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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103-10-12 18:04

配偶在離家這幾天,叫孩子把房契偷出去
未經我允許,把房子過戶40%給孩子
(先前問過,感謝律師們回答)
我想請問 辦理撤銷有無時效性?
會不會半年或是一年後,我再去辦
變成我默許了無法辦?

請協助幫忙,感謝!

 您好:

您如果要撤銷贈與移轉登記行為

應要在知悉後六個月內起訴撤銷

程琳 103-10-12 01:45
100年跟二房東承租2、3樓的房子(整棟四樓透天厝),102年繼續承租四樓的房子,這中間一直在懷疑用電問題(因一樓騎樓承租給攤販),但都並未去查證,直到102年二樓經常性跳電及電壓不穩時,有跟房東反應卻也得不到回應,然後只好自己請人來查看,結果卻得知一樓攤販的所有用電均是使用二樓的,我們再次跟房東反應,房東依舊說不可能,電是接到四樓的,並要求我們再找人一同會勘,就此不了了之,直到我們承租四樓時,證據會說話,因為電費兩期帳單都是八十幾元,此時房東就聲稱不知情,並要我們直接跟攤販收,請問這有偷電之嫌嗎?承租時並未告知,事後確聲稱不知情。 另外,我們承租四樓時,將樓頂外牆廣告租出去,在契約書上並未載明,我們不得租出,二房東現在在向我們索取外牆租金,這是合理的嗎?並提出若我們不給,則要強行拆除,房東這樣做是合法的嗎?我們承租了二樓以上的房子,應該是有始用權。(有兩份契約,一則是剛開始租2、3樓時所簽的,上面有記載樓頂外牆廣告不得始用,一則是承租4樓所簽的,其上面並未記載不得始用,整棟樓除了一樓是租給別人,其餘使用權都歸我們) 現在二房東房租慢一個月繳交給他,傳line要求我們十日內搬離,否則要告侵佔,我們的合約到103/11(他與房東合約也到103/11)

 您好:

1.二房東及攤商如事前明知道此事,則確實有偷電之嫌。但恐較難證明。

2.如果契約上亦無載明不得一部轉租,則您可以將樓頂外牆出租

   但二房東可能會向縣市政府檢舉,此部分審查的重點則是設置廣告物有無符合行政法規。

3.二房東房租慢一個月繳交給他,傳line要求您十日內搬離,並非合法,

   依法應係積欠達2個月租金才可以終止租約

   對方要告侵佔應該也不會成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ames 103-10-11 23:54

因為家人過世由3兄弟繼承房子, 但我持有的份想轉賣給其中一方

過完戶後即進行轉賣請問會有土地增值稅問題嗎?或奢侈稅的問題嗎? 

(時間為同一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2、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

3、建議以遺產分割方式處理即可。

James 103-10-12 23: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2、 ... (恕刪)

不過再請問,因為我的那一份要轉賣給其他兄弟
因為兄弟要部分銀行貸款,沒有這麼多現金可以付清.

目前想說先繼承再賣給他就可用買賣的名義去辦房貸

這樣會有土地增值或奢侈稅嗎? 或是有建議其他方法?

謝謝~

阿漢 103-10-11 20:50

當初買房子向太太借200萬元媽媽出300萬元,因為太太要求說對她沒有保障,後來登記在太太持2分之1,我持2分之1,房貸都媽媽繳,後來夫妻失和,太太卻用房子的產權卡住我們進退兩難。

後來太太要討回200萬,但產權不願意交還(PS我很清楚贈與是不得要求交還),那我們提出要回200萬的話,就把房產變賣,扣除房貸借款如有剩,夫妻財產分配,但太太不肯,那我們是不是有權利請她繳1半的房屋貸款呢?(例如申請支付命令之類的)

又或者能用什麼方式,能購處理房產的爭議呢?

請各位律師指導!!感謝您

abc0125 103-10-11 15:41

1,遺產追訴期多久

2,是否以有無行動能力為依據 例10月5日已無外出能力或住院中 戶口於10月   6日被其他人領走

3,房子繼承人被爸爸以其他名義拿印鑑去辦理過戶他人口頭稱一年後再過戶     回來其結果沒有是否可追回

沈恆 (沈律師) 103-10-11 17:35

您好!既然繼承人知悉被拿印鑑過戶的事,若能證明確實有約定一年後再過戶回來,就可以依約定要求過戶回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如係以繼承回復請求權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主張,則通常是2年,

  如以約定之債務不履行請求權主張,則為15年。

2.是否能以無行動能力為依據,要視領款之人究係以何為依據主張可領取您戶頭之款項而定。

  如果對方有存摺及印章,就要說明是否有受您授權領款,與行動能力較無關。

3.房子繼承人被爸爸以其他名義拿印鑑去辦理過戶他人,

    如他人未與爸爸共同稱一年後再過戶回來,

    可能較難以追回房子,但可向爸爸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u 103-10-11 13:29

15年前(我18歲時)認識了我前男友(大我17歲)
起初騙我他已離婚、兩個兒子給保母帶(其實是女兒)
在一起一陣子之後
漸漸發現其實是已婚狀態及公務員身份,
當時年紀輕也沒去想該如何或怎麼樣
在一起第五年時,他拿了一點點頭期給我買房子
(這期間,我拿了三個孩子,他總是說慢點生慢點生)
分手時,是因為他變得不常來,卻是跑去打牌、找別的女人
(他的結拜兄弟告訴我的)
後面分手的點是懷第三個孩子時
他說『妳就生吧!我實在不敢再叫妳拿小孩
聽了這句...我瞬間心寒了!
之後 我跟他提分手,並要求200萬補償費
他只給了20萬,我也傻傻的相信他可能很苦

之後的日子,依舊像朋友般偶有聯絡
某天 我跟他的拜把兄弟見面
這位〝拜把兄弟〞卻告訴我
其實 那人在和我在一起那六年中
不斷地一樣在外偷吃
而且~而且~
那人跟我在一起那六年間
所有的花費,包涵那房子的頭期款,都是從這位〝拜把兄弟〞手中拿出的

我很難過~很難過..原來~原來~
我是這麼智障的相信他的清廉
我是這麼智障的保護他替他想
那六年間,有哪一個便當是從他口袋裡掏出的錢買給我的?
到底他在我身上付出些什麼?

