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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103-12-08 18:45

最近用露天拍賣被詐騙

對方聲稱是露天來電聲稱是有錯的款項 說等等可能會有銀行來電處理

隔幾分鐘,確實有一通自稱是銀行的人員電話號碼是中國新託銀行電話一樣但是前面有個+當下不意為意,想說去看一下ATM,結果發現帳號內多出了新台幣3萬,然後說是銀行有匯錯的款項希望我可以匯還給他,但因為我的帳戶剛好有所助會款功能,因此對方說可以用MYCARD來還給他們 當下沒有想太多就照時操作了,但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當天有立刻去報案處理,做了筆錄和留了通話紀錄跟點數購買紀錄。

事隔幾周,我被提出詐欺告訴,又再做筆錄,上法庭

請問律師我該做好哪些準備呢?

bbpe3318 103-12-07 22:20

您好

騎車下班途中遇到一台汽車惡意逼車兩次(有錄影)

因對方紅燈被擋住 我拍打後擋風玻璃 造成毀損 

警局作筆錄 對方諮詢朋友(法律專家) 對我要求和解內容 我賠償玻璃但是不能後續在對他提出逼車告訴 如果不同意 他將要對我提出 刑事 民事 告訴

強制 毀損 傷害 恐嚇 

筆錄電話那端(關切人士) 詢問 承辦員警 名稱 和 單號 我有錄音(警員沒理他 把電話 還給車主)

目前最後結論警員建議 先上調解委員會 半年內 可以再提告(但是對方條件我沒辦法接受逼車部分)

請問 如果最後不幸上法院 我能對車主 提告哪一些 公共危險 傷害 惡意逼車

公共危險 3千-2萬多 吊扣駕照3個月 這條有機會成立嗎 

感覺對方有點仗勢欺人的感覺

對方有申請 路口監視器  我有行車紀錄器錄影

上法院 我會被告成立哪一些 對方我能告他哪一些機率比較大

謝謝您的幫忙   

esc 103-12-05 22:22

今年5月在拍賣網上賣了一個鋼鐵人usb, 10月有一位警察打電話告知違反商標法要我去做筆錄。由於6月時搬至離島居住,但因為很不安,所以10月專程返台去做筆錄,告訴警察當初買這個usb是自用,後來才賣掉,不知道有觸犯商標法,而且家裡也沒有其它的,並不是做為商業用途,純粹用不到而出售。警察說他會幫我轉到離島的地檢署。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還是在台灣開庭。

我想請教律師

1. 剛剛看了幾個律師回覆其它人類似狀況的留言,說要找廠商和解。請問是要開庭前就去聯絡和解嗎?可是我不知道要從何聯絡起,鋼鐵人這個商品要聯絡和解的話應該找什麼單位?我去警局做筆錄時,警察拿出當初我販售的商品,問我是不是我賣的那一個,可見是買家檢舉,所以應該找他和解嗎?

2. 出庭時一定要律師陪同嗎?

3. 我在離島上班,要返台出庭有點為難,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出庭的時間可以跟檢察官喬一下,本件可以委請律師,以利和解之進行,並了解偵查之過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違反之故意,亦願與廠商和解,請求排與廠商調解和解程序,關於開庭之時間,可再與檢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7:06

您好,建議盡速與對方和解,縱使檢察官認定確實有違反商標法,亦有緩起訴之可能。

 

esc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主張您的權利,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sc 103-12-05 22:01

今年5月在拍賣網上賣了一個鋼鐵人usb, 10月有一位警察打電話告知違反商標法要我去做筆錄。由於6月時搬至離島居住,但因為很不安,所以10月專程返台去做筆錄,告訴警察當初買這個usb是自用,後來才賣掉,不知道有觸犯商標法,而且家裡也沒有其它的,並不是做為商業用途,純粹用不到而出售。警察說他會幫我轉到離島的地檢署。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還是在台灣開庭。

我想請教律師

1. 剛剛看了幾個律師回覆其它人類似狀況的留言,說要找廠商和解。請問是要開庭前就去聯絡和解嗎?可是我不知道要從何聯絡起,鋼鐵人這個商品要聯絡和解的話應該找什麼單位?我去警局做筆錄時,警察拿出當初我販售的商品,問我是不是我賣的那一個,可見是買家檢舉,所以應該找他和解嗎?

2. 出庭時一定要律師陪同嗎?

3. 我在離島上班,要返台出庭有點為難,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嗎?

謝謝!

Jacky 103-12-05 16:17

本人於近日於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女子也加入line成為朋友聊天,聊天內容有提及他的姓名,工作等相關資料(當然事後也不知是真假),後來也有以她的姓名搜尋加入他的臉書, 甚至之後也有以電話聊天,而認識一個多禮拜後她佯稱她阿姨病危需要借5000元並於隔兩日會歸還,我最後還是被同情心矇蔽,有依她電話裡提供的帳號轉給她,我是半夜轉的,隔天我打給她問她她說有收到,但再隔天打給她,就都轉入語音信箱了,我想澄清她的意圖所以借別人手機撥,她有接,但聽到是我的聲音她就馬上掛電話,我始知被騙!!已經打給165專線並到附近派出所做完筆錄,警察有說我轉帳的帳號會被列為警示帳戶,想請問警方偵辦是否是以電話,帳戶去查人?如果有找到人會通知我嗎?如果要追回我被騙的錢是否還要另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犯詐欺罪,會從帳戶及電話申請人去查。

2、請對方來製作筆錄之後,會再請您過去,屆時可以談和解和解不成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JACKY 您好:您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 與我連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葵 103-12-05 02:59

七月底收到我同事傳來的訊息,內容告訴我她的信用卡盜刷銀行方查出來的資料都是多在網路購買的商品,我同時也認為是否是我的資料被盜用了,之後過了四個月多也就是昨天我收到刑事偵查隊的通知要求到案說明做筆錄,請問我後續該怎麼處理?是否該請辯護律師呢?因為我認為偵辦人員有嚴重偏袒原告者,一直很差的口氣詢問我及一直要我承認,重點我沒做要如何承認?

 

您手上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嗎? 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避免被警察誤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中無法判斷您的同事信用卡盜刷與您有何關聯?

2、倘若您曾使用過同事的信用卡,則可依據所購買之相關物品作為判斷,此部分亦可傳喚賣家到庭。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建議你,製作筆錄委任律師,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依您所述警方已有掌握不利於您之證據資料在手上

詐欺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建議您應謹慎處理

律師有多項處理詐欺罪且協助當事人獲得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有關詐欺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實務經驗解析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珍紅 103-12-05 00:54

您好 

在11/29日的晚間11點左右,

我母親的車子停在路邊(白線內)遭撞,

撞到我們車子的人有喝酒,

並且下車來跟我們說等他們把車子停路邊她要和我們談,

請我們不要報警。
結果他油門一踩就跑走了, 
當下我們有報警(有記下車牌)
約30日凌晨1點左右車主到了派出所, 
她當下對我們說車子是她兒子開走的,

她願意負賠償責任,希望大事化小。

 但對方遲遲沒有與我們聯絡,
而到了12/4日我們打給了對方,
對方才告訴我們他的車子於28日凌晨被偷走了。
對方當下是不知道的,直到我們車子被撞報案他才知道,
我們想要請求賠償,他卻一直抵賴說車子不是他開的。
而且他有請鑑識小組來鑑識他的保險桿沒有傷痕

