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neil 104-03-18 17:01

各位律師好:

我在兩天前騎車直行在路上,路旁路口有一台紅線違停轎車(是旁邊洗車行老闆洗完車停在那邊),再行經路口前視線無法看到旁邊巷道的BMW新車要直行駛出,因此我的機車剛好撞上他左前輪及前保險桿的縫隙中,他左前方保險挫傷跟小部分凹陷(沒掉下),而我機車前車殼全毀,雙方身體都無大礙(沒有路倒),當時天氣視線都良好,對方也認為看不到我所以車頭必須開出來一點,雙方速度都不快(約30~40公里),因為都是路都不是很寬的,只是看到車子的時間點太短雙方就煞不住了,

BMW行駛的道路接近路口的地上有寫【慢】字,我方地方沒有標示任何字眼,雙方道路兩旁皆無任何告示牌或號誌燈,BMW車主告知他有保乙式車體全險,肇事雙方跟把車停路邊的洗車行老闆都有接受筆錄,三方車牌也都有紀錄下來,現場肇事圖也有畫上三方車輛,
想知道的是:

1.BMW車主告知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那我還需要負責他的維修費用嗎?(在不論肇責歸誰的狀況下)

2.這樣的路口哪方算是主幹道呢?

3.停在路邊第三方車輛警方是否也會納入計算肇事責任分擔比例中呢?
其實我很最怕就是BMW的維修費用,對方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這樣我需要負擔嗎?保險公司會再跟我索取理賠嗎?目前還不知道肇責歸屬分攤比例,所以很怕電話一打來就是幾十萬的維修費用!(小上班族負擔不起)

麻煩幫我分析分析,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8:42

您好!

1.BMW車主告知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那我還需要負責他的維修費用嗎?(在不論肇責歸誰的狀況下)

答:您如果有過失,才需要依過失比例負擔維修費用。此時縱使保險理賠保險公司仍可代位向您求償

2.這樣的路口哪方算是主幹道呢?

答:如果沒有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原則上以車道數多寡區分,但如果兩條路車道數相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依您所述撞到對方左前輪來看,您應為左方車,因此如果兩路車道數相同,您應禮讓對方(右方車)先行。

3.停在路邊第三方車輛警方是否也會納入計算肇事責任分擔比例中呢?

答:若違停影響到用路人視線,違停車輛也會有肇事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確實有肇事責任,即便對方有保乙式全險,保險公司在常常給對方後,當然還是可以向您代位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或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mmy 104-03-18 16:15

你好,我方為機車直行,對方為汽車右轉,發生擦撞導致受傷騎車損,當下有報警作筆錄,對方有說會賠償,但後來相約到警察局詢問對方是否有要和解,因我方機車車殼損壞,龍頭歪掉需更換,需近5000元修理費用,及當天看診600元,因腰及腳挫傷無法工作休息四天,跟對方談和解只要求醫療及修車加上無法工作薪資,約9000~10000元,對方不願和解要上法院,我方應採取什麼辦法?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6:56

您好!

若對方不願和解,可以先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除了醫療費、修車費及無法工作薪資外,還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mmy 104-03-20 14:20

你好,我方為主要幹道,但對方認為雙方都有錯,原因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車速過快才會撞上,對方也說他有死角,但機車汽車並排同行,要如何注意左方車要右轉撞擊點在汽車右方前門至輪胎距離,撞到第一時間,對方汽車並未立即停車,開走後才停,警察到場也有問對方,汽車機車這麼遠,怎麼撞的,對方稱她是老人家反應比較慢,那是否對方違反應注意義務,未提高警覺

 

neil 104-03-18 16:01

各位律師好:

我在兩天前騎車直行在路上,路旁路口有一台紅線違停轎車(是旁邊洗車行老闆洗完車停在那邊),再行經路口前視線無法看到旁邊巷道的BMW新車要直行駛出,因此我的機車剛好撞上他左前輪及前保險桿的縫隙中,他左前方保險挫傷跟小部分凹陷(沒掉下),而我機車前車殼半毀,雙方身體都無大礙(沒有路倒),當時天氣視線都良好,對方也認為看不到我所以車頭必須開出來一點,雙方速度都不快(約30~40公里),因為都是路都不是很寬的,只是看到車子的時間點太短雙方就煞不住了,

BMW行駛的道路接近路口的地上有寫【慢】字,我方地上沒有註明任和字眼,雙方路邊皆無其他告示牌或號誌燈,BMW車主告知他有保乙式車體全險,肇事雙方跟把車停路邊的洗車行老闆都有接受筆錄,三方車牌也都有紀錄下來,現場肇事圖也有畫上三方車輛,
想知道的是:

1.BMW車主告知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那我還需要負責他的維修費用嗎?(在不論肇責歸誰的狀況下)

2.這樣的路口哪方算是主幹道呢?

