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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榮 104-11-10 01:34

    不好意思,我問一下,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當初我媽入獄, 我大阿姨他說要保他出來,結果一開始,拿了三萬三給我,後面,我去書記官那邊,詢問是否可以分期,要保我媽出來  結果書記官那邊堅持要求,要12萬左右的金額,才能交保。    我打電話跟大阿姨說:書記官堅持要12萬才能交保,當天晚上,通知我要備1萬、一個阿伯備3萬、大阿姨要備8萬、加前面的三萬三,所以她還要備四萬七。

     隔天清晨五點多突然,就傳簡訊過來辱罵我,說我不孝不義之類的......事後錢不能找我媽追討錢之類的,搞到我最後心情也不好,我直接跟他說我不保了。    我跟他說錢早上六點半我下班後,拿去還他,結果,下班之後,我到她家門口,傳簡訊給她,說我只等他十分鐘。

    結果,十分鐘到了,她也沒開門,我也發一封簡訊給她,說我要離開了,要拿錢改天約時間,後面我回家休息,她用強迫的方式,要叫阿伯載我去保我媽,我也跟他說,我不保了,他叫我說錢還他,我直接回她說,剛剛去了,你不開門,我要休息了,你才叫我去,你有事嗎??    下午睡起來的時候,我又看到簡訊,她說我上班前不把錢拿去還她,要報警抓我,我打電話叫那個阿伯把三萬三拿去還她,她也收到了 事後,她又發簡訊來,說我詐欺  然後又用豬、肥、要我死之類的等等......字眼羞辱我,並且 還警告我,不要被關,不然,她要讓我從外修理到內、甚至,還把我家的住址,工作地方、職業、揚言叫人抓我的有獎賞的恐嚇話語之類像之前,電視新聞報告的, 一隻鯨魚被拔牙的,新聞一樣,類似方法對待我......    直到11/9號早上,我去探監, 結果, 她在我探監之後  把我媽保出來,結果 帶著我媽回家,那時,我還在公車上,媽媽她帶阿姨到我家,把我房間破壞電腦手機  鍵盤、 螢幕、擺設都砸爛掉。

  11/9號,我當天有報警, 她事後,也來到現場, 說要靠關係,叫警察把我抓起來,要告我恐嚇、威脅、公然侮辱詐欺侵占等罪名,我現在,求助無門只好, 四處求救, 請你們幫幫我該怎麼做。可以提告她啥罪刑,房子不是我媽的,是我外婆的,他們向來不合,可以提告私闖民宅,毀謗騷擾公然侮辱,損毀他人財物,等等的罪刑嗎 ??希望可以回答我的問題

您好:

對方傳簡訊內容可能已對您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您可提恐嚇罪告訴,不過因對方傳簡訊並非公然,可能無法成立公然侮辱罪,不過仍可就此名譽遭侵害部分請求民事賠償

另對方毀壞您電腦及鍵盤部分,您亦可提出毀損罪告訴。

至於對方提告之罪名是否會成立,仍須進一步討論。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LAN 104-11-10 00:27

律師們好,本人已25歲,近日在通訊軟體認識了一位14歲的女生,邀約至女生住處附近公園聊天之後在女生同意下有撫摸身體及性器官(沒有性器官交合),覺得後悔該到對方家裡請求原諒嗎?被對方提告的可能性大嗎?

請問之後如果對方提告的話,罪名會是?是該否認還是和解呢?通訊軟體上的對話紀錄以及手機的通聯記錄會是證據嗎?本人說得滿露骨的

另外請問能推薦在高雄有服務的律師嗎? 律師能否陪同至警局作筆錄呢?

您好:

您所犯者應為與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罪,此為公訴罪,但仍建議與對方和解,而通訊軟體之對話記錄當然可以當作證據,若頗為露骨,則認定有為此行為之機率頗大,建議於偵訊時即委任律師陪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已滿14歲但未滿16歲,則不管對方是願意,均會構成強制猥褻罪,且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所以目前應先看對方有無去提告,再為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haocjing 104-11-09 16:43

 

你好---因樓上整天吵鬧聲不斷,小孩玩彈珠、跑跳、桌椅不時拖地聲等等,數次告知可否改善,但換來的是大人更用力重踩地板,讓我們心聲畏懼,數次請警察來也無法解決,有錄音,本來有訴請調解提告

但心又軟,想鄰居那麼久,沒想到他們還是照常吵鬧不停。已經好幾年的時間,我和老公已經因為這樣的吵鬧無法入眠,甚至看精神科醫師,也開了證明。

 

請問    1.錄音檔及醫生證明是否有時效問題?.............謝謝!

          2.請問應該如何訴諸法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侵害持續,就可以提告

2、可以檢附相關錄音、診斷證明書,提起排除侵害訴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9 23:49

 可以提起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包含慰撫金,以及妨害排除請求權制止樓上的干擾行為。如需代撰狀或委任,歡迎來電聯繫。

冷小月 104-11-09 16:25

我想問一下 我朋友賣遊戲裝備物品

買方要買一套裝備 五個物品

買方先匯款

我朋友賣方收款給東西給了一套裝備和五個物品

但不小心又多給一套裝備

而且是線上交易 要求對方歸還 但對方沒有理會

請問我朋友可以提告

Angela 104-11-09 15:09

去年被告夫妻放煙火放到我家,遭制止後罵X你娘,X你媽個B,你這瘋女人等語,期間有告知已錄影會提告

從拿到刑事通知書後對方就開始以各種名目檢舉,不過稽查人員看過後都說沒問題,10/6日早上一開完民事庭,下午被告又向環保局檢舉,7號也是,9號開始在地下室的公布欄下方跟上方張貼XXX請遠離本社區,管委會並不同意他張貼(我家社區是1~3樓一戶,4~5樓一戶,下疊前有庭院,我家一樓裝設中國風放佛像,內有一塊牌匾,對方寫牌匾上的字)