他的車是福斯九人坐保險桿很硬,
我們的車是CAMRY。

而且我們的車子的的確確被撞凹了。
當下也有做筆錄拍照。
對方很不想賠償的樣子講話都拐彎抹角,

他的意思是要我們去找偷車的人討。
我想請問一下我們是否可以先與車主求償
在請車主向偷車的人求償呢??
 

windlotus 103-12-03 22:08

昨天在交叉路口我騎機車與一輛休旅車擦撞
機車壞掉之餘,我的手與腰也都有擦傷挫傷
而他則是車頭板金凹。
請警察到現場有幫我叫救護車到醫院治療並開診斷證明
接著回派出所做筆錄,他跟警察說他因為緊急煞車被"安全帶"銼傷。

目前對方直接請他的保險業務跟我談賠償,我的機車估價後修理費大概1萬3,
業務透露他的車修理費也差不多。
同時提出我們雙方都有責任,要我應該也要賠償
還說休旅車主他也有去診所開診斷證明(安全帶銼傷)
言語中表達了如果我去告過失傷害的話他也可以告,
倒不如我們要各賠一半此類的意思。
感覺很無言
請益各位法律先進  如果之後賠償喬不攏 我告過失傷害,他也用被安全帶銼傷告我的情況下
可能會有什麼情況呢? 勝訴的機會大嗎? 或是連我自己也會被告成功?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2:17

 您好,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19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建議您可向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真的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須於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部分則於兩年內起訴之。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ivy 103-12-03 16:02

12/3收到一封涉嫌違反商標法的通知書,我想是我在網路上有販售香奈兒手機殼的關係,但在12/2下架無再販售了,不曉得請我到案說明是要說明什麼嗎?而所謂的說明是只做筆錄或錄口供..等等事項嗎??如果要說要請問要如何說明~

您好:

1. 因你販售的商品並非為仿冒品,不論您是否知情或是否已經下架,皆有觸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請您到案說明主要是看您是否承認在知情狀況下販售仿冒品,並詢問仿冒品上游來源及確認已販售數量,如您確實販售仿冒品,可考慮是否坦承,若您擔心可委任律師陪同在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1:49

您好,建議您趕快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32

建議您跟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避免有前科紀錄。 

joycelin 103-12-03 13:59

租車地點:基隆

租車公司:全球汽機車租車公司

事發地點:10/2 1930 九份

在10/2 約中午時租了兩台115機車,當時檢查了機車無大礙,些許生鏽,車行也說都有保養,有不少人騎過都OK,也簽了本票,騎了一整天, 大約

在1930時發生事故,機車底盤脫落,龍頭翹起,車子起火花,當時路段無凹洞,且無擦撞,有在瑞芳交通隊留下筆錄,前三天經理有跟我們洽談和解之事,對方保險公司旺旺永聯也有像我們聯絡,其中保險公司提到,對方車行

還想擅自刻製我們的印章,私自幫我們處理,但到後來保險公司也沒出險,車行也未和我們聯絡,但已過一個月,他們都不太想處理和和解,假如要提告,程序應如何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票據的部分,倘若未取回,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對方拒絕,則可以提告命其返還。

2、倘若該車禍事故有人員傷亡,則可以開立診斷證明書,報警提告,將來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沉默 103-12-03 06:26

因為我15歲懷孕 男方21歲 男方因此有了"與14歲以上未滿16性交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已經在醫院做過筆錄  但是筆錄內容  有一個點不對 就是我有過夜 可是我做筆錄時  說沒有過夜

但是實際上是有的 男方還沒做筆錄 但是他說他會說有過夜  但是這樣與我在醫院做的筆錄不同 是我說沒有過夜的  男方會說有  兩人的筆錄不同  他的才是正確的  這樣算甚麼罪呢.. 因為男方說的是正確的  而我是錯

如今孩子已經拿掉. 現在只是先做筆錄 還沒上法庭  那我這邊有機會在修正我的筆錄內容嗎。

就您所述,「有無過夜」不構成偽證罪,只是筆錄一經製作完成並簽名,即無法更改。建議若後續仍需開庭,或可委任律師陪同,以維您的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沉默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刑事法律問題,煩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

詳述細節,祈能協助您解決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過夜可能影響的和誘罪的部份(有過夜可能侵害您父母親的親權)。

2、是否會構成偽證罪必須依據您所敘述的全部證詞及該案的刑事訴追的罪名判斷。

 

 

Sean Wu 103-12-03 00:20

想請問各位律師,學妹在臉書上被學長言語騷擾,因學妹覺得不舒服所以將對話截圖貼在自己臉書上並有將學長的姓名和大頭貼遮住,但那學長在底下留言跳出來對號入座,並自行將原本的未遮住的資訊貼在底下留言。之後就是一陣激烈的留言討論,現在那位學長對我學妹已經到警局報案要提告妨害名譽,但是他卻有刪除自己原本留言的動作,請問這樣子刪除留言的動作是否有不當之處?其刪除留言之動作是否可以讓學妹避免跑法院?或是讓他在警局作筆錄時就撤告?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感謝。

sean WU 您好 :妨害名譽一案,我們已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

0982-100565連繫、俾能以法律專業研討案情,協助您解決糾紛,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好鬱悶 103-12-02 21:36

本人於2014年11月7號晚間7.8點遭受詐騙 ,於8號做筆錄詳情:7.8點時詐騙集團的打電話來說我有在露天拍賣買了它們的產品由於他們工作人員的疏忽把我的名子放錯到12其分期付款裡面,並詢問我要不要這個訂單,他說要的話就是扣12筆錢,不要的話就是會把訂單傳真去我所雍有的銀行做取消訂單的動作之後自稱是郵局人員的人打過來說有賣家傳真資料過來說要取消訂單然後他來跟我確認接著叫我去ATM操作取消訂單動作,他先叫我去做餘額查詢然後問我餘額查詢明細上面的一些資料後跟我說的在哪個ATM使用的帳戶是在哪裡開戶的我不疑有他就照他說的做了,第一次操作他先給我一個假的帳號讓我誤以為不會匯款出去,第二次操作說我操作錯誤匯了2萬9千多然後說我操作錯誤個人資料那些會留在ATM上面,說要作帳戶重整要我把我名下的帳戶的錢都領出來買點數念給他以方便資料重整時可以回沖數據,(2個帳戶共8萬多塊9萬其中6萬塊被騙去買點數給他了2萬多是匯款),之後他說現在資料重整了需要我的2個帳號(我告知他)沒多久就叫我去在做餘額查詢的動作,(2個帳戶3.4筆匯款共8萬元<-----被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說我的身分證遺失過或什麼不明原因他重整的數據才會錯誤要我再把2個帳戶的錢領出來買點數共8萬元,之後說我2個帳戶已經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再去找一個有3萬元以上帳戶出來先把我的8萬多匯進去找來的帳戶裡但當時已經很晚了他就說隔天再打過來,我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勁於是打了165,但是,是忙線的....然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這個詐騙案例於是我跑去警局報案當時是8號凌晨警察有受理報案有先做一些筆錄把一些資料都給警方了例:匯款明細.提款明細.點數序號密碼.2本簿子影本(有一個帳戶簿子刷不出來).通聯紀綠這些,我隔天下午又去警局把筆錄作完問題:警方說我現在是受害者也是嫌疑人(幫助詐欺)1.請問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警方(當初我有夠買過的問品資訊?)2.如果我帳戶被當人頭使用的8萬元受害者告我我該怎麼辦?3.我被騙也是受害者如果他們跟我求償我拿不出那麼多錢該怎麼辦?4.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有附帶民事賠償該怎麼辦(我很想拿回那些錢)?5.我不想留有案底我這種情形要如何應對?需要請律師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您被訴幫助詐欺部分,可主張您也是受害者,不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2 23:47

