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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烏龜 104-03-02 14:38

發生車禍當下有叫警察,警察畫完線、拍照之後詢問雙方要怎麼處理,對方表示不追究,警察有留雙方車牌、電話、姓名,後來我有詢問警察我這樣可以走了嗎,他說可以,這樣還有事嗎。
沒有做筆錄與畫交通鑑定表與和解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2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做好筆錄就暫時沒事囉,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小烏龜 104-03-02 15:0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做好筆錄就暫時沒事囉,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 ... (恕刪)

 但我們沒有做筆錄,我的車未損傷,人也沒事,他人有擦傷,車未損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2 17:27

警方有到場拍照並留下記錄,至少可避免掉肇事逃逸。但過失傷害部分,對方雖有口頭說不追究,但你們雙方若是沒有書立和解書,可能會欠缺對方所表示不追究的憑據。一旦對方反悔,可能免不了又要跑程序。

一、車禍後其實可以向警方調車禍紀錄。

二、當初如果是你報警的話,去電信公司把你的通聯紀錄留下來,有的警方看雙方沒意見就沒留紀錄,到時候會比較麻煩。

三、聽起來是小車禍,你不用太擔心 。

四、六個月後對方就不能告刑事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赤田 104-03-02 13:43

小弟昨日14:05分在南投奧萬大2.8K騎車下山時摔車,
當時正好是下坡且U型轉彎道,
沒有設立警告標語車速為37公里,
進入彎道約3/4處有一段路面下降後變成水泥路且凹凸不平,
小弟的車在此處前輪連跳兩次造成車頭失控,
向前行時試圖搶回控制但失敗後既摔車,
車頭手把變形、油箱也變形,
人因為車速不快輕傷,
剛好有親愛派出所的警員路過便做了些筆錄
小弟在此處等待拖吊車時,亦看見許多行車路過都會因該路段而有些小失控,也險些造成擦撞護欄或自摔的情形。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申請國賠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2 16:23
回覆 赤田 的發言內容:

小弟昨日14:05分在南投奧萬大2.8K騎車下山時摔車,
當時正好是下坡且U型轉彎道 ... (恕刪)

 您好

      依您所述,你可以主張的是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您應先蒐集道路設置或管理確有欠缺,並證明因此一欠缺,造成您哪些損害。
    有更進一步資訊欲諮詢,歡迎來電諮詢。

                                                            陳律師

 

阿群 104-02-28 20:26

今天凌晨因酒駕遭臨檢,酒測直達0.28,當場警察以公共危險罪遭警察帶回派出所進行筆錄。於早上前往北檢開簡易庭。在庭中,檢察官簡單重新敘述案情狀況後,檢察官只問了「認不認罪」,我回答「認罪」,之後檢察官就說「限制居住」,然後我就簽了一張黃色的紙。

請問我沒有前科,是否可以判緩起訴?

還有我四月23號要出國,請問我還有辦法出國嗎?

一、第一個很重要的是,如果你對檢察官的限制住居處分不服,只有五天時間可以處理。

二、例如以下這個裁定就寫得很清楚「

聲請人對於檢察官所
    為限制住居之處分有不服者,依上揭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3
    項規定,應自處分之日即101年3月13日起,5 日內聲請所屬
    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詎聲請人遲至101年4月23日始向本院聲
    請撤銷檢察官所為限制出境之處分,其聲請顯已逾期而於法
    未合,應予駁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第二個方法是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處分

就是寫一個「刑事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狀」。

二、不過我剛剛幫你看了大概十個以上又是公共危險又是限制住居的案件,很多法官都是要等案件確定…

例如以下這則裁定…「

聲請人所涉公共危險案件,雖經本院於九
    十五年八月十一日以九十五年度交易字第九六號刑事判決判
    處拘役五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在案,然該
    案尚未確定,是以,本院按其情節認若非予以限制出境而保
    全聲請人於國內,則將來上訴後之審判或確定後之執行恐有
    窒礙之虞,本院前所限制聲請人出境之處分,經核現仍有續
    予限制出境之必要,聲請人所請解除限制出境核無理由,應
    予駁回。」
三、所以你是否考慮一下把出國行程改掉呢…
法律小學生 104-02-28 21:45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況  是還可以具狀爭取緩起訴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至於被限制住居的問題

             則是又更急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群 104-02-28 22:16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況  是還可以具狀爭取緩起訴

 & ... (恕刪)

請問如果我緩起訴的話

這樣我有機會出國嗎

一、緩起訴處分確定的話,案件就結束了,就沒有限制你住居的必要性了(限制住居的目的是為了讓案件能夠順利進行)。

二、但是你出國在即,如果你檢察官稍微拖一下你還是不能出國…

三、另外,研究過這個問題,從駕車緩起訴確定,有可能要二個半月(我查過相關判決,計算過時間)…這樣你出國來得及嗎?

我剛查了一下我之前研究過的那個判決,列在這邊方便你參考,摘要如后:

「(一)緩起訴可能時間,我幫你查了一個相關判決,摘要:

  1、酒駕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一時四十二分2、緩起訴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為緩起訴處分

3、緩起訴確定時間:並於同年(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確定在案。4、所以如果以這個判決記載的時間來算,這個案件從酒駕那天算過了二個月才收到緩起訴處分,再過了二十日左右才緩起訴確定。也就是說,從酒駕緩起訴確定,大概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5、但並不是每個檢察官的速度都是一樣,這你了解吧。」

阿群 104-03-01 14:5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剛查了一下我之前研究過的那個判決,列在這邊方便你參考,摘要如后:

那請問一下

我該如何處理

阿群 104-03-01 21:2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緩起訴處分確定的話,案件就結束了,就沒有限制你住居的必要性了(限制住居的目的是為了讓案件能 ... (恕刪)

那請問我緩起訴的機率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並先聲請撤銷限制住居,這樣您才能在四月出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群 104-03-01 21: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 ... (恕刪)

你好!

我有寄e-mail了

可以電話聯絡嗎

Alice 104-02-28 03:21

各位律師們好,
最近因誤觸商標法感到慌張,當初是出國在國外二手店買了小香雙C腰鏈(店家稱說是Vintage Chanel),後因沒有使用到故放上網路賣,結果被警察釣魚說我的商品是仿冒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在國外購買沒有想那麼多,現在也無法證明來源真偽,當初購買時沒判斷是否為仿品,也不知道二手商品行情價,只覺得二手還滿便宜就買了!下周一要到派出所做筆錄,照實這樣主張不知道那是否為仿冒品,也是初犯,能減輕刑責嗎?

另外,經網路查詢,可遞交悔過書和緩起訴書,是否在第一次開庭時就要呈交給檢察官呢?

一、沒有前科,通常在量刑上會比較輕,但是至於檢察官會不會給緩起訴,會高度尊重告訴人的意見,因此,倘若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是比較能獲得緩起訴的處分。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阿丁 104-02-27 02:10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 年初時與人發生一起車禍,晚上1930上班途中下車買麵,當時這下大雨,視線不良,到車時右方有一輛車為了要閃避右方的車子剛好又死角,看不到後方有車輛不慎撞到了後方的車子(我的車子在白線內,他超出了白線範圍),導致前保險桿凹陷,人員皆無傷亡,我的車無損傷,筆錄也做玩了,當天早上我有飲酒酒測值0.49有刑責問題,今天保險公司跟我一起去修車場看車損毀狀況,也拿到了一張估價單約三萬元,想請問一下律師  幾個問題  我怕被保險公司騙

1.對方車輛因買不到兩個月,所更換下來的零件幾乎都只是缺角

最嚴重的就是前保桿凹陷而已  所以都是更換新的零件這樣是合理的嗎?

2.那麼維修的費用是先由保險公司先行之出,再拿發票跟我要求賠償嗎?

還是我自己負責而已??(那保險公司要幹嘛的)

3.如果是由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的話 我還必須附帶什麼賠償呢??

4.如果維修費用有問題的話 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saya 104-02-26 00:45

各位律師你們好因為在網路拍賣售出香奈兒手機殼 只有一隻,被網路警察釣魚抓到警察局做筆錄
警方說要等傳票要等開庭兩個禮拜後我將不會在台灣兩年這樣我要如何處理開庭呢今年才23歲,家裡只有媽媽可否請媽媽代為代理人??因為家境貧寒,問一家律師事務所說請律師這案件要5~8萬??無法負擔,因為是初犯,也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網路上一堆都是這樣的賣家,今天做完筆錄回來心情非常沉重
要如何解決開庭不在的狀況還是請假可已請這麼久嗎??可以申請玩緩起訴緩兩年後回來開庭嗎???
非常謝謝回答我問題的律師,感謝妳們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26 11:18

1.案件不會因為你在國外就不進行,所以你要自己想辦法回國開庭。

2.刑事案件,你媽媽無法擔任你的辯護人,家境貧寒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若在能力範圍內,應盡力去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6 23:17

建議您盡速達成和解!

saya 104-02-26 00:38

各位律師你們好
因為在網路拍賣售出香奈兒手機殼 只有一隻,
網路警察釣魚抓到警察局做筆錄

警方說要等傳票
要等開庭
兩個禮拜後我將不會在台灣兩年
這樣我要如何處理開庭呢
今年才23歲,家裡只有媽媽
可否請媽媽代為代理人??
因為家境貧寒,問一家律師事務所說請律師這案件要5~8萬??
無法負擔,因為是初犯,也不知道這樣是違法
網路上一堆都是這樣的賣家,今天做完筆錄回來心情非常沉重

要如何解決開庭不在的狀況
還是請假可已請這麼久嗎??
可以申請玩緩起訴緩兩年後回來開庭嗎???

