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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hu 105-06-17 02:03

請問律師

本人於105年2月28日(228>"<)週日開車全家出遊,行經一產業道路之路口左轉,因時值假日車輛很多幾乎是塞住不動。該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路口停了約3-4分鐘後,因對向車道也塞住了,對向車道之駕駛見我欲轉彎而他的車道也塞住不動,故示意禮讓我先轉。於是我緩緩轉彎誰知車頭剛過對向車子的車頭時,一輛機車以極高速(約50~60km)衝撞我的車頭機車扯掉我的保險桿彈到我車頭前方,而騎士高速衝撞翻滾至我車子左方約4~5公尺遠。當下報警叫救護車,並下車查看,駕駛經送醫後回家休養。

第二天我去對方家中探視,對方說本來醫院請他住院觀察,他說不用欲回家休養。我也請他好好休養等身體好一點再談和解的事情。

之後過了幾天我打電話去詢問對方,對方竟然說他經朋友介紹去別家醫院再檢查,發現腳拇指骨折頸椎挫傷等....需要住院。過一兩個禮拜再打去詢問,他又換了另一家醫院又做種種檢查...等等。

我不斷打電話去關心,但談話時他時不時暗示提醒是我撞他害他變成這樣等等....。我除了請他好好休養外其他事情擇日再談。由於他一直換醫院,而我朋友說你不用再去看他,不然對方會一口咬定全是你的責任...。再加上工作繁忙所以一直以電話聯絡,並非不聞不問。之後3-5月間我主動去調解委員會申請了2次調解,對方均以身體不適住院為由拒絕。故我請對方欲調解時告知我,我再申請調解。6月初對方來電話後我們到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我詢問對方要多少金額肯達成和解,請他詳列清單。但對方卻說他在之後的檢查發現心臟也有出血造成腦部血管栓塞引起中風等等...還拿出2、3家醫院的診斷書(可是我看他嘴也沒歪,眼也沒斜走路雙手拿個四腳助行器也沒跛,跟我理解的中風不太一樣),但是缺少了送急診時第一家醫院的診斷書。

對方未列賠償清單(我猜他根本不打算在這一次談和解,那幹嘛叫我申請調解?),說要看我的誠意。(言下之意是我現在這樣子了不知道要怎麼治好,你要怎麼賠)到最後談不出結果說要上法院。

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的車1月份才過戶完成,只有強制險,還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體傷部分我知道可以由強制理賠,但是談和解就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幫我了是吧?

2.對方在調委會一直強調他住院我都沒有去看他(但我在事發第2天有去探視他),這在將來開庭會不會對我不利?

3.警方初判表寫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我都停了幾分鐘才動,他騎那麼快我怎麼讓?我行車紀錄器故障沒錄到,慘!),他的部分是行經路口減速。請問開庭時法官會調查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再做判決嗎?還是只根據簡單的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交通法條來判?(在某一個層面我也是受害者啊!)

4.如果過失傷害判決確定我繳納易科罰金大約會是多少?還需要賠償民事部分嗎?他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我賠不起又該如何?

5.根據上述的狀況,將來我出庭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以上,請幫我解惑,謝謝!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17 11:38

您好:

1.您非常非常需要律師幫您,而非保險公司人員幫您。

2.依我處理經驗,縱然此類指控極為常見,但對檢方來說這其實只是雙方溝通問題,檢方都聽聽而已(調解委員也是這樣),不會造成您的不利。

3.警方初判表是警方的現場觀察筆記,不是肇事責任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基礎。

4.依您描述情形,您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容有討論空間。

5.出庭唯一注意事項,就是冷靜,聽清楚庭上問你什麼,扼要清楚回答。

 

謝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敏結婚生完小孩後,一直覺得背部、大腿就是瘦不下來,決定去抽脂。麻醉醫師在麻醉前沒針對小敏有無全身性疾病等事項評估,就加以麻醉,手術中也未注意體液的補充,手術後小敏因併發血管脂肪栓塞死亡,小敏的丈夫對整形外科醫師、麻醉醫師提出業務過失致死的告訴。

 

目前法院實務對於醫師動手術有無刑事醫療過失之認定方法,大致上分為3個階段加以認定。一為手術前,二為手術中,三為手術後。只要其中一個階段有過失,就有醫療過失

就本例而言,針對麻醉醫師有無過失。法院認為麻醉醫師在麻醉前,未對小敏作適應症系統評估,如有無糖尿病、心臟呼吸疾病,也沒對凝血功能等詳加檢查,且依當時的設備、技術等情況,也沒又不能注意的情事,卻疏於注意就加以麻醉,手術前之階段麻醉醫師有過失

 

在手術中,麻醉醫師也沒有注意出血量,也沒在手術過程中給小敏足夠的體液補充,來避免發生脂肪栓塞,而依手術當時的設備、技術等條件,也沒有不能注意的情事,卻疏於給予足夠體液補充,所以手術中也有過失

最後,在手術後,麻醉醫師對於小敏術後麻醉恢復時,也沒對生命徵象指標,如血含氧量、排尿量等加以監測就離開,依當時情況也沒有不能注意的情事,手術後也有過失

 

因此,本例中的麻醉醫師,被法院認定成立業務過失致死。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小宜 104-03-06 11:06

您好,我想請問...

