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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5-11 17:56

各位律師

我因為4/17新竹警察拿檢察官的拘票,理由寫76-3,被告拘提我,說我違反毒品案(這是對方電話被監聽,我打過一通電話給他,但是我們沒見面,之後也沒聯絡),也有驗尿,可是我至今在新竹地檢署查詢一直都沒有案件編號,我的戶籍地地檢署也沒有案件編號,我在警分局有做過筆錄,然後在縣警局有檢察官筆錄(這樣算是臨時偵查庭嗎),問完無保飭回,我自白以前用過2級一次? 請問是沒有移送,還是沒分案,還是怎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表明您為被告,欲查詢案件之分案係屬,以便掌握案件進度流程,若您僅有施用二級毒品,可於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聲請戒癮治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CKY 103-05-11 19: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表明您為被告,欲查詢案件之分案係屬,以便掌握案件進度 ... (恕刪)

 律師您好

就是地檢署人員告知我只有看到拘票,其他皆無資料阿!這樣要怎查詢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2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法院之通知,或每個禮拜定期至地檢署查詢追蹤。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驗尿採證的時間,距離採尿前最近一次施用毒品的時間有多久?

JACKY 103-05-13 16: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驗尿採證的時間,距離採尿前最近一次施用毒品的時間有多久?

 賴律師 我是4/17早上就驗尿了,我最後一次施用就是去年那時候的,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一級毒品之殘留時間為96小時,第二級為76小時,第三級為48小時左右,若您於以上期間均無施用毒品驗尿應為陰性反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CKY 103-06-14 13:06

事情已經2個月了,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請問是有事還是沒事,

JACKY 103-06-24 09:12

 今天我一樣去問,他說只有看到拘票紀錄,並沒有案號,服務人員說是沒有移送,還是警方在等驗尿結果

黃先 103-05-11 08:49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被告騷擾

首先我要強調,我並不認識對方,莫名被警察叫去做筆錄

上個月又被對方要求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我沒去)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對方是誰,手上只有警察寄來的文件說要移送地檢署偵辦

還有一份對方公所寄來得調解

我想向對方提告,但我不知道對方是誰?  要怎麼"告"

請告知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我想利用這幾天把這件事情辦好。

 

我一定要告對方,有哪位專業律師能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先處理目前您為被告訴訟,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視對方提出之證據資料,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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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處理被告的部分比較重要,如果被告的部分沒有打贏,其餘都免談,且訴訟結果有時會與預期發生嚴重落差,故為避免輸掉會贏的官司,還是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103-05-10 15:42

我朋友發生的事

我朋友沒有任何前科

a男被警察抓然後筆錄承認他的真槍子彈寄放在我朋友這

然後警察拿搜索票來蒐

說在蒐之前自己繳交出來 免除其刑神麼18條的

之後自己繳交後 我朋友就說被帶回作筆錄

之後電話就都語音信箱也聯絡不到人

請問他是被帶回拘留還是收押禁見等....

然後這樣他會有事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10 18:05

你好

你朋友有可能被檢方聲押

建議找律師商討處理方式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54

建議聯絡他家屬請律師看守所與他聯絡,不然無法為他爭取權益 

暈倒 103-05-10 11:21

小弟在5/7號下午在臉書公開平台上被指名道姓辱罵,5/9號向警方報案,當時準備了當時辱罵畫面,跟對方使用車輛照片(有車牌號碼),還有疑似對方本名以及對方臉書照片,但是做筆錄時,警察登入戶籍資料,請我指認對方,但是我跟對方並不認識,也沒見過面,我就這樣被他牽著走,做完筆錄也沒給我看,就請我簽名蓋手印,回家越想越不對,請問我該怎辦?

筆錄不能修改但是我可以這樣做嗎?

我可以請警方在備註註明...

1.疑似XXX使用XXX臉書帳號辱罵本人,請警方調查。

2.我可以確認的就是它的使用車輛以及臉書帳號

請問這樣可行嗎?

您好,若您掌握的車牌號碼確實為行為人所有,您的資料應已足夠特定行為人之身份,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之告訴,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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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0 03:33

一位15歲未成年少女被她男朋友的朋友性侵,那名男生已經19歲,但我們是在發生後4天才去報案驗傷,筆錄已經做好了,而驗傷報告上女方下體有被造成撕裂傷,我們尚未被檢察官問話,但男方一直辯稱沒有性侵,但一直有收到男方友人的威脅恐嚇訊息,目前只能確定的只有驗傷單,請問該如何做會比較好?

【有收到男方友人的威脅恐嚇訊息】建議你這部分也妥適保存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0 09:53

 建議把恐嚇簡訊收集起來,應該會有用處,

既然已經報案,就等檢察官開庭,

性侵案件過程很艱難,要有心理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保留相關證據,如恐嚇簡訊恐嚇錄音,再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黃先 103-05-09 08:12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被告騷擾

首先我要強調,我並不認識對方,莫名被警察叫去做筆錄

上個月又被對方要求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我沒去)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對方是誰,手上只有警察寄來的文件說要移送地檢署偵辦

還有一份對方公所寄來得調解

我想向對方提告,但我不知道對方是誰?  要怎麼"告"

請告知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我想利用這幾天把這件事情辦好。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檢察官會通知開庭,屆時您去開庭檢察官即會跟您告知您被告的情節,所以仍應先開庭才能知道前因後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到偵查庭,配合檢察官調查,並表明您為無辜的,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視對方有無證據,決定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刑事案件被告還是需要出庭應訊  不管是否可能屬於誣告   2.如果擔心程序不清楚  可以請律師協助出庭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黃先 103-05-10 03:58
回覆 黃先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被告騷擾

 

 

 

 

 

 

關於這個問題,讓我感到很不愉快,所以我堅持要向對方提告妨礙名譽誣告,是否有律師願意協助,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15

 既然被告,是不可能這幾天就解決,官司可能要幾個月甚至一年,要有心理準備

黃先 103-05-11 04:14
回覆 黃先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

 

 

我一定要告對方,有哪位專業律師能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解決目前您的官司,再考慮告對方之事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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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發哥 103-05-07 22:59

各位專業的律師:

在下住台中市.在2月接到來至桃園的警分局.要求前去做筆錄.有兩個人指認我詐騙他們的物品.而沒有付帳.重點是.我沒有到過蘆竹.原告被騙的時間.我都在上班.目前開一次庭.我提供了我的在職證明.出勤刷卡的證明.3周後要再開庭.我想請問律師們..我該為下次出庭準備哪些資料..這種子虛烏有的事件..我該請律師嗎?而這案件結束之後.我可以提出誣告.求償嗎?


