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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 105-01-01 13:20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除斥30期是只那一天開始計算,還有我目前在要跟資方調解產假全薪的部分,如果資方不願和解要鬧上法院,我需要先寫存證信函給他嗎?

上法院會有除斥期30天的問題嗎?

因為我要以勞基法第14條第6款請求自我資遣

 

你好:

依勞基法第16條第2項規定,30日之除斥期間自你知悉時起算,要在30日內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雇主,以免終止權無法行使,造成將來訴訟無法請求。

小慧 104-12-31 11:58

您好:

  我有以下問題需要詢問,再麻煩律師給於意見及處理方式 1、現任男友和前女友有債務問題(有寫借據),在7月有雙方出面協調還款。 2、償還金額分5期共45萬,12月底還清,在8月的時候已還了10萬,但後來因為錢無法去償還這筆錢,所已陸續有協調延期還款時間、最後一次是協調12月底前還清,但在11月底已收到由具寄來的存證信函。 3.想問說,如果有想還款,但因為目前能力無法負荷,該如何申請延期還款那接下來的會進入到什麼法律途徑?   該如何申請延期還款?
再麻煩您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1 12:27

您好,

 

1、如先前之和解係經法院製作和解筆錄,則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方可直接據以強制執行。

 

2、若僅為私下作成之協議,是否可延期付款雙方協商即可,若對方執意追討債務,尚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才能取得債權憑證作為強制執行之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胖 104-12-30 23:52

你好~在今年104年4月簽約購買預售屋,但最近12月至預售屋基地觀察,仍在整地,動工進度相當緩慢。致電建商,對方回覆104年6月4日已申請開工,目前因圍籬工程尚未通過,所以導致無法進行開挖地基。如此進度已背離當初簽約前所告知,10月底前會進行開挖地基。如果地基遲遲不開挖,那交屋時間就會一直拖延,導致我在台北租屋無限的延長。想請問有何辦法可以催促建商加快開挖進度以及後續仍可按部就班地動工?如果建商一再延宕可否與建商解約拿回簽約金?先寄存證信函是否有效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開工、取得使用執照的時間遲延,可以按日要求遲延金,倘若延遲超過3個月,依違約處理

2、程序上應該先發存證信函告知應負遲延責任,超過3個月,就依約處理,倘若既成違約事實對方拒絕依約處理,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都按契約

對方遲延交屋的話就是跟他請求賠償

你去催促他也沒用

他也不會因此更快

不如循契約途徑直接跟對方求償

對方才會有壓力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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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亦契約施工,若有違約情事,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亦契約施工,若有違約情事,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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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1-01 00:00

您好!

應該先拿出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詳閱,您的權利保障都在契約書之內。遲延開工、遲延取得使用執照等都會約定可按日請求遲延利息,此部分應已足夠您支付租金。如果遲延超過三個月,也應會約定以違約處理,您可主張解除契約,除了可請求返還已付價金外,有些契約還會約定可另要求15%的違約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外星人 104-12-30 14:50
今年年尾想要找個穩定一點的工作來糊口,於是找上了某家公司,那家公司的月薪一般般,但獎金卻很多,所以由於獎金的誘惑之下,我簽下了一個很愚笨的合約工作須滿半年,否則罰款三萬多。而且合約也沒有給我一份。 正式工作後,雖然我一開始就知道早班是十小時,午班為九小時,但是我並沒有意識到原來中間才讓我們休息半小時而已,雖然覺得累,但是因為想要領到那全勤,所以就認真的做了快兩個禮拜,但在某一天我在半夜下班時,發燒了,很不舒服,而且在兩天後我那個來,所以我跟主管說我那個來而且感冒了,所以想要請病假,但主管跟我說,必需要急診證明,否則算曠職。於是在當下我就查了勞基法,發現守則上有一些不合法的地方,不管是請假的規定或者工作時數上,於是想要終止合約,有提前預告並且有寄存證信函。後來資方在我寄存證信函的隔天退我的勞健保,我心想大概同意了,卻沒想到對方也寄了存證信函說我惡意曠職數天,並且把我的薪水扣留法院並要求我賠償違約金,後來我向勞動局申訴,辦了調解會,他們也請假,並且把我封鎖,昨天還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扣留薪資的通知單,不知道該怎麼辦?能提出異議之類的嗎?要怎麼提出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4:59

您好,

 

扣留勞工薪資違法的,你可以向勞工局檢舉,連同公司其他違法行為一併檢舉,包含超時工作、請假規則等。

 

勞工如係因雇主違反勞動條件因素而離職,是不需要給付公司違約金的,所以你可以拒絕給付3萬多元的違約金,並請求公司給付薪資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外星人 104-12-30 12:07

今年年尾想要找個穩定一點的工作來糊口,於是找上了某家公司,那家公司的月薪一般般,但獎金卻很多,所以由於獎金的誘惑之下,我簽下了一個很愚笨的合約工作須滿半年,否則罰款三萬多。而且合約也沒有給我一份。

正式工作後,雖然我一開始就知道早班是十小時,午班為九小時,但是我並沒有意識到原來中間才讓我們休息半小時而已,雖然覺得累,但是因為想要領到那全勤,所以就認真的做了快兩個禮拜,但在某一天我在半夜下班時,發燒了,很不舒服,而且在兩天後我那個來,所以我跟主管說我那個來而且感冒了,所以想要請病假,但主管跟我說,必需要急診證明,否則算曠職。於是在當下我就查了勞基法,發現守則上有一些不合法的地方,不管是請假的規定或者工作時數上,於是想要終止合約,有提前預告並且有寄存證信函。後來資方在我寄存證信函的隔天退我的勞健保,我心想大概同意了,卻沒想到對方也寄了存證信函說我惡意曠職數天,並且把我的薪水扣留法院並要求我賠償違約金,後來我向勞動局申訴,辦了調解會,他們也請假,並且把我封鎖,昨天還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扣留薪資的通知單,不知道該怎麼辦?能提出異議之類的嗎?要怎麼提出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薪資扣留法院通知單?您說的這個程序很奇怪,請詳述內容。

2、我方申訴的內容倘若對方拒絕,則勞工局會介入調查,查證屬實會開罰,我方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紫色幸運草 104-12-29 23:48
當初工作時簽合約兩年三個月,還有本票20萬 剛做滿三個月,月初眼睛不舒服去看醫生 有告訴老闆娘要請假,之後拿醫生證明給她 並告知眼睛因素無法繼續工作, 也有告知沒拿到上個月薪水,其他員工10號已經領到薪水 當下原本想談合約後續處理事宜, 老闆娘說合約不在身上沒辦法談, 之後傳訊息也不讀不回,我怕她拿本票裁定 因為她根本沒要談的意思,之前有跟她說要保勞保 結果也沒有幫我另外投保(因為這是兼職工作) 我應該先去勞工委員會調解還是先寄存證信函給她?