我親人今年54歲,1/1時趁元旦假期到A醫院做小腿靜脈曲張手術,醫生說是小手術,二、三天就能出院了,手術後人也醒來,看似正常,但過沒幾小時起床去上廁所時患者頭部開始痛,站不穩,我們馬上請護士來,患者說頭很痛後就暈倒了,但醫院只做了一般急救,也來了一群醫師觀看一下後,患者依然沒反應,但醫院卻就這樣讓病人躺著,他們就離開了....直到過了約三十分鐘後,患者老婆發現他全身發白,四肢僵硬~然而護理人員卻不知怎麼處置,我們只好要求轉院B醫院...(而A院到B院要車程近2小時...)

    到了B醫院,當地護理人員"馬上"告訴我們是血栓,要求我們去買溶血劑施打,但是患者最後還是陷入昏迷,而且指數只有3...醫生說是肺栓塞....

   一直到現在,患者在加護病房躺了3個月,手腳也開始萎縮...醫生說他90%不會醒了...然而他原本是家裡的主要經濟支柱,現在卻老婆和2個孩子得輪流沒日沒夜照顧他,原本2個孩子的正常工作也因為這樣常常請假...弄得整個家的經濟及生活剎那間都亂了、都失去重心...生活也變得困難...精神疲累...

     這明顯是A醫院對於併發症的處理疏失...A醫院卻只願意讓患者從B醫院加護病房出來後暫住他們病房安置,其它都不願跟我們談....

    我想申訴,請求賠償,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應該收集什麼資料?到哪裡去申訴才能真的得到回應呢....之前有到衛生署去填寫申訴單,但好像沒消沒息,A醫院也一直拿這句話"就讓他們去判斷吧~"來搪塞我們...

   請指導一下我該如何做才能得到醫院的賠償?麻煩你們了....

 

您好:

1.依您所述,A醫院確實有業務過失的可能,該醫療糾紛涉及刑事民事責任。您必須先取得A醫院病歷報告,再依具體情請其他醫院判斷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若有過失,您必須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至於民事部分,倘若醫生因治療不當,侵害您親人的權利時,應負醫療過失侵權責任

2.醫師有無過失都必須由專業醫療機構作鑑定判斷,請盡快向醫院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手術前簽的同意書及相關單據以求保存證據,並瞭解手術前所簽訂之同意書內是否有評估您親人會有為栓塞之風險為本案重點。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醫院調取病歷,以保全病歷資料,本件衛生局只會幫您們調解,若醫院無賠償意願,則調解也會不成立,故應有提告之準備,本件可以先從刑事提出傷害告訴,而醫療案件一般均會送請鑑定,所以鑑定問題相當重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6 13:59

1. 請先釐清事實經過,並整理出認為對方處理有疏失的地方,就該部分蒐集有利事證,以便於日後若是要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2. 請向對方調取全部病歷。

3. 亦可聲請醫療糾紛調解,過程會有專業醫師擔任調解委員,也可由委員釐清其中問題點。

4. 必要時,請找其他認識的專業醫事人員協助你們。

要先盡速向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病歷、手術紀錄、麻醉紀錄表等),以免被醫院竄改,之後要提告刑事業務過失重傷或是民事求償才有辦法,也才有資料送醫審會鑑定,這是醫療糾紛訴訟很重要的一環,之後先提告刑事,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6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醫院聲請親人病歷,以便提起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3-07 21:3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A醫院在恐有手術疏失,違反術前告知義務,以及延誤治療與轉診之醫療疏失

建議您應盡速向A醫院及B醫院調取病歷,甚至做證據保全的動作,畢竟未來送鑑定都是依據病歷記載為主,要避免對方有竄改病歷之可能與機會。當然,調取病歷時要跟醫院說是要請保險用的,避免打草驚蛇。

還有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正式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賠償訴訟,否則,若只是單純申訴,醫院通常是不會理您的,他們都會盡量想辦法搪塞過去而已。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陳華明 (律杏) 104-04-02 15:47
回覆 小宜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

我親人今年54歲,1/1時趁元旦假期到A醫院做小腿靜脈曲 ... (恕刪)

 您這問題牽涉到醫療上因果關係之認定, 很複雜, 您自己是無法處理的. 建議委請律師處理

阿肥 103-12-05 15:48

1.家母因車禍住院於醫院治療中突然肺栓塞過世

請教:

1.肇事者願意談和解,請問因家裡仍有二位姐姐本人是死者兒子也是提告人如果本人跟肇事者達成和解,需經過二位姐姐同意或是本人可自行決定是否和解??

