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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 105-01-22 21:54

小弟因為持有淨重0.079的安非他命被起訴

沒有任何前科 然後11月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上面判決說 拘役肆拾日 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應該是不用開庭等執行書就好了吧?

為什麼我的保證人卻在今天收到通知書說2/16要帶我到案接受執行 是執行什麼呢?是繳交易科罰金嘛?

如果是的話 當天就要攜帶四萬塊是不是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2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當日未到案執行,繳交罰金,保證人所繳納之保證金將會被沒收,故會提醒保證人,帶您到地檢署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判決除非有上訴,否則並不會改判,您可以打電話給書記官詢問原由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DDDAAA 105-01-22 14:46

本人去年9月受公然侮辱提出告訴後
偵查庭後檢座起訴被告
在今年1/20號的刑事法庭上

被告認罪 法官判決結束(判決書尚未下來)

(在起訴後約12/24日 本人有至法院遞狀刑事附帶民事精神賠償

求償約5萬元)

民事庭至今雖未傳喚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

被告20歲(大學生)

本身不知道被告是否有資產

如果民事庭判出賠償費用若干萬元

對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是否能讓我安然的拿到我所求償費用

如果不行

那我該怎麼做?

如果可以
是不是要拖很久? 

 

你好:

取得執行名義(民事確定判決)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但若相對人名下並無任何財產、所得,會換發債權憑證,要等相對人將來有財產工作時再辦理強制執行,只要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並偶而向國稅局調局債務人之財產、所得清單或請民事執行處查詢相對人之勞健保、郵局存款、券商資料,俟有財產時辦理強制執行即可。

dian 105-01-22 14:38

本人去年9月受公然侮辱提出告訴
在今年1/20號的刑事庭上

被告認罪 法官判決結束

(在起訴後約12/24日 本人有至法院遞狀刑事附帶民事精神賠償

求償約5萬元)

民事庭至今雖未傳喚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

被告20歲(大學生)

本身不知道被告是否有資產

如果民事庭判出賠償費用若干萬元

對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是否能讓我安然的拿到我所求償費用

如果不行

那我該怎麼做?

如果可以
是不是要拖很久? 

Bob 105-01-22 13:43

上個月被警局告知有人用我的遊戲帳號網路遊戲詐騙別人對方到警局報案傳奇網路遊戲公司提供帳號資料確認是我(我已經五六年沒玩那公司的網路遊戲了...)
便要求我到案說明
到警局說明並發現身分證字號確認是我的
盜用我身份的人還申請網路虛擬帳戶把錢都匯到我的帳號所開立的虛擬戶頭
然後用另外一個帳戶領走
但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與確認辦理銀行虛擬帳戶
(第一次知道辦理銀行戶頭不用雙證件跟本人)
到了今天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下周二就要到法院
案號:105年度偵字第XXX號
案由是妨害電腦使用案件
我是被告...
我該怎麼提供證明或是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4: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提出可以證明我方沒有使用遊戲帳號銀行帳戶的事證,可以要求檢視告訴人提供的證物,並且提出答辯。

2、因為本案主要可能是檢視告訴人的證物,所以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2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2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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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 105-01-22 10:01

大家好,我在前幾天在網路上接洽了一位黃姓賣家要買演唱會票,和對方談了一陣子對方也有拿出一些證據讓我相信並且有和我承諾可以先付一半訂金另外一半等票到我手上再付清。

我承認我太衝動的就匯款8000至對方提供的帳戶,隔天PTT有網友提出怡問說認為該黃姓賣家一票多賣並且用好幾個帳號行騙,當下先打去銀行舉報問題帳戶並發現同時已有5-6位受害人通報,銀行有幫忙三方連線連絡到該帳戶持有者(黃小姐),她宣稱他不知情,她是提供了自己的帳戶給另一位賣家,對方告訴黃小姐她是香港人一行人要來台灣看演唱會,請黃小姐幫忙和賣票給香港人的賣家交易請黃小姐給他帳號,香港人會匯錢給黃小姐 ,請黃小姐再幫忙交給那位賣家。

所以黃小姐都認為我們匯到她帳戶的錢都是香港人匯的所以不疑有它的幫忙領出來並且拿現金給在台灣的賣家。

並且她說和我們接洽的也不是她本人,而是"香港方"冒用資料假伴跟我們接洽的,所以黃小姐主張不是她騙我們錢,並且說她也去報警一切就法院上見!..

當下我們已經報警,並且打算再告民事訴訟。讓刑事民事同時進行

並且黃小姐是否被詐騙應該由黃小姐本人去報警調查,我們我針對的應該是我們錢進到了她的戶頭並且她動用了對嗎?

**請問一下,這樣的案件,黃小姐是否有義務歸還我們錢呢?

畢竟錢是轉帳到她的戶頭並且經由她的手把錢領了出來,她的"以為"是香港人匯的在法律上是否不能當作他的說詞呢?

還有想請問 我們是否該等報警的刑事案件走完再被動的走民事呢?

**假設我們在不請律師的情況下有辦法開庭嗎?我們會吃虧嗎

你好:

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就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或加重詐欺罪之幫助犯或共同正犯,雖然辯稱也是受害者但要提出客觀之證據檢察官、法官相信確實有受害之情形,才有可能脫免刑事責任,現階段你只要針對黃小姐即可。 可在偵查中請檢察官移付調解,若不願意調解,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有可能。

一、提告刑事聲請與對方調解吧。

二、對方其實也是被害者只是司法上及被害者的立場不太願意相信就是。

三、最便宜的做法是告她後在地檢署表示要與對方和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5-01-22 09:17

您好,我是在去年底發生了一件擦撞車禍!

對方騎機車從待轉區紅燈衝出,而我是綠燈直行撞上,因未有行車記錄器跟監視器佐證,所以待事故研判或鑑定出來才開始和解動作。

請問1.我的保險是有加重的,保額50萬,若真走法院,假設法院判賠60,那保險負擔50我則是自付10嗎?還是保險還會以肇責比率下去賠償?

2.若有兩項刑事記錄,都已執行完的(罰款跟緩起訴),會影響判決的刑期嗎?會超過6個月嗎?本人沒有交通相關刑責記錄。

3.對方無照駕駛,若上法院,都沒有一定的肇責嗎?

4.對方患有心血管疾病,因這次車禍,腳粉碎骨折,說因骨碎片經血管流至腦部造成輕微腦中風,這應該是疾病吧?

5.有人說,上法院時,法官會依照你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態度去衡量你的判決輕重,基本上該作的關心、探視、慰問都有...而態度的定義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8:0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是的,保險不足的部份,必須由您負擔。 2、 要看是什麼刑事紀錄、對方的傷勢,不能一蓋而論,請詳述。 3、 基本上有照無照不會肇事責任的重點,還是要依據現場的車況、路況、路權、車速等判斷。 4、 因為車禍事故造成骨頭進入腦中造成的中風,屬於車禍造成的。 5、 就是持續關心、嘗試和解、給點慰問及禮物。
阿爆 105-01-22 02:11

傷害罪,之前被歐打導致膝蓋骨折,但經過約ㄧ年時間腳還在痛,去醫院安排進ㄧ步發現韌帶斷裂,這樣的話在民事賠償的話,醫院開診斷書在法律上還有效嗎?