我前陣子跟他說,我希望他補足之前的差額(尚有180)
他說我這是恐嚇取財
我要求的精神賠償,怎會是恐嚇取財
我覺得太不值了,他應該付出的...
花樣年華的六年..是被欺騙的六年
我心有不甘啊~
我的想法是200根本不夠!但是當初說200,就200了!

請問 照他的說法,會構成恐嚇取財嗎?

 您好: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應視您對其要求金錢時所說的言論而定

如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致生危害安全之言論

就有可能會構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u 103-10-11 14: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應視您對其要求金錢時所說的言論而定

... (恕刪)

我有提及過
你對我這麼過份(他都承認了一切)
難道 需要問請你家人評理嗎?
(他當然不敢!而且我之後認識他女兒)
這樣算嗎 ?

如果算的話
哇靠~那大家都被白玩就好了
我知道我也需要對自己年輕不懂事時負責
我有我自己的責任
可是 太不公平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通知要加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或是名譽,否則不會有恐嚇取財的問題

2、本文認為可能會另外有通姦罪的問題,並以告知。

yu 103-10-11 22: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通知要加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財產、自 ... (恕刪)

請他家人評理,算危害什麼?

通姦罪,用這些自白就可成立是嗎? 怎麼判? 

傻瓜 103-10-11 05:28

三年前因借貸關西,c先生要我開公司跟他<他家開的公司>配合

然後再慢慢還我錢,還說了一堆跟後來不符合的謊言

我笨到聽信他了,也讓他負責採購,他爸來當老闆,我們負責業務...

一開始他就先再找銀行的人讓我設定房子貸款支票

期間我有說不要做了,但他又講了一堆讓我繼續下去,而這段時間我已經負債累累了...

這三年來有賺有賠但就算有賺他也會再借走

要不然就是讓他派來我這工作的小弟<那小弟還是他家另一間公司的負責人>把貨款偷挪用給他

而這期間他還陸續跟我借了一百多萬都沒還!

一開始我因為錢轉不過來跟他家買貨,他就先介紹了某間銀行的經理,

而經理再介紹朋友給我要我設定房子借錢

借的時候就先預扣利息,每個月利息是三分,後來才知道這就是高利貸

現在我好不容易跟銀行借錢再把高利貸還掉.

我想直接告他,但我還有支票壓在他那,而且我不知道要告什麼才可以拿回一部分的錢

後來知道他是詐欺緩刑中的人,我如果按鈴申告他依然不會即時被關嗎?<是他說我就算告他也是拖時間>

蘇子良 (馬克) 103-10-14 14:28

 妳的案例看似頗複雜,若單純以民事請求返還支票恐緩不濟急,若有其他資料可研究是否逕刑事偽造文書侵占詐欺等告訴,以上建議請酌,謝謝

傻瓜 103-10-14 23:35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妳的案例看似頗複雜,若單純以民事請求返還支票恐緩不濟急,若有其他資料可研究是否逕刑 ... (恕刪)

重利罪的部分不成立嗎?還有他一共跟我借了160幾萬都沒還過,之前開給我的支票跳票,這樣也不違法嗎?

今年最後一次交易是他跟他們公司的人串連要我買別家大公司的國外貨,當下我已經拒絕了,但他後來還是下訂,而且貨到與照片完全不輔合在來是我後來網路上查詢發現他們所謂大公司的貨其實是一名國外涉嫌詐欺的貨當下他們說了一堆理由而不讓我退貨,錢也再下貨當天要我全額匯到個人戶(當時他說有問題他全權負責),請問這樣他們也沒觸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可能涉嫌偽造文書、重利、詐欺罪嫌,不過您的論述有點亂,且必須依據您可以提出的證據釐清如何告比較合適。

2、有關於對方緩刑的部份,必須等到判決確定之後才會撤銷緩刑

大h 103-10-10 19:40

如題
配偶在離家這幾天,叫孩子把房契偷出去
未經我允許,把房子過戶40%給孩子

我以前不想計較,任何東西都是在她名下
大的公司、房子、車子,小到連電話都是她的
最近抓她姦沒抓成功,她來搞這招

請問 我該怎麼做?不是共同財產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10 20:17

您好!法定財產制下,各自名下財產仍歸各自所有,並不是共同財產;倘若房子本來就登記對方名下,對方登記部分給孩子應屬合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因民法第1020條之1就有害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可聲請法院撤銷之,故建議您可蒐集證據向法院提起撤銷太太之無償贈與孩子的行為。

參考法條:民法第1020-1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
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
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
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以受益人受益
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如有任何問題或還有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大h 103-10-10 20: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法定財產制下,各自名下財產仍歸各自所有,並不是共同財產;倘若房子本來就登記對方名下,對方 ... (恕刪)

所以電視上在講的
夫妻共有財產,是假的...
我還對她不計較一切...搞到她現在要給我戴綠帽

大h 103-10-10 21: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因民法第1020條之1就有害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可聲請法 ... (恕刪)

蒐集證據向法院提起撤銷太太之無償贈與孩子的行為

證據...不就是現在的房契了嗎?(我無授權或與允許)
還需要什麼別的嗎? 

另外 協助辦理過戶的人可以告嗎?(她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直接去地政機關聲請房地過戶後之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證明女方確實已將房地無償贈與百分之40與第三人(即孩子)。

若對方主張有授權,他們需要就有授權提出證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0 21:25

您好,釐清您的疑問,除非夫妻有去法院特別登記,否則原則上均為法定財產制。僅是因婚後財產為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圍,故若有一方任意處分婚後財產,會有侵害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可能,所以法律才會有撤銷之規定。 

大h 103-10-10 21: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直接去地政機關聲請房地過戶後之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證明女方確實已將房 ... (恕刪)

房子在她名下,我也可以申請嗎?
需要什麼證件?會有什麼衍生的問題嗎? 

