的定義為下

 

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是本案重點就是對方傷勢是否已經確實符合上開重傷害之定義來確定你的刑事責任

 

2.業務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規定,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3.如果法院判你6個月內有期徒刑,則應該會的以易科罰金

阿杰 104-03-07 21:5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看傷勢…檢察官有請對方申請重新鑑定但是鑑定結果沒有給我.請問我要如何知道鑑定結果.

二、我有辦過

Shirley 104-03-05 17:10

我在2月8日晚上 機車待轉區看錯紅綠燈以為是綠燈所以直行然後被左方綠燈直行機車撞上,

後來報警做筆錄後知道是自己看錯紅綠燈(闖了紅燈)

雖然我是被撞得但是我知道是我違規所以決定賠償對方機車維修費跟醫療費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償醫美費跟薪資精神賠償...等

雖然對方是綠燈但是那個路口限速是50 過紅綠燈路口應當在減10 =40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獅子大開口跟我要賠償嗎?

楊律師 104-03-12 00:26

建議先向當地鄉鎮市公所 聲請對此車禍進行調解

karen 104-03-05 02:04

日前長輩騎機車(於103年10月8日)與計程車發生車禍,剛變綠燈時起步沒多久(不到三秒)就被後方計程車撞倒,幾次與長輩討論期間發現長輩似乎對事發細節記憶模糊有時說他原本要直行,有時說要待轉,最後於事故鑑定時回答為要待轉,因被撞倒後使其後座乘客手骨折開刀住院尚在復健中,計程車車損人無傷.

初步分析研判計程車:1未注意前車車況2自行移動車輛位置3違反交通安全規則使人受傷,我方尚未發現原因,因傷勢尚未康復不知如何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一直催促,期間申請調解會也申請事故鑑定分析,

鑑定分析判定,我方:向右變換行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為主因,計程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

想請問這樣的判定有何條款可以參考或提出覆議嗎?這樣的判決對之後理賠結果會有何影響?因現手傷狀況恢復不明確無法提出確切和解理賠事宜該如何處理?長輩也可能尚在機車直行階段即被撞倒或若要待轉偏右速度也相當緩慢幅度也不大,非直接右轉且也未變換車道即被撞倒這樣是否應為次因(長輩平時車速約20KM),有點不解待轉也算變換車道嗎?請問長輩是否有權再調事發監視器觀看?長輩說鑑定監視器都沒拍到雙方車向只看到一點點長輩們被撞倒在地的影像,所以主因變成長輩方實在令人錯愕,聽說若有爭議可於6個月先提出告訴要如何處理?因對方計程車司機很狡猾似乎很了解及規避法律刑責,再煩請幫忙解惑回答!感謝不激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可以選擇到警局提告、到地檢署遞狀,或是到地檢署按鈴。不過你的長輩目前的狀況,還是用狀紙來提告比較好。記得,最後一天不是以你發文為準,而是以地檢署收文為準。千萬不要在快六個月的最後一天寄出去,因為隔天收到的話算是不合法告訴。

二、要考量的是也許對方沒有財產或可能會脫產,為避免這個,可以先做假扣押(請認真考慮這個)。

三、民事時效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在進行就阻止民事時效之進行。之後告贏了如果你沒做假扣押而對方沒有財產,記得每五年內要換一次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有看過債務人二十年後帳戶多數百萬元被債權人扣到的案件…

四、主因次因的話是賠償的比例的問題。例如你這邊損失是十,但是你這邊被認定是主因,如果法官認為是七比三的話(假設),那麼對方只要賠你三就好了。

五、對於鑑定結果不服,可以聲請覆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楊律師 104-03-05 13:48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您得案情可大可小

端看您後續處理的方式

 

如需更明確之協助

可致電詳談

 

供參

joanna 104-03-02 09:56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應申請職災給付,高薪低報的話,雇主有賠償責任,公司也會被勞工局罰緩,職災必要治療期間,雖無法工作,雇主必須給付薪資補償金,也有職業傷害補償金可申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以申請職災,若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每薪實際所得薪資,則應以實得薪資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na 104-03-01 00:27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Chantal 104-02-28 13:43

請問我父親綠燈機車通過馬路,中間看到閃黃燈,快通過馬路時,右方無照騎士A就騎過來,可能煞車跌倒,另一名騎士B也跌倒,跌倒原因不知是碰到A滑過來碰到本人父親機車,還是騎士B輕碰本人父親機車而跌倒,本人父親也不知怎麼回事,但也確知不是自己撞該騎士B,且本人父親過了馬路安然坐在機車上,因聽到後面有聲音停下來看後面,看到騎士B跌倒,送醫好像屁股著地尾椎有點受傷,能走動不需開刀,一開始開口要50萬,後來第一次調解騎士B要父親賠償30萬元,父親認為自己沒撞他,只願意給一點錢想息事寧人好過年,所以調解不成。本人想請問這案件本人父親是否有賠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警察局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肇責分析,您父親若有過失,即須依其過失比例加以賠償對方之損害,若對方因此受傷,您父親亦有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可能,可委任律師與對方協調和解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不應該等待,應該要搜證。

二、警方怎麼做初判表你不能控制,但是目擊證人部分要先錄音,這個你就可以控制了。台灣人不喜歡作證,作證也未必會說實話,而且時間一久還會遺忘,你現在不先錄音什麼時候錄呢?

三、台灣的監視器過了一陣子就會洗掉了,可以考慮先保全證據。(自行調查有那些角度的監視器可以拍到車禍事故,如果私下調得到就調,如果私下調不到快點寫狀紙給地檢署請檢察官幫忙調查,如果檢察官不幫忙調查,則轉向法院聲請調查)。

四、千萬不要呆呆的等到證據都不見了再來後悔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Chantal 104-03-08 03: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應該等待,應該要搜證。

二、警方怎麼做初判表你不能控制,但是目擊


阿正 104-02-26 06:11

當時我正開在敦化南路上.到路口前就已經綠燈很久了.當時有減速待轉.然後打方向燈.確認好對向沒車.行車紀錄器也有記錄到是沒有車的路口.但是我車頭轉過去.過路口後 
對方沒剎車.就直接撞上我的側門還有後輪.

