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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6-09 14:22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14:45

您好,民事賠償的數字,會依照雙方學經歷、社會地位、財產背景及受害程度等等做綜合性的評量,一般來說,除非特別富有或貧窮,不然賠償的數字大約在30至50萬元不等。若對方提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說明因為配偶的外遇而導致嚴重的精神疾病,賠償金額才會比較多。另外,若法官有意協助對方,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將與對方聯絡的情況及原因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您的權利。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unny 103-06-09 11:21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阿德 103-06-08 23:25

那個很久沒連絡國中朋友跟我借錢4萬當下 簽下了借據 但是借據裡面有寫到 錢如果不還要用他的機車辦理過戶抵押   但是他時間過去一個多月  電話都打不通 。

我是相信他 機車做抵押才借他錢,那時候不知道機車不是他的,當初要借錢給他,他說行照在新竹,我當下借錢是相信他以為機車是他的,所以當下沒跟她拿行照跟身分證印章,但是有去7-11看罰單 ,他說罰單車牌是本人的機車,他說罰單已經繳清。

他人都不接電話 根本故意不想還錢。他已經滿20歲。

因為他說如果還不出去錢。 去找他爸爸 , 他爸爸根本不想還錢 ,聽他爸爸說,我們才知道這個情況,他在外面欠很多錢。

沒去找他爸之前不知道他 在民事訴訟+銀行+罰單+欠人  外面欠100多萬。

後面我才知道他罰單 沒繳錢根本不能過戶,他爸說機車名字也不是他的

如果知道這個情況當下我根本不會借他,他一開始沒說 

我是否可以告他詐欺?或背信罪?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57

您好!若機車不是對方所有而無法抵押又不願意還款,可以提出詐欺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只要有借據就可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Sean.K 103-06-08 23:20

請問:因車禍對方被法院判易科罰金10萬,民事也判敗訴需賠償12萬,但被告脫產,則被告就不用繳錢給國庫?也不用賠償受害人?

請問:則這易科罰金民事賠償的請求期限多久?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54

您好!對方若易科罰金而不繳給國庫,就可能需服刑;民事賠償部分,您只能隨時注意對方是否有財產工作薪資,才能強制執行;罰金與您無關,民事賠償判決確定後,每五年需提出強制執行或換發債權憑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ean.K 103-06-09 00:29

謝謝您的回答,再請教:如被告有十萬元存款,則易科罰金民事賠償的受賠順位如何決定?或由被告自己意思決定?

浩浩 103-06-07 21:22

在101年六月與人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受傷),後來跑了幾次法院調解最後和解了,有寫到原告所有請求權拋棄,和解在102年4月。但在103年5月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了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我打到對方保險公司,他們說原告沒有跟他們說已經和解的事情,然後保險公司說他們是債權人原告不可以隨便拋棄他們的權利,我現在該怎麼辦。

對方沒有通知保險公司以和解是否也隱瞞實情之行為,我已和解賠償給當事人那保險公司是不是不管怎樣都不該在跟我所賠(非第三責任險)修車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與對方之和解書作為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浩浩 103-06-07 21:11

我方生車禍過了兩人~~

和解也過了一年月收到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告訴

電話保險公司~~卻說對方不是債權人~~不可以隨便拋棄請求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與對方之和解書作為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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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成立時間是在該被保險人受領保險金之前還是之後?

保險法第 53 條
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保險法第93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49

您好!若已經履行和解條件,您的賠償責任已解除,除非保險公司提告賠償不在和解範圍內;因此,本件您應先確認簽署和解之人是否車禍受害人或被保險人?另外,可注意時效是否已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冰喵 103-06-07 16:45

大約10幾年前

[19~20歲吧!!]

我與前夫相見到結婚........

簡直是我的悲慘的開始

因為前夫利用我的無知到處跟銀行申請信用卡

信用卡得到手後還帶我去一些商店跟金飾店亂刷一通

{金飾被他典當了!!}

前期還可以繳納但到後面卻沒辦法繳納了!!

[因為他打0工收入不穩又好賭]

我氣到把信用卡全剪了卻還被他打~

之後還利用我的名字買一台全新的機車之後也被他典當賣掉了....

想當然爾分期付款的錢也繳不出來

我跟他過的日子讓我實在是受不了離婚了!!

直到現在還是會有一些債務公司寄類似恐嚇的信和單子跑來我家~

導致讓我的家人陷入恐懼之中

在那之後我就聽說他連他爸爸也要陷害到被法院告民事訴訟

同時他也有欠其他人的錢不還之後還落跑不見!!

而且聽說那些被騙錢的人利用某些管道非找他到不可

{他的活動範圍只有台中地區}

不過在我想要離婚之前

他就有叫我買一台中古機車給他

我該怎麼做才能請法院跟警方幫我找到人呢??

