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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kai 103-11-02 22:19
想請問~事發當時晚上6:30天黑,發生地點附近店家已關門(已逐?問過),路段很暗,甲方騎機車因皮包掉在車道上,停車後下車逆向(同車道上)走回撿,乙方騎車(同車道)有看到地上有東西,再往前時看到人(甲方著深色服裝)已來不及撞上甲方左小腿部,乙方摔車,因路段暗,怕後方未看到事故,將車移到旁邊(已破壞現場),甲方意識清楚打電話叫救護車,甲方左小腿骨折,送醫時,醫生有請甲方家屬簽手術同意書,但醫院進行輸血(三袋)後,造成甲方腦血管栓塞,變成左臉和左手中風無知覺,當下有報案,做現場勘查,但已移動車輛,變成各說各話,甲方說乙方沒開燈,乙方說沒開燈怎麼看到地上有東西,但進入車燈範圍才看到,煞車距離不夠才撞上,當時乙方未違規酒駕,騎14年50cc(jog),車速最多到50,警察已做事故研判書(已申請),但筆錄為各說各話,尚未送事故鑒定會,此路段並無路口監視器,附近店家已關門,私人監視器極少且空機斷線(已詢問過),現場無目擊證人。 問題一:請問甲方因輸血而中風,和乙方撞到小腿而骨折是否有因果關係? 問題二:若甲方將中風歸咎於乙方,乙方需要為中風產生的醫療費用(請看護)負責嗎 問題三:若甲方有意提出過失傷害,在送鑑定委員會前,在以上情形下,乙方還可找什麼證據來幫助責任歸屬的部份? 問題四:以上情形,甲乙雙方哪方為主因和次因?

如確定中風是因為書寫而非車禍,當然就會切斷因果關係,但此部分必將成為雙方舉證攻防的重點之一 ,而如中風並非因輸血而與車或亦有因果,則必須賠償此部分所生損害,通常車禍案件之搜證,以監視畫面、證人為主,至於主因、次因的認定,單就你所述,並無法正確認定,這樣的案件在訴訟中之攻防,有許多可切入之細節部分,例如注意義務程度、注意義務始點、過失比例、損還賠償種類、請求賠償之損害有無必要等,需完整看過卷宗資料後才能擬定訴訟策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11-01 21:31

今天早上我爸在上班途中被惡鄰居帶了兩個小混混圍毆

起因為停車位問題, 惡鄰居想要停車在我們家前面的空地

但由於那塊地產權是我們的, 所以後來起了爭執

於是今天早上我爸就被三個年輕人圍毆

他們攜帶指虎, 喝了酒, 把我爸毆了一頓

幸好最後我爸掙脫跑了出來, 一個六十歲的人被三個二十多歲的打

我爸後來送急診, 有輕微腦症盪, 眼窩充血挫傷, 鼻骨碎裂

已經申請驗傷單, 也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建議我們找里長來跟惡鄰居和解

這難道不能告他傷害罪嗎

由於鄰居就住在旁邊, 我爸媽他們很緊張, 怕他們有跑來亂, 傾向和解

難道好人就要被壞人欺負恐嚇

有沒有好的法律途徑可以遏止他們, 並且讓他們接受制裁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1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攜帶驗傷單及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1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需要提出刑事訴訟,需要再六個月內向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唷!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您好:

補充說明如果真的要提告

就要取得警方的報案三聯單才算有正式提告

並且最好加強路口監視器錄影或目擊證人證據

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刑事部分可提告傷害罪,視傷勢甚至或許構成重傷罪,檢察官起訴後,可立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醫藥費、增加之生活所需、薪資損失、喪失的勞動力、慰撫金等,和解與否,端看你們的意願,可慎重考慮,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ener 103-11-01 17:53

Q1..調解庭 可以讓家人一起進去嗎??   謝謝!!

Q2..依我目前的狀況 調解時 我該用什麼態度與對方談判

才有較高的機率 在互不拿對方錢的情勢下 達成和解共識呢?

狀況如下:

 

 

目前

對方告我"傷害"已起訴 

而我告對方"傷害+強制"這兩條 對方也被起訴了

我希望大家都無事就好 希望可以和解  

起先是對方先告我

家人才建議我也該告他  因為他告我主要是為了要跟我?索'錢' (他口頭上有跟我說)

所以家人才跟我說 寧願花錢請律師 也不願把錢花給這種人!

 

主要發生的事情是:  當時我要開車離開去上班

對方故意一直開我車門不讓我離去 要跟我要錢

然後我拉他的手離開車門 他也拉我 最後路人報警 他就開始跟警察說話 我就自行先離開去上班了 然後上班到一半 警局打電話過來 跟我說要去做筆錄

筆錄過程中 他小聲的跟我說 想要他撤傷害告訴 錢拿來

後來開完貞查庭時 感覺的到檢查官在暗示我應該告回去 不然我會冤妄

所以後來我才告他的!! 

現在他被起訴兩條  我被起訴一條 

但依我對對方的了解 他吃軟不吃硬

所以或許調解時 仍要我先付錢 才願意和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願意兩人相安無事就好 同時撤銷告訴!!  不想給他錢!!!

 

謝謝 謝謝!!

調解要使成功率提高,原則上分析訴訟和解的利害得失給對方了解,使對方認定和解最符合其最佳利益

沈恆 (沈律師) 103-11-01 19:22

您好!是否可讓家人陪同?要由調解委員決定,調解委員會先確認身分,通常是會允許家人陪同;調解切忌急躁,否則已先立於不利地位,若沒把握,應找有經驗的人陪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1 22:20

 

Q1..調解庭 可以讓家人一起進去嗎??  可以徵求調委的意思,通常都會允許。

Q2..依我目前的狀況 調解時 我該用什麼態度與對方談判

才有較高的機率 在互不拿對方錢的情勢下 達成和解共識呢?既然對方吃軟不吃硬,就跟他分析一下,強調以和為貴,不需要兩敗俱傷都有前科

 您好:

1.通常是可以,除非會影響調解程序之進行,調解委員才會不同意。

2.態度不卑不亢,立場堅定一點,

  讓調解委員協助分析使對方知道他自己比較理虧,而且涉嫌的罪名比較重

  就比較會知難而退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hener 103-11-02 18:39

各位律師

請問 是開庭當天 要進去調解庭之前 在詢問調解委員能否讓家人一起進去就好

還是又要事先申請呢?

調解委員 會幫忙分析 兩方和平最有利呢? 還是委員不會說任何話 必須由我親自分析利害關係給對方聽呢? (我覺得 我說的話 他不會聽 沒拿到錢 他就想辦法鬧到我錢拿出來 因為他吃定我不想有前科 , 因為他自己前科累累已經沒在怕了! 他只要錢! 我該不該讓委員知道他的來意呢?)

