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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104-08-13 11:04

A 當事人 B為被告人 C為相關公司
B拿C所開立的支票給A 但這些支票全部跳票 且B還錢時還要A去苦苦哀求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還部分金額
目前累計約300多萬

感覺C跟B在拖延時間 因為對方知道A沒錢可以再次請律師打官司

本來請的律師由剛開始的絕對勝訴變成現在的不看好

1.理論上在寄出存證信函時 是否可以調查對方的資金來源及進出 (A用匯款方式的) 是否只要證實A確實有匯款給B 這些錢就可以討回?

2. 因為當時B是以合資投資名義 跟他所以同事都有收錢 後續還錢時卻推託C倒閉 由原先說找不到C 現在被告才說要找C出面 現在C出面了 是否可以用支票要求對方如實償還? 畢竟是C負責公司 支票抬頭也有公司寶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敘述過於片段,且無法看到相關事證,尤以資金問題,差一點就差很多,所以無法精確判斷。 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will 104-08-13 10:55

A 當事人 B為被告人 C為相關公司
B拿C所開立的支票給A 但這些支票全部跳票 且B還錢時還要A去苦苦哀求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還部分金額
目前累計約300多萬

感覺C跟B在拖延時間 因為對方知道A沒錢可以再次請律師打官司

本來請的律師由剛開始的絕對勝訴變成現在的不看好

1.理論上在寄出存證信函時 是否可以調查對方的資金來源及進出 (A用匯款方式的) 是否只要證實A確實有匯款給B 這些錢就可以討回?

2. 因為當時B是以合資投資名義 跟他所以同事都有收錢 後續還錢時卻推託C倒閉 由原先說找不到C 現在被告才說要找C出面 現在C出面了 是否可以用支票要求對方如實償還? 畢竟是C負責公司 支票抬頭也有公司寶號

 

1.都已經委任律師了, 應該相信其專業判定

2.為何委託律師從絕對勝訴變成不看好?總是要一個原因理由

3.存證信函無此功能

4.可向C請求票據支付, 但是結論是誰有錢還


您的說法 陳述未不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ill 104-08-13 11:24

1.都已經委任律師了, 應該相信其專業判定
我也希望可以相信 

2.為何委託律師從絕對勝訴變成不看好?總是要一個原因理由

原本簡單的案子卻因C的出面而變複雜  C推託這不是他開的支票且對方在高雄

3.存證信函無此功能

進入法院程序因該可以申請當佐證不是嗎?

4.要看C支票跳票為何?

目前5張支票  抬頭是公司寶號  下方也有公司大小簽章


will 104-08-13 11:27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都已經委任律師了, 應該相信其專業判定
我也希望可以相信 

2.為何委託律師從絕對勝訴變成不看好?總是要一個原因理由

原本簡單的案子卻因C的出面而變複雜  C推託這不是他開的支票且對方在高雄

3.存證信函無此功能

進入法院程序因該可以申請當佐證不是嗎?

4.要看C支票跳票為何?

目前5張支票  抬頭是公司寶號  下方也有公司大小簽章

 

1.如果不相信正式面談諮詢的律師, 那更不應該相信網路上片面諮詢的律師

2.對B提出履行債務, 需要有借貸關係證明

3.對C提出票據支付

4.C需自行舉證非本人所開之票據, 與您無關, 你只是依法請求

5.存證信函與進入法院程序不同

您的說法陳述不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大筆金額者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上均有風險,且法院開始調查事證後,都可能會有出乎意料之結果,目前您們應確認支票之開立者,以確認所告之人是否正確,以及其間之法律論述,仍應與您委任律師好好討論研商對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maily 104-08-09 20:20

您好  有些關於動產問題想請教~

這得先從房子起源說起 我們家原本是爸爸從公司那邊配給的 類似像公司宿舍 所以原先沒有房貸這問題 之後公司倒閉之後 房子順勢要被法拍 我媽就以我妹名義買下這房子(家裡爸爸~媽媽跟我 3人皆有信用問題) 近期我妹她們夫妻又買下一棟新屋 急需脫手舊有這房子 不得已下只好商量賣屋所得事宜      現在她們夫妻訴求是說 從頭到尾 房貸都是我妹在繳 在來歸我妹名下 理應買賣所得都是他們的 但實際上是他每個月拿家用回來沒錯 就固定看拿多少家用回家 其他他就不管 房貸那些也都我媽想辦法處理 其二 我信用問題就是因為家裡關係 逼不得已之下 只能辦卡刷現金拿回給家裡用 其三 我媽生病很長一段時間 當時我在外地工作 是我妹叫我回來顧我媽 還說要給我看護費 事後這些我一毛都沒拿到 顧都我在顧 現在跟我說房子賣掉我憑什分錢 這合理嘛?再來 跟她們商量之後 她老公現在跟我說 房子賣掉分20給我 我如果沒法接受 那他給我一禮拜時間 到時我不搬離 他就請警察出面 之後走法律途徑 她老公有權干涉到我們房子這塊嘛?還有他這番說詞是正當的嗎?我有什麼可採取的措施嘛?

 

抱歉 忘記補充一點 因為現在我媽已經離世 關於房產這塊也沒留下如何處置的動作..

你好:

家人之間可以談的話就不要以訴訟途徑解決,建議你母親先聲請調解。 萬不得已,要採取訴訟途徑,依你的立場而言,你應建議你母親主張房地是借名登記在你妹妹名下,但是借名登記有一定之要件,必須房地由你母親實際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若無法證明,你妹妹可以訴請遷讓房屋或將房地出售他人。 母親可以主張妹妹拿回來的錢是扶養費、孝親費,不是用來繳房貸,房貸實際上是母親籌款繳納,而房地自買來後都是母親等人實際居住使用,實際狀況還是要依據證據才能判斷。

一、借名登記的舉證會有點困難,這個部分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借名登記勝訴判決及借名登記敗訴判決給你參考你就知道。

二、在證據非常少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套對方話或是做民間測謊。

三、套對方話的話要看每個人的套話能力而有所不同,至於民間測謊的話要找知道的人去測。如果你自己不是很清楚細節的話就不建議你去測,再來是民間測謊算是比較新的東西,法官的接受度如何較少前例可循,測謊地點在台中,也有測謊費用之問題。所以是否採此方法請三思。

五、若無資力請律師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六、我本身的作法是會儘量的搜集借名登記的判決來參考,從中挑出當事人可以搜證的方向再讓當事人去搜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屋所有權人為妹妹,若您欲主張為借名登記,妹妹僅為名義上所有權人而非實際上所有權人,須提出相關證據及金流證明之,不甚容易,仍建議盡量協調解決處理,可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之,貿然以訴訟解決,不見得會取得最有利您之判決,除非談判協商破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您可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並收集證據(例如:房屋所有權狀為您母親所持有或是你們長期居住在此的繳交房屋稅地價稅等),並先與您妹妹好好談,若不然則聲請調解,萬不得已再提起訴訟

