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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104-02-09 14:58

傷害罪的附民官司
法院判決出來了
是小額民事判決  (對方辯論未到場, 法官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今天家裡和我說收到被告上訴
上訴狀裡面理由寫說=====================================

[法院的通知他至始至終都沒收到]
[法官判給我的精神賠償,他上訴書狀說 我之後還是每天快樂的上班

何來精神痛苦]

[我有因傷請假兩天過,但他上訴狀胡扯說我沒有請假=============================

我想請教

判決書上面說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我想問一下,他的上訴理由,法官會接受嗎? 這樣算是有違背法令嗎?

那我還要再開庭一次嗎?

請問收到他的上訴,我要去法院寫回應他上訴的書狀(如答辯狀)嗎?
拜託幫幫我
謝謝....

一、送達部分會是個問題,這部分非你所能左右。

二、還是寫個狀回應一下吧,對方寫到(送達)就可能有找律師了。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不能放著不管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香草咖啡 104-02-09 10:21

Dear 律師們:

敘述:本人購買物品(七萬元),.賣方為劉先生要求本人匯入林女士帳戶,但無收到貨品,經提告後,劉先生以普通詐欺判刑。(查劉先生與林女士之間有借貸關係,劉先生是利用我的錢償還林女士,所以才會提供林女士的帳戶)

問題:

1.請問民事賠償部分,我該向劉先生提告還是林女士?因為林女士確實有收到我的錢(不當得利),而劉先生是欺騙(詐欺)我的人?

2.確定對象後,請問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以上,謝謝!

您好:

1. 您可向兩人都請求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林女士明知該筆款項來自於詐欺,即可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的「幫助人」,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您後續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2.您提告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後,即可去聲請強制執行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名下財產清償當初被騙的金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燕 104-02-09 09:39

請問各位律師...

去年11月份保智大隊來家裡搜犯罪物品,並無查到任何犯罪物品

,但也依照警察指示要求做筆錄....之後等地檢署開偵查庭.....今年

1/3也依照指示去嘉義地檢署開完偵查庭.....至今2/6收到地方法院

要求2/13需開庭並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廠商要求賠償10萬.

 

當初只想賺些奶粉尿布錢..選擇在家裡做網拍...減輕家裡的開銷...卻真的不知道賣的商品會觸犯商標權,第一次觸犯刑事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很害怕...我有兩個小孩要養....目前都自己顧..家裡長輩年紀大了...無法細心照顧小孩...也因為只有先生一個人養家....一個月收入不多...2/13要與廠商和解,我該如何做是對我有利的,十萬塊對我家來說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律師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您好:因為民事和解的金額會依賴商品本身價值、您販售的數量及經濟狀況背景衡量,若您認為價格真的太高,可提出經濟狀況不佳的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或年收入等文件,並說明商品價格與和解金額相差甚遠,以向對方要求降低和解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李先生 104-02-09 00:49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因日前因為車禍事件刑事已經移轉民事,在檢察官起訴後,有訴請附帶民事賠償,但因為事後費用尚無法明確,現在已經移往民事庭(尚未開庭通知)

想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追加訴之聲明狀,是否因為已經移轉民事就所增加的金額必須繳交仲裁費?

另膳本部分是否一定要送訴狀當天同時寄給對照,隔天再寄可以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0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移送過去之後才追加的範圍,必須繳交裁判費

2、不用同一天寄送,但是不要拖太久,且必須確保對方有收到。

yinyin 104-02-08 19:53

我再臉書原本加入一個社團叫QQ廚房
因為昨天一些不合我退出社團
之後我逛到該社團版主的臉書
他發了一則動態   我回應少在那邊裝
他私訊我罵我瘋子   還說有病就去看醫生
她也在該動態回應我 又罵了瘋子有病就去看醫生
的確我是有憂鬱症   但不是瘋子 她也沒資格罵我瘋子
害得我整晚失眠心情不好很想死   
請問我可以告她刑事民事賠償嗎?
我只是一個單親媽媽 被拋棄現在還要被一個外人羞辱
請問我要怎麼提告  贏的勝算大不大
將來開庭打官司我需要花到錢嗎?
麻煩你們幫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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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in 104-02-09 00:16

請問  如果不委任律師我有別的方法提告嗎? 

嗶仔 104-02-06 19:46

請教法律諮詢家問題如下 :

民事訴訟係採辯論主義,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法院不得斟酌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第二審法院如就當事人所未主張之事實,逕依職權予以斟酌,即有認作主張事實之違法;如就當事人所未聲明之事項而為判決,尤為法所不許。」此為79年第1次民事庭會議紀錄之決議,請問上述之違法係違反哪條法律 ?

眾偉 104-02-06 17:04

     抱歉再此打擾各位,因家裡這2天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訴訟(撤銷贈與)",但內容有點複雜,希望懇請能夠幫助我的律師與我聯絡,不知該怎麼處理,感謝!

                                                  詹先生    091275112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經辦撤銷贈與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及成功判例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律師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夢想天行者 104-02-06 14:09

各位律師你們好

因為老婆及我老婆的妹妹目前同為一件民事案件的被告

故我老婆的妹妹因為要上班而無法請假出庭,請問該備妥什麼文件且請問是否須先行寄送至法院?

法官當庭是沒有特別聲明

勞請各位律師朋友幫忙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2-06 14:42

您好!