一般來說 帶家人進去 是好還是壞呢? 依各位律師的經驗來說的話! (我只想和平解決 但也不想被他索錢)

selina 103-10-31 22:43

律師您好:
我八月份在中壢某處租一間雅房作為工作室,因為房東是二房東,那層樓有五間房間,八九月有我跟另一位房客租了其中兩間,其餘三間是房東自住跟放東西,因為我白天下午才會帶模特兒去雅房練習美 甲考試項目,並沒有住在那。簽完約八月初我的材料工具有先搬入雅房,等第二趟過去的時候,我發現房東有進過我房間,因為桌上多了一張就報紙,當下我很禮貌 性的提醒她,如有需要進入房間先事先知會我。她因為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突然在10月的時候找我麻煩,還說她進我房間又沒拿我的東西,當下我沒錄音,但我 想我都沒計較第一次她進我房間,她反倒拿這件事來找我麻煩,九月底我有一個禮拜沒去雅房,10月初去發現另一房客搬走了,房東還跟我說是她趕走她的,我們 的契約在10/6那天經雙方同意修改契約到期日到10/31,這天我有錄音她有說月底她會還我押金,10/6那天我就請我先生幫我換房門的喇叭鎖,以防她再次未經同意進入我房間。

上周26日我提前去整理房間順便換回原鎖,順便要結束契約房東押金退鑰匙給房東,她卻跟我說因為我擅自換鎖,等於是破壞房屋內裝,所以她不退押金

定型化契約第11 條店(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得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店(房)屋時自應負責回覆原狀,請問她用這條當理由不退押金,對嗎?換鎖也包含在這條裡嗎?

另外26日那天協調過程,她故意喊朱小姐完後,裝豬叫聲齁齁齁鼻音,這算公然侮辱
過程中還包括她對我先生講了一句:叫你老婆小心黑道找上,這去算構成恐嚇
侮辱恐嚇的部分都有錄音存證,有需要去警局報案筆錄嗎?

今天我已經先寄出存證信函要對方於10/31日前匯款押金,但我知道對方一定不會匯
那我該採取什麼措施來應對
律師撥空回答,謝謝您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嫌。

2.對方所述之言論已涉嫌恐嚇罪。

3.如果決定提告就可向警方報案,並一定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4.對方如不匯還押金可再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較為節省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如果是在租屋處屋內恐怕就不算公共場合了

 

selina 103-10-31 23:1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嫌。

律師您好:請問那天談話場合是租屋處,房東人在走廊,我在房間整理我的東西,當時有我跟我先生和房東三人,這樣算公共場合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1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開層有多數房客承租,否則不算是公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1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唷! 

selina 104-01-12 21:2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

律師您好:我提支付命令後,對方提出異議,法院先送簡易調解庭,
              調解不成,對方不願歸還押金,所以還要再送上法院等開庭。
              12/24開調解庭,我今日收到對方告我『妨害名譽等案件』
              的刑事傳票,請問如果她提不出證據妨害名譽,那會怎麼判?
             我可以反提誣告嗎? 我該怎麼應對這個案件
            
             還有上次提及恐嚇案,我是有去警局做筆錄
             但警察沒有給我三聯單,還要去找警察補件嗎?
            
            最後想問的是妨害名譽開庭時,是公開的嗎?我朋友如果陪同我去,
            可以坐在後座陪我嗎?因為上次開調解庭,朋友陪同我進調解庭,
            調解員都回答說沒規定不能有人陪同,但對方一直以我沒申請委託人,
            堅持不相關的人離場,否則她就不調解,所以調解員只好無奈請我朋友
            出去,我朋友一出去,她就百般故意拿話激我插話不讓我說話,如果
            開庭時是可以公開進場的,我會再找朋友去,我看她敢跟法官說不驅離
           其他人就不開庭的要求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撥空回答,謝謝

 

103-10-31 21:37

請問一下~我在10/29在屏東里港水防道路發生車禍!

對方將車停在水防道路旁邊~人在車上未開警示燈~我在超車過程中去擦撞到他的車子~因為驚嚇也沒反應過來踩煞車~等朋友叫我才回神過來踩煞車停車~現在回想起來警察好像也沒作筆錄~因為現在對方車子是公司車有保全險~當我在跟保險公司聯絡時~他一直跟我說車子要在哪維修是由對方公司決定~於是我今天上台南去保養場看車及拿估價單~因原廠報價有點高(8萬多)~所以我拜託當事人出來見面洽談~他也幫忙推薦一家保養廠~我們後來帶車保養廠的技師估完價(3萬多)~價差好幾萬~後來跟當事人連絡~他跟我說因為公司希望全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聯絡後~保險公司要他別管~

我想請問一下我現在應該怎樣處理比較好!?~我希望事情早點處理好~可是當中價差真的太多了~對方要求回原廠修復~我真的沒辦法主張甚麼權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輛維修通常都會進原廠,你無法以外面副廠的價格比較之,但您可主張零件之折舊,減少賠償金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瑄瑄 103-10-31 11:02

台南xxxx分局通知書

案由: 詐欺

被通知人姓名: OO

特徵: ( 空白 )

出生年月日: OO 年 OO 月 OO 日

住居所: 桃園市OO 區OO 里 O 鄰 OOO 路 OO 之 O 號

應到時日: 103年 OO 月 OO 日 OO 時 OO 分

應到處所: 台南市 OO 區 OO 路 OOO 號 (偵查隊)

聯絡人  職稱姓名: 小隊長 OOO

           連絡電話: (OO)OOOO-OOOO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任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下面好像是印章名)
我想請問一下這是去做筆錄嗎 ? 需要到兩三小時媽 ?當事人會去媽?

還是只有我跟警察 ?  我該怎麼做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31 11:20

 

我想請問一下這是去做筆錄嗎 ? 是的,去做調查筆錄。 

需要到兩三小時媽 ?不一定,不過兩三小時算久的。

當事人會去媽? 原則上會排開時間,不會碰到,可以先打電話給偵查佐詢問唷。

還是只有我跟警察 ?  我該怎麼做 ?

您可以評估看看要不要於前往警局前,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偕同警局。

瑄瑄 103-11-02 09:47

如果可以和解麻?

那是否可以幫我忙呢費用多少?

因為我南下所以沒有很多錢…

面對警察我要講什麼…

daf827 103-10-30 15:34

律師您好,

請教律師, 因為廠商倒閉,兩個月前已請律師辦理支付命令及法院開庭事宜,結果是雙方同意和解,巳經取得台中地方法院和解筆錄及公司已經有去國稅局調查債務財產資料,調查結果是債務人所有財產都已經扺押給其他廠商了,公司拿到賠償機會甚微。目前只想直接向法院會換發債權憑證,以提供給國稅局年度抵稅之用。

請教律師申請債權憑證的作業流程? 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聲換發債權憑證?