3.停在路邊第三方車輛警方是否也會納入計算肇事責任分擔比例中呢?
其實我很最怕就是BMW的維修費用,對方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這樣我需要負擔嗎?保險公司會再跟我索取理賠嗎?目前還不知道肇責歸屬分攤比例,所以很怕電話一打來就是幾十萬的維修費用!(小上班族負擔不起)

麻煩幫我分析分析,謝謝!!

aicern 104-03-17 16:10

今年二月,家中收到『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的通知書,案由:詐欺偽造文書,我有去鐵路警察局詢問發生什麼事,並做筆錄... 得知,我的個資盜用,申辦網路門號(全球一動),對方(我不知道是誰…)在網物上購物,並留下網路門號,警方查知此門號登記人是我,所以要我到案說明,我才知道我的個資盜用…重點來了!我的證件不曾遺失過…
今年三月,家中收到『全球一動』的消費發票,我打電話到『全球一動』詢問,說明我從未在『全球一動』消費,為何會有消費發票?『全球一動』客服人員查詢後,說我名下有二支網路門號,由於欠費過久,已停用,我才知道對方(上述事件)竟然利用我的個資辦理了二支網路門號,『全球一動』將進行催繳動作,我的個資是被盜用…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bo 104-03-16 17:31

事發於今日3/16 8點多 
我騎機車對方開車 我和對方車輛要同時過一條小巷
對方是從對面過來我正要轉彎一點騎過去時 路是快下坡 重力加速度 我煞車來不及兩台車擦撞
我的膝蓋擦傷和左胸有壓到 機車前面板幾乎全毀 對方車門有磨損和翻起一點
對方有請警察到現場 我們雙方做了簡單的筆錄酒精測試 後來警察建議我去照x光便叫救護車載我走
我在確認身體膝蓋擦傷和左胸軟骨壓到後便至警察局詢問事後處理 
警察調出對方的行車紀錄器 說我滑行8m 車速過快 要詢問對方是否要和解還是調解

我和對方都是同一家投保公司-富邦 我的機車保險過期5個月當場再續保 富邦說對方也有打來詢問
並估價車修繕費需8000元 我是單親家庭且目前就讀大四中快畢業 學費都貸款 家中積蓄不多
富邦說要調解醫藥費會負擔 醫藥費為550 我打去詢問對方 對方表示要我付8000全額 說我騎太快要學會教訓 
我去估機車修繕費也要4000 這樣代表我要付12000 家中經濟狀況實在沒辦法一時拿出這麼多錢
我想問 這樣是對方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 我身體有受傷也有開診斷證明 這樣我是否比較有利?
麻煩大家幫忙解答了 謝謝!

679CY 104-03-16 14:31

我在今(104)年初,參加友人的晚宴,對方(簡稱A女)也與她的友人也有一起前往,因當天氣氛很好,結束後友人邀約去B先生家裡繼續喝酒,我乘坐B先生的車子前往,我到達後與友人在KTV室唱歌喝紅酒,後來對方與其他友人也到達,當晚大家都有唱歌及喝酒,互動很熱烈讓我覺得氣氛很好,後來友人陸續離開,A女卻並未隨其他友人離去,反而繼續留下來一起唱歌喝酒聊天,後來我想起我隔日有活動要辦理,我請B先生幫我叫1輛計程車,A女聽到時主動說要和我一起離開,我跟A女下樓等計程車時,印象中A女有摟著我的手,那時候的感覺跟平常工作上的互動很不一樣,感覺像情人,走到門口時,有好幾個朋友要送我們上計程車,我記得當時有摟著A女的肩,在朋友面前A女也都沒有拒絕,A女還很高興的與B先生聊天,讓我覺得A女好像也喜歡我,那種感覺真的就好像一對情人在向友人道別。

