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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宏 103-11-07 11:35

●我方

手開刀花了八萬

車子損毀:修七千五

□對方

車子損毀=>有點小凹洞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8/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我方:手開刀自費花了八萬五萬,身上有其他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機車車未動

對方有移動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以及第三責任

對方:有保強制險以及第三責任

五、事實經過:

道路非路口,我倆都直行車,做筆錄時車速說40初但上面寫40~50當下也沒想太多就簽名了(均未超速)

我在慢車道右線上,看到右側有車要出來,於是往左邊偏些後煞車,與後方車撞上,接觸位置是我左側龍頭與對方右後車身,他說他完全沒看到我,談論賠償金,他直接說沒錢,估計他想法是只想陪第三責任保險公司發的錢。也沒打過一通電話給我。如果對方還是這樣態度的話勢必走上法庭。

初判表

對方:未保持行車距離

我方:未保持行車距離

六、問題:

1.想請問約估肇事責任?

2.因為對方有保險公司會教她說話,會不會最後被成是我自己往左偏移,全因在我?該如何跟對方談判,才不會說錯話?

4.我目前就讀研究所沒有收入證明,如果萬一打官司的話可以要求基本工資嗎?

5.目前已經有申請上研發替代役月薪43K,對打官司有幫助嗎?

非常感謝您花時間與精神來審閱,對沒經濟能力請律師的學生的我幫助很大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Judy 103-11-06 21:31
時間:9月 原因:對方逆向撞到騎機車的我(雙黃線) 問題:工作賠償的部分,是否一定要正在工作中? 因為我去年到今年6月我都在澳洲工作,預計回台灣休息3個月在回去澳洲,所以我的薪資轉帳記錄及老闆發的薪資證明及薪資單都是澳洲版本!由於對方有包第三責任險但保險公司說只能申請最低薪資,所以我只能求償最低薪資或是我可以要求澳洲的薪水?? Ps:我在澳洲有報稅且平均月薪依匯率不同大約是9~10萬台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會以台灣為標準,而不會採用澳洲之標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如果您只是放假回台澳洲仍然有工作,是可以請求無法回澳洲工作的損失,至於對方的保險公司本來基於商業考量會盡量壓低您的薪資請求金額,所以在您與對方無共識的狀況下,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對撞傷您的人求償,若判賠後,保險公司理賠金額賠不夠,您還可以向對方要。若有需要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

如果可以證明確實會影響到您回澳洲工作薪資

就有可能可以向對方主張應以在澳洲時之薪資賠償金額計算標準

這就是所失利益之概念,應填補如無損害發生時之應有狀態

靖雯 103-11-06 17:45

您好,我在返家巷口前(為T字路)欲左轉,車速緩慢,確定左前及左後方皆無來車後要左轉,才剛移動方向盤,就聽到碰一聲,然後一台機車連車帶人直接摔到巷口前。對方因為趕時間要去學校,所以要從雙向道的中線超車,然後撞上我的左後方

我的汽車有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對方因車速過快且疑似未穿鞋子,造成腿部擦傷及右腳某腳指頭骨折

我的保險公司打給我,說對方要求我要負責他的醫藥費,車子雙方自行修復。

問題是,我一直覺的我已注意均無來車後才左轉也才剛開始動而已,對方是車速過快才撞上我的左後方保險桿。

我都還沒跟他提我的財損部分,他確要求我要賠償他。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除非您無肇事責任,您在考慮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若您仍有肇事責任分擔,即使您責任比例小,對方仍可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您應加以考量斟酌之,是否應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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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車禍的案子關鍵都在肇事責任的認定,而肇事責任的認定通常需要鑑定,由鑑定結果來決定肇事責任,因此這部分您可以送鑑定。而從您的說法很可能肇事責任或主要的肇事責任是在對方,若您沒有肇事責任自然不用賠償,若有但是主要肇事責任在對方時,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按過失比例賠償。最後若是您有肇事責任,基本上是會成立過失傷害,建議您此時可以考慮和解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王 103-11-06 02:31

發生當時:
當天晚上9點多 我(19歲)要左轉 過半了 有打方向燈
對方(22歲)直行騎很快(沒限速) 有載女朋友 
我們是小路 中間是黃虛線 
撞擊點我的腳踏板 他的車空中翻3圈(真的 有看監視器)
我時速10~20 對方我不太知道 他也沒說
對方報警 警察馬上來 問要不要救護車 雙方說不用 問有沒有傷 雙方都說小擦傷
做完筆錄 大家都先回現場
開始看車況 對方的車 彪虎 市價82000 說是新車 我方的車 很老 丟路邊也沒人要
對方說他龍頭不能轉了 很嚴重 說要去他認識的車行修 他說專門修那種車 我們說不要 希望找別人看 他堅持要去他那家車行 我們說給我們鑰匙轉一下龍頭 對方很不爽不給 用力搖給我們看 這時我們有點不爽 不過我們沒硬要搖看看 就算了
後來對方一直說他們專門修的 叫我們給他認識的車行看很便宜
我們想說好 一起去 說要載車時 我們也要在場 對方說好 就回去了
----------------------------過了三天 ----------------------------------
我回家時 發現 他的車不見了 我們很生氣問 為甚麼載車時不說?
對方說他也不知道 車行自己載走的 說怕的話 可以去車行看車況 有人會講解
我們當下就不太想賠償
隔天就去看了 說甚麼三角被撞歪了 還有甚麼車貼 魚眼燈 都要換新的
-----------------------------過了五天 ---------------------------------
報價單出來了 5萬多 8萬的車 修要5萬
(對面認識的車行又說車隊 載了又不說)
後來說要私下談看看賠償 對面說5萬5 修車+財務損失 我們拒絕 
最後就準備要開調解會了
----------------------------調解會當天--------------------------------
到了會議室 調解員是個阿嬤 我方 我和我媽 對方 他一個
開始談了
我們希望可以壓低 
對方堅持要求5萬5 的賠償
我們說沒辦法
調解員說甚麼車要修5萬5 修太貴了
對方說這是新車 當然這麼貴
調解員說來這就是希望我們好好談
對方還是堅持要求5萬5
調解員問他 做什麼工作 我才知道他做保險
後來
對面拿出驗傷單 我生氣了 我說當天一起說沒事 出驗傷單是甚麼意思
對方沒說話(看起來不爽)
又拿出車禍鑑定表 上面寫對方未讓直行車 搶道
說這張拿出來我最少就有80%的責任
這時我們說了 我過半了 也有打方向燈 也說了 對方騎很快 
這時對方說沒限速 我們也沒說甚麼
當天調解沒成功 對方說要告我民事賠償
---------------------到了今天-----------------------------------------
信來了 上面寫民事賠償 金額5萬5
這時 我不知道開庭時 要說甚麼 請問我要說甚麼 對方才可以壓低價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也有過失,則可以主張過失相抵,若對方提出的金額未檢附單據或過高,均可以向法官表示您無法接受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 103-11-05 17:57

