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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吉 103-10-25 18:25

律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本人我於民國100年12月跟民國101年6月酒駕被抓又於民國103年10月被抓第三次,第2次有入獄服刑一個禮拜後繳交罰金出獄、請問我第三次被抓能繳交罰金或聲請勞動役嗎?本人也知道自己錯了是否能不要入獄服刑呢!

隱居 (勇公) 103-10-25 20:37
統一酒駕再犯發監標準,避免執行不公

為避免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就酒駕再犯之發監標準寬嚴不一,造成部分受刑人以遷徙戶籍之方式規避入監服刑,而衍生違反公平原則之疑慮,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研議統一酒駕再犯發監標準之原則,並已將研議結果函報法務部備查。
依據研議結果,被告5年內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者,原則上即不准予易科罰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檢察官得斟酌個案情況考量是否准予易科罰金
一、 被告係單純食用含有酒精之食物(如: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而無飲酒之行為。
二、 吐氣酒精濃度低於0.55mg/l,且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
三、 本案犯罪時間距離前次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之犯罪時間已逾3年。
四、 有事實足認被告已因本案開始接受酒癮戒癮治療。
五、 有其他事由足認易科罰金已可收矯正之效或維持法秩序者。
就上開研議結果法務部已准予備查,並通函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各地方法院檢察署作為是否對於酒駕再犯案件准予易科罰金之標準。

 

你看看有沒有符合但書的規定,沒有就沒辦法了

 


歡歡 103-10-25 15:37

律師你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晚上到郵局A提款機領錢(1000元),領了之後,發現A提款機沒辦法補摺,於是我到B提款機補摺(A和B提款機在隔壁而已),補摺完之後才發現錢不見了,由於自己精神不濟導致疏忽,忘記自己有沒有拿到錢,我翻遍了包包、口袋,很確定錢沒有在身上,自己推測我領了錢之後,把錢放在提款機上,很有可能是被拿走了(在我離開A提款機到B提款機補摺時,這中間有人到A提款機領錢,前後不到1分鐘),於是到派出所找警察幫忙,警察帶我去郵局掉監視器,有看到的確是在我後面領錢的那個人拿走1000元的。

請問:

若是找到侵占的人,我可以向他索取賠償嗎?
不一定是精神賠償,只是單純的賠償
(因為為了這事,還向公司請假,騎車跑來跑去, 而且本人是個窮學生,有沒有那1000元對我來說非常的重要,身體也因緊張而出現狀況,一直腹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侵占罪。

2、可以請求賠償金錢損失、及其他受到的損失。

MrO 103-10-25 13:49

律師您好,很感謝您撥冗閱覽.

在近日得知已經離婚並信用破產的父親(保人)帶著妹妹(本人,以成年)簽下數張公司本票,如今對方要求追討債務,金額不知去向,由於金額高達300萬元,父親無固定收入,我們小孩在三年本票到期之前根本無法償還完這突然冒出來的債務,又很怕對方賣給黑道....又說要去告我父親跟妹妹......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簽下的本票有效力嗎?我怎麼辨識真假?我很擔心妹妹就這樣被黑道討債,我們每個月能償還的金額有限,也非常擔心本票被對方流出,請問可否有比較可靠安心得還錢管道,例如將債權轉移到可靠的國家法院或銀行?我們會按時繳納,救出妹妹,但我們怕萬一三年無法償還完,或途中對方把本票變賣,我妹妹會很可憐.....我妹妹會因我們無法如期繳納信用破產嗎?我們只是普通的工作...信用破產是一輩子嗎?還完會恢復嗎?需要坐牢嗎?

我沒想過妹妹會被已經離婚的父親帶去簽下公司本票,她還年輕我很想幫她,雖然我只是普通收入,請問請律師幫忙需要花費很多嗎?我真得很想幫她..

再次感謝律師撥空,感激不盡,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本票無發票日期、無記載本票字樣、無記載金額或無簽名,有上述任何一樣,即可主張為無效本票,或有證據可證明遭強暴脅迫簽下該本票,亦有爭執無效之空間,若為有效本票,妹妹名下亦無財產,對方至多聲請本票裁定裁定確定後強制執行,執行無財產換發債權憑證,若有黑道恐嚇,加以錄音蒐證,再提出恐嚇危安刑事告訴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不爽 103-10-25 12:19

我很不爽,

事情是這樣的,

A去請律師寄函給我,

我是副本收件人,

正本收件人有3個人,

我家地址就大喇喇地寫在含上面,

只要有收到信的人都會知道我家在哪

這樣他算不算違反個資法,

我可以請律師幫我發函給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地址的部分,必須看對方如何取得及對方發律師函的目的為何來判斷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需要發律師函,歡迎來電或是來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個資法上之個資,包含姓名電話地址等資料,故確實有可能侵害到個資之問題。 

Andrawlia 103-10-25 10:50

律師您好,

鄰居家養狗,

只要鄰居狗一出來經過走道和電梯

就會惡臭和蟲瀰漫走道和電梯,

每天經過電梯和自家門口走到,渾身都會癢和身上脖子手臂腰小腿被咬了很多包,

連帶衣服褲子衣櫃和家中墊被單被套枕頭都是蟲,洗了在洗衣服和褲子,

穿在身上的衣服褲子,好像幾百隻蟲在身上爬!!

衣櫃消毒擦拭次和沾到蟲的衣服無效後只好丟,

另一衣櫥和衣服又遭殃,陽台曬的衣物也都狗味

已像環保署檢舉,卻遭鄰居出言恐嚇,撞我家鐵門,飆三字經,

也因為鄰居狗造成的蟲蟲影響到生活!

請問關於衣櫃衣物寢具都是蟲,和被蟲咬的困擾,

可以訴諸法律請求對方改善和賠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三字經的部分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2、狗狗的部分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把狗遷移,並賠償所受損害。

阿楠 103-10-25 09:53

熱心的律師大大您好:我想請問說,如果祖父要把土地贈與過戶給兩位孫子,那麼若百年之後,祖父的兒子是否可提出繼承特留分之訴?

還有若祖父是利用遺囑說明土地繼承人是給孫子,那麼兒子是否仍可提出特留分之訴?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將這筆土地產權,轉移至孫子而兒子的部分無權介入?