非常謝謝回答我問題的律師,感謝妳們

一、檢察官之後傳喚,本人一定要到庭,如果因為在國外,建議最好還是請律師,至少開庭律師會去,可以跟檢察官解釋這樣的情況,然後喬訂時間回來開庭,因為刑事被告本人必須親自出庭,無法透過代理的方式。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1.商標法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請閣下謹慎處理,律師建議您應儘速和解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王 104-02-25 23:41

今年2月3日在台北搭乘友人的車被警察臨檢 要我們出示身份證 我有出示但友人忘了帶 後來警察叫我們下車沒經過我們同意就開始翻車子上的東西 後來在車上有翻到k他命 但開車的友人是說東西都是他的也止是他有在抽而已 我跟警方說我是搭他便車回家而已 但車上有搜出k他命0.7克 然後我們被帶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特勤中隊寫了一些筆錄 筆錄上我是說我沒吸食任何毒品只是搭便車而已 但是後來警方還是有採集我的尿液兩瓶說我很衰還是要一起驗尿(警察有拿紙抄我們的手機內碼 和通話紀錄的號碼 但沒扣手機) 之後送我們到偵查隊蓋了一些蓋章的東西和蓋一些指紋就給我們走了 請問驗尿會只是驗三級的還是二級也會驗呢? 如果是驗到三級的通知單多久會寄來家裡是警察送過來嘛還是掛號 驗到二級的又是什麼方式通知呢 因為我們不是本是被抓的在地本縣市人 我們想請律師是否是一定要是當地的律師呢 事發在台北 如果是怕有驗出二級毒品反應是要在收到通知單前請律師 還是要等單子寄來再請律師呢 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2-26 07:31

大大你好  二、三級都會驗 依你遇到的情況

             若不想被勒戒 就必須趕快在時效內具狀爭取院外治療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你最後吸食是什麼時候? 是吸食哪種毒品? 這牽涉毒品代謝的時間,驗尿能不能驗出來,如果被驗出吸食二級毒品,初犯或距離初犯超過5年,可聲請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只要有在台北登錄即可承接本案,不一定要在地律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6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驗尿一二三級毒品都會一起驗,若您有施用一二級毒品,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二級與三級毒品都會一起驗。倘若您有驗出毒品反應的話,建議您應在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向地檢署表明您欲戒癮治療之想法。否則,一旦裁定下來後,您就必須要進勒戒所了。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王 104-03-09 07:53

律師您好 因為不知道那天吸食的毒品有沒有含二級成份 也因為都還沒收到相關單位寄來的驗尿結果通知單(大約是多久會收到 我想事先準備先請律師 聲請不要進去勒戒) 所以不知道是否該先請律師以免要進去勒戒 是不是要先等通知單來呢還是??謝謝您的回覆

小王 104-03-09 08:0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不知道那天吸食的毒品有沒有含二級成份 也因為都還沒收到相關單位寄來的驗尿結果通知單(大約是多久會收到 我想事先準備先請律師 聲請不要進去勒戒) 所以不知道是否該先請律師以免要進去勒戒 是不是要先等通知單來呢還是??謝謝您的回覆

 

路人甲 104-02-25 00:05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嗎?

你好~ 昨天親人發生酒駕擦撞,後來趕到現場的母親說對方車主與車子看起來無大礙,不過今天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員警提議私下和解,對方車主也有這個意思不過後來說車子左側後照鏡有損傷要更換,我想請教因為事發後有交通員警到場作一個蒐證的動作,可以向他調出來看嗎?

 再來私下和解部分有正式文件簽署嗎還是一張白紙雙方簽名 寫幾行字就好了?另外對方說後照鏡損傷,這部分由我方指定維修場換嗎?萬一遇到對方趁機開高價怎辦?(可能不只換後照鏡還順便換其他的....)

最後  因為是初犯 罰責會輕一點嗎  (排版不好請見諒) 先謝謝了

多加一條自己想問的~~假如在所謂論壇被用"低能 偽君子"謾罵的話 這算公然污辱

一、交通事故的資料可以向交通隊調,這個以前我調過。

二、如果沒有人在車禍中受傷的話,就沒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私下和解重點是內容而不是形式。如果對方現場有說他受傷的話就會有過失傷害的風險(六個月內對方可提告)。

三、酒醉駕車的部分,有可能會被認定構成公共危險罪,看酒測值多少…如果成立的話罰得不輕…如果確有酒駕且超標,收到開庭通知後宜速具狀向檢察官認罪悔改並聲請緩起訴;如果未超標,由於實務上縱未超標但有發生車禍,有很多也會認為成立犯罪(尤其是北部),這個地方就要看你是要爭到底(空間略小,尤其是北部法院對酒駕容忍度較低,但還是有查到過無罪判決)還是向檢察官認罪爭取緩起訴了。

四、在公開的網站被罵上述內容,的確有成立公然侮辱的可能,若要提告六個月內處理即可。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路人甲 104-02-25 08:44

那我想再請教~因為我比較擔心和解內容會不會遭對方任意加碼,現在是雙方都做完筆錄,筆錄這種東西也可以調閱嗎?例如筆錄裡面說沒受傷 事後又改口說有受傷這種類似的事....

對了~和解有需要雙方去類似調解委員會的機構嗎?

酒駕的部分~酒測值是0.8左右 不過是初犯(地點在南部),請問律師所說認罪悔改聲請緩起訴的程序是找承辦檢察官嗎,那要不要找律師擬狀子呢?

以上 非常謝謝回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5 15: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您的酒測值0.8已超標且似乎有肇事造成車體受損,惟因是初犯,故若處理得宜的話,您的酒駕部分是有機會可以獲得緩起訴處分的。

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NNY 104-02-24 17:19

案子的由來在發生在去年12/16公司財務長所保管保險箱上頭的密碼轉盤有遭人動過,但裡頭無任何財務損失及保險箱也無遭人破壞,後來公司財務長請求公司授權給他個人讓他去報警處理,當天下午就有派出所人員及鑑識組的警員前來公司採集指紋及各項辦案事宜,因為公司財務長在12/15日當天被公司開除,心裡有所報復便在1/31提告竊盜未遂,提告我的證據是12/16上午我第一個進公司開門上班的DVD畫面,本身在公司擔任財務專員一職,當天下班我就去了趟派出所做完筆錄,一直到現在2/24...案子還卡在分局還沒往上送,剛剛有問了分局那位承辦警官,採集保險箱上頭的指紋並無我的指紋,警官回了我說,案子送到地檢署之後會直接結案,另外我想請問如果送到地檢署結案的話,我可以當下反誣告及要求名譽及精神受損賠償嗎?這個反誣告起訴應該就會直接成立了是嗎?還是說我還要另外舉證?公司那一方面應該沒有辦法再上訴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成立誣告之問題,您可以對其向地檢署提出誣告告訴,地檢署會直接受理偵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24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公司可以提起再議。

2、是否提起誣告告訴,建議可以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對方是否有虛構犯行,避免反誣告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4 17:45

Dear Sunny,

如同上則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誣告罪被害人必須舉證對方有「意圖使被害人受刑事追訴」的故意,所以建議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提,至於本案是不是一定成立誣告尚須經過檢察官之調查,因此答案為不一定。建議您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來信詢問!

SANNY 104-02-24 17: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公司可以提起再議。

 

謝謝曹律師的回覆,目前是公司告我,公司為何可以提起再議? 另外當下用我上班的監視器畫面提告竊盜未遂了,這樣子還沒辦法成立反誣告嗎?

SANNY 104-02-24 17:49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Sunny,

如同上則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誣告罪被害人必須舉證對方有「 ... (恕刪)

 謝謝姜律師,假使這件案子在不起訴的情況下我提出了誣告,成立的與否也是不一定是嗎?

SANNY 104-02-24 17: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成立誣告之問題,您可以對其向地檢署 ... (恕刪)

 謝律師非常感謝你的回覆,只是我的訴求是,我要了解的是反誣告的話我還需要提出證據嗎?因為公司提告竊盜未遂了,這沒辦法足以構成是誣告證據嗎?因為無任事實就如此這樣子提告?那這樣子不就是代表公司可以隨意的提告公司員工?只要是公司的任何東西被動過都可以告?

1. 依你所述的證據情況,不起訴機率確實很高,但因偵查不公開,檢察官是否有無調查其他事證、是否一定不起訴,都還是未知數

2. 如果不起訴確定(對方沒有再議下),也未必一定成立誣告,依你所述,提告之人至少是有所根據(監視畫面),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不一定就會成立誣告,不過,以民事請求道歉及賠償,機會是大的,但還是要看不起訴書之所列證據理由而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米 104-02-24 13:37

各位律師好:

因為我前一天喝酒

早上開車結果出了車禍酒測0.06

我撞到一個阿伯~肩頰骨有骨折

請問現在我該怎處裡會比較好?

