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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兒 103-08-16 14:11

您好!本人目前租房但未簽租賃合約,日前房東賣房要我9/15搬離並請仲介給我簽搬離證明及我不是有付房租的證明,為了自租可以少繳稅,因本人想給與對方方便就簽了,日前收到戶證事務所函,房屋所有權人申請遷出戶籍通知,但又不是寄給我本人而是寄我家人,也未告知本人有此事,房租我付到8/31日房東三人8/8日從國外回來要住在我家十天,三個男人睡客廳我一個女人不敢睡家中而住朋友家,我給予對方方便也未提出任何要求,卻一直被打壓,我目前能和對方索賠嗎?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9 11:45

您已付租金至8/31在此之前,不論房東基於何理由應不得使用房屋,如要使用房屋須得您的同意,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曜炎翔 103-08-15 19:02

昨天下午 約了人估價修理房屋  估完價然後也開了估價單  而後我也付了7萬元訂金(總金額20萬)  但是今天早上  因為家人的意願 打算退訂  我做詢問  得到的回答是  他是總發已發小包出去 也已排工班  所以可以不做 但是不能退訂 變成說 他連施作都還沒進行  就將我預付的訂金 全部沒收了  這樣子合理嗎? 他說建築業跟房仲業都是大金額買賣 沒有所謂退訂的事  可是這樣實在感覺不合理  因為你都還沒有施工 就把訂金沒收光 我不了解這樣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林智群 (klaw) 103-08-15 20:14

 依照民法規定,確實無理由解約,另一方是可以沒收定金的,

你想要回這筆錢,很有難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承攬益約已經成立,故若您無正當理由不欲繼續履約,在法律面上無法主張交訂金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曜炎翔 103-08-15 23:35

可是問題並沒有任何牽訂的狀況,而且隔天上午,就已告知也還是如此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承攬契約為不要式契約,故縱使僅有口頭之合意,亦屬成立,況您已給付七萬元訂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彪 103-08-14 23:34
各位律師您們好。 本人家中房屋持有地上物土地是跟他人租賃房屋類型為磚造平房,年代久遠已經超過 法定的堪用年限了(也是上一輩的口頭 答應承租) 最近地主要求 拆屋還地 當初他提出的賠償金額,非常微少,家人無法接受 我們每年都有繳交 租金,但地主不願給予收據 近日將開調解庭, 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案件,我們是否沒有勝算可以拿到合理金額,只能接受地主開出的條件? 萬一真的 進入 訴訟程序,我們是否將落得 沒有賠償 卻還得被強制拆屋?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8-15 05:34

您好!只要租約尚存續中,就可繼續使用土地,對方無法要求拆屋還地;反之,若租約已不存在,對方可要求拆屋還地,您不僅要不到賠償,還要支付拆屋費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建議您可搜證雙方有租約存在,且未有積欠租金達二年之事,則對方即難以終止租約而請求拆屋還地。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租賃契約仍存在,可提出加以對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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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兒 103-08-14 17:54

我購買一棟房屋花了一個月討論格局及裝潢終於要開工了,當木工做到2樓天花板要拆下輕鋼架時(辦公室常見的那種)拿開幾片板子時,水泥就大面積的掉落往上一看嚴重腐蝕連鋼筋都生鏽...還好師傅跟工人沒被砸傷...恐怖的是大家瞬間聞到一股鹹味...好像我們去海邊聞到的海..鹹鹹的味道很像...木工師傅拿起一片水泥塊近聞告訴我疑似海砂屋..我第二次驚訝怎麼可能?我往地上拿一塊來自己仔細看看跟聞一聞...我還用舌頭舔一舔真的是鹹的...我立即現場停工,也立即通知仲介來了解,我想法很單純只想主張解除契約...請問我應該怎麼做?...(一)此買賣過戶尚未完成...(二)看屋時輕鋼架未拆無法發現... 

 

 您好:

建議您可立即發存證信函仲介及賣方進行海砂屋檢測並由仲介及賣方負擔費用

如確定係海砂屋,則可另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對方應返還全部買賣價金並負契約上之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與賣方及仲介,告知瑕疵存在,請求鑑定,若影響到結構安全,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若尚未影響結構安全,可請求修補及減少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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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購買之房屋有極大之可能為氯離子超標之瑕疵房屋(即俗稱之海砂屋),建議您可向屋主為瑕疵通知後解除契約;關於仲介之部分,您可主張其違反民法第567條之調查義務(蓋將輕鋼架拿起看是否有天花板有鋼筋外露等屋況查檢行為並非不具期待可能性),又若其明知卻未告知,亦屬違反據實告知義務。再者,若屋主及仲介於簽約出賣系爭房地給您時,明知卻未將該等瑕疵告知,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伯 103-08-14 15:49

最近舅舅房屋辦理過戶,因為房屋所有權遺失,所以印鑑章一直交付給代書辦理,已經兩個多月,想了解會不會有被盜用的風險? 該如何自保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5:59

 交付代書時應該簽訂委任契約訂明授權範圍,

你們之前沒做,現在只能補發一個函給代書表明授權範圍

小莉 103-08-14 11:36

我賣房子,是為了給小孩更大的成長空間,用小屋換大屋,明明是好事一件現在卻扯出好多問題!

事情發生的重大時間點:
7/1 買方有出現的簽約日,口頭約定現況交屋,但我方有表明家裡的裝潢木地板凸起,雖然不影響安全,但若買方介意我們願意修繕合約上明定7/31交屋
7/18 請木工師傅到現場修繕地板,師傅說整修好,"有可能不如現況美觀",建議我們請買方來現場看屋再討論,而且要修也要全屋清空才方便修繕
7/19 搬家。
7/22 代書來電,買方想在再看一次房子,如果沒問題希望能提前交屋
7/24、25 房屋最後整理清潔、清空。(有拍照為證)
7/27 買方代理代書、我到現場看屋,我再度和代理人說明木地板事宜,並表示裝潢木地板凸起雖不影響安全,但如果"心裡仍介意",我們仍可以修繕恢復,但代理人卻說,沒問題,沒關係,並在當下拿走全部鑰匙與門禁磁卡。(買方不用貸款,在27號之前已完成完稅、清償塗銷過戶7/27拿走鑰匙,我方是否完成交屋事實?)
我方主張,當下代理人若覺得還是要修繕木地板,就不應該拿走全部的鑰匙磁卡,導致我方無法進場處理。 