您好,您除了提出在職證明外,若有證人能幫您證明事發當時正在上班,也可向檢察官聲請傳喚,至於是否請律師,可以檢察官開庭的態度作為參考指標,若檢察官態度對您不友善且明顯表示不相信您的說法,建議委任專業律師協助撰狀開庭,以維護您的權益,如仍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30

 建議先提相關不在場證明,一旦獲判不起訴,再提誣告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7 23:40

請針對對方所指涉您具體詐騙的行為(ex.網路電話等),質疑他們說詞的合理性,並盡可能提出您不可能於該特定時、地,做出該詐騙行為的證據供參酌。

遇到這種莫須有的烏龍被告,日後應再還給他一個教訓,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如果確實沒有在場  對方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這部分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如果擔心程序不熟悉  是可以請律師協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07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相關不在場證明,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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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嫻 103-05-07 14:05

我們家最近收到"偽造文書"的單子!!是有關利用假身分證上網訂火車票。
時間點是去年過年的事!!所以記憶有點模糊!!根本不記得有沒有訂過車票,所以我們都以為是被盜ip!!回到家才想起我很久之前好像有用過那個號碼(因為那個號碼很容易)訂車票但有沒有在那段時間使用真的不記得了!!但在使用那號碼之前我是真的不知道不能用假身分證去訂票而且會被判偽造文書!

ip是我哥的名子這幾天去做筆錄的時候!!也都回答沒有訂車票或忘記了!!所以我不知道我是以什麼身分去做筆錄的!!如果是以證人身分去做筆錄那會犯了什麼罪??所以我現在是要等檢察官那邊寄單子來再去說明還是最近就要到鐵路警察那說明?最近因為這件事吃不好也睡不好!!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15:07

您好!冒用身分證字號訂票,確實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罪;等通知再出庭,另可仔細看通知書上記載的案由或身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你陳述內容應該確實有成立偽造文書罪的可能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知道或忘記了,僅需照實回答忘記了,您若為被告,無須自證己有罪,由檢調機關證明您有罪,您若為證人,若被告為您哥哥,亦可拒絕證言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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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案件會移交給檢察官偵辦,屆時傳喚到庭,均會收到傳票,您可一併看清傳票上記載被傳人之身分及案由等事項內容為何,以俾進一步因應。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2

 建議先去了解情況,知道就知道,不記得就不記得,不要勉強回答

阿翔 103-05-07 08:11

目前警察有來到我家 說監視器有拍到我 也來盤問過我  

現在的我很煩  我今年31歲  警察一開始說你確定沒拿嗎 有拿就承認

我還是跟他說沒有  要是我認罪 會有蝦咪事情嗎  

因為一開始我跟他說我沒拿 他說監視器會說話

我在想因該是拍到我了 

不過他現在沒給我看監視器 

難道是要等對方一起來 在去警局作筆錄 再一起看監視器畫面嗎

要是我現在認罪 會有刑責嗎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不自證己罪,由檢調機關證明您有相關犯罪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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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警方監視器畫面有你  通常應該會翻拍畫面讓你確認   不過偵查中目前沒辦法知道檢警掌握甚麼資料   2.如果認罪是有機會爭取緩起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7

 如果有作的話,建議認罪比較好,要到監視器拍到才認罪,也沒有什麼效果了

STEVENSEVEN 103-05-06 23:19

今天走在路上,被一名男子撐著雨傘撞到,而該名男子拿出手機蒐證,並且報警,說要對我進行妨礙自由,侵犯路權之告訴,我在期間完全沒有做出任何動作,甚至連說話都沒有,而且我也報警,到警局後雙方製作筆錄

 

對方提出妨礙自由之告訴,而我就是被告人,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倘若不成立,我有辦法提出誣告嗎?

該名男子感覺是訟棍,如果不提出誣告的話,怕再有他人受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7 08: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無妨礙自由之行為,不過可能還是需進ㄧ步了解對方所提供之蒐證影帶,以利釐清.

2、有關誣告罪部份,倘若對方虛構犯行提出告訴,確實可能會成罪,但本文仍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因為這個部份還是會有反誣告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不會成立妨害自由罪,關於對方是否有誣告之疑義,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無相關證據,似可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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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單純過馬路擦撞  這樣應該是沒有妨礙自由主觀意思  不會成立犯罪   2.你可以提出刑事誣告  但你們確實有發生糾紛  誣告也未必會成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21

 這很明顯是濫訟,如果對方有類似前科的話,提告誣告罪應該會成立

Boo 103-05-06 20:21
大概一個月前 小弟騎著機車追撞另一台機車
兩台機車都是要直行
小弟是要超車(他的機車是在我右前方 而我想從他的左側超車 有保持距離加速) 而在我右前方的機車在我加速突然轉進來我的車道(未打方向燈) 我已經煞車 可是來不及還是撞上了

這是發生在機車道裡面 有所謂的路權嗎?
因為車禍我是在他後面 造成追撞
然後當時做筆錄 我是跟警察說 他轉進來 所以我撞上他
因為對方先送醫後才做筆錄…之後他跟警察說他沒有轉出來

就在最近 警察跟我說我超速 責任錯的全是我…
然後也亂說我自己承認超速…(可是我都沒接過警察的電話,或是到警察局去…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業者也沒打電話過來問過)

因為也還沒和解,所以我也想為我的權益爭取一下…因為目前被警察亂說... 屆時調解時 我怕我吃悶虧...
沈恆 (沈律師) 103-05-06 20:36

您好!您說對方轉進來可能很難證明,初步看從後面追撞別人,可能應負主要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然後也亂說我自己承認超速】口說無憑要他拿出證據

【可是我都沒接過警察的電話,或是到警察局去…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業者也沒打電話過來問過】,請他提供通聯紀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可能還是要看撞擊點  可以確認對方是否臨時切入車道前方   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  包括監視器或是證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蔡 103-05-06 19:56

律師大哥大姐好

事件敘述:

我女朋友於上班途中,騎車經過十字路口時(行駛於主幹道),一位同方向車道的阿婆本來停在路旁(他要穿過馬路到對面的市場買菜),卻忽然騎車衝出來撞我女朋友機車的右後側,導致我女朋友左半邊多處挫傷,而我女友機車也被撞飛並與對向車道停在路邊的車擦撞,阿婆前方還有用方巾包在身上的1歲小孩,阿婆本身小腿受傷,小孩傷勢較嚴重(內出血),雙方皆有到警局作筆錄,出事的這幾天,我女朋友因為傷勢比較輕,每次皆主動打電話給對方,並且也到醫院探望,被我女朋友飛出去的機車撞到的停在路旁的車,我們也賠償了並與第三方和解完,今天主動再打電話給阿婆那一方,但小孩的媽媽獅子大開口直接要巨額賠償,之後換小孩的爸爸叫我方準備一筆錢就對了,且他們已去法院告我女朋友傷害.....請問我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3-05-06 20:30

您好!依所述情形,您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可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後續判斷雙方責任才是關鍵,可申請鑑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對方已提告,你得準備以對囉,快蒐集資料,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也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以為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對方對您做出不合理之要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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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你女友完全無法避免車禍發生  這可能沒有歸責事由  未必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   尤其是對方追撞你女友的車   如果有疑義  可以考慮聲請鑑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成 103-05-06 14:27

有一天我跟朋友在夜店門口跟人發生口角,當時我有拿著棒球棍指著對方並斥喝對方,但並無出手傷害對方,後來是他跟我朋友發生推擠,我一群朋友才上前動手打他,聽警察說他頭有縫針,現在他要告我傷害罪,請問這樣告得成嗎?有罪嗎?