謝謝你的指教!!

 您好:

如果是生前就贈與過戶,兒子就不能干涉

如果是以立遺囑之方式,兒子仍可主張其特留分之權利

如果擔心太早就過戶給孫子,建議可以分次贈與過戶並同時立遺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祖父可於生前贈與給孫子,若於死亡前超過二年以上之贈與,將不被認列成遺產,兒子即無法主張遺產繼承特留分,故可盡早辦理贈與,若有贈與稅之疑慮,可辦理分割應有部分贈與,額度為公告現值220萬之免稅額度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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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25 09:48

我跟我的大陸朋友做了一部影片,上傳到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61I7IlxQss)

內容最後的6:10左右 有一個贈送商品的小廣告

原本我有跟當事人(原告)提出購買品商

後來因為反映不是很好 ,所以我提出取消訂單

後來原告找我 ,說我侵犯他的商品版權 ,但影片本身我沒營利

我因為我有參予拍攝,提出用贈送商品的方式希望能提高人氣

(當時我看到當事人在粉絲團反應 , 我在臉書上跟他說明來由)。

 

當時的對話紀錄:

https://www.dropbox.com/s/qxtzd8i9l1vyfng/%E8%9E%A2%E5%B9%95%E6%88%AA%E5%9C%96%202014-07-17%2016.05.12.png?dl=0

補充:
當時的想法只是,想找贈品來贈送給觀眾而已,並不知道當下侵犯他人的智財

我當時也無意冒犯他的作品。

〔現階段目前這個節目版權是在(大陸土豆網)不歸我所有(但在那當時還沒)〕

 

目前我必須在11月12號回去開庭 ,但是我人在大陸 

現階段我希望能延期 至少到12月3, 因為我12月3號才能回到台灣 

希望律師能告訴我怎麼做,原因方面我不知道如何著筆

--------------------------------

聲請變更期日事:聲請人經貴院○○年度○○字第○○○號○○○案傳喚,應於○○年○月○日上下午○時○分到場。因聲請人……(敘明具體事實),屆時不能到場,請准予另定期日傳喚。

---------------------------------

也不清楚到底能不能通過請假... 機票方面我最快只能12/3回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簡述無法到庭的原因,並且必須提出相關事證法院才會准許。

2、本文認為倘若我方是以欲購買的商品用作影片內容,應可主張沒有侵害商標,建議可以委請律師代為請假之後,待您回台之後可以協助答辯。

笨人 103-10-25 09:47

我冒充離婚協議書証人簽名,公律師回答我可以去地檢署自首,然後拿檢察官的書類去法院打確認離婚無效官司,請問這樣要請律師嗎打確認離婚無效官司要很久嗎?我會有案底嗎

 您好:

律師曾經承辦類似案件而當事人目前並無前科之情況

如案件發生在北部並有委任律師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勇公) 103-10-25 12:04

您好,會有案底,不過沒有辦法,所以自首來減少刑度,爭取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

北部也可以找林家慶律師

南部可以找勇公。

李小姐 103-10-25 07:20
律師您好,我老公外遇,沒有抓姦在床,但有取得得行車記錄器內容只有聲音沒錄到畫面,還有兩人所留下的分泌物證據,請問這樣證據足構告他外遇嗎?若老公要求原諒,我想要他簽下切結書,內容為承認外遇,若日後再發現將離婚,且必須放棄小孩監護權且負擔教育費及生活費,另外,也要外遇對像簽下一份不再往來切結結書,否則賠償我跟小孩2百萬,切結書證人要找我妹妹還是要找老公的親人呢?此兩份切結書在具有法律效益嗎?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5 08:40

1.是「通姦」不是「外遇」...

2.建議用「協議書」...

3.「內容」擬好,建議與具相關經驗之律師討論是否合宜。

4.見證人建議找「律師」...

以上。

隱居 (勇公) 103-10-25 08:43

不好意思,

第一個、聲音是有叫的聲音嗎(你知道的,我寫太多變成散布猥褻圖文><)

第二個,分泌物的部分,當然會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抗辯,如果除了鑑定出DNA

還可以鑑定出來是精斑及女方陰道的細胞,她應該就百口莫辯了。(證物記得要保存好,

不要送鑑定之前就發霉了)(以前辦妨害性自主的案件曾遇過證據早就發霉爛到的@@)

第三個當然如果能夠讓另一半先投降自白,應該心證就可以很快形成。

第四個,除了找律師見證外,也可以找民間公證人公證費用可以也比較便宜。

如果符合公證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將來還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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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1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外遇對象與您配偶發生系行為時已知您配偶有婚姻關係,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您不願對您配偶提告,可於提告後再對您配偶撤告,外遇不願與您和解,即可於起訴後,再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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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12:33

李小姐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資料齊全後直接提告,對小三比較具有警惕及威嚇效果,畢竟就算是切結書或協議書只要過六個月後,只剩下民事問題,就無法再告刑事了(一般人會比較擔心有前科,而且通姦聽起來也不是很光彩)。

琦琦 103-10-25 02:37

想詢問如果左轉車(貨車)未讓直行車(機車),導致直行機車跌倒滑入貨車下,糟貨車輾過身亡。

1.監視器畫面,雙方並無擦撞直行車的身亡者是卡在貨車後輪

Q:這樣肇事者是否可以被判比較輕的刑責?

2.但從警察局那邊得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有陳述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並未描述直行車是否車速也過快。

Q:是否對肇事司機很不利?

3由於貨車司機是在執行工作時出的意外,但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派人處理關心,態度很消極

Q:想詢問公司是否有機會將許多責任,推倒司機身上?