7/30 代書致電,買方覺得木地板沒修繕,不開心,要求我們修繕。但我方請求拿回鑰匙磁卡,讓我們的木工師傅進場修復,買方卻不交回鑰匙。
7/31 代書再致電,買方說我們違約我表明我們仍然願意修繕,買方同意我們進場修繕
8/1 代書陪同,以及買方委託的監工(買方仍沒有出現),進場修繕發現是建商附的磁磚破裂導致裝潢木地板凸起,當下致電買方,買方同意不再施做磁磚,避免日後問題,直接用水泥土鋪平,全乾後(當下買方也同意8/8再進場)再施工重鋪木地板。
8/4 貸款清償後所有價金匯入我方帳戶,但履保戶預留三萬元。 

8/8 我委託的木工師傅與買方委託的監工到場修繕(我與代書當天有要事沒有到現場,買方本人一樣沒出現),修繕後,我委託的師傅拍照回傳,也傳給代書,證明木地板已修復平整,但買方委託監工並沒有全程參與反而先行離開,代書致電詢問,監工才說會回現場看。
8/13 代書致電給我,她說「買方說木地板仍然凸起不整」,強調我們違約「延遲交屋」,要求違約金。

我的主張是,買方、買方的代理人、我方以及後面出現的監工,四方皆有認知差異,我口頭承諾修繕木地板也修了,費用也是我支付,扣在履保戶頭裡的三萬元我也還沒拿回來(若買方要再修繕,我也同意退還這三萬元給買方),再加上買方要求提前交屋我們也給鑰匙了,現在卻說我違約
請問律師,我這樣還是違約??難道房屋買賣上除了保障買方,完全沒有保障賣方嗎? 

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莉 103-08-14 11:58

 謝謝柯律師

但我想知道,我究竟有沒有所謂的違約事實,謝謝您。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照存證及證人可供日後為證

即較不用擔心有違約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36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我們主張這一條。

剩下事實上是否構成此條,就要真槍實彈在法院上辯論舉證了。

小莉 103-08-14 12: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所以若現在我以退還三萬元,讓買方自行修繕的話,這樣我還算違約嗎??

小莉 103-08-14 12:58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謝謝 無敵勇的律師

動產合約上並未載明我方要修繕裝潢木地板,我只有口頭表述,而提前交屋當日代理人確認無誤拿走了全部的鑰匙,卻在合約載明交屋當日致電,說我違約,若買方主張這個,可以要求解約,要求違約金嗎?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如果未確實履行,即屬違約

惟如對方同意自行修繕而只由該3萬元處理,那當然沒有問題所謂違約賠償問題;

但如果修繕費超過3萬元或有其他損害,就對方就未必會同意如此解決,但其亦須證明您有違約事實。

 

小莉 103-08-14 15:2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契約上並沒有載明「修繕凸起木地板」這件事,只有口頭說明。
契約載明的交屋日是7月31日,我們在7月27日在代書見證下點交、交屋,買方委託代理人拿走鑰匙。→這樣還算延遲交屋嗎?

另外我請師傅已經8月8日進場施工,將凸起的木地板重新鋪設,有拍照為證,也回傳給代書備份。→已確實履行修繕
您所提的違約事實是指?還請您說明,謝謝。

小意 103-08-13 13:37
OOO段895地號,總評數368坪,由7個人共同持有895地號,無法分割。   A 持有1/4(92坪)。B 持有1/4(92坪)。   C+D 持有1/4(92坪)。E+F+G 持有1/4(92坪)。   A B 為兄弟,僅討論 A + B 持有土地184坪,包含贈與 H+I 坪數。   A 在895地號房屋:37坪/間(XXX路13號),自行再擴建使用1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52坪。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自行再擴建使用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43坪。(口頭答應贈與H,xxx路11號)   I 在895地號房屋:28坪/間(XXX路15號),(口頭答應贈與I,XXX路15號)   因 A 有二間房子在大馬路旁,B 只有一間房子在大馬路旁,故 協議895地號日後分割時,B 可再多分一間房子及其土地。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OOO段895地號,A B 共同持有土地,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   詢問以下問題,謝謝!   1.A 因為協議書上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並無寫房屋坪數,故 A 不予承認此條合約,不願意給 B 多分配一間房屋坪數,請問 A 是否有違約觸法? 有何辦法可強制 A 履行協議?   2.當初協議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因為剩下的都是XXX路11~15號房屋前後畸零地,根本無法可蓋一間房屋,所以可否要求比照 A XXX路13號,37坪/間??   3.協議書上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否只能分配房屋?萬一都無重建,是否就拿不到??可否改寫坪數??895地號上面蓋的XXX路11-15號房子,至少已經有50多年了,除非建商願意購買895地號,否則重建遙遙無期   4.贈與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其自行擴建7坪土地使用,故 想購買多擴建7坪土地,請問購買土地每坪金額應如何計算?及買賣金額是否 A 與 B 平分?(因土地尚未分割,仍是共同持有)   5.共同持有895地號:1/4屬於 A 名下財產,1/4屬於 B 名下財產,B 土地贈與時卻已逝世,故 須請 H 及 I 給付遺產稅,請問遺產稅應如何計算? 895地號皆是 A H I 使用,那有權也向 A 給付遺產稅嗎??   6.895地號 A 與 B 得給共同分攤贈與 H 及 I 坪數,過戶贈與是否寫協議書保障雙方??內容該如何訂定??   7.協議書: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意思是指895地號 A + B 共同持有土地184坪,扣除XXX路13號(37坪),剩下土地 B 先多分一間房屋後,A 及 B 再平分剩下的土地??(贈與 H 及 I 坪數先不談,填寫協議書時未贈與)    8.H 向 A B 額外購買七坪土地,是否應先支付遺產稅後給 B 後,再過戶贈與給 H ?? H 自認為土地還需購買7坪金額,故 拒絕支付 B 7坪遺產稅,請問這樣合理嗎??? 目前7坪是 H 擴建使用中,可否有法律強制 H 得付7坪遺產稅??事後購買7坪土地費用再另外計算?? 總不能是 B 幫 H 多付7坪遺產稅吧?? 扣除贈與土地之外,空地也有 B 名下財產,895地號 B 確實都沒在使用,卻要讓 B 家屬繳龐大遺產稅,不是使用者付費嗎??   9.贈與過戶協議書必寫內容:贈與 H 及 I 土地坪數由 A 與 B共同分擔、H 購買 7坪土地金額由 A 與 B共同平分、H 及 I 支付 B 家屬遺產稅金額、贈與過戶金額由 H 及 I 自行負擔。請問還需填上哪些協議內容?避免吃虧…   10.請問可否有正式協商會議? 協議書都是找人在家談的,就因是自家人私下談的,A 才不認帳,不想多給 B 一間房屋,除了調解之外,尚有其他管道嗎??總不能每次調解都無下文,就擱置吧??這樣對 B 很殘忍!   11.若有其他遺漏未談到的部分,再麻煩多多指點,謝謝! B 家屬都是涉世未深的小夥子,怎有辦法鬥過耍心機的長輩,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盡可能詳細解答,謝謝大家!若不介意,也歡迎留下您們的聯絡資訊,若有問題可隨時向您們請教,由衷感激各位的幫忙!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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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5