證據

警察有調當天的監視器,有拍到我拿棒球棍指著對方,但我確實無動手毆打對方。

朋友做的筆錄也說我沒有動手打對方。

筆錄做了? 可委任律師作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您動手毆打傷害之畫面,可爭執您無為傷害對方之行為,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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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您應該是知悉真正動手的為何人,則最直接的方式應該是請真凶出來負責才是正辦。

您好,對方之驗傷單只能證明其有被人打傷,但無法證明是何人所傷。若監視器沒有拍到你毆打對方、朋友之證詞也證明你沒有打對方,則對方須要有其他積極之證據,才有可能構成傷害罪,至於本案是否構成聚眾鬥毆,應視監視錄影之內容,始得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serena 103-05-05 18:01

三號被臨檢 車上有k味  車上有5克多的k它命

到警局有做筆錄 有說明藥來源

想知道 在傳票寄來的時候 上面有案號

是這時候打去給檢察官說要院外治療嗎?

因有小朋友 所以可以告訴他自己不想有紀錄

且真心悔過是初犯 想院外治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K他命(愷他命)為三級毒品,若施用三級毒品,為上毒品講習課程與罰金,無須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之。若您涉犯有其他販賣、轉讓之犯罪,將另行偵辦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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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K他命是三級毒品  施用的話就是罰錢跟上課  沒有觀察勒戒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丹羽粟 103-05-05 04:21

我的朋友2014/4/10凌晨去便利商店拿了一盒保險套,沒付錢就走出便利商店了,但他自記卻完全沒印象自己有做過這些事,是一直到警查找他他才知道自己有偷東西,之前完全沒發生這樣的事,這是第一次。

 做完筆錄之後他有和便利商店的店長私下和解了,這樣的話還會起訴嗎? 如果被起訴法官可能會怎麼判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與對方和解,可陳報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緩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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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05 23:36

大大你好 要說是無意識的竊盜罪 除非你朋友有精神上的疾病

             否則法官不可能會採信  這是公訴罪 若是被起訴 還是會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順利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小銨 103-05-05 03:33

各位律師好:

小弟約4/28 晚上,雙方皆騎機車

雙方一開始皆為主幹道(雙向道),我方欲轉入巷內變成(次幹道),

發現對方車騎過來因怕及碰撞煞車,此時為碰撞到,對方車則過我方車後,沒多久因嚇到而車不穩摔車(此雙向道無交通號誌也無待轉區),我方車停下關心對方車,對方車主有受傷加上現場目擊人一同報警及叫救護車,一開始並未是交通隊,而是一般警察到場,目擊證人有告知當時警察我並未碰撞到他,之後交通隊警方到後,因對方當時已到醫院,只針對我方是否有酒駕,對酒精測試(當時為0),之後前方路有監視器,我方與對方家長一同前往觀看,看完後交通警方只說我有責任須隔日筆錄

隔日做筆錄時,警方就直接要求我做過失傷害筆錄,並給我看監視器

告知我有違規行為,並將筆錄做完。以下是我提出的問題:

1.我方確定為碰撞到對方,對方當時也知道我未碰撞自行摔車,我怕對方會因家長誤導說我碰撞到他,警方筆錄是否可參照呢? 警方做筆錄我知道父母可以陪同,但筆錄時可以發言誤導嗎? 還是只有對方事主可以發言呢? 

2.是否有因違規行為,造成對方自摔車,我方主因成分會較高呢? (警察當時也未測量,只針對雙方車輛拍照及對我方做酒測),僅只有遠方監視器看到我方欲轉入向入,因此我方有違規壓在雙黃線上,並無法看清是否有碰撞

3.如果雙方傷勢皆不很嚴重,警方不是應該當下對雙方作筆錄嗎?(目前我方隔日就做筆錄,對方應有受傷但不嚴重不知何時做筆錄) ,這樣是否對方就有可以針對自己有利發言,導致未據實以報呢? 

4.目前對方以休養為主,並未與我談及和解事宜,我方筆錄後皆有關心對方傷勢,且日前有去探望,但對方僅表示恢復還OK,其餘皆為對方父母發言,感覺對方父母一直針對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費用說明,以上醫療費用我方也須承擔呢?? 

5.若我方強制險過期,請未醫療費用是否可以談和解時一併解決就好,若對方已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因過期保險賠償我方應該如何呢??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多花費一些心思觀看,小弟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狀,不知道怎麼解決,心中很焦慮因此向各位請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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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ilu 103-05-04 00:22

我開車於一條小巷要左轉時,前方有一台摩托車衝過來,

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

我下車問:有沒受傷?要不要幫你叫救護車?

對方表示不必,我說小心不要騎那麼快,就開走了.

 

下班收到交通隊通知作筆錄,因為對方報案我肇事逃逸.

雙方筆錄做完,初步鑑定為:我方行駛交叉路口,疑似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安102-1-2)

對方:尚未發肇事原因.

 

現在對方放話要告我過失傷害+民事賠償,我應該應戰還是積極和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有停車關心傷者,無肇事逃逸之情形,再就初判表分析,若對過失比例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過失傷害部分,應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對方條件不合理,可說明您的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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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理論上你並沒有過錯,不知當地是否有監視器?重要一點,保持你車子的原狀性,至於對方的要求,你要特別留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是條件不合理,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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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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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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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易 103-05-03 09:07

2014/4/11早上8點多,有個人騎摩托車走外車道,突然左轉,我發現時(我騎內車道),他已經在我旁邊準備撞上我,我只好加速,看看是否能閃避他的撞擊,過去時我隱隱約約聽到右後方有輕微聲響,後來發現我的機車排氣管上的防燙蓋有顆螺絲鎖點裂開而已(我當時並未停下來查看)

後來到上個禮拜三收到警察局寄來的過失傷害案,要請我去做筆錄

昨天做完筆錄後,晚上與撞我的人連絡上,他表示他修車修了近3萬元(有單據),並說我假如當時有留下來查看,可能修車費他就不會要我出,目前為止他降至2萬元,但我仍然難以接受。至於醫療部分他則表示不追究。

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我是被撞者,而且當時擦撞時並沒有感覺,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2.有無肇事逃逸賠償的關係(留下來賠較少,跑掉賠較多,他這說法是否成立?前提是我被撞)

3.過失傷害部分,他要轉彎未先到內車道,從外車道直接轉;他撞我,他跌倒,這樣也算我的錯嗎?

4.他的車子已經修理完畢,並報價給我,但是不是應該雙方一起去修車場嗎?,他並未和我一起去,這樣東西他亂換一堆,我根本不知道當時有壞掉哪些,這樣事後報價可以嗎?(我有聽說修車廠那收據隨便開都可以)

昨天整天不好過,晚上也睡不好,請幫幫我吧

你要注意造成事故真正原因歸誰?此網屬公共論述,柯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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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先送鑑定釐清雙方責任,否則也是各說各話。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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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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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02 16:57

去年底從大陸進口一批約200多個左右的手機殼,印有香奈兒的logo,外型也設計得像香奈的boy包包樣式,海關查扣後有請台灣香奈兒代理商去鑑定鑑定人表示說不提告,只要不要讓這批貨發出來給我們就好,之後連續做了兩次筆錄,一次在桃園機場的海關,第二次在桃園機場的航警局,今天5/2就在桃園地方法院開了偵查庭。

進入偵查庭後,才得知控告者為香奈兒公司。開庭過程,對方堅持認為有販售嫌疑,但此批貨物被海關查扣,貨品沒收到的狀況下若要販售也不可能,最後檢察官詢問是否要私下和解,對方依法律程序走,當天莫約1小時後就接到公司來電說明,地檢署連絡公司要求提供員工資料,想請問接下來應該會遇到什麼樣的情況呢?或是直接收到了法院的任何通知?若又再次需要開庭,該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觸犯商標法之刑事責任,若要把傷害降到最低,則應努力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之,避免刑事起訴後,對方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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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商標法案件,對方都是希望談和解,堅持提告對於他們沒好處,所以建議朝和解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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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侵害商標案件  檢察官多會勸雙方和解   建議可以先跟對方談和解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奶嘴 103-05-02 10:37

之前我先生和朋友臨檢被抓 我先生因前案被通緝歸案(目前在監)

朋友筆錄上寫毒品是我先生賣他的 咬我先生販賣毒品

但事實是兩人一起拿回來使用的

但因我先生毒品前科十幾條 朋友只有勒戒過一次

之前有借提出來開過一次庭了

但開庭時法官分開開庭 無法對質

請問我該請律師

律師費用大概是怎麼算法?