計程車後我問A女要回公司宿舍嗎,她說不要,我問A女要不要另外找地方休息?A女說好,所以我請計程車司機載我們到市區的汽車旅館休息,到汽車旅館時我摟著A女下車,我記得好像找不到房間,旅館服務人員還主動幫忙找房間(警方說汽車旅館監視器影片看起來,我看起來很清醒,但是A女下計程車有一點站不穩,但是可以自己走進去,我跟A女找房間花了大概3分鐘左右,A女走到房間門口就不勝酒力倒臥在地上,我開了房間門,就一直在A女身旁照顧她,A女一下子趴著一下子躺著,我前後照顧了快8分鐘,等A女清醒一點才扶她進房間)進房間後我跟A女躺在床上休息一陣子,我看A女比較舒服,想進一步親A女,A女說有酒味要漱口,我拿水給A女漱口後開始親A女及撫摸A女,雙方有進一步的親密行為,過程中都是在很自然的情形下發生,後來A女說要上廁所,我躺在床上休息,A女叫我拿她的手機給她,我拿過去後回床上躺著休息,有印象A女跟別人講電話,A女講電話時我躺在床上睡著了,後來我聽到我的手機有聲響而驚醒起床,想起隔一天還有事情,我拿起手機要看的時候,A女問我為什麼要拍她照片,我回答A女我是手機響拿手機查看,沒有要拍她照片,同樣的問題A女又問了一次,我告訴A女我隔天還有事要忙,我穿好衣服後跟A女說我要先回家,妳自己在這裡休息,A女揮揮手後我就離開汽車旅館,後來隔天A女就去驗傷然後提告說懷疑我下藥性侵她。

A女的警訊筆錄說她在B先生家中喝了一杯我拿給她的冰水,她就整個人不醒人事,醒來就下半身全裸,上半身衣著完整,中間只有親熱過程她對於我親她及愛撫她有片斷印象。

我想請問:

1.如果計程車司機證明A女願意跟我去汽車旅館的話,我們算自然的發生關係是合意嗎?

2.我先離開,後來休息時間到了,汽車旅館服無人員有打電話問A女是否要延長休息時間,A女回答要延長2小時,但都沒有提到她被性侵,然後延長的時間快到了,A女有主動打電話給櫃檯請服務生進房間幫她找手機,但是A女作筆錄時卻說她拿到手機電話請朋友來載她時,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既然都可以打電話給櫃檯了,怎麼可能不知身在何處,這可以質疑她的筆錄供詞前後矛盾嗎?

3.我可以要求法院調A女的通聯記錄,請跟A女通話的人來做證,請證人說明A女通話時意識是否清醒?如果清醒是否就不能說她是酒醉無意識狀態呢?

Dylan 104-03-15 19:26

我爸媽已離婚 但我爸媽還是一起開早餐店,但岳母最近到店裡鬧3次左右也有到家裡鬧,我媽就去申請保護令,想說大事化小,但保護令申請下來 岳母去告我爸傷害

原因:第一次岳母到店裡鬧的時候跑到吧檯裡撞我爸他自己跌倒 說是我爸推他

現在要去警察局作筆錄,要怎麼做 才可以告他 一起開庭(全部案件一起開庭)

現在我爸想要反告他 恐嚇取財 恐嚇威脅 毀謗 以上皆有查證,證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一、親戚以和為貴呀。

二、營業場所裝個監視器是合理的。

三、跟中華電信問一下,有一個是攝影完直接檔案存網路,就是監視器破壞也有證據留下來。

四、告刑事前要先分析證據夠不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5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父親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楊律師 104-03-15 21:33

岳母有誣告的問題

至於其他有證據部分

再請斟酌再考慮是否提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5 21:37

筆錄時請一併向警方陳明對方有您所述犯罪事證,並當場表示要針對該些犯罪事實提出告訴。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6 08:53

 您好

  依您所述,誣告是比較可能成立的!其他恐須有更具體之事證!

  歡迎來電更一步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RAY 104-03-15 09:40

大家好  我想在這邊發出問題

近期我與我朋友玩線上遊戲與他人發生口語上的衝突

遊戲內我有說出"都廢物"但是我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指對方腳色的ID名稱,但我卻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於是我與我朋友就做了筆錄,但是因為我們想要省事,想要簡單解決就好,所以我們在筆錄上有承認是在罵他,但是希望和解,做完筆錄後我有聯絡道告我們的人,問她是否願意跟我們和解,但是對方卻提出無理的要求,我與我朋友1人支付1萬元給他,那這樣忙大的金額我們當然無法接受,而且對方非常堅定,那假使我們去了法庭,還可以否認我是在罵他嗎,還是會因為筆錄上所記錄的不能否認,那就算如果被他告成功的話會罰多少錢呢?