大h 103-10-10 22:3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釐清您的疑問,除非夫妻有去法院特別登記,否則原則上均為法定財產制。僅是因婚後財產為夫妻財 ... (恕刪)

請問顏律師

蒐集證據向法院提起撤銷太太之無償贈與孩子的行為
證據...不就是現在的房契了嗎?
還需要什麼別的嗎? 

另外 協助辦理過戶的人可以告嗎?(她姊) 

 您好: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上會有記載過戶給小孩的原因為贈與

異動索引上會記載是由妻子過戶給小孩

協助辦理過戶之人應沒有辦法對其提告

律師現有承辦此類型案件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0 23:45

您好,縱使您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以直接去地政機關申請唷(第二類謄本只要有房地之住址就可以查地號建號,就可以查閱謄本唷),甚至可以利用中華電信HINET連接網路地政系統,就可以線上查閱了(跟現場查閱都依樣要收費)。

 

大h 103-10-11 15:1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

婚後財產為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圍,故若有一方任意處分婚後財產,會有侵害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可能,所以法律才會有撤銷之規定。

這部份可自行去法院申請嗎?需要什麼費用
 

阿一 103-10-10 02:32

請問在結婚之後購買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但是貸款都是我在繳錢,能提出證明,若是離婚時要求老婆將房子過戶給我卻不同意時,上法院互告能有勝算要回嗎? 結婚後所以家庭支出,小孩學費,幾乎所有費用都是由我支付,老婆有工作收入時也不曾分擔支出,之前沒工作時我曾每月轉帳給她費用,因為沒有申請夫妻財產約定,若離婚時我希望能保有最多的財產,可行嗎?

有關夫妻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財產係依民法第1030-1條解析,若您能提出動產負債繳納證明,對您爭取該動產會有幫助;惟財產主要是「雙方就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故該動產會被解析。

 

民法第1030-1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馬伯 103-11-17 10:07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夫妻

請問這邊所說到的剩餘財產是指以房屋的市值扣除剩餘貸款? 還是以當初購買金額?

樂咖 103-10-09 12:16

房子4人共有

2人不賣,另2人的持份超過2分之一

這樣要賣的2人可以委託仲介出售嗎?

謝ˇ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9 12:44

您好!若四人中只二人要出賣全部,必須有超過2/3持分才行;否則,只能出賣自己的持分,或是分割後再出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出賣者未超過三分之二持分,可選擇僅出賣其個別之應有部分,但如此可能會有潛在買方不欲購買之情形,故建議直接起訴分割共有物。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123 103-10-09 11:27

想請教一下

基隆市有一筆市有土地

土地遭民眾在上方蓋建築物作為己用(由原本屋子增建,增建出來的部分,有一部分占用到市有土地)

請問市政府可直接拆除占用部分嗎(還是有牽涉到房子產權問題,只能透過訴訟處理呢?)

又是否會因屬於舊違建而無法拆除呢?

沈恆 (沈律師) 103-10-09 12:17

您好!若是主張新違建應拆除,市府可直接命令拆除,否則由拆除大隊拆除;若是主張占用土地,則要經訴訟處理,市府不能直接拆除,一旦經訴訟確定應拆除,不論新舊違建都應拆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23 103-10-09 13:13

 目前已確定是84年前就已存在的舊違建

但若要透過訴訟程序

則有經費來源的問題

 

123 103-10-09 13:50

更正"民國84年以前"就已增建的舊違建 

不倒翁 103-10-08 21:38

今年七月透過仲介房子 ,7/25雙方簽約 ,9/15結案,賣家讓我們提早搬進去,所以在8/22點交交屋,但是當代書要辦過戶時,發生不能辦過戶  原來賣家有欠國稅局錢,當下他們說不知情,也沒有給我們確定時間會辦好過戶程序,因為房子被國稅局扣押  賣家查證欠國稅局錢40幾萬,所以在9/24只繳了20幾萬,認為10幾萬不合理不想繳給國稅局,但是已經違約影響到我們沒辦法正式過戶跟簽戶籍,現在賣家意思要我們順他們的意在延後辦過戶,但是我們認為太久了,有什麼方法能解決呢?

建議檢查雙方買賣契約之條款,看有無約定要在幾日內過戶,若一方違約,他方是否有其他權利可供行使。或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應在幾日內過戶,否則如買賣契約第幾條,有何權利主張,以維護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essie 103-10-08 20:29

律師您好,

我剛租到一間雅房,才住三天,這兩天發現洗澡後房間就開始滲水,導致房間地板上積水,請教房東後,房東說可能是因為浴缸破裂,所以導致水滲到我的房間,要我不要用浴缸洗看看,看還會不會漏水

房東說前幾位租客,並沒有反應有漏水,但又說曾經有漏水甚至還漏到樓下.

因為我有養隻小狗,地板溼溼的導致在地上走動時會弄得髒兮兮,長久下去恐怕會導致皮膚黴菌感染,因此我想問問看,這種情況是否能提前解約呢?

我知道可以要求房東修繕,但承租房東已經表示這房子將來可能要改建或賣掉,因此像廚房都塌掉也沒修,打算加減租,所以我想房東應該不會修繕的.

因為目前已經繳了一個月房租及一個月押金,請問是否能要求返還押金租金,還是有其他的解決方式呢?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2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減少租金或是通知房東修繕,倘若拒絕可以自行修繕之後從租金中扣除。

2、倘若嚴重影響租用,可以主張退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房東具有使租賃物保持使用之義務,故您可於通知房東修繕後,若房東拒絕修繕,可由房租中主張扣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丸子 103-10-08 11:22

大家好 感謝各位幫忙回答問題

過程:

一開始在租屋時,房東有跟我協議好 清潔部分:是與同層房客協議清潔的部分.

過了好幾個月沒有出問題.

房東與我們同住 我們是在四樓.房東不時得"偶然出現".在大前天在LINE說 要制定清潔班表.還多處張貼我們清潔不乾淨的部分.