4目前要和對方家屬談和解但被拒絕,且對方已請派律師

Q: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家屬不同意,並已請派律師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不願意,並已請派律師

 

 

 

 

 

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有人到現場,後續處理動作也很消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犯業務過失致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事故後7天可以取得初判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事故責任鑑定,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於貨車方瞞不利的

3、公司必須負連帶責任,對外不會讓司機負更多責任,對內則會說是司機的錯。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進行正式會談。

黃小姐 103-10-24 21:53

律師,您好:

   兒子40歲現職公家機關,銀行有存款,最近68歲父親過世,親人們也完成法院拋棄繼承程序。但父親十多年前有多家銀行信用卡呆帳,其中不確定是中國信託還是花旗銀行,當時父親是正卡持有人、兒子是附卡持有人,當年有信用卡契約中的「正附卡持有人互負連帶清償責任」,如今兒子很怕被扣存款和薪資,所以不敢主動向債權銀告知父親已過世請勿再催收呆帳。聽說現在法律修改是當時若附卡人是「未成年也未婚」可以不必負連帶清償責任?不知要去哪裡查何時開始列入呆帳?未成年指16?18?20歲?該如何解決這此棘手的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係指未滿20歲,但若為負連帶保證責任,似有困難主張限定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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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 103-10-24 18:23

 

前陣子家裡買了間房子,房子是華夏,買的樓層是七樓(權狀只有七樓的權狀) 但是實際上有七樓和八樓可以使用(樓中樓),而九樓才是頂樓 1. 因為九樓才是真正的頂樓,請問八樓算是頂樓加蓋還是私設夾層 (八樓沒有影響大樓住戶逃生,也沒有任何大樓管線在內,也沒有影響住戶生活品質) 2. 請問大樓管理費若是以坪數來計算,管委會要求我們八樓也要繳交管理費,若是不繳八樓的管理費,會被管委會控告成功嗎? 請問上面的問題有相關的法規嗎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原始設計圖僅有七樓,而八樓即為頂樓加蓋,可能為違建,任何人均可向縣市政府檢舉報拆之,建議您應做好敦親睦鄰,避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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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 103-10-24 12:20

請問律師

若是管委會要求在大樓的違建部分收取管理費

若是住戶不付違建部分的管理費,會被管委會控告成功嗎?

您好:基本上因為大樓的違章建築未經合法登記,大部分大樓都不會針對違章建築部分收取管理費用。但是若您居住的大樓住戶規約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認為違章建築部分應取取管理費用,您就有依規定繳納管理費的義務,因為住戶規約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對各住戶具有絕對的拘束力。若您認為不合理,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於制定時提出修正及討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Rita 103-10-24 11:01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在自家巷口與機車發生擦撞,責任歸屬問題....今於22晚回自家巷口在轉彎時後車門擦撞到停在巷口的機車....有報警處理...但警察說因巷口未畫紅線...也不能說是機車的錯...又說好像巷口10公尺內是不能停車的....今因巷口兩旁都停滿斜放的機車導致我無法進入巷內...而責任歸屬警察無法判定也沒對兩旁停放機車開單....我有上網查條例...有查到不管有沒畫紅線巷口10公尺內都屬違停....想請問律師現在因我後車門板去擦撞機車的排煙管...那責任判定是我該賠償機車嗎?機車沒有責任嗎?路權歸屬是屬於機車還是汽車....因機車車主不想賠償說他的機車是靜止的狀態..是我來撞的...再麻煩您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部分確實就是違停,建議可以要求員警補開罰單。

2、對方違停也屬於肇事原因。

3、倘若無法確認雙方過失,則對方向我方求償會有問題,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4、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倘若不服,可以提出車禍事故鑑定

瑞國 103-10-24 10:48

我們和雙方律師已在法院調解筆錄離婚成立

1.孩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我單獨任之

2.他願負擔孩子保險費其餘費用則由我負擔

內容只有以上兩點請問我還可以向他請求孩子的扶養費和教育費嗎?

如可以請求的話要用我的名義還是孩子的名義呢?

他可以用調解筆錄內容反向我求償嗎?

 

平平 103-10-24 09:00

律師你好,我在下班回家途中於禁行機車迴轉後被後車追撞想請問一下這樣如果要賠錢是不是可以賠比較少?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再就雙方之損害金額互相結算應負擔之賠償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tatsuki 103-10-24 06:05

律師您好

最近想要投保意外加醫療險,與保險業務洽詢後送出保單等保險公司審核,等待過程中,發現承辦之業務員,態度相差很多,讓我覺得沒有保障的感覺,目前保單仍在審核中,如果我不想投保了,是否有權利可以拿回之前提供給保險公司的一些醫療證明以及診斷書(特地又去申請的,也要好幾百@-@),再找其它保險公司,如果可以取回,但業務員以其它理由拒絕歸還,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可以於簽立保單或是繳交第一期保費10日內可以任意主張撤銷,並且可以主張退費。

2、倘若該公司拒絕,則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tatsuki 103-10-25 23: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可以於簽立保單或是繳交第一期保費10 ... (恕刪)

律師謝謝撥空回答

另一點想再跟您確定一下

倘若該公司拒絕歸還(醫療證明診斷書),也是直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要求歸還。

我是有否理解錯誤的地方?

 

小樂 103-10-24 05:42

您好,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小弟我

去年初我認識一個女性朋友,但後來有借貸關係,並簽了金錢借貸書3萬

對方不還錢,去轄區警局申請暫時保護令故意在申請內容誣陷中傷於我

並自導自演去申請自己跌倒的驗傷單,導致保護令生效,

期間不見面之外,我被對方即不明人士以簡訊恐嚇威脅,女方甚至找人打我

用不當方式逼我在民事保護令簽下切結書,還到處詐騙網友

對方不分是非,當初筆錄拿一堆不是我做的資料(告訴她個人提出的假證)

我收到非常多告訴人,說要詐騙我於不利,內容提及,警察法官都不會理你

她只要說和我是男女朋友,保護令會過,等等三字經謾罵傳訊給我

並說錢不會還。

後來偵查庭,檢察官只問了

個人曾經為伸張正義和對方吵架的6封簡訊,這是目前起不起訴的點

但原因是我先被對方恐嚇,有許多簡訊、E-MAIL、以及借據、對方在網路詐騙別人的文章,甚至對我提出不實告訴。告訴人為了錢詐騙別人不擇手段

(恐嚇罪、妨礙名譽)

雖然是小案,而我事證明確是最大的受害者

還成為被告,希望有比較熟通恐嚇妨礙名譽律師能幫我聲張正義

把事情詳述,讓出庭的檢察官以及法官知道,並拆穿告訴人詐騙他人的事實

因目前有案子緩刑到103/6月

告訴人曾和我熟識,知道我生活狀況特殊欠佳,而故意要陷害我

希望有律師幫幫小弟我,越多越好

不要讓我成為司法的受害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台北,可以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謝謝。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內容均要配合證據才能了解清楚確實事件經過