委任受任人代理開庭,寫好委任狀交由受任人開庭時交給庭務人員即可。但受任人如果沒有律師資格,法官有可能不許可代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ndy 104-02-05 12:30

Dear 律師您好:
    想請教,之前因騎車紅燈汽車撞,現想提民事訴訟,但不知工作賠償部份該如何提供證明(已無薪資單),是否可請公司開立
1、薪資證明及請假證明?
2、如可開立,請問那些資料是必需揭露?
3、求償計算公式是否可以((月薪/30天)*請假天數)?
以上,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5 13:27

您可請公司出具在職證明、薪資證明、請假證明,並搭配診斷證明書,以證明您確實因傷請假導致工作損失。揭露事項主要是請假日數以及薪資。又,您的3算法應無疑義。

pingu 104-02-05 10:54

我收到一封email,內容略為:

「為配合作業,請各位收集資料,並請於某某日將資料交給xxx,為配合資料蒐集順利,若遲交的人就延遲發放薪資一個月」

收到後很擔心不照著做會領不到薪水,但是該作業又不是規定的工作事項,且恐涉及違反個資法。

請問這樣有構成恐嚇嗎?可以提起民事求償嗎?

可能涉及強制罪,但要再詳細了解具體事實才能確定

pingu 104-02-05 11:0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能涉及強制罪,但要再詳細了解具體事實才能確定

律師您好,

這封信是學校的行政人員寄給所有擔任課程助教的學生,請助教幫忙蒐集修課同學的考卷、作業資料(在沒有經過修課同學同意下)。每學期都會收到這封通知信,但只有這學期以「延後發放薪水」來威脅助教。收到之後心裡很不舒服,但又不敢不配合。

只是已經過了刑事半年追訴期,所以想知道能否提起民事求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不會構成犯罪

因為這是收集資料的手段

但是這會違反勞基法

如果真的遲發可以去檢舉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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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 104-02-05 15:2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剛剛打電話詢問勞動局,但學生在學校中的工讀似乎不受勞基法的保護。

請問這種狀況要如何處理呢?還是學生只能默默的忍氣吞聲被欺負?

向學校申訴了但學校也不受理...

好奇先生 104-02-02 15:54

好的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我有個親人他欠遠傳電信一筆加上違約金是三萬元的帳單

我只知道他是在2012年底開始沒繳

當時因為某些因素,事後有意繳款,但經濟能力上沒辦法

最近他又收到好像是民事提告

但稍微去爬下法律知識看到這項

 

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
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
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請問這項帳單還會成立嗎?今年好像已經是第二年了吧

還有我想知道一些相關的處理方式,如果判輸了又會有什麼後果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2 23:16

Dear 好奇先生,

目前不質疑您所查究的法律見解之正確性,但請注意時效會有中斷而重行起算的問題,若在此兩年中電信公司有催告、或發函通知繳納等行為,則時效會因此中斷而重行起算。如果判決結果輸了,則義務人須納繳此筆費用,否則行政執行處會派人來執行。歡迎來信詢問進一步相關內容。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2 23:26

Dear 好奇先生,

另補充一下,時效會因催告、承認而中斷,但是否已罹於時效是採抗辯權發生主義,須要您主動提出才能作為法院得心證之基礎,亦即法院不會主動審查該債權是否已罹於時效,以上回覆,敬供參考!

104-02-02 07:43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爺爺去年底過世了,奶奶以前也過世了,他們一共生了五個子女,現在要辦理遺產過戶,但是其中一個小姑拒絕拿出他的印章來辦理過戶,就說這是我們家的事情,他不管!!  

問題是如果少了他的簽名或印章,土地房子就會過戶不了,淪落到被法拍!!  

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需要他的簽名或蓋章,完成過戶

脫離親子關係?  還是要民事訴訟?  任何方法都行? 現階段只希望不要因為他一個人而把祖先的家也法拍了 >"<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7:57

您好!

可以先辦理繼承登記成全體公同共有,任一繼承人辦理即可,不會不能過戶;之後若無法協議分割,則需提起分割遺產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起訴請求分割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就遺產繼承登記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及第120條規定:「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
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登記
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登記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
結果通知他繼承人。」。
2.而遺產贈與稅法第8條及第41-1條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
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繼承人為二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
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該登記為公同共有動產,在全部應納款項
未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就公同共有動產權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3.為保障繼承人的權益,以上回覆若尚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982-100565或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專業
經辦「繼承遺產」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過戶與否跟法拍並無關係

如果是爺爺債務的話

就算過戶其他人也會負擔這債務

你們可以先登記公同共有

然後再提出分割訴訟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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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lboro 104-02-02 00:31

1.請問如果離婚協議書上已經寫了部分財產歸屬房產歸女方,但尚未加註放棄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離婚之後可以再主張剩餘財產請求分配包含原來協議書上寫的房產的財產分配請求嗎?

2.我的妻子有外遇,但目前我手上只有她手機的LINE的親密訊息的拍照截圖,以及我與她一些談話自白錄音檔,但是她未承認有上床,有對我道歉等等的內容。僅這些證據可以提做民事求償精神補償嗎?

 

謝謝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8:13

您好!

