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104-03-24 22:06

請問,我於今年初發生車禍,對方逃離現場,經警方依我記下的車號,肇事車輛登記人是登記在外縣市戶政所,警方調閱登記人照片讓我看,我確定是跟逃逸現場同人,警方告知人難找,等通輯,1:請問我能提告對方刑事民事訴訟嗎?何時提告有時間限定嗎?2:對方是否已觸犯公訴罪3:後續我自身權益有那些,謝謝

我手骨折,身上多出傷口

但目前到現在,警方無法傳喚肇事者,出面,行蹤不明,要如何提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4 23:02

1. 人有受傷可提告過失傷害,這部份有6個月限制請注意。至於肇逃部分,人有受傷,對方肇逃才會有刑事責任,而肇逃非告訴乃論,不會有6個月告訴期的問題。

2. 刑事附民是檢察官起訴後提起,但若是怕時間超過事發2年的侵權行為消滅時效,就要考慮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5 11:26

您好:

1、刑事的告訴期間為6個月,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賠償消滅時效為2年,故建議在這6個月內提起告訴,一旦案件進入起訴階段,仍可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免除裁判費之繳納。

 2、於過失傷害方面為告訴乃論案件,亦即須您有提出告訴,檢方才會受理,但肇事逃逸則為非告訴乃論,只要檢警單位一知悉有此情形,即應進行偵查辦理。

 

3、後續您可先收集相關的醫療保險單據及因此次車禍所造成之損害為何,或聲請車禍事故之鑑定,您可要求的包含車損、人損、因此無法工作之勞務損失、精神慰撫金等,除精神慰撫金外,其他的有單據都應先保留,待警方確認對方身分資料後,即可立即進行訴追之行動。

青蛙 104-03-24 10:36

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遭遇律師及自救會擅自改變委託協議條件致損失部分財產之事件,目前尚未與相關人等對談,如能獲得大家的有效建議,希望能有效對談將損失減到最低(如有需要可能要委託有把握的律師處理),相關內容詳述如后

(一)案情緣由

1.小弟及家人因投資某公司資產被法院凍結,故投資人們成立自救會並委託律師向法院申請資產解凍.

2.自救會彙整完投資人資產名冊(含每人確認並蓋章之投資金額.投資身分證號.及解凍後匯款帳戶),經律師轉交給法院.

3.法院同意後將凍結之款項轉到律師帳戶,再依自救會結算之比例3.27:1(投資金額/3.27=分配金額,已含律師費)分配至各投資人帳戶.

4.小弟的母親雖為投資人,但因曾參與此案業務招攬,被以違反銀行法判刑確定.相關投資人亦曾對她提出民事求償獲不起訴處分,本案自發生至今已超過了5年以上,原則上已過了2年追訴期.

5.因小弟的母親在該公司正常營運期間曾向該公司短借40萬元,母親表示已與自救會確認將從其名下投資金額扣除後才參與解凍款項分配

(二)現在遭遇之狀況

1.該律師表示,因我母親遭判刑確定,所以要負本案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在分配法院解凍款時,自行將我母親名下的金額扣除.

2.該律師亦在沒告知我妹的情況下,擅自將我妹名下的部分解凍金額扣除後,才參與解凍款項分配

3.經我初步詢問,他們將我母親短借的40萬,按自救會結算之比例擴大解釋(40萬*3.27倍=130萬8千元),逕自從我母親及我妹的分配款中扣除,並表示因我媽名下的投資金額不足,才直接從我妹名下扣除.

(三)問題

1.在無任何民事求償確立的官司判決下,律師或自救會可以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原先協議之內容,並自行處分我家人的財產嗎(將錢扣除不發還)?如此一來是否涉及侵權?

2.如上述(二)第1點的條件成立,他們也不能擅自處分我妹名下的財產

3.因所有款項已自法院解凍至該律師帳戶,律師擅自扣除金額或扣押部分金額不發還,明顯已與提送至法院申請資產解凍的文件不同,綜上所述我該如何自救?

1. 即便你母親有積欠該公司款項,也是該公司與你母親間的抵銷問題,其他債權人不能以取回之投資款主張抵銷

2. 當然不能從你妹妹的債權來扣抵

3. 依該協議契約債務不履行起訴請求給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在無任何民事求償確立的官司判決下,律師或自救會可以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原先協議之內容,並自行處分我家人的財產嗎(將錢扣除不發還)?如此一來是否涉及侵權?

   答:若律師或自救會擅自更改原協議內容,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依照原協議內容之。

2.如上述(二)第1點的條件成立,他們也不能擅自處分我妹名下的財產

   答:對方無法擅自處分您妹妹之財產,若有相關行為,應蒐證,以利提民刑事訴訟請求返還。

3.因所有款項已自法院解凍至該律師帳戶,律師擅自扣除金額或扣押部分金額不發還,明顯已與提送至法院申請資產解凍的文件不同,綜上所述我該如何自救?

   答: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契約履行,不得擅自扣款,若有違約情形,再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青蛙 104-03-25 10:26

想再詢問

1.關於[該律師表示,因我母親遭判刑確定,所以要負本案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在分配法院解凍款時,自行將我母親名下的金額扣除.]這樣的論述合法嗎?

2.若欲寄發本案存證信函,要寄給本案律師還是自救會呢?委任契約書重要嗎?因為只有自救會有?怕自救會成員有私心不給~我手上的資料就只有委任名冊含已確認未領金額(已蓋章),這樣跟他們撕破臉對我有利嗎?

小郭 104-03-23 22:52

想請問,如果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判決書中會有告訴人的姓名外,會再列出告訴人的其它年籍資料嗎?如地址會被列出來嗎?

很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提告傷害,毀損,目前偵查庭結束,等檢方起訴中)但怕對方有了個資後來進行騷擾!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23 23:01

Dear 小郭,

 

原則上為了方便法院送達會寫上告訴人的地址,由於刑事附民就是民事訴訟程序,所以會以能送達到對方為優先考量。至於您如果不願意公開地址的話可以指定送達代收人,而告訴人的地址填其居所即可(即並非有長久居住之意之短暫居所),再不然則填「詳卷」,只要指定送達代收人則可以便利法院送達。

 

 

小貓 104-03-23 12:14

因為對方家暴打人!所以想提告民事部分傷害!

由於之前只是寫民事訴訟狀(一般)主要是寫離婚監護權扶養

1.請問民事&刑事能夠同時提出傷害賠償嗎?

2.民事賠償部分是否可以寫在"民事追加被告狀"裡面呢?

3.請問要寄到XX市第方法院民事庭???收(信封外面該寫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3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民事部份,可以提起民事起訴狀、刑事部份,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狀,或是報警處理。

2、傷害事件與之前的離婚案件無關的話,無法併案審理。

3、要寫法院地址,及什麼法院的什麼庭收。

 

 

就您所述問題,建議閣下可民法第1052條規定,具狀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PonPon 104-03-23 11:34

我朋友他酒駕,對方是一個70歲的阿伯,因為是阿伯他違規,紅燈右轉撞上我朋友後輪所以才發生車禍,最後那個阿伯過世了,最後因為我朋友酒駕,所以承擔所有刑事民事責任,他的保險公司賠了200萬,他又賠民事60萬,之候他先去當兵,退伍之後就有去工作,因為剛退伍有一個月的空窗期,但最後還是有找到工作,一個月還一萬給對方,之後因為對方的家屬一開始去刷簿子沒收到錢,我朋友也有事先知會對方說剛退伍沒有工作,等有工作一定會分期還錢,之後有工作就很穩定的每個月就有匯錢過去,但對方沒有固定去刷簿子,一直以為他沒有還錢,就已緩刑兩年起訴他,結果對方就說是因為我朋友都沒有打電話慰問,沒有匯錢都沒說,也沒有說明原因,因為這樣他就被送進去看守所,之後我朋友他媽媽就打電話給對方,得知才知道原來對方本來是因為刷不到錢才把他弄進去的,之後他沒去刷的錢,他媽媽去跟對方討回來,對方也沒有完全匯還,請問如果是這樣我們可以申請交保或是易科罰金嗎,我朋友已經進去一個月了,還有機會上訴嗎?還是有機會假釋?還是一定要做滿兩年才可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確認是否已判決確定,以及刑事判決主文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10 104-03-23 03:40
民事判賠,遭債權人申請假扣押,得否透過法院繳清債務,並申請撤銷薪資假扣押債權人故意不讓債務人繳清債務,應如何繳款保護自己,來主張債權不存在?

