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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 104-01-01 01:49

律師您好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情形大約如下

1車自右側國道下來 當時路口是十字型

先從外側撞到行駛中的2車 2車向前滑行約10幾公尺後停下

接著又從右後側撞到要往左道路方向行駛的3車(我方)

由於當時3車的我們在內側等待向左行的號誌燈 所以是靜止狀態

1車撞到我方車子右後輪區域 車輪馬上爆胎 差一點就整個撞到右後乘客座

我當時就是坐在右後乘客座

原本是在車上睡著了 被撞的時候我應該是撞到車窗及車柱 頭部暈眩想吐

跟坐在副駕的我媽說我頭好痛後就意識模糊了

因為肚子裡有五個多月大的寶寶 我媽嚇死了

趕緊隨救護車跟我到醫院去 接下來就是讓駕駛者我舅來處理

 

據1車肇事者說(警察還沒來之前)他當時血糖低 怎麼撞到2 3兩車也不知道

我當時被撞到時有聽到很大的碰撞聲 但沒有煞車

1車是自國道下來後連撞兩臺都沒有減速

我事後清醒後有問我舅有沒有拍照 他說警察有拍

路口完全沒有監視器 我方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

車主是我爸 因為很少開沒裝 2車也沒有裝

對方1車子有裝但員警來之後發現裡面沒有記憶卡 1車還是肇事者借來的

(我稍微google了一下發現肇事者似乎是記者 借來的車輛上聽說有記者相關證件之類 沒記憶卡很奇怪)

 

2車修了五萬 3車我方修了三萬 目前體傷(腦震盪)醫藥費部分約三千多

但因為懷孕的關係 醫生囑咐說要觀察2~3個月 1車的保險額度只有五萬 3車我方車修好後還是我們自行先付給車廠三萬才能把車牽走

現在要提賠償了 1車肇事者卻很難找 一直推說他有找代理人跟保險公司談

說有什麼事找他的代理人處理

但2車車主跟3車的我們發現  不管是事主還是代理人都很難找

電話不是不通就是不回

我受傷後他也只打過一通電話說他來關心一下  就沒消息了

 

今日我去交通大隊申請相關照片

現場圖1 http://ppt.cc/dQ9Y

現場圖2 http://ppt.cc/-A7a

肇事經過摘要 http://ppt.cc/9Tc8

摘要如下: 於上述時地,1方車沿國一南下交流到左側車道直行行駛通過路口(自述號誌路綠燈),2方 車沿旗楠路由東西向直行行駛外側快車道通過路口(自述號誌燈綠燈直行箭頭),3方車於 事故現場等停待轉(自述號誌綠燈直行箭頭),1方車右前車頭先與2方車右後車尾碰撞,1 方車左前車頭又再與3方車右後側車碰撞。1、2、3、方駕駛人均未受傷,僅3方車乘客1人 受傷送醫院救治。

 

我自己又去路口再看了一次(背光很難拍)

號誌堪察1 http://ppt.cc/RZBV

號誌堪察2 http://ppt.cc/Qxwe

號誌堪察3 http://ppt.cc/xrHB

我發現只要是1車是綠燈 我們2 3車要直行或左轉一定都是紅燈

不可能三方都有綠燈的情形出現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摘要為~

1~3方(駕駛人)皆為"本案係屬號誌燈號爭議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4方(受傷乘客) 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今天看到"肇事責任無法分析"讓人覺得很灰心

 

警員還跟我強調說 如果我要提告我們不一定會贏

 他說他就是照當事人說法紀錄

勸我說上法院很勞民傷財 我會划不來blahblah....

我去告的話 依目前有的證據 我還需要什麼才齊備呢?

並請教如這事件 有無建議呢?

先謝謝律師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考量您提告所需之訴訟費用成本,若損失不甚過高,是否有必要請律師提起訴訟,即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倘若鑑定仍無結果,則除非有其他證據,如證人、錄影畫面,否則提告恐遭駁回。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1 20:58

您好,可以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唷!

 您好:

車禍案件如任一方有不服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照您敘述的過程,您應該是最終無端受到波及的車輛
本件一車、二車造成腦震盪等嚴重傷勢,未來可能會有後遺症
而且五個月的胎兒,未來亦需持續關心。

目前初步分析,車禍肇事原因,一車、二車均有可能,建議您向一車、二車均請求賠償

張祐豪律師
0979048985
02-27587681

姓氏無 103-12-30 22:01

女生在16歲那年懷孕(男生也16歲) 但後來墮胎了

這樣有犯法嗎?

如果女方家長要提告告的成嗎?

如果是男方家長要提告呢?

 您好:

如果是在雙方或任一方有未滿十六歲時為性行為之情況才有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之問題

另外如未符合優生保健法之合法人工流產規定,也有觸犯墮胎罪之疑慮

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為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0 23:49

您好,若雙方間之性行為沒有金錢對價關係,亦係出於合意,則就此部分不會有刑事問題。

至於墮胎罪之部分,因為我國優生保健法之除外規定很寬,故不用過度擔心。

姓氏無 103-12-31 20:13

女生說是找密醫

男生不知道 這樣男生也有罪嗎?那女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女方法定代理人同意,基本上就是違法的。

2、此類案件通常涉嫌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略誘罪、墮胎罪。

3、建議您應該與您的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賢 103-12-26 10:51
女方現已滿17 男方23歲 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是自願且已滿16歲 在交往期間女方半夜自己偷跑出門 所以女方家長完全不知情 是在發現懷孕而小孩已有15週 女方主動跟家長告知有交男朋友並且已懷孕 男方與男方家長都有意要解決事情 也有到女方家與女方家長談 想娶女方也願意負責照顧女方與小孩 但女方家長不願嫁女兒 寧願自家養這個小孩 但女方堅持要跟男方結婚 導致女方家長決定提告且想強制拿小孩 Q1、女方家長要提告會有什麼罪成立? 會有易科罰金?如果關會關多久?或者只是緩刑? 還是會無罪? Q2、女方懷孕已17~18週不願意拿小孩 如女方家長帶女方去醫院堅持要拿掉 是只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就可以還是說也需要女方簽名? Q3、小孩17~18週大了拿掉不犯法嗎?

女方17歲且自願發生關係,男方不會有刑責,但對方如果提告,案子還是會進入偵查,小孩部分,女方本人不願意拿的話,其他人不能強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與已滿十六歲之男女於未違背其意願之情形下發生性交行為,不構成刑法第227條之與幼性交罪,但不排除其家長以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主張違背其意願)提告之可能,此等情形則最好能提供相關佐證加以證明雙方合意性交之事實。在民事責任上,其父母有可能以您不法侵害其身分法益而請求損害賠償
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否則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又按刑法第288條第1項設墮胎罪之規定,胎罪所保護的法益,是胎兒的生命、身體之安全,因此除非有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的各款情事施進行人工流產,否則婦女自行墮胎是違法的。因此嚴格來講,在法律的定義上,?胎與人工流產應為不同之概念,依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88條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優生保健法第9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所定人工流產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擬後,訂定標準公告之。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妊娠十二週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逾十二週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民法第981條
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法第990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一,不需過於擔心。

二,以刑法240條來說有辯護空間。

三,民事部分對方會有點空間。

四,十七歲或十六歲以下其實很近,如果證據顯示為未滿十六時發生性行為就會有刑責。

五,開庭態度要好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24

您好,本件不至於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因對方未成年,故若有翹家之行為,會有和誘之問題。

航航 103-12-21 20:47

12/26號要執行

但是我女友目前懷孕兩個月

因為經濟壓力我女友無法自己一個人照顧自己到生產-月子中心休息

我想要等他小孩生下來才去執行能不能暫緩

需要什麼辦法或者有沒有其他辦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延後執行需要有更強烈的理由,否則不會被接受。另外,就算聲請延後執行,也不可能拖太久,有幾天就很好了。

航航 103-12-21 21:29

請問顏律師 我目前這樣沒辦法暫緩執行嗎

因為真的經濟壓力需要我幫忙跟照顧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2 02:02

您好,檢方執行科會通報社會局請社工員處理。

陳全唲 103-12-17 08:25

我今天下午要開庭 , 傳票上面有一個註明上面寫說:不到庭者立即拘提,當庭者觀察勒戒

 

這樣是一定沒有救嘛?