現在才剛要打刑事附帶民事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22 10:37

阿爆你好,你目前剛要提刑事附民,除最新診斷證明書外,尚須提出醫療單據,其他如看護、交通等增加生活上之支出亦可請求,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王律師

 您好,

只要您所受的傷害及損失,與當初對方之行為,其間具因果關係,均得請求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內大致上有:精神損失、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復健費用、中醫針灸、勞動力減損、工作損失等等,眾多可以請求,建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列詳細清楚,以利法院判決。

或是直接請律師代撰書狀,可保障權益,否人未主張到的,法院不會幫你主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2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權行為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若目前仍於時效內對方已被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2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權行為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若目前仍於時效內對方已被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替 105-01-21 19:48

A在宿舍公共區(有電視、沙發、冰箱、烘衣機等之類物品,另有三扇門分別通往外面、寢室、另一公共空間)與B發生一些爭執,A隨即離開(走到外面),過一會兒B回到寢室且C(為B室友)也在寢室內,此時A又折返回來,並在寢室門口與B發生爭執,爭吵中A大聲咆嘯(音量在戶外也能聽到)並表示B將他的物品弄遺失並且要賠償他,但B表示並無證據欲尋求報案,A表明自己可以受理報案,僵持不下後,因為A算是B的上級,所以B向A表示道歉(原因是B將A放置於公共區的物品移動造成A的感受很差),而A又對B說了一些注意事項,才結束對話。過程中C都在寢室內,由於A是在門口咆嘯,C全程都有聽到但是沒說任何一句話且在做自己的事,而B在A到門口開始造謠B將A的物品弄不見時開始錄音,前面一些爭執沒錄到。在這案例中想請教一下:

就是關於A故意指控B將A的物品弄遺失並要求B賠償,但實際上是B將A的物品移動,而A感到生氣而提出不實指控。關於這點,B是否能對A提出刑事訴訟呢?

您好:

對方的行為是否構成毀謗罪之成立,在於是否有「散佈於眾」之意圖及行為,如果只是單獨要對b說,而非要傳播使大眾知悉,就難以構成毀謗罪。雖難以構成刑事責任,但仍有不法侵害人格權與名譽權,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 (民法184、195條侵權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替 105-01-25 21:5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謝謝謝律師的精闢解說,當時C全程在場,這樣算是使大眾知悉嗎?而且當時非常大聲,如果有路人經過都會聽到。

snakem 105-01-21 15:15

去年因為朋友跟我借錢 總金額約180萬

當初朋友以自己姑姑名義向我借錢要投資動產(我也認識她姑姑 他姑姑是動產投資客)

但是由於金額過大 我有像他要求保證人背書本票

我朋友拿了1.房地權狀正本各一份

               2.印鑑証明正本一份

               3.她姑姑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4.房地設定書一份

               5.本票一張(面額180萬 有我朋友跟他姑姑印鑑証明上蓋的章背書)

跟我說 是她姑姑要借錢的 只是請他出來幫忙 拿上述這些東西抵押 如果11月還沒還我

房子願意給我設定抵押 , 由於跟他配合很多案子 我就把錢借給他了(現金)

後來我朋友失聯 10月底我聯繫他姑姑 他姑姑有承諾說要還我錢

結果隔日就請律師 說有問題找律師 後來我擔心錢會拿不回來 變去做房地設定

11月3日設定 結果他姑姑11月2日權狀去辦遺失  我真的當下無言  只好去做本票裁定

目前房子於1月4日被查封 可是今天要貼封條 對方有提出債權不存在(確認書於12月2日拿到

對方12月18日提出異議)並對我朋友提出偉造文書的刑事 還有對我提出民事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請問現在走到這階段 是要如何將我的錢拿回來? 對方還請律師 根本就想賴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3:03

您好,

 

1、朋友姑姑的訴訟策略,確實要朝向主張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借錢或當保證人,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您除須提出答辯外,亦應一併反訴主張返還借款

 

3、若當時姑姑承諾還錢一事有錄音或其他證人聽聞,可作為有利證據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答辯及反訴之相關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華納 105-01-21 15:04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親戚最近因為超商偷竊被捕 他已認罪,過程也都配合有悔意 警察及檢察官都勸他與店家和解,看能否緩起訴 但店家拒絕與他見面及談話 想請問若無法在刑事開庭前達成民事和解,他是否就無法緩起訴? 親戚年紀還小,最近每天都鬱鬱寡歡 很想安慰他,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1 15: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並且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以爭取最輕的處罰。

2、大部分的情形,倘若無法和解,無法給予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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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檢察官陳報目前和解所遇到的困境,並可以請檢察官幫忙移付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an 105-01-20 21:2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 雙方車損驗傷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下沒有"筆錄",現場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有出險. 我僅強制
五、事實經過:
騎車對方開車,三線道,對方在中間車道靠左,我在中間車道靠右

(當下我正前方無車)

對方車前有車緊急煞車,對方緊急右切到我前方之後急煞

撞擊點對方保險桿斜45度正右後側後摔倒滑行

對方煞停點沒有跨到最右車道

雙方告訴前已在公所調解一次

對方開出雙方自負損失和解條件 但我不同意故調解失敗

六、問題:
事故當下無筆錄所以初判表無責任分析

後來我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之後有前往補筆錄

對方事故後保險公司直接幫對方理賠修車費用3萬多未告知

調解一次後對我提代位求償. 我對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1.我提出告訴部分法院2/5第一次通知我前往說明.因為我訴狀有

提附帶民事求償.有需要準備甚麼證據嗎?(我有訴狀附件列損失與車輛

維修報價單)還是只就過失傷害部分"說明"經過就可以

2.對方提告部分法院2/15通知我前往辯論.備註說明文到7日內提答辯

並提出相關證據

肇事狀況未明下我有需要多做答辯說明嗎?

(我對對方修車的報價單有疑義,是否確定判賠償之後在提出就可?)

謝謝各位律師幫助 Thanks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1:53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補充損害金額的證明。 答辯部分應針對對方的主張內容提出反駁,有證據還是要附證據,有任何答辯意見都應盡快提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2: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 ... (恕刪)

對方告訴狀就寫 依民事法主張我造成他的損害 保險公司賠付代位求償

問題是~ 他怎麼可以主張是我造成他的損害呢

(他理面寫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問題是他又沒有證明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為什麼是我要證明我有保持安全距離 不是他證明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又沒有證據 也沒有初判表肇責分析 也沒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

雖然是我們車輛發生碰撞 但原因是因為他變換車道我們才碰撞 

(同上面 其實對方行車有"前方"的行車記錄器 看影片可以明顯看出對方車前煞車然後對方緊急右切車道緊急煞車我就馬上撞上去 但這個影片我沒有 派出所也說他沒有他移送交通大隊了 我是否有權力調閱這個影片給檢察官? 我在刑事告訴狀理面有寫這件事情給檢察官知道)

還是說只要碰撞跟對方求償只需附照片證明就可以成立呢 

傷腦 105-01-20 17:54

傷害案件

1.地檢署網站偵結公告,看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請問要多久才會收到聲請簡易判決書呢?

2.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就能提刑事附帶民事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0 20:44

