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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03 20:43

你好~本人在105年1月4日於上班途中車禍,我方是幹線直行機車,對方是T字路口支線轉彎汽車,路口並無號誌,因車禍時本人有手部腳部跟嘴唇受傷,有叫救護車來,也有簡易包紮,但事後覺得是小傷而已所以本人並無至醫院看診,所以沒有醫生證明,目前對方都沒有打電話來,我也只有在事發後的一個禮拜有打給他一次,對方態度不好,並不覺得他有錯,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一個月了並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打來,因當時沒有看診所以如果要提出過失傷害來告他的話並無證明,但我有去申請救護車的救護記錄表,不曉得可以用這張記錄表來告他嗎?

PS,當時警察並無給我報案三聯單,只有給我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您好:

只要您可以證明您在車禍中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但因為沒有驗傷紀錄,除救護記錄表外,您在報案並製作筆錄時,有無註記車禍受傷一事?此外,您可以透過車禍當時的人證及行車紀錄器證明您確實因為車禍受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2-03 23:59

您好!

只要您確實有在車禍中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但應於六個月內提告。除了救護車的救護紀錄外,救護人員、處理員警及車禍當事人雙方的陳述都可當作車禍受傷的參考依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大蓉 105-02-03 16:31

請問律師 日前發生大樓上下坡擦撞 我是上坡 對方下坡

會車時對方有倒車停車後輪胎未回正 超越中間線 導致我的車子撞上對方輪胎 保險桿凹陷裂痕

對方車子無損傷

有請到警局作筆錄 但警方不做任何判定 對方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對方不認為有錯  

我只有強制責任險 ..想請問律師 這樣的狀況 如何和保險公司爭論

 

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8:48

您好,

 

1、本件事故並非發生在道路上,所以警察不會介入處理。

 

2、可將行車紀錄器、大樓監視器畫面交由公正專業單位進行事故過失比例分析。

 

3、除聲請調解外,對保險公司也可向其主管機關金管會提出申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蒨 105-02-03 13:20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則可能有過失傷害之問題。

小蒨 105-02-03 14:55

律師 您好

我於發生的當下就有報警,且12/19完成筆錄筆錄上也清楚註明並不確定有無碰撞痕跡,那我該怎麼辦?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 ... (恕刪)

 

 

漢堡 105-02-03 13:10

律師你好,我今年23歲 ,是軍人,我女友17歲,前幾個禮拜發生性行為後,她月事遲了幾天還沒來,但我都有戴保險套,擔心她懷孕,她家人知道後可能會告我,雖然我願意跟她一直走下去,也願意負責,想請問一下這情形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我們雙方都是自願 沒有強迫跟誘導,都是在旅館發生關係,且她跟家人同住,我們是出去玩才會去旅館,請問這樣我會被判軍法嗎?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你好:

女方已滿16歲具有性自主決定權,若發生性行為是女方自願而你並未強迫對方,不會構成犯罪。 惟對方家長可能會堅持你違反女方意願,構成刑法第221條之強制性交罪,此時依陸海空軍刑法規定第76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由地檢署檢察官偵辦。 要蒐集相關證據證明你並未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以免屆時女方礙於父母壓力作出對你不利之供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4:38
您好, 1、女生滿16歲就可以發生性行為,所以您不會觸犯任何法律。就算懷孕,就算不負責,也沒有任何刑事責任。 2、本案也沒有指控你是強迫女友發生性行為之可能,因為雙方多次一起進出旅館,一起出去玩,因此沒有任何強迫的表徵。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3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滿16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沒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您要小心的是對方父母有無可能說您是違反意願或灌酒灌醉趁機,就會有違反意願妨害性主之問題,故對話需小心注意對方錄音,您的內容須堅持對方已滿16歲且雙方為合意,沒有任何違反意願的強制或趁機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3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滿16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沒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您要小心的是對方父母有無可能說您是違反意願或灌酒灌醉趁機,就會有違反意願妨害性主之問題,故對話需小心注意對方錄音,您的內容須堅持對方已滿16歲且雙方為合意,沒有任何違反意願的強制或趁機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杜皮 105-02-02 19:34

您好,我想詢問在國道路上發生,碰撞到不明物體,因為當時有濃霧,視線不好,造成我發生了碰撞,但我有投保,乙式產物保險,因第一次發生事故,不清楚保險公司的作風,在筆錄上照實填寫,不清楚碰撞到適合物體,保險公司卻對我說因為不明物體,無法辨別碰撞物品而不受理保險理賠,請問我該怎麼辦?那有辦法申請國家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拒賠並不一定有理由,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告請求給付保險金,另是否有國賠問題,則要先看該不明物體已在那裡存在多久,這也是國賠舉證困難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你還是要調查一下到底碰到的是什麼。

二、調查清楚後才能據以判斷保險是否應該要理賠及國家賠償有無空間。

三、保險理賠請求的時效是二年,國賠時效也是二年。

四、國道上要搜證會略有困難,要多費點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2-02 18:20

騎乘大型重機與行駛產業道路與自小客車自農場出口處之交岔路,發生事故,初判結果為自小客起駛車輛未注意前後左右車輛致人受傷,我方為行至交岔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保險公司說肇責未明,鑑定後為我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未主因。

私設道路是否不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條道路之規定,既不合規定怎可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作為判定,如提覆議有機會翻案嗎?