因目前房屋登記在您妹妹名下,婚姻關係存續中,你妹妹的的配偶對於房屋並沒有權利,除非有要分配夫妻剩餘財產的事由發生。

 

ugg 104-08-06 11:04

各位律師好:

有一事請教律師,我大伯開小工廠所有資金都是跟銀行借貸約300萬,幾年前大伯資金週轉出問題,找上我爸爸要借調,因大伯跟父親感情很好坳不過大伯的懇求,爸爸將名下的房子給大伯做借貸擔保,大伯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 土地謄本上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但後來大伯的工廠倒閉了,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1.為什麼信用貸款還清了120萬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2.大伯後來到一家鐵工廠工作,跟銀行債務協商每個月從薪資中扣款8000元償債,請問我爸爸可不可以要求銀行塗銷呢?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範圍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大伯應該是僅償還120萬本金,研判尚有利息違約金(每月扣薪資8000元償債),所以銀行不同意塗銷。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最高限額會有期限,本件應先確認債務是否已全部清償,若要塗銷仍需看有無民法上之得請求塗消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6 13:32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依你所述, 你父親提供動產為你大伯做擔保, 在法律上稱為物上保證人, 但銀行在實務上常要求物上保證人簽訂保證契約, 故你父親究屬保證人或物上保證人, 應詢問銀行即可了解.

至於銀行不同意開立清償證明書, 而且目前仍執行你大伯之薪資, 很可能你大伯對銀行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否則法院民事執行處應不會核發執行命令. 建議你父親可向銀行申請該筆債務之明細以釐清現況. 也可以與銀行協商清償和解, 有些銀行是有談判空間的.

 

小飛 104-07-27 14:53

公司銷售為預付客戶先付錢在出貨,公司經營不擅要倒閉了, 客戶開始要陸續收不到貨,我是第一線人員公司叫我手機關機,因為公司說是他們問題,

跟我們沒有責任,告也是告公司!!!但是預付預繳人數實在眾多約1000多人我有經手收費但是繳回公司,隨然是客戶跟公司之間消費糾紛,但是有的錢已經收了不出貨!!!

1各位大律師我到底該如何自保?我該去地檢署嗎備案公司算詐欺嗎?還是去投訴消基會因為我今天是業務的立場,消費人數實在眾多,隨然我已經問過勞工局他說跟我沒有關係,但是如果我被告詐欺,我可能會跑不完法院,做不完筆錄!我在當下知道要倒閉了 我該如何先自救保證我的權益!!

我怕變成幫兇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7 16: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準備離職,並且於離職前,就相關事務完成交接。

2、離職申請除了依照公司規定方式外,建議可以以存證信函告知公司有此狀況,請公司在我方離職之後妥適處理,並且就所經手的費用說明清楚。

3、併且進行蒐證

LILIAN 104-07-24 13:00

律師您好~我工作是行銷美編,在某間公司任職期間替公司訂購行銷所需產品,但我離職後公司倒閉老闆跑路了,那筆產品的款項並未付給廠商,於是廠商依訂購單上我簽的名子告我詐欺,我已被法院傳喚諮詢過一次了,目前又收到一次傳票要去諮詢,但我是聽主管交辦才去訂購那產品,公司有會計部門付款是由他們付,他們沒付款我也不知道阿...最近又看到有人PO文在網路上說那家倒閉公司是惡性倒閉詐騙之類的,並把我全名打上去...造成我非常大的困擾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求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致於會構成詐欺罪,且您也只是公司的員工,基本上也無法跟您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LIAN 104-07-24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致於會構成詐欺罪,且您也只是公司的員工 ... (恕刪)

謝謝律師幫助,那請問廠商在網路上PO那樣的文章是不是會犯法...因這案件還在跑法律程序,且他那樣把我全名打上去可能會造成我日後找工作的阻礙...

你原為公司的員工,對於公司會倒閉或不付款如果沒有同謀,則因為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也沒有使用詐術的行為,所以你的訂購行為並不會構成詐欺犯罪。

其次,對方的PO文屬於有意散布於眾的行為,對方應該也知道你不是共犯,只是想要逼你或公司出面賠償他們的損失。對方的散布消息行為,其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且就你的部分與公益並沒有關係,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你可以蒐集對方PO文等證據,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起加重誹謗的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LILIAN 104-07-24 14:1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原為公司的員工,對於公司會倒閉或不付款如果沒有同謀,則因為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也沒有使用詐術 ... (恕刪)

萬分感謝律師的回覆

hedy690 104-07-16 15:23

您好:

請問我想要寄存證信函到前公司去

但前公司一年前已倒閉(可是嚴格來說又沒真正倒閉 只寫歇業中 算是惡性倒閉那種)

我想將著作的版權取回

於是想寫存證信函到前公司去

但公司從當時倒閉到現在已時隔一年

前公司原地址似乎也無人能接收信件

請問這樣倘若寄出存證信函仍有效力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存證信函可能會因無法送達而不生通知之效力,而本件版權之取回,應先看您們先前是否有與公司簽訂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edy690 104-07-16 15: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存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簽訂合約(出版著作合約

但前出版社現在完全無法聯絡(鮮網)時至今日也無消無息一年多

倘若以往在鮮網的著作想在另一家出版社重新出版

仍需要寄送存證信函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對方公司是否仍存在,也就是其法人格是否仍存在,若仍存在,則該契約之效力仍會繼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edy690 104-07-16 15:40

如果對方營業登記是:歇業中

那是否就表示契約仍俱有效力呢?

謝謝答覆!︿︿

公司還沒有解散及清算完畢,就算是登記歇業中法律上的人格還是存在。 

hedy690 104-07-16 18:55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說即便公司寄存證信函過去

對方無法簽收被退回

那退回後去法院申請公示送達的話

那這樣具有效力嗎?或這麼做能夠有所幫助嗎?是否這樣做後 過個幾年就可以重新以這部作品進行出版呢?謝謝!

存證信函不是萬靈丹,如果你沒有契約的解除權,就算對方很順利的收到你要求解除契約存證信函契約也不會因此解除。

如果當初你與對方的契約約定由對方取得著作財產權,那即使對方清算後,著作財產權可能因為清算程序移轉給第三人,你還是沒有著作財產權,即使你是著作人,將著作物重製還是會構成犯罪。

歸根究柢,你應該將契約先進行研究,確認著作財產權歸屬、契約有無解除權規定、解除權發生的條件、行使解除權的程序及方法等等均仔細研究後,方能決定如何做才不至於構成犯罪及發生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飛 104-07-14 20:04

本人為業務,替公司執行預購銷售行為,產品為客戶預付,經銷商必須每週出貨

1假設公司中途倒閉,客戶收不到貨品,業務有連帶責任嗎?? 預購費用全部交回給公司,公司問題不出貨!!
我有刑事責任 或是民事責任?

