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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軒 103-07-22 10:47

2014.7.21 PM:1030,房東女兒在獨立套房五樓Q室(我家)門口徘徊,頭髮凌亂,露出詭異笑容,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當時我要出門使用公共洗衣機,跟他對到眼的時候,他還瞪大眼睛看著我,讓我十分害怕...事後回到房內,立刻打給房東要他處理她女兒的詭異行徑,房東竟然要我不要理他,當作沒看到,如果不想住可以搬走...我想對她女兒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麻煩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15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房東之女兒尚難成立刑法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2 10:02
在露天購買智慧型手機,金額8500,匯款完成後(得標後三天),隔天接到一名女子打電話來詢問我是否有購買手機,匯款了嗎?我回答是。他表示她的帳號被盜那些商品都不是她刊登的,是詐騙集團!他向露天拍賣申請停權了! 試問我可以向他提告嗎?她說他賬號被盜也祇是口說無憑,萬一她跟詐騙集團是一夥的我也不知道。賣家是他,他應該也需要負責賠償的部分吧?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1:05

您好:

1. 您必須先保留所有的資料,包括得標商品資料、與賣家往來信件、匯款單據、賣家通知您的電話記錄等等,並查看這段期間賣家的評價是否有異狀、有無確實停權,或是有其他買家也遇到類似的情形。

2.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提告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賣家請求回復其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7-22 09:13

前幾天我已經幫他下定他要的商品

他到今天已經拖兩天不匯款了

造成我的損失

他也有在對話紀錄中答應一定會在某個時間點匯款

結果現在都沒有回覆訊息

請問這樣我要怎麼備案還提告

對話紀錄都有保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與刑事案件仍有差距,本文建議您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03-07-22 23:3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與刑事案件仍有差距,本文建議您可 ... (恕刪)

他有在對話中寫一定會匯款

可以提告債務不履行或是詐欺嗎?

包子 103-07-21 15:07

姐姐因參加傳直銷被騙  因而基倩卡債

房子所有權媽媽掛在姐姐的名下  因卡債的關係 媽媽把房子過戶到舅媽名下

本來10年來都無動靜  近日中國信託開始在追債 查到這筆動產

因而提告 告舅媽協助脫產 對舅媽申請假扣押強制房子過回姐姐身上

連絡不到姐姐  媽媽跟我打算主動跟銀行連絡協商

現在銀行 傳送申請書給我們 要我們做填寫

有點像債務代為清償的申請書

上面要簽名  寫身分證字號 住家電話  手機 以及地址

這是可以填的嗎? 他們會因此查詢我們的帳戶資訊嗎?

我們該如何協商??

 

 

 

要看清楚文件才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Yu Chen 103-07-21 11:24

你好~我有在facebook社交社團裡使用網拍,可圖是由廠商提供的,但昨日有對方私訊我盜用他圖片犯賣產品,說我有

 

侵權行為.肖像權,我看到以後有點慌,也先道歉了,之後詢問廠商,確又找不到人,對方不要求原諒,說我盜了圖有很大的獲利,有了收入當然要提告,但我表明自己完全沒入帳,且一直要求提告,要我法院見,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
你先不用擔心
因為這要證明你有獲利還很困難
況且
他應該先證明他是有權利的人
你應該先釐清此點
市面上很多這種智慧財產權蟑螂
小心別被詐騙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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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管有無獲利都會有著作權之問題,惟前提在於確認行使權利者為著作權人,您可待對方提告後在偵查過程中嘗試與對方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ayne 103-07-21 11:18

律師你好

      小弟任職於一家工業電腦公司,於2014年7月初將公司產品上架到網路拍賣上進行販售,在網拍頁面上誤用了其他賣家的一張圖(此圖為GOOGLE搜尋引擎上所搜尋到的,並非刻意到原告賣家之賣場下載,而且此圖上之產品並無任何商標),此原告賣家便寄了一封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為以民法提告本公司侵權並且違反智慧財產權,要求登報道歉並且以100萬和解,小弟想知道,該以如何的方式解決,才能把損害降至最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圖確實就是對方所創作,則您公司的行為確實就是違反著作權法。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依法有民刑事責任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節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nRRO 103-07-20 19:06

我前幾年買了房子因為隔壁鄰居想用我們的停車場晾衣服我們不肯,之後便打電話去公司騷擾等等安靜幾年後今天又來找碴了

我帶我家照顧奶奶的外勞回去那棟房拿些東西時,隔壁鄰居家的人便來偷拍外勞(請問這樣算侵犯肖像權嗎??

後來還找來警察說我家的外勞是非法來台的(這樣可告毀謗或是誣告嗎?

因為前一天他們隔壁的一個人去世,他兒子指這我媽說他媽媽會死是因為我媽害的還說他媽媽死了也不會放過我媽之類的話,請問他這麼說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恐嚇威脅嗎?因為事出突然所以並未錄音但是有監視器錄影這樣請問告的成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錄影錄音證據,似難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若貿然提出,亦有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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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證據以證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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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n 103-07-20 17:24

您好,事發當天因為聽到鄰居有劇烈吵架聲音,基於好奇我從陽台手機偷拍想知道發生甚麼事,結果甚麼都沒拍到且影片也已經刪除,鄰居好像有發現結果就報警,警察來也有檢查我的手機,的確沒有任何影片,我當下也道歉,但對方卻在警察面前大聲地罵我"社會的敗類",還說可以去告他!

