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酌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應以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原則,除斟酌父母雙方之經濟能力、未成年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意願外,並應兼顧父母智識程度、職業、人格、品性、健康、將來環境、保護教養能力、親子關係,及以往照顧未成年子女之態度與現狀等一切情狀,通盤綜合考量,維護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子女正常發展,以保障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並非以單一之事實為唯一之考量,故依您所述,僅以是否有300萬元之存款,作為能否爭取到監護權之基準,完全沒有任何合理性可言,更屬於法無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事實經過:
家父先前借給一百萬給朋友a君(債務人),有簽本票已於兩年前強制執行 ,去調財產資料後發現a君有一間房子申請法院拍賣,不過a君只有房屋地上權,暫且拍到第二拍之際 後來跟a君說要分期還款,寫和解契約,載明a君把這間房子出租,並且把租金拿來償還我父親的債務,前幾天已經去法院撤回強制執行, 法院已經寄送一張債權憑證給我們
問題:
撤回強制執行後解開查封,不知這位a君假設未來將不動產轉移給其他人 此舉有無觸犯刑法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 之毀損債權罪?很怕這位a君會想辦法將房子轉移掉,到時候求償無門民事提起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會勝訴嗎,請教各位,謝謝喔
p.s.當初急於和解就沒有將a君房子抵押



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故若令祖母尚在世的話,則您的父執輩則並無令叔遺產的繼承權。若若令祖母早已去世的話,則令叔遺產將由您的父執輩(父親及姑姑等)按人數平均地享有同等的之繼承權利,後續遺產分配則由全體繼承人協議來處理,協議不成則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您的姑姑既然僅為繼承人中的其中一人,若未經其他繼承人之同意而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是無法整碗拿走的,至於令祖父的遺產會有再轉繼承的狀況,其中令叔可以分到的部分則再由其繼承人去分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律師您好:最近因婆婆家中收到存證信函,才發現公公在外有許多欠債,幾乎都是拿土地和房子去做抵押,經過地政的查詢才知道,但詢問公公本人,始終不願表明是否還有其他我們查不出來的債務,且借款金額及還款狀況均未交代清楚,南部土地的部分雖然是公公本人的名子,但北部房子當初是婆婆出錢購買,一半名字寫他一半是婆婆的,如果公公都沒有意思還錢,那麼房子我婆婆還保的住嗎?公公是在婆婆不知情的狀況下拿去抵押,這部分是否有涉及偽造文書?若公公欠債不還,是否還能請銀行將土地和房子進行估價貸款(因都已經抵押了)?現在有甚麼辦法能夠去查明公公可能隱瞞的其他債務呢(財產清冊?地政?)還是無從查起必須要公公本人自己願意都說出來才行呢?因欠債的金額實在太大,婆婆和我們子女也都無法幫忙,婆婆也因失望至極,欲和公公辦理離婚,如果離婚的話,未來地下錢莊的人還是會因公公繳不出錢來找婆婆貨是我們子女要求還錢嗎?另外,若離婚,公公和婆婆共有的那一棟房子(已被抵押設定了),婆婆有甚麼辦法可以保存住嗎?離婚的協議書上是否要註明雙方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還是有更需要注意寫明的條款嗎?目前聽說地下錢莊要去採法律途徑,不知道是指會有甚麼動作?是要對抵押的土地和房子進行假扣押嗎?還煩請律師幫我們解惑,萬分感謝!

