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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揚 103-10-28 15:32

各位律師長官好

文章可能有點長 但我很想知道答案

本人在民國100年八月在某知名電腦補習班有簽訂參訓定型化契約

全部金額為89400元 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因當時我未滿20歲 需要父親簽名同意

我父親平常就是很嘮叨的人 我因為怕他碎念 所以趁他酒醉時欺騙他說是學校要用的文件讓他簽下 後來分期公司也有打電話跟父親確認  父親只有簡單詢問那是要幹嘛的 我也只簡單回答那是我要上補習班確認的而已 

之後收到繳費單的是我姑姑 姑姑說我又要工作 又要上課 而且還很貴 要我去詢問是否可退費 因為我只上3堂課

詢問之後 業者說需要一次繳清全額 才能退費 但也沒辦法全額退

心想沒辦法了...只好往後挪出時間去上課

前後 我繳了約6~7期(一期2980) 在101年3月後因為某些因素已經無力正常繳款...

分期公司便提告我 我是單親家庭 真正扶養我長大的是我的奶奶跟爺爺

法院通知跟強制執行通知寄到家裡 我實在沒辦法...我家人沒有一位懂這塊領域...

我真的不敢出庭...直到101年11月我入伍服役...

102年4月 法院正式對我強制執行 扣押了我服役薪資7773元

到了最近 一位比較懂這方面領域的叔叔 質疑合約內容及效力

要我把當時的契約相關文件影印給他看 他提出以下質疑:

1.契約文中 並無記載所謂的審閱期?

2.未滿20歲簽訂契約須監護人同意 但監護人在酒醉且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名

契約是否生效? 為何沒有評估是否有償還能力且僅只有簽字並無印章手印畫押即可生效?

今天叔叔陪同我去了一趟補習班 業者聲稱可退一半費用 但在3年前我想退費時 卻說須先繳清 

回家後 叔叔建議我還是先打給消保會詢問 將情況說明

保人員回答 未達課程總時數1/3 可退一半費用 契約方面 一旦簽字即生效

真的是這樣嗎?

懇請各位律師長官解惑 辛苦您細閱這大串文章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8 15:41

建議備齊資料,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以上。

小白 103-10-28 15:23

您好,想請教律師大哥大姐們,請問我在100年的三月的時候被朋友在家中盜竊手錶,之後不小心被我發現是被朋友偷了,有要求返還,之後強烈要求才返還給我,但之後他又偷了我家裡的東西,還檢了別人的手機拿來用,請問我可以再提出偷竊賠償嗎?以及檢舉他撿別人的東西來用嗎?麻煩您了謝謝您

 您好

    關於對方偷竊您或家人的財物,造成您或家人的損失,當然可以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另外,有發現他撿別人東西佔為己有之行為,亦可以對他提出刑事侵佔遺失物罪之告發

 

ken 103-10-28 14:10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目前已開庭走刑事訴訟中本案件我們是互告

我告對方傷害恐嚇 

對方告我 傷害 ( 目前第一次開庭判決結果 成立)

 想詢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簡單描述

案件一:

今年八月初 我的母親 (有中度精神身心障礙) 帶著我們家兩隻狗去公園溜,

途中遇到別的社區五支大狗 攻擊 追逐主人並未栓繩且制止 只在旁觀看, 我母親抱起一隻狗逃跑造成另一隻狗咬傷嚴重 我母親也精神未定 驚嚇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 我們前去他家請他把狗拴好並把受傷的狗給他看希望他賠償 , 對方並不理睬 因此雙方意見不合 . 並且當下他又打了一次我們家的狗.

我當下拎著他的衣領 制止, 他出拳還擊打中鼻樑流血 和打我的頭部造成本人撞擊地板, 這時我開始還擊, 對方被我壓制 直到鄰居架開雙方 , 對方衝進屋拿出菜刀置庭院揮砍 並大聲喝斥說要殺我叫我別走.  最後警察來了 才停止.

請問 目前法院裁定傷害成立 恐嚇 不成立

1.我能主張我是為了正當防衛 讓自己 不構成傷害罪嗎?

2.我如何才能要求對方 賠償我家的狗 和我的狗的醫療費用. (我們被咬傷不是第一次)

  目前是開刑事庭 ! 是否我必須自行提出 民事抗告才行

 

案例二

八月15日左右  我的母親到公園曾到公園 他拿掃把做事再次攻擊我母親 不准他走那條路,

八月19日 我繞路去公園 最後還是撞見他 , 他遇見我就回家拿鋤草用的長鐮刀 ,鄰居見狀叫我快逃

因此我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 錄下他從家裡巷子走出 拖著長鐮刀 往我方下過來並批我的頭部方向, 他也用鐮刀 把我手機打下 並且摔壞 觸碰鏡面 , 我把影像交給當地派出所.

但是派出所至今十月都無送出我的報案紀錄, 我昨天10月28日已收到高檢署的判決書

內容是 他告我8 月19日 再次去他家私下無人恐嚇她 

(別以為你老了我就不敢打你 ,打你是好玩而已)   錄影可以證實我人在公園口 他是從自家巷自出來

高等法院判他  證據不足 且 在法院多次 說謊不予採納

請問

1.我能提起殺人未遂成立嗎?

2.我能要求摔壞的手機和多次 威脅的精神賠賞嗎

3.我能提告誣告 在法院搬弄事實嗎 法院的判決書能當成我的證據

 

不好意思有點長  對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如何保障自我權益 謝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20: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涉嫌傷害罪、恐嚇罪,甚至於是殺人罪預備犯。 2、雙方應該是互毆,所以是各自成立傷害罪。 3、有關於請求賠償的部分,必須有相關事証證型我方受到損害,並且提出相關的單據,證明損失金額,才有辦法請求。
ken 103-10-28 14:0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目前已開庭走刑事訴訟中本案件我們是互告

我告對方傷害恐嚇 

對方告我 傷害 ( 目前第一次開庭判決結果 成立)

 想詢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簡單描述

案件一:

今年八月初 我的母親 (有中度精神身心障礙) 帶著我們家兩隻狗去公園溜,

途中遇到別的社區五支大狗 攻擊 追逐主人並未栓繩且制止 只在旁觀看, 我母親抱起一隻狗逃跑造成另一隻狗咬傷嚴重 我母親也精神未定 驚嚇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 我們前去他家請他把狗拴好並把受傷的狗給他看希望他賠償 , 對方並不理睬 因此雙方意見不合 . 並且當下他又打了一次我們家的狗.