您好,偵結後大概抓一個月以內的時間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收到後若要提富民要趕快提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提刑附民,應於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後,法院案號及股別均已出來,即可以提,且應注意要在法院刑事判決前提出,始合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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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yuwa 105-01-20 14:26
我在奇摩拍賣購買衣物商品購買時有請賣家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再出貨以免造成換退貨ㄉ麻煩但當我收到貨品時衣物上有六個污點暇疵我要求賣方換貨但賣方回我這樣不算造成暇疵品(賣家有七天鑑賞期可換退貨)還說換退貨要付處理費一套200我回為何要付處理費是你賣家失誤並不是買家換貨郵資我買家付ok但賣家就開始態度惡劣到後來我也已不理會賣家卻還是一直遭到賣家恐嚇以下是我跟賣家全部對話請問我應如何應對賣家及處理這買賣事件~非常謝謝感恩~ 2016/01/08 03:16:37 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 arrowarrow 2016/01/08 03:49:02 你好我要多買一套男生運動服可同時寄ㄇ可免運費 arrowarrow 2016/01/08 03:50:09 秋冬季新款衛衣男士套裝 運動套頭情侶衛衣套裝男外套潮流GA409-1 D18-深藍色KL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08 04:45:59 恩 ,GA409-1 D18-深藍色XL,這個請你在下標一次,一樣要用刷卡,我們一起幫你寄出,結帳時你自行修改運費為0元...謝謝 arrowarrow 2016/01/15 05:32:53 你好我要換貨,白色女運動套裝太小了還有衣服上有幾處黑點,請盡快與我連絡,謝謝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4:07:42 噢,請傳圖看下喔,Line id:jasperjou ...我們的問題我們處理的,謝謝... arrowarrow 2016/01/15 18:21:47 我傳圖ㄌ但為何我還得付處理費買前我已先聲明(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這應該是你貴店ㄉ過失還有我也是照貴店ㄉsize購買還買xl還是太小請盡快處理謝謝 arrowarrow 2016/01/15 18:50:12 我也是住台中可否直接去貴店換省ㄉ麻煩謝謝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9:19:58 沒面交喔,所以你是退一套換兩套嗎?請你回覆要換的貨號 顏色 尺碼?你傳圖我們不知要如何拿...?? arrowarrow 2016/01/15 20:02:21 既然不能換貨請退款 arrowarrow 2016/01/15 20:02:59 你的服務態度可要檢討喔 arrowarrow 2016/01/15 22:25:44 請速快處理,也勿浪費你我時間,謝謝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33:46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 arrowarrow 2016/01/15 22:46:50 我何時有差評給你,請你看清楚喔,是你說話態度差還是窩我啊,,我請退款有錯嗎 arrowarrow 2016/01/15 22:49:04 沒空回賴,請至賣場說這說辭是誰態度差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1:12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 ~這個是未來式,我沒差,懶得理你... arrowarrow 2016/01/15 22:53:26 你有看清是我給差ㄇ arrowarrow 2016/01/15 22:53:58 請問你到底是要退款ㄇ arrowarrow 2016/01/15 22:57:31 請你眼睛睜大點我何時給你差評再請問你到底退款不 arrowarrow 2016/01/15 22:59:26 賣家是可以用懶得理你...ㄉ言詞ㄇ這就是你ㄉ服務態度ㄇ貴店有七天鑑賞期難道是騙人ㄉ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9:53 請寄 7-11交貨便 直接寄店到店 大甲東門市 周日盛 0978978978(生活 交貨便 IBONE寄件 立即寄件)不熟的話可問下店員如何操作寄好 請回覆下 謝謝並順留退款行號 帳號...相關費用會從退款金額內扣除...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 arrowarrow 2016/01/15 23:15:21 我那一句是態度惡劣用鼻孔說話我沒尊重你 arrowarrow 2016/01/15 23:16:24 又為何貴店不敢留詳細地址 arrowarrow 2016/01/15 23:17:27 重頭到尾都是你說我請看看自己所留ㄉ話 arrowarrow 2016/01/15 23:18:55 新手就很好欺負是ㄇ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24:36 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arrowarrow 2016/01/15 23:39:32 你這是說什 arrowarrow 2016/01/15 23:42:28 好ㄉ你這回覆我明瞭ㄌ我也知道怎處裡ㄌ更非常謝謝你所有惡語回覆讓我有太有利ㄉ證據ㄌ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45:37 恩 等你啦,經驗豐富的賣家.... arrowarrow 2016/01/16 01:30:09 你怕什ㄇㄋ怕到把FB關閉阿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6 04:47:56 關你的頭阿,好好的...蔡自正 收件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慶和街54之6號2樓 手機號碼: 0956599733 arrowarrow 2016/01/17 01:32:51 請把你嘴吧放乾淨有水準點留點口德好ㄇ寫上我資料是想如何威脅我ㄇ我好好態度跟你協調本還不想在跟你再有任何計較也不給予好壞評我買個東西還要受你威脅是ㄇ有本事就出來協調不要只會開你那爛口ok我已投訴報警ㄌ你想要出名ok我就讓你紅我在明你在暗貨我也不換也不退款我自認栽而你這種賣家生意會興旺也難祝你提早畢業倒閉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4:56 你水準就這樣喔,阿不是要退貨,問你寄原本的資料你竟然罵我,你要小心喔,你這評價我隨時可以告你毀謗喔.....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5:49 這邊都白紙黑字的....你自己打的,到時可別怪我阿...新手買家...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4:57:16 還有喔,我們兩岸都有賣場喔,生意還不錯,玩了六年了,被我們告過的買家也不少了...你自己看著辦阿.....經驗豐富的賣家....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5:02:31 負評 -1 坑人錢財ㄉ爛店 2016/01/17 01:36:04 這句你寫的阿,不特定公開場所寫的阿 ......非常有力的證劇阿....就告你毀謗囉,你自己消費糾紛搞到變自己涉嫌刑事犯罪的喔,看我罵你了沒,看到人家如何回的嗎??你去查查毀謗罪成立要件吧... arrowarrow 2016/01/17 17:27:34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arrowarrow 2016/01/17 17:41:48 我換個貨你回答ㄉ態度是如此惡劣傲慢貨品暇疵還應說沒換貨還要付處理費這不是坑人是什ㄇ溝通技巧讓你反感試問你自己口語如何是你解說讓人容易誤解請你再去重讀書以便以後文字解說更清楚 涉嫌刑事犯罪 arrowarrow 2016/01/17 17:58:58 涉嫌刑事犯罪..就告你毀謗囉我好怕喔就等你我站ㄉ穩全都屬實 arrowarrow 2016/01/17 18:00:52 你不是說不怕負評ㄇ為何回一堆費話拿出誠意來道歉ㄅ我一切不計較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0:31 別做夢,報案三聯單 E化單號:P10208569CW2C5Y8你等著法院傳你出庭吧!!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2:28 庭上我會跟你合解的...你看我們會提多少合解金....哈 哈 哈 哈 .....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9:24:42 檢察庭時你在好好跟檢察官說明一下 坑人錢ㄉ爛店 ...在這耍嘴皮沒用喔....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8 00:33:15 你當我在跟你開玩笑喔,你等著警察找妳到案說明(預計15天內),你等著法院傳票傳你開偵察庭阿,一庭15分鐘很快的..我看你如何站的住腳,你用嘴巴說比較快啦,很抱歉偵察庭檢察官說了算,不是你喔....期待和你見面,你會站在我旁邊的,先確認兩造的年籍資料,在來各自說明案情,跟你說下我告你 公然侮辱,自己去查法條及成立要件吧!
小妙 105-01-19 22:39

104.11月在網路販售自己從日本帶回的模範堂蚊蟲止癢液。被人檢舉,收到衛生局的陳述意見通知書。在收到公文後,上網查詢,才知道不能販售。也知道會被開罰。想請問的是,到衛生局說明後,還會有刑事問題嗎?被檢舉的物品都沒有販售出去就主動下架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會處罰?,而是否會移送給檢察官,仍要看是否屬於藥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妙 105-01-20 14: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今天已經前往衛生局說明

因為衛生局說我這是屬於國外帶回的藥品,要送中央檢驗。

衛生局並沒有開罰,只說檢驗完後移送地檢署機會很高。

我販售的商品是"池田模範堂蚊蟲止癢液"~實際上我刊登沒多久就自行下架

並沒有販售出去。實在很擔心接下來的刑事問題,還是說我現在只能等待通知了嗎?