後來他去警局提告,筆錄也做完了,請問這樣我被起訴的機會大嗎? 關於他罵我這點,我對他提告公然侮辱,他被起訴的機會大嗎?

理論上在自家陽台手機拍攝任何事務,應不致於構成什麼罪則,至於對方在警察面前大聲地罵"社會的敗類",應構成公然侮辱罪,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公然侮辱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並待檢座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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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 103-07-20 08:37

我7/30有離婚訴訟我有家暴令他把我錢偷光金飾都變賣拿去買房子棄我於台北娘家不願意接我回家會關我去精神病院~因為之前車禍告對方他要我去裝瘋賣傻~導致有黑底但我只是憂鬱和小躁鬱症而已~他很自私~我因為想離婚他有合解書傻傻的以為跟別人了,就可以離婚成功?還自己跟他說~後來非常後悔莫及~但也因這樣我才可以分居快2年了,我想告他傷害罪但是之前有起訴鍋一次但公公求情我側銷了,非常後悔十月份蠻一年我想請問還可以提告嗎?我不想在繼續笨下去了,我非常後悔嫁給他~我想問離婚訴訟不是有我們婚姻無法維持下去~已無法共同經營婚姻~他強迫我維持婚姻現狀可以離婚嗎?我們有兩個小孩子因為他自私我拿了4個小孩子他很自私為了和朋友出去玩和晚上出門就關我在精神病院~我想對他求償可以嗎?我割過脘實在快不想活了,我有要求女兒我們兩個小孩子四處和五歲妹妹4哥哥五

謝瑋瑋 103-07-20 05:37

我在網咖於7/14號被開除,因為13號時我睡過頭所以曠職一天

在網咖的時候我跟店長借了三萬七,他也借我了,然後講好分六個月還,所以他叫我簽了六張本票,每張金額6166元,但開除我那天,他叫我要在20號前還清三萬七,否則將對我提告

我該怎麼辦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立和解書,主動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

芊如 103-07-19 10:14

我們小孩出生兩年了,從小孩會走就不斷對我們扛抗議,走路太吵,小孩玩球,小孩走路太吵,後來也配合他盡量不要走路出聲音!但他變本加厲除了打聽到我們電話一直打點電話搔擾,透過管理室跟房東施壓!幾乎天天上演!房東受不了他只好請我們搬走,再請沒有小小孩的人入住,可都搬走了居然對我們提告,已經上調節解庭,沒有和解他說要上法院!

問題1.他訴狀都是沒有證據,自述的內容,只有一張血壓高診斷書,法院會受理嗎?

2.他又說要告我們誹謗,一樣沒證據 (吵架時誰說話好聽,他說話難聽就不承認,說我們在樓上開Party我們問他是否幻聽,他也沒錄音!?反而可以說污蔑吧)我不怕他告,只想知道法院會不會受理這種雞毛蒜皮事,光是去調解庭就非常擾民,浪費社會資源

您好,只要人民認為權益受損而向法院尋求救濟,除非有嚴重的程序上瑕疵,否則法院原則上均會受理,但是如何判決還是取決於證據內容加以認定,若對方均無提出相關證據,法院採信的機會自然不高,又若對方捏造事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提出刑事誣告罪,以維護您的權益。

 你也可以反訴主張對方騷擾,請求賠償,

amy 103-07-19 01:0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提告,但應注意舉證之問題,因為您們雙方並無簽訂書面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付款的約定,只要我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就可以依照約定請求。

2、雙方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承攬承攬報酬是在工作完成時才請領,因此沒有所謂的同時履行抗辯問題,本文不建議片面自行停工。

3、有關剩餘款的部分,倘若對方拒不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

4、至於對方經理的行為是否更成詐欺,本文認為仍有空間,因此事後遲延給付的原因很多。

5、本文建議  貴公司可以聘請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可以協助貴公司處理本次案件。

amy 103-07-19 01:00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amy 103-07-19 00:58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就因為他們是大公司,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Amy您好,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因為沒有合約,必須檢視您們之前的錄音與對話記錄,才可以判斷。對方與您洽商的人員,必須是公司的經理,才有代表公司的權限。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詐欺罪成立,必須要證明對方與您洽談時,就故意欺騙您。否則對方會抗辯,這是單純民事不履約。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yes. 但建議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說明停工原因。否則日後仍無證據為自己抗辯。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yes.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在提告之前建議將所有證據帶到律師處諮詢,並由律師撰寫書狀。自己打官司和自己開刀無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amy 103-07-19 00:5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好委屈~ 就因他們是大公司,所以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AKI CHIU 103-07-18 22:46

事情內容大概是這樣:

人物:

       1.我弟弟(以下簡稱A)2.我弟弟女友(以下簡稱B)3.我弟朋友1(以下簡稱C) 4.朋友1的妹妹(D) 5.朋友3(E) 6.朋友4(F) 7.朋友5(G位女生)

事情經過:

             當天他們七人去夜店慶生,去之前有先在附近飯店租了一間八人房,進入夜店之後C一開始就跟A.B說 等等如果喝醉幫我照顧D,後來玩樂幾小時之後E.F.G喝醉了 就先回飯店休息,這時候ABD是一起在包廂的.又過了一陣子之後AD也喝醉了 就想說要先回飯店了 但此時完全找不到C.後來B決定先讓AD回飯店然後再回來找C回去,回到飯店之後(此時除了C之外 所有人都在房間)先讓D躺在床上 A就去洗澡了 B走回夜店尋找C,前後大概5-15分鐘(加上走路時間)就回來飯店,回來時AD是脫光光躺在床上 B暴怒打了A對A潑水 A都未醒 A已經完全喝醉

幾個人的說法:

                    A:他在浴室洗澡D闖入廁所 之後完全記憶都不清楚 被發現的時候D全裸在床上A趴在床邊 A確定的是他當天並沒有射 但他完全沒印象是否有進入D 

                    D:一口咬定A性侵

                    B:離開飯店只有一下下 回來時A是完全醉死怎麼樣都沒反應

                    EFG:有聽到洗澡也有聽到有人闖入浴室 但已喝醉不確定誰

隔天發生的事:

                   C早上八點多才回來 此時D已經醒了且穿好衣服 C進來後沒多就叫我弟負責 10點左右就去醫院驗傷 醫院說無法驗 後來就先各自走了A約了C出來討論如何解決 C就開價100萬和解 不然就要去報警,A拒絕了 後來就散了之後晚上七點多 才去報案和驗傷

幾個問題:

             1.我們現在第一步該做什麼?

             2.對方不知道驗什麼 說要2個禮拜 但我查了一下不管驗什麼都不用兩個禮拜阿

             3.A是完全喝醉的當下根本無行為能力如果他是被對方硬騎該怎麼辦?

             4.如事件持續發展 A是否能提出他當下無行為能力?

             5.A原本想先去警局提告對方詐欺 或是恐嚇取財 可以嗎?因為警局不肯受理

             6.為何警察沒叫A做筆錄

還因為ACEF為軍人 此事又更加麻煩 還請各位多多幫忙 幫小弟解惑 告訴我現在該怎麼做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第一、如果欲明確證明有發生性侵害的事件,最重要的是需要有客觀證據(例如:受害人身體有加害人的精液),如果沒有,就只能藉在場的人的證言,在從中去釐清事實的真偽(例如:各方的說詞是否有矛盾、不合常理之處...等)。但是,目前C已經向您弟弟開口要100萬元,即使您懷疑有疑點,在尚未有確實合理的證據之前,就冒然起訴,要考量到會被反告誣告罪,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可來電或來信做進一步詢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0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弟弟針對c之請求可均不予回應,並對c之來電或訊息均加以錄音蒐證,若c真的對您弟弟提告,您弟弟於警詢及檢訊時均可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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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您弟弟之相關體液證據,而對方執意提出告訴,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另針對C之相關言論與訊息,可消極不予回應,避免對方蒐證錄音,而對C之相關言論訊息,亦均須加以錄音留存蒐證,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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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 CHIU 103-07-19 12:02

謝謝律師的提醒 不過我弟現在警察也不讓他報案

我現在比較疑惑的點是 對方說要等兩個禮拜檢驗報告

是要等什麼 還是他只是在拖延時間?

再來 我弟一直沒被叫去做筆錄 是因為對方只有備案沒有報案是嗎?

性侵不是非告訴乃論嗎?如果他去備案 檢察官是否就會主動偵查?

那現在過了一個禮拜都沒動作 是否可以合理的懷疑 對方當天去醫院

其實根本什麼都沒有驗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3:04

您好,程序上不會那麼快,且非告論罪不論如何絕對會進入偵查程序,靜待通知。 

小K 103-07-18 21:02
前天跟同事不愉快,昨天應該上班,但生理期來很不舒服,打給主管告知要請生理假,主管同意。之後在臉書上看到有人發佈公開的貼文,「有人太不尊重人了,要大家都順他,自己和人吵架後隔天就請生理假不來上班」「不爽到極點,沒種出來面對,如果這麼爽快的話,就走人都不要回來阿!TMD」「有夠衰小的」「MD妳算哪根蔥」 因為只有我請假,所以同事都知道是指我,另我難堪及受辱的感覺,這樣可提告嗎?直接向警局報案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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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ko 103-07-18 16:19

您好:

本人於2014年6月25日於臉書派拉蒙影片粉絲專業留言有關電影腳色的內容,直到2014年7月18日被通知 李燦旭回覆我在派拉蒙影片粉絲專頁留言,內容出現辱罵白癡字語.
請問我要如何蒐證處理提告,謝謝. 

您好,建議盡快將對方公然辱罵的言論截圖存證,以利具狀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

eiko 103-07-18 16:36

律師 您好:

已截圖存證,請問若我方的臉書帳號是暱稱,對方的回覆留言沒有提及我的暱稱但是確實是回覆我的留言,這樣還可提告嗎?
請問之後的提告動作有哪些流程,麻煩您提解,謝謝. 