另外想請問委任律師閱卷大概多少錢

 1.委託律師一個審級的費用應該多在五萬元以上  這部分可以會談後了解   2.如果之前就有前科  這次說是單純合資購買  先不管法律如何  法官心證上就很難相信這樣的主張  3.但是建議還是先了解卷內檢察官所提證據資料後再決定答辯方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閱卷,並與您先生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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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生開庭時有自白?還是否認? 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您好:
一、既然您先生是臨檢被查到的,那警方現在所掌握的,就只有該名友人的指述,除非您先生也有自白,否則是否會成罪,還有空間。畢竟現在只有一名證人指述,且既然是臨檢,您先生在被抓前,應該也沒有所謂的監聽譯文可以當佐證。
二、既然涉及販賣毒品,會建議您尋求律師協助。由律師到所律見您先生,才有辦法瞭解案情,繼而維護您先生的權益。

三、另外,您所稱閱卷費用,因為現在是在偵查中,檢察官不會給閱,必須要起訴到法院後,律師才有辦法閱卷。現在律師可以瞭解案情的最快方式,就是去監所律見他。不過,倘若他現在是以受刑人身分(因為你表示他有其他案件執行)而不是羈押被告身分,您自己也可以去看他,瞭解案情,再與律師討論是否應該要委任律師處理。一般而言,販毒案件,即便是被告有前案待執行,檢察官如果認為有串證的疑慮,還是會聲請羈押,那您先生就是羈押被告身分(大多會禁見,變成只有律師可以去看);而如果檢察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就會把人交給執行科發監,那您先生就是受刑人身分。如果是受刑人身分,您就可以去會面,不用請律師。等您瞭解案情後,在討論後續是否真的有請律師必要。
四、最後,您表示您先生有10幾條前科,那執行的案件總共有幾件?有無合併執行?(合併執行刑度會比總刑度短) 通緝時間?有沒有96年減刑條例可以用?您記得請之後您委任律師一併幫您注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在偵查程序或在法院審理程序,若在偵查程序則無法閱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這刑度很重,建議你要請律師幫你處理,如果沒有監聽,只有證人指證,也無法成罪,但你要好好處理,只有閱卷對於你們一點意義也沒有,必須要擬定確切的戰略才有用。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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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5-01 20:29

各位律師們好!先感謝您辛苦的回答


我在2月底晚間10.34與一名騎士擦撞,稍微擦到那種,我看他沒有跌倒,繼續往前,所以我也離開現場.

後來12點左右我準備睡覺之前喝了一小杯威士忌來助眠準備就寢,約12點40分左右有警員來我家找我,說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那名騎士又往前撞到停在路邊的車輛.

製作筆錄時警員替我酒測,那時酒測值有0.11,警員說以肇事逃逸和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函送.

在昨天4/30我已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然後於今日5/1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檢察事務官先就肇事逃逸問我認罪與否.我跟他說我認罪,然後過失傷害部份因為達成和解所以對方也撤回告訴.

再來檢察事務官就問我當天晚餐在哪邊吃,還有當天晚上去過哪邊,我跟他說晚餐我在家裡吃,晚上是開車出去繞繞,在來檢察事務官就跟我說5/13日在過來應訊,他要先調資料.


想請教的是,關於酒駕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檢察事務官要如何認定起訴與否?還有這段期間我是否可以遞狀紙申請緩起訴?我可能遭受到的刑期與罰金?
謝謝您的解答!

其實我朋友說要找律師解決,不過我連賠給對方的錢都是貸款來的,實在無力在支付律師費用,希望請多幫忙.(個人本身無前科紀錄也無酒駕紀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肇逃您既已認罪,則此部分基本上是會成立,至於酒駕的部分,您抗辯的事由,檢察官可能不會採信,但由於警方未於現場測,所以仍有主張的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測部分,由於警方未於現場採測,若檢方對您做出不利之認定,您可加以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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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已經認罪  且跟被害人和解  又沒有相關前科紀錄   這爭取緩起訴機會應該很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IKO 103-05-01 19:49

我是直行車輛  

對方由對向要轉彎  

對方沒有看直接往前結果雙方撞到倒地  

他有受傷當下請他就醫他拒絕

之後發現對方酒駕(0.14)還趁亂逃跑

最後警察有追回警察局做筆錄

初判表結果"雙方所述不一,故無法研判"

可是當下有拍照片怎麼能就只參考雙方說法就無法研判

不是應該看路權來研判責任多少

雖然對方有受傷

但是因為他沒有戴安全帽酒駕

我也有瘀青擦撞

事後和解金談不攏

請問是否要再申請鑑定才能提告?

要如何提告要求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00:30

您好!不用申請鑑定也能提告,並可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成立的前提是要能證明對方有過失;同樣的,若您有過失,對方也能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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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這樣  鑑定結果也可能無法判定  2.如果初步無法協議賠償  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後再來談如何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飯糰 103-05-01 18:36

今年2014年的2月13日

我在桃園中正路綠燈正要騎車過馬路

旁邊7-11停一台新竹貨運司機要下車

突然開車門 , 我一看到緊急剎車 天雨路滑的情況下

我就摔車受傷 , 好險我立即爬起來

不然左邊一台卡車就要輾過我的左手

事後去醫院驗傷左小指跟左膝挫傷  這是外傷部分

內傷部分是  左胸瘀青內有血瘀現象  左小指骨頭受損 

事發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   當初有報警做筆錄

警方希望我們和解   但我覺得對方非常沒有道德 

到現在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    連探訪也沒有

請問律師團   如果我要提告的話  賠償金部分我該提出多少要求

中醫西醫大大小小 我花了差不多快1萬多

補品也 2萬多塊     公司請假五天 也少了快9000

健身房因為受傷也不能去   兩個月就要3280也繳了

到底要讓對方付我多少理賠金  才是公道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5: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相關損失,只要可以提出證據,如單據、契約書等,都可以檢具之後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並且要求員警以過失傷害罪嫌移送.

2、倘偌對方態度惡劣,您也可以不予之和解,讓對方留下刑事紀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之後,提起告訴.

