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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6-14 15:48

事實經過: 之前車禍提告 過失傷害 已經開過偵查庭 中間已經兩度談和解 但無結果 一次是在偵查庭之前 一次是之後再調解委員會

初步研判表示: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行,以致人受傷

車禍發生其實大致如下:一月初 我從購物中心機車出口出來(出口跟外面道路成直角)當我出來時,道路旁邊停滿了在汽車停車格的車子,導致我看不到左向來車,又因為左邊為紅燈,我就緩緩的前進,車頭剛超出停車格的車子時,發現左邊有來機車 閃避不及,對方車頭撞到我左側機車側身,雙方車子都有毀損,都有輕微的外傷(我是左小腳擦傷瘀青,對方是雙腳膝蓋擦傷,胸口疑似放到自己龍頭),當下旁邊就是警察局,報了案,叫救護車把對方送到馬偕醫院,到醫院時,關心了對方傷勢,有問了護士,對方暫時只有外傷,胸口疼痛是因為撞到暫無大礙,在看後續觀察,就個自做完筆錄各自回家。

近日收到士林檢查署起訴書 大概 提下重點以及法條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任應提起公訴,.......

犯罪事實:

(1)  ......省略(就是描述 車禍發生過程)等等

(2)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之傷害罪嫌。....(省略)
,此舉已合於刑法第62條前段所定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之要件,請審酌依
該條規定減輕其刑。
(3)依刑事訴法1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第1項

我的問題是:

1. 可以大概我跟我解釋一下 法條的含義 以及 訴訟的流程?我接下來就是等法院通知開庭?

2. 這種案子法院通常會怎處理?很嚴重嗎?

3.有必要請律師嗎?我好像不符合法扶可提供免費律師的資格。

4.再調解委員會時,委員說這擺明百分之百都我的錯? 真的是這樣嗎?我知道車禍過失主因在我因為我沒有讓幹道車輛先行,但是我認為車禍會發生沒有說一定都是哪一方完全錯吧?,因為車禍發生時,我是有要做閃避以及煞車的動作,對方完全沒減速也沒煞車,導致我被他撞到對向車道,他自己也因為沒煞車的關係,因為慣性的關係身體往前傾導致膝蓋?地,胸口撞到龍頭,也不知道他當時有沒有往正前方看,車速也沒有過快?

5. 現階段還可以跟對方和解 請對方撤銷告訴嗎?還是說先等開庭後再說?

還是能先和解和解?


第一次 和解是私下約在警察局談 因為對方提出的金額跟我願意賠的金額 差太多(對方開10萬 我說2萬)對方聽到馬上走人

第二次是在調解委員會 中間互相提高以及減少金額 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一開始對方還是堅持10萬(這邊對方分成三部分 醫療費(有收據大概1萬 就衣些甚麼中醫診所的,推拿的等等的  ) 修車費(5千) 再來是工作損失

(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他說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一次請假50天(證明是一張紙上面寫從幾號到幾號 有蓋了類似公司大小章?) 然後 一個月可以收入6.7萬以上(對方是大陸籍女子 沒有身分證 沒有工作證明 沒有勞保 沒有薪資證明 只有薪資袋)

我覺得不合理得地方是 對方受的傷 根本沒那麼嚴重到要一次請到50天休假 (他有拿出後來馬偕給他的診斷書:胸部閉鎖性骨折)他沒開刀也沒住院,如何去證明他的傷真的需要休息到50天?受的傷真的無法讓他工作?,再來 薪資損失方面 對方無法證明。

經過不斷的協商,我願意提出4萬5當作相關賠償以及協助對方申請醫療費部分,但是對方只願意降低到8萬,導致調解破局。

但是現在  再調解後幾天 對方傳訊息來 願意跟我和解 但是金額部分希望我能再高一點。

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回應或著做甚麼樣的因應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被起訴,則接下來即會進行法院審理程序,但只有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基本上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所以您仍應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才能避免遭受刑事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Eric 103-06-14 17:0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恕刪)

就對方提出的金額實在太不合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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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 103-06-14 02:44

各位律師好 敝姓林 我與一位先生發生車禍(我騎乘機車對方開汽車) 於小巷子交叉口發生車禍機車已過中心點被對方從右側撞飛 我右手掌整個挫扭傷,而機車也修理將近5000元 對方態度不是頂好,因本來說好他要賠償機車維修費並自己修理他自己的車輛(我有存圖片存證了) 後來又稱說要互修對方的車子(他的汽車前面底盤撞掉了) 所以我想去提告過失傷害 而近期我天天走路上學(我大學生)、走路去看醫生 有時請朋友帶,走路吃飯等等 我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賠償並且要求修復我的機車呢? 因為我車禍以來每天洗澡有困難、學習上也有困難 想請問各位律師的專業知識,謝謝你們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22

您好!因車禍身體受傷,若對方有過失,您可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部分可請求身體受傷的精神慰撫金,及醫療費用、修車費用等,因此相關支出收據都應保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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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唯 103-06-13 22:54

前陣子小弟因為何對方發生口角而動手打人,對方說要提告

且跟當時目擊者(非我本人)LINE留言有聊到說 假如他(指我)要賠我幾千塊我會叫他

拿回去買棺材直接找人跟他灣,這樣我能夠告他恐嚇嗎?