謝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會處罰? ... (恕刪)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0 14:18

藥事法本身確實有刑責的規範,但還是要具體違反之事實情節而定。

陳小姐 105-01-19 08:30

本華廈管理員,藉職務之便,將代收住戶之管理費用挪為私用,且工程款未如期繳付工程單位,挪為私用。經本華廈管理委員會發現之後,簽立本票以及自白書,原訂會將款項補回,逐月回補,但是四個月已過去,該名管理員並為按時繳回所欠餘之款項,反而累犯再次將代收住戶之管理費用挪為私用。本華廈管理委員會擬採用民事刑事訴訟,以確保本華廈之權益。但是最終重點還是希望能將挪用走的金額大約50萬追討回來,畢竟那是公有財產,預計這幾日會將此管理員解聘,因為他每天還是持續不斷的拿走住戶們的代繳費用。感謝協助...感謝。

你好:

該名管理員可能會構成業務侵占罪,可蒐集相關證據自白和解書提出刑事告訴。民事方面可訴請履行和解契約,或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09:40

您好,

 

1、可對管理員提出刑事詐欺背信侵占等告訴。

 

2、另可附帶民事請求管理員返還侵占之金額及損害賠償

 

3、若擔心款項無法追回,可先向法院請求假扣押管理員之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9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15: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oey 105-01-19 01:55
各位律師您們好: 不好意思,我是單親媽媽我有個詐欺案件想請教律師們,我因為一年多前看報紙找了一個民間代辦的公司做了貸款之事,但我不知道我遇到了詐騙集團人員,在我帳戶洗錢,當時對方要的三本銀行帳戶影本、提款卡、密碼。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麼惡邪,傻傻的寄出對方指定的收件地址,因為去了郵局整理,簿子才知道被警示帳戶而帶去警局作筆錄,這一年多我從國外、台灣兩地跑回來開庭審理,在這期間開庭時我把所有的證據交給了法官,也有證人出庭作證,最後在104年12月10日判決了,也收到判決書,(無罪)但我在今年1月12日父母收到了,檢察官的上訴書,她用了刑事訴訟第344第一項與第361第一項提出訴訟,因為這一年多來官司纏身也沒有錢可以請律師辯護,也不知道像我這樣經濟不好的百姓可以找免費律師嗎? 在這裡可以請教有辯護過這樣的情況的律師幫助我做解答嗎?謝謝你們,感激不盡。真的謝謝!

 1.  就閣下涉犯刑法339條詐欺罪的刑事責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若符合資格,則法扶會指派律師幫您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1-19 11:06

您好,本人在高雄及屏東亦擔任法律扶助律師,若符合資格,亦可指名。賴id ncc101ds

http://www.cinglioulaw.com/edcontent.php?lang=tw&tb=1

 

邵勇維律師(清流法律事務所 律師所長)

學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法學士

經歷:
曾任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司訓所四十三期結業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87年地政士考試及格
89年書記官考試及格
89年高等檢定考試法務類考試及格
90年司法官考試及格
101年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國家賠償審議委員
高雄及屏東法律扶助律師
高雄市議員蘇炎城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每星期三晚上7:00-9:00在鳳山市光遠路187號)

執業地區:台北、桃園、新竹、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南、雲林
專長:刑事案件

 

邵 勇 維 律師 - 事 蹟   壹、刑事部分:   一、 無罪: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人頭帳戶遭騙案件。 (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非撤銷的),二審纏訟中。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無罪。 (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五)104 年 選訴字第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   垮。   二、 最高法院案件 (一) 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 (二)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   三、 高院撤銷案件 (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   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   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五)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   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 (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       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   四、擔任告代,高院撤銷一審無罪判決部分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五、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 (一)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   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以遭臺   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三)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六、檢察官聲請羈押遭駁回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   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七、我方緩刑 (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八、兒少緩起訴處分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九、起訴案件,但是用較輕的法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 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 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量處最輕刑度: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   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   貳、民事部分 (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四)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105-01-18 13:13

之前收到一張XX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緩起訴處分書

現在收到一張台灣高等法院XX分院檢察署處分書

 

內容: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台灣XX地方法院檢察官

於中華民國104年12月25日緩起訴處分.

茲據該署檢察官依職權送在議.經核原處分並不當.應於維持.依刑事訟法第258條前段為駁回處分

(本於件105年1月13日處分駁回確定並起算緩起訴處分期間)請問這個是開始算緩起訴的時間嗎!?

請問是什麼意思!? 還要再開庭嗎!?

 

還有請問什麼時候會收到緩起訴的處分金!? 會繳單過來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18 14:55

不會再開庭了,105年1月13日開始起算緩起訴期間。

yukiyuwa 105-01-18 02:34

我在奇摩拍賣購買衣物商品購買時有請賣家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再出貨以免造成換退貨ㄉ麻煩但當我收到貨品時衣物上有六個污點暇疵我要求賣方換貨但賣方回我這樣不算造成暇疵品(賣家有七天鑑賞期可換退貨)還說換退貨要付處理費一套200我回為何要付處理費是你賣家失誤並不是買家換貨郵資我買家付ok但賣家就開始態度惡劣剛開始我都無給賣家任何評語是忍到忍無可忍就給負評(坑人錢財ㄉ爛店)賣家就法院傳你出庭吧等語言來恐嚇我本來我也已不理會賣家卻還是一直遭到賣家恐嚇以下是我跟賣家全部對話請問我應如何應對賣家及處理這買賣事件~非常謝謝感恩~

2016/01/08 03:16:37

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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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3:49:02

你好我要多買一套男生運動服可同時寄ㄇ可免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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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3:50:09

秋冬季新款衛衣男士套裝 運動套頭情侶衛衣套裝男外套潮流GA409-1 D18-深藍色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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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08 04:45:59

恩 ,GA409-1 D18-深藍色XL,這個請你在下標一次,一樣要用刷卡,我們一起幫你寄出,結帳時你自行修改運費為0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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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05:32:53

你好我要換貨,白色女運動套裝太小了還有衣服上有幾處黑點,請盡快與我連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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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4:07:42

噢,請傳圖看下喔,Line id:jasperjou ...我們的問題我們處理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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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18:21:47

我傳圖ㄌ但為何我還得付處理費買前我已先聲明(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這應該是你貴店ㄉ過失還有我也是照貴店ㄉsize購買還買xl還是太小請盡快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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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18:50:12

我也是住台中可否直接去貴店換省ㄉ麻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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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9:19:58

沒面交喔,所以你是退一套換兩套嗎?請你回覆要換的貨號 顏色 尺碼?你傳圖我們不知要如何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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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0:02:21

既然不能換貨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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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0:02:59

你的服務態度可要檢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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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25:44

請速快處理,也勿浪費你我時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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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33:46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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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46:50

我何時有差評給你,請你看清楚喔,是你說話態度差還是窩我啊,,我請退款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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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49:04

沒空回賴,請至賣場說這說辭是誰態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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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1:12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 ~這個是未來式,我沒差,懶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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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3:26

你有看清是我給差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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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3:58

請問你到底是要退款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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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7:31

請你眼睛睜大點我何時給你差評再請問你到底退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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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9:26

賣家是可以用懶得理你...ㄉ言詞ㄇ這就是你ㄉ服務態度ㄇ貴店有七天鑑賞期難道是騙人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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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9:53

請寄 7-11交貨便 直接寄店到店 大甲東門市 周日盛 0978978978(生活 交貨便 IBONE寄件 立即寄件)不熟的話可問下店員如何操作寄好 請回覆下 謝謝並順留退款行號 帳號...相關費用會從退款金額內扣除...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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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5:21

我那一句是態度惡劣用鼻孔說話我沒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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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6:24

又為何貴店不敢留詳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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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7:27

重頭到尾都是你說我請看看自己所留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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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18:55

新手就很好欺負是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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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24:36

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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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39:32

你這是說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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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3:42:28

好ㄉ你這回覆我明瞭ㄌ我也知道怎處裡ㄌ更非常謝謝你所有惡語回覆讓我有太有利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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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45:37

恩 等你啦,經驗豐富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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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6 01:30:09

你怕什ㄇㄋ怕到把FB關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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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6 04:47:56

關你的頭阿,好好的...蔡自正 收件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慶和街54之6號2樓 手機號碼: 095659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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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01:32:51

請把你嘴吧放乾淨有水準點留點口德好ㄇ寫上我資料是想如何威脅我ㄇ我好好態度跟你協調本還不想在跟你再有任何計較也不給予好壞評我買個東西還要受你威脅是ㄇ有本事就出來協調不要只會開你那爛口ok我已投訴報警ㄌ你想要出名ok我就讓你紅我在明你在暗貨我也不換也不退款我自認栽而你這種賣家生意會興旺也難祝你提早畢業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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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4:56