我是初犯,我女友懷孕已經四個多月了,我這樣進去我怕女友小孩要怎麼辦?  因為這次的教訓   我想了很多  我現在只想好好的努力工作賺錢,我不想要小孩出身之後過很難過的的日子,還是叛行了之後 就沒有挽留的機會嘛?

就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吸食毒品部分,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建議您於勒戒所內表現優良,以爭取盡速結束;另關於轉讓二級之部分,亦應考慮是否認罪或否認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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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29

您好,依據您所述觀察勒戒裁定應該已經下來,想聲請緩起訴之機會微乎其微,建議您家人在您勒戒之期間常去看您,盡量縮短期間。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目前應須受觀察勒戒處分

轉讓毒品部分則仍需進行偵查及法院審理程序

涉及毒品之罪刑度均不輕

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hee 103-12-13 14:13

我目前懷孕,男友是美國籍,但他不想負責,而且恐嚇我因為我是台灣人所以美國法院不會受理任何我提出的訴訟或申請,但我有憂鬱症和恐慌症,因此醫生判定我不適合擔任撫養小孩的角色,請問我是否能向美國法院提出確立男友和小孩的親子關係,確認後再提出訴訟強制他擔任監護和撫養的角色直到我病情好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7:03

您好,亦可於台灣法院提告要求對方認領並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朋也目前在台灣,可於台灣之法院對其提起似送請求認領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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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 103-12-13 20:15

 您好,他人現在住在美國,我可照我上述的那樣提出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2-15 09:42
您好
依家事事件法第61條規定
親子關係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子女或養子女住所地之法院。
二、父、母、養父或養母住所地之法院。
前項事件,有未成年子女或養子女被告時,由其住所地之法院專屬管轄。
67條第1項規定

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因此有關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係為專屬管轄

你未來即將出生小孩住所地法院就有管轄權了

可以在住所地法院提出請求

雖然生父住在美國

但還是可以在台灣的法院提告

並就確定之判決聲請美國法院認可即可

不需要跑去美國提告

因為訴訟耗時耗力加上在美提出訴訟費用驚人

提供您建議

小希 103-12-11 11:30

一開始未婚懷孕  雙方親屬有約出來討論親事

爾後因女方父親未到且說不同意母親有到是問及婚禮事宜

但因男方快退役想申請婚假與補助於是告知女方與女方母親先登記後補

但到小孩現已一歲七個月還遲遲未補辦  推塘說要車貸繳清才要辦(當時小孩出生把車賣了立買新車所以小孩五歲才繳的清) 

這種情形可說是騙婚嗎??? 婚禮遲遲不辦一直換車(男方愛玩車也都會花錢改車)   當時結婚證書簽的證人也只有男方父母

您好:

1.依我國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因此公開儀式現在已經非結婚要式了,若已向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即為合法夫妻。

2.若對方不願履行承諾,您可提出撤銷婚姻訴訟,表示因被詐欺結婚,但有一定難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及相關家庭生活開銷,若對方有不給付生活費用之情形,可能構成法定離婚事由,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出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對其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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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12-09 23:36

想問一下~新婚後有強調妻子因工作懷孕不適所以住娘家,假日回夫家!

但從妻子懷孕五個月開始,因和丈夫有溝通問題,丈夫便不聞不問!

這樣我們算分居嗎?可以告他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嗎?

如果孩子出生後仍舊如此不聞不問,且不出面替孩子辦戶口

是否可以請求判決離婚?

兩個人已經沒有意願在一起生活,難道要等三年才能符合資格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均無意願繼續維持婚姻,可以採取協議離婚之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弘 103-12-08 23:40

我和我女友都是19歲,她已經懷孕32週了,她的家人打算讓她休學在家待產,並要求我們登記結婚,可是我的家人不答應,那如果她們要提出告訴,可以提出甚麼告訴?我的勝訴機會大嗎?如果雙方都無法養育小孩,只能出養嗎?就算後來登記結婚了,這樣還算未婚生子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沒有違反對方之意願,並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只是您為小孩之生父,對小孩有扶養之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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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12-06 21:11

今年七月新婚,新婚懷有身孕,因為工作及孕吐嚴重有告知夫家長輩會先住娘家!

十月初,先生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向父母借了錢購買新車,因此我們發生金錢的溝通問題,他不知如何解決便將夫妻間聯絡的訊息全部給家人看!

經過先生的訴說,夫家對我產生不少誤會還罵我,連我弟的好心勸誡也被我先生翻譯成是看不起他,經過溝通後我選擇原諒。

十一月一日,我和先生兩人獨自在房間談話並錄音且白紙黑字寫明要求他日後的付出該有哪些,如孩子的日常生活費用、奶粉、教育基金.....,並簽下離婚協議書但未簽日期,有告知今日簽寫的任何項目僅有夫妻倆知道,若今日所簽寫及談的事情有第二人知道便是由他引起,倘若日後他又傷害到我名譽就直接辦理離婚!

沒想到第二天,他帶著家人到我娘家房間私自翻出當時寫的紙張並撕毀,隔兩天又帶家裡長輩到娘家罵我一番,等我下班要回去對質時他們就閃了!

那天後我還有打電話給先生,但他未接也未回應,之後幾天依然如此!

至今我都未回夫家,且先生也都不聞不問

我想問......(1)我目前懷孕六個月,他不聞不問算遺棄嗎?

(2)他有機會反咬我是未盡夫妻義務嗎?

(我有告知工作關係住娘家裡,且假日時他們全家都出遊)

(3)他家人(弟弟妹妹)對我的辱罵傷害還PO到網路上,我都有拍照下來,主要是說我是個愛錢的人,為了錢才跟他結婚,因為我一毛錢都沒有拿到,算是毀謗我嗎?

(4)我有他書寫的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辦法辦理?

(5)如果他等到我生子了才來看我,我可以拒絕嗎?