1.  最好要審視過協議書全文,才能準確判斷可否再請求。
2.  精神賠償請求的證據要求不需達到通姦罪的程度,但是否已足夠,仍要審視過全部證據才能準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未寫明放棄剩餘財產分配的話,就還保留請求的可能性,但要看過協議書的完整用字,才能判斷

外遇部分,依你所述的證據,在時效內的話,應可以請求連帶賠償,但依樣要看過證據內容才能判定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請閣下先就兩造離婚協議書送交本所研閱內容。

二、請求分配一半的權利必須在請求權人知道有【剩餘財產】起兩年內,或從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起的五年內,一定要行使,也就是說,離婚後超過五年,就不能再主張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三、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郵件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討細節,本所當就歷年辦理此類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計算雙方之婚後財產,另關於侵害配偶權之部分,亦可請求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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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104-02-01 20:28

我們家是原告

被告之間的 刑事附帶民事官司 判決出來了

判決正本上面說 被告賠償我們X萬元

過些日子要去申請強制執行扣他的薪資

有些問題想請教

1.請問我方知道被告在哪邊上班 要申請 強制執行他的薪資

書狀該怎麼寫呢? 該準備哪些資料? 該去法院那裡送資料呢?


2.被告上班的地點 我們3個月前還確定他在那邊上班

如果我申請強制執行被告薪資,他剛好離職了,無法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失敗,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薪資失敗後,還能換方式.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嗎?

3.請問如果強制執行成功 法院會通知我們原告嗎?

強制執行成功的話

會用什麼方式把錢讓原告拿到呢?

跪求好心人幫忙!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1 20:56

1.在書狀內載明公司名稱,及表示要扣薪資、獎金等,向法院遞狀。

2.如果被告離職,一般公司會向法院陳報,法院會將公司陳報的情形通知你。

3.如果你知道被告有其他財產或在何處工作,可以就該部分聲請強制執行。

4.如果有扣到薪資,一般法院會通知公司將扣到的錢給付給你,並通知你向公司領取。

Amanda 104-01-31 13:14

您好:1.目前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接下來的程序是??直接判決嗎?   

       還是會先排調解?如果是直接收到了判決書,還可以上訴嗎?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一定會判賠償嗎??需要多久的時間才會

          知道結果??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1 16:05

1. 您是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若是,且您認為本件有開庭審理必要(如欲為無罪答辯)者,可具狀請求法院開庭審理。若否,簡易案件基本上不開庭,法院會為簡易判決。又,對簡易判決不服,得上訴至地方法院合議庭。

2. 刑事附民程序一般都會移民事庭審理,之後就與一般民事案件進行無二,需視具體案件情結、證據資料多寡決定法院判賠多寡、審理時程長短等。

一、歡迎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您的訴案,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目前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接下來的程序是??直接判決嗎?   

       還是會先排調解?如果是直接收到了判決書,還可以上訴嗎?

A:法院將為簡易判決處刑,若您對判決結果不服,可再提起上訴之。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一定會判賠償嗎??

A:您應於刑事判決確定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提出您請求之金額及理由,若有理由,法院即會准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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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54

,

ca 104-01-30 18:43

請問

收到民事判決正本 判被告該賠給原告 X萬

等20天後被告沒上訴

如果判決確定了

我方去申請強制執行

我們打算向第三人扣取薪資(半年前確定他在某公司上班)

如果他突然離職扣不到了該怎麼辦呢?

判決正本申請扣第三人薪資時已經交給法院

如果要拿正本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該怎麼辦?

如果能夠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他名下沒錢,無法強制執行扣不到錢,

就拿被告沒辦法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最後執行無結果,則法院會發給一張債權憑證,待日後債務人名下有財產再另進行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 104-01-30 19:2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最後執行無結果,則法院會發給一 ... (恕刪)

債權憑證能夠去 稅捐機關 調查被告財產資料嗎?

 

正本和確定通知書 只有一份  扣第三人時已經交給法院

就沒有正本和確定通知書了

該怎麼去稅捐機關查被告財產呢@@

siki 104-01-29 23:00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去年十月份初的時候,我騎著機車在巷子裡不小心跟一輛機車相撞,雖然兩邊都有受傷,不過對方傷得比較嚴重,肋骨有斷掉一兩根
那時後也有去報警處理,警察也有說可能是意外,且給了我們一張單子,上面有寫可以在三十日後上網查詢處理進度"審核完畢"確認之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在一個多月之後我也有去上網查詢是否審核完畢,但是查詢的結果就是沒有這筆資料,於是之後我就忘了這件事,所以也沒去申請

車禍發生後的隔天我就立馬去富邦申請理賠給對方(雖然我那台車只有保強制險,且那時我不知道岡山有沒有富邦,所以我直接去捷運凹子底站附近的富邦),畢竟對方傷得比較嚴重,富邦說會去聯絡對方,也有給我單子跟名片讓我給對方

之後的在隔天我去醫院去看看對方,那時保險的單子和名片我有給對方,且有留聯絡電話(雖然在事後的四個月後對方找上門才知道我電話留錯了,慚愧),對方也說沒關係,所以我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但誰想到還沒完

於是到了今年的一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封來自調解委員會的信

我有去打電話給對方問怎麼回事,結果對方就說我留錯電話,他們找不到人,所以只好找調解為員會,也有意願要和解
然後我就上網查詢初步分析研判表處理進度,於是查詢的結果就是這筆資料又神奇地出現了