 

您好:

可申請覆議,而是否有該法規適用,係以是否供公眾通行使用為斷,因事涉後續之賠償比例,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

一、你是主因的話對方應該是次因吧。

二、只要對方也是肇事原因,那這個部分你就可以告他了。

三、可以告刑事,也可以告民事

四、當然也可以調解和解

五、關於肇事原因你要覆議的話,建議理由要寫堅強一點。

六、車禍案件常遇到搜證困難的地方,如果是搜證困難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七、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如果損害不是很大的話是不是就調解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Pan 105-02-02 18:16

車禍的狀況是:那天我下班回家,結果撞到放在機車道的拋錨車;那地方很暗沒有路燈,旁邊種很多樹,當天又因為颱風過後有下毛毛雨,車主未放置三角架等來提醒人,說他爸爸開車開到一半壞掉了,所以把車放置在那,他想說等到下班要叫人家把它拖走;依據目擊者說是大約在下午4點多左右就放在那裡,附近沒看到人,而在晚上7點20多分的時候被我撞到………。

那天我沒有怎麼撞到車子的記憶,等到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馬路上,腳也不知道怎麼受傷而無法動彈,之後有一對夫妻在我車旁重經過幫我報警、叫救護車以及把我拖到路旁邊,然後沒多久我的機車又被第三方給撞爁了……。

基本上我行駛那條道路都以50-60的車速,因為旁邊有個車速限制是標70,但是對方保險拿初判表說他問警察說70是內線機車道是40……我覺得很奇怪,我長期騎那條道路四、五年了從沒聽過這種說法,也從沒看過有標明機車道時速40的限制……。

之後的談判談不攏……對方一直咬著我應注意而未注意,可那個條路黑得跟那天天氣狀況實在很難去注意到,我想請問如果像是這樣的狀況送去鑑定小組有翻盤的機會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11

您好,

 

1、若無確切證據,您當時車速多少應是難以判定,縱使限速40,您也未必有超速

 

2、對方之過失較為明確,就是未在合理距離放置警示標語提醒後方來車,如送鑑定,結果應會對您較有利。

 

3、且您有受傷,可在六個月內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IBOB 105-02-02 18:10

本人前幾天與人發生車禍 雙腳有挫傷 車禍致今對方都沒來探訪電話也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對方一直推給公司與保險公司毫無誠意 我想可以直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嘛? 請問還可以求償甚麼部分 已經有叫警察做完筆錄

 您好,

一、過失傷害部分請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向警察單位說明你要提告即可。

二、另外民事賠償部分,醫療部分(看診、看護、營養食品等等)、財產損失(車損工作損失等)、是否有勞動力損失、精神損失等,求償部分通常計算起來相對複雜,建議可以電話或當面詢問專業律師

三、民事部分可以等刑案偵結起訴後,做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但是必須於2年內起訴。

一、可以告過失傷害

二、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三、民事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說可能項目:醫療費用、精神上賠償。如果是因此不能工作的話勞動能力減損或喪失、如果要看護的話看護費用

四、要看你的傷的輕重,只有挫傷的話一般來說算小車禍,可以調解儘量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23:56

您好!

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可於二年內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修車費、代步費、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看護費及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蒨 105-02-02 16:17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第一時間如果有報警,警方那邊應該會有機車照片存證,可比對是否有擦撞之痕跡。如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一般也會先移送調解,在第一審判決前都可以撤回刑事告訴。
michelle 105-02-01 21:37

請問版大的法律們,我2015年12月中停等紅燈,被後方車推撞!

車禍當下有報警,肇責單已下來,我方0%,他方100%!

他方的保險公司因他方肇責100%,所以同意全額理賠維修費用

但因為維修後的車況可以明顯看得出是大修過的,正在考慮是否要把車賣掉!

為怕之後真要二車賣出時,會因這點被殺價。

有查到可以跟對方請求交易性貶值的案例,但我前幾天告知當事人,我會針對這點作求償

但是對方完全推給保險公司,不知我要如何求償和要去哪做貶值的估價?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司法實務上是可以請求貶值之損害,一般會透過汽車相關公會來作鑑定,以作為請求之依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胖 105-01-31 22:45

小的在上個星期六(23/1/2016)

發生車禍,是被人家撞的。

上班沒車代步很不方便

又遇上過年沒有車子可用

對方有派保險業務員與我聯絡

賠償事項,我方車輛送去維修廠

估價約9萬多,對方保險業務員說

我方車子沒有那個價值,已超過殘值

沒辦法理賠到這麼高。

我的愛車17~18年

目前還沒維修深怕對方不賠。

我想請問有沒有方法可以求償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06

您好!

可以請求賠償,但即使到法院,計算賠償金額還是要扣除折舊部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零件部分實務上採定率遞減法,會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小客車5年),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去計算折舊,超過5年,零件部分殘值只剩10%,在請求損害賠償上對你比較不利。 但另可主張交易價值的貶損,可聲請法院送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鑑定,若確實有交易價值的貶損,仍然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但要注意對於車禍事故你是否具有過失,若有,對方可依與有過失請求減輕責任
ruru 105-01-30 20:47

我在五年前投保防癌險與意外險,是人生第一次投保,業務員給我一本規畫建議書之後,並約定時間簽署要保書,之後就沒有再碰面,因此我以為建議書即為保單內容,而要保書僅為申請文件。至今我未曾理賠過,保險費用也以信用卡方式扣款繳費。

日前與從事保險業的朋友聊起保單內容,才發現規劃建議書並非保單合約書,並且業務員並未將保單合約書送達給我,當然簽收回條我也沒有親晤親簽,故向保險公司調閱簽收回條後發現簽名並非我的字跡。向保險公司反應後,對方反而要求我補發,但我從未收過保單合約書,其並非由我遺失毀損,因此我拒絕補發保單合約書。

業務員未將保單合約書送達,甚至偽造我的簽名,侵害我的契撤權,且未向我說明合約書內容。請問,我是否可以據此向保險公司主張契約無效,要求返還全額保費? 

