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家人因為長期受到鄰居散撥謠言妨害名譽~人無可忍後前往理論~在近6個月後收到法院傳單~對方告我家人妨害名譽~後我們深情調解對方不到場~對方再上訴至簡易法庭~後判法銀200銀元.過不久在收到地方法院傳單~對方再告民事及刑事~民事部分已判定~但在上法院同時~村民在youtub網路影片發現~對方早在提告半年前以網路公開方式撥出監視攝影機影片(並已經剪接過的)~公然毀損我家人名譽並公開寫出我家人姓名及家裡商店名稱!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甚至在網路已自己判定公開我家屬刑責~我們將網路攝影機畫面送到法院~提出抗議~卻以無法證實影片為對方所上傳的理由駁回(因為網路影片與對方提告知錄音內容可以正史為私人且同一個)地方派出所傳調對方到警局說明~對方始終說不知道為理由~但影片確為對方家的私人監視攝影機所拍攝~我們卻無法查出影片上傳者的身分及位置~!使得我們家人與商家受到1年的妨害.請問我們該如何決???(現在扔在無助上訴中)

各位律師前輩好 , 本人於四月中旬在返家途中遭遇導致車禍受傷車損 , 因對方違規但不願意賠償故尋求法律協助求償
情形大致如下 :
車禍地點位於木柵路三段 (木柵公車站) , 該日晚間返家行經車禍地點時 (由西向東 , 往木柵路四段) ,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
(有報警維持現場等警方到場) 警察經量測後告知 , 最近斑馬線離車禍點 64m 已超過 50m , 當時因天色昏暗 , 在64m斑馬線時發現行人欲闖越馬路 , 隨即減速及鳴響喇叭警示 , 但行人不但沒退後反而加速穿越 , 當時警示判斷行人欲往後退 , 所以往對向閃避 , 行人"連看都沒看"就往前衝 (這個我非常確定 , 作筆錄時也有強烈重申) , 準被撞擊時 因為剎車鎖死 已經開始向右倒後撞擊行人 (作筆錄時明確告知 無超速 , 有鳴響喇叭警示 )
後行人送醫處理經X光等檢查後無大礙皮肉擦傷 , 而我則是背部疼痛 下半身肌肉嚴重拉傷 , 致使我兩周無法正常行走前三天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 , 而車損部分將近一萬元左右(由原廠車行估價維修) , 由於對方不願意賠償 ,只好提告過失傷害 , 對方似乎也反控我過失傷害 , 另外作筆錄時 , 對方辯稱"沒聽到"鳴響喇叭警示 , 而事實則是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 , 對方之後也承認沒有注意路況違規穿越 , 目前法院已寄通知書 , 由於對方未成年所以是少年庭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1.目前我該做的除了將證據備齊 還需要做什麼準備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需要應對 .
2.初步分析表上是寫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而我的部分則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似乎網友戲稱為帝王法條?)
3.我有證人可證明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警示 我想請問是否能因有警示 有煞車 未超速等免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有需要證人到場 ?
4.此案件警方友人說為小案 , 無須請律師協助 , 但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是否有需要實際請律師協助 , 另外整件案件打完 , 律師費用部分約為多少 ? 是否如網路上所說 , 若官司打贏由對方付幾方律師費用 ? 另訴訟須給付法院的規費總共約為多少 ?
5.法院通知書上被害人是寫我 , 是因為已經過初步檢視了嗎 ? 因對方也反控我過失傷害有所疑問 .
6.想請問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可以求償項目有什麼呢 ? 是否可付代精神賠償 (現在騎車真的會怕路邊又有人衝出來) , 車禍兩周的交通不便 , 及聯考影響 .. 等
作筆錄時有明確告知事實經過 .
目前還沒有開過調解庭 , 另通知書上附記為 : 調查 .
感謝各位律師前輩耐心閱讀 .