公然侮辱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其他人可以看出對方的言論是在針對您,即可成立。至於提告方式,您可至管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撰寫刑事告訴狀寄到地檢署提出告訴,地檢署受理後,檢察官會開庭偵查,並詢問雙方有無和解的意願,如對方不願和解且犯罪事實明確,檢察官會起訴,接續由法院進行有罪與否的審理。

優梵米帝 103-07-18 14:21

我年初 有去台中 要求老公 幫我寄我的物品 回到桃園

結果 我老公 不旦不幫我寄,還驅趕我離開他的租屋

我當初 只是因為生孩子 回娘家做月子

生完了,來找他,卻被驅趕 還完全沒有原因

然後,報警,警察還說 讓他們好辦事,叫我回娘家吧

東西拿些輕便的就好

 

現在已經七月了,那是一月份的事情了

現在 我要針對 我老公達半年以上(從去年就開始請他寄行李回來給我了)

都不還我物品

 

針對這部份的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電話不接,發簡訊不理,連之前待的公司都偷偷離職掉了

現在 不知是不是還住在原本的租屋處咧

整個裝死到底就對了

您好,建議蒐集物品為您所有的證據,具狀提出刑事侵占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5:00

您好

1. 因夫妻有同居義務之規定,丈夫是不能拒絕妻進入屋居住。若夫無故將其妻子趕出家門,恐會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2. 依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稱丈夫現在將您趕離家中,不予返還您所有之物品,確實可能涉及侵占罪嫌,配偶間的侵占告訴乃論,您可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訴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是為您提起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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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en 103-07-18 13:48

你好

尤於車禍過程繁雜,因此不便於再次描述。

想請問我(加害者 涉嫌肇事逃逸)已與對方(被害者)達成和解並給予賠償金,但對方事後仍以公共危險罪提告,這樣子罪名成立嗎?

我有在網路上爬文,有人說如果和解3次不成才得以提出告訴,但我們和解已成立,賠償金也以現金拿給對方,這樣子提出告訴的程序是正確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4:39

您好,雖然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並且付出合理的賠償,然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達成和解,但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縱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或是撤回告訴,警方還是要依法將肇事者移送法辦,肇事者還是會受到刑事追訴刑法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檢察官或法官都會斟酌雙方已和解的事實,給予較輕的處置,使您免受牢獄之災。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uchen 103-07-18 15: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雖然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並且付出合理的賠償,然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達成和解,但肇事逃逸屬非告 ... (恕刪)

那如果已繳納肇事逃逸的發緩呢?仍有面臨刑責的可能性嘛

lee 103-07-18 03:39

律師您好:從婚後我便辭職幫老公管理帳目、也是說包括家裡的帳款都是我在管理;只不過所有的進出帳全是我老公名下的存摺 銀行帳戶裡。之前感情好時;我若需要用錢;我就自已去提款,只要知會一聲即可。現在他堅持要離婚、我不肯;但他卻反咬我說:我拿他東西、說我提他的錢、說我開他的支票…。現在我該怎麼辦?如果他去對我提告的話;那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同居共財,因此要任意提起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等,應不容易構成。

2、不過還是要注意,倘若您經手的款項有較大額或不符合常理的交易,則您恐需要做一點準備,將來恐會被拿出來檢驗。

您好:

對方堅持離婚,您不願意,則對方需有民法第1052條離婚之法定事由,才能對您起訴請求離婚

另外,有關財產之處置,這部分要看您是開了什麼樣的支票出去?以對方名義開支票之理由?及是否為家庭生活開銷所必須?這部分暫時不用擔心太多,待對方提出進一步的說法或真的提出訴訟再與律師討論也不急。

以上,還是建議您與先生好好談,詢問先生婚姻關係中需要什麼調整,方為夫婦長久之道。

阿杰 103-07-17 11:15

縣政府未重新劃分前,我家有兩塊相連的土地,後來劃分後土地便成三塊有三張副本 現在問題為其中一塊共有地8人持有(我家佔這號地9/16) 其中一人(佔4/16)上法院申請強制劃分但是我家及其他六人都沒到法院開庭(爺爺以為土地一直是相連的所以沒有理會) 現在法院判下來已強制劃分(因未出庭所以土地隨便他劃) 且對方請地政所來劃線且都圍起來了 請問一下這樣還有方發可以申請重新在議嗎?   我家的土地持有人在國外 對方有到國外登報三個月 但土地持有人沒收到通知。 收到法院第一張單到現在已經一年了…

另外一塊地我家也佔9/16 提告的人也佔4/16 但是地面上有建築物 想請問一下要如何走法律途徑要回屬於我家的部分?可以請對方拆屋還地嗎?需要在付給他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何時收到判決書,有無逾上訴期限,若已逾上訴期限,則只能提起再審或看有無其他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杰您好,

一、請先確定判決是否仍在上訴期間之內?若是,得於二十天內上訴。若否,僅能透過再審之訴解決。

二、提起再審,可能的依據為按民事訴訟法第496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6. 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 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阿杰 103-07-17 13:2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何時收到判決書,有無 ... (恕刪)