拜託 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無法任意請法院或是員警協尋。

必須先釐清您的前夫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或是有民事糾紛,提起訴訟之後,再透過法院來找尋。

小吳 103-06-07 16:37

本人在遊戲中,遭受不明人士以本人之姓名創造出某某某是豬等字眼,並在全伺服器可以看到中的頻道有意的發言,目前不明人士以被警方查出並發出刑事傳票,要如何在民事的部分提告求償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16:58

您好!既然已經進行刑事追訴,可以等刑事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既可以直接援用刑事調查的證據,也可節省裁判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檢方對其起訴後,並於法院判決確定前,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除非對方提出相關和解條件,您亦願意接受,並撤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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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esap 103-06-07 07:30

律師您好:
因與人有糾紛,對方已提過刑事訴訟,但歷經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皆已判定不起訴,然對方現在又已同樣事由提民事訴訟,我方亦已收到地方法院送來的通知書,目前通知書上種類為調解,想請問是否一定要出席?或是可以以書面述明己意?

因對方居住縣市不同,每次出席到對方縣市法院就須花上一天時間及不少車資,而對方本意就是要錢,我方已不想息事寧人,調解應該不會成功,這樣我方還是得浪費時間精力去一趟嗎?且對方自述的起訴書有很多謊言,我方該怎麼辦?且先位聲明要我方負訴訟費用,我方無法理解,事情並非我方錯誤也非我方挑起,所有的都是對方起訴書說了算嗎??

另外想請問若對方不斷的的提起告訴,我方可以有什麼反制行為嗎?因此事件已造成家人心理極大的壓力,希望可以有制止對方的行為。

以上真的先謝謝幫忙了,謝謝!

don 103-06-06 20:56

1.原裁保護令的法官.裁定核發.前妻後來又聲請延長一年.僅問簡訊內容是否本人所發.回答是.這樣也核發.也是此位法官這就算了.更扯的是此庭是延長保護令的調察庭.居然都沒問我說有沒要調查事巷..延長保護令理由其一更荒謬.

說有派出所我的制作筆錄.我都還沒去寫筆錄那來的筆錄可言.然後又說出另外一件暫時處份.與監護權抗告庭.竟然是合議庭3個法官之一.這樣怎麼打官司都是法院在玩.後來聲請法官迴避此3案審理.也被駁回.                         推事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民事訴訟法  第32條  第七項

七  推事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更審前之裁判或仲裁者。此法官已裁定核發保護令.怎麼可以又來審理抗告監護權訴訟
2.然後 延長保護令抗告庭 準備程序 託命法官 居然是裁定監護權判給前妻的法官
又是遇到已對本人有前審裁判,更審前之裁判或仲裁者.怎麼又不自動迴避.此法官裁定監護權給前妻.其中我
抗告理由.是說明.此法官裁定核准訴訟救助免繳1萬多元的訴訟費.其理由認定前妻詐騙.盜領我存款100多萬.
離婚訴訟有勝訴之望才核發...抗告理由便寫此法官的道德標準是已什麼為標準..說本人有前科不適任.
難道法官既都認定前妻詐騙.盜領本人的..才核發訴訟救助裁定..前妻難道就會比我有前科之人高尚
品德良好..只能說無耐..請問大律師還有沒其他救助方法
3.請問現行法規是否有規定再抗告一定要請律師.
4監護權抗告駁回..理由為原審並無不法..但是內容卻沒寫到我抗告原審法官.於訴頌中的時候.
2造的訪視記錄都適合..但還在訴訟不到一半.此法官就在卷宗畫重點.早有心證要判給前妻了.
然後..裁定核發訴訟救助的理由也沒把我的抗告理由寫在抗告駁回內..這樣是否抗告庭包闢
此法官的判決理由之一違法.自相矛盾.
官司勝敗是其次..遇到這種法官真的無法接受公平判決...幫解點一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35

您好!若對法官裁判不服,可以上訴或抗告;但參與同一事件前審裁判才會有迴避問題,您所述保護令監護權並非同一事件,即使相同法官處理也不需迴避,並沒有違法;另外,再抗告依法要強制律師代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建誠 103-06-06 15:11

我已聲請過一次支付命令,但債權人提出異議,所以法院直接把案子轉為民事訟訴,要我繳裁判費,但我沒有去繳。

請問,同一個案子,我可以再聲請一次支付命令嗎?因為對方說不會再去異議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15:57

您好!若前次是因未繳裁判費而遭裁定駁回,則該案件並無既判力,可以再次聲請支付命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再對對方聲請一次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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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6-06 12:51

建屋工程契約書-可憑單一方寫存證信函告知,即可解除效力嗎?

1.如能解除生效--所有事務是否就此打住.

