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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 104-01-20 10:28

媽媽死亡隔天大哥就去郵局把媽媽的錢領出來之後又拿媽媽的提款卡去 ATM 領錢,現在我們準備要提出刑事告訴,那民事的部份如不提告可以嗎?還有如果一旦提出刑事告訴後可以和解嗎?如可以和解大伯還會被抓去關嗎?還是會留案底?

 

您好:

偽造文書部分不能撤告,

如果對方認罪才比較有緩起訴之機會

並應注意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權有2年時效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14:13

可以只單告刑事即可,若大伯院和解歸還錢財,若於偵查中可向檢察官表示不願追究,有較高的機率可獲緩起訴處分,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媽媽死亡後,媽媽之財產均變為遺產,在未辦理遺產登記前,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之,您哥哥盜領之行為,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之告訴,若您哥哥願與您和解,可再提出和解書,針對侵占之部分可撤告之,關於偽造文書之部分,可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

小俞 104-01-19 22:51

我103年9月初在公司遇到假冒主管的詐欺犯騙了十幾萬,前幾天第一次去偵查庭與犯人做筆錄,法官最後問我希望賠償金多少?我賠公司五萬多,其他由公司主管們分擔,不過公司也為了這件事把我解雇,因此我只要求賠償五、六萬,但離開之後我才想到我被公司解雇加上精神賠償,假如公司之後知道我拿到賠償金又來找我討錢,不應該那麼少,後悔金額開太低,請問有辦法追加賠償金嗎?(犯人表示他沒錢…)

離開前法官有問我是否要告犯人,我說要,之後法官要我簽完名就可先離開,沒說是否還有下次開庭,告犯人的部分我要自己再去提告嗎?還是再等法院通知?

另外,想問我這樣可以走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嗎?程序應該怎麼走? 

ca 104-01-19 09:46

付民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庭 一審定讞

判決通知書是不是有兩種

一種是通知書 一種是 確定判決通知書?

兩種法院都會寄給原告被告嗎?

分別是開庭完後幾日會收到呢?

怕家裡沒人 沒收到信件 想請教一下 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19 10:36

您好,

「判決書」會在宣判日(非最後一次開庭日)後數日或十數日(時間上不一定),法院會以雙掛號寄送。倘若家中無人收件,郵差會填寫寄存送達通知書,並將判決書寄存在派出所,待您收到通知書後再前往派所領取判決書。

而「判決確定證明書」則是案件定讞後(也就是敗訴方沒有提出上訴,而上訴期間已經屆滿),由勝訴方向法院聲請核發者。

ca 104-01-19 11:09
回覆 朱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判決書」會在宣判日(非最後一次開庭日)後數日或十數日(時間上不一定) ... (恕刪)

請問 判決確定通知書 沒和法院申請 就收不到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些法院會自動發給判決確定證明書,但為避免法院漏掉,仍建議您提出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38

您好,可以直接致電承辦股別書記官處詢問唷!

小黃 104-01-19 01:14

2015年1月13日早上八點二十分左右,我騎乘機車行經板橋區萬板橋機車道(往萬華方向)前車時速30,我時速也30,前車剎車,我也煞車,後車煞不住從我後面撞上,騎士彈飛一公尺遠,我人沒受傷,車子修了ㄧ萬多塊,我已經修好了,錢也付了,跟對方請求這筆金額,對方表示沒錢,不想負擔,請我告她,請問我該怎麼辦 ? 我如果要告她我需要準備甚麼 ? 如果告他民事

要告她甚麼,他再三峽,我在淡水,開庭的地點會是哪裡 ? 謝謝

你可以向對方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的法院應選擇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管轄法院,由於侵權行為地與被告住所地的管轄法院均為新北地方法院,且訴訟標的為十萬元以下,你應該到新北地方法院轄下的板橋簡易庭提起訴訟

阿成 104-01-18 21:14

事情經過:

我朋友辭職工作後,想休養一下身體,空閒之餘打打工。

看到了一個應徵協助網拍商品與賣場管理的打字員。

我朋友對網拍沒有經驗,但很有興趣。

所以就照著應徵方式中留下的通訊軟體的ID聯絡對方。

詢問雇主詳細工作內容與拍賣商品屬於何類,商品照片與描述是雇主提供還是自己拍攝及介紹。

以及麻煩對方供應現有拍賣商隱的網址給朋友確認。

我朋友瀏覽後,想說應該沒問題,就跟雇主詢問上班需要什麼資料。

雇主說履歷表跟發薪水的帳戶即可。

再來雇主說先教我朋友怎麼進行網拍刊登,雇主開始傳照片與描述過來,[關於我與商品描述中都有留下喜歡請直接通訊軟體詢問(雇主的ID)]

第一次刊登後第四天,從網路信箱收到疑似違規通知信。

我朋友跟雇主告知違規問題,雇主還懷疑是我朋友的帳號認證有問題。

我朋友因為不想帳號被停權,詢問雇主可否有別的辦法。

之後雇主說去另外一間拍賣吧!

我朋友有詢問確定另一間可以在商品描述與關於我裡面寫上通訊軟體的ID。

雇主說可以,我朋友也先去隨機挑幾個商品出來看描述,也確定有放通訊軟體的ID後。

我朋友就換到另一間拍賣繼續工作

之後又PO了七八樣商品後,不久收到一則問與答,問說這件商品為什麼這麼便宜?

我朋友有先跟雇主說有人詢問為何某某商品太便宜了。

我朋友自己又在那個拍賣上看一下相同產品的售價,有貴的也有差不多的。

我朋友就想說應該沒有問題。

結果雇主還沒回覆我朋友問題,就說有買家下標了,要我朋友去確認看看,並把收件資料給他。

我朋友給他收件資料後半小時,網頁跳出告知停權。

我朋友整個傻了,用通訊軟體跟雇主問說怎麼被停權了,在等待雇主回覆期間,去網路信箱看信件,一封拍賣系統寄來的信件說我帳戶異常,被列入黑名單停權。

我朋友再去拍賣客服寫信請客服人員告知停權的詳細原因。

一個小時後,雇主又直接沒回答我朋友問題,直接說剛剛下標的買家要打電話給我朋友,雇主跟買家說我朋友是家人,他(雇主)麻煩我朋友代PO的,又告知我朋友他(雇主)的姓名。

雇主麻煩我朋友等等跟買家這樣子說。

我朋友覺得怪怪的,有問說如果買家問商品問題呢?

雇主說有商品疑問請買家使用通訊軟體詢問他就好。

我朋友才說好。

我朋友接到買家電話後,也照著雇主要求的跟買家說一次。

結束通話後,我朋友就等待拍賣網站的客服回信。

結果又過了兩天,我朋友又接到買家的電話,買家說找不到他(雇主)。

我朋友跟買家說:「好,我幫你聯絡他(雇主),請他(雇主)聯絡你。」

我朋友就開起通訊軟體詢問雇主,結果雇主沒有回應。

又過了幾分鐘,我朋友PO張貼圖與一句詢問是否有回電給買家?

才出現已讀,但雇主沒有回覆。

隔天,我朋友跟雇主傳訊息說客服有回應了,客服說可能被盜用,所以將帳號封鎖,如果要復權,要準備一些指定資料傳真給拍賣公司才有辦法復權。

我朋友覺得麻煩,怕如果好不容易復權了,又馬上被鎖,可能問題會很大。

就跟雇主PO張打招呼貼圖後說:「就到這吧!不然又被鎖帳號很麻煩。」

結果只有貼圖有出現已讀,文字訊息則沒有跳出已讀。

之後我朋友就傳簡訊給買家詢問雇主有向他連絡嗎?

買家回說:「沒有,他(雇主)之前表示前天有寄出商品,但到了今天都沒收到,想請他(雇主)可以把宅配收據傳給他,看看地址甚麼的是否有誤,但他(雇主)一直沒有回覆。」

我朋友回買家:「呃…我在幫你催問一下,抱歉(>.<)」

我朋友立刻開啟通訊軟體敲雇主,跟雇主說買家還沒收到商品,想請雇主傳宅配單據給買家看看。

結果只出現已讀。

我朋友很納悶,時間慢慢過去,越來越不安,立刻跟人借電腦上去拍賣的討論區查網拍詐騙的徵兆與相關問題。

結果徵兆有中了幾個,我朋友整個傻了。

簡訊給買家,詢問買家方便接電話嗎?