期間發現對方有觀看社區監視器觀看我家動向,還拿殺蟲劑往我家噴,被我家的人發現後就沒噴了,還一發現我跟我家人出現在地下車庫便會從他那一棟樓梯下來拿著手機跟在後面尾隨拍攝

還說我家24小時燒香拜拜燒金紙是對他無形中的下毒,讓他無法呼吸,要我家離開(環保局,警察局,新北市政府,里長都來過都說沒事)

21號下午發現那女的又再尾隨,我家報警,警察到後也叫那女的不要跟蹤尾隨我家的人,還說管委會不同意你貼這個幹嘛

警察是叫我家的人不要理她,發現不對勁就錄影報警

23號早上看見對方在2樓陽台懸掛大張帆布寫著XXX請遠離本社區

11/9號收到民事判決判他們夫妻一人8千、另一人6千,我家人覺得他們罵這麼多句只判賠這樣太少,而且對方不停得搞這些動作讓我家人不堪其擾

請問我是否可以上面這些理由上訴,請求精神撫恤金多一點,感謝回答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10 10:53

您好:

此須視您當初提告的原因事實是否出於同一原因,如是於本件無關或不能視為同一案件之事實,恐難以此上訴,建議另行提告為宜,惟上訴與否本就是您的權限,故只要您對判決不滿意,且有與本件相關之事實或法律上原因,皆可再行上訴。

Angela 104-11-10 12:27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此須視您當初提告的原因事實是否出於同一原因,如是於本件無關或不能視為同 ... (恕刪)

當初提告是因為他們放煙火放到我家,又跑到我家庭院前指著我媽罵髒話

可是10/6號一開完民事庭對方馬上檢舉搞這些一連串的動作,很明顯就是不爽我家的人告他們

這樣可以說是延伸事件嗎?

如果要另外提告的話,應該要用什麼名目去提告,我現在是有他們在地下室陽台外海報跟帆布的照片

還有上次報警和那女的一直說我家下毒害他,及他開著車對我狂按喇叭跟尾隨在我後面按喇叭等影像

請問這樣勝算的機率大嗎?

感謝回答>"<

小胖胖 104-11-09 14:25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缺錢我從公司100年-102年陸續從公司的帳戶娜用公款到自己的帳戶金額1155743,103年7月底我跟公司坦承我娜用公款並且列出娜用公款明細.當初很有悔意跟誠意因此也配合他們調查2個多月,也對過帳3次確定金額就是1155743,因為老闆私底下說要原諒我所以我就陸續借錢還他100萬,也因未確定娜用金額為1155743所以老闆才同意我10月底離職,剩下155473我請他給我時間去借哪知她就提告我了,我11月初就收到傳票了,現在這個案件已經起訴了,我在跟老闆談和解有何意義,如果不談和解又會如何,還有因為我本身是單親家庭,有兩個小孩要撫養,一個大學一個高中,9/22我右腳受傷開刀,需要休息半年多我也都沒收入,自從老闆提告到現在我都沒收入,如果他們開出的和解金額我拿不出來是不是就影響我的判刑,還是就直接給法官判刑,因為我真的拿不出錢來,如果被判7.8個月還要易科罰金嗎?還是7個月就要抓進去關了,業務侵占刑事,和公司談和解民事嗎?可是他們主要是要更多的錢我沒有應該怎麼辦,那等於政府那邊的錢我要繳告訴人這邊的和解金我也要繳嗎?(還是請問律師在來我上了法院到底會怎樣,還是就等法院的傳票,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請幫幫

離水 104-11-09 12:47

這件事發生在我姐姐,身上我姐姐是單親媽媽,又是底薪戶,找銀行辦小額信貸都因為資格不符被退件,所以選擇找代辦,她曾經也有找代辦,也有成功,所以他相信代辦是沒問題的。這次他遇到的是騙賬戶的代辦,對方收到東西後就聯絡不到了,她才驚覺可能被騙了,她先電話通知銀行說賬戶被騙需要停戶,希望能阻止對方用她的賬戶做壞事,結果銀行請她自行前往行櫃辦理,但是當時她是上班中,所以無法馬上前往,所以就遲了。她自己也找了離工作點較近的警察局要報案,警察有幫他打電話,對方還有接通,然後又沒消息了,警察請她回自己的戶籍地備案,所以又拖延了。幾天後我姐姐就收到傳單要她去問訊,原因是詐騙,有十幾個人提告。後續檢察官問話表示不相信我姐的解釋,因為我姐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自己無辜,反而說我姐是明知故犯,是詐騙幫助犯。正式出庭時,只有兩個被害人出面,也表示不管我姐是不是騙他們的人,他們都希望拿回自己被騙的部分,所有提告人被騙金額加起來超過七萬塊。搞到現在這樣我姐自己都沒工作了,又因為他是警示戶,找工作人家都不要她,已經兩個月沒收入了,還帶個孩子,她很無助只能靠家人救濟,請問我們可以怎麼辦?

 

 

 

您好:

建議您可請檢察官傳喚您當時通知之銀行行員及報案之員警到庭作證,藉此證明主觀上無幫助詐欺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離水 104-11-10 13:48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林律師的回應。那個警察他說他完全沒印象了,銀行那邊也不可行了,這麼說的話我姐姐是只能自認倒霉嗎?不認罪也得賠償檢察官還說會執行,意思似乎是關定了,結論只能是被關賠錢嗎?她又沒收入。她會被判詐欺成立嗎?以後不就找工作都有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要傳喚證人到庭作證。

2、案件不是檢察官說的算的,必須由法院來審理,倘若要以無罪作為抗辯,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3、民事賠償的部分,倘若在刑事上遭到認定有罪,對方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必須依法賠償

小雨 104-11-09 10:44

因目前我剛購買一新房子,正在裝修當中,樓下鄰居要求冷氣室外機不能放在我們陽台女兒牆外(這是老社區沒有硬性規定冷氣室外機位置),其原因為『我們陽台下方是她們的客廳(因為她們陽台外推),會吵到她們看電視。』

過程中不停騷擾我的家人,甚至當眾對我父親罵『妳們全家都死光光』,我父親當下回覆『本來每個人都會死阿,難道您家的人都不會死嗎?』想請問針對這樣的對話,我是否可以代替我父親提出公然侮辱的控訴。

 

另外,針對我們裝修拆除的過程中,發現該鄰居陽台燈釘在我們所屬的板子上,還要求我們要等她看過才能繼續拆除,後來又要求我們幫她把燈移到她們的位置上,我與前屋主確認過,前屋主並不知道此事,樓下鄰居再裝修的時候並沒有告知就把燈具釘在我們的範圍,是否可以提告侵占追溯這幾年的侵占費用呢?

