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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 103-07-12 12:36

小A和小B曾是好朋友後來吵架了

有一天叫小A的女生跟男朋友說關於小B的事情

後來小A的男朋友公開在臉書罵小B:性飢渴 ,整天被亂來,乞丐

小B的朋友小C告訴小A的男友 小B沒有亂講話或是怎樣為何這樣說他

小A的男友後來也坦承全部文章都是針對小B

後來小B覺得心裡創傷覺得名聲受損  不知道是否提告

但是才國三 父母會不會認為只是小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已經構成犯罪。

2、不過倘若是國中生,情節也不重大,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向學校反應即可。

3、倘若我方也未成年,真的要提告,必須透過法定代理人來處理。

erin 103-07-12 08:34

請問國道上的車禍,無人受傷;但車體損壞~ 我方為自用客車;對方為租賃車。

因為賠償談不攏,是否可以先與保險公司理賠和解,再對肇事者提告求償不足的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然可以先與保險公司談理賠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保險公司之理賠不足,您可向肇事者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進 103-07-12 08:20

提告盜圖可是原本照片電子檔不見了.可是可以證明他是從我網頁盜圖有可以提告嗎?

阿進 103-07-12 08:17

你好~請問只公佈拍賣帳號提告能會成立嗎?

 

心動時刻 103-07-12 01:26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在第一次開庭之前~還沒收到傳票..有可能知道檢察官是誰嗎?我是被告..之前跟原告有提到要和解(對方打算提告時.但是資料還沒有送交出去).對方當時在LINE上面有提到""檢察官""跟律師都在等他手上的那份文件!要我自己考慮清楚..為什麼他一開始就會知道檢察官是誰?然而!因為我住在台北..對方告我在台中.之前我對原告有提刑事訴訟...台中檢查官是說台中地院有管轄權..但是提告不是以被告戶籍地為主嗎?而且!如果照對方所說的..一開始檢察官就在等他的"資料"這種感覺很像是他們都已經是一掛的..我只能等著被屠宰的份..像這樣子的情形~我需要到哪裡申訴??要求該檢察官迴避或是把管轄權移轉回台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0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傳票後,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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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1 15:48

律師妳好,我目前十八歲在上學


昨天下課去等火車只是做在月台的樓梯乘涼就有男子走過來坐在旁邊,然後手上寫"援3000不會到最後一壘" ,當下我覺得非常不舒服馬上報警請警察處理,警察來了還一直狡辯說是我的錯,然後那個男的帶去做筆錄警察說要提告再跟他們說。


我決定要提告警告他這樣是不對的


但未滿20一定要監護人陪同跑法院嗎?因為我單親媽媽要工作沒空。不請律師能不能告贏他?


然後聽說會花很多時間請問這種案子會需要上幾次法庭,事件是發生在離我家很遠的縣市可以在我所在的縣市開庭嗎?


拜託律師幫我解答這件事讓我非常不舒服

阿凱 103-07-10 22:22

我有件問題想要請問,不知道這是否能提告

 

以下內容本人是甲方,內容是這樣的

甲方 OOO 向 乙方 OOO,請求當三菱車主一事,車牌 XXXX-XX
甲方 OOO 同意此車須將車貸85萬 60期 連本帶利車款、車貸、肇事、違規、稅金全數繳清,不讓乙方 OOO 受損,任一違反,乙方 OOO 可向甲方 OOO 索取該車當時的車價為賠償

乙方 OOO 同意此車交由甲方 OOO 使用,不可用任何理由向甲方 OOO 討回,使用權財產權在甲方,任一違反 甲方 OOO 有權力不交此車,或是向乙方 OOO索取該車當時的車價為賠償


甲方 OOO           乙方 OOO

身分證字號:XXXXXXXX      身分證字號:XXXXXXXXXX


於 民國 101年 5月 23日

補: 此車 XXXX-XX,甲方須把車貸全數繳清,乙方須將此車過戶給對方

------------------------------------------------------------------------------------------------------------

以上內容,簽名部分都有蓋上手印,也都是由雙方親自簽名的!

問題來了

對方在一個月之後,將車子拿走,對方他也避不見面

過去他們家談,他媽媽說 沒有第三者在場 此切結書沒具法律效應

但是,簽切結書同時,有第三者在場,這樣有效嗎??

而且,當初領牌、保險、那些費用都是我付的

請問 依上述內容 我能告他什麼??