等買家回覆可以後,我朋友打給買家。

跟他說我們可能都被這位(雇主)給騙了。

買家不懂,問為什麼。

我朋友就說雇主都不回他訊息,買家匯款了,商品遲遲未收到,請傳宅配收據給買方也沒回應,又去看拍賣網站討論區一些詐騙行為,發現雇主有中幾項。

買家問那他匯過去的錢怎麼辦,我朋友回他說:「因為是詐騙人藉著我的手騙到你的錢,不然我還你錢好了。」

之後買家說要傳他跟雇主的對話給我朋友看,然後我朋友加了買方的通訊軟體ID。

買家傳了對話內容,還有匯款收據跟身分證後。

我朋友詢問買家是否還來的及取消匯款?

買家說如果對方(雇主)真的是詐騙的,錢已經領出來了。

我朋友很難過,回買家「我害了你」

買家說:「都是受害者。」

我朋友詢問:「有打算備案嗎?」

買家回:「基本上破不了案。」

我朋友想說如果真的破不了案,那就真的我朋友要自己掏腰包賠錢給買家了。

就跟買家說錢是否可以下個月初匯款歸還。

買家說如果確定會付,他可以接受。

我朋友跟買家說匯款後會傳明細給買方做確認。

之後我朋友向幾位家人朋友詢問,家人朋友們希望我朋友去備案。

我朋友跟買家電話聯絡,我朋友想配合買家去警察局備案,雙方都帶齊資料在隔日下午三點到某某分局門口會合。

隔日下午三點,我朋友與買家會合後進去分局備案,分局人員說看被害人(買家)住在哪兒,由那邊的派出所處理。

他們倆人又轉換場地到另外一間派出所處理。

買家先做備案筆錄

我朋友做涉嫌人筆錄(有錄影)

買家做完筆錄時有詢問警方:「之後我可以向他(我朋友)索取民事賠償嗎?」

警方回可以。

------------------------------------------

警方說,因為我朋友有配合詐騙方欺騙買家,所以我朋友可以是共犯,有詐欺刑責。

警方有疑惑問我朋友說為何會與被害人一起來。

我朋友回警方:「因為知道被詐騙方(雇主)利用去欺騙到被害人,所以我與被害人一起來報案,順便提供資料。」

筆錄做完後,警方說等法院通知。

-------------------------------------------

我朋友也是受害者,只是沒有金錢損失。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朋友會受到甚麼刑罰?

是否可以還我朋友一個清白呢?

我朋友想找台南南科附近的律師事務所,想直接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16

您好,可以爭執沒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唷!

阿德 104-01-18 16:13

各位律師好,日前我們社區鬼委會的委員因為偽造文書業務重大過失,分別被住戶向地檢署和地方法院先後告發刑式偽造文書民事訴害賠償(兩件都是不同案由事件),但是這些涉案委員挾其管委會人脈勢力,強行通過決議,同意委員業務涉訟由社區公款補助律師費用,後來我們有住戶向涉案委員詢問使用的法源,而且說他們已經違反禁止自己代理原則了,他們說來自律師顧問費,但是過去這個科目一直都是與外面律師簽屬常年法律顧問契約的顧問費,從未有支應委員的業務官司問題。而且這兩案件是在不同時間點向司法機關告發和起訴,我們在這些涉案委員申請動支第二案損害賠償律師費前,拿到縣府工務局的公函,裡面直指此舉違反法令,應經區權會使得動支,但相關糾紛爭議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並非本局權管所及。但是這些涉案委員還是堅持要用社區的錢請第二案的律師費。後來我們住戶就再向地檢署告發背信業務侵占

日前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理由無非以全部過程均經公開會議和會計程序處理,難認有主觀上不法意圖,但是並非所有犯罪行為都是偷偷摸摸才叫違法吧,那些委員就是吃定多數人都不管事情,也不知道這樣子不合法,更不會去司法機關提告,才敢大辣辣地去拿這個錢啊,如今有住戶去告,卻說不能告,似乎不太合理,另外,檢察官處分書裡也說,該兩案件均與社區事務有關,沒有任何根據說明委員不能因業務涉訟支領個人律師費用,所以認定無罪。但是也沒有根據可以說這些委員可以自己決議因業務涉訟而申請律師費阿,法律和規約已經對管理費的使用範圍做出了正面表列的規範,而如今檢察官卻說負面表列沒有特別規定不行,似乎很奇怪吧??

現在我們住戶想聲請再議,不知道有什麼理由比較能夠有翻盤的勝算,特來請教,謝謝各位律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8: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出七日內委任律師具狀聲請再議,並提出再議理由,若逾期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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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0 21:57
Dear 阿德,管委會的召開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例如需?1/5 區分所有扠人以上之同意,又管委??至少有一名財務委員,所以要支用住戶的錢打官司勢必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建議您先朝此方向蒐集證據。 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Emmy 104-01-18 15:36

請問法律人:

1.朋友是原告 原主張被告涉嫌誣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名譽恐嚇等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惟經二次上訴,地檢未詳加調查,僅以恐嚇案成立送交法院,法院亦判決被告拘役參拾日,得易科罰金

 2.惟被告現在上訴高等法院。請問各位法律人,朋友要如何重新申請誣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名譽,再行調查(條文依據)及成立(原事證地檢署未詳查)。

 3.現高等法院來通知書,請朋友就相關證據資料向地檢署提出,由檢查官向高等法院提出聲請調查,請問朋友要寫那份訴狀?要如何找回正義?原告要如何自救,因為被告後台太硬了。

 4.請各位專家協助一下,因案有時限。

 5.謝謝各位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8 18: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具狀至高等法院,向法院釐清被告知相關犯罪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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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4 21:24

Dear Emmy

若被起訴之罪名與其他罪之間具有一罪之關係,則依上訴不可分,就該行為所涉之其他罪名部分仍然可以幫請重新調查。但若欠缺一罪之關係,例如於不同時間、地點所犯之公然侮辱、加重誹謗而已經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者,則具有確定力。但若屬於前者之情形,上訴審法院亦認為其他罪名係一罪之情形而屬有罪時,則有成立數罪名之可能。以上回覆,敬供卓參!

蒼羽 104-01-18 08:39

1/17日我的機車行經福建街時大概離福建街285巷有兩間至三間店的距離時速大於40左右不超過50,突然有一台摩托車從福建街285巷行駛出來,然後定在我們這一線道的路正中央大約3秒,然後逆向行駛,我煞車不及跟他發生擦撞擦撞後各自行駛後了一段距離(她約3間店面我約1間店面的距離),我馬上下車過去看他的狀況,她有在左小腿約腳踝以上10-15公分有一個巴掌大的圓形是瘀血加破皮的,我問她有沒有事她一直說沒關係如果是皮外傷就沒關係"可是怕傷到骨頭",我提議要帶她去骨科看看,她就說沒關係就自行騎車離開了,我的車有損傷但不嚴重,左手有也有挫傷,我那時候沒有想道要報警,事後大概1:30左右有去備案,但後來回來之後我朋友說警員寫的紀錄上沒有寫對方逆向,所以我在晚間7:00多又跑回去跟他們補充,請他們加寫上去。

P.S我的車是我媽的車,我有駕照是去年12月多考到的,對方是中年婦人。

我想請問

1如果她要告我或是要我賠償,我需要賠她嗎?

2請問這場擦撞責任所屬是?

3我後續需要做什麼樣的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4請問刑事6個月跟民事2年的那個法規會影響道我嗎?