您好:

1.因為你本身也是受害者,有相關遭騙購買之點數可證,所以你應無幫助詐欺之故意,不會構成

   詐欺之幫助犯。

2.既然你非犯罪行為人,則其他匯款至你帳戶之被害人無權向你請求賠償

3.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開庭時提出即可。

4.若仍擔心會構成犯罪有案底,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小智 103-12-01 23:13

本人今年10月底在汽車旅館內拿了館內的浴巾. 踏墊. 拖鞋. 及面紙盒, 在一個月後警察來找我, 表示該業者針對這個部份提起告訴。 事後我也當面和業者溝通, 並簽下和解書, 內容如下: 我向業者道歉,並賠償業者損失(已當場賠償),並向業者保證不會再有類似情形發生,而業者也願意放棄民、刑事訴訟

我想請問當警察先生將筆錄合解書送交地檢署,因為我是沒有前科的,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機會爭取職權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份呢?我還需要附上什麼補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此類案件達成和解之後,檢察官至少會給予緩起訴處分。

2、只需要檢附和解書及您的資力證明等,希望檢察官從輕處遇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管轄地原則上會以您們共同之戶籍地之法院管轄,所以您可以先至該法院去查詢有無案件繫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32

 您好,建議您可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附上悔過書和解書及其他讓您看起來很可憐的資料,爭取看看緩起訴的機會。

kevin 103-12-01 13:5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上周五接獲來自板橋海山分局的約談通知書,通知書上案由只標明"刑事案件(第一次通知),其他就沒寫了! 被通知人是我,我打電話去給承辦偵查佐詢問詳細案由,只跟我說是跟網路下載影片有關,電話裡跟我大概問了一些家裡電腦使用的狀況,一直跟我說這小事啦! 不會有什麼告訴或賠償的問題啦,只要來說明做個筆錄而已。

心裡一直很擔心,只是單純下載個影片自己看也會搞這麼大! 12/7要去分局約談,請問該如何對應呢? 會不會有事啊?

因您尚未去做筆錄,故無法得知詳細案情,建議正式諮詢律師,再請律師陪同偵訊,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一般而言此屬告訴乃論之罪,可能會有賠償和解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對製作筆錄如有任何疑慮,

建議你委請律師一同陪你去警局作筆錄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08

您好,除?有可能涉及著作權問題外,有很大可能觸犯兒少法,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以確保您的權益。 

 您好:

如果您是以BT下載,最近可能是涉及兒少法之問題

不過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陪同偵訊較為周全

本所位於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附近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丞 103-12-02 10:31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你好我叫阿丞,我也跟你一樣也收到警局來的通知單,想請問你是否已經去做筆錄了,及問什麼問題,有找律師陪同嗎?我的line:叫林韋丞不防可賴我謝謝
阿丞 103-12-02 22:40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想請問你一下你去警局做筆錄了嗎?有找律師去嗎?我的情形跟你一樣,也要去做筆錄,他會問你什麼嗎?是否有提懲處或賠償的問題。謝謝
ˇˇ 103-11-30 23:26

男方22歲,女方16未滿。
男方被女方家人告妨害性自主(以做完筆錄,等檢查官通知)
警察叫我極力和女方和解..
那我怎麼跟女方家人談呢???
和解書要怎麼寫啊????要具備什麼才算有意義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就金額、付款期間、對方願意不再追究等記載明文。

2、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屬於公訴罪,縱使合解案件仍會進行,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和解刑事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妨害性自主之罪多為重罪應謹慎處理,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水斗 103-11-30 17:00

九月十四日本人下班在T字行路口未成年無照駕駛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左彎車,當時我燈號為綠燈,突然右側衝來騎車很快的機車,我剎車不及,直接撞上,我陸續有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圖,

對方明顯有刮地痕,本人看不懂道路事故圖,

雙方都是往右邊倒的狀態,我機車右側前明顯有損壞,

因此修車修了一萬二,也開了收據!之後我又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與對方都有一條是沒注意號誌,而對方多了一條未成年駕駛因當場禁止駕駛,因為當時在急診問筆錄時,我完全沒記憶,之後被診斷為腦震盪,初步研判表雙方都是陳述路口號誌不太確定,而對方臉部有縫針,車禍過後有致電給對方家屬提出和解,而對方父親不打算走法律,而對方家屬則是沒有主動打電話慰問幾句,之後我提出調解並於12/4要進行調解,打算向對方提出機車損失、工作損失、醫藥費...,到目前為止我很多飲食要因為腦震盪改變飲食,不能喝咖啡、喝茶類、巧克力,若是碰到這些食品我則會頭痛嘔吐,工作損失是否可以將薪資轉入金額除以30天再乘上工作損失請假的那五天?如果沒有達到協議,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和解委員會會協助嗎?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糾紛,而我認為對方在拖時間。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此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先去取得診斷證明書,看看需要休養多久,並以此主張薪資損失,並判斷是否有後遺症。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應於車禍事故6個月內先告過失傷害

3、對方未成年的話,是適用少年事件,處遇應該不會很重,要把握機會和解,否則要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準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0

您好,建議您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驗傷單及診斷證明,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對方為未成年,若有機會與對方和解,應盡量和解,避免您提出告訴,也得不到任何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但因為雙方都有受傷且多少都可能會有過失之情況

所以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

提請您注意

lisa 103-11-30 16:45

大約兩周前,晚上帶著小孩(5歲弟弟)外出用餐,之後便到附近的台中市民廣場散散步聽聽歌(晚上常有街頭藝人演唱),當天廣場沒有活動,所以中間的草地略顯昏暗,我跟爸爸在旁邊一角聽歌,環顧了一下周遭環境並告誡小孩記得離草地上的狗狗遠一點,並讓他自己去跑跑活動一下,約略五分鐘過後小朋友回來,後頭追來一位男子,表示我兒子跳過他身體(該男子平躺在草地上)並壓到他的胸口很痛,當下我們就不斷跟男子道歉,男子給我們的感覺就是不是道歉就可以了事,並要求警員到場,當時有位大哥幫我們主動打了電話報警,這中間我們發現原來在草地上跑的狗是男子的(因為他後來才把他栓回他手上的狗繩),而後員警到了之後,中間我們也是靜待員警協助溝通處理並由員警問男子要求到底是甚麼?賠償?還是道歉?後來他支支嗚嗚很久,並說道歉,於是我們再一次道歉並結束了(其實這中間他不斷的跟員警表示想要告我們身為父母的而不是小孩,而員警抱著同理心,跟該男子說要告就要告小孩不是父母)。
        我們以為該事件就此落幕了,熟知今天早上接到員警簡訊(因為星期天睡比較晚沒接到電話),說該男子到法院直接告,要我們去趟警局做筆錄,不過我們回撥之後,處理員警不在位子上,表示晚點回電給我們。 
        想請問我們一定要去做筆錄嗎? 有甚麼要注意的? 針對此男子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PS  我們回家後不斷跟小朋友問了好幾次還原當時場景,弟弟表示當時男子躺在地上,當下他覺得有趣就跳過該男子,跳過後腳掃到被他放在右手邊包包的手提把,著地後腳後跟有稍稍碰到他右手,以上是小朋友所述,跟男子說壓到胸口實在有落差,再加上當下我們也希望他去驗傷(不曉得有沒有去)。