JACKY 103-05-01 09:20

我因為疑似毒品案被檢察官直接開拘票拘提(有警局筆錄檢察官筆錄),事情已過2個禮拜,可是我打電話去地檢署查案件編號,地檢署人員跟我說沒有,請問是因為還在偵查中所以沒有分案,還是怎樣呢? 謝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之,若已分案,將告知您案號股別,您若涉及施用(吸食)一、二級毒品案件,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避免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出來,再抗告就沒有意義了;若涉及其他關於販賣、運輸、製造、轉讓毒品等,亦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討論訴訟策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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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5-01 10: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之,若已分案,將告知您案號股別,您若涉及施用(吸食 ... (恕刪)

律師:謝謝您回答,可是我打的電話是地檢署網頁上說可以查詢案件的電話也!對方跟我說沒有看到案件編號,

因為我還不知道驗尿結果,如果是陰性,又先具狀院外治療緩起訴,這樣怎解。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驗尿結果若為陰性,即可取得一不起訴處分,至於是否可能為陰性,若您於驗尿前76小時吸食二級毒品或96小時吸食一級毒品,均很難會有陰性反應之結果。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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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偵查中  案件應該是地檢署  可以先去地檢問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龍 104-06-07 11:50

律師您好

103-04-30 23:51

我想請問我去年8月中因為搖頭丸勒戒完回來,九月初驗尿 我被驗到三級毒品反應我身邊朋友有在抽煙我也沒去迴避什麼的...上個禮拜接到警察局電話去作筆錄 報告上3級反應八百多,我有承認 作完筆錄又在驗一次尿 但前兩天我都還有吸到二手的..如果在被驗到第二次是罰錢還是會有其他問題呢?因為我算是毒品列管人口這樣會有什麼刑責還是會在被關嗎? 拜託拜託幫我說明一下 我很怕會有什麼問題 謝謝了!

您好:吸食三級毒品目前沒有刑責。但可能會被罰鍰(1~5萬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三級毒品,您可能需上相關毒品講習課程及繳交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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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用第三級毒品目前都是會罰錢及上課了事  不會有刑事責任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4-30 18:47

各位律師您好,我在今年1/5發生了事故糾紛

事情是這樣的,當晚我騎著機車,當我快騎到路口時,聽到後方有摔車聲,(大約已距離摔車處20~30公尺),於是回頭過去關心情況,對方是個60多歲的老太太,當時他不斷的說是我撞到他他才摔車,但問題是我根本沒有感覺擦撞到老太太,當下我也很慌,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前來關心的路人也幫老太太叫了救護車,但老太太只說他趕時間,要走了,還叫路人把救護車叫回去,並且叫我留電話給他,於是我就把電話留給他,我們兩個就各自離開現場。

事後他女兒打電話來罵我,問我為什麼不送他媽媽去醫院不叫警察,之後我們就一同到醫院會合,他女兒態度很差,當下我也不敢說其實我根本沒撞到老太太,而且檢查後老太太肋骨骨折,之後我請警察來做筆錄,並且回到現場拍照,警察也說我的車沒擦撞痕跡,但已經移動現場所以也只能各說各話了。

老太太當時載了一堆回收的紙箱與瓶瓶罐罐,機車還加裝小拖車,且也沒駕照,在光線不夠而且他機車的車燈都被紙箱擋住的情況下我也沒特別注意到他,但我就平穩的騎超越他,一直到我聽見摔車聲時才發現老太太。 因為老太太有住院,所以我也有去關心,但他女兒態度仍然惡劣,甚至把我跟同學趕出去,我們也有問醫生老太太的情況,醫生說住院兩天即能出院沒什麼大礙,只是肋骨會痛,但據我之後還有打電話關心,得知老太太大約住院住了兩個多星期。

現在他女兒打電話來說要調解賠償一些生活費機車維修費等賠償,於是我跟他說明了當時我並沒有撞到老太太,只是回頭過去關心攙扶,就被說是肇事者,然後他就掛我電話。今天接到調解委員會的電話,得知下星期要進行調解

想問的是我該如何解決?我真的沒撞到老太太難道也要賠償他嗎? 去調節我該如何應付呢? 因為還只是個學生,在外地讀書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有點不知所措,身邊也沒人能幫忙,只好上來咨詢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或聲請如型出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確定您的責任為何及是否為您的責任。若非您的責任,您似毋庸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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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建議您可以先去附近找看看有無監視攝影器,否則有點陷入各說各話的僵局,供您參考,謝謝。

103-04-30 21:16

您好,已向警察確認因為不是在路口發生的所以附近沒有監視器

當初也有詢問警察是否需鑑定,但警察說已經移動現場而且也沒有擦撞痕跡所以也鑑定不出什麼。

那我下禮拜三就要去調解委員會了,但像這種各說各話的僵局,應該如何應付及解決呢?

謝謝>< 

 您好:

因為看對方目前的態度就是希望您負起全責的賠償責任,您又沒有客觀證據用以證明您真的沒有撞到她,所以只能送鑑定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否則因為對方已受傷了,您需要負責的可能性確實有點高。

您好:當時你騎經老太太的時候,有沒有其他車輛在你後面,有沒有可能是你後面的車子撞到老太太,結果你回去看,變成替死鬼?如果你的車輛完全沒有任何擦痕,也不用急著承認是你撞的。在都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方要提告也有困難。

103-05-01 01:19

您好,我聽到摔車聲時後方完全沒車, 我現在懷疑會不會是老太太自己超載然後重心不穩摔車

因為當時他機車後方載了大紙箱,左右又各掛了大垃圾袋(內有回收物),然後可能自己重心不穩我又剛好從他旁邊騎過去,他才會覺得是我撞到他。

我有去警局調閱其他路口監視器有拍到老太太超載的畫面(因為警察要拍照存證時老太太車上的東西都已移除,只剩下後方的小拉車)

請問我這推論合理嗎?因為也無從證明是不是老太太自己重心不穩,只能推論,這樣對我的情況會有所幫助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確實證據證明是您肇事,您可否認到底,畢竟對方須盡相關舉證責任,證明為您所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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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 103-04-30 16:26

各位律師

小弟於103年4月29日於家中與酗酒父親發生口角後,與其發生肢體衝突,並遭撕毀衣物乙件及頸部勒至無法呼吸程度,所幸及時報警才平息,並於當日至警局做完筆錄及醫院完成驗傷程序。

另外,因父親長期以來就有酗酒習慣,15年來大大小小衝突不斷,但這是真的感到生命遭受威脅,所以小弟有幾件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1.我若申請通常保護令要求父親離開居所,成功機會多大??

2.通常保護令申請會很繁複嗎??

3.我可以告父親傷害罪嗎??成功機會多大??

4.承3,若傷害罪成立,父親將會有何刑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30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申請保護令傷害之機會必須看您可以提出什麼樣的證據始能判斷,又有關遷出的部份,法院還會考量資力的部份,相對來說機會低一點

2、身請保護令的部份,只需要備齊證據之後,以狀紙向法院申請即可,倘偌您的情況危急,可以報警處理.

3、傷害罪的部份,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ㄧ般來說不會判那麼重.

保護令要具狀向法院聲請傷害告訴也是,有驗傷的話,機會就很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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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蔚 103-04-30 15:56

律師大人你好:

四月初在我在高速公路被一輛汽車從後面撞上,對方肇事後跑掉沒有停下,當下我記下肇事車輛車牌,行車紀錄器也有拍到肇事車輛,事後我提共給警方調查,我車人員沒有受傷,車子後面有撞擊損壞。

當下打電話報警並到公路警察局做筆錄,事後公路警察發書函兩次請對方到隊說明對方沒有回電也沒到案說明,警方要我自行到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求償

我要請教律師:

1:我方沒有人員受傷,只有車輛受損,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這樣對方行為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2:提告前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3:可以到自己所在地區提告? 如何提告? 狀紙怎麼寫?