 

Jimmy 104-11-09 00:54

事發

國道交流道前有紅燈時速30~40下去,未保持安全距離撞到前車右後方,因發生事故時有誤踩到油門(要踩煞車),第三台車主主張是停止狀態下被擠壓撞到前方2台車(沒有證據)。四台車主皆無外傷,但筆錄時第三台車主說有頸椎不舒服,要去醫院照X光,本人筆錄後買水果到醫院慰問,對方說無大礙。隔日再次連絡也說無礙,只說要討論維修費。

雙方溝通過程

目前對方維修報價比同款中古車開價還高,也未考慮到折舊費用就要求本人全額負擔。本人請對方提供維修清單,對方一再表明只信賴此間原廠維修為底線才提供。並且言談中對方表示若不照價維修將會提列相關交通費、精神損失&醫療費、維修費,並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且表明不論法庭怎麼裁決,最後都會透過自己個人的不同管道要到自己的該有費用(未錄音)。前往車廠確認維修部分,維修項目有所變動,因本人不明車況,要求再次提供更新後的清單,對方卻主張已一再讓步,不願提供。只要求限期內回覆維修意願,不然將提告。此次溝通過程中本人再次詢問對方身體有無大礙,是否申請保險給付,言談中對方還是回答OK不用擔心。

結論

與周遭親友商談後,已確認不可私了,要直接走公正第三方來進行協調會&司法管道。

討論

就這次事件,本人查詢資料後對於後續相關的事宜已有大致的頭緒,惟無實務經驗難免有些忐忑。故在此,想與各位請教下面幾個疑惑。

1.為維護個人權益,請問類似上述情形是否應主動申請鑑定,以釐清權責。

2.請問對方要求要指定廠商維修合法嗎?本人就目前清單上的資料詢問其他原廠報價可低於對方車廠報價,且尚未釐清是否為此次事故所造成之財損。

3.已確認過該路段上監視系統無相關鏡頭進行攝影,對方也無法提出證據說明是停止狀態時。若主張對方無實質證據請對方提出証明合理嗎?

4.對方已表明無大礙卻又提告刑事傷害合法嗎??期間的交通費有上限嗎?

你好:

除非和解已經談得差不多了,否則建議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可以自己申請或向檢察官、法院聲請,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汽車要考慮折舊的問題(耐用年限5年、定率遞減法0.369),對於估價單有疑問可以向法官表明意見。 主張對自己有利事實之人要負舉證責任,對方可以調閱監視器畫面,但通常都是以鑑定亦見書為準。 只要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交通費以實際支出為準。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秋風天 104-11-08 22:03

    今年(104年5月)銓敘部發文學校說學校組長在其父親公司兼任董事,要學校懲處,不意學校開考核會議時,會議主席教導主任竟曲意包庇,諉稱該組長是在不知情情況下,被其父冒刻印章和盜用身分證情況下兼任董事(其父為董事長,該組長怎可能不知情?),故不應懲處,完全敷衍考核委員提問,還禁止再提問,還要所有考核委員公開舉手表決;考績發布,該組長仍列甲等。

    請問:

一、該組長若是知情,則教導主任是否涉嫌運用職權包庇、瀆職

二、該組長若是不知情,則該組長父親是否涉嫌違造文書?

三、以上涉刑法何罪?可否提告以明公理?

 

 

阿宏 104-11-08 14:32

我在網路上以遊戲ID辱罵他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對方但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會被判多少個月


易科罰金約多少錢 


易科罰金是天數乘以金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公然侮辱只有拘役及罰金刑,大多都數萬元不等。
阿宏 104-11-08 14:22

我在網路上以遊戲ID辱罵他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對方但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會被判多少個月


易科罰金約多少錢 


易科罰金是天數乘以金錢嗎?

您好:
判多久是法院決定
若能和解 請對方撤告 當然是最好
若需要代撰答辯狀 或須委任律師協助 可再與我聯絡
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阿宏 104-11-08 14:16

我在網路上以遊戲ID辱罵他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對方但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會被判多少個月


易科罰金約多少錢 


易科罰金是天數乘以金錢嗎?

你好: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59日以下)或300元(銀圓折合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阿宏 104-11-08 16:0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59日以下)或300元(銀圓折合新台幣9000元)以 ... (恕刪)

如有證據提出呢??

阿宏 104-11-08 12:04

我在網路上以ID的方式諷刺人及罵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但對方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易科罰金要罰多少

易科罰金是假如被判15天  錢乘以天數嗎

無助 104-11-08 08:22

律師您好, 我外遇懷孕被我先生發現,小孩也是他帶我去拿掉的

現在我先生已經對我和第三者提告了,也叫我簽了不會再犯的切結書

我先生可以拿被拿掉的小孩跟切結書證據嗎?

還有他偷看我跟第三者賴的對話跟fb訊息的對話,也有拍照存證

我可以反告他防害秘密嗎?