辦理需時多久? 如果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 其合理費用多少?

謝謝指教.

林小姐上

 

 

pin 103-10-30 13:15

你好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前一陣子我在xx網拍放了香奈兒手機殼包,結果在拍賣被xx網路警察在網路到面交地點但對方來沒說他是網路警察也就是當作是要跟我買東西的客人但是我們雙方也沒有交易成功他就跟我說我觸了商標法所以需要跟他去警局作筆錄,我當時嚇傻了~也就跟他去了~我一直跟他說我真的不知道說不能放如果知道我也不會犯。那他不聽我講一直要我去作筆錄,我也認了~事後好幾個月才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傳票要我去開庭,那我也去了~去現場對方是派了一個說他是香奈兒代理人來出庭,對方告知檢察官說他們願意兩週內自動與我合解,那檢察官說要判我緩起訴代念我是初犯給我一次機會然後要我去上課我也同意了。那出來偵查庭之後對方代理人給了我一個電話叫我打去xx商標協會去跟對方說合解....我也傻傻的打去對方也不跟我講。所以檢察官已經判我緩起訴了那我要必要在打給對方嗎?是否現在只需要等待檢察官寄來的處分事情就到一段落了呢謝謝喔~希望律師們能給我一個答案讓我安心一點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0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害商標權的部分,民刑事責任是分開的。

2、倘若您未與對方和解,日後對方還是可以向您請求民事賠償,您可斟酌。

佑勝 103-10-29 23:37

我經營芳療spa業,服務內容有包含按摩及最後10分鐘用手幫客人打出來,我本身是經營者,高雄台中兩地經營,倒楣被裡面師傅檢舉,在同個月份裡高雄台中兩邊被查獲,師傅客人筆錄都坦承有半套服務,我在筆錄中也都承認,我本身沒有案底,請問律師我要怎麼做比較好?例如事前準備?我擔心....第一件判完我會有案底,影響第二件判刑結果,這樣是否會被求徒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9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法第231條之媒介性交猥褻罪等相關犯罪,若證據不充足,或可爭執僅為員工私下之行為,您並不知悉而不具有犯意。 

 您好:

建議您應將相關事件發生詳細經過與證據資料攜與專業律師討論對策為宜

本所有於中南部配合之資深律師(執業十年以上)

如您有委任律師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佑勝 103-10-30 00: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法第231條之媒介性交猥褻罪等相關犯罪,若證據不充足,或可爭執 ... (恕刪)

謝謝律師回應

我想請求法律諮詢,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律師介紹給我嗎?因應相關對策,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30 01:00

您好,以前在高屏地區擔任過婦幼組檢察官,通常說小姐自己的行為,

法官及檢察官都不會採信。例如為何做隱密隔間等等

就算事先簽訂切結書,也是一樣照判。

會被判無罪的,大概是旅館負責人,會認定是旅館服務生自己三七的行為。還有單純的會計。

以前還有常業犯的時候,常起訴常業犯,現在常業犯廢掉了,就採一罪一罰了。

line id ncc101ds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所高雄及台中均有提供服務,若您有需要,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dam 103-10-29 00:35

請再問個問題!

如果我 手掌觸碰到女對方胸部,(只有放上去,沒做任何搓或揉),(沒預謀),臨時搭訕,一時的愚蠢下手,之後對方閃開尖叫,於是我嚇到,徒步跑回現住地,(因在我住處附近,無交通工具),這樣我需要被關嗎!?

如果對方提告,我事情會被加重嗎!?

做完筆錄時,警方跟我說我的事情不會很重,那請問會是只有以罰款為處分而已嗎!?

請問會被罰多少之間

請問我的問題被判有期徒刑機率大嗎!?

如果會,我有可能會被判多久!?

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依您所述,您係乘人不及抗拒極為觸摸其胸部之行為,可能構成上開罪名。而上開罪名為告訴乃論之罪,須被害人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其刑期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隱居 (勇公) 103-10-29 09:41

警方的意思是您可以易科罰金,對他們而言,可以易科的案件應該都不算重。

不過您會有刑案紀錄。

可以與當事人和解,讓當事人撤回告訴。

若有其他疑問,可於每星期三晚上七點到九點在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法律諮詢,或line ncc101ds

Adam 103-10-28 23:24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哥.大姊,如果我 手掌觸碰到女對方胸部,(只有放上去,沒做任何搓或揉),(沒預謀),臨時搭訕,一時的愚蠢下手,之後對方閃開尖叫,於是我嚇到,徒步跑回現住地,(因在我住處附近,無交通工具),這樣我需要被關嗎!?


對方以做提告,我會需要開庭嗎!?


如果對方提告,我事情會被加重嗎!?


做完筆錄時,警方跟我說我的事情不會很重,那請問我會被罰款嗎!?


請問會被罰多少之間

 您好:

對方提告就會開庭

建議最好能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罰錢就已經會被法院判有罪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8 23:40

 

對方以做提告,我會需要開庭嗎!?

會。

 

如果對方提告,我事情會被加重嗎!?

不會影響,但若與對方和解,可以被認定犯後態度良好。

 

做完筆錄時,警方跟我說我的事情不會很重,那請問我會被罰款嗎!?

有可能。

珍珍 103-10-28 21:49

我是一位家庭主婦小孩剛上幼兒園.所以自己選擇創業在自家附近夜市擺攤賣童裝.有天批貨看到一件夏日男童小背心好看.想說批一件給兒子另一件批來賣看看.沒幾天品牌廠商偽裝買家.把背心買走並記錄金額200元並報案日前刑事警察來把我帶回製作筆錄.警員告知我說數量寫一件就好.今天接到法院電話通知開庭.告知我可先試試跟廠商協調和解.我怕廠商開天價.請問如不和解法院會如何判決.因為我批價160元賣200元價差40元而已請問我會被罰多少錢TT!備註販賣品牌為TOMMY的我對這品牌真的不熟悉也非故意大量販售~!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8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最壞之情況對方不欲與您和解檢察官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均可易科罰金

 您好:

易科罰金是以一天算一千元

所以六個月最多是18萬3千元

您可以考慮不要超過此數目衡量

Harry 103-10-28 10:56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小弟之前在麥當勞吃東西,聊天的時候。

有一名酒醉男子,進來劈頭就問我:有沒有看到一個女的

我說:沒有。

他就一直盧我,甚至罵我:幹XXXXX。

後來還找人打了我。

我非常氣憤,所以報了警。

人也有抓到,後來他做筆錄

說他全部因為酒醉全忘了。

然後,現在要跟我和解

對方一個月薪資兩萬多。

我原本打算和解金要求一個字2萬。

他說太多,無法。

我也答應他給他分期,還是跟我說沒辦法。

後來,就和解不成立。

就再上一次法院。

小弟想問的是,關於和解金的部分。

法院大概怎麼判決?