4:可以求償的項目有那些?

5:對方如無故不到庭是否還是求償無門呢? 有無較有效的方式處理?

感謝律師百忙抽空解答,謝謝你~

沈恆 (沈律師) 103-04-30 16:16

您好!沒有人受傷就不會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僅能請求車損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行車紀錄器也有拍到肇事車輛,公路警察局做筆錄】是否還保存著,至於是否要提告,自己評估考量利弊得失,因為提告有人力、物力(律師處理費)的消耗,只是覺得肇事逃逸實在不可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備註:1. 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2. 可選擇委由律師繕狀提告,自行出庭。

小蔚 103-04-30 17:21

 請問提告的範本是哪一種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咘點 103-04-30 12:25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罪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受傷害與本件車禍有因果關係,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的問題,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對方和解,避免成立過失傷害,若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向檢察官說明之,表明您之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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咘點 103-04-30 02:04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

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

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

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

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joanne 103-04-29 20:44

律師你好:

行經某路段,右前方有停在路邊的小客車沒打方向登開出馬路,我減速慢行慢曼繞過汽車,我後面在的朋友聽到煞車聲音,後坐朋友轉頭看到後方有摩托車傾斜,但當時後方朋友還在幫忙一起關心旁邊的小客車還在往外行駛,所以就不以為意,後來我往前行駛一段路,後方朋友轉頭看~說看到那輛摩托車已經倒地,問我是否要回頭去幫忙一下,我說應該是後方摩托車也要閃避那輛小客車跌倒的,他們應該會自行處理,然後我們就走了,結果隔天一早接到交通大隊打電話來詢問,是否經過某路口有發生什麼事故,我說後方朋友有看到,結果警察就要我騎著摩托車過去讓他們看看,當天晚上我到警局,警察說察看我的摩托車說有痕跡,三個小點. 後面輪子與煙檔管內側有塵土被刮走痕跡+後車燈下方有對方菜籃子的痕跡,說後方車子應該是輪子有卡到我的煙檔管跟後輪裡面碰到,問我怎麼會不知道.我回答不知道我真的沒感覺到~後面有發生事故是後方朋友在我行駛一段路後告知我才知悉的,結果現在警察就認定我是對方撞到的前方摩托車,說我不在現場變成肇事逃逸,真是嚇到我,雖然後方車子是小擦傷.摩托車也沒什麼損傷,但我還要吃上肇事逃逸罪名,真的很恐怖,明明不知道狀態被警察這樣告知,真不知道如何處理。警察後來給我看監視器,是在案發地點遠遠的下個路口,拍到一輛小小點的摩托車倒地,然後他說依照那個路口去找每輛經過的摩托車確認。當然這是在幾乎做完筆錄的時候才給我看的,我要求警察給我看清楚的後方車輛有確實撞到我的影片警察說沒有。

後來警察找來受傷的阿伯到現場進行比對痕跡,然後對我進行筆錄,我也是照上方講法做筆錄,最後警察說一定會被傳喚一次,我問警察如果被傳喚會問我什麼?他說檢方會問我認不認罪,我問警察我要如何回答,警察說回答:我認罪~但因為對方也傷害跟車子損傷,所以要我請法官從輕量刑,警察也教我要打電話找受傷的阿伯出來和解看是多少賠那阿伯一點醫藥跟車子修理費之類,但我是到警局警察進行比對痕跡跟我說有接觸才知道後方有車子碰到我,(如果我今天知道為什麼我要離開。我是被撞的人,然後警察找我去我又在騎著摩托車原封不動去讓警察一一比對,有這麼笨的肇事逃逸者嗎)

今天受傷阿伯打來約我去警局調解電話中阿伯說趕快調解對我比較有利,他說他沒有要我賠什麼,還一直跟我抱歉讓我要賠什麼大條的(我在猜他的意思事後面如果被起訴我要賠易科罰金之類).今天詢問公司法務是說去協調什麼要求都不要答應. 因為一旦答應就是我認罪,請問是這樣嗎?好多人跟我講好多說法,聽得我越來越亂,真不知道如何是好。請問我現在是在警察告知有接觸痕跡後知道這件事情,這樣我就是肇事逃逸嗎?為何警察都沒講到對方沒保持安全車距跟那輛小客車未打方向登切出?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50

您好!如果確實有撞到您的車才倒地受傷,是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請您先別慌保持冷靜,因為您的情況較複雜,是否應該與對方成立調解,後續又該如何處理,除了看警方現有證據外,也要視您警詢筆錄內容及雙方肇事情況而定,這涉及整體綜合判斷,建議您找值得信賴的律師諮詢,一起討論找尋對您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爭執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及犯意,亦無肇事之認知,但仍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以求緩起訴或不起訴之空間。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確實沒有發生擦撞  這應該是沒有逃逸的故意  建議你還是可以先這樣爭執  畢竟警方目前掌握資料未必能證明事故發生跟你有直接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zhrick 103-04-29 19:40

3/4 晚上9:30於中和路上發生車禍;當時狀況大致情形是下著雨,去永和捷運站接同學,行車在內線車道突然發現一位年約60幾歲婦人穿越馬路,車速約40-50公里/每小時,煞車不及,車子滑行出去致撞導婦人頭部受傷(未直接撞擊,閃避後車子滑出去後對方才被掃到)
送醫治療並在派出所作筆路至深夜12:00

第二天凌晨4:00因公司自強活動前往日本北海道此期間委請同學前往探視婦人,說是有輕微腦震盪,住院觀察3、4天後返家休息。

返國後一週亦親自前往探視,兩日後永和調解會上對方突然提出她掉了祖傳的玉鐲,我表明住院及她請看護費用及一切醫療約一萬元他可以負擔。但是第二次協調會對方竟要求九萬元賠償。經談判後為四萬元,但我只能拿出三萬元,對方仍不接受,以致調解不成,對方打算提告

現在想請教的問題是:

1. 肇事初判判定

我 : 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超速行駛.

對方 : 在劃設行人穿越道線100公尺處穿越道路.

由於當時是下雨天, 有注意到對方,並且閃避過去, 只是剛好路面是網狀線劃漆所以煞車鎖死打滑, 打滑後車子滑行出去才導致撞擊在馬路中間的對方跌倒這部分可以提起覆議嗎?
另外涉嫌超速行駛的部分, 當時做筆錄可能也很晚了, 而且第一次發生這種狀況所以也有點慌亂, 做筆錄時陳述的車速為50-60公里, 但後來發現實際上只有約40-50公里, 現場快車道上無禁行機車, 也無特別速限, 所以超速的部分也可以提起覆議並再做更進一步的鑑定嗎?

2. 對方要求玉鐲的賠償, 是一直到調解的時候才提起,說是傳家寶,  對方家屬是說, 是婦人醒來之後才發現不見, 但現場未發現有任何玉鐲的碎片, 也無法證明是在現場遺失的, 但對方家屬仍要我賠償這部分.
那如果這部分對方要向我求償請問我應該要負擔嗎? 因為我也覺得有點奇怪, 我出國期間,同學代替我去探視的這幾天沒聽說有玉鐲這件事情.