於是到了第一次調解的日子,結果對方一開口就要二十萬元的賠償金,而且對方也沒帶收據,甚至連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沒有,賠償的金額包括醫療費、看護費、精神補償費、機車修理費、還有兩個月的薪資損失,但說實在的,這個金額我方覺得太誇張了,所以要求得有初步分析研判表和收據我們再來談,於是第一次調解就這麼結束了

然後我立馬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且去了富邦問一下理賠狀況,結果富邦就說他們有去聯絡對方,但對方沒來申請

且據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寫的,雙方都有錯,而且還是錯在同一點:
未依標誌、標線(慢)指示減速慢行,筆事致人受傷
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5款及第61條3項
(慢)字,]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面路況變遷,應減速慢行

所以二十萬什麼的,完全沒道理嘛,於是之後我就去申請調解,而且我爸也說如果對方硬要凹賠償的話就大家一起上法院

到了第二次調解的日子,調解委員還是先讓對方開口說賠償要多少錢(可能對方傷的比較重,所以兩次都讓對方先說話),也還是一樣二十萬

然後委員就問我要向對方要多少賠償,原本我沒想說找對方要賠償,但一想到對方所要的賠償,再想到我的機車修理費(雖然現在已經報廢換新的了)和醫療費,所以我就開口說十萬

然後委員就說竟然筆事責任都一樣的話就各付50%,我付他的5萬,他付我的1萬

但對方要求一次付清,不過我這個才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一個月薪水才兩萬多,哪可能付得出來
於是第二次調解不了了之,就等下次調解
但我爸之後就說直接上法院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這個案例上民事刑事的法院的話,根據法律條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和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相關單據計算賠償金額,不能一蓋而論。

 

 

leon 104-01-29 18:16

您好近日向momo購物台購買商品,下單付清款項後,2日後接到來電告知無法供貨需強迫取消訂單,相當不悅,這方面是否可請求民事賠償,如何找尋相關管道,謝謝

小白 104-01-29 15:14

想請問,民事案件,對方證人偽證,有具結,其說的謊會影響判決,能以偽證罪告發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9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於案件有重大影響、證詞虛偽不實,且經具結,則確實可以構成偽證罪。

2、不過個案認定上,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筆錄、該案事證等,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否則日後仍可能發生誣告爭議。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偽證罪的成立要件很嚴格

恐怕沒有那麼容易構成

建議你要仔細研究並且收集充分證據提告

避免傷敵七千自傷一萬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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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10:30

偽證必須是所陳與事實不符而為案情重要事項足以影響判決,且主觀上有故意,且不涉及個人意見判斷,如上諸位大律師所言,需有充分搜證方提出告訴。

ycc 104-01-29 10:46

律師 您好

我有一件刑事案件在地檢署偵查中..告訴人以同一事由提出民事保護令聲請. 民事部分已經三審定讞( 認無證據 駁回告訴人的聲請)...但是告訴人一直要求調查證據.案子拖了一年多.到現在檢察官從未傳喚我出庭接受調查....

後來.對造律師要求一起去測謊. 我也為了證明清白同意前往 後來就接到地檢署的測謊通知函

我因為有慢性鼻炎 所以在測謊前的身心評估表上有表示慢性鼻炎(鼻塞). 施測人員告訴我不能作深呼吸.要我用嘴巴呼吸.忍耐一下5分鐘就好....又因為我一年來深受訴訟之苦.壓力很大. 所以測謊過程中 心裡一直想儀器會不會判讀錯誤 加上我無法順利呼吸 又不敢深呼吸 過程一直覺得心跳很快

所以 我想請教 若測謊結果與事實不符 我該如何?

 

您好

測謊並不是單純以心跳去作判斷

他有很繁複的測驗

先測試你正常說話與說謊時的生理反應

然後針對問題回答時是否與說謊時相同來判斷

所以單純緊張其實不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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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測謊之部分,若測謊結果對您不利,可爭執當天您身體狀況不舒服,故測謊結果不應予以採納,建議您,測謊不要輕易嘗試,避免後續訴訟程序之不利與麻煩,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cc 104-02-05 10:43

 請問 房律師

台南地區推見哪位律師?聯絡電話?

 

104-01-28 20:11

我方如未開始民事調解程序,如何防止對方脫產.(目前還在等待對方以及交通隊車禍現場圖等資料出來)
若對方在這段期間於訴訟開始或判決下達前(車禍事件發生後)脫產,在之後有辦法追回或做什麼處理動作嗎? 
目前無法執行假扣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9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就是假扣押程序,為何無法執行? 2、針對脫產行為可以提起撤銷訴訟塗銷登記訴訟救濟

就您所述車禍賠償問題,建議閣下應先對肇事人其名下之財產逕行假扣押防止其脫產,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專業辦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ian 104-01-28 19:03

我在去年11月在yahoo拍賣上購買一套傢具5件7萬元

賣方要我先匯一半35000定金給他,約定一個月內交貨,但是拖了兩個月才交2件約價值3萬元的家具,而且顏色跟我當初定的顏色不同,所以後來協議這兩件先退貨

但是賣方一直沒來收回去,其餘家具也沒有到貨,距離匯款已經快90天,我在line上有警告他限時退款,他允諾我會來收件,並當場退款,但是人仍然沒出現,還說叫我快去報警

查他提供的台中地址是假的,我只有電話跟拍賣帳號,匯款資料似乎不是本人

想請問

1.這樣的情況是要走刑事詐欺還是民事求償?因為擔心不能完全證明他有詐欺犯意,萬一不成會不會被判誣告

2.賣方在台中我在台北,不管是民事或是刑事如果要開庭我都要跑去台中是嗎?我可以聲請在台北開庭嗎?