前天張貼每一層樓廁所牆壁旁邊公告.要我們按照她的規定.清潔要整理如 外面清潔人員一樣的方式

如果沒有按照他說得去做 加收清潔費 每人八百元.請外面的人打掃

因為每個人對於清潔的程度認知不同. 我們都有觀察過房東二樓廁所及其他整潔部分.但是並未做到 如他所說的一般乾淨.

在LINE通訊軟體上 ,我與她告知一切以合約為主.不得加收 合約以外的費用.如清潔費 等等以外的費用.

一開始強烈對我感到不滿.認為一開始協議說要幫忙清潔 認為我不想清潔

.且收取八百元不是她收得.強烈反彈我的做法 .

重點來了.這是我今天諮訊的重點.

她把我跟他的對話 對 她有利的部分轉貼給其他的房客.並且加以韃伐我.

因為我的言語 只說:一切以合約為主 不得加收合約以外的其他費用.清潔費等等.

她轉貼 完這句話後.並且告知其他房客.

"這是有房客給他的話. 如果不注重衛生.整潔的觀念.可以告知她."

我這邊LINE有其他房客轉貼給我 房東對她們說得對話.

這構成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毀謗罪哪條罪行

另外他還把我們不整潔的地方拍取下來

= =還要當作證據來使用

她在講完這些後

跟我繼續講她的理 甚至要驅趕我 我拿出民法規定

他驅逐我可以 可以我有一個月時間找房子 並且要求他賠償我損失.一切照合約

她之後又要我住下來履約 

之後 對談涉及我男友及他家人.

說我不清潔 乾脆去住我男友家 讓男友的媽媽幫我清潔打掃 其不是省了一筆費用.

因為我知道 跟他發脾氣沒用 所以回她: 一切對話我會保留證據下來.

這部分她涉險攻擊 我男友家人 這部分可以要求索取賠償嗎? 是根據哪條罪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2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與房東之間私人對話,不會構成您的名譽權的侵害。

2、至於散佈於其他房客的部分,請提供內容供作判斷。

Beryl 103-10-08 08:09
幾天前詢問過祖父母遺產繼承人, 我父親過世我想採用代位繼承來跟姑姑們爭 請問律師們我該從何管道得知姑姑們有無私下處理遺產? 另外姑姑有個兒子從母姓說要傳我們家香火, 請問他生的兒子也能繼承嗎? 還有繼承人是有幾個就分幾份嗎(我+3姑姑=4份?) 以及祖父母居住的那棟房子我該怎麼留下它, 因為它是我爸爸生前蓋的對我來說有很多回憶, 但幾年前爸爸過世我跟媽媽就搬出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贈與的話, 其繼承人可爭奪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8 08:58

您好:

扼要回答您的問題:

1.可向當地國稅局查詢遺產繼承狀況。

2.姑姑生的小孩目前無法繼承,除非姑姑拋棄繼承他才有資格。

3你與其他繼承人平均繼承,所以有3個姑姑與你是繼承人的話,就是分四份。

3.要保留房子,在提起遺產分割訴訟時,可主張要房子,然後補償金錢給其他繼承人。

建議還是委請律師處理為宜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祖父母之小孩,即您父親、叔伯姑方有繼承權,您為代位您父親繼承,至於姑姑的小孩,不管姓甚麼姓,都沒有繼承權,目前應先確認遺產範圍有多少,依應繼分繼承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除何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您可自行向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之所得及財產清單

再拿相關證明您為繼承人之文件至銀行或郵局申請存款往來明細

這些都是可以查得資訊的方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ai 103-10-07 23:14

各位律師大大安好: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的,在外公年輕時與地主商議願意無條件提供土地供建房居住,但房子並無權狀,也無任何財產證明,就很單純在空地上搭建一房屋,後來有人向此地主購買其中一小塊土地,而外公於民國81身亡,事隔多年,外婆與其他阿姨一樣居住於此地,但媽媽自從出嫁後(約民國74年),戶口也連同遷出,現在那位購買小塊土地的地主,已向法院告外婆與所有其子女(包含母親)侵占土地,其原因是外婆與其子女均無拋棄繼承外公之財產,事先完全不之情,無預警的接收到通知,所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另外侵占部分會成立嗎?母親出嫁就不住在那,戶口也遷出,加上屋子並無任何資產證明(老人家以前自行搭建的),那現在去申請拋棄繼承時效上及這次的法律問題上還來的及辦理嗎?

對方已有寄出一份"民事追加原被告暨補正二狀"的名單,對法律不清楚,希望能夠在此得到需要及正確作法的資訊,謝謝

 您好:

如對方提出的是民事拆屋還地訴訟

就應該沒有刑事侵占罪之問題

如果您家人對新買之地主確實沒有占用土地之合法權利

則最多就是被法院判決要拆屋還地及返還佔用租金不當得利

不過實務上仍可能有其他對抗方式,此部分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目前要拋棄繼承應該也已經超過當時規定的二個月期間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ai 103-10-08 15:2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法院通知需要出庭,但母親這邊已多年無與外婆那邊有所連繫,也無居住在那,那有出庭的需要嗎?是否可以不與理會呢?因為有上班的因素,怕如要出庭等法律問題,會影響到

另外..在外婆方面不管有無財產,是否能夠現在提出拋棄繼承呢?

小游 103-10-07 08:45

本人售屋經"仲介"售出,有簽"房屋交易安全保證書",但買方交第一期款進"專戶"後表示不買,要解約了,仲介要我:

1.拿回買方已繳第一期款的一少部份錢即可,簽和解,房子繼續賣.

2.依房屋交易安全保證書,摧告解除契約後~專戶的錢扣除服務報酬(合約是簽約付50%,交屋付50%,請問是扣除服務報酬50%嗎?)=剩餘的錢歸我沒收,房子繼續賣.