當時都我都還沒有跟他說賠償的事情他就跟別人這樣表明

還有發生口角他說我有病當時目擊者兩人這樣可以告公然侮辱嗎?

求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然侮辱的部分必須要看前後文的談話內容。公然原則上是依據場所判斷。

2、恐嚇的部分,您所述的內容並不明確,無法判斷。

zoe 103-06-13 13:31

先生要的是家庭…我們也有自己的小孩…小三生了也小孩…

怎樣才可以讓他們不會對我的先生有要求!!

怎樣可以讓他們不在出現在我的家庭

除了提告還有什麼方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向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小三的小孩一但經由您先生認領,則其也會被視為法律上之親子關係,將來也可以主張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oe 103-06-13 22:47

目前還沒有認領..在出身證明上也沒有任何我先生的資料..

目後對方有要求還是有這權力..

所以沒辦法讓小孩現在就放棄是吧..即使小三願意幫小孩決定放棄也不行對不對??

對方也只要小孩…我只是想拿小孩讓他跟小孩不會以後不會在有關係!!

我所有的資料也只有這樣…請各位給我完整的答案…

我要先考慮看看最後的結果才能決定…

因為如果要告勢必會把事情搞大…也會影響到我的小孩!!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33

您好!一旦生了就無法完全撇清關係;因為小孩自己有強制生父認領的權利,且沒有時間限制,甚至生父死亡後仍可對繼承人主張認領,並加入成為繼承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TUT 103-06-12 22:48
在兩三年前認識一位還在求學中的網友,以學校花費名義或錢被偷或者是幫家人還債或者是股市投資等等各種名義向我借錢,甚至要我辦理信貸.....至今仍一分錢未還...而且還以股市交易所需之名義要我每個月匯錢給他.....經多方調查發現她不是那學校科系的學生,而所借金額似乎也沒全向他說的那樣使用.....最近因為一些事跟對方聯絡...對方也毫無回應....

而我目前可以用來當證明的

只有她用其他名字創的FB聊天紀錄(裡面有要我匯錢給她的紀錄)

然後是要我匯錢過去的戶頭(不過並非他本人的)

還有就是有轉帳交易紀錄的存摺跟一些匯款單

這些證據足夠可以提告對方詐欺了嗎??

還請線上各位律師能只點一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欲提出詐欺告訴,您需有證據證明對方有行使詐術之行為,使您陷於錯誤,造成您財物之損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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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UT 103-06-13 00:05

需有證據證明對方有行使詐術之行為......

聊天紀錄裡有對方說出口而沒做到的一些承諾

比方信貸利息對方要幫忙分擔結果沒幫忙分擔...或是一些等有打工後有發錢就還錢而沒還之類的算證據證明嗎??

而存摺也沒對方應還錢進來的的轉帳紀錄....這也算證據證明嗎??

而進行所謂的股市交易請她PO出證明而沒PO出.....這也算證據證明嗎??

ㄚ鴨 103-06-12 21:41

事情經過是,在網路聊天與一名女性發生性行為,女性:16以上未滿18

那名女性開口約金錢交易,發生性行為

事後父母發現提告   並到警局做筆錄   也坦承一切   警察教唆 坦誠一切

罪刑會變從輕量刑     

 

請問 男方已成年   會有什麼刑責?   

過程雙方妳情我願金情交易? 

是否會鍰刑   或易科罰金   或是判刑 進去服刑?

會有什麼結果或判刑?

是否可和解了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滿十六歲,若為自願,非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惟若對方為未滿十八歲,為性交易之行為,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除非您爭執雙方無金錢交易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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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性交易方向去主張,當然若能與對方和解,則獲得緩刑之機會也很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主張雙方無性交易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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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6-13 13:53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很明顯就是犯了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

             原則上是會判刑起訴的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小政 103-06-12 21:23

朋友在網路上被不知名人 以模特兒公司名義 騙取穿內衣照片 後來得知是自己周邊友人 但對方沒有散撥照片 且沒有任何金錢行為 雙方都已滿20歲成年 請問如果要提告 可以提告什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無犯罪行為,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以釐清全案事實。
小政 103-06-12 21:03

朋友在網路上被不知名人 以模特兒公司名義 騙取穿內衣照片 後來得知是自己周邊友人 但對方沒有散撥照片 且沒有任何金錢行為 雙方都已滿20歲成年 請問如果要提告 可以提告什麼呢?