首先,你的情形係約定了最短服務年限的勞動契約,這個契約違反了勞動基準法規定,所以約定期限及損害賠償均無效力。

本票部分你可以寫個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約定的期限無效,且請對方支付之前工作薪資,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向勞工局檢舉對方無故不支付薪水,勞工局會發函請求出面調解

如果對方提出本票裁定,你可以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的之訴。

沈郁雯 104-12-29 15:43

幾年前,用我弟弟的名字買了婆婆的房子(所有權狀都確實變更),貸款為大哥.我先生使用,

現在兩兄弟鬧翻,大哥不肯繳納房貸,卻持續住在此房屋

我們想要賣掉房子,他們不肯搬走,

請問我們有權力強制要他們搬離嗎?

除了寄存證信函和上法院告以外的方式(上法院告要花太多時間了)

麻煩解答,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23:04

您好!

如果對方不肯搬,合法的方式就只能透過訴訟方式請求遷讓房屋,但因您不是登記所有權人,您還必須有證據能證明您是所有權人而對方是無權占有人,缺一不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uang 104-12-29 14:26
本人近期購置新屋現進行裝潢中,發現本棟大量住戶皆將冷氣室外機安裝於天井中,故本戶以為此是大樓原始設計比照辦理安裝於此。但卻遭到鄰居指涉我們破壞大樓外觀結構,並影響他們空氣品質,最主要的…. 他覺得很熱…. (但是該戶的冷氣室外機也裝於此、甚至裝設鐵窗) 該戶為大樓現任副主委,透過管委會的名義發存證信函給我,禁止本戶安裝,並表示若擅自安裝,管委會有權立即委請工人拆除,並由本戶支付費用,請問該如何解決? (詳細實景,請見附圖) 圖一&圖二 本棟大樓天井室外機裝設實錄 http://ppt.cc/RusXA http://ppt.cc/8yOIA 圖三 舉發人之鐵窗與冷氣室外機亦安裝於此 http://ppt.cc/E6MVe 另本人12/28 向管委會調閱本棟大樓從創立至今的所有權人、管委會議紀錄,希望能藉此了解過去管委會是否有針對天井不得安裝冷氣室外機進行討論;並且蒐集本人被管委會針對性放大檢視之不公事證。原先總幹事答應提供調閱,但當日現場領取時反悔收回。並奉勸本人切勿追究,表示過往住戶之違建行為均事過境遷不究責,而新住戶是絕對不準申裝於此(已全程錄音錄影)。想請益這是否合情合法? 本人該如何述諸法律途徑?
豆豆 104-12-29 13:29

請問,公公打電話到我的上班處並請同事轉知我一聲,也打電話到我妹妹上班的地方要轉知我,為此深感困擾,雖然曾告知不要再打電話來,仍無效,想請問存證信函可以怎麼填寫?謝謝

Kuang 104-12-29 11:43

本人近期購置新屋現進行裝潢中,發現本棟大量住戶皆將冷氣室外機安裝於天井中,故本戶以為此是大樓原始設計比照辦理安裝於此。但卻遭到鄰居指涉我們破壞大樓外觀結構,並影響他們空氣品質,最主要的…. 他覺得很熱….  (但是該戶的冷氣室外機也裝於此、甚至裝設鐵窗) 該戶為大樓現任副主委,透過管委會的名義發存證信函給我,禁止本戶安裝,並表示若擅自安裝,管委會有權立即委請工人拆除,並由本戶支付費用,請問該如何解決? (詳細實景,請見附圖)

圖一&圖二  本棟大樓天井室外機裝設實錄

http://ppt.cc/RusXA

http://ppt.cc/8yOIA

圖三 舉發人之鐵窗與冷氣室外機亦安裝於此

http://ppt.cc/E6MVe

另本人12/28 向管委會調閱本棟大樓從創立至今的所有權人、管委會議紀錄,希望能藉此了解過去管委會是否有針對天井不得安裝冷氣室外機進行討論;並且蒐集本人被管委會針對性放大檢視之不公事證。原先總幹事答應提供調閱,但當日現場領取時反悔收回。並奉勸本人切勿追究,表示過往住戶之違建行為均事過境遷不究責,而新住戶是絕對不準申裝於此(已全程錄音錄影)。想請益這是否合情合法? 本人該如何述諸法律途徑?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1:57

您好,

 

依您所述,您可先回覆對方存證信函表示,請管委會提出您違反的是管委會甚麼規章甚麼條款,倘管委會違法拆除您的冷氣設備,將採取民、刑事法律途徑等語,以為應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可以到所在地區公所或縣市主管機關(例如都發局)調閱報備資料,釐清是否已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報備。 外牆屬於共用部分,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共有人同意,無權擅自占用或使用,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有權依民法第767、821條規定請求排除侵害。 至於你主張其他住戶也無權占有則屬於管委會是否怠於行使職權之問題,可以向主管機關反應,但尚無法作為你占用外牆之正當化事由。 建議先去調閱資料,若有區權人會議決議,管委會就要受到拘束,無法要求拆除。
黃先生 104-12-29 11:03
勞駕各位大律師看看小弟的存證信函如此撰寫可否?感謝大律師們撥冗賜教! 本人與台端於102年底至103年間合作完成數筆動產仲介交易,支付佣金對象均為oo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案件陸續完成簽約後,由台端代為向該建設公司請款(查由該公司董事ooo,103年o月o日所開立支票號碼:oooo等支票),渠料,俟本人欲向台端索取佣金時,台端竟向本人表示已私自將所有佣金挪用,遂開立2張台端名下動產公司支票(相關票號),允諾支票到期後會兌現支付,而後2張支票跳票,限台端於函到後10日內返還金額,逾期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佔及三百四十二條背信規定提起訴訟,希勿自誤為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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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4-12-28 13:36
夫妻名下3間房子,想賣掉一間,當時也正好是奢侈稅剛實施之際,也有跟代書討論過,是否有奢侈稅的問題,代書說:因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就是你要賣的這間房子是在奢侈稅實施之前買的,不受奢侈稅得拘束,沒有奢侈稅的問題,經過了3年,國稅局寄來補繳奢侈稅及罰鍰,雖然只差8天就滿2年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經過複查,訴願都被駁回,先在決定對這位代書求償,上禮拜有去他的事務所討論問題並錄音,代書對我數次提問說:當初你怎麼說不溯及既往現在怎麼有奢侈稅呢?都不與正面回應但也沒說他沒說過,最後有說一句[奢侈稅剛實施時有些模糊不清地帶],我要在收到國稅局補繳奢侈稅單之後2年內提起民事告訴嗎?要先經過存證信函,調解,最後才法院嗎?存證信函怎麼寫比較好?一班民事書狀如何寫比較好?有相關判例以供參嗎? 感恩
花花 104-12-28 10:37