雙方筆錄還都未做

警方說法院會開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過失傷害罪,建議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成立,並一併請對方撤回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可能問題:酒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

二、公共危險部分:

(一)0.06會加計測量的時間,例如你車禍後半個小時才測酒測,那麼會算半個小時給你。有一個計算公式,這個以前我算過。案例,例如:而本件被告於案發30分鐘後之呼氣酒精濃度雖僅

    有每公升0.19毫克,固未逾上開法定禁止駕駛車輛之呼氣酒精濃度標準,惟…
足認被告於本件事故發生時,其呼氣酒精濃度至少達每公升0.22毫升甚明。」,也就是最後是以0.22來算,但是0、22並沒有
超過0、25,因為有發生車禍,所以還是認為有公共危險存在。該案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最後法官判決主文記載「
林○○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二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徒
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這樣算起來,就是六萬加二萬,也就是八萬元。
(二)我知道0.06算是很小很小的,但如果你遇到比較嚴格的法官還是可能會判這個。
(三)我的作法是查無罪判決來研究…
        我查了一個無罪判決你參考一下:
        「而被告於右揭時、地肇事後,經到場處理警員進行酒測結果,其吐氣中酒精濃度
    固已達○.一七毫克,有酒精濃度測試表一紙在卷可按,然並未逾越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酒精濃度超過呼氣中酒精濃度約每公
    升○.二五毫克規定之標準,復按同時間由證人丙○○○○觀察其行為紀錄做成
    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所載,其對於認定被告當時
    已處於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之依據,除於觀察結果欄中勾選「其他」外,而對被告
    因體內酒精作用,究竟造成外觀行為或肢體協調能力如何之影響則全未記載,有
    該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一紙附卷可憑,嗣經本院傳喚該
    警員為證人到庭之證述已表明被告當時之意識清楚,已如前述,被告於當時並無
    明顯情事足資認定已因體內酒精作用而影響其意識及肢體協調功能,自不能僅以
    被告之呼氣酒精測試值達每公升○.一七毫克,遽認其精神狀態已達於不能安全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這則判決相當難得,因為台北的話這樣的判決相當的少見。
    但你的濃度真的是有點低…所以可能是有機會的。
三、過失傷害部分,想辦法與被害人和解吧,除非你相當有自信是對方的過失而你完全沒過失
四、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約到律師事務所詳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4 22:03

您好,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和解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5 14: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您的酒測值不高,僅0.06而已,故成立酒駕公共危險罪之機率不高。不過因為本件有車禍肇事造成用路人骨折受傷,故有可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之情形,當然,這要看您的駕車行為是否經鑑定疏失而定。

建議您應在送鑑定前盡速和解為妥,否則未來當鑑定認定您有疏失因而遭到檢察官起訴的話,則對方勢必會提起附帶民事要求高額損害賠償金。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pling 104-02-24 02:19

您好:

近日因提出妨礙名譽告訴,雙方已於不同時間於警局做完筆錄,請問接下來的程序會如何進行?

若不想直接面對對方及出庭,是否可委託律師進行後續的各項事宜?

感謝各位!

104-02-23 22:59

目前小三老公已請徵信社抓到通姦證據,父親也已做筆錄,小三也承認他們在一起兩年半,小三老公已向我父親提告也說要告到我家沒房子住,母親知道很傷心但還是選擇原諒我父親準備對小三提告(這樣我母親還需要另外有證據證明嗎還是筆錄就好?),但小三名下無財產提告也無法的到甚麼賠償,而我們家房子車子都在我父親名下,想問如果將車子房子轉移到我母親名下且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可以降低傷害嗎?或是還有其他辦法...

可以對對方提告相姦作為之後談判民事賠償的籌碼,可預先依證據和具體事實內容來判斷可能判賠的金額,來判斷有無脫產的實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亦或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參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這個是沒有用處的

因為你母親的財產本來就不需要拿出來賠償

但是移轉財產這動作

只要對方打官司請求撤銷移轉房屋所有權

房子還是會回到你父親身上

所以不如好好打官司

傷害降到最低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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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4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父親名下財產之部分,可先全數贈與給您母親;另關於通姦之部分,即使對方有證據可證明您父親有與對方配偶發生性行為,若無證據證明您父親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仍有機會不成立通姦之犯罪,令您母親亦可對對方配偶提出刑事通姦告訴,以利做為調解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2-26 1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如果雙方都知道對方已婚呢?那贈與給我母親的財產就不會被動用到了嗎?(就不會被扣押之類的),謝謝!
104-02-23 13: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 103/11/14 發生酒駕自摔,血液換算酒駕濃度是0.9 (我真的深感後悔)!

我 103/12/05 做完筆錄,可是我並無去到簡易庭,因為我當時送醫院,並住了四天,當時員警告訴我等判決書下來再前去監理站,我有跑一趟監理站,監理站人員也是告訴我等判決書下來再說!

我想請問的是

1. 因為我沒有去簡易庭,這樣會不會不能緩起訴,得以易科罰金,至於判決書是會寄給我沒錯吧!

 

2. 我知道要吊扣駕照一年,這段等判決書的時間,我還是算有駕照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回答了!

1.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
2.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俟收到傳票後即可遞狀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若判刑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或是服社會勞動。 
4.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事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5.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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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55

實務上通常檢察官通常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亦可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吊銷駕照部分,會等處分確定後才會發生效力。

Lion 104-02-22 19:50
我在民國89年初有一次酒駕,構成公共危險罪,97年ㄧ次(酒測0.29)104年初再ㄧ次(自摔,酒測1.0),這一次在1/22在警局做完筆錄。 請問您:1、現在請律師緩起訴聲請書,來得及嗎?獲緩起訴機率多 少? 2、若沒有緩起訴,會被關嗎? 3、可能被判多久?有沒有機會易科罰金。 4、請問接下來程序為何? 5、我應該做些什麼?才能讓傷害減至最低? 6、民國97那次時間印象有點模糊,我去監理網站查詢罰款,金額是67500,非 90000是否意味著我並非累犯? 謝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確實會構成公共危險罪,而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應無累犯之問題,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應速擬書狀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密碼q789336免費通話及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3.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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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27

建議您儘速委請律師或自己撰寫緩起訴聲請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若未獲得緩起訴,應為六個月內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現在請律師緩起訴聲請書,來得及嗎?獲緩起訴機率多 少?

答:請儘速處理。這類案件司法機關處理速度極快。

2、若沒有緩起訴,會被關嗎? 3、可能被判多久?有沒有機會易科罰金

答:這二個問題,我查一個判決主文給你看:「

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
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
元折算壹日。」,所以如果是累犯的話,還是有機會易科罰金的,只是罰比較重。

4、請問接下來程序為何?

答:可聲請檢察官緩起訴,如果檢察官不准的話起訴後努力爭取輕判。

5、我應該做些什麼?才能讓傷害減至最低?

答:最壞的情況是你繼續喝酒開車,也許會有更嚴重的車禍發生。

6、民國97那次時間印象有點模糊,我去監理網站查詢罰款,金額是67500,非 90000是否意味著我並非累犯

答:你應該查的不是監理網站,而是去法院查…監理站那個是行政處罰。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可以的話戒酒吧,喝酒後二天內不開車比較安全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3 16: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倘若後續處理得當的話,您是有獲得緩起訴處分之可能的,但是一定要趕快。因此,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向地檢署表明您欲獲得緩起訴處分之想法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DING 104-02-21 00:05
您好 我於2月8日喝酒上路被警察攔查 酒測值0.43,初犯,無肇事。 在警局筆錄時和在檢察官面前態度佳。 想請問: 1.現在聲請緩起訴是否來的及?機率多少? 2.如果緩聲訴未過是否還是以簡易判決上承法院? 3.法院判決書寄到戶籍地後會被限制出境嗎? 4.聲請緩起訴費用多少?

Mail:obselutely@yahoo.com.tw
1.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
2.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事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4.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1.在檢察官偵查期間,您可向檢察官聲請附帶義務勞動的緩起訴處分,即使遭到檢察官起訴,亦可向法官請求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2.因您為初犯,且並未酒駕肇事,檢察官直接予以緩起訴機率很高。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1.現在聲請緩起訴是否來的及?機率多少? 

答:聲請緩起訴機率高,但緩起訴處分與判決不同,緩起訴處分並不公告在網路上,所以要統計會有困難。在網路上可以查到的頂多是緩起訴後被撤銷緩起訴的判決。

2.如果緩聲訴未過是否還是以簡易判決上承法院? 

答:緩起訴未過的話就起訴了(畢竟你承認且有超標)…的確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性質上即為起訴),依經驗,屆時速度會很快,如果你要開庭表示意見要儘速寫狀跟法官說。

3.法院判決書寄到戶籍地後會被限制出境嗎? 