你好:

要先判斷保險業務員是否經過你的授權代替你簽名,若未授權,保險業務員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若保險業務員有偽造文書之情形,可直接提請刑事告訴(要先確定你真的沒有授權代簽),可向保險公司申訴,請保險公司退還已繳納之保費。 若保險公司置之不理,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皆無效果,再提起訴訟請求。
ruru 105-02-01 20:0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徐律師的解答。 目前在與保險公司申訴中,對方堅持簽名是我親簽的,雖然整體看起來很像,但字體的細部結構與比例有明顯不同之處,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是否可以請求筆跡鑑定? 同時,我也有同時期其他具有法律效果的簽名文件可以證明我的筆跡並沒有改變

你好:

要先判斷
柏樺 105-01-30 15:29
我的哥哥因為出車禍導致死亡(業務致死),無老婆小孩,有關於財產的問題,因為我們家的關係是爸媽已經離婚原本在爸爸那的監護權已經轉到啊公這裡了,我爸那邊法院判決是有說停止親權了,我們從小到大就一直是給啊公啊嬤撫養長大,哥哥有保事故保險還有對方理賠保險,(生前並無填寫受益人,已滿20歲成人了)正常的話遺產部分還是由爸媽對分,但是我的爸媽卻說領到的保險金要全部拿走..不留下來給啊公啊嬤或者給弟弟,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啊公啊嬤她們也可以領到一份,我哥哥死亡爸媽並無負責她們只為了財產回來,真的是很痛心...也很生氣,這是我哥哥留下來的一筆錢,撫養長大的人卻無法領到任何的錢,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他們,而是讓啊公啊嬤領到這筆錢?我們家是中低收,也很需要一筆錢來把我的哥哥喪事辦的完整..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16:32

您好!

生前繼續受哥哥扶養之人,可依民法第1149條請求遺產酌給,必要的喪葬費用則可由遺產支付。其餘的遺產只屬於繼承人所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威 105-01-30 14:19

請問開公司車去撞到前車,導致公司車受損,前車由保險公司理賠,修車廠說修理要8萬元可以修好,請問這部份是員工還是公司方負責?

前提是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先被開一條。

你好:

前車部分若保險公司行使保險代位權請求你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公司幫你賠償後可以對你求償。 公司車輛部分若公司受有損害可以對你求償。 可以申請初判表送鑑定,看對方是否有過失,並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08

您好,

 

1、若交通事故判定結果過失在您(通常追撞之肇事責任都在後車),則對方之保險公司可能對您代位求償8萬元之車損

 

2、公司車損部分也可能像您請求賠償,可與公司協商,是否有因為工作過勞導致精神不濟、或有其他可歸責於公司之情形可以主張,減少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柏樺 105-01-30 00:55

我的哥哥因為出車禍導致死亡(業務致死),無老婆小孩,有關於財產的問題,因為我們家的關係是爸媽已經離婚原本在爸爸那的監護權已經轉到啊公這裡了,我爸那邊法院判決是有說停止親權了,我們從小到大就一直是給啊公啊嬤撫養長大,哥哥有保事故保險還有對方理賠保險,(生前並無填寫受益人,已滿20歲成人了)正常的話遺產部分還是由爸媽對分,但是我的爸媽卻說領到的保險金要全部拿走..不留下來給啊公啊嬤或者給弟弟,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啊公啊嬤她們也可以領到一份,我哥哥死亡爸媽並無負責她們只為了財產回來,真的是很痛心...也很生氣,這是我哥哥留下來的一筆錢,撫養長大的人卻無法領到任何的錢,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他們,而是讓啊公啊嬤領到這筆錢?我們家是中低收,也很需要一筆錢來把我的哥哥喪事辦的完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01:21

您好,

 

1、因保險金未指定受益人,所以會變成哥哥遺產的一部分,但可主張必須先扣除哥哥所有喪葬費用以及其他負債,例如有跟阿公阿嬤借錢阿之類的。

 

2、因爸媽從小未盡照護義務,不聞不問從不往來,如哥哥生前有表示若死後遺產不留給爸媽,要給阿公阿嬤,那就可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使爸媽喪失繼承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除了陳律師說的以外,有一個規定是遺產酌給請求權,這個部分可以考慮備位的主張之。

二、低收入戶的話如果有訴訟的需求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楊小姐 105-01-29 09:31
離婚前所購買的黃金,若放在銀行保險箱,若丈妻提出「夫妻財產制」,是不是也要分對方一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婚前財產,無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中。

2、不過我方必須提出是婚前所購之的相關事證。

您好:

若屬婚後所購買,則於離婚計算剩餘財產時即應列入,惟因動產部分較難查證,建議亦可詳細調查對方動產情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為婚後財產,故若欲離婚,應先將婚後財產做妥善之安排,避免遭計算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檡 105-01-28 15:07

我在一月十三號的時候停車在路邊

那因為我停在台灣聯通停車場的廣告招牌下面

那個位置剛剛好是紅線

我遇到大型搬家公司的車子他撞到台灣聯通的招牌

結果招牌的碎片砸下來打到我的車子造成車子大面積的刮傷

那我當下報警做筆錄

之後搬家公司說要由保險公司來理賠

那現在保險公司說只願意賠償七成

那我的疑問是說

今天我違規停紅線   我頂多也是被開違停紅單

也不能因為我停紅線   搬家公司造成財損我要自費三成

再來因為事故是搬家公司造成的

我車子進場維修一個多禮拜沒有車可以使用造成我的不方便

我可以跟搬家公司請求賠償嗎?

因為我真的覺得搬家公司態度很惡劣

我打電話去跟他說  你們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七成

那另外三成你們怎麼處理

他跟我說因為我停紅線所以有責任歸屬問題

但是我覺得   今天我停紅線是我的事情

你們司機在外面工作造成的損壞卻要怪在我停紅線

真的很難接受與理解

而且我打電話去給搬家公司  我跟他說這樣我可能去請求民事財損

他跟我講說   你去阿  反正上法院我們公司也不會出面

也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要告就去告吧

我真的是氣炸了   所以在此請問各位前輩

可否指點小弟我  我到底可以從哪個法條去求償

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5:40

您好!