現在初步判定表出來了 我被判轉彎未讓直行車.對方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是由於他沒減速 (他車頭全毀 而我右後門跟後輪 大凹進去) 

對方說我責任7比他3 他修15萬 我修近20萬....

難道我都做好了防衛駕駛.而他沒做到 我怎還要賠比他多?
目前我是大腿跟手有傷 而他也有傷.

請問我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利?

一、若有受傷可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藉以增加談判籌碼,而且據你所述,雙方都有受傷,所以倘若和解談判沒有進度,對方極有可能在告訴期間結束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至時你若沒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對方有提出,你就必須面臨刑事訴追的壓力,也不利於日後的和解磋商。

二、車損費用要扣除折舊,所以金額不一定這麼高,而需要注意的是,對方可能會提出其他項目之求償金額。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26 11:14

你可以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及比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6 11:27

1. 初判表只是警方就車禍現場狀況所為初步判斷,一般較明確的作法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

2. 初判表乃至於車禍肇事鑑定都不會寫過失比例,對方提出的過失比例如何只是他單方面說法。

供參。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先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如此方能增加您未來和對方談和解之籌碼。

至於警察局交通隊初步分析研判表中關於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之判定不一準確,通常是會申請再送車鑑會做鑑定,當然,再不服的話,亦可再次申請送覆鑑會做鑑定。而系爭鑑定報告通常都會將雙方的肇事主因及次因判定出來。

相關醫療費及車輛維修費都可請求。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阿正 104-02-27 07:06

我今天拿到初步研判表了.
看完現場圖更確定我是已經轉彎要過的時候被撞上.

而且地上他沒有剎車的痕跡.力道相當大 水箱都破了 我氣囊也爆開.

現在正在申請鑑定 我是第一次出車禍 偏偏還在外地的台北敦化南路上......
這次希望能順利解決    謝謝律師們的指點


今天申請鑑定 不知道有甚麼該準備的嗎? 上網看鑑定期間 我會被傳喚去說明 是這樣嗎?

我要帶車禍影片還有當下的相片去嗎?

黃先生 104-02-24 20:31

 

等紅綠燈追撞含肇事者4輛車,

3台都靜止狀態責任歸屬為肇事車,

對方沒保險所以必須民事和解理賠

對方現在是說要抵押房子債權並發放本票

請問我在和解書上要注意哪些事項

抵押房子這些需要在和解書上怎樣註明

我的金額約8萬 頭期對方先給2萬 後面每月大約5000償還

抵押債權人不止我一人,

沈恆 (沈律師) 104-02-24 21:35

您好!

設定抵押權最能確保債權,但不能只是在和解書上註明,必須簽妥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並至地政完成抵押權設定登記才算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先生 104-02-24 21:4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因為我明天對方就又調解簽署~很多想了解清楚

對方目前要用房子抵押債權擔保前提達成和解

所以我除了在和解書上註明外

我當天因該哪到本票以及權狀設定契約書嗎?

還是只要和解書哪到法院公證就生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4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欲提供動產抵押擔保及本票,可提出動產設定抵押之證明及簽發有效之本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4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欲提供動產抵押擔保及本票,可提出動產設定抵押之證明及簽發有效之本票

黃先生 104-02-24 18:25

當時我在等紅綠燈靜止狀態被追撞,所以追撞者須負全責理賠事宜,

我人沒受傷,所以只追討車輛修車費,因對方並沒有保險所以只能民事追討,

現在對方說他沒錢要分期並先簽署本票,然後叫我簽和解書,然而本票假設對方

脫產不就追討不到錢,再者我要先行對他名下財產假扣押,這樣我又要多花一筆先放,

我也已經先行帶出一筆錢修車,申請假扣押也是一種負擔,假設如果有辦法把本票

債權轉讓銀行嗎?

--------------------------------------------------

第二種想法,請問可行嗎,直接在和解書上簽暑標註償還固定分期日期,

如每月未償還得以追還雙倍金額並得向法院提出申告

一、本票可以做本票裁定,持裁定去國稅局查財產,可逕行強制執行。

二、倘和解書約定分期付款,建議加註加速條件,即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三、倘以和解書請求對方履行,尚須透過法院訴訟,時程會比較久。

四、受讓債權似乎不是銀行的主要業務

五、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六、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月月 104-02-17 12:09

昨天晚上在八點多快九點時,騎機車載T字路口左轉,在綠燈時我已經超過停車線,前方有一輛轎車及多台機車,所以我當時帶轉並沒有很靠近中央,在直行車道已經紅燈後,等前方轎車迴轉後才轉彎,卻被一名「正在」騎機車的員警攔下,說我紅燈左轉,問題是在他騎車靠近時,前方迴轉的轎車一定會擋住他的視線,晚上燈光又昏暗,自己沒看到我就說我紅燈,我就對員警說:「我已經在綠燈時就超過現了,只是等前面沒車才轉彎。」那個路口雖然沒有二段式的格子,確是要二段式的,但該名員警態度很差的說:「有問題自己去申訴。」反正意思是說我一定會繳這罰單就是了,畢竟沒有行車紀錄器記錄,但是同時他也沒記錄(他在騎車,也拍不到我們違規)今天很仔細的查看罰單內容,發現違規地點她寫「X市 巾華、民生路口」我違規的地點是「中華路二段、民生路口」,確實兩個字長的十分相似,只差一筆畫,問題是該員警寫了兩次「中」其中一個就像上述一樣,另一個橫線就很清楚,請問這可以去申訴嗎?成功率大不大?畢竟全台都沒「巾華路」,少一橫字的意思也有差

一、交通安件的話關於紅燈乙節都是靠警方證述為據;除非你能提出錄影證據證明你沒有紅燈,否則敗率超過九成以上。至於警察寫錯字這件事,這樣的主張也是沒有力道的。

二、不建議申訴…

三、這類案件我辦太多了,請相信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白白 104-02-16 17:3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當天停紅綠燈 我起步 我承認 當時後 我是起步 油門 不小心 手滑 害我 機車重心不穩 偏了一邊 但我強調 我絕對不是故意 要挑釁 後方 機車 這點我務必說明。 但當下 我有看一下 我沒有 因此 ㄎㄟˊ到別人機車 或者是 讓對方 身體上 有受傷, 所以 我當下 也就走了。

沒多久他們追上來 第一句話 直接三字經幹x娘 我當下不曉得到底是怎樣 我就說 你再罵捨咪 他居然說 我ㄎㄟˊ到它 但是我確認 我真的 沒有讓他受傷 還是 機車 擦傷還怎樣 百分之百確認 是沒有。 但是 我覺得 車主 以為我再挑釁它 大概它才火了吧。

之後一直 阻礙我前進 甚至把我攔下來 我想要走又不給我走 我甚至 也說 拍謝 想要 小事化小 它又攔著我去路,我才想說 不然 報警 最後手段 請警察來協助處理 當我拿出手機 它卻把我手機 著手 要搶走動作 已經 動到我手機 不讓我報警 語帶威脅 你敢報警 我現在就打你。 

若有行車記錄器我是否構成肇事逃逸?及對方捨咪刑責?