請問我如用訴訟可拿到買方已繳第一期款(扣掉服務費)的全部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酌契約內容,依契約內容來主張最為保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攜帶完整契約及相關資料直接找律師當面諮詢為宜,本律師專辦動產,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

阿仁 103-10-07 02:50

各位律師, 你好,

我小叔沒結婚, 無子女, 於今年三月間因病去世, 具其遺產繼承權有我父親, 我大叔, 大姑, 小姑共四個, 其遺產大致上有存款, 房子及一些債權。在我小叔後事辦妥後, 我大姑及我大叔就一直慫恿我父親辦理拋棄繼承讓我小叔遺產全都由我大叔來繼承, 再由我大叔處理後分給兄弟姊妹, 甚至說到若不辦, 會破壞到兄弟妹的感情, 我父親為不把場面弄僵而辦了拋棄繼承。而今過了半年, 我父親想詢問我大姑大叔辦得如何卻一直得不到答案, 我大叔是從我父親文件簽完交給他之後就一直找不到人, 而我大姑的回答是她是嫁出去的女兒, 不方便介入, 完全不在意辦的情形如何, 那我父親就不懂她當初為何要介入? 甚至懷疑大叔大姑是否合謀?

現在我每天就是看我父親一直懊惱難過為何被他一直所信任的弟妹尤其是我大姑欺騙, 看我父親這樣我也難過。想請教各位律師,  以上的狀況還有辦法將今年三月辦的拋棄繼承撤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可以證明對方詐欺,則可以撤銷拋棄。或是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之協議,則可以請求履行協議。

2、         本文建議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考慮提告

 

 

西西 103-10-07 00:20

我父親的老家二層樓透天古厝在台北市~二樓是鄰居的~一樓是我們家!

二樓一直反映屋頂漏水 要我們一樓幫忙出錢去修理!

屋頂的產權如何歸屬 屋頂我們都沒有進去過 怎麼會要我們需要幫忙出一半?

房子 只有兩層樓 木頭檜木做的房子 只有兩層樓 屋頂漏水 一樓有必要幫忙出嗎?

 

要先釐清屋頂漏水原因,若漏水原因來自二樓專用部分管線時,該漏水修繕責任屬於住戶本身;惟若屋頂漏水原因為共用部分,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之規定,修繕費應由全體住戶共同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一、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三、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四、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五、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西西 103-10-07 18:41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先釐清屋頂漏水原因,若漏水原因來自二樓專用部分管線時,該漏水修繕責任屬於住戶本身;惟若屋頂 ... (恕刪)

 如果是二層樓 五六十年的老房子~也適用公寓大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41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不適用,但是還是必須依據屋頂的哪個部分造成漏水判斷是否需要共同負擔。

Damon 103-10-06 22:43

Dear Sir:

 我被一位經由同事而認識的一位梁小姐騙走60萬,一開始梁小姐叫我去信貸六十萬出來投資房子,每期要繳交給銀行利息跟本金,梁小姐說會付款,叫我不用擔心,且他也簽了六十萬本票給我(想說是同事的朋友,就相信他了),貸出六十萬後,梁小姐繳了3期在也沒有繳了,貸出六十萬給梁小姐的這段期間,我有跟梁小姐要過買賣合約契約書,但梁小姐說一開始我說不要契約書,現在也沒辦法給我(那時梁小姐有說要給我契約書,但我想說同事朋友應該不會騙我,所以我跟他說不用了,後來想想還是要有保障,還是跟梁小姐要契約書),後來我有問梁小姐我所投資房子買在哪,梁小姐說會帶我去看,結果都藉由忙碌而推拖。

在梁小姐沒幫我繳交信貸的時候,那時他當下有一台車子,我有請他將車子賣掉將欠我的六十萬還給我,一開始梁小姐說好,但最後梁小姐將車子過戶給他妹妹,後來有跟梁小姐說若不還我錢我會提告,梁小姐說若我提告,他將不還我錢,當下我很生氣,立刻去警局備案告梁小姐詐欺,我也詢問過我同事,他會幫我做證當我的證人他有欠我錢,但目的我想告他詐欺,因為告民事的話,我怕梁小姐已經脫產了,所以....

我想請教律師我告梁小姐詐欺是否能成立??

謝謝

 

 

 您好:

1.建議您應先蒐集對方有向您告知要投資動產及您有將金錢交付對方之相關證據

  (如email、錄音、匯款紀錄等),方較有可能可以對其提出詐欺罪告訴。

2.向警局提出告訴應取得報案三聯單,才算有正式提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Damon 103-10-06 23:43

目前有去銀行申請信貸六十萬出來記錄,其他證據只有證人證詞,法院的傳票已收到了,之前有跟梁小姐追討欠我的六十萬,聽梁小姐口氣,感覺不怕民事訴訟(懷疑梁小姐已脫產),想說需要加強哪部分可針對梁小姐的刑事訴訟部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對方有施用詐術之相關證據,如對方之錄音投資契約,若您與對方之間尚有委託投資之關係存在,或許亦有構成背信之可能,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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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梓 103-10-06 22:36

律師您好.我日前在中部找套房出租.上月底去看套房遇到一位鄰居與他打招呼剛好被房東監視器看到.房東說那位鄰居有疑似騎樓停車問題而遭鄰居惡意毀謗屋主的套房有問題.只要有房客想去看房間那位鄰居就會惡意說不好的風聲讓房客不想租屋。希望我能幫她錄音看是否能錄到那位鄰居毀謗惡言.

我與那位鄰居詢問附近的生活機能時他有告知我房子的不好的事情而且也錄到他的惡行.房東聽了錄音說希望我能把那份錄音檔給她.但是我很怕這會牽扯到法律責任而且事後有可能會跑法庭作證.房東她說她可簽類似切結書之類的保證收到路因檔事後不會打擾到我.

我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要將錄音檔交給房東 ~那我切結書或聲明書該如何寫才能保證我不會去牽扯到她們事後法庭的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協助錄音的部分涉及妨礙秘密罪,倘若您是對話的一方,原則上不會有違法之虞。

2、         倘若您的房東提告,則日後會傳喚您到庭,您不到庭會有罰鍰規定,刑事程序的部分還可以拘提您到庭。您所說的切結書等,並無法拘束法院訴訟程序的進行。

 

 

大偉 103-10-06 20:23

我與妻子已分居6年了,女兒跟兒子都跟著媽媽一起生活,我一人在大陸工作,她目前照顧兩個小孩沒有工作,期間幾次與妻子協議離婚,妻子皆以要買一間房子做要求,我因始終做不到而一直拖著,已經拖了6年不想再拖了,想問怎麼樣申請離婚會比較合適。

現在跟妻子沒感情,但我還是很在意小孩,所以不想讓她太受傷影響到小孩,我同意小孩監護權給她及每月膳養費,請問該怎麼做?