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部分您可請求搬家公司補足,包括修車期間的必要代步費用,對方若不願意賠償,您透過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如果您本身有過失造成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依法還是會有過失相抵的適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勝哥 105-01-27 20:49

我再前日1/25 我車子停於自家門口,被隔壁大伯後退追撞,導致後車門板金破裂,有報警處理,但對方只有強制險,保險無法進行賠償,我車子自行去估價,礙於快春假,想讓車子變回原樣,先請車廠修理(當天有先回家跟對方說好這個價錢),但於今日1/27晚上來我家說,我自己去處理的話,他不賠償,還很大聲的說,賠錢的人,我說要去哪裡修就去哪裡修,可惜沒有錄音起來,請問假如要提告,我們會有勝算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27 20:59

您好!

能證明對方造成的損害,請求賠償就有勝算,但如果金額不大,大費周章提告不一定划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可以檢附相關證據(照片、報警處理之紀錄)、估價單、維修單據請求對方賠償聲請調解,若對方不願意,可以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對方拒絕賠償,若無其他行為,除請求民事賠償外,尚無其他法律責任(除非有恐嚇公然侮辱誹謗之行為等)。
勝哥 105-01-27 21:01

就以換新為主,已破損,

一、鄰居的話可以談要儘量談。

二、私下不好談的話可以聲請調解,這個金額不大不要鬧太僵。

三、如果怎麼談也談不攏的話,再考慮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四、證據的部分,我查幾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例如:「估價單明細、估價單、電子發票」;「

查原告車因本件車禍支出修復費用64,900元,有原告提出茂信汽車有限公司出具之統一發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一第59頁)」。
五、所以你看,原告提出來的統一發票法官還是採了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您自行修理也可以向對方來求償,建議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汽車零件有五年折舊之問題,若超過五年,經折舊後,殘值可能非常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芬芬 105-01-26 13:46
律師你好,我父親在1/11突然過世,因不知他是否有負債,所以我和我弟弟妹妹要一併辦理拋棄繼承,但因去年11/16我父親車禍被撞,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正在辦理強制保險理賠部份,所以如果辦理拋棄繼承,那強制理賠部份我們是否就不能領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14:04

您好!

父親去年車禍受傷,強制理賠的對象是父親本人,父親過世後請求車禍受傷理賠的權利會成為遺產,拋棄繼承之人當然不能領取屬於遺產保險車禍受傷理賠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ynthia 105-01-26 09:37
1.11/21我跟總幹事傳票她歸得很亂,而且我覺得想統計修繕去年花多少錢於是我將我自已任內半年及前財委移交清單上所載明的一年傳票帶回家有犯法嗎? 2.前管委會多位老委員都是本屆委員,因為有住戶反應以前要調閱她們的帳都看不到,因此要求本屆要請前屆主要委員返還至少五年傳票及帳冊,但她們說她們已經移交一年就夠了,因為帳真的有問題,所以她們很抗拒,因此這次找機會說我將傳票帶回家,公物怎可帶回家,所以她們以前的傳票及帳冊怎麼移交呢?說不定都被我帶出去了,她這樣栽贓我怎麼辦? 3.她們以多數決罷免我,說因為我帶公物(傳票,存摺,財委大章)回家不行,逼我移交怎麼辦?我本想存檔後跟他點清楚較保險,但她們12/30開會12/31令我移交,1/5日我才收到開會會議決議通知,她們馬上寄會議記錄去台北市政府說我不移交帳冊,並且在1/7日就由主委直接到銀行將財委章換掉及補發存摺,我能採取什麼保護自已的動作及法律行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直接交出帳冊等,並且全程錄音錄影存證簽收。

2、更甚者,倘若您認為相關帳冊有問題的話,可以直接copy一份之後告發業務侵占罪,避免對方反而咬你業務侵占

 

 

 

思瑩 105-01-26 09:19
201512/27 我方直行機車與從右方停車場開出來的計程車發生車禍 原本行駛於正常車道上,因為閃避計程車切入左方車道 閃避不及撞上計程車前方車輪,對方堅持是我的錯要我理賠,態度讓我感覺他想擺爛 且事發當時對方要求他的保險公司來處理,但至今1/22,我未接獲任何由他本人或保險公司的聯絡電話,事發後都是我主動與他聯繫,對方表示要與我談完之後才請保險公司來處理,但連最基本的車損勘查及詢問皆無 我方機車保險只有保強制險 我想請問是否要申請調解還是要申請鑑定報告,要如何處理這種狀況?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7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釐清肇事責任之後,才能依據過失比例、損失金額來求償