如果防害家庭罪成立我跟第三者都會被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切結書、對話紀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據。對話紀錄的部分,因為是為了通姦行為之蒐證,不會構成犯罪。

2、倘若簽立切結書之後我方沒有再犯,則可以主張對方原諒我方。

3、通姦罪可處罰1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沒有前科,大多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

一、這些都可以當證據

二、判刑約五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金額約二十萬起跳。如果因此離婚你老公可請求賠償一百萬元左右精神上賠償

三、得易科罰金的話如果檢察官不反對是不用關的別太擔心。

四、不建議告回去,宜溫和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24

您好,妨害家庭就算成立,法院判決也幾乎都是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不用太擔心。

建議還是跟先生好好和解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均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您無須過度擔心,可嘗試與配偶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先看告訴期間是否已逾六個月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花菲花 104-11-08 05:00

你好,請問一下,我前幾天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說我被告"妨害名譽罪"

是關於前陣子在臉書上發生的事,因為是對方搞不清楚狀況,一直在私底下亂講話,雖然他沒有指明是我,但內容就是在說我,因為那是我自己發生的事(當初是朋友)後來我就很不爽的,在我臉書上罵,但沒有指名道姓說他,

後來他又在line的群族又到處講我的事,(有圖片為證)友認識傳給我看,我就更生氣,直接手機截圖貼在臉書上,說他是靠女人吃飯的,講話才會那麼囂張,結果他那這件事來告我,他把證據都刪除了,我只有他在群族講我的圖片而已,如果通知書叫我要去到案說明,我不去可以嗎!?因為這根本沒有什麼是,是他先不對在先,反告我,讓我覺得很煩,也覺得他很小人!!!

我想問如果他真的要提告就是要上法院吧?我會被抓去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還是要到案說明,並且檢附相關事證自清,否則屆時就是由檢察官核發拘票。

2、公然侮辱誹謗罪都不算是重罪,且屬於告訴乃論,建議可以和解方式處理,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55

您好,建議好好到案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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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104-11-08 01:38
老婆歐打我反而提告傷害,雙方皆有驗傷單。偵察庭各自陳述不同,檢察官將傳兩個女兒(高一高二)出庭作證。因為老婆不願和解。 我實不願小孩捲入大人的紛爭,況且此暴力不是互歐,我僅防衛而已。 檢察官僅以口頭通知老婆,要小孩下週四出庭作證,沒有發傳票。 小孩不想出庭,小孩不出庭可以嗎? 小孩不出庭,沒有證人,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傳票,可以拒絕到場,不過檢察官倘若認為有必要,屆時還是會依法傳喚,倘若不到,可以罰鍰或是拘提到案。

2、倘若不願意子女作證,可以向檢察官陳明,並且以測謊的方式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46

小孩因為跟您為父女關係,可以拒絕證言。

柯奕忻 104-11-07 22:52

今年9月初我在學校裡面的宿舍跟同學聊天

我們聊天的過程也被誤傳出去 造成A誤以為我們在罵他

A在隔天下課就找我去他們班

他指說有人跟他說他聽到有人說我在罵他

因為我當下也搞不清楚狀況 他便改約我放學到他們那棟教學樓的一樓 放學了 ,原先我跟同學約好要吃飯,所以同學也陪我過去赴約,打算把這件誤會講開解決清楚,但是到了一樓,他似乎以為我帶了人要來打他,他就叫我跟他去樓上,我便叫1名同學陪同我上去,走到2樓的時候,他拿起了手機打起電話,我大概只聽到你們在哪裡?這句話其他的都聽不太清楚,後來他又帶我到3樓,一直跟我講說我罵他是怎樣,而我也一直說我沒罵,僵持了大概1分鐘多,我便看到對面有B、 C走過來,而B跟C和我前幾天就發生過衝突,B當時也有跟我恐嚇說他是黑道,他們走到A的身旁時B便開口說:又是你阿!然後ABC三個人開始一直問我為什麼要罵A是什麼意思,而我也一直說我沒有罵,他們越問越激動,但是我對他們的態度跟口氣都一直保持的很好,忽然間B似乎從背後拿出一根金屬棍,往我頭上敲下去,當下就流血,我便前往教官室,教官當下也立即送我就醫,也驗傷完了,縫了2針,而現在要跟對方談和解了,而武器原本當時警察也有說要去學校拿,但是我昨天才發現似乎是被教官隱藏在教官室裡

我想請問

1.A. B. C 三位同學我只能起訴B嗎 當天晚上我去警察局報案時,警察稱說警方難介入校園,所以要先到校園裡面瞭解一下,並且說要把兇器收回,但是教官似乎把他藏起來,請問教官這樣的行為合法嗎?

2.與B談和解時請問傷口嚴重性會影響到賠償金額嗎,畢竟是在頭部,可以請問這樣大概可以求償多少嗎?

3.是否可以提告其他刑責(殺人未遂之類的)

4.由於警察當天沒有給我們報案,所以我們需要再報案一次嗎?或者要做什麼行為來先保護我的自身權益。


P. S對方都是未成年人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RT 104-11-07 14:20

我想請問我日前在露天上對一賣家提出商品上的質疑, 由於之前有在那邊上班過,日前想購買,但是不知道現在品質如何,於是提出疑問: 「請問你們的商品還是會極易斷料和有不穩定的情況嗎?」
對方表示要對我提告妨害商譽,單針對於這句話要告我 請問我這樣有要付法律責任嗎?
我第一時間有先跟負責人道歉緩和氣氛
想積極溝通,可是對方都是已讀不回拒絕溝通

這時候我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
PS.他有私底下密他人說要小心我 我會把他們拖下水 我有截圖存證 請問我可以警告他毀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僅為產品詢問,不涉及商譽詆毀,反而是對方可能涉及誹謗罪。

不過必須依據實際的對話內容來判斷,倘若確實涉犯誹謗罪,可以提告並且求償

RT 104-11-07 20:21
所以這提告成立機率很低囉? 
因為我不想跟他互告,彼此消耗時間精力我只是想防衛自己 

您好:

1. 妨害商譽的行為必須主觀上有會毀謗店家的故意,且利用不實言論來減損貶低商家在社會上之名譽地位,依您的情況,只要單純提出疑問,且主觀出於善意,且您係依照過去的經驗,有具體事實而提出合理之懷疑,不構成妨害商譽