我是在新北市,方便台北市律師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您為無責配偶,方有機會可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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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偉 103-10-06 21: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 ... (恕刪)

請問何為無責配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該離婚事由不可歸責,簡單說,不是你的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了或沒感情為由請求裁判離婚),所以在您所描述的情形,若要採取訴請裁判離婚之方式,可能會比較困難唷!

所以比較建議的方式是,看能否針對離婚的部分,於起訴時藉由調解的方式達到離婚之目的,再針對財產之部分去做處理。當然,若小孩子由母親照顧,母親也有請求扶養費用之權利。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您直接來電來系諮詢唷,如此才可以針對您的個案情形,為更具體的答覆唷!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大偉 103-10-06 21:2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 ... (恕刪)

我已經分居6年了,不能做?離婚的依據嗎?

 您好:

你與配偶分居六年雖然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

但是分居的原因也很重要,

最好還能加強其他不難維持婚姻之重大理由

才比較有能離婚成功之機會

律師事務所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

並有多年辦理離婚事件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2:05

您好,分居六年不代表一定可以離婚唷!甚至有分居更久的法院還是不准離,法官主要要看兩造之婚姻有沒有回復的可能,比方說分居後有沒有在繼續碰面(實務上甚至曾經有分居十幾年,僅因很多年前夫妻一起出國,所以認為有婚姻回復之可能而不准離)。 

要起訴大家都可以起訴,但是當起訴後,因為沒有離婚事由,雙方又對於離婚與否無共識,婚姻卡在法院,會更痛苦的。

Kitty 103-10-06 17:18
我婆婆婚前96年贈與房子給我先生,但我們100年婚後一年丈夫有了小三鬧到法院,婆婆希望我徹告先生的告訴要我們重新生活,但徹告後婆婆百般的要我們離婚!要求先生不要給我生活費用想讓我自己離婚,婚前的房子在徹告訴後一個月又由先生又贈與還給婆婆,疑似要脫產,請問如果我真簽字離婚,是否我什麼都沒有,這房子離婚後我是否能要求一半權力?我能對他提出脫產?或是我該如何做呢?謝謝!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18:08

您好!婚前婆婆贈與房子,本來就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沒有脫產可言;您只能就雙方其他婚後財產計算,若對方婚後剩餘財產較多,您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為婚後財產,您先生之房子若為婚前財產,本非婚後財產計算之範圍,目前若是先生想離婚,您可提出一定額度之贍養費,若先生答應在簽字離婚,若條件談不攏,可不簽字離婚,即使您先生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亦須您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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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 103-10-06 12:17

您好,共有財產部份除了房子,車子是我ㄉ名字是我代步上班ㄉ工具,請問也要賣出來算剩餘ㄉ共同財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主張代位繼承

2、         倘若未分割完畢,可以要求協議分割或是訴請裁判分割。倘若已經分割完畢,可以於2年內訴請繼承權侵害回復。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16:32

您好!計算剩餘財產時是以離婚時的價值來估算,並不用實際賣出,如果雙方對價值有爭議,可以找人估價。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andy 103-10-06 10:15

您好~本人上有3位姐姐都已出嫁, 目前本人與父母同住而所居住的房屋為父母親所有但屋主是母親的名字, 父母跟我說他們有另外出錢資助三位姐姐購買房屋所以目前我們所居住的這間屋子以後是要留給我, 請問以後萬一父母不在時三位姐姐是否可以再回頭來跟我分目前所居住的這間房子嗎?父母也在擔心以後會有糾紛請問是否有什麼辦法在父母還健在時預先做好準備?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直接先過戶給您,或是預立遺囑

2、         但是遺囑的部分可能會有侵害特留份(繼承人法定保留額)的問題。

 

 

您好
建議使用遺囑的方式處理
將該屋留給你
並且寫清楚其他姊妹當初都有因分居結婚營業而給他們錢
這部分要算入歸扣範圍
所以不能在去分配財產
但其實最妥當的方式是直接移轉贈與給你
並且附帶條件在他們有生之前都可以居住在該屋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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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VERA 103-10-06 08:59

律師你好

八月底租了一間房子,有養寵物,搬進去之後寵物身上出現很多壁蝨,而且都在吸血已是成蟲狀態,人的身上也會出現不明傷口,上網查壁蝨變成成蟲至少需四個月時間,寵物養了兩年從來沒有長蟲,四個月內都有帶寵物給外面專業洗澡及點藥,而且上一個房子的室友也有養寵物,不過兩隻寵物都不曾發現身上有壁蝨,是搬過來才發現的,已試過水煙的除蟲劑,並無改善,告知房東後,房東使用牛壁逃此類產品,也無改善,租了一個月後,受不了每天都要幫狗狗抓壁蝨,不到一個月時間已經抓了百隻起跳,並和房東提出提前退租要求,房東說會再請專業除蟲過來,如果堅決退租則要扣一個月押金,且強調上一個房客沒有養寵物也沒發現過壁蝨,認為壁蝨是自己的寵物帶來與他無關,這對我們來說真的很不公平阿,如果專業除蟲也無效,我們不就變成試驗品呢?又再浪費一個月養蟲?賠了狗狗的健康又要賠錢,可否依據民法第424條直接讓房東不得扣我們押金?

您好,根據民法第424條「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其中壁蝨已經有危及安全及健康的問題,若以該法條,必須分辨壁蝨是承租房屋及設備本身就存在的,還是外在原因發生的,您必須舉證壁蝨係房屋自始存在的瑕疵,包括若將寵物寄在其他地方,壁蝨情況是否改善,或是徵詢專業人士意見或前房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VERA 103-10-06 12:15

謝謝律師回覆

還是想請教舉証的問題

畢竟已經住了一個月時間,期間發現壁蝨後,自然都直接做清掃的動作,除了從狗狗身上抓下來的壁蝨有另外拍照,這樣又如何證明呢?