您好:

1. 遺棄罪必須要您是沒有自救能力才會成立,因此,您先生這邊是不構成遺棄罪,但是您仍然可以要求您先生盡扶養義務。

2. 若您與您先生有約定您可以住在娘家,則您先生就不能主張您未盡同居義務。

3. 他家人對您在網路上的言論已經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您可以對他家人提起刑事告訴,另外還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4. 協議離婚要雙方及兩位證人一起都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因此就算曾經簽了離婚協議書,但後來對方仍然可以反悔,該離婚協議書也是不能要求對方履行。因此,您這邊需要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5. 您有決定是否與對方見面的自由,但是不能拒絕讓對方看小孩

最後補充離婚部分,您可以主張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且對方家人對您誹謗,也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您好:

1.如果您並非無自救力之人,則恐難構成刑法上之遺棄罪。

2.對方有可能主張您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履行夫妻同居之義務。

3.如果對方家人PO網使不特定第三人知道是貶損您名譽之言論,就可能會構成誹謗罪。

4.要有兩個證人見聞離婚真意,並由夫妻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協議離婚登記

   否則就要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5.對方對未成年子女也有監護或探視之權利,無法阻止。

6.本所有辦理類似您案情之離婚監護權扶養費之事件成功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待小孩出生後,一併處理監護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沉默 103-12-03 06:26

因為我15歲懷孕 男方21歲 男方因此有了"與14歲以上未滿16性交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已經在醫院做過筆錄  但是筆錄內容  有一個點不對 就是我有過夜 可是我做筆錄時  說沒有過夜

但是實際上是有的 男方還沒做筆錄 但是他說他會說有過夜  但是這樣與我在醫院做的筆錄不同 是我說沒有過夜的  男方會說有  兩人的筆錄不同  他的才是正確的  這樣算甚麼罪呢.. 因為男方說的是正確的  而我是錯

如今孩子已經拿掉. 現在只是先做筆錄 還沒上法庭  那我這邊有機會在修正我的筆錄內容嗎。

就您所述,「有無過夜」不構成偽證罪,只是筆錄一經製作完成並簽名,即無法更改。建議若後續仍需開庭,或可委任律師陪同,以維您的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沉默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刑事法律問題,煩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

詳述細節,祈能協助您解決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過夜可能影響的和誘罪的部份(有過夜可能侵害您父母親的親權)。

2、是否會構成偽證罪必須依據您所敘述的全部證詞及該案的刑事訴追的罪名判斷。

 

 

小彤 103-12-03 01:13

我在16,17歲時逃家,和男朋友去臺中,他幫我租屋,當初逃家是因為和男友偷交往被發現,阿嬤開口就跟他要聘金,曾經要過兩百萬,後來我把這件事跟爸爸講,阿嬤腦羞成怒,說自己沒講過,狂打我巴掌,又用雨傘打我的腳打到癒青,之後又逼我們分手,無奈之下只好騙家人說已經分手了,但過沒幾天疑似被發現,我怕又被打,才叫男友帶我離家,逃家十天,男友的家人受不了日夜被我家人和警察吵,求我回家,我就只好回去……怕他受牽連,回去後我一樣騙他們和男友分手了,在那期間阿嬤也一直派人跟蹤我,讓我跟男友感情逐漸變壞,最後分手分手三個月我才發現我懷孕了,打電話給他,他不負責,爸爸和阿嬤就問我要不要告他,我說好,結果他們告他的是和幼,第一次上法庭我才知道要說謊,阿嬤跟爺爺一直叫我說是男友帶我走的,地點叫我說:男友說叫我選,不然會害到他,爺爺說這句話是關鍵,而後開完庭,他們一直說錢是貼補我的,會給我,到最後調解庭開完,和解金是20萬,每個月規定男友匯錢進帳戶,結果阿嬤他不給我這筆錢,把錢拿走,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在期間她都是代理我爸爸上法院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身為證人證詞,倘若是虛偽的,會有偽證罪的問題,倘若您想要翻供,可以於刑事開庭時到庭,以表示意見,如實陳述。

2、倘若您現在已經滿20歲,則受賠償人為您,您可以要求受領該賠償。縱令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亦不可以任意處分您的財產,建議您可以向社會局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企鵝 103-12-01 00:58

我想問說,因為男朋友在二次開庭的時候,原本可以出來,但是卻被他的保護觀擋下,原因是太多人知道他要出來,請問這合理嗎?

 

然後因為這樣他被判感化教育,這是第二次感化了,請問最快多久會出來?而現在我懷了他小孩,我們決定生下,但是原以為他能出來,現在被判了感化,那當我要生下孩子的時候他能探望嗎?我們沒有結婚未滿18歲,他家長知道我懷孕的事情。

懷孕的事情,這樣他會比較快出來嗎?

angel 103-11-28 22:09

購買醫美中心?pur激光診所)的卷,團購網站及後續店家內購買,已使用一些,去年懷孕就沒去,如今才發現店家已於今年初惡性倒閉,該透過什麼管道可申訴或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已倒閉,您可對店家負責人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惟獲得賠償機率不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消保會申訴,或許程序會進行的比較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1-27 18:11

我現在17歲 男友18歲
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
我們感情一直很好 跟她家人也是
前陣子我媽媽和他媽媽關係變得不好(家裡的人和我都認為我媽有點躁鬱症)
後來我媽媽為了要出一口氣
告我男友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15歲的時候就有跟我男友發生關係(12/1開庭)
可是我和我男友發生關係並不是我第一次發生性行為
我16歲和17歲的時候有拿過小孩 
第一次有通報第二次沒有
我是吃RU486所以好像沒有調到紀錄
第一次懷孕對方家長有心要處理 有想要結婚生小孩
跟我媽媽討論後還是把小孩拿掉了(我媽堅持)
筆錄的時候我和我男友都有坦承有發生性行為
可是我媽媽做筆錄有些事請都用編的
我和我男友學歷都只有國中而已
男友之前有毒品前科 
可是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現在在當兵
感覺我媽媽只要錢 我之前出車禍保險都給我媽媽拿走了
我只想跟我媽要回我自己付的1萬塊修車費
結果因為這樣越吵越嚴重 我還和我媽打架
當初我媽和他媽會吵架就是因為我想拿回我自己的提款卡(裡面是我自己賺的錢)
可是我媽不給我 反而說我是不是要拿錢給我男友他們家花
因為這樣所以他們才會起口角

事後我媽還有對我家暴 

我知道這是兩小無猜的條款

我想知道

我男友會不會被關?
還是只會叫我男友去上課而已?
如果我媽媽願意和解那他是可以要求和解金要多少的嗎(我男友家沒什麼錢)?
我男友他媽媽也很生氣 說結果不管怎麼樣都要告我媽媽
男友他媽媽可以告我媽什麼?
我如果開庭沒有出面的話我男朋友是不是比較危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是本件重要之證人,所以您的證詞會影響到您男友,所以在作證上您應多加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對您男友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可就是否有於未滿16歲時發生性行為加以爭執,或嘗試與其和解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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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2:55

您好,若男友與您或您母親達成和解,可以爭取緩刑。 

一、這樣說來你男友行為時未滿十八,可以因此減刑

二、和解會有幫助。

三、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Nick 103-11-25 18:18
事實經過: 跟女性友人發生關係導致對方懷孕,對方脅迫我必須簽下本票,才願意墮胎,不然就要將此事告知我的家人。 由於擔心家人安危,當下只好在警察局硬著頭皮簽本票和解書,因為不按照他的意思做,他就會把小孩生下來。 問題: 1、想請教一下此舉是否有構成脅迫簽署本票以致於債權不成立? 2、是否構成恐嚇或是恐嚇取財