2.對方若只是私下對其他人表示要小心您,並未在公開場合批判你,亦無法構成刑法毀謗罪,但已經涉及侵權行為,您可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RT 104-11-07 20:33
非常感謝兩位律師的解答
謝謝你們 
小滿 104-11-07 02:08
請問,有位拍照的客人在FB粉絲專頁貼文說她第一套禮服只在同一個背景就拍完第一套,這句我承認第一套我只拍一個場景,然後她說她要求要搞笑和性感,而我卻一直要她們拍端莊,但這個我的照片裡有她們搞笑活潑的照片和露失業線的性感照,我並沒有一直要求端莊,倘若這樣我怎會有她們的搞笑照片。有一半與事實不符我可以提告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詆毀我方,我是妨害商譽的言論?倘若只是事實過程說錯,不會構成誹謗罪,倘若也涉及詆毀或是妨礙商譽,則已經涉犯誹謗罪。

必須依據實際的言論內容才有辦法判斷,請詳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8 01:36

 您好,初步看起來不構成誹謗罪,這是顧客對您提供服務的評價問題。

包子 104-11-06 23:27

請問一下~

被人盜用照片創立臉書帳號

名字也遭人冒用,並且在旁邊註明我是紅牌媽媽桑

是否可以報警處理提告?

是否有構成毀謗侮辱妨礙名譽偽造文書冒名?

我知道對方大概是誰~

但是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是她~

這樣要如何收集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誹謗罪,不過要提告的話,還是要有可以判斷是對方所為的事證,倘若沒有事證,您必須自行蒐證提供,如錄音錄影等。

2、倘若事後查出對方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創設帳號,則另外涉及偽造文書罪,可以一併提起告訴。

george 104-11-06 18:32

1. 肇事者一直不出面調解委員會

 

受害方可直接跟保險公司 達成和解嗎?

保險公司沒取得肇事者的委託書(因連保險公司都聯絡不上肇事者),該怎麼辦?

 

2.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是否仍可 再跟肇事者 提出?

 

3.調委會是說若跟保險公司取得賠常和解

但肇事者不出面

是到保險公司的法務部寫和解

但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仍可提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22:21

可以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方強制險承保公司,但須檢附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文件,對方汽車車牌號碼及查詢人的身分証明。查詢到之後直接與對方保險公司聯繫強制理賠事宜。

george 104-11-07 00:07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方強制險承保公司,但須檢附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文件,對方 ... (恕刪)

強制險已賠

第三責任險部份談判中 

若肇事者沒授權 給保險公司

這樣保險公司可跟我簽和解書ㄇ

phoenix 104-11-06 11:25

你好

我與男友於今年4月11日正式宴客舉辦儀式祭祖等,當時考量男方剛換工作且忙碌不便請婚嫁,並未馬上登記,然於今年八月底發現男方出軌,之前有詢問過是否可以提告處理?您們回復是因為未登記,將以解除婚約方式處理,接續請教那是否可以雙方擬定解除婚約之契約,內容載明解除原因,雙方後續物品處理或賠償,若是後續有不實謠言賠償之類的字義,再將相關契約法院公證?這樣契約會有哪些效力?和存證信函的差異和優劣在哪?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願意同意您的和解內容,只要經雙方簽章於協議書上,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姻登記制的關係,所以縱使宴客祭祖,倘若未辦理登記,仍不生婚姻的效力。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可以要求解除婚約,並且要求賠償損失及返還因為婚約而贈與對方的財物

3、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不過建議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phoenix您好:
很遺憾聽到這件事,您應該很難過吧.
關於您的問題 回答如下:
1.未登記 婚姻尚未成立
2.若僅是解除婚約 發存證信函即可(單方意思表示 表示您不跟他結婚了)
3.若雙方能協議出賠償金額等 則有協議書更佳(雙方均簽字 代表雙方均同意遵守)
若須律師代撰存證信函,或代為草擬協議書等等,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Joyce 104-11-06 02:00

今年初入住新租屋大樓前
房東有提醒樓下時常會在半夜上樓騷擾
要我們不必理會
說樓下住戶常常會覺得樓上吵鬧,因此上樓理論

由於這棟大樓靠山,一入夜就非常安靜
因此我們在晚上10點過後,出入或走動或說話就會降低音量
搬來的七八個月間,樓下已上來多次
常是過半夜十二點或甚至一兩點,就狂按門鈴好幾分鐘,搭配用力拍打大門

曾有一次樓下住戶說她是大夜班
白天需要睡眠,因此有時白天也會"接收"到他的問候
而晚上我們只是一般走動及活動
並且從來未在深夜甚至晚上搬動過什麼家具或玩樂活動
樓下住戶幾乎等同於要求我們白天以及晚上都不能正常活動了
如此持續性的受到騷擾實在不堪其擾

今日深夜樓下又找上門,實在非常氣憤因此錄了影

想請教:
在錄了影的部分
1. 樓下在過十二點時狂按門鈴不間斷,以及用力拍打大門
已經多次,我們能夠提告什麼樣的罪名嗎?

2. 大門有兩道門,我開了內門後,與樓下住戶有對話爭執
住戶在大聲爭執之時,還是用力拍打大門
並說我警告你你不要太囂張,讓我心生畏懼
請問是否能夠告對方恐嚇

3. 此次錄影中我的音量也與對方相當,就是一般爭執音量但未說出任何威脅或恐嚇之類的話語,請問音量較大於我會較不利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狂按電鈴的部份,已經涉犯強制罪,可以蒐證提告

2、就您所述的對話部份,縱使很大聲,倘若未涉及危害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物、名譽之內容,還是不會構成恐嚇罪,雙方應該都不會構成。

3、另外,倘若社區有管委會的話,可以請管委會制止,制止不聽,可以由主管機關開罰,甚至於開區分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要求強制遷離。

亞茲 104-11-06 01:21

AB皆為住宿學生,A住在下樓層,則B住在上樓層,B多次深夜拖椅發出噪音,使A不堪其擾, A欲以勸告方式向B反映問題,以宿舍電話打給住在上樓層的B,向其反映此問題,卻遭B反駁A幻聽且態度惡劣,詢求宿舍管理員協調亦是如此,而對該行為並無調整之意思,依然在深夜拖椅發出噪音,使A因該噪音及B反駁幻聽之內容,造成心理層面受傷,夜夜須以佩戴耳機方式入眠。
請問A得以採取哪些法律方式,向B提告及請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向學校申訴,或是向法院提起排除侵害訴訟

2、不過還是必須提出對方製造噪音的相關事證,如錄音或是證人等。

阿立 104-11-05 13:36

我提公然污辱已經撤告 對方卻提起誣告

應該不會成立吧?