2假設今天公司營運有問題,我該如何保障我自己權益?或是像哪單位申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0:29

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出售產品的是公司,倘若您沒有簽立書據負連帶責任,則有關於履約糾紛的相關責任,應由公司負責。

2、倘若公司涉及惡意倒閉詐欺等行為,您參與或是在知情的情況下仍繼續出售商品,則屬於共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仍需視實際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7-05 20:38
律師您們好: 我想請教,我在幾年前在美容展買了優惠卷,都還沒使用,上面沒有標註使用期限,現在要用時發現公司已經倒閉,這樣有沒有辦法討回購買的錢? 謝謝,麻煩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公司已倒閉,則其契約顯然已無法履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便獲得較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7-05 20:16
律師您們好: 我想請教,我在幾年前在美容展買了優惠卷,都還沒使用,上面沒有標註使用期限,現在要用時發現公司已經倒閉,這樣有沒有辦法討回購買的錢? 謝謝,麻煩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公司已倒閉,則其契約顯然已無法履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便獲得較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海邊之子 104-06-14 23:22

您好

本人及同事透過他人介紹投資外匯公司

本人及同事有匯款資料證明確有匯款給中間人  請其代為投資

唯經多次聯繫請其提供代為投資之證明,對方不但均無回應及說明,且告知所投資之公司已倒閉

本人及同事懷疑所投資金額恐已被中間人所侵佔

欲寄送限期說明之存證信函  若屆時仍未獲回應,則將訴諸法院

請問告侵占獲勝的機會大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15 00:00

您好!

您應提出付款給對方的證明,若對方無法還款或證明資金的去處,就可能構成侵占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要告詐欺侵占

因為如果並無實際投資之情況

可以告詐欺

成立機會很大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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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5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lina 104-05-25 17:08

朋友當初以他的公司缺資金,要我幫忙投資,並且給我高額利率,一開始還有給我利息,結果後來說公司資金周轉不靈,要求我再投資,才可以拿回之前投資的錢,後來投資的錢都無法取回,事後也才發現,投資的公司早就倒閉,已經假扣押他的財產,但是刑事詐欺卻失敗,對方說這是借款,請問這樣該怎麼告才能取回錢……

民事求償,不是告刑事(這樣的案子,實務上常沒辦法證明對方有詐欺犯意),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或終止投資契約,請求給付之前已投入的款項,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5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比較像是民事糾紛,已經遭不起訴處分了是嗎?

2、民事的部份可以依據借款關係起訴請求清償。至於投資款的部份,可能還是要回歸詐欺行為損害賠償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5 22:04

刑事是否已經不起訴確定?若還沒下處分,建議加強對方明知公司已經倒閉,卻誆稱公司營運狀況良好,尚有前景,並且向您隱瞞公司已經倒閉之事實,卻要求您投資公司等等事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5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刑事部分可提出對方說服您投資證據證明有施用詐術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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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珊珊 104-04-08 22:05

您好:

         我是從事便當行業的工作,被一間公司無預景的倒閉

以致於錢無法討回來,因為人都已經找不到了,但還可以找到他的家人。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跟他們把錢要回來嗎?或者對他們家人也可有什麼請款的式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08 22:28

您好!

跟您借錢的人才是債務人,您只能請債務人還錢,債務人的家人沒有義務幫債務人還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8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對與您成立契約之人請求貨款,不得對其家人請求之,目前若有證據,可嘗試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視對方是否願意出來面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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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契約關係相對性,您僅能對與您簽訂契約之人請求,不得對其家人請求,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視對方是否願意出來面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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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請調解(但是對方未必願意出來)。

二、如果對方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話會比較麻煩;如果對方是獨資商號的話你可以針對負責人個人處理,一般人比較分不清楚所以都會叫「公司」,這家公司名稱是什麼會是關鍵點(不建議你在這裡說出他的公司名字,如果要的話可以打馬賽克,例如王○○股份有限公司)。

三、針對家屬的話,除非對方願意當連帶保證人或是願意與你和解、協議,不然的話對方家屬是沒有義務要幫忙付款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檢附相關證據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便在法律上取得追償之名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9 16:59

回頭檢視一下雙方合約中有無任何擔保(人保?物保?)若都沒有,人也聯繫不上,建議就欠款的部份直接聲請支付命令

謝珊珊 104-04-09 22:03

那這樣我是可以寄存證信函,然後直接遞狀申請支付命令比較適合

還是先經由區公所安排調解比較恰當。另一方面今天要去分駐所備案,警察說不需要,真的是這樣的嗎?不用留有去請錢請不到錢的這個紀錄嗎?

龔小姐 104-04-08 16:24
我,名下有限公司已於向國稅局登記清算(法院流程未跑完),前有位邱先生私契投資本公司10萬元(但未入股東名冊),在公司解散前有口頭告知因公司營運不利需解散,在解散前有退給邱先生餘款4萬元(有匯款紀錄),但至今他告我背信詐欺(邱先生說:貴公司結束營業沒有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清算及向法院登記解散,涉及惡意倒閉,公司負責人涉及背信詐欺股東保有法律追訴權…) 請問他是否可告我?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08 17:32

您好,

他要提告是他的權利,只是說能否告成而已。既然您這件被列為詐欺背信罪的被告,建議您還是請律師一起到地檢署開庭,並且寫答辯狀較宜。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法律諮詢家網友有優惠。

律師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8 2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公司解散沒有依相關規定處理公司資產及股東投資款,且公司將必須退還給股東的股款隱匿確實可能涉犯詐欺罪嫌,建議應該盡速釐清相關程序是否有依法完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8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邱先生可對您提出刑事背信詐欺告訴,但您亦可提出證據,如退款給邱先生之紀錄,主張您無施用詐術或違背任務之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於開庭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應答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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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小姐 104-04-09 19:2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公司解散沒有依相關規定處理公司資產及  恕刪.............

 若邱先生並未入股東名冊呢?他是否不算股東之一,若告我公司法背信詐欺是比較困難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再確認有無隱名股東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龔小姐 104-04-10 15: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再確認有無隱 ... (恕刪)

隱名問題?為何意思?

 

阿嶽 104-03-29 16:41

律師您好

我是一間建設公司的主任  平時下包的派工單及簽收單 也都是我在簽名

今天若公司倒閉  請問下包  可以拿單據跟我請款嗎

契約是公司跟下包簽的  契約上 沒有我的名字

若簽單上有額外註明  請款負責人  我在上面簽名  是不是這樣我就要付款

沈恆 (沈律師) 104-03-29 19:25

您好!