2.如不能?--是否需提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承包商無和解解除契約事由,依民法第497條規定:工作進行中,因承攬人之過失,顯可預見工作有瑕疵或有其他違反契約之情事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改善其工作或依約履行。承攬人不於前項期限內,依照改善或履行者,定作人得使第三人改善或繼續其工作,其危險及費用,均由承攬人負擔。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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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能不能合法解除或終止,並不是一方說了算,除非有契約中約定條款的情形,或是有法律依據,如果都沒有,那契約就還是有效存在,如對方不願依約履行,可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等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解除契約仍需有正當事由,若對方無正當事由,您們仍可以起訴請求對方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便忘了帶紙 103-06-05 10:54

以下為小弟情事敘述,抱歉,為詳述所以長了些,有勞各位協助指導

前因:

小弟住於某社區之一戶(後簡稱A戶),但喜歡社區另一個格局的屋子(後簡稱B戶),遂向某房仲業者表示購買意願,只是本身有貸款壓力,就跟仲介說要能賣掉A戶我才能B戶否則無力購買,仲介答應後就開始簽立他們的合約書,A戶簽專任委託銷售合約,B戶簽購屋承諾書」,並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以「牽連」兩戶之間關係。

但因A戶因為都在居住中,並非空屋那般好賣,賣了數月都沒結果,期間,仲介端不斷以B戶有其他人出高價要買、原屋主想提高價格或斡旋失敗等原由,重新要求重寫B戶購買合約(因原內容有定預購買之價格,說要提高屋主才願意賣),更改次數1~2次,另外,為減輕可能的壓力,跟房仲溝通後與B戶屋主(投資客)協商先行入住,同時搬空A戶利於銷售,原屋主同意後即照規劃進行。

狀況一:

先行搬入住A戶後,發現A戶於不定時段會發出嚴重的低頻噪音,這種發生未知範圍的銷售過程我們當然不能接受,故要求仲介應有解決之道,反應後仲介說前屋主說不知情(為投資客,沒住在那),房仲說是中古屋難免有瑕疵,且這不算是「重大瑕疵」又不算保固,所以屋主無責任問題等種種說法帶過,為保障我方權益,當時給仲介尾款的費用就先扣下,並說服前屋主也扣下給仲介端之服務費,說服前屋主的理由無他,兩方都願支付服務費用,正因為是服務費用,所以要求仲介端尋求解決方法(因為仲介端也提了好多解決方式),前屋主同意後於該仲介服務處與該負責人、房仲員等人面前簽訂約定,待B戶噪音問題解決後再由雙方支付服務費用(當日簽約時是代書前來交屋時一同協議)。

狀況二:

由於先前B戶合約有更改過之狀況,我方"數次"要求應連同A戶一起修改,但回答總是要問問、有困難、公司不太能同意等等理由一直拖延,並以合約條文要求我方務必遵守,因為前開B戶的狀況加上這件事件,該仲介的心態明顯只為銷售利益,小弟雖然非常氣憤但礙於合約卻也無可奈何,然前述有提及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有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由於B戶為小弟太太的姐姐購買(因其與我們同住,經濟狀況OK所以他先買下讓我們好換屋),所以小弟就先行告知仲介端在未回應我方合約修改要求前,不再給予帶客戶來看屋的權益,並經由朋友端將A戶售出,但未過原仲介專任委託書的6個月約定(售出時為5個月又3週,只差一周左右)。

對方出招:

仲介於近日先寄存證信函給小弟,要求小弟一、付扣押之服務費(但沒提及屋主,懷疑仲介與屋主先行協商並毀約),以及二、賠償A戶的違約金近百萬。

到此,小弟並不理會,因為第一點部分有與前屋主簽訂在共同檢視噪音問題解決後再支付,第二點部分也有B戶買方為他人時,A戶委託全失效的協議簽訂。過了約2週後小弟就收到「新北地方法院」通知(共兩封),針對第一點要小弟前往板橋民事協議庭,第二點則是要10日內提出答辯狀(為什麼前封不用),以上。

請求解答與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於您所述的該屋瑕疵,究竟是否構成房屋之重大瑕疵,而可以解除契約,此必須由您負舉證責任,本案是否能夠提出?有疑問.