2、程序上應該先聲請車禍事故鑑定,然後可以提告或是聲請調解。。

猴子 105-01-25 10:58
去年騎機車時發生車禍,地點在台中市的河南路跟向上路交叉口發生車禍,我行駛在向上 路準備左轉河南路的時候對方騎乘機車感覺車速過快緊急煞車雷殘滑向我發生碰撞,位置 大約像圖片 我方方向 http://i.imgur.com/QLSla2S.jpg 對方方向 http://i.imgur.com/fZlOxff.jpg 當時對向有一台汽車左轉,然後我行進中準備到路口中心停下來看有沒有車的時候發生 的。 事後也根據標準流程報警等等......... 第一次上調解時候對方一直說我沒有兩段式左轉才會發生車禍(該路口不需兩段式左轉) ,並開出將近30萬的和解金,對方受傷(右側遠端橈骨粉碎骨折及一些皮外傷),車損 等......我方堅持肇事原因不明確如何和解?且金額過大不如直接走法院好了。這時候只有 警方的初判表,原因寫我方左轉未依規定,對方疑似超速路口監視器畫面有拍到經過, 但是只有我這邊的方向的畫面,所以看起來是我侵害到對方路權。且對方原本行駛於外車 道突然到路口時切進來內側車道,然後發現我緊急煞車倒地,這部分有涉及不當變換車 道嗎? 接下來就收到檢察官傳票,於是開了偵查庭,庭上我堅持需要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事 後車鑑會認為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後我再申請覆議,結果也是跟車鑑會的報告一樣 。 目前正在等開法院第一次開庭(準備程序)。 問題來了 1.交通道路安全處罰條例中102條第五項提到左轉左轉時應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並不得 佔用對向來車車道搶先左轉。該如何界定什麼是路口中心處?而且禮讓直行車的動作應該 怎樣做才是禮讓?我已經減速準備停下來,總不可能剛好雙方都到路口發生車禍就說是轉 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吧。 2.車鑑會的報告中不是應該針對雙方的行車速度,方向等做出分析嗎?為什麼在報告中都 沒看到有關的分析。 3.車鑑會的報告寫我們發生碰撞才致對方倒地,這部分監視器拍到在發生碰撞前對方已經 失控了,這樣怎麼說因為發生碰撞倒地? 4.目前準備程序我該就直接接受車鑑會的說法全認了,還是依照我的疑問向法官陳述?怕 是不是讓法官認為我在硬拗。 發生車禍才知道保險第三人的重要,真無奈~ Ps:我方一點受傷都沒有,連車損也沒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11:10

您好,

 

1、理論上等待左轉車身不應占用到對向車道

 

2、對方傷勢聽起來很嚴重,以30萬賠償金來說尚不算過分,若不和解刑事部分會被判刑(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仍然需要賠償相當之金額和精神慰撫金。

 

3、所謂禮讓,就是要在過中線之前停下來,您雖然緩緩前進要停下,但對於對向來車而言,無法判定您的動作,勢必要緊急煞車,那就等於是沒有禮讓了。

 

4、對方車速無法判定,但經過路口時未減速仍應負擔少部分過失責任,只是對整個案件影響也許不大。應盡力與對方達成和解,避免刑事留下紀錄且徒增訟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5 09:58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tefic 105-01-23 21:31

時間發生在去年10月底,我從人行道機車格下來,遭汽車右轉撞上(疑似趕黃燈,車速快)

對方下車後有道歉並報警請警察來測量,之後我自行就醫(四肢擦傷,身上多處挫傷)原先

對方及她保險員談好要賠償,但對方保險員一直金額喬不攏,這事便擱下。

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及行經車輛,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交通號誌

鑑定車禍發生就是紅綠燈關係,所以變成我吃虧,談了幾次後,我沒有監視器可佐證,

想說就認了,各自修各自的,對方保險員卻執意要我賠,說車子修理10萬,如果我佔7成,

扣除他們賠償我約2萬,我要貼5萬給他…

請問律師,我能怎麼做呢?實在是沒有辦法了,這一筆金額不小,我的寶寶剛出生5個月,都是

用錢的時候,請幫幫我…

有爬文,想請問,

是否可用傷害罪告她?我有贏面嗎?初步判決書會影響到嗎?

我並不想對方賠償我,但我真的沒步了,對方說他們的法務部會來找我…

你好:

初判表對你不利,若想要對對方提告傷害罪,只能將初判表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對方有過失,就可以提告傷害罪,告訴期間是6個月。 民事上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cynthia 105-01-23 20:38

管委會多位老委員都是本屆委員,因為有住戶反應以前要調閱她們的帳都看不到,因此要求本屆要請前屆主要委員返還至少五年傳票及帳冊,但她們說她們已經移交一年就夠了,因為帳真的有問題,所以她們很抗拒,因此這次找機會說我將傳票帶回家,公物怎可帶回家,所以她們以前的傳票及帳冊怎麼移交呢?說不定都被我帶出去了,其中一位委員這樣栽贓我怎麼辦?

她們以多數決罷免我,說因為我帶公物(傳票,存摺,財委大章)回家不行,逼我移交怎麼辦?我本想存檔後跟他點清楚較保險,但她們12/30開會12/31令我移交,1/5日我才收到開會會議決議通知,她們馬上寄會議記錄去台北市政府說我不移交帳冊,並且在1/7日未通知監委與我就由主委直接到銀行將財委章換掉及補發存摺,我能採取什麼保護自已的動作及法律行動呢?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2項之規定,管理委員之權限、解任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決定,但規約定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首先要看規約如何規定管理委員、財務委員之權限及解任,是否有授權管理委員會開會決定,若無,管理委員會不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決定,依同條例第37條規定,無效。 可訴請確認委任關係存在或確認決議無效。 建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相關問題如何處理,亦可向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說明你只是稽核帳冊,並無任何不法行為,反而是前任管委會交接不實。 詳細狀況還使要就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Nana 105-01-23 07:47
我方閃紅燈,對方閃黃燈,過十字路口有確認左右來車再通過(但未停車)過馬路時,突然停到碰的一聲,對方撞上我左側前輪處,當時對方車速快未開大燈,但有受傷骨折,請問責任部分,及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3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紅燈號誌一方應該暫停之後確認無來車再起步、閃黃燈則應該減速慢行,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顯然沒有減速慢行,我方是否有暫停之後再行起步,則是判斷肇事責任的關鍵。

2、不過還是應該依據現場圖、照片、監視器等作綜合判斷,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3、有關於保險理賠的部份要看您投保的種類及初判表結果,不能一蓋而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23 07:05

申請的保險有2家和解時只有一家蓋章是否可以此向法院申請調解無效

調解時對方一再強調只要醫療都是強制險負責的包含自費醫療如今強制險方面說自費方面不負責是屬於第三責任當時並沒有強制險的處理專員在場

以致如今2邊保險公司在互推責任

你好:

要看你們和解書或調解書或調解筆錄是如何約定,由於其中一間保限公司未簽名,將來會爭執是否受拘束。

若要提起確認條解無效訴訟,要在30日之不變期間提出。

建議委請律師處理,以免權益受損。

軒尼詩 105-01-23 04:50

我想請問,汽車駕駛人無照駕駛撞傷機車騎士汽車駕駛人紅燈起步(時速約30),機車駕駛人黃燈減速加速通過(時速約90起),機車駕駛人腳斷掉,汽車駕駛人沒受傷車受損,這樣的話汽車駕駛人的強制險有賠償嗎?保險公司是表示不賠償..真的是這樣嗎 ?