本人於去年11月因要閃避前方事故車輛,於今年10月跟保險公司調解未成功,故保險公司到法院對我提告。但我收到簡易庭通知書時,裡面沒有起訴書,通知書上說要在收到通知書的十日以內提出答辯狀,並以繕本直接通知原告。

請教大家

1.如果沒有收到起訴書答辯狀要怎麼寫? 是照自己想寫的內容寫嗎?

2.若對方沒有給我起訴書,我是不是也不用給對方答辯狀?

3.若超過收到通知書的十日,法院還會受理答辯狀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是漏了起訴書了,建議應該與承辦書記官聯繫,請求法院從新寄送,以利答辯。

2、要求10日提出的部分,不是強制規定,不過還是應該盡早答辯。

阿誠 103-11-05 06:01

各位律師大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3個多月前晚上8點多

我與友人吃完飯開車要走了

我的車從路邊停車格開出.當整台車已經開到機車道上方向盤已經轉正.

對方機車不知是沒開大燈還是大燈壞掉.就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

其後報警.作筆錄.醫院探望..對方手腕骨折.之後我都有打電話關心

但對方都說等傷勢復原在談保險賠償

前2周對方與保險人員去辦賠償.

保險錢賠對方5萬多.對方也收了.但後來對方卻不寫和解書.

還向我開口要再包給她5萬元..我跟她說我生活困苦沒那麼多錢

他卻說還有2個多月才滿半年.我們慢慢來

請問律師大..我有傷害前科.如果對方提傷害告訴.會不會案+案?

民事賠償部分我需要再賠對方嗎?

小恩 103-11-04 19:05

你好~我想請問說~如果媽媽還在的時候~他本身有保保險~沒有讓我們小孩知道~受益人是寫妹妹~但後來媽媽自己去解約了~房子過戶給我了~把錢給了我跟我老婆~再來是媽媽從在的時候~直到病倒住院到病逝~妹妹都沒慰問過也沒來看過~也沒出半毛錢~現在突然說要告我侵占~這樣妹妹討的回去嗎?我該如何處理?麻煩大大幫忙我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如果是你母親在生前依照自己的意思為財產的處分,刑事上沒有侵占的問題,但如你妹妹提告,案子還是會進入地檢署偵查,必須要出庭應訊,由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必須要在開庭時藉由檢察官的問訊和提示證物,來判斷你妹妹提供那些事證給檢方,進而做有效的答辯,而民事部分,如贈與是在過世前2年內,那會被計入遺產範圍內,這點要注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母親生前贈與只要是基於自由意志就不會被認為是您侵占

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只會被列為遺產稅及債權人可以主張之遺產

其他繼承人不能請求(立法理由有明示)

紅蟳 103-11-04 09:08

2014/11/01星期六,我跟友人出去玩,回程時,因為我累了,所以把我的車子交給友人的男朋友駕駛,途中發生車禍,友人的男朋友去撞前車,(後方行車紀錄器顯示撞上前2秒才踩煞車),被撞的車與我的車都由保險理賠,請問:友人的男朋友須付什麼責任??我想把車子賣了換新車,價差還有21.5萬,是否可要求友人的男朋友支付??如果友人的男朋友都不想支付任何賠償我該如何要求他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肇事者仍為駕駛人,所以車損的部分,可以向駕駛人求償,但若保險已全額給付,求償之權利即會由保險公司受讓取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紅蟳 103-11-04 08:48

2014/11/01星期六,我跟友人出去玩,回程時,因為我累了,所以把我的車子交給友人的男朋友駕駛,途中發生車禍,友人的男朋友去撞前車,(後方行車紀錄器顯示撞上前2秒才踩煞車),被撞的車與我的車都由保險理賠,請問:友人的男朋友須付什麼責任??我想把車子賣了換新車,價差還有21.5萬,是否可要求友人的男朋友支付??如果友人的男朋友都不想支付任何賠償我該如何要求他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肇事者仍為駕駛人,所以車損的部分,可以向駕駛人求償,但若保險已全額給付,求償之權利即會由保險公司受讓取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1-02 15:53

不好意思,我在2014.10/27禮拜六在國道三號發生車禍,一共是三台車,當時我的車速是零,(當時前方有車禍)被後方撞擊到,後方車說她是被她後面的車撞到才會撞擊到我,也就是總共三台車,但第三台車離第二台車起碼還有十個車身距離,第二台就在我後面,實在很難想像第三台是怎麼把她撞到我這來的,但是她們車體受創卻不嚴重,但我後車箱和保險桿都撞凹了,由於我只有被撞擊到一下,並沒有二次衝擊,到場警察與拖吊人員都說我的求償問題要找第二台,因為只有二次衝擊才需要第三台車也負賠償責任,而現在第二台車她將修理賠償問題交給保險公司,因為第二台車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保險公司說它們要厘情肇事責任,如果第二台車責任是零它們就不賠償,可以這樣嗎?如果肇事責任為50%的話他們只能賠償50%的金額,那餘下我50%的損失還可以找第二台車本人要嗎?我聽說如果第二台車將問題請保險公司處理,她就不用負責了,可以這樣嗎?保險公司給多少我就只能接受多少,可以這樣嗎?這種情況下我可以提告嗎?提告後上法院前是否要先上調解委員會之後簡易法庭才能受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2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損害賠償責任是依據過失比例負擔的,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資料之後再做釐清

2、金額的部分,則就我方所受損失,依比例負責,不是保險公司說的算,倘若對方保額不足,本人仍然必須負責。

3、民事訴訟程序的部分,倘若您請求的金額為50萬元以下,則會先行調解,再由法院審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0-31 21:37

請問一下~我在10/29在屏東里港水防道路發生車禍!