Sun10你好:

若法院已經判決應賠償之金額,則債權人所聲請的應非假扣押,此部分恐有誤認。

關於你所詢問題,可向法院辦理清償提存並以存證信函通知債權人後,再向執行法院陳報已清償執行債務請求撤銷執行程序。

以上供參。

jan 104-03-22 01:07

請問判決書判決緩刑二年,但是無附加任何命令,當初調解委員會有調解每個月需償還多少錢要還一年半達成和解,如果我現在已經還了一年但是最近沒工作無法償還,對方說要去撤銷我的緩刑有辦法嗎?因為判決主文是***因詐欺罪處六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後面就沒有了,判決書內容只說到有和解我也認罪所以緩刑,所以我要請問這樣對方有辦法撤銷緩刑嗎?還是只能從民事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判決書沒有寫到必須賠償對方,則不會有被撤銷緩刑的問題。

2、此部份必須對方僅能透過民事執行程序救濟

小郭 104-03-21 00:13

想請問,如果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判決書中會有原告的姓名,會再列出原告的其它年籍資料嗎?如地址會被列出來嗎?

很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提告傷害,毀損,目前偵查庭結束,等檢方起訴中)但怕對方有了個資後來進行騷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判決書仍會出現您的地址,若您擔心,可以委請律師訴訟,並向陳法院陳報送達地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cc 104-03-20 17:26

律師們好

某甲為阻礙前夫(某乙)探視女兒. 以某乙性侵女兒為由.透過A分局向法院應請緊急保護令獲准.後經法院通常保護令審理駁回其聲請 某甲要求A分局抗告. 法官因認為案情不單純而獨自傳訊A分局承辦員警. 該員警在筆錄說他認為證據不足以提抗告.但是因為某甲的要求.所以才提的..案經最高法院三審確定駁回...請問

1.聲請人是A分局.他們受理保護令報案代為聲請.既然法院審理證明某乙的清白.A分局還是上訴到第三審.這樣讓某乙疲於訟累. A分局根本沒有對被害人有任何警訊及社工意見就草率代為提出緊急報護令.後經法院審理又提出抗告....某乙可以向A分局提國家賠償嗎?

2.法院筆錄記載某甲強迫A分局提抗告.某乙可以對某甲提出民事侵權求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無國家賠償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0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無國家賠償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

 可準備完整資料,研究某甲是否應負法律責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22 18:50

Dear Ycc,

 

由於偵查階段不公開行為人的名字,所以本案似無妨礙名譽之問題。又依實務見解,如果最後是還您清白的話,應該無法提國賠勝訴,但建議您可以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訴,如果此案已鬧得沸沸揚揚使您的人生留下?點的話,可以請求他們有何管道提出救濟。以上回覆希望有提到重點。

小慧 104-03-20 13:35

我想請問我已經跟我前夫離婚了,但是之前法院有發一本民事裁定...內容有一段是

聲請人至未成年子女住處,接回、送還未成年子女,但兩早造得另行協議接送地點。

聲請人是我...但是接送小孩不能請我的爸爸幫忙接送嗎?因為我跟爸媽住,由於我要工作,我接小孩的時間是訂在每個月的第一三五個禮拜的五六日三天兩夜,星期五晚上七點接小孩,星期日下午五點送小孩回去,可是因為這個問題,我工作根本沒辦法找,除了找兼職的...根本沒辦法做正職的工作...每個月還要給小孩費用...這種接送小孩的問題一定要照著法院上院寫的嗎?一定要由我親自接送小孩?可是我問別人...別人卻跟我說照理來說直系血親的人可以幫忙接送,這個問題一直很困擾我。

因為我前夫他們一家非常會找問題給我,他們高興怎樣就怎樣,不高興就找我麻煩,小孩接送,我請我的爸爸幫我接回來不可以嗎???他卻回我請不要叫不相干的人帶小孩...那我去他家接小孩...為什麼他就可以把小孩丟給他爸媽讓孩子跟他阿公阿嬤在家等我過去....我前夫的行為這樣對嗎?我該如何做?還是得再跑法院申請甚麼嗎???

還有裁定書還有一點是在不影響未成年子女目前及日後正常就學及作息下,聲請人得以電話、書信、傳真、電腦視訊或電子郵件方式與未成年子女交談聯絡,但是我前夫都不讓孩子跟我電話聯絡,小孩只要到我身邊就常常跟我說爸爸不讓我打電話給媽媽...這種情況我要留下證據嗎?還是要跑法院去申請甚麼???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因為我需要一份正職的工作...不然我根本沒辦法付小孩費用給對方...他們一家總是拿小事找我麻煩....離婚後有必要這樣嗎...甚至老是跟孩子說媽媽不好....這樣的舉動長久下來不是也是算是一種造成小孩身心健康的行為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3-20 14:40

您好!

有些裁定會寫清楚聲請人可指定他人去接送小孩,對方如果無法協議或有任何刁難阻礙的行為,您應保留證據聲請法院另下裁定改定監護權或寫清楚探視方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慧 104-03-20 14:4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些裁定會寫清楚聲請人可指定他人去接送小孩,對方如果無法協議或有任何刁 ... (恕刪)

 

謝謝沈律師喔...我會保留證據

ca 104-03-20 11:48

小額民事判決 去申請假執行強制執行被告薪資

被告上訴已經被駁回,判決已經確定

一個月前收到執行命令的副本,但一個多月沒有消息了

電話去執行處查詢
執行處說
[被告的公司沒有回文給法院]
然後還有
被告說[他被扣薪資就沒辦法生活了]
執行處的人和我說,會叫被告提出證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證明,

之後會發命令給我

我想請問

 1.被告從事發到刑事走完以及民事,就是一副一毛錢都不願意賠的態度
   如果被告真的拿出什麼證明,我是否就拿不到錢了?有辦法自救嗎?
   請問法院對於債務人提出無法生活 沒辦法賠錢的認定會很寬鬆嗎?


2. 一個多月前的執行命令副本,上面交代 被告公司要回文給法院
   執行處的人說被告公司沒有回文給法院
   是否代表該公司挺被告,不打算受理這件事呢?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1 21: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不能生活的部分,必須依據其薪資收入作判斷,倘若高於基本工資,原則上就扣的到。

2、倘若您認為公司說謊,可以向公司提告

陳俐均 (陳律師) 104-03-27 14:48

1、債務人如可提出證明,一般是會調整扣押比例,可能從三分之一減為五分之一,要視個案,基本上不太可能完全不扣押。

2、第三人已收到扣押命令但未回覆提出異議,異議期間過了沒異議,法院就會認為債務人確實有在那邊上班領取薪資,法院就會直接核發移轉或收取命令了,你取得移轉命令或收取命令後就可以直接跟第三人要錢了。

mia 104-03-20 01:33

男女雙方目前離婚已10年多

離婚的原因是因男方外遇

離婚時有一間無貸款房子~ 在女方名下

購買房子資金 來源 有1/3 是公婆在結婚贈與男方, 以及男方婚前儲蓄 

男方將資金用為購屋頭期款 , 房子買在女方名下

2/3 是兩人婚後清償 ( 其中有50萬為公婆分產 , 另有 200萬為男方辦理銀行貸款 )

離婚協議書上~ 有載明

1. 雙方各自取回登記於自已名下及由自己所保管或是使用之財產

2. 除協議書約定事項外, 雙方拋棄民事剩餘財產分配權利及其他財產
與非財產賠償贍養費之請求

3. 女方同意男方得居住於女方名下之動產( 現居的房子) , 
惟女方亦得隨時要求男方搬離該址, 男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以上各條係男女雙方基於自由意志, 於充分了解其協議書涵義後,
同意簽字 , 日後不得異議或反悔



目前女方 決定要賣房子搬家了

男方開口不願意搬家或是 要求分配賣屋所得 
不然就說要打官司 或是 法院協調

現在想知道 ~ 依照協議書內容

A .男方還可以分配賣屋所得嗎 ? 
B.女方應如何要求男方搬離住所? 