依您所述內容應屬借名登記關係,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本件依您所述,若已經雙方合意而共同立具協議書而載明上揭內容,自已構成契約而對於雙方均有法律上之拘束效力。

汽車動產,其所有權移轉應依民法第761條之規定進行交付,故有關該車所有權之歸屬,應先釐清究竟係何人經由原所有權人交付而取得所有權

另外本件您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車輛或者提出刑事侵占罪之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切結書只要雙方簽名蓋章,在法律上即屬有效,至於你要提告最好請專業律師繕寫訴訟狀為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凱 103-07-10 22:52

我想再請問賴律師,小弟不才,您說的我真的不懂,是否能白話一點呢 ~"~

1.白紙黑字簽了名...就有效
2.他媽不是法官,你有必要聽她的講法?
3.想要拿回車子,或許有必要提告

阿凱 103-07-10 23:3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內容應屬借名登記關係,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本件 ... (恕刪)

我想再請問賴律師,小弟不才,您說的我真的不懂,是否能白話一點呢 ~"~

阿凱 103-07-10 23:3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切結書只要雙方簽名蓋章,在法律上即屬有效,至於你要提告最好請專業律師繕寫訴訟狀為佳 ... (恕刪)

請問柯律師,這樣我能告對方甚麼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對方請求當初您所支付之相關費用,並若您為當初受領該動產之人,您方為該動產所有權人,登記僅為行政管理事項,您可請求所有物返還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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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103-07-11 03:3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白紙黑字簽了名...就有效
2.他媽不是法官,你有必要聽她的講法?
3 ... (恕刪)

那麼再請問賴律師,若我要提告,是要告對方甚麼呢??

如果不打算把車子要回來,是否能跟他要切結書內容裡面的金額作為賠償呢??

小許 103-07-10 15:19

十數年來一直侵占家產屬拒不歸還,連續犯嗎?

又,侵占家產此一行為屬不屬於”一行為同時侵害數被害人”(同時侵害8位家產所有權人),

最後,若被害人同時提告侵占,屬於一罪一罰?數罪併罰?

謝謝撥冗回覆!

 您好:

如果是一次侵占行為占有多數人之財產

法律評價上應仍屬只構成一個侵占罪,而不是數罪,

不過法院會在量刑上判比較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祥岑 103-07-10 14:30

事情是這樣……六月初我至一家餅店工作,因工作內容與方式與我應徵時有出入,加上壓力過大,在七月初向老闆口頭提出離職,當時老闆回覆(回家考慮真的不做就隨緣),隔日我請另一名也要辭職的同事代我填寫一份離職單,領薪當日聽見老闆怒罵我們不誠實還有偷竊,原因是該名同事未經同意自行至辦公抽屜拿取離職單填寫,領薪發現公司未幫我們加保勞健保還有要扣訓練費用,我告知要請勞工局介入最後補發給我們,現在經由在職的員工告知,公司布告欄有貼公告……內容是說我與另一名離職員工涉嫌偷竊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同事有拍照傳給我看,同事們一直打來問我情況造成我很困擾,公告說我偷竊的時間我並未進公司,請問我能對老闆提告嗎?還有幫我代寫離職單的同事這樣算違法嗎?請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之行為,若無具體相關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另關於同事帶您填寫離職單,若有簽您名之行為,而您無授權,恐有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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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流 103-07-09 23:56

急急~~

求助!本人前2天開偵查庭!前女友對本人提告!有3項罪名!

妨害秘密罪!本人電腦手機遭扣押!但並無所謂的不雅照!

毀損!也沒有刻意損害他人物品!

恐嚇!確實有傳一些不當的訊息!請求各位大大能否幫忙小弟解決!

是由:本人當初與前女友有爭吵!前女友把本人的臉抓傷!但是本人未驗傷

!在氣憤之於有傳(有機會遭人潑硫酸毀容之類的話給她)應該會被起訴!

有什麼辦法能不起訴嗎?或是無罪!(飆淚)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0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可能涉犯妨礙秘密毀損罪嫌未有完成描述,無法精確分析。

2、至於恐嚇罪的部份,就您所述的內容,確實可能構成,但是還是要看所有的對話內容,比較容易釐清

3、恐嚇罪是公訴罪,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釐清案情,作有利之答辯。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又此屬公共論述,不方便公開表示意見。如有需要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法律小學生 103-07-10 09:48

大大你好 就你被告恐嚇罪部分 如果確實真的有傳恐嚇對方的訊息

             那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不被起訴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對方既然已經提起刑事告訴,並經檢察官偵查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如您想於偵查中獲得緩起訴處分,特別是您涉犯恐嚇的部分,建議您與告訴人即前女友進行和解及道歉,並將悔過書及和解結果副知檢察官,這才有機會換緩起訴,當然,這部分要看您怎麼友善的與對方談了。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偵查中委任辯護人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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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 103-07-09 16:18