我當下拎著他的衣領 制止, 他出拳還擊打中鼻樑流血 和打我的頭部造成本人撞擊地板, 這時我開始還擊, 對方被我壓制 直到鄰居架開雙方 , 對方衝進屋拿出菜刀置庭院揮砍 並大聲喝斥說要殺我叫我別走.  最後警察來了 才停止.

請問 目前法院裁定傷害成立 恐嚇 不成立

1.我能主張我是為了正當防衛 讓自己 不構成傷害罪嗎?

2.我如何才能要求對方 賠償我家的狗 和我的狗的醫療費用. (我們被咬傷不是第一次)

  目前是開刑事庭 ! 是否我必須自行提出 民事抗告才行

 

案例二

八月15日左右  我的母親到公園曾到公園 他拿掃把做事再次攻擊我母親 不准他走那條路,

八月19日 我繞路去公園 最後還是撞見他 , 他遇見我就回家拿鋤草用的長鐮刀 ,鄰居見狀叫我快逃

因此我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 錄下他從家裡巷子走出 拖著長鐮刀 往我方下過來並批我的頭部方向, 他也用鐮刀 把我手機打下 並且摔壞 觸碰鏡面 , 我把影像交給當地派出所.

但是派出所至今十月都無送出我的報案紀錄, 我昨天10月28日已收到高檢署的判決書

內容是 他告我8 月19日 再次去他家私下無人恐嚇她 

(別以為你老了我就不敢打你 ,打你是好玩而已)   錄影可以證實我人在公園口 他是從自家巷自出來

高等法院判他  證據不足 且 在法院多次 說謊不予採納

請問

1.我能提起殺人未遂成立嗎?

2.我能要求摔壞的手機和多次 威脅的精神賠賞嗎

3.我能提告誣告 在法院搬弄事實嗎 法院的判決書能當成我的證據

 

不好意思有點長  對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如何保障自我權益 謝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是屬於互毆

2、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出庭。

1、可以。

2、手機部分不行,其他可以。

3、可以。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CC 103-10-28 10:58

律師您好: 

因為我投信到住戶信箱,揭發我們前主委違法(游泳池使用沒付費)而且未經管委會其他成員同意,私自將超過五分之一住戶連署的議題從區權會議中刪除等,但信中我並無毀謗他的文字,僅希望住戶出席會議,爭取自身權益。結果他因這事告我刑事妨害名譽。上星期四(10/23)我們到檢察署偵查庭說明,檢察官也認定我說的是事實(有充分證據),並對原告曉以大義,希望他跟我和解,別因這小事告上法庭(暗諷原告浪費司法資源)。
原告提出要我公開道歉,我也願意就該信造成他不愉悅的部分道歉,因此檢察官給我兩星期的時間把道歉函寫好並於社區中公告。

然而,我原本揭發的事情本來就是事實,原告仍心有不甘,在檢察官面前一直想反駁,但是檢察官沒給他機會。每個曾與他共事的委員都認為原告是個小人,雖然他在偵查庭上同意和解,但是他若是沒撤告,我們勢必得再上法庭。因此我透過中間人向他傳話,他終於願意於本周四(10/30)出面跟我談和解,但是他要我先EMAIL我的道歉函給他。其他委員認為他會親自修改我的道歉函,而利用該修改後的道歉函來不利於我,並會威脅我將我寫的"事實"改為"非事實"。

我已去電詢問書記官,書記官也回覆我說該道歉函必須要讓對方能接受,並且不要再引起不必要的爭端。但是如果對方仍不撤告,這經對方修改的道歉函是否會變成對我不利的證據

我的道歉函內容如下:

 

玆 

本人張XX指稱陳XX先生避規討論露臺戶及泳池收費等情事,其內容使得香禔社區及陳XX先生產生不愉快之處,本人深感遺憾與抱歉。特此申明,本人絕無毀謗陳XX先生之意圖。今(103年10月23日)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承蒙陳XX先生所寬諒,雙方達成無條件和解,彼此不再追訴,本人深感寬慰,日後見面還是好鄰居

 

此致  陳XX   和解人:張XX

中華民國103 年1O月27日

請問林律師,這樣的內容是否合理? 若是對方不撤告,我接下來是否得應付開庭?這罪是否會成立?

 

Harry 103-10-28 10:56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小弟之前在麥當勞吃東西,聊天的時候。

有一名酒醉男子,進來劈頭就問我:有沒有看到一個女的

我說:沒有。

他就一直盧我,甚至罵我:幹XXXXX。

後來還找人打了我。

我非常氣憤,所以報了警。

人也有抓到,後來他做筆錄

說他全部因為酒醉全忘了。

然後,現在要跟我和解

對方一個月薪資兩萬多。

我原本打算和解金要求一個字2萬。

他說太多,無法。

我也答應他給他分期,還是跟我說沒辦法。

後來,就和解不成立。

就再上一次法院。

小弟想問的是,關於和解金的部分。

法院大概怎麼判決?

會根據對方的薪資來判定嗎?

---------------------------

那天現場大概5個人

 您好

   有關妨害名譽之精神賠償部分,法院會斟酌侵害行為之嚴重程度、損害之程度、雙方學經歷地位以及財產狀況等等因素作考慮判決金額之標準。所以,對方薪資以及名下財產之多寡也會影響判決賠償之金額高低。

Harry 103-10-28 10:24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小弟之前在麥當勞吃東西,聊天的時候。

有一名酒醉男子,進來劈頭就問我:有沒有看到一個女的

我說:沒有。

他就一直盧我,甚至罵我:幹XXXXX。

後來還找人打了我。

我非常氣憤,所以報了警。

人也有抓到,後來他做筆錄

說他全部因為酒醉全忘了。

然後,現在要跟我和解

對方一個月薪資兩萬多。

我原本打算和解金要求一個字2萬。

他說太多,無法。

我也答應他給他分期,還是跟我說沒辦法。

後來,就和解不成立。

就再上一次法院。

小弟想問的是,關於和解金的部分。

法院大概怎麼判決?

會根據對方的薪資來判定嗎?