5我需要在另外約她出來到警察局做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確實有肇事責任,則建議可以和解方式處理。

一、有備案的部分做得好,其實現場報案會更好。

二、你有受傷嗎?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對方六個月內可提告。比較怕對方說你肇事逃逸,還好你有下車查看而且有備案。時效二年,如果對方二年不行使可拒絕賠償

四、責任部分如有爭執進入訴訟鑑定結果為準。

五、如果我是你不會主動去和解

六、調解和解好,要拿實質利益。要寫刑事提告調解完記得提醒調解單位送法院核可。如果擔心對方搞鬼可請他寫個簡單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先幫他提告再幫他撤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蒼羽 104-01-18 12:0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調解和解差在哪裡?  調解和解完她還有辦法告我或是要求我賠償嗎?  我有是肌肉挫傷,不嚴重,冰敷完隔天就好多了。我要怎麼做才能停止後續她有可能告我之類的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sin 104-01-16 18:10

各位律師好:請問提起民事訴訟(告詐欺)需要裁判費嗎?如果有如何計算呢?跟告的人數有關嗎?金額大概多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16 19:34

您好!

民事訴訟原告要先繳納裁判費費用依原告請求的標的價額而定,第一審費用比例大約為1.1%左右。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費用計算,會以您請求的總金額來計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事訴訟原告須要繳交裁判費用刑事告訴不須繳交費用,就您所提詐欺告訴是屬刑事而非民事,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6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裁判費約您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一點一;若您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無裁判費之問題,待對方起訴後,您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此時亦無裁判費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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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6 23:31

http://mystart.incredibar.com/mb174?a=6R8FqvVLZS&i=26

若是提民事訴訟,裁判費用如上唷!

小乖媽 104-01-16 06:37

請告位大大們幫忙一下:

幾年前,因包包置於機車置物箱內,讓自身財物不翼而飛!報警後,警方有捉到犯人!有開庭(但本人(是我大姑)並不清楚是什麼庭??但據敘述應是簡易庭吧!)她說,法官只要求她列出遺失物品,就讓她回去了???爾後就再也沒消息了!!因為她也不懂法律程序,就一直痴痴的等著.什麼時後法院會把屬於她的東西還給她??她天真的相信中華民國的法律會把犯人給繩之以法,給她一個完整的交待!試問,如果今天我們想對犯人提起民事賠償來得及嗎?需要做些什麼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16 08:58

您好:

1.要詢問開庭狀況,可向法院訴訟輔導中心查詢(通知開庭的傳票上會有案號、股別)是否還在審理

   中?還是判決了。

2.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只有兩年,不當得利則為15年。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阿賢 104-01-16 05:09
女方發生性行為已滿16 男方23 現在女方17歲懷孕約5個月了 前ㄧ陣子有發問過此問題 現在女方家長不准女方跟男方聯絡甚至有任何交集 但女方還是會私下跟男方聯繫 因為知道男方真的要負責 而彼此都想一起生活照顧這個小孩 所以會主動告知男方說女方家長有什麼動作 女方家長已經知道所有過程 前陣子要求女方用寫的方式把經過寫出 好可以讓委任律師可以寫訴訟狀上訴 女方家長告知女方沒有寫就是要去開庭讓法官問 當時女方也沒有動筆的念頭 所以女方家長自行將知道的大約過程告訴委任律師 幾日前女方偷看女方家長的line 委任律師告知因女方滿16所以男方沒有刑責 接著又看到委任律師說 已經打好民事訴訟狀的草稿 要女方家長傳被告(男方)姓名住址 何時發生、是否在被告家中發生 大概描述一下 以及女方家長要求賠償的金額 讓律師可以再次確認 又數日後女方發現女方家長私下去產檢診所拿診斷證明 在當天晚上女方家長也告知女方不用開庭 說為了不讓女方開庭難堪終於和律師想到辦法 要女方好好安胎生下小孩撫養他 現在女方準備休學以及辭職 ㄧ方面好好安胎ㄧ方面女方家長不想女方被人說話 Q1、女方為何不用可以開庭?不用再次確認口供嗎? Q2、那民事賠償部分是女方家長上訴金額多少就賠償多少嗎?還是要看法庭判多少?(備註:男方願意負責以及照顧女方撫養小孩) Q2、知道女方預產期大約在何時,但沒辦法明確知道何時出生,那是否出生後男方(生父)隨時都可以爭取撫養權? Q3、因女方家長跟女方說過,小孩以後後面的父母欄會是他們的名字在戶口登記養子,為了不讓別人知道女方未婚生子,女方家長是打算認養嗎?如果是,那男方(生父)事後才去爭取撫養權可以嗎?因不知道準確出生日期,所以遇到此狀況可以做什麼動作?

您好:

以下回答假設前提為「所有性行為皆發生於女方已滿十六歲以後」

一、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採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舉證責任亦由當事人負擔,簡單說就是女方家長不想打官司、不想舉證,甚至撤回起訴,皆無不可,所以不是提告後女方就一定要到場。

二、金額以法院判決為準,記得去開庭抗辯;但如果請求的是「女方貞操權之損害賠償」,則因女方已滿十六歲有貞操自主權,故該同意性交不構成侵權行為,女方家長自無法起訴主張賠償。(女方家長似乎並非提起強制認領,則無附帶請求給付扶養費之餘地,故不討論)

三、血緣生父可向生母以口頭或書面表示認領,或以支付扶養費之方式為認領,但此時生母可以否認;至於否認之後效力,本人認為係可以使生父認領效力消滅,但實務及學者見解偏向「此時必須由生父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且由生父負真實血緣及認領行為存在之舉證責任,待勝訴判決確定,始有視為婚生子女法律親屬關係」。簡單地說,如果生母否認您的認領,您至少還可以嘗試起訴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但並非何時想以法律上父親自居皆可。(戶籍登記規則及衍生爭議先不予討論)

四、女方父母收養子女,於法無效(民法第1073-1條),除非是安排出養給他人,但該出養原則上必須得到本生父母(自然血親,即包括已表示認領的您)之同意(民法第1076-1條),否則法院也不會認可,戶政也不會擅自登記為養子。

五、既然已經知道預產期,且出生前即可表示認領,只需先表示認領子女出生後再採取相關行動即可。

六、建議可採取行動:(如您真摯地想要共享小孩的親權)

1、先儘早發存證信函表示欲認領女方腹中子女,並表示欲先匯款一定金額供做撫養費用,請對方提供帳戶,並保留匯款紀錄。(以免女方在辦理出養時主張您未認領或未負扶養義務而跳過您的同意)

2、待小孩出生後(日期不可能完全無頭緒,旁敲側擊也可以知悉),前往戶政事務所請求辦理認領登記

3、如女方否認,再向小孩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親子關係

4、如女方中途成功辦妥出養,則可待親子關係之訴勝訴後另外提出確認收養無效之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6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已滿十六歲,雙方亦為自願發生性行為,您即無刑事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O 104-01-16 01:12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夜市賣商品 被抓到警局說我違反了商標法之後開庭被檢察官(這位檢察官在開庭時 既然說了一句 台語(:用膝蓋想也知道是盜版) 東西上面都是 日語 誰看的懂阿 又有貼一張 原裝正品的雷射商標 ) 最後我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現在 有間X公司的委任律師 一直打來要我賠錢 要跟我和解 說我沒有任何前科 和解後他會跟法官請求 讓我刑事上面緩刑機會很大的

又說 如果我不給先給他錢 跟他和解 或者法官如果判的太輕 他們會再上訴

我很好奇的事

請問 他們是不是怕我東西很少(共4件) 被判無罪 所以先拿一筆起來??

如果 我不跟他們和解 法官通常在民事上面會怎麼判刑?