剛剛有去看了一下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上面寫103年5月8日為第一審判決,103年6月19日確定 請問一下這樣有超過上訴期間了嗎?假定超過了有其他方法在爭取嗎?
另外請問一下被告土地持有人 人在國外家裡也無他的委託人 ,對方說有在國外刊登廣告有辦法確認他說的屬實嗎? 法律對於這塊有限制嗎 譬如一定要刊登在被告居住地… 
十二萬分感謝 麻煩您了。

阿杰 103-07-17 13:22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剛剛有去看了一下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上面寫103年5月8日為第一審判決,103年6月19日確定 請問一下這樣有超過上訴期間了嗎?假定超過了有其他方法在爭取嗎?
另外請問一下被告土地持有人 人在國外家裡也無他的委託人 ,對方說有在國外刊登廣告有辦法確認他說的屬實嗎? 法律對於這塊有限制嗎 譬如一定要刊登在被告居住地… 
十二萬分感謝 麻煩您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判決確定,僅能提起再審,但再審機率不高,應加以考慮之。至於另外一塊共有地,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土地予全體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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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103-07-16 15:43

首先,先跟願意給予我幫助的律師們說聲謝謝,因為想詳細描述事情經過,可能會有點長,請 見諒。

 

我男朋友和我覺得(二手汽車)車貸太貴,原本想要直接賣回給車行,補差價(約柒萬元),而他哥哥剛好想要汽車(他哥哥之前駕照已被吊銷,處於無照狀態),我們當初不同意轉讓給他,但是在我男朋友媽媽的說服下,我男朋友就只好答應,但是只是給他開車,車貸由他來出,行照仍是我男朋友的(因為他哥哥無照,無法用正當方法轉讓車子)。

那部車本來就是二手,零件其實都很老舊,他哥哥為了自己門面,擅自跑去改車,不料,就在車行交車(晚上)的隔天凌晨就肇事逃逸了……,警察知道狀況後,就說不會牽扯到我男朋友,所幸是沒事。

   他哥哥肇事逃逸這件事後,我們因為這件事也不敢再繼續把車給他開,於是收回汽車,他哥哥不滿,要我們還他他繳的那一期車貸,就不追究改車費用,我們就同意,並付還當期車貸,之後也把車子賣掉,補現金償還(現在還在還銀行貸款)。

原本以為事情就可以這樣落幕,沒想到後來車行說要提告,說當初改車的錢全部都還沒付,而且要告的話連我男朋友都會遭殃,之後了解內幕後才知道,他哥哥當初改車在車行簽了本票(確定是他哥哥的名字和指印),但卻把我男朋友的行照押在那裡了......他哥哥共改了貳萬元。

直到現在我們也都還在還,雖然金額可能對其他人不多,但是對於我及我男朋友來說已經很多了,我也還在就讀大學,每個月要繳的東西也還有銀行貸款機車車貸,負擔真的很大,希望可以用法律途徑讓他哥哥把他自己欠的錢給還完。

 

想請教各位律師以下幾點問題:

1.最剛開始,口頭效力答應把車給他算數嗎?畢竟他沒有駕照,應該是等同無效吧?

2.我們對改車屬於無知狀態,雖說行照是押我男朋友的,但是難道說車主無知的狀況下,被其他人拿去車行做什麼改裝,就得自認倒楣的自己出錢嗎?我總覺得很不合理。

3.另外,我想知道若是真的得靠法律途徑,可能會面臨到的實際問題(如:花費費用.時間...等等)?

 

抱歉耽誤各位律師們寶貴的時間回答我的這些問題了,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向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待該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對其聲請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owari 103-07-15 22:42
想請問…我工作的地方是軍中,前陣子上面的長官跟阿兵哥座談會,請他們以不俱名方式寫下隊軍中的建議,有個阿兵哥寫我跟某位男性士官亂搞,且上班都到他們隊上上班,但經約談該隊阿兵哥後,並無此事,且有約談紀錄,請問能否提告?需要什麼資料?我知道寫的人是誰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若其他人得以特定對方傳述的對方就是您,則對方已涉嫌刑事誹謗罪,可具狀提出告訴。

Nanae 103-07-15 22:13

我上個月經歷一場車禍, 對方為一名未成年紅燈, 肇事逃毅後反提告傷害罪. 由於我提出的訴訟目前還在協調階段, 但對方所提出的反告已由少年法院發出傳票. 想問這2件案子最後是否會合併?

 

目前收到了2封信, 第一封為少年法庭的法院公文封, 我為告訴人,內容為公共危險, 備註為 "調查". 第二封為地檢署傳票. 我為被告,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想問雙方之間的協調會尚未開會,就已收到法院文件是正常嗎?未來是否還需協調?因目前仍繼續複建就診中, 能否有可能延期開庭?以及開這2個庭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說明於事故發生時,您無過失,乃對方具有過失,亦可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由律師為您整理刑事告訴狀及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對方為一名未成年紅燈, 肇事逃毅後反提告傷害罪】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Nanae 103-07-15 22:50

感謝房律師熱心的解答, 我事故於今年6月初,警察調出的監視畫面顯示我左轉騎到待轉區時已是紅燈後 3 秒多. 對方騎機車在遠處猛按喇叭為要紅燈與我機車尾部大力撞上, 我人飛出一米距離外. 當時已約紅燈 6 秒後. (我騎車速度非常慢, 通常保持40以下. 機車為50CC, 所以發動速率也不快)