C. 房產有1/3 的資金來源是公婆於結婚前贈送給男方& 男方工作儲蓄~ 男方使用於購屋頭期款
這部分是否也在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

D. 男方可否主張 房子1/3 是他的無償所得及婚前存款
要求分走目前 1/3的房產售出所得
或者是要求~歸還當初公婆結婚前及結婚後 分產合計約 300萬元?

E. 婚後男方銀行貸款償還房貸的金額~ 屬於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mia妳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財產權,並非不得拋棄的權利。若該份離婚協議書是經過雙方及二名證人簽名,並且持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則男方應視為男方已拋棄分配請求權,因此即不得再要求分配剩餘財產(包含你名下的動產)。

至於購屋資金來源,除非男方能證明當初是協議借你錢買房,要求你還錢,否則也無法請求返還。

若男方執意提告,可委由律師進行訴訟處理。

以上供參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本案已經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且對方對於你的財產沒有任何權利得以主張
所以他只是單純無賴而已
你所問的問題他都不可以主張
如果要請他離開
你可以先以書面通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後
向法院提告遷讓房屋
如果用調解的方式他未必會理會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按照民法第六章126、127條的規定,「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mber 104-03-20 00:37

您好,我是告訴人,下禮拜要開庭 案由為公然污辱妨害自由等案件

公然污辱要向被告提出精神求償需在幾天內或有合適時間? 提出求償需寫狀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這個項目嗎? 被告12月時前往分局製作筆錄後當天又散播我的住家地址,如要另補充此問題是等開庭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證據就好還是要另外寫狀紙?是民事準備書狀嗎? 提出求償時需提供對方的相關資料,例如身分證和大名?(因為我不知道對方真實名字,是線上遊戲公然污辱恐嚇) 如另外要再加毀謗罪需該如何程序?

 

請各位達人不吝嗇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8:53

1. 案件進行到什麼程度?一般附民是檢察官起訴後提起。

2. 慰撫金沒有一定標準,視個案情節、兩造學經歷、資歷等而定。

3. 補充相關事證建議先書狀補充。

4. 您是告訴人,開庭應該會傳您,屆時到庭就會有被告年籍資料秀在電腦螢幕上。

請參酌。

浩浩 104-03-19 22:55

小弟是住在台北大同區一個獨棟老舊公寓的3樓公寓住戶

沒有管委會

而長期以來,約10幾年都遭樓下2樓鄰居騷擾以及挑釁找碴

比如樓上無聲音,卻說我3樓很吵,甚至說我就是惡鄰居

說看我不高興,要我搬離3樓住戶,恐嚇等等

房子是我失蹤爸爸的,我身世淒涼,患有身心障礙疾病

從小就遭家人遺棄,所以在台北孤依無靠,而樓下是我的親戚(大伯),失蹤爸爸的哥哥  但從不往來,因為其餘土地糾紛撕破臉,反目成仇,甚至惡意害我搞陰的

完全不能溝通,我近幾年好言好語,連隔壁鄰居也被樓下住戶不禮貌對待比如修繕等能否進屋查看,卻被嗆那是你家的事,是沒看過惡鄰居

以及2樓住戶長期在門口擺設鞋子,和一樓擺設塑膠箱阻礙通道

近期更加害找碴,私裝監視器2支在2樓門口(只有2樓住戶自己能看到)我沒辦法看

得知我一個人住還有我的朋友,連我買東西回來,買什麼,他都知道,都會找碴嗆

"你剛剛去買東西,可悲一些543,你出入我都有私存影片照片,利用私人監視器財產

以正當名義為理由行惡意騷擾我之事實"

完全無法溝通,還動手

甚至故意照射樓梯通道用私裝監視器,惡意得知我行蹤外出返家之行為

常常回家時上樓,他就用監視器查看,把我擋在2樓不讓我通行,講不雅文字

侵犯我個人隱私,卻已樓梯間系公共空間為由自保

揚言嗆我要搬走,揚言恐嚇,就可以接手我失蹤爸爸的房子,實在非常可怕我自小被家人遺棄,2樓住戶每天都沒原因叫轄區警察來1樓門口找碴(有鄰居可以作證)

3個月每天叫警察10幾次,惡意說我打他,怎樣莫須有的行為

還有動監視器,自導自演加害我,嗆我看他的監視器找碴

搞到我精神狀況完全惡化,失眠,憂鬱症想自殺

根本無法入睡

而自己因為前年車禍

還是一個骨折的病人,需要人照顧,生活苦不堪言

我希望有律師可以幫我主持公道,不管是民事刑事提告都好

我姓黎,住在台北,希望有律師能幫忙指導,或實際面談..

否則我生命會遭受到威脅

而隔壁鄰居也知道,看我被樓下欺負,甚至用各種方法要把我趕出居住地

想接手我爸的財產(房子)是一個非常霸道流氓的惡鄰居

警察說也沒辦法,要我按鈴申告 甚至對我不是很友善(無助弱勢)

我希望透過司法把鄰居裝設監視器問題解決,或是由法官拆除

並且改善鄰居對我的找碴行為,強制罪,妨礙名譽等等

謝謝...

 

法律扶助並不適用我

所以希望有律師能幫忙我的line

allen7466 書瑋

以及能告訴我費用 以及想辦法應對..

而我有影片和錄音

但每次警察走他又叫囂恐嚇 2樓住戶3人(一家人)

欺負我烙單一人..唉 很痛苦 不知怎對付這種惡霸鄰居

也不能搬走(房子被爸爸拿去抵押 土地權人為我爸)

我今年25歲 想3個月內提告..

不知有誰能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裝設監視錄影器於共用樓梯的部份,可以嘗試主張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要求排除侵害。

2、另外有關於架設監視器的部份,倘若是以釘釘子的方式,裝設在樓梯間共用壁上,必須經過其他住戶的同意,否則可以訴請法院命其拆除。

3、其他可能涉及恐嚇強制罪的部份,要看您有什麼證據

4、費用的部份要看您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協助,可以來電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比 104-03-19 15:11

您好:
我是原告:
民事簡易訴訟(合意為小額訴訟程序)已於簡易庭判決我勝訴
判決文末端有備載:

[對小額程序之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由,不得為之。]

但日前收到被告上訴狀 (理由:容後補呈)

而現今收到二審地方法院的 [準備程序] 開庭通知

備註欄:空白

請問律師..備註欄空白..那準備程序庭我要準備什麼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9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官給上訴人的通知書會請上訴人提出理由,倘若上訴人不提出,不利益由上訴人自行承擔。

2、我方的部份,只需要於對方提出理由時,再行答辯即可。

 

 

小比 104-03-19 16: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官給上訴人的通知書會請上訴人提出理由,倘若 ... (恕刪)

謝謝曹律師、感謝您的釋疑
因為一直未收到理由狀
目前就只能靜觀其變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即便未收到理由狀,您也可以先擬答辯狀,並就程序予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迷途羔羊 104-03-19 14:13

此案為本人發生,我是租屋客,原本以為是單純返還定金的案件,沒想到過了半年,案件仍無進展,甚至回到原點,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懇請各位協助,拜託。另為了簡化稱呼內容,故以甲~丁代表,案件敘述如下:
1.甲自稱房東代理
2.乙自稱房東
3.丙為租屋
4.丁為手機簡訊發送人