契約應是存在於建設公司及下包之間,您只是建設公司的員工,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員工不需要對建設公司的債務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只能算是公司之代理人,若日後下包廠商跟您追償,您自可以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承包商僅能向建設公司請款,蓋契約成立於承包商與建商之間,與您無關,您僅為建設公司之員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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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9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承包商僅能向建設公司請款,蓋契約成立於承包商與建商之間,與您無關,您僅為建設公司之員工。

阿嶽 104-03-30 09:42

感謝各位律師的指導 謝謝 

KENNY 104-03-11 18:46

我爸爸去年底成立一家公司,負責人是掛我小媽的名字,但我發現我竟然是董事之一,我完全不知情,除了一張幾年前的身份證影本外就再也沒有拿過身份證和印章給我爸,我爸公司的營運內容我很擔心,之前都有失敗的案例,但這次完全瞞著我,讓我很緊張。

問題一:會有納稅問題嗎?

問題二:萬一經營不善倒閉債權人或債務問題會落在我身上嗎?該如何預防或全身而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有盈餘、分紅或是薪資,會有稅務問題。

2、有關於公司決策,倘若有經過董事會決議,您的父親還是有用您的名義作,會有相關責任

3、建議可以要求您的父親將您除名,否則必須提起偽造文書告訴及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民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42

您好,請您先確認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這部分可以到經濟部商業司公司查詢作確認),這樣律師比較好評估相關責任歸屬。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林智群 (klaw) 104-03-12 10:55

 建議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表示自己沒有同意擔任董事,以及辭任的意思

不然萬一公司有欠稅或其他問題,會拖累到你身上

陳r 104-03-11 17:26

請問:我有一張支票在沒拿到 對方公司就倒閉了 我現有的證明資料只有估價單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發票人已經倒閉,則民事上無法求償

2、倘若簽發票據者,故意利用公司倒閉的狀況仍然開票,則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1.  有關催討債務的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34

發票人雖為公司,但為公司開立發票之人若明知公司已倒閉還未公司開票有可能成立詐欺

麥mine 104-02-13 03:08

前幾天被一個朋友拉去了解直銷,一開始有被朋友說服想作做看,因為聽她敘述好像真的能賺錢,後來又約隔幾天有約講師來介紹,在介紹一些細節與產品後,講師便拿出簽約同意書要我簽名,當下有先簽(因對方有聲明如果之後不要入會並未繳交金額給朋友,此同意書無效)後來又借本人的身分證拿去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在聊一下子後就要我拿錢出來入會,當然我還是推託掉。過程結束後有約過幾天要去他們公司辦公室看看,後與家人朋友討論後決定不去他們公司了,因為有親戚曾經也是被類似手法,還是十幾年的知名直銷公司惡性倒閉過。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口頭聲稱此同意書如無繳交金額 則此四聯式同意書是否真的無效化?

2.對方手機內有身分證照片(未備註用途)是否會被拿去做其他意圖(如 正式簽約...人頭 報稅..之類等等的)

3.因為時間不能配合,有請我朋友幫我拿回同意書並請對方講師刪除照片,如果對方不同意 應採取何種方法?

 
麥mine 104-02-10 05:39

前幾天被一個朋友拉去了解直銷,一開始有被朋友說服想作做看,因為聽她敘述好像真的能賺錢,後來又約隔幾天有約講師來介紹,在介紹一些細節與產品後,講師便拿出簽約同意書要我簽名,當下有先簽(因對方有聲明如果之後不要入會並未繳交金額給朋友,此同意書無效)後來又借本人的身分證拿去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在聊一下子後就要我拿錢出來入會,當然我還是推託掉。過程結束後有約過幾天要去他們公司辦公室看看,後與家人朋友討論後決定不去他們公司了,因為有親戚曾經也是被類似手法,還是十幾年的知名直銷公司惡性倒閉過。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口頭聲稱此同意書如無繳交金額 則此四聯式同意書是否真的無效化?

2.對方手機內有身分證照片(未備註用途)是否會被拿去做其他意圖(如 正式簽約...人頭 報稅..之類等等的)

3.因為時間不能配合,有請我朋友幫我拿回同意書並請對方講師刪除照片,如果對方不同意 應採取何種方法?

阿牧 104-02-06 23:48

你好,之前和朋友合開一間公司,分別是甲方、乙方和我,甲方出資三成 乙方兩成 我五成,同時甲方也是進貨人,乙方為公司負責人,我是大股東

甲乙雙方有簽商品授權書,我和他們只簽股東合約書,現在因公司經營不善,經過三方同意而關閉,想問,當初進貨商品是我們以買斷的方式進貨,現在甲方卻私自搬走而不退貨款,我們是否可以告他侵占?

另外,當初甲乙雙方簽授權書時有提到,當乙方違約,甲方可以無條件回收商品並追討損失,但公司解散是經由三方同意的,且合約上並無提到公司倒閉違約,這樣甲方是否站得住腳不退貨款?而我也沒有在授權書上簽名,所以甲方在搬走貨品時,是不是也須經由我同意呢?

最後,在公司開幕到倒閉期間,除了一開始的合資費用外,我和乙方未支付員工薪水房租、保全等雜費,所以額外支付近150萬費用,這些甲方身為股東之一都沒付過錢,請問這些是否也能向他追討呢?

公司倒閉,應依法進行清算程序,如負責人未依法進行,也違反契約條款的話,有賠償責任,但詳細請求依據,必須看到契約內容,才能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木木 104-02-05 11:07

律師,您好:

我之前有投資一間餐廳後來經營不善倒閉.我跟其他股東告負責人背信詐欺,結果地院做不起訴處份.後來只剩我跟另一位股東提起上訴,高院有請地院再調查,我有收到要出庭的傳票了 (我還未出庭因有事告假).現在我跟另一位股東決定放棄這個案子了,請問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 直接跟書記官說不要上訴了,還是 ?

感謝您的回覆!

林小姐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2-05 11:20

您好:

一、首先釐清一下問題,您是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但聲請再議(應該不是上訴),經再議發回後,您決定不再就本案爭執。

二、背信詐欺等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您的撤告也不影響檢察官的偵查,而且檢察官如果列您為證人,您還是要到地檢署去開庭。如果您已經與對方進行和解,建議您與對方持和解書陳報給檢察官,表明雙方和解之意,希望檢察官能賜與緩起訴等處分。

三、最後提醒您,如果並非與對方進行和解而決定撤告,有被對方提起誣告罪的風險。

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出庭或具狀向檢察官表示願與對方和解並撤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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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部分前面幾個律師說的很好。

二、民事部分記得要處理,刑事案件進行並不會阻止民事時效之進行,刑事案件進行,除非對方害怕,不然也不會有民事的效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Emma 104-02-03 18:40

前年10月欠款,公司開今年1月票但是 跳票

對方開公司票,但是後面沒有簽名背書

聽說有意惡意倒閉,才另開新公司,

請問應該要怎麼處理?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3 18:49
回覆 Emma 的發言內容:

前年10月欠款,公司開今年1月票但是 跳票

對方開公司票,但是後面沒有簽名背 ... (恕刪)

首先,該票據如果是本票,則儘快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如果是支票,則視對方公司是否現在仍會收受郵件,決定用支付命令或起訴。

