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房客太吵」並非民法或土地法第100條所定屋主得自行終止租賃契約之事由,因此您所述的情形,房東並無權趕走房客。 依照實務見解對於押租金之性質,目的是在擔保承租人租金之給付及租賃債務之履行,如承租人有欠租情事,可由出租人主張抵付租金,租賃關係如已消滅,承租人且無租賃債務不履行之情事,自得請求交付押租金,因此租賃契約終止後,自得請求房東交還押租金。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因為文太長 所以我直接分享我在FB上的貼文敘述 盡請見諒
乾脆來分享我昨日的經歷好了(文長注意):
當時是這樣的.....
在中午接近12點期間
我看著FB 再看看右下角的時間 大約11:30左右
想說要中午了 該吃點東西了
但又覺得好像才剛吃過的樣子
因為我在八點時才吃了四個三明治跟一杯大冰奶茶
當下覺得超猶豫
這時把視線轉去床鋪上
看著正在睡覺手臂上有個剛刺青的[白癡]
於是決定去鬧他一下 看他會不會醒 問他是否想吃東西
問他的過程中 他只想繼續睡
但最後叫我幫他買一瓶大罐的舒跑
我躺了一下放鬆自己覺得自己好像還睡得著
但我還是決定 出門買吃的
當我準備好了 在出門前 一如往常的念了一次口訣:
手機.鑰匙.錢包.菸!?
確認好自身物品才要出門
而當我出門以後
正要走出我家五樓門外的巷子
在要到出口時就看到了一個人頭
在我的視角上是在洗衣機上方出現
他在看著我
而我當下的直覺只有認為好像看過
應該是這棟房子的其中一個房東之一
然而我不以為意地走出我家五樓巷子時
看到那位疑似房東的先生
伸出食指 指向著我 臉對著樓梯口 而頭往我這的方向點
在我走出去的那一刻 馬上就有個人將他的手
往我的脖子背後一搭
開口直接說要我配合
然而我當下驚覺 我被人堵了
又是哪個人惹出麻煩找上我家
我必須要承認我第一個想到的人是[金拍關]
他老是給我惹麻煩
接著 在我要說出第一句話的時候
對方直接將我往我家巷口對面的牆壁一推
想要壓制我 我立刻將我的手舉高 擺著投降之態
但沒想到的是更多的人出現 往我的口袋摸去
我立即反應保護我口袋中的手機跟鑰匙
這時才聽到他們喊了一句他們是警察
但誰相信你喊你警察就警察嗎
我當下在保護鑰匙的期間也喊出:誰相信阿
畢竟警察不能這樣做的 既然做的 我直接認為不可能是警察
為了不讓他們得逞我立即彎下腰蹲低轉身想掙脫
將口袋中的鑰匙跟手機抓在手上 他們還沒發現呢
然而馬上就有人來支援他們左右兩臂各被一個人抓住
脖子立馬被含扣向後掐
而我不甘示弱的用我的腰力 臂力開始轉阿甩阿
脖子用力肚子出力背部往後頂的
將後方的人甩開 並且開始大聲呼救 請鄰居報警
但他們有5個人被甩開後馬上就被補上
過程期間自稱員警的他們拿了 他們所謂的警證
在我面前[晃]啊[晃] 誰看得清楚啊
誰又知道真的假的何況我還被含扣呢
後面我其實有了想推他們下去我家外面中空的那個洞中
在掙扎途中似乎是被發現我的目的了
就在我已經快到中空的洗衣機前方時
突然有個人用手擋在我前方 並且用膝蓋往我的肚子上踢
我必須要補充說明 這人踢的超LOL
肯定是菜鳥 要踢不踢 根本就不敢踢
其實只有感覺被踢 但不痛 說被他用膝蓋 輕碰也不為過
但我還是恐嚇他了一下 停下任何動作說了一句
你....踢我啊!??