1.這部分應該是很難證明自己有甚麼損害 感覺有點是動機錯誤的問題 自願同意接受拍照 如果對方確實沒有惡意散佈或是持以恐嚇 應該是沒有甚麼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巧希 103-06-12 18:03

我想請問我是成年人22若我和未成年少女14交往有罪嗎?倆情相願發展親密關係(接吻蛇吻擁抱牽手)但是沒有發展性關係,這樣子行為有觸犯法律嗎?因她父母不允許我和她交往所以提出告訴,因她會利用半夜車離家隱瞞父母來會面我,但都是她自己決定來找我,我並沒叫她來,也沒強制她什麼,現在因她父親帶她去醫院婦產科檢查檢驗出有皰疹,她家長就怪罪與我,之前都是少女自願與我在ㄧ起,現在她提出告訴把所有責任怪罪於我,請問可用什麼方式來提告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猥褻之行為,即使對方為自願,您亦構成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有違反刑法第227條規定,您應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討論訴訟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對方是否已滿十四歲?如無,則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行為,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因對方未滿十六歲,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處罰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巧希 103-06-14 18:22

對方還未滿14今年七月才滿,對方已有向警方通告被案了,在警方那裡少女和她父親把事情全轉怪罪與我,我該做什麼可以證明我與少女並未有發生性行為,我與少女的確是有蛇吻親嘴擁抱十指交扣,在刑法上到底犯了什麼罪,罪名是否成立,對方提告多久會有傳單

巧希 103-06-12 17:41

我想請問我是成年人22若我和未成年少女14交往有罪嗎?倆情相願發展親密關係(接吻蛇吻擁抱牽手)但是沒有發展性關係,這樣子行為有觸犯法律嗎?因她父母不允許我和她交往所以提出告訴,因她會利用半夜車離家隱瞞父母來會面我,但都是她自己決定來找我,我並沒叫她來,也沒強制她什麼,現在因她父親帶她去醫院婦產科檢查檢驗出有皰疹,她家長就怪罪與我,之前都是少女自願與我在ㄧ起,現在她提出告訴把所有責任怪罪於我,請問可用什麼方式來提告對方。

您好,對方家長應該是告您涉犯與未成年猥褻罪及和誘罪,建議提出錄音等有利證據證明未性交及未誘拐的事實,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之機會。,

巧希 103-06-12 18:23

但因少女家長有帶少女去婦產科檢查驗傷,少女也做過筆錄報案說誘因是我而起則推辭,若我沒有證據證明該如何是好。她父親是告發我誘柺未成年少女

阿劼 103-06-12 17:39

我在859X英雄XX的工作室代打 當打手
裡頭有陪打這項目 當初老闆跟買家橋了一場陪打100$
打完後他很滿意所以隔天又買兩場 但是這兩場我問他說你有跟老闆說嗎 他說有
隔天又兩場 我也有問他有沒有跟老闆說 他每次都說有 結果到最後 老闆自從第一次交易完就沒再看他問過問題也沒跟老闆說要買 結果我就陪他打了十幾場 之後跟她說她沒付錢吧 他都說他有付 跟他拿859X交易編碼他都說洗掉(刻意騙我說他有買卻沒編號) 結果到後來他自己承認他沒跟老闆說 但他卻跟我說他已經付錢 
之後我跟他談好 他付七百就好 結果當天她說只給兩百 我也收了 之後五百我跟他說你有了再密我 隔半個月我主動問他有五百可以交易了嗎 他直接把我帳號刪掉 這樣可以提告嗎?

老百姓 103-06-12 12:03

請問:

因之前去警察局提告妨礙名譽,最近法院寄傳票來要去開庭

原因是前同事老婆傳LINE訊息謾罵O你娘等

所以想請問這部分的處理方式,上訴部分跟和解部分

已級開庭要做什麼,和解要要求多少賠償金等

 

您好,您必須於偵查程序中證明對方確實有構成刑法妨害名譽之事實,若檢察官相信對方有重大犯罪嫌疑,將會提起公訴,之後將由法院進行有罪無罪之實質審理,因您的問題牽涉整體事實經過與對方態度等,建議攜帶簡訊找專業律師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當任告訴代理人,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及處理相關訴訟開庭事宜,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雨婕 103-06-12 00:05

當時發現懷孕已經滿16了,但那男生一直不負責,一直推拖不是他的,因為之中分分合合,最後一次分手後女生有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但沒發生性關係,最後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一個禮拜後也分手了,後來又跟原本男生在一起,之後發現懷孕,那男生一樣一直不負責一直推拖,但算排卵期也是女生跟男生在一起的時間,算給男生聽,男生也一樣的態度,甚至還說一些傷人的話,把話講很難聽。最後女生爸媽知道他這樣子的態度才決定提告

但我想問的是這樣子男生真的不會被逞罰或被關嗎?因為其實我們家人都希望他能得到教訓,他現在是滿18歲了,因為聽社工說他是不會被關,因為與女生性交時是未成年,我對這個問題很疑問!還有,他這次這件事不會有前科嗎?

而且被告之後他還好聲好氣用臉書私訊我說:請我不要認為他不負責,說什麼孩子生下來驗DNA如果是他的他會負責,然後一直說他當初聽別人說我跟別的男生在一起有發生關係,所以他懷疑沒有不合理!我說:要負責當初就會負責了,怎麼到被告才要說要負責?而且甚至現在還在懷疑?而且你也不能負責什麼,也是要家長出面!他說:警察說我18了可以自己負責。

我想問他這意思是到最後開庭他家長不會出現?是他自己而已?這種事情應該家長也要出面吧?