由於官司已經在進行,主要是因為我提告建商不履行修繕責任求償,目前被告委任律師在上回開庭時空手而來,完全沒有準備答辯狀,據說這種官司打到最後大部分都是走向土木技師鑑定,而目前被告建商已經傳出眾多工程款跳票,甚至已有債主至建商新建案處噴漆討錢,請問 : (1)關於這個費用一定都必須我(原告)先行負擔嗎 ? (2)我可以在法庭上出示證明建商財務已出狀況之文件,訴請由被告先行負擔鑑定費嗎? 因為建商落跑脫產,若還由我方先行支付鑑定費用,最後他還是賠不出錢,我豈不是虧更大了。以上,謝謝。

 1.民事訴訟法有訴訟費用擔保的相關規定  你可以看看是否符合要件以提出聲請   2.原告有舉證責任  所以原則上這種案件  應該都是由原告聲請鑑定  聲請的人當然需要預付鑑定費用   所以你可能還是自行評估看看   畢竟鑑定費用不便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sam 103-07-09 14:21

因為太太與前同事精神外遇,我得知後動手打太太同事,

太太的前同事已正式提告,告我傷害,我有以下證據

能否向檢察官以及日後上法庭時,為自己辯護,以及如何辯護才能降低傷害刑責?

整起精神外遇事件只保存片段文字內容,內容有提到兩人互相示愛的文字,

以及前同事與我的對話簡訊,內容有前同事提到與我太太是逢場作戲、要我不要太認真等字眼,

我能否主張動手打人時,是出於義憤,因為從我發現這件事情到,動手打人整整三天,都沒有接到太太的前同事道歉,太太前同事確實知道我已經知情,卻都未表示歉意,而我去找太太前同事(要求刪光太太傳給她的照片)時才忍耐不住出手打人。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23

 義憤傷害限於當場,您所述情節是事後行為,不得主張出於義憤,惟如您有證據證明他們二人已超出精神出軌(如通姦),應可制衡對方,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jamya 103-07-09 11:56

大概是五月時的事情。
因為身體不適,主管之一幫我做了「遠絡治療」那類似穴道按壓,
然後要求我請客,我認為合情合理,對方又算是上司,
原本我想是送點心到單位給他,當天早上他告訴我,
他不要冷掉的食物,要吃熱的,於是我同意與他出門、並請了他一頓飯。

後來他告訴我,他即將離婚,喜歡我,要求我和他在一起,
因當下不好直接拒絕,於是我委婉的告訴他,
無論他是否快離婚,就是一名有婦之夫,不宜與我交往。
後來他有一些逾越的舉止、我先是因嚇到腦袋一片空白,任由他上下其手,然後制止了他,
原以為我不再與他交流,他就會停止不適當的行為,
卻他又line我、我封鎖他後、他又換簡訊聯絡我,要我別封鎖他,我一度解鎖後又再封鎖,主要內容都在告訴他別與我私下聯絡,直到因為他的行為讓我在工作上產生了問題,
我不得不上報長官。

他反告訴長官,我倆是倆情相悅、有人從中破壞
甚至說我收他禮物、出遊多次等不實言論,
又說他已和妻子準備離婚乃是因為我。

事已至此我不得已提出辭呈,
後來輾轉知道對方是個城府極深的人,
雖我不打算向對方騷擾的行為提告
看了不舒服的簡訊也大多刪了(對方保留了對他有利的簡訊),
這是否可構成備案的條件呢?
我有兩名證人,他們看過大多數的簡訊,而不是對方、只保留對他有利的斷落簡訊

sam 103-07-09 10:10

太太與同事前陣子,有曖昧關係,

兩人有使用line通訊軟體聊天,但沒有發生性行為

通訊內容有示愛的文字,文字內容我有截圖備份,

太太與太太同事的聊天內容都已被他們刪除,

因我有動手打太太同事,太太同事目前已提告傷害罪,

筆錄時,有要求申請太太同事與太太的line對話記錄,

以證明我是因太太同事妨礙家庭,導致我義憤而動手打太太同事,

想請問律師,我能否向太太同事提出妨礙家庭罪,

來要求太太同事撤銷對我的傷害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1:32

 

您好:

1.因沒有性行為發生,無法構成刑法通姦罪,而妨害婚姻家庭罪,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亦屬妨害家庭,依法都可提起告訴。因此若對話記錄有誘使配偶離家的言論,才可以提出告訴。

2.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可由配偶當庭表示願意寬恕施暴者而撤銷告訴,因此您應向太太表達想談和解的意願,討論嘗試和解。若調解不成,您妻子執意告訴,通常法院會依照您妻子的傷勢、您傷害的手段以及犯後態度等因素做為判決依據,如果是輕傷案件,大多數司法案例判決約2~4個月有期徒刑,宣告得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為1日新台幣1000元計算,但若您妻子遭受重傷,或您是累犯,則法官可能會加重其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依你所述,沒有性行為證據的話,只能提出民事賠償刑事部分難以成立,可以藉由民事訴訟來談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9 23:52

 您好,您必須要舉證證明太太與同事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通姦情形,始符合妨害家庭等相關犯罪,然依您述情形尚無法證明太太等人有通姦情形,故您須繼續蒐集證據(比方說利用套話之方式,誘導問話),以達到您之目的,若否僅得請求民事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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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9 03:02

請問一下喔...