蘇子良 (馬克) 103-12-01 11:59

 您的問題可分二部分,刑事部分依該名男子所述可能僅是構成過失傷害,惟須有驗傷單來證明,而您兒子未滿十四歲縱使該名男子有受傷,也不會成立刑事犯罪;民事部分,若有受傷,則法定代理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本件員警筆錄僅針對刑事部分,您們可請求他提出驗傷單,而驗傷單之時日及受傷部位亦須要注意是否有落差,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lisa 103-11-30 11:59

大約兩周前,晚上帶著小孩(5歲弟弟)外出用餐,之後便到附近的台中市民廣場散散步聽聽歌(晚上常有街頭藝人演唱),當天廣場沒有活動,所以中間的草地略顯昏暗,我跟爸爸在旁邊一角聽歌,環顧了一下周遭環境並告誡小孩記得離草地上的狗狗遠一點,並讓他自己去跑跑活動一下,約略五分鐘過後小朋友回來,後頭追來一位男子,表示我兒子跳過他身體(該男子平躺在草地上)並壓到他的胸口很痛,當下我們就不斷跟男子道歉,男子給我們的感覺就是不是道歉就可以了事,並要求警員到場,當時有位大哥幫我們主動打了電話報警,這中間我們發現原來在草地上跑的狗是男子的(因為他後來才把他栓回他手上的狗繩),而後員警到了之後,中間我們也是靜待員警協助溝通處理並由員警問男子要求到底是甚麼?賠償?還是道歉?後來他支支嗚嗚很久,並說道歉,於是我們再一次道歉並結束了(其實這中間他不斷的跟員警表示想要告我們身為父母的而不是小孩,而員警抱著同理心,跟該男子說要告就要告小孩不是父母)。
        我們以為該事件就此落幕了,熟知今天早上接到員警簡訊(因為星期天睡比較晚沒接到電話),說該男子到法院直接告,要我們去趟警局做筆錄,不過我們回撥之後,處理員警不在位子上,表示晚點回電給我們。 
        想請問我們一定要去做筆錄嗎? 有甚麼要注意的? 針對此男子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PS  我們回家後不斷跟小朋友問了好幾次還原當時場景,弟弟表示當時男子躺在地上,當下他覺得有趣就跳過該男子,跳過後腳掃到被他放在右手邊包包的手提把,著地後腳後跟有稍稍碰到他右手,以上是小朋友所述,跟男子說壓到胸口實在有落差,再加上當下我們也希望他去驗傷(不曉得有沒有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小孩還很小,不會有相關責任

2、倘若倘若對方有受到傷害(應有診斷證明),則必須探究您是否有對子女盡監督義務,以判斷是否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3

您好,若對方的確受有損害,可能會以您未盡到監督責任請求您與小朋友連帶賠償,惟對方須證明有損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勳仔 103-11-29 01:39

有關在加油站業務侵占。於103/11/27北大派出所做完筆錄。事因是當日早班下班交接結算後營業額有少。站島負責人為本人。所以公司規定要填寫負值單。但我不願填寫。理由是我沒偷錢也沒找錯錢。最後跟代理站長吵起來 然後報警處理  堅持要告我  。這樣到時去法庭被告侵占會成立嗎?

隱居 (勇公) 103-11-29 01:47

您好,本人曾擔任過檢察官十年,新竹地區也有登錄,

可先以line id ncc101ds  

ncc101ds@yahoo.com.tw

聯繫,邵勇維律師敬上

原則上不能僅依金額短少就認定你竊取或侵占

醺仔您好:有關業務侵占的問題,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專線0982-100565詳述說明經過,俾便全力協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ˇˇ 103-11-28 17:55

我22歲,前幾個月和一名自稱16歲的少女發生關係
但他距離16歲還有,十幾天的時間(現在已滿16)

這幾天,他父母知道後告我妨害性自主,我跟她也都去警察局做完筆錄
女方也有說他..是沒被強迫(警方跟我說的)。
之後我有提供證據給警方,事發後我去問女生的對話記錄,裡面我有問到他是不是在網路上面打16歲..他回(恩) 還問他 我沒強迫你吧 他回(恩)
但這些都是,之後才問他的....這能當證據
1.那些事後的對話記綠 能當證據吧??
2.警方處理完,送定檢署,我這樣被起訴的機會大嗎???
3.如果我現在極力跟女方家屬,談和解後,那之後檢察官,會判無罪的機率增加嗎?
4.檢察官,跟女方調查時...他家人會在場嗎??
5.當天調查時,我應該怎麼應付.(會問些什麼問題嗎?)..??

6.去地檢署得當天..就可以知道有沒有被起訴嗎??(每天都好煎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應積極與對方家屬達成和解,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證據證明您認知對方為滿16歲之人,若對方滿16歲,您與對方合意發生性行為並非違法行為,屆時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時,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策略與方向,由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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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8 22:44

 您好,若有對話可以證明女生一直都對您說期已滿16歲,且您主觀上也認為對方已經滿16歲,則可爭執未具有犯意。

ˇˇ 103-11-29 22:5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有對話可以證明女生一直都對您說期已滿16歲,且您主觀上也認為對方已經滿16 ... (恕刪)

你好顏律師,我有對話紀錄..但是真的能不被起訴嗎???
我跟他是網友..他交友軟體上是打16歲
但是...我當時沒存檔,是之後問他..你不是打16嗎?他回我恩!!!
-----------------
再接到傳票這幾天,警察請我鏡量跟被害人家人和解
如果和解和解書要怎麼寫.... 

您好:有關妨害性自主之罪多為重罪應謹慎處理,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勳仔 103-11-28 12:44

1.這類是業務侵站一種嗎?