3.傢具是公司要用的道具,我可以請求這段時間業務上的損失嗎?如果是走刑事就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如果和解我可以加上我的損失嗎?

謝謝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基本上您有合理懷疑,尚不致會有誣告之問題,本件的管轄地仍以被告所在地為管轄,所以若被告在台中,仍應向台中地檢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o 104-01-28 16:27

您好:

我居住大樓地下2至4樓停車空間未經核准變更車位擅自使用停放車輛,向市府檢舉,市府卻稱已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發函通知車主說明,而車主函覆之內容無法確認是否為停車位變更使用行為人,尚無法依據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據以查處,但同法之第91條已明定處罰對象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車主使用未經核准變更車位停放其車輛即為使用人,且市府承辦人之前回覆之電子郵件所提及99年間之民事判決及本大樓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2月28日發函給市府都市發展局,均指出違法施作變更車位者為○○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哪有不能確認變更使用行為人之情形,又有哪條法令規定不能確定施作變更車位者,違法使用停放車輛的車主可以不用被罰嗎?

葫蘆 104-01-28 15:44

===情況描述===

1.我家的住宅屬於30年以上5樓以下非封閉式公寓

2.有甲區、乙區、丙區、丁區、各有一張獨立使照,4區並無共同共用部分

3.在民國87年以前本社區是4區為甲區管委會統一管理,為了響應當時政令希望合法報備成為合法組織,才發現各自有獨立使照需分開成立,但因地方長期自治文化因素,雖分開報備但還是由甲區管委會統一管理至民國102年,乙丙丁也未有自己的管理委員會運作。102年經地方簡易庭裁定為甲區管委會非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成立之管理委員會,亦非民事訴訟法所規應之非法人團體,故而不待撤銷自始無效

===管委會法定效力問題===

1.甲區管委會裁定自始無效後,若我單方面認為甲區管委會公告是無效公告,那麼以甲區管委會名義召開的區權會及重新成立管委會決議是否亦無效?

2.若自始無效的組織召集也可以產生法定效力管委會,那麼甲區新一屆的管委會收取了乙,丙區的管理費(已委託委託服務方式),還會再變回成自始無效的組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甲區管委會自始為無效,則期間其所作出之決議,則會隨之也被認定無罪,但若有爭議,仍需透過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bbie 104-01-28 12:37

日前接到警政署的通知單,違反商標法,

本人有三個小小孩所以才會在SHOP2000賣衣服,廠商有雙C耳環讓我販賣,因為很多賣場都有看到這類的販售,所以沒有多想,也不知道這樣會犯法,所以就上架,我自己有一對但沒有佩戴就以現貨販售,也就只賣出兩個,上架不到一個月就刪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會受到什麼刑責,民事刑事?會有什麼程序?我該怎麼做才能減輕罪行?

要下週一要做筆錄了,寫悔過書有用嗎?還是上法院時在給呢?    請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依據商標法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
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可以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確實不懂這樣的行為會構成商標侵權,會記取教訓以後不會再犯。另外,表示自己的經濟狀況不佳,請檢察官酌量給予緩起訴處分。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43

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和解!

abbie 104-01-29 13:37

謝謝各位律師的建議與解答,對方要怎麼找? 

該如何提起,

另外在提問:

周一去做筆錄時,我應該注意甚麼? 剛爬聞有人提到筆錄時警方問話的內容很重要,會影響之後開庭的判決

chi 104-01-28 09:51

我的朋友於昨晚回家途中被一台疑似酒駕機車撞上,他車上的兩個安全氣囊全都爆開,他的頭部也受到撞擊,而機車騎士在事故發生當下卻坐上同行友人的機車離開,並未查看我朋友的傷勢也沒有通知警察或任何救護人員到場進行處理。

請問,

1. 我朋友可以對騎士進行 民事/刑事 的告訴嗎? 名稱為何?

2. 協助逃逸的友人, 也可以一併於 民事/刑事提告嗎?

3. 因為騎士當下肇事逃逸, 我們該如何舉證他有酒駕之疑呢?

肇事逃逸係指「於發生車禍事故後,肇事者未下車察看情形或是處理現場,並且立即離開現場之行為」。刑法 185-4 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傷害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以上問題回覆如仍存有疑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2:05

1. 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如有酒駕也可一併提告,但酒駕部分可能會比較不容易證明,可看看有無行車記錄器佐證其走路過程是否不穩等。另若檢察官起訴後,得對之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

2. 由於機車騎士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現行犯,幫助逃逸進而隱匿的友人,也可能構成藏匿人犯罪。

阿彩 104-01-28 08:31

已知妻子外遇,有民事訴訟損害賠償證據,如先拿證據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會因為離婚後就無法對第三者提民事訴訟損害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8 0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兩者不互相影響,此部分與刑事告訴不同。

2、不過還是要注意時效的問題,建議可以同時提告

 

沈恆 (沈律師) 104-01-28 08:43

您好!