我弟弟今年17歲跟他女友(15歲)發生性關係

也有了小孩(目前17周)女方家長堅持提告...

那我弟弟會被定什麼罪行?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排解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09 05:31

您好!令弟已犯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未滿18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若能與對方和解撤回告訴才能確保沒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前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您的弟弟未滿十八歲,因此本件屬告訴乃論,建議應爭取對方父母原諒、撤回告訴,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父母親和解,若對方堅持不和解,您弟弟未滿18歲可主張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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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103-07-08 23:36

我們綠燈直行後來有一台車違規右轉還闖紅豆燈

我們有按喇叭提醒他 後來他還是撞到我們車子的又後方車門靠近後輪

人沒受傷 車擦傷

我們有報警 

後來有打2-3次電話給撞我們的人 說車子要怎麼處理

撞我們的人都說上班很忙 晚點打給我們  等他的電話 都沒有消息

後來又打一次電話給他  對方有跟我們約時間 後來時間到了 打給對方就不接電話

有傳簡訊給他 他還是沒跟我們聯絡

想請問律師我要提告 需要準備什麼 費用怎麼算  那上訴的費用是要誰來給

謝謝律師  因我們要提告 所以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相關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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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103-07-08 23:58

你好

我要準備什麼? 如果委託律師 費用怎麼算  如果自己上訴的話 需要什麼 那要怎麼上訴 去哪邊上訴

103-07-08 23:07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同學,由於我與A同學到達某個國小之後看見B同學正在 因為B同學他的弟弟被人嗆聲所以B同學打了A事主一巴掌A事主將我的B同學推倒後其餘我身旁的A同學與其他四位同學湊上去拿各自帶的球棒打A事主,而我根 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因此並沒有動手只是在一旁抽菸,事後隔幾天接獲警局的電話說A事主提出驗傷提告我們傷害,並要求我到警局去做筆錄,我一到警局警察先 生告知我說A事主提告我們六個人告我們毆打傷害罪,但是在筆錄上我並沒有毆打A事主也不知情所以筆錄上我也是告知警察我並沒有毆打也不知情,但是此案件 依然要移送法院但該國小並無監視器警察也說只憑我單方面說明說不定法官也不會相信,後來聯絡上A事主A事主一直說就算沒有毆打參與也有刑責,那請問我這樣 子該如何證明自己以及相關刑責問題,可否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一下謝謝。

阿文 103-07-08 23:10
回覆 義 的發言內容: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 ... (恕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為無罪答辯,若無證據證明您有動手,亦無需承認之,您可委任律師,於開偵查庭時與您一同前往為您辯護,並於開庭前討論答辯方向及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08 18:14

故事很長~我只簡略說重點

請問

A跟B說C跟D把E帶出場嗑藥~並乘E神智不清時拍攝猥褻影片~

(事實並未有此事發生)B詢問E~

E質問D為何有如此傳言~D詢問B~B告知是A跟他說的~

後續E詢問A為何有此傳言~A表示是F跟G說的~

D詢問F跟G均表示未跟A說~請問C或D或E能否對A提出毀謗妨礙名譽告訴?

另外若提告敗訴~是否會形成誣告的情形?

 

 

 

妨害名譽,敗訴沒有誣告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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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綾 103-07-08 17:42

我跟前夫已經離婚三個月多了!!!

目前有男朋友而且懷孕快七周

這樣前夫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8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現在的男友曾發生過性行為,縱使現在離婚,仍然構成通姦罪。

2、倘若該胎兒的父親是您的男友,則將來可能成為定罪的原因。

小妞 103-07-08 18:09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姦罪之成立須於您男友知道您有婚姻關係之前提下,仍與您發生性行為,若對方不知道您有婚姻關係下,即使發生性行為,亦不成立通姦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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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103-07-08 16:38