不好意思 希望有人能為我解答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可能成立誹謗公然侮辱之犯罪,但均有易科罰金之機會,若對方條件不合理,亦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5 18:16

1. 您當然可以否認,但檢察官、法官未必會採納您的辯解,您也必須費心說明您為何先前承認與後來為何否認。

2. 私下打探而得到的對方和解條件未必是對方最終條件,尤其程序拖下去,對方也可能因為必須頻頻出庭而感困擾而有退讓可能,建議調解看看。

RAY 104-03-15 01:20

大家好  我想在這邊發出問題

近期我與我朋友玩線上遊戲與他人發生口語上的衝突

遊戲內我有說出"都廢物"但是我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指對方腳色的ID名稱,但我卻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於是我與我朋友就做了筆錄,但是因為我們想要省事,想要簡單解決就好,所以我們在筆錄上有承認是在罵他,但是希望和解,做完筆錄後我有聯絡道告我們的人,問她是否願意跟我們和解,但是對方卻提出無理的要求,我與我朋友1人支付1萬元給他,那這樣忙大的金額我們當然無法接受,而且對方非常堅定,那假使我們去了法庭,還可以否認我是在罵他嗎,還是會因為筆錄上所記錄的不能否認,那就算如果被他告成功的話會罰多少錢呢?

不好意思 希望有人能為我解答 非常感謝

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建議閣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直接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星星 104-03-14 11:27

律師你好
我才十九歲
家人因工作關係而我在離家較遠的地方念書
所以無法陪我一起去跟對方(肇事者)談理賠相關的事項
驗傷單跟醫療收據我都已經準備好了
不知道還須要準備什麼?

而當時車禍是由於對方突然從路邊倒車至路中央
學姊騎車載我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學姊已成年:21歲)
學姊會找他的導師陪同協助談理賠

還有  學姊有問過 法律有規定要給慰問金
但是對方沒有給付  而且在最初筆錄時一口咬定我沒扣安全帽
我的安全帽才會飛走造成腦震盪
所以他們就不想陪醫療費
但我很確定我當時有扣 只是撞擊的力道讓我壓到扣環而鬆脫飛走
然後路口沒有往車禍方向拍的監視器
車禍後在醫院做筆錄時也沒有錄音 
後來是學姊的爸爸去跟他們談他們才願意做所有的賠償
而學姊在當下也有錄音 

請問這樣賠償該怎麼跟對方談
又  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annie 104-03-13 22:51

今天突然接到警局的電話說我3/4號撞到一台機車
我印象中我真的沒有撞到人
所以警察就請我到警局去看監視器
車道有四線道,我開在內車道處過來的第三車道
路口監視器只有拍到我車開過去之後我又後方機車下去
但是因為拍攝角度是從我左前方拍的而且也只有擋風玻璃以下的畫面
也就是說完全沒有拍到我撞到他的畫面
但是警察一直強調我這樣是肇事逃逸,會有刑責
後來警察說要看我的車
因為我車本身就很多擦傷
警察認定我右後車門的把手有擦撞機車
但是我認為也有可能是機車自己不穩跌倒擦撞到我的車
後來對方也有來
警察也一直叫我們和解,但是我想當場和解警察卻要我們自己去私下和解
明明機車自己騎到車道上面來了不是有路權問題嗎?
而且他是倒在雙白線上
而且我根本不知道我有撞到人這樣也算是肇事逃逸嗎?
為何警察不讓我在警局和解這樣合理嗎?
還有明明案件是發生在南區卻叫我去東區的警局做筆錄好像怪怪的
如果我堅持不和解是不是就要上法院了? 

楊律師 104-03-14 00:09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基本上 肇事逃逸最少要有對方死傷之結果與你明知對方有死傷逃逸

不然是不會成立這條罪的

 

也不是警察說的算

 

建議你到檢察署說明比較對你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仍需從主觀是否知悉撞到人及客觀上有無證據可證撞到人來認定,所以您仍可以據理以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亦可考慮與對方和解以利您爭取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豪 104-03-13 19:57

最近突然收到調查電腦妨害使用的傳票,詢問之後警方說是涉及入侵國外網站,IP是我們家發出的,叫我們在3/28號時報到。

但是我們家沒有人會去國外網站,更別說是入侵了。而且警方並沒有說清楚是哪些網站,以及詳細案情,我懷疑是電腦中了木馬,或者是IP被國外不肖份子冒用。

請問各位律師及網友大大們,我們應該先做好什麼準備?

還是說我們28號時先去報到,做完筆錄之後再做下一步準備?

小豪 104-03-13 20:05

提出告訴的是國外的網站,不曉得當天會不會直接開庭....