丙透過591租屋網得知租屋資訊(六樓),撥打資訊上的聯電(頁面上是寫"房東"而非代理人),表示有看屋意願,但至現場才得知接洽者與接聽電話者皆為甲,甲自稱為乙的朋友且為代理人,丙表示有租屋意願,甲表示由於求租者眾多,為保障雙方權益請丙先行支付定金予甲,並提供手寫定金單(單上有寫代理人甲的姓名聯電及ID、丙的姓名聯電及ID、承租地址、收受定金金額、何時簽訂租賃契約)單據予雙方,丙當晚第二次向甲表示有看屋需求(因為是丙的友人與丙一同承租房屋),當時甲、乙、丙及丙的友人皆在場,乙告知丙及丙的友人已有收到定金,惟因需協助更換鎖頭及裝設冷氣及其他傢俱,故鑰匙需待簽訂租賃契約時,才可提供,並告知丙房子又不會跑掉且已有簽定金單,請丙不用擔心。(當天皆有看到甲出入5樓及6樓)及協助開樓下大門。

過一個禮拜收到丁傳簡訊通知內容為「丙先生,您好,您預定的房子房東檢查線路發現工人未完成維修作業,需等大約至一個月完成,檢查報告上由於不完整無法租給租客。所以通知您預定金以繳交8500元整全數退回。請與甲(聯電)聯繫」

丙多日嘗試聯繫甲與乙,甲不是關機就是說晚點處理,乙電話有通但持續無人接聽,丁則表示僅能協助轉達,最後甲表示定金已收就不會退,不然去法院提告再來處理。

於是丙透過民事簡易庭提出對於甲的訴訟,案件牽扯至今半年多(從調解到辯論及再開辯論甲皆未到場),但今日卻從法官口中得知丙應向乙提出訴訟而非甲,請丙先去調房屋產權持有人的資料看是否為乙,再來變更被告聲請

有鑑於此,故在此留言,並懇請各位協助解惑。

1.由於【定金單據】上沒有自稱房東的大名、ID,僅有聯繫電話,且撥打未有人接聽,開庭時懇請法官以民法248及249條來裁定,但法官表示不符合該條款,傾向應請租客告房東才適用此條款,但由於租客沒有房東的資料,單據上也只有自稱為代理人的資料,且定金也是代理人收取,故此案真的沒有辦法直接向代理人提出告訴嗎?或是請問該以哪一條的條款來請法官針對代理人提出告訴呢?

2.法官告知租客,先去調房屋產權持有人的資料看是否為「自稱房東者」或「自稱房東代理人者」,再來變更聲請。想請問,假設調閱出的資料,房屋產權持有人非上述兩位時,此案還有可能對上述兩位提出告訴嗎?

3.該有的物證(包括定金單正本,簡訊往來內容,當時拍攝房屋的照片)皆已提供給法院,但不曉得為什麼法院似乎不以此當依據,且法官也表示此情況非屬刑事詐欺,我已經摸不著頭緒該如何處理,法官只請租客若有訴訟疑問請撥打訴訟輔導科,但沒提供方向。

4.撥打訴訟輔導專線,僅得知請我先等資料調出來,我詢問接聽者表示假設當初自稱房東代理人及自稱房東的人都不是產權持有人,變更被告聲請,到時候屋主卻說從來沒有授權出租房屋,那該如何處理,接聽人員表示那只能改走刑事詐欺,可是這樣一來就與一開始法官所說的有所衝突,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呢?..

奶茶 104-03-18 21:29

?????民事判決法院已經判定賣地要把錢歸還,但是欠債人還是把土地賣掉,有什麼方法可以申訴?還有當初有假扣押了一筆錢,現在假扣單的單子不見了,那假扣押的錢要如何取回呢?麻煩回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構成詐害債權之問題,至於接下來如何進行,由於您所述事實不明,建議您詳述判決內容,以利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9 00:05

您好,

所以當時沒有做假扣押土地執行,就是一個失策,土地受讓人如果再移轉給第四人、第四人再移轉給第五人,幾乎可以說土地就救不回來了。

至於裁定不見了,可以向法院聲請補發看看。

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步驚雲 104-03-17 21:02

律師好:
我在約一年半前與人打過民事官司,因敗訴所以我須要繳裁判費用

當時官司判決確定了,訴訟費用也確定了。

但官司結束後都沒有來跟我要,最近終於透過委任律師存證信函來要錢了。

問題是,訴訟對方共有十四個人,我要如何給錢才會比較有依據。

直接給律師錢好像很奇怪,感覺不清不楚,可以給他我的銀行帳戶讓他強制執行嗎?或是有比較沒有爭議的方法嗎?畢竟對方這麼多人一定要用比較清楚的方式付款比較好。

另外,除訴訟費外,這一年半需要另付利息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判決主文如何記載,是連帶給付還是其他給付方式,另本件之計算應計算至清償之日為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步驚雲 104-03-17 22: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判決主文如何記載,是連帶 ... (恕刪)

你好:

判決主文說:
相對人(我1人)應給付聲請人(14人)訴訟費用額確定為XX元,及自本裁定送達相對人
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我現在的苦惱是怎麼把這裁判費公平的給這14個的人,
我本來想請對方律師寫明一個比較清楚的收據說明,然後匯到律師事務所的帳號,這樣對嗎?
又感覺不夠清楚。

 

步驚雲 104-03-17 23:55
回覆 步驚雲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你好:

判決主文: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10,餘由原告負擔。

存證信函:台端應負擔訴訟費用額xxx元。

何小姐 104-03-17 00:05

1.民事起訴狀中,包含原告、法定代理人、送達代收人,請問被告答辯狀繕本應寄給哪位?

2.繕本要被告自己寄?還是可以一併交給法院,再由法院處理?

謝謝

**單獨請律師校對被告寫的答辯狀費用

如不便告知,可寄:  s.c.kung@msa.hinet.net

一、寄給原告。

二、繕本的寄送這個部分,雖然法律已經改了要逕送對造,但還是有人會寄給法院,多數法院還是會幫忙寄的。有些人會在快開庭的時候才寄給對方,想讓對方沒有時間回應。

三、律師審約至少都要八千了…不可能幫你看狀要少於八千…當然每個律師不同

四、律師如果看一下你的狀跟你收錢叫你出狀叫沒良心…應該是要先研究你的案件證據夠不夠,分析怎麼樣增加勝算,然後幫你寫狀紙,這樣比較好。

五、律師寫的跟當事人寫的會不一樣,與其讓律師幫你審狀不如讓律師幫你寫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7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送達代收,可以直接送送達代收人,但是一般而言,會送達代收跟訴訟代理人都送。

2、民事答辯狀可以自己送,並於正本記載繕本逕送對造,或是由法院協助寄送。

3、審閱民是答辯狀費用,會依據案情、內容多寡而有所不同,歡迎來電洽談。

 建議還是與律師討論案情再決定如何處理比較好,以免輸掉官司。

小郭 104-03-16 16:07

日前與人有因行車糾紛,對方毀損我車輛,檢察官也開了偵查庭傳喚對方到案了,後續,我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但我沒對方的身分證字號...等等的個資,但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起訴狀需要填寫這些資訊,我該怎麼辦?能跟檢察官要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待刑事起訴後才能為之,所以日後您若有接到起訴書,其上即會列被告之資料,但本件車損部分無法依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6 19:46

同上謝大律師所述,建議起訴後再提起附民即可,但要注意事發2年的時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6 22:30