故建議應將相關證據資料帶往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琪仔 103-10-24 03:11

律師您好,小弟於今年1月份向人承租廠房簽約1年半,房租共開立18張無禁背公司支票於每月1日兌現並於簽約時全數交付該房東,使用至8月份時發現出租房東廠房及土地早已被拍賣並非權利人,才發現被詐騙,並收到法院通知將於10月底拆除廠房,因為無法繼續使用該廠房,所以向房東追討尚未兌現之房租支票,但該房東票據已交由第三人且避不見面拒絕返還剩餘支票,所以小弟10/21已向法院聲請票據假處分,但因11/1票據即將到期,擔心假處分裁定來不及向銀行行文止付,想請問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讓銀行暫時止付該票據假處分裁定......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法。屆時僅能向房東進行求償

2、建議應該向房東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至於票的部分請勿報遺失,避免構成誣告

圈圈 103-10-24 02:36

請問律師

在雙向道路口,號誌燈為「直行」綠燈,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對向汽車直行綠燈左轉,我撞到他的汽車,但我好像有超速,這樣的責任比是多少?誰會比較嚴重?另外我有幾處受傷,多方則無。發生碰撞時她沒有馬上停止行駛,是開到路旁才停車。這樣我可以向她訴求哪些責任呢?

另外她好像也沒打方向燈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且您有受傷之情況下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因素,則可能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之問題

您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方勝新 (小新) 103-10-24 11:4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項第1款:「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
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
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第102條第1項第7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七、轉彎車
應讓直行車先行」

您的情形係違反上述規範,因對方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可能為肇事主因,您有超速
為肇事次因,依?物保險肇事處理規則,可能您需負30%之過失,對方70%。。
另因您有受傷,故應可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並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請酌參。
問題 103-10-24 00:29

拜託各位律師好心解答:我之前在家事務所工作8個月,公司有零用金,已供處理業務上花費,但必須記帳,公司只有我一位助理,雜事我全包,因為實在太忙了也想偷懶,所以發票幾乎都被我弄丟了,帳務也沒記,一開始有記一點點,後來完全沒記,之後是突然離職的,所以因為帳務沒記,零用金沒交代清楚,沒交接工作,多次被傳簡訊回去處理,一開始沒去,因剛好找到心工作很忙碌,後來有去算清楚【所有不清楚的帳都由我賠】,有簽收據。半年後卻又一直傳簡訊詢問相關問題,想要告我“業務侵佔”,一開始不斷否認故意犯罪,僅承認偷懶沒記帳,後來我害怕還道歉錯誤請求不要告我。1、請問我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2、簽署收據、道歉簡訊、承認偷懶沒記帳是否等於自認犯罪?3、整體而言,我會被法官判刑?還是無需擔心?4、現在該如何是好?請律師?自己去開庭說明?

 

 

 

 

 

隱居 (勇公) 103-10-24 01:41

您好,這個部分最重要的就肆把帳弄清楚。

如果錢確實交給你,你拿到哪裡去了,有無可證明之處?

如果是進你的口袋,那當然就是業務侵占,如果不是進你的口袋,但是確實錢已經交給你,

那你就要說明金錢流向。

地檢署已經偵結起訴了嗎?通常這類案件若和解,地檢署不起訴或緩起訴的可能性大。

今天忙,已經回信了,再請查看。

問題 103-10-24 09:36

 

 

 

 

103-10-23 23:52

離婚了,想看小孩但他規定只能在他家且他家人的視線範圍內我覺得不合理……想去法院申請酌定探視方式,我需準備什麼資料或注意什麼,有一定要請律師,可以自己去跑法院辦理就好嗎?

 您好:

您只要準備您和小孩的戶籍謄本就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

不一定要請律師才能辦理

 補充說明:

您只要拿您的身分證和印章到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登可以申請到戶籍謄本

不是戶口名簿

 

103-10-24 00:20

孩子的戶籍謄本在男方那耶!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35

 您好,沒有規定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一定要先提出戶籍謄本唷!您可以先提,法院若認為需要聲請,會發通知函,您再拿通知函去申請即可。

無奈的小黑 103-10-23 21:31

今年七月十一日於關西手費站施工 因切割機沒油 老闆又是省到油桶小嘴有破裂會滴油 也沒買新的 於是我拿那油桶加入切割機 不到十秒後燒起來了 趙成我右手9%臉稍為左手2%二到三度燒傷。住院十八天  重點來了第一老闆沒加勞保 第二醫藥費也沒 所有休養時間一分一毛都沒給只是嘴吧關心如今二個月半過後也沒看到有要處理跟補償連電話也沒打是怎樣 醫院那邊也開好半年休養跟他說還當沒聽到 請律師們我該怎麼告他告死他……機器方面會燒起來也找出原因因機器老舊 線入漏出來才會發生起火原因。我要如何索取高額補償跟告別他知道我善良但不是好欺負。還有發生當天雇主才入勞保 是最低的。我在他們那邊工作單價一天二千三 薪水是現金月領有給我們薪水袋但我都丟了 這方面不知道怎麼辦?團保每個月都有扣確沒領到 這又該怎麼辦?

 

法蘭克 103-10-23 21:07

律師先生您好:

想請問您有關交通事故和解法律問題。上禮拜五(10/17)晚間,家母在騎車返家的路途中被酒駕的人給撞了。在警察先生的建議之下,我們有對其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近日,肇事者一直急於跟我們和解,當然我們也是希望能儘快將此事圓滿的處理完畢。但是,母親的傷勢除了四肢、顏面的擦挫傷之外,還需要觀察頭部的狀況,根據醫生的說明還須觀察兩個月才能確認是否有腦出血的問題。

然而,肇事者急於和解的原因為,他聲稱他11月初要到大陸工作一個月半,他擔心他人不在臺灣沒有辦法準時出庭會被加重刑責。因此,想要我們先與他和解,將他的過失傷害告訴撤銷(他一再保證他會負起全責(另外填寫另一份書面,但我們還是覺得不妥當)。所以想請問律師先生的是,真的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p.s 肇事者酒測值高達1.09
出血可分為急性和慢性,慢性腦出血的觀察期需兩個月,才能確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要和解,不要私下和解,直接到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筆錄經法院酌定後即具有如同判決之效力,對您或母來說也較有保障唷!