2、有關於該屋有該瑕疵,是否就是仲介未履行注意義務,恐亦有釐清之必要.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數次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否則恐遭法院為不利認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積極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噪音問題是否為物之瑕疵,可主張減少價金等,仍須視您是否有相關證據得加以證明之;又關於是否違反專任委託銷售契約部分,應視您陸續修改之合約內容定之;您可出席調解委員會與對方調解,並準備答辯狀,若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針對對方主張答辯之,您亦可委由律師出席調解為您談判,並撰寫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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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6-04 19:38

我有一個土地本來政府設的既有道路可以通行,但是這條路有經過A先生地,A先生卻把道路給剷掉不讓我們通行,現在正在民事訴訟中,法官有去現場勘查過有把被毀掉的道路上的電線桿給標記,可是A先生卻跟台電申請把電線杆都移除,連我們自己的土地範圍裡的電線杆都被移除掉,台電也沒通知,請問這可以告什麼?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電線桿是台電公司的,所以要提告應有困難,仍應回歸到通行權的部分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恩 103-06-03 13:35

律師您好~煩請王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王律師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您好: 依您敘述的狀況,簡單回答您的問題,在刑事部分,如果對方是故意讓您以為會按照他跟您說的方式去合作經營,然後待您匯款後再翻臉不認,這個部份可能有涉及詐欺,您可以向地檢署提起告訴。關於民事部分,因為您是因對方的行為害您誤信合夥條件,因此您可以撤銷同意合夥的意思表示,簡單說就是解約,要求返還您的出資部分及這段期間的利息。您的情況有很多種可以選擇處理的方式,但實際操作需更進一步了解您的狀況,無法單純在線上回復,因此如果需要進一步的討論,歡迎您再來電或約時間當面諮詢,謝謝。

宏恩 103-06-03 13:33

律師您好~煩請趙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趙律師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您與對方針對合作內容無法達成一致,則對方持有您給付的款項,屬於無法律上原因,您可據以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該款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宏恩 103-06-03 13:24

律師您好~煩請張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張律師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合夥應仍成立,由於合夥契約尚未達成協議,所以應回歸民法來適用,且本件也算複雜,建議應先釐清後, 再決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恩 103-06-03 10:51

律師您好~煩請房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所以我拒絕簽約並要求退出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因為我知道簽合下去就完了)~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我也沒跟他們簽約~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房律師們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提出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之。
chiau 103-06-03 10:22

時間為 : 6/2下午4-5點,地點在海邊防波堤旁(無任何標誌與雙、單黃線)

我是騎機車往前騎,左邊停著靜止車突然開車門擦撞機車,雙方車子損失,對方卻要我理賠他的汽車車門,不願賠償我的機車,對方家屬(當時不在現場)硬說是我騎向偏他的車子,為了閃避地面突起的柏油,但我完全沒有為了要閃避,自然往前騎,他說的那番話這是有道理的嗎? 還說與警方熟識,警方無做筆錄,只開三聯單,這是合理的嗎? 這算車禍嗎? 還是民事? 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3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開車門引發事故的肇事責任,必須依據您的車速、行徑位置、碰撞位置等作判斷,就您所述的狀況,尚無法判斷.

2、是否有報警處理?是否已經向員警索取事故圖等資料?

3、倘若對方的親友並未於現場親見親聞,並非證人,就其說詞無須理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宏恩 103-06-03 02:46

各位律師大家好~煩請各位律師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最近跟朋友合夥開一家飲料咖啡專賣店~在合夥前大家都有先說好要往哪個方向走後~才請人設計裝簧~正常來說應該是先簽合約再匯錢~但他說合約晚點簽~錢先匯進來~他是大股東佔7成~我是小股東佔3成~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就先匯錢了(前後共匯3次共51萬有匯款名細~這家店資本額是170萬~我3成所以是51萬)他媽媽就跟我說因為他們是大股~所以這家店就由他們主導所有事情的相關事宜(錢是他媽媽拿出來的~但我這個朋友是這家店負責人)~也答應我說一定會照我們所講的方式去做~結果這家店裝簧好了之後~我發現不論是外觀或裡面都有許多地方都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一份合約也是我三摧四請後~在開幕的一個禮拜後才由他媽媽拿來給我看~我當下傻住~這合約不是應該要由雙方合夥人一起擬定嗎?然後都沒問題後才擬定上去不是嗎?怎麼會是他們自己弄好然後拿來就要叫我簽名蓋章~我當下有表達出我的不滿~我覺得沒有尊重到我的權益~而且合約內容我覺得根本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我有種受騙的感覺~再加上這家店跟當初所講的不一樣以及經營理念不同~所以我覺得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跟他們合作下去~我就要求退出並請他們退還我所匯的錢~他媽媽就翻臉了~在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媽媽就開出2個條件讓我選~第一條是:我人退出但我3成股份要留著~每個月看賺或賠再依照股份比例支配~第二條是:如果我真的要退~那他們就用我3成股份的一半價錢要收購我的3成股份~我當下氣炸了~才剛開就要我虧一半~沒這道理麻~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阿~而我一個人根本講不贏他們全家~我只好說那就用法律來解決~他們也說好~他們家也算是有點閒錢的人~他媽媽態度很強勢(有錢人說話都這麼囂張嗎?)也因為大家都認識20幾年了~對彼此的底細都很了解~他們現在就是看準我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根本就不怕~所以他們現在是處於被動狀態~在等我出招~我想說的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翻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我再跟他們合作也是不可能了~那真要告的話~能告的成嗎?我有多少勝算呢?我能拿回我的錢嗎?我該用哪一條法律告呢?有朋友是建議我說刑事民事一起告~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能找誰幫我~能請各位大律師們跟我說~我該怎麼做嗎?   謝謝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宏恩 103-06-03 10:1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因為我就是有發現合約內容對我沒有保障~所以我並沒有跟他們簽任何合約~請問這樣的話合夥是否就不成立~我能拿回我的錢嗎?能告的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未簽合夥契約,可先不承認有任何合夥之事實,縱使對方打電話來討論,亦有可能錄音蒐證,故您可均回應不知道你再說甚麼,明明就是借款,對對方亦均加以錄音之,視其就借款有何回應,似亦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返還51萬借款,視其就借款如何回應,若其有承認借款之事實,您亦有匯款紀錄,即可請求借款返還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ison 103-06-01 09:29