為了寫清來龍去脈所以有點長,還請見諒
事由:
2010年我妹夫因做生意和簽賭欠錢多次已成銀行拒絕往來戶,後並常向地下錢莊借錢周轉。妹夫為了還地下錢莊的錢,向他哥哥哀求以名義是哥哥的父母房子為擔保,然後請我妹以借款人向銀行借錢。
妹夫哥哥同意,但要求銀行由他找(總覺得怪怪的),且要求要我妹這邊的親人當連帶保證人(我和我弟),另再由妹夫自找一連帶保證人,妹夫哥哥自己也是連帶保證人。
用條列的:
向銀行借款 : 350萬 分8年償還 (應該是消費性貸款吧 合約上沒寫)
借款人: 我妹
連帶保證人(依序): 妹夫哥哥、我、我弟、妹夫的朋友
現在,妹夫找我媽哭說生意不好,貸款已經兩個月沒還(之前也常逾期還),暗示要我們這邊幫忙還錢,不然銀行可能會向連帶保證人追討。
根本是死皮賴臉又想請別人收他的爛攤子,已經有多次紀錄,我們這邊已幫他還過不少錢,他哥哥不想再幫他並也想賴給我妹這邊的親人(他哥和嫂就說我妹也要負監督不周的責任)
問題:
1.到時候,若因為多期還款未繳,銀行要終止債權並要追討時,會以什麼順序來追債?
有查到銀行法12條規定不得先向保證人求償,但大部分關於連帶保證人的討論,都說因為已放棄先訴抗辯權,所以連保人無權要求銀行。而打聽到是銀行會先從追討方便的(例如銀行存款、固定工作收入等現金)開始討債。
(銀行法12條 也有規定提供足額擔保之貸款,銀行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所以銀行是不是不管法律如何,會以方便追討的順序來追討?)
2.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確保銀行:
先向債務人追討(我妹也早沒錢了)----->不足再強執擔保品---->最後再找保證人?? (重點就是要妹夫 以及 妹夫的家人先負起責任 也讓親家公親家母知道)
3.還是有其他自保的方法嗎?(可以解除保證人嗎?雖我查到的資訊都說很難...)

本件應先釐清擔保品(不動產)之所在以及當地不動產市場性如何,如果供擔之不動產本身拍賣不易的話,銀行勢必會多管齊下,全面對於借保戶一網打盡,設去先作假扣押查封、扣押薪資之動作。
其次,就您所提到的銀行法規定,並不限制銀行假扣押之保全程序進行,此部分尚請留意。
再者,本件係於銀行法修正後徵提連帶保證人之案件,則顯然是在徵信程序時即有擔保估值不足之狀況,否則銀行應不致冒著違反銀行法規定遭鉅額行政罰的風險而敘作本件貸款案件...得不償失。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父親:退休警察 退休俸 半年領一次30萬 母親: 家管 無收入
我跟我姐姐 每個月共拿1萬給母親當生活費
父親跟母親已分居超過7年 目前是 我跟我母親同住
近日因父親回家要求子女幫忙貸款 給他錢 不願意幫忙 就提出要跟母親離婚拿房產
母親名下有2間房子 都是她在婚後購買的 當初沒去設定 所以應該是 法定財產制
現在還沒到 協議 跟 訴請離婚 的局面 母親想要先把一間比較大的房子
叫我去跟銀行貸款 跟 我母親做買賣的方式 把房子變成我的名下
我想請問的是 這樣就算之後 我父親去訴請離婚 房子還會被他追討回去嗎?
房子公告市價 450萬 220萬用贈予 剩下230萬 我要跟銀行貸款
PS. 不願意分給我父親的原因是 從小到大 他除了在外有欠債(我母親幫忙還)
還跟我母親這邊的親戚拿錢 也沒還 也不幫忙支出家裡開銷 他在職的時候
月收入 近8萬 可是也都沒拿回家 這種人 還有臉來要求分一半