法蘭克 103-10-23 21:1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要和解,不要私下和解,直接到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筆錄 ... (恕刪)

想請問顏律師

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33

 

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會有影響。

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不一定,通常會一起開,因為若您有提告,兩案件已進入檢察署,會併案。

法蘭克 103-10-24 12:40

謝謝房律師的解答,清楚明瞭。

Ling 103-10-23 19:12

Hi 律師們好,

我已結婚近9年,與配偶相處狀況不理想(婚前與婚後態度差距甚大),其實在我們的婚姻生活裡已經有很大的Gap。後來我認識一位女子,她讓我想與她過下半輩子的念頭,所以,我想要與配偶離婚,當然,我也很坦誠的告訴她,要離婚的原因,所以配偶知道這件事情2013/6月至今,這期間,我一直不斷的與配偶協調與溝通(她要求的,我能給盡力給),希望她可以放手,但是她卻變本加厲,開始在家裡安裝監視器監視我的一舉一動,造成我生活上很大的壓力,甚至動不動提告來威脅我。我希望大家在和平的狀態下,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但是配偶的行為讓我覺得偏差,濫用法律。其實我和我愛的那位女子已經有心理準備要接受她的訴訟,只是期望她提出的訴訟後,更希望"另外"可判決離婚,因為如果離不成這個婚,大家也只是不斷循環這些過程,請各位律師們 是否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我需要做什麼樣的準備 讓彼此傷害下降,且努力的離這個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單純的感情不睦無法構成裁判離婚事由,若依舊無法以兩願離婚之方式談離婚,建議您蒐集是否有配偶對您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之證據,例如,家中到處裝設監視錄影器讓您感受像是楚門的世界等等,以利訴請裁判離婚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配偶符合法定離婚事由,否則我方無法任意提起離婚訴訟

2、倘若已經有遭對方提起離婚訴訟之準備,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了解相關可能有的法律責任,避免誤判而喪失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1:18

你跟對方有發生性行為嗎?

有的話,有跟太太坦承嗎?

如果坦承又被太太錄音,要訴請離婚有難度,不太會成立

如果都沒有,建議蒐集你太太情緒失控的證據,再提起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55

您好,我國民法對於裁判離婚之要件頗為嚴格,故建議您蒐集證據(比如說對方是否有對您之父母出言不遜或對您為不堪同居之虐待)齊全後再行提告。 

 您好:

建議應多蒐集無法與對方繼續維持婚姻之相關事證,

如您所述之家中裝設多台監視器之照片、對方多次辱罵、聲明提告或其他嚴重

爭執情形之錄音等盡量蒐集齊全,

再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是否足以認定構成離婚事由之證據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無奈的小黑 103-10-23 18:57

今年七月十一日於關西手費站施工 因切割機沒油 老闆又是省到油桶小嘴有破裂會滴油 也沒買新的 於是我拿那油桶加入切割機 不到十秒後燒起來了 趙成我右手9%臉稍為左手2%二到三度燒傷。住院十八天  重點來了第一老闆沒加勞保 第二醫藥費也沒 所有休養時間一分一毛都沒給只是嘴吧關心如今二個月半過後也沒看到有要處理跟補償連電話也沒打是怎樣 醫院那邊也開好半年休養跟他說還當沒聽到 請律師們我該怎麼告他告死他……機器方面會燒起來也找出原因因機器老舊 線入漏出來才會發生起火原因。我要如何索取高額補償跟告別他知道我善良但不是好欺負。還有發生當天雇主才入勞保 是最低的。我在他們那邊工作單價一天二千三 薪水是現金月領有給我們薪水袋但我都丟了 這方面不知道怎麼辦?團保每個月都有扣確沒領到 這又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可能有業務過失傷害職業災害等責任

2、建議應該馬上向勞動局提出檢舉跟申訴,倘若公司仍然拒絕出面,可以於6個月內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是在工作之場合因為公司提供之機具有問題造成您的傷害,故屬職業災害(職業災害是指勞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或因工作上的原因所發生的意外災害。職業災害之認定,須具三大要件,分別為具有勞工身份、在就業場所發生、造成生理上的危害等,以「職務執行性」與「職務起因性」作判斷。)而我國勞動法規中有關職業災害之認定,是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勞工保險條例之相關規定。

因此,您可向公司提告請求損害賠償,或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公司仍舊不理再起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民刑事並行,或是提起刑事,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孫害賠償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3:53

 如果雇主有投保,但低報你的薪資,

你還是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至於因為薪水少報,導致你收到職災給付數額過低部分,就向雇主提告請求這部分的差額

 

 

無奈的小黑 103-10-24 20:39
老師 那請問就不永在去調解了嗎?直接法院提告嗎?時間方面會拖很久嗎?
我今天有去申請調解結果因署地問題我要到台北市政府申請 但我有問勞工局的老師說 我這樣可以讓對方賠償多少他說九十萬沒問題 但他說走到法院就聽天由命是真的嗎?我該提告還是調解?我只快讓這事件結束跟合理金額 跟讓我之前老闆受到懲罰?還有可以請叫老師們費用嗎?因為真的我打算把車子貸款十萬請律師……所以走法院一筆錢調解就簡單?請老師們給我指點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勞資協調不成,再聲請調解的意義就不大了,建議可以直接起訴。

2、詳細的費用、程序等,可以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時間。

教官 103-10-23 18:34

律師您好:

之前買了間房子,權狀只有7樓的權狀,但是實際上有7樓 8樓可使用(樓中樓)

而9樓才是大樓的頂樓

房子在30年前建商蓋的時候就把7樓和8樓蓋成樓中樓(但實際權狀只有7樓,8樓沒有任何大樓的管線經過,也沒有妨礙到逃生)

 

問題:

1.請問8樓算是合法的嗎,當初建商在蓋房子的時候就已蓋成這樣,並非後來人為加蓋

2.若是違法的話,我們大樓9樓才是頂樓,那我所住的8樓在法律上,算是頂樓加蓋違建嗎,還是算是7樓私自加設夾層,請問這兩者有差別嗎

3.若是違法的話,被投訴會立即被拆除掉嗎,有法律途徑可讓8樓變為合法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樓中樓沒有合法的。

2、私設夾層與頂樓加蓋都屬於違章,但是頂樓加蓋可能會有妨礙逃生、竊占等問題,私設夾層則不會有。

3、無法,因此建議您應該與左鄰右舍打好關係,否則遭舉報的話還是有可能有拆除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違反建築法規或與原始設計不吻合又未聲請變更,即屬違建。然既然您說是三十年前即存在之老舊違建,原則上不會被執行拆除的動作。

另外,若工務局真的發函來要求改善,實務上的作法可以委請土木技師作成鑑定報告,請土木技師前往現場勘驗是否有結構安全疑慮,若報告結論為無結構安全之虞,可將該報告回覆於工務局,通常就結案了!

教官 103-10-23 21:3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違反建築法規或與原始設計不吻合又未聲請變更,即屬違建。然既然您說是三十 ... (恕刪)

請問您,是否沒有妨礙到1~6樓的逃生或者居家生活,就算被投訴也不會被立刻拆除

紹北 103-10-23 17:49

律師們好:

是這樣的,小弟之前在前兩年曾酒駕,當初申請分期繳納罰金的部分,但因為當時經濟狀況不穩定導致延遲繳納,而遭到法院強制執行,得知之後也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還清,現在因為出去工作的關係,需要申請良民證,想請曾經有過這樣的紀錄下還可以成功去警察局申請良民證嗎?那若申請到了上面會有案底紀錄之類的嗎?(ps.工作是屬於金融業.銀行內勤) 謝謝解惑。

若您當初是被宣告易科罰金緩刑,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之規定,良民證不會有紀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1)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2)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3)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受免刑之判決者。

(5)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6)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7)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黃 103-10-23 14:01

律師您好:

請問4個人持分房子,每人持分1/4,有3人同意成租房子但有一個人不同意,房子還可以成租嗎?

要怎麼悍衛自己少有的1/4權力呢?

共有房子出租是屬於共有物的管理,超過半數共有人以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同意,即可出租,當然不同意之人仍可分得持份比例的租金,而如果出租有顯失公平的情形,可向法院聲請變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2

 您好,可以以多數決之方式決定共有物之使用方法,然若您有不服,除了可以向法院聲請變更外,亦可直接請求分割共有物,消滅共有關係。

小黃 103-10-24 15:5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黃律師的寶貴意見,感謝您的回覆。

 

小黃 103-10-24 16:0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房律師的回覆,我們會深思熟慮的考慮清楚在做決定,感謝您。
JASON 103-10-23 11:51

事故經過:雨天路口號誌閃燈,開車行經某路口左轉某巷,轉彎前有先看過路口,結果過彎後與某巷機車(欲左轉至某路)發生擦撞,有叫警察及救護車,機車騎士受傷送醫逢了10幾針。

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直到我轉彎前都沒看到該騎士出現,調閱附近工地監視器看到事故前約2~3秒,該騎車騎至路口左轉(單線雙向),是靠近中間雙黃線且車頭已過斑馬線後停止(超過停止線)。

最近要談和解,對方先生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目前要求精神賠償可能要36K,我方請保險公司處理修車費接近4萬,負擔對方車損、醫療、薪資等約20K,覺得另外的賠償金額有點多,不知道律師怎麼看這件事,對方就說金額如果低就不要談了,送調解,說有認識的律師之類的。

不知道此事如果真的進入法院後,我方會有什麼不利的地方,譬如:他要求的36K必須付,還有雙方律師費等等,再來就是刑責部分大概會被判過失傷人,罰款金額會有高嗎?!我方目前主張我們事故花費也不少,且家中尚需負擔小朋友保母托育費用,但對方不接受,這幾點法官是否會納入考量依據。

以上,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釐清肇責,建議應送請鑑定,且本件初步看起來,要完全歸責於您們應較不可能,所以仍可以先在調解中談談看,由調解委員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4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做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就雙方之肇事責任分析判斷,雙方亦可以此為基準決定如何談判,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鑑定。 

小陳 103-10-22 22:36

請問一下大律師:

     我有一筆因借貸關係而由債務人開具擔保的本票, 但我卻是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後才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但債務人卻以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為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請問我這樣子確實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 但我這種情況可以到現在才向法官說明本票借貸關係而開立(有原始匯款資料及人證可證明借貸關係), 而請求主張以15年請求時效讓我繼續執行受償嗎? 也就是說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您好:

您需要另行取得因票據原因債權之勝訴判決才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建議應盡快具狀提出訴訟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陳 103-10-23 14:35

 林大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林大律師您的寶貴意見, 但小弟我還是有點不懂, 希盼您可以再撥冗指教回覆以解疑惑, 我的疑問是如果我不另行起訴證明該本票原始原因為借貸關係下, 是不是在這個債務人異議之訴中, 法院並不會考量認定本票發生之基礎原因為何, 而僅會因債權人即小弟我聲請本件強制執行的憑證原因係單純以本票票款請求權請求強制執行而判我敗訴呢? 還是我可以一併在這個債務人異議之訴中主張借貸關係延長時效而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呢? 那如果是須要另行起訴才能證明本票借貸關係之證明, 是不是本件強制執行會被撤銷? 而我須事後另以借貸官司勝訴判決另行聲請強制執行呢? 能否煩請林大律師撥冗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您!   