---------------------------

那天現場大概5個人

有關妨害名譽部分,除非您有提起民事賠償,否則刑事和解不成立,就不了了之,刑事判決僅就被告犯行予以科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法官會審酌兩造之經濟、學歷及受害情況等,再判賠償金額。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黃先生 103-10-28 10:18

您好,我打算在台灣買房,但因為要貸款且我老婆目前還是拿依親居留証(大陸人),知道目前房子無法寫上她的名字,為了讓她安心,我是否可以找律師公証一份共同持有,保障她的權利?而貸款部份因為都是我在還款,那協議上是否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我實在不想因為這種意識型態的事情,影響了我們夫妻彼此間的信任和感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1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委請律師就該動產所有權、其他財產,或是未來可能發生的離婚事件、繼承事件等約定。

2、倘若有需要協助,歡迎來信或是來電約時間處理。

王小姐 103-10-28 09:34

長輩(已過世)有一塊地,目前有地上權之官司(第一審敗訴,要提上訴中),但同一塊地我方原有地上房子所有權房子在我們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偷拆,以致地上權喪失,故是否可以提告,如何提告

律師幫忙寫訴狀的費用如何計算

如果該房子有合法的權利蓋在該土地上,例如地上權租賃等等,對方拆屋已有侵權,也有刑事毀損的問題,至於費用部分可來電討論

被拆的房子是否有繳房屋稅,如有,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為你討回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拆除若無法律依據,即會有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應將判決書及可證明被他人偷拆房屋之相關證據攜與專業律師討論研究為宜

並請注意上訴期間為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要提出上訴

王小姐您好:您所受的損害我們甚為關切,祈請與本所聯繫,讓我們同心協力解決您的問題,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

小蓁 103-10-28 08:58
各位律師好,姊姊與姊夫離婚後,監護權在男方,姊姊有探視權,但是離婚的這三年裡,每每探視都被前夫的媽媽刁難外,最多一個月見一次面,而且只能在前夫家不得過夜與外出,還不能探視超過12小時!跟離婚前講的不一樣!告知前夫,前夫不做回應還說以媽媽為主,完全不干涉!因為小孩都前婆婆帶,前夫根本不會顧小孩!而且,曾被告知如果要帶出門或過夜,就要把小孩帶回宜蘭山上,讓姊姊更難看到小孩!中間所有約看小孩的日子,完全都要看對方心情,常常是兩個月以上才能見一次面,應該如何爭取探視權呢?謝謝各位

如果對方一直不照當初協議給予探視,可向法院聲請處理探視部分,而對方一直阻饒探視,忽視母子親情之需要,必要時,也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但要從雙方的許多主客觀條件來分析,從有利的面向切入爭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您姊姊與姊夫離婚後,針對探視權有無協議,若雙方係由法院裁定之會面交往期間及方式,您姊姊可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探視權強制執行;若僅為私下協議的探視約定,無法強制執行,您姊姊必須持協議書到法院,向法院聲請裁判,命對方履行協議,待取得法院的裁判書或協議筆錄之後,即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對監護人發出執行命令,訂一定的期間命其交付未成年子女讓對方探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8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目前有妨礙您姐姐行使探視權之情形,您姐姐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由您姊姊單獨行使監護權並酌定姊夫探視權行使之方案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金估意阿俊 103-10-27 22:56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有件事情想請教你們

就是朋友上上個月經過一家寶雅的時候

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之後就把這輛機車騎走了

然後停放在附近的銀行

之後他就自己騎走自己的機車

他事後還跑來問我說

我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就騎走了

過沒幾天警察局的警員就找上他了

要他去警察局作筆錄

問他說 他那一天在寶雅外面做甚麼

也有給他看監視器裡的畫面

之後就收到一張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寫說涉嫌竊盜案件

請問

這是甚麼意思呢?

是請他去警察局說明嗎?

那會不會當場扣押呢?

我朋友最近又收到警察局的電話

然後他都沒接到

會不會被誤會成他在逃亡呢?

而且他擔心的睡不著覺

飯也癡不了 整天都在那邊胡思亂想

請問各位

這犯了甚麼罪呢?

是犯了偷竊罪還是竊盜

我就跟他說 我不知道

因為我又不是學法律

請各位律師大大是否能幫我朋友解答呢?


 您好:

您的朋友可能被警方認為涉嫌竊盜

如果不想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被收押

建議您朋友應早點與通知書上之承辦員警主動聯繫

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fen 103-10-27 22:13

請各位幫幫我

我在925晚上與人發生擦撞,當下我在我的車道,因為前方有垃圾車,我為了閃垃圾車,從垃圾車的左邊超車,超車的地方,大約在虛黃線上。此時對方車道有一台雙載的機車,車上載有兩台用黑色袋子裝的腳踏車

一台是放在腳踏墊上,一台是由後座乘客背在身上,我在閃垃圾車的時候,是擦撞到後座乘客身上背的那台腳踏車腳踏車的前叉對方的車、人,都沒有受傷。但是我們沒有現場報案,是事後才備案。所以我們的責任也很難歸屬了。

但由於對方撞到時,怕我逃跑,我有寫一張,"我願意賠償的"的字眼,寫在紙上。

事後,我知道我的家人,有幫我的機車保險,但因為他的腳踏車是高檔車,但是水貨,又是三年前購入,沒有交易證明),所以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復原的費用,對方跟我說,他不滿意賠償金額,但因為腳踏車那種東西,既然是高檔貨,是不是也該有個憑證,保險公司才有可能賠......當然三年前買的水貨,要留下交易證明,也很難了......

車禍責任歸屬,當下沒有報案,也破壞現場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不知道誰錯的比較多...

他跟我說也不太想在等下去了...我在想他應該是想採取法律行動

想請問律師們,我既然已經把理賠授權給保險公司了,那麼我當初寫的那張紙還有效力嗎??

之後如果告上法院了,要怎麼應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4: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寫的字條,是有效力的,不過至多就是您願意賠償,無賠償的金額。

2、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提出腳踏車的價值證明,且因為是3年的車子了,因此有折舊的問題,並依據肇事比例負擔。

3、此類案件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可以了,倘若日後還有問題,歡迎來電。

牛奶 103-10-27 19:24

律師您好:

小弟的阿姨收到來自親家母的存證信函

涵文中指稱我阿姨誹謗、無中生有造謠生事

然並無任何以茲舉證我阿姨有誹謗之事實

卻要我阿姨道歉

若不道歉便要提起誹謗罪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

請問該存證信函需要回覆嗎?