請問:我的弟妹二年前,私自將二名子女帶走,在寒暑假、過年、清明都不讓孩子回家,我們要見小孩全憑她高不高興!這期間,每個月仍向弟弟拿生活費。
但最近一個多月突然將小孩送回家,要求離婚,小孩不撫養,但要監護權,還要給她40萬還債,她用夫妻財產共有制來要求我弟共同還債,我弟不答應。後來又故意帶警察來,裝可憐把小孩帶走,但從沒人能干涉她把孩子丟來丟去,卻故意帶警察來製造假象,後來又叫我弟拿離婚協議書和70萬去換小孩回來,真是鬧不完....後來我弟不理她。
她就去法院,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捏造我弟長期工作不穩定,酗酒鬧事,情緒起伏難相處,無法忍受!已分居多年,小孩都是她撫養中。這個理由訴請1.離婚,2.二名子女監護權、3.每月6000元撫養費直至小孩成年,4.負擔40萬元負債。
但是,小孩現在明明一個在我家中,一個在她那裡(小孩自己決定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住),不是她講的:二個都由她撫養,而且我弟每月都有給生活費;也沒長期工作不穩定,也沒酗酒,她公然捏造離婚事由,且小孩也都知道她有外遇男友,只差我們沒抓姦在床而已。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好?我們的訴求很簡單,二名小孩監護權,至少要兒子的,她的債務自行負責清理,請問要怎麼做才有勝算?
(債務是因為幾年前她不顧我弟反對,硬要用自己名義買房子,但由我弟薪水付貸款,後來弟公司裁員,他被資遣後無力付房貸,於是弟妹在何時把房子賣掉?賣多少錢?她都都不讓弟弟知道,現在卻火急的要離婚,不要小孩,還要40萬元,據我們所知房子的債務已由她媽媽解決了。)
麻煩各位幫幫忙,我弟很老實又不擅言詞,結婚後面對強勢跋扈的老婆,只能處在挨打的份上,懇請各位幫幫忙指點我們,該怎麼做,謝謝!感恩不盡!


前幾年與朋友合夥買了房子,一開始打算自住,但是因為朋友調職加上房屋漏水問題,協商請仲介賣看看。沒多久就有消息,當初奢侈稅剛開始所以就問了代書說我們還沒辦自住這樣會不會被課奢侈稅,他說只要簽約過戶前辦自住就不會被課到,我們當然就信以為真。過了幾個月國稅局找上我解釋,我就把原因告訴他他也認定沒有投資嫌疑。就此結案。怎麼也沒想到最近好像因為要修法。國稅局又重新認定說要課稅。
1.想請問是不是真的得付這筆錢??這筆錢對我們剛出社會的年輕人真的是無力承擔。
2.為什麼應該是專課有錢人的奢侈稅會拿我們開刀??或是我們真的觸法了??因為第一年明明就已經結案。我不了解為什麼可以在一次課我們的稅??
非常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感謝感恩!









事情發生如下,上個月我們家買新房子銀行員是到建商那邊對保簽約. 貸款金額1100萬
後來貸款順利下來房子也過戶完成了.但是問題來了.對保的時候銀行員有要我多簽了兩三張
保證人契約當時也沒看的很仔細就簽名了(身分證影本跟印章都有給代書,代書跟銀行員非常熟是建商找的).後來銀行給我們借據跟契約影印本,我看過之後發現我的身分並非保證人而是共同借款人.銀行員有
跟我解釋說當時不能確認我的身分所以才讓我簽之後再回去審核.可是我後來也有去銀行查當時對保所
簽的正本文件,發現並沒有當時所多簽的兩三張保證人房屋貸款契約書.也有問過行員他說我沒有多簽文
件.所有的都在這裡了..(我非常懷疑行員有夾帶非銀行契約給我簽名,因為當時我所多簽的保證人契約
格式記的很清楚.只能怪自己沒經驗沒當場要他影印或自己再看仔細..)
我非常擔心很怕他會亂來拿去給第三者或是地下錢莊把我當成人頭..畢竟那上面保證人有我的簽名..
如果他真的亂來拿給第三者或錢莊..我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再跟法官要求對質或測謊..畢竟借貸也要
有對價關西或者匯款證明之類..很怕被當人頭保證人或被冒貸..我這樣獲勝的機會大嗎?
還有我目前這情況要先報警嗎??可是我也沒辦法證明他確實有讓我多簽名..畢竟當時對保簽很多份文件我也沒錄影或要求當場影印...
請律師幫忙感激..