太太今年五月被我發現與公司同事有親密的line通話記錄,

但當下記錄被太太刪除,只剩下不到五十字的對話記錄截圖,

內容有太太與同事互相表露愛意的字眼,

太太同事在這件事情被我發現之後,完全沒有一點歉意,

甚至在與我通話的過程(有文字記錄)表明只是與我太太「逢場作戲」,

太太與同事在通訊的過程因為有互傳照片,

我擔心被太太同事拿去利用,

而到太太公司樓下去要求太太同事刪除照片,

再刪除之前有瞄到太太同事也已將對話記錄刪除,

當下想到太太同事玩弄我太太感情,氣憤動手打太太同事,

動手當天,對方立刻報案告我傷害

當天有去警局,獲得對方口頭答應不提告

但當時不知道必要簽署和解書放棄提告權利。

隔天,太太接到同事的父親來電家中,

說太太同事牙齒被打歪很嚴重(當下在警局時,驗傷單似乎沒記錄這部分),要我表現出誠意(暗示要高額賠償),不然要讓我好看。

太太表示,太太的同事曾經親口說同事父親是流氓,

因為太太同事家庭背景不單純,加上在電話中被恐嚇,所以沒有去進一步談何解,

目前對方已經提告,也做完筆錄

請問能否就太太同事勾引我太太、介入我的家庭破壞婚姻這部分,去向法官爭取緩刑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能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傷害部分,可提出對方與您配偶之相關訊息,主張義憤減輕之,關於對方恐嚇您的電話,亦應錄音蒐證,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對方既然已提告,你應選任律師準備應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可對對方提告外遇部分請求民事賠償(依你所述的證據民事部分可提),刑事部分依你所述有爭取緩刑的空間,但還要再考慮其他要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07-08 16:19

請問假借他人名義造謠可以向對方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涉及誹謗問題,可以先就其造謠部分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有涉及誹謗公然侮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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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新 103-07-07 19:24

違反著作權起訴書 提起公訴 是已經定罪嗎??

我因為創了一個FB粉絲團 分享一些資訊  卻疏忽用了一個商家的著作財產權美術著作 又因圖不是直接複製那個商家的網站圖 是從別的地方複製 圖已經被改過(切掉商家名稱) 而被提告 但照片並不是我切割...

我該如何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起訴並不代表定罪,本件既然已經起訴,則接下來會由法院進行審理,而本件是否有無罪空間,建議應委請律師閱卷,以決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育新您好,

一、被起訴並非定罪,仍有反駁的空間。

二、您的抗辯方向,得朝著作權刑事責任,僅罰故意不罰過失出發(您亦不知侵害著作權),仍有空間討論。

三、您可能觸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之罪(著作權法第92條),需謹慎小心面對。建議找律師刑事程序,才會最安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enny 103-07-07 11:09

某大樓住戶, 因為社區10幾年來疏通社區地下排水總管都是管委會支付, 我的辦公室沒有設置廚房, 第一次由她樓層的廚房地排灌水近來, 損失很嚴重.

(1.)管委會有請廠商疏通地排, 也已經付款, 但是把辦公室損失及通管路費用要提到社區公投表決.

(2.)我去調閱往昔管委會支付地下排水總管收據, 主委及總幹事限制我要再總幹事旁邊的書報雜誌室調閱, 但是他們要求要再2樓沒有人的會議室調閱並把我全程錄影.

(3.)我提出給管委會的損害求償書, 主委沒有經過開會及我的同意就張貼在社區公告欄.

(4.)召開關於我辦公室漏水的臨時會, 主委很多個人報告事項與事實不符合.

請問以上我能告主委個人 及總幹事嗎? 可以提告什麼刑責? 還是民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損失應向管委會來請求,而刑事部分恐尚難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7-08 08:37

如果排水是管委會權責,建議先就你損失部分向管委會提告,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Bobo 103-07-06 12:52

今年2月在淡金公路(淡金路四段、新埔子路口)上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機車雙載),對方為對向迴轉車(汽車),當時號誌燈為閃黃燈路口迴轉,雙方應該皆有路權。當時是塞車的狀況下,故我方車速未超過限速50。

擦撞當下應是雙方都有疏忽(都沒有看到對方),但擦撞後對方未立即停車(對方說法是我們車速過快沒有感覺到撞到人),我方駕駛先被對方汽車後輪各壓過一次,後座乘客再被壓過第三次,造成我方駕駛肋骨斷了七根、肺部氣胸、左手上手臂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後座乘客被壓過頭部,因有戴安全帽故只有臉部輕微擦傷、左腳踝骨折及腿部多處擦傷

目前談了兩次和解,對方都不願和解,覺得和解金額太高,以及對方認為我方車速太快所以沒感覺到撞到人,認為他不是故意的,所以不願支付和解金,第二次談的時候我方將和解金再做打折,對方依然不願支付,因刑事追朔期六個月快到,故我們想要先做提告的部分,想要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告、以甚麼方式提告對我方較有利?