若要回覆是要以何種方式回覆及回覆內容應為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釐清您的阿姨是否有類似行為,因為存證信函大多不會檢附證物。

2、倘若確實沒有對方所指述的行為,則無須理會。倘若有,則建議道歉之後簽立和解書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提之存證信函並無實質上的效力,且該罪為告訴乃論罪,若真有對方所稱之誹謗一事,建議可慢慢跟他拖,拖延六個月之告訴期,對方就不可提起告訴了。

小博 103-10-27 18:41

在今年4月左右時,我跟同事A承接一間疑似凶宅房屋買賣,因為當時屋主告知我們是在救護車上死亡,事後接近月底時同事A找了另一名同事B說要買那間屋子,並且告知同事B是在救護車上死亡,直到屋主跟同事B簽下合約後並收下訂金,屋主才說是死在屋內,這時同事B生氣轉而離開。

屋主問我跟同事A怎麼處理,同事A承諾說這間若沒人買的話同事A要買下來,事後同事A用我的名子跟屋主簽下買賣合約,然後對我說要找金主出錢,結果是又回頭找同事B說價錢有降,問他要不要再考慮進場買,這時同事A對同事B說房子是250萬,跟屋主說買方願意出200萬,並且做了兩份合約,用了不同的說詞讓我跟屋主簽下兩份合約,然後250萬的那份合約匯款紀錄簽收都是同事A造假偽造,然後賺走了中間50萬差價,接著還騙我去幫她借了個帳戶,說是友人要還錢給她,她須要帳戶,我也不疑有他,誰知道他用這帳戶跟買方說這是屋主老婆的帳戶,並把"尾款30萬"轉去了那個假帳戶裡面,吃走了這30萬元,但在這之前我跟屋主已經用我的名義簽下30萬本票,用意是在交尾款時換回本票,但現在要交屋了一件一件事情才爆發出來。

我想請問
1.現在屋主硬要說我跟同事A串通,我要怎麼辦(同事A已經跑路完全聯絡不到)
2.現在卡在屋主沒收到尾款不交屋,買方說她匯了250萬了她堅持要房子
 那是不是我想辦法處理掉這30萬這個環節就先解開了?(因為是我名子簽下
 本票)
3.我當時跟本不知道同事A會拿我跟朋友借來的帳戶去騙錢,這個部分要怎
 麼處理,人頭戶的部分責任很大嗎?我事真的不知情
4.事情發展過程到這邊我完全不知情,而是接近月底屋主跟我聯絡後我才知
 到事情嚴重性,想請教各大律師幫幫我

我才23歲,剛加入房仲業,同事A是我的上司
她說什麼我幾乎都照著做,我沒想到它會如此惡劣,拜託幫幫我
我還年輕我不想有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屋主的部分除非有證據證明您有意詐騙,否則至多請求您履行合約

2、剛出社會此種抗辯,法院不會採信,至於其他的部分因為您的敘述不完整,無法給予精確分析,如倘若您只是人頭,為何還要簽本票?提供帳戶的部分,您領款都沒有詢問嗎,?等等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對於A提起告訴,或是如何簽立和解書為佳。

您好:

1.為避免屋主及同事B對您提告,建議還是將尾款30萬元交給屋主並取回本票為宜。

2.建議您可於處理上開情況後,再向同事A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

   待檢察官向對方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以您名義簽發,您應先給付款項取回本票,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向同事A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28 14:30

如同曹律師跟林律師所述,

先把你自己被告的風險解決以後再去告A,

變成被告跟告人壓力是不同了,

你讓合約履行以後你再請買賣雙方當證人,進而提告。這樣會單純多。

阿比 103-10-27 17:30

持分少的人提出分割成功機率高嗎 強制分割就會成功嗎 就是沒人要分割才要我提出 ㄧ般費用多少

有彰化律師可連絡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農地分割有其限制,能否分割仍要看實際情形而定,若可以分割,即便是持分小的人,仍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只要符合規定之農地

共有人身分均可訴請分割共有

本所有配合可於彰化執業之資深律師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農地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者,須受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耕地分割之限制規定:Ι、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1、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2、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分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部分,得為分割。3、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4、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5、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租佃雙方單獨所有。6、非農地重劃地區,變更為農水路使用者。7、其他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之需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為分割。II、前項第3款及第4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為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cetree 103-10-27 16:38

前陣子看到有自行車為閃避路邊違停的車輛,慘遭後方摩托車撞傷
於是想在FB上公開成立一個社團,社團的目的是鼓勵大家將違規停車的車輛拍照上傳到FB
並供當地的警方開單檢舉
俄羅斯也有相關的方式:http://ppt.cc/BNVI

想請教律師
請大家拍照上傳到公開網路,不知道會不會反被車主告違反個資?
畢竟不希望熱心的朋友反而違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提供車牌,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有其他資訊的連結,可以辨識該車主,則違法。且所張貼的內容亦不可以涉及誹謗恐嚇等行為。

nicetree 103-10-28 09:33

有關律師所說第2點

2、倘若有其他資訊的連結,可以辨識該車主,則違法。且所張貼的內容亦不可以涉及誹謗恐嚇等行為。

抱歉~我再問仔細一點

為了方便警察開單作業,我會在FB上提供日期、時間、地點

這樣的資訊算違法嗎?

另外由於會提供給警察開單,會不會被車主主張我們恐嚇他們?

以上再麻煩律師解惑,謝謝你~

小如 103-10-27 16:15

請問各位律師,在之前因撫養費問題,

對前夫發過律師函,但因對方不理會,

所以已向法院遞聲訴狀請求開庭,

今日收到法院通知書...

想了解一下,內容為何不是開庭??

而是要雙方到法院的調解室作調解呢~

(之前就是私下調解無效,才會走上法院的)

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家事案件依法必須先行調解,倘若雙方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事案件原則上都會先開調解庭,若能調解下來就不會進入訴訟;反之若無法調解成立,就會進入訴訟,由法官裁定。 

Angel 103-10-27 13:26

你好~~我先生在98年跟台灣上市公司應徵到大陸蘇州公司上班,簽訂了二份工作合同,一份為台灣,另一份為中國大陸上班合同,日前9月份時公司因工廠土地賣掉發了一份公告, 內容為公司因土地買賣故於10/25終止所有勞工之勞動契約資遣,日前公司在他返台與他提到要調他回台灣總部,他跟公司提到工作地點離家裡太遠而且與他原本的工作相差太多,公司有提到要算資遣給他(在約10月21左右他有與公司部門主管聯繫,主管有提到調派回總公司及談論薪資,他因工作地點離家裡太遠而且與他原本的工作相差太多拒絕主管,主管有同提到會與上層主管商討他ㄉ資遣事宜,此段有電話錄音),但快接近10/25時他與人事詢問時人事告知大陸公司還在營登也在並沒結束營業,想請問張律師我們再大陸所簽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嗎?公司提到他們部門終止勞動契約資遣,那他有簽立該部門合約是否也適用呢?

 您好:

由於您所敘述之契約(合同)須檢視其中之內容才能認定是否可於台灣主張權利

故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kevin821111 103-10-27 12:32

前天晚上我的行動電源自燃爆炸

我跟我女朋友很幸運的都沒有受傷

但財務上有不少的損失

今天上班日有順利聯絡到廠商

該廠商表示他們有保產物險也會處理

那我想請問的是除了實際上財物損失我直接報價給他

我可以求償慰問金或精神賠償嗎?