當時因個人情緒未處理好導致對方不願當下和解     及原諒並堅持送警局做筆錄被告侵占

2.像我這樣會有怎樣代價及開庭後會怎樣處理?(已有兩件刑事案底竊盜及防害風化但已經結束是否有影響這侵占被判之程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對方可以提出其他事證證明您侵占款項,否則僅憑當日營收短缺,不會構成侵占罪。

2、前後案件不會相互影響成立與否,但是倘若遭認定,則可能會有累犯問題。

 

103-11-27 18:11

我現在17歲 男友18歲
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
我們感情一直很好 跟她家人也是
前陣子我媽媽和他媽媽關係變得不好(家裡的人和我都認為我媽有點躁鬱症)
後來我媽媽為了要出一口氣
告我男友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15歲的時候就有跟我男友發生關係(12/1開庭)
可是我和我男友發生關係並不是我第一次發生性行為
我16歲和17歲的時候有拿過小孩 
第一次有通報第二次沒有
我是吃RU486所以好像沒有調到紀錄
第一次懷孕對方家長有心要處理 有想要結婚生小孩
跟我媽媽討論後還是把小孩拿掉了(我媽堅持)
筆錄的時候我和我男友都有坦承有發生性行為
可是我媽媽做筆錄有些事請都用編的
我和我男友學歷都只有國中而已
男友之前有毒品前科 
可是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現在在當兵
感覺我媽媽只要錢 我之前出車禍保險都給我媽媽拿走了
我只想跟我媽要回我自己付的1萬塊修車費
結果因為這樣越吵越嚴重 我還和我媽打架
當初我媽和他媽會吵架就是因為我想拿回我自己的提款卡(裡面是我自己賺的錢)
可是我媽不給我 反而說我是不是要拿錢給我男友他們家花
因為這樣所以他們才會起口角

事後我媽還有對我家暴 

我知道這是兩小無猜的條款

我想知道

我男友會不會被關?
還是只會叫我男友去上課而已?
如果我媽媽願意和解那他是可以要求和解金要多少的嗎(我男友家沒什麼錢)?
我男友他媽媽也很生氣 說結果不管怎麼樣都要告我媽媽
男友他媽媽可以告我媽什麼?
我如果開庭沒有出面的話我男朋友是不是比較危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是本件重要之證人,所以您的證詞會影響到您男友,所以在作證上您應多加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對您男友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可就是否有於未滿16歲時發生性行為加以爭執,或嘗試與其和解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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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2:55

您好,若男友與您或您母親達成和解,可以爭取緩刑。 

一、這樣說來你男友行為時未滿十八,可以因此減刑

二、和解會有幫助。

三、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ˇˇ 103-11-26 20:02

我(22歲)已經接到警察通知,他叫我明天去到案說明??
請問我做完筆錄,就醫定會上法院嗎??
我跟女方是願意的....但是他老爸很不滿 。
硬要說我強X他的女兒 ,之後我就接到警察電話....
1請問我明天,應該怎麼應對??
2上法院時可不可以不要把,通知書寄到家?
3我已經確定,被提告了嗎??
4 明天整個流程大概是怎樣..很慌張!!現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0:48

您好,因為對方已經滿16歲,故除非有違反意願或是有性交易,否則不會有犯罪。建議您可以將雙方之對話紀錄(若可證明為合意性交)整理出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與律師討論如何回答,建議您明天與警局請假,避免您回答未經過考慮,而成為對您不利之判決證據,您應先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並可考慮委由律師陪同警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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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諺 (何律師) 103-11-26 23:17

您好:

1.首先請您不要慌張,如同顏大律師所述,你是與滿16歲之少女自願發生性行為刑法上是無

   罪;若上警局作筆錄則據實陳述即可,要是擔心會被警方威嚇,則可考慮委請律師陪同。

2.法院的傳票不依定要寄家裡,重點是可以收的到即可。

3.本件女方父親已提出告訴,但是檢方是否會起訴則是另一回事,罪證不足就不起訴。

4.上警局作筆錄,等警方移送給檢方後,就是等開偵查庭。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詳談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警局做完筆錄後,警方會將相關資料移送地檢署,嗣後會由檢察官進行偵訊,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如果還未有所準備

可以和承辦員警改約時間

並盡速與專業律師研究對策為宜

為爭取時效,請這位先生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聯繫,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象 103-11-26 10:49
有在拍賣網站販賣雙c手機殼,因是向淘寶賣家購買,是自己製作賣給我,不知道違反了商標法,因是在網站上被警察買走,寄來做筆錄的通知書,通知書上的名字跟購買人是一樣的,想請問我該怎麼辦?後續該如果處理?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很擔心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6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該賣家是否有經過商標權人授權,或是有無告知您已經經過授權,來判斷您是否構成侵害商標,有無犯罪故意。

2、告訴人會要求和解,倘若和解可以撤回告訴。

3、倘若無法和解,則必須妥適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47

您好,建議您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

小恩 103-11-26 07:14

????????11/21下午在社區上坡十字路口雙載被知名大公司貨車右側撞上,對方叫了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家人也到事故現場要求員警把對方行車紀錄器扣下,員警拿了紀錄器看了一下說不能開就還給貨車司機了,被里長候選人看到員警歸還之行為給予拍照~員警才又把行車紀錄器拿回來,撞人的司機只到醫院做完筆錄後人就消失了,員警行車紀錄器也還是還給貨車司機了...

我們打給司機詢問後續處理,司機只回我們等警察處理就再也不接我們電話了,我們打電話告知員警,員警要我們自己去調監視器告他,員警說他要忙選舉造勢沒空,我們自己請里長拜託分區派出所員警來調監視器,還要再回去告知車禍處理員警影片調好了在哪個分局,事後又才知道交通警察連休三天找不到人.

我們打電話貨車公司,對方總機只說有收到車禍通知只告知主管,就又沒消息了,我們只能乾著急單親要養小孩無法工作沒收入該怎辦,又是非上下班時間無法申請職災.

我們不懂法律,對方又是大公司有律師團有專業人士,我們問了好多人都說我們是右側被撞所以很吃虧~~所以我們呢...等吃虧嗎?

依您的情形,您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並在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

過失比例有無部分,您可申請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過失


小恩 103-11-26 15:43

 貨車司機根本不理我們兩人傷勢,他們公司也沒有任何動作.我們直接提告是對貨車司機嗎?還是他沒事,由他們公司處理?

我們現在骨折打石膏兩個月無法上班的損失也可找他們理賠嗎?我現在該做的是先去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17:38
您好!
對方若沒誠意和解,只好循司法途徑解決,且應注意時效刑事告訴六個月,民事起訴二年,如果被對方拖過這個期間,就真的求償無門了。
車禍產生的損失,都可依過失比例求償
刑事只能告司機,民事可同時要求司機及公司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丰仔 103-11-26 03:23

律師您好,感謝百忙中抽空解答

以下麻煩指點方向,

1.因汽車後方依規約不能停放機車,而我已履次停放,直至上二星期的中午我回家要下地室因沒有帶可開門的感應器,所以請警衛開門

但後來是總幹事出來,並跟我說我的機車違規的不能讓我下去,且他說他有權不讓我下去,最後,他說如果晚上回來我不違規的話就讓我下去,我當時因趕上班所以跟他說好。

2.隔二天我去警察局告他妨礙自由強制罪及恐嚇罪,結果十天了,警察也沒找他去做筆錄

3.事後管委會有天開臨時會,當天中午才跟我說請我到場(當天剛好有事),隔幾天後,居然把這案例貼在(社區所有棟)公告欄,並寫著總幹事的描述,說我有所誤會,另寫著我申請了相關資料為何不給的臨時會。

一、請問1.2.我可以告他這二罪嗎?

二、另3.可否拿著公告資料,告妨礙自由毀謗罪,或有其建議的嗎?

三、另管委會的處事太爭議了,我是住戶,事發後從沒有找過我談論了解情況都只是聽總幹事講,且一直都是以總幹事為溝通橋梁,且管委會還要陪總幹事去做筆錄,他是利害關係人,總覺得那怪怪的,什麼事都要透過他,有什麼方式可換總幹事或者暫停職務的嗎?