又如果對方公司還有財產,先聲請假扣押

至於惡意倒閉另開新公司乙事,因你就此所提供的具體資訊太少,尚無從判斷是否構成詐欺

Emma 104-02-03 19:41

對方開的是支票,現在乃有收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趕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對方有惡意不支付款項但仍開票之施用詐術證據,以利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目前若對方公司名下無財產,即使提起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判決,實質意義亦不大之,可嘗試蒐集證據,提出刑事告訴之,但若無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亦無法提出刑事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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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4-01-27 20:40

約92-93年間因朋友公司購車幫他做保,有簽立了本票,期間有按時繳納分期付款一陣子(繳多久無法查證),後因他公司經營不善沒有按時繳納車款,後來車子被經銷強制遷回且拍賣掉了,當初車商也有說明拍賣掉車子後的錢應可抵掉欠款,直到最近接獲一間資產公司來信告知,有本票2張約40萬在他們那,要求我與他們協商,經過與他們詢問後得知,此本票當初車子經銷倒閉轉讓給他們的,但在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都無收到經銷商告知需繳車子的欠費,直到現在出現要還他們本票上的金額,現在想請問,目前此資產公司要拿當初購買車子所簽立的本票要求我全額償還,有詢問他們那當初有繳過的車款是多少與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欠餘車子經銷商多少錢?資產公司推說經銷商已經倒閉了,他們也不清楚,他們告知如不處理要送法院強制執行,想請問一下,現在與資產公司協商金額談不攏,資產公司表示要將進行強制扣薪的動作,想請教以下幾點。

1.資產公司表示執行扣款之動作不需經過法院,是真的嗎?

2.倘若資產公司有拿過本票去申請強制執行,是否不管我是不是有接收到法院通知都算成立(沒收到過這樣的信)

3.要如何查詢自己是否已經有被資產公司設定可執行扣薪的部份?

4.如果資產公司要執行扣薪動作,是否還會再另外通知?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1-27 22:57

程序上,資產公司會先拿本票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等拿到法院准予強制執行的裁定後,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上開程序,你會收到裁定或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7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資產公司可以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對您財產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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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23:24

您好!

對方會先聲請本票裁定,您也會收到本票裁定,若確實已經清償債務,您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法院會先通知公司扣薪,不會先通知債務人,想知道是否被扣薪就去問公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曾小白 104-01-13 11:32

我的朋友酒駕被抓,酒精0.25,他是半夜時被抓的,隔天下午開庭,被判了三個月,罰金九萬元,他沒有前科,第一次被抓,但他最近因公司倒閉而失業,該怎幫他比較好?麻煩大家了,謝謝

Monica 104-01-06 13:51

103/12/31離職,原因是老闆經營健身房倒閉,已經有兩個月薪水沒發放給員工們,所以要資遣我(行政助理),節省開銷,一開始他問我要自動離職還是資遣(資遣費他會照實給),我當然要資遣阿!是他必須給我的,我也請他幫我再職離證明上蓋章,因為我要申請失業補助金,政府給我的權益我幹麻不要,這幾天,我朋友給我看他在社群網站上po文說:助理把辦公室用很亂害他整理了一個小時(我有證人我根本沒用亂!)、做事做很糟、請各公司不要錄用我!!直接毀謗我,公司只有我一個助理,其他員工是教練,他擺明了就是在說我!

這種行為可以告他嗎?

積欠員工薪水2個月,連資遣費也欠。

沈恆 (沈律師) 104-01-06 13:56

您好!

您可以對老闆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另可請求民事賠償,待刑事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可節省裁判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nica 104-01-06 14:1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以對老闆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另可請求民事賠償,待刑事起訴後附帶 ... (恕刪)

要如何提出告訴?我會勝訴嗎?費用怎麼算?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6 15:45
您好,對於這種情形,建議您先保留證據,對他提起誹謗告訴,誹謗是針對所述事實不實致造成您社會評價減損,至於他欠負資遣費部分,各縣市勞保局都有提供申訴服務,您可先向勞保局申訴。 如有進一步的需求,歡迎您聯絡我。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希望有這個機會為您服務,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俟備齊人證及物證後,即可逕向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罪告訴,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sophie 103-12-28 18:25

想問關於英語補習班解約問題! 從去年102年8月31日開始 每月都要繳信用貸款三千 後來從今年年初開始都沒去上課 因此想把合約解除 但補習班卻告知如果要解約 要多繳什麼費用 而且說不能解約 補習班也說這合約你能終身上課 ,但是如果倒閉不就是消費者自認倒楣嗎? 想請問已經沒使用此商品 合約難道不能終止解除嗎? 也不想再每月繳信用貸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8 1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回歸您所簽立的契約內容判斷您的自身權益。

2、建議可以備妥契約書向消保官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小陳 103-12-26 10:24
妳好:

   約92-93年間因朋友公司購車幫他做保,有簽立了本票,期間有按時繳納分期付款一陣子(繳多久無法查證),後因他公司經營不善沒有按時繳納車款,後來車子被經銷強制遷回且拍賣掉了,當初車商也有說明拍賣掉車子後的錢應可抵掉欠款,直到最近接獲一間資產公司來信告知,有本票2張約40萬在他們那,要求我與他們協商,經過與他們詢問後得知,此本票當初車子經銷倒閉轉讓給他們的,但在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都無收到經銷商告知需繳車子的欠費,直到現在出現要還他們本票上的金額,現在想請問,目前此資產公司要拿當初購買車子所簽立的本票要求我全額償還,有詢問他們那當初有繳過的車款是多少與車子被經銷商牽回拍賣後欠餘車子經銷商多少錢?資產公司推說經銷商已經倒閉了,他們也不清楚,他們告知如不處理要送法院強制執行,想請問一下,現在我應該如何與他們協商拿回本票

就您所述【本票】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26 10:42

您好!

如果到期日已過三年,可先主張本票時效消滅,另可爭執債權不存在,無需依對方要求全額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如果本票形式要件無欠缺,且對方為票據權利人,對方就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時效抗辯要向法院提出,用以對抗執票人。

小陳 103-12-26 19: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到期日已過三年,可先主張本票時效消滅,另可爭執債權不存在,無需依對 ... (恕刪)

 沈律師你好:

想在請教一下,要向誰主張本票時效消滅資產公司還是公家機構(如法院)?另資產公司可以直接拿此2張本票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感謝你的回覆。

 您好:

資產公司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您可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並主張本票債權罹於時效

本所有處理過此類型案件之勝訴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偉 104-01-08 22:07

律師你好

我想知道我跟朋友的朋友私下買車 可是車子談好是九萬每個月給一萬塊然後他要我簽第一張本票簽了九十萬說九萬還完本票就會還給我 但車子名下不是我的但在我我開的期間內我發生了酒駕  酒駕的錢也是老闆幫我還的但我工作的期間內我所有的薪資還給老闆也還完了!可是之後賣車的人找我又要我在簽一張九百萬的本票連我的證件,健保卡都在他那裡還要我不可以離開他的地方!想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潔西卡 103-12-05 11:32

律師大人們,

您好!