提告示因為對方在臉書指名道姓汙辱

臉書用真實姓名所以我提告,但是我已經撤告,

今天卻收到誣告傳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5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誣告罪是指虛構犯行向有刑事追訴公務人員提告就會構成,所以是否撤回告訴不是重點。

2、重點是您是否有虛構犯行,因為誣告罪涉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算輕,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5 19:25

是否成立誣告,與您是否撤回告訴並未有關係,還是要看您是否有誣告之主觀犯意。

忘小星 104-11-05 11:29

我在網路交友RC語音裡私底下+了一位女性友人

言語有挑逗與提及性器官 對方也一直回復不舒服 變態 不要

連續發生幾天 對方卻未刪我好友 也沒對我提出警告 我以為對方只是在親膩的拒絕

 後續對方卻要告我性騷擾 並傳簡訊威脅要提告請我告知家人

我想詢問這告的成嗎?

如告成這樣代價大概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5 11: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性暗示,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構成性騷擾,必須依據所有的聊天內容來判斷,要看對方可以提出什麼證據

2、不過不建議與對方私下和解,應該由調解委員或是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5 19:28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確實有性騷擾成立之可能,建議與對方和解

小劉 104-11-05 10:22

今日要開庭提告公然侮辱

(事件新聞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EQY60Du6s&feature=youtu.be)

由於需準備資料開庭

跑去問當時事發當時的停車場管理員(案發當時在現場)

詢問是否可留電話跟姓名已利偵查觀到時查案時可連絡

證人(管理員)確回應

"公司要我不要插手這件事情,要我說我不在場,我領公司的錢所以我會跟他們說我不在場"

證據影片都顯示證人(管理員)在場

試問

這樣會影響判決嗎?

如到時證人回報偵查官說他不在場這樣是否造成偽證罪?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明知不實卻說謊

會有偽證罪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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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 104-11-05 11:2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明 ... (恕刪)

 

不好意思想問一下

那如果今日偵查官如詢問我

"是否有證人的姓名跟連絡方式"

那我該如何回應?

小菜 104-11-05 02:35

律師您好,今天在臉書社團 遙控車交流?社團的團長在該不公開社團的一個文章裡說

  William Zhu 唉…到處裝熟、買東西放鳥,被翻幾次都不知道嘍~~
真以為自己這麼惹大家疼~笑話~  讚 · 回覆 · 4小時   李文杰   讚 · 回覆 · 4小時   鄭顯廷 請問我跟誰買東西放鳥 請對方來跟我講 我ㄧ定道歉 若沒有這是不實指控  讚 · 回覆 · 3小時   William Zhu 誰?有沒有?
這兩個問題,有做過的人,心理自己明白~請勿對號入座~~  讚 · 回覆 · 3小時 · 已編輯   鄭顯廷 就是沒有 老子才敢這樣說 請說 麻煩

 

我對於他這一句不實留言,覺得名譽受損 這在模型買賣界是很嚴重的事 雖不公開社團 但社員有七八千人

若有人誤信 是否就造成他隨口說說的人 而造成他人對我的誤解 而我也有在其他模型買賣的社團賣東西 這對我的個人誠信 名譽都被侵害了  

 

我也隨即截圖在各個模型買賣的社團貼文尋找他所謂被我放鳥的賣家         而我在模型買賣也只跟過兩位賣家買過東西也都交易成功都是匯款 實在想不出我到底放鳥過那個賣家  其他都是我賣給玩家

我有圖片但我不知道該怎麼貼上  在麻煩告知 若能提告 是依什麼罪名  若告不成請告訴我是缺乏那些要素

如有相關擷圖,方能往下判斷。但不是沒有機會主張權益。

小孟 104-11-05 01:33
您好,請問一下我有個姐妹她以前有憂鬱症且有自殺過,沒人知道只有少數幾個要好朋友知道,今天其中有一個朋友竟然私下跟其他人說她自殺過,對話內容都有截圖,她也有打我朋友的全名講的很清楚,我姐妹哭了一整晚也怕她憂鬱症復發,請問這樣是否可以提告?原本要求對方道歉,但對方表示歡迎提告,麻煩您們了,謝謝

提告民事,主張侵害隱私請求對方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春 104-11-04 18:05

各位律師好,請教一下,我去警局做偽造文書提告,但是警方沒有開立三聯單給我,只告知要等被告方做完筆錄之後才能開立,請問是正常的程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1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報案紀錄單應該是馬上可以拿到。

2、倘若已經有製作筆錄的話,就不用太擔心,要不然還是可以回去索取,或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就可以避免吃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4 23:04

建議還是去警察局索取報案三聯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4 23:24

若有做過筆錄,之後要調應該都會調的到,吃案的機會不高,但建議還是向警局索取報案三聯單,以避免日後的麻煩。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05 10:03

您好:

正常來說應該是有報案三聯單,有可能是疏漏或是因您沒主動要就沒給,但因為有製作筆錄,吃案的機會不高,如您有疑慮,可再前往警局索取,或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直接委請律師向地檢署遞告訴狀最為保險

薛立祺 104-11-04 16:18
爸爸在10/22停等紅綠燈時被另一面搶快的機車騎士撞上,對方紅燈,車速70公里左右,警察到場,相關責任說是對方要賠償,爸爸?骨骨折,皮膚需要植皮。對方19歲等當兵,爸爸在新竹工作,,11/1有打電話告知是否要和解,但他表明,一切等強制理賠,他們也沒有錢可以賠償。我想問1.我一定要等調解二次才能提告嗎?警察這樣說2.我要等爸爸出院才能申請到對方的強制理賠嗎?目前生活上很困難3.他們一直說沒錢,我可以透過法律讓對方賠償嗎?