有的人之前被抓 有的說 要和解 有的說 都給法院判就好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 快要開庭了 怎樣對我最有利 如果 賠他35K和解 法官判刑法30K 那我就要賠60K

那如果沒有先和解 法官 會一起判刑 還是分開判刑 那如果分開 30K或是兩樣50K ?? 我到底該怎麼做

KO您好:有關【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有告訴人,則可以先向法官聲請移付調解,若調解有成立,則法官原則上會給予緩刑的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in 104-01-15 21:09

我們在100年的時候被人家用詐騙的方式吸金(金額龐大),但是檢察官跟法官起訴他們的理由是違反公平交易法跟違反銀行,現在我們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想要討回我們的錢,但是有人提出有可能會遭到法院駁回理由是詐騙銀行法無直接關係,我的疑問是真的會這樣嗎?當初法院說凍結他們的資產有一個帳戶還有很多錢應該會拿得回來,但是後來換了法官審查這個案子又說戶頭沒什麼錢,我們這樣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會比較有利還是提出民事詐欺比較有利(哪個勝算大),若是告民事我們應該要告哪些人(他以上下線方式吸金多人涉案但跟我們收錢的只有一位我應該要告收錢的人還是主嫌和有相關聯的人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5 2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應該於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必且聲請假扣押

 您好:

可以將全部之犯罪被告列為共同侵權行為人

並應請求返還因侵權行為所受之不當得利

才不受二年時效之限制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6 16:06

Dear Sin,

 

建議您先瞭解一下檢察官起訴所用的法條是公平交易法與銀行法之第幾條?由於公平交易法的刑責都是先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始得課以刑責,所以您是否能夠取得起訴書,看一下所用法條為何,才能有效地依循下一步的法律途徑。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Hua 104-01-15 11:32

近日我媽媽上班的主管對我媽媽以三字經辱罵她,現場有其餘2名同事有聽到當場的經過

但那兩名同事表示不想惹麻煩,所以不打算作證

事後有打電話給那名主管以電話錄音的方式詢問他是不是有用三字經罵我媽媽,對方回應:是沒有錯

但他也覺得我媽媽講話口氣不好,所以才逼他出口罵人,但我覺得不管怎樣,以三字經罵人就是不對,同樣在裡面上班的阿姨也表示那名主管也曾以三字經罵他,公司還給與記過處分,證實那名主管是會用三字經怒罵底下員工,我現在只有錄音檔,沒有人證(同事不願意作證),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罪的要件嗎?或是只能以民事方面提告?主要目的也是要警惕對方不要用髒話罵人,謝謝


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要看是否滿足了「公然」的客觀構成要件。本罪所謂的公然,係指在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的狀態。你所陳述的問題,如果只有兩個人有聽到,且場所非對外開放,應不至於構成公然的狀態。

雖然可能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但你們仍可以向對方主張民事的精神上損害賠償

ca 104-01-15 09:39

是關於刑事傷害罪後
申請刑事附帶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官司

最後辯論庭上快結束的時候
法官注意到我們的準備書狀上面有寫[申請假執行]

但法官叫我們撤掉這個訴求
說這個案子本來就怎樣怎樣 所以叫我們這個訴求要不要撤掉
聽到法官這樣要求
年邁緊張的父親就說好好好

我想請問 法官主動叫我們撤掉假執行是什麼原因狀況呢我方權益會因此怎樣嗎想了解一下 謝謝...><~?

判決中宣告假執行係表示,雖該案件仍得上訴或已經在上訴程序中,原告仍得依照該宣告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他造財產聲請

如果沒有假執行宣告,原告可能因為他造繼續上訴,且於上訴中他造財產減損而無法滿足應取得的給付,不過除了法院依職權須宣告假執行的類型外,當事人聲請假執行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擔保。

你們的案件,由於資料不足,我猜想可能是因為案件的類型屬於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的案子,例如,案件係因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訴訟給付之金額不超過五十萬等,此等案件你們不聲明,法院也會依照職權宣告假執行。

小慧 104-01-14 19:55

是這樣的,我在一家新開的美甲店應徵助理,當初應徵面試時有跟公司簽2年約,合約跟面試時雇主說會有講師教我們專業技術,我在那裡共上了15天,雇主並沒有請講師教育我們幾乎讓我們自學,加上有天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才得知雇主並未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原因是我們未滿一個月是契約工,於是休養幾天我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卻揚言要到法院告我,一再用法院向我求償合約上教育訓練費用十萬,二次向雇主商量,雇主跟我說他並非要求到足十萬看我的誠意不然他告上法院可以向我討個20.30萬甚至要扣壓我老公財產等言語我告訴他我上月份做十天薪水2867全歸還給雇主,他卻跟我說不夠,這樣我算被恐嚇勒索嗎?以這樣的情形,我除了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因雇主有好幾條違反勞基法,而今天接到民事法院電話雇主已向法院告我,請教要如何處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4 21:26

Dear 小慧,

他是無法扣押您或您老公的財產的,後者是因為現在的親屬編己修法,前者是聲請假扣押也要釋明原因,而這份合約明顯地顯失公平,又有詐欺嫌疑,法院准許假扣押的機會很低。(再說他聲請假扣押也有義務先繳納約三萬多元的擔保金)。所以您可以主張簽約時自己是急迫輕率無經驗,而簽訂了這份合約,嗣後你發現雇主並沒有為您加保亦未提供教育訓練,發現後便撤銷了當時的意思表示。建議您找個律師為您撰擬一份存證信函,至於法院若為此開庭,您也可以當庭主張撤銷契約的事由。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

小慧 104-01-15 19:56

感謝姜律師的回應,我想請教下,我再想是不是等勞工局進行協調,若雇主與我無共識狀態下,是再找律師幫我寫存證信涵嗎?還是事先請律師寫好,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力比較好,對於雇主過份的要求金錢賠償,這部份我是否能從錄音中向對方反告呢?

因為金錢賠償這部份,我認為雇主已經算是再向我恐嚇錢財!

sin 104-01-14 19:27

律師您好:請問發生疑似詐騙及違反銀行法的案件,檢察官已起訴送交地方法院審理中,受害者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想取回損失的金額,如被駁回或判無罪(還可再上訴?),還是要在(法律期間內)另用民事訴訟比較有保障?如另用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會有衝突?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4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亦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首先應確認您是否為告訴人,但若對方刑事被判無罪,確實會直接程序駁回,若您擔心,建議另行提起獨立之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4 22:28

您好,刑事附民可免徵裁判費,然亦可直接提起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雖然可以節省裁判費

但如刑事訴訟程序拖延過久就要注意二年時效之問題

再來就是狀紙如何繕寫完善之問題

如涉案金額較高,建議還是委任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本所目前即有此類型案件之處理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洽詢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5 00:48

偶粉擔心是OO贏家的案件,

之前OO的檢察官表示希望大家提告,因為金流斷了,主嫌的策略就是弄自救會讓大家不要提告

我也告知如果偵查沒有提告起訴書犯罪事實如果沒有認定被害人被害事實的部分,

如何提附帶民事求償

不說了。

小溫 104-01-14 14:09

各位律師您好:

父親於民國93年底過世,並留有遺產一塊土地(當時價值50幾萬),立即辦理限定繼承,經法院裁定公示催告,也登報並呈送法院,之後無銀行報明債權土地我與我弟各繼承一半。

民國97年,因我父親身前有向大姑私下借錢,經我們同意將繼承土地過戶給大姑(無金錢往來)

直到去年103年底,中國信託寄信表明我父親身前有卡債11萬(3萬消費款+8萬利息),要我們償還,我們沒有理會。

今年104年初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內容大概是要從我們繼承遺產範圍支付債務,我們依法在20天以內向法院呈送民事異議書提出異議,目前就是等銀行調解訴訟

問題1.依民法第1162條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不於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賸餘遺產應該是指繼承的那塊土地 現在問題是土地早已在97年過戶給別人 銀行要如何行使其權力?  對我們繼承人的私人財產進行扣押嗎?

問題2.假如有意與銀行調解,可否表明只償還"消費款+利息計算到繼承當天"? 有沒有法規依據?

問題3.假如之後又有五家銀行來表明其債權 是否就又要應付五次? 這樣也太麻煩了吧...

以上 煩請各位律師解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14 14:59

您好!

已經將繼承遺產過戶,則代表無賸餘財產銀行已無法再行使權利,當然前提是大姑的債權是真的,過戶償債後已無剩餘。銀行不能扣押繼承財產。 沒有依據,利息要計算至清償日。 要逐一處理,但因已辦限定繼承遺產沒剩餘就不用還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 104-01-14 13:09

傷害罪 產生的附帶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請問求償費用就是

醫療收據多少就是多少嗎

如果列出精神賠償法官會多少斟酌判給受害者(原告)嗎?