有一個關於露天網拍平台糾紛的問題想請教您, 我是一個在露天網拍的業餘賣家, 最近遇到買家的惡意棄標, 本來那個買家棄標之後, 經過15天的棄標確定期後, 棄標確立, 我沒有寄東西給他 , 我也沒有甚麼損失, 但是露天拍賣平台卻要向賣家先收取所謂的「成交手續費」, 收取之後等到15天期滿棄標確立, 露天平台才會以「回饋金」的方式退回賣家的虛擬帳戶, 但是這個回饋金是被露天平台限制用途的, 也就是說這個回饋金只能用來和賣家萬一又刊登東西到網路賣, 而且必須有買家下標且依約付錢後, 又產生的成交手續費作扣抵之用

進一步更規定必須在我收到繳款通知15天內繳款, 否則就要將賣家的帳號停權(註: 這個帳號同時有累積本人身為買家與賣家的credit分數), 買家依約付錢的其他幾筆交易, 我當然願意付款, 但我實在沒道理要我付被棄標的那筆, 我不知道為甚麼露天平台為什麼可以訂這樣不合理的馬關條約, 我付的的是真金白銀, 他卻退給我限制用途的虛擬錢幣, 這裡頭有很多問題:

1/ 我寄放在他虛擬帳戶的錢, 要是沒有再刊登東西去賣, 又或者將來不幸露天倒閉, 難道我要被白白收這筆錢?

2/ 就算露天一直健在, 但我這個業餘賣家沒有再刊登東西上去賣, 那我還是莫名其妙送這筆成交手續費給露天花用

3/ 即便我真的再刊登, 最近景氣不好, 買家要是半年一年後才下標, 賣家要等多久才能進行扣抵? 如果又再遇到買家棄標呢? 一直累計的成交手續費, 露天平台是有甚麼理由要無辜的賣家一直承擔呢?

4/ 這個帳號所累計的好評紀錄, 同時包含我身為買家和賣家身分長期累積的信用紀錄, 今天卻因為一個買家的惡意棄標, 我卻要被威脅如果不付款, 就要將我多年累積的信用帳戶停權, 賣家何錯之有? 有錯的是買家, 但最後受懲罰的卻是無辜賣家? 這是不合理的規定?

對於這樣不合理的規定, 我今天曾經致電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但他們說我由於不是最終消費者, 而是介於業者和終端消費者之間的, 所以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所以就把我的電話轉接給市政府商業處, 商業處又說他們也是只管終端消費者的事務, 於是又把電話轉給市政服務-法律諮詢組, 結果法律諮詢組說必須自己跑一趟市政府面談, 就這樣皮球踢來踢去, 沒人可以回答到底適用哪個法律?! 可以向哪個單位申訴?! 居然變成三不管地帶? 針對這樣吃定賣家的賣場規定, 難道是投訴無門, 無法律可以適用嗎? 想請教 貴單位律師, 究竟以上狀況是適用甚麼法律? 以及主管機關應該是哪個單位或是說該向哪個政府機關申訴呢? 十分感謝您的回答和耐心!

生意興隆

kelly 103-12-05 02:15

律師您好!

我有提問過,非掛名的老闆要我拿出100萬解決這樣事,不然會請律師存證信函和去法院提告,我會吃上官師且會被關刑期十年..........

說要告我掏空資產(說我拿了公司房東退租的押金會退也是房東看我們公司倒閉領不到薪水才扣掉一些要繳的費用才退因為租不到一年說這樣就算掏空資產?)

還是律師何時方便可以和您談需要付費嗎?我現在也沒有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已經揚言要提告了,且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比較煩雜,建議應該循正式諮詢。 2、 您隨時可以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gel 103-11-28 22:09

購買醫美中心?pur激光診所)的卷,團購網站及後續店家內購買,已使用一些,去年懷孕就沒去,如今才發現店家已於今年初惡性倒閉,該透過什麼管道可申訴或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已倒閉,您可對店家負責人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惟獲得賠償機率不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消保會申訴,或許程序會進行的比較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宏 103-11-26 20:1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公司積欠我一個半月的薪水不給我,然後公司又即將宣布倒閉,這樣我還拿得到薪水嗎?然後加班有幾天是超過24小時,都以1.33計算,連平常上12小時,都是以1.33計算全部,這樣我能討回該有的加班費嗎?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積欠薪資,但若公司即將倒閉,您有可能無法全數領回您的薪資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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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保局申訴之。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建議您或可向縣(市)政府勞動(工)局聲請勞資爭議調解,以求在公司倒閉前領回薪資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kk 103-11-21 18:25

這是我朋友的悲慘故事,她是故事中的B    有一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但私下為合夥關係,有股東AB兩人。    A於經濟部工商登記為獨資負責人,出資5趴,但僅掛名,不參與實際運作。    B負責業務,出資95趴。    公司因為前幾年虧錢,需要資金周轉,於是B讓C入股25趴,所以合夥關係變成ABC三人。    C的入股條件是要管帳,所以入股後便拿走所有帳冊及銀行存摺,加上A不管事,而B長久在大陸出差無暇顧及內部,台灣公司僅剩C一人,然後C便以公司虧損需要借錢為由,向外借取高利貸款,使公司帳面毫無獲利盈餘,而A身為負責人,因個性非常怕事,懼怕C的黑道勢力,不敢出面要求C交出帳冊及銀行存摺。    就這樣幾年過去,A與B,皆未領到任何薪水(因為B與一些大客戶簽有履約保證,需要C給錢付貨款訂貨,不然A與B將受連帶責任,也因此一再隱忍C的惡劣行為)。    最後B出面與C交涉,C惱羞成怒,竟拒絕再由公司帳面給付任何貨款,並說等他拿走最後一筆百萬的應收帳款後,就要讓公司倒閉,讓債務由AB兩人承擔。    AB無奈,B甚至病倒,找我出面,我原先拒絕,但是有次看到B生病沒錢,還撿了路邊一隻垂死的小貓,花錢送去醫院治療,我心一橫,決定幫她。    A先將負責人名字過到我名下,由我代為行使他的權利『這點未知會C,用意是趕快以負責人身份,去作廢原有公司帳戶,攔截即將撥入的應收帳款,用以支付貨款,讓公司正常運作,我知道這樣將有適法性爭議,因為AB並未知會C』。    接下來呢?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自己成為合法負責人呢?由AB召開股東會,請C到場,兩票對一票推舉我成為負責人,我負責人身分就確定合法了嗎?    然後我知道我會用負責人身分,命令C交出帳冊,然後詳查C的侵占行為,但我要如何透過訴訟,讓C退出合夥人?可以請律師侵占官司,以民法688條之『正當理由』,因為C對於合夥全體有不法侵害之行為,開除C的合夥人身分嗎?懇請各位先進解惑,不勝感激之至!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的概念與合夥關係並不相同,而c取得部分,有無取得公司股權,也是需釐清之處,才能進一步判斷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1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C有侵占公司財產或為自己之利益使公司受有損害之犯罪行為,A或B均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刑事背信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kk 103-11-21 14:45