 

Lazykai 103-11-02 22:19
想請問~事發當時晚上6:30天黑,發生地點附近店家已關門(已逐?問過),路段很暗,甲方騎機車因皮包掉在車道上,停車後下車逆向(同車道上)走回撿,乙方騎車(同車道)有看到地上有東西,再往前時看到人(甲方著深色服裝)已來不及撞上甲方左小腿部,乙方摔車,因路段暗,怕後方未看到事故,將車移到旁邊(已破壞現場),甲方意識清楚打電話叫救護車,甲方左小腿骨折,送醫時,醫生有請甲方家屬簽手術同意書,但醫院進行輸血(三袋)後,造成甲方腦血管栓塞,變成左臉和左手中風無知覺,當下有報案,做現場勘查,但已移動車輛,變成各說各話,甲方說乙方沒開燈,乙方說沒開燈怎麼看到地上有東西,但進入車燈範圍才看到,煞車距離不夠才撞上,當時乙方未違規酒駕,騎14年50cc(jog),車速最多到50,警察已做事故研判書(已申請),但筆錄為各說各話,尚未送事故鑒定會,此路段並無路口監視器,附近店家已關門,私人監視器極少且空機斷線(已詢問過),現場無目擊證人。 問題一:請問甲方因輸血而中風,和乙方撞到小腿而骨折是否有因果關係? 問題二:若甲方將中風歸咎於乙方,乙方需要為中風產生的醫療費用(請看護)負責嗎 問題三:若甲方有意提出過失傷害,在送鑑定委員會前,在以上情形下,乙方還可找什麼證據來幫助責任歸屬的部份? 問題四:以上情形,甲乙雙方哪方為主因和次因?

如確定中風是因為書寫而非車禍,當然就會切斷因果關係,但此部分必將成為雙方舉證攻防的重點之一 ,而如中風並非因輸血而與車或亦有因果,則必須賠償此部分所生損害,通常車禍案件之搜證,以監視畫面、證人為主,至於主因、次因的認定,單就你所述,並無法正確認定,這樣的案件在訴訟中之攻防,有許多可切入之細節部分,例如注意義務程度、注意義務始點、過失比例、損還賠償種類、請求賠償之損害有無必要等,需完整看過卷宗資料後才能擬定訴訟策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TB 103-08-17 19:34

因家人中風,雙親要上班,於是向仲介公司申請外籍看護來家中幫忙照顧中風家人的生活

前陣子這位外籍聘雇勞工中風,檢查發現該位外籍聘僱看護本身有先天性心臟病MS(二尖瓣狹窄),導致血塊栓塞造成中風

依照勞委會的規定,我們帶該位外籍看護去身體健康檢查,並未查出異樣,該位外籍看護以及仲介公司皆無告知該位外籍看護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情況下

依照仲介公司所給定的契約來看,我們家將負擔這位中風外籍看護的醫療費用,包含之後遣返回國可能會搭醫療專機的費用

仲介公司愛理不理,基本上都是我們家去醫院處理這位看護的問題
那請問仲介公司在這方面都不用負責任嘛?

所以我們家就必須乖乖負擔所有費用以及勞委會相關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另外涉及偽造文書或是剝削勞力的話,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問題。至於您與仲介間的責任,則必須依據所簽訂的契約而定,建議提供審閱。

2、倘若對方均拒不回應,則可以嘗試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或是主管機關(勞動委員會)提出申訴。

lisa 103-07-25 20:03

我父親6/25由5~6米工地摔落

臉上 額頭 人中破裂`牙齒斷掉4顆` 左手脫臼` 右手脫臼骨折` 右大腿骨折`

治療期間引發急性肺栓塞,雙手部分尚未治療,預估治療恢復期將會非常漫長...

我想知道...在公司只有工地保險,家裡只有農保的情況下 , 我如何可以申請到應有的理賠呢?

我需要去勞保局投訴嗎?

公司部分好像已經想要規避責任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公司應該協助聲請職業災害的勞保給付。並且就勞保沒有給付的部份做賠償

2、倘若公司拒絕,或是沒有投保的話,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直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vivi 102-02-22 20:17

我2/5車禍到縣再2/22ㄌ肇事者完全沒來探望.

只給ㄌ簡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陸續所花ㄉ修車.醫藥費就近萬元ㄌ.加上又請工傷假完全沒收入.

腦部醫生有開診斷說明有"靜脈栓塞"宜門診追蹤治療.

我打給對方說要求先支付部份ㄉ醫療及修車費.

後來對方卻說保險公司要我"停止就醫治療"賠償ㄉ金額才會會比較好談

我覺得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車禍受傷是事實.就算要培場法律上也是需要就醫證明不是嗎??

讓我感覺很差.他們ㄉ意思是想要一次解決所有ㄉ問題.但是腦部受傷ㄉ後遺症根本無法預計

何況現在醫生確定是有問題.請問我該怎ㄇ半??

先請他們支付醫療費是正常的道義行為八.??

真ㄉ不知到該如何處理ㄌ.難道受傷ㄉ人就需要被如此ㄉ刁蠻ㄇ??

建議先行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這樣肇事者即有面臨刑事責任的壓力,自然就比較不會像現在這樣愛理不理的,另外保險公司可能只會想著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去思考,其觀點或要求之作法未必是有利於你的,建議你可以尋求律師協助幫你進行協商和後續求償事宜,這樣會比較有利於你在法律專業事項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