首先先感謝看完下列文章的所有人~以下都是本人快受不了的事情~真的很想問公正到底在哪裡?
唉~原本以為第一次買房子可以享受安定平靜的生活,結果遇到不講理的鄰居,每天住在這種環境真的受不了~
我是住1樓的住戶,對方住我樓上,他稱自己是視障人士,但他未配帶視障證件,拿的是雨傘,牽的狗是一般小型犬不是導盲犬,是社區中的頭痛人物,因為他常常告人或檢舉別人,還有投訴警察,投訴村長....這次的事情是這樣的~也是我想提告的~
(1)起因是因為我不滿2樓長期帶狗下來尿尿在公寓的出入口處不清理,我又住1樓,一天帶下來尿3次,真的很臭,有跟他勸說過他,要他帶水下來清,對方不滿就言語辱罵我,並說這不是我家門口,於是我拍照檢舉,結果對方罵我說照幾張相片又能怎樣,三歲小孩都不如,不怕生兒子沒屁眼,這樣我 可以告他嗎?(當時有用手機錄)
(2)因為對方長期報警不準住戶們機車停到底,導致社區交通不便,就因為他要帶狗下來尿尿,平常也會私自將住戶機車拖到路中央,防礙交通,監視 器都有清楚錄到,晚上10點11點報警叫警察來移車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時間很晚了,真的很擾民,停出去,移進來,他又報警,今天也是報警叫警察來把機車移外面,我請警察叫機車車主出來跟對方處理,我也出來幫車主說話,而且我是第一次碰到機車不能靠邊停,當時我有附上相關證據圖片,平常機車都是2樓移到路中間,防礙交通別人才會又把機車停進來,結果對方的朋友(社區理事長)卻跟警察說這件事就是我要整2樓的, 當時警察也有錄音,現場的鄰居也很多,但機車又不是我移的,我也有說我可以調24小時監視檔,然後他們(對方跟理事長)就改說那個人就是故意的,故意要製造2樓跟車主的糾紛,那個人怎麼樣的...我想正常人都知道他在講誰吧~因為他就先當大家面說是我要整2樓的,請問算不算毀損名譽,我可以告他嗎?我是否要去警察局調錄音檔?~~好煩~~
總之起因都是因為對方帶狗尿尿的問題,原本一開始是尿我家門口,我勸說時還被他罵不是男人,有本事去住陽明山豪宅,之後還有故意撞我,隔了好幾天突然報然報警說我傷害他,然後找了一位社區理事長跟我要錢,恐嚇我不給錢,我就會被告,到時還會被關之外我還會被罰很多錢,講的很嚴重,而且還笑我不懂法律,他們常跑法院什麼的,一直到快到追訴期他就提告說我推倒他,但好在他來跟我要錢的這些話我都有錄起來,而且他們當時的說法又跟提告我的不一樣,找我要錢時說我撞他導致他全身酸痛,告我時又說我故意推倒他導致他眼睛受傷,總之他說的版本很多,這些相關錄影當時都有提供給檢察官,最後還我清白,但對方卻都跟鄰居說是我找人出來 做偽證所以沒罪,說我都跟檢察官講不實的話,我才剛搬來沒多久,以前都還會有鄰居來跟我聊天,現在見了面都沒反應,他這樣惡意造謠,讓我很難受也很難過,之後朋友說我可以檢舉他帶狗尿我們門口,我就真的去檢舉了,結果那位理事長居然跑來說我怎麼檢舉他,說我沒有同情心,我不是沒有同情心,我也是好言好語跟對方講,我住一樓就真的很臭,我跟對方反應是哪裡錯了,現在他都帶狗尿在公寓出入口牆角,就我門口旁邊,還不是一樣,我之前圍帆布擋味道還被對方扯破(有錄影),有提告毀損但對方開庭時請那位理事長幫忙發言,就一直講我先前把他弄受傷什麼的,跟他弄壞我的帆布有什麼關係?最後檢察官認定是我跟對方有糾紛所以沒有起訴對方~
我就住一樓真的很臭,夏天一到又很多蚊子,我都狂噴樟腦油,對方處處針對我~好煩好煩~~~~快崩潰了
這次社區交通問題,我只是跳出來講公道話,那位理事就說是我要整2樓的,長期住在這裡我快崩潰了~又沒辦法搬家~很煩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