 

還是說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就是一板一眼 醫療費收據多少就是多少了

不會去理精神賠償這塊???

除了醫療及所受損害的損害補償外,如果是身體、名譽、親屬關係等法律上有規定可以請求精神上損害的類型,法官會斟酌你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補償金額及雙方的社會地位、收入等事實,判決對方賠償的數額。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14 15:03

您好:

傷害罪的附民請求損害賠償,除了醫藥費、精神賠償外,如因此增加生活支出(如腳傷不能開車上班要搭計程車)、工作損失等都可請求對方賠償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一、提醒您:依據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有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二、為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問題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4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損害賠償之部分,若有單據之損害,可獲得賠償,如醫療費用工作薪資減損等,若屬於無單據之損害,如精神損害賠償,金額通常不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anley 104-01-14 11:53

您好,想請教關於車禍民事賠償問題,大致情況為2013年7月底發生的事件,當天直行南港成福路往福德街方向,同向前方有一輛台灣大車隊計程車,當前方紅綠燈號亮紅燈時我依序停紅燈於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後方距離2m位置,當時還在等紅燈時台灣大車隊司機見對向車道有人向他揮手叫車,該計程車司機為了急於載對向車道上的客人,也不顧雙黃線禁止迴轉,就打倒車檔,踩油門,直接撞上我,該計程車機車倒車當時我有鳴按喇叭示警但還是撞上,撞上我後肇事者下車察看車子,他認為車子外觀看起來沒有問題,為了想要繼續載客,想簡單了事,我堅決報警處理,但肇事車主卻對我大發雷霆並咆哮還有罵髒話,說是小事為何要報警,我見狀安撫該肇事車主情緒,表示誰都不願意發生這種事,但我堅持報警,隨後派出所交通警察來處理時該肇事車主態度180度轉變,肇事車主一直表示台灣大車隊有保險一定會賠償我,並對承辦員警說是他的錯,所有肇責都是他,並對我及承辦員警承諾說台灣大車隊公司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並賠償我車輛損失,結果做完筆錄後當天晚上肇事者手機停話,隔天我連續幾天致電台灣大車隊詢問肇事司機下落,該車隊值班主管推卸責任說找不到人,也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並表明這是肇事司機個人行為,並說明台灣大車隊公司只有保”乘客險"並無對車隊車輛肇事加保或提供任何財損保險,並表示加害人不是正式聘僱員工屬靠行司機,故決定提告加害人,目前情況是已經跑完區公所調解庭及士林地方簡易庭的告訴流程,判決確定書也下來確認加害人須賠償我方被害人車損維修費用,同時我也到稅徵所完成了調閱加害人動產動產清查,發現加害人名下無任何財產,故無法假扣押強制執行,調解庭及民事庭過程中對方皆無出席,法院寄通知書皆退件查無此人,現在找不到加害人,對方耍賴賴帳,蓄意逃避賠償,爾後此計程車司機是否遇到相同情況也會以相同方式對待下一名受害者,這樣民法根本無法保障人民財產安全,請問以貴司經驗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此一情況,是否可以符合提告形式上的蓄意損毀或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案,感謝幫忙,謝謝。

刑法三百五十四條的損毀物品罪,必須為故意犯罪,如你所述的情形,對方應係過失造成的損毀,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對方。

另外提醒,損毀物品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你應該在知悉犯罪之時起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會因為超過告訴期間而無法提起告訴。

jack 104-01-14 01:43

我在98年幫前男友作保(我名下有動產),因為他任職的公司要求他提供一名動產證人,不料他在任職期間挪用250萬公款,並被公司免職,依侵占罪被判刑.並附帶民事賠償180萬,該公司也對我取得債權兩筆(法院通知無人簽收),一筆180萬第二筆70萬,(並未執行我也不知道有這件事).

該公司99年獲得保險公司員工誠實保險理賠金140萬,並與前男友簽和解書,議訂賠償不足款以76萬計(分72期償還),前男友依約償還至103年3月(已償還34萬)後因無工作收入,未繼續履約償還.

         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代求償權,向前男友追討不到,就來查封我的動產,並限制登記在案,要我代為償還140萬,目前在協調中.

不料前男友的公司103年10月將債權委外處理,以98年取得之兩筆債權憑證(共250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下我帳戶內之現金存款及股票多筆,加上扣薪1/3.我有至法院提出異議,後有更正債權金額為100萬元.另外有提供保證金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但被駁回,目前上訴中.

現在我有提出異議之訴,主張前男友與公司簽訂之和解書76萬為新生債權金額,且已經償還34萬,未收償金額應為42萬.

該公司主張原債權金額為250萬扣除保險理賠140萬及前男友已償還之34萬後加計利息尚有100萬債權.

 新生債權產生後原債權應消滅才對,另外前男友後來再簽的和解書我也不該還要負責吧?因為要開庭了,我沒錢再請律師,法扶會的資格我也不符合,才想到上網求救!不知該引用甚麼法律條文才對?

沈恆 (沈律師) 104-01-14 03:35

您好!

公司只能再請求和解後未償還餘額42萬元及利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ki 104-01-12 15:44

請問,客戶只有電話下訂單,沒有簽任何書面合約契約訂單,有民事訴訟法第12條因契約涉訟的適用嗎?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12 16:41

您好,

倘若您與客戶間之契約為不要式契約,則無須訂立書面合約。又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尚須具備「如經當事人定有債務履行地」此要件,始有適用。

建議您檢具相關文件,提供給律師詳閱,始有辦法確定您的案件是否得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

您好:就您所陳述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Viisin 104-01-12 15:12

前年(102)發生的詐欺案,損失約50k~70k,記得有十幾個受害者
去年(103)開了準備程序庭,那次沒去(有標示 得自行決定是否到庭),當初能提供的證據都提供完了。
今年(104)近期要開審理庭。
1. 但條規上好像有 "但在第一審刑事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這條的意思是什麼?
2. 請問這次的審理庭算一審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此次提出?
3. 如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何時提出?
4. 需要特別請律師或自行提出即可?
5. 賠償金的部分如何提出?

既然已起訴審判中,要在言詞辯論終結前盡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isin 104-01-12 16:24

另問,如需委託律師,以此一例大約需要花費的範圍?

地點:台北

Viisin 104-01-12 16:2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起訴審判中,要在言詞辯論終結前盡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請問服務時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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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 104-01-12 12:34

請問,對方提起的民事訴訟狀中若有不實的指控並影響我方信譽的內容時,是否構成毀謗呢?謝謝

一、不易成立。

二、宜全力針對原案處理,以免分散火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4:47

同楊大律師所言,建議直接就對方所指不實處駁斥。另也要避免被對方以不相干的事實牽著走,導致原本攻防焦點失焦。

欣欣 104-01-10 23:51

您好:

詳細是這樣的,去年一月份的時侯發生車禍,當下受傷骨折骨折部位在關節處,當下對方急於要跟我私下和解,但我不同意,且自行叫警察與救護車,當下對方也是知道我已經受傷住院,且在醫院做筆錄,期間六個月內對方都不聞不問,也沒有請強制險做理賠,所以決定提告,前提下交通初判表顯示我為主幹道,對方為小路,且未停車查看後再前行,我方為無肇事原因;但開庭後對方不認錯,反覆說詞,最後申請交通鑑定,結果也出爐了,我方還是無肇事原因;第二次出庭後決定進調節。

調解調解三次,對方請律師(似乎是親戚或朋友),第一次我要求賠償30萬,其中十萬是精神賠償,其他工作損失賠償,但對方律師要求我提出工作證明、醫生證明等等它們要的資料才要賠(感覺又是把問題丟給我),第二次要開之前,因為本身是做網拍生意,所以短短一個禮拜內要準備好給他們時間上是不夠的。所以有簡訊給對方,因無時間,無法提供等等。對方回說他交給保險處理,詳細第二次再說;但第二次他完全處於裝傻狀態,一直要我們的資料,連員工資料他也要,兩個小時都在聽他說他沒錯等等,最後又說給保險處理;保險電話催了好幾次,態度惡劣到第三次才回覆我初估賠多少,顯示根本沒處理,對方態度也是保險有賠就好他為何要陪。最後決定調解不成。