你水準就這樣喔,阿不是要退貨,問你寄原本的資料你竟然罵我,你要小心喔,你這評價我隨時可以告你毀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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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5:49

這邊都白紙黑字的....你自己打的,到時可別怪我阿...新手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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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4:57:16

還有喔,我們兩岸都有賣場喔,生意還不錯,玩了六年了,被我們告過的買家也不少了...你自己看著辦阿.....經驗豐富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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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5:02:31

負評 -1 坑人錢財ㄉ爛店 2016/01/17 01:36:04 這句你寫的阿,不特定公開場所寫的阿 ......非常有力的證劇阿....就告你毀謗囉,你自己消費糾紛搞到變自己涉嫌刑事犯罪的喔,看我罵你了沒,看到人家如何回的嗎??你去查查毀謗罪成立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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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7:27:34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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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7:41:48

我換個貨你回答ㄉ態度是如此惡劣傲慢貨品暇疵還應說沒換貨還要付處理費這不是坑人是什ㄇ溝通技巧讓你反感試問你自己口語如何是你解說讓人容易誤解請你再去重讀書以便以後文字解說更清楚 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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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7:58:58

涉嫌刑事犯罪..就告你毀謗囉我好怕喔就等你我站ㄉ穩全都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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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7 18:00:52

你不是說不怕負評ㄇ為何回一堆費話拿出誠意來道歉ㄅ我一切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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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0:31

別做夢,報案三聯單 E化單號:P10208569CW2C5Y8你等著法院傳你出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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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2:28

庭上我會跟你合解的...你看我們會提多少合解金....哈 哈 哈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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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9:24:42

檢察庭時你在好好跟檢察官說明一下 坑人錢ㄉ爛店 ...在這耍嘴皮沒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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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8 00:33:15

你當我在跟你開玩笑喔,你等著警察找妳到案說明(預計15天內),你等著法院傳票傳你開偵察庭阿,一庭15分鐘很快的..我看你如何站的住腳,你用嘴巴說比較快啦,很抱歉偵察庭檢察官說了算,不是你喔....期待和你見面,你會站在我旁邊的,先確認兩造的年籍資料,在來各自說明案情,跟你說下我告你 公然侮辱,自己去查法條及成立要件吧!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08:13

您好,

 

1、妨害名譽罪名之成立需行為人主觀上有誹謗他人之意圖。

 

2、您的情形,係主觀上認為店家要你支付一些費用你認為不合理,違反7天無條件退貨之規定,所以才發布"坑前店家",從而您只是陳述事實並非為了誹謗他人,且就這個店家應被公評的事項為評價,不成立誹謗罪。

 

建議未來若收到司法單位之傳票,應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可爭取不起訴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游 105-01-17 21:42

請問保險公司主管發佈消息該發的傭金沒發給,是要告主管民事給付?或刑事背信?還是兩者都可告?會有被告誣告的風險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7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整理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民事來主張,而對象應是公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依民事處理即可。

二、民事誣告之問題。

三、與主管糾紛的話以和為貴。除非你將離開這圈子你不在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浪人宗 105-01-16 12:45

我於去年4月因社工誘導我7歲女兒說我摸她下體而成為訪害性自主被告,歷經8個月偵查及通過測謊於去年12月底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今年1月初高分院檢察長也以為持不起訴,那我可以告社工嗎?刑事還是民事?那安置費怎麼討?還是要我自認倒楣?

浪人宗 105-01-16 12:22

我於去年4月因我女兒被社工誘導說我摸我女兒下體,我女兒7歲,就被強制安置,我也成為訪害性自主罪的被告,經過8個月的煎熬,我也通過測謊去年12月底我也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1月中也獲得高分院檢察長確認,請問,我可以告社工嗎?刑事還是民事,能告甚麼,還是我自認倒楣?

J-H 105-01-15 13:03

請問:我犯了商標法,從大陸輸入仿冒品進台灣被海關查緝 (我沒有賣,我沒有經營網拍),因為我正在寫【刑事聲請狀】我犯的是 輸入仿冒品,法條應該是第幾條?

例如:本人所犯之商標法第 ×× 條「輸入仿冒品」罪,等候偵查庭之判決。

網路上的法條法規,我都看不懂.... 請問有哪位律師可以幫我查詢!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3:39

您好!

依您初步所述,可能涉犯的是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但還是需就調查所得事證詳細分析,才能正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但若該品項是以您的名義進口,則仍會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15 11:19
我於103年12月17日時,幫學妹做了汽車的保證人而12月2x日時,她又來電希望由我為她做機車分期付款的保證人!我當時拒絕了!因為已經做汽車怎麼可能再做機車的!所以她說那就聯絡人就好! 12月26日時機車分期公司有“電話照會” 當下我沒聽清楚以為是聯絡人對資料! 而104年她就人間消失,於是汽車貸款打來,關於這個我本人有簽名所以我只能認了! 但她後來偽造文書由我做機車分期保證人,因為我並未給予她相關證件也未看過契約書! 於是我不予理會只回答她是偽造,我並未簽過名! 但對方提出電話照會的錄音檔,當時是照會保證人資料!我也同意了!(當時我在忙加上電話雜訊多,所以沒注意清楚) 現在分期公司認為我應付授權責任,因我在電話中已經同意做保!電話照會有實質上法律效力嗎 那我應付相關責任嗎?!畢竟我並未給與她任何證件 也未簽名,對方也沒看到我本人親簽當面對保! 現在兩邊都在開民事庭~我可以對學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嗎還是可以提出詐欺? 在機車分期庭上能直接提出鑑定筆跡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3:54

您好!

電話中同意擔任保證人,還是會成立保證契約,且既然您事後於電話中仍答應擔任保證人,學妹如果抗辯是經過您同意才代為簽名,可能也不會成立偽造文書。但如果錄音對話內容可認定您未聽清楚,只同意當聯絡人,則可不負保證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1-15 10:44

昨天(1/14)晚上因巷弄迴轉倒車與後車有小擦撞,僅後保桿有小擦傷(雙方人無傷),當下報警後,現場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下由警方提供的和解書,想請問一下這樣還會有後續的民事刑事責任嗎?

你好:

無人受傷,也沒有肇事逃逸,不會有刑事責任民事上你們已經和解,就要依和解契約履行,否則權利受損害之人會依照和解契約起訴請求履行契約,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財產、所得。 若當場賠償,就本件交通事故,無法再主張權利,不會衍生後續民刑事問題。
單媽 105-01-15 05:05
快死人了!重新整理補充新的案情: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要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但上個月業務員已離職了。(害怕了逃走了) 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 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重點:把所有的錢拿回來。 事情發生的過程: (2014年8月23日在馬來西亞), 先是偽造文書:模仿我的信用卡英文簽名, (聯邦銀行信用卡), 當初不是由我所簽名的簽單; 已花100元向聯邦銀行申請出來。 法院已在審理中。 到目前今天2016年1月15日, (事情發生已經快1年半了) 當初業務員:只有交給我一張臨時收據;(證據一) 上面就根本沒有我的任何簽名。 當初去的時候我是沒工作(才有4天3夜的時間去的) 我根本不可能在8月23日信用卡上簽名的。 (2014年8月24日在馬來西亞), 在輕率、無經驗之下被騙, 「當初我應該打死都不要簽名; 因為看不懂英文合約」 唯一有簽名:馬來西亞房屋買賣契約書(英文版), 可惡、手段惡劣, 馬來西亞律師(只拿黑心錢,全家死光光)更是完全沒有向我解釋英文條約?容; 《我要的權利和義務,全部都不知道如何去履行》。 (英文)合約; 完全沒告知我的權利和義務、 就坑殺我,叫我一直簽名, 最近事後上網去查:亞太國際地產歸納出當前在海外動產交易中, 居間仲介或代銷業者的爭議點: 1.業者未善盡告知義務,更沒有產權說明書。 刑事:重大(業務過失)的原因:105年10月5日凌晨三點半我一直睡不著; (總覺得業務員從頭到尾都在騙我) 無意間自行上亞太國際公司網站, 發現業務員未告知我要簽名《中文版本的動產說明書和應注意事項》(證據二); 裡面有14項目:業務員要和客戶(解釋說明), 一一確認(打?)是和否; 最後客戶要在右下方簽名。 我完全被蒙在鼓裡,未先份告知我 (明顯有重大業務過失); 導致於我判斷錯誤,損失金錢170萬元; 原因:第一項,業務要向客戶解釋匯率風險, (全部都沒有充份的告知我); 如果我知道匯率風險:就算砍頭也不會簽英文合約的, 換美金又換馬幣 (去年:馬幣慘跌到17年新低) 《重大瑕疵》:因為,業務員未告知客戶要簽名, 《刻意隱瞞;漏簽》中文版:動產說明書和應注意事項; 也算是契約的一部份吧! 應該有充份理由:可以構成解除契約的條件。 《拿回當初所匯給賤商:馬星集團的屋款:150萬元和外國人準證費用20萬》 被騙:不要繼續在被騙下去了; 馬來西亞國家:外國人準證費用20萬,退屋:也不退,真是個強?、土匪國家。 到底這樣算不算(刑事業務過失)嗎? 2.英文合約內容未充分向客戶解釋,更無專業的翻譯服務。 (拿黑心錢,祖宗八代;全家不得好死) 到底這樣算不算(刑事業務過失)嗎? 還是民事賠償?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170萬元:要給可憐又可愛的女兒(目前讀高一); 將來讀大學的教育費和生命費, 和我一輩子辛苦工作的血汗錢拿的回來嗎? 請盡快回答我:因為:我在2015年12月30, 亞太國際地產(要我簽名:退訂單); 現在在跑流程。 案子在訴訟中:是不是先不要填退單; (但馬星建設,又要騙我去繳錢; 不繳錢:被罰屋款的10%違約金。 我想先拿回一點點的錢也好; 案件都在法院處理中, 到底要如何處理才是對的? 那位專業大律師能盡快回答我問題? 一輩子感激不盡! 祝各位大律師們平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07:13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是觸犯偽造文書罪,至於是否有詐欺,需視業務員實際談話內容(看起來也沒有),本案看來沒有甚麼其他刑事罪名了,而業務過失傷害罪在本案是完全不符合的。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包含趁人輕率、急迫、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進行相關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進行相關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單媽 105-01-15 04:07
法律諮詢家110http://www.law110.com,各位大律師您們好:要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但上個月業務員已離職了。(想逃跑) 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重點:把所有的錢拿回來。 事情發生的過程: (2014年8月23日在馬來西亞), 先是偽造文書:模仿我的信用卡英文簽名, (聯邦銀行信用卡), 當初不是由我所簽名的簽單; 已花100元向聯邦銀行申請出來。 法院已在審理中。 到目前今天2016年1月15日, (事情發生已經快1年半了) 當初業務員:只有交給我一張臨時收據;(證據一) 上面就根本沒有我的任何簽名。 當初去的時候我是沒工作(才有4天3夜的時間去的) 我根本不可能在8月23日信用卡上簽名的。 (2014年8月24日在馬來西亞), 在輕率、無經驗之下被騙, 「當初我應該打死都不要簽名; 因為看不懂英文合約」 唯一有簽名:馬來西亞房屋買賣契約書(英文版), 可惡、惡劣,馬來西亞律師(只拿黑心錢,全家死光光)更是完全沒有向我解釋英文條約?容; 《我要的權利和義務,全部都不知道如何去履行》。 (英文)合約; 完全沒告知我的權利和義務、 就坑殺我,叫我一直簽名, 最近事後上網去查:亞太國際地產歸納出當前在海外動產交易中, 居間仲介或代銷業者的爭議點: 1.業者未善盡告知義務,更沒有產權說明書。 刑事:重大(業務過失)的原因:105年10月5日凌晨三點半我一直睡不著;(總覺得業務員從頭到尾都在騙我) 無意間自行上亞太國際公司網站, 發現業務員未告知我要簽名《中文版本的動產說明書和應注意事項》(證據二); 裡面有14項目:業務員要和客戶(解釋說明), 一一確認(打?)是和否; 最後客戶要在右下方簽名。 我完全被蒙在鼓裡,未先份告知我 (明顯有重大業務過失); 導致於我判斷錯誤,損失金錢170萬元; 原因:第一項,業務要向客戶解釋匯率風險, (全部都沒有充份的告知我); 如果我知道匯率風險:就算砍頭也不會簽英文合約的, 換美金又換馬幣 (去年:馬幣慘跌到17年新低) 《重大瑕疵》:因為,業務員未告知客戶要簽名, 《刻意隱瞞;漏簽》中文版:動產說明書和應注意事項; 也算是契約的一部份吧! 應該有充份理由:可以構成解除契約的條件。 《拿回當初所匯給賤商:馬星集團的屋款:150萬元和外國人準證費用20萬》 被騙:不要繼續在被騙下去了; 馬來西亞國家:外國人準證費用20萬,退屋:也不退,真是個強?、土匪國家。 到底這樣算不算(刑事業務過失)嗎? 2.英文合約內容未充分向客戶解釋,更無專業的翻譯服務。 (拿黑心錢,祖宗八代;全家不得好死) 到底這樣算不算(刑事業務過失)嗎? 還是民事賠償?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170萬元:要給可憐又可愛的女兒(目前讀高一); 將來讀大學的教育費和生命費, 和我一輩子辛苦工作的血汗錢拿的回來嗎? 請盡快回答我:因為:我在2015年12月30, 亞太國際地產(要我簽名:退訂單); 現在在跑流程。 案子在訴訟中:是不是先不要填退單; (但馬星建設,又要騙我去繳錢; 不繳錢:被罰屋款的10%違約金。 我想先拿回一點點的錢也好; 案件都在法院處理中, 到底要如何處理才是對的? 那位專業大律師能盡快回答我問題? 一輩子感激不盡! 祝各位大律師們平安!
單媽 105-01-15 03:03
各位律師您們好(1):可以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但上個月業務員已離職了。 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重點:把所有的錢拿回來。 事情發生的過程: (2014年8月23日在馬來西亞), 先是偽造文書:模仿我的信用卡英文簽名, (聯邦銀行信用卡), 當初不是由我所簽名的簽單; 已花100元向聯邦銀行申請出來。 法院已在審理中。 到目前今天2016年1月15日, (事情發生已經快1年半了) 當初業務員:只有交給我一張臨時收據;(證據一) 上面就根本沒有我的任何簽名。 當初去的時候我是沒工作(才有4天3夜的時間去的) 我根本不可能在8月23日信用卡上簽名的。 (2014年8月24日在馬來西亞), 在輕率、無經驗之下被騙, 「當初我應該打死都不要簽名; 因為看不懂英文合約」 唯一有簽名:馬來西亞房屋買賣契約書(英文版), 可惡、惡劣,馬來西亞律師(只拿黑心錢,全家死光光)更是完全沒有向我解釋英文條約?容; 《我要的權利和義務,全部都不知道如何去履行》。 (英文)合約; 完全沒告知我的權利和義務、 就坑殺我,叫我一直簽名, 最近事後上網去查:亞太國際地產歸納出當前在海外動產交易中, 居間仲介或代銷業者的爭議點: 1.業者未善盡告知義務,更沒有產權說明書。 刑事:重大(業務過失)的原因:105年10月5日凌晨三點半我一直睡不著;(總覺得業務員從頭到尾都在騙我) 無意間自行上亞太國際公司網站, 發現業務員未告知我要簽名《中文版本的動產說明書和應注意事項》(證據二); 裡面有14項目:業務員要和客戶(解釋說明), 一一確認(打?)是和否; 最後客戶要在右下方簽名。 我完全被蒙在鼓裡,未先份告知我 (明顯有重大業務過失); 導致於我判斷錯誤,損失金錢170萬元; 原因:第一項,業務要向客戶解釋匯率風險, (全部都沒有充份的告知我); 如果我知道匯率風險:就算砍頭也不會簽英文合約的, 換美金又換馬幣 (去年:馬幣慘跌到17年新低) 《重大瑕疵》:因為,業務員未告知客戶要簽名, 《刻意隱瞞;漏簽》中文版:動產說明書和應注意事項; 也算是契約的一部份吧! 應該有充份理由:可以構成解除契約的條件。 《拿回當初所匯給賤商:馬星集團的屋款:150萬元和外國人準證費用20萬》 被騙:不要繼續在被騙下去了; 馬來西亞國家:外國人準證費用20萬,退屋:也不退,真是個強?、土匪國家。 到底這樣算不算(刑事業務過失)嗎? 2.英文合約內容未充分向客戶解釋,更無專業的翻譯服務。 (拿黑心錢,祖宗八代;全家不得好死) 3.業者標榜不收服務費,但卻疑似賺取價差, 台灣與當地售價不同。 到底這樣算不算(刑事業務過失)嗎? 還是民事賠償?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170萬元:要給可憐又可愛的女兒(目前讀高一); 將來讀大學的教育費和生命費和我一輩子工作的血汗錢拿的回來嗎? 那位專業大律師能盡快回答我問題? 因為:上個月業務員已離職了。(想逃跑) 一輩子感激不盡! 祝各位大律師們平安!
吳先生 105-01-15 00:35