 你們的情況不是很單純,標的也很大,建議委請律師好好處理,

這裡固然會提供免費諮詢,但每個律師花費的時間只有幾分鐘,

不建議把這麼重要的協議用免費諮詢的方式處理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4:10

 您的問題相當多且複雜,本人僅簡單回答

1.土地協議分割是一種債權契約,若對方不履行可訴請法院請求分割

2.贈與契約為諾成契約,亦是債權契約,只要一經承諾即有效力,並可訴訟法院請求履行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怕遭長輩佔便宜,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提出分割分案,由法院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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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3 13:17

委託 **房屋買房,關於合約內容有爭議如:動產說明書營建署違建查詢專區網頁列印下來之頁面,顯示**地址(無違建),另標的現況說明書中漏水選項勾選無,違建只有寫陽台,無勾選夾層,附件違建查報專區網頁列印文件無違件實際上陽台及夾層皆違件,漏水違建均未未告知,而本人委託兒媳與仲介在103年3月間在台北市消保處協商,向該仲詢問為何動產說明書會有誤植情況,以及關於漏水違建都未告,也沒詳加調查, 仲介回覆說,夾層違建,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來,你怎麼會不知道呢?漏水問題只能和前屋主協商,仲介無權干涉,我向仲介請求代為向前屋主要求賠償仲介全然不理會,漏水部分交屋時前屋主及仲介允諾一定會修復,至今已過1年仍未處理,該如何求償?

因為貸款有問題導致未能如期交屋,賣方向法院申請我要給付她延遲金,約20萬

兩件是否能在開庭(簡易庭)時同時審理?

 1.如果反訴案件訴訟跟本訴訟訴訟標的或攻防有關聯  可以提起反訴在同一程序中解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您如於發現瑕疵後6個月內可向前屋主主提出反訴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超過六個月就要舉證其有擔保修繕,而反訴請其履行修繕義務或賠償損害

您亦可向仲介請求因未善盡委任義務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其餘如張大律師所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標的物現況說明書有不實之陳述,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背信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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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夾層雖然一望即知,但是若動產說明書為載明夾層部分係違建,買受人仍有可能會誤以為該夾層是有經工務局申請許可之夾層,故仲介或出賣人不得以此免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ikky 103-08-12 13:52

您好~我想請問,我剛買了一間中古屋,離交屋完成還未滿半年,近來連續幾日的豪大雨,造成房間窗戶下方的牆面有滲水出來,這個部分是可以依"漏水保固"請求前屋主處理的嗎?

(交屋前已知房屋某些地方有壁癌問題,此問題買賣雙方已協調達成共識;但此次因豪大雨造成某面牆壁滲水,並不在當初雙方講明的壁癌部份區域)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8-12 18:39

 注意保固期限是否逾期,先行拍照及錄影漏水處,存證。依照之前買賣契約中關於保固條款之約定方式,向賣方請求。

 您好:

如果買賣契約中無保固條款,

亦可依民法規定於知悉漏水後六個月內發存證信函請求賣方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其餘則如同洪大律師所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瑕疵須存在於交屋前,惟若雙方有漏水保固之約定,則可以此主張之。建議您可直接向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即為法定保固責任

如您牆面之裂損係於交屋前存在即可向賣方主張

請勿受片面之法律資訊誤導而損害權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ynn 103-08-11 14:05

請問律師房屋買賣,合約簽定付款日是8月10日,買方於8月10日交付本票,賣方8月11日存入帳戶,但3日後始能動支該款項,是否涉及違約問題呢?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賣方應係收到支票而非本票

而且如果收到當時並無異議,

可能會被認定係同意對方以支票取代現金

即難認定有所謂違約之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bo 103-08-11 12:32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債權人,有一個房屋遷讓的強制執行命令,公文函內提到強制執行當天需準備搬家工人、卡車…等及貯存債務人物品之場所,那我這個場所可以選擇搬家公司的倉儲處所,等過幾天後請搬家公司自行幫我處理掉嗎?還是有一定要把對方的物品放罝在什麼地方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2:57

強制執行遷讓房屋,您對債務人的動產要負保管責任,原則不得自行處分,否則會構成刑事侵占罪,假如債務人本案是租賃遷讓房屋,承租人仍積欠租金的話,您保管動產部分可依民法規定行使留置權,並於取得執行名義後,向法院聲請拍賣該部分動產取償,以上答覆,謝謝

bo 103-08-14 14:54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不好意思,我想再請問一下,那大部份碰到此問題,通常會將對方的東西放置在什麼地方?因為當初我沒有告她有積欠房租,只是單純要回我的動產而已

 

小豪 103-08-10 12:52

你好,請問我女友之前去租屋房東要求他先簽約,再帶她看房子,結果房子跟原先要看的房子不一樣,而且更遠,我女友口頭告知說他不租這間房子,對方後來就以合約書告我們,還捏造說有交付我們鑰匙門卡,更離譜的是這件事情我從頭到尾都沒去,只是當時簽合約時房主有要求保證人,我女友就寫我,當時有問他為甚麼要寫這保證人,他只說萬一日後房屋有損害,會找保證人,我女友不疑有他就簽了我的名子,現在我們沒租那間房子,房主告我要求賠償10萬,我是收到傳票才知道有這一回事,我沒簽名,房主也沒詢問我要不要當保證人,8月14要開庭了,我被告的莫名其妙@@,求解,謝謝

如對開庭有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並未簽名於系爭租賃契約之保證人欄位,故不生保證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毛 103-08-09 20:51

敬愛的法律專家:

我的生父在我很小的時候即離開家庭,因大量賭債關係,拋妻棄子流亡外地.

並於我四歲那年與我母親離婚,從此音訊全無......

後來生父的房子理所當然被法院拍賣還債,而母親辛苦賺錢再將房子購回名下.