會根據對方的薪資來判定嗎?

---------------------------

那天現場大概5個人

 您好

   有關妨害名譽之精神賠償部分,法院會斟酌侵害行為之嚴重程度、損害之程度、雙方學經歷地位以及財產狀況等等因素作考慮判決金額之標準。所以,對方薪資以及名下財產之多寡也會影響判決賠償之金額高低。

Harry 103-10-28 10:24

各大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小弟之前在麥當勞吃東西,聊天的時候。

有一名酒醉男子,進來劈頭就問我:有沒有看到一個女的

我說:沒有。

他就一直盧我,甚至罵我:幹XXXXX。

後來還找人打了我。

我非常氣憤,所以報了警。

人也有抓到,後來他做筆錄

說他全部因為酒醉全忘了。

然後,現在要跟我和解

對方一個月薪資兩萬多。

我原本打算和解金要求一個字2萬。

他說太多,無法。

我也答應他給他分期,還是跟我說沒辦法。

後來,就和解不成立。

就再上一次法院。

小弟想問的是,關於和解金的部分。

法院大概怎麼判決?

會根據對方的薪資來判定嗎?

---------------------------

那天現場大概5個人

有關妨害名譽部分,除非您有提起民事賠償,否則刑事和解不成立,就不了了之,刑事判決僅就被告犯行予以科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法官會審酌兩造之經濟、學歷及受害情況等,再判賠償金額。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0-28 07:38

你好請問我驗尿第一次在派出所驗沒二級毒品成份,但是複驗有甲基安非他命成份,要我在做ㄧ次對於為何尿液有甲基安非他命的成份筆錄,我要如何解套才能沒事?求解

您好:

因為兩次尿液檢驗結果不一致,因此有可能會採集毛髮檢驗您到底有無吸食安非他命,若您僅為偶發性吸食,毛髮無法檢驗出來,但您若是有長期吸食習慣,您的頭髮即可顯現出您的吸毒歷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通常會再檢驗一次,如果還是陽性,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如果是初犯或5年後再犯,可在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具狀聲請戒癮治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8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8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

金估意阿俊 103-10-27 22:56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有件事情想請教你們

就是朋友上上個月經過一家寶雅的時候

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之後就把這輛機車騎走了

然後停放在附近的銀行

之後他就自己騎走自己的機車

他事後還跑來問我說

我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就騎走了

過沒幾天警察局的警員就找上他了

要他去警察局作筆錄

問他說 他那一天在寶雅外面做甚麼

也有給他看監視器裡的畫面

之後就收到一張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寫說涉嫌竊盜案件

請問

這是甚麼意思呢?

是請他去警察局說明嗎?

那會不會當場扣押呢?

我朋友最近又收到警察局的電話

然後他都沒接到

會不會被誤會成他在逃亡呢?

而且他擔心的睡不著覺

飯也癡不了 整天都在那邊胡思亂想

請問各位

這犯了甚麼罪呢?

是犯了偷竊罪還是竊盜

我就跟他說 我不知道

因為我又不是學法律

請各位律師大大是否能幫我朋友解答呢?


 您好:

您的朋友可能被警方認為涉嫌竊盜

如果不想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被收押

建議您朋友應早點與通知書上之承辦員警主動聯繫

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小熊維尼 103-10-26 00:55

我跟我朋友犯了竊盜

但是已經跟被害人和解

今天做完筆錄何時會收到開庭通知?

最壞的情況是?

家人會知道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於警局做完筆錄後,警局會將案件移送至地檢署,嗣後您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屆時須前往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約於一個月左右您即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於開庭時您可提出與對方和解和解書,亦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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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3:02

 您好,若已經跟對方達成和解,有機會可以聲請緩起訴唷!

阿翰 103-10-26 00:02
您好 我想請教律師ㄧ個問題 我上個月 因行車糾紛被告妨害自由 但為何我做的筆錄公然侮辱呢? 因為對方沒打方向燈切入車道。以致我急煞差點發生車禍(未發生) 還挑釁 但我車上並無行車記錄器 我等他停紅綠燈的時候 停到他左邊。我們都沒下車 我也沒阻擋他去路只是平行 我按他喇叭 他搖下車窗 我對他罵三字經 他道歉後 我也離去 沒想到他拿行車記錄器去告我公然侮辱(有錄到他硬切入我方 車道 ) 但傳票來竟然是妨害自由 可是我筆錄是做公然侮辱的 怎麼會這樣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有可能是對造同時提告公然侮辱妨害自由,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案情在進入地檢署偵訊時,就得格外小心的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對您提出多項告訴,您做完警局筆錄後,即會收到地檢署偵查庭之開庭通知,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或考慮與對方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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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羅生 103-10-25 16:03

前2天不幸發生車禍, 我方在圖書館門口左轉進入車庫遇到直行車速很快的摩托車遭撞到右後側,我方僅受輕傷並隨即爬起對方則是飛起來倒地鎖骨斷裂,警方來時我方車輛已移動(天大的錯誤行為)做筆錄時才發現對方是高3生無照駕駛,目擊的路人也說那位少年騎很快,結果警方卻在當下有意偏袒一方直說無照沒關係車速沒測速路權對方直行暗示對方找我們理賠,原本對方有意私下和解被警方一搞變成全是我方的錯,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肇事責任比例大慨為多少,求取賠償金額又約略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看您轉彎處是否可以轉彎、是否已經轉彎過半,並核以證人車損位置、監視錄影證據判斷。

2、建議可以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再循正式諮詢為佳。

瑞國 103-10-24 10:48

我們和雙方律師已在法院調解筆錄離婚成立

1.孩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我單獨任之

2.他願負擔孩子保險費其餘費用則由我負擔

內容只有以上兩點請問我還可以向他請求孩子的扶養費和教育費嗎?

如可以請求的話要用我的名義還是孩子的名義呢?

他可以用調解筆錄內容反向我求償嗎?