請問,年中時我到某整形整所隆鼻,術後山根晃動厲害+鼻孔大小不一,三個月內跑診所數趟,最後診所沒直接回說失敗,只說是小地方重修下即可,但在10月手術完後更嚴重,不但上面說的都沒改善,鼻中柱還多了兩個不應有的疤痕,術後回診對方說是疤痕組織的問題,但最近我去其他醫美看診對方說是手術刀痕,請問這可以求償醫師嗎?

需要到大型醫院開診斷證明嗎?還是先寄存證信函或是直接提告呢?

目前所有病例都在診所那裡,我怕回去要他們不肯給反而摧毀證據,請問我改如何處理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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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診斷證明,並向診所請求病歷影本,可以直接向診所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1:39

您好,

 

診所的病例都需要保存七年以上,所以他們如果銷毀,是有法律責任的;如您經其他醫院診治評估後,確認整形手術有人為疏失,可對該診所提起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其他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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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其他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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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104-12-27 22:45

律師您好,想請問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純屬捏造誣告之事實,有必要在對方提出的期限內回覆:"所述內容均非事實"嗎?(PS:對方只給三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建議回覆,不過要小心不要說錯話。

2、倘若您不知道怎麼回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

mark 104-12-27 21:58

工作關係(已離職),職務上經辦有些無法自主之敏感幸性業務,如稅務。因負責人有「需求」,必須在會計業務做自私自利的調整,指示相關經辦人員執行「口諭」,因內心不安,私下已有做關鍵性的自保動作。果然,紙包不住火,負責人對經辦人員寄發存證信函(已超過半年),指稱因經辦人員未經允許使用電磁設備變更會計文書,致受國稅局查稅(檢舉人不是我),涉偽造文書罪,又持有公司相關資料,涉犯業務侵占。真是惡人先告狀:

1.如該經辦員持該公司違法資料告發,會有上述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罪?

2.如上法院,在提出自保資料,會被告妨害營業秘密?

3.如主動配合檢調偵查,供出該公司違法流程,經辦員最慘、最好的情況?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22:18

您好,

 

1、雖經辦人員係被老闆要求才做出偽造文書違法行為,然仍應負擔刑事責任;至於業務侵占罪則不會成立,因經辦人員保留資料係為保護自己,沒有不法意圖。

 

2、提出公司資料作為法庭上證據,不會有妨害秘密罪之問題,該罪僅處罰"無故"洩漏秘密之人,本案情形經辦人員係為訴訟需要提出證據,並非"無故"。

 

3、主動配合檢調司法調查,可作為未來法官量刑時之依據,將偽造文書之刑責降低,爭取緩刑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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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mwit 104-12-27 10:57

去年借名給別人登記購屋, 當時有同名簽任本票 A與B共兩人同簽!! 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  我為A(借名人)   購屋人為B.   今年年初B因有些案件入獄服刑 因而無法履行房屋還本之義務,故債權人對我A提出存證信函,並像法院提出民事裁定要求我還錢,目前法院已提出執行命令。  我是否應等B假釋後出面處理? 我能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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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借名登記契約只存在你跟借名人之間,對外關係上締結買賣契約借貸契約、簽發本票設定抵押權之人都是你,除非有隱名代理之問題,否則當事人只能向你主張權利。 可發函給借名人請借名人想辦法處理,否則要終止借名登記關係。
Dimwit 104-12-27 13:57

1請問何謂(隱名代理) 2如發函終止借名關係後 房產將如何處置?我方該如何處置本票之還款等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4-12-27 16:01

您好!

終止借名登記關係,您就必須將動產移轉登記返還給借名人。但因您是借款人或本票共同發票人,債權人仍可向您追討欠款。因此,最好先經三方協商尋求妥善的解決方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imwit 104-12-27 17:19

謝謝您的回覆!!在請問一下 目前最好的方式是否等待B 3月假釋後與對方和解?   目前房產證明在B手上。若B欲將房產售出, 這是否也要我本人了解及簽名後他才能販售? 防止他脫手我背債的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20:12

您好,

 

系爭房屋登記之所有人係您,B無權出售系爭房屋

債權人已採取法律途徑追索債務,現在最好應立即與B協商如何處理,避免拖延造成無法彌補之後果。

(隱名代理係指A雖未表明代理人之身分,但第三人可推知A係在為本人B為法律行為時,稱為隱名代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永鴻 104-12-26 10:18

房屋仲介出售.已過戶2個多月了.最近收到買方存證信函.說要退房還款.理由是頂樓有基地台.買方說買屋時仲介沒說頂樓有基地台.說基地台屬於嫌惡設施.說賣方及仲介於買賣時無告知.請問該如何處理.