你好,我情形是車禍民事的簡易庭 ,去年兩台都是左轉車的情況,對方是外側加速擦撞到我,有請警察畫圖,筆錄,聯絡對方,對方說他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過一個月我寄簡訊,對方一樣說會連絡,然後一直沒下文,本來想說對方修車比較貴,我就算了,過了八個月,收到民事簡易庭的損害賠償,對方保險公司起訴我未保持安全距離,幸好我的行車紀錄,單據,照片,簡訊 都還留著。
今天開調解庭,因為我行車紀錄很明顯,是被撞的一方,,調解委員看完行車紀錄後也看不下去,說直接行車紀錄燒成光碟,庭上提出就好,看法官要直接判,還是送鑑定,不需要寫答辯狀,保險公司說就由法官去提肇事責任鑑定,所以直接走訴訟流程。
由於是簡易庭,我不是很確定程序。
2.答辯狀需要的證據中的行車紀錄,也需要燒成光碟寄給保險公司?3.要在開庭前將答辯狀還有證據謄本寄到法院和原告(保險公司)嗎?
謝謝

2009年間妥託A公司製作ㄧ幅行銷輸出壁貼,張貼於熱鬧街道明顯處,當時亦要求A公司須自行設計及製作,且日後如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當時A公司亦該立切結書申明日後若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
2014年6月B公司通知該幅行銷輸出壁貼中有ㄧ個人物圖案為B公司代理授權之圖案(有提供原廠授權聲明書),有侵權之問題,要求購買該圖案使用權利金。
經洽A公司表示,該人物圖案確實是從網路下載,另B公司係從2011年開始代理,且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
請問1.是否如A公司所述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不會回有事。2.若A公司與B公司協商購買使用權利金破局,我該如何處理?會有刑事或民事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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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和解庭對方依然沒來會怎樣?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部廂型車半夜逆向行駛,撞了五部左右的機車,機車都是停好好的,無緣無故遭受廂型車的撞擊,導致機車毀損,駕駛廂型車的人,並不是車主,之後我有去申請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對方依然沒有來,很顯然的是對方沒有誠意賠錢,之後我提告了,民事起訴狀,法院那裏,也已經有寄來說要調解庭的公文,調解庭當天,對方依然沒到場,很顯然的他是已經完全不想賠錢,想要占我便宜就對了,我機車總共維修了2萬多元,難道就沒辦法拿回半毛錢了吧?只能泡湯了嗎?
我到法院的調解庭,那天因為對方沒到場,那邊的調解委員,叫我簽名,還問我說還要繼續調解嗎?我說不要了!
然後調解委員叫我等通知就可以了,請問是等什麼通知?
感謝各位大律師,幫幫我解答!
謝謝了!


法院的和解庭對方依然沒來會怎樣?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部廂型車半夜逆向行駛,撞了五部左右的機車,機車都是停好好的,無緣無故遭受廂型車的撞擊,導致機車毀損,駕駛廂型車的人,並不是車主,之後我有去申請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對方依然沒有來,很顯然的是對方沒有誠意賠錢,之後我提告了,民事起訴狀,法院那裏,也已經有寄來說要調解庭的公文,調解庭當天,對方依然沒到場,很顯然的他是已經完全不想賠錢,想要占我便宜就對了,我機車總共維修了2萬多元,難道就沒辦法拿回半毛錢了吧?只能泡湯了嗎?
我到法院的調解庭,那天因為對方沒到場,那邊的調解委員,叫我簽名,還問我說還要繼續調解嗎?我說不要了!
然後調解委員叫我等通知就可以了,請問是等什麼通知?
感謝各位大律師,幫幫我解答!
謝謝了!