可於二年內對小三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與離婚與否無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同時對妻子提出離婚訴訟,亦對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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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白 104-01-27 21:15

您好想請問一下

9月30發車車禍 雙方都是機車

初判表如下

對方1.疑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2.違規事實 未依標誌指示行駛

我方 1.疑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車禍當下我時速大概30-40 我撞到對方車沒倒 人也沒有飛出去

雙方都有去醫院 我是手指腫起來 對方差傷

有去過調委會 對方態度強硬堅持他是被撞不認為有錯

有以下幾點想請問一下

1.我最晚哪時能提告

2.我該如何提告

3.我只有手指腫起來能告過失傷害嗎 可以的話 民事賠償要強調媽? 不行的話該告對方甚麼?

4.如果能告過失傷害 對方也有傷能告我過失傷害

5.如被告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

6.以初判來看我有機會勝訴媽 還是就此了事比較好

小弟學生什麼都不懂 再麻煩各位解答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44

刑事部分要在六個月內提告,當然對方也有受傷,所以也有可能告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於六個月內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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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8 10:51

1. 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期間為9月30日起算6個月。

2. 您可以繕具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3. 手腫也可算傷害,但建議要提出診斷證明、若有照片也可一定提供以資為證。

4. 對方也可能提告過失傷害,又若要釐清肇事責任,於偵查中可要求送請肇事鑑定

5. 其實,看您所言,雙方受傷程度都不大,可以和解就談一談,也可以避免日後跑地檢、法院的煩擾。

白白 104-01-27 20:16

各位律師您好希望能幫我此件事情有個建議或者答案或者幫助謝謝

2014年3月 我借錢給 一位女子

借錢原因:房租 與 生活所需要借錢

一開始借了她35000元 陸陸續續有環 不過很少也很慢

2014年7月 此女子 又再跟我借錢

當初借款她還大概有一萬元整 所以還剩下25000元未還清

這次女子又向我借錢

借錢原因: 家人生病 房租 高利貸追討

又跟我借35000元 我就借她了

因為她前面有陸續還錢 我也不疑她 就借給她了

後來說兩個月後會還清 途中她說她男朋友會幫她還

我這兩個月都有跟她追討錢 她也都愛理不理的 還說兩個月後還沒到

我想也就算了 兩個月後再跟他要 結果 她就換了號碼 所有的通訊也都

已讀不回 之前上班的地方也換了地方 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結果後來個幾個月問問周遭朋友有沒有熟識她的人

結果發現 它不只跟我一個人這樣借錢 也用 高利貸追討 房租欠債 等向很多人借錢 也沒有環

我有她借款證明 我都是轉款給她的 也有請她簽本票 當作證據

到現在我還是連絡不到他人

我覺得她像剝皮一樣 使用話術去詐欺人錢財

民事方面 她很像也有很多交通罰單沒有繳 酒駕之類的 我想她 民是財產

是沒有錢的 不知道各位律師 這樣詐欺是否成立 和是否可以給我點意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7 22:36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7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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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

2.  若您欲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須先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附上對方向您借款的相關證據,如借據,法院會審查您所提出之聲明及證據,認定對方確有債務未還後,即可發出「支付命令」,督促對方清償債務。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

3.  此外,您可依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提出刑事告訴,利用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逼其解決債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白白 104-01-28 19:21

謝謝各位律師,,,

我有想過民氏方面

可是他一定是沒有財產的...

加上又欠政府交通罰單錢....

我個人是想刑逼民

而以外我想知道這樣詐欺是否會成立嗎?!

104-01-27 17:50

小弟日前申請支付命令請賣家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退錢,但對方異議,法院定於下禮拜要開庭。

想請問的是這類案件開庭的流程是甚麼?需要準備甚麼東西嗎?雖然只是簡單的民事案件,但因為沒到法院開庭過,還是有點緊張,希望知道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經驗,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把交易的相關資料,包含網路買賣的網頁、匯款資料、聯絡內容等準備給法官,並多準備一份給對造。

一、最安全的說法:

(一)如果法官問的問題你的狀紙有寫,就說「如狀紙所載」

(二)如果法官問的問題狀紙沒寫,就說「再具狀表示意見」

(三)如果法官逼你一定要馬上說,你就張大眼睛看著法官…他就會准你再具狀表示意見了。

二、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自認或不爭執事項可以採為不利你的認定,萬萬,萬萬不可認為自己全部都懂所以說的一定是對的…我親見許多資深律師開庭只說這兩句,理由不喻可明。

三、開庭要做筆記、不要插話、講話不要講太快。

四、有什麼不懂的開完庭記得回來找律師研究。律師收費方式很多元的,諮詢費、代撰書狀、代理開庭費用不同(代理開庭最貴,諮詢費相對便宜);連陪同開庭(律師收費後在後旁聽)。如果遇到困難至少就近找個律師付費諮詢一下。

五、如果一切要自己來,就是多查一些勝訴判決來參考。打官司就像打仗一樣,勝者先求勝再求戰,敗者先求戰再求勝。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依你所引法條判斷,這個官司應該不會太複雜。加油!加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莉莉 104-01-26 21:33

您好:去年初接獲簡訊表示我在家樂福消費45000元, 才驚覺信用卡遺失,當下我馬上到轄區警局報案並打電話銀行掛失,警察也陪同我到家樂福調閱監視器,但礙於他們規定,錄影帶只能給警方人員看 ,我後來只能經由警察先生錄在手機裡的模糊影像來辦識, 因為歹徒戴口罩且影像不清,當下有懷疑是認識的人,但不敢貿然指認.....後來私下質問朋友,才確定是他所為,因為他苦苦哀求說是因債務所逼才出此下策,希望我能原諒...所以後來我並沒有再去警局指認他....如今發現那朋友真的惡性難改,如果我現在想去警局告發他,我須負連帶 責任嗎?因為當初銀行有叫我寫一張切結書,說明發生經過,並切結非本人及認識人所為...如果我現在去告發那位朋友,那我也會有民事刑事責任嗎?