各大律師你們好:茲有下列問題請教

有關收受因妨害家庭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被告並不認罪,檢察官依既有事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以簡易判決處刑。

一、被告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二、如果對於「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意見,如何向法院聲請開庭?

 

你好:

自行或委請律師至法院閱卷釐清檢察官起訴之理由及依憑之證據。 撰寫刑事答辯狀提出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屆時在當庭向法官表明檢察官起訴依憑之事實證據有何不盪及不構成犯罪之理由,並聲請調查有利之證據

 您好,

一、建議先迅速向法院查詢是否分案,是否有案號跟股別。

二、再依案號股別向該股別遞狀聲請一般程序。

三、聲請後可委任律師閱卷,查看檢察官所握證據,為何被告未認罪,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四、通常這類案件訴訟的重點都在於證據能力問題,所以必須閱卷才可以知悉。

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請求開庭,並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請求開庭,並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替 105-01-14 23:48

A在宿舍公共區(有電視、沙發、冰箱、烘衣機等之類物品,另有三扇門分別通往外面、寢室、另一公共空間)與B發生一些爭執,A隨即離開(走到外面),過一會兒B回到寢室且C(為B室友)也在寢室內,此時A又折返回來,並在寢室門口與B發生爭執,爭吵中A大聲咆嘯(音量在戶外也能聽到)並表示B將他的物品弄遺失並且要賠償他,但B表示並無證據欲尋求報案,A表明自己可以受理報案,僵持不下後,因為A算是B的上級,所以B向A表示道歉(原因是B將A放置於公共區的物品移動造成A的感受很差),而A又對B說了一些注意事項,才結束對話。過程中C都在寢室內,由於A是在門口咆嘯,C全程都有聽到但是沒說任何一句話且在做自己的事,而B在A到門口開始造謠B將A的物品弄不見時開始錄音,前面一些爭執沒錄到。
在這案例中想請教幾個問題
1.A在大聲咆嘯時,A是否表示自己放棄自己聲音隱私權的合理期待?
2.在此空間上是否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A在寢室門口雙手扶門邊,B與C人在寢室內)?
3.B將與A對話錄是否違法(刑事or民事or個資法or其他)?
4.A對B的不實指控以及宣稱自己可以受理報案,B是否能對A提起任何訴訟(公然侮辱or誹謗or其他)?

你好:

在公開場所的對話通常不具備隱私權合理期待,尤其A是以大聲咆嘯的方式為之。 只要是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以自由進出的地方就可以認定是公開場所。 A的談話並非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之非公開之言論,不會構成無故竊錄罪、無隱私權合理期待民事上不會侵害隱私權。 要判斷A的用語客觀上是否會貶損B之名譽,以及是否有公然侮辱之故意、是否有誹謗故意及散布於眾之意圖、是否符合真實惡意原則以及有無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第311條規定之適用。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61147119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00:52

您好,

 

1、3、無論是否大聲咆嘯,當事人就兩人間對話錄音本身不違法;若以該錄音為不法用途或偷錄非自己參與之對話內容才有法律責任

 

2、既然都說是宿舍公共區域,自然就是公開第三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

 

4、宣稱自己可以報案一事,沒有甚麼法律責任;A主觀上要有造謠或公然侮辱之意圖,才該當妨礙名譽罪,除非A有謾罵、羞辱之字眼,否則B很難對A提起甚麼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替 105-01-17 20:15

非常感謝兩位律師大大的專業回覆。

前幾天用手機回覆結果沒成功發出,以致現在才又回文。

大致上已經了解況狀,另外還有幾點問題想要再請教一下:

就是關於A故意指控B將A的物品弄遺失並要求B賠償

但實際上是B將A的物品移動,而A感到生氣而提出不實指控。

關於這點,B是否能對A提出刑事訴訟呢?

105-01-14 16:29

我於103年12月17日時,幫學妹做了汽車的保證人而12月2x日時,她又來電希望由我為她做機車分期付款的保證人!我當時拒絕了!因為已經做汽車怎麼可能再做機車的!所以她說那就聯絡人就好!

12月26日時機車分期公司有“電話照會”

當下我沒聽清楚以為是聯絡人對資料!

而104年她就人間消失,於是汽車貸款打來,關於這個我本人有簽名所以我只能認了!

但她後來偽造文書由我做機車分期保證人,因為我並未給予她相關證件也未看過契約書!

於是我不予理會只回答她是偽造,我並未簽過名!

但對方提出電話照會的錄音檔,當時是照會保證人資料!我也同意了!(當時我在忙加上電話雜訊多,所以沒注意清楚)

現在分期公司認為我應付授權責任,因我在電話中已經同意做保!電話照會有實質上法律效力嗎

那我應付相關責任嗎?!畢竟我並未給與她任何證件

也未簽名,對方也沒看到我本人親簽當面對保!

現在兩邊都在開民事庭~我可以對學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嗎還是可以提出詐欺?

機車分期庭上能直接提出鑑定筆跡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16:49

您好,

 

1、電話中您雖有同意作保,但如您並未同意由學妹代為簽定系爭保證人契約,則這份契約對您並無拘束力。

 

2、可對學妹提出偽造文書刑事告訴,委由律師撰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起之或至警局提告

 

3、可聲請調查證據要求筆跡鑑定

 

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以求周全,避免權益受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貸款機關辦理照會一定會告知貸款原因、額度、是否但任保證人等資訊,要以很吵聽錯了,有違經驗法則。電話照會只是確認性質,不會影響你被偽造簽名、冒用證件之行為,民事上仍然可以爭執保證債務不存在,可以提起確認保證債務不存在訴訟。至於有無表見代理等情形要看到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若當初保證人欄你確實沒有簽名及提供證件辦理,學妹擅自偽造簽名及盜用證件,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可對學妹提出刑事告訴,要求賠償,若學妹不願意,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權利。另可以告發學妹涉嫌詐欺貸款機關。 民刑事程序都可以聲請筆跡鑑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並主張簽名非您所簽,您無須負擔保證之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並主張簽名非您所簽,您無須負擔保證之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堯 105-01-13 20:20

律師你好

                    請問簡易法庭調解返還借款 如果沒去會被拘提或是轉變成刑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民事被告未去的話,則法官可以一造辯論即判決,但不會轉為刑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嘉駿 105-01-12 19:51