經過數十年,日前生父突然出現,先是告我母親詐欺,變造文書,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更房屋所有權,二告我棄養他,完全不與他聯絡,惡意的棄養.

我想請問,我既然沒有被此人扶養過,又為何此人可以告我棄養他?

台灣的法律保障父母親與子女間的關係是無法消除的,但是扶養權是否有提供訴訟的方式與空間?

網路上看到有許多成功訴請的案例,故發信來請教法律專家,可否指導訴狀如何謄寫? 以及流程該怎麼跑才是正確的?

煩請專家幫忙~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父親未對您盡到扶養義務來免除或減輕您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09 19:52

目前狀況是房屋登記在我名下  土地登記在父親名下  想請問如果是以遺產方式 則需分為四份  之後我的房屋所有權部份會不會因為土地產權而有問題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的房屋所有權並不會因父親將來過世而受影響

但是其他繼承繼承土地持分後,如您無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且他們不同意您繼續占用土地

則您可能有受訴請拆屋還地及請求不當得利之風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物所有權既然為您,您可持相關資料向地政機關為地上權登記,將您對土地之權利物權登記,以避免日後遭其他繼承人主張無權占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oon 103-08-07 22:54

我的房屋已被前男友偷拿去借款,抵押給朋友遭銀設定,並已寄來律師涵,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您好~

若您居住於高屏地區,請盡速來所詳談

本所將提供最專業的法律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物權登記具有絕對效力,故可恐難以對抗抵押權人。惟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對您男友提出刑事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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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 103-08-07 17:33

請問買入一戶預售屋交屋後才得知同一社區部分房屋有水泥磅數不足問題打掉重新灌水泥,未交屋前詢問建商人員均以客變回應。詢問自家房屋建商均保證房屋正常。只提供水泥場廠開立磅數保證書,不肯提供檢驗報告。因建商未能明確提供資料,固自行花費檢驗,檢驗結果未達法規規準一層樓三個試體平均值未達85% 磅數。想請教如何是否以房屋有重大瑕疵進行退房與退房相關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水泥磅數不足,很有可能會有房屋結構安全之疑慮,故有以重大瑕疵解約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主張減少價金,若瑕疵有達重大程度,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而本件有鑑定之必要,否則可能會各說各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請土木技師為您作成初步之結構安全鑑定報告,以確認瑕疵之程度及是否重大到足以解約,並發函為瑕疵通知,再決定為減價或解除契約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2

 是否達解約程度必須看瑕疵是否重大,

你指稱的水泥磅數不夠,是你的標準特別高?還是遠低於法定標準,仍待釐清

要先確認這一點,再考慮是否解約並要求返還價金

張三 103-08-16 19:14

目前請結構技師公會檢驗是1~4樓透天 各取三個試體進行測試,得到報告上說明是2樓強度不符混凝土施工法規第18.5.5節之規定。分別只有2252,2312,2748磅數,平均值只有0.81。但目前建商說法是這樣只需要補強,不到退屋的情況。

汪叔 103-08-07 08:49

本人房屋位於桃園縣5樓公寓之頂樓.民國86年完成共60戶社區

有合法成立管委會.因管道間排水阻塞.每逢下雨積水會回堵.

造成頂樓住戶嚴重壁癌!另外水塔亦會定期清洗.

也會發生上列現象!

請問排水維修.費用.及責任權屬是否均由管委會負責?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0: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漏水的原因是因為共用部分有瑕疵所造成,則必須由管委會負責修繕費用由基金會負擔,倘若是因為您專有部份,則由您自行負擔。

2、本文建議您應該找工程公司或是土木單位僅型漏水原因鑑定,判斷應該如何主張權益。

3、另外倘若該頂樓違章建築,則與管委會無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9

 要先確定是公共管道間出問題還是私人管線,才能確定求償對象,

這個不開挖不會知道的

solar 103-08-07 08:47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有房屋漏水責任歸屬糾紛問題想請較。整棟建築物五層樓,是舊式公寓,雙邊門牌號碼,我們家住五樓,樓上我們沒有違建,樓頂屬於公共開放使用空間,因為長期房子沒有居住,最近突然收到四樓住戶,調解要我們整修屋頂防止屋頂滲水到四樓,我想請較的是,漏水重點在於屋頂地面滲水到五樓在滲水到四樓,維修責任歸屬是整棟單邊門牌要負責還是五樓跟四樓一起分擔,因為頂樓是開放空間,只有我們負責太說不過去了,想請較各位律師大大們能給個建議看怎麼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屋頂有瑕疵必須修繕,則必須由管委會處理,倘若無管委會則由全體住戶依據比例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可以先委請工程公司來判定漏水原因,並估價,然後發函要求負擔,倘若無法得到回應,可以等對方起訴或是直接起訴。

 

小楊 103-08-04 22:15

你好請問我房屋賣給甲方已簽訂.(已拖兩個月了)本來約7月25付尾款辦過戶但甲方現在又一在推托.約定日已過甲方是否已違約?簽金是否不用歸還甲方了現在我房屋想賣給他人是否還要甲方簽放棄書我才可以賣給他人我可以要求甲方賠償訴訟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簽約,則可強制要求其履約或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需視契約約定之內容,例如,解約沒收對方已付價金等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並請求遲延之違約金;亦可請求解除契約違約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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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看合約約定,如無特別約定,發函催告限期履約即可,如仍不履約,即可解除契約(至於沒收款項要視合約約定),另行出賣他人,惟解約程序涉及專業,要字淺詞皆會影響法律效果,故建議委請律師辦理為宜,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1.依買賣契約應該都會約定違約法律效果如何  你可以先確認   2.你現在可以先行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約  如果不願意履約你就解除契約  沒收訂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托斯卡尼豔陽下 103-08-04 17:23

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本人於今年五月份應買購得一不點交之法拍屋,原所有權人已過世故所有權人現為國有財產局代管,現有第三人因與原屋主有債務關係,也無租約無權占有動產停車位近四年之久(經去法院閱卷後得到管區前往查看房屋使用現況載明為無權占有並經由占有人簽名),本人目前已取得所有權狀也與對方見面談判,對方要求高額搬遷費否則不願搬遷,本人當然不肯給付,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想請教問題如下:

1.本人若直接從刑事提告竊占罪及恐嚇取財罪提出訴狀,起訴之後再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進行訴訟檢察官起訴的機會大嗎?

2.承上,因擔心刑事會不起訴,又擔心因此拖太多的時間,還是民事部份也同時向對方提出返還動產不當得利之訴,待刑事若確定有起訴後再撤銷民事部份,這樣作法是否恰當!?