而且這種事情法官通常會怎麼判他?而且發生這件事我媽想跟他們拿60萬,就是養孩子的錢;精神賠償;生產費;月子費,以及一些費用,我們也不是亂開價,因為養孩子真的不簡單!

而且他一直懷疑不是他的,一直說什麼要驗DNA,這樣的話最後法官會怎麼做?會也要求我一定要驗嗎?因為費用真的不是我們可以負擔的!

以你們的經驗法官會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案件的部份,除非等到對方滿20歲才提告訴,否則目前仍然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入獄的機會確實較低,但是對方還是可能會遭其他處遇,如保護管束等.

2、本文建議您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您可對您男友提出刑事告訴,但其亦適用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待小孩出生後,可對其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虎寶 103-06-11 21:36

離婚的時候有簽贍養費協議,但我收入只有22K

至今6年都無法給予對方贍養費,對方近期揚言要提告
那我該如何解決,如果真的告上法院了,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再與您前妻協商降低贍養費用,若對方提告取得執行力後,則可能會對您薪資每月扣取三分之一的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虎寶 103-06-11 22:44

那想再請問,如果三個小孩(監護權都在對方名下),其中兩個已經成年了
那我是否只需要給未成年的小孩贍養費即可?還是需要看當時簽署的協議為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子女已成年則無庸再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孫女士 103-06-11 19:50

當初買到的法拍頂樓加蓋違建,是原屋主民國七八十年間就加蓋的,(現在知道這屬於緩拆)
因為當初沒有法律常識,以為是法拍的就沒問題才買的。
 
買的時候-建築物就是6間出租套房,買來後也繼續當成出租套房出租,實際持有的坪數只有約15坪,其他的都算是緩拆違建(本來不知道這是違法違建,想說是法院法拍的,應該是合法違建,才買的;後來才知道這只是緩拆違建)

和住戶鄰居們十幾年來也算是一直相安無事,但是現在大樓換了新的管委會主委,就主張要拆掉頂樓違建並報案拆遷,但因為這建築物是屬於老舊違建的緩拆,所以沒被拆。
 
管委會也不死心,就改成要向我們提告,主張頂樓部分是屬於大樓全體住戶所共享的。

這樣若被告下去,打官司應該九成九九九會輸...
如果判拆,那我們合法持有的15坪也毀了。。。

怎知法拍屋一點保障都沒有...當初不懂才會買...

 

希望能在開庭前和解,該怎麼談呢? 對方似乎也有意談和解
和解書該怎麼寫才不會再被告?
 
可以請律師陪同談和解嗎?
可以委託律師和解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撰擬和解協議書,與管委會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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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約定專有使用權去進行協商,當然也需看管委員會目前所想要的方向而定,所以仍需談了才知道,和解程序當然可以委請律師一同出席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路 103-06-11 13:30

之前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內側直行,對方機車外側左轉

對方人車皆傷,我方僅車損

我方有保任意險,

初步研判表出來顯示我方無肇責,

對方接獲保險公司只賠強制險憤而提告

 

(車禍事發後研判表未申請前對方爸爸有打來說保險公司說會賠5000多,

希望我們包個紅包給他兒子,補貼不能打工跟餐費,就可以簽和解

我們打去給保險業務問,業務說沒有這回事,

業務跟對方說等釐清責任後,我方有肇責才會賠償任意險部分

事後才知道對方是說謊要騙我們先掏錢出來

後來對方又打來一直說我們撞他,要我們賠錢不然就告我們,語氣態度很差,

本來車損部分我們想對方人已經受傷,就算了,不求償

不過事發後對方一直要錢跟初步研判表出來還是硬提告,造成我們精神與時間上很大的困擾,

想問我們除了車損求償還可以做些什麼?

 

您好,若對方任意捏造事實提告,可具狀提起誣告刑事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1 14:35

您好,若對方要提告,則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依您的狀況,已透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亦可再透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已確認肇責在對方身上,即使對方提告,您也沒有責任,甚至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以避免對方利用一般人欠缺法律概念對您無理索賠,並由律師協助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肇事責任,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對您提告,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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鋒哥 103-06-11 00:15


近日各校流行靠北 ** 例如 靠北某間大學校名  

 

設立臉書留言區   大家都發表內心的不滿 用詞不當 

 

但都是以匿名的形式發表   我發了一篇匿名文章 

內容有提及三字經 和神豬  並指明是什麼系所 的工讀生 但未提及姓名

這樣是否已經造成犯罪事實  對方表示 請快出面道歉 否則將依ip位置

提告 並發存證信函  

 

那我目前也已經匿名道歉了  因為如果我公開道歉 我可能就畢不了業 那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是最適當的