因為除了我跟我女朋友嚇傻之外

當晚小火災燒東西造成的惡臭害我要借宿別人家

還有房間因為噴滅火器讓我整個房間都是粉到現在還沒整理完

還有個問題是

假如我們一個5000元的包包有個大概50元硬幣大小的鐵片溶在上面

或是2000元的風衣外套被燒破幾個小洞

這樣我們先報價5000保險公司賠大概幾成算合理

先謝謝各位律師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民法第213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6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您所述,您與女友並未有任何人損,故不得依民法第195條請求慰撫金之賠償。又借宿別人家,房間因為噴滅火器讓我整個房間都是粉之整理,及假如我們一個5000元的包包有個大概50元硬幣大小的鐵片溶在上面或是2000元的風衣外套被燒破幾個小洞等物損,依民法規定,是以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為準,故您在這部分之物損,皆可以請求回復原狀之全部費用。另外您可依民法第196條請求物因損毀修復後所損失之交易上價值。

 


Ling 103-10-27 11:34

律師們您們好,

當配偶想要寄發存證信函警告我喜歡的女人,但是她想要寄到公司甚至副本給公司所有的同事,請問存證信函可以這樣使用嗎? 如果她是這樣濫用,是否可以 以曝露私人感情問題或是曝露對方私生活或是.....任何有可能的法律條文去提告她呢?因為我認為配偶已經濫用法律了,雖我是過失者,但是她卻以自身為無過失狀況下,咄咄逼人甚至 威脅。希望可以知道一些訊息而提醒她,別做了一些事情可能反而會把事情搞得更複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配偶將存證信函寄發給不特定第三人(比如說同事),因其所描述之事件僅涉及私德,故配偶此舉可能構成誹謗

Marian 103-10-28 09:20

律師您好,

如果配偶將存證信函發至第三人且不相干的人(例如:同事、公司),將會構成毀謗,那當配偶執意要如此,將危害到我喜歡的女人無法工作(例如:公司收到這樣的存證信函評估後認為請她必須離職),也就等於造成她無法正常生活(無收入),此舉是否可以提告配偶並要求賠償

阿正 103-10-27 11:16

律師你好

我想買某大樓的車位,但不是大樓的住戶

調出謄本該車位的編號含在共有部份

依據公寓大樓管理條例第4條,不得移轉公用部份

請問我可以購買嗎

屋主可分割權狀給我嗎

感謝回覆。

停車位分三種:

1.法定停車位:指依都市計畫書,建築技術規則所定應設之停車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設定負擔。」,不得出讓售或設定使用權於非區分所有權人。

2.自行增設停車位:指法定停車位外所建商自行增設之車位。

3.獎勵增設停車位:指依各縣市之規定獎勵增設之停車位。

2,3皆具有獨立之?權及權狀,故可自由買賣。

您的問題應依您所欲買之車位之種類而定。

Aki 103-10-27 10:43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先生去年年底的時候喝酒被警察臨檢 後來判決易科罰金11萬採用分期付款方式,今年10月好不容易才繳完。

我先生近期又發生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目前還在等調解委員會傳喚我們去調解當中,對方也有意與我們和解,最近已收到"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想請問律師:

1.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大概多久會收到簡易判決書?多久會收到執行通知書?

2.請問收到簡易判決書 需要本人到法院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在看執行書上面如何判決就可?

3.另外因為我先生是外配,很不巧的是剛好12月份整個月會回國辦事..很擔心如果到時候12月收到執行通知書的話 我們本人不在國內無法執行 打電話給書記官詢問 書記官也說她無法得知判決何時出來...想請問 如果收到執行通知書 若本人不在國內 該如何向法官聲請當時不在國內的證明? 要收到執行傳票的時候就要立刻聲請? 還是可以等待我們回國的時候在聲請? 如果沒人可以幫忙聲請 該怎麼辦??

4.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上面有提到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 意旨法官有可能會判 關兩年, 或是只繳罰金?  或是關2年+20萬罰金 這個意思嗎?   如果當下無法一次付清該怎麼辦????因為上次罰款我們是很辛苦才存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個月後會收到開庭通知,開完庭之後,約一個月會收到判決書,執行通知的則約為2個月,不過實際上還是必須依據各法院的分案狀況,承辦法官的辦案習慣而定。

2、簡易程序還是會開庭,需要本人去。

3、倘若不在國內,必須陳報相關資料給承辦法官或是檢察官,否則可能會予以通緝

4、簡易判決就是判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ki 103-10-28 01: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個月後會收到開庭通知,開完庭之後,約一個月 ... (恕刪)

 所以收到簡易判決書的時候還是會開庭就是了!!? 若當時確定不在國內 可以請家人代為申請不在國內請假單 然後事後在補繳不在國內之證明可以嗎? 請問如何申請?

cindy 103-10-27 08:10

這是遺產繼承分配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公公過世後,把房屋土地分開交由我先生和我大伯繼承.即我先生繼承房屋,大伯繼承土地..當然公公的意思是希望兄弟倆一同保有祖厝,不要分家的意思. 但又因為公公當初是把房屋土地全數登記在大伯名下,但家人都知道這是屬於借名登記,所以在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上,我大伯也同意讓我先生以繼承方式取得房屋項目. 但在地籍資料上卻沒有變更所有權人,以致在地籍資料上我大伯仍是房屋土地持有人. 日前因大伯要偷賣房屋被我先生發現,兄弟大翻臉已經鬧得不可開交,現在想請教各位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出法律程序以確保自身權益呢? 

 

唉... 說到祖厝歷史早已不可考,原本祖厝未保留登記,只有門牌號碼,後來陸續向地主買地,我公公就以大伯名字登記了,祖厝有拆掉重建,沒多久就變更地址,但都是同一間房子. 遺產分割協議書上,寫的是舊地址,但我們有調到變更地址的資料,證明是同一棟房屋,就是因為大伯持有新地址,我先生是繼承舊地址,所以才有爭議.. 該怎麼辦? 要打幾次官司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1.  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後,您丈夫並沒有取得分割房屋部份之單獨所有權,僅取得履行協議之請求權,可請求依協議為遺產分割

2.  因所有權登記在您大伯名下,若您大伯堅持要賣出房地,建議依協議書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法院可因共有人之請求,以判決分割遺產分割之方法包括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代償分割,即共有繼承人將遺產原物全部分配於其中一人,而對於未分得遺產繼承人,以金錢補償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您的問題關鍵為如何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及遺產分割協議書之約定內容為何,

故建議應將相關資料攜與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提出借名登記證據,證明大伯名下之房屋土地均是阿公借名登記其下,阿公方為真正所有權人,房屋土地為阿公之遺產,請求大伯將房屋土地返還給阿公之全體繼承人,再依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規定,將房屋登記給您先生,土地登記給大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錢小妮 103-10-27 01:51