現在就是要面臨刑事開庭和民事求償。不知道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民事刑事都需要請律師嗎?和民事求償需準備什麼資料。因為在車禍前是我預估要辦營登,但因為受傷無法前往,到傷好後才有辦理,此方面是我的薪資部分,但對方質疑為何我受傷還會有收入,根本不用賠。但是主要我的工作是和廠商聯絡,行銷方法等需要用腦的工作,並非出貨等等。可否用同期我現在的營業額和之前的營業額作為資料提供比較,但未營登是否得不到求償。對方律師在離開之前還說不要用刑事民事,但重點是對方連開口要殺價的意願都沒有,甚至還說「妳受傷是不會打電話給我跟我說嗎?而且要看不認識的人很奇怪吧?」絲毫沒有任何悔意,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惡言相向,但感覺就是被對方壓著打,事情都快一年了,每次都覺得很恐懼害怕。請問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謝謝您

 您好:

縱使沒有辦理營登仍然可以有機會請求工作損失部份之損害

重點是如何舉證的問題(至少要有醫生診斷證明記載宜休養期間)

由於民事賠償訴訟涉及法律專業

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30

您好,基於民事之舉證責任分配,建議您將損害具體羅列。

mia 104-01-10 03:57

若男女雙方目前離婚 7年

當出離婚的原因 是因男方外遇

離婚時有一間無貸款房子~ 在女方名下

購買房子來源 有1/4是公婆在結婚時出錢
3/4是兩人工作

離婚協議書上~ 有載明

1. 雙方各自取回登記於自已名下及由自己所保管或是使用之財產

2. 除協議書約定事項外, 雙方拋棄民事剩餘財產分配權利及其他財產
與非財產賠償贍養費之請求

3. 女方同意男方得居住於女方名下之動產 , 惟女方亦得隨時要求男方搬離
該址, 男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以上各條係男女雙方基於自由意志, 於充分了解其協議書涵義後,
同意簽字 , 日後不得異議或反悔



目前女方 決定要賣房子搬家了

男方開口不願意搬家或是 要求分配賣屋所得 
不然就說要打官司 或是 法院協調

現在想知道 ~ 依照協議書內容

A .男方還可以分配賣屋所得嗎 ? 
B.女方無法要求男方搬離住所嗎 ?
C.要怎麼執行讓男方搬走?

D.男方所謂 法院協調是? 女方一定要跟他協調嗎 ? 或是可以自己作主賣屋

E. 房產有1/4 的資金來源是公婆於結婚時贈送~ 這部分是否也在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
男方可否主張 房子1/4 是他的無償所得, 要求分走1/4 的目前房產增值後售出所得?!
或者是要求~要分當初公婆結婚時贈送的180萬元~ 以上是否有成立?

還是這部分購買登記女方名下的房產 , 形同贈與女方

( 女方因南方外遇離婚, 也並未獲得認和贍養費 )

沈恆 (沈律師) 104-01-10 04:16

A..男方還可以分配賣屋所得嗎 ?  男方沒有權利
B.女方無法要求男方搬離住所嗎 ? 照協議書內容,可以要求男方遷離
C.要怎麼執行讓男方搬走? 若趕不走,可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D.男方所謂 法院協調是? 女方一定要跟他協調嗎 ? 或是可以自己作主賣屋

可以不用與之協調,女方可自由決定賣房子

E. 房產有1/4 的資金來源是公婆於結婚時贈送~ 這部分是否也在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

照協議書內容,雙方已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且房子歸女方
男方可否主張 房子1/4 是他的無償所得, 要求分走1/4 的目前房產增值後售出所得?! 不行
或者是要求~要分當初公婆結婚時贈送的180萬元~ 以上是否有成立? 不行

還是這部分購買登記女方名下的房產 , 形同贈與女方

依協議書內容,房子歸女方

請求分配一半的權利必須在請求權人知道有剩餘財產起兩年內,或從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起的五年內,一定要行使,也就是說,離婚後超過五年,就不能再主張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協議書,房子所有權歸女方所有,女方可提起訴訟請求男方搬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就遷讓房屋部分女方確實可直接向男方訴請遷出

但就公婆贈與部分仍可能受男方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返還贈與金錢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進一步分析對策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旺旺 104-01-09 12:10

您好,急詢問,再警訊筆錄中對方所陳述的內容是認為與旁邊另一台車發生壓迫擦撞後又見我方變換車道於他前方所以導致失控,第一次車禍鑑定結果對方是主要肇事主因,我方為次因,另一台車無肇事責任,對方不服後,第二次車禍鑑定覆議結果,我方卻變為肇事主因,對方次因,另一台車一樣無肇事責任,現在對方對我方提出民事訴訟,正初步調解庭中,但因對方所提出金額過於龐大,我方雖有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的額度也足夠)但若最後調解破裂進入訴訟,請問最後法官判決的金額是否仍由保險公司賠償,我方不需負擔?

以及,對於第二次車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是否能再上訴?如何上訴?而警訊的筆錄資料是否還能再調出來(以事隔快兩年)?謝謝

懇請解惑,萬分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鑑定是供法院參考,您可以針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以便向法院說明鑑定內容不可採,基本上法院會以肇事責任比例來判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09 15:04

您好,

車禍鑑定覆議申請以一次為限。

如您不服覆議鑑定意見,

可以向法院聲請另外委託設有行車事故鑑定相關單位之大專院校進行鑑定

但這部分鑑定費用不等且不便宜,且需由您先行支付。

警詢筆錄亦可具狀向法院聲請調閱

以上提供您參考。

佳佳 104-01-07 21:46

本人是告訴人,告對方長期在臉書PO文,毀謗本人,目前正等待刑事妨礙名譽毀謗判決書中...律師,我知道收到判決書時,除了收到(不起訴處份書)就註定無法用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本人如果想藉由此次判決書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判決書的內容條件應該為何??

我才能告民事...假設判決書是判對方勞動服務或罰金,我還能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對造已經被起訴,則您可以在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睿睿 104-01-07 05:48

我有一個未婚夫,他有一位孩子

交往過程中,他前妻不斷來找我未婚夫麻煩,(目前他們有民事刑事在)

 

我跟在我未婚夫身邊受到極大的精神耗損,每天都無法入睡,嚴重到ㄏ需要看精神科吃安眠藥入睡

 

請問我能告女的害我精神受損嗎?

 

還是我必須嫁給未婚夫才能告他前妻精神求償

黃瓜 104-01-06 19:29

持有機車抵2萬 當作頭期款 下去貸6萬6
當時未滿20歲 因為分期貸款 (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人擔任保證人) 當時不想讓父母知道
所以由我A朋友做為機車貸款持有人 而我當時未滿20 做了擔保人
當時是與A朋友口頭協議 貸款繳完 在過戶給我 (當時以為分期沒繳完無法過戶)
所以 車 我騎 我繳 (已繳4期 有3期收據) 行照 A朋友名

我現在年滿20

請問以我的立場 要打民事訴訟 有立足點嗎 有談判的空間嗎

希望各位可以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10: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就是將車借名登記於友人名下,可以發函要求辦理過戶,否則可以訴請確認機車所有權,並要求過戶登記

 

 

 

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對法院提起【確認動產所有權】之訴,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北極熊 104-01-06 15:55

我跟對方發生機車擦撞,對方無照+未讓直行車,我只是因為對方突然對方車道左轉出現我前面 反應不急狀上 被灌上 未注意前方車況,私下談不合 才因此提告過失傷害 想連帶民事賠償

對方前天突然傳line訊息如下

(你好,我們的律師對我們的案情分析說,告與不告都1萬上下,如果你願意合解,那我就不告你了,請你想清楚,告下去你就有前科了。)

看完後 使我:擔心 害怕!! 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前科,加上我知道在外面找工作 很多知名企業都要求無前科

可是這場車禍我根本沒任何責任,是對方突然間左轉出現在我左前方 雙方距離又短 我也是反應不急才撞上去的,在說對方當下安全帽也因為掉落,所以臉部多處擦傷(疑是未依規定帶好安全帽),若是有帶好 輕微擦撞怎麼可能我沒掉 對方卻掉了

這樣對方算有恐嚇 威脅嗎?