 

Miao 103-10-24 07:47

前男友只要一提分手

就索要出去的所有花費

我認為我並沒有借也沒有脅迫是不需還的

發生口角我有推他不想讓他載回家

想拿走我的東西自己走回家趕走他 趕不走 我想自殘逼他離開

他一怒之下扯我頭髮

更生氣情緒失控想搶走我的安全帽跟包包

拉扯中安全帽打中我的嘴唇跟眼皮嘴唇血流不止

我哭啼中拗不過他被他載回我的機車停放

但對方一開始把我載到提款機要我提錢給他

我說不可能我沒欠你 

我要把他證件還他他不拿

放我下車時他說等著警察上你家

之後他回家情緒失控送醫

已經半夜12點了

他跟他媽說我家的住處

我嚇死把他的健保卡給他媽媽就催他快走

因為我家人不知我有交往對象

之後他們在醫院就一直打來要我出去講清楚

但很晚了我無法不驚動家人出門就說了明天約時間談

那男生驗傷上警局說要告我叫我過去講清楚

不然要直接過去我家

他們知道我不能被父母知道

我無法過去也跟員警說明

最後半夜快一點時我又打回去警局問情況

警察說他們說要跑去你家但不知道會不會去

有跟員警說我很害怕

請他們派人過來驅趕

他們說要確定他們有做出什麼違法行為才能過來

最後他們真的來了

一群騎改裝車的不良少年

我有聽到他媽媽說就是這間

他們還在陸續叫人大概少說有十幾人

在那嘻嘻哈哈

我爸媽被吵醒了

跑下來跟我說不要開燈早點睡 說他們是有喝酒的不良少年不知道會怎樣

我覺得好內疚

但幸好爸媽並沒有發現跟我有關

結果他們聚集了約快十分鐘又跑走說不用講了 作筆錄

可是其實我沒有能耐用傷他

我也已經跟警察說他們威脅我出去了

我也說過無法現在出門明天

也在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員警

他們卻沒派人過來

難道真的要出事了才願意過來處理嗎...

這群人沒有犯法嗎?

我該怎麼辦?讓他亂告嗎?

 

您好:

依您所述況

對方使您受到嘴唇跟眼皮嘴唇血流不止之尚害可能涉犯過失傷害

您哭啼中拗不過他被他載回您的機車停放處並載到提款機要您提錢給他部分可能涉及妨害自由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是否有足夠證據得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iao 103-10-24 11:06

奇怪的是警察不認為他們有恐嚇

認為我只是怕被父母知道而已,

我本來想提恐嚇的,

因為他們有說現在不出去不接電話要跑來我家,

他們也知道我怕的是這個,

就算不論我怕被父母知道,

他們聚眾在我家面前大小聲,

我們全家都很害怕。

路口有一支間視器,

可以請派出所調畫面告他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單及對方與您之對話紀錄,以利證明對方有傷害恐嚇等相關犯罪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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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41

 您好,若對方確實有妨害名譽恐嚇之相關犯行,可委任律師對其提起告訴,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小樂 103-10-24 05:42

您好,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小弟我

去年初我認識一個女性朋友,但後來有借貸關係,並簽了金錢借貸書3萬

對方不還錢,去轄區警局申請暫時保護令故意在申請內容誣陷中傷於我

並自導自演去申請自己跌倒的驗傷單,導致保護令生效,

期間不見面之外,我被對方即不明人士以簡訊恐嚇威脅,女方甚至找人打我

用不當方式逼我在民事保護令簽下切結書,還到處詐騙網友

對方不分是非,當初筆錄拿一堆不是我做的資料(告訴她個人提出的假證)

我收到非常多告訴人,說要詐騙我於不利,內容提及,警察法官都不會理你

她只要說和我是男女朋友,保護令會過,等等三字經謾罵傳訊給我

並說錢不會還。

後來偵查庭,檢察官只問了

個人曾經為伸張正義和對方吵架的6封簡訊,這是目前起不起訴的點

但原因是我先被對方恐嚇,有許多簡訊、E-MAIL、以及借據、對方在網路詐騙別人的文章,甚至對我提出不實告訴。告訴人為了錢詐騙別人不擇手段

(恐嚇罪、妨礙名譽)

雖然是小案,而我事證明確是最大的受害者

還成為被告,希望有比較熟通恐嚇妨礙名譽律師能幫我聲張正義

把事情詳述,讓出庭的檢察官以及法官知道,並拆穿告訴人詐騙他人的事實

因目前有案子緩刑到103/6月

告訴人曾和我熟識,知道我生活狀況特殊欠佳,而故意要陷害我

希望有律師幫幫小弟我,越多越好

不要讓我成為司法的受害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台北,可以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謝謝。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內容均要配合證據才能了解清楚確實事件經過

故建議應將相關證據資料帶往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mr.ke 103-10-23 20:19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在6月間在餐廳工作時因為偷拍犯了"妨害秘密罪"
當時有被害人發現證物(非員工)當場沒有通知店員及報警,隨後私帶證物離開現場,並擅自看裡面的內容,隔天去向總公司投訴說在我們單位發現偷拍,本人也在同一天中午去就近派出所"自首"(對方未報警)
大約在七月初,對方終於去報案,警方也通知我去做筆錄(自首第一次,這是第二次),在本月20號開了第一次偵查庭,庭中對方有表明說願意原諒我,檢察官就詢問雙方條件,本人因為經濟因素願意用1萬元做賠償,對方不接受堅持要前公司一同出面(本人自首當天就離職了,且提告案件屬本人個人行為,檢察官也向對方表明)才願意和解,本人試著聯絡過前公司,不過前公司切割得很清楚不想理會(根本找不到主管)...
想請問一下 本人有"自首"但未獲得和解,這樣有機會獲得緩刑嗎?

感謝閱讀!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1:23

 自首只能減刑,不表示可以換到緩起訴

況且你跟對方沒有和解,檢察官緩起訴機會不高

另不建議告被害人,那只會讓檢察官認為你犯後毫無悔意

mr.ke 103-10-23 21: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首只能減刑,不表示可以換到緩起訴

況且你跟對方沒有和解,檢察官緩 ... (恕刪)

感謝klaw回復

我明白了,只能靜待司法審判了...

雯~ 103-10-23 18:40

今天警察拿了傳喚通知書過來,要求到警察局做筆錄

上面有居住地址,出生年月日和出生地

但是名子不對,也就是算根本沒有這個人

請問那還需要去警察局做筆錄嗎?

但是警察拿通知書來時有簽名簽收那份文件了

不去會不會被發拘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姓名錯誤,但是其他資料正確,則可能是因為誤載的關係,建議還是到案說明,

2、現行實務,倘若不配合員警的到案說明通知,屆時也是會向檢察官聲請傳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2:11

您好,可能是警方誤載了,建議您還是了解案由並想好對應方向後,到案說明較為妥適唷!

阿頡 103-10-23 12:30

盜刷信用卡未滿18

可是今天要做筆錄會被安置嗎?

少年安置處分多半指:1、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需收容安置者。2、其他經社會局或公辦民營之社工人員評估應與予保護安置者。3、兒少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評估有獨立需求而經社會局轉介者。因無法得知您犯罪行為、情節等,以上謹供您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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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青 103-10-22 20:21

之前七月份我跟男朋友騎乘機車時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我們是直行車,他突然右轉,所以我們煞車不及就撞上他右側車門,我跟男朋友都有受傷,也有報案跟坐救護車去醫院,對方一開始一直道歉,可是之後做完筆錄,過兩天打電話給對方時,跟他說要修理機車,請他來車行看一下機車要維修的部分及費用,對方卻開始推卸責任,說他工作很忙,沒空,他車也有損壞,所以後來談不攏,我們也是先修理機車,然後開維修報價單,之後打電話給他,他都封鎖電話,連警察打也是找不到人,有詢問警察說這樣的事故是誰的責任比較多,警察說因為我們是直行車,路權部分是直行車比較大,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說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叫我們等看看對方電話,但已經過了三個多月,對方都不聞不問也找不到人,現在有送調解委員會,明天要去板橋調解委員會調解,

請問求償的部分除了醫療費用以外,還有什麼費用是可以跟他求償

因為我的工作保險業務,我們沒有固定底薪,那該如何計算工作損失?