以上尚祈律師專家們給予小弟解惑,感恩!

 兩者可一併進行,刑事部分主要是手段性,逼迫對方儘速搬遷,民事部分則是與刑事一併提起後,即便刑事不起訴,惟民事亦早已提起,只需待民事獲得勝訴判決,對方還是得搬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搬哩,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竊占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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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你民刑事都必須要提

因為縱使刑事起訴

你不告民事根本無法取回動產

刑事訴訟目的在於決定刑罰

不是讓你取回財產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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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 103-08-04 16:20

最近請人來修繕房屋完工後發現幾乎有施作的地方都沒做好或有瑕疵,不然就是施工時把原本好的地方弄壞了對方是有說要來處理,但是原工程就已經拖延很久的時間了,且施工品質也非常差,實在沒辦法再信任了,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後續問題,我想找其他人來做改善,但可能要花不少錢,可以要求原業者支付嗎?若一定要讓原業者來做改善,那要事前怎樣做才讓我們得到保障?我們於施做前並沒有簽署任何契約,我已經付了約一半的款項,後面我能請求什麼樣的補償嗎?若要走法律途徑請問要如何做才洽當?感謝了!

 

您好

建議你要先發函給業者

要求他修繕

如果他拒絕修繕

你可以請其他人修繕

並且從尾款中扣除

如有其他損害還可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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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再發律師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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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海 (??大海) 103-08-04 15:14

姑父借侄女名??房 被侄女?霸占房屋不?
作者:?思?
 
  ?姑父一家一直??照?奶奶而占用自己的房屋,侄女?姑父告上法庭,姑父??房子??是借侄女的名??。8月2日?者?悉,??法庭?查,市一中院根据?据判?支持了姑父一方的?法。

  ?方??的房???于2007年,?房款?姑父周某一家交?,??登?在侄女李小姐名下。?于房屋的??,?方??激烈。

  李小姐起?至法院,?姑父周某一家??照?奶奶,要求使用房屋,但2009年奶奶去世后,周某一家?一直?理占用??房屋,拒???。李小姐?求法院判令周某一家交???房屋,并表示房屋是其向周某一家借款??的,可以返?周某一家交?的?房款。

  周某一家????房屋?登?在李小姐名下,但?方的真?法律?系?借名?房合同?系。周某一家?,李小姐有?格以低于市?价的价格??房屋,而周某一家?此?格,后?由周某一家借用李小姐的?格????房屋,??李小姐?此已?同意并?可。

  ??中,?方均打出感情牌。李小姐?,因??有房子自己一直?不了婚,周某一家?不体?自己,?一直霸占房屋。周某一家?表示,李小姐一?尚在哺乳期?,其母?离异后扔下李小姐,父?去了深圳,是周某一家??李小姐几年,?想到李小姐?大了,?黑心坑害,听?李小姐的起?,周某一家真如五雷??。

  到底是李小姐借款?房,?是周某一家借名?房????查法院?定,房屋由周某一家?修并使用;房款由周某一家交付;房屋????原件及?房票据原件?周某一家持有。因此,法院?定?案件的真?情?与李小姐之主?不符,?方?借名?房合同?系,并在此基?上,?回李小姐的起?。

derek 103-08-04 12:45

前幾天下班回我租屋處,門一打開發現淹水淹到腳裸間,後來發現廁所馬桶後方的水管破裂且排水不及,馬上打電話聯絡管理員請管理員派人前來修繕並跟他說明我很多東西都泡水了,沒想到他態度不好的反責怪我說東西幹嘛放地上!

發生這種事情我馬上去翻了當初簽約的合約書(外面商店販售的制式合約),雖然修善部分管理員說會請水電工前來處理(只有水電自己來,管理員不會出現),但是這幾天下來,他都沒有主動聯繫我關心我們目前怎樣了,是否還可以居住及後續賠償之問題,合約書裡只有看見其中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但裡面並沒有提到承租人個人物品損壞賠償之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子承租人能跟房東要求賠償這些損壞的物品嗎?能依據什麼樣的條款呢?如房東都還是不予理會的話,是否先需寄存證信函是否可要求終止契約?(那些水是髒污的地下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5 17:1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出租人有維持租賃物品質的義務,其中當然包含不能漏水,倘若因此造成您的物品的損壞,當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2、您可以依法請求房東賠償,並且要求修繕,而於修繕期間請求減少租金。倘若房東均拒絕,則可以請求終止契約並請求賠償

3、詳細的權利義務,原則上還是依據雙方所簽立的租約為依據。

derek 103-08-08 13: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

 

請問我可以依據那些法規請求房東賠償呢?

南方微風 103-08-04 10:48

近期家中建地出售,面積約120坪,雙方議定附款方式為定金40%,收到資料40%,過戶完成後3天內付清剩餘款項,大約是7月中已過戶完成,買方申請鑑界後才發現土地左右兩邊都有鄰居的建物越界的情況,實際面積無法確定,但坪數預估約在2坪內,目前鄰居表示可將越界的坪數買下,但買方卻表示為維持土地之完整性而不願意賣,堅持要鄰居拆屋還地,而我方與鄰居溝通的結果是

 1.我方無法確認實際越界坪數是多少,要怎麼拆?

2.即使知道面積,在拆房時能保證能夠拆的剛剛好而不會損傷到其他部分?

3.拆房後要怎麼維持房屋原來的完整性?牆壁能回復原狀嗎?

因此,鄰居堅持不想拆掉越界的部分而要用買的方式,而買方卻告知不肯賣,而剩餘款項要等拆屋還地後才肯付,目前就僵在這邊,請問各位,買方這樣拖延付款合法嗎?而鄰居說要不肯拆屋要買地這樣合理嗎?我方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1.如果確實有越界建築情形  要看越界是否合法  如果符合796條規定  是可能不需拆除的   2.至於買方主張是否合理  先看你們雙方契約是否有約定價金給付時期   但因為你確實無法將完整土地交付  對方不付尾款還是有他的依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付款方式必須要看契約約定

如果契約約定尾款是必須點交後才支付

那麼因為有被佔用

恐怕無法完成點交

尾款當然會被卡住

第二期款及完稅款等因為不涉及點交

買方仍必須要付款

 

至於占用部分

鄰居沒有權利逼地主賣給他們

所以可以用拆屋還地訴訟處理

至於如果不影響原有房屋

這樣看拆除的人的判斷

但通常如果只佔兩坪且非主結構

拆除是不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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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微風 103-08-04 19:21

謝謝兩位律師的專業回覆,感激不盡

就定型化契約上所載明知事項內第四條

甲方(賣方)聲明對本件買賣標的物均無上手(或原契)來歷不明或有其他糾紛等情事,如本件動產於本買賣契約成立後有發生來歷不明或是產權.債務上等糾紛時甲方應無條件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包括軍人優待條例).並負刑事.民事全部責任賠償.不得異議.

