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五月初被驗出有mdma初犯
當下我並沒有服用二級毒品,只是有可能前幾天我都在慶生,喝了很多酒,很醉
桌上有甚麼就亂拿來喝,又或者朋友開的玩笑,我也不知道
後來又過去不熟的朋友那烤肉,後來因為他們的關西引來警察,很倒楣的也被帶走,但當下並無查獲任何有關2級或以上的毒品,其他人也都只驗出k他命反應
但不管怎樣已經寄來裁定書了,但上面說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我想請問已收到勒戒裁定書跟檢察官聲請書,但沒說勒戒日期,是不是還要等寄來通知單?大概甚麼時候會寄來要執行??還有我現在還能提出緩起訴嗎?
還有何謂緩起訴?
如果他寄來勒戒單,但我當時人如果剛好在國外怎麼辦??
還有現在高雄勒戒所會剪頭髮嗎?可以不剪嗎?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第三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為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 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也已到達低收入單身戶狀況】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
錄音錄影蒐證(全)。 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感謝?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一份對造的存證信函,要我母親二十日內就對造的擔保金行使權利,依民事訴訟法106條準用104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事情原委如下:
我母親被對造假扣押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並於裁定書中說明不得再抗告。全案應已告確定。於是我向執行法院申請撤回查封,執行法院也函文請地政事務所撤銷查封,並將函文副本寄給我。
現在對造可能想取回擔保品,要我母親二十日內行使權利,請問我如何行使,是提出書狀給執行法院?還是提起損害賠償告訴呢?
1、因廠房被查封沒辦法出租,但扣押當天之前已計劃出租,只是還沒找到對象。但在台中高分院裁定撤銷後,馬上寫撤銷查封狀給執行法院,要求撤銷查封,馬上就與人簽約租出去了,簽完約後過二天,才收到執行法院給地政事務所的撤銷函文。我母親可以請求遭假扣押這段期間的租金嗎?
2、我母親本來就有高血壓,感冒。因假扣押導致血壓升高,併發肺炎而住院十多天,請問我可請求醫藥與精神上的賠償嗎?
以上三件賠償,要如何向對造擔保金行使權利呢?
以上感謝律師回覆。






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必須自您收到隔日起算20日內向法院聲明異議,否則一旦過了20日了支付命令就確定了,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2-2331-0006、0919-253-542



2.目前沒人能保證公司取消強制執行後,我所執行強制執公司的那個戶頭是否會不會被轉出變0,且我知道該公司不只我扣押的那個戶頭且公司負責人也不只這間公司,我該用甚麼方法向法院提出抗告,才能取消這次法院的裁定,因為對方公司其實根本不想付錢給我.....目前還不知道該用甚麼方向來提出抗告..
麻煩知道的律師幫忙一下~真的很感謝!!

本人因為年輕時不懂事,又因為是志願役士官,所以85年時辦卡容易,跟三家銀行申辦了不同額度的信用卡,均於89年因為退役沒有良好的經濟收入而被強停,總金額約20來萬,實屬不多,但今年終於要面對了,有些問題需要諮詢。
早期因與多家協商,金額是本人負擔不起的天價,而那時債務公司又是凶神惡煞,無所不為的討債,所以十多年來均無法順利清償至今(想還也是個無底洞,那時全都賣給了民間財務公司),去年因緣際會讓我有個重生的機會,在公司的支持下,我順利的償還了台X、中x信託兩家的債務並取得清償證明(台X銀行強停7萬,要16萬,協商後以10萬成交,中x信託強停9萬,要16萬,以12萬成交,順利清償),唯最後一家是美國銀行,後來承讓給荷蘭銀行,最後被民間財務公司買下呆帳(因為兩家銀行均已撤台),去年當時也找不到承債公司,故只有自然而行。
今年,當我工作事業正好時,他們來了,首先打去公司凶神惡煞的討錢,被我們財務訓一頓,過了兩個月,在無預警通知下,寄送了法院扣薪執行命令,公司一貫常態要我詢問還款金額,我以為可以順利清償,沒想到承辦員說,欠10萬按利息算要還50萬!!!
我的問題是:
1、同樣是信用卡強停利滾利,接近同數額的中x信託是24萬,他們卻是50萬,算法有沒有問題?
2、遇到這種執行令上是載明欠10萬,他們私下卻要50萬的行為真的無法可管嗎?
3、如果要抗告,要什麼理由?怎麼作?還有成功機會大嗎?會有什麼效果?
我沒有勞健保這麼多年了,人都要滿40歲了,期待老天能給個機會讓我作正常人,但是公司不可能平白無故借我50萬,更不可能留一個被扣薪的員工在公司,所以如果最壞的打算,是我只能自動離開公司,放下一切,這是我所不願的,為了一個強勢的債權管理公司,我一來認為沒必要還他這麼多錢,但至少金額要合理;我二來又不想為了此事放棄我的人生,雖然我可以留在國外就不回去了,但我真的有心想要清償,要不也不會讓公司借我20幾萬去還債還我一個清白的人生,我努力工作來得以回報!
拜託各位看倌大人,律師高人們,指點一下我的迷津,讓我能在事業正起時,順利渡過我以前造下的孽,順利的浴火重生,給我的家庭一個最起碼的幸福,謝謝!