房東也說他有跟前房客確認有沒有壁蝨的情況,前房客則說無,這樣是不是站不住腳呢?

VERA 103-10-06 13:1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根據民法第424條「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還是想請教舉証的問題

畢竟已經住了一個月時間,期間發現壁蝨後,自然都直接做清掃的動作,除了從狗狗身上抓下來的壁蝨有另外拍照,這樣又如何證明呢?

房東也說他有跟前房客確認有沒有壁蝨的情況,前房客則說無,這樣是不是站不住腳呢?

美眉 103-10-05 19:47

我叔叔家的房子前幾年為了要先跟伯伯調錢,先把房子登記給伯伯,約定伯伯可以用房子貸款,可是叔叔還錢之前要把貸款還清,再把房子還給叔叔。

可是約定時間到了,伯伯就說叔叔沒依約定還錢,房子過戶,但是叔叔就說伯伯後來的房屋貸款沒先還清,他不要先還錢,吵來我爸爸這邊。

爸爸要伯伯先還貸款再把房子過戶還給叔叔,伯伯說叔叔沒還錢;爸爸要叔叔先還錢,叔叔說伯伯沒還貸款,就卡住了,兩個都說要告,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張借名登記是合理的,但問題會在舉證之問題,所以主張方應該蒐集更完整的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叔叔可先至法院提存所提存,以利主張有清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ca 103-10-04 23:51

爺爺已過世多年,

當初過世時有立下遺囑土地分平給四位兒女以及長孫五等分,

但爺爺過世後家族決定先將房子過戶登記在大兒子名下並未分割,

如今父親癌症末期想取回自己的那一部分繼承給自己的老婆,

遺囑有留著但時間已久遠,

請問這樣是否還可以取回?

沈恆 (沈律師) 103-10-05 11:41

您好!即使有遺囑,全體繼承人還是可以協議將遺產全分給大兒子,且當時過戶時一定已經過全體繼承人書面同意,才能順利完成過戶;因此,若現在想取回遺囑指定部分,除非大兒子願意,否則您必須要能證明當初只是暫時借名登記在大兒子名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個問題不困難
遺囑提出目的在於證明是借名登記而已
主要你還是要提出強制分割訴訟才能取回自己的那一份
或者其他人願意讓用金額補償給你也是一個方法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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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 103-10-04 20:55

您好,房子是夫ㄉ名字,夫說小孩滿20成年時就要把房子過戶給小孩【1子1女】協議書上要如何寫呢?才能知道以後他有沒有真正過戶給孩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屬附始期之贈與,應在契約中訂明,並約定違約金,且應經公證,對您才較有保障,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p 103-10-04 19:21

律師先生小姐你們好,我是小p,想問法律問題,就是我阿罵(爸爸這邊的)今年76歲,我們是大家族都住在三重重陽路這邊,一樓店面是租人家做飲料店,2樓到5樓就我阿罵我爸爸阿姨(爸爸娶的越南新娘)他們的小孩我叔叔嬸嬸跟他們的小孩一起住,我阿罵說因為我是長孫,而且她不想要以後給越南的繼承的,所以想要直接把阿公的房子遺書給我,這樣可以嗎,我們不想要讓爸爸跟叔叔發現,遺書應該不用經過他們同意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代書那裏辦阿?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繼承權的是您的父親那一輩的,除非有其他依法剝奪繼承權的情形,否則您應該沒有繼承權。

2、遺囑的部分還是可以書立,但是會有侵害應繼分(繼承人的法定保留)的問題,效力上有許多問題,因此建議可以直接該動產贈與給您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奶奶可先預立遺囑(可選擇代筆遺囑公證遺囑等方式),將房地以遺囑之方式贈與給您,惟此會有侵害特留分之問題。故可行之方式是,奶奶以每年220萬元(免徵收贈與稅)分批過戶給您。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諮詢唷!

小明 103-10-03 22:57

我本身欠銀行很多錢大概有150多萬 台新最多115萬  台新發現我有一間未繼承房子  房子是一間老寓大概100-130萬  所以向法院提出 請求代位分割遺產 現在我真不知道要什麼做 我有跟銀行談過 要馬上30萬清楚 分期不要給分期

問1房子是我弟擁有 財產我只有1/2 法院會法拍房子

    2繼承登記弟弟嗎

   3法院通知書 我要去嗎

蘇淑珍 (蘇律師) 103-10-06 13:09
以下針對您的問題,分別回答如下: 1. 如果您當初沒有拋棄繼承,依法由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由您的意思看來,’似乎’房子是由您與您弟弟共同繼承,兩人之持分均為二分之一,銀行向法院訴請代位分割後,如先前已取得對您本人之債權憑證,應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名下的應有部分,以實現其債權
sammy 103-10-03 18:46

律師們晚安,我先生因為吸毒玩女人,到處欠錢,還跑去跟高利貸借錢,

一年前他有把他名子的房子過戶到我名下,這樣的話地下錢莊會找到我身上嗎?真的很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之債務是各自負責的,所以不會影響到您自己本來之財產,但是先生將財產過戶給您的行為,可能會被債權人認定是有害及債權之詐害債權行為,故可能會依民法第244條提出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老皮 103-10-03 12:27

我是賣方,幾個月前有先跟買方到代書契約,收了訂金10萬元,房子權狀交由代書保管,現在不想賣了,而我願意賠償20萬的違約金,但買方卻不接受,堅持他要買,協調好幾次未果,代書是他找的,似乎有偏坦買方,在拖延時間,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呢?才能把權狀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解除契約,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想買了,在您無正當解約事由時,縱使您解約,對方仍可告您強制履約,但是一般不會真的如此這樣告。

再來,也可以直接去戶政機關將印鑑證明變更,如此即可避免代書過戶

如還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規定賠償買方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如欲將權狀取回

應向代書存證信函終止委任契約並請求返還權狀

代書不返還則應透過法院訴請返還

千萬不要向地政事務所謊稱遺失

否則恐會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星星 103-10-03 09:01

律師你們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a君為大哥.總共連a君本人有5個兄弟姊妹.當初因a君.已成年.其他均在念書.而母親用a君的姓名去買房.後來此房為.兄弟姐妹共同支付.也共同居住.後來a君經商失敗.房子登記a君明子而被進行法拍.那請問一下兄弟姊妹是否提出

1.借名登記來主張房屋所有權.而以致房屋不用全部被法拍.