以上,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確實會有過失致傷罪的問題,建議仍應盡力達成和解,以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36

您好!若僅差一萬元,建議還是讓步和解為上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初步來看,4萬元的賠償金額若能把民刑事責任問題一併處理似乎是不算太貴...

首先,即使您在該事故中僅具有百分之一之過失,也不影響過失傷害罪之成立,若無法打到完全無過失,恐怕還是有過失傷害之相關刑事責任問題。

易科罰金一天至少就一千元,十天就一萬,若判四五十天,光易科罰金就要繳多少?運氣不好遇到比較有正義感的法官,判個易科罰金標準一天二千元或三千元,那不是...??

何況對方一定會在刑事提告外,另外請求民事賠償,您可以自己估量估量全部要付出多少錢來擺平這件事。

刑法第41條第1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284條第1項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嘗試與對方和解和解金額亦不算太高,應考慮之,過失傷害若成立,即使僅判一個月有期徒刑,罰金均為三萬元,對方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故若能一次解決民刑事紛爭,可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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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鑑定結果出來認定你應該還是有過失  如果要爭執還是先行提出覆議再說  2.超速部分可以主張跟車禍發生是否有因果關係   3.對方要主張民事賠償  原則上需要他自己證明損害範圍  所以還是不要輕易跟對方和解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pearl 103-04-29 17:09

律師您好:
     我是整個案件的被害人之一,在某天中午被歹徒以騎摩托車方式搶劫我的包包,今日已逮到人,並且有到烏日做筆錄領回贓物,據警方的說法,是因為要湊錢買毒品而接連犯下多起搶劫案件,而國家會以刑事訴訟起訴之.
     我的問題是,我在做筆錄的時候,警方有問是否要對歹徒提起民事附帶刑事訴訟,我的回答是不願意提起訴訟,筆錄上有登記戶籍地址以及現居地址,我一剛開始並沒有讓家人知道也不希望家人知道,所以想要問:歹徒的起訴書或是判決書會寄給我嗎?會寄到我的戶籍地址還是現居地址呢?(平時我在外地念書,家裡平時白天都不會有人,並且我們的社區並沒有管理員)警方也是只有說一般會寄現居地址,但是有的檢察官會比較謹慎而兩邊都寄,若是有可能寄到我的戶籍地址,有沒有什麼方法阻止或是讓她只寄到現居地點呢?
      最後,因為我對法律一竅不通,還想請教您,若是就已上提供之訊息,犯罪人最後會有什麼結果? 會經過什麼司法調查程序??包括起訴,開庭,判決什麼的我都不太懂,是否可以盡可能地告訴我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或是哪個部分會需要我?會有什麼書面資料會寄給我??
      真的很謝謝您撥冗回答我的疑問!! 

 本件您有無提出告訴?

告訴人有再議權,檢察官依法偵結會向告訴人送達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另外,在偵查中或法院審理時若有傳訊證人必要,您也可能會被通知到作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提出告訴,檢察官將會把起訴書或不起訴書寄給您,或需要您當證人時,亦會寄傳票給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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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 103-04-29 21: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提出告訴,檢察官將會把起訴書或不起訴書寄給您,或需要您當證人時,亦會 ... (恕刪)

我沒有對他提起告訴.剛剛得知他是現行犯,那麼我還會收到起訴書還是什麼判決書嗎?
再來就是收件應該是掛號?一定要本人親自簽收嗎? 

只要再到警局正式提出告訴,您就不是單純被害人(證人)之地位,而會成為告訴人,享有刑事訴訟法相關程序上權利。

pearl 103-04-29 16:51

律師您好:
      我是整個案件的被害人之一,在某天中午被歹徒騎摩托車方式搶劫我的包包,今日已逮到人了,有到台中烏日做筆錄並領回贓物,據警方的說法是因為要湊錢買毒品而犯下多起的搶劫案件,並且國家會以刑事訴訟起訴.
      我的問題是,我在做筆錄時,警方有問是否要對歹徒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我的回答是不願意提起訴訟, 筆錄上有登記戶籍地址以及現居地址,我並沒有讓家人知道我發生的事情,也不像讓他們知道,所以想要問:歹徒的起訴書或是判決書會寄給我嗎?是記到戶籍地還是現居地址?我有特別向作筆錄的警方聲明,我不希望寄到我的戶籍地址,更何況若是以掛號的方式(平時我在學校念書,家裡爸媽都要上班,沒有管理員的情形),警方也是只有說一般來說會寄到現居地址,但是有的檢察官比較謹慎,會兩邊都寄.
       最後,因為我其實對法律一竅不通,還想請教您的就以上的訊息,這些說詞下來,犯罪人最後會有什麼結果,包括什麼起訴.開庭.判決我都不太懂其流程, 可否清出的告訴我之後發展或是會需要我.會有什麼東西寄給我的可能 
      真的很謝謝您撥冗回答我的疑問!! 

William 103-04-29 16:19

各位律師您好:

我29歲,失業中,半個月前在台中市西區一間知名電腦專櫃看見一台定價三萬六千元的筆電展示機沒有上鎖,衝動起了賊心趁店員不注意時把他偷走自用。當天店家就拿錄像報案,15天後,也就是昨天,派出所來電請我到案說明,我立刻帶著筆電到派出所投案認錯,警察先生也沒有刁難我,開始做筆錄,確認一些基本資料,警察發現我99年有一起竊盜案紀錄(緩起訴結案),警察問我是不是前科,我說:「當時順手牽羊衣物,檢察官覺得犯行輕微給予緩起訴一年,至今我也沒有任何觸法紀錄,應該不算是前科。」。由於警察也無法判斷﹝紀錄上只能看見偷竊案、時間、事發轄區、緩起訴﹞,只答應我筆錄幫我寫「是否有前科:無」,但說:「這緩起訴紀錄一樣得附上給檢方。」,又說:「而且就算我們沒有附上,檢察官那也一樣看的到紀錄。」。

沒過多久失竊筆電的店家來了兩位店員,我誠心地向他們道歉,懇求他們原諒,雖然其中一位﹝副店長﹞有點不願諒解,但確認筆電是完好如初後,又跟警察先生說了些話,簽了文件後就走了。店家走後,警察說我很幸運,對方願意和解,沒有跟我追究索賠。繼續筆錄,我照實說明我是衝動犯罪,補充的部分則寫上我非常懊悔,希望能夠重新做人,等內容。

今天午後,我前往受害店家再次道歉,同樣昨天兩位店員,他們願意接受我的道歉,其一說:「筆電完好如初回來就算了,我們也不用賠錢了。」,副店長也似乎氣消了,說:「我們願意接受你的道歉,也沒有要追究索賠,只你的公訴罪到時還是要面對司法。」

以上是來龍去脈

先感激你們看這些文字,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法律上,緩起訴紀錄到底算不算前科?會因為有一次偷竊 緩起訴紀錄被當累犯處理嗎?或者檢察官到時只要看到有偷竊紀錄,就直接把我歸類成累犯起訴?

請問已經有了99年偷竊緩起訴的紀錄,這次還有可能爭取的到緩起訴嗎?

偷竊物品價值36,000元,雖然完好如初的歸還,但檢方會考量物品價值而加重刑責嗎?