有聽說是計算三個月平均收入,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三個月是算五月六月七月這三個月嗎?因為車禍時間是七月五日

您好:

1.您可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之生活支出(如就醫之計程車資、看護費等)、精神賠償

   及修車費等損害。

2.工作損失可提出去年每月之平均月薪再就診斷證明書所載之宜修養時間計算。

3.如對方經鑑定後有肇事責任,又不積極與您和解,則應注意六個月之刑事告訴期間。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後悔默記 103-10-22 12:05

某日跟朋友去拿毒品,但是我沒下車也沒拿錢他,後來到了汽車旅館,共有3人,因為我有喝酒,也因為好奇抽了k煙,我就坐在沙發上睡著了,之後警察臨檢,筆錄也寫完也坦承有吸食,並指認我朋友他去拿的,之後就開庭,我是證人,另一個也是,朋友是被告,開偵查庭也坦白實說,但被告堅持說我有出錢,可是我並沒有拿錢給他,開完後檢察官說有可能會起訴被告轉讓,之後就去罰2萬即上課,有一天檢察官打給我說要出庭作證,結果這陣子法院有訴訟書傳喚?(是到警察局領的)也沒看到傳票,但有限定日期要去法院,去查過了是合議審理庭。


很擔心會不會有什麼刑責,請律師大大能給個意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部分,您僅要繳交罰金及上講習課程;另傳您擔任證人為指任作證轉讓毒品與您之人,除非您另有涉犯其他毒品犯罪,如販賣轉讓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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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默記 103-10-22 13: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部分,您僅要繳交罰金及上講習課程;另傳您擔任證人為指任作證轉讓 ... (恕刪)

請問律師,如果被告一直不承認罪,那是否以後要一直跑法院呢?

因為被告,好像被抓了很多次都是k他命,他行政罰也都沒去繳,又犯,上課也沒去,是否會直接被判?

本人是第一次好奇而食用,無前科素行,被被抓到後很後悔,我出庭作證時是否能跟法官求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吸食k之部分,因為僅是三級毒品,所以不會有刑事責任,僅需上上毒品講習及罰錢。至於他人涉犯轉讓部分,您之身分為證人,僅須就您所知陳述,不需要求情。

余小豪 103-10-22 02:38
我在紙廠上班,工司常有資源回收車運送廢紙到工司來,有時會一些非紙類的東西,有天我在工司內的廢紙堆內拾獲一支手機沒有電池液晶螢幕少為破損及泡水,大部分送來的東西都不要的,我就想說撿回來修理看看可不可以用,之後我就拿來使用,過了好幾個月突然有警察來工司找我叫我到案說明及做筆錄還到我家中搜查,之後聽警察說此案件是竊盜案因為某家通訊行被小偷竊取一些客人要維修的手機其中ㄧ支手機就是我尋獲,此時我收到法院出庭通知上面寫竊盜案,我該如何處理?但是我有竊盜前科,現在我怕到法院出庭,會被誤認,(跳到黃河也洗不清)我該如何處理此案件,拜託大家幫忙我還有兩個孩子要養,謝謝

 您好:

如果您有相關證據得證明您所陳述之拾獲過程

就有可能有獲得不起訴或無罪之機會

律師曾有辦理竊盜罪判決無罪之勝訴經驗

近期辦理的案件中亦有尋得類似您案情狀況(被告竊盜前科)法院判無罪之案例

如有委託律師辦理您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 竊盜指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動產者,您應該主張主觀上您認為手機是無主物,不具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犯意,實務上常見案例中被告拾獲破舊的物品而取走變賣,最後卻被以竊盜罪移送地檢署,您必須避免被檢方認定有符合竊盜故意及竊取的行為。因您有前科,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若檢方仍認定您有犯罪嫌疑,亦可請求移付調解賠償之被害人損失,請求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並未有不法所有意圖,前科之部分毋庸在意,蓋因每次之犯罪行為需要重新認定構成要件是否該當。 

Mike 103-10-22 00:13
5個月前與人發生擦撞,因對方向右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後方來車,直接與直行車(我)擦撞,當下有報警做筆錄,對方跟我求償7000元,但警方初步分析研判通知,我車是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車的肇事原因是涉嫌向右變換行未注意右後方來車,我也親自去警察局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也是相同的結果,結果對方因求償不成,在日前提告,說真的,不知道是否對方有何意圖,也不知道為何他可以提告,正常不是需雙方有責時才可以提告?希望可以來此求解以下問題 1.若我方零肇責,對方提告傷害罪是否成立? 2.若成立,在實務上的經驗通常是怎麼處理,或是實務上的判決如何 3.我方需要準備(申請)哪些相關文件(或佐證)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4.如果真的因無肇事責任而獲不起訴,是否可以反告他誣告 麻煩各位專業的顧問解答了,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查無肇事責任,對方仍執意對您提出告訴,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可考慮提出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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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宏 103-10-21 20:48

是情是這樣的,當時我開著小貨車,行駛於山路往山上行駛,當時下著雨,我時速大約40左右(限速50),突然對向車道有一輛機車打滑,滑到我這個車道我來不急反應,直接撞上機車騎士當場死亡,警方到場處理時有對我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後來做筆錄時警方有給我看行車紀錄器,和附近的監視器畫面,機車騎士是因為超車失控打滑,後來開了臨時庭,檢察官過失致死罪7萬元交保,後來我又去交通大隊那邊申請了現場圖和初步研判分析表,發現對方是因為超車失控而肇事(安101-1-2),我方未發現肇因,後來大概過了一個月後開偵查庭,我向檢察官申請車禍鑑定自費3000元,鑑定結果機車:大雨天行經路面積水路段,超車失控滑行入對向車道,為肇事原因
我方:駕駛自用貨車,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請問目前鑑定結果我有肇事責任嗎?會怎麼判?會不會有民事賠償?須不需要申請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鑑定無肇事責任,則除非檢察官、法院能夠提出其他事證認定您有過失,否則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2、倘若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不論初判表或鑑定報告都對您為有利之認定,故除非有其他新證據能證明您有過失,否則部會構成過失傷害致死唷! 