 

請問:除了當初去家樂福調閱監視器影像,我目前並無其他證據,我該如何取得監視器影像?影像存在警局嗎?因為已經過了一年,影像還會保存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算簽了簽結書,還是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出告訴,尚不會有民事刑事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對您朋友提出刑事告訴,對您無影響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朋友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3:51

切結書應是銀行釐清是您本人或是有授權其他人使用該信用卡,尚不致影響您對朋友提告。問題是,若監視器影像看不出是誰,朋友又矢口否認,要以何為證?又,你與朋友先前對話有無錄音?賣場有沒有店員看到?是否需再多蒐集證據?請斟酌。

蜜拉 104-01-26 12:58

律師您好

一年半(2013/8)前我遭到父親拳打腳踢,當時有去警局備錄,與開驗傷證明,還有照片存證,我現在想對他提出民事告訴。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 我知道刑事傷害追溯期已過,但民事期效過了嗎?

Q2 要贏的成功機率為何? (因為可能跟民法1085條的懲戒權相衝突)

Q3 若想提告,可以依據那些民事法條? (例如民法第XXXX條文)

Q4 我的目的是拿錢,所以我是要向法官請求甚麼東西(法律專有名詞),才可拿到錢?

Q5 若告贏,通常判給原告的金額大約是多少? 數值範圍為何?

Q6 如何提告? 手續、程序為何?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6 20:37

1.民事侵權自知悉時起算2年內請求。

2.即便是懲戒權也不得逾越教育的目的與比例原則。

3.請求權基礎一般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4.金額部分依您所述大致上可請求醫藥費、慰撫金。

其餘須視具體個案之細節而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6 22:14

民事部分要在兩年內提告!

有損害始有填補,您須舉證您的損害有多少。

珠珠 104-01-24 21:38
103年7/3發生車禍我方違規左轉?方從後方高速撞上。肇事責任我7他3我們擦傷?方胸部挫傷治療。2天?院其他回診其間我們要關心對方。對方完全不接電話和解3次要求金額高達120萬.目前?方己提出告訴刑事民事我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對方提出請求金額明細及相關單據。

2、倘若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以以此委由爭取較輕處遇。

3、雙方都有受傷且均有肇事責任,因此均可提出告訴並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對策,本所就多年處理車禍理賠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冰無名 104-01-23 18:58

您好:

我是一位網拍的賣家,因近日少數買家使用超商取貨付款,卻無意/畜意的不取貨付款,已造成小店嚴重的成本損失,想請問以下問題:

1. 買家下標後不取貨付款,造成貨品被退回原寄件門市,此已造成賣家運費的損失,是有可依據的法律對其提出告訴?

2. 若執意提出告訴,而我所擁有的買家資料僅有姓名、手機號碼及買家使用的拍賣編號,如何提出告訴?

3. 小額民事訴訟要如何提告?要怎麼提告?要去哪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 買家下標後不取貨付款,造成貨品被退回原寄件門市,此已造成賣家運費的損失,是有可依據的法律對其提出告訴?

可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契約違約之損害賠償

2. 若執意提出告訴,而我所擁有的買家資料僅有姓名、手機號碼及買家使用的拍賣編號,如何提出告訴?

可以買家之姓名、手機號碼及帳號,作為特定被告之方法。

3. 小額民事訴訟要如何提告?要怎麼提告?要去哪提告?

可撰寫民事起訴狀,至拍賣網站主機基地台所屬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俞 104-01-21 12:29

我103年9月初在公司遇到假冒主管的詐欺犯騙了十幾萬,前幾天第一次去偵查庭與犯人做筆錄,法官最後問我希望賠償金多少?我賠公司五萬多,其他由公司主管們分擔,不過公司也為了這件事把我解雇,因此我只要求賠償五、六萬,但離開之後我才想到我被公司解雇加上精神賠償,假如公司之後知道我拿到賠償金又來找我討錢,不應該那麼少,後悔金額開太低,請問有辦法追加賠償金嗎?(犯人表示他沒錢…)

離開前法官有問我是否要告犯人,我說要,之後法官要我簽完名就可先離開,沒說是否還有下次開庭,告犯人的部分我要自己再去提告嗎?還是再等法院通知?

另外,想問我這樣可以走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嗎?程序應該怎麼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當場調解成立,則之後當然仍可以再變更,但本件應無法請求精神撫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no 104-01-21 12:17

與一家裝潢公司有債務糾紛,對方收了款後施工到一半就完全不施工

民事部分已經提告支付命令對方有向法院提出異議,所以民事部分等法院

通知開庭,而假扣押對方公司戶頭,裡面沒錢,公司底下也無其他資產

但有證據知道對方公司仍持續運作接工程,只是對方公司

負責人用自己的個人戶頭收款。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提告刑事隱匿財產這部分,是否能成立

若能成立的話,是否可以假扣押負責人名下的財產

以及對我在這個案件中是否有利

因為在民事提告假扣押部分已經花了不少金額,在猶豫是否要告刑事

或者有什麼方式能讓對方主動出來面對而不事一置之不理!