你好:

先審閱當初訂定之動產說明書及買賣契約書,看是否有告知或特別約定,若已告知買方則無問題,若有欺騙之情形則要視契約違約條款如何約定。 若無特別約定,則要依民法第354條以下物之瑕疵規定判斷,基地台是否會構成物之瑕疵實務上有不同見解,屆時對方若提起訴訟委任律師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6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買方之要求,可置之不理,不予回應,也不要有任何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您僅需靜待對方提起民事訴訟,再針對對方民事起訴狀,委任律師撰擬民事答辯狀回應,並出庭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6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買方之要求,可置之不理,不予回應,也不要有任何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您僅需靜待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以靜制動,再針對對方民事起訴狀,委任律師撰擬民事答辯狀回應,並出庭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以基地台為由要解除契約,在實務上均有爭議,仍應先看您的契約內容是否有特別之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西瓜 104-12-25 14:12
103年8月26日與學承補習班協議退費 104年11月12日接獲通之款項未繳納 學承補習班於104年12月16日消保會調解承諾 一周內會進行逾期退款清償,一個月內會把剩餘未到期款項清償完畢 但是直到今日104年12月23日已經一周 ,學承依然無進行清償 此筆款項是用信貸方式,如果學承方面持續拖延不進行清償動做 該採取什麼樣的方法? 本人手上有1.退費協議書 2.消保會調解資料 3.電話錄音(學承台中主管承諾104年12月18日會予以結清之錄音) 4.存證信函

你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46條規定:「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前項調解書之作成及效力,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若已經消保官調解成立,而調解書經法院核定,會發生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你只要持調解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若未經調解,則可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返還補習費。
Riversun 104-12-25 11:25

前任職公司政策通過每篇專利有3~10萬NTD不等的獎金。我離職前申請,離職後通過美國專利二篇,但未拿到獎金。對方沒主動給(也許對方也會主張我未主動申請),我本人是否有權主張權益?,步驟是?

我個人打算先找智財主管聊聊,再與人資談談。若無下文,再用存證信函

請教各位律師先進,有什麼建議?。

小蚊子 104-12-24 09:11

我們公司店面租給一個新加坡的畫廊。期間多次積欠租金,每次都要發存證信函才繳。公證租約原本到106年,想說10、11、12月租金都沒繳,打越洋電話關心他們,結果就亂說我們標的物有瑕疵,要提前解約。公司也同意,只是要讓他們簽解約協議書,同意三個月欠繳租金押金抵扣,而且之前的裝潢保證金當拆除費用。沒想到對方拒絕用印,說因為房屋有瑕疵無法營業,故要求只扣一個月租金,如果我們公司不答應,他們就要走法律途徑。整個是惡人先告狀!!!!!想請問大家,強制執行以及支付命令的程序為何?我該如何使公司不吃虧且可以懲罰他們,感謝大家!!!!!!

你們的租約有經過公證,在公證書上是否有逕赴強制執行的約定呢? 如果有,那應該是可以拿該公證過的租約,向民事法院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在台灣的財產。 

民事法院收到聲請後,會請你們陳報對方可查封財產,然後進行查封及後續拍賣的程序,對方知悉後應該會趕快處理與你們之間的債務問題。

jeff 104-12-23 16:43

Hi 您好:

   本人父親於103年12月發生車禍,造成腦部重傷後.我大哥將我父母的存摺,印章及定存單等都占為己有.請他拿出來,他也不願意!已對他提出存證信函,他也拒收.近期又收到家事法庭的監護權宣告.我大哥提出他要當監護人!!!請問我要如何處理?程序為何?是否可以提供建議?

現況:父親失能,母親中風失能.目前已請兩位專業看護照護.本人2姐也離職在旁陪伴父母.本人因經濟問題.仍需在職場工作.南部照養費用由父母的現金處理.

 訴求:保障父母親的動產動產.並做公正規畫.即父母親的資產來支付未來他們的照顧費用.未來待老人家百年後,所剩餘資產再行合理繼承分配.

以上!謝謝!                                                Jeff 12/23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法院應該會傳喚你

你可以跟法官說明狀況

說目前存摺被霸佔

建議你跟妳大哥擔任共同監護

牽制其行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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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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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就監護人部分提出您的意見,若要避免對方私自挪用,則共同監護是一個防制的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2-23 16:11
想請求協助~ 我與前夫離婚三年,兒子三歲,監護權在男方。而我有探視權每月四天(隔週假日)。但我們雙方再婚後,前夫在我探視完小孩送回後,只要小孩有受傷(通常是跌倒的擦傷或刮傷或輕微的瘀青)他都有拍照蒐證,也會故意詢問我小孩受傷的原因,此些蒐證動作已半年。而今前夫突然發存證信函給我,說我們雙方都有了新的家庭,而且他住台中(我住桃園),小孩來回奔波會影響小孩作息(但我都是假日接回探視),且小孩常常來我這都會受傷,要我以後只能去幼稚園探視小孩。但是前夫從未讓我知道他們的住址及小孩幼稚園所在。先前探視都是約在外面見面。現在前夫及他後妻電話都變空號,我也不知道他們住哪,已經兩個月沒看到孩子了。 想請問,我可以改定監護權嗎?但是他們有刻意拍小孩有受傷的照片。難道我真的只能聽男方的話,只能去幼稚園看小孩嗎?我平常有在上班,從桃園到台中看孩子,也不能影響他上課,頂多探視十分鐘。我該怎麼辦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樣是妨礙探視

上開陳述你有收集證據

如LINE或錄音

縱使沒有我們也可以請求法院定探視權

並且一併以此為由提改定監護權

一次處理

讓法院直接定一個判決

讓對方一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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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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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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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4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阿全 104-12-23 13:53
將採取法律行動追討賣方損失 當時下單 後來發現出貨太慢了自行到實體店面購買,我以為退貨案棄標投訴即可退 賣方表示我為何棄標投訴 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貨 時間到沒去領貨它就打下列文章 我想投訴我已經有悄悄話給他說我要退貨,怎還是這樣!! 急!!!! 您於賣方2015年12月8日交易訂單,使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交易契約,期間無告知賣方解除交易契約 導致物件退回 賣方於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交易資料將報警追查真實身分、地址,寄發紙本存證信函 請求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請注意自已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2015-12-20 16:44:29)(最近一筆)
胖鈞 104-12-22 23:53

律師你們好,12月初因為跟別人網路交易東西,我是賣家,對方給訂金後,我東西也給他了。結果對方不給尾款,東西也不退還。我方寄存證信函給對方,發現地址是給假的,問過對方朋友也發現對方本名也是給我假的,請問可以告他詐欺了嗎? 12/22剛好滿3星期,對方從12/12日說那天真的要寄還後就沒有下落了,聯絡不到,可以告他詐欺嗎?  刑事附帶民事可以嗎?

民事方面應該告他什麼?