您好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因此無照駕駛肇事所致的體傷、死殘您仍可要求強制險給付,然而,無照駕駛肇事保險公司理賠給受害人之後,保險公司有權向無照的駕駛人求償,但求償的金額係依照肇責比例換算。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昱 105-01-23 00:42

你好,請問一下:

2016年1月20日下午約5點,我在十路口發生車禍車禍發生當下我只知道有人在我左前方撞到我,當時雙方都有受傷,當時路人有幫忙報案,在等警察中,對方騎機車跑,還好當時路人有幫忙記下車牌,當時我也記下車牌,且在路口有二隻監視器,後來我送醫。隔天警察叫我十點到交通隊作筆錄

在21日到交通隊,警察說有找到當事人,約一起來談,說對???方是男性高中生又未成年又無照肇逃,又我先談和解才處理

對方來了男性當事人和他母親(外配會說中文)和他姑姑(事後才知道他們坐計程車來),我方只有我和我母親(我方騎機車-當時下雨)。當時我的傷口(最嚴重是左手骨折-需以石膏固定2個月-沒法工作),對力當時都是他姑姑發言,另外兩人都不說話,他姑姑一直強調他們沒錢,父親剛往生,又是低收入付。說最少會出1萬元,其它分期。在談和解中,警察有出來說,未成人又??無照肇逃,若沒和解私了,他會被關幾個月,會在獄中可能學會作懷事、吸毒...等等,人生會被完了,叫我們和解,若沒和解可在一個月內,叫他送件。

如此情況下,只好回他們說,可以分期,但是頭期他姑姑說最少1萬以上,回去籌錢回去商量。只付我修車2萬5仟(實修實付,超過我自賠錢),醫藥費含坐車資(實支實付),我請假的錢我只跟他們要1萬元,其它我自賠錢(二個月,不確定看公司給假,我一個月3萬)。當時沒寫和解書,因醫藥費不確定。PS:也沒寫筆錄和三聯單

22日,我後來想想不對,當時對方的安全帽是高級貨SOL的廠牌最少有一、二仟元以上,且當時路人說他的機車有改過,路人又拿他遺留的後照鏡,說這是改裝的,且當時和解時,他們都拿智慧型手機,又做計程車來,且他母親和姑姑我好像曾看過她們經營異國口味的麵攤(在新建的透天1樓-菜市場邊),一直有點懷疑他們說假話沒錢的事情。後來我妹妹說低收入只是他們說說,又沒證明,又低收入,又不代表沒錢,因妹說她說她鄰居親戚報低收入和殘障可以開名車。當時我妹我打電話最少要將修車的錢付清,其他才分期,後來談不龍,就約他們27日談和解,對方說那天給一萬元其他分期,(之前說最低1萬元,說要去籌錢商量,變成一萬元)(一天就可以籌到1萬???)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目前難處是我每個月要繳房貸約一萬多元,還有卡債每月約6~7仟元,若要先幫他們先支出修車和醫藥費,錢有點打不過來。若是和解的話一些保險都不能賠,機車險也不能賠(因為私了警察不能建檔)。常常有人說妳若和解,只能拿到頭期,後面就拿不到了。又在考慮若送件出來,警察說那男高中生會被關,請問我應該如何談和解,若他們只願意拿一萬元出來當頭款,我是否要請警察送件呢???

小昱 105-01-23 03:17

請問未成年無照肇逃,網路上不會被關,請問是否正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部分會依少件事件法來處理,有可能會被收容,而若要和解,法定代理人應一併出來談,並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11:41

您好,

 

1、無照駕駛本身只會被罰錢,肇事逃逸的部分會因為是未成年而減輕刑責,加上並無人重傷死亡,是以該名少年應不至於被判刑入獄,至多易科罰金

 

2、建議您還是應該請求您應得的賠償金額,若對方確實有經濟上困難,可略作酌減,但對方仍應每月工作努力分期償還,而不該以沒錢為藉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22 14:46

律師您好,這件車禍的狀況是:大概在九月底的時候,那天我下班回家,結果撞到放在機車道的拋錨車;那地方很暗沒有路燈,旁邊種很多樹,當天又有毛毛雨,車主未放置三角架等來提醒人,說是他爸爸開車開到一半壞掉了,所以把車放置在那,他想說等到下班要叫人家把它拖走,結果卻在晚上7點20多分的時候被我撞到了………。那天我沒有怎麼撞到車子的記憶,等到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馬路上,腳也不知道怎麼受傷的斷了三段,之後有一對夫妻在我車旁重經過幫我報警、叫救護車以及把我拖到路旁邊,然後沒多久我的機車又被第三方給撞飛了……。

然後今天去調解委員跟對方車主談,對方保險說只能賠三成,因為初判表上寫我是主因超速、為注意前方,對方是次因違規停車、沒安置警示物……。

抱歉打的很長,我想請問我這件事故如果要提告有勝算嗎?而第三方我能跟他要求裝壞機車費用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15:32
您好, 1、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增加自己求償的空間。 2、民事上的賠償金額,法院最後會依照過失比例來判,假如判決對方應賠償你30萬,但你有七成過失,則對方只需給付你9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ris 105-01-22 14:19

你好~

我哥哥在1/6上班途中因雨勢較大車子打滑後撞到行進中的機車騎士,交通隊當時有到現場,也有將機車騎士送到醫院檢查,只有擦傷,當天下午有與機車騎士以及保險公司簽寫一份三聯式的和解書,三方各留存一張,但我哥哥昨天手機有顯示調解委員會的來電(因工作性質上班時間不能接聽電話),嗣後也沒有回撥,我哥哥也有詢問機車騎士有沒接到調委會的電話,對方說沒有

我想請問,是否因為當天沒有將和解書送至警局,調委會才會來電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當事人提供給調解委員會以利結案。

 

 

105-01-22 09:17

您好,我是在去年底發生了一件擦撞車禍!