對方將車停在水防道路旁邊~人在車上未開警示燈~我在超車過程中去擦撞到他的車子~因為驚嚇也沒反應過來踩煞車~等朋友叫我才回神過來踩煞車停車~現在回想起來警察好像也沒作筆錄~因為現在對方車子是公司車有保全險~當我在跟保險公司聯絡時~他一直跟我說車子要在哪維修是由對方公司決定~於是我今天上台南去保養場看車及拿估價單~因原廠報價有點高(8萬多)~所以我拜託當事人出來見面洽談~他也幫忙推薦一家保養廠~我們後來帶車保養廠的技師估完價(3萬多)~價差好幾萬~後來跟當事人連絡~他跟我說因為公司希望全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聯絡後~保險公司要他別管~

我想請問一下我現在應該怎樣處理比較好!?~我希望事情早點處理好~可是當中價差真的太多了~對方要求回原廠修復~我真的沒辦法主張甚麼權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輛維修通常都會進原廠,你無法以外面副廠的價格比較之,但您可主張零件之折舊,減少賠償金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iceton 103-10-30 23:54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最近停車擦撞到路邊的車
由於肇事責任在我 報警後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可是由於該處為黃線(車主當時不在) 保險公司說只部分理賠
對方無法接受 反過來私下向我求償全額:
1.一般來說這個案件如果肇事責任在我,但由於對方並非在完全合法之處,這樣理賠的比例也包含我車修理的部分嗎?
2.對方說若不賠全額,將採取法律途徑,並進一步追討車輛進廠維修時的本身生活費用,這是賠償範圍內嗎?

3.非必要不是很想上法院,不知是否可以保險公司理賠金額之餘,再由本身支出,這部分需要先和保險公司溝通嗎?(還是他們反而就不理賠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1 20: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損失是依據過失比例負擔。

2、生活費請求必須與車禍有關,並且必要才有辦法請求,如為其唯一交通工具,則可以請求修車期間合理之交通費。

3、可以,並建議簽立和解書。

張先生 103-10-30 09:56

是這樣的,高院已判決對方保險公司敗訴,要賠償

但是對方保險公司都不賠,之後有請律師存證信函給對方。

依然沒有回應,想請問一下,現在律師說要跟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光律師費就要4萬加上其他就快7萬。

很莫明其妙,明明就判定要賠了,為何我還要自己出這筆錢呢?

想請問只能請律師幫忙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0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向金管會提出協助請求。

2、倘若對方仍然不理會,則僅能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用訴訟費用等,都可以向對方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對方遲延給付,可以一併請求遲延利息部分,以保險事件而言,利息應該會不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擔心律師費用問題

可以僅委託代為撰狀

費用即較為節省

tatsuki 103-10-29 05:11

請問律師

投保醫療意外險  在保單未成立生效前,我提出取消投保,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歸還我附上的(醫療診斷證明書)嗎?如果可以要求歸還,

該公司拒絕歸還(醫療證明診斷書),我該如何處理呢?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10-29 18:02

您好 :

保險契約之生效要件通常以保費繳納為判斷標準,若您核保亦繳納保費後,該保險契約應已生效

若尚未繳納保費,在保險契約尚未生效前,您當然有反悔之權利。

然若保險契約已然生效,是否可終止該契約,尚須視該保險契約內容,若可歸責於一方而終止該契約保險公司通常不會退還全數保費,可能會扣除幾成作為違約金之部分。

另外,若保險契約尚未生效或您已終止該契約,您自得請求保險公司返還診斷證明書等屬於您的個人資料文件,建議可撰擬一份存證信函保險公司,請求歸還。

其他仍須視完整資料來做判斷,以上意見,僅供參考,謝謝 ! 

103-10-28 20:07

我想請問,我們都是騎機車,而我是主幹道,她是支幹道,我行駛時是綠燈,但她說她也是綠燈,可是撞擊點是我的車右側,沒有攝影機,也移動現場了,警察來也是拍受傷照跟車輛損壞照,畫圖也是畫撞擊我車的右側,但經2次和解都破裂,她還跟保險申請代位求償,還另外要一萬二的賠償,我不要,所以她向我提告過失傷害,這樣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仍有被起訴之風險,建議仍應調解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所提到之問題關鍵在於對於車禍之發生導致對方受傷您有無過失責任,若是您有過失責任,縱使對方亦有過失,則您亦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所以,目前情形各說各話,究竟是誰紅燈?情況不明,所以若能提出現場目擊者,可以幫助釐清車禍肇事責任之事實真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8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告您過失傷害之成立要件在於,您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責任,故您可先請警察針對該次車禍作成初判表,初步分析雙方之肇事責任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fen 103-10-27 22:13

請各位幫幫我

我在925晚上與人發生擦撞,當下我在我的車道,因為前方有垃圾車,我為了閃垃圾車,從垃圾車的左邊超車,超車的地方,大約在虛黃線上。此時對方車道有一台雙載的機車,車上載有兩台用黑色袋子裝的腳踏車

一台是放在腳踏墊上,一台是由後座乘客背在身上,我在閃垃圾車的時候,是擦撞到後座乘客身上背的那台腳踏車腳踏車的前叉對方的車、人,都沒有受傷。但是我們沒有現場報案,是事後才備案。所以我們的責任也很難歸屬了。

但由於對方撞到時,怕我逃跑,我有寫一張,"我願意賠償的"的字眼,寫在紙上。

事後,我知道我的家人,有幫我的機車保險,但因為他的腳踏車是高檔車,但是水貨,又是三年前購入,沒有交易證明),所以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復原的費用,對方跟我說,他不滿意賠償金額,但因為腳踏車那種東西,既然是高檔貨,是不是也該有個憑證,保險公司才有可能賠......當然三年前買的水貨,要留下交易證明,也很難了......