我只有19歲對方好像20幾歲了 準詐欺有用嗎?還是詐欺而已?侵占也有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00:00

您好,

1、可以提出詐欺告訴。

2、刑事附帶民事,要等起訴後才可提起,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人格權、財產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全 104-12-20 19:15


將採取法律行動追討賣方損失

當時下單  後來發現出貨太慢了自行到實體店面購買,我以為退貨案棄標投訴即可退  賣方表示我為何棄標投訴 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貨  時間到沒去領貨它就打下列文章  我想投訴我已經有悄悄話給他說我要退貨,怎還是這樣!!    急!!!!

您於賣方2015年12月8日交易訂單,使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交易契約,期間無告知賣方解除交易契約 導致物件退回



賣方於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交易資料將報警追查真實身分、地址,寄發紙本存證信函







請求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請注意自已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2015-12-20 16:44:29)(最近一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0 1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是經營者,我方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可以無條件退貨。反之,則否。

倘若我方有損害對方財物的故意,則會有違法問題。

一、律師費用除非是三審律師費用,不然實務上是認為一審二審律師費並非訴訟必要費用,他應該要自己吸收律師費用。

二、從這個地方可以看得出來對方在鬼扯蛋…

三、如果有收到法院公文再處理即可,不用過於擔心。

四、可考慮善用該拍賣網路的客訴來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0 21:34

您好,

現階段先不用過於擔心,建議可待收到對方寄發之法律文件後,連同整個買賣過程之對話紀錄、留言等相關資料,一併交由律師評估,並撰擬回應之存證信函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

NAOMI 104-12-18 16:13

最近親戚至某社區進行裝潢施工前在電梯四周安裝保護並繳交保證金,完工後也按規定申請驗退並拆除電梯保護,卻於事後接獲來電說電梯損壞,親戚多次與社區商討,也請社區提供證據,若確為親戚弄壞,會負責修理,但社區卻一直不提供,不斷說是親戚弄壞的,要他修好才會返還保證金,因此親戚寄了存證信函給社區要求返還保證金,而社區也回寄存證信函說親戚弄壞電梯,要修好才會退,如果不來修,社區自行找廠商修理,費用直接從保證金扣除,目前親威是打算再寄存證信函,要求社區提出是親戚弄壞的證明,否則應退回保證金。如果社區提不出證明,也不願意退保證金,後續應如何處理?另社區僅以口頭說是親戚弄壞要負責,這樣合理嗎?必竟電梯是大家共用,請律師幫忙回答要如何處理,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6:35

您好,

依您所述,社區應於驗退程序中主張電梯損壞情事,既已驗退通過,社區並無理由嗣後再為主張,且又無提供證據下,您的親戚於法於理應都站的住腳,建議可將所有相關資料交由律師檢視,採取進一步法律途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與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熱可可 104-12-17 23:09

律師您好:

有三個問題,一是薪資,二是勞健保跟勞退,三是為恐對方栽贓。

我在某社區上班,是社區自聘的社區秘書,只做約一個半月(9/28到職),離職時間是11/14,而我11月份總共將近半個月(11/1-14)的薪水,在今天收到管委會寄來存證信函,以未交接,與藉由許多不合事實的事項被扣了一半多,其中還包含因為我未交接,導致其他同事很辛苦的關係,所以要扣我薪水4800元當作同事們四天的加班費,另外還誣賴我沒歸還鑰匙等等…。我已歸還所有的門禁卡跟鑰匙,也沒帶走任何錢,沒造成什麼作業短失,甚至我做好交接清冊於離職當天跟跟同事秘書清點完畢,卻事後被其秘書撕毀,管委會不但要我賠償我根本沒做的事,還扣我的薪水去補其他員工的加班費,我該怎麼爭取權益?

我與社區的勞動契約書上,並無寫著要求離職需預告或是需要做交接清冊,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在當天提出離職跟做好交接事項了。離職當天我問社區經理還需要交接什麼時,他對著我大罵:「滾,你給我滾!」於是我就照著他意思直接立刻離開社區了。

9號時我已跟社區經理約好去拿薪水,結果經理以我沒歸還鑰匙跟卡片為由不付我,態度惡劣不講理,我提議調閱監視器,以證明我離職當天已歸還,但他不肯,害我白跑一趟,感覺好像被騙,我是否除了提出要求給付完整薪資以外,還可以要求9號當天的車馬費呢?

另外,社區未幫我保勞健保跟勞退,是否也能申訴?

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很害怕的,那就是,即使以上權益都討回來了,但如果防止管委會或是社區員工對我提出民事賠償,應該如何做呢?(存證信函有說日後有什麼導致損益的事,要提出民事賠償。)

能否給予指點呢?真的非常謝謝~

李世華 104-12-17 18:54

各位律師

我想請問一下,去年對方未成年的時候說因為父親欠債跟我借錢,借錢期間有借也有還一點,現在變成共欠11萬,證據剩:9萬本票、Line、FB對方記錄。

 

今年7月對方滿20歲了,開始躲避我,他家人說他是騙我錢,把錢都拿去買毒品了,叫我告他吧。

 

這幾天開庭了,法官說因為他借錢時是未滿20歲,法力效力未定,要他本人出庭承認有借這筆錢,不然判決會對我很不利,不過法官也說他不可能會出庭了,因為他8月份被已經被通緝了,要我撤告。

我給法官的物證:

1.存證信函 

2.調解委員會2次不成立

3.本票

4.Line和FB對話記錄20張(內容:對方借錢原因、如何還錢、匯錢帳號、匯款證明)

請問一下

1.所以我應該撤告嗎?

2.如果他被抓去關了,那對方不是還是無法出庭承認嗎?

3.如果對方出庭不承認有借這筆錢,那我官司就算輸了嗎?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23:26

您好!

如果對方父母承認對方是於未成年時騙錢的行為,可考慮將對方父母追加為被告,以侵權行為請求對方及其父母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眼睛 104-12-16 20:18

您好! 我想要詢問 如果我已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調解 我是否還要寫存證信函?