確定強制執行費用聲請時效嗎?

是從執行完畢日起算嗎?

確定強制執行費用是向執行處聲請還是向民事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辦理強制執行須繳納執行費: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臺幣五千元者,免徵執行費;五千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執行費八角(強制執行法第廿八條之二及九十二年九月一日施行之台灣高等法 院民事事件、非訟事件費用強制執行提高徵收額數標準參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強制執行程序中會依您的執行標的物不同,而有不同之執行方式,不過一般在執行有金額可供分配時,在分配受償階段前法院先命您陳報債權,屆時您可於陳報債權民事陳報狀之中檢具執行程序必要費用相關單據,核實陳報此部分費用之金額,法院會依法就執行費用准予優先受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爵士 103-06-01 00:37

妹妹收到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登記函 但他並未與債權銀行有過借款  之前雖然有因為替人做過保,導致房子設定也已經塗消,但也非含中之債權銀行,請問該如何確認比較好,因最進詐騙案件太多但又怕是真的卻不知道位什麼原因,請各位律師們協助回答我

羅漢果 103-05-30 14:21

各位律師大大好^^

有棟房子所有權人為 ABC三人

A拿房子去跟銀行抵押借款-->負債

B、C為連帶保證人

今天A擺爛(有工作薪資收入),不償還銀行的負債

A說:大不了房子法拍啊!

B、C是否有法律條款,強制要求A需清償債務?並保留住房子

有辦法對A行使民事訴訟、執行假扣押、或強制薪資繳納嗎?

ABC三人共有,且BC又是連帶保證人,當然是與此事拖不了關係的,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30 18:56

您好!您必須先代替債主向銀行清償,才能轉向債主求償,且拿到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C可代A先情償債務,再向A主張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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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 103-05-30 07:07

原問:甲乙因汽車以及債務問題,經法院判決汽車為乙所有,甲取得對乙的債權證明,而該汽車借名登記於丙的名下,但在判決前乙將汽車變賣又另購汽車登記於丁名下 , 乙與丁為夫妻關係 , 請問甲應該再上訴何狀 , 而乙丙丁三人存在哪些法律責任呢? 獲答:本案應為民事訴訟案件 甲取得對乙的債權證明,而該汽車借名登記於丙的名下,所以必須取得借名登記證據 取得借名登記證據 加上 乙與丁為夫妻關係 所以 甲應該再上訴 刑事 債權毀損狀 因對方一再躲匿,故以借名登記要求反還以利強制執行上訴,民事法庭於103年5月21日因法官當庭告知,此上訴理由我方會敗訴最後撤告終結。因不明白法官為何告之若硬要上訴必會敗訴,想請問:乙於法庭上自訴為車輛使用人,丙(妹)也承認乙向來購車皆登記在丙名下(皆有法庭筆錄呈庭),102年4月22日開第一庭至102年8月19日判決確定期間,乙於102年6月將汽車變賣7萬再另購新車登記在丁(妻子)名下,且乙因不服上訴後,在103年1月20日判決確定前102年12月7日舉行婚禮並宴請賓客,而103/5/21法官應依法以隱匿蓄意妨礙債權審理,卻只問汽車現狀,乙與丙皆告102年6月賣得7萬,法官則未再問變賣金額動向,卻對我說汽車已賣,且我已取得債權憑證,不得再以汽車為由,且車輛為行政文書,非房屋土地登記狀,若堅持要審我必敗訴....等。請問是我舉證不足或是我該採取什麼行動而未採取?我該怎麼做呢?

hanna 103-07-11 03:28

 難道此事無解嗎??