車禍責任歸屬,當下沒有報案,也破壞現場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不知道誰錯的比較多...

他跟我說也不太想在等下去了...我在想他應該是想採取法律行動

想請問律師們,我既然已經把理賠授權給保險公司了,那麼我當初寫的那張紙還有效力嗎??

之後如果告上法院了,要怎麼應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4: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寫的字條,是有效力的,不過至多就是您願意賠償,無賠償的金額。

2、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提出腳踏車的價值證明,且因為是3年的車子了,因此有折舊的問題,並依據肇事比例負擔。

3、此類案件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可以了,倘若日後還有問題,歡迎來電。

kevin821111 103-10-27 12:32

前天晚上我的行動電源自燃爆炸

我跟我女朋友很幸運的都沒有受傷

但財務上有不少的損失

今天上班日有順利聯絡到廠商

該廠商表示他們有保產物險也會處理

那我想請問的是除了實際上財物損失我直接報價給他

我可以求償慰問金或精神賠償嗎?

因為除了我跟我女朋友嚇傻之外

當晚小火災燒東西造成的惡臭害我要借宿別人家

還有房間因為噴滅火器讓我整個房間都是粉到現在還沒整理完

還有個問題是

假如我們一個5000元的包包有個大概50元硬幣大小的鐵片溶在上面

或是2000元的風衣外套被燒破幾個小洞

這樣我們先報價5000保險公司賠大概幾成算合理

先謝謝各位律師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民法第213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6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您所述,您與女友並未有任何人損,故不得依民法第195條請求慰撫金之賠償。又借宿別人家,房間因為噴滅火器讓我整個房間都是粉之整理,及假如我們一個5000元的包包有個大概50元硬幣大小的鐵片溶在上面或是2000元的風衣外套被燒破幾個小洞等物損,依民法規定,是以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為準,故您在這部分之物損,皆可以請求回復原狀之全部費用。另外您可依民法第196條請求物因損毀修復後所損失之交易上價值。

 


小豪 103-10-25 19:29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當初因為車子要賣掉  剛好有以前同學新開汽車保養廠 所以拜託它幫我賣掉車子就寄放他的保養廠裡 過沒幾天就說他要買我的車子  結果他把我車上的零件拆下賣掉  沒經過我的同意(前面事情我大概講一下.重點在後面)  我氣的直接找律師直接告他   結果找到一間事務所我前後去了3.4次了 他們也說幫你分析案件 詢問費用都不給我收費的 結果他們說收了錢律師才會辦事(因為第一次請律師) 所以錢都付了 (5萬元 )  錢付了過了三個禮拜 我自己打電話給他們 他們說是自己疏忽忘了 才跟我預約時間叫我過去   去了事務所講完了 說我的案件最快明天最晚下禮拜一   那我就跟他說下禮拜一  說送上去前會叫我過去一趟做確定他們才會送  結果禮拜一了也沒打電話給我   我想說可能在忙 過1.2天看看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了 我氣的打電話跟他們講現在我的案件怎樣了  他們又說自己的錯 說跟律師那邊有意見不同(當初我要的是竊盜罪他們也說這罪很明顯了跑不掉的結果他們跟律師說我要的是竊盜不是侵占)   (事務所裡的不是律師他們當初跟我講說他們找律師幫我  他把我的事件轉述給律師 這樣子想說能告保養廠的有罪就好了 這律師我有上網查過有這名律師律師公會看到的) 我也跟他們要律師電話 打給律師 律師說我的案件送上去了 我說我不要 我要求退費給我  律師說看事務所那邊要不要退費  過幾天事務所裡面的人傳簡訊給我   (說礙於事務所會計作業時間.本人將於8月10先行以我的薪資.並以全額5萬退還於你)  我等到8月10號也沒打電話給我 我就等一天看看 也沒打來後來有打電話給我叫我過去他們事務所結果是簽本票給我  說他會還  說這筆錢跟另一個人共有的說他人再別的地方下禮物才會回來就會還我了 本票沒寫還款日期  有寫開票日期 在我面前寫的也有蓋手印  結果一直拖  拖到我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也雙方打成共識什麼時後還錢 也讓他們分期還了  結果第一期到了 沒還錢給我 我真的好無奈喔  各位律師大大救救我   對方很熟識法律的人  我的錢還要的回來嗎  車子跟律師費 害我現在經濟有點困難 後面還有一筆保險費等我繳  我該怎麼辦  真的好無奈 

隱居 (勇公) 103-10-25 22:09

律師公會陳情吧,也許會構成律師懲戒的事由。

之前有律師拿了當事人的錢不辦事被懲戒的。

小豪 103-10-26 01:13

律師大大  錢是事務所的人拿去的   那律師在高雄 我在屏東  (事務所在屏東)  事務所裡面的人說現在是依個人名義退費給我 跟律師沒關係  也簽本票給我  也去調解會  調解了  現在事務所的人調解後未覆行  這樣我還可以去律師公會陳情嘛?

隱居 (勇公) 103-10-26 12:08

律師事務所的人是律師所僱用的,事務所的人所為的行為律師不該負責嗎?

要不然劉偉杰的行為為何理律要負責(如果不知道自己辜苟新聞)

如果律師事務所的人不是律師僱用的,這樣就會有違反律師法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回覆至此,您斟酌。

律師

 49 條  
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與未取得律師資格之
人使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罰金。
第 50 條  
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
務所執行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
元以下罰金。
黃小姐 103-10-25 17:03

卡債清算前2年間不可有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什麼是「投機行為」?購買保險可以嗎?投資股票 .基金可以嗎?