花無 104-12-16 10:24
上個月月中 , 我在台南麻豆逛街,被路過美容推銷人員發了試用品,而她說明麻煩幫忙填寫一下問卷,就跟我講了一推她們的課程有什麼的可以改善臉部的問題,原本沒有意思想上這些課,她就說這個月剛好有體驗活動,體驗卷100想說那天心情還不錯,偶爾體驗一下也不錯,就買下了並預約時間來體驗,事後當天到場做臉途中一直花言巧語說剛好有優惠活動,就跟我說這堂課買下來可以用3年,最後但她又開始不斷釋出優惠,我可以送你另外一個課程,之後我就簽了幾張同意書 說分期3年 一個月4000 有拿我的身分證去影印 也拿一堆產品要我簽名在瓶身上 又給了1500當押金 說繳費第一期時會還給我 然後回家後用LINE要我拍存款簿證明財力能力 分期公司也打電話跟我確認金額 過了兩天美容人員打電話來說 因為分期公司不讓我分期一個月4千的金額 所以改成一期2287 一樣三年 至於與課程的差額在2萬多元 要我補現金 然後美容人員就跟我預約下次課程的時間要順便跟我做說明 我就工作繁忙說要再給他回覆 一個月了 我都沒有在過去那家店也一直沒有去使用課程 也沒有繳費 請問取消課程是可以的嗎? 需要存證信函嗎? 需要注意什麼嗎? 我因為經濟壓力下所以我可能沒辦法繳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實施療程之後,可以於30天內任意終止契約,不過必須給付已經接受的服務、已經拆封的商品及手續費。

2、反之,倘若超過30天,恐無法任意終止契約

3、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花無 104-12-16 10:23
上個月月中 , 我在台南麻豆逛街,被路過美容推銷人員發了試用品,而她說明麻煩幫忙填寫一下問卷,就跟我講了一推她們的課程有什麼的可以改善臉部的問題,原本沒有意思想上這些課,她就說這個月剛好有體驗活動,體驗卷100想說那天心情還不錯,偶爾體驗一下也不錯,就買下了並預約時間來體驗,事後當天到場做臉途中一直花言巧語說剛好有優惠活動,就跟我說這堂課買下來可以用3年,最後但她又開始不斷釋出優惠,我可以送你另外一個課程,之後我就簽了幾張同意書 說分期3年 一個月4000 有拿我的身分證去影印 也拿一堆產品要我簽名在瓶身上 又給了1500當押金 說繳費第一期時會還給我 然後回家後用LINE要我拍存款簿證明財力能力 分期公司也打電話跟我確認金額 過了兩天美容人員打電話來說 因為分期公司不讓我分期一個月4千的金額 所以改成一期2287 一樣三年 至於與課程的差額在2萬多元 要我補現金 然後美容人員就跟我預約下次課程的時間要順便跟我做說明 我就工作繁忙說要再給他回覆 一個月了 我都沒有在過去那家店也一直沒有去使用課程 也沒有繳費 請問取消課程是可以的嗎? 需要存證信函嗎? 需要注意什麼嗎? 我因為經濟壓力下所以我可能沒辦法繳費!!
花無 104-12-15 20:08

上個月月中 , 我在台南麻豆逛街,被路過美容推銷人員發了試用品,而她說明麻煩幫忙填寫一下問卷,就跟我講了一推她們的課程有什麼的可以改善臉部的問題,原本沒有意思想上這些課,她就說這個月剛好有體驗活動,體驗卷100想說那天心情還不錯,偶爾體驗一下也不錯,就買下了並預約時間來體驗,事後當天到場做臉途中一直花言巧語說剛好有優惠活動,就跟我說這堂課買下來可以用3年,最後但她又開始不斷釋出優惠,我可以送你另外一個課程,之後我就簽了幾張同意書  說分期3年  一個月4000 有拿我的身分證去影印 也拿一堆產品要我簽名在瓶身上  又給了1500當押金 說繳費第一期時會還給我  然後回家後用LINE要我拍存款簿證明財力能力  分期公司也打電話跟我確認金額  過了兩天美容人員打電話來說 因為分期公司不讓我分期一個月4千的金額  所以改成一期2287 一樣三年 至於與課程的差額在2萬多元 要我補現金  然後美容人員就跟我預約下次課程的時間要順便跟我做說明 我就工作繁忙說要再給他回覆   一個月了  我都沒有在過去那家店也一直沒有去使用課程 也沒有繳費 請問取消課程是可以的嗎?  需要存證信函嗎? 需要注意什麼嗎?  我因為經濟壓力下所以我可能沒辦法繳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當地的縣市消保官進行申訴,以獲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聞聞 104-12-14 22:07

各位律師您好~之前先生一直明示暗示說要離婚,我同意,但是小孩要歸我,因為基本上小孩費用都是我在處理,先生很不在乎小孩,後來說小孩可以歸我,但是他一毛錢都不會出在小孩身上,也不能繼承家業,我說可以,我們約了時間準備去辦手續,結果,又反悔,說我不和他相處要離婚是我的事、我已經剝奪了小孩大部分的時間還有小孩是無辜之類的話,列出從結婚我花了他家多少錢(金子、生產住院、家裡水電瓦斯、過年紅包、接小孩的油錢、假日婆家的照顧費等等),小孩是長孫,所以公婆和先生堅持要監護權,而且先生很常打電話給我,就一直說為什麼我吵著要離婚,不維持感情之類的,一直出爾反爾一直亂,到後來,我看到電話來我都會發抖和心悸,因為知道我通訊軟體都有留檔,而且還有幾個錄音檔(罵人、甩門之類的),現在傳line都避重就輕,說我不接電話他怎麼跟小孩講話、他會擔心之類的,但是之前他都不管小孩,而且小孩從兩歲我就帶在身邊(彰化,婆家在頭份),假日會回去頭份,回去了,先生也不陪小孩,出去吃喝玩樂,把小孩丟給公婆照顧,現在知道我想訴諸法律監護權,就開始故意傳line說他要找兒子,而我斷絕所有聯絡方式他怎麼找之類的(他認為只要他留住小孩就能留住我),而且全家族擬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就是要我回去履行夫妻義務,堅持小孩不給我,假日回去一直跟小孩說"跟著我很可憐",他們很愛在小孩面前大吼大叫的罵我,我說了不要影響小孩,他們也不以為意,先生甚至跟小孩說"你跟你媽咪再去找一個新爸比",我覺得很生氣,因為離婚的事不想影響小孩,但是又不能不讓小孩回去婆家,回去了又亂跟小孩抹黑我,小孩目前五歲,請問~~這有什麼可以解決的辦法嗎???