您好,若您指述的對象無法特定,即不構成刑事妨害名譽罪,建議等收到對方存證信函後,找專業律師討論如何做下一步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1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言論內容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似不構成誹謗公然侮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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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3-06-10 16:58

如題,主要是 我被對方罵 操你妹   可是我一氣之下 反回操的到就來  

想請問律師  我是否還能提起公然侮辱訴訟  我有保留留言   對方的態度 令我相當不滿  我想知道是否達到提告的程度

對方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錄音證據,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廷 103-06-10 02:45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有關於這部分  我有點不清楚

今日在遊戲視窗 遭到某名玩家 

開口直接稱呼龜兒子 (這點可以提告何種)

另外以下都是他的發話 我都沒回

怕我名聲壞掉 ? 導致我生意敗壞?(不知道說啥 = !?)

我賺黑心錢  我睡得很安穩  可見我沒有羞恥心 (羞恥心 我該告!?)

也是 南部人 買不起台北房子 南部都自力更生 自我感覺良好 自我主義強大(汙辱南部人 ? 這個如果PO出去人搜 肯定一定找的到人)

感覺自己好像很行 不意外 現時都是賺那種黑錢 (我都沒說過 他又汙辱我)

最後一句話 有本是 衝著他來  (挑釁言語)

 

以上這些都是他的言論  以及 開賣的商店 稱呼我 奸商

今日大家平起平坐  我做我的 他做他的  他可以這樣在遊戲視窗這樣稱呼給大家看 !?

 

以上這些言論  需要各位律師的協助  好協助我這2天會去報案需要提供的訊息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0 10:04

 您好,對方若在網路上以不當的言語破壞個人名譽,即構成了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若有具體損害事實,即構成刑法第 310 條妨害名譽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以將對方批評您的所有對話備份存檔,以保存所有證據,亦可委任律師主動提告,追究刑事責任及請求損害賠償。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

阿廷 103-06-10 10: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若在網路上以不當的言語破壞個人名譽,即構成了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若 ... (恕刪)

你好   證據這邊我都有截圖拍照   另外我這邊想要詢問的是  我是直接找律師律師提出告訴   還是我要先去警局報案 !?  如果警局報案要先提出哪種告訴狀    然後我在委託律師!?   以上有多點疑慮   請各位律師幫忙協助  謝謝   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不然都不知道社會的經驗   如果可以的話 有詳細連絡方式  我這邊可以提供圖片給予查看  是否證據充足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0 10:34

您好,如網站公布內容涉及公然污辱誹謗個人名譽等不法情事,屬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處理方式包括直接向警察提告、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撰寫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建議您可先委任律師,由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提告程序及保存相關證據。此外,亦須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否則警察局將不受理移送地檢,經調解失敗,可憑調解記錄要求警局移送地檢。除截圖證據外,亦可準備 2 個證人證明可由該等對話證明他的侮辱您的行為,再由律師協助您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你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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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103-06-09 21:26

您好,

想請問男女朋友分手

女生前往男方家取回女方的物品,但男方獸性大發

強迫女生進行性行為,女方非常不願意但無力反抗

事隔一星期了,女性身心大受打擊

請問這是否構成性侵或是妨害自由

是否可成立?

要如何提出證明和如何提告

委托律師打官司費用如何計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男方在違反女方意願之情況下為性行為,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該女方得據以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保全證據,不然後容易陷入各說各話的局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朋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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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但能不能告成就要看有多少證據能證明有強迫發生性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蒐集非合意之相關證據,如抵抗之相關傷痕,進行驗傷之,於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度方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起訴後,亦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只要你不願意與他人有性行為下,對方即構成妨害性自主權罪,你如要提告律師願意以最優惠、最誠懇的心,為你伸張正義,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Sunny 103-06-09 14:22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14:45

您好,民事賠償的數字,會依照雙方學經歷、社會地位、財產背景及受害程度等等做綜合性的評量,一般來說,除非特別富有或貧窮,不然賠償的數字大約在30至50萬元不等。若對方提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說明因為配偶的外遇而導致嚴重的精神疾病,賠償金額才會比較多。另外,若法官有意協助對方,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將與對方聯絡的情況及原因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您的權利。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unny 103-06-09 11:21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pucheng 103-06-08 23:58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於6/5在網路上被人問候家人,所以就去警局提告妨害名譽,後來當天晚上罵我的那個人已有向我道歉,我也想說好吧,我也有點衝動了,不應該這樣就去提告,所以隔天6/6就跑到報案的警局說要撤告,

但是值班員警說你這不能在警局撤告,要先跟當事人和解什麼的

目前情況是這樣被告還沒做筆錄,案子應該也還沒送地檢署,這樣要如何撤告? 還不知道被告的真實身分,因為是在遊戲中辱罵的.

 

想說不要這麼麻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9 00:17

您好!您可以提出撤回告訴狀,交給承辦員警就行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ucheng 103-06-09 00:2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以提出撤回告訴狀,交給承辦員警就行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律師您好:

撤回告訴狀上面不是會有被告的資料嗎?但是被告沒有做筆錄,也不知道被告是誰,這樣該如何填寫呢?謝謝您!