我住在一個社區大樓,今天晚上大概七點多的時候,在我自家門口,忽然出現五,六名不知名男子,先是走到我家隔壁並和該名女性住戶簡短交談後,就朝我衝過來像是要抓我和打我的樣子,我出於本能反應拼命的跑,跑到鞋子都掉了,直到我跑到隔壁大樓的樓頂,才甩開這群兇神惡煞,後來我報警,並在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回家,回到家後,我的女友馬上跟我說,剛剛樓下管理室打電話來給她,說樓下有好幾個流氓要來找我,我女友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是心裡很害怕,過沒幾分鐘就有六名男子來我家要找我,因為我不在家,所以其中有一人就跟我女友講說:妳跟妳男友說:他最好不要再回到這個家,如果被他們遇到了,就要讓我好看等等言詞上的恫嚇!我女友才跟我和警察講完這些事情,馬上就有一個男人(是該女住戶的哥哥)和隔壁的女住戶來找我,那名女住戶才說因為我罵她很難聽的話,她因為受不了才會叫她哥哥來找我!問題是我當時是在家門口面對著家裡面罵我家的小狗,只是那時她剛好走過去,以為我是在罵她,任憑我如何解釋她也聽不進去,她的哥哥一付想要打我的模樣,過沒幾分鐘,那六名男子中的其中三人也出現了,人還沒走到我家就先聽到其中一人說,警察沒有很大啦!他如果不敢打我就跟我同姓,甚至當警察的面罵我三字經,後來我才和警察回警局做筆錄!那名女住戶也到警局說要告我!這是整件事情的經過! 請教各位:1.這樣子對方總共犯了幾條罪? 2.女住戶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3.如果告不成,我可以再告她一條誣告罪嗎? 4.可以附帶民事賠償嗎?


我住在一個社區大樓,今天晚上大概七點多的時候,在我自家門口,忽然出現五,六名不知名男子,先是走到我家隔壁並和該名女性住戶簡短交談後,就朝我衝過來像是要抓我和打我的樣子,我出於本能反應拼命的跑,跑到鞋子都掉了,直到我跑到隔壁大樓的樓頂,才甩開這群兇神惡煞,後來我報警,並在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回家,回到家後,我的女友馬上跟我說,剛剛樓下管理室打電話來給她,說樓下有好幾個流氓要來找我,我女友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是心裡很害怕,過沒幾分鐘就有六名男子來我家要找我,因為我不在家,所以其中有一人就跟我女友講說:妳跟妳男友說:他最好不要再回到這個家,如果被他們遇到了,就要讓我好看等等言詞上的恫嚇!我女友才跟我和警察講完這些事情,馬上就有一個男人(是該女住戶的哥哥)和隔壁的女住戶來找我,那名女住戶才說因為我罵她很難聽的話,她因為受不了才會叫她哥哥來找我!問題是我當時是在家門口面對著家裡面罵我家的小狗,只是那時她剛好走過去,以為我是在罵她,任憑我如何解釋她也聽不進去,她的哥哥一付想要打我的模樣,過沒幾分鐘,那六名男子中的其中三人也出現了,人還沒走到我家就先聽到其中一人說,警察沒有很大啦!他如果不敢打我就跟我同姓,甚至當警察的面罵我三字經,後來我才和警察回警局做筆錄!那名女住戶也到警局說要告我!這是整件事情的經過!
請教各位:1.這樣子對方總共犯了幾條罪?
2.女住戶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3.如果告不成,我可以再告她一條誣告罪嗎?
懇請惠賜解答!謝謝!

您們好~
小弟我在7月中時,在公有的立體停車場停車。看完電影回來後,發覺車子的前保險桿,整個被扯落於地上。當下也報警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來看到有一隻監視器的畫面,有拍到我的車於畫面左上角,被我左方的車,於他方離開時,擦撞到我的車,以致於我的保險桿脫落,左前葉子板擦傷。
但因為監視器的角度關係,所以我只能依據他車離開時,我車的大牌位置來判定他有擦撞事項。
目前,警方也請對方到案,對方也不承認,而對方所開的車是公司租賃車。警方是說,這屬於民事範圍,接下來他們不介入處理。也請我可以送上民事法庭。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我要求償,是否是以民事損害賠償部份求告? 這類案件是否要先進調解委員會後,再行進民法法庭 ?
因為我車子目前尚未維修,要提出損害賠償的部份,如果以原廠估價單是否可行? 再來,我的車是登記我老婆名下,如果要出庭,能否得由我出面就行 ?
謝謝你們 ~~