 

 您好,

一、您現在缺乏的是證據,例如:小孩子都是您在照顧的?消費證據、照顧證據、出遊證據、成長紀錄證據等等。

二、若證據真的不是很明確,那請先忍一下回婆家繼續蒐證。至於明不明確,您可以先到事務所找位專業的律師幫您評估,還需要哪些資料。

三、再者,先生對您的行為是否符合民法1052條的虐待(包含精神、身體),您必須確定,若自己無法判斷,那也必須將相關證據提出,給律師確定。

四、若有錄音檔,請先找幾份出來,驛文成文字,給律師過目。

五、待證據齊全,處理流程:帶小孩子搬回娘家→委請律師提起離婚監護權扶養訴訟→社工探視→判決。

六、以上若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5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提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需有照顧未成年子女證據;是目前您可考慮先與配偶同居,蒐集離婚證據,待證據充足,再帶走小孩,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5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提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需有照顧未成年子女證據;是目前您可考慮先與配偶同居,蒐集離婚證據,待證據充足,再帶走小孩,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rian 104-12-14 16:10

公司預計在今年買些土地,其進度為已經完成簽約用印也已交付款項,但當進度進入交付完稅款時地主提出說有其他共有人提出要行使優先承購權,但是公司這邊希望要完成本筆土地交易買賣。

而後來重新檢視合約時發現仲介代書當時將簽約及用印綁在一起並且將通知義務及切結都歸責於賣方地主,更在當時尚未通知共有人情形下就直接拿地主的印鑑章蓋登記申請書上的切結,且並未在合約內容中提到(如果其他共有人提出優先承購權)是否可以繼續進行買賣或中止本合約

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律師及先進,我應該如何建議公司(是可以合法買呢還是要中止買賣)。繼續進行是否會被地主共有人告?


感謝各大律師的提點,但公司擔心其仲介代書的程序是否有疏失如何能向地主求償賠償價金.因簽約時優先承購權才產生,但是簽約當天就已拿地主的印鑑章蓋切結.而且地主另以存證信函通知公司目前共有人已提出優先承購權,且要求因合約未註明若發生優購如何處理所以當共有人提出告訴或求償要買方共同承擔.

目前代書送地政做過戶動作,但地政事務所也已收到共有人提出異議書,目前要求地主補證是否有通知共有人,且十日內是否無人主張.

 

不知業界是否有類似案件判例可否提供小弟參考?  (已查司法判決書但沒找到相似案例)

你好: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0點:「(六)本法條之優先購買權債權性質,出賣人違反此項義務將其應有部分之所有權出售與他人,並已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他共有人認為受有損害者,得依法向該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 你好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他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屬於債權性質,若出賣之共有人怠於通知其他共有人,僅發生其他共有人可以向該出賣應有部分之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之問題,若已將土地應有部分移轉登記到公司名下,因債權無法對抗物權所有權移轉登記仍然有效。 但在尚未登記前,其他共有人仍然可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之規定主張,建議契約中要就優先承購權部分詳細約定,避免爭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最高法院65年度台上字第853號判例所示: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僅規定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先承購,並未如同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後段設有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之明文。故該條項規定之優先承購權係指他共有人於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時,對於該共有人有請求以同樣條件訂立買賣契約之權而言,倘共有人違反法律規定將應有部分賣與他人已依法取得所有權時,他共有人不得主張該買賣為無效而塗銷其依法所為之登記

所以本件若可以趕快移轉,對公司仍屬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要先請地主發函通知共有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如果共有人表示要行使

那麼法律共有人間與地主之契約就已經成立

你們契約不能履行

依法可以解除契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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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胖鈞 104-12-12 21:46

律師你們好,我是19歲大學生,台中。

今年12月3日星四,在臉書跟別人交易東西,總金額1萬元,對方已付2000元訂金,我方也把東西寄給對方。但是中途交易失敗,對方承諾把貨物寄還並也承諾無開箱過。現在過了1個多星期,對方聯絡方式一直關機,臉書好不容易連絡到對方,在12月12日星期六凌晨,承諾馬上去7-11把貨物寄回來,但並沒有,我不知道怎麼辦,去警局詢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先寄存證信函,並且還要先把訂金還給對方,不然我會被告誣告,可以麻煩律師提供方法,或是台中哪邊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想當面請教存證信涵和法律問題。

最近操心這個,完全沒有心情上學了。也怕對方是否走法律邊緣,無法拿回我的貨物。謝謝律師

胖鈞 104-12-12 21:35

律師你們好,我是19歲大學生,台中。

今年12月3日星四,在臉書跟別人交易東西,總金額1萬元,對方已付2000元訂金,我方也把東西寄給對方。但是中途交易失敗,對方承諾把貨物寄還並也承諾無開箱過。現在過了1個多星期,對方聯絡方式一直關機,臉書好不容易連絡到,在12月12日星期六凌晨,承諾馬上去7-11把貨物寄回來,但並沒有,我不知道怎麼辦,去警局詢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先寄存證信函,並且還要先把訂金還給對方,不然我會被告誣告,可以麻煩律師提供方法,或是台中哪邊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想當面請教存證信涵和法律問題。

最近操心這個,完全沒有心情上學了。也怕對方是否走法律邊緣,無法拿回我的貨物。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惟若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如此大費周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胖鈞 104-12-12 22:17

律師請問,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要多少錢?我只有19歲大學生。。。

一、每一個律師存證信函收費標準不一。

二、依案情複雜度來判斷,不同的存證信函及不同風險程度的存證信函的收費應該也要不一樣。

三、你的存證信函內容並不複雜,一般大概是五千元吧 。

四、你可能會認為五千元都快要標的金額了,這也沒辦法的事,其實對方可能就是抓著你告了不划算的這點要占你便宜。

五、誣告的話只要你提告不是全然無據就不太會有誣告的問題。

六、你可以考慮多傳幾則簡訊給他,並在簡訊中催告請其在幾日內給付,否則對方涉及詐欺,將提出刑事告訴。

七、當然發這樣的簡訊是很傷人的,有時候對方只是忙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胖鈞 104-12-13 01:0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每一個律師存證信函收費標準不一。

二、依案情複雜度來判斷,不同的存證信函 ... (恕刪)

律師你好,那我方如果自己寫存證信函可行嗎? 但因為對方給的名子是張先生,可是對方以前同事說他本人是林先生,那我方寫存證信函應該要寫張先生還是林先生?  