起訴書收到後,即可知悉被告年籍資料。

阿福 104-03-16 12:57
2015、1、31我騎機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造成車禍事件,我左腿擦傷至今未痊癒,機車維修費2700元,只有強制險。對方是轎車側邊刮傷,有全險。警察局有備案,原本以為小事私下和解即可,但對方卻寄信函要求開調解會並打電話口頭告之對方保險公司要代位求償七成,約2萬,因車輛權責我方占七成。請問 1、在調解和解,主張各負各的損害,是否可拒絕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2、對方車輛只是刮傷卻將整扇車門換掉,是否不當利益輸送,而犧牲我的權益,我該怎麼做來爭取或只能賠償 3、因傷口未癒,調解會我是否可以爭取傷害賠償,有上限嗎?有時間限制嗎? 4、若調解不成需提起訴訟,是民事還是刑事,這樣是否可能爭取傷害補償,必竟我方過失較大。
楊律師 104-03-16 14:52

因對方對車禍發生也有過失

建議你先至警局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之後再向對方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來爭取你的訴訟地位高度

 

對方如要跟你索賠

建議等到法院後再說

以免你吃虧

白白 104-03-16 10:58

各位律師您好希望能幫我此件事情有個建議或者答案或者幫助謝謝

2014年3月 我借錢給 一位女子

借錢原因:房租 與 生活所需要借錢

一開始借了她35000元 陸陸續續有環 不過很少也很慢

2014年7月 此女子 又再跟我借錢

當初借款她還大概有一萬元整 所以還剩下25000元未還清

這次女子又向我借錢

借錢原因: 家人生病 房租 高利貸追討

又跟我借35000元 我就借她了

因為她前面有陸續還錢 我也不疑她 就借給她了

後來說兩個月後會還清 途中她說她男朋友會幫她還

我這兩個月都有跟她追討錢 她也都愛理不理的 還說兩個月後還沒到

我想也就算了 兩個月後再跟他要 結果 她就換了號碼 所有的通訊也都

已讀不回 之前上班的地方也換了地方 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結果後來個幾個月問問周遭朋友有沒有熟識她的人

結果發現 它不只跟我一個人這樣借錢 也用 高利貸追討 房租欠債 等項目跟很多人借錢 也沒有環

我有她借款證明 我都是轉款給她的 也有請她簽本票 當作證據

到現在我還是連絡不到他人

我覺得她像剝皮一樣 使用話術去詐欺人錢財

民事方面 她很像也有很多交通罰單沒有繳 酒駕之類的 我想她 民是財產是沒有錢的!!

我想詢問的事情是...

1.假如民事訴訟 因為我知道她很像很多罰款都沒有繳納,我認為他民事是沒有財產的,該怎麼辦呢?!

2.若我想已刑逼民,我先提出民事訴訟比較好?還是直接刑事訴訟下去提告了呢?! 有差別性嗎?!

刑事訴訟成不成立我不太在乎,我比較想知道 該怎麼做?!

我的認知 民事訴訟提告下去 它有出來解釋或面對,但是沒有財產 故意不還錢, 而在去告刑事提告,因為我提告他人才出來 所以刑事不容易成立嗎?! 那不如 刑事提告他人出來再告他民事訴訟呢?!

1.先提告民事提告刑事 和 先提告刑事提告民事 是有差別的嗎?!

希望各大律師能給我建議,我困擾很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6 1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求償的部份,倘偌對方無資力,則實際上就是無法取回財產

2、刑事部分,必須從相關事證判斷,見您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避免誣告問題。

3、建議您尋求正式諮詢,倘適合提起刑事告訴,就提起刑事告訴,倘偌不適當,則可以聲請民事支付命令

 

566 104-03-15 12:43

抵押權超過20年.請求權15年.除斥5年.判決勝訴.被告民事上訴多久才會出庭.要注意那些法律.

執行者 104-04-27 17:09

 如果被告銀行,我想它不會提起上訴,因為提了也是白提。

csam 104-05-07 00:50
回覆 566 的發言內容:抵押權超過20年.請求權15年.除斥5年.判決勝訴

 

 本人是債務

在不知道

抵押權已達消滅時效的情況下

還了一筆款項並請求塗消

但對方即用民法129條要求時效中斷

要求歸還所有款項及利息費用

請問:該如何答辯呢?

fmp60529 104-03-14 23:41

律師你好:

本人與他人有詐欺案件糾紛,然本人尚在服役,平日無過多時間準備法律文件,現已收到新竹地方法院寄出的簡易判決處刑書,於3/18日開庭,想請問1.何時可以追加刑事民事賠償

2.如何追加,是否需填寫告狀書

3.告狀書要寄到哪裡? 簡易判決處刑書是由新竹地方法院寄出,被告住高雄市,住臺東縣臺東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於被告起訴後提出之,若目前被告遭新竹地方法院起訴,即可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待言詞辯論終結後,即無法再向新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建議您於3/18日開庭前遞出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避免當日辯論終結,造成您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ki 104-03-13 16:17

您好,請問公司若聲請重整,在緊急處分中,法院尚未做出准否的裁定,或是已經裁准重整,在這二個階段內,債權人提民事訴訟要求清償債務人會出庭嗎?法院會做出判決嗎?

按法院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得因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為左列各款處分:(一)公司財產之保全處分;(二)公司業務之限制;(三)公司履行債務及對公司行使債權之限制;(四)公司破產、和解強制執行等程序之中止;(五)公司記名式股票轉讓之禁止;(六)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查定及其財產之保全處分;且該項處分,除法院准予重整外,其期間不得超過90日,必要時,法院得由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超過90日,公司法第287 條定有明文。而依公司法第287 條規定,法院係「得」為上開裁定,可知法院裁定前得為各種處分以保障債權人之權利,暫時安定公司秩序,是公司法第284 條係任意的規定,而非強制規定。又按公司聲請重整之緊急處分裁定,乃為維持聲請重整公司現狀,避免聽任利害關係人各謀自保而履行債務、行使債權,使公司在裁定前喪失其重整價值,且將來重整計劃,亦須統籌公司全部財產予以擬定,故法院對重整聲請為准、駁前,有必要先為緊急處分。此一緊急處分之性質與民事訴訟法第538 條第1 項所謂於爭執之法律關係,有定暫時狀態處分必要之情形一致,屬聲請公司重整程序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特別程序(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1158號裁定參照),旨在揭示重整裁定前緊急處分之本質為民事訴訟法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而依民事訴訟法第538 條第1 項規定「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益見法院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並非因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即應為公司法第287 條規定之保全處分,仍應就保全處分之必要性予以審酌。再者,以我國實務運作上債務人公司濫用重整聲請及緊急處分裁定之批評,迭有所聞,發生財務困難之公司藉由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以暫時逃避清償債務責任,並以此為保護傘,要求債權人與公司進行有關債權債務關係調整之談判(例如降息、分期或緩期清償)等情況,所在多有,是債權人利益之保護,亦為我國目前公司重整立法重視之點,法院就公司重整准駁前之緊急處分並無一經公司或利害關係人聲請即無否准之裁量空間,仍應審酌聲請人將來聲請重整獲准之可能性,維持公司之財產完整俾便其債權人有公平受償及重整之機會,避免公司惡意利用緊急處分阻礙債權人行使權利以維護債權人之權益,及聲請之准駁對於公司及債權人等利害關係人肇致損害程度,暨對公眾利益之影響,法院會衡量比較以為決定。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3-14 15:24

您好!