答: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及裁定,一般來說酒駕後重大車禍或是肇事後逃逸才容易被限制出境。我想你應該不會蛇足的跟檢察官或法官說你要出國吧…所以不用過於擔心

4.聲請緩起訴費用多少?

答:酒駕,在台北偵查中委任大概是五萬左右吧…如果只是代撰書狀則約八千到一萬五…每個律師不同

以上,不用過於擔心,並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1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為您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1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為您請求緩起訴之。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2 01:1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是初犯,無肇事,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若後續處理得當的話,您可獲得緩起訴之機率應該不低,當然,您通常會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公益金才行。

因此,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具狀向檢察官表明您欲獲得緩起訴處分之想法才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詩詩 104-02-19 20:50
我的朋友A男剛成年不久,上禮拜被警察抓,沒有搜到任何毒品,只有電子秤與分裝袋,警察帶回做完筆錄後,本來說能帶回,結果當晚直接開庭收押,事後得知A男被嚇到,有監聽譯文和line對話記錄,警察騙A男其他人都推罪給他,A男在警察的誘導下承認自己販賣三級毒品,有拿到大概幾千元的利益。第二次被拘提出來做筆錄,說毒品是B男給的,而B男是跟C男拿的,說他賺取的利益是一次一兩百塊累積起來的,是車馬費、吃飯錢等? B男因為想要救A男,做了三次筆錄都是配合A男的筆錄做的,B男說毒品是C男給的,C男常常兇他之類的,也是在警察的誘導下,並告訴B男認罪的話罪很輕,監聽譯文中與C男有提到錢,又是在不清不楚的情況下被認為有販賣,當天有其他多位證人都被找去法院,一名證人指認B男賣40幾克給他,但其實是因為自己被抓不高興而捏造事實,並無此事,過幾日B男偵查庭翻供,前面都沒有律師陪同,這次有律師陪同,說他沒有跟別人有任何金錢往來,平常只有偶爾跟朋友在酒店跟別的幹部一起買來抽,監聽譯文中提到的錢是酒單錢,因C男是幹部,但並不是前者提到的幹部,因此有D男誤會成就是C男在往下販賣,D男做筆錄時說自己是在幫B男運送的人,但D男當日已兩萬元交保。檢查官認為B男有串供之虞當日收押禁見。而C男完全沒做過筆錄,年後才要投案,這些過程中並沒有被搜到任何毒品,只有通聯紀錄與監聽譯文。 請問ABCD男之後大概會被怎麼判?C男投案後,收押禁見的B男內有可能解禁甚至交保嗎?還有AD男的手機已被警察拿走,D男下一次的口供是否能採信?

您好:

1.因為沒有收到任何毒品,僅有分裝毒品器具,若分裝器具上可以驗出毒品反應,配合通聯記錄及人證,才有可能被判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然因依您所述,他們符合減刑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2.若該集團人員都已投案,建議可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停止羈押。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被收押禁見,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避免矛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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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9 23:47

建議趕快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一、被告承認的部分不論在偵查中或審判中都可以當證據

三、販賣三級毒品的話:

如果是有罪的量刑雖然案件彼此略有不同,不過還是可以參考一下…我查了一下台北地院的判決,有二年八個月,有二年十個月,未遂的話有判一年八個月者

四、找個律師協助吧,如果無資力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

1.  就有關您所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事責任請您要特別謹慎處理,建議應委請專業律師協助,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 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毒品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BCD四人之證詞,應盡量吻合避免矛盾,將傷害降低,以免四人均有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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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BCD四人之證詞,應盡量吻合避免矛盾,將傷害降低,以免四人均有麻煩。

詩詩 104-03-11 21:43

B男在未成年時參與夜店殺警案,只有在場並沒有動手,幾個月後成年了,開庭被收容至少年觀護所,而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案。剛從少年觀護所出來又卡到現在這個案子,只待在外面4天,想請問如果第一個案子被判保護管束,現在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直接判成撤保感化教育? 

dennis 104-02-19 18:36

您好:

事情經過

因春假決定到高雄的姐姐家過年,於除夕當天將車子依規定停在停車格中,

不幸的是,當晚準備開車外出時,發現左前方葉子板被撞凹陷,烤漆脫落,保險桿也擦傷,但雨刷上夾了一張寫有肇事人連絡方式,不過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後來找來警察前來備案,發現停在我前面的貨車就是肇事者的車輛,故警察就依照車牌號碼循線找到肇事者的地址並請其前來了解,一開始雖然肇事者願意賠賞,但只願意用他認識的保養廠估價金額理賠,且保養廠只是看了幾張肇事者所傳的照片初略估價,另外我也請我台北的保養廠估價,但價格明顯差異甚大,後來對方當下不願和解,就請交通隊做筆錄

接著我打電話給他想跟他談理賠事宜,他仍然不接,也不回電,似乎不太想理賠,且他也說他時間很多要跟我耗,現在我真的不知道要自認倒楣自己修車還是要告他。

而問題來了,如果我真的提告,我也算是被害人,但事發地點是在高雄,我本身只是個上班族,根本沒時間跑來高雄開庭,是否可以申請在台北開庭。

另外他一直避不見面,我該怎麼去處理,難道說對方知道我沒時間跟他耗,

就算告了也知道不敷修車成本,所以就想這樣當做一切都沒發生,如果是如此,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法條或法律可以保護我們這種被害人。

以上麻煩幫我解答,謝謝您!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19 19:00

1.事發地點在高雄,如果對方也是高雄人的話,你就只能在高雄告,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2.另有折舊的問題,所以確實獲得賠償的金額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修理費(折舊部分要自付),但不請求就是全額自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為高雄人,您僅能於高雄提告,且請求之金額亦須扣除折舊,若損失不大,不建議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涵涵 104-02-18 01:33
某天我發現女朋友的手機裡有跟A男的曖昧對話 所以很生氣的跑去想找他理論 原本只希望他能跟我道歉 結果他反嗆我 :不然你想怎樣 憤怒之下我動手還拿安全帽打了他 後來很後悔自己動手 有打電話給救護車 他到醫院驗傷頭部擦傷流血 還有腦震盪 過了快一個月 警察突然打電話來說對方要提告 要我去做筆錄 到警察局時 警方說對方要告我殺人未遂 警察有拍下監視器畫面 並且說我都是朝頭部攻擊,這樣已經算是殺人未遂了 做筆錄到一半發現警方所問的都對我不利 也有看到對方請委任律師陪同做的筆錄 描述的更誇張 也對我不利 因為我當下沒有請委任律師 怕自己權益受損 所以請警方暫停筆錄 後來警方決定重新讓我選擇要再重新做一次筆錄 或者是直接到檢察官那邊陳述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會對自己比較有利呢

您好:

1. 造成對方受傷,有可能構成傷害罪或殺人罪未遂,但兩者刑度相差很大。依照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所以傷害罪最重關三年,但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因此殺人最重可能會被判處死刑,而殺人未遂的刑度還是與殺人既遂相同,只是法官判刑時,可以依照時實際情況減輕。

2.兩者不同在於您是否表現出殺人的犯意、所持的凶器及被害人受傷的部位及傷勢輕重等,因此因為您傷害對方的頭部,讓警方覺得您殺人的可能性較高,但依您的情況,可抗辯您只是您想教訓對方,並未大喊殺死他之語,且安全帽也非傷害性大的兇器,且您在打人後,可以預料被害人可能會死亡後,便停手還叫了救護車,爭取僅有觸犯傷害罪。

3.因本案罪刑較重,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重新在警方那裏製作筆錄。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一、「預料對方可能死亡」這樣的用語不適合出現在這類案子的筆錄中,超容易被人誤會的呀…打電話叫救護車不表示「預料對方可能死亡」,「預料對方可能受傷」也是可能的(我覺得…律師道長如有得罪尚請海涵)。

二、我幫你查了幾則被認為是殺人未遂但最後認定是傷害的判決見解供你參考:

(一)具體的案件,用安全帽打頭,判傷害六個月,緩刑的案件(所以不用過於擔心)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訴字第4424號
(二)一群人拿安全帽打頭,各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的案件:(所以不用過於擔心)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2年度訴字第2599號
(三)被起訴殺人未遂,判傷害的案件(這個地方是摘要抽象的標準):

「按殺人罪之成立,須於實施殺害時,即具有使其喪失生命之

    故意,倘缺乏此種故意,僅在使其成為重傷,而結果致重傷
    者,祇與使人受重傷之規定相當,要難遽以殺人未遂論處。
    再殺人未遂與傷害之區別,本視加害人有無殺意為斷,被害
    人受傷之程度,被害人受傷處所是否為致命部位,及傷痕多
    寡,輕重如何,僅足供認定有無殺意之參考,究不能據為區
    別殺人未遂與傷害之絕對標準,故不能僅因被害人受傷之位
    置係屬人體要害,即認定加害人自始即有殺害被害人之犯意
    (最高法院48年臺上字第33號判例、94年度臺上字第6857號
    判決意旨參照)。殺人傷害之區別,應以有無殺意為斷,
    即行為人於下手時有無決意取被害人生命為準,至於被害人
    受傷處是否致命部位,及傷痕多寡、輕重為何等,亦僅得供
    審判者心證之參考,究不能據為絕對之標準。準此,行為人
    於行為當時,主觀上是否有殺人之故意,除應斟酌其使用之
    兇器種類、攻擊之部位、行為時之態度、表示外,尚應深入
    觀察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衝突之起因、行為當時所受之
    刺激、下手力量之輕重,被害人受傷之情形及行為後之態度
    等各項因素綜合予以研析(最高法院101 年度臺上字第4995
    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其實以安全帽打人家的頭的案件,被起訴殺人未遂最後認定只有傷害的案件不少,
查太多你一時也看不了。只是希望你不用過於擔心著過年,所以查了幾個給你看一下。
四、如果有錢請律師的話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如果沒有錢找律師的話快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五、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約到事務所詳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18 10: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重點應在於您行為當時主觀上是否有殺人的故意,當然因為這涉及到主觀想法層面,所以司法實務上通常都是會以行為當時的各項情狀綜合審認。因為傷害罪和殺人未遂罪兩者的刑度差很多,因此,建議您還是要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處理本件訴訟答辯為妥,如此方能確實保障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依照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按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 就您所述,警方恐依《殺人罪》名,將您移送地檢署,請您要特別謹慎處理,建議閣下應委請專業律師協助,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3.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22:59

究竟是傷害既遂或殺人未遂,檢察官會是毆打之力量受傷的部位等認定主觀犯意究竟為何?