皮皮 103-05-29 14:18

小弟我 在去年10月多的車禍
在一個十字路口 並未有兩段式轉彎的號誌  雙方停紅綠燈綠燈時 對方在與我對向車道左轉行駛 我方直行 因車輛過多 對方又無打方向燈 雙方發生擦撞 而後我方傷勢並無大礙 對方經過半年後 傷勢有加重的因素(醫生有說明與車禍傷害有關) 曾有詢問過保險理賠人員 人員陳述我方責任比與對方責任比是3:7 我方佔三 想請問對方這樣的情形如果要求我賠償 告上法院 那我是否會要有所賠償? 請問這算是民事訴訟嗎?請問如果這樣 我方贏得這場官司的機率大嗎?請問經過這麼久我是否還可以告他 因他沒有禮讓直行車 又無打方向燈 讓我方撞到對方?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原因,必須依據證物作判斷,是否可以檢具員警製作的現場圖、出判表或是其他證據以作判斷?

2、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仍然可以就該次事故請求損害賠償

3、刑事告訴的部份則可能逾越6個月的告訴期間。

4、本文建議您應該進行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肇事比例部分,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鑑定,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惟目前警方初判表鑑定,您過失比例較輕,除非您認為您應為無過失,再為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泛泛 103-05-29 13:07

信用卡鄰居盜刷鄰居只認盜刷,不認入內偷竊取得信用卡
辯稱是從大樓資源回收室撿到,並撿到被害人身份證等文件,
得以順利開卡並盜刷.

被害人目前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有入內行竊,因為全棟大樓皆使用密碼鎖,
家中門鎖也未有被破壞的情形。

但有兩個間接證據:
(1)同棟大樓同為梯間旁的住戶,有相同被盜刷的情形,且為同一人所為。
(2)在信用卡遺失前一日,有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至電信公司調閱結果,
確定為被告所有。

目前已開庭兩次:
(1)傳票上的檢察官為同一人,但兩次開庭的檢察官不同人,態度也完全不同,第二次開庭的檢察官明顯偏袒被告,建議走調解庭對我們是比較好的,並暗示家中失竊的金額,被告也會願意賠償

(2)問被告如何撿到信用卡,如何開卡,為何撥我家電話被告一律回答,
我忘了,不記得了,檢方一律採信,卻反過來,要我們舉證家中失竊的東西確實曾存在。

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1)檢方在第二次開庭,問話中,叫我們回覆,我們為""告發人"",被盜刷銀行才是告訴人,這對我們的權益有影響嗎?
(2)請問和解庭能調解的金額是否多半在十萬以內,因為家中失竊的財務加起來約十五萬,在和解庭全數討回的機率是不是不大?
(3)若不和解詐欺偽造文書確定會被起訴,但加重竊盜(家中財物分次遺失)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這樣我們還可以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4)當天的下一庭即為鄰居盜刷乙案,檢察官示意被告先不能離開,並告知書記官等會下一庭內容差不多,複製貼上就好,甚至在還未開下一庭的情況下,告知被告,將與下一庭一起送調解庭。請問若到了法官審理,就算沒有直接證據,採自由心證竊盜案是否仍有勝訴的機會?

 

你的問題尚需與律師當面溝通才易了解案情,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陳 103-05-28 17:06

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狀況為已被檢察官起訴詐欺,並已開庭多次,且被害人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但在本次即將開庭前本人已與被害人私下溝通並達成和解,礙於被害人無法當面出庭與本人和解,已擬好一份和解書,準備簽訂,

那請問除了和解書外還需要擬撤回告訴狀給被害人簽嗎?

民事?刑事?或者都要? 或者還有什麼書狀、程序沒做到的,希望各位提點,感恩!再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擬和解書及撤回民事起訴狀及撤回刑事告訴狀等,請對方簽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和解書上應包含被害人承諾撤回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等既行程序,並承諾不再對您追究任何責任,以維護您的權益。