裁定重整後,訴訟會停止進行,債權人應於公告的申報債權期間內申報債權,將來才能依重整程序受清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柔情 104-03-13 02:35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本人已與前妻協議離婚八年四個月了(白紙黑字兩造雙方因個性不合難以白頭偕老),最近忽然提出兩個民事訴訟:

民事暫時處分: 當初因為離婚,目前念國小的女兒跟她住,監護權一人一半,離婚時以遷過一次戶口。後來因為為了念A國中,又遷了一次戶口,哪知道A國中被裁撤,所以會被分到B國中,但是現在B國中因為據說名聲不好,又要遷到補習班老師家中以唸C明星國中,要求法院讓我在5/1前簽字同意,這可能嗎?唸明星國中可是有所謂就學之急迫性與必要性嗎? 改訂親權行使: 她主張我在11年8個月前就外遇,且未盡保護教養之責。初是協議離婚,也未有告訴之事,論刑事民事也早已超過追訴期間,她這樣無的放矢,法官會採信?我可以如何主張反擊? 當初是要求監護權一人一半,但是跟她住。住的地方又差得很遠,怎可能拿一般關愛的方式來衡量?週末我都是跟女兒在爺爺家相聚,國內外出國無數次,倒是前妻未有一次提供成績單給我,這法官會怎麼看呢? 如果真的改判監護權給前妻,我想問,既然是兩造雙方協議離婚,也是契約的一種,今天如果拿走我的監護權,我有正當工作,無不良嗜好,已再婚,也有兩名幼子,且姊弟間互動良好,法官可能改判嗎? 如果改判,我可以主張降低當初給付的金額嗎?當初金額分兩塊,一個是給女兒,一個是給前妻的,是否可以主張這兩者金額降低,可以在本案提嗎?還是要另外提出案件? 本案目前是強制調解中,但是我實在太忙無法請假,要五月才較有空。我已書面跟法官請假與書面狀詳細答覆原告之告訴。但是法官通知我,日期不變更。請問,我不去就是調解不成立,是否就進入司法程序?因為到了民事庭,如果還是5月前,我是否仍可以主張時間往後?因為我不識刑事案件,我也需要充分時間準備,倉然開庭對我也是不利阿? 最後,請問如果我覺得法官不顧慮我的時間,我是否可以主張法官迴避因為有偏頗之嫌?該如何提出?最遲該如何提出?如果開庭後我先沒請律師,但是後來需要我是否可以主張暫停,需要延請律師,以免我的利益受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3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的部分,因為雙方已經約定了,因此對方必須提出目前監護權約定狀況不利子女,才有辦法改定。另外,因為您的子女目前已經有一定的年紀了,其監護意願也很重要。

2、暫時處分的部分,就學確實是一個重要的事項,建議應該正式提出答辯,您必須就該校的狀況,及目前就學狀況作分析比較給法院看。

3、目前家事事件較為親民,但是倘若您不了解相關法律規範及法院運作,建議至少還是要尋求正式諮詢,蓋倘若您因為不了解法律沒有請律師而遭不利認定,將來恐無法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否改定監護,要看對方狀子中如何主張你有無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無不利子女之舉,並有提出何事證,至於扶養費原則上要依當初協議,除非有經濟狀況變動之情形,建議還是帶對方狀子與律師面談會比較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OJO 104-03-12 22:48

我因之前遇到香港的詐騙集團~現要如何以法律途逕將香港凍結帳戶以民事訴訟追回??可刑事附帶民事嗎??在香港與臺灣兩地都有報案~因被害人都在臺灣能在台北法院提告開庭嗎??還是一定要香港提告開庭??但目前詐騙我們的加害人仍找不到~~但香港凍結之洗錢詐騙帳戶資料香港警方無法提供給被害人的情況下如何提告??原告與被告之對臺灣或香港之民事訴訟之書狀怎書寫??或可直接請臺灣刑事兩岸協助幫忙嗎??還是可請律師函文至香港法院申請銀行凍結之帳戶強制執行歸還被害人呢???我該如何進行較好~因臺灣有三人都被詐騙~~金額一人都約三百萬上下~~希望官方或律師知道告訴我們如何來進行有個方向~~麻煩知道能給我們意見對我們有所幫忙協助~~因香港律師非長昂貴~~因被詐騙損失很大過的很辛苦~~實在希望能在最有效益與短時間內解決此事~~不知臺灣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兩地兩岸有法扶可提供給我們幫忙協助嗎??還是有律師懂香港兩岸法律或國際犯罪的呢??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3:52

1.被詐騙的過程為何?以及日期時間為何?

2.我們與對岸有一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彼此可以互助合作。另外,基本上法扶不會接這種案子(接洽的單位會有海基會、法務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等,過程繁複)。不過您還是可以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現場律師

以上。

漾漾 104-03-12 20:30

友人交往一男友,不久後某天兩人在家裡遭人闖入,才知道對方原來已婚。

對方帶著一群陌生男人及徵信社人員約十來位,沒有警察陪同,

雙方互告通姦妨害家庭及侵入住宅,調解庭時和解

和解完友人也就和她男友分手了。

事情經過一年多,突然收到對方訴狀提出民事求償

請問,已經和解的案件可以再次提告嗎?這樣有超過追訴期嗎?

如果可以提告,我朋友是否也能同時再次提出侵入住宅告訴呢?

感謝解答。

1.  就閣下諮詢的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支援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21:18

1. 詳細要看到具體的何解內容及訴狀才能做較精確的判斷。

2. 通姦、侵入住居都是告訴乃論,一旦撤回不告,檢察官會不起訴,屆時除因不起訴的效力外,往往也已經超過告訴期間,故您朋友應無法再告對方侵入住居。

3. 如和解內容有確立雙方各自拋棄對他方就該事件的民事賠償請求,則對方也必須受到和解契約的約束。當然若是對方另執其他事實提告賠償,而該事實不在當初和解範圍內,則對方還是可以提告

供參。

一般和解通常都會約定放棄該案之民事求償權,如果沒有該條項約定,對方或者你們可否求償,沒有這嘛明確,建議你找可信任的律師洽談,較能幫你分析情況

一、的確要看你們的和解契約怎麼寫。

二、如果和解書有寫到民事怎麼處理,那麼和解就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如果對方依據原來的侵權行為請求民事賠償,那麼很有可能會被駁回。

三、如果和解書沒有寫到民事怎麼處理(可能性不大)…那麼對方據民事侵權行為請求賠償並無問題;只是這樣的話你民事上也可以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向對方主張;當然對方另一條可能的處理方式是依和解契約為據請求履行契約

四、狀況的話真的是要拿著和解契約及對方所提出的書狀跟律師討論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提起民事求償是否有理由,需視和解契約之內容及對方提起民事求償之事實為何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入住居之部分,可能已超過六個月之告訴期限;至於對方是否可再行提出民事告訴,需視當初簽訂之和解契約對方有無放棄民事請求權,若無,可就對方損害賠償請求數額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3 00:44

您好,如果您的和解契約有提到民事損害賠償或請求的處理方式,建議您開庭的時候提出和解契約給承辦法官看應該就不致敗訴。

前面幾位大律師講的都很好囉~~~

律師

阿嘉 104-03-12 17:20

小弟在2014年8月15號開車時不慎追撞前車,當下有請交通隊來做筆錄且話好現場路線圖,事隔半年,對方所保之保險公司寄來一份民事訴訟,說是要求賠償車輛修復的金額50000元,可是這半年來都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是因為對方保全險的關係嗎?另外一問全險的部分是保險公司將所有賠償流程走完後才會向肇事者提出賠償嗎?那當中修車的過程有必要通知我到現場看嗎?

那麼訴訟的過程是寫先調解,小弟因還在學,所賺不多,且是低收入戶,有沒有辦法可以減少一些賠償金額?實在是無法償還如此多的金額,而且還須照年利率5%加收利息,希望能幫幫忙,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25

您好,可以跟保險公司法務殺價。

LoMiNa 104-03-12 09:33

請教各位法律人士

我昨天收到一封支付命令

我父親101年時向當鋪借貸,騙我去當連帶保證人

去年103年8月他說已經還清,但9月我卻收到存證信函

而且是"平信"寄的存證信函,裡面是存證信函格式,但沒有郵戳

裡面還有一張契約影本,

因為父親有多次利用該債務詐騙怕會害我背債的親人的錢

所以大家都以為又是新的詐騙方式,就沒理會

然後父親本人也跑路連絡不上了...

這張支付命令裡面,有聲證1:契約影本、聲證2:存證信函影本

我有以下問題:

1.存證信函不是應該經過郵局存證才有效力嗎?之前有聽說沒寄出的存證信函就可以拿來聲請支付命令,請問他這樣是否會涉及偽造?