可以被脅迫為依據,主張撤銷發票之意思表示,但要注意時間上的期限,另外刑事部分是構成恐嚇取財強制罪(視證據而定),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

 

民事撤銷權行使期限不長,如以附帶民事方式起訴,實務上常會因偵查尚未終結,期限就已超過,故不適合以附帶民事方式提出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0:52

您好,對方所為不構成恐嚇危安,因並非有惡害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有證據證明對方有強暴脅迫您簽下本票之行為,如證人錄音錄影,若無證據證明,似難以主張本票無效之;再者關於恐嚇危安部分,您亦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對您為加害通知,僅表示通知您家人,不一定代表會傷害您或家人,亦有難以構成恐嚇危安之虞,除非有其他更明顯之錄音錄影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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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 103-11-25 14:19

律師你好:

男友為二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女方跟男方父母拿了很多聘金及喜餅錢,婚後女方開口說要開店,也由男方父母支出,女方也因開店周轉不好有了債務,男方父母也同意幫女方還清債務,結果我男友與前妻因金錢糾紛於去年年初離婚,之後我與男友今年四月相遇後打算今年年底結婚,因男方為二次婚姻,男方父母要求家裡沒錢只准我們公證,我們女方皆同意也不收取聘金,餐廳部分更由女方自己負責,偶後男方父母反對我們結婚,原因是談婚事的過程中有些不愉快,但我已懷孕,男友堅持與我結婚,結果男方父母不開心,要求男友簽下一張314多萬元的本票,然後寄出存證信函要我男友償還.........本票的金額包括當初結婚時給前妻的聘金,還有婚後前妻開店的債務,以及我男友的車貸,這些當初都是男方父母自己願意拿出,如今卻反悔要男友簽下本票償還...

請問..1.本票上有很多的金額並非給予我男友而是前妻拿走,如今他們已離婚,他的父母卻要我男友償還,可以這樣嗎?

2.另外還有結婚時買的金子也都全數被男方自己的父母拿走,然後還要我男友支付這一筆買金子的錢,我男友有需要支付嗎?

3.還有當初我男友的車貸,也是他的父母開口說要幫他償還的,這不是贈與嗎??為何還可開口拿回??

4.如果我男友拋棄繼承遺產可否抵銷這張本票??

所有問題,皆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處理,就票據原因關係存否來主張,或以被詐欺脅迫而簽發票據,主張撤銷票據行為,一旦取得勝訴判決,就無須支付本票票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心心 103-11-25 16:3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有問題,皆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處理,就票據原因關係存否來主張,或以被詐欺脅迫而簽 ... (恕刪)

 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處理的話,費用是多少??我男友本身有房貸跟車貸以及租房子費用要支出......所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求處理費用可以分期攤還嗎?

費用部分皆可來電討論

skupqq 103-11-20 11:14

朋友(女)已婚認識一位同為已婚男子,雙方密切往來,且有通姦的事實,有簡訊、通電話也留有照到臉的私密照與影片,大約交往三年時被男方妻子發現電話通聯頻繁,男方妻子依電話號碼與朋友(女)電話對質,談話中,朋友僅承認知道對方已婚,但僅有電話簡訊連絡,未曾見面,且也答應不會再連絡。男方僅與老婆承認簡訊電話有說喜歡或愛對方,也無見面事實,而後男方老婆就不再追查下去。

兩人等風頭過了,又在一起重蹈覆徹(即未發現時的一切事情),但朋友後來想通想退出這段不倫戀,刻意疏遠,也不接電話,不見面,大約失聯半年後與先生順利懷孕,也更不可能和對方聯絡。但是最近對方不知怎麼透過通訊軟體不停軟硬施要死要活的求要復合,朋友在通訊軟體中是嚴言否決,且告知已和老公有愛的結晶不可能有任何機會,只能當朋友,且苦勸男方回歸家庭。但男方不停止傳訊息,且一再保証只是當朋友。前陣子朋友(女)突然又接到男方妻子的電話,因女方已更改電話所以僅為試探電話,男方妻子僅懷疑為同一人,但朋友已深感困擾…

請問:

1.男方妻子僅知朋友的姓名與電話,但無任何事實的話可否提告之前的事情?因為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掌握先前未刪除的照片或資料(但男方表示已全刪了)

2.朋友事後與男方的簡訊中,不管男方的言語愛昧或是任何表示,一律嚴正抗議且以不用連絡為前提請對方不要再煩她,也有好言相勸其回歸家庭。若是被告通姦罪,可以此為女方有悔意的表示嗎?

3.朋友近日打算換手機號碼,若是男方妻子因此斷了朋友的資料(除姓名),就算有找到過去的証據,是否就無法告的成?

感謝~

是否可能被以通姦判刑,端看告訴人是否能提出足以證明有發生性行為證據,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換電話,不再往來等等,都不會影響過去是否有通姦行為的認定,也不影響提告困難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skupqq 103-11-20 12:30

 所以不知對方與誰通姦的話也能告的成的意思?還是只能告的成男方?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可抗辯並無通姦之事實,由對方提出舉證

並可主張對方已知道通姦之事實超過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就不能再提出告訴

本所有多項辦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

如果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wawa 103-11-19 23:23

你好,
我在9月底時騎機車行駛在一條雙向各只有一線道的馬路上,靠右行駛,時速約只有2.30公里(我當時懷孕6個月,所以速度真的不快,且很靠右邊),有一位小姐走在馬路上也是靠右走,一跛一跛的,就在我快經過她旁邊時,她突然跛的比較靠左邊一點,我沒抓好我跟她之間的距離,所以我撞到她了,2人都倒在地上,當下一起搭上救護車到醫院,她是皮外傷,有縫了幾針,骨頭沒事,就這樣看整形外科及中醫看了1個多月,醫藥費用約9000元,她要我賠償醫藥費用外,還要我賠償她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我不願意私下和解,對於她有行人騎樓不走,卻走在馬路上,以至於我撞到她,如果申請調解管道,對我有利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9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之案件經過

雙方難免都有過失而導致車禍發生

故建議還是能夠達成和解為宜

jun 103-11-18 14:53

律師您好!

想請問.寶寶父親已有婚姻關係.所以我是未婚媽媽.有申請未婚懷孕補助津貼.也過了!但明年寶寶出生後.爸爸能申請認領嗎?共同監護還是單方監護對我比較有保障?還有辦理了認領後.我申請的未婚補助是否會被要回?感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8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求對方認領,或撫育,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認領之訴。

2、補助的部分是依據總收入計算的,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娟 103-11-18 10:36

你好,我目前未婚懷孕,孩子的父親說他不要孩子,堅持要我拿掉,可是我想要小孩,我跟他保證孩子會自己生養,也不會造成他日後生活上的困擾(如果他未來結婚有配偶),請問我該如何寫相關的法律文件給他,作為保證。

另外他希望以公證方式作為日後的保證,又希望我能向醫院開捐贈精子證明,以便日後有婚姻可以交待,請問要如何做才是適當的?!請幫忙我,謝謝!

可簽訂協議書載明你不會向對方要求由你過去代墊的扶養費(不當得利部分),但小孩在成年前,還是隨時都可向生父請求未來的扶養費,你或小孩也可隨時請求生父認領(當然要不要請求還是看你們的意願),至於捐精贈明,如無捐贈事實,醫院並無法開立,偽造證明有偽造文書刑責,不建議這樣做,本所有代擬協議書服務,可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約定可能會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問題,且日後小孩出生後,他也可以主張生父認領,所以您所述的情形,應只能建立在您們彼此間的信任基礎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8 23:34

您好,縱使您跟生父有約定,小朋友還是可以向生父主張扶養費用,因為這是小朋友的權利!!