不論如何,建議與對方和解,以降低風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36

您應試圖與對方和解,避免成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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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考慮主動聲請調解,在這類刑事案件應該會有幫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涵涵 104-02-17 15:33
某天我發現女朋友的手機裡有跟A男的曖昧對話 所以很生氣的跑去想找他理論 原本只希望他能跟我道歉 結果他反嗆我 :不然你想怎樣 憤怒之下我動手還拿安全帽打了他 後來很後悔自己動手 有打電話給救護車 他到醫院驗傷頭部擦傷流血 還有腦震盪 過了快一個月 警察突然打電話來說對方要提告 要我去做筆錄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一、刑案的方向有二個,一個是認罪,一個是不認罪。

二、不認罪的話要看對方證據夠不夠。認罪的話宜搭配和解調解

三、如果你不認罪,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你看不到證據,除非是起訴後委任辯護人閱卷

四、如果你認罪,要往和解調解的方向走,建議你以調解的方式為之,調解的時候記得要帶一個空白的撤回告訴狀,等到條件談好之後讓對方填一下由你幫他遞撤回狀,一手交調解金一手交撤回告訴狀,這樣是最安全的方法。

五、如果女朋友沒有變心只是這個男的想追,故意傳這樣的簡訊是有可能的。如果她說她沒有而你還愛她的話要相信她。如果女朋友變心了,和平分手吧,再找一個就好了。

六、還有,要愛自己。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_^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1.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建議委請專業律師陪同赴警察局製作筆錄避免遭受誘導或壓迫式問話,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或使用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應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便撤告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動手打人之行為,恐被評價為傷害,您應試圖與對方和解,避免成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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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仔細回想看看對方當場是否也也對您為違法之行為,並評估是否可對其提起告訴(或許是恐嚇妨害名譽),若對方確實有對您為違反之行為,可以以之作為與對方和解之談判籌碼!若對方確實無為任何違法之行為,則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談和解金,畢竟談判技巧與和解金額間也很大之關係。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18 00: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行為恐會成立刑法上之傷害罪,而且未來也相當有可能會衍生出民事賠償問題,因此,建議您在做筆錄前要先與專業律師討論過答辯方向並由專業律師陪同做筆錄為妥,如此方能確實保障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Show 104-02-17 12:20

律師你好,

本人在2/14 機車酒駕未肇事初犯 (酒測值 0.25), 觸犯公共危險罪. 因警察在執行酒測時有流程瑕疵, 且在筆錄上有提出此項流程瑕疵, 但在簡易法庭上並沒有再次發表筆錄上的意見, 目前案件尚在處理中, 尚未有判決書. 請問是否可以在判決未有結果前先提出相關權利

流程:

警察問我是否有喝酒 --- 是

喝酒多久了 --- 當下本能反應回答 1hr (但經了解應詢問喝酒是否超過 15min)

故在吹氣酒測後, 當下提出是否可以緩衝 15min 並漱口再次進行酒測, 但警察並無答應本人的請求並帶回警察局.

法律小學生 104-02-17 14:03

大大你好 因為現在還沒有被判刑 所以你確實是還有具狀爭取緩起訴的空間

            但一定要在時效時間官處理才行  時間拖太久就沒辦法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一、警方的處理並無問題。一般在處理酒駕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坦承的時間超過十五分鐘,就可以不用給漱口或休息。原本是說如果沒有超過十五分鐘的話會給漱口或休息,是因為怕口中殘留的酒精會影響到正確性,但是你說你已經一個小時了,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在這點上爭議在訴訟上占不到便宜喔。

二、我查了一則判決給你參考「

    警員於執行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時,若受測者飲酒
    後至接受檢測時未逾十五分鐘,應給予礦泉水漱口之原因,
    係避免酒精殘餘在口腔,影響檢測之正確性;而若飲後已超
    過十五分鐘,本於吞嚥、呼吸等正常揮發、清除過程,縱有
    少數酒精殘餘在口腔、咽喉,亦已不致干擾測試數值,是無
    須再給予礦泉水漱口。而本案警員攔停被告時,被告自承飲
    酒超過十五分鐘,此經本院當庭勘驗證人即施測警員曾建文
    (下逕稱其名)提供之酒測過程蒐證影音紀錄確認無訛(本
    院卷第二四頁背面、第二五頁參照),因此,雖被告於受檢
    測前未經警員提供礦泉水漱口,亦無所謂違反程序之可言。」。
三、所以這樣的說法可能是行不通的(律師看過很多這樣答辯的案件,請相信我)。
四、這類案件審理速度相當快,如果你要出庭表示意見的話要快點寫狀紙跟法官講。
五、還有就是最近快過年了,警察抓酒駕會抓得比平常兇很多…喝了酒之後二天內還是不要開車
比較好(每個人代謝率不同,有遇到喝了之後一天被抓還是超標的,所以二天是比較安全的時間)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盡速擬狀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為您答辯之,針對警方程序瑕疵部分加以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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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18 00: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法院目前尚未下判決,故建議您可委託專業律師幫您撰擬答辯狀,將您想要表達的酒測程序瑕疵明確表示讓承審法官了解此情,以確實保障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Show 104-03-15 14:45

律師您好:

本人此案件在 "地檢署案件查詢" 中偵結公告已被列為 "起訴"。

但目前無法確認是否為本人案件, 請問該如何查詢?

另外,因本人為初犯, 酒測值0.25, 機車未肇事若真的被起訴,申請上訴改判為"緩起訴"之機率

高嗎? 

謝謝。

Ken 104-02-15 20:32

2015/02/14 約下午三點十分

因無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不小心擦撞前車,無過大撞擊力,

對方被撞時,還坐立於騎車上,無倒地,

隨後對方堅持打110,做完筆錄,對方就騎車走了,

於晚間打來兩通電話,修理機車,第一次報價2千多,約一小時後打來第二次報價4千多(內部零件修理)

於星期一約在派出所,請他提供報價單
現場照片:

http://imgur.com/8LcokFk

http://imgur.com/fCNPQIV

請問該如何申請調解(周一上午會先去區公所申請調解), 且該怎麼應對呢?

第一次發生,有點不知所措                        

 

若對方明天願以500元合解,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若否,是否就等待調解委員會通知雙方來調解即可?(委員會會將時間主動通知雙方嗎?)

 

以上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合解金額妥適,只需要確認調解筆錄內容無誤,並且記載雙方拋棄其他權益即可。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報價單來判斷是否妥適(倘若車齡較舊,有更換零件的話,則可以要求折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20:57

申請調解後,請靜待公所通知,屆時到場再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若是私下和解和解成立後,請記得雙方簽立和解書,以有所憑據。

Ken 104-02-16 22:10

謝謝兩位律師回覆,

今日跟對方談過後, 對方追加出院後保養(補品費)及精神賠償, 已申請調解了,

想請問最壞的情況, 大概需要賠到多少呢?(今日看過對方的急診診斷書內容為 頭暈、頭痛),

小婷 104-02-14 21:19

律師你好 我今年23歲 前幾天(2/9)在某家樂福購物時,因為最近經濟拮据 一時糊塗 我隨手將一些食品和日用品放進包包 只結帳了部分商品 而包包內的東西未經結帳就帶出賣場 金額大約一千出頭 然後保全將我攔了下來 並且報警

而我包包內的東西也全數歸還給賣場 當天我被送到派出所 做了筆錄

然後送到警局拍了有身高表的那種照片 最後被送到地檢署臨時庭

檢察官問了幾個問題後 簽名就離開 被通知說等傳票寄來再去開庭

我真的很害怕 我很後悔 我不曉得為什麼我做了這種事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 我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 大概什麼時候要開庭

我現在還需要去和家樂福和解嗎?