 

要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依你所述,雙方的肇事責任歸屬還須鑑定民事賠償部分,也會考量過失比例,損害賠償項目、金額也是民事攻防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e 103-07-05 21:40

請問一下,如果有人將line的私訊拍下來po在臉書上,然後讓大家謾罵那篇內容,請問構成什麼罪?要什麼證據才能提告,目前只有用手機拍下他們回應的照片

謝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您的個人資料,則侵害您的個人資料權益。

2、倘若內容涉及您的隱私或是可能涉嫌妨礙您的名譽,則有妨礙名譽的問題。第三人的留言內容妨礙名譽,亦可能單獨構成侵害名譽

文文兒 103-07-05 21:23

我和我男朋友在6/20號晚上大概10:30~11點之間,在直行的車道正常的騎 但是有一台汽車他沒有打方向燈,突然右轉,撞倒我們,當下因為對方堅持不報警 並承諾說會賠償一切損失,也留下對方的名片 也有拍對方的車牌 當下路口也有攝影機。到現在,機車修理費7000多塊他也付了,醫藥費2000他也付了 ,但是後續的 他還說他要想 也拖了好幾天,因為被他撞倒,在家休養了17天 拿了薪資單給他 底薪14700還有輪班津貼和伙食津貼加起來也才19366 還有加班12180÷7=1740一天 (因為那張薪資單上面加班天數7)一個月薪水4萬多,那請問一下 輪班津貼和伙食津貼應不應該算?他還說最近他剛開店很忙 所以要給他幾天的時間想一想,還一直強調他很有誠意,但是也想太久了吧!他想完如果還有問題,我還要跟他說一次 說完她不就還要重想一次 不是越拖越久? 如果他到最後不願意賠償那我對他提告 我的勝算很大吧?這幾天跟他談話都有錄音 還有拍他的車牌 當下路口還有監視器 還有醫生證明 我騎的 載我男朋友 我膝蓋韌帶發炎 雙手挫傷 我男朋友 腳挫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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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兒 103-07-07 12:08

對方考慮了很久,還說我們一直催他 ,7/3號他說給他2天時間考慮,然後我5號晚上打給他 他又傳簡訊說:明晚會回覆我, 我就跟他說:{ 不是說兩天的時間想嗎? 不是今天和昨天嗎?怎麼又到明晚呢?那如果你有問題 你還不是要重新考慮? 那還要等你想多久 還是看你的誠意 拿出多少就好? 就不用想那麼久了} 然後他隔天早上才又回我"{既然你或妳男友這急,那就照你昨晚傳的簡訊說的,明天下午三點前會把我認為的誠意匯入你的郵局帳號裡,原本晚上要回復的現在也提早回復妳了 而也請不要再拼命打了 就這樣~} 因為我打給他 他常常沒接 說他在炒菜 他開自助餐 很忙。 就是今天他會匯給我 但是很擔心他會匯的連我生活都不夠的金額 如果他匯太少 我是否能對他提告? 如果他匯給我 我ok 是否還要簽合解書?

小陳 103-07-05 15:06

律師您好~朋友開本票給我大約有90萬分大概4-5張

但是他都是用欺騙我的方式來借貸~我可以告他詐欺

他這個人沒有財產~我應該要怎麼做呢

 

 

如果我要拿本票去法院換成債權憑證跟民事提告~是可以的ㄇ

 如果說同一債務人有4-5張本票是否可以將金額加總後依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然一張要一個費用~但是又是同一個債務

您好,若欲告他人詐欺,必須證明對方有使用詐術之事實,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1.如果以不實理由向你借貸  確實可能涉及詐欺罪  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本票可以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  執行無結果再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5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名下無財產,您可蒐集證據詐欺罪向對方提起告訴,以迫使對方感受壓力,進而向您提出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ui 103-07-05 13:15

我在去年12月被撞今年5月提告

上禮拜法院傳票要我兩個禮拜後去地方法院報到

(我已年滿20)

請問:

我如果沒辦法到的話可以委託父母去嗎?

除了父母可以委託別人嗎?

要寫委託書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委託他人出庭的部分,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是您的親戚,且對於案件經過熟悉之人法院始會准許,否則必須委請律師出庭。

Rui 103-07-05 20: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委託他人出庭的部分,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 ... (恕刪)

 

可是我的應該算是刑事訴訟吧~也可以委託嗎?

 1.你提出刑事告訴  你就是告訴人  如果無法到庭  你可以委託家人為告訴代理人這沒有問題   但檢察官還是可以要求告訴人需要到庭   如果要委託告訴代理人需要提出委任狀給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Rui 103-07-12 23:19

請問如果委託父母,當天他們可以代替我跟對方和解嗎?