一、刑事部分,肇事要有人受傷才有肇事逃逸的問題。但是這個傷可以不用是大傷,小小的傷也有可能成立,所以發生車禍留在現場請警方來處理會比較好。

二、行政部分,就算沒受傷離開現場也會有問題。

三、所以簡單的說車禍還是找警察來處理比較好。

四、小車禍還是以和為貴呀,雙方談好就好。如果不好談可以聲請調解,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的調解都可以…

五、如果對方不講道理,還是找警方來比較好,但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是誰、品性如何,所以並不是每一個都要報警,安全應該是要放在第一位的。上次有一個小碰撞,對方超兇,後來我說要報警他就不兇了,等警方來我慢慢的跟警方講法律…然後全身而退…其實如果他對報警乙節心存敵意反而會比較麻煩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

Vanessa 104-02-15 06:10

剛過一個月,有申請初步分析,可是因為現場被肇事者移動,警方怠惰態度消極,沒有找到很強烈證據都無法證明我是對的。我是綠燈直行,他是紅燈,我有受傷。現有的證據是沒有拍到紅綠燈但可以證明我有路權的超商監視器錄影帶,因目擊證人找不到但是他當下有跟超商店員口述經過的超商店員口供,議員幫我們查到當時交通號誌我方是綠燈但無法提供資料給我。

對方當天賠了3000修車費和2000紅包,第一次談和解嫌兩萬太多,之後就沒有聯絡。

我現在很不爽警方瀆職跟對方擺爛,不應該是我這個受害者在急吧,

要怎麼做對我有利,還有讓對方來求我和解呢?

我只知道提刑事是六個月內,現在還想知道如果刑事提告所需要的資金和程序?例如大概的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5 22:55

建議您可先提告過失傷害

Vanessa 104-02-16 09: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直接提告除了需要就醫記錄和證明外,證據需要很明確嗎還是我這些就夠了呢?

toy 104-02-12 14:22

你好,上個月騎乘機車載著友人剛從KTV出來不到100公尺停紅綠燈就被警察攔查,測出來的結果為0.17mg/L ,無肇事且為初犯 ,我以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規定 " 去申訴,結果警察局函覆卻為 " 台瑞駕駛車輛因車身搖晃 有危害交通之行為 ",想再繼續走行政訴訟,請問這樣的情形有可能訴訟成功嗎? 小弟從沒行政訴訟過,請問該準備些什麼? 有相關資料可以參考或諮詢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4

行政訴訟之成功率很低,可以斟酌之。

toy 104-02-12 23:17

成功率很低嗎?那我再斟酌看看,因當下詢問員警是否有其他檢測判定,員警答覆“只有吹氣檢測”

玉米 104-02-12 12:35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給點指示...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12 15:05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5

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玉米 104-02-12 12:10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各位給點指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有關方向燈的部份,倘若沒有轉彎、變換車道等,確實無需開啟。

2、費用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書、醫療相關單據、薪資證明、車輛修負擔單據等供判斷是否合理。

3、您未成年,因此是適用少年事件法,您的法定代理人一定要出面處理,否則對您很不利。

 

toy 104-02-12 09:31

你好,上個月騎乘機車載著友人剛從KTV出來不到100公尺停紅綠燈就被警察攔查,測出來的結果為0.17mg/L ,無肇事且為初犯 ,我以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規定 " 去申訴,結果警察局函覆卻為 " 台瑞駕駛車輛因車身搖晃 有危害交通之行為 ",想再繼續走行政訴訟,請問這樣的情形有可能訴訟成功嗎? 小弟從沒行政訴訟過,請問該準備些什麼? 有相關資料可以參考或諮詢的嗎?

Daralis 104-02-10 15:54
事情是約在103年11月28日 早上大約8:00我和男友在一條熱鬧的三岔路,買完飲料我直接要走到對街的攤販,已經過雙黃線,此時一台機車逆(此時紅綠燈號誌並未開啟)向行駛朝我左側撞上,我就倒地了。對方是一位歐巴桑,當下歐巴桑馬上利落的牽起自己的機車並且一直對我大聲呵責妳走路不看路啊! (一直跳針)隋之離去 ,對方老公一到警察局馬上對我態度差並大聲說道:啊妳有很嚴重嗎?(又跳針三次)並且由Xxx助理 陪同,當事人沒來,隋之又不知是鄉長還里長也馬上來關心事情,接著我正在做筆錄,某某某議員打來關心,員警電話中回覆:應該大概六七千元可以解決! 所以我告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肇事者撞了我之後馬上離去,警察說她在撞了我之後又在別的地方發生車禍,此次聽說她手腳骨折等等…可能需要住院一陣子,但家屬也沒關心,肇事者女兒只跟員警要了我的電話,直到104/1/29才與我聯絡要求出來簽和解,要我帶就醫證明收據。

我想請問該要求多少賠償?希望可以要求停薪損失跟精神賠償!但是由於我是在服飾店工作,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條,而我的左手只要搬重、激烈運動就會開始痛(拉傷這種很容易造成以後運動的問題,對於興趣是跳舞的人是種折磨),雖然我當下只有擦傷、左手拉傷,醫院診斷證明也只寫這樣,但是對方全家人態度都讓我很不舒服,肇事者女兒的態度也讓我很無言(說明車禍過程後,她竟然說…妳也知道嘛,老人家比較怎樣怎樣………態度跟她爸媽很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08

醫藥費外,工作損失部分您可請工作的店開立在職證明、薪資證明以及因傷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此外,也可以請求慰撫金,您若是認為對方和解態度不佳,不妨可在慰撫金部分多下點功夫。

阿范 104-01-31 23:27

我在去年十月二八日 下班時 出車禍  對方是開車  我機車  我是看綠燈直行

但他筆錄說他闖黃燈 

對方只有車有傷  人毫髮無傷  我機車壞掉修要四萬多塊 我人臉擦傷

左肩峰與鎖骨關節脫臼韌帶斷掉  開刀 身體裡面放了一個自費的骨板

復健  一年多後再開刀把他取出來

交通隊事故分析  因屬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那我該如何跟他談賠償  我怕六個追訴期會到期  那我該怎麼跟他談?