台灣高等法院101年消債抗字第4號判決意旨:「所謂浪費或投機行為,因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尚難有統一之客觀標準,應就個案債務人發生債務之原因、款項之用途及工作收入之情況等具體事實而為認定,以避免債務人利用該條例為免責之道德風險, 並落實保障債務人得重建更生之立法目的。是就上開條文在法律規範之意義及適用時應斟酌之情事,依上開說明,已甚為明確。故債務是否因奢侈浪費或投機行為所致,應屬事實認定問題,尚非法律見解之爭議。」

可知投機行為需由個案中認定,一般的投保或投資股票之行為,是否會被認為是投機行為亦需由個案中行為人之發生債務之原因、款項之用途及工作收入之情況等具體事實而為認定。

瑞國 103-10-24 10:48

我們和雙方律師已在法院調解筆錄離婚成立

1.孩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我單獨任之

2.他願負擔孩子保險費其餘費用則由我負擔

內容只有以上兩點請問我還可以向他請求孩子的扶養費和教育費嗎?

如可以請求的話要用我的名義還是孩子的名義呢?

他可以用調解筆錄內容反向我求償嗎?

 

tatsuki 103-10-24 06:05

律師您好

最近想要投保意外加醫療險,與保險業務洽詢後送出保單等保險公司審核,等待過程中,發現承辦之業務員,態度相差很多,讓我覺得沒有保障的感覺,目前保單仍在審核中,如果我不想投保了,是否有權利可以拿回之前提供給保險公司的一些醫療證明以及診斷書(特地又去申請的,也要好幾百@-@),再找其它保險公司,如果可以取回,但業務員以其它理由拒絕歸還,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可以於簽立保單或是繳交第一期保費10日內可以任意主張撤銷,並且可以主張退費。

2、倘若該公司拒絕,則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tatsuki 103-10-25 23: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可以於簽立保單或是繳交第一期保費10 ... (恕刪)

律師謝謝撥空回答

另一點想再跟您確定一下

倘若該公司拒絕歸還(醫療證明診斷書),也是直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要求歸還。

我是有否理解錯誤的地方?

 

mao 103-10-24 00:42

想請問有關車禍刑責問題,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因家父開在外線道時未注意路況擦撞護欄(無超速超車),車子撞擊轉向停駛於內車道,導致後方中線道來車兩台閃過後,但內線道一台煞車不及撞上我方車頭,造成對方車上三人受傷,一人為頸部腰部扭傷,一人為右肩鈍挫傷,一人為顏面擦挫傷腹部挫傷,財損部分對方車齡10年,保險公司評定殘值3萬,對方原先要求修復原狀,後來又改口要報廢,之後再度改口要求原廠修復,因為責任歸屬我方,家父願意自己貼錢幫對方車子修復回原狀並提供修車期間代步車輛,之後洽談體傷賠償,對方醫療費三人1200多,【我方已經於急診當天替對方付清】,對方三人未住院傷勢也無影響出勤,正常上下班,但對方每每洽談和解事宜,賠償金就不斷提升,最後申請調解後要求體傷賠償11萬,【代步費2萬,不包含維修期的部分,精神慰撫金一人2萬共6萬,剩下的金額是他說是之後要看醫生的費用】,且告訴我們不和解上法院他會要求更高金額,想請問對方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最後賠償價格無法達成合意,對方告家父刑事責任,家父刑責會如何裁判,麻煩您解惑,謝謝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25 10:26

您說的「因為責任歸屬我方」是否已經肇事鑑定您父親要負全責?還時想說和解賠償將將事情處理掉?這可能先釐清

其次,車禍賠償金無非是包括醫療費、增加生活上支出(ex.就醫交通費、看護費、輔具費等)、受傷無法工作減少的收入、慰撫金等,可要求對方提出前三項單據證明其損失,再逐一檢視對方請求合理性。

刑事責任部分,過失傷害告訴乃論,若能和解,則對方撤回後即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提供您參考。

ting 103-10-25 16:46

謝謝律師回答,因為是我們撞上護欄,他們才會撞上我們,所以一直認為責任歸屬我方,若有需要會去申請車禍鑑定,感謝律師

JASON 103-10-23 11:51

事故經過:雨天路口號誌閃燈,開車行經某路口左轉某巷,轉彎前有先看過路口,結果過彎後與某巷機車(欲左轉至某路)發生擦撞,有叫警察及救護車,機車騎士受傷送醫逢了10幾針。

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直到我轉彎前都沒看到該騎士出現,調閱附近工地監視器看到事故前約2~3秒,該騎車騎至路口左轉(單線雙向),是靠近中間雙黃線且車頭已過斑馬線後停止(超過停止線)。

最近要談和解,對方先生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目前要求精神賠償可能要36K,我方請保險公司處理修車費接近4萬,負擔對方車損、醫療、薪資等約20K,覺得另外的賠償金額有點多,不知道律師怎麼看這件事,對方就說金額如果低就不要談了,送調解,說有認識的律師之類的。

不知道此事如果真的進入法院後,我方會有什麼不利的地方,譬如:他要求的36K必須付,還有雙方律師費等等,再來就是刑責部分大概會被判過失傷人,罰款金額會有高嗎?!我方目前主張我們事故花費也不少,且家中尚需負擔小朋友保母托育費用,但對方不接受,這幾點法官是否會納入考量依據。

以上,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釐清肇責,建議應送請鑑定,且本件初步看起來,要完全歸責於您們應較不可能,所以仍可以先在調解中談談看,由調解委員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4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做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就雙方之肇事責任分析判斷,雙方亦可以此為基準決定如何談判,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鑑定。 

佩青 103-10-22 20:21

之前七月份我跟男朋友騎乘機車時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我們是直行車,他突然右轉,所以我們煞車不及就撞上他右側車門,我跟男朋友都有受傷,也有報案跟坐救護車去醫院,對方一開始一直道歉,可是之後做完筆錄,過兩天打電話給對方時,跟他說要修理機車,請他來車行看一下機車要維修的部分及費用,對方卻開始推卸責任,說他工作很忙,沒空,他車也有損壞,所以後來談不攏,我們也是先修理機車,然後開維修報價單,之後打電話給他,他都封鎖電話,連警察打也是找不到人,有詢問警察說這樣的事故是誰的責任比較多,警察說因為我們是直行車,路權部分是直行車比較大,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說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叫我們等看看對方電話,但已經過了三個多月,對方都不聞不問也找不到人,現在有送調解委員會,明天要去板橋調解委員會調解,

請問求償的部分除了醫療費用以外,還有什麼費用是可以跟他求償

因為我的工作保險業務,我們沒有固定底薪,那該如何計算工作損失?