和解是不是就不用經過我本人同意了?

阿綸 103-07-05 12:40

本人我要跟前妻打扶養費的官司,而我的戶籍是在台北,而前妻則是在花

蓮,但前提是前妻雖然戶籍在花蓮,可是他卻居住在台北市的北投,請問到

底要到哪個地方法院提告呢??是在台北還是花蓮呢??本人我傻傻搞不清楚

阿。

 1.原則上主要應該以被告戶籍地法院管轄案件  2.你可以先向台北提出聲請  如果沒有移送到花蓮  那案件就在台北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唯獨 103-07-05 12:38

舉例:我名字叫[王小明]

可是他盜用我的大頭貼 取名為[王曉名]

音相近但字不一樣

他發表文大概是說:我是XX(XX是很難聽的字眼)

我也很愛亂跟人出去玩喔
你不用揪我也會去喔
而且我有一個女朋友喔~~

大概是這樣 這樣我可以提告?如何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5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構成刑法上之誹謗相關罪嫌,並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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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年 103-07-04 23:16

因為我同學被A男脫褲子    然後我很氣的跑到https://www.facebook.com/COWBEISLHS?fref=ts  (當中我完全沒打任何不雅字眼)  這個匿名網站PO有關A男的事情    而A男現在要告我損害名譽   而他之前曾經叫人作偽證   之後憑這個來嚇我   我之後問作偽證的當事人是否有這回事   當事人卻說完全沒這回事   A男確定要提告   請問我該怎嚜做 !?   

阿年您好,

由您引述網站,不清楚您所PO的文為哪個?必須再告知更多事實,方有辦法回答。 

律師

阿年 103-07-05 11:27

您好  .  

我當時投稿內容為

夜236某衛服的

都快被退學了  還臉皮厚著請一堆假 ?

身體很虛喔 ?   不知道全班最看不起的就是你嗎 ?

罵別人之前  先看自己幾兩重 ?

打籃球叫人卡位脫別人褲子   很有品 ?

下次我跟你單挑  

夠種就脫我    單手讓你 

行嗎  ?  陳大大     

以上為當時匿名網站所投稿的內容  而網頁版主已刪這篇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言論若無人格特定或可特定性,不成立妨害名譽之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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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7-04 22:58

我已經在公司做十年,工廠的生產線要從北部要往南部移,北部的工作量會減少,老闆平常會暗示這裡的工作量會減少,在最近工作相處的狀況,老闆口氣上會不很好,然後會把工作量增加,沒有達到他的要求的話,在口頭上會以很苛刻、態度不好的口吻來罵人,會有種讓人不想繼續待在公司的感覺,感覺老闆在變相強迫員工自動離職,以老闆的個性來說他應該不會給予我遣散費,那我應怎麼辦?如果他也不給我填寫非自願離職單,應怎麼辦?。

今天老闆在電話中跟我說:「要做就做,不做就不要做」,這樣可向老闆提告及要求遣散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老闆僅於口頭上如此表示,而未實際開除,則尚未有勞資問題發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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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閔 103-07-04 13:43

我於去年 被人騙至某速食店外 被拿槍威脅強押上車
帶去某空地圍毆 並強取我身上錢財 當初做筆錄 警方依職要我別寫槍枝?
請問我該提告甚麼罪名?
還有上法院之前要準備些甚麼??
要求賠償應該寫些甚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涉嫌強盜罪。

2、您必須提供診斷證明書、當初對方如何騙您的相關證據(如、通聯記錄、監視錄影畫面等)

3、賠償的部份,必須依據您所受到的損害,請求醫療費、不能工作的損失、精神撫慰金等。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4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

對方觸犯刑法第 328 條普通強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恐嚇取財罪和強盜罪的差別在於對方對您「施用威嚇之程度」不同,如果您的意思自由已經完全喪失,沒有選擇的餘地,而不得不交付財物者,為強盜罪;但如果您雖遭受行為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不正方法的恐嚇,但被害人是否交付財物尚有相當程度的意思自由,則屬恐嚇取財罪。 您要準備當初驗傷證明書及報案紀錄,並委任律師協助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警方要求您不供述對方以槍枝脅迫恐因增加他們須尋找槍枝責任,但您提告時必須用對方以槍枝恐嚇,致你已經完全喪失選擇餘地,才構成強盜罪。 賠償包括:喪失減少之勞動能力(失去工作能力)、增加被害人生活之需要(如醫療費用、僱人工作)、非財產之精神慰藉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應該有涉及恐嚇  強盜  妨礙人身自由  以及槍砲等罪  你都可以依法提出告訴或是告發犯罪   2.如果造成財產損失部分可以請求賠償   但要證明損害範圍    3.另外因為有侵害自由等人格權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嫌觸犯傷害強盜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anting 103-07-04 10:53