想請問各位律師  因監護權歸對方所有 霸佔小孩  對方從八月初至今 刻意阻斷小孩跟我的聯繫  是否已構成侵權 ? 若我想向法院申請 改定監護權  該怎麼做 該準備些什麼 ?  麻煩各位律師 謝謝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對方妨礙您行使親權,而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由您單獨擔任,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個案去規劃應準備之事證,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建議應先蒐集對方阻礙您探視子女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現場錄影畫面等),

再具狀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監護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惡意阻擋探視之行為,可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另外,縱使法院認定由對方行使監護並未有不利小朋友之情事,亦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以明確您行使探視權之方法及時間 ,又若經過法院酌定探視方案後,若對方仍舊繼續阻擋探視,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若有任何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jenny 103-10-26 23:47

本人於目前公司服務約八個月,11/3要到新公司報到,於10/24提離職,離職原因是說家庭因素,但主管說要10/27才能給離職單並告知其它交接相關事宜,請問:

1.公司離職規定是一個月前告知並要等到有交接人員完成交接手續~~我是否依勞基法規定十天前預告就好?

2.倘若十天前預告離職,天數是從口頭預告離職日10/24~11/2,那假日算嗎?如果離職日是填11/3.薪資是從11/1~算到11/3嗎?

3.若此公司一直沒找到可交接人員,我是否可依離職單上日期離職?會不會有被倒扣薪資或其它法律問題?此公司有權利查到我新公司的資料嗎?

以上本人該如何自保?感恩各大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另有約定,必須依據雙方約定的其間處理。

2、預告期間是提出之後,隔天開始計算,包含假日。

3、就您的狀況,只要提前於一個月提出,公司不可以任何理由扣薪或是不准您辭職。倘若您沒有依約於一個月提出,公司可以就所受損害向您請求賠償,不過只能另外起訴,不能扣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勞資糾紛,建議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玉兒 103-10-26 21:56

律師你好

我老公不小心讓同事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

原本以為不會有事

直到有天

有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

來我們家說

我們去他家裡修車

欠他錢

他拿一個借據

借據上面寫我老公的名字和身份證字號

那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一口咬定

是我老公欠他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要還錢嗎

對方說要和我們上法院

上法院我們會贏嗎

借據只要有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就有法律效力嗎

不用有身份證影印本嗎

我們這邊沒有借據

也沒有什麼可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

對方只給我們看借據一眼就拿回去

要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進入訴訟程序或許對您們會比較有利,並可就該借據予以否認,若知何人所為,亦可以提告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民事起訴後,再就該借據非您先生所簽去做爭執;亦可將資料備齊,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

你的論述疑點重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53

您好!如果不是您老公去修車,也沒有簽借據,則您老公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且既然借據是假的,您老公不需自己證明清白,反而是對方要能證明簽名真正才有權利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如主張借貸關係而請求返還借款,對方須先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包括借據之真正、有交付借款的情事,如您先生並未借款,您可以據以提出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米 103-10-26 21:23

請問…我有收到債務公司的支付命令…過了異議時間…但我已經有部份償還那他們還能在強扣嗎?

支付命令上的金額是四萬多…但我已經還了一萬給電信公司…剩下三萬他們能用支付命令強扣嗎?

如果可以那是否會扣支付命令上的金額…那被多扣的金額要怎麼要回來??

懇請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您被債權人核發支付命令,通常指您已進入給付遲延(欠款),故債權人有權對您的財產實行強制執行,這是法律所賦予債權人之權利。

債權人之執行金額,以支付命令上所載之金額(包括利息違約金、執行費用等)為限;若債權人有溢領,您或可與之協調取回。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38

您好!應視您償還的時間點而定,如果在支付命令確定前已部分償還,則因您未對支付命令異議,您尚應依支付命令記載的全部金額償還;如果是在支付命令確定後才部分償還,則應依支付命令記載的金額扣除已償還金額,才是可強制執行的金額,對方若超額執行,您可提出已償還證明,對強制執行提出異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富 103-10-26 19:47

我母親死亡,3位繼承人,推派妹妹至郵局辦理存款繼承,但郵局承辦人疏失,竟憑其他2人只有簽名,也未蓋印鑑章之委託書,就讓妹妹領走壹佰萬元,依法郵局、銀行均須戶所的印鑑證明才是真正委託,請問我可告郵局損害賠償嗎?需要時想委託律師,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6 20: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胞妹可能涉犯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罪嫌。

2、郵局的部分,並沒有確實核對委託書、印鑑證明,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因被繼承死亡後,其財產繼承人全體共有,故姊妹未經過您的同意,私下挪用,將構成偽造文書侵占等相關犯罪,建議您委寫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唷。

至於郵局之部分,可以其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請求損害賠償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部分,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1.如果妹妹確實未受您允許而盜領存款遺產,但是並非以母親名義而係以自己名義,

   則其若拒不提出分配係涉犯侵占罪嫌,沒有偽造文書罪之問題。

2.如果銀行和郵局承辦人員明知母親已死亡而疏忽未確實查證妹妹所提出之資料。

  才會有損害賠償責任

3.本律師曾有辦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沈恆 (沈律師) 103-10-27 00:00

您好!簽名是真的嗎?如果簽名是真的,就表示有授權領款,只能向被授權人要回自己的部分;反之,如果簽名是假的,則可追究偽造文書責任,且可要回被盜領的存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似並未爭執令妹提供予郵局文件上簽名確為其他二位繼承人簽署而屬真正簽名(非其私自偽造)乙節,則後續得為如何之法律主張自應進一步釐清您所謂委託內容或協議內容而定。

阿信 103-10-26 16:23

律師您好

在剛剛我發現我的FB被竄改密碼,重拿回密碼後發現我的FB被張貼了一面賣服飾的廣告,上面並附有廣告者本身的LINE資訊,目前我已拍下相關畫面,想請教律師這樣我能提告嗎? 相關步驟是需要先向電信警察報案還是? 成功的機率大嗎?

 您好:

如果您所蒐集之證據得證明對方確實無故侵入您的臉書並變更密碼

應可以向對方提出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之刑事告訴

您可將相關證據整理於告訴狀中向地檢署或警察局提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電腦使用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son 103-10-26 14:32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因本人擔任通信行門市店長,因?公司政策面限制銷售空機,所以導致我手機給客人但無法銷帳,因擔心銷帳會被公司處罰,導致錢都放在公司金庫可是手機都給客人了,但現在公司就怪我說?何沒有銷帳導致庫存有差異,手機短少,懷疑我侵佔公司資產,請問ㄧ下這樣會有成立的空間嗎?