事故發生時對方走過來跟躺在地上的我說話, 但意識非常迷糊的我只能猜測他說他要趕著要去上班所以直接離開現場. 當下我也試著牽車到對面路口等警察來做筆錄. 事後我們期待對方能主動有所關懷, 但不料所得到的是在我們未要求任何條件下 他們打來的一通電話聲明什麼錢都拒付, 且希望我們能撤銷提告. 但沒多久我們就收到對方的反告說我們過失傷害


這一整件事情下來, 我非常痛心對方的無情及對我工作上及日常生活上所造成的不便. 事故後我手基本上已抬不起來到90角度以上, 腿也常常無力以及眼睛所看到的東西常分為兩三個.
在請房律師進一步協助前, 我想了解以下幾點:


1) 由於對方反告, 我最初所提出的告訴是否會被併案?

 2) 若會被併案, 則是否會在青年法院裡判決?

3) 對方為未成年無照駕駛, 這我能有可能要得到至少醫療及修車賠償嗎?

4) 目前雙方協調會還未開始就已收到法院傳單, 這是否為正常程序?

5) 目前仍繼續複建就診中, 能否有可能延期開庭?

您好,謹依您的提問分點回應如下:

1.因兩件刑事案件為同一車禍糾紛所生,原則上會併案處理,但因一方當事人為未成年人而由少年法院管轄,例外可能分開處理,端視檢察官及法官是否併案而定。

2.依民法第187條規定,未成年人應與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故您可向對方的法定代理求償

3.現在收到開庭通知為正常程序,檢察官於開庭時會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並移付調解,可到時再來協商。

4.您若身體健康因素不方便出庭,被告的部分必須請假,告訴的部分可委任告訴代理人到場協助告訴事宜。

小翼 103-07-15 02:36

板上的律師群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玩某個網頁遊戲時,

因為有心人士的搧動,導致遊戲中許多玩家對我產生誤會,

並且在公開頻道集體辱罵我"人渣" "狗" "婊子"等字眼,

原本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 真像會水落石出,他們會停止對我的騷擾

但是事情越演越烈,該有心人士夥同騷擾我的其他玩家開始人肉我的資料。

並且已經查到我FB工作地點&本名,甚至也有了我的照片,

他們直接在遊戲的公開頻道討論我的個資,並且揚言要來我的公司找我等等~

忍無可忍,目前已經報警對幾位玩家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並已完成筆錄

目前想請教的是,警方受理我的案子後,

會對我所提告的那幾位玩家有甚麼樣的舉動?

(我指的是 警方跟遊戲公司調到騷擾我的玩家的資料後,是會請他們去做筆錄?或是他們會收到傳票?)

以及關於我自身之後的法律程序,譬如要再跑警局做筆錄嗎?

或是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之後要去被告的所在縣市開庭或在我自身的縣市就好?

人生中第一次在網路被捲入糾紛,考量自身安全才報了警,

對於報警後要面對的一切法律流程完全不清楚。

麻煩各位律師的解惑,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會依法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案說明,移送到地檢署後,檢察官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您,並且詢問是否要和解

2、本文建議您仍應該嘗試蒐證,就網頁的相關內容作網頁截圖,並提供給員警。

3、開庭地點分為被告住所地跟犯罪地,都有可能,要看承辦檢察官的態度,倘若您無法到庭,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ndy 103-07-14 16:54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母親因腦部受傷後認知有錯誤,我曾持續帶他至醫院就醫卻被同母異父姐姐制止(有就醫紀錄),原因是我父親所有財產登記母親名下,他們利用母親的無知和權力,將錢漸漸移轉至他們名下.. 我發現之後立即至地檢署提告,但卻是因為非本人而無法提出告訴,但不起訴書當中有提及:非本人提告不應起訴,但可利用告發~ 這個我不懂,我現在該如何處理??(案件已逾半年)

您好,告訴權原則上專屬於被害人亦即您母親所有,若非犯罪直接被害人,原則上不得提起告訴,但可透過告發方式使偵查機關知悉犯罪行為存在,進而開始偵查,但因告發人非犯罪直接被害人,不能對不起訴處分提出再議以資救濟,建議取得您母親的授權處理犯罪追訴事宜。

Tina 103-07-14 12:48

我星期五的時候在網拍買了世足球衣

賣家聲稱商品是愛迪達的正品

並在商品描述中說有7日鑑賞.如有問題可退換

但是事後收到的商品也不像是正版品

只是外觀高仿但材質很粗糙的泰版高仿

而且衣服有瑕疵,我收到貨後立即跟賣家聯絡

但是他們都一直逃避問題.答非所問.跟本不想讓我退

退貨事宜都沒說.只是一直裝傻

想說各自方便不然換貨就好,結果也不想跟我講怎麼換貨

他現在就一直拖延時間.我該怎麼處理

我還是學生.不想提告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14 15:47

建議您,直接向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

TOM 103-07-14 10:30

各位律師網友們大家好

我是湯姆,在去年102年八月發生了,要左轉彎被從後方機車機車事件

第一次鑑定是我方無肇事責任,但第二次卻是我方是主因

所以對方要求了二十萬元,但是頭縫六針兩天出院,

當場的交通警察和和解委員也說,這她們每天看很多的小車禍約五萬左右

我們也願意用五萬去和解,但對方積極要提告,我們也很無奈

最近要上刑事庭了,被判緩刑機率大嗎? 如果被判了過失傷害

對於未來會有影響嗎? 