他是說他會負責   他有來我家兩次   有給壓驚紅包跟一些補品

那我如何跟他談會比較恰當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又若初判表中,若無法查得肇事原因,建議直接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建議於六個月內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最後,若對方確實有和解之誠意,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01 01:01

您好:

1.建議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除可避免6個月告訴期間屆滿外,若日後和解談成也可撤告。

2.況且,提起刑事訴訟後,才可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可免繳納裁判費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陳小姐 104-01-31 14:10

抱歉我想請問一下

我剛剛載人在一個小巷子的十字路口與一台車擦撞到對方車前面

因為那邊沒紅綠燈我們也有慢下來看結果車就從右邊開來就擦撞到了我們也有剎車只是剎車不是那麼靈是慢慢慢下來那種且我們也沒有超速 那台車應該看見我們了可是還是有往前開 覺得有點奇怪是因為這樣才擦撞

後來我們前輪列了一塊(是50CC 老舊那種) 對方下車看車看是沒事 不過對方說沒事沒關係

我們也趕緊道歉了然後雙方就各自走 想問這樣需要去報警備案嗎?因為責任也不好釐清 ?因為第一次出小車禍怕對方有去備案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感恩!

一、備個案吧。

二、不需要去說對方逃逸,因為無人受傷。

三、備案以求自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鄭小姐 104-01-28 22:47

去年12/6於路口發生事故擦撞,出險後經對方保險公司經一個多月調閱照片與現場圖後,(對方女車主當時是閃著雙黃燈違規靠右停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當交通號誌燈轉為綠燈時,未將原閃雙黃燈切換成左轉燈即往左切出欲直行,導致開在主線車道上欲從十字路口右轉的受害車主本人的右後門車體遭腦殘車主以左前保桿擦撞。),當然也同意全額賠付我的損失,但同時卻又告知因為事故車主不同意肇責判定結果,不同意理賠,所以無法進行賠付事宜…

想請問一下,若對方車主(乙式全險),保險人不同意保險公司的肇責判定,保險公司就能以此為由拒絕理賠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可以申訴或強制保險公司理賠嗎??

麻煩解答疑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因為保險公司要賠的是任意險

必須車主同意才會賠償

所以這是沒錯的

但對你而言並無差別

你如果有受傷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如果沒有你就提民事賠償

只要是對方的過失

法院判決他要賠償

無論是保險公司賠或對方賠償都一樣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9 11:07

Dear 鄭小姐,

 

非常同意上則蘇大律師的見解!

因為出險會增加日後保費支出,因此車主可能不會同意保險公司理賠之金額,這就必須進入到司法程序,才能維護您之權益,如果您進行訴訟需要委任律師,可隨時與我聯絡

 

周紫涵律師0923866798

sandy 104-01-25 20:54

律師您好,有問題請教您

我在本月23號(星期五)發生車禍,我方交通號誌是綠燈,下坡右轉,對方逆向衝上來,立即煞車閃避,兩車未相撞,但是導致我跌倒受傷(右腳腳踝骨折,醫生說是三踝骨折,屬腳踝骨折中最嚴重的,打了鋼板跟一堆鋼釘),可是對方只有17歲,也沒有駕照。當下有一路人協助叫救護車跟報警,我的機車被那個弟弟移到旁邊去了。應該也沒有所謂的車禍現場了。

家長的態度挺好,說要負擔醫藥費,我可以跟對方索賠嗎?金額多少才是合理呢?如果對方不願付呢?是要走法律途徑嗎?可是兩車並未相撞,會怎麼認定呢?請您幫忙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關關 104-01-19 09:36

第一次車禍,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晚上10點過後,我小車綠燈起步直行,外切內要閃計程車計程車是外線道起步,沒打方向燈,所以我以為他要直行於是加速要超車,結果計程車是要迴轉,於是我們就相撞。當時路段是雙黃,警局也在旁邊,所以警察很快就來了。筆錄做完後,我們也沒有私下和解計程車是左車頭保險擦傷還有燈頭壞損,機車是右邊前後兩處刮傷,排氣管破裂,機車發不動。而後我也去醫院急診看有沒有腦震盪,可是醫生當下建議說掃描太傷身子,叫我回家觀察,有異樣在去醫院就醫。

請問後續我該如何?理賠該誰負責?機車修理費用我可以求償嗎?計程車損失我有要賠償嗎?

還有後續我該要做些什麼?

由你的描述,雙方都有過失,彼此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至於傷害部分,如果你有受傷,建議到醫院開證明書,以作為後續提起過失傷害告訴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09:03

具體賠償情形仍須視雙方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而定,您這邊若留有對方聯絡電話,且您也有意和解,則不妨可先試探對方的意思看有無和解可能,再審酌自身能力等而定。

Eason 104-01-17 18:55

我想問如果未成年機車

在閃臨停車鑽縫前進疑似擦撞到旁邊汽車保桿

(小腿有碰到,機車不知道有沒有

之後又有停一個紅燈,看它保桿有刮傷,但不知道是不是我造成的

他也沒攔我,綠燈後行駛一段距離右轉他直走)

圖示http://imgur.com/JjDvnDF

沒有人受傷事後直接走了算肇事逃逸

這樣會有甚麼刑責

刑責歸屬是機車所有人還是事發時的駕駛者

機車所有人要負甚麼刑責(不知道機車被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47

您好,所謂肇事逃逸,乃係以有致人死傷為前提。

汪哲論 (律師) 104-01-18 16:42
您好,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客觀上有人因交通事故發生死傷+主觀上行為人知悉有此事實,方能構成;依據您所述雙方均無體傷,故本件應無刑事責任
又本件依問提內容既無刑事責任,則當事人未成年,僅於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時,其法定代理人應與該未成年人連帶賠償
大翔 104-01-15 23:22

我看到綠燈 起步直行左轉要上橋(已待轉 沒違規) 結果在直行要轉彎上橋被撞到禁行機車道上
(我是機車)




紅色是我的路線 被貨車撞到的



有去調監視器 (但看不到號誌燈)
間單來說

18:38:58~18:38:59秒之間被撞到(我也是在這時間起步)

跟我同車道的車慢了我0.5秒起步

汽車 用不到一秒的速度過了十字路口(直行紅燈變對向綠燈 會有兩秒左右的時間)
)
警察說 我有可能未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可是我有看了


而對方的的行車紀錄器很剛好的在我被撞的那一個小時沒有 其他時間都有


我想請問 這樣我輸的機會很大嗎?