翊銘 103-10-22 19:31

你好我是社區的保全人員.我們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像社區有時候會有訪客.偶爾會有訪客要借車位.但在借車位時需要換證件.但這時訪客說他不換證件.他說個資法他不換證件.說萬一證件被盜用怎麼辦.要他留電話也不留.這樣難道保全人員不就都不能做事情.請問各位律師.保全人員是不是連換證件都不行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我方對於該證件沒有不法使用,則不會構成個資法的違反。

小菁 103-10-22 18:30

律師你好

想請教一下,我弟老婆把小孩抱回娘家不給探視小孩,完全剝奪爸爸的親子關係,而且提出離婚,我想請問一下我們能採取什麼法律行動把小孩抱回來呢??還有想請教一下要提出離婚訴訟該準備什麼資料或是証據呢??以及該如何打監護權官司呢??謝謝律師解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及暫時處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進行案件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欽 103-10-22 15:26

律師你們好:日前因為傷害提告,事後有到律師事務所,簽和解,當時原告說不願意見到我,所以沒在場,對方委託律師全權處理,我們簽和解書,撤告書,也有委託書了,都有簽名也蓋了律師也蓋章了,隔日對方後悔不願意和解,但是我以把和解書跟撤告書送到檢察署了,請問這和解書,撤告書有法律效應嗎,但對方後悔了不和解,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做才好,下次開庭要如何跟檢察官陳述,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開庭,您可與檢察官說明對方已與您和解,您亦履行和解契約上之條件,和解契約無無效之理由,仍應有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經簽下撤回告訴聲請狀及和解書,原則上除非經過您的同意,否則無法反悔,您可直接去遞狀。

菜菜 103-10-22 13:15

先謝謝律師們幫忙解答!!

我是加盟主,是在創業博覽會上看到這家店,產品說真的,好吃,而且特殊當場就留了資料,也了解過合約內容,以及加盟金的部份,後來,我們覺得要在考慮看看,畢竟加盟金不便宜,期間,業者都有打來詢問我們的意願,在跟家人商量的結果下,我們也順利開業了!

目前已營運一年多,最近聽到新的分店開幕,但是加盟金卻是我們的三分之一不到,原本說好的技術轉,其實也只有一部分,請問律師們,這樣我們還有什麼權益嗎??

最讓我們在意的是加盟金的部份,比我們早開的分店,比我們便宜,我能理解,畢竟越來越多分店,名氣越來越大,後面加盟本來就吃虧,但是,我想知道,為什麼後面新開的店,卻是如此便宜的價格,對我們實在是很不公平,這樣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們爭取應有的權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加盟契約已約定加盟金,除非對方願意就契約約定之價格合意調降,否則似無法違背契約之約定;或加盟契約有對您相關保障之條款,對方有所違背,可請求依契約規定之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法律上,除非是極跨張的案件(拿著石頭當鑽石賣),不然原則上加盟金多少是個別約定,依債的相對性原則,對方與其他加盟者的約定其實會被認為與你無關。

二、當然你可以跟他反應這件事,在其他的部分取得優惠(例如降一些物料成本),但這個部分要看對方同不同意了。

三、如果生意做得不錯有賺錢,可以考慮維持現況。

四、如果還有糾葛,原則上是要看加盟契約怎麼約定的,你可以拿著加盟契約找個律師聊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boy660129@yahoo.com.tw

後悔默記 103-10-22 12:05

某日跟朋友去拿毒品,但是我沒下車也沒拿錢他,後來到了汽車旅館,共有3人,因為我有喝酒,也因為好奇抽了k煙,我就坐在沙發上睡著了,之後警察臨檢,筆錄也寫完也坦承有吸食,並指認我朋友他去拿的,之後就開庭,我是證人,另一個也是,朋友是被告,開偵查庭也坦白實說,但被告堅持說我有出錢,可是我並沒有拿錢給他,開完後檢察官說有可能會起訴被告轉讓,之後就去罰2萬即上課,有一天檢察官打給我說要出庭作證,結果這陣子法院有訴訟書傳喚?(是到警察局領的)也沒看到傳票,但有限定日期要去法院,去查過了是合議審理庭。


很擔心會不會有什麼刑責,請律師大大能給個意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部分,您僅要繳交罰金及上講習課程;另傳您擔任證人為指任作證轉讓毒品與您之人,除非您另有涉犯其他毒品犯罪,如販賣轉讓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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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默記 103-10-22 13: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部分,您僅要繳交罰金及上講習課程;另傳您擔任證人為指任作證轉讓 ... (恕刪)

請問律師,如果被告一直不承認罪,那是否以後要一直跑法院呢?

因為被告,好像被抓了很多次都是k他命,他行政罰也都沒去繳,又犯,上課也沒去,是否會直接被判?

本人是第一次好奇而食用,無前科素行,被被抓到後很後悔,我出庭作證時是否能跟法官求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吸食k之部分,因為僅是三級毒品,所以不會有刑事責任,僅需上上毒品講習及罰錢。至於他人涉犯轉讓部分,您之身分為證人,僅須就您所知陳述,不需要求情。

Apple 103-10-21 22:55

律師您好..

我是個帶著兩個小孩的單親媽媽..

離婚時..我沒跟前夫要求贍養費!

只要求每個月2萬元的扶養費來扶養2個女兒!直到小孩滿18歲!

過去幾年..他都有正常給付!直到最近於月初!來簡訊說他沒辦法再付給小孩扶養費了!要我去找我父母支助!或找其他男人嫁了..來幫忙養小孩!

我跟他明確說..若他沒照離婚協議說的..準時付費..我會向法院提出官司!

後來他又改口說他只願付8000元給我養2個小孩!

他的薪水..46000元(不含年終加薪)(他年終有2個月獎金)

他用了幾個藉口:房貸..給他父親奉養金..他的臨時周轉金..

房貸:是我們結婚時買的..我跟小孩離婚時..房子是他的名字!我也沒跟他要那間房子!而且..據我所知..他好久沒回那間房子居住了!

給父親奉養金:他父親名下3名兒子!皆已成年了!且他父親也有退休金可領!

他的身體不好:卻提不出證明!

他可以用上面那些藉口..來減少給小孩扶養金嗎?

他宣稱現在沒有人再付那麼重的扶養費了!

他為了達到減低扶養費目的!不停用傳簡訊律師商量..用法條恐嚇我!

甚至還恐嚇說要搶回我的監護權!還要我付給他精神賠償費!

說上法院他一定會贏!

他甚至將過去(離婚前生活)的一切!做莫須有的誣陷!

當初他外遇時(我沒有讓他寫下他不再犯的文書)..在家裡的語言肢體恐嚇!也沒能用監視器拍下!他靠著這兩點..說我沒辦法在法院提出!

最後甚至說出..我對小孩扶養費意圖不軌!私下將費用!用在我自己身上!