如果是判緩刑,以後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對方因為這小車禍還請了法務,

看準我上台北的年輕人好欺負,被壓到都快喘不過氣了~

對方應該是請律師而非法務吧!一經判決有罪確定,當然是會留下不良紀錄的,所以縱然是小案也不可輕忽。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話,司法實務上一般不會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

2、至於量刑上,本文建議您仍應該盡量提出可以負擔且適當的金額,讓刑事庭法官知悉,是對方惡意索賠,讓法官可以從輕量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mber 103-07-14 06:06

本人在八大行業上班,我是現場主管,有一晚會計與A先生結帳時有發生糾紛,當時A先生自行報警,之後經警察調節,A先生願意離開公司,警察在公司外面登記A先生的證件時,我向公司門口撒了一把鹽米,但是是向路上撒A先生在左側,我在右側撒,事後A先生很生氣覺得我是在向他撒鹽,於是堅持要提告 ,但是這行的行規,消費不順利就是撒把鹽米,希望改運,一直都是這樣,並不是針對A先生, 事後有向A先生倒歉,如果是因為我撒鹽,他覺得不舒服的話,但A先生希望我退他消費的金額他才不告我,我覺得不合理於是沒接受,請問這樣,我會被起訴嗎? 他告我妨害名譽,我在偵查庭時要怎麼說明比較好?

網路上也有人po文小心此人,說此人常在酒店樓下或附近搭訕公關,並宣稱認識該店幹部,企圖私下邀約公關並用現金引誘,(金額不定)並會找盡各種理由,至北市各派出所或分局提告該公關「詐欺」或「毀謗名譽」…等罪名,請各位切勿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我出偵查庭把這列印給檢察官看會有幫助嗎?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您的權益。

kimber 103-07-14 11:4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 ... (恕刪)

偵查庭可以請檢察官證人嗎?同行的人可以嗎?

於偵查庭中可以和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到庭作證,證明事發經過。

四折 103-07-14 00:44

我在某一個社區 租了一個小房間  那邊說可以養動物(小狗)可是近期卻發生說我家狗太吵要叫我搬走  可是剛開始有說可以養狗  應該是要去跟別個租屋的講  為何是要叫我搬走  

到後來越來越誇張  盡然有人趁我不在家  踹我的房門  還用工具類的東西再拆我的門   而房東卻說 沒關西 門沒壞就好  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還有還說 我那棟樓的攝影機都是假的  其實只有在拍停車場而已    

這些事情  真的都很誇張 是否可以提告??

1.明明說可以養狗  可是卻說  其他租屋的說我家的狗太吵  在不阻止的話  就要我搬走  (三更半夜 也有人在那吵  卻都說是我的狗在吵)

2.這棟樓  安全是否符合  給人租屋  為何樓層的攝影機都假  如果哪天 被縱火殺人  身為房客的我們  安全誰來顧??

3.沒攝影機 不知道誰拆我的門  踹我的門  房東卻不負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04

您好!即使可以養狗,不代表可以允許狗太吵,狗太吵是受害者可以提告;除非租屋時有約定,否則對方沒有裝攝影機的義務,若有需要,您可以自己裝。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嫻 103-07-13 23:06

1.父親生前戶頭借我存錢用,這本存摺一直都是我一人使用,父親5年前過世,當天我即將錢領出(因為本來我的錢),現在弟弟想提告,請問這樣是否犯法?有觸及到偽造文書罪嗎?這樣被告是否會被定罪?最高刑責是?會坐牢嗎?

2.爸爸過世後媽媽向我要印鑑我給了他(我以為是財產分權),結果分文未得,才發現動產過戶給兩個弟弟,財產過戶代書統一簽名,並不是我本人簽(我全然不知情且未同意的狀況下),這樣有具法律效益嗎?目前我提訴訟提告偽造文書,這樣有用嗎?開庭勝算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0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領父親戶頭之存款,即使為您所存,惟若於父親之戶頭,即視為父親之財產,您於父親死亡當天提領,即有偽造文書侵占其他人繼承財產之疑義;再者,您母親拿您印鑑證明辦理動產過戶,亦涉及偽造文書之疑義,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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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你能提出相關資料證明你和爸爸是借名登記,那麼依據實務見解,借名登記屬一種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而消滅,你只是取回你原本的錢,這時就不一定會有罪了。

至於媽媽的部分,算是侵害到你的繼承權,且冒你的名過戶,會有刑責,依據你的描述成立的機率算高。

謹答覆如上

                                          吳律師 0932195713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的母親未經過您的同意,自行在遺產分割之文件上蓋用您的印章,則您的母親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等罪嫌;另外,民事部分,您得以主張您的母親及其他繼承人侵害您的繼承權,而提起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訴訟,以回復您應繼承遺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ax 103-07-13 12:10