接著直接暴怒 用盡我畢身吃奶的力氣
開始要完全掙脫這四個抓住我的人
但後方一直含扣我脖子的人視乎是狠下了心
雙手並用的使勁將我的脖子掐到最高
我一樣使勁的抵抗但發現變成無法呼吸
試圖繼續使力 但敵不過呼吸的本能
也因我的頸動脈被壓制過久
開始出現血壓降低 拖力現象
一震暈眩後 當下覺得完蛋了 但又覺得死就死吧!!!
再後方那位發現我突然拖力的那瞬間
對方怕我出事也將他的力道降低
抓住這機會我又馬上使勁要往前掙脫
又再次的一陣纏鬥!!
而後開始有人攻擊我的下盤想使我跌倒壓制我
我盡力的一邊閃避攻擊並且保持得著平衡
一邊使力的想擺脫在後翻的含扣
可是畢竟寡不敵眾
最後居然不小心被他們得逞 我跌在地下正面朝地
而我還是不放棄的繼續扭動身軀想找出機會掙脫
但開始有人抓住我肩膀腋下往後拉一個抓住我的雙腳
一個直接用屁股坐在我的臉上
我一樣的扭轉著我的身軀 想擺脫他們
這時他們發現 鑰匙其實在我的手中 開始狂攻擊我的右手
我不想被他們搶走我的鑰匙 開始在地板轉圈 試圖擺脫
但他們直接抓住了我的右手使力的要將我的手掰開
因為我有練過握力 他們只掰開我一隻手指
但那也是被搶走鑰匙的開始他們開始想坳斷我的手指
讓我痛到自己放開 但我想過 死就死! 死都不開斷給你斷!!!
在保護鑰匙期間因為我將注意力全集中在右手
身體動作雖沒停止 但也沒有那麼大的幅度
雙腳就被上了腳銬還關到最緊
後面鑰匙露出一截被他們直接拉住 抽走了鑰匙
我才想說 算了 反正都被搶走了
就停止了反抗 看他們到底想幹嘛
在這期間 其實鄰居們都跑了出來
每個都有看到他們對我做了甚麼
連住在我家旁邊隔壁的海山分局 小隊長夫妻
也都出來了 我立刻向他們請求幫助
雖然他們就在我的面前開門出來
但居然無視目前狀況
新埔派出所的警察也在這時從樓梯走了上來
我直接跟警員要求 查看他們的身分跟收索票
警員只說 學長好!!?
然而在我身後的自稱員警的人
拿了收索票又在我面前[晃]!!
我當下直接說他們犯法 居然沒人要阻止
默認了這一切行為!!!??
他們就開始對我的上手銬 一樣 關到最緊
我一直在跟警察講我要求他們的警編
我根本不認識他們 也不知道他們是誰 我不可能配合的
他們一直說我不配合偵查
我連他是誰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配合他
然而新埔派出所的員警
也不打算有近一步的執行他們應該執行的義務
從頭到尾在旁邊看 他們開始要求我進去屋內
因為我鑰匙已經被他們拿去開門了
但我才不要進去 我怎麼知道你在裡面已經給我設了甚麼陷阱
門關起來又會對我怎樣
抵死抗拒 這中間 一直一直要求員警 我要他們的身分
就我所知根據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先來解釋一下本條項的意思,警察行使職權時,可區分為「身穿制服」與「非身穿制服」二種情形,首先,因為警察制服左上臂有臂章,臂章上有警察編號,所以身穿制服的情形下,「制服本身就有揭露警察編號的功能」;在非身穿制服的情形下,因為證件上(警察證或刑警證)都會印有服務單位和編號,所以「出示證件的動作亦有揭露警察編號的功能」。因此,本條項在立法原意上,很明顯是在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必須揭露警察編號」}
但他們只在我面前[晃]個一秒 誰知道是誰
他們在我抵死不從的情況下
直接拉住我的衣服後領
將我[拖]進屋內一樣鄰居員警一直看著而已
我還是不知道他們是誰
就在被拖進門口 我躺在我家門口前的垃圾袋時
其中一個新埔派出所的員警才跟我說
他是之前幫我辦過案件的員警
這下我就安心不少了 他也和我說了 他們是警察
好 我相信了 但我還是不知道他們是哪位警察
必要時 我可能要找這位警員麻煩了
在我家外面的衝突經過大約是這個樣子
我必須承認 這份體驗真是真實
但如果那警察可以踢用力點 應該更好