對了 他是營業用車 但是沒保強制
(他一直說他是跟著車陣 號誌燈沒記得很清楚)

我有上救護車 腳手 胸部 挫傷 現在還無法工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大翔 104-01-15 23: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我想請問 最糟的情況 賠償金額分配的問題

 

有可能拿不到錢嗎

您好:

如對方被鑑定出有過失

您就有機會訴請損害賠償

並可向其雇主一併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大翔 104-01-15 23:20

 


我看到綠燈 起步直行左轉要上橋(已待轉 沒違規) 結果在直行要轉彎上橋被撞到禁行機車道上
(我是機車)




紅色是我的路線 被貨車撞到的



有去調監視器 (但看不到號誌燈)
間單來說

18:38:58~18:38:59秒之間被撞到(我也是在這時間起步)

跟我同車道的車慢了我0.5秒起步

汽車 用不到一秒的速度過了十字路口(直行紅燈變對向綠燈 會有兩秒左右的時間)
)
警察說 我有可能未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可是我有看了


而對方的的行車紀錄器很剛好的在我被撞的那一個小時沒有 其他時間都有


我想請問 這樣我輸的機會很大嗎?

對了 他是營業用車 但是沒保強制
(他一直說他是跟著車陣 號誌燈沒記得很清楚) 我有上救護車 腳手 胸部 挫傷
stanley 104-01-14 11:53

您好,想請教關於車禍民事賠償問題,大致情況為2013年7月底發生的事件,當天直行南港成福路往福德街方向,同向前方有一輛台灣大車隊計程車,當前方紅綠燈號亮紅燈時我依序停紅燈於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後方距離2m位置,當時還在等紅燈時台灣大車隊司機見對向車道有人向他揮手叫車,該計程車司機為了急於載對向車道上的客人,也不顧雙黃線禁止迴轉,就打倒車檔,踩油門,直接撞上我,該計程車機車倒車當時我有鳴按喇叭示警但還是撞上,撞上我後肇事者下車察看車子,他認為車子外觀看起來沒有問題,為了想要繼續載客,想簡單了事,我堅決報警處理,但肇事車主卻對我大發雷霆並咆哮還有罵髒話,說是小事為何要報警,我見狀安撫該肇事車主情緒,表示誰都不願意發生這種事,但我堅持報警,隨後派出所交通警察來處理時該肇事車主態度180度轉變,肇事車主一直表示台灣大車隊有保險一定會賠償我,並對承辦員警說是他的錯,所有肇責都是他,並對我及承辦員警承諾說台灣大車隊公司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並賠償我車輛損失,結果做完筆錄後當天晚上肇事者手機停話,隔天我連續幾天致電台灣大車隊詢問肇事司機下落,該車隊值班主管推卸責任說找不到人,也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並表明這是肇事司機個人行為,並說明台灣大車隊公司只有保”乘客險"並無對車隊車輛肇事加保或提供任何財損保險,並表示加害人不是正式聘僱員工屬靠行司機,故決定提告加害人,目前情況是已經跑完區公所調解庭及士林地方簡易庭的告訴流程,判決確定書也下來確認加害人須賠償我方被害人車損維修費用,同時我也到稅徵所完成了調閱加害人動產動產清查,發現加害人名下無任何財產,故無法假扣押強制執行,調解庭及民事庭過程中對方皆無出席,法院寄通知書皆退件查無此人,現在找不到加害人,對方耍賴賴帳,蓄意逃避賠償,爾後此計程車司機是否遇到相同情況也會以相同方式對待下一名受害者,這樣民法根本無法保障人民財產安全,請問以貴司經驗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此一情況,是否可以符合提告形式上的蓄意損毀或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案,感謝幫忙,謝謝。

刑法三百五十四條的損毀物品罪,必須為故意犯罪,如你所述的情形,對方應係過失造成的損毀,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對方。

另外提醒,損毀物品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你應該在知悉犯罪之時起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會因為超過告訴期間而無法提起告訴。

別鬧了 104-01-13 10:07
不好意思請麻煩各位律師了 在去年的三月二十三號, 發生車禍! 當下是綠燈已久, 我騎乘機車專用道時, 在我的左手邊有一位阿嬤前面有另一位騎士 突然的被壓到左側以致雷殘, 阿嬤聲稱是我們撞到她的 可是我跟另一位騎士感覺很莫名其妙 當時太緊張了以致聽阿嬤的話私下和解沒有報警 我也盡我的能力帶阿嬤去看醫生 而她的家人來時硬要說我們撞到她的 並要我留資料給他們 看完醫生後阿嬤也說沒事了 我過幾天之後又去看了她 我確定他跟我沒事只是吃飯困難而已 但到了今年她突然跟我們要求賠償各一萬 還說總不可能幾千就了解了吧 還說她女兒是律師呢 感覺被威脅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3 10:27

Dear 別鬧了,

 

當時和解有簽和解契約書嗎,如果在警局和解通常會簽一份制式的和解契約書,所以請詳看當時內容是否有被害人須放棄刑事告訴、民事請求權之字眼,如果沒有,那麼侵權行為時效是兩年,雖已逾越刑事告訴期限,她仍然可以對妳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3 1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姜大律師所言外,本文認為,您對於該事故究竟有無責任、請求金額的相關明細、診斷證明,仍應該進一步釐清

2、倘若對方可以提出相關事證,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反之,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說。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3:58

1. 依您所述,本案發生迄今似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故對方若現在才提告刑事,應會被以逾6月期間不起訴。