我於去年9月18日出車禍,右腳踝骨折住院開刀,也因此無法繼續工作,目前在家休養中,事發後屢次與對方協調聯絡(對方未滿18歲),均未獲得對方誠意處理的回應,並且經過兩次調解委員會的申請(對方兩次均未到場),還嗆聲說要告就去告,現在已進入司法程序(少年法庭),但在開庭前(一月中旬前)又突然接獲地方法院刑事傳票,裡面是非駕業務傷害案件的偵查案,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21:26

您好,

 

1、傳票上如您為被告身分,且車禍當時對方也有受傷,那應為對方對您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

 

2、您可於自去年9/18日起算六個月內對他也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3、未來再提起附帶民事之訴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建議應備齊相關資料,委由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嘉駿 105-01-12 19:31

我於去年9月18日出車禍,右腳踝骨折住院開刀,也因此無法繼續工作,目前在家休養中,事發後屢次與對方協調聯絡(對方未滿18歲),均未獲得對方誠意處理的回應,並且經過兩次調解委員會的申請(對方兩次均未到場),還嗆聲說要告就去告,現在已進入司法程序(少年法庭),但在開庭前(一月中旬前)又突然接獲地方法院刑事傳票,裡面是非駕業務傷害案件的偵查案,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麒安 105-01-12 16:10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2015是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精神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部分應先注意請求權時效為二年,可以向對方請求車損及因此所生之車資,另受傷之人,除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外,也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DA 105-01-12 16:09
律師 您好! 債務人於民事判決前就已將名下存款/股票都已脫產導致強制執行無任何結果,且債務人本身是一位家管,本人目前是用刑事-損害債權控告,但損害債權前提必須是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但債務人是在判決前(即最後一次言辭辯論後)就開始脫產,我想請問,本人目前還可以做什麼提告,以拿回欠款? 不知可以用「撤銷告訴」嗎?
宇軒 105-01-12 14:57

大約在三年前(102)的二月初,正在過農曆年,在家附近出了車禍。但是卻在兩年半之後,也就是去年10月底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是對方提告,請我去警局做筆錄,然後在今天(1/12)早上收到了高雄地檢署傳票,讓我覺得疑惑。 

去年在警局做筆錄時,警察也有提到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有告知距離事發已超過半年了,但為何法院仍會受理這個案件呢? 另外,既然在對方提出告訴時已確定超過刑事追訴期,那麼這個案件的結果是否可以100%確定不起訴,而只是地檢署完完整整地跑完流程罷了?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1-12 15:31

1.需視你涉嫌罪名而定,如果是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自知悉犯人時起算

2.如是過失傷害,有人提告訴,警察並無做不起訴處分之權限,仍須移由檢察官處理

3.但如係涉嫌其他罪名,追訴權時效要看所涉罪名而定

105-01-12 15:44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需視你涉嫌罪名而定,如果是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自知悉犯人時起算

... (恕刪)

謝謝阿彬律師

我收到的地檢署傳票上,案由是過失傷害

就您的回覆來看,只要在原告提出告訴時,警察如果不做不做起處分,檢察官仍須處理這個案件,但是原告提出告訴時很明顯已超過半年的期限,如此一來為何地檢署仍要處理這個案件呢? 這樣不會浪費一些社會成本嗎?

麒安 105-01-12 10:0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2015年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2015年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10:05

您好,

 

1、受傷者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2、您不是刑事之告訴人,無法提出附帶民事之請求,您須另外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受傷之副駕駛座乘客,可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3、可請朋友開立收據或其他可供證明來往載貨之單據,亦可以您行業行規之價值去換算,佐證水果運輸一趟行情為2千元乙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12 11:59

麒安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為你是以副駕乘客受傷為由提起告訴,刑事附帶民事僅限直接受害人之損害,而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是你的損害而非副駕乘客之損害,所以無法一併請求。

二、副駕乘客精神上之恐懼、損害,得請求慰撫金。

三、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可請朋友開收據給你,或是自行製作領據給他簽收,再和車損一併提告求償

                                                                      王律師

 

麒安 105-01-12 09:5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12月23號算起到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小安 105-01-11 21:39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若在刑事庭(因傷害竊盜等罪), 已在審一庭與被害者,達成和解。並請求審判長、法官當庭改民事庭幫忙調解其內容。

審判長限定在105年1月31日。我需將和解金,全部付清給被告,才能在105年2月4日宣判日。獲得緩刑處份。

 

小弟想請教。

 

1.因開庭後,一些意外。確定籌不出全部和解金,也主動積極和被告在開庭後,再次達成共識。他願讓我分期或展延付出賠償。但被告希望先拿到三分之二金額。他也答應會寫陳期答辯給法官,給我展延機會。

 

2.因為我在審判日才能見到審判長和法官。現在我和被告雙方私下同意的展延或分期。會跟和解書內容程序不符合,而被審判長責罵嗎?

 

3.現在也只能聯絡書記官,寫答辯給法官看。但審判長、法官又不可能在開庭前回覆我。是否同意我跟被告的再次和解內容。使我不敢匯錢給被告,因為聽說和解金額不符。差一塊都等於和解不成立。而被告也有權力拿了部份和解金,不認和解內容。

 

4.既然,確定付不出全部和解金。是否,依照程序走,在2月4日,宣判後再請律師上訴二審。再請求法官再次給予和解機會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與對方協商的結果,應盡速向法院陳報,並說明最後的還款期限,請求法官改期,若法官不改期,則可以請被害人當天出庭,直接向法官陳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名使用支票作為繳付房租的男子,近期因聯繫不上房東擔心支票被冒領,向銀行辦理遺失止付。沒想到,房東私下將支票轉讓給債主償還債務,導致債主存入支票後無法兌現。票據交換所獲報通知警方調查,發現開票男子不希望支票兌現,遂以遺失名義止付,但此舉已經涉及不實,開票男子調查後被依誣告罪嫌法辦。

 

高市一名黃姓男子(51歲)近6年來向李姓房東(53歲)租屋,雙方約定每年開立10張、每張金額15000元的支票繳納房租。今年9月中旬,黃男聯繫不上李男,擔心支票被冒領,上月1日向銀行辦理遺失止付。

 

沒想到,李男今年8月和9月初兌現2張支票後,因債務問題失聯。剩下的8張支票由李男請妻子廖女(53歲)轉交債主鍾姓婦人(61歲),以當作每月債務償清。

 

鍾婦9月底將支票存入屏東中小企銀大發分行,原以為10月5日能拿到欠款,沒料卻接到銀行通知「支票掛失無法兌現」,讓鍾婦以為拿到「芭樂票」。

 

台灣票據交換所屏東縣分所將鍾婦兌換掛失支票的訊息,發函警方調查。鍾婦到案表示,支票債務人給自己作為債務償還,不知已掛失;而開票的黃男則說,若沒把錢存進支票存款導致跳票,恐要付法律責任,所以只好以遺失名義止付。

 

警方偵訊後確認,黃男開出的支票遺失,也沒有被偷,只是不希望讓支票兌現,此舉已涉及不實,訊後依誣告罪嫌函送檢方調查。(楊適群╱高雄報導)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1/723542/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171條定有:「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二)於實務上,票據辦理掛失止付時,金融機構會要求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及「遺失票據申報書」等文件,並由台灣票據交換所將相關文件交予警方進行調查。但於檢警機關調查後,發現若該票據持有人,並非透過竊盜侵占遺失物等方式取得該票據,而係合法地直接或間接自開立發票人處取得,則此時因該謊報票據遺失,已造成警方開始偵查,該謊報之人即有可能構成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罪責。

(三)律師提醒:知悉票據去向,僅係因收受票據之人未履行債務或拒絕返還票據,擔心被不得享有票據上權利或票據權利應受限制之人獲得並遭提示之情形,可詢問一具有專業法律智識的律師,透過民事假處分手段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得便宜行事逕為掛失止付,否則民事糾紛未解,又將天外招來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