謝謝

債務人是裝潢公司,如果該公司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以出資額負有限責任,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股東自己的營業財產與公司無關,因此該公司的老闆以自己名義承攬工程並不會構成詐害債權

不過,如果公司有一些債權,例如公司原本有存款或有其他案件的應收帳款,老闆趁你沒有查封到之前,以非法的手段移轉到自己或第三人名下,或要求債務人向公司以外之人給付,除了有詐害債權之嫌,還有背信的問題。

au 104-01-21 11:04
你好:

我最近取得法院確定勝訴判決(請債務移轉動產登記並交付房屋),現已持確定判決至地政機關辦理動產登記移轉完畢,後請求原屋主交付房屋時,卻跑出第三人來主張與原屋主之間有租賃契約關係存在(他們是原屋主的雇員,利用房屋從事營利,他們主張對於該屋有承租權,我請他們提出契約,他們不願意提出),因此主張所有權不破租賃而不交付房屋,並且也只將租金交付於原屋主而未交付於我,想請問如果我依據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申請強制執行遷讓房屋,則強制執行人員至房屋處看到第三人,且第三人主張租賃契約時,則執行人員會不會就不點交房屋於我,這樣我強制執行有實益嗎?費用是不是就白繳了(約要4萬多元)?

另外,如果我想要請第三人搬離,除了另訴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搬離之外是不是還有請他的方法呢?(另訴又要繳交一筆訴訟費用)                                                                         感謝解惑    非常感激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21 13:43

如果您以法院確定勝訴判決(請債務移轉動產登記並交付房屋)作為執行名義,請求債務人交付動產,則參照強制執行法第124條規定「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動產而不交出者,執行法院得解除債務人之占有,使歸債權人占有。如債務人於解除占有後,復即占有該動產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再為執行。前項再為執行,應徵執行費。」進行執行。

動產正由第三人占有中,則參照強制執行法第126條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應交付之動產動產或船舶及航空器為第三人占有者,執行法院應以命令將債務人對於第三人得請求交付之權利「移轉」於債權人。」而取得交付動產之權利。

從而,動產正由第三人占有中者,並不會點交,而是取得對第三人請求交付之權利。應另訴請求。

marionette 104-01-21 10:10

小弟幫朋友調解一件民事賠償案件,結果雙方調解沒有成功,對方怒告我朋友刑事損壞,並與狀書內敘述是「我與我朋友」一同蓄意用壞他的東西,但是事情發生時「我人並不在現場」,但狀書卻說有照片為證,顯然是使用「案發過後」的照片,請問是否涉嫌偽證罪?


另狀書敘述之後警察到場處理,直指我欺騙警察及推委規避損壞責任,個人感覺名譽受損,可否控告「名譽受損」?


PS.目前法官認定本案被告當下非蓄意,故刑事損壞不起訴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小俞 104-01-21 03:13

我103年9月初在公司遇到假冒主管的詐欺犯騙了十幾萬,前幾天第一次去偵查庭與犯人做筆錄,法官最後問我希望賠償金多少?我賠公司五萬多,其他由公司主管們分擔,不過公司也為了這件事把我解雇,因此我只要求賠償五、六萬,但離開之後我才想到我被公司解雇加上精神賠償,假如公司之後知道我拿到賠償金又來找我討錢,不應該那麼少,後悔金額開太低,請問有辦法追加賠償金嗎?(犯人表示他沒錢…)

離開前法官有問我是否要告犯人,我說要,之後法官要我簽完名就可先離開,沒說是否還有下次開庭,告犯人的部分我要自己再去提告嗎?還是再等法院通知?

另外,想問我這樣可以走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嗎?程序應該怎麼走? 

小安 104-01-20 18:24

因為當替代役的單位是私立的單位,長官有點亂來違規濫用役男,我就去投訴役政署.

結果換來更多的打壓恐嚇脅迫,以下大略包含

1.侵犯隱私權我宿舍全部東西都被他翻過一遍,他以內勤示範擺設為由.只弄我,共N次 <無蒐證>

2.脅迫蓋手印逞罰(生病看醫生晚一小時報到事先通知不給請假,硬是禁足我一天) <有記錄無蒐證

3.恐嚇式咆哮, 字眼只有"你不爽是不是""比文的比武的我都不怕"<被我錄音片段>

4.濫用替代役"脅迫"從事私立單位沒人要做的或機器在做的危險性勤務(應該不符役政署規定):

包含打赤腳清洗充滿電路的水塔,在深山大水溝挖土(已知裡面有毒蛇),並且抓到三隻  <有拍照>

刑事部分過半年好像就不能告了,後面投訴成功換到其它單位本人已退伍,目前經過一年又2個月

Q1:告民事是一年還兩年? ,(我目前聽過兩個答案)

Q2:以上四項後面三項有機會告的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事件的違法性非為行政、民事刑法,依據違反的規定不同而有不同的效力。

2、根據您所述的狀況,1、2、4點至多僅為行政違法,查證屬實可以依據內規給予懲處或懲戒。

3、第3點的部份則可能會有恐嚇罪或是民事損害賠償問題。

4、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恐嚇罪可以於10年內提告(因為是公訴罪,所以沒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民事賠償的部份時效則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