2. 沒有報警,若又無其他行車記錄器畫面等為證,除非先前認一方有坦承疏失且有錄音(影)或其他人證明,否則要釐清肇責恐有困難。

3. 10000元的要求包括為何?這都可以跟對方要求回應,供參。

SYU 104-01-12 15:40

dear.all

前些日子因騎機車,發生車禍

當時狀況如下:

車禍發生地為十字路口上下班尖峰時刻。

當時我(外側車道)停紅綠燈,而我左前方有一輛機車(於內側車道),想必綠燈行使沒錯。

當時他有打又轉方向燈,我直行,隨後就撞上了,而車禍地地形方面,以當時我行駛路段為主,直行與橫項路段的話,直行路是有路差的要稍微往右轉一點才能繼續行駛。

那發生車禍過後,有報警,請警方,但當時未請交通隊,警方也只是請我們出示行.駕照,未至派出所作筆錄,這方面的話,我現在還能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或補備案嗎?

當下無第三者認可我們賠償方式。詢問警方,警方回答,怎麼和解部分,我們不介入,叫我們私下解決就好,沒有簽任何和解書或什麼契約條款。

那此案件成立嗎? 若不成立,對方是否就不能對我怎樣?

若不成立的話,因對方時不時打給我,是否能夠成立「電話騷擾?」

以上,麻煩各位?我點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2 2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補報案並且製作筆錄

2、可以明確告知希望的和解方式,並且請對方不要任意撥打電話造成捆擾,否則可能涉犯社維法或是強制罪。

SYU 104-01-12 15:19

dear.all

前些日子因騎機車,發生車禍

當時狀況如下:

車禍發生地為十字路口上下班尖峰時刻。

當時我(外側車道)停紅綠燈,而我左前方有一輛機車(於內側車道),想必綠燈行使沒錯。

當時他有打又轉方向燈,我直行,隨後就撞上了,而車禍地地形方面,以當時我行駛路段為主,直行與橫項路段的話,直行路是有路差的要稍微往右轉一點才能繼續行駛。

那發生車禍過後,有報警,請警方,但當時未請交通隊,警方也只是請我們出示行.駕照,未至派出所作筆錄,這方面的話,我現在還能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或補備案嗎?

當下無第三者認可我們賠償方式。詢問警方,警方回答,怎麼和解部分,我們不介入,叫我們私下解決就好,沒有簽任何和解書或什麼契約條款。

那此案件成立嗎? 若不成立,對方是否就不能對我怎樣?

若不成立的話,因對方時不時打給我,是否能夠成立「電話騷擾?」

以上,麻煩各位?我點解答

謝謝

小簡 104-01-10 02:25

我在103年12月30日在桃園,因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是綠燈,大概晚上7點車流量很大,我因轉到一半又看見前方2輛車停下讓我轉我慢慢的前進到我要轉的路口當時車子以經要過去路口時。。被一直行的機車撞,難道一定是左轉車的錯嗎,警察還問我有看見機車嗎,但我是副駕駛座被撞我哪看的見,,我當時車以經過一半的的我要左轉的方向機車待轉區~~~大大請問一下對方打給我說沒有關心他,又要我賠他車子的損失,我有請保險公司處理了他說太慢要我先出!但我覺得真的很倒楣被撞又被機車駕駛罵,但我可以知道他的速度口快路口沒有減速,因為他的機車維修要3萬多元,而我的保險公司估我的車也是一萬多元,難道不能正明他車速過快,難道開車左轉的人都是錯的,那我要找誰賠償我的損失,請大大解說我要自己做哪些是才可以幫自己爭到權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並請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之後再考慮和解即可。

 

KAVINC 104-01-09 00:02

您好,想請教一下小弟日前騎機車行經路口時紅綠燈號為黃燈
不幸撞到一名紅燈機車
由於我當時已昏迷不清楚現場狀況,
造成嘴唇開放性複雜撕裂傷、門牙斷裂以及車損等,
只知道警方有到場處理以及做筆錄
目前初步鑑定上面載明"若證人所言屬實對方紅燈"
我方則是"未發現肇事因素",
由於路口沒有監視器,想請教一下如果上法庭判定的機率贏面大嗎?
謝謝

一、有目擊證人證人說對方紅燈的話你占優勢。

二、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為五年。請記得權利行使期間。

三、以和為貴,調解和解好。

四、調解前要先研究行情以免調解拿太少。

五、可請求項目:醫療費,看護費,減損勞動能力無法工作期間賠償,精神上賠償車損物損等。

六、如果有撞到腦部記得去做斷層掃瞄,二天內都可能會惡化,這個檢查的錢不要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有機會向對方請求合理賠償

如對方不願意和解

建議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ukini 104-01-06 18:55

請問我在沒有畫中線的道路上,我為直行車對方為左轉彎的機車路口對方靠著左邊左轉彎(路口為三叉巷口),我為直行下坡右轉的車輛,道路上沒有紅綠燈及中線,但我看到對方左轉(靠著左邊)衝著過來,我急煞停止後被撞上左前車頭,請問一下,這肇事責任歸屬為何?雙方沒有甚麼受傷,我的車子比較嚴重,另外對方遲遲對於理賠無法達成和解狀態,請問如何運用法律的方式處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或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亦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ukini 104-01-08 2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

1.在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尚未出來前(要等30天左右)是否可以自行先修復汽車損壞的部分? 因對方(機車)並無保險理賠,所以保險上是沒有任何理賠的問題存在

2.在口頭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問題,請問訴訟所產生的費用是否也能在算在求償的一部分?另外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謝謝

 

kukini 104-01-08 21: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謝謝您的回覆 !!

kukini 104-01-10 21:51

您好,

想請問

1.在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尚未出來前(要等30天左右)是否可以自行先修復汽車損壞的部分? 因對方(機車)並無保險理賠,所以保險上是沒有任何理賠的問題存在

2.在口頭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問題,請問訴訟所產生的費用是否也能在算在求償的一部分?另外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謝謝