對方騎機車從待轉區紅燈衝出,而我是綠燈直行撞上,因未有行車記錄器跟監視器佐證,所以待事故研判或鑑定出來才開始和解動作。

請問1.我的保險是有加重的,保額50萬,若真走法院,假設法院判賠60,那保險負擔50我則是自付10嗎?還是保險還會以肇責比率下去賠償?

2.若有兩項刑事記錄,都已執行完的(罰款跟緩起訴),會影響判決的刑期嗎?會超過6個月嗎?本人沒有交通相關刑責記錄。

3.對方無照駕駛,若上法院,都沒有一定的肇責嗎?

4.對方患有心血管疾病,因這次車禍,腳粉碎骨折,說因骨碎片經血管流至腦部造成輕微腦中風,這應該是疾病吧?

5.有人說,上法院時,法官會依照你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態度去衡量你的判決輕重,基本上該作的關心、探視、慰問都有...而態度的定義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8:0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是的,保險不足的部份,必須由您負擔。 2、 要看是什麼刑事紀錄、對方的傷勢,不能一蓋而論,請詳述。 3、 基本上有照無照不會肇事責任的重點,還是要依據現場的車況、路況、路權、車速等判斷。 4、 因為車禍事故造成骨頭進入腦中造成的中風,屬於車禍造成的。 5、 就是持續關心、嘗試和解、給點慰問及禮物。
tefic 105-01-22 00:07

去年10月底,我騎機車人行道停車格下來,綠燈直行遭汽車右轉撞上,

對方下車有道歉(疑似趕黃燈 開滿快的)並請警察來測量,我自行就

醫(全身多處挫傷),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對方尚未

發現有肇事責任,交通號誌待鑑定",就因為紅綠燈關係才會車禍呀,所以

對方保險咬死這點要我付7成責任,修車10萬,扣除他賠償我算2萬,

要我付5萬,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問我有受輕傷,是否可提告傷害?爬文說受傷一方"最大"?

還是我能怎麼做?

我不想對方賠償我什麼,我有告知對方,因沒監視器我認了,就各

付各的,但對方執意要我賠償,不然要告我,他說不管對方承認有沒有,

都是看初步研判書為主,請律師幫幫我,我的孩子才4個月,真的拿不出

這一大筆…

阿隆 105-01-21 13:43

您好:

先前公司積欠保險費,健康保險署已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但因公司結束營業並無財產可供執行,

現依保險法第38條規定,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積欠保險費,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其負責人應付清償責任

等於公司無法追討,進而轉向個人財產追討,試問這樣的情況該如何回應?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17:36

您好!

公司積欠健保保險費,而無財產可供執行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8條規定,應由公司負責人清償積欠健保保險費,這是公司負責人的法定責任,對此爭執並無實益,公司負責人應負責清償,否則財產將被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四毛錢 105-01-20 22:16

您好,於2016年1月7日,當時綠燈直行,經過十字路口時發現有部小客車紅燈右轉,當時有喇叭警示,但對方依然硬駕出路口行駛出來,我方也因煞車不急,撞到對方駕駛座後方保險稈,當時對方下車口口聲聲道歉說會賠償,但警方到場做筆錄時,對方開始牽拖好像沒注意號自燈,改口來改口去,完全不承認自己是有紅燈右轉過失,又開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因有詢問過員警這樣的判決是何等狀況,員警當時敘述因目前都是號誌問題,也親自到警局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都無拍到車禍時的狀況。

於2016年1月14日,致電給對方想詢問對方事情,當時有拿起手機錄製與對方談話內容,並因為一些談話有使對方承認紅燈右轉的錯誤。

想請問律師,私自錄製我與對方談話是否有任何不妥地方與對方這樣耍賴行為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2:57

您好!

可向對方請求車禍損失賠償錄音對話可作為對方過失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1:2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 雙方車損驗傷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下沒有"筆錄",現場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有出險. 我僅強制
五、事實經過:
騎車對方開車,三線道,對方在中間車道靠左,我在中間車道靠右

(當下我正前方無車)

對方車前有車緊急煞車,對方緊急右切到我前方之後急煞

撞擊點對方保險桿斜45度正右後側後摔倒滑行

對方煞停點沒有跨到最右車道

雙方告訴前已在公所調解一次

對方開出雙方自負損失和解條件 但我不同意故調解失敗

六、問題:
事故當下無筆錄所以初判表無責任分析

後來我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之後有前往補筆錄

對方事故後保險公司直接幫對方理賠修車費用3萬多未告知

調解一次後對我提代位求償. 我對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1.我提出告訴部分法院2/5第一次通知我前往說明.因為我訴狀有

提附帶民事求償.有需要準備甚麼證據嗎?(我有訴狀附件列損失與車輛

維修報價單)還是只就過失傷害部分"說明"經過就可以

2.對方提告部分法院2/15通知我前往辯論.備註說明文到7日內提答辯

並提出相關證據

肇事狀況未明下我有需要多做答辯說明嗎?

(我對對方修車的報價單有疑義,是否確定判賠償之後在提出就可?)