羊羊 103-05-28 08:57

律師您好,我父親65歲是開計程車,去年10月因為路口施工障礙物,左轉與對向從巷子騎車載著拐杖的64歲騎士擦撞,對方頭戴安全帽,因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我父親當場報警和叫救護車,也隨即跟至急診室,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警方做筆錄,我人也到場,對方僅有腳部擦傷並無大礙,當晚也在友人的面前,包了2000的紅包給他壓驚,表示歉意。直到隔天的早上,觀察6小時的腦震盪,醫生當眾宣布腦震盪指數為0,其他的糖尿病等舊疾並非因為車禍所能造成的,所以可以立刻出院。而對方不顧醫生護士的勸戒,堅持霸佔急診室病房觀察一星期,我父親也是非常有誠意的每天帶著便當水果去探望,並表示願意負擔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醫療費及修車費,但對方不願和我們和解,自行修車及付醫療費,也並無開口要求賠償金額,直到最近提告刑事,昨天陪同父親出席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拿著厚厚的加油、高鐵等發票明細剪報,要求賠償5-60萬的天價,誣陷我們都不聞不問沒有誠意,說他目前還有腦震盪常會頭痛,到現在還在就醫,想博取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實情,對方因為慢性病長期治療,醫療費不少,想藉由此車禍要求我們賠償來補貼。現在業務過失傷人的刑事案件,因檢察官描述與事實不符,已提出答辯狀,昨日調解不成立,想請問我父親的刑事責任有機會獲得緩刑嗎?之後的民事賠償,我們還能做甚麼努力來搜尋佐證呢?煩請律師指教提點,感謝您!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羊羊 103-05-28 11:1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林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請問法官給予最輕的刑責會是甚麼呢?!如果沒辦法和解,請問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呢?如勞動或分期等方式。我父親是服務多年的義警分隊長,這次發生車禍,也非常負責任的坦誠過錯,主動配合及提供影片,並無肇事逃逸的情形。只因對方惡意以慢性病威脅並要求天價的賠償金,導致昨日無法接受不合理賠償而無法達成和解。請問林律師~刑事案件,我們是否還有努力減輕刑責的空間呢?我們在昨日之前,已經呈交與檢察官敘述不符的答辯狀,請問您認為法官會直接判決還是會有開庭的機會呢?開庭對我們是否有利呢?走到現在,這時候還能委任律師出面協助處理嗎?!麻煩您提供答覆,感謝您!!

1.實務上要判緩刑  原則上須要認罪以及有和解成立   2.但如果有賠償意願  且因為對方開價過高無法和解  應該還是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和解,可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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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o 103-05-28 03:06

因為在fb跟某a起了一些紛爭,導致其他人也一起來圍剿我

因為是一個二手社團,其中一個人說了那我乾脆去找個上流

社會的二手衣櫃賣算了,這有構成悔辱嗎還是其他的,因為

那些都只是旁觀者而我也沒也任何攻擊任何人,但卻看到那些

言論讓我不舒服我可提民事訴訟嗎?請求賠償得機率高嗎?

主要我要讓他們知道他們需要對他們的言論負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8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網路上留言侵害他人名譽,確實構成民事賠償責任,但是仍然必須視對方所張貼的留言而定,本文建議您應該蒐集網頁截圖之後,進行正式諮詢,以利請求賠償.

1.如果單純你陳述的內容這樣  應該是沒有侵害名譽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尚未構成犯罪,需更多言論內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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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華 103-05-26 20:40

男19 女17未滿18

發生關係女方懷孕 雙方家長已知道 但女方媽媽說會提告

我和女友雙方自願 沒有強迫 沒有交易 沒有誘拐  女友是幫我說話的 

這樣的話會有刑責 或 民事訴訟

HOUJA 103-05-25 00:15

你好,我有個疑問,就是假如在遊戲上發生口角衝突,然後有說到:[你在哭你家誰死了]類似的話,雙方都是以遊戲暱稱發生口角衝突,然後說這句話的人有構成犯罪嗎?毀謗罪之類的 如果有型事責任民事責任該怎負責?

民事賠償大概要賠多少?金額是誰決定?(是限制行為能力者)  這場訴訟被告有可能會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言論內容是否有涉及公然侮辱誹謗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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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103-05-23 21:19

下周二要進入法院一審,案件屬於詐欺

詐騙金額沒到很多,所以我是自己遞狀去,所以沒什麼法律知識

昨日才知道刑法是無法得到所損失的金錢,只有民法才可以

我想遞交刑事附帶民事的狀子,是不是我下周二開庭過程中就可以遞交了?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很多刑事附帶民事狀子範本,內容都有列出觸犯的法律條文,一定都要列出嗎?那條文我要去哪裡查?

支付令跟強制執行個別是什麼意思?若要提出,要在何時提出?

我真的很需要幫忙,謝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是告訴人,則您應在一審程序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在開庭時當庭提出,此種案件法官也比較會逼對方以和解方式來還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謹回覆如下: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起訴後至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2.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狀的事實應與刑事起訴書為本,進行民事法律論述。

3.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必須先有支付命令才能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敬供參酌。

H 103-05-24 10:20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是可以在開庭時,口頭提出要刑事附帶民事,不一定要書面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須以書狀提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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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o 103-05-23 17:20

律師您好:
民事訴訟中,手上的全部證據,是否於任一言辭辯論中提出可以嗎?還是有規定一定要在什麼時候全部都提出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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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民事訴訟證據原則上必須於第一審適時提出,否則二審可不允許提出,如仍有疑問可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全部提出,避免認為遲延訴訟,進而失權不得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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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 103-05-22 17:17

您好

請問參加旅行社出國旅行

最後結束發現與原廣告上行程不一樣,變更行程導致浪費一天時間

後面兩天行程縮成一天 匆促且沒走完原本的一個行程

其中另有另外自費NTD6000機票 。及許多變更問題

已經消保官協調不成

目前打算採民事訴訟

請問是否可採命令支付方式 還是要直接進行小額訴訟程序???