申請金融消費中心協調
保險公司以
入院後症狀穩定
無需接受緊急醫療照護之情況
只願意賠一部分
不願意全額賠償 原本的保單內容 附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八、「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 九、「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但不包括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十、「住院」: 係指被保險人因痴商或傷害, 經醫師學斷,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時,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家人都符合上面的定義 但保險公司後來的解釋卻認為 入院後症狀穩定
無需接受緊急醫療照護之情況 很相似的例子 癌患住中醫病房 保險拒理賠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67650
問題:
自己找資料寫民事起訴狀
一般看到範例是只寫簡單寫依法起訴請求賠償
而沒寫到過去協調情形
1 ) 請問建議詳細寫和保險公司理賠申請及保險公司回應的情況嘛? 還有過往的資料 2 ) 是否建議寫對我方有利之法條內容 ? 保險法 第 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
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3 ) 請求金額約35萬
適用於簡易訴訟
建議以簡易訴訟進行嘛?
4) 另外自己草擬的起訴狀
http://ppt.cc/ooTp
能否給我意見
謝謝








7/27找上桃園一悅汽車購買中古車,原先要購買bmw 320i,由於我本身已經有銀行協商,業務告知此價格評估後無法處理,但如果40幾萬的車他能處理貸款,也告知之前有被法扣的也喬到可以貸款
所以我在7/29號一早準備了銀行協商紀錄跟明細
7/30號繳雙證件給車行還要求簽約說要業績,但我沒辦法太多訂金只能給付1000元,合約內容也沒注意看,而都聽業務再說叫我簽名,當天早上業務至勞保局申請勞保紀錄送件銀行貸款,中午銀行照會,下午車行業務告知沒過件,我也至車行領回證件,車子未過戶,車行告知可能要家人做保或換車主,我也告知回去溝通看看,如可以會傳證件影本給業務,但於今日8/1車行認為我沒傳證件跟接他電話認為我悔約,要我賠償車貸總價一成,不然要交給法務處理,也聯繫車行我並沒有不買 , 而是當初你們說貸的過現在卻無法貸過還要我賠償違約金,簽約時有告知沒過會退違約金,但現在又要告,跟車行聯繫時又叫我跟家人溝通跟幫我處理看看,又不告知我如何處理,只叫我到車行一趟請求內容:已經不打算購買,訂金也不要了,只希望此事到此平息,有line對話紀錄
8/6號 車行寄出存證信函要求給付剩餘總價一成4萬4千9百元整,存證信函提到我有告知車商銀行信用瑕疵問題跟未告知四年前和潤貸款結清前有嚴重遲繳問題,要我支付四萬四千9百元跟訴訟費,我有LINE紀錄證明,當初要我簽訂合約是因為業務說要繳交業績,業務也沒告知要繳交總價一成訂金,只說不要1-2000元,我也告知業務我只有一千元訂金,最後業務接受,當天早上送件,下午得知結果,業務詢問我是否可以用媽媽當保送一次,當時電話中告知業務無法,另外詢問業務是否可以女友當保、但無勞保、薪轉、業務卻告知可以用女友當車主但不一定會過件,當下擔心怕被扣押證件,所以就口頭答應、但回去跟女友商量後,決定不購買了,所以也沒再傳證件資料給業務,業務卻LINE中告知,此事不是訂金一千元就可以解決,要我付車價的總價一成,不然要走法務,當天詢問一些朋友後跟上網查了資料後,告知業務已經有申請消保官跟民事合約不平等部分,業務在存證信函卻反說我恐嚇業務....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PS1:當天業務傳給我車子照片總價為45萬、但我當天凌晨卻在8891網站看到一樣的車子一樣的內裝一樣的配備實價28.8萬(已有截圖存證) 這點當下詢問業務、業務口頭告知那不是實價,只是吸引客人過來,但8891實價登陸不是都有經過審核、這樣我算是被欺騙嗎?
PS2:事後詢問朋友銀行只要掛呆帳就無法辦理任何貸款業務,至於和潤事件是四年前的事情 影響根本不大甚至不會影響,也請朋友查當天退件原因 原因為已經告知信用不良的紀錄而婉拒、而且車商定非給我簽定型化契約、這樣車商是否有明顯騙訂金之嫌?
PS3:當初車價車商報45萬、合約書也寫45萬,但卻要我在照會的時候告知銀行貸50萬 購買59萬,還有我根本沒簽過車貸合約書,卻要我跟照會人員說是本人簽名、這點是否為造文書?
麻請各位律師協助~小弟很困惱...