 

沉默 103-11-15 13:24

男方滿20(成年)  女方滿15

女方與男方發生關係 懷孕 ,女方家長知道 當天請男方家長來處理
男方家長來了  最後因為金額15萬太高 孩子又不能留下給男方家扶養  而鬧翻。
女方家長已提告  做完筆錄。  但是女生(15)是自願的 且是女生要求的。
知道了男方還是有227條的刑責
"與14歲以上 未滿16性交者 將有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女生真的不想失去男生.  男生也不想失去女生..
兩人是真的相愛  但是女方家長不肯聽女生說 都自己照著他的意思走
請問 是真的一定要進去關嗎..  (男方無任何前科)
就算出來也不能與女生繼續見面 繼續在一起嗎。 
(孩子是要拿掉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2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因為告訴權人是女方家長,因此檢方會尊重女方家長的意思,建議還是應該盡量達成和解

2、倘若無法達成和解,建議可以以和解金額過高無法負擔為由提出說明,並請女生到庭表示兩人情感。

3、不一定會去關,倘若無法達成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沉默 103-11-15 22: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請問  男方是真的願意負責
但是女方家長卻因為自己過去的因素 加上又覺得離婚率高 而否定
加上男生以及女生不知該如何對女方家長證明.他們真的相愛  而男生真的願意負責.
也能保證不會離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1 2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告訴人堅持告,則只能讓檢察官知悉兩人感情,就兩人交往的部分交代清楚,並且女方應該到庭陳述。

沉默 103-11-21 23:21

所以會不會被關  主要還是看法官嗎  要是照曹律師您所說的 向檢察官陳述我們的交往情況
會判比較輕 還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先向檢察官說明,倘若檢察官還是起訴了,必須以證人身分傳喚你到庭陳述。

沉默 103-11-30 00:09

女方只有15歲  孩子..也已經拿掉了..還能夠向檢察官陳述感情嘛.
雙方都彼此不想分開  現在也因為這件事情不能見面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倘若檢察官聲請傳喚您,被告亦可以聲請傳喚。

沉默 104-01-12 19:04

在過不久就要上法庭了. 請問女方要去嗎?

小艾 103-11-14 18:43

國中同學已婚,我也以婚,近日都會傳猥褻噁心的性簡訊給我,他也知道我已婚目前還懷孕,真的讓我心裡十分不舒服,感覺心情很差受影響,我有過跟他說這樣不好吧,隔個兩天他又傳,請問我能告他嗎?能告什??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7: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報警處理,提告騷擾

冰封舞 103-11-12 18:31

我有一位朋友,跟她的其他友人借款約八萬一千元,

借款的原因是因為家人未經過她本人的同意拿她的身份證去跟錢莊借貸

她她為了怕錢莊持續跳款跟友人借款(她本人已經把自身的存款都拿出來了。)

現現在她沒有工作,又懷孕,自身也沒有任何的錢財了。

如今當初說義氣相挺的朋友們控告她侵佔

請問,她這樣罪名會成立嗎?會怎麼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2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主張僅為單純之借貸關係,而無侵占之犯罪故意,即無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侵占故意。

冰封舞 103-11-20 04:27

律師好,那我想在請教一下..

這樣還是會被起訴嗎?有可能反告對方毀謗嗎?

如果說,對方還控告詐欺了話,是不是就成立了?

姓氏無 103-10-26 09:26

現在男生女生都17歲了,發生關係是在半年前(都還16歲),都是在男生家裡第一次是男生詢問經同意後才發生之後有幾次是女生主動要求的,沒有懷孕(到現在都沒有懷孕的跡象)那時候還再一起現在分手了女生很不滿想要把事情說出來。

這種情況男生或女生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請問男生可以告女生嗎?還是女生可以告男生?

沒有影片沒有照片但信上曾經提到過發生過關係那可以證明是那個男生跟女生發生關係的嗎?


 您好:

如果當時雙方未滿十六歲且確實是合意性交

則男女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也都可以在一審法官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意發生性行為時,雙方均未滿16歲,則雙方均構成刑法第227條之犯罪,若均滿16歲,則似不構成刑法第227條規定之犯罪,除非另有違反意願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皆已經滿16歲,且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亦無金錢上之交易,而無任何趁不知或不能抗拒之情況下所發生,則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倫倫 103-10-21 09:24

您好:

我於『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現己任期滿4年,由於公司是一年一約,屬於定期化勞務契約,現在我面臨2014/11/10去生產,產假應到跨年度的2015/1/10日,但公司要求我只做到2014/12/31的契約期滿,但若依我產假請到2015/1/10,公司擔心定期化勞務契約就會自動延長為一年,所以希望我提早工作到10/31後,提前2個月算產假,中間牽涉我產假及非自願離職還有育嬰假的請領,原今年4月就要解聘,但因懷孕而公司不想付資遣費及涉及兩性平等法,所以就依契約規定,將我留到今年契約期滿,現在公司要求我工作到2014/10底就離職,2個月算產假,後轉至另一個相關協會,讓我能請領育嬰假,之後於明年2015/7/10後請領非自願離職,基金會不願意付我資遣費,而用調轉公司來規避。

我所強調的重點是:

其一:萬一『台灣國際創意及科技協會』在我請完育嬰假前倒閉,我就無法繼續請領育嬰津貼之後再請領非自願離職嗎?

其二:公司用我定期化勞務契約期滿,而規避資遣費是否合法且附合勞工基準法規範?

其三:他們沒有辦法保證,關係密切的『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下的『台灣國際創意及科技協會』能否在2015/7/10還存在。

其四:我若答應轉任另一協會員工,對於『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就無法主張我的權益及資遣費的部份了嗎?

其五:公司可以要求我產假提早10日,只因為不想契約延長到隔年,和不想給我育嬰假跟非自願離職,而在產假期間將我解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自願放棄,否則您依法可以請的產假、資遣費等都不會受到影響,建議不要任意答應資方的要求。

2、倘若您轉到另一個協會,可能年資等的相關權益都會受到影響。

3、建議您應該向當地的勞動局提出申訴。

shmily 103-10-21 02:36

我想請問 我跟前男友分手以後 她騙我要合好跟我發生關係以後 隔天就反悔
這樣我可以告她欺騙嗎?
之後發現懷孕他說他養不起 所以我只好自己去墮胎 可是我有說希望他負責任照顧我陪我度過 因為拿小孩讓我很傷心害怕 又不敢跟家人朋友講
之後他常常因為想睡覺就丟我一個人去醫院 也常常故意失蹤等等
自從發生這些事以後我常常想自殺也傷害過自己
他因為怕我跟他家人講所以後來有答應要照顧我
可是一直都對我很不好 還常常說合好是我逼他的
可是不合好的話我就只能被他這樣欺騙玩弄嗎?
我可以告他什麼罪嗎?
請問如果告他的話 能夠不讓家人發現嗎因為我怕家人會生氣跟擔心
PS 我已經成年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3 16:35

1.傷害自己不能解決問題。

2.要懂得保護自己。

3.告他,讓他去關,能解決你目前的狀況和問題嗎?