因在消保官面前業者答應賠償現金退費 一人兩萬台幣,(一人團費85900)。但並沒有寫在會議記錄裡,只有約定好下次會議見面付款!只有個人錄音部分可證明業者答應要賠償,但隔幾日又反悔說與消保官那次會議沒有協議要付款!!

煩請各位可以給我些建議,改如何走下一階段?謝謝

 

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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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反覆無誠意,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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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22 16:54

我告別人公然侮辱

因為對方在bbs ptt 罵我畜生

且很多人看到並回應

現在警察蒐證完畢明天要開檢察庭了

請問一下我想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 

如果檢察官之後提出簡易判刑

 

那我應該什麼時候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

1.檢查庭 口頭提出 需要交出狀紙嗎?

2.檢察官判決簡易判決收到信後 馬上衝去法院申請 刑事附帶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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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檢察官起訴至判決確定前,您均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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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吉 103-05-22 11:58

您好:我屬乙方

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

甲方: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安102-1-2)。

乙方: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不減速慢行(安93-1-2)。

雙方皆有受傷,經調解,但甲方開口向我要求醫療及車損,若不答應,將提告

甲方將採取刑、民事求償

可以教我處理方式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22 12:14

您好!您也可以提起刑事民事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吉 103-05-22 12:16

 您好:

這樣反告,最終是否會留下前科?

雙方皆有過失,但私下與調解委員資詢,委員說甲方過失較多,法官是否會因此判決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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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雙方均無和解之意,雙方均會被起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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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雙方都有疏失  建議你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後  再來談如何和解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吉 103-05-22 11:43

您好:我屬乙方

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

甲方: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安102-1-2)。

乙方: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不減速慢行(安93-1-2)。

雙方皆有受傷,經調解,但甲方開口向我要求醫療及車損,若不答應,將提告

甲方將採取刑、民事求償

可以教我處理方式嗎?

謝謝

 

HowardKo 103-05-21 11:39

1.當初投資外匯保證金一百萬,對方口頭約定停損40%綁約一年,並稱程式交易(我跟朋友在場)。

2.一年不到已全部虧完,一開始被我質問時承認後面改為人工交易(有紀錄)但賠光說是我自己不出場的,之後我向他要求賠償就封鎖我並且不回應(公司也倒閉)。

3.所握有證據:匯款單(但是是匯到國外的第三方平台)及手機對話簡訊及外匯交易紀錄表。

4.目前有告刑事詐欺(4月開完偵訊庭他人沒到)及辦理民事支付命令(他申請異議後進入調解階段,我人在國外沒去調解)。

5.我想問的是,以我所擁有的物證人證足夠打贏這場官司嗎?我飛來飛去也很傷神傷財。

 

 

 

 

沈恆 (沈律師) 103-05-21 13:22

您好!要思考口頭約定內容如何證明,且詐欺證據要求會比較高,另對方如何回應也會影響結果,只能說證據越充分才越有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告詐欺,必須說明對方如何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進而有財產上損害,對方有財產上獲利,且亦有直接因果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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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103-05-21 00:58

對於偷蓋違建 民事訴訟中之裁判費 於勝訴後 是否可跟敗訴方追討 

我先支付 勝訴後跟敗方追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1 09:35

第 78 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第 79 條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第 80 條

 

被告對於原告關於訴訟標的之主張逕行認諾,並能證明其無庸起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第 80-1 條

 

共有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

第 81 條

 

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                                                       

一、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二、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第 82 條

 

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或遲誤期日或期間,或因其他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而致訴訟延滯者,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擔全部或一部。

 

請參考民事訴訟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費起訴時由原告負擔,待判決時,法院主文會分配被告分擔之比例,通常由敗訴一方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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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欣 103-05-20 21:56

你好
我之前被網路詐騙  現在抓到4個人
其中3個19歲(其中1個逃亡中) 剩下1個在少年法庭
上次開庭的時候 只有19歲的2名被告有來 其中1人有請律師律師表示想要和解
但是他說他只代表他的當事人  只願意返還1/4的金額(但我不想要這樣金額和解)
請問我在調解時 可以只向有來的那2位要求返還全部的錢嗎?

如果我提刑事附帶民事告訴 是可以連同他們的父母一起告對吧  可是那位在少年法庭的被告 我也可以告嗎?  但是當初的起訴書上並沒有寫明他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