蔥哥 104-01-03 01:48

各位律師

前幾天發生車禍

運氣不錯有找到監視器

我們是被告,綠燈直行下被紅燈的撞

當下有下去扶對方詢問傷勢

不過對方說沒事沒怎麼樣我們有事就先離開了

但現在卻收到警察那邊肇事逃逸的單

想詢問一下是否有可能爭取到不起訴

因為查了一下如果和解的話至少也是緩刑也有案底

而且對方目前開口是六位數,不知道是否合乎正常行情

Thanks

肇事逃逸係指「於發生車禍事故後,肇事者未下車察看情形或是處理現場,並且立即離開現場之行為」。刑法 185-4 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回覆您的問題,倘若仍有不解,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你所述情況經查類似判決,有無罪前例。惟仍需視證據情況而為決定。

二、無罪判決代表已被起訴。

三、倘欲爭取緩起訴即代表認罪,但緩起訴後比較不用跑程序。

四、有人爭清白,有人省時間,請自行選擇。

五、我的價值觀是沒犯罪的話不要認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肇事逃逸是沒有辦法和解。能夠和解也只是傷害罪的部分。

二、樓上楊律師說的很對,這個案子有無罪的空間;但是目前法院實務的看法,未停留在現場,未向警察機關報告,未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刑事一審判決很有可能獲致有罪。建議你先和解傷害的部分,再爭取緩刑,空間會較大。

三、建議你先與律師一起釐清當時車禍經過,以及現場處理的情形,證明自己是否已經盡了「協助處理車禍事故之義務」(刑法第185-4條)等問題。

張祐豪律師
02-27587681
0979048985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本件關鍵即再如何證明對方有說沒事而同意先離開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錄音錄影或證人就會比較困難

 

小堯 104-01-02 01:12

今天下午我去買東西,

而當時綠燈,而有小孩衝了出來,

且並未走斑馬線,而我因被汽車擋住死角,

煞車不及,撞上那小孩,

之後我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

我之後要去警局備案說明嗎?

事後,我有回去車禍現場,並沒血跡之類的證據.只知道有擦撞到小孩子.

因為我從未騎車撞到人.因此我很害怕.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去報案說明的話,那我會負刑責嗎?還是我會有罰單?

沈恆 (沈律師) 104-01-02 09:52

您好!

如果有人受傷報警,您除了應負刑事肇事逃逸罪責可處1~7年有期徒刑外,還會有違規罰單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2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能涉有肇事逃逸之犯罪,您可至警局報案自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2 23:00

您好,建議您自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05 20:39

同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建議還是主動出面,肇逃部分要看對方有致傷,有致傷才有刑責。致傷而肇逃者,非告訴乃論,但若自首又無前科,或可爭取緩起訴,供參。

小堯 104-01-02 00:47

今天下午我去買東西,

而當時綠燈,而有小孩衝了出來,

且並未走斑馬線,而我因被汽車擋住死角,

煞車不及,撞上那小孩,

之後我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

我之後要去警局備案說明嗎?

事後,我有回去車禍現場,並沒血跡之類的證據.只知道有擦撞到小孩子.

因為我從未騎車撞到人.因此我很害怕.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去報案說明的話,那我會負刑責嗎?還是我會有罰單?

一、車禍致人受傷肇事逃逸判得不輕,若證據夠的話可判六個月以上,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會考量有無前科累犯

二、有的人會藏起來,被抓到再處理。

三、自首減刑

四、這個網站並未限制警察不能來喔,以後問問題別那麼直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馬尼 104-01-01 01:49

律師您好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情形大約如下

1車自右側國道下來 當時路口是十字型

先從外側撞到行駛中的2車 2車向前滑行約10幾公尺後停下

接著又從右後側撞到要往左道路方向行駛的3車(我方)

由於當時3車的我們在內側等待向左行的號誌燈 所以是靜止狀態

1車撞到我方車子右後輪區域 車輪馬上爆胎 差一點就整個撞到右後乘客座

我當時就是坐在右後乘客座

原本是在車上睡著了 被撞的時候我應該是撞到車窗及車柱 頭部暈眩想吐

跟坐在副駕的我媽說我頭好痛後就意識模糊了

因為肚子裡有五個多月大的寶寶 我媽嚇死了

趕緊隨救護車跟我到醫院去 接下來就是讓駕駛者我舅來處理

 

據1車肇事者說(警察還沒來之前)他當時血糖低 怎麼撞到2 3兩車也不知道

我當時被撞到時有聽到很大的碰撞聲 但沒有煞車

1車是自國道下來後連撞兩臺都沒有減速

我事後清醒後有問我舅有沒有拍照 他說警察有拍

路口完全沒有監視器 我方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

車主是我爸 因為很少開沒裝 2車也沒有裝

對方1車子有裝但員警來之後發現裡面沒有記憶卡 1車還是肇事者借來的

(我稍微google了一下發現肇事者似乎是記者 借來的車輛上聽說有記者相關證件之類 沒記憶卡很奇怪)

 

2車修了五萬 3車我方修了三萬 目前體傷(腦震盪)醫藥費部分約三千多

但因為懷孕的關係 醫生囑咐說要觀察2~3個月 1車的保險額度只有五萬 3車我方車修好後還是我們自行先付給車廠三萬才能把車牽走

現在要提賠償了 1車肇事者卻很難找 一直推說他有找代理人跟保險公司談

說有什麼事找他的代理人處理

但2車車主跟3車的我們發現  不管是事主還是代理人都很難找

電話不是不通就是不回

我受傷後他也只打過一通電話說他來關心一下  就沒消息了

 

今日我去交通大隊申請相關照片

現場圖1 http://ppt.cc/dQ9Y

現場圖2 http://ppt.cc/-A7a

肇事經過摘要 http://ppt.cc/9Tc8

摘要如下: 於上述時地,1方車沿國一南下交流到左側車道直行行駛通過路口(自述號誌路綠燈),2方 車沿旗楠路由東西向直行行駛外側快車道通過路口(自述號誌燈綠燈直行箭頭),3方車於 事故現場等停待轉(自述號誌綠燈直行箭頭),1方車右前車頭先與2方車右後車尾碰撞,1 方車左前車頭又再與3方車右後側車碰撞。1、2、3、方駕駛人均未受傷,僅3方車乘客1人 受傷送醫院救治。

 

我自己又去路口再看了一次(背光很難拍)

號誌堪察1 http://ppt.cc/RZBV

號誌堪察2 http://ppt.cc/Qxwe

號誌堪察3 http://ppt.cc/xrHB

我發現只要是1車是綠燈 我們2 3車要直行或左轉一定都是紅燈

不可能三方都有綠燈的情形出現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摘要為~

1~3方(駕駛人)皆為"本案係屬號誌燈號爭議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4方(受傷乘客) 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今天看到"肇事責任無法分析"讓人覺得很灰心

 

警員還跟我強調說 如果我要提告我們不一定會贏

 他說他就是照當事人說法紀錄

勸我說上法院很勞民傷財 我會划不來blahblah....