因為商品並沒有偷回來而是當場被扣留了

不知道還有沒有賠償的問題

我可能會被判刑嗎 我真的很怕 也不敢讓父母知道

每天都睡不好 想知道我可以做些什麼讓我的刑責降到最低?

麻煩您了 萬分感謝

 

 

 

 

 

 

 

 

 

 

 

您好:

 

警局將本案筆錄、證物整理好後,會將調查卷宗移送地檢署偵辦,地檢署分案後就會由檢察官決定開庭時間並寄送傳票給您通知何時開庭,但關於您之後何時會接到傳票,因為各個警局及地檢署的處理速度不盡相同,比較沒有辦法提供您一個確定的時間。

 

因此,與其煩惱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不如從現在開始就先對這個案件預作準備。家樂福方面,依您所提到的情形是沒有實際的財物損失,因此不至於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問題,但是仍然建議您與家樂福聯繫,表示願意當面向他們道歉、提出悔過書保證絕不再犯、或詢問他們願意不予追究的條件,盡力取得家樂福的諒解後,請他們出具一份願意原諒您的行為並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書面(可以自己先擬好內容再請家樂福用印),再陳報給地檢署。

 

如果您之前沒有前科、家樂福方面也願意原諒不予追究,那麼日後在開庭時表示認罪坦承涉犯竊盜的話,檢察官應該會有不小的機率願意給您緩起訴的處分。此後如果一至三年的緩起訴期間都沒有再涉及刑事案件導致緩起訴撤銷緩起訴期滿後您就不會再被追訴實際的刑責。這樣的處理方式應該可以將您的刑事責任減輕到最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盡量與對方和解,才能將傷害降到最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聲請與對方調解吧,如果能私下和解取得書面也可以。

二、之後跟檢察官認罪,聲請緩起訴,這個部分如果你不會寫的話可以找個律師幫你寫。

三、如果無資力找律師可以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四、了解的越多,擔心得會越少,這樣就比較不會睡不著了。

     例如,我幫你查了一下,竊取一千元左右的財物者,有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四萬)的前        例。

五、是否緩起訴檢察官決定的,身為被告,萬萬不可在檢察官面前討論法律;是否緩刑及量刑多少是法官決定的,身為被告,萬萬不可在法官面前討論法律。太過技巧性的東西如果從當事人面前講出來,容易被認為是知法玩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04-02-14 18:03

同案三名被告,其中一人為17歲少女之男友,少女是因為男友債務才自願賣淫供男友還債及生活開銷,男方卻在警訊筆錄中謊稱:只知道女友從事外拍工作,其餘的一概不知道,而我手上有一張當時由男方親簽之工作合約,可以證明少女男友之證詞全是謊言...請問我是該立即提示給檢察官,還是等偵查結束後,再與委任律師討論此文件是否該提示?

一、為維護您的權利,請將事實過程詳細說明,或將資料備齊後到本所討論,俟全盤瞭解後方能提供法律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三、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再次補充:

1、刑法第227條規定: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刑法第229-1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3、律師建議:請速與受害人家屬(監護人)和解,如需協助請電0982-100565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4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盡速將該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否則倘若對方獲得不起訴處分,要救濟就比較困難了。

建議您應該與該女一起尋求正式諮詢。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2-14 22:00

您好,本人曾擔任婦幼組的檢察官,若有疑問可以賴諮詢 ncc101ds

因為不知道您的角色為何?告訴人或被告,以及詳細的工作內容,再請告知以便回答。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4 23:29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陳報與檢察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4 23:50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陳報與檢察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應該是先找律師討論這個證據應不應該提,而不是等被起訴後再慢慢討論。可以在越早的時候把事情處理好就越早處理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阿賓 104-02-14 00:19

事情發生在前天的中午,我騎著機車載著我女朋友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對方也是一男載著一女,事情發生前我方的車是在對方的車後面,我們兩台機車都是看到紅燈然後急煞,結果我方的車煞不住就從對方的左手方擦撞過去,於是我就趕緊問對方有沒有事,因為在我的印象中我方車子的後照鏡有打到對方男騎士手臂,男騎士說他沒受傷但他的附載人把褲子掀起來大腿上有一小塊皮肉掉下來,對方男騎士趕緊叫我們把車騎到旁邊然後叫我們打119,之後我和我女友也趕往醫院看她的情形以及做筆錄

警察幫我們成立一個案子,因為我方車子沒有保強制責任險而且我是騎家人的機車,然後我的筆錄是說當時我們都是因為看見紅燈然後緊急煞車,我方車子煞不住就擦撞到對方的男騎士手臂,而且當時擦撞完我們兩方的機車都沒有倒,車子都沒有撞到及損傷而且兩台機車都是在停止線外面;對方的筆錄是說他們的車當時看到紅燈已經停在停止線後方是我方機車的手把撞到他的附載人,但那時候沒有維持現場的狀況而且那個地方好像也沒監視器,所以誰對誰錯也難講…
當天的晚上我與家人帶了一些水果去醫院探望她,她說她有特殊疾病(紅斑性狼瘡),只要受一點傷就會很難癒合,這次的受的傷也必須住院一星期,然後今天我父母又有代替我去探望她,我父母有包一點慰問金給她,我們是希望在過年前就能把事情做個圓滿的和解,對方有收慰問金並說等她出院後再來談和解的事情,想問說像這種的事件要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14 17:35

第一:建議您或您的父母持續探望對方表示關心,很多時候案發後的態度對於和解與否很重要。

第二:如對方不願意就是否願意和解乙事儘速表示立場,建議您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第三:對方所開和解金額大小,需看對方所提出之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以判斷其所開金額是否合理。

LEO 104-02-12 22:15

前幾個禮拜騎機車在路上,右前方有輛機車在前面一點的叉路口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左轉,我剎車不急撞上去,今天去作筆錄監視器有拍到,我有繞回去看對方,對方跟我說沒事我才走的,但警察跟我說這樣也算肇事逃逸,想請問律師,我有繞回去並詢問對方還算是肇事逃逸嗎?

小崔 104-02-24 17:22

按大大所講的內容,直覺得上也覺得是肇事逃逸.

現在只能拿出誠意和對方談看看. 

Raymond 104-03-04 11:28

告訴你我的經歷,我三個月前開車在路上被遊覽車擦撞,對方肇事逃逸,也不到案說明,我都已經提供行車紀錄影像給交通隊,但交通大隊事故研判表給出原因 - 因為對方未到案說明,跡證不足,不予分析研判。我也奈何不了,還被對方嗆法院見。

這裡就是要告訴你只要對方不去法院提供,你擺爛,對方奈何你不了,因為是小擦撞,對方也不一定會上法院去自找麻煩。

執行者 104-04-27 17:36

 如果當初你真的有回去看被你擦撞的人,這樣就不算是肇事逃逸,這個不用害怕上法院,調解處理的掉,我還是建議用調解就解決了,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煩心處理這種事,不如趕快解決安心上班比較好,這是我以前當書記官時常勸當事人的一句話。

嗶仔 104-02-12 20:53

請教法律知識家問題如下 :

依最高法院 79 年度第 1 次民事庭會議甲部分第二項第一點決議內容 [第二審法院取捨證據、認定事實,法律另有規定外 (如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三條、第四百六十三條準用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 ) ,必須以言詞辯論筆錄所記載引用之訴訟資料為其依據。因此,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及其他言詞辯論筆錄應記載之事項,足以影響判決基礎者,法院書記官均應記載明確,不得稍有疏漏。] 觀之,如書記官漏未記載,試問,是違反民訴法的哪條 ? 在第一篇及第二篇的言詞辯論規定都找不到,是否規定於 [ 判決 ] 章節 ? 煩請撥冗答覆,無任感激。

 

104-02-12 17:38

您好,想請教一下,上個月我告人恐嚇,他到案說明之後不承認,所以後來警方那邊說需要證人,所以又帶我朋友去做了一次證人筆錄,結果沒想到太緊張了所以有些地方說錯,變成我可能會變成被告,請問這樣的情形能怎麼辦?? 有沒有辦法可以解決或是挽救?? 拜託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2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錯的內容為何?為何說錯。

2、可以嘗試補充製作筆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2:53

您好,可以具狀陳報。

DING 104-02-11 18:56

您好

我是大學學生,於近幾天喝酒上路被警察攔查

酒測值0.43,初犯。

在警局筆錄時和在檢察官面前態度佳。

我想問會有什麼懲處?是否會坐牢?

法院懲處多久會寄到戶籍地?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沒以肇事,則可能判處6個月以下可以聲請易科罰金

會送達到您的戶籍地址,倘若您希望送達其他地址,可以陳報給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1

建議您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以避免有前科紀錄之風險! 