修車需6萬 對方只願1萬,對方的錯 卻要我沒事自己吸收5萬的損失,若不接受 就要讓我會多一條前科來威脅 恐嚇我,若是真的她們提告成立了 那我未來要找工作也多少會因為這條有困難吧。

律師都知道未成年 與 成年人的差別就是,前者比較不易成立 後者比較容易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4-01-06 16:19

您好!

發生糾紛說要提告是合法行使訴訟權利,難以成立威脅、恐嚇
再者,您若自認無過失,就不會成立犯罪而有前科,又何需害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小王 104-01-05 14:58

律師 您好!

今年3月與女性友人聚餐,期間有喝酒,過了3天後,他認為有失憶的狀況,懷疑被性侵,因此去警局報案,我被列為強制性侵害嫌犯。我只是好心送她回去,絕無不軌的狀況。她去驗血/驗尿/驗私處是否有傷口/驗DNA皆無證據,也無藥物反驗,檢察官最後不起訴處分。

小弟的問題如下:

1. 對此飛來橫禍,就算獲得了不起訴,我是否已留下前科? 良民證及日後換工作,皆會被註記有前科紀錄?

2. 是否可對其提出毀謗誣告民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金額捐給慈善機構?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05 15:24

律師 您好!

今年3月與女性友人聚餐,期間有喝酒,過了3天後,他認為有失憶的狀況,懷疑被性侵,因此去警局報案,我被列為強制性侵害嫌犯。我只是好心送她回去,絕無不軌的狀況。她去驗血/驗尿/驗私處是否有傷口/驗DNA皆無證據,也無藥物反驗,檢察官最後不起訴處分。

小弟的問題如下:

1. 對此飛來橫禍,就算獲得了不起訴,我是否已留下前科? 良民證及日後換工作,皆會被註記有前科紀錄?

2. 是否可對其提出毀謗誣告民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金額捐給慈善機構? 

一、關於第一個問題,會有前案紀錄,但是是嫌疑不足的不起訴處分。我認為不會影響到你的工作及良民證。我之前當檢察官時曾經被精神病告瀆職,跟陳水扁、陳聰明一起列被告,我的前科表也有瀆職前科,不過是簽結而已。

二、刑事部分,只有針對事實有懷疑,並非全然捏造,就不會構成誣告,例如他是說疑似遭性侵,並沒有指訴你的生殖器確實插入他的生殖器,這樣要成立誣告是有困難的。

關於誹謗的部分,他有到處宣傳嗎?

其他的疑問,可以賴過來id  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起訴處分,在良民證上也會顯示無刑事紀錄,無庸擔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 104-01-04 22:36

8月份我老婆委託徵信社跟監,有拍到我和小三在她家門口和我的車上親吻照片,我想離婚但老婆堅持不離婚,從此關係就像仇人一樣每天都很痛苦。

後來,老婆曾在車上放錄音器具但沒錄到什麼有用證據

接著,老婆妹妹去租GPS叫她安裝在我的車上監看行蹤,期間我曾將車子停放小三家附近好幾次,但這應該也屬於沒有用的證據

然後,老婆在小三家門口對面安裝可錄影拍照的器材,拍攝到我白天多次進出小三家,還有兩人騎機車相載的照片。

現在老婆依然堅持不願離婚,我覺得未來可能必須走向裁判離婚,想請問:

1.小三原本在我的工廠工作(工廠和住家是在一起的),偶爾會和老婆打照面,
我當初是騙小三已經和老婆離婚,但因為不知怎麼告訴長輩才會暫時還住一起,
因為小三知道我和老婆原本關係就很冷淡,所以也相信我的說法,
但我們才在一起沒多久就被徵信社拍到親吻照片,所以我就告訴小三這件事,
經過諒解後就恢復原本普通朋友關係了,

請問如果老婆要告小三民事妨礙配偶權能成立嗎?
小三今年30幾歲多年工作都不穩定,現在失業好幾個月了,存款不到1萬,名下有人壽和年金保險,如果判決能成立大約會被判罰多少錢呢?

 

2.刑事訴訟期是半年,老婆告知徵信社的調查結果是2014/8月中旬的事,假如老婆想提告刑事,期限只到2015/2月中旬對嗎?

期限過了就不能再提告刑事了對嗎?

 

3.我查過一些有關小孩監護權的爭取,主要照顧者很重要對嗎?
小孩目前一歲多都是老婆在照顧,老婆從生完就失業至今,最近才開始偶爾會去妹妹公司幫忙做會計,小孩那時就會交給她媽媽帶(但她媽媽身體不是很好,前陣子又突然心肌梗塞),
老婆從懷孕前就陸續有在吃抗憂鬱之類的藥物,生完後好像也有在吃藥,
前陣子鬧得不愉快時,她還威脅我對我說"如果有天我和小孩不見了看你怎麼對長輩交代",
從此我就一直很擔心她會不會因為憂鬱症而想不開帶著小孩一起自殺....

我的收入要付貸款每個月幾乎都沒剩,有時還會周轉不過來,像這樣小孩監護權會判給誰的機率比較高呢?

我要如何讓自己處於有利爭取的地位呢?
小孩交由我媽媽照顧可以嗎?我媽媽比她媽年輕,而且身體好很多。

4.法律上對於有過失的一方,是不是財產分配能分到的就比較少?
我要如何讓自己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呢?
由於老婆四處蒐證的行為,造成我每天精神壓力都很大,總是覺得有被偷拍錄音的感覺,
老婆可能沒在住家動手腳,但我就是無法安心在這個家住下去總是有被監視的感覺,像這樣我該如何蒐集對我有利的證據呢?
我如果受不了就搬出去住會變成對我不利嗎?

5.我可能也會被告通姦、如果要裁判離婚和爭取小孩監護權
以我這個案例,請律師幫忙能為我爭取到哪些呢?

6.像這樣的官司大概要打多久時間?

非常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

1.  通姦告訴乃論之罪,依照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通姦罪若在配偶宥恕下,就不得提出告訴。因此若您妻子已經對通姦行為表達宥恕,即喪失其告訴權,如果您在事情發生後就沒有繼續通姦行為,就算妻子提出告訴,只要您提出妻子已原諒之證據,檢方就會不起訴處分。即使沒有配偶原諒的證據,若妻子未在知情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就無法再提告。然而,雖然沒有刑事上的責任,妻子仍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您們對侵權行為負上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  不建議您主動搬出去住,這樣會有觸及刑法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的問題,恐觸犯刑法第240條第2項。

3.  您必須提出您妻子有精神問題又無經濟收入,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僅能由外婆代為照顧之證明,並配合小孩若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取得監護權機率可提升,您亦必須提出財力證明,證明每月有固定收入及固定住處,且有強烈之照顧與監護意願。

4. 依您的情況,爭取裁判離婚監護權都不困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N 104-01-05 19:2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通姦告訴乃論之罪,依照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通 ... (恕刪)

律師您好:

1.我只有進展到親吻並沒有通姦,但妻子還是可能會提刑事告訴(這段期間她一直都有用這個在威脅我),她並沒有表示原諒,她只是帶著不甘願跟我耗下去堅持死都不要離婚,她認為離婚就讓我稱心如意了,所以儘管兩人生活早就像陌生人一樣,她依然堅持不願離婚

我也知道民事有兩年的追訴期,所以光是想到她要一直用提告掐住我的脖子那麼久就很痛苦...

2.我搬出去住是因為跟她同住精神壓力很大太痛苦,並不是有外人介入造成的,這樣也會觸犯您說的"和誘"罪嗎?

那如果我請妻子搬回娘家住可以嗎?假如她不願意搬回去住,我可以想辦法(不會觸法)讓她進不了家門嗎?

3. 小孩目前才1歲多所以無法表明意願,妻子的精神問題很難提出證明,因為我只知道她一直都有在吃類似抗憂鬱的藥物...