凱西 103-10-21 03:15

律師您好,想請教

今年4月份我將奇摩拍賣帳號借給在網路上結識的大陸友人

讓他PO手機

但因今年7月份他和買家有交易糾紛

買家收到的東西和他下標的不符

再次重寄還是寄到錯誤的

買家一怒之下給予負評並且要求退費

該位大陸友人要求更改評價才退費

買家就去報警

帳號是我的 但在6月份我有請大陸友人簽一份免責聲明

所幸與買家於9月份和解了 並簽了和解

9月份我收到侵佔罪的傳票 要去刑警那裡做筆錄

筆錄時  提供給刑警關於免責聲明及證明我並沒有介入此交易的相關文件

請問在檢查官那裡我會被判無罪嗎???

您好:

1.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仟元以下罰。」,及刑法第三十條幫助犯「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  您為侵占罪之幫助犯,且侵占罪雖非告訴乃論之罪,雖然此罪不能因和解撤銷告訴,但對方已和告訴人達成和解,則較能獲得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再加上您僅為幫助之角色,應不會有刑責問題。若您後續收到檢方傳喚,建議強調您並未參與且不知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凱西 103-10-21 22:0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 ... (恕刪)

 非常感謝謝憲愷律師的詳細回覆~

lin 103-10-19 18:12

9月中的時候,有兩名警察到我家住處,說我用emule下載未成年兒童性交影片,要我去做筆錄.
警察問我知不知道用emule下載會散播檔案出去,我說不知道,
問我平常誰在使用電腦,回答平常都是我在使用電腦
警察拿出影片和IP紀錄說在6月份晚上3點多有用emule下載未成年兒童性交影片,我說我沒有使用emule下載未成年兒童性交影片的印象,也沒有看過該影片
警察私底下表示這個不是蓄意的問題不大但是如果我什麼都不知道的話,警察會再上門調查,我說我真的不知道,沒印象然後就回來了
問題是當時沒有扣我電腦,後來電腦故障換了一台新的.舊電腦汰舊丟了,會不會被說是滅證
會不會再持收索票來查扣我電腦
我有問過其他人警察拿出影片和IP紀錄只能表示在該時間有人用這個網路下載分享,也有可能是家庭Wi-Fi未設密碼 遭盜用
在如果檢察官找不到證據會怎樣審判,我要如何自保

隱居 (勇公) 103-10-19 21:14

您好,舉證責任在檢方,沒有在你的電腦裡面扣到相關的檔案,

光是從IP位置要認定一定就是你看的,恐怕會有爭議。(也許是你朋友看的,

也許是你其他家人看的,或者你說的,wifi沒有設密碼遭他人使用。

這部分檢察官要負舉證責任,若沒辦法釐清,貿然起訴,有被判無罪的風險。

以前相關兒少案件,第一年當檢察官時有起訴被判無罪過,後來證據取捨比較嚴,

有些就直接不起訴處分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9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您可爭執您因不知該軟體之設計方式而不具有散布之犯意。

天佑 103-10-18 23:04

8/17下班途中 等待紅燈的並經過夜市 起步沒多遠 見前方汽車沒什麼車速卻要開不開的(非雙黃線 當時他車前也沒車)
當下想快速外線超車  結果一超車時 他如然左轉 導致我突然緊急煞車 撞上才見他打方向燈 撞上他側面油箱蓋處 滑倒骨折 韌帶受傷 (撞車當下他已經將車 移動到對面路邊 我也因為他沒停下順他車移動方向滑倒到對向馬路)

請問當下錯在誰? 警察來做筆錄他說他住附近在找車位 從8/17車禍到急診搭救呼車一直到現在傷已經快2個月了  從未見到該車車主來處理事情 後來去查對方車險 也沒保險 車也不是他的 (我是沒看到肇事者是誰)

我也有找過警察 他說直接送調解會 我們不用去連絡他 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消息 

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麻煩各位律師教教我ˊˋ

 您好:

建議您先申請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有記載對方之違失情況

則可於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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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鼠 103-10-18 01:45

今年10月14號突然有刑事組和海岸巡防的來我家 ?只是叫我去當證人

不過上面只寫   涉嫌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案件

叫我跟他們去警局作筆錄然後當證人

然後我說我剛睡醒 等一下吃完飯在過去警察局

然後我吃完飯喝了兩瓶小罐的保利達在去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是叫我去指認說藥頭有沒有再賣K仔

然後叫我聽今年6月多的監聽

我有承認他有再賣  也像藥頭買過一次不過是在六月底

然後問我這幾天有沒有再用毒品 我說沒有

後來就叫我去驗尿 驗完直接帶我去地檢署

檢察官問我   你有沒有像他買過K    我承認說有 在六月多的時候

檢察官問我   那你現在還有沒有再用毒品 我說沒有

不過 10月13號的晚上我有吸食安仔 

驗尿驗K仔  會不會驗到安仔?

他只會驗K 還是全部都驗

驗尿驗安仔出來呈現陽性我該怎麼辦

我不要被觀察勒戒強制戒治

我該說我驗尿前我有吃感冒藥嗎?

還是要怎麼說?

我沒有犯罪紀錄 和前科 不想讓家人擔心 已成年

我不想要被抓去觀察勒戒

拜託救救我 求律師們幫我一下

 

補充 : 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依前項規定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那如果驗尿結果還沒出來 我是不是可以自動向醫療機構治療 是不是就不用觀察勒戒 和戒治 ? 

林智群 (klaw) 103-10-18 08:03

 警方已經查獲你有吸食毒品,你事後再去補做是沒有用的

現在可以處理的是向檢察官爭取准你在醫院戒癮治療,不要送勒戒

 

法律小學生 103-10-18 10: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你很快就會被移送勒戒

             若要爭取院外治療 則必須趕快在時限內提出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如果您為初犯或是隔5年後才再犯者

則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1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趕快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降低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一二級毒品驗尿將呈陽性反應,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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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堡 103-10-17 16:17

應為初犯 想問一下 9月份應為疑似被人舉報吸食毒品 後來要我到案做筆錄說明 

 到刑事組  中間提到跟誰拿取 安非他命 我都證實回答 再後來 做完筆錄 驗完尿!    過了幾天 刑事組的人說沒驗到! 但10月2號要開庭!  

10月2號開庭期間! 法官問不到20分鐘結束! 有提到能不能採集我的毛髮! 我的回答是拒絕! 之後就離開法院了!  這我就不了解了! 開庭完不是就結案囉嗎?         就應為這一點到現在10/17號 刑事組又說要我配合採集毛髮!

我是應該要配合?  還是我有全力說不? 要是沒配合會被關嗎? 第一次遇到這問題頭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驗頭髮的話,六個月內有施用毒品,都會被驗出來,若被驗出有施用毒品之情形,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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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勇公) 103-10-18 00:02

以前有的藝人不是就理光頭,連身上所有的毛都剃了,你可以試看看。

潞潞 103-10-17 11:20

請問 老公外遇  而對像是未滿18歲 少女..