第九條:

買賣標的物限於"後金交清同時"辦理移交,如屆期甲方未能依約辦理移交.則視為違約,但於點交動產時日如乙方未能依約付清價款時,甲方得暫時中止停交動產手續,待價款付清時再點交動產不得異議.

而簽約當時有另行書寫之內容,後金交付為依照實際面積計算協定產權登記完成三天以內交清.

我的疑問是簽約當時我們也不知道鄰居的建物有越界之狀況,這種他人占有的情況算是第四條內的糾紛嗎?

就以上之描述,目前土地雖已過戶完成,而我方對於買方之要求,拆屋還地後才願意付清後金是不是只能無可奈何而沒有其他應變方法?甚至買方也可以告我方違約而請求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買方依契約規定時間內履行契約,並依契約規定向買方請求違約遲延之損害賠償,就坪數僅短少二坪,對方至多對您請求減少價金,尚不得以此主張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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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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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3-08-03 13:19

律師您好!

想請教關於房屋侵佔他人土地的問題,

事情大概是這樣:

有一筆土地是以前長輩繼承下來的,以5人分別繼承委託其中一位共同於土地上蓋四戶(其中一位未蓋,空地),多年後....第一戶卻告我們侵佔他們的土地,但房屋當初是委託他處理的,這樣我們該如何處理?
我疑惑的是,當初在蓋房子土地應是鑑界好才蓋的,如今重新鑑界後卻說我們房子蓋在別人的土地上?
房子不會動啊!為何會這樣呢?
(似乎是鑑界的中心點跟多年前不同,以前是從市中心測量,但現在卻從相反方向測量,這樣是否會有影響呢?我們該如何自保?)

抱歉問題有點多,請您協助無助的我們,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刑事侵占,仍有疑義,而民事上對方有可能主張拆屋還地,但是否告得成仍不得知,而您們若針對界址有所疑義,則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界址,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告您侵占不一定會成立,但對方亦有可能對您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針對鑑界有所爭議,若對於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向地政事務所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再鑑界。如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地政事務所不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另利害關係人對於其所有土地相鄰土地鑑界結果有異議時,以其所有土地地號申請鑑界者,依再鑑界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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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應該要確認繼承土地是否分割?)

這案子如果要解決可能還是要看現場圖

可以去建設局去申請當初的建照圖面

並且請地政來套繪就可以知道有無占用

縱使有占用

因為是第一戶的人去規劃蓋房子

其他人也無意見

可以視為同意使用該占用的土地

這個法院已經有很多相關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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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葉 103-08-01 18:18

律師您好:想請教問題

案由:本人於今年跟建商購買預售屋乙間,契約上並無書寫審閱期5日等文字,當初也不懂相關法令,而當天看預售屋周邊並無電線桿等問題,房子看了也還喜歡,故當天建商就約了代書進行簽約,但現今已接近交屋時,發現建商在房屋旁約2公尺處請電力公司設置了1根高壓電線桿(上方還有變電桶),故向建商抗議,請建商移走,但建商表示這是電力公司設計(且契約並無書寫房屋旁不可設置電線桿等文字),似乎要我接受。如此我是否可有下列主張:

1、主張請建商排除侵害(電線桿)或因減少價金。

2、若第1項無法主張,是否可依契約並無書寫審閱期等文字,主張契約無效。

3、若第2項可主張,因房屋代書已辦過戶,其代書費、契稅等本人已繳清,是否可連帶請建商賠償以上費用

以上懇請協助說明,感謝萬分。

sky 103-08-01 18:10

你好,事情詳由如下:

7/15日我(買方)跟賣方簽約達成交易,有簽立房屋屋況說明書,預計8/29要交屋,7月底時因為要跟裝璜師傅討論房子的事情,發現有一個問題:浴室的璧磚碰共(之前去看房子時沒有此狀況),而且突出很大一塊,原本預算不需要打掉重做的浴室,因安全考量師傅說一定要重做,要不然會有一天一定會整片倒下來砸傷人!!導致我們的預算5萬(只更換設備)暴增至12萬(砍掉重練),我們想了想,請房仲去問問屋主是否可以多少補貼一點修繕費!!沒想到屋主只回覆一句(現況交屋),整個就是沒得談!這種簽約完但又未完成交屋過戶,到底責任歸屬於誰???

雖然房屋屋況說明書上有寫現況交屋,但有一項牆壁?裂他是勾否的!

這種情況下,我們真的只能認賠嗎?我們沒有惡意或是要解約的傾向!但是我們頭期款繳完能支付的裝潢費有限,只是想說能不能減價金之類的!

請問賣方真的一句"現況交屋"就打死了嗎?我們都還沒到驗屋的那天,想說先跟他們商量,但對方總是一附簽完約不關我的事的態度!!真的讓人覺得.....!

最近代書要對保了,在這些程序完成前我能提出什麼法條去跟他們協調嗎?

對方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請求減少價金等,但要注意除斥期間的限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現況交屋必須您目測所能及,若您無法發現,非現況交屋之範圍,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繕該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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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實務上很多之賣方與房仲接用現況交屋規避責任,惟現況交屋並非無限上綱,故實務見解認為,僅限於可得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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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3-08-01 14:26

我們是舊式公寓大樓3樓,去年突然主臥室上方天花板開始大量漏水及油漆脫落.我們請專業抓漏師傅上去4樓看當場發現他前陽台屬於舊式的建築未做防水 (也有拍照存證),且發現4樓在前陽台養狗並在那裡洗狗,導致只要他們前陽台一濕 ( 洗狗或是夏天午後雷陣雨)我們下面主臥室就狂漏水.

去年起至今年六 & 七月份曾多次當面.電話.也請里長出面要求他盡快修繕......他們皆表示是房屋本身老舊問題,他們現在想等"都更"不想解決~

請問我現已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他們於十日內修繕. 接下來呢? 我需要10日後再至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 接著是否只能提告呢 ? 勝數的機會大嗎 ? 是ˋ否可以提供相關強而有力的民法法條可以讓我們依循的 ? 可請他們賠償相關因漏水所造成的家具和裝潢損失嗎? 請幫忙解答這度日如年難忍的漏水之苦,謝謝!!!