這段時間受盡他的語言騷擾恐嚇..!讓我身疲力盡!..

法官真的會讓他搶走小孩嗎?達到他減少費用的目的嗎?

小孩恐懼和父親同住!..我真的不想失去小孩!

真的小孩部分我還得靠他幫忙支付扶養費!不然我真不想和那種人有牽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均為您所照顧,對方不容易輕易取得改定監護權之機會,再者,您仍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1 23:24

您好:

1.因先生未按當初離婚協議給付子女扶養費,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依約履行,若仍拒絕則可

   依法提起給付扶養訴訟

2.小孩現在由您扶養並適應良好,且孩子害怕與父親同住等等因素判斷,若對方提起改定監護權

   訴訟未必會勝訴。

以上拙見供參

若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台中地區可向余柏儒律師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直到20歲成年),若有確定之裁定,您則可以直接據之聲請強制執行,可強制扣對方三分之一薪水

再來,監護權之部分您可較不用擔心,除非先生可以舉出由您監護由何不利小孩之情事,才有可能改定監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之內容而給付扶養費,建議您得先以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如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pple 103-10-22 21:54

我目前已即將進入第三次協調了!

我當初離婚證書有寫說..期限為每月15日!我有明確跟他說!

若沒依約15日匯款!我會提告!

於16日確定他沒匯入款項..我於法院提出要他遵守協議!

但他於16日的傍晚才把錢匯進去!

但第二次協調時..事務官說他這樣的行為!並沒有違法!也確實有匯入款項!並無拖多月沒繳紀錄!

還質問...為何我還要提告!

前幾天也有接到通知..不知道是否法官採信他上面我描述那些內容!

居然問我..若前夫真的付不出那些錢來!我願不願意減到他要的金額內容!

說真的..看到內容有點傻眼!

他明明就是正常薪水的人!為何會認為這些理由是可行的!

我真的很不安~~甚至對方的律師助理!(前夫並未受權)那位助理並沒發言權!

居然在協調會上..脾氣急躁..不停違法發言!..還.對我冠上不實之名!..

法官真的已經聽信前夫之詞..就要我接受那些提議了嗎??

我帶著兩個小孩...沒有時間和心思跟他在那邊玩口水戰!...

還有因為兩個小孩都是女生...她們根本不想和父親單獨出去!

可是前夫居然會同律師提出...強制要帶她們出門過夜!

請問這樣行為可以嗎?我能夠站在小孩立場..保護小孩..拒絕他帶小孩過夜嗎?

Apple 103-10-22 22:18

律師您好!

請問您..

因為兩個小孩都是女生...她們根本不想和父親單獨出去!

可是前夫居然會同律師提出...強制要帶她們出門過夜!

請問這樣行為可以嗎?我能夠站在小孩立場..保護小孩..

拒絕他帶小孩過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子女的年紀已經可以陳述,則可以到庭表示意見。

2、您的論述有點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較能保障權益。

菲菲 103-10-21 21:03

因先生有家暴行為,我申請到了通常保護令

但我們仍同居

我是否可以請先生寫下切決書?(他自己同意)

內容大約是,如他再使用暴力(身體及精神)他就必須無條件離婚並且放棄女兒的監護權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我需要請律師見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條件離婚的部分,沒有效力,不過倘若對方二次施暴,則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2、監護權的部分,有效。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以確保效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條件離婚之部分,因為涉及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故無效,建議直接委請律師為雙方撰寫協議書並在場見證。

小黑蚊 103-10-21 18:37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律師們,我們家旁邊有一塊水利地,我有意思想要購買,但是目前碰到幾個問題,想先知道情況再來詢問購買事宜。

在這個水利地上面,有被占用的情況,占用有十幾二十年了吧,占用的是公寓的一樓,另外搭建出遮陽蓬,另外他們(整棟大樓)的化糞池也是占用了,假如我購買這塊地,申請地鑑後,確定他們是占用,是不是有權利叫他們全部移開,遮陽蓬部份是對一樓住戶提出,地下的管線是不是就是對整棟大樓全體住戶提出呢?我這個案件成功機率應該很大吧!如果另一塊私人土地遭占用超過30年是不是也一樣可以提出拆屋還地並申請不當利益所的之求償呢?

謝謝

h 103-10-21 17:23

先前 抓她姦沒抓成(9月)
嘴硬說謊後才承認,被我扁了一頓
她去驗傷
近一個月來,一直在吵著離婚財產的問題
公司、存摺、房子等...任何東西都是在她名下(後悔至極)
昨天她去提告了(也只能提告家暴傷害之類的,訴請離婚
她一定主張財產能多要就多要
表面是說要替兩個孩子爭取(皆已成年)
其實 都是歸到她那

我現在能怎麼做?一定得給孩子嗎?
她一張驗傷單就可以成立?
這賤人嘴很硬,睜眼說瞎話
上一秒說全部都不給我,下一秒說她剛剛沒說
氣得我快炸了,才又說剛剛說的是氣話
(但我知道他想拿越多越好,自己好養老,也可輕鬆跟情人過,完全不顧慮我) 

七月時,有一次我喝了一兩口烈酒,可能因為太久沒喝酒,所以身體無法負荷,需緊急送醫!
這賤婦可是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開車
一句話也沒有跟我說或是問我有沒有好一點
我心想...可能是剛剛那飯局有她現在心愛的人吧~
看我會不會就那樣死掉或是中風
這種女人,我還留在身邊我神經病 

三十多年來,我為這個家拿來的生意..什麼都不計較的把名字給她
家裡都是我煮飯(她一句不會煮也不會學)
兩個孩子都吃外面或是我煮的

她現在討客兄討到我的朋友上面,我真恨我抓姦抓太快

請各位律師 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就通姦部分,提告民事損害賠償,並可據此主張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16

您好,所謂之家暴令申請,係指經常性之精神上或肢體暴力行為,故若對方並未蒐集齊全證據,您可爭執只是一時之口角而有拉扯。

若對方對您無離婚事由,對於對方之離婚請求可先不要答應以握有籌碼,畢竟對方若有外遇,應該會很急,再去跟對方談離婚的條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無法找到通姦之直接證據,然若有其親密照片,仍可以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請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