1.我們是住一般的五層樓公寓,所以並沒有所謂的管委會

2.居住二樓,漏水的來源是三樓,水電工研判應該是三樓的熱水管線問題,因為漏水的地方是房間及廁所的天花板,並非牆璧

3.漏水的現象已經嚴重到會滴水,毀損床墊及天花板,導致無法在房間就寢

4.三樓鄰居要求要有國家級認證的技師來勘驗,如果責任歸屬在於他們,那麼修繕費用要一人一半才願意修復

5.三樓鄰居還說,修復之後,日後若再發生漏水問題向他們反應,他們不但不修繕,還要提告我們,並連帶要求我們要賠付這次的所有費用給他們

試問:

1.沒有管委會的公寓可以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條文來規範嗎?若不行,像我們的狀況,可參考何種法律條文?

2.倘若漏水的原因在於三樓的熱水管線(前提:我家沒有因為裝修而影響到他們的熱水管線),那麼修繕費用應該是一人一半嗎?我們的財物損失可以向他們索賠嗎?請技師勘驗的費用也可以是由他支付嗎?

3.針對上述第5點的狀況,他有沒有對我們造成恐嚇威脅的行為?我們可以怎麼自保?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4 1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

1.只要公寓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即可適用該法。

2.漏水原因建議請專業人士鑑定,若漏水原因可歸責於樓上住戶不當使用所致,如樓上住戶裝潢修繕就防水層之施工疏失、更改水電管路、長期就漏水問題視而不見置之不理,導致樓下漏水等,即由樓上住戶負擔修繕費用(法令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91條、第767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2條後段但書),且您可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若樓下漏水原因,如不可歸責於樓上樓下雙方,係因天然災害或管線老舊所致,即由雙方住戶平均負擔修繕費用

3.恐嚇是以加害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項威脅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但對方係揚言到法院提告,本為權利正當行使,並能解決爭端釐清真相,並不構成恐嚇罪。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年糕 103-07-04 10:25

我在臉書PO文,純粹是心情抒發且並非有指名道姓或使用不雅言詞,沒有罵某A,結果某A看到我的PO文誤以為我是在說他,結果他在他臉書PO文以不雅的言詞辱罵且內容的字詞與我心情抒發的用詞幾乎相同  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4 10:57

您好,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只要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對方雖未指名道姓罵你,但若他發表之言論,如果讓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就是你,那麼即可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委任律師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文 103-07-04 00:32

一名女性朋友加我LINE,聊到照片,我說有性感點的嗎?。請問這樣會觸犯到甚麼法律問題因為怕他會提告之類的...還是我想太多了。

Hunter 103-07-03 21:26
我朋友用我名下的門號拿去使用,結果她沒繳費欠下高額 請問我該怎麼去做提告或任何的動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支付話費,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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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將門號借給對方使用  你還是需要先自己將費用繳納  再向你朋友請求賠償相關費用   畢竟應該是你同意對方使用   2.至於這樣行為是否會構成詐欺罪  可能還是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光 103-07-03 17:50

律師您好:

最近我跟我兄弟,被父親以民事訴訟提告
被通知先開調解庭,說要每個月付贍養費

========================= 

 但是我父親在我小時後,就常家暴我母親,
以前沒有家暴法,只能四處搬家躲逃,
小時候都是母親在扶養孩子,
辛苦賺的錢,買的房子,都被父親敗掉變賣,
雖說他主張他也是有出錢扶養小孩,
但是簡直是出一塊花兩塊的程度。

現在小孩子長大的,還是不時的來騷擾
認為因為有親屬關係,想像我們要求贍養費
過程不堪其擾~~

之前還開過刑事庭,被告遺棄之類的,但是法官判不成立,
因為我們有寫答辯狀,闡述我與家人的經歷。
 

現在要開調解庭,但是我們不想餵了這種不負責任的人,付贍養費
請要再調解庭上或是未來開庭時,
可以用怎樣的表達方式,
來請求向法官爭取免除扶養的判決呢? 

 

 

 

刑事遺棄罪的成立要以你父親已經是無自救力之人為限,本來就不容易成立,但民事扶養的話,要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要詳細論述證明來說服,這些都要看過相關事證才能分析,跟證明技巧也有關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父親於你們年幼時無故不負擔扶養義務  依現行民法規定確實可以訴請法院判定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   2.可以請求母親作證以及提出相關父親離家或是長期沒有經濟能力等證據供法院審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無撫養過您,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您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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