我去告的話 依目前有的證據 我還需要什麼才齊備呢?

並請教如這事件 有無建議呢?

先謝謝律師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考量您提告所需之訴訟費用成本,若損失不甚過高,是否有必要請律師提起訴訟,即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倘若鑑定仍無結果,則除非有其他證據,如證人、錄影畫面,否則提告恐遭駁回。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1 20:58

您好,可以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唷!

 您好:

車禍案件如任一方有不服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照您敘述的過程,您應該是最終無端受到波及的車輛
本件一車、二車造成腦震盪等嚴重傷勢,未來可能會有後遺症
而且五個月的胎兒,未來亦需持續關心。

目前初步分析,車禍肇事原因,一車、二車均有可能,建議您向一車、二車均請求賠償

張祐豪律師
0979048985
02-27587681

JOHN 103-12-26 01:59

先說聲抱歉,我是代我女友發問,她無照。


無照罰錢是天經地義,我沒有怨言;但被撞卻是另外一回事,不是每個無照駕駛都活該被撞吧?


12/25晚上約七點多,我女友剛下班肚子很餓,就跟同事借了車要去買晚餐,在行經某一路口等了紅燈綠燈時由於前面有車她就騎的很慢,結果被一輛右轉計程車車頭撞上車側大約踩發的位子。


被撞之後因為她無照,也是第一次被撞,當時又非常塞車,一時緊張便立刻牽走車子,計程車司機見狀以為她想離開現場就下車拉住她破口大罵,後來是因為後面的騎士看不過去才幫忙報警。


警察到場做了基本的鑑定和拍照後便帶雙方回派出所作筆錄,但我女友一時糊塗,筆錄上寫兩車並行她卻簽了名,兩車並行又怎麼會車頭撞踩發呢?事後警方提到該路口監視器,接著就一直詢問雙方要不要當場和解


但對方居然說要和解要看誠意,我女友氣不過就直接問他要多少,他就說2000。而我女友她媽媽因為怕麻煩就答應了,對方甚至直接笑了出來,負責調解的小姐也許是因為我女友無照,沒有說什麼,反而還一直數落她。


後來因為需要我女友和她監護人還有車主的證件才能簽和解書,雙方留下聯絡方式之後就各自走人了。我到場後聽了我女友的敘述覺得不太對,怎麼被撞還要付對方和解金?聽起來像是吃定了我女友沒處理這種事故的經驗。


接著大約十點多的時候,對方打來催促說和解要在七天之內完成,要她趕快把該準備的文件準備好到派出所簽和解書。警方也打來說和解就不開無照罰單,要我們盡快完成和解,我問他是否可以調監視器畫面時,他口氣馬上變差的說要調可以先開一張無照。


以上是事情的經過,我想問幾個問題:

1 被撞還要付對方和解金這樣對嗎?雖然我女友無照是有錯在先,但被撞應該是另一回事才對,有辦法取消和解嗎?該怎麼做?其實並沒有想告對方的意思,只是覺得付他錢很不合理,有辦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對方明白自己才是肇事者,理虧不要錢和解嗎?


2 女友回家後發現身上有多處瘀青,是否該無論如何都去驗個傷,明天才去驗傷還來得及嗎?如果驗傷結果出來,是否可以扭轉現況讓對方明白錯的是他不用付他和解金,甚至要求對方賠償


3 警方有口頭答應只要雙方和解就不開無照罰單,這種口頭承諾有用嗎?如果警方在和解後又開單該怎麼辦?


我認為警方事後還是會開單,所以一直勸我女友不要和解,無照被罰我沒有話說,被撞受傷還要付對方錢才能和解就不能接受。


女友很確定是對方車頭撞過來,警方也有說該路口監視器,其實這種優勢下不應該是讓對方要求和解金吧?只能怪我女友當時不夠冷靜,也沒有經驗,才搞成現在這樣,這麼多問題。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幫小弟我,先撇開無照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一定願意承擔,主要是被撞受傷還要付對方和解金的問題……希望你們有空的話可以回答的詳細一點,謝謝!

如果瘀傷沒當天驗傷可能不被採信。

二千元和解可以接受,因為如果要爭個道理花的時間勞力費用會超過二千,划不來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JOHN 103-12-26 19:49

好吧 就當買個教訓

謝謝

85 103-12-25 13:08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個禮拜我騎機車載著人,在路口紅燈,前方有一輛機車也在等,綠燈了我們各自起步,前方機車突然急煞,我因反應不及而撞到,因是小面積碰撞,當下看對方排氣管沒有事情,而我只有車殼掉漆,想說摸摸鼻子就算了,又因為後面有車按喇叭在催,所以我就騎車先走了,但今天中午我才得知對方表示我肇事逃逸,警局有寄通知單要我到案說明,可是單子是寄到我的戶籍地址,但是我不住在戶籍地址,所以我沒收到信件,而是家人拿給我我才收到單子的,可是他要我12/24就到案說明,但是我12/25才知道,請問這整個事件我應該怎麼處理表較妥當,另外需要注意些甚麼,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 謝謝!!

先向警察改約時間製作筆錄,再委由律師陪同前去警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建議委請專業律師陪同赴警察局製作筆錄,倘若仍有法律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7:58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就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建議就對方車子損害部分進行和解 

一、不動聲色,不要跟你載的那個人說你被告了,然後偷偷錄你載的那個人音… 二、搜集到這個錄音之後記得拷貝成DVD 三、肇事逃逸如果成立的話不是輕罪,最少都六個月,還不能易科罰金。 四、對方如果沒有受傷的話是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是小小的一個瘀血就算了…所以證據的部分你要多搜集 五、關於其他部分的搜證可能要找個律師聊一聊,找一些無罪的判決給你參考…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勝者先求勝再求戰;敗者先求戰再求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預約時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