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我和生生於3/27日到建案的銷售中心下訂9.5萬,
當下簽了一張房屋訂購單
銷售小姐在訂購單上寫下了
1.本戶價格需公司同意,若不同意則退訂,同意需於約定時間簽約完成
2.貸款核貸不過則退訂
並寫上簽約日3/31,4/1匯款
於3/28接到小姐說公司同意此價格,但因價格比較優惠需簽定保密條款,並以高報成交價來向銀行貸款
和先生想了想經濟有些吃緊,也深覺簽定保密條款怕往後會有麻煩想退訂,於3/29和小姐反應要退訂的意思,但卻得到公司要將訂金全部沒收。
因為訂購單上有註記簽約日沒簽約則本訂購單自動失效(這部份註記當時簽訂時小姐並沒有告知,是本人回家後才看到),因為怕訂單失效,所以本人於3/31簽約日約小姐出面表達堅持退訂,並詢問小姐我們若不簽這保密條款公司會賣嗎,小姐卻說我們是不買在找藉口,當日當然沒有簽正式合約,他們依然是要我們回去等到下星期公司回應。(當天本人有偷偷全程錄音)
請問這樣還有辦法討回訂金嗎?
建商在我們簽訂購單後也完全沒有提供正式的合約回家審閱,到今天我們也都沒看過合約內容。
難道簽了訂購單買方就只能無條件接受建商所有的要求嗎?當天簽訂購單也沒說要配合建商簽什麼保密條款的,難道我們不能拒絕嗎?
請教教我該怎麼辦,感謝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