謝謝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6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內容,沒有所謂的恐嚇事實,請詳述。 2、 強制罪的部份,規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有必須借用感應器的規定?否則因為忘了帶而無法借用,恐不會構成。 3、 管委會公佈處理狀況,除非有不實且影響您名譽的行為,否則不會構成誹謗罪,請提供張貼公告以作審閱。 4、 管委會對外就是由主委及總幹事處理事務。倘若認為不妥,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開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瑞 103-11-25 10:39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2-01 12:19

建議被齊相關資料,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法律扶助中心請求協助,以上。

allen 103-11-25 00:01

請問我於高速公路切換內二車道時,因前車閃避前方故障車而緊急煞車,我因煞車不及而撞上,當下有請警察作筆錄,人員也都沒受傷,對方有保險公司而我只有保強制險,後續理賠時若對方保險公司拿原廠維修估價單找我索賠,我是否要全額付費?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降低賠償金額,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5 00:22
您好!
不用全額賠償,可主張先扣除折舊,再依過失比例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1-24 23:35

律師你好,請問,我在網路上販售LV、KITTY布料,被開搜索票查獲,但被扣押的有其中一捆是我沒有販售的,筆錄已經做完。 想問:

1.我不知道布料有侵權,是初犯且已有悔意,但被查獲兩捆共布料約60公尺, 刑事責任有機會緩起訴嗎?

2.家庭經濟狀況不好,賺的都來貼補家用,怎麼付擔巨額民事賠償?

3.我進貨價是250元 販售300元,和解金額會達到300*500嗎?

4.我另外還被查扣GUCCI的布料一片(90cm*90cm),但我並沒有販售,請問要和gucci談和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11: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雙方沒有和解緩起訴的機會比較低。 2、 此部份可以提出資力證據佐證。 3、 賠償的計算方法很多,單價的部份可以要求1500倍以下賠償,但是法院還是會斟酌行為態樣、雙方資力作判斷。 4、 沒有販售的行為(是指沒有對外攬客銷售),可以嘗試主張沒有銷售意圖。
阿瑞 103-11-24 00:32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Ether 103-11-23 21:19

我昨天上班回來後

家人跟我說下午來了警察

拿了通知單指名給我

要在下禮拜天去警察局做筆錄的樣子

然後原因是背信

我想也只有那件事情

那件事情是

有一天某一位網友主動找上我

因為我有在某留言板留下聯絡資料

那位網友 想請我外包寫程式

我詢問了想要的怎樣呈現

後來我就答應幫他寫

交易金額是15K

那位網友在我和他的LINE聊天的視窗

打了我們兩個的合約內容

最後問我是否同意

我就在上面打我同意

之後他就付了訂金5K給我

事成後再給我尾款10K

接著我3~4天內就寫完交給他了

他確認程式正常運作後就付我尾款了

接著他發現程式運作時有一些瑕疵

因為合約內容有提到

當程式有運作錯誤時

需要我在3天內修正給他

不然的話需要退款給他

於是我趕緊在一天內給他

接著他又發現1~2個問題

我也照著期限給他

然後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後來他又找我外包另外一個程式

也先付了訂金

而之後因為我們沒有共識

我也就退了第二個程式的訂金給他

想說沒事沒問題了

接著過好幾天

他打電話給我

說第一個程式不能運作

要我立馬退15K給他

我就跟問他說哪裡有問題

我幫他解決

但他說不用我解決

要我直接退錢

我跟他說

我要幫你解決你說不要 要我現在退錢給你 我做不到

我們兩個開始都口氣不好了

他就說他要告我詐欺

我就說隨便他

他就一直連環打電話叫我還他錢

一開始我接了幾通好好跟他說

他都說不要我解決 要我直接退錢

我之後就不接他電話

連環打電話持續了一個禮拜

就開始偶爾打個幾通

我也一直不接

過了兩個月後

就接到這個通知單了

先說明我未滿16

請問這件事情我有錯嗎 ?

誰的勝算比較大

我爸說看我要不要找律師

我是說都可以

但結果怎樣我都不想要賠他錢

我還想叫他賠錢哩

鬧的我很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屬民事糾紛,至於刑事的部分,是否成立有很大的疑義,但既然對方已提告,則警方仍會依流程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您的敘述,較似民事債務不履行(民事糾紛),非刑事罪嫌,惟詳細情況須依證據而定。

又您現屬刑事被告,且未成年,建議至警局製作筆錄時,請法定代理人或律師陪同,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應該朝向單純民事契約履行的問題來答辯,建議到警局製作筆錄委任律師陪同,可參考:daren9061.blog.net/blog/post/59348707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3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背信犯罪行為,至警局製作筆錄時,可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3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不具有背信之犯意及犯行。

縈縈 103-11-23 11:47

這是幫朋友問的

朋友與對方車禍(朋友稱A,對方稱B)

這是機車機車車禍

A早上行經十字路口時,遭到B撞擊

A是綠燈

B則是號誌損壞(就是完全沒有燈號)

車禍發生時 A被B的撞擊 撞到腦部(診斷出腦震盪 左手挫傷)

幾乎癱坐在地上無法起身

B是腳踝扭傷

B車禍當下移動了現場 還提及不要叫警察 因為太麻煩

還好當時巡邏員警經過 上前勘查

筆錄:A說是綠燈 時速40(A是支道)

B號誌全無(三燈無亮) 表示時速60(主幹道)

這些都有紀錄到筆錄裡面

現在到賠償問題了

A因為B的撞擊,幾乎車頭全毀 修理報價單 估2萬左右(這是修車費用 醫療費用還沒提起)

B看到A拿出估價單時 緩緩說了一句:那我的是否也要你的賠償(拿出他的估價單) 5萬8千5百元整

請問A有需要賠償對方嗎?

B甚至質疑A才是錯的一方

(以上車禍無任何第三者看到當下,監視器部分 都只拍到B去移動車禍現場)

B有提起"這幾天要去弄煞車,沒想到出車禍了"_請問B需要為他這句話 負責任嗎?

而且B在號誌全無下 又超速 時速60 這個是不是也是嚴重違規?

 

 

因為對方幾乎無誠意談賠償

而且想避事就避事

讓我朋友在腦震盪情況下 還要去處理這些事情

所以可以請律師朋友們可以幫忙了解一下

A是否有錯 需要賠到B費用嗎?

如A是對的

A能向B求償所有費用嗎(因腦震盪 不能上班 醫療費用 車子損害費用)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朋友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五股阿貓 103-11-23 10:46

今年10月29日我打110報案專線檢舉我朋友吸毒,後續我朋友礙於公務人員身份馬上被自家人法辦,並於勤務櫃裡查獲吸食器一組~安非他命一小包約一公克,但是後續我朋友於筆錄內咬我說是我賣給他,並且他還提供他自己所外的監視器畫面,說我這幾個時間點來所內找他就是來賣東西給他,相對的後來我於11月1日被我朋友他們同事持著搜索票搜索並查獲吸食器一組~安非他命兩小包其中一包是殘渣袋含袋子總重量共重0.92公克,後續於板檢複訊的時候我都一直沒有承認販賣,最後檢察官以五萬元讓我交保,我想請問一下各位貴律師像這種雙方都沒有直接性的證據(比如監聽譯文~側拍~帳冊~磅秤~分裝袋~大量現金等等......)雙方如果持續互咬下去檢察官會不會有可能雙方都直接以販賣起訴?