法律小學生 104-02-12 11:18

大大你好 你會判多重 只有法官才能回答你

             不過就像上面大律師說的 你應該要爭取緩起訴

             才不會留下前科  對你的人生產生不好的影響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基本上,行政罰(酒駕紅單罰緩)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規定:駕駛人於5年內有2次以上酒後駕車者.處新臺幣90,000元罰鍰.吊銷駕照三年不得考領。 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法院罰金可抵酒駕紅單罰緩,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倘刑事罰(易科罰金)高於行政罰款(酒駕紅單).則行政罰不必繳.需持收據與紅單至監理站辦理撤銷酒駕紅單罰緩手續.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一行為不二罰)如經簡易判決確定入監執行罰鍰部分則免繳納,嗣入監執行完畢後須持執行完畢證明文件及紅單至監理機關辦理銷案。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
★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以多年經辦此類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陳先生 104-02-10 19:36

您好~我已經報警4天了~我敘述一下我被騙的過程~

我在臉書的一個手機買賣社團平台上po文說要買手機~之後有位賣家就私訊我和貼給我要 賣的手機照片~並詢問我要不要買~之後談過以後~並在隔天交易~因為他在高雄~我在中部~所以我是用網路atm匯款給他~之後他也說他收到錢~並會馬上幫 我寄出手機~但又過了一天還是沒收到~一開始還會回說~他已經寄了阿之類的~但過了3.4天我一直未收到~並跟他私訊聯絡~也連絡不上~私訊也都不回也沒 已讀~電話都打不通~這時才驚覺被詐騙了~

後來我沒先報警~我是先從他臉書的朋友一個一個問起~才問到原來他很多問題,是個慣性欺騙者~他常騙朋友的錢~也欠了很多人錢~手腳也不乾淨~而且也問到原來他在騙我前時,他到處跟他的朋友借帳戶~因為他自己沒有帳戶~因此我匯款的帳戶也不是他本人的~
他的朋友們也開始幫忙po文分享幫忙找人~後來我也在2/2報警做完筆錄了~

我想請問大約要多久才會收到通知?還要警方會到高雄查那位賣家的地址嗎?因為我只提供交易的帳戶和他臉書的網址~我知道帳戶可以查到地址~但臉書網址可以嗎?

因為他的很多朋友們都在幫忙找人的關係~賣家可能受不了也終於主動私訊我~但他卻說不是他騙我的~還說要跟我私下解決只賠一半的錢~當然我是不相信他~因為他完全又是在說謊~
而我這幾天也都有陸續有消息~也就是大概知道他住的地方和之前被他借帳戶的朋友,也有提供給我他們的對話~在今天交易帳戶的持有人也被我詢問到了~他也說他也不知情~他就借賣家帳戶了~並幫他把錢領出來給他了~那以上這些證據我現在還能提供給警方嗎?

我也叫這位被他利用的帳戶持有人去報警~但他那邊的警方卻跟他說要等我這邊的消息~所以他那邊不需要報警~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有當初我在做筆錄時~警方並沒有問我是否要對對方提告這一題~這樣是正常的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我能拿回錢的機率是多少?我需要到高雄開庭嗎?

謝謝您們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23:25

您好!

詐欺罪非告訴乃論,不用您提出告訴檢警就會偵辦;另外,您若想提高拿回錢的機率,應將提供帳戶的人也一起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0 23:42

Dear 陳先生,

如同上則沈大律師所言,詐欺取財罪非告論罪,所以您不是告訴人,只是告發此一犯罪事實或證人。如果被告之住居地及 po文地點都在高雄,則屆時可能傳喚您去高雄作證,至於這種案件通常會有多數被害人,而被告名下如果財產不夠賠償所有人,則您拿回全額的機率不大。不過還是先處理報案流程重要,成案後即使找不到人檢方也會發通緝令。

陳先生 104-02-11 18:43

昨天是報案後第7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陳先生 104-02-17 17:00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昨天是報案後第7天~已經收到派出所簡訊~說明已經受理了~並因為詐欺犯不再管轄區內~並轉移到高雄某間派出所偵辦了~
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新的證據?只能等到開庭時了嗎?
那至於要不要告那位賣家也是在庭上說明嗎?
瑪妮爾 104-02-10 19:29

起源是這樣的,我母親今天去店裡的時候,裡頭就一批便衣警察進去,拿著搜索票,這才知道原來店裡三樓在打麻將,四人被抓了起來,但我母親進店不到五分鐘在打電話警察對他說,手機拿給我看,母親回答他手機是私人物品你怎?能看,他就將搜索票拿出,上頭有寫你的名字可搜查的包括手機。就將手機拿去看,還看了Line,因為母親偶爾有玩六合彩上頭只是有幾期過期的號碼,就將我媽的手機當證物扣押,樓上的人也被抓到去了警局,筆錄時四人都將矛頭指向母親,所以母親有一條賭博案和簽賭案(組頭=扛罪),但是母親的簽賭案沒有證據卻將手機扣留,開庭時也只有一條賭博案,開庭結束時跟庭上的人拿手機,但他回手機他們沒收到,你要問抓你的警察,然後又打電話過去問,問了兩間去做過筆錄的警局,最後一間說以經程上法院了。目前至此筆錄也做了,庭也開了,我們就當做一次教訓,但我們想要了解法律知識。

第一,我母親因為是顧櫃檯的所以是場所負責人,又因為四人筆錄都說“東仔”(台語)是我媽在收的,所以警察不斷的灌輸她不要把事情複雜化就承擔就好。

第二,在第一間做筆錄時,把手機拿來當簽六合彩證據扣留了。

第三,第二間警察做筆錄時有跟第一間警察的人說,你要抓業績也要有證據,你沒帳本沒紙張也沒有當期號碼,就把人抓起來,對方只回從Line抓的。

第四,只持搜索票上的名字上頭只寫了包含手機能看私人通訊軟體的對話嗎?

第五,那我手機要如何取回?

第六,手機無法拿回的時間手機能辦停機嗎?不會有其他的刑事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證據的部份,LINE的對話紀錄,其他共同被告證詞均可以作為證據

2、至於搜索的部份,可以拒絕開啟手機

3、倘若認為證據不足,認定事實有誤,可以繼續抗辯。

4、案件結束之後可以要求返還手機,在此期間可以申辦停止門號,頂多是違約問題,不會有刑事責任

 

Daralis 104-02-10 15:54
事情是約在103年11月28日 早上大約8:00我和男友在一條熱鬧的三岔路,買完飲料我直接要走到對街的攤販,已經過雙黃線,此時一台機車逆(此時紅綠燈號誌並未開啟)向行駛朝我左側撞上,我就倒地了。對方是一位歐巴桑,當下歐巴桑馬上利落的牽起自己的機車並且一直對我大聲呵責妳走路不看路啊! (一直跳針)隋之離去 ,對方老公一到警察局馬上對我態度差並大聲說道:啊妳有很嚴重嗎?(又跳針三次)並且由Xxx助理 陪同,當事人沒來,隋之又不知是鄉長還里長也馬上來關心事情,接著我正在做筆錄,某某某議員打來關心,員警電話中回覆:應該大概六七千元可以解決! 所以我告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肇事者撞了我之後馬上離去,警察說她在撞了我之後又在別的地方發生車禍,此次聽說她手腳骨折等等…可能需要住院一陣子,但家屬也沒關心,肇事者女兒只跟員警要了我的電話,直到104/1/29才與我聯絡要求出來簽和解,要我帶就醫證明收據。

我想請問該要求多少賠償?希望可以要求停薪損失跟精神賠償!但是由於我是在服飾店工作,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條,而我的左手只要搬重、激烈運動就會開始痛(拉傷這種很容易造成以後運動的問題,對於興趣是跳舞的人是種折磨),雖然我當下只有擦傷、左手拉傷,醫院診斷證明也只寫這樣,但是對方全家人態度都讓我很不舒服,肇事者女兒的態度也讓我很無言(說明車禍過程後,她竟然說…妳也知道嘛,老人家比較怎樣怎樣………態度跟她爸媽很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08

醫藥費外,工作損失部分您可請工作的店開立在職證明、薪資證明以及因傷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此外,也可以請求慰撫金,您若是認為對方和解態度不佳,不妨可在慰撫金部分多下點功夫。

小豪 104-02-09 22:04

小弟現年36有正常生活與工作,無前科

各位大大好:小弟在得知一個外送茶莊(媒介).加入了LINE後跟媒介聊過得知他們有在外送小姐做S(性交易)及價錢,媒介說小姐已滿18歲,所以並沒起疑心。

就在最近,接到偵查隊電話,說我涉嫌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真的嚇到了,想說怎麼可能前去做筆錄,得知這位少女原來才15歲!,看來我應該是被外送茶莊(媒介)給我騙了,我全部都如屬稟報,包括全部流程與所有事實。請問我會被判刑嗎?