 您好:

如果您確實沒有侵吞手機且相關金錢都確實存在店中

就應該不會有構成侵占罪之疑慮

但最好盡速將相關帳目及金錢核對清楚

並錄影存證或請其他同仁見證清點經過

以免日後徒生爭議

ELSA 103-10-26 14:13

我是之前有提問過的女生,這些時間我尋問過無數多律師。也在律師的協助下9,15向外遇的先生寄出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存證信含,但我先生無視於我照樣跟那小三外遇,還揚言要一起告我。我很難過又沒有錢所以在律師建議下想自己寫書狀。是問有誰可以教我怎麼寫跟流程。另外我先生在我寄出存證信含的那天車禍他提出我為何不去看他。但我每天都上班下班也黑很晚加上我婆婆小三都住我先生家,我實在沒勇氣去。請問有誰可以教我怎麼寫謝謝<3 mail elsalai042316@gmail.com  

 您好:

法律訴訟文書涉及法律專業,

所以最好還是委由專業律師代擬為宜

如果經濟上有困難

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隱居 (勇公) 103-10-26 18:04

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你要提告,書狀自己寫,大概檢察官會看不太懂,

因為你不了解構成要件事實,證據的取捨,不會用法律文字敘述。

真的不會寫,可以內勤提告,跟法警說,由事務官下去做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或至法院訴訟輔導科、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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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103-10-26 14:09

最近收到法院傳票.要開庭.而我不知道要準備哪些資料.請律師幫幫我.事由.是之前被朋友和他較一群人拿呂棒打還被綁起手來押去山上.之後我住院住快一星期.然後.我有驗傷.我有去警察局.報案.告他妨害自由傷害.過了好幾年.現在收到法院傳票要開庭.不知道.要怎樣跟對方求償.因為我是第一次開庭.請律師幫幫我.要準備哪些資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2: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你手上應該沒有其他資料?您只需要如期到庭就可以了。

2、賠償的部分,您可以依據您所受到的傷害,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其他財損及精神慰撫金。

李小姐 103-10-26 14:05
位在新竹,因是全職媽小孩還很小,有時間與行動不便,需配合度高且有處理過通姦罪經驗的請律師們留下mail、電話或line!

 您好:

本所有加入新竹律師公會執業之資深律師(執業近20年),

亦有辦理過有關通姦之民刑事訴訟經驗

事務所位於板橋火車站、高鐵站出口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亦建議可委任本網站曾有擔任檢察官多年之邵勇維律師協助

 

隱居 (勇公) 103-10-26 17:58

感謝林道長加持,

上個月因為本站網友諮詢,共同委任,所以登錄新竹公會。

有疑問可以line 聯繫  ncc101ds

之前當過高雄及屏東地區的婦幼組檢察官三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姦罪是否有機會成立需視您手上之證據,除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外亦須證明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貓大 103-10-26 12:36

簡述:五月中協議離婚,有一未成年子女近三歲,監護權歸我

七月底提出變更姓氏

對方抗告舉證→開庭→各自補資料→八月中開庭→八月底我收到法院來函被駁回

九月中我提出抗告→十月初又在開庭一次

這次法官要我們各自提出新的事證

之前開庭我有請律師,但民事法庭幾乎沒有給律師發言的機會....

後來的訴狀及抗告狀我都自己寫...也自己出庭

這次換新的法官,也請求社工到家裡訪視完畢

只是我可能言拙又筆鈍吧!~看到前夫寫的抗告狀內容~讓我覺得

死的都寫成活的~躺著都寫成站著的感覺...

我又不能再抗告狀~很直白的寫說!

法官大人~我不是來打離婚官司的~我是要來處理未成年子女變更姓氏的問題

前夫的抗告狀~都是在寫我不是好媳婦~好太太~好的女朋友角色.

但我不想我的內容都是在提及"離婚之前"的事情~都已經離婚不是佳偶是怨偶

所以這次跟家人商量想請律師抗告文~因為社工人員跟我說

只能抗告一次~沒有第二次了~

希望是在嘉義的律師且有豐富的民視家事經驗,能讓我多多諮詢

~因為畢竟我要帶小孩又要上班實在無法有很多的體力可以跨縣市

希望大家能體諒~

 

阿翰 103-10-26 00:02
您好 我想請教律師ㄧ個問題 我上個月 因行車糾紛被告妨害自由 但為何我做的筆錄公然侮辱呢? 因為對方沒打方向燈切入車道。以致我急煞差點發生車禍(未發生) 還挑釁 但我車上並無行車記錄器 我等他停紅綠燈的時候 停到他左邊。我們都沒下車 我也沒阻擋他去路只是平行 我按他喇叭 他搖下車窗 我對他罵三字經 他道歉後 我也離去 沒想到他拿行車記錄器去告我公然侮辱(有錄到他硬切入我方 車道 ) 但傳票來竟然是妨害自由 可是我筆錄是做公然侮辱的 怎麼會這樣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有可能是對造同時提告公然侮辱妨害自由,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案情在進入地檢署偵訊時,就得格外小心的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對您提出多項告訴,您做完警局筆錄後,即會收到地檢署偵查庭之開庭通知,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或考慮與對方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進 103-10-25 22:06

各位律師好,小弟常開車出入住宅地下停車場,遇到一些問題,希望有律師能答覆。停車場出口有一民宅,該住戶開設私人宮廟且盆栽種植數十盆於自宅前,造成車輛出入不便,許多住戶蒙受其害,該住戶兇狠,常常大聲罵人,許多住戶敢怒不敢言。前幾日小弟開車要外出,因為出口左方有輛貨車擋道,故往右方,卻壓到該民宅外幾盆盆栽,該住戶出來就罵,且言語挑釁,但小弟因有急事,只好離去。當日下午小弟開車返回進地下室,該住戶在車道擋路,小弟搖下車窗與其理論並發生口角,行車紀錄器並未拍到,因情緒義憤忘了反蒐證,卻被對方以手機拍下,對方告小弟侮辱,蓄意傷人,毀損,且找調解委員會,要小弟和解,對方找了公證人要小弟給他5000壓驚,再給公證人紅包5000,3000香油錢,小弟寫了和解書,簽字畫押錢也給了,小弟本以為沒事,該住戶又向小弟討紅包,雖然已和解,但對方已經提告,說要求償,還要小弟等法院通知。小弟自知不該衝動罵人,但對方有路霸之虞,也大聲罵人,只是小弟未反蒐證,卻被對方先告,除了後悔也是很無奈,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可能涉犯的侮辱毀損等行為,估不論是否會成立,但是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因為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可以主張對方捨棄告訴權,無須過於擔心。