我的房子是房東一層樓的住宅內的ㄧ間房間(雅房)合約期效為2015/8/01-2016/07/31,3/15晚間,房東太太的媳婦將她的錢包放在房東家為帶走,因此喊門較房東開門,期間房東都沒有聽到她的聲音很久,最後才幫媳婦開門,而隔天3/16房東說媳婦認為我沒有聽到、沒有去知會房東很不妥,並要我在一個月內搬出,當時我人在房間帶耳機聽音樂並無聽到明顯聲音,而本人我認為並沒有義務需要幫媳婦叫她的婆婆(房東),加上,房東自己說,她看到陽台很多衣架我都拿到房間(承租時她說都可以使用,我自己也有帶自己的衣架,並不是都使用她的),我問她怎麼看到我房間的衣架,她說她進去我房間看的(用備用鑰匙),我很疑惑為何她沒經過我的同意就進入我得房間,於是跟她理論說為何沒問過我,她聲稱她想進去就進去,但是我們有簽契約,我認為她已經把那間房子租給我,就不應該隨意進入我房間! 我們生活習慣不同,她還提出奇她理由要我退租,例如誣陷我弄壞洗衣機,那台已經舊了,並且她也沒有證據就說是我弄壞的。
她私自進入我房間並且以牽強的理由要我搬出(合約還為到期)請協助我謝謝!


各位大大好
我現在想承租一樓店面開間“沒明火”的咖啡廳, 也不烘培咖啡豆
我也有去查土地使用分區, 其實是連餐廳都可以開的 住四, 道路八米, 坪數少於40坪
這是一棟老大樓, 我的店面右邊是有開賣衣服的(中盤沒什麼人出入)
現在麻煩的是
雖然是店面,以前房東是把他當住家使用, 昨天我去拜訪管委時, 我其實是想問裝潢時間, 跟大樓打好關係
管委人不錯, 當時口頭說只要我的設計圖給他們看就沒問題
但今天打電話給我, 要我做問卷
而問卷內容是要我做兩個選項,就是願不願意給我開餐廳, 而且強制我晚上不准營業(這因該是我的讓步底線)
這問題來了~~
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開店一定要有問卷嗎?
我可以拒絕嗎?因為萬一問卷下來(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拒絕)~~那我還能開嗎?



你好:
民法第442條規定:「租賃物為不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不在此限。」 租賃契約若是定期契約,無法請求調整租金,只能在租賃期間期滿後續約時,雙方再就租金磋商。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09號民事判決:「租賃物為不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固得依民法第 442 條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原約定之租金額在未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以前,並不因租賃不動產價值之昇降,而失其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是承租人於出租人起訴請求調整租金前,已依原租約給付租金時,出租人就其已給付之部分,即不得請求調整租金。」 就算要調整,在調整前按原來約定給付租金即可。 依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規定:「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若積欠租金達2個月以上,出租人可以終止租賃契約,請求遷讓房屋。 建議還是要按原來約定給付租金,以免出租人依土地法規定終止契約。 凍結帳戶有可能是房東去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可要求限期起訴,或按原定租金給付房東即可。
本人與妻子育有三歲以下子女,因方便相互照顧目前與岳母家人租屋同住。本人小舅子已成年患有重度憂鬱症精神狀況時常不穩定且不願就醫,發病時就到處打電話投訴機關或營業店家四處報警提告,弄得管區警員一天要來家裡好幾趟。曾就醫住院因騷擾其他病患及醫師、護理人員而被醫院通知帶回療養,醫生有開藥給他但他不按照處方用藥只選擇服用會興奮的藥物,且過量服用吃完又回醫院領取,經常夜半不眠大聲咆哮製造聲響造成全家無法睡覺。日前他又在家中咆哮怒罵三字經被我勸阻進而引起口角,他報警告我恐嚇,隔日又言語挑?再次口角他又報警告我毀謗,他得行為已經嚴重造成我們其他人精神及生活上極大的痛苦及騷擾。因怕他會傷害家中幼兒所以想分開居住,有以下專業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律師。
1.租屋處的合約是由我與房東簽訂,每月房租也由我支付。請問我是否有權請求他離開不再讓他居住於此?我該怎麼做,準備什麼資料及證據?