2.看到契約影本的時候,因為覺得很奇怪,我爸名字簽了兩次(其中一次簽名像翻印的),我自己的只有一次,所以才認為是騙人的

3.就以上疑問,我是否可以直接提出異議?請問提出異議後,會直接進入調解,還是我會被告,要走民事解決?

4.我昨天收到第一銀行貸款通知,發現我父親名下有房產,請問當鋪不是應該先去聲請扣押我父親財產,真的不行才找我嗎?還是他可以直接略過他來找我?

5.命令上當舖說父親101年以來都未清償任何債務,但這樣很不合理,他怎麼可能全無清償,一直到103年底才提出聲請?

6.若提出異議後,有關 1.2點疑問,我是否應該進行調解比較好,還是直接打民事訴訟會比較好?因為我父親跑路我也無法證明他是否有清償債務,那我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林智群 (klaw) 104-03-12 10:14

 先異議再說,讓案件轉成訴訟,

不然就確定了,等同對方取得勝訴判決,

至於你提的一些質疑,到開庭再處理

1. 先異議。

2. 連帶保證人先訴抗辯權,不能要求債權人先執行對方財產

3. 之後可向主債務人追討被債權人執行的金額。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異議,可以單純否認,不用表明理由!之後就會轉成一般開庭程序,建議你找當地律師討論研商對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17:29

1. 存證信函只是催告的功能,並不不是說一定要寄存證信函才能聲請支付命令

2. 支付命令異議無需附理由,誠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述,先去異議,並要注意異議的時效

3. 異議後就會轉入訴訟程序,屆時雙方再就實體爭議攻防。

4. 訴訟中,法院友可能詢問兩造是否調解,如果您堅持自己沒有欠債的問題,認為無還錢必要,當然就不必,但也要考量自身所執證據多寡以及答辯的合理性等個案情形而定。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家誠 104-03-11 23:43

請問 大約在前天中午 我撞上一輛機車,我方車速大約在40左右,而我這條是幹道,對方是支道而且又是逆向進入,雙方皆有受傷 請問 民事刑事責任怎麼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3:56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並以之作為與對方談論和解之基礎。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27

您好,建議您向警察局申請車禍初步研判表,釐清責任後與律師連絡後續處理。

刑事部分多半涉及過失傷害毀損民事則是損害賠償

以上,歡迎與律師聯繫。

楊律師 104-03-12 00:54

請於車禍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可於車禍發生後2年內向對方請求

stanley 104-03-10 21:44

律師您好...

延續上問題,您說可以以該契約書提起民事訴訟,或是聲請支付命令

那就不一定會拿到錢對吧!!只是只有嚇阻的效果...然而對方式作夜市生意沒有薪資所得耶!!所以是不是更拿不到錢??

感謝您專業的回答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22:3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無資力,民事求償的實益就不高了。 建議還是不要任意提起詐欺刑事告訴。
阿勳 104-03-10 08:43

律師你好,請問我要去開刑事庭(已經過了偵查庭階段),能否有辦法不公布我的個人資料,我是車禍案件,我不想讓對方知道我家住址,因為開庭上有電腦會顯示我家住址跟對方住址,能否有辦法不顯示,還有就是日後如果寄判決書會顯示雙方住址嗎?第二個問題就是,我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樣也不希望讓對方知道我的住址,請問有甚麼辦法?是直接開庭前去向誰申請?

一、刑事部分,對方可以委任律師任辯護人閱卷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對方也可委任訴訟代理閱卷,這個地方你的地址對方還是會知道。

二、雖然你寫信要求法官把你的住址隱藏,但如果法官認為於法無據,那麼對方閱卷的時候就會發現你很擔心地址被知道,這樣對方就知道你害怕了…這樣對你的案件未必有利

三、至於你說的地址的顯示部分,依照我任律師多年的經驗,很多被告不會看螢幕,而且被告回答法官的問題時間很短,法官不會給他時間去背你的地址的…所以除非對方天賦異秉記憶力特好看一眼就記起來,或是他很老練會拖書記官時間讓他背你的地址,不然書記官在地址的地方帶一下很快就過去了,我不認為他在這麼短的時間會記得你的地址(除非他有備而來,還找個人在後面旁聽專門記你的地址)…

四、車禍的話不用過於擔心…如果開完庭有安全疑慮,可以先去法警室請法警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科科 104-03-09 12:30

我是甲方;對方為乙方 事發104年2月7日

甲方騎乘機車行駛於板橋浮洲橋機車道上時(往板橋方向),甲方行駛於乙方左後方約三公尺,乙方機車後方還拖掛L型二輪手拖車(未載物品),由於乙方不知名原因自摔,導致機車道被占滿無法閃避,甲方撞於機車分隔島,對方小擦傷,我頭部著地頭暈跟骨折爬不起來,導致現場已被破壞
拿到初判表上寫說
甲方:肇事原因:本案相關肇事經過雙方各執一詞,尚有疑義,在缺乏其它佐證資料下,無法分析研判。
違規事實:無
乙方:肇事原因:本案相關肇事經過雙方各執一詞,尚有疑義,在缺乏其它佐證資料下,無法分析研判。
違規事實:機車附載物品未依規定(處31-5)

請問:

1.我行駛於對方左後方機車道上也有畫著白虛線,車道右側人行道和護欄,左側為水泥分隔島,對方自摔連同後拖車都佔據車道影響到我無法閃避,還是後車責任較重嗎?

2.還是要花三千元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呢?

3.請問事發已經一個月了,對方也不聞不問,我該如何跟對方民事求償和比例該如何算比較好?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9 20:56

1. 肇事責任輕重還是要看現場情形,並交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

2. 若是有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偵查中可以聲請檢察官送景肇事鑑定,此無庸再支付費用

3. 盡可能與對方協調,若是對方是採逃匿、不願面對的態度,就要考慮提告過失傷害,但要注意事發時起6個月的告訴期間。

青蛙 104-03-06 18:11

文長~再請各位大大耐心觀看並解惑,感謝

小弟母親多年前參與某公司成立的互助會,因自身參與該公司不少合會再加上業績不錯

所以被該公司拔擢為業務總監一職(但是非股東)

後該公司被以違反銀行法凍結公司資產(資產中含各參與者投入之合會金)

小弟母親亦因違反銀行法被判入監服刑

而資產凍結的部分經過幾年的興訟

最近法院終於有要解凍發還給原投資

今天與我母親委託向法院申請資產解凍的律師聯繫

(解凍後的錢會先回到我們委託律師的帳戶裡做統籌分配)

律師表示:最近其他投資人有在談論待資產解凍後要向我母親求償,因為他們那些投資人認為我母親從本案獲利甚豐.

我問他~先前有投資人像我母親提出民事求償已獲判無罪~而且應該已過追溯期(98年發生至今)

另外~凍結之資產只有少數金額是用我母親名義投資

其餘皆為以其他家人之名義投資(原投資金錢來源為登記在我與我妹名下的房子房貸增貸而來)

試問求償之依據為何?

律師表示:因我母親刑事已被判有罪,故應與其他被判有罪之股東及關係人對相關投資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而且民事獲判無罪部分僅為少數人之興訟,非為全數投資人,所以資產解凍後他們可能會有動作

我回問他:被判有罪的是我母親不是我們其他人,何以他們能對我們的資產有所動作?

律師表示:那些投資人都知道(沒有祕密)我們家人都是被我媽用來當作人頭帳戶使用,所以將來有可能會對解凍後分配到我們帳戶的資產採取法律動作(如強制執行or假扣押....等等)

我再回問他:那我現在可以採取甚麼動作將來避免權益受損?(比如說在法院還沒解凍前先提異議等等的?)