4.不想讓家人知道,除非你戶籍沒有和家人一起。

5.當初兩人在交往時就應該要想到,這個人值不值得或適不適合在一起,而不是現在怕家人知道之後生氣或擔心,於事無補。

以上,個人認為,訴訟不是唯一個辦法,卻是你最後的辦法。

Nick 103-10-20 16:37

律師您好

女方懷孕的過程中不讓我跟隨諮詢 數周後卻要我還錢或是簽本票 不然就要將孩子生下來 請問這是否構成威脅要件? 我有保護自己的方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女方之要求,可不予理會之,本票部分,建議不要簽,避免紛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妮妮 103-10-18 22:52

懷孕五個月,老公就在外面有曖昧甚至還說前女友要復合替他生小孩要我拿掉小孩,但跟他談過後他也不再提了也說分手了,可是陸陸續續都會甩我巴掌,甚至在坐月子那個月幾乎看不到人,本來想說小孩生下來他會有所改變,卻坐月子完的第一個月就查到通聯記錄發現我坐月子那個月他就在路邊搭訕七個女生那一樣還跟他前女友有連繫,接著硬熬到現在小孩兩歲半了也上幼幼班!在今年2月份他在兩個兒子面前用腳踹胸口兩腳(有驗傷),在10/3也錄音到他跟他媽媽通電話說他已經要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的內容另外6月底也當著我的面也說過我如果再繼續錄影蒐證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會殺掉我!我也在前些天申請保護令了!但他的動作越來越多,我要帶社工去幼稚園看小孩他通知園長我如果要帶走 要請他們報警處理,卻晚上又傳簡訊問我不是想帶小孩回去嗎?我很擔心他有什麼問題要騙我回家。我也不敢回去,要搬東西還得趁他們都上班沒人在家儘快搬家,現在他又說是我棄家棄子!但是他趕我回家的(也有錄音下來)卻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現在只想快點離婚 然後把小孩監護權)帶走(之前他也甩過小孩巴掌-未驗傷)他時而罵我叫我快點搬東西走快點離婚,但隔一天又求我回家小孩需要我~我真覺得這樣讓我很驚慌!我也很擔心我小孩因為從小到現在都是我在顧的!已經一個禮拜了 雖然這禮拜小孩都還安全,但我還是很擔心小孩的安危!現在我有一些錄音檔有錄到 1.他想把小孩丟婆婆家帶回來很麻煩早知道不要帶回來,小孩回來就是找我又不是不知道小孩只找我 2.他跟我婆婆說 已經快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 3.也跟他前女友有連繫上談了內容..他前女友說 推算下來在我懷孕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在挽回他回去,只是他踩很硬,他前女友也說他沒提過要我拿小孩的事情那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做不出來(那就是我老公的意思了) 甚至也有說他脾氣一出來就會摔東西砸東西  4.他說他很後悔娶到我這老婆真的是娶錯人了!早知道聽他爸的話不要娶  5也有錄到他承認他之前外面女生的話 跟之前要我回家我跟我媽借10萬元的內容(但後續他當作沒這回事也不償還) 6.還有他常賭博 釣魚都沒在顧家裡的

目前他有車貸每個月繳13000(新車買81萬-101年5月買)..信貸3647(貸25萬)..私下個人借貸9000(貸款50萬) 因為他負債很我多又加上他之前沒錢我又替他預借現金信用卡已經累積10萬(包含也有家裡尿布奶粉-小孩學費 像這些費用都是我在支出)他就只知道釣魚.釣蝦.賭博.簽牌過自己的生活

 

而我要努力加班一直賺錢還錢!下班又要照顧在小孩教育小孩~在這樣的生活中 盡心盡力卻得到的回應是 謊言欺騙甚至言語暴力恐嚇(也曾因為他沒錢買奶粉我一開始小孩餵母奶餵了10個月 所以他也常說  我的胸部真的看了很噁心很想吐或是說我又老又醜老皮一個) 他們家的教育方式也很有問題~公公跟婆婆離婚 但婆婆在嫁老榮民卻外面有男友 上個禮拜又發現 婆婆的男友竟然跟我小姑(剛成年)發生性交易,婆婆知情卻沒告知或揪正。。公公有酗酒的習慣也坐牢過也有吸毒(每次跟我公公吵架他總是提~之前很反對你們結婚因為我兒子清清白白的卻娶到我這樣ㄉ人<這是我第二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家暴離婚。大兒子是跟前夫生的>

我身心疲憊~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我才可以順利離婚也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離婚事由之證據,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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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 103-10-18 22:45

懷孕五個月,老公就在外面有曖昧甚至還說前女友要復合替他生小孩要我拿掉小孩,但跟他談過後他也不再提了也說分手了,可是陸陸續續都會甩我巴掌,甚至在坐月子那個月幾乎看不到人,本來想說小孩生下來他會有所改變,卻坐月子完的第一個月就查到通聯記錄發現我坐月子那個月他就在路邊搭訕七個女生那一樣還跟他前女友有連繫,接著硬熬到現在小孩兩歲半了也上幼幼班!在今年2月份他在兩個兒子面前用腳踹胸口兩腳(有驗傷),在10/3也錄音到他跟他媽媽通電話說他已經要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的內容另外6月底也當著我的面也說過我如果再繼續錄影蒐證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會殺掉我!我也在前些天申請保護令了!但他的動作越來越多,我要帶社工去幼稚園看小孩他通知園長我如果要帶走 要請他們報警處理,卻晚上又傳簡訊問我不是想帶小孩回去嗎?我很擔心他有什麼問題要騙我回家。我也不敢回去,要搬東西還得趁他們都上班沒人在家儘快搬家,現在他又說是我棄家棄子!但是他趕我回家的(也有錄音下來)卻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現在只想快點離婚 然後把小孩監護權)帶走(之前他也甩過小孩巴掌-未驗傷)他時而罵我叫我快點搬東西走快點離婚,但隔一天又求我回家小孩需要我~我真覺得這樣讓我很驚慌!我也很擔心我小孩因為從小到現在都是我在顧的!已經一個禮拜了 雖然這禮拜小孩都還安全,但我還是很擔心小孩的安危!現在我有一些錄音檔有錄到 1.他想把小孩丟婆婆家帶回來很麻煩早知道不要帶回來,小孩回來就是找我又不是不知道小孩只找我 2.他跟我婆婆說 已經快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 3.也跟他前女友有連繫上談了內容..他前女友說 推算下來在我懷孕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在挽回他回去,只是他踩很硬,他前女友也說他沒提過要我拿小孩的事情那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做不出來(那就是我老公的意思了) 甚至也有說他脾氣一出來就會摔東西砸東西  4.他說他很後悔娶到我這老婆真的是娶錯人了!早知道聽他爸的話不要娶  5也有錄到他承認他之前外面女生的話 跟之前要我回家我跟我媽借10萬元的內容(但後續他當作沒這回事也不償還) 6.還有他常賭博 釣魚都沒在顧家裡的

目前他有車貸每個月繳13000(新車買81萬-101年5月買)..信貸3647(貸25萬)..私下個人借貸9000(貸款50萬) 因為他負債很我多又加上他之前沒錢我又替他預借現金信用卡已經累積10萬(包含也有家裡尿布奶粉-小孩學費 像這些費用都是我在支出)他就只知道釣魚.釣蝦.賭博.簽牌過自己的生活