2.以他目前狀況並無經濟能力,若強制驅離他他一定流浪街頭,因他患有精神疾病我們是否會觸犯遺棄罪之類的法律?是否可請求相關社福機構協助?




我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一下, 我是在外面租屋的房客,因為前陣子地震的關係,導致租屋處產生很大的裂縫(如下圖) 所以跟房東提出了提前希望能提前解約, 那押金的部分是押兩個月(16000)房東是說若是這樣押金將全部不退還, 那因為我是想說我還差兩三個月租約就到期, 而這期間若是房東要找人來修又要敲敲打打好長一段時間, 完全影響到我的居住品質,我也會擔心這樣繼續住會不會有危險, 但房東堅決不退還,後來我才終於跟他協議好說退一個月押金給我, 那我居住的最後一個月房租就沒有付讓他直接從押金裡扣, 然後交屋時房東就不用再退我認合押金, 等於說提前解約賠償他一個月押金這樣。 後來交屋時也不是房東本人來(一直以來都是代理人來,我從沒看過房東本人) 然後交還時他還是退我一個月押金了,我以為是房東的意思要把押金全還我, 所以就不疑有他就收下了,後來他們才說搞錯了,他應該不用還我押金的, 叫我要把那一個月押金還回去(8000元)不然說我是蓄意詐欺, 我想請問的是,若我不把那筆錢給他我真的算是蓄意詐欺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於未經過您父母同意,任意進入,可錄應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侵入住居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目前本人租約即將到期,但房間壁紙有被貓咪抓壞部分,我們也從4個月前就向房東詢問怎麼處裡,可是房東一直不肯回復,一直到最近一個月我們請他找廠商來估價,他卻一直拖延,還說房屋未恢復原狀不可點交,合約有註明,他的意思是拖過我們合約時間我們還是得等到他請的廠商來修復完畢才可以交屋,至於合約過後的時間我們還是得算租金。
目前問題點有
1.合約有註明須恢復原狀才可交屋,我們合約到3/15,如果當天沒有恢復就不能交屋與退我們押金,如果他當天不肯出面我們可以報警嗎?
2.目前壁紙如果已經沒有相同樣式,就會全部換新,而整間套房的費用皆由我們付費,可是我們抓花的部分不到十分之一,請問房東這樣要求合理嗎?
3.合約賠償部分有寫出壁紙單張是800元和工資3000元/天,可是並未註明壁紙單張是如何計算,問過比只壁紙廠商是說只有算卷或坪,沒有"張"的單位,這樣我們想照合約賠償是該怎麼計算呢?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10承租一間房間,因為當初承租的動機是門前可以停車,當時房東在591租屋網的廣告中也有提到,然後就在2/26當天門前的汽車被拖走,詢問該里里長告知此戶門前是不能停車的,顯然是房東騙了我們,因此我就請房東來討論此事,討論結果是雙方協議解約條件是最晚在3/10屆滿一個月租金期間,歸還原屋後便可退還押金。然而,原本我們有意在今天提前歸還原屋,取回押金,但不料房東卻出爾反爾,以簡訊告知我們,他並無責任義務歸還全額押金,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明天準備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從租賃契約中並無房東住址,只有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請問我該寄到哪裡呢?