阿布拉 103-06-08 23:47

請問有人在FB社團罵我只會吠(但他沒提到有狗字)

而且他事後好像把他帳號封鎖或刪除(有可能是假帳號)

那我還可以提告嗎(如果可以告的話)

muku 103-06-08 20:48

您好:

以下有兩個問想尋問律師,

1.年初有人將我臉書帳號和我的照片公開在他的臉書上,然後下面留言有謾罵的字眼,我當時有截圖下來,但沒有採取行動。現在我看不到他當初Po文的東西,可能他已移除,如果我憑當初截圖的照片是否能對他提出告訴?如何提告?

2.有人用我臉書的個人照片當他的臉書大頭貼,但他有在我臉上做醜化變型處理,請問我能否對他提出告訴?如何提告?

 

以上麻煩律師,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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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ie 103-06-08 15:48

我想要請問如果有人惡意散播未經證實的謠言有傷害的我個人名譽

我可以對散播提告嗎?有證人可以幫我證實他的謠言(10人以上)

若其確有散佈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不實事項之行為,依法可依刑法第310條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告部分,您應先行檢視人證物證是否足夠,再行決定提告方式是要到警局作告訴筆錄或者具狀向檢察署提告等方式為之。另應注意,刑法第310條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始可。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6-08 16:07

您好:

若可舉證則可提刑事誹謗告訴,並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請參酌。

Rickie 103-06-08 16:15

物證的話是要收集錄音檔案嗎?那如果沒有也能提告嗎?

真有那麼多證人願意為你做證,你可先提刑事誹謗訴訟,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有構成誹謗之疑義,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丁丁 103-06-08 14:57

律師您好  我用賴和一個人交易我帳號給他   他的給我    我玩一天後就被改掉了    我氣著問他  帳號是不是你改的     他就說是他買那隻帳號的賣家改ㄉ(我一開始跟本不知道他帳號是用買的 他也沒說)對方想告我毀謗 這樣有構成毀謗嗎 他提告我沒有告成功的話  我是否可以告他誣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01:07
你好 如無散布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 不會構成誹謗
Husky 103-06-07 22:30

想請問一下

18歲的人

刑法上可以自行對他人提告

而在民法上就需要監護人

是這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18歲,仍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惟若欲提出刑事告訴。仍可至地檢署自行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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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103-06-07 16:57

 事情經過:                                                                                

如題,小弟高中也創立了類似的版,然後我是裡面管理員,主要是在婊一些學校制度跟老師的,人身攻擊的我們會過濾,然而昨天教官傳了一些訊息給我們大概就是有家長要提告(因為一個文章沒處理好)那個文章的意思大致上是這樣↓                                                                                

人家中風已經很努力復健了,他也很開心的說這是最後一次,如此高貴勇敢的中風哥,哪天你中風來看看會不會跟他一樣不要臉

這就是出問題的文章大致意思,還有因為還有一些留言是在婊老師,那些老師也打算提告,婊老師的大概如下 

幹你娘的總務處某員工,一臉雞掰樣是要給誰看啊幹,我欠你嗎?交個單子給妳交個錢給你,在那該該該,幹還批評美術班,幹你娘能不能對事不對班?林北美術班啦!幹

 問題:                                                                                

1.請問各位,上述例子有無觸法?然後小弟是管理員在轉po文章的一樣有觸法嗎?                                                                               

 2.因為教官私訊我們說已經有警察介入,想問的是,警察已經介入的情況下,我是管理員該自首?還是繼續裝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留言內容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即有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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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103-06-07 16:52

事情經過:                                                                               

如題,小弟高中也創立了類似的版,然後我是裡面管理員,主要是在婊一些學校制度跟老師的,人身攻擊的我們會過濾,然而昨天教官傳了一些訊息給我們大概就是有家長要提告(因為一個文章沒處理好)那個文章的意思大致上是這樣↓                                                                               

 人家中風已經很努力復健了,他也很開心的說這是最後一次,如此高貴勇敢的中風哥,哪天你中風來看看會不會跟他一樣不要臉                                   這就是出問題的文章大致意思,還有因為還有一些留言是在婊老師,那些老師也打算提告,婊老師的大概如下

 幹你娘的總務處某員工,一臉雞掰樣是要給誰看啊幹,我欠你嗎?交個單子給妳交個錢給你,在那該該該,幹還批評美術班,幹你娘能不能對事不對班?林北美術班啦!幹

問題:                                                                             

 1.請問各位,上述例子有無觸法?然後小弟是管理員在轉po文章的一樣有觸法嗎?