2、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屆時再提出抗辯即可。

阿進 103-10-25 23:07

感謝曹律師答覆,若對方又在庭上提民事求償,或其他告訴,抗辯能對我有利些嗎?

anna 103-10-25 21:52

我和丈夫目前還在婚姻狀態,但彼此已經有一個多月沒見面了,

最近去看孩子,因事先有告知,結果他們竟然把孩子藏起來,不讓我碰面,

也不告知孩子去向,孩子的爸,這一個多月來依直不接電話,傳訊息給他也不回,我改怎麼辦呢? 有律師是台中跟台南都有職業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民法第1089條之一,若父母雙方已經分居達六個月以上,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故您若符合上開情形,即可具狀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或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方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所台南台中均有執業,若您有需要,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ragon 103-10-25 20:38

違法藥事法已到檢查署報到過~檢查官判緩起訴期間一年~支付國庫12萬~但是我一直跟檢查官求情罰款金額是否能輕判~但是檢查官一直不理會我~不管我跟他說什麼都沒用~就一直叫我簽名~我就一直猶喻簽不下~就說我拒簽一直要趕我出去~說他要開下一庭~最後就簽了一份我無法履行緩起訴~請問這樣是送簡易判決嗎~請問緩起訴簡易判決那個會對我比較好~現在這份是警局送的~另也還有一份衛生局的~我也有跟檢查官說明是否可併案處理~但是檢查官就都不理會我~態度對我真的很不好~因這件事我的心情都一直很不好~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律師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本來就不一樣。

2、一般而言,撤銷緩起訴就是會起訴,依據一般程序審理,建議您應該要尋求正式諮詢,不要因為不懂法規讓情形變得更糟。

阿浩 103-10-25 19:33

各位律師您好 我離婚約二年多了.當協議監護共有.共平分小孩教養費.周1~5住我家,六日女方帶回.

問題1.但至現今女方未付教養費..

問題2.小孩(八歲)在7月前開始不想回去女方家去.女方也沒強求帶回.我也沒阻擋她來電要求.但小孩不想聽...所以女方在也沒來電.也沒來電過問小孩狀況.....

問題3.不久前好幾次有叫她放棄.回我打死不放棄.如二個星期前嫁人.在還沒嫁人7月之前.小孩六日還有願意回女方家.但小孩和我說..媽媽說不能去叔叔家(男朋友)因為是媽媽的朋友.不是你朋友.那邊的阿公阿麻會罵....為了她自己的婚姻不準小孩去...還一直給小孩說我怎麼樣的....雖然是小孩說的沒什麼證具...

請問依上述我能申請改判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不願給付撫養費用及與小孩相處不融洽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為您單獨取得,並請求對方給付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10-25 23:19

1.得先請求給付扶養

2.並得另請求改定親權行使之人,就探視方式得另行定之

 您好:

1.就扶養費部分您可依據當初雙方之約定向法院訴請對方支付。

2.就改定監護權部分,建議您應再加強對方有對小孩由何不利之情況,

  才會較有成功聲請改定監護之機會。

3.本律師曾有辦理改定監護權成功之案例經驗,

  如案件發生於北部並有委任律師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小豪 103-10-25 19:29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當初因為車子要賣掉  剛好有以前同學新開汽車保養廠 所以拜託它幫我賣掉車子就寄放他的保養廠裡 過沒幾天就說他要買我的車子  結果他把我車上的零件拆下賣掉  沒經過我的同意(前面事情我大概講一下.重點在後面)  我氣的直接找律師直接告他   結果找到一間事務所我前後去了3.4次了 他們也說幫你分析案件 詢問費用都不給我收費的 結果他們說收了錢律師才會辦事(因為第一次請律師) 所以錢都付了 (5萬元 )  錢付了過了三個禮拜 我自己打電話給他們 他們說是自己疏忽忘了 才跟我預約時間叫我過去   去了事務所講完了 說我的案件最快明天最晚下禮拜一   那我就跟他說下禮拜一  說送上去前會叫我過去一趟做確定他們才會送  結果禮拜一了也沒打電話給我   我想說可能在忙 過1.2天看看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了 我氣的打電話跟他們講現在我的案件怎樣了  他們又說自己的錯 說跟律師那邊有意見不同(當初我要的是竊盜罪他們也說這罪很明顯了跑不掉的結果他們跟律師說我要的是竊盜不是侵占)   (事務所裡的不是律師他們當初跟我講說他們找律師幫我  他把我的事件轉述給律師 這樣子想說能告保養廠的有罪就好了 這律師我有上網查過有這名律師律師公會看到的) 我也跟他們要律師電話 打給律師 律師說我的案件送上去了 我說我不要 我要求退費給我  律師說看事務所那邊要不要退費  過幾天事務所裡面的人傳簡訊給我   (說礙於事務所會計作業時間.本人將於8月10先行以我的薪資.並以全額5萬退還於你)  我等到8月10號也沒打電話給我 我就等一天看看 也沒打來後來有打電話給我叫我過去他們事務所結果是簽本票給我  說他會還  說這筆錢跟另一個人共有的說他人再別的地方下禮物才會回來就會還我了 本票沒寫還款日期  有寫開票日期 在我面前寫的也有蓋手印  結果一直拖  拖到我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也雙方打成共識什麼時後還錢 也讓他們分期還了  結果第一期到了 沒還錢給我 我真的好無奈喔  各位律師大大救救我   對方很熟識法律的人  我的錢還要的回來嗎  車子跟律師費 害我現在經濟有點困難 後面還有一筆保險費等我繳  我該怎麼辦  真的好無奈 

隱居 (勇公) 103-10-25 22:09

律師公會陳情吧,也許會構成律師懲戒的事由。

之前有律師拿了當事人的錢不辦事被懲戒的。

小豪 103-10-26 01:13

律師大大  錢是事務所的人拿去的   那律師在高雄 我在屏東  (事務所在屏東)  事務所裡面的人說現在是依個人名義退費給我 跟律師沒關係  也簽本票給我  也去調解會  調解了  現在事務所的人調解後未覆行  這樣我還可以去律師公會陳情嘛?

隱居 (勇公) 103-10-26 12:08

律師事務所的人是律師所僱用的,事務所的人所為的行為律師不該負責嗎?

要不然劉偉杰的行為為何理律要負責(如果不知道自己辜苟新聞)

如果律師事務所的人不是律師僱用的,這樣就會有違反律師法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回覆至此,您斟酌。

律師

 49 條  
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與未取得律師資格之
人使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罰金。
第 50 條  
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
務所執行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
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