有聽說是計算三個月平均收入,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三個月是算五月六月七月這三個月嗎?因為車禍時間是七月五日

您好:

1.您可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之生活支出(如就醫之計程車資、看護費等)、精神賠償

   及修車費等損害。

2.工作損失可提出去年每月之平均月薪再就診斷證明書所載之宜修養時間計算。

3.如對方經鑑定後有肇事責任,又不積極與您和解,則應注意六個月之刑事告訴期間。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va 103-10-22 17:31

10/14號時,我女兒過馬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有一男子開車左轉將她撞倒

,叫救護車送醫院,之後他就說請保險公司處理,下午保險公司來電給我說屆時請我們收集1.相關健保醫院醫療單據2.上班排班表,他們會理賠及"精神損失"一般為$5000 之後就無消無息了!

我女兒腳受傷,無法騎車上'下課,上'下班 每天需要去換藥,左腳大拇指食指指甲翻掉 腳背挫傷,右大腿約10*10cm傷口擦傷.

請問我們應提出啥合理賠償?

1.診治醫療費-按收據

2.上班薪資-依排班表算時數

3.財損-鞋子受損

4.上下課計程車

5.精神損失 5000是合理價嗎?

以上是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沒有錯,但是倘若還有其他損失,並且可以提出證明者,仍可以求償

2、精神慰撫金過低,此部分必須依據傷勢、雙方的資力做判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責任還會有涉及過失傷害罪之情況

精神損失部分可以就此原因請求對方增加

至於具體數額應將相關資料提供予專業律師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aa 103-10-22 00:59

媽媽和前夫有兩個小孩

媽媽再婚之後生下我

目前媽媽去世

媽媽有一份保險

但受益人為我的父親

我的父親又比媽媽還要早過世

請問保險金是我的還是我與媽媽前夫小孩共同均分

沈恆 (沈律師) 103-10-22 01:43

您好!指定的受益人若已先死亡,則指定失效,保險金會成為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均分,本件媽媽兩次婚姻的所有小孩都是繼承人,依法都可均分保險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a 103-10-22 09:29

所以不是看受益人的小孩

而是要看被保險人的全部小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受益人以媽媽的繼承人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ita 103-10-20 23:27
因父親姊妹們(也就是我的姑姑們)蠻橫無理 簽定不平等條約(遺產協議書) 想要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因父親繼承房子土地 現有超商經營 阿公生前有簽訂租賃契約 現在阿公往生 父親繼承 租金是否可以重新談定??? 另外在遺產協議書內有協議父親租金要匯入指定帳戶 請問因租金未寫有多少金額 是否要與父親重新談的租賃契約金額一樣?
另外是否可以將此棟動產於轉換到父親名下後再行贈與我弟 以迴避這一條約定??
2.關於條文中寫到阿嬤生活費與醫療費要來自於上述所說的指定帳戶(此帳戶姑姑們要求與阿嬤聯名),若有不足由四姐弟妹平均分攤,請問關於這個生活費與醫療費要如何合法跟這些子女要? 3.姑姑們還限制阿嬤保險要為阿嬤百年後的喪葬費用 那我阿嬤還可以更改保險受益人嗎?? 這兩個有牴觸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人必須繼承租約,但是還是可以從新洽談,只是必須經過承租人的同意。只要屬於該租賃契約所獲的對價,都屬於遺產範圍。

2、扶養費用依協議,先由該帳戶支出,不足部分再由其他子女分攤,倘若有不願意給付之情形,可以提起請求履行協議訴訟

3、該協議倘若經過您的祖母同意簽立,則您的祖母將受到拘束。

4、建議應該備妥協議書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公死亡後發生繼承事由,阿公之遺產均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若您父親私自移轉遺產,恐有涉嫌違法之虞,仍應依各繼承人之應繼分加以分配之;又針對阿媽之撫養費或喪葬費等,由阿媽之子女共同負擔之,若有子女不願意負擔,可提起訴訟加以請求其應負擔之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槿 103-10-20 14:41

您好,我先生在102年七月份颱風天,有公告停班停,但被公司要求上班,開公司車送貨途中發中車禍(我先生追撞停紅綠燈自小客車),造對小客車駕駛人昏迷不醒,和解調節三次,家屬索賠金額開價3600萬,後降到2600萬,和解失敗,現已開刑事庭。

我想請問,

1. 我先生是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註,但他沒有肇逃,且一開始也是天天探視,可能面臨的刑責會是多重??

2.我們的房子是在婚後二年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頭期款是我出的,而房子貸款人也是我,只是我先生每個月會固定存一定的金額至我的帳戶供扣款。我們的房子會被查封或是被強制拍賣嗎???

3. 對方所開的賠償金額遠遠高於我們能負擔的,扣除了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償,剩下的金額是否要我們獨立支付?? 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務過失重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固定匯款的金額妥適,可以主張是扶養費用。

3、對方所請求之金額,必須由肇事責任人負責,縱使是執行業務,公司也只是代付的性質,公司賠完會向您的先生求償

4、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處理,倘若公司已經有請律師了,還是要注意自身權益,因為公司與您的先生的利害關係並不全部一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槿 103-10-21 09:51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因我先生無前科記錄,這在判決上,有機會爭取緩刑嗎? 我們可以每月賠償扣款,但主要是我們經濟狀況並不寬裕,之前有申請法扶協助,但法扶表示案件過錯在我先生,所以目前暫無法提供幫忙,我們能夠申請法院的義務律師嗎? 我先生是家裏主要的經濟來源,若他被判刑…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

cjou 103-10-20 11:31

國小的時候,我的爸爸在恆春被酒駕跑車撞上,送醫已無心跳。

車禍前父母早已離異,我與爸爸、兩個叔叔(父親的弟弟)、奶奶一起同住南部。

媽媽則與妹妹住北部。

事情發生在我小的時候,這些事情是憑印象記下來的。

酒駕的對方好像說賠不出錢,最後和解保險好像賠了一百萬。

這一百萬(不確定有無其他理賠項目),在我往後求學和生活的路上似乎不曾見過痕跡,到底被誰領走了?