謝謝各位律師幫助 Thanks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1:53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補充損害金額的證明。 答辯部分應針對對方的主張內容提出反駁,有證據還是要附證據,有任何答辯意見都應盡快提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2: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 ... (恕刪)

對方告訴狀就寫 依民事法主張我造成他的損害 保險公司賠付代位求償

問題是~ 他怎麼可以主張是我造成他的損害呢

(他理面寫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問題是他又沒有證明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為什麼是我要證明我有保持安全距離 不是他證明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又沒有證據 也沒有初判表肇責分析 也沒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

雖然是我們車輛發生碰撞 但原因是因為他變換車道我們才碰撞 

(同上面 其實對方行車有"前方"的行車記錄器 看影片可以明顯看出對方車前煞車然後對方緊急右切車道緊急煞車我就馬上撞上去 但這個影片我沒有 派出所也說他沒有他移送交通大隊了 我是否有權力調閱這個影片給檢察官? 我在刑事告訴狀理面有寫這件事情給檢察官知道)

還是說只要碰撞跟對方求償只需附照片證明就可以成立呢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2:26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2:33

標題是酒駕將毀了我的家庭...多日沒闔眼精神力已經不佳..抱歉注意到標題有問題

你好:

若宣告有期徒刑2月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5年內在酒駕會構成刑法第41條規定之累犯,會加重本刑至二分一。 刑事部分可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你的狀況,請求從輕處理。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建議先詢問看看修復車輛之費用,再判斷是否同意對方的要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算是累犯,但仍可以朝易科罰金來爭取,以免入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3:06

 想請問律師大哥大姊們...我知道我酒駕不對不能喝酒開車所以此生絕不再碰一滴酒.我也願意承擔負責有打電話跟他們先電話連絡協調.但是對於對方違規停車在天橋下方出口處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還且我問過他車輛的價值可能在85萬維修費用要我陪75萬感覺上是我全錯他違規停車沒錯.要是他不違停在那麼危險的地方我也不會撞到他的車又讓他推撞到騎樓下的車.....難道我只能任意他開價錢賠償嗎.說不和解的話會重判我要去關....但是我有朋友說之前有案例違規停車酒駕的從後方撞上酒駕的人死了..違規停車的反而判賠酒駕的幾百萬.老實講我腦海有過念頭要是這樣拖累孩子跟老婆我願意是我死了.但是這樣又是消極不負責任的想法 我真的很無助躲著流淚也不感讓小孩老婆知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23:32

您好,

 

1、通常五年內第二次酒駕,尚不至於判處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必須入監服刑)。

 

2、對方無人受傷,所以本案不會有其他刑事責任

 

3、違規停車當然也須負擔部分責任,實際過失比例須由專業機關鑑定後才能知悉。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較輕之判決,減輕易科罰金之數額;民事部分也應考慮請律師協助處理,避免遭對方漫天開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20 00:12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前有遭判處有期徒刑2月,5年內再犯,故算是累犯,會加重其刑。

二、你之前已有酒駕之紀錄,但可按家庭情況、犯後悔悟之狀況向法院求情,通常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另因尚未酒駕滿3次,這次應該可以易科罰金

三、民事部分,違停車輛亦屬與有過失,應自行分擔一定比例之損害,不應由我方完全負擔。

四、刑事部分可委請律師撰寫辯護狀,儘量減少刑期,民事部分則須視對方態度再擬定戰略,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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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0 17:30

只有醫院診斷書到時候可以用來提供過失傷害的證明嗎。因為當時沒想到要開驗傷單。事發到今天已經第四天。當時出院護士有告知我老婆可能有輕微腦震盪要注意。因為陸續有頭暈想嘔吐眼睛浮現黑青。加上心情鬱悶。都是躺在床上胡思亂想。這樣還能去開驗傷單。沒有驗傷單的話是不是很大的問題。去別家醫院可以開嗎

ming 105-01-18 11:34

您好 我爸爸在105/1/9騎機車自摔頭部重傷還在加護病房,也不記得當時車禍情況!!警察看監視器判自摔,送醫院時又抽血檢查發現有酒駕,這樣保險是否就無法理賠?而累犯酒駕加上這次又要被罰更重的罰款?

Lin 105-01-18 11:15

我有一份保單,被保險人是我本人,要保人與受益人是我母親.但這份保單在兩年前,在我完全沒有被任何人告知的情況下,突然被解約了. 解約上的簽字不是我母親的筆跡,當時母親是重度昏迷的病人,腦部經過大手術,甚至無法講話或寫字.更別說有能力做審慎的解約決定.  那筆跡應該是我姊簽的. 解約後,錢匯到我母親戶頭,已被提光. 從兩年前到現在,我是屬於沒有保險的保護狀態下,萬一有發生意外,一定會影響我自己的小家庭,也就是我的妻子跟女兒.

我可以提出哪些做法捍衛權益? 告我姊偽造文書?  (保險公司的把關也大有問題)回覆保單? 懇請律師給予意見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1:34

您好,

 

1、可先聯繫保險公司了解事件經過,與保險公司協調是否有彌補之方案。

 

2、持相關證據向警察局提告,或委請律師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更快速。

 

3、因保險公司未與要保人本人確認,即率然將保單解約,而有過失之情事,可向保險公司主張系爭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無效,請求回復原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刑事部分從偽造文書切入,確立這部分的犯罪事實後,再針對保險契約的解除是否有效提起訴訟來確認,另外如果受有其他民事上的損害,可併同起訴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5-01-18 21:25

您好!

假冒簽名將保單解約構成偽造文書罪,盜領母親戶頭的存款構成詐欺偽造文書罪,可檢附證據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捍衛自己權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游 105-01-17 21:42

請問保險公司主管發佈消息該發的傭金沒發給,是要告主管民事給付?或刑事背信?還是兩者都可告?會有被告誣告的風險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整理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民事來主張,而對象應是公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依民事處理即可。

二、民事誣告之問題。

三、與主管糾紛的話以和為貴。除非你將離開這圈子你不在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