您好:

不一定要調解有結果才可要求理賠,且在強制理賠外,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對方給付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慰撫金等賠償,亦可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傷腦 104-11-04 03:03

1.ㄧ件傷害案件有證據跟人證,八個月來只開ㄧ次庭被告也忍罪,檢察官希望和解送回調解委員會和解失敗,案件送回地檢署3.4個月了完全沒消息,打給書記官也查不到進度,,請問怎麼辦

2.刑事只開ㄧ庭有人證物證狀況下被告也忍罪,我可以不用等起訴書律師提告民事賠償嗎?

3.如果可以要付裁判費是等民事結案在付裁判費嗎?還是ㄧ開始就要先付,,是告訴人付,還是被告要付裁判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案件一直拖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不過一般而言,沒有超過2年時效,或是有其他特殊考量,會等到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可以免去裁判費

2、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原告必須先代墊訴訟費用,等到判決的時候,再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地檢署動作慢是很正常的

所以問不到也很正常

你當然可以先提告民事賠償

但如果事發還沒兩年

建議可以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就不用繳裁判費

如果自己提要先繳

然後由敗訴一方負擔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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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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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104-11-03 17:39

起因從去年6月底我和太太在一間新大樓店面開業,但因冷器機裝設位置(室內)原故不斷因散熱不良問題過熱導致而自動斷電,經詢問多家廠商後續處理辦法?各家廠商皆建議將原本裝致在室內的冷器室外機移致戶外方可解決此問題~之後我們便找到管委會情商此問題(因為必需將冷器室外機懸掛至外牆),在此同時也有隔壁商家及後續入住商家因同樣問題請管委會協助,但最後的結果不知為何單單獨有我的店面不可將其室外機掛至外牆而其它商家確可以?(管委會確要我們將室外機放致店面室內)

1.我想問的是為何該社區188戶冷器室外機有187皆可放置室外唯獨我不行?

2.中間也和屋主及管委會到區域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但管委會始終不願讓步最後演變成管委會提告的囧境......,而屋主最後的回應是他已經盡力了之後的事皆不關他的事了,要我們租客自己和管委會解決?這樣屋主所主張的<他已經盡力了之後的事皆不關他的事了>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3.依據這樣的過程後管委會是否可以直接提告租賃方?而不是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完全不需負責任法律問題及責任?

御楓紫焰 104-11-03 14:58

小弟在去年車禍

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肇事責任在對方

對方和解同意賠償16萬

於今年2月28日開始

以每月28日分期台幣6000元賠償

但是在今年十月就不再匯款

目前才賠償32000而已人就消失

小弟可以做哪些處置?

如何讓對方強制付款之類的?

甚至可以再對他提出背信之類的提告嗎?

(對方處理態度非常消極)

御楓紫焰 104-11-03 15:54

抱歉~小弟由於心急~以為程序錯誤沒PO上~沒等系統整理~十分鐘又重新PO文

有重複到請見諒~而且金額打錯~應該是48000元

回覆 御楓紫焰 的發言內容:

小弟在去年車禍

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您好:

壹、刑事部分: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部分(不論是否導致重傷害),因已超過告訴期間6個月,無法再針對傷害提起刑事告訴。

貳、民事部分:

一、若台端的和解,是在各地調委會作成,並經法院完成核定程序,則台端可直接持和解文件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台端的和解,只是雙方私下口頭或書面約定,則必須先向法院提告民事,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後,始得以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

三、是否可再請求精神慰撫金,需視雙方和解內容而定,若是在各地調解委員會所作調解,一般會在和解內容載明"就本件車禍,雙方其餘民事請求均拋棄",如此則無法再要求就和解內容以外的損害請求賠償

四、肇事者未履行和解內容,僅是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無涉刑事背信罪名。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以免影響權益~

欽ㄟ 104-11-03 03:05

律師您好!

家母與家父在89年離婚 於協議書上載明女方可以進出房屋

又於91年男方暴力毆打女方,女方有至地方法院控告傷害恐嚇,且和解

和解內容載明 男方不得於女方工作地點騷擾,以及女方有權力入住房屋,與男方只要帶外面女性入住即賠償100萬元等條款

當時和解金為10萬元 具有本票,但男方迄今未還。

請問律師

 1,當時離婚協議男性負擔所有子女教育,撫養費用 且具有子女監護權,但都是母親撫養小孩長大 有街坊為證 子女是否可以提告放棄撫養

2、當時傷害和解金10萬元至今是否還可以追討 家母持有本票

3,他有帶其它女性進住家中,但確切時間均以模糊,是否可藉以男方自己供訴 為證據 例如他自己承認有帶女性進入住宅內

4,還在迄今兩年前在女方工作場所騷擾 以致家母離開工作場所經濟困頓,但在傷害和解書中載明不得擾亂女方工作場所,是否可以提告

5,請問律師如果自行全程攝影無間斷影片,是否可當作呈堂證供?