 

調解不成就只能起訴,依侵權行為,請求各種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若不理存證信函,則應循訴訟途徑來向對方請求修繕,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漏水問題為對方責任,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繕該瑕疵,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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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卡尼豔陽下 103-08-01 11:24

本人與某甲於101年7月因房屋買賣為合法避開奢侈稅,在代書見證下分別簽訂了一份8年的租賃合約與預定買賣合約,言明:雙方合意以102年的7/5為公定契約移轉登記原因發生日,102年7/5起至同年8/4日止,雙方若未合意解除租賃契約,則本約解除。本人自102年6~7月起以簡訊電話聯繫某甲相約時間履約,不料某甲均置之不理,直至102年8/6晚始聯繫代書相約見面談房屋買賣事宜,本人基於對方已逾履行期(102/08/04),當場向某甲表示契約已逾期構成解除條件,本人已無履約之義務,不同意履行買賣合約,並於8/6上午發出正式告知解除契約存證信函(某甲8/7始收到存證信函),致某甲向法院提出要求本人履行買賣合約之告訴。問題請教:

1.某甲基於8/6就聯繫代書表示履約,而本人寄發之存證信函8/7才收到,表示已提早本人一步合意解除租約轉而履行買賣合約,因此本人仍有履行買賣合約的義務為訴求提出告訴是否有理?

2.本人則基於法律意定解除權的行使,如契約附有解除條件,則條件成就時契約當然失其效力,無待於當事人解除權之行使,堅持無履行買賣合約之義務,是否站得住腳?

以上還請律師專家代為解惑,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雙方以8/4日前解除租賃契約作為解除條件,因此只需要條件成就立刻發生解除效力,無須另外通知。

2、本文建議您應該檢付兩份契約書及對方的狀紙,進行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葉 103-08-01 00:57

各位律師您們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因今年剛買一間預售屋,當初看屋時;屋旁並無電線桿,但近日建商在我購買的房屋車庫旁左側加裝一根高壓電及變電桶(約2公尺),我向建商反應要移到5~6公尺處,但建商說是台電設計,且契約並無寫到增設電線桿相關問題,似乎要我接受此結果,若如此,「我是否可主張排除侵害」。若真的無法請建商移走,是否可要求建商減少價金。以上可煩請解答,感謝!

貓咪 103-07-31 23:08

您好:我跟住商買了一間含車位的房子(但成交價是含在房屋價格裡,並無另外填寫車位價格,只有口頭告知b3車位價是160萬)當時去看車位時上面還停著舊屋主的車子,所以並無看見蓋板孔,直到房屋成交我們車子停進去時才看見,之前仲介賣屋時完全無提及此事,只說此車位很好離出口很近,也未告知車位下方有社區馬達,定時需要移車讓社區修理或保養馬達,接下來才是惡夢的開始,從半年移車一次到3個月一次到目前頻繁到1個月一次,而且維修從1天到有時要10天,和社區電機組反映他們也只是雙手一攤,說社區住戶常到些強酸強鹼導致馬達常壞,(而且此車位建商賣前屋主時就已便宜價格賣他因有孔蓋,但買屋時我們並不知情),問題一,以此情形我有辦法向住商求償嗎?求償有無期限?因為將車位出租社區行情是3500-4000但因此車位問題只能便宜出租3000元,目前想把車位賣出但請仲介來評估以目前狀況只160萬的9折或8折價賣出甚至更低?

問題二,如果車位賣不出我能跟社區管委會要求清潔費降低,補償我的精神損失,而且目前車位前面還因上次社區維修莫明奇妙將停車的前方挖了一條很常洞,結果挖完隨便用柏油補一補造成現在前方高低不平,買方來看都覺得這車位有問題,但社區能不經所有權人同意擅自施工嗎?可要求他們重補嗎?(目前談過都推事)如此狀況我要如何跟管委會求償?畢竟我也是被騙的,卻要承受他們如此無理的對待,難道只能啞巴吃黃蓮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仲介與賣方,告知該車位瑕疵問題,請求限期修繕之,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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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9559 103-07-31 15:43

您好:

     本人於5月時完成舊有房屋的交易,且亦經由房仲,代書協助處理,合約中註明原點交日期為7/15,然過程中因故所以協議延至7/24點交,這是買賣雙方及房仲,代書均同意的日期,可是並沒有另打合約註明;然在完成買賣過程中的各項手續後,買方卻以因是農曆七月為由,遲遲不肯[點交],甚至亦沒給確切的點交時間,讓本人感覺有惡意行為的情形,而我亦於日前寄出[存證信函]以確保個人的權益.請問,接下來我要如何更確保我的權益呢?過程中的損失能索償嗎?因為房屋過戶在買方的名下了,但我應得的卻一毛也沒得到,真是令人頭痛.感謝各位的協助,謝謝!

如果對方給付遲延,除了原價金給付義務外,也應給付遲延利息

蘇子良 (馬克) 103-07-31 16:52

1.買方受領遲延,你可依民法催告他受領,若拒絕時你可?棄房屋占有,價金部分遲延應得主張遲延利息(無特別約定的話,法定利息是年息百分之五)

2.仲介那裡應是有履約保證規定,若有您應可向仲介主張所負保證責任

3.買方價金是否有入銀行專戶或信託,若有的話您可不用太擔心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確認您們的契約內有無遲延違約金之約定,一般透過仲介之買賣,都會有所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依買賣契約交屋之 ,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依契約規定請求違約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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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1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約定之最後點交日已到,而對方遲不簽立確認點交同意書,則屬受領遲延,可觀買賣契約中就此部分是否有特別規定(有些買賣雙方及建經公司之履約保證契約中會約定賣方可簽立點交書後為拋棄占有之意思表示) 或是按日請求遲延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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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 103-07-31 13:40

幾年前因哥哥開公司有資金需求
以媽媽名下的房屋讓哥哥抵押貸款
但哥哥今年公司經營不善收起來了
在外面也欠下一大筆債務無法償還

因父母已退休無任何財產收入來源
而我們還是得要繼續住在這間房子
所以會是我要負擔每月的房貸債務

父母同意要將房子過戶給我
但我想透過買賣的方式去取得
這幾天上網查了一些資料仍有以下疑問

房屋債務人是哥哥,但房屋登記在媽媽名下
1.若我申請房屋貸款買下媽媽的房子
而媽媽取得賣屋的錢能否清償哥哥的房貸債務
是否有間接贈與法律問題會產生
或者需要依據贈與額度分年分次還清哥哥的房貸

2.若是透過贈與方式
"房屋仍有貸款時的贈與貸款也是可以轉移"
是僅限定債務人是房屋持有人的原則下嗎?