假如在存證信函內提及林先生對方本名,會不會有什麼刑責,還是違反哪一條法律?

陳小姐 104-12-11 20:53

A需要把錢拿給在南部欠房東租金,剛好提款卡在B男友身上,想說請B把錢提領出來交給房東,A就到郵局填寫無存摺匯款單,匯了一萬二到提款卡裡面,並請B一定要把這一萬二轉交給房東,但是過了幾天過了一個星期,房東說沒收到錢,A打電話給B問錢怎麼沒給房東? B卻說因為幫朋友作保朋友跑了,來找B討錢,急用,所以先把錢還當鋪,A也告訴B,給B時間還完一萬二,B一開始說有錢一定還,誰知道這樣一拖再拖,到後面假裝無事訊息,也都無回應好幾個月,連一塊錢也沒有歸還A,目前A當初匯款的單字還保留著,刷本子也有清楚的明細B在南部提了一萬二。請問像這樣B是有觸犯什麼罪?A是否可以寄存證信函到B家?是否還有什麼方法要回錢?

小邱 104-12-10 10:54

您好,因為目前在家裡的小公司幫忙

是這樣的 有位客人租車車子開出去了 卻不付租金 叫他還車也不還

欠了六萬元租金後車子才開回來還 卻兩手一空說他沒錢

但是他有抵押一台機車在這  已經欠了兩個月 有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對他也沒回應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是用民事起訴狀(不當得利)嗎?

請問我在網路下載的訴狀範本範例 要如何寫呢..

證據消基會租賃契約存證信函 有押機車一台 沒有簽本票

感謝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11

可以以該租賃契約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不於期限內異議,案件則確定,再強制執行他的財產。至於6萬元的請求權基礎很多,契約關係、債務不履行都可以為主張。狀紙不會寫的話,您可以來電委託律師代為撰寫起訴狀

郭先生 104-12-08 20:20

請問,我們公司已經依程序完成解散,但在公司擔任20多年的會計人員(以下簡稱乙方)
1. 乙方未依約定歸還公司帳冊
2. 公司向國稅局調出近年營利事業帳簿處理及辦理申報(自行或委任)情形暨委任書,發現一直以來公司受委任人都是乙方,但調出來的資料卻是第三方,經查第三方表示完全不知情,這算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嗎?

以上兩個問題,已經寄出存證信函給乙方,但卻被退回,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呢?可否告知詳細處理步驟?要去地方法院下載什麼來填寫聲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但本件應先釐清是要提告刑事,或是要請求對方返還公司帳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會計人員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妮妮 104-12-08 12:01

您好:
我於民國104年8月某個星期六在麥當勞前等朋友,突然來了一些人像我問起平時有沒有再保養臉有沒有再體驗身體按摩等等..又抓抓我的肩膀說你肩膀很硬唷!可以來我們這裡體驗!放鬆身體!給我們一個機會等等...就一直像我推銷推銷推銷說著他們那多好多划算之類的!我一直拒絕他們也一直說給他們機會..後來她們說體驗只需要300元,我說我沒這麼多錢,她們說100也可以到時後來再付200元就可以體驗,我就很弱被說服的付了100。

8月22日星期六下午我就前往美容院,當時櫃台有兩個人(大陸人)因為腔調很明顯不是台灣人,他問我要體驗臉還是身體,我說臉,於是就帶我到進去體驗,在體驗過程中,一個美容師幫我用臉,另一位人(像是主任)在旁邊不斷的說,要不要來體驗?是學生嗎?家住哪?有工作嗎?有在外面做臉嗎?基本的事情他都問一下,剛開是我覺得還好,美容師先幫我做了一半的臉,給我比對後來就一直說你看臉變得很光滑亮麗效果很好等等....說著一個月只需要2000可以無限次數來做臉(重複著多次)當時的我也躺在那邊完全也不好說話或是看看什麼文書之類的...後來他就說一個月2000很便宜了我是學生這樣,於是就拿了一份紙讓我簽名,我那時候也很笨很笨的沒看清楚內容就簽名了....(身上都還包著美容一臉上還有產品的狀況下)糊里糊塗簽了名子.....總價48000(崩潰...)我簽了兩份東西,一份是他們自己打的產品售出不再退換貨之類的單子,一份是銀行分期單子
後來他就拿了一堆產品說這都是我的.....剛開始我都很勤奮的去做臉,但是越想越不對....想退掉不想做覺得做得很新不甘情不願的...有幾個星期沒去,跟朋友聊天她們說也有被類似的事情騙過,所以叫我趕快停止合約。當天簽完一份紙(上面是分期付款的單子)簽完後過幾分鐘就有一個人打來跟我何對資料,美容院的人還說以後帳單寄來他們店裡就好不要寄到家裡,記得離開時他們還說別把這件事告知家長怕他們擔心之類的...但是我回家就告訴家人,被罵了一頓。所以當天...是情已經生效了而且我還付了2200,2000首期,200是那天在麥當勞的體驗差額。

下一趟去他們就拿一本帳單給我,就是分24期每個月27號前要去繳2000元。回家越想越不對困擾了很久困擾我每天....直到11/21星期六我跟兩個朋友一起到美容院跟他們說我們要退要停止合約,但他們說沒辦法,說我都去做了9次也都滿意而且事情也過了很久了沒辦法停止,不斷的強調他們是(賣產品送課程,買產品送課程.買產品送課程)買產品送課程,產品都開了用了沒辦法退沒辦法中止。從頭到尾我這裡都沒有一份合約,只有24期帳單...後來我們又諮詢了消保原地申請了,調解委員書11/30號有收到衛生局寄來的信函,我想美容院一定也收到了,但到今天他們也沒再跟我聯絡...於是我12/7號又打給消保官跟他諮詢,他跟我說要去買存證信函寫信通知美容院,銀行說要暫停付款等等的....我上網查了一下存證信函怎輸寫...我不知道該如何寫... 想請你們幫幫忙,求救我...謝謝你們耐心看完這篇很長的文章...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不知道這樣寫看得懂嗎?非常感謝

我想知道想詢問

1.時間從8/22至今已超過7天了 是否還可以退貨是中止或是更好的方法?

2.存證信函我應該怎麼寫?

3.我現在下一步應該如何處理?做什麼事情?或是準備些什麼?

4.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中止這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