毒品證物、有證人指證,實務上是有可能被起訴,而且因偵查不公開,檢方首上還有甚麼證據,或事後續再查得哪些證據被告是不會知道的,還是要謹慎面對偵查程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3986號判決意旨:「購買毒品者稱其係向某人購買毒品之供述,固須補強證據以擔保其供述之真實性;然此所謂補強證據,並非以證明犯罪構成要件之全部事實為必要,倘得以佐證購買毒品者之證言非屬虛構,能予保障所陳述事實之真實性,即已充足,且得據以佐證者,雖非直接可以推斷該被告之犯罪,但以此項證據與購買毒品者之陳述為綜合判斷,若足以認定犯罪事實者,仍不得謂非補強證據。」

 

依您所述,如僅有購買者即您朋友之供述為證據,依上開判決意旨,尚須以他補強證據方得擔保其證言之真實性。然您又有被查獲毒品及吸食器等,則此物品得否為販毒之補強證據,則有爭議,此時在法院中即須有完整的答辯以說服法院這些物品並不足以證明您有販毒

販毒與否,實對您權利影響重大,故建請您委任律師為您辯護。

 您好:

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本所有多項承辦毒品案件並有不起訴及無罪之案例經驗

地點位於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對面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3 1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涉及施用毒品持有毒品等罪名,若有供出上游因而查獲之情形有減輕之機會,是此,您可對您朋友之證詞提出質疑,並針對雙方有無就毒品種類數量價格等交易必要之點合致,加以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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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3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購毒者之指證,無法成為有罪判決之唯一依據,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的誘因,怕購毒者亂咬人,所以還是要看偵查的證據有沒有足夠,若是無其他證據,不能就這樣說賣毒給他喔。

五股阿貓 103-11-24 13: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我前一年有勒戒過那被起訴販賣的機率高嗎? 再加上雙方目前都沒有直接性的證據頂多只有所外監視器拍到的進出畫面而已,那未來有可能說雙方都並無直接性證據,然後雙方都不起訴嗎?

內湖小強 103-11-24 14:08

 那我前一年有勒戒過那被起訴販賣的機率高嗎? 再加上雙方目前都沒有直接性的證據頂多只有所外監視器拍到的進出畫面而已,那未來有可能說雙方都並無直接性證據,然後雙方都不起訴嗎?

ˇˇ 103-11-23 09:25

22和一位女生16歲發生關係 被他爸爸知道,

之後來找我強拍我的身分證 

之後他爸爸打電話給我,一直要找我家人談,

但我堅決(因為我認為我滿20能自己處理)

之後我跟他談判破裂,他說只想跟我家長談....

就在昨天他跟我說 ,叫我法院見

問題

1.所以在警察局未通知我之前,是會把到法院通知書記到我家??

2.如果警察都沒打給我就代表他沒報警嗎?

3.如果要做筆錄 我該怎麼??應對呢?

4.他有報案一定會受理,開庭嗎....?(怕到時很難承受語論壓力)

沒接到通知書或電話,代表對方還沒報警,但如果接到,必須要去警局作筆錄時,還是委任律師陪同應訊,才不會被誘導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而且又不知道自己說的是對自己不利的話,對方有提告的話,一定會交由檢察官偵辦,重點是想辦法讓檢察官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3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於發生性行為時已滿16歲,只要您不是違反對方之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均有機會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罪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3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滿16歲,且為合意發生性行為,雙方之間又無任何性交易關係,則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可放心不理會對方之請求。

Luke 103-11-22 14:3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年8月3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有移車到路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全險,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我在和平東路三段上,離安和路還有100公尺左右,前發生的。 

想說等下要右轉先換到外車道。 
結果,換過去後,發現前面有一台車,停在路邊把路擋住(紅線) 
 
接著剛好變成紅燈,就停下來等紅綠燈。 
因為前面被擋,所以,我就先把方向盤往左打好。 
等紅綠燈剩下15~20秒時,我就打往左方向燈。 
 
等到我旁邊的車往前開,開到我快可以切入時,我看了左邊照後鏡, 
並沒有看到左邊後面那台車有動,我就切入。 
 
切到我快完成變換車道後,就聽到擦撞聲。 
 
我的左後方(傷痕範圍是左邊後面的燈到左邊後面車門一點點) 
和 
對方的右前面(範圍是右邊大燈的保桿到右邊輪胎前的側邊)

 

 

我後來事後心情比較平靜想一想,被撞到前,我已經準備往前方直開了。車子應該是完全進入要變換車道,只是車身還是斜的,對方也有往左邊打。

 

如果對方一開始就有動,我硬切的話,應該是會撞到車子左邊前面或中間,而不應該是左後方,接進車尾

 

我只有強制險、對方保丙式。

 

現在保險公司告我,要開簡易庭,類型:調解

備註有說 被告請提出答辯狀
而且保險公司的起訴狀,其中一段還寫

一、自本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佰分之五計算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2 23: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是行使代位權向您求償,必須釐清肇事責任及對方請求之金額是否合理,請檢附相關資料以利釐清

HSU 103-11-22 12:03

不好意思

前幾日因有與人發生擦撞

雙方都是摩托車

事故地點當下事沒有任何號誌,但左側約20公尺處及右側約160公尺處有紅綠燈,且號誌切換是同步的

當時我看左右方皆為紅燈無車經過,故欲從中央雙黃線的部分穿越至對面左轉紅燈

因那時路邊有停一台轎車,所以在我剛準備過白線的瞬間馬上看到對方從左側騎出

雖有緊急剎車但還是撞到對方摩托車側面,摩托車有倒地

當下因對方說他要趕著上班,所以我們只互相留了聯絡方式並無報警

不過事後有報案,警察只做了筆錄,並無開立報案聯單

現在對方要求賠償修車費全額,雖然金額不大,但我一直在懷疑當時是對方紅燈我才會撞上他

只是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直行車,且甚至他母親說他當時是綠燈剛起步

不過我可以很確定的是我要過去時是紅燈,號誌是在我們雙方將摩托車牽起來時才轉換為綠燈

我想要了解說,因為目前完全找不到證據證明對方是否有紅燈

若對方真的是紅燈,那肇事比例事會如何分配呢?

還有,因對賠償的認知雙方意見不合,所以我們提議直接申請調解委員會

但對方母親一聽到要去調解委員會馬上說那他會要求精神賠償,及無法工作等損失等(對方當下事故發生後即馬上去上班)

這樣有辦法對他提告恐嚇之類的嗎?(這部份我知道是比較誇張,但還是想了解一下)

內容有點冗長,但還是希望可以得到答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2 12:21
您好!
跨越雙黃線應負較大責任,若對方受傷,可請求精神賠償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若仍正常工作,就無法請求工作損失;另,對方主張權利的說法,不會構成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SU 103-11-22 13:11

不好意思,想再詢問一下,因對方車子壞掉的地方基本上本身就老舊,賠償的部分會有折舊率的問題嗎?