而我要努力加班一直賺錢還錢!下班又要照顧在小孩教育小孩~在這樣的生活中 盡心盡力卻得到的回應是 謊言欺騙甚至言語暴力恐嚇(也曾因為他沒錢買奶粉我一開始小孩餵母奶餵了10個月 所以他也常說  我的胸部真的看了很噁心很想吐或是說我又老又醜老皮一個) 他們家的教育方式也很有問題~公公跟婆婆離婚 但婆婆在嫁老榮民卻外面有男友 上個禮拜又發現 婆婆的男友竟然跟我小姑(剛成年)發生性交易,婆婆知情卻沒告知或揪正。。公公有酗酒的習慣也坐牢過也有吸毒(每次跟我公公吵架他總是提~之前很反對你們結婚因為我兒子清清白白的卻娶到我這樣ㄉ人<這是我第二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家暴離婚。大兒子是跟前夫生的>

我身心疲憊~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我才可以順利離婚也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先生及公婆之言語暴力等錄音蒐證,以及若有先生外遇通姦之資料蒐集,若對方不願意與您協議離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至於小朋友之部分,法院會以小朋友之最佳利益為考量,並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florence 103-10-18 18:07

我是小三未婚懷孕 到時候孩子生下來可以要求跟爸爸姓嗎?因為小孩的爸爸怕被原配發現 我說孩子我自己帶沒關係可是我不想小孩跟我姓 

到時候她老婆發現了 應該會告我 我是不是就是賠錢?

 之後我可以要求孩子的爸爸負擔撫養費嗎?

florence 103-10-18 17:44

我是小三未婚懷孕 到時候孩子生下來可以要求跟爸爸姓嗎?因為小孩的爸爸怕被原配發現 我不想小孩跟我姓 

到時候她老婆發現了 告我後 我可以要求孩子的爸爸負擔撫養費嗎?

 您好:

    若子女出生後,當然可以請求生父認領未成年子女(小孩),經生父認領後,生父就成為子女法律上的父親,所以,子女就可以從父親的姓氏。另外,未成年子女經生父認領後,生父對於未成年子女依照法律扶養之義務,所以,當然可要求生父分擔子女扶養費用。

 

 

林智群 (klaw) 103-10-18 18:24

 如果登記男生的姓,戶政資料會顯示,事情會被發現

如果登記你的姓,比較沒有這個問題

另外只要男生有認領這個小孩,他就要負擔撫養費,不用等到被對方太太告的時候

多多 103-10-17 12:32

這是A女在FB的動態文章

臭憋三,有種不要躲起來,你以為你算老幾,一天到晚說謊,做一些下三濫的手段!!!幹嘛打腫臉充胖子,做不到就不要開假支票

你是不知道小孩吃飯就是要乖乖坐好在椅子上乖乖吃嗎!
為什麼要一天到晚破壞人家教小孩的淺規則,一定要抱著吃才行,洗澡就跟妳說過要淋浴了還泡澡,重複感染發炎怎麼辦你要負責嗎,孩子的痛苦你能承擔嗎,吃飯一定要抱過去隔壁餵才爽??
小孩子不是你寵的玩具,愛炫耀愛給別人抱,傳染性病毒很多你不知道嗎,都不洗手就愛抱,講也講不聽,摳痘痘又挖鼻孔的也給抱,你是腦子燒壞掉了??
愛炫耀自己閃一邊去找小狼狗生一個!
沒人需要你來顧小孩,沒常識的草包!

 路人1回:又一腦殘! 

A女回:溝通好多次了講也講不聽,自以為是,像他這種人死愛錢,何時把他兒子放在眼裏,也沒想到我們要養小孩,只想到他自己的利益,更不用說是孫子,我只差沒把他的所做所為公諸於世,哪天他真的把我逼到抓狂我就會讓他得到相當代價!表面上看起來是很合得來,我只是一直在忍耐! 

B女回:我真是傻還把他當自己的女兒一樣疼像這種人跟本不直得我為他付出    (這句話A女可以告B女誹謗或損害名譽嗎?)

A女回:說的還真好聽,不知道是誰,未經過他人同意偽造文書侵佔財產竊盜印鑑偷過戶祖產!還想賣出換取金錢!是誰說謊結婚的錢跟外婆家借?是誰說謊從兒子小時候是自己背在身上煮飯拉拔長大的!是誰狠下心叫男人來叫自己的媳婦去婦產科吃藥流掉小孩!是誰煮人蔘雞湯給懷孕的人喝!是誰叫自己的大姐來告訴自己的兒子「媽媽只有一個老婆再娶就有」!做這麼多偷雞摸狗的事還不知道要反省!一直說對人家多好!那也都只是表面功夫而已!誰不會做!少往自己臉上貼金,愛裝可憐,你怎麼不把你不法所得通通公開?為什麼過戶只有把我老公的過走,弟弟的沒過!你說說看啊!還敢說房子賣了你要分一半,看到我和老公吵架就來搶小孩你算什麼東西!還真是不要臉,你自己好自為之,別以為人家要靠你臉色過生活,看在你是我老公的生母不想跟你跑法院而已,你少在那邊得寸進尺!否則後果自負!愛打電話給我爸你自便!不知道是誰對誰錯!還有臉敢打電話,當初結婚講好的條件你有做到嗎!你們性林的都很愛開空頭支票耶!還有臉敢打電話!還敢叫我回娘家跟我父母借錢,我從沒看過有人臉皮這麼厚的

 

B女回:有種你們去告阿,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我不能拿回來? 這麼厲害法庭上見,看到時候是誰收三聯單。我還可以順便告個誨謗跟公然侮辱罪 

路人2回:哇!你都把事情說的一清二楚。給你一個讚

A女回:你當初是拋棄繼承的,就算有也只有一半!子女有特留份!我可沒說是你,你要對號入座,硬說是你自己我也沒辦法!這裏是我的板我有我的言論自由,你如果沒做這些事還怕別人說?

B女偷拿A女的先生的印鑑證明跟證件去代書過戶一間動產跟一筆土地,轉而賣出換取現金

請問

A可以告B什麼? 

B可以告A什麼?

A女的丈夫可以告B女神麼?

Shiao bon 103-10-13 00:15
跟前男朋友交往了十年 在分手後發現懷孕了 溝通後男方表示不結婚、不想要小孩 但是因為某些因素我想把小孩生下來 但不想讓小孩以後跟男方有牽連 找過一些案例 若沒有跟男方結婚 男方就不會有扶養權、監護權 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未來男方那邊的人來要小朋友嗎? 可以先請律師寫個合約之類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13 00:35

您好!只要確實是生父,生父可以隨時認領小孩,再爭取監護權是有可能的;但既然對方已表明不要小孩,應不會主動認領小孩,爭取監護權;若要簽約,一來需對方願意,再來應注意涉及子女利益部分的私下約定可能是無效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35

 對方如果沒有認領行為,是不會發生父子關係的

你就擁有小孩監護權,

不過如果你需要對方的錢撫養小孩,是可以代小孩提告請求撫養

 

如果對方有認領小孩,建立起父子關係,是可以跟你爭取監護權的,

不過小孩還小的情況,通常會判給母親

即使監護權判給母親,父親還是要負擔撫養費用的

愛哭 103-10-08 23:57

你好 

   我想請問    我要如何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因為我跟他已離異  但他們雖然有能力養小孩

但是我認為她們家不適任  我該如何爭取?