本人初次吸食二級毒品被抓,因好奇剛開始接觸並無毒癮,8/2收到地方法院公文,內容含「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及「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文件標註日期為7/29,裁定內容為吸食二級毒品需勒戒,並於收受送達後5日需提抗告書敘述抗告之理由。
問題1,請問是以文件標註的7/29還是以收到地方法院公文時間的8/2來算5日可提抗告?
目前本人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外且有兩項重大疾病,溶血性貧血及重鬱症,常須至醫院掛急診治療,難承受勒戒之處罰。兩項重大疾病皆具醫生開立「重大傷病免自行部分負擔證明卡」
本人查勒戒相關資料參考,得知「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內容如下
第6條(受觀察、勒戒人入所時應調查文件及拒絕入所之情形)
受觀察、勒戒人入所時,應調查其入所之裁定書、移送公函及其他應備文件,如文件不備時,得拒絕入所或通知補送。
受觀察、勒戒人入所時,應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入所:
一、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三、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勒戒處所附設於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者,對罹法定傳染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或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者,得拒絕入所。
前二項被拒絕入所者,應由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斟酌情形,交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最近親屬、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
第二項、第三項被拒絕入所之原因消滅後,應通知受觀察、勒戒人至勒戒處所執行。
問題2,請問本人身體狀況已難自理生活,因嚴重貧血及重鬱,並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且發病時若無即時緊急治療有死亡之虞。
是否可提抗告成功?
問題3,以本人狀況可否以抗告方式提出暫停或停止裁定,改以接受藥癮治療,請法官給個自新的機會,改判緩起訴處分?
問題4,本人目前為「中低收入戶」且目前因職業災害關係,暫無工作及收入,請問抗告書可如何尋求資源協助撰寫?若有免費協助撰寫之機構,能否介紹?
問題5,請問是否有與本人狀況相似,本人自識甚淺,不夠清楚「刑事聲明抗告狀」、「刑事抗告理由狀」、「刑事準抗告狀」如何撰寫,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抗告書資料範例可供參考。若無資源、律師協助,自行撰寫抗告書參考用,感謝您無私分享!
問題6,需至「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問題7,抗告書提出抗告需附醫院兩項重大疾病及身心殘障書面證明資料嗎?
本人因此事已精神承受極度壓力,以上問題煩請盡快協助回覆,感謝,再感謝!