我與某某先生借錢,約定還錢的時間也還沒到(沒有借據)
對方卻一直騷擾我,用留言傳黃色對話,並且半夜在我的部落格上公然毀謗、汙辱我,使我不堪受擾…
每天都提心吊膽的怕他又亂留言,導致我半夜常驚醒,得靠安眠藥才能輔助入睡……
倘若他要告我沒還錢(相約還錢時間還沒到)
那我能告他嗎(性騷擾、公然侮辱…等等)
那又有勝算嗎?
拜託幫忙解答,萬分感恩!
以上是之前的問題,
但是現在又發現他在我朋友的訊息裡偽造
說我是妓女,諸如此類的毀謗言語
還用我fb的名稱去偽造相同名稱來欺騙我朋友
還罵我不要臉、欠錢就該還錢等等…
說我沒還他錢他嘴巴要怎麼說都是他的自由
要我把錢吐出來才不打算繼續汙辱我
(當初沒簽借據,也沒有說好一定得還錢的時間
還說如果我沒錢可以還可以先緩緩)
這樣我民事方面可以怎麼要他求償?他照成我嚴重內心壓力
拜託幫忙解答 萬分感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辱罵您之截圖和散布之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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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有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並不需要供擔保。
惟若對方暫時沒有財產,法院會依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等到對方有錢時才有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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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如果不是對方亂說
就是他誤會律師意思
如果婚姻無效
監護權是當然歸女方所有
根本不是如對方所述
監護權之判斷法院會請社工去進行訪視
主要會判給主要照顧者
只要證明有足夠能力撫養(可請家人協助)
又為主要照顧者
判給女方機會很大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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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本人於今年五月份應買購得一不點交之法拍屋,原所有權人已過世故所有權人現為國有財產局代管,現有第三人因與原屋主有債務關係,也無租約無權占有該不動產及停車位近四年之久(經去法院閱卷後得到管區前往查看房屋使用現況載明為無權占有並經由占有人簽名),本人目前已取得所有權狀也與對方見面談判,對方要求高額搬遷費否則不願搬遷,本人當然不肯給付,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想請教問題如下:
1.本人若直接從刑事提告竊占罪及恐嚇取財罪提出訴狀,起訴之後再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進行訴訟,檢察官起訴的機會大嗎?
2.承上,因擔心刑事會不起訴,又擔心因此拖太多的時間,還是民事部份也同時向對方提出返還不動產及不當得利之訴,待刑事若確定有起訴後再撤銷民事部份,這樣作法是否恰當!?
以上尚祈律師專家們給予小弟解惑,感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搬哩,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竊占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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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你民刑事都必須要提
因為縱使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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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目前發生問題:
1.我與朋友共買一間房子,且雙方皆向銀行貸款購屋,雙方均為貸款借款人,雙方產權皆為二分之一,當初銀行僅同意由我的銀行帳戶扣繳貸款(因為朋友沒固定工作),因朋友繳不出房貸也不願意共同出售該屋,銀行貸款我墊繳一年多,我再也不願意在墊繳下去了,之後向法院聲請朋友不當得利勝訴,然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如今我先向桃園民事執行處聲請查封該屋朋友之二分之一產權,之後銀行在法院通之下也聲請強制執行該屋(產權:全部),並非呈報債權參與分配.
3.如今接到桃園民事執行處公文:由銀行直主導強制執行,我先聲請之強制執行併入後聲請之強制執行案(銀行之強制執行)
請問法律是否規定前案併入後案之執行
我該如何跟民事執行處行文溝通讓自己先聲請之強制執行案件可以優先處理拍賣該屋朋友之二分之一產權,我就有優先購買權,且一併清償行銀之債權,銀行說他們主導本案強制執行不參與分配態度強硬,請問如果有好的方法,煩請聯繫我,thanks!(民事執行處不開庭審理的)
真正關鍵在於:強制執行併案之考量...或規定