這是我朋友的悲慘故事,她是故事中的B    有一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但私下為合夥關係,有股東AB兩人。    A於經濟部工商登記為獨資負責人,出資5趴,但僅掛名,不參與實際運作。    B負責業務,出資95趴。    公司因為前幾年虧錢,需要資金周轉,於是B讓C入股25趴,所以合夥關係變成ABC三人。    C的入股條件是要管帳,所以入股後便拿走所有帳冊及銀行存摺,加上A不管事,而B長久在大陸出差無暇顧及內部,台灣公司僅剩C一人,然後C便以公司虧損需要借錢為由,向外借取高利貸款,使公司帳面毫無獲利盈餘,而A身為負責人,因個性非常怕事,懼怕C的黑道勢力,不敢出面要求C交出帳冊及銀行存摺。    就這樣幾年過去,A與B,皆未領到任何薪水(因為B與一些大客戶簽有履約保證,需要C給錢付貨款訂貨,不然A與B將受連帶責任,也因此一再隱忍C的惡劣行為)。    最後B出面與C交涉,C惱羞成怒,竟拒絕再由公司帳面給付任何貨款,並說等他拿走最後一筆百萬的應收帳款後,就要讓公司倒閉,讓債務由AB兩人承擔。    AB無奈,B甚至病倒,找我出面,我原先拒絕,但是有次看到B生病沒錢,還撿了路邊一隻垂死的小貓,花錢送去醫院治療,我心一橫,決定幫她。    A先將負責人名字過到我名下,由我代為行使他的權利『這點未知會C,用意是趕快以負責人身份,去作廢原有公司帳戶,攔截即將撥入的應收帳款,用以支付貨款,讓公司正常運作,我知道這樣將有適法性爭議,因為AB並未知會C』。    接下來呢?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自己成為合法負責人呢?由AB召開股東會,請C到場,兩票對一票推舉我成為負責人,我負責人身分就確定合法了嗎?    然後我知道我會用負責人身分,命令C交出帳冊,然後詳查C的侵占行為,但我要如何透過訴訟,讓C退出合夥人?可以請律師侵占官司,以民法688條之『正當理由』,因為C對於合夥全體有不法侵害之行為,開除C的合夥人身分嗎?懇請各位先進解惑,不勝感激之至!

lkk 103-11-21 14:38

這是我朋友的悲慘故事,她是故事中的B    有一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但私下為合夥關係,有股東AB兩人。    A於經濟部工商登記為獨資負責人,出資5趴,但僅掛名,不參與實際運作。    B負責業務,出資95趴。    公司因為前幾年虧錢,需要資金周轉,於是B讓C入股25趴,所以合夥關係變成ABC三人。    C的入股條件是要管帳,所以入股後便拿走所有帳冊及銀行存摺,加上A不管事,而B長久在大陸出差無暇顧及內部,台灣公司僅剩C一人,然後C便以公司虧損需要借錢為由,向外借取高利貸款,使公司帳面毫無獲利盈餘,而A身為負責人,因個性非常怕事,懼怕C的黑道勢力,不敢出面要求C交出帳冊及銀行存摺。    就這樣幾年過去,A與B,皆未領到任何薪水(因為B與一些大客戶簽有履約保證,需要C給錢付貨款訂貨,不然A與B將受連帶責任,也因此一再隱忍C的惡劣行為)。    最後B出面與C交涉,C惱羞成怒,竟拒絕再由公司帳面給付任何貨款,並說等他拿走最後一筆百萬的應收帳款後,就要讓公司倒閉,讓債務由AB兩人承擔。    AB無奈,B甚至病倒,找我出面,我原先拒絕,但是有次看到B生病沒錢,還撿了路邊一隻垂死的小貓,花錢送去醫院治療,我心一橫,決定幫她。    A先將負責人名字過到我名下,由我代為行使他的權利『這點未知會C,用意是趕快以負責人身份,去作廢原有公司帳戶,攔截即將撥入的應收帳款,用以支付貨款,讓公司正常運作,我知道這樣將有適法性爭議,因為AB並未知會C』。    接下來呢?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自己成為合法負責人呢?由AB召開股東會,請C到場,兩票對一票推舉我成為負責人,我負責人身分就確定合法了嗎?    然後我知道我會用負責人身分,命令C交出帳冊,然後詳查C的侵占行為,但我要如何透過訴訟,讓C退出合夥人?可以請律師侵占官司,以民法688條之『正當理由』,因為C對於合夥全體有不法侵害之行為,開除C的合夥人身分嗎?懇請各位先進解惑,不勝感激之至!

光耀 103-11-20 19:57

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些有關解約問題

小弟我的問題是:原本跟房東租賃店面做生意,可是經營不善已倒閉,目前正跟房東洽談解約事項,但是目前房東的態度是,期約未滿已構成違約押金沒收,積欠房租2個多月必須繳清,店內物品也歸房東所有,也不能頂讓,請問各位律師房東這樣做的正當性及我該如何解套呢?

補充說明一下:我們有簽訂一般文具店購買的期約書,房租一個月是55000元,押金為三個月165000元,目前積欠房租為130000元。

請各位律師救救我,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0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違約,需視契約規定違約之損害賠償額度及規定,若額度過高,可請求法院酌減之,惟亦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光耀你好:

有關租約無法繼續屢履行的原因是屬於法律上可歸責於你

就你與房東間的爭執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進一步詢問律師協處

 

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房東之主張是否有據,應依雙方所簽立之租賃契約條款內容而定,就此,您在提問時完全並未提及相關解約或提前終止契約之條款內容如何,律師實際上完全無法分析。

 

Jennifer 103-11-18 12:03

(1)父親於民國94年5月3日車禍過世,父親過世時我剛滿18歲,弟弟13歲。父親在生前已與母親辦妥離婚手續,而我與弟弟皆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父親過世後僅留下一間位於花蓮縣某鄉下無人居住的房子(目前市價約100萬),但房貸到目前為止(103年)都尚未繳完,主要是由我與媽媽一同負擔。而家人目前一同在台北租屋居住,家中也僅我有固定工作(月薪三萬)、媽媽打零工、弟弟則尚在念書,經濟壓力頗大。

 