2.如果已被法拍.兄弟姊妹是否可以提出借名登記分配法拍的資金.

3.借名登記有沒有追訴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在強制執行終結前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倘若異議成功將改為拍賣持分

2、 沒有。

3、借名登記在實務認定比較保守,因此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金流向、證人提告

103-10-03 00:29

姐姐積欠銀行卡債近百萬,一直沒處理和解決,父親走時留了棟房子,姐姐並沒有去拋棄繼承但簽了分割協議書,銀行於近日寄函,要註銷繼承!請問會成功嗎?房子會被拍賣嗎?有什麼其它的方法可以解決,請律師們提供意見 謝謝 我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分割協議中沒有依法繼承其應繼分,影響債權人權益,則可以訴請法院撤銷該協議。

2、請詳述,以利分析。

妹妹 103-10-03 00:01

您好,我與夫沒什麼財產,他名下只有一棟還貸款房子,我名下也只有一台轎車與摩托車上班ㄉ交通工具,存款也只有幾萬元,請問財產這部份要如何在協議書上寫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3 00:20

您好:

協議書應是指離婚協議書吧?若雙方財產不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沒什麼實益的話,直接在協議書上寫放棄剩餘財產分配即可,然後找證人簽名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以上 謝謝

妹妹 103-10-03 21:22

律師請問,房子是夫ㄉ名字,夫說小孩滿20成年時就要把房子過戶給小孩【1子1女】協議書上要如何寫呢?才能知道以後他有沒有真正過戶給孩子?

小黎 103-10-02 21:39

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婚後才買的房子

登記是在我父親名下

如果他要賣掉的話

我母親要怎樣才能夠不讓他把錢全部拿走?

 

還是能夠到法院以家暴等理由訴請離婚(民法1052條)

然後如果判離,再請求能不能夠至少拿回一半的產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1:4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無法辦理過戶,只是類似請求補償。 2、倘若房屋是夫妻一起出錢購買,則可以嘗試主張母親的產權只是借名登記在父親名下。

 您好:

如果擔心父親在訴訟脫產

可以先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以為保全

待母親與其離婚後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10-02 23:35

房子是婚後財產,你母親離婚成功的話,

是可以要求取得相當於房屋價值一半的金額(不是所有權),

不過離婚訴訟通常很耗時,

建議先聲請假處分命你父親不能處分房屋比較可以確保權益

小明 103-10-02 21:27

我本身欠銀行很多錢大概有150多萬 台新最多115萬  台新發現我有一間未繼承房子  房子是一間老寓大概100-130萬  所以向法院提出 請求代位分割遺產 現在我真不知道要什麼做 我有跟銀行談過 要馬上30萬清楚 分期不要給分期

問1房子是我弟擁有 財產我只有1/2 法院會法拍房子

    2繼承登記弟弟嗎

   3法院通知書 我要去嗎

 

 

現在是「分割遺產訴訟」,是決定要不要分割、如何分割等問題。至於您所提法拍問題,須前開訴訟結束後,債權人才會拿前開判決代為執行;建議您出庭,以表達您對分割方案的意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明 103-10-03 22:29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現在是「我有欠銀行銀行提告 要我做房屋分割 打官司到最後 我輸了 銀行拿到1/2

那會進行法拍嗎 會有人買嗎 因為沒有錢還銀行 所以現在我要什麼做才是最打算

 

 

 

怡華 103-10-02 16:56

我父親去年過世,由於太突然,心煩意亂,關於父親遺產的部分,就沒有去注意,現在才發現,遺產有一戶房子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但都由哥哥佔據使用,我該如何向哥哥主張我的權利?

我之前有暗示性的問一下要如何處理,哥哥只說就公同共有阿,大家都有,我實在不懂,可是明明就是哥哥在使用,我又該如何使用呢?

可主張協議分割遺產,不能協議的話,可起訴請求分割,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你先跟他好好說
共有的就不可以只有你用
協議分割
如果不聽你就發存證信函給他
不然就提告要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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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2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遺產分割變為分別共有,再提出分割共有訴訟消滅共有關係唷!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歡迎直接來電來信進一步諮詢唷! 

 

 房屋是你哥哥在使用,單就此部分你可以向你哥哥主張屬於你應得之租金,另外如要解決公同共有關係,你可已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本律師專辦動產,如有疑問 ,可以來電.

 您好:

您可以選擇只告返還房屋給全體公同共有人及不當得利(租金)之訴訟

或提出分割遺產訴訟直接分配遺產

律師有多年辦理動產遺產糾紛之經驗

如您有委託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kerry 103-10-02 13:16

您好:先生購買了動產,有一筆土地及兩棟房子,是使用其弟弟與已無婚姻關係之弟媳,想請問這些的貸款均由我們支付,若日後他們不歸還,我該如何處理.(因先生與其兄弟感情不錯)我擔心日後事情發生,會血本無歸.因目前開設之補習班已數年未把學費拿回來,但大部分的支出均由我們支付.因顧及兄弟情困擾很多.所以想對動產這部分的處理能先了解,如何處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10-02 13:34

如果是你們出資買的,只是掛名在他們夫妻名下,

建議簽訂借名契約,並在動產登記資料上做註記,比較可以保護你們的權利

 不然這樣的情況,萬一日後有糾紛,沒有借名契約,很難打贏官司把房屋要回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13: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簽立借名登記契約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是辦理信託登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立約約明清楚,才能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可以先簽立借名登記契約
到時候不返還就可以打官司請求返還
權狀跟處分權利一定要留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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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2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與弟媳簽借名登記契約,或與其電話加以錄音,錄到對方承認有借名登記的合意,若日後對方有違反借名登記之情形,可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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