請問將小孩交由我媽媽照顧可以為我爭取比較有利的地位嗎?讓我媽媽變成主要照顧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5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屬於有責配偶,似無法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規定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反而您配偶有可能對您提出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且您為有責配偶,亦有可能須負擔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等,您可能可請求裁判離婚之依據僅有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之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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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05 23:17

您好:

徵信社偷拍或跟監的部分您有證據嗎?如果有,就保留這些證據,提起離婚訴訟吧! 讓老婆將所有對您不利之資料提到法院,讓法官認為您與老婆間已發生不可回復的夫妻關係(所謂的破綻主義),然後裁判離婚

當然,因為您有錯在前,所以也許會有損害賠償小孩監護權也不見得可以取得。法律無法對先犯錯的人給予最好的保障,這點也請您能了解。

以上。

104-01-04 05:03

律師抱歉.. 標題打錯了  是"已提告"~  打成"提高"不能修改....

各位律師您好,

在1/3號晚間7點多時  被人盜用了Facebook帳號

被更改了密碼

 

我是晚間11點多才發現的 於是我用手機找回了密碼 並且更改掉

他七點多改我的Facebook密碼時 有信件寄到我的yahoo信箱

上面有顯示他更改我的密碼 以及他的 作業系統 , 瀏覽器 , 【IP位置】 , 以及他的預估位置 是在中部    (本人住桃園)

本人看到後 就截圖列印 到派出所報案 也填寫了三聯單 

由於他有更改我的密碼 是否 也觸犯了359條呢..因為三聯單上面 只寫了妨害電腦使用..

因為覺得隱私以及個人資料都被人看光了 所以很擔心

還有鎖起來的照片很怕被拿去做什麼事情

 

想請問幾點事情

一. 我是告訴人 將來如果開庭 是到被告人戶籍地嘛   ?

二. 妨害電腦使用罪 所要承擔的訴訟金額會是多少呢.. 需要請律師嗎 ..  本人經濟能力不是很好

三.如果將來到法院 會需要承擔龐大的裁判費 或者訴訟金額嘛..

四.如果找到被告人或者被告坦承罪刑 是否能提出相關賠償..刑事案件什麼情況下轉成民事賠償.. 

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是要開庭前呈上還是開完後呢

或者私下和解時...

以上五點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本人是第一次報警提出告訴並非是為了賠償金而去告人

凡是有因必有果 既然做錯了事情就必須承擔固有的懲罰

facebook裡面有很多鎖起來的私事及前女友照片

我覺得就像睡覺時 被人偷偷的從頭到腳看了一回 讓我感覺很不舒服

前女友現在過得很幸福好事也許將近 不希望那些照片外流在外面影響他們

(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偷偷存檔)

 

以上都不太了解 都是從上網看的 .. 怕因為告人 所要承擔的金額會好多

還有許多刑責上面的疑問 希望能幫幫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4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一. 我是告訴人將來如果開庭是到被告人戶籍地嘛?

桃園及台中均有可能。

二. 妨害電腦使用罪 所要承擔的訴訟金額會是多少呢.. 需要請律師嗎 ..  本人經濟能力不是很好

若您欲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為您撰寫告訴狀及出庭,即須負擔委任律師費用

三.如果將來到法院 會需要承擔龐大的裁判費 或者訴訟金額嘛..

提出刑事告訴無裁判費訴訟金額。

四.如果找到被告人或者被告坦承罪刑 是否能提出相關賠償..刑事案件什麼情況下轉成民事賠償.. 

被告遭起訴後,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是要開庭前呈上還是開完後呢

或者私下和解時...

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風中過客 104-01-02 23:26

去年有人用投資境外股票為名,找我投資不斷的匯錢給他後來才驚覺是詐騙,去警察局報案後,在今年香港警方有查扣到其中一個匯款戶頭內還有錢,但要求我們在1月8號提出民事要求所賠,但因為在香港,是否有什麼辦法寫書面或傳真告訴給香港那邊提出所賠,要求償還被詐騙的錢,因為是境外我真不知該如何作,拜託請問該如何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3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風中過客 104-01-04 23:12

請問你們律師事務所台北地址在那,明天可否去找你們詳談

菲菲 104-01-01 15:50

日前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因先生違反暫時保護令

最後一段寫著-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銷告訴或...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我沒有打算撤銷保護令.但目前也不希望先生因違反保護令而有刑責或罰鍰

我該怎麼做

對違反保護令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罰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提醒您,保護令是可以由申請人向法院聲請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反保護令公訴罪。

2、可以撤回告訴的部分應該是傷害罪。

3、以狀紙陳述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法院表達您的意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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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4-01-02 11:09

我並沒有提出傷害告訴

違反保護令公訴

那我還要寫狀紙嗎?

我沒有要撤銷保護令 目前只是不希望他有刑責或罰鍰

本案應請先生在法定上訴期間提起上訴(收到判決後,十天內)
再由你寫狀對於不願先生被判刑的部分,表示意見。

建議你找律師協助處理。
張祐豪律師
0979048985
02-27587681

婷婷 103-12-31 20:10

今年6月份因上網找工作,被詐騙集團騙了提款卡~

因為我的帳戶被利用,所以我是被告

後來12月份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沒多久

有收到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上面是一位受害者先生

他被騙19萬~所以這份文件意思是~我要還他19萬嗎?

能分期或是找那位先生談呢?

因為我現在一頭霧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0:35

您好,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您可與對方就還款條件比如分期等條件,協調和解

一、刑事部分簡易判決處刑可不開庭且速度可以很快,若要爭個清白宜速寫狀請求法官開庭審理。刑事若勝刑附民也會勝。

二、反之,若要認罪和解求輕判,則可聲請調解,與對方談分期。

三、曾有人捶腫了手聲淚俱下哭著說他沒做壞事就算被冤枉,還是一毛也不賠。這看你了,是認罪還是爭清白要自己決定。

四、若有困難請不起律師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7

Bean 103-12-30 20:51

各位律師

配偶有外遇,有明確事證,但想維持婚姻,傾向不提告刑事通姦罪。

此事不想公開,以免配偶被公司藉故開除。

想請教,可以只對第三者請求民事賠償嗎?可以進行不公開審判嗎?判決書可以不公開嗎?

 

謝謝

 您好:

確實可以只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但是民事判決通常都會於司法院網站上公開

 

阿科 103-12-30 03:08

請教三個問題:

1.公費留考行政訴訟若敗訴,可以另向民事訴訟國家賠償嗎?

   有可能二庭判決不同嗎?

2.請教哪裡可以請到特別具行政訴訟經驗 口條清楚 邏輯清晰 的律師呢?

3.請教有無那種  勝訴才收訴訟委任費 若敗訴僅收車馬費的善心律師嗎?

備註:行政訴訟期限僅剩3週多 資料很齊全 我可以負責資料整理

      律師負責指導及出庭辯護即可

我的e-mail:dekechang@gmail.com

請各位律師大大指導一下好嗎  張先生敬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0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兩個法院會互相參照,因為法律要件有重複的地方。

2、精通行政訴訟律師您可自行斟酌。

3、這樣收費的方式可能遭認定包攬訴訟,應該不多。倘若您的資力符合資格,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

阿凱 103-12-29 19:05

之前發生一朋友利用投資相關詐術方式 成功詐欺 也已判刑確立

請問民事如何要求提出賠償 另有追溯期之期限??

一、時效二年。

二、可能選擇方式:

[一]和解調解

[二]支付命令

[三]民事起訴。

[四]刑附民。

三、本件依你的說法,如果經判決確定,很有可能已經超過二年時效

四、時效消滅並不是不能請求,如果以支付命令處理而對方沒有異議,還是有點空間。

五、只是取得執行名義後[例如支付命令確定後],對方未必會有財產

六、以後投資前要跟律師討論。如果事先跟律師討論,可以減少被詐欺的可能性。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您好:刑事詐欺已判決確定,接續即應提民事損害賠償之訴,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9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請求權時效僅有兩年,若已經罹於時效,對方可能以時效抗辯之。故建議您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明損害之證據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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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時效為兩年

如果主張侵權行為受利者應返還不當得利,則時效為十五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