(2)103年11月14日(上星期五)我接獲一封由X誠資產公司寄出的限期還款優惠通知書(資產公司自行寄出的國內郵簡、非法院文件),內容提及父親生前有一筆積欠中華商業銀行的卡費共17萬8未繳納,要求我只要在103年11月17日前一次結清便減免金額為11萬。我要求對方出示父親當年的刷卡明細、帳單或是債權憑證等資料,但對方以父親的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僅傳真一份?X豐資產公司?轉讓給?X誠資產公司?的?債權讓與證明書?,證明書上同時載明此卡費自信用卡合約終止後尚欠本金利息共$63831、債務截至民國97年12月26日止尚欠$110895,對方表示利息一直算到現在共累積約17萬8左右。若是我不還清款項,便會查封法拍我父親留下的房子並向我的公司申請強制扣薪。由於這是一筆我們家人都不清楚的債務,這將近十年間也沒有接獲催繳通知,所以一開始以為是詐騙集團。但我向中央存保局查詢後確認,中華商銀倒閉後確實在民國93年10月將其債權賣給X豐資產公司,而X豐公司在民國97年12月27日讓與X誠資產公司,也就是說對方出示的債權讓與證明書真實性頗高。

 

(3)由於我們一家人完全無力負擔這筆11萬的債務,同時也懷疑這筆債務時效性,因此並沒有馬上與對方和解。這幾天我一再接到資產公司的催討電話(剛剛甚至在電話裡說出我上班的公司名稱),非常擔心對方之後會到我的公司鬧、或開始騷擾我的家人,因此感到非常害怕。對於法律流程不甚了解的我,也擔心父親留下的房子會默默的遭到法拍

 

故,想詢問各位律師,我目前可否直接等對方提告後,再向法院提出異議?並在開庭時要求對方提出父親卡費的相關資料?若是對方手中確實有完整的債權資料,且皆未超過請求時效(有上網查詢到民法126的利息五年請求權),我可否再向法官提出酌情減免或分期償還的部分?若是對方騷擾我的公司或家人,我能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以上,先謝謝各位大律師

蘇子良 (馬克) 103-11-18 12:40

 您毋須過於擔心,現行繼承法已採全面限定繼承,並溯及既往,因此該資產管理公司僅能就您所得遺產為限強制執行,若他們聲請扣薪,您可提出異議,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8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時尚未成年的部分,均可主張限制責任,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建議不要理會對方,避免遭對方蒐證我方承認債務等問題,倘若對方確實起訴,則可以提出時效抗辯、限制責任抗辯,並要求對方提出當初債權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f827 103-10-30 15:34

律師您好,

請教律師, 因為廠商倒閉,兩個月前已請律師辦理支付命令及法院開庭事宜,結果是雙方同意和解,巳經取得台中地方法院和解筆錄及公司已經有去國稅局調查債務財產資料,調查結果是債務人所有財產都已經扺押給其他廠商了,公司拿到賠償機會甚微。目前只想直接向法院會換發債權憑證,以提供給國稅局年度抵稅之用。

請教律師申請債權憑證的作業流程? 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聲換發債權憑證?

辦理需時多久? 如果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 其合理費用多少?

謝謝指教.

林小姐上

 

 

Kevin 103-10-25 10:13

建設公司告知財務上周轉不靈,老闆人落跑並支票跳票銀行已接手故工程仍在進行;因房屋先前已先過戶在我的名下,權狀正本也已拿到,也調過土地物權狀,所有人為我本人,其它項只有兩位,第一順位為本人之借款銀行,第二順位為我

目前有部份公設(停車場大廳)尚末完工,故本人有預保留尾款和交屋款(約買房總金額之5%)

想問一個情況,若建商老闆欠錢,故債權人會向建設公司要錢,本人仍欠建商公司尾款和交屋

法律上,若建設公司倒閉後,債權人是否可向本人索錢這筆尾款與交屋款?

也就是說,我欠建設公司錢,建設公司欠債主錢,那債主有權利追討到我身上嗎?

google查遍網路找不到相關資訊,再麻煩各位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1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主可以代位建設公司向您請求給付尾款唷!

maypcc 103-10-25 18: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主可以代位建設公司向您請求給付尾款唷!

 

 

律師 你好,因公設尚未完工,車位和大廳算嚴重瑕疵根本無法使用,這無法以瑕疵故扣留尾款與交屋款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15

您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白話文說,就是因為有瑕疵所以主張有些款項之費用應該要等到對方將瑕疵修補後才給付。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商公司清算終結歸於消滅前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權利。

2、屆時我方可以對抗建商的所有抗辯,都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阿翔 103-10-23 06:29
公司法代理人以公司名義向我借ㄧ筆錢,我也已向法院取得支付命令公司法代理人承諾公司清算要將這筆錢還我,但是經過快ㄧ年時間遲遲未收到公司清算結果,前幾日到該公司了解,發現該公司早已關門大吉,當初於法庭上該負責人說明公司尚有28萬現金及其他設備,如摩托車、電腦?等配備,如今公司法代理人惡意拖延欠款及倒閉,請問請情形公司所欠我的債務,是否可以向公司法代理人或股東索取?該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

 您好:

如果該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或股東並非共同債務人或連帶債務

則您還是只能執行公司之財產而非其等個人之財產

除非有證據得證明其等私吞公司財產而可告其等業務侵占

刑法上之詐害債權罪不及於公司法代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倫倫 103-10-21 09:24

您好:

我於『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現己任期滿4年,由於公司是一年一約,屬於定期化勞務契約,現在我面臨2014/11/10去生產,產假應到跨年度的2015/1/10日,但公司要求我只做到2014/12/31的契約期滿,但若依我產假請到2015/1/10,公司擔心定期化勞務契約就會自動延長為一年,所以希望我提早工作到10/31後,提前2個月算產假,中間牽涉我產假及非自願離職還有育嬰假的請領,原今年4月就要解聘,但因懷孕而公司不想付資遣費及涉及兩性平等法,所以就依契約規定,將我留到今年契約期滿,現在公司要求我工作到2014/10底就離職,2個月算產假,後轉至另一個相關協會,讓我能請領育嬰假,之後於明年2015/7/10後請領非自願離職,基金會不願意付我資遣費,而用調轉公司來規避。

我所強調的重點是:

其一:萬一『台灣國際創意及科技協會』在我請完育嬰假前倒閉,我就無法繼續請領育嬰津貼之後再請領非自願離職嗎?

其二:公司用我定期化勞務契約期滿,而規避資遣費是否合法且附合勞工基準法規範?

其三:他們沒有辦法保證,關係密切的『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下的『台灣國際創意及科技協會』能否在2015/7/10還存在。

其四:我若答應轉任另一協會員工,對於『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就無法主張我的權益及資遣費的部份了嗎?

其五:公司可以要求我產假提早10日,只因為不想契約延長到隔年,和不想給我育嬰假跟非自願離職,而在產假期間將我解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自願放棄,否則您依法可以請的產假、資遣費等都不會受到影響,建議不要任意答應資方的要求。

2、倘若您轉到另一個協會,可能年資等的相關權益都會受到影響。

3、建議您應該向當地的勞動局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