我想請問朋友的妹妹已經是個當媽媽的人在今年7月11號因為他哥哥第二次被我標注到所以在臉書上留言,內容有說到[今天沒有人拿槍拿刀逼妳跟他在床上爽]還有一些話是說到[是我哥搞大妳肚子的嗎]...的話語,讓我覺得遭受汙辱,我在8月3號,朋友的臉書留言或是標注他,內容是希望他妹妹可以跟我道歉,但他們兄妹不道歉,一直把所有事情說到我身上也有說我懷孕..的,我覺得他們沒有尊重我,我回覆的時候有說到[怪到別人身上,真是沒教養]朋友的妹妹就說我在毀謗她嗎,而那個朋友又打了兩次電話,在電話一直不斷辱罵我三字經問候我媽媽又罵我白痴白目,我全程都有電話錄音,兩方的電話旁都有人聽見他對我的辱罵,我有請他跟我道歉,但他說他沒必要跟我道歉,因為我太白目...等,他電話裡還有講到一些話讓我覺得他好像有點在詛咒我媽媽。
請問針對朋友他妹妹的留言,以及我的留言,還有朋友打電話辱罵我,還有,朋友在電話有詛咒我媽媽的感覺,請問這幾個分別都能構成公然汙辱嗎?如果三方都要提告可以告嗎?請問三方分別是觸犯什麼罪刑?是去警察局告還是要去法院告呢?這些事件請問分別是算民事還是刑事的案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即公然侮辱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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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請教,賠償理由在於"故意"與"過失"關於精神撫慰賠償的金額上是否會有差異?
假設有,民事法官是否就有要調查清楚的必要?如果發現法官已經預定立場判定為過失(對方事實上為故意)案子還在進行中,如何求助?
本案由於一審被告被判刑四年民事賠償於一審終結前有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對方故意開車撞人)一審判刑重傷害未遂,刑期四年
會這樣詢問的理由有:1.移交民事庭法官判定似乎以一般車禍賠償來看,沒有以重傷害未遂案件來看,因為我請求法官調閱我需要的證據,是一份警方現場勘查報告報告抬頭就是以被告名子涉嫌傷害案件所蒐集的證據報告,法官卻以[交通事故]的名義來調閱這一份報告。
2.民事庭法官當庭有提到賠償的衡量不會因為故意和過失有差異,光聽到這點我就很火了,我骨盆是因為對方開車撞擊後夾在車頭與電線桿中間,當下失去行動力,被抬上救護車,骨盆爆裂事後打了十幾根鋼釘固定,手術還得冒3~7成的死亡機率,手術後雖安然度過,法官竟然不判定過失或故意當作一樣來看,受害者的我太不公平。第一次開庭還提到對方不會無故開車撞人,天阿!對方就是因為氣憤開車撞人,於一審被判刑四年,正當防衛都稱不上,法官還這樣說,讓我感覺偏向被告明顯。
3.由於對方不服一審刑事判決,提起上訴正在審理中,民事如不判別清楚,假設民事法官輕判,對方將以民事判較輕為由來當作上訴之理由時,將會又耗費更多訴訟時間去釐清此問題,對我本身時屬不利。
4.對方因為害怕賠償已經做脫產動作,名下兩間不動產已經過戶給年邁母親,時屬脫產明顯,又得另打債權損害官司。
5.對方又誣指我方要搶劫他的車輛試圖合理化開車撞人的理由,於檢查階段與一審階段對方都有提出,不過當庭就被檢察官與一審地方法院法官共計兩次當庭駁回。(超誇張的指控,誰會搶鄰居的車?我自有 Toyota Altis一手現金買斷,他開車行兇的車是Toyota yaris還是中古的)今年四月份又另外告我跟強盜,令我哭笑不得,偵辦檢察官還當庭就問了,不事都查過了還告?結果,重點來了民事庭法官還似乎相信了對方的說法?!不知如何自救
6.訴訟是一件很磨人的事,小老百姓沒有時間去耗,請問民事庭已經走到第三次開庭的情況下,有辦法挽回這狀況嗎?難道真得等到誇張判決產生後再來上訴不會太消極?
7.目前沒有得到任何賠償與慰問!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