小弟承接公共工程
最近已正驗複驗完畢
接下來面臨3個問題
1.變更設計案尚未核可(未議價)已把驗收程序走完成,依合約規定甲方無法於驗收合格後15日內發給乙方驗收證明書,請問乙方該如何自保?甲方程序上是否有瑕疵?(依哪種法規定辦理?)後續該如何爭議?
2. 本契約驗收合格後,乙方同意與甲方指定之接管單位辦理點交,該接管單位有異議或藉故拒絕或拖延時,甲方同意負責處理,並同意在驗收合格後二十日內處理完畢,否則同意由甲方自行接管。甲方逾期不處理或不自行接管時,甲方同意視同完成點交程序,乙方不再負責保管本契約,且甲方同意不以尚未點交,作為拒絕結付保留款之理由。但不可歸責甲方時,不在此限。
這條合約因卡在變更設計未通過,已致部分文件及物品無法移交,請問乙方該如何自保?
3.本工程於101年8月遇到該主辦機關進行行政抽查,但最近才針對該行政抽查進行罰款,其針對專任工程人員督導紀錄表未歸檔案夾進行品管費5%罰款,找尋合約及施工廠商品質管制規定,無法用品管費5%當罰款,請問乙方該如何自保?因罰款時間拖快一年,有無任何法律可以拒繳或抗告?
請各位法律先知或有經驗的善心人士幫幫忙解答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的家人有收到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因為我的家人和聲請人借款30多萬元(有簽本票),每月有付利息4-5仟元,但在今年一月時因聲請人怕我的家人無法還款,要求我的家人重新簽一張30萬,三張10萬元的本票(加101年8月6萬、101年11月4萬共六張70萬元),並承諾我的家人錢還清後會將所有本票還我的家人,但因最近這幾個月我的家人無法付利息給聲請人,聲請人在7月1日向法院申請本票准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共70萬須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至清償止,但因我的家人只有借30多萬,想請教我們該怎麼抗告,或是我們該怎麼做??那如果我們抗告不成功這會強制扣押配偶的財產嗎??不好意思因為7月9日就收到了有點急,請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不好意思 我想要請教一下
我在6/18日新法制 刑法185-3條 正式上路施行後 騎乘機車 被違規逆向機車侵入我方車道撞上(警方已有錄像) 我方經過酒測0.57 (只有酒測 沒有平衡測試)
新法制 刑法185-3條 構成要件是 酒精吹氣濃度超過0.25 所以我已經構成公共危險 因非現行犯 目前還沒做筆錄 以及移送地檢偵查庭
1. 我是從新店到三峽後被逆向車輛侵入我方車道 我有做閃避動作 仍被撞上 對方內出血 我手腕骨折 對方為事故主因 是否可以主張就算沒喝酒仍會被撞上 並不構成酒駕致人重傷 (檢察官問我這條 不能認罪?)
2. 如果筆錄時 提及在哪裡喝酒然後搭乘計程車到友人住處經過休息 認為酒已退意識清楚
先去加油再從從新店騎到三峽才被逆向撞是否有壞處?
3. 開偵查庭 檢方問話 是否應該認罪悔過爭取緩起訴? 機會大嗎 我剛滿18歲 準備復學 無前科
4. 經過修法後0.25就變成是構成公共危險的要件
而不能用不能安全駕駛去抗辯
是這樣嗎? 還是還有爭取抗告的空間? 我在網路上查詢到文章
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說0.25是構成公共危險唯一要件有違憲疑慮 不過就算違憲 得申請大法官釋憲 程序太複雜麻煩不易 偵查庭時檢察官認罪悔過是否比較好?
5. 開偵查庭跟檢察官認罪的話 後面地方法院被起訴就沒有認罪協商的空間了?
那我開偵查庭的時候該怎麼辦比較好 有建議嗎?
6. 此次事故雙方皆有受傷有權利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我和對方尚未達成和解 雙方目前應該還沒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以及地方法院是否會看我是否和對方有無達成和解來影響公共危險一案判決?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有點多 還懇請能給我一點建議

1.過失傷害罪構成與否主要還是要看肇事因素分析,與酒駕應屬二事,要分開來討論才是,其次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可以因和解撤告而終結刑事程序,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則是非告訴乃論,並不會因和解撤告而終結刑事程序,所以建議在過失傷害罪部分可以思考一下以和解方式解決是否較為有利。
2.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目前酒駕情形嚴重的狀況下,應該要透過聲請釋憲由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期待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請問 因為無法在警察當場未提供搜索令下 當場提異議
而他們所收集到的三重工作地點的"一切警察所謂的證據" 有效嗎?
是否可提出非法證據取得? 所以無效?
我媽媽身上包包裡頭的所有現金幾十萬都被沒收 當場有說是會錢 作筆錄時也有說是會錢 但是還是被扣走了 (更詭異的 檢察官的起訴書裡頭沒有採信 仍然寫它是賭資 可惡!!!!!! 她沒有證據證明它是賭資 為何可以說它是賭資 我媽媽 該怎樣拿回那個現金)
所以 我媽媽下一步 該怎走? 異議?抗告?上訴? 還是申請簡易判決? 我媽媽年紀一大把了 沒辦法進去關了!!!! 該如何是好 ???
煩請各位好心的律師解答
擔心的兒子上
說什麼依據以下兩條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 like210like@yahoo.com.tw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是 like210like@yahoo.com.tw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