因為小孩當時生病住院嘟由我一個人處理的

男方當初小孩住院時去不到半小時就走了

而是丟給我這位那時懷孕快八個月的顧  直到出院時才出現

我想爭取  因為他們家常打麻將  酗酒    男方也會天天酗酒

我為了ˊ小孩著想 我想爭取回來我身邊  我現在目前是沒工作

但我有一個愛小孩的心  請問我該怎麻爭取

 

您好:

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除了如樓上大律師所言外,補充說明,若現有事實顯示「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顯有不適任情形」,您或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僅供參酌。

 

民法第1106-1條:

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依前條第一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改定適當之監護人,不受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法院於改定監護人確定前,得先行宣告停止原監護人之監護權,並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現階段小孩是跟著對方,所以您在爭取改定監護時,就此部分屬於較為弱勢的(因為法院原則上會認為變動孩子已經習慣的現況,對小孩子不是很好)。

但是若您能具體指出孩子給對方監護教養,有何不利小孩之情況(比方說如您文中所提到的酗酒情形),則可蒐集證據提出改定監護之聲請唷!

辛苦您了!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wen 103-10-06 22:30

我與前妻於6年前離婚後前妻告知我懷孕想要小孩於是我放下所有不愉快 接前妻同住直至小孩出生至今小孩已6歲小一了.但是在今年初我與前妻吵架

後他就搬離同住處也把小孩帶走.不讓我看小孩.於是我向法院提出酌定監護人裁定解果6月判決沒變更但是法院另有裁定探視.但是至今已連續3次以跟我要小孩生活費3萬為由不讓我看小孩我只答應他每月5千.我也匯5千給他.

前妻還是堅持要給足3萬才讓我跟小孩見面.我都有依法院判決每月第2-4禮拜去接小孩還有會同當地派出所尋求警察幫助前妻都已不在家為由拒絕.

(派出所已有3次記錄了)這6年來我都是在照顧前妻跟小孩生活及 幼兒園3年費用.我現在還能爭取 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院尚未酌定探視方案而探視受阻,可直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又若法院已經酌定探視方案 ,則可直接依此為強制執行。

林智群 (klaw) 103-10-06 23:53

既然法院已經裁定探視方式,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到時會有警方協助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7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一再惡意阻撓您行使探視權,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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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10-03 09:48

我弟弟在上周跟他女朋友因個性不合分手,但女方後來說她懷孕了。
對方的家長說要告我弟弟
但並沒有說要告甚麼,只是說要報警這樣,想請問律師看看
男生(我弟)20歲,女生17歲,若這樣進入司法程序後,
會被判甚麼罪嗎?
因為他們兩個是公開交往一陣子了,女生交往期間又住在我們家中。
這會構成妨礙性自主嗎?
又或者有其他罪名成立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刑法僅處罰與16歲以下之人為性行為之行為,因對方已經已滿十六歲,雖未滿十八歲,只要是雙方同意後發生性關係,就沒有違背刑法問題,然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2條第二項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條例將未成年人之保障範圍擴大至18歲以下,因此恐觸犯該條例。此外,因為對方離開家中,住在您們家裡,屬誘拐逃家之「和誘」行為,恐觸犯刑法240條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對方同意,還是涉及和誘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nico 103-10-03 10:15

律師您好,想詢問後面兩條罪名成立的機率很大嗎?

您好:本件成案機率大,但必須考量女方的說詞,而有不同刑度,若能私下與對方達成協議,係最好解決方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nico 103-10-03 11:51

若交往期間住在我們家
但女生一樣有跟家裡的人聯絡這樣也成立麻?

因為對方家長是知道他女兒住在我們家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妨害性自主外,要成和誘略誘罪的機會應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與您弟弟發生性行為時已滿16歲,且為合意,您弟弟即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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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女方已經滿16歲了,所以主要爭點在於,男方有以違反女方意願之方式脅迫女方與之發生性行為故建議弟弟蒐集雙方交往時的訊息紀錄,家門口出入監視器等相關證明,以輔助證明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合意的。

建議應委請律師為弟弟辯護,蓋因弟弟涉犯者為刑法第221條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妨害性自主案件因較偏重被害人之陳述,有律師協助較為妥當,弟弟也會較為安心。

g611097 103-10-01 01:25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在年初生產,在懷孕期間主管一直不找人與我工作上的交接,我已經在預產期前半年開始詢問並提醒主管工作職務的交接事宜,卻不加以理會我,直到我去生產依然沒派人與我工作上的交接,做月子期間一直不斷打電話要我回公司上班,並且把還工作拿到家中讓我完成,打擾我休息時間,產假期滿前有口頭跟公司說要請育嬰假,公司也答應並協助蓋張完成請育嬰假程序,現在育嬰假期滿卻寄存證信函說我當初沒按照公司規定回公司上班是我為自動離職,我是否要回覆此信函,且公司未付我後面10天的薪資,理由是我生產前沒把工作交接好要我回去交接,但在懷孕任職期間一直催促公司交接的事情是公司不理會,產假後又說我沒交接好,不給我後面10天產假的薪資,想請問該如處理,因為公司寄的存證信函與事實不符,是否要回覆,如果不回覆是不是就認同他的內容,即使我去申訴產假後10天沒拿到的薪資就拿不回來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仍應回函據理力爭,且應向法院請求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並請求此段時間之薪資給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布汗 103-09-30 06:30

我已滿18歲我男朋友23歲。我在17歲時懷孕去男友家一天就被報失蹤人口當天晚上去警局我爸媽以見過我男友。後來我爸媽強迫我拿孩子。所以孩子沒了。現在我18歲了想搬家到男友家住。我已經跟我媽說過但他不同意。這種情況下我可以直接搬去男友家並在無休學情況下停止去上學並去工作嗎?這樣會使男方有罪嗎。我媽有我男友的聯絡方式也知到他家在哪。還有他們可在強行帶我回家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30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律上成年為20歲,故若您沒有得到監護權人之允許,去男友家同居,男友會有觸犯刑法和誘罪之可能,要注意唷!
馬布汗 103-09-30 05:14

我已滿18歲我男朋友23歲。我在17歲時懷孕去男友家一天就被報失蹤人口當天晚上去警局我爸媽以見過我男友。後來我爸媽強迫我拿孩子。所以孩子沒了。現在我18歲了想搬家到男友家住。我已經跟我媽說過但他不同意。這種情況下我可以直接搬去男友家並在無休學情況下停止去上學並去工作嗎?這樣會使男方有罪嗎。我媽有我男友的聯絡方式也知到他家在哪。還有他們可在強行帶我回家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09:02

您好:

建議您還是不要在未經父母同意下就去男友家居住,因為妳未滿20,雖然妳是自願去男友家住,但妳的行為還是有可能使男友被告和誘罪,不可不慎.

以上 謝謝

馬布汗 103-09-30 09:36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您還是不要在未經父母同意下就去男友家居住,因為妳未滿20,雖然妳是 ... (恕刪)

那如果我是用租屋的方式在男友家居住這樣會害他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