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抵押權不會因為房屋所有權移轉而受到影響,因此倘若沒有塗銷抵押權的情形下,您會取得有抵押的房屋

2、三等親內的買賣,在稅法上都當作贈與,因此贈與稅不容易避免,但是您可以向國稅局詢問免稅額的部分。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抵押權債權人約定如何清償,並且簽立清償協議書,然後辦理過戶房屋,避免日後遭其他債權人主張權益。

 

小邱 103-07-29 22:07

最近準備購屋,與房仲簽了合約後才事後發現,準備購入房屋在9x年檢測氯離子達0.6%以上,當時房吹噓超出一點點沒關係,就簽下合約。事後回想上網查詢87年政府修改標準為0.3%.我想請教各位律師朋友,目前除了重驗外,我是否可以無償要求解除合約,目前房子還沒交屋合約相關尾款也沒完全到位。若是解除合約需付擔任何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買賣契約簽訂時,您是否知道氯離子過高之情形,或簽約後,才知道氯離子過高;若簽約時已知道氯離子過高,就比較沒有辦法主張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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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契約內容如何約定,基本上契約內容可能有對該瑕疵為約定,而能否解除契約約定內容即為關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這屬於重大的買賣瑕疵

所以是可解除契約

如果對方不願意

建議你可以告知他們這會涉及詐欺

以此作為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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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玟 103-07-29 10:26

你好,我四月中有跟東森房屋買房

下訂後才發現隔壁有靈骨塔(差不多只有十公尺的距離)也就算了

交屋那天,才又告知本大樓不須繳管理費,原因是頂樓設有無線網路基地台,

請問這樣仲介會有責任嗎?

如果要打官司請他們買回房子賠償我一比金額勝算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7:5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提到的基地台、靈骨塔等,均非現況說明書所應記載之事項,因此很難以此主張權益。

2、您還是可以嘗試主張,但是目前法院就現況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以外之嫌惡措施接受度很低,您可斟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仲介及賣方均未告知您靈骨塔存在,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向賣方及仲介說明靈骨塔存在之情形,並請求減少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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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e 103-07-28 23:05

父親與母親婚後有買一棟房子(父親名字),幾年後奶奶的房子過戶給父親
父母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離婚前協議將買的那棟房歸給母親,
鄉下奶奶的房子歸給父親

離婚時不知父親的債務狀況

現在103年銀行訴訟告知以244條說明父親與母親涉嫌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登記,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可以主張當初是因為離婚所辦理夫妻財產分配而不是惡意脫產嗎??

離婚後父親依舊有還款2-3期,之後才沒繳錢!!

這樣也算是惡意脫產嗎??

我不懂,假設父親再婚前欠的錢,婚後依舊有還,但不管還多久,銀行都有權利回頭再來塗銷所有權登記嗎?? 這樣很不公平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客觀上看起來確實是為了脫產所以將房屋移轉給您的母親,則確實可能遭撤銷協議,並且要求塗銷返還。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檢附該協議,或是訂定訴訟策略,以做抗辯。

 

秀霞 103-07-28 16:32

  我家以前是礦坑工寮礦坑停業已經有三四十年了,現在我們還定居在那裏可是土地糾紛問題。去年吳先生的人有來口訴說我們住的土地都是他們的。限我們十日搬遷,不然就請挖土機幫我們剷平(而且口氣非常不好)事後,我們有請里長幫我們協調,但都毫無進展。事後他們(吳先生)人又來丈量,說我們的房屋侵占到他的土地,要求我們拆除歸還或著購買他所有土地的四分之一,後來就毫無音訊。因為我住的建築物是在一個黃先生的土地上也住了三四十年了。最近收到法院通知,本人被列為被告侵占他人土地,是因為隔壁有塊地是一位吳先生買的。可是本人無法知道我到底侵占他多少土地,因為提告人從來都沒有告知,而且土地也不是我自己的,我無權申請鑑界,可是我有請土地所有人黃先生申請鑑界,黃先生說我們所住的建築物土地是他的,就放心住吧 所以不需要鑑界,可是我收到吳先生到法院提告,告我們侵占土地,我該怎麼處理?他提告我們有侵占他地十平方公尺,並要求賠償十六萬元並且拆除建築物。請幫忙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答辯之,針對您是否有侵占之故意及結果,加以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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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8 12:34

目前工程已經完成,大約完成1個月,原本後院增建成為違章建築,高度三層樓,與舊有房屋連著

1.有辦法在新建的地方申請土地使用權嗎? 通知單上表示:實質違建部分依法不得辦建造手續  ,可是是依據什麼?

 

2.目前增建部分裝潢已經完成,包括一間廚房,兩間臥室兩個陽台,如果真的拆除沒辦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嗎?  裝潢也花了很多錢

 

3.有辦法申請緩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原則上若係新違建而已收到違建拆除通知單,很難緩拆。惟若您請土木技師針對違建部分作成結構報告,且結構報告亦認為違建部分不影響結構安全,而又無其他人檢舉之前提下,工務部門通常會緩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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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8 01:38

父母要離異,父親當初要我用我的名子用家中信用卡房屋

如今一堆債務,父母又要離異,我該如何是好?

可否有辦法讓父親自行償還這債務

好人 103-07-26 21:02

阿公生前有一土地,上有4層。3樓在30年前已過?我媽,故我媽已有3樓和1/4的土地持分。現

一阿公過世,土地和1,2,4樓為繼承人我媽和舅舅各半,公同共有。(無分割協議分割不成)。請問是否要先主張判決分割,還是可以按我媽的土地房屋持分較多(媽有3樓故持分為5/8, 舅舅只有3/8), 可自行向仲介放售,有買主有興趣買時,以存證信函通知舅舅優先購買我們5/8持分(按買主價錢),十天如無回覆,便可賣給買主,之後按持分分錢給舅舅?(不須經判決分割?)

 

 

 

另外如大家產權各佔一半,便不能私自主張買賣,只能經法院申請判決分割,然後選共有分割變價分割,如共有分割後,便能賣到自己的土地和獨立分割後有100%持分房子?謝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持分尚未超過三分之二,故不得出賣共有物全部,僅得就其持份出賣之;又可提起裁判分割訴訟,待取得單獨所有後,再出賣單獨所有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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