外遇女是社會局列管少女  ..且也有 自殘行為(之前有一次自殘.到院後社工及警方都有來..男方 也有被帶去做筆錄)

他倆目前同居中 5月至今..

男方 算有遺棄或不履行夫妻義務之行為嗎 ?

(男方薪資所得有拿回家.但不夠家裡開銷.. 偶有機會時 會回來家裡看看小孩..因他與外遇租屋處在 住家 旁邊)

若要提告 可只告女方嗎 ?

 需提供怎樣的證據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配偶與該女倘若有發生性行為,則已經構成通姦罪,可以對兩人都提起刑事告訴。

2、民事的部分則可以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LL 103-10-17 14: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配偶與該女倘若有發生性行為,則已經構成通 ... (恕刪)

 我無法提出 配偶與該女有發生性行為之證明.......但他們同居是事實 (5月至今)

該女 未滿18歲  會有怎樣的刑責...而配偶的刑責 中會有誘拐未成年少女 這條嗎?

LL 103-10-17 14:06
回覆 LL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還能提出 哪些相關證明文件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通姦的相關事證,刑事通姦罪的部分可能無法成立。不過只要也事證證明對方與該女同居,還是可以主張離婚等。

2、倘若該女與對方同居,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話,會有和誘罪的問題。

3、證據的部分包含、出入親密的照片、聊天紀錄、證人、往來書信、自白等。

 您好:

補充說明通姦罪(相姦)及民事侵權行為賠償責任都可以只告女方

民事賠償部分甚至可以告女方之父母負連帶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7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先生與未成年少女同居,先生可能會涉犯刑法和誘罪。

2.若先生是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先生會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犯罪。

3.想告對方相姦需要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證據及女方明知先生為有配偶之人卻與之發生性行為證據

4.通姦部分,可先告先生跟小三後,再對先生撤告。

5.可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及給付家庭費用

 

如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啊透 103-10-16 23:42

我從5/28-6/14照顧一位有中風後來又腦出血的病人,其中家屬要求我幫他做復健,因為發病是四月份的時候,所以筋都拉緊了,並且是病人有打過抗凝血劑,所以造成些許皮下組織出血,後來眼睛在6/12紅腫,我遵從醫院流程往上告知,眼科醫生判定眼角膜紅腫後來我在9/4號接到警局通知說他去提告傷害要我回去做筆錄,後來做完筆錄之後我有去申請調解,我想詢問說,調解我可以一個人去嗎?然後我手邊也沒有可以任何證明我清白的醫療文件,我該如何是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中,尚無法判斷對方提告傷害罪的行為為何?是醫療疏失?還是其他傷害?請詳述,以利分析。

2、調解的部份可以自己去,不過建議應該先釐清自身責任之後在去。

3、業務過失傷害傷害罪都是告訴乃論,末以敘明。

 您好:

1.調解過程您當然可以自行過去,但如果能有法律專業人士陪同當然更妥。

2.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就應該要先舉證證明您有故意或過失行為,

   這種情況下雙方都可以聲請檢察官調病歷出來並送鑑定釐清過失責任

3.本律師有多項辦理類似醫療糾紛刑事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7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時您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與對方談判協調,至於是否構成傷害,仍可請求相關醫療鑑定機構鑑定,是否可歸責於您所造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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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16 09:49

你好事情是這樣去年買了cos用未開鋒的刀 收到的是未開鋒 今年3-4月說要到航警局做筆錄也去了 因為朋友幫我代收轉證人 我是被告 航警局的人說那把刀不合格 我沒看到查扣的的刀樣子他們說對岸的法案跟我們定義未開鋒不一樣 所以進來時被查扣 剛收到法院傳票 我想問 我會有事嗎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 因為我被嚇到了事情過了很久 有些過程也記不起來了!

您好:

1.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凡進口該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刀械,應向各縣市警局(保安科)提出申請。因您未經申請即輸入,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4條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罪「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  依規定刀械若是在規定尺寸內未開鋒,則不用申請,您係因誤認未開鋒之定義才未依規定輸入,因此您可蒐集當初購買該刀械時,對方賣家告知您刀械為未開鋒的相關資料。此外,依同條例第18條「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建議您盡量配合檢方,亦可委任律師陪同您在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隱居 (勇公) 103-10-16 11:46

您好,如果謝大律師所述,

若有疑問亦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週三晚間七點到九點在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

昨天亦有法律諮詢家之網友前往諮詢,歡迎多加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將該刀械送鑑定是否開鋒,若鑑定結果為開鋒,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規定您可考慮自白繳交刀械並供出相關來源以利請求減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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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國 103-10-16 02:53

102年年底~本人因為頂讓交易遭到對方詐騙~去年底已經報警~今年3月初開完偵查庭~但因為對方在去年底已經移民出國~想請問問題如下

問題一:

因為當初發生的有點突然~對方不見後報警~所以在筆錄上做的不是很詳細~近日已經把最明確受到詐欺的資料已經準備齊全~想請問因為已經開過一次偵查庭了~如何再把資料補充給檢察官?

問題二:

對方目前已經被通緝~如果對方一直不回國~這案件最後會有判決嗎?

此案件我應該在何時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儘快將資料以及補充理由以書面方式提供給檢察官。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除趙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對方遭通緝未到案,就無法經刑事法院一審判決結案

所以建議您還是先行向民事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查對方有無財產留在台灣

如有,並應盡速於二年內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阿葵 103-10-15 19:11

律師您好..

兩個月前朋友因販賣二級毒品被抓..我朋友也自白認罪了..

當時在警局做筆錄只做完三個人之後(實際上有八個)..

因為檢察官在催..所以警方跟我朋友說簡單處理就好..

就把我朋友移送地檢了..羈押了快兩個月..上個星期到地檢開庭..

檢察官卻跟我朋友說還有另外五個人的事(我朋友是這天才知道還有五個人)..

如果要交保也可以..但這五個人就會變成另一條販賣罪..

今天開了延押庭確定要延押..我真的看不懂這到底是什麼狀況..

朋友做錯事接受法律制裁是應該的..

但警方跟檢方的做法會不會太扯..

詢問檢方之後就以一句程序問題帶過..這是在欺負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嗎?

筆錄沒做完為甚麼要送地檢?就因為檢察官在催?

那這兩個月是在羈押什麼..延押庭也開了..也不見有警方去把剩餘的筆錄做完

我們家屬真得很火大..但又不知道該這麼做

律師幫幫忙告訴我們該這麼處理好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6 15:5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偵查中被告確實比較弱勢,不過建議還是應該就案情的部份處理跟答辯。 2、 此類重罪會有公設辯護人,倘若無法信任的話,還是可以選任辯護人,在開庭的時候提供協助。 3、 就延長羈押的部份可以向法院提起抗告,要求交保,其他的就如之前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