 2.因為教官私訊我們說已經有警察介入,想問的是,警察已經介入的情況下,我是管理員該自首?還是繼續裝死?

max 103-06-07 16:43

事發經過:

A車:機車,有駕照,主路權酒測值零

B車:機車未成年,支幹道,酒測值0.08

關係人:

A車騎乘人甲,肩鎖關節韌帶脫臼

B車騎乘人乙,車禍時未倒地,事後表示胸口撞傷

B車車主丙,將車借給未成年騎乘

車禍初判表:

A車行經路口減速慢行

B車酒駕.無照.支幹道未禮讓主幹道

因無私下和解之共識,甲已向法院提告,因乙為未成年人,書記官來電表示法官裁示先行調解

除醫療費用外,甲本身白日工作月薪12000,晚上於夜市擺攤,月純利約80000,醫生證明註明甲需要休養三個月,且癒後復原程度最好約為85%,於甲之工作有很大之影響。

因乙丙於私下和解時以言帶恐嚇之方式表示一毛不賠,甲迫於生活之無奈,仍於夜市擺攤,唯乙在FB上未指名表示與其車禍之人再被其遇到會要對方的命...云云等言,伺後乙不定時至甲擺攤地點,以極度不友善近乎仇恨的眼神看甲,至使甲心生恐懼,夜不成眠,求助於精神科。

請問,調解時,甲是否可以要求三個月的毛利,醫療費用是否可以包含精神科之費用,精神賠償部份可以做何請求。是否可以要求乙丙不得出現在甲週邊多少公尺範圍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的和解條件視對方是否同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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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6-11 09:47

若B車欲提告A車駕駛傷害,案件是否能成立?

若兩造未達成和解,且可提出具體事證,證明B車駕駛與乘客仍未成年騎車,並騷擾A車駕駛,是否會影響B車駕駛的保護管束時間?

A車駕駛是否可以要求A車駕駛及乘客不得再騷擾A車駕駛,或不得於A車駕駛一百公尺範圍內出現?

目前A車提出之賠償為:

修車5000(附估價單)

醫療費用50000(含回診交通費用.補品)

營業損失300000(依醫生證明之休養三個月乘每月營業額,及因車禍無法營業商譽損失)(A車駕駛經營之攤位列入103年該縣府協力發行之觀光護照名店之一,因車禍致A車駕駛無法繼續經營)

精神損失100000(B車駕駛及乘客與其家人給予之精神壓力,致A車駕駛現在有環境適應不良.焦慮等症狀)

終生後遺症350000   (以每年10000計算,用現在國人均命減A車駕駛年齡

)    

小吳 103-06-07 16:37

本人在遊戲中,遭受不明人士以本人之姓名創造出某某某是豬等字眼,並在全伺服器可以看到中的頻道有意的發言,目前不明人士以被警方查出並發出刑事傳票,要如何在民事的部分提告求償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16:58

您好!既然已經進行刑事追訴,可以等刑事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既可以直接援用刑事調查的證據,也可節省裁判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檢方對其起訴後,並於法院判決確定前,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除非對方提出相關和解條件,您亦願意接受,並撤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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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103-06-07 16:10

事情經過:     

如題,小弟高中也創立了類似的版,然後我是裡面管理員,主要是在婊一些學校制度跟老師的,人身攻擊的我們會過濾,然而昨天教官傳了一些訊息給我們大概就是有家長要提告(因為一個文章沒處理好)那個文章的意思大致上是這樣↓                                                                                

人家中風已經很努力復健了,他也很開心的說這是最後一次,如此高貴勇敢的中風哥,哪天你中風來看看會不會跟他一樣不要臉

 這就是出問題的文章大致意思,還有因為還有一些留言是在婊老師,那些老師也打算提告             婊老師的大概就是描述老師明顯特徵,比如說頭上會有花裝飾然後說他上課很讀爛

 問題:                                                                               

 1.請問各位,上述例子有無觸法?然後小弟是管理員在轉po文章的一樣有觸法嗎?                      2.因為教官私訊我們說已經有警察介入,想問的是,警察已經介入的情況下,我是管理員該自首?還是繼續裝死?

陳先生 103-06-06 23:33

您好

我於5/12在拍賣網站上購買一台筆記型電腦,當天也匯款全額29,610給對方,對方拖說沒有庫存,不停拖延,於是我要求退款,經過一番推脫,對方於5/29退款給我10,000元整,之後餘款19,610就不退了,我每日催促,他也每日都說隔天退款。我今日於轄區派出所欲報案,警察表示這比較屬於消費糾紛,找消保官比較合適。我的問題是:

1. 找消保官合適嗎?消保官可否有方法令對方退款?

2. 如不行,提告的話警察告知,要是法院判處對方不起訴,對方有可能會告我誣告,這可能嗎?