家裡沒人說實話,爸爸與媽媽雙方親友關係交惡,各自推託是對方全拿走的。

爸爸當時有和大陸女子假結婚,不知道有沒有影響?大陸女子來台是為了和爸爸的朋友結婚。後來已結婚,現在還在台灣。

媽媽說她跟爸爸已離婚,不可能拿半毛。我很懷疑,她在當時爭取我的監護權,現在我的監護權也是她的,可見她爭取到了。

爸爸這邊的人,則一面倒說是媽媽全拿走的。

而我什麼都沒有。

事到如今過了十幾年,家人都不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們在隱藏什麼?

想自己查證,保險理賠的紀錄好像已經過了保存時效

請問還有任何方法能查明真相嗎?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可以往哪方面收集資訊?

爸爸過世時,親戚對我說他當時有幫我爸爸償還一大筆負債(我也抱持懷疑,而且幼年時期的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親戚要求我父債子償,這方面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要是以後父母又有負債要我還,因為他們對我並沒養育之恩,形同陌路,能完全避免這件事發生嗎?我不想替當他們的替死鬼。

另外,這個已經失信的家庭,我已打算搬出去,並不讓他們找到。法律不能斷絕關係,但是能防止他們再來攪亂我的生活嗎?請問遷出戶籍或是登記流動人口能防止他們查詢到我的住所和相關資料嗎?

天佑 103-10-18 23:04

8/17下班途中 等待紅燈的並經過夜市 起步沒多遠 見前方汽車沒什麼車速卻要開不開的(非雙黃線 當時他車前也沒車)
當下想快速外線超車  結果一超車時 他如然左轉 導致我突然緊急煞車 撞上才見他打方向燈 撞上他側面油箱蓋處 滑倒骨折 韌帶受傷 (撞車當下他已經將車 移動到對面路邊 我也因為他沒停下順他車移動方向滑倒到對向馬路)

請問當下錯在誰? 警察來做筆錄他說他住附近在找車位 從8/17車禍到急診搭救呼車一直到現在傷已經快2個月了  從未見到該車車主來處理事情 後來去查對方車險 也沒保險 車也不是他的 (我是沒看到肇事者是誰)

我也有找過警察 他說直接送調解會 我們不用去連絡他 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消息 

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麻煩各位律師教教我ˊˋ

 您好:

建議您先申請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有記載對方之違失情況

則可於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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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風扇 103-10-18 00:58

請問拿到支付命令確定書假使要執行強制執行我能查詢的範圍有哪些?

除了動產(汽機車)動產,保險有用嗎?

假使他有配偶能夠連他配偶的一起查嗎?

配偶的財產也能強制執行?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謝謝!

您好:

執行範圍包括債務人名下之一切財產(動產動產、存款債權租金債權薪資債權保險給付等),不包括其配偶名下財產,除非可證明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另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電風扇 103-10-17 13:07

請問保險給付受益金是甚麼?

跟申請強制執行有何關西?

QQ 103-10-16 22:10
原本在第一次的協調會,已達到雙方責任各半,扣除保險公司會負責強制險的部 分,將雙方的損失加起來除以二 但或許場面太混亂了,秘書在寫金額時,忘了扣除我方的損失,就直接寫上總金 額,於是調解委員再邀雙方再次進行調解,但金額談不攏~結束時,調解委員並請我們 雙方簽下"調解不成功",但對方不肯簽,就離開了 1. 第一次和第二次調解,我們都有全程錄音 2. 第二次對方出席調解會是有簽到的 3. 對方損失: 35萬,我方: 14萬 如果遵照責任各半的原則,我方應付25-14=11萬 但調解書上是寫25萬...而且我們已經簽名了, 請問是否可以主張因為重大瑕疵所以調解無效呢? 這麼複雜的案子,該如何走下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不成立,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又若對方撞傷您,而無與您和解之誠意,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避免逾越告訴期限,若對方執意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現在的情況是調解筆錄在送法院核定後發現錯誤,

就可提出撤銷調解之訴,並應注意三十天之起訴期間

參考法條: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9條

因當事人聲請而成立之民事調解,經法院核定後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
,當事人得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法院移付而成立之民事調解,經核定後,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
人得請求續行訴訟程序。
前二項規定,當事人應於法院核定之調解書送達後三十日內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二條及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第一項、
第二項情形準用之。

sofi 103-10-16 15:56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請來電敘述詳情,本所將免費諮詢回覆您的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或是來信 q102327955@yahoo.com.tw
sofi 103-10-16 15:15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1.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時應注意要將當時之事發經過詳細說明,

   讓鑑定委員能夠清楚知悉當時發生情況以作正確判斷。

2.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黑心霆 103-10-15 22:41

你好 (律師先生.小姐) [抱歉可能有點長....我要說明一下]

我有(金錢) (房屋) (家族遺產)問題

我爸(95年過世)有留下 房屋 跟 130萬多 (房屋3人共有 金錢我管理)

當時我才17歲學生 妹妹12歲學生 媽媽無業

(我媽是...人家說的敗家女...所以金錢才給我管理)

房屋當時是外奶奶幫出錢 才蓋好的 所以外奶奶跟我拿了60萬

說要幫我們存起來(無白紙黑字) 這件事3人都知道(沒打算跟他拿)

剩下70萬 分給媽媽20萬 妹妹10萬 剩下40萬只付生活用

我也開時打工 加上外面的幫助 養起這個家

可是媽媽太會花 連妹妹10萬也花掉了 現在媽也過世了(101年)

媽媽保險(都是外奶奶出錢付的所以沒打算跟外奶奶拿)

這件事(妹妹)也知道 算是無留金錢 房屋變2人共有(我 跟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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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遺產)這件事是爸爸過世後(阿伯=爸爸的哥哥)說我才知道

(家族遺產)土地田地 當時阿伯說只有(男生)可以繼承

當時我想可能是 媽媽 太會花了 所以才這樣說 後來我繼承

當然(阿伯)有說不能給其他人知道 所以我連 媽媽 妹妹 外家族人

都沒提過這件事 每當有土地田地賣出時都會有分到錢

再外面的幫助下這8年中家裡大大小小所有的開銷 都是我拿出來付

如(學費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健保費 房稅 地稅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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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以上只是想說明給(律師先生.小姐)大改知道...我要問的問題!