聽說只要有和解緩起訴的機會會上升。請問我這樣法律上已經算與對方和解了嗎?﹝筆錄時警察說對方不追究索賠 + 隔天我去道歉,對方也原諒不追究﹞

請問檢察官如何知道我與被害人和解了?該不會到時認為我口說無憑,不相信對方有跟我和解?或者我必須再去找店家簽和解書,並提供給檢察官?﹝有點不想這樣,一是不想打擾他們,二來已經無臉在出現在店家面前。﹞

我能夠自己先寫悔過書,偵查庭當天呈上給檢察官嗎?可以的話,這樣對爭取緩起訴會有幫助嗎?

請問大約多久會收到台中地檢署的檢方傳喚?

========================================

我知道我是偷竊累犯,是人人喊打的竊賊,但我不是偷竊成性的慣竊,精神方面很正常,我也十分後悔自己的無知愚蠢,但我真的知道自己犯了嚴重的錯誤,很懊悔,也有反省,已下定決心槍斃昨天之前的自己。第一次的衣物偷竊已經得到嚴重教訓了,事隔數年後居然又再次淪陷,真的不可取。

但我真的很想爭取緩起訴,讓我有自新的機會,不要留下人生汙點,更重要的是我我想出國打工,當時犯案時的動機也只是想擁有筆電,讓學習英文更順利﹝但這絕對不是犯法的藉口﹞。如果被起訴了,我怕無法申請簽證,我的夢想也毀了。唉,真是悔不當初,希望其他有在違法犯紀的人,能夠看到我的現世報,進而警惕。

懇求律師們幫幫我,致上最深的感激,也對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寫悔過書,說明您已與店家和解,店家也願意原諒您,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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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30 12:32

大大你好 你是累犯而且偷的東西

             價值也是很高 原則上你這次要負的刑責一定會比較重

             且就算和解 也是要判刑的

             但也不是一定就完全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檢察官偵辦刑事案件會將您的前案紀錄印出來附在卷內,從而本件是否仍有機會再獲得緩起訴處分,就必須看承辦之檢察官如何看待您的前案紀錄了,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應該都不無可能。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4-29 14:08

您好因為販售一個香奈兒手機殼,已做完筆錄了,因廠商告知為正品,加上對品牌不懂,誤以為是正品,一收到筆錄通知單後所有可能違反商標的商品都下架了,警察買的手機殼金額我也轉匯回去了,員警告知說和廠商說好了,廠商不會對我求償,也叫我不需要主動去找廠商求和解,只需把程序走完就好!我到底該怎麼做

委勝 103-04-28 22:24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我媽媽收到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的通知

內容上是說我媽媽涉嫌偽造文書要請她到案說明

 

今天我媽媽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

警員告知我們說 我們的IP有在網路鐵路局訂票 一共有4筆

但都沒有去領票(無付費) 

警員有告知我們票上的乘車時間(不是在網路訂票的時間)

4筆定票資訊裡面都有個"竹南"站

 

警員也明確指出 是因為IP位置登記的名字是我媽媽 才會找我媽媽到案說明

並不是用我媽媽的身分證去訂票

(警員的意思就是 可能有人用身分證製造的軟體然後用我們的IP去訂票)

筆錄做完就叫我們等法院通知

 

我們家兩兄弟在這期間也沒有在網路上訂過火車票

我媽媽從未碰過電腦 

 

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

如果我們家的IP被盜用的話要怎麼證明是被盜用?

我們要如何跟法官證明自己的清白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說明您從未為此行為,由檢察官證明您確有為此行為並構成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請你們不用過度擔心,既然員警都這樣說了,代表他們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IP被盜的狀況,應該不會有事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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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1.如果只是IP位置被盜用  這部份網路警察應該還是會確認  不會因為是屬於你母親申設就認定成立犯罪  所以不太需要擔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全案仍會移送給檢察官,而IP既然是您們位址,則檢察官仍會進一步調查,除您母親外,也可能會傳喚其他家人到庭,仍應小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siaopei 103-04-27 22:01

日前因為一位學姊在臉書上未指名道姓,
指稱我男友跟蹤她的動態、竊取她的資料、他下半身爛掉等。

經他人截圖提供給男友,男友在一氣之下,於個人臉書直接Tag對方, 並一一回應她的指控,在言談間有用到「幹」、「幹暴你」等字句, 原意是指用言語回應她,被該名學姐報案指控性騷擾恐嚇妨礙名譽。 1. 該名學姊是雙性戀,她堅持自己跟另一位楊姓學姊曾有發生過感情,    但楊姓學姊不承認,也曾跟我在line對話中提及她想死、及她跟楊姓學姐的感情。 2. 該名學姊已經沒什麼朋友,她擅長不指名道姓的po文罵人。 3. 她在跟朋友的臉書對話中,有提及要對我男友提告、在蒐證,     意即她不回應是故意在等更多言論。 我們幾位朋友在該則留言底下有回應, 我原意是希望該名學姐想想我們曾經對她多好, 以及她想死的時候,我還陪伴她。 但此同時我也被提告妨礙名譽,她指稱我說的「她曾告訴我她想不開」 、「她與楊姓學姐之間」都是不實言論。 此部分我已提供line對話截圖,證明她的確有提及這些事給文山二分局巡佐。

我是否方便跟您請教 1. 我男友接下來要做筆錄,在做筆錄的過程,     我們該怎麼跟警察說明?才能爭取對我們比較有利的部分。     因為的確是她先po文罵人,但因一氣之下無法控制情緒有指名道姓回應她。 2.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的部分,經line對話應該是可以證明我沒有捏造不實言論,我是否可以不用找她和解、同步可以提告誣告呢?
3. 做筆錄時是否需要請律師陪同?
    若是做完筆錄,確定要送法院,我們可否請律師?收費又是怎麼計算? 4. 若是法院判定我男友罪名成立,易科罰金之外是否會有拘役? 5. 因對方都沒有指名道姓,但共同的朋友們都能一眼看出她在講誰,     這部分是否可以請共同的朋友們超過五到十人當人證? 6. 另因該名的攝影作品當中,有直接使用她愛慕的楊姓學姊影像、照片在其中,卻未經楊姓學姊同意,這部分楊姓學姊是否可提到侵犯肖像權? 希望我的論述勉強還算清楚,還請律師抽空回覆, 敬待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不少,我先簡單分成以下幾點回應您:

1.關於您男友被告涉犯妨害名譽部分,依您的陳述,初步判斷您男友構成公然侮辱罪的可能性不低,但還是要進一步研究您男友所PO全文而定。

2.關於您被告涉犯妨害名譽部分,若您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相信陳述為真實,就不構成刑事誹謗罪,這也是要進一步研究您LINE的截圖內容而定。

3.第一次的警局筆錄對於後續訴訟進行具有關鍵性影響,建議請律師陪同,以維護您的權益(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提供第一次警詢程序律師免費陪同服務,供您參考)。

4.法院對於妨害名譽案件的刑罰,若情節不嚴重,通常都是判決拘役,並視犯後態度決定是否得易科罰金

5.公然侮辱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能夠特定陳述對象為何人即可成立,但這部分需要靠證據證明之。

6.若私自利用他人影像,已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權,可能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也有相關民事責任

謹回覆如上,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或電子郵件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對對方之言論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但對方亦可對您男友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可試圖雙方和解以均撤回對對方之告訴為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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