Cindy 103-11-21 09:03
兩週前父親在高速公路上,因二線道換快車道,因死角關係沒見到後方來車,索性有及時讓道沒發生追撞,但後方的那台車,太概以為父親是故意,突然加速開到父親前方,然後自行失控撞到護欄,父親及同行的朋友皆嚇了一跳,沒多想就離開,兩星期後接到警方來電,要父親去看行車記錄影片及作筆錄,父親拒絕了,因為他認為他並沒有錯! 請問? *事件發生後兩星期才來電處理正常嗎? *該警員於非值勤時間要我們聯繫他(私人手機),而非請值勤的同事協助處理,這樣正常嗎嗎? *該警員一直提到,我們有因果關係是指什麼? *該行車記錄只拍到該車在父親的車後面,這樣有構成什麼責任嗎? *父親拒作筆錄,想要以收到公文後法院處理,這樣妥當嗎? *父親車上同行的人,可以當証人嗎? 以上在麻煩解惑,感謝!

您好:

1.  因為車禍發生後對方會先報案,承辦員警會再進行後續調查,如調閱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因此車禍發生後2個星期才請您父親到案說明,應屬正常。此外,因為每個車禍都有負責承辦員警,承辦員警必須親自向您父親聯繫,而非請值勤同事協助。

2.  雖然您父親認為沒有錯,但亦必須由警方判定車禍肇事責任發生及您父親有無過失責任,警方會依現場狀況製作初步鑑別表,因對方有受傷,您父親被認定有過失機率高,若被認定有過失,你父親須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建議先配合警方製作筆錄,若您父親有疑慮,可以委任律師陪同您父親到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Cindy 103-11-21 10:14

感謝回覆!

但是父親就是不肯去警局,如果他堅持不去,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呢?

您好:若您父親堅持不到警局,待警方將案件移交檢方,檢方亦會傳喚您父親到場,您父親還是要出面說明。您父親到警局接受詢問,不但可以了解警方調查情況,亦可以讓您父親提出有利於自身的供詞,有利於警方釐清過失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任 103-11-20 03:12

案情陳述與補充:

我本人(A車) 騎乘機車從台北往永和方向,於永福橋內車道時行駛時,於前方的外車道右側發現一名腳踏車騎士(B車),載有一橘色大塑膠箱於外車道右側以直線行駛於外車道右側,我則以直線行駛於內側道靠右側,時速約40至50 km/h,兩車均往永和方向各自行駛於內車道右側與外車道右側,因機車速度比腳踏車快,在即將與他平行之時,腳踏車騎士(B車)突然往左切換到內側車道,導致我(A車)反應不及,且由於腳踏車騎士(B車)所載之大塑膠箱造成閃躲困難,因而撞上大塑膠箱的左後方,事發後我(A車騎士)經路人幫忙通知110&119送醫急救,診斷為腦出血合併擦傷,而腳踏車(B車)騎士則是少許擦傷並牽起單車欲離開,乃路人攔阻才不至於使他離開,第一次的初判表結果為不予研判。

我住院快20天才出院,現在確定嗅覺喪失,已經有拿到台中榮總的診斷書,跟對方開過一次調解,幾乎都是我在說明,他聽到我住院20幾天的醫藥費就一副不想賠償的樣子,表明要告就去告,他會奉陪,他在調解會上還說因為他車禍時搞不清楚狀況下的筆錄不算數,他後來有回去改筆錄,最近收到他第二次申請的初判表,結果還是不予研判,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自費3000),目前在調閱卷證進度中,我想要請問有什麼方法我可以自保的呢? 因為我是台大的學生,有比較近比較親切的律師願意讓我諮詢嗎? 因為我家人都沒有認識的懂法律,聽裁決所說車禍鑑定還會開一個會議,那個會議很重要,如果鑑定結果白的變黑的就沒救了,但是有人也有說要主動發函去告訴裁決所來通知自己去開會,不然官方就檯面下事了,到底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很怕這個會議沒有律師陪我去的話,是不是很容易被我搞砸阿?? 主要是想請問,這個會議是不是要有律師陪比較好呢?? 好像有人說早點請跟晚點請律師都是一樣的費用,針對律師費用怎麼給我也不懂,有人說去開庭一次就5-10萬!!!有人說要打完一審才5-10萬,到底費用是怎麼算的呢?? 加上嗅覺喪失是否算是過失傷害呢? 還有我家人很擔心如果打完官司會不會律師的金額比獲得的賠償費還來的高阿?? 因為我未來會做跟嗅覺有關係的行業,這樣會影響到我之後的工作權利,所以我不想因為怕麻煩就拿自己未來開玩笑,我也想請教這邊有沒有負責過車禍導致嗅覺喪失的律師在呢?? 請多多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0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原因的部份,可能因為已經移動過位置且沒有監視錄影器等,所以無法判斷肇事責任,有必要找當時的證人鑑定委員會作說明,建議應該先行撰擬陳述書,開會當天並也請證人同行。

2、刑事部分倘若對方有過失,因為嗅覺喪失,屬於過失重傷民事賠償的部份,至少可以請求醫療費用、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3、律師費用的部分,一般而言只需要尋求ㄧ個審級5~10萬元之委任律師即可,建議也是早點聘請會比較好。

4、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可來電約會談時間。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1-20 09:58

 車禍鑑定委員會在為車禍鑑定雙方責任歸屬時,會事先通知雙方來陳述意見

建議你在陳述意見前先諮詢專業律師,清楚交通法規上對方是否有無違反交通規則或雙方行進間有無違規的情形,至少你在陳述時會比較心裡有底,不會說出讓自己不利的話,因為鑑定報告一旦出來你要推翻不是很容易

本所之前有處理一件也是向你一樣嗅覺喪失的案例

肇事責任為對方

理賠金額為2百多萬元

如果你日後會從事廚師的行業或調酒師或調香師等需要用到嗅覺的行業,求償的金額將會更高

本所一般來說交通委任案件一個審級打完約計5萬-8萬不等

如果律師在同縣市的基本上不會加計交通費

不論開庭次數或寫多少狀都包括在內

可以供你做參考

 

 您好:

車禍鑑定之會議確實有專業律師陪同前往較為妥適

本所可以提供單次會議陪同開會之收費(較一審級委任經濟)

事務所中亦有多位台大法律律師可供委任

如果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ifan 103-11-19 21:39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B)亦撞上另一台車(C),因為是停紅綠燈起步時不小心凹到,我的車(A)沒事,(B)車車尾保險桿有壞掉且掉漆,(B)車前方因為追撞所以車頭也有輕微毀損,但(C)車根本沒發覺就開走了,所以當時做筆錄只有我(A)車跟(B)車。雙方都沒酒駕也沒有人受傷。

因為我的保險公司說我的保險過期還沒繳錢,所以不予理賠也沒幫我做後續處理,導致(B)車車主的保險公司,在103年9月代位求償,來告我民事賠償

我個人覺得因為我是後車撞前車,肇事責任歸我,這點我吃虧所以我要賠償對方車損,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我賠償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我自己的車(A)沒事,(B)車追撞到(C)車,(C)車沒發覺就開走了,要我賠償(B)車頭車尾車損到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

請問我在簡易庭開庭辯論時,我要怎麼做才能將賠償金額降至最低~我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是2萬元,在法庭上要如何主張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少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ifan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 ... (恕刪)

ifan您好:
本件賠償金額的重點,在於(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能否主張扣除折舊,因此必須先釐清(B)車的車齡多少年,以及(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具體內容為何,才能進一步判斷。
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建議您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及折舊之問題,以降低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