{1} 這8年內 有外面的 幫助 加上 我有在上班 如上面說的130萬分給

媽媽 妹妹 中剩下的40萬到目前(103年)還有20萬 [我還要分給妹妹?]

{2} 今年103年10月有開(家族會議)

我是第1次去開會以前我太年輕人都請阿伯處裡

這次開會要賣土地中[有提到女生遺產繼承問題]

以前阿伯說只有男生才可繼承

我看了 名單 103年以前 有60位多 (全部都男生繼承)

這次提到今年要增加3~4位(女生)繼承 說是啥法律的關係

所以我要問這8年內(家族遺產)土地賣出

所拿到的錢有50萬多[我要一定要分給妹妹?]

{3}目前房屋 我 跟 妹妹 共有 房屋價值5百萬多

如我開出(30萬)加上(永久給妹妹)住這房屋 買他的(2分1房屋)

他差1歲滿20歲成年 如有權力了 他接受 請問 [再法律上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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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問題

{1}爸爸留下的金錢20萬 [一定要分?]

{2}(家族遺產)50萬     [一定要分?]

{3}房屋               [能 成 立?]

可以說這8年 辛辛苦苦 存下來的錢 算是我的把?

還要分給妹妹 如不想分他 [要如何處裡?]

房屋 我ㄧ定要用 我的名字 我妹妹他 我管不動他 說不聽 到現在 家裡開銷

都還是我拿出來付 一直不去上班 天天跟朋友混 還會借錢 早晚會出事

所以我ㄧ定要把房屋用我名字 [如不能成立要如何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遺產為您及媽媽妹妹公同共有,每個人之應繼份均為三分之一,不論動產動產,均為三分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您父親留下的金錢20萬元部分要看當初是否有遺產分割協議,

   如無,則妹妹可以請求分割遺產

2.家族出賣土地50萬元部分依您所述情況妹妹應該無權請求分配

3.妹妹成年後如果接受此房屋買賣條件就能成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黑心霆 103-10-16 22:36

 

 感恩!大改知道了!

阿華 103-10-15 02:16

車禍賠償問題

問題一

車禍筆錄對方並沒有受傷,而第一次調解對方確說有受傷及就醫收據,

(一)這樣我方須要理賠嗎? (二)對方有偽造責任嗎?

問題二

初步分析研判結果:(對方造事次因,我方為主因)

我方保險承諾理賠對方8萬多已達成共識。

而我方轎車報廢(轎車中古估價8萬多)及就醫部份

對方保險只願意理賠3萬多,我方實難接受,無奈收據金額有限。

(一)我想請教有沒有對我方有利的方式重新調解理賠金額

(二)對方就醫及車損部份如有偽造能不能有利於我方調解理賠籌碼

感謝回答!

您好:關於他就醫的收據,是否有驗傷單,且是否有就醫時間。就此部分,您除非能有足夠的事證,才能證明是假的。據您所言的內容,您們都有受傷,如果有驗傷單,在刑事部分雙方皆可互告過失傷害。但本案主要在於民事賠償,這單純涉及雙方能否談攏,不行的話,還是要訴諸法院決定。至少收據如果你能證明是假的,多少會有利於您在談賠償金的部分,供您參考,謝謝

leoun 103-10-14 11:11

我九月在網路上放保險套賣結果其中有四張圖片不小心用到其它家作的圖就是圖片右下角有它們名字的那種..九月底接到警局通知我就趕快撤下圖片 現在我接到警局著作權查證的分刑通知書 我想問這是刑法案件嗎 我應該注意什麼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涉嫌以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有民刑事責任刑事部份,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2、製作筆錄的過程必須視案情分析,無法在此一一詳細說明,建議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

目前您所涉及之案件為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偵查階段

但因為此種違反著作權法之罪為告訴乃論之罪

只要和對方有達成和解在法院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告

chen 103-11-11 15:27

您好: 我跟您有一樣的困擾!請問您解決了嗎? 是否有聯絡方式?

小高 103-10-14 08:04

我是個派遣工,在今年八月中,下班車禍

我本身有私人的南山保險,已經理賠下來

派遣公司有那個富邦雇主責任險(不知道算不算團保??)

派遣公司說我私人保險已經賠過,就不能在申請

不知道公司有沒有在虎爛我

 

另外問題是,車禍對方要賠我(他開汽車的)

他有保第三責任險,請問汽車責任險和第三責任險是分開理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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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1:我休養ㄧ個半月,派遣公司,沒給半毛薪水,我ㄧ樣有繳勞健保的錢

            以上公司部份,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損害到我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業災害給付,除了公司繳費的保險給付之外,都無法主張抵充,就您的狀況應該是勞保、團保之間而已,與您自己投保的保險無涉。

2、強制汽車責任險跟任意險的第三人責任險兩者不一樣,可以分別請求。

阿泉 103-10-13 15:43

律師大大您好。我前些日子開車撞到停在路邊的車,雙雙回原廠維修,我方是新車所以有保全險,他方是十幾年的舊車,。維修完後保險公司幫我方車輛向車廠支付維修費用無異議。但對方因停放在巷口十公尺內,屬違規停車,需付三成責任。但因保險公司當時尚未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無法理陪他方維修車輛費用,所以我方先付清費用保險公司會把我方先支付出去的金額匯款給我,而現在對方卻不願意將我們先支付他自己需負責的三成修車費用給我。請問我可以怎麼做,才可以保障我自己的權益呢?又對方說我害他好幾天無法做生意,可以向我求償嗎?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21

你給對方修復費用時有沒有跟對方要收據?

如果有的話,直接請保險公司把錢匯給你就好了,

如果沒有,那就比較麻煩了

至於對方還想多要,如果你們已經簽訂和解契約,對方依法是無權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