因為車禍,對方未成年,不滿我報警處理,於警局酒測後,隨即在FB發佈未指名恐嚇辱罵文章,車禍提告過失傷害,開庭時對方也坦承是指我,我於4/10後發現報警被拒,法官要我再行報警。

現在對方過失傷害未與我和解,少年法庭僅判對方監護觀察三個月,三個月後再議,想問我再提恐嚇公然侮辱後,對方的觀察期是否會延長。

至今車禍仍無和解。對方毫無賠償誠意,車損、醫療都不願賠償,甚至透過友人表示其為低收入戶,就是沒錢賠,但是卻有錢供小孩上貴族中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可以對該少年之父母提起連帶損害賠償訴訟,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柏偉 103-07-13 11:31

請問律師 7/12我在遊戲上跟別人爭吵而有說到這句話(說他媽媽跟他很爽) 請問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罪?

他說他要提告 也已經蒐集證據 要去提告,他說道歉會沒事 可是道了歉他卻又說沒誠意,之後我從遊戲中聯繫到他,一直跟他道歉,一直跟他說拜託可以在遊戲裡面和解嗎,可是到後面 他卻說要和解金 不然就是提告 要叫父母出面

他說在7/20要匯到他的銀行帳號   原本說要3000 他說我未滿18,調到1000,也已經給我他的銀行帳號了,他說匯了就不提告,請問 我是該匯還是不該匯?  

您好,可否請拰還原當時的對話內容?(可寄到我的email),因為如果只是說他和他媽媽很爽等語,似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若仍欲和解,建議簽訂和解書,以維護您的權益。
Ricky 103-07-13 11:07

請教大律師....

      向朋友購買汽車乙部因為已付款有簽收據,但要交車過戶卻藉故拖延已超過乙個月,也發存證信函不理會,已至派出所報案為刑事詐欺受理,員警說是刑事合併民事求償

      不過我問有經驗朋友,刑事民事求償並不會跑像債權憑證、扣薪資及凍結帳戶,所以必須再自己跑民事求償,請教我要到法院去提告,還是以詐欺之名提告呢? 還是請求履約或返還款項呢?不過聽朋友說該友之前好像已經把車賣掉了,所以才沒車可交....

      如果要請求返還款項,如果對方把錢花掉了,就要先提告,等債權確立才開始凍結財產或申請債權憑證或扣薪資等是嗎? 一般這要多久呢? 

TKS.

柏偉 103-07-13 03:55

請問律師 7/12我在遊戲上 (說他媽媽跟他很爽) 我覺得有構成公然侮辱罪!

他說他要提告 也已經蒐集證據 要去提告,他說道歉會沒事 可是道了歉他卻又說沒誠意,之後我從遊戲中聯繫到他,一直跟他道歉,一直跟他說拜託可以在遊戲裡面和解嗎,可是到後面 他卻說要和解金 不然就是提告 要叫父母出面

他說在7/20要匯到他的銀行帳號   原本說要3000 他說我未滿18,調到1000,也已經給我他的銀行帳號了,他說匯了就不提告,請問 我是該匯還是不該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言行不一定會構成妨害名譽,且縱使您匯款,他還是可以告你,最好是雙方簽立一個書面之和解書,並註明和解金額及對方願意就此事拋棄對您之一切民刑事請求權,對您比較有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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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3-07-13 03:30

律師你好,

本人因被控傷害罪日前約對方和解

本人跟對方道歉後,對方起身作勢要打我

並說出(不然你讓我打回來怎樣)

請問他是否已構成恐嚇

如成立要對他提告需要什麼樣的證據

證人2位

您好,若對方行為已讓您感到恐懼,對方即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可具狀提告,並傳喚證人到場作證。

小郭 103-07-13 13:4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對方行為已讓您感到恐懼,對方即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可具狀提告,並傳喚證人到場作證。< ... (恕刪)

為什麼上次 我跟你道歉後 你還作勢要打我 我都已經跟你道歉了為什麼你還要有這個動作 .. 6小時前 生氣 沒有人可以忍受那天 還有妳的理由太假了 有人說妳不只打三下

這樣他是否承認他的行為 可作為證據

103-07-12 13:37

你好:請問我收到存證信函後。對方要求我與他家長電話聯繫。否則要提告公然侮辱,請問

如果跟對方說好要私下和解,談和解時可以錄音嗎?和解書改怎麼寫呢?公開還是私下錄音比恰當呢?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多少錢適當呢?

您好,和解書中建議將和解條件、期限、匯款金額、匯款帳戶等資訊載明清楚後由雙方簽名存證,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可就撰寫細節詢問專業律師

max 103-07-12 12:56

因為車禍,對方未成年,不滿我報警處理,於警局酒測後,隨即在FB發佈未指名恐嚇辱罵文章,車禍提告過失傷害,開庭時對方也坦承是指我,我於4/10後發現報警被拒,法官要我再行報警。

現在對方過失傷害未與我和解,少年法庭僅判對方監護觀察三個月,三個月後再議,想問我再提恐嚇公然侮辱後,對方的觀察期是否會延長。

至今車禍仍無和解。對方毫無賠償誠意,車損、醫療都不願賠償

煞祿 103-07-24 23:15

要求父母處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