以上有留存證據的部份有591租屋網的廣告內容、看屋訂金條、租賃契約及當面協議解約條件時的電話錄音,以及最重要的通話內容,如:房東以Line告知不全額退還訂金和出爾反爾的來龍去脈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10承租一間房間,因為當初承租的動機是門前可以停車,當時房東在591租屋網的廣告中也有提到,然後就在2/26當天門前的汽車被拖走,詢問該里里長告知此戶門前是不能停車的,顯然是房東騙了我們,因此我就請房東來討論此事,討論結果是雙方協議解約條件是最晚在3/10屆滿一個月租金期間,歸還原屋後便可退還押金。然而,原本我們有意在今天提前歸還原屋,取回押金,但不料房東卻出爾反爾,以簡訊告知我們,他並無責任義務歸還全額押金,請問我們該怎麼做呢?明天準備寄出存證信函,但是從租賃契約中並無房東住址,只有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請問我該寄到哪裡呢?
以上有留存證據的部份有591租屋網的廣告內容、看屋訂金條、租賃契約及當面協議解約條件時的電話錄音,以及最重要的通話內容,如:房東以Line告知不全額退還訂金和出爾反爾的來龍去脈




您好~
我於2016/01/31剛搬離住了三年多的租屋,整理好當天有連絡房東2/1~2/5號期間是否可以約一天進行點交~並請房東是否水電瓦斯雜項費用可去作結清,結果房東藉故推託2/1-2/5期間是過年前她很忙,說過年後再連絡,當下我說ok~等過年完看何時要點交提早約一下
過完年以後遲遲都沒連絡,直到2/25才傳簡訊告知說我搬離將近一個月,久候不到我的來電做房屋點交並請我去把雜項費用清一清再約時間做房屋點交,當下看到的時候,當然我馬上回傳說當初是你推託說過年前很忙沒空~要過年後再連絡看何時點交~當初體諒妳~一直在等妳的來電演變成你說我不點交,真的是很無言,
同時也跟房東告知你說水電瓦斯雜費要先結清在點交~那我隔天早上會處理好,看你是否隔天下午可以來點交~雙方不要再拖了,
結果妳回說~妳還要照顧家裡兩位高齡的父母,不是說隔天要點交妳就有時間的,要我體諒妳一個人要照顧兩位高齡的父母
我也是回說那看妳何時有空可以點交~是否可以約個時間,結果過了三天遲遲不回應,後來受不了房東的推託,直接打電話過去問何時可以點交,
結果就說房屋弄得很亂,都沒有清潔,然後說裡面屋況很糟,說了一堆藉口
當下我馬上回她~當初1/31清理完我們都有拍照,如果你覺得房屋哪邊有受到損壞,我們可以找公正的第三方到現場去直接勘查,進行點交,然後看你覺得哪邊有人為損壞,可以當下來協商
結果房東一直回說,屋況這麼糟,我不想跟妳點交一直大聲咆嘯等等,我還是很心平氣和地跟他說,我們沒有亂用而且當初走的時候都有清潔,看你哪邊覺得有問題,可以由妳找公正的第三方到現在一起點交,來討論~她就說~你說點交就點交喔~妳讓我等一個月~屋況你們把我用這麼糟我會請司法機關來處理~你就等候我的電話
這邊我想詢問一下
第二,屋況要走之前好險有拍照,而且也請他請第三方公正的人到現場勘查房東也不要
第三,搬離之後回去抄水電錶,管理員有說房東有進去房屋兩次其中一次待很長的時間,那如果是他們故意破壞我們該如何做?因為當下有問房東既然妳都有回去租屋處了~為何當天不跟我們約順便點交~結果她也說不出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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