欽ㄟ你好,關於你的問題:

1.建議等令尊訴請子女履行扶養義務時再依民法第1118條之1主張減免為妥。

2.本票恐怕已經罹於時效,但可依和解契約請求。

3.4.5.若欲提告,必須先確認證據是否充足。

以上供參。

欽ㄟ 104-11-03 09:18

律師您好 請問影片的口述可否作為證供

和解書請求是否無法以法律要求強制執行

同陳大律師所言, 

錄影可為證物, 和解書請求需提出訴訟, 裁定對方違反約定後, 才可做強制執行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和解書, 票據, 錄影檔等)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ris 104-11-02 21:48
8/30晚,老婆想與我爭吵,但我不回應,之後老婆拿平板電腦猛敲我頭部三下,之後用手揮舞亂打一通,我僅是防禦並沒有反擊,老婆又再用電風扇攻擊我,我先用腳擋住,再搶下電風扇,老婆失去重心往後跌倒撞到背後的門。 老婆提告傷害,雙方皆有驗傷單。今天上午偵察庭各自陳述,檢察官令下週傳兩個女兒(高一高二)出庭作證。因為老婆不願和解。 我實不願小孩捲入大人的紛爭,況且此暴力不是互歐,我是以防衛為主。 如何能保護小孩,不讓小孩出庭? 若下週真的都出庭,我是否也要告老婆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同時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做為日後您提起裁判離婚或對方提起裁判離婚之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38

小孩到庭後,若小孩不想作證,可以拒絕證言。

小魚 104-11-02 21:16

各位律師

有一件事情 想和大家討論

上個月 有一位不認識的人 在我臉書上怒罵 毀謗我是賤女人

但 我看他臉書個人資料  感覺是一個匿名帳號

因此 我想請教 我有辦法提告 並且知道是何人所為嗎

麻煩各位律師解答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2 2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虛擬帳號,恐無法追究對方的行為。

2、目前通保法對於輕罪無法追蹤IP,必須透過提供相關資訊給員警傳喚關係人或是向帳戶平台查詢用戶資料。

小魚 104-11-02 21:46

 所以意思 是要自己尋找線索 提供資料給警察嗎??

那匿名的帳號根本無法查呢

八翼天使 104-11-02 19:52

請問一下 監護權現在在女方這裡,她想要帶回小孩自己扶養,但男方不讓女方帶回扶養,現在女方想要提告,請問勝訴機會大嗎?附上當初的離婚協議書內容。(只打重點)

一、男女雙方同意兩願離婚,爾後男婚女嫁部不相干。

二、對於雙方所生之長子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男女雙方共同任之,並由男方負責長子全部教育費用、由女方負責長子全部生活扶養費用。

三、長子白天除就學外,其餘時間由男方帶回照顧,晚上則由女方接回同宿,遇假日女方有休假時,女方要求帶小孩,男方及家人不得藉故阻饒,長子與女方同住期間,男方得隨時與之回面交往,女方亦不得藉故阻饒。

四、女方如住所有遷移時,應即告知男方,如帶長子回越南探親時亦應通知男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們先前有訂定協議,所以女方現要以改定監護權方式提出,然應提出男方監護有不利於子女之情事,若男方照顧上均無問題,則女方要聲請改定成功的機會就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八翼天使 104-11-02 22:26

不好意思再次打擾你了

原本小孩是女方在照顧   在嘉義,因來高雄找工作,所以才請男方暫時幫忙照顧,還不到一年

現在女方工作穩定了,想帶回小孩自己照顧,男方卻不讓女方帶回小孩,那依這樣的狀況提告的話,能帶回小孩嗎?

女方現在有個安穩的家庭可幫忙照顧,有需要女方提出財力證明或居住證明嗎?因為小孩離婚後就是女方在照顧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為兩造共同擔任,您又為主要照顧者,對方欲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為對方單獨監護之機會不高,對方須提出您不利照顧子女證據,則您必須提出由您照顧較為有利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2.比較不懂的是想提告什麼, 監護權本來就在女方這邊, 如果是監護人要回小孩應該是用略誘罪去做處理

您的說法陳述不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八翼天使 104-11-03 11:29

原本女方暫時委託男方扶養、現在在高雄有穩定工作、想接回小孩、男方不給接回

所以應該是略誘

因為您是小孩的監護人

牙隹 104-11-02 19:18

我在104年7月底在台北發生行車問題[我是南部北上喝喜酒],當時我是閃紅燈對方閃黃,我開車要左轉時,確認左右無來車時,對方騎機車直接從我左前方大燈撞過來了.當時對方正與後座乘客對話.並沒有直視前方,而後座乘客直接從我引擎蓋滑掉落,也陪他們跑了兩趟醫院,到了第二間醫院,醫生檢查確認沒問題.但是對方提出異議,醫生提出可以留院觀察,但是對方不願意,於是對方就自行繳費離開,在醫院外我也請對方多注意傷勢,到了隔天對方打電話骨盆有問題會痛,我請他繼續就醫,對方約了幾次要我們北上上去談,問他要談甚麼,對方也不說,到了八月六月打電話要求我們北上.剛好是颱風時間.於是徵求他們的同意.我委任我大伯去了解,過程是到警局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因為對方要求10萬的和解,但是他的醫藥費不到五千元.而他的機車也是10年以上的車子了,而且對方短短兩周內一直打電話過來一直約見面,卻不說是為何要求我方北上[應該是要私下和解],甚至在短短的半小時內打了五通電話說要和解,我當天帶小孩去看醫生,我小姑幫我接電話接到等我回來大發飆,還要我在颱風期間上去談和解就算了還改了好幾次時間八月25號提出了調解,到了九月談了第一次調解    [也是委任大伯]最後財損部分委員殺價至兩萬多[精神賠償五萬"一人兩萬五千元],我方原本只願意賠償財損部分,但大伯想盡早解決此事提出願意五萬和和解,但對方要執意要七萬.包含精神賠償.機車維修.手錶維修.醫療費用等等的,光是精神賠償就要五萬.說甚麼一人兩萬五的精神賠償.但是當時我的車頭已經接近到中線.且我的車子沒有撞擊對方的痕跡.只有被對方的擦撞痕跡.[車廠也說是對方撞擊,不是我方撞上]且對方後座乘客是掉落在我右前輪位置.而不是在對面.對方說他時速只有十公里很慢.但是我的車牌被他的機車給鏟起來.且對方的酒測值都沒出來,對方有規避酒測[一直不斷的抽菸\推託]都是失敗的測了兩次,[其一 警方要求對方喝水再測]一直都失敗,警察就說不用測了對方用左手簽名.機車倒的方向也面對我們.所以有很多問題.目前對方已提告.有接到警局通知作第二次筆錄.目前預計11月7日前往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