 

 

警局筆錄做完後會進入地檢署,之後由檢察官偵辦,會傳喚你到地檢署開庭,與15歲為性交易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重罪,你的line對話記錄是否還保存?要從主觀對對方年齡無認識,無主觀犯意來做無罪辯護,這些要看有何可用事證,或就事實細節部分去論述佐證,只有你單方述說,檢察官相信的機會比較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2-10 00:14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如果將性交易的事實

             如實說出  如上面律師說的 恐怕是難逃被判刑的命運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圓滿、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   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建議閣下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協助,回覆倘若仍有未盡之處,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多年經辦此類刑事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寶貴意見。

3.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面臨判刑之風險,除非該少女長相成熟,否則應考慮您的答辯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認知對方為18歲之證據資料,如line訊息或照片等,委任律師具狀針對您主觀之犯意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之前的訊息如果有留下來的話拿著跟律師討論一下。

二、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對方年紀未滿16歲,那麼比較不會有事。

三、這個女生怎麼說會是重點。

四、不要過於擔心,如果你還是很擔心的話可以找個律師查些案件給你看,一般來說會擔心是因為不了解,了解的越多擔心的就會越少。

五、還有問題的話可以約到事務所談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黑貓 104-02-09 18:05

         我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    據我所知  是女方老師誤會 去通報    但女方才15  還是得法辦

女方筆錄是有去我們家  然後喝酒之後就睡著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關係     

而我弟弟否認有發生關係    只有單純的抱在一起睡

但是對方有驗傷   說是舊撕裂傷    那代表是我弟弟造成的嗎      

女方家長皆不提告   但因公訴  還是得送法庭    

因為是她們老師誤會    我弟弟跟她是男女友關係

女方也沒有要提告的意思    因未滿16但是國家還是要定罪

這樣我弟弟會被判入獄嗎?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如果有做的話有判五個月的案件。

二、如果沒做的確應該不起訴或判無罪。

三、要視證據而定,基於偵查不公開,起訴前看不到資料,若起訴則可委任律師任辯護人去閱卷

四、女方說詞可先搜集一下,例如其fb 上當天前後之發言之類的,搜證上不要勉強。

五、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
刑法229條-1(告訴乃論):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以上回覆倘若仍有未盡事宜之處,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歷年辦理妨害性自主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已經去警局做筆錄了嗎? 警局做完筆誤後案子會送地檢署,如果案件本身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不管實際上有沒有發生),詳細了解過程以及藉由開庭訊問的問題,可判斷如何就事證做無罪辯護,讓檢察官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23

 

您好,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另外,該種類之犯罪,有幾種選擇,一為認罪趕快跟對方和解,如此非常高之機會可以緩刑;二為否認到底,風險就是若無法認定為無罪,可能會被判十個月到一年左右,建議與律師為初步之諮詢後討論答辯方向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陳舊性撕裂傷,無其餘證據可證明您弟弟與對方曾有發生過性行為,女方之證詞亦有利於您弟弟,則可考慮否認發生性行為,不成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弟弟撰寫準備狀、答辯狀等,為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君 104-02-09 16:58

我第一次開店,主要是要做鍍膜和貼膜,因為店裡還有空間,所以朋友跟我說叫我到淘寶自己進東西來賣,第一次做手機周邊產品,也知道商標的問題,已經注意不選有牌子的手機殼,可是還是有一件被查出是有logo的手機殼,因為當時只是進來讓店裡不要那麼空洞,不知道買到有商標的商品,保二當時來買,後來要再去抄時,我因為生意不好,店已經收了,後被傳到保二去做筆錄,他說到檢察庭問一下,應該就沒事了,可是我今天到檢察庭,對方台灣的授權人有到(這商標是香港的),因還需要各案授權書,所以又延了一個月,怎麼辦,那麼大費周張還要什麼授權書,那我該怎麼辦,我真的不知道賣到仿冒品,會不會有刑則?還是需要在下次檢查庭詢問和解?我現在也都沒有販賣了,檢查官問我要不要認罪,我都慌到說不出話,會不會怎麼樣?求解…拜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31

針對該種犯罪,建議趕快與對方達成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以利您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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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 104-02-09 13:44

警察 盤查我們 在我朋友身上搜到 K它命捲煙4支

到了 派出所 驗尿我呈 陽性反應 上課 罰錢 我都繳了去了

當下 做筆錄 警方 問我 東西是你朋友 請你的?

我第一次被抓 我很緊張 

我朋友 被以轉讓 移送

其實是合資一起購買 吸食的 當下沒說

如果 傳我當證人 

我沒有照筆錄說 會怎麼樣嗎??

合資 購買 吸食 會有事情嗎??

我的學業還沒完成 不想有事情.........

謝謝 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稱為雙方合資購買之,您買您施用之毒品,您朋友買您朋友施用之毒品,非您朋友轉任給您,避免您朋友成立轉讓毒品之犯罪,至於出購買毒品施用,僅成立施用毒品之犯罪,無販賣或轉讓之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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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若是您朋友轉讓給您,您僅係朋友案件之證人,但朋友比較麻煩,間已請朋友委任律師答辯之。

小燕 104-02-09 09:39

請問各位律師...

去年11月份保智大隊來家裡搜犯罪物品,並無查到任何犯罪物品

,但也依照警察指示要求做筆錄....之後等地檢署開偵查庭.....今年

1/3也依照指示去嘉義地檢署開完偵查庭.....至今2/6收到地方法院

要求2/13需開庭並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廠商要求賠償10萬.

 

當初只想賺些奶粉尿布錢..選擇在家裡做網拍...減輕家裡的開銷...卻真的不知道賣的商品會觸犯商標權,第一次觸犯刑事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很害怕...我有兩個小孩要養....目前都自己顧..家裡長輩年紀大了...無法細心照顧小孩...也因為只有先生一個人養家....一個月收入不多...2/13要與廠商和解,我該如何做是對我有利的,十萬塊對我家來說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律師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您好:因為民事和解的金額會依賴商品本身價值、您販售的數量及經濟狀況背景衡量,若您認為價格真的太高,可提出經濟狀況不佳的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或年收入等文件,並說明商品價格與和解金額相差甚遠,以向對方要求降低和解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可 104-02-09 07:38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但是我再拘留所一天.剛好遇到變態男警.因為我已經被女警搜身完了.那男警利用職權.強制我進行搜身.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就是因為這樣才被判緩起訴一年六個月.11/27開庭背判緩起訴12/22要去報到.12/15毒品上遊剛好一直找我要與我碰面.我哪敢.因為警察有拿它的檔案給我看認人.她男友都是槍械前科.我當然要自我防衛.因為警察猥褻12/28開庭.這麼剛好.那警察都有LINE問我毒品上遊的事.剛好我有跟他說12/28警察的案要開庭.警察能傳大家去做筆錄.時間他們一定可以彈性調整.沒有那嚜剛好吧.我剛好因為這件事.之前結婚家暴.有固定在靜禾醫院看診.都給院長看.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有順便去做鑑定.1月初拿到輕度證明.請教能去法院申請精神狀態不佳.不適合勒借嗎?因為我2/3收到裁定單要勒戒了.請教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解答.還是能詳談嗎?請問這能抗告上訴嗎?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嗎?請問抗告有用嗎!約要花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09 13:41
回覆 小可 的發言內容:怎麼都沒人回應我呢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小可 104-02-10 06:01

請問找委任律師寫訴狀要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10 06:02
請教要委任緩起訴狀要多少錢呢
張小姐 104-02-07 09:28

朋友因上網求職外務人員被詐騙集團利用當詐騙車手

先前他在奇集集那種小廣告網站求職外務人員

發了mail詢問是否還有職缺 對方回覆說可否留電話給他聯繫 (這段mail內容若是提供給法官是否有用呢?)

朋友不疑有他就直接回覆了自己的電話 後來對方打來是用了國際電話號碼並解釋自己在出差所以請朋友留line方便聯絡

後來朋友也留給了他 他就告知朋友工作內容是幫他們公司領錢匯款類似會計的工作只是說因公司人員目前不在台北所以找個暫時幫忙的人員

朋友也不疑有他的開始做了這份工作 日薪一天是1000塊 大概做了一個月左右 一個月這中間他也有過疑問但是因為詐騙人員實在太會解釋所以他才都選擇相信直到被警察找上他才知道自己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後來他也陸續跑了三家警察局作了筆錄 偵察庭也開三次已經開完有收到起訴書了 目前等開法庭

因他也是被利用被騙的 在做此工作前跟現在他都是有正當工作的人 家裡也有妻小在 所以很無助想請求各位律師 目前他該如何做能讓自己減輕刑責或是可緩刑

這情況請律師對自己是絕對有幫助的嗎?還有開庭時寫悔過書有幫助嗎?若是有的話悔過書是怎麼寫呢?

他沒有前科看到起訴書上說自己是共同正犯很擔心 請各位律師解答幫忙 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2-07 09:45

你好。這樣的抗辯實務上要說服法官有相當的難度

可先賴詢問。司法官43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賴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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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4-02-07 09:55

您好 謝謝紹律師的回覆 以有加line聯繫 謝謝您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法律問題:

一、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刑事責任,請閣下參照刑法第30條及刑法第339條規定:
1、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為保障您的權利,請閣下務必謹慎處理,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辦理此類刑事詐欺案件之實務經驗供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月欽 104-02-06 19:58

因為2014十月多時上奇摩拍賣購入一之二手手機

可是最近警察上門來說我手機贓物

我到警察局做筆錄

我給他我和他的對話就是商品已寄出

而且我也有全家付款證明

可是我怕到時侯他堅持不認手機是他的

因為奇摩只有照片而沒有IMEI碼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31

 對方否認也只是不確定是不是他就是小偷,

但還是可以確定你是透過網路買到的,買到前不知道是贓物

這樣就不會被起訴

月欽 104-02-06 20:38

謝謝律師,又做了一件好事,主會保祐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