3. 我最好的處置就是提告嗎?可以給我建議嗎?如果我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58

您好!先寄存函催告還款,並表明要追訴其刑事責任,若還不回應,即可提出刑事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警察只是不想辦,你可以自己具狀提告。這類的案件告詐欺,對方也沒有辦法反告你誣告,畢竟他確實沒有出貨。但是因為他已經匯了1萬元還你了,看起來是「行家」,因為這樣到時後他在偵查庭或者法庭,就可以抗辯他沒有詐欺的故意,而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讓兩造去和解。對方只是再拼你會不會就這樣算了。但法網恢恢,你提告後,萬一檢察官去調他的前案資料,倘若有一堆這種類型的案件,他也未必不會被起訴。

Siying 103-06-06 16:31

我與前夫在2013年11月19日離婚

當初離婚時我們是以共同監護方式辦理離婚

所以目前兩個小孩是我們共同監護

在2014年2月認識新對象   但最近發現懷孕

前夫目前尚不知道懷孕一事

但有朋友說

由於前夫和他的家人認為現在的我無法再金錢上面給予小孩照顧

希望我能放棄監護權

但我不是很願意

之後我朋友又說

現在的我離婚未滿半年又懷孕

他是有資格對我提告

請問他要對我提告示要以哪條法規提告

一  我在離婚前並沒有做出越軌之事

二  結交認識新對象也是在離婚之後3個月的事

     這樣他能對我提告?

您好:您離婚後再懷孕與您是否能照顧子女,並無太大關連性,因此應不致影響您對小孩親權的行使,而對方單方面要改定親權行使也必須要向法院聲請,且也需要法院認定由您與您前夫共同行使親權會對子女不利時,才會改定由您前夫單方行使親權,因此不需要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須就子女最佳利益考量之,故即使您前夫欲請求單獨監護,亦須證明共同監護有何對子女不利之可能,而由其單獨監護為子女之最佳利益;再就離婚未滿半年懷孕,須您前夫證明您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有發生性行為,方構成妨害家庭罪,您無須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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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綠 103-06-06 05:23

抱歉打擾,想請教一下~

我老公在婚前三年就劈腿同一女子,結婚七年後我才發現,也就是說他腳踏兩條船十年。事情攤開後,小三口口聲聲說她不知我老公已婚,但我有兩人曖昧簡訊之記錄。請問我可以對她提告嗎?她可以告我老公詐欺(欺騙感情)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06:31

您好!若有足夠通姦證據(只有曖昧簡訊仍有不足),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另可請求精神慰撫賠償;再者,詐欺財產犯罪,對方若有被騙錢,才能提告詐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提告請求民事賠償,對你先生和外遇對象都可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通姦證據,如通姦之照片或錄影帶,可於六個月內提起刑事通姦告訴;若僅有曖昧簡訊,若簡訊內容可輔佐證明通姦之事實,似亦可加以使用之,若無法證明,可依該簡訊對第三者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您配偶若無詐欺第三者之行為,使其受有財產上之損害,第三者亦無從對您配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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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 103-06-05 23:09

各位律師
小弟在網路上po了一則文章內容如下

在此聲援#392

兩位教授根本含金湯匙出生
在花旗根本靠父母

該名教授覺得受辱,宣稱要提告
但其教授 確實在課堂上多次提起,自己在花旗銀行上班

他的父母會介紹朋友跟客人來找他服務

此事讓小弟傷透腦筋,因衝動而發的文惹上麻煩,但文章內容確實之事,不知道有什麼良好的建議,教授態度十分強硬,我個人也認為沒有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若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所言為真,似可提出加以抗辯之;又若您言論無人格特定性,亦可爭執不構成誹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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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家 103-06-05 20:42

對方再飄流幻境這款遊戲 使用全頻罵我三字經

我有截圖 該如何提告??勝算有多少??

截圖有兩張 一張是他辱罵我的時候

第二張是有其他玩家看到的時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5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截圖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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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家 103-06-05 22:37

律師 那我想請問一下 要是遊戲中有禁止一些字 他用唸法一樣的字

這樣有用嗎??

他罵我"榦"這個字 同樣都一樣發音

may 103-06-04 22:48

請教 : 社區大會 因污水管說明時有提及到住戶私下請廠商改管 , 要求住戶在臨時大會說明 , 但它說我門這為毀損它的名譽 . 要提告管委會 ,請問這樣有成立嗎  ? 事後管委會當下詢問廠商, 廠商說明 有幫住戶改管 .但做法為合法的管線 .

所以我門隔天有公告廠商說明 .  為合法公程  跟住戶說對不起  . 但它未經管委會私下請廠商接管  是否合法  ?  如果它提出告訴 是否管委會能 凡告毀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尚不致於構成妨礙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德 103-06-04 06:35

初步分析表,我方無照,超速 對方未依號誌左轉  (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開車紅燈左轉我有受傷左腳韌帶斷裂,後遺症會影響後續工作,對方沒有) 去了和解委員會, 只想拿回車子的修理費用6萬,根工作損失,但對方目前拿出他的車損20萬證明 遠遠超出我的想像 工作可能也不認(有醫師證明須修養病復健4個月)對方開律師事務所 父子都是法律系(父是公司老闆,其他公司董事),我們完全不懂法 不知道對方是否合理 我們還可以要求甚麼,下一步難道只能提告嗎,這樣雙方 我或他 都會有案底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04 06:53

您好!只有受傷的一方才能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懂得運用自己的優勢才能談出好的和解條件;民事賠償部分則要依雙方過失比例分別計算,無法要求賠償全部損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