律師表示:現在就是低調,待資產解凍後再看情況.

~~~~~~~~~~以上為本案初步描述~~~~~~~~~~~

小弟想請教各位先進:

1.我現在與其他家人應如何確保自身權益?

2.我剛結婚,是否應與老婆辦理夫妻財產分離制,較不會影響到她

3.其他投資人真的有權利凍結或強制執行或處分(含其他法律行為)我的及我家人的分配資產嗎?另其他財產(如薪資帳戶)有可能受影響嗎?

就違反銀行法一案,本人曾經手處理紅富海、金圓、廣西南寧等吸金案,具足豐富實務經驗,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多年前的話,很有可能都已經超過二年了。

二、如果對方請求權基礎是侵權行為的話,有可能可以答辯時效消滅,如果是時效消滅的情況,只要為時效抗辯,是一毛錢都不用賠償的(除非對方有中斷時效之行為)。

三、這幾年有修法過,老公的債務老公的債權人再也不能代位老公向老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這個部分你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若要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楊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3-06 13:08

監視器錄影畫面跟管理員人證口述都一致指向機械停車位異常作動,導致要入庫停車的莊先生車子後方停車盤抬起,然後向前衝撞停在前方我的機車。那我要找誰賠償維修費?如果要報案或提民事賠償要怎麼處理?我可以先維修在提賠償嗎?

一、可以找車主、駕駛、停車場管理人、停車場營運的人求償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6 22:28

建議將損失金額計算出來後,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104-03-12 22:01
回覆 江昱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可以找車主、駕駛、停車場管理人、停車場營運的人

 

     直到目前為止只有那位汽車駕駛人很積極的在跟我聯絡,但是他的保險公司向我連絡說:主因是機械停車位發生故障導致和您第三方碰撞造成您機車毀損.所以車子駕駛人和您都屬於受害方,我們無法向您賠償保險部分.

     保險公司這樣講,那我要向機械停車位負責人要賠償,他也跟我說他們只賠償那位車主!至於車子前方及碰撞機車造成毀損部分我們不賠償!

     我們有招開一次由大樓管委協調3方開協調會.大家都同意允諾通知各保險公司來處理理賠.目前汽車駕駛人有辦理出險,但是機械停車位負責人遲遲不通知保險公司來處理...

     我該寫存證信函嗎?

104-03-12 22: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將損失金額計算出來後,向區公所

損失金額已經確定.向區公所提出解那我是找機械停車位負責人,還是車主?

砲王 104-03-06 08:49

你好

我在網路上以標題 "流血流汗為那樁?" 引述(Nownews)新聞報導可受公評之事 "血汗又一樁!過年上班無雙薪21醫院遭檢舉", 文中並未指明哪家醫院, 但卻被護理主管打報告給醫院高層, 致招被主管約談並要求撤下貼文, 使本人惶惶不可終日.

請問 : 我知道是那位護理主管打的報告, 因她的行為導致本人連日來不僅受高層長官關照約談, 且同事之間流傳我是一個麻煩製造者, 雖無具體之名譽受損情事發生, 但使本人上班情緒大受影響, 且對本人職業生涯影響至鉅, 我可不可以對那位護理主管提起毀謗訴訟連帶民事名譽損失賠償並要求那位主管以公開方式澄清或道歉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6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的推測,您認為主管所傳述或指摘的內容為何?又有何證據?

倘若無法就上開事項提出符合法律規範的相關事證及說明,則縱使您提告,成罪的機會也不高。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6 09:37

1. 同上曹大律師所述,若無確切證據不建議提告

2. 打小報告這件事,也不算是誹謗的行為。

3. 若您認為有遭職場霸凌,可蒐集證據向勞工局檢舉

cat 104-03-05 22:39

通姦罪的刑事民事追溯期皆是以對方配偶知悉時起算

那對方配偶是否可以假裝從未得知呢?這樣追溯期就不會過期。

若是需要證明對方配偶是已知的情形,是否需要自己蒐證呢?

對方可能會假裝,實務上也常發生,要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早知情,錄音套話是常用的方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6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須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及知悉已婚,若無法證明似難以構成,可從錄音、信件及Line著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啊彰 104-03-05 21:51

初判鑑定完全他的錯,我方是猝不及防

已申請調解一次 ,提出過失傷害

惟他監護人與本人未到庭

所以檢察官移送少年法院

請問這樣接下去 如何請他賠償

原本想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 不知道還行不行的通?

少年案件無法附民,建議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楊律師 104-03-05 22:23

您好

 

請問檢察官是移送哪個縣市的少年法院?

高雄的嘛?

 

因為您的問題不太清楚

無法正確回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6 10:49

建議您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啊彰 104-03-06 12:17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                                        是移送屏東少年地方法院

阿石 104-03-05 16:14

請問一下

十年前 我爸用我跟我大哥的名買了兩間房 分別登記在我跟我大哥的名下

我是跟我爸住一起  在去年時 我跟我爸 大哥鬧的不愉快

因為我名下還有另一間房(我自己買的) 我就搬出去住

然後在今天 我收到我爸對我的民事訴訟書(調解) 他想拿回房子

說當初只是借名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要我歸還

還附加三個證據 1:房屋的謄本 2:地價稅跟房屋稅(說這都是他繳的 但也才2張)3:戶口名簿 證明我當初跟他一起住 現在我搬出去 證明房子是他的....

請問 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該從那邊著手搜集那方面的證據?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5 16:48

1. 您可以就您父親提出的事證加以反駁,動搖法院對對方的心證。又若您當初您跟父親間有書面協議也可提出反駁,或是找知道的證人出來作證。

2. 親子間,其實不建議上到法院處理,盡量多溝通,退步想,或許事情就能圓滿處理。

以上,供參。

 你可主張當初父親就是直接出錢購買給兩個小孩,實屬贈與,並非借名登記,但其他家人的說法很重要,還是建議委請律師處理為宜。

您好:

1.您父親必須提出證據能說服法官他才是實際屋主,若證據充足,法官會據此認定您擁有房屋所有權不當得利,要求您必須把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您父親。依您所述,父親可提出繳納房屋稅金、貸款、自購入以來長期居住該房地等事實及權狀等,可證明他是房屋的實際使用人及管理人,若您無法提出您房子亦有出錢出力之證明,不然恐被法官認定只是借名登記人頭,做出對您不利之判決。

2.此外,您可否認有借名登記關係,而主張該房屋是父親「贈與」的。借名登記是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與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之贈與契約是不一樣的。因此您必須舉證您父親有將房屋交給你管理、使用、處分之事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找律師搜集一些借名登記不成立案件的判決給你參考,多看一些你就知道那些條件會增加你的勝算。然後搜集這些條件。

二、搜集一些借名登記成立的案件給你參考,多看一些就知道那些條件會增加你敗訴風險,然後要避免這些條件。

三、我想你父親目前有可能正在想辦法增加不利於你的條件,搜集不利於你的證據…所以如果你接到電話或是在談和解的時候用詞要小心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 所以實際上稅金大部分都是您繳納的? 只有少部分是您父親繳納?

2. 如您父親起訴,程序上會先調解2次,調解不成立的話才會進入訴訟審理

3. 實務上在訴訟中主張借名登記要被採信,標準其實很不一,不過主要的重點是要證明有借名委任契約的合意,由於您是被告,是被動方,只要在訴訟中就原告的事證範圍反駁即可。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即使是被告,在借名登記訴訟,還是有看過主動出擊搜集借名登記相反事證因而取得勝訴判決之前例…

二、借名登記的研究宜兼顧民事刑事,如有餘力則連行政糾葛都要一併研究,這樣才會完整且安全。

三、懂得越多,風險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主張借名登記須負舉證之責任,所以您只要作好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19:51

您好,雖然主張借名登記係原告之責任,仍建議您盡量蒐集相關之對話紀錄或給付房屋稅之紀錄已證明房屋之實際所有人確實為您。

另外,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24

您好,雖然主張借名登記係原告之責任,仍建議您盡量蒐集相關之對話紀錄或給付房屋稅之紀錄已證明房屋之實際所有人確實為您。

另外,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