警方製作筆錄,是調查的第一步,如果您對警方的調查,有任何疑慮或不放心,建議您:可委請律師一同到警察局去作筆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客戶諮詢電話:0937-182635   Line : 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會先製作筆錄,而後再移送地檢署,所以當天並不會有結果,本件您們可以先去製作筆錄以了解狀況,若無如警方所述之事實,則否認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您前往,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之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2:09

您好,可以爭執並非您或家人使用,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

您好:

您必須證明您是因為家中電腦中毒,導致被駭客當作犯罪的跳板,建議您可先行將電腦掃毒或檢測流量,若有中毒或流量異常,可將電腦中毒的頁面存檔,製作筆錄時可提示給警方看,此外,你可列出您與家人使用該台電腦的時間和在家的時間點,若對方犯罪時間,您即可證明根本不可能使用該台電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楊律師 104-03-14 00:24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基於刑法無罪推定與不自證己罪原則

 

我覺得你就單純否認有任何妨害電腦使用之犯行即可

 

還有當日不會移送檢察官那邊

 

放心

先到警局做筆錄,對案情說明,之後案件會移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妨害電腦使用的案件重點在聲請調查使用ip為何、涉犯時間點與使用者作息比對、暫存檔記錄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翔翔 104-03-13 13:37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向燈右轉,我就撞上去了,之後對方要求我別報警。
但是我還是報警,保障自己的權利,在做筆錄的過程才知道對方酒駕酒測值是0.14,筆錄做完後對方很客氣說他願意賠償我的修車費,對方走後警察說談不攏再找他。
事後我傳給他估價單,對方又嫌貴,到現在都快過2週了,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請問律師:

如果我提告我能拿到修車費嗎??

還有提告一些相關程序我該怎麼做?

楊律師 104-03-13 13:56

車禍有受傷嘛?

可於車禍後6個月內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機車維修部分

則保留維修費用單據(不是估價單)

支付命令方式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

一、如果只有車損的話不會有刑事的問題。 二、只有車損的情況,因為金額不大,做假扣押實益不大。一般假扣押是防脫產的,是先扣對方財產然後再慢慢告,但是如果金額很小,假扣押實益真的不大。 三、金額小的案件,可以考慮調解或是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這樣才不會花太多時間或勞力成本而划不來。 四、另,可跟對方討論由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強制險或任意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翔翔 104-03-13 18:31
回覆 翔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 ... (恕刪)

謝謝兩位律師回復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我只有受到輕微的皮肉傷和瘀青,大腿內側跟小腿(褲子破掉),車行估價要兩萬初頭,這樣我提告值得嗎?

如果我提告今年7.8月有可能就要去當兵,會不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提告,當然在訴訟中極有可能會移付調解,屆時若調解成立即可以一併解決,且本件並不會因您當兵而受影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1:50

如果有受傷的話,可以考慮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以促使對方在偵查程序中與您達成民事上之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嘉 104-03-12 17:20

小弟在2014年8月15號開車時不慎追撞前車,當下有請交通隊來做筆錄且話好現場路線圖,事隔半年,對方所保之保險公司寄來一份民事訴訟,說是要求賠償車輛修復的金額50000元,可是這半年來都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是因為對方保全險的關係嗎?另外一問全險的部分是保險公司將所有賠償流程走完後才會向肇事者提出賠償嗎?那當中修車的過程有必要通知我到現場看嗎?

那麼訴訟的過程是寫先調解,小弟因還在學,所賺不多,且是低收入戶,有沒有辦法可以減少一些賠償金額?實在是無法償還如此多的金額,而且還須照年利率5%加收利息,希望能幫幫忙,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25

您好,可以跟保險公司法務殺價。

雅雅 104-03-12 16:39

車禍發生日期:103.10.09

當時停車準備請乘客下車將車位的機車移開才能移進去,乘客小開了駕駛座後方車門擦撞機車機車騎士倒地,馬上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機車騎士因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導致顱內出血,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事發之後,我們每天都去醫院探望對方,也非常有誠意的負責的一切的費用,其中包括騎士醫藥費(約25萬)、看護費(約15萬)、住院用的雜支(3~5萬)...等,我們自己也是咬著牙把錢湊出來給對方,只希望騎士能好起來....,現在對方說要談和解,因醫院說騎士的恢復期大約需要兩年的時間,但對方給我們的感覺是要在敲我們一筆.....

      所以我們現在想請教各位律師們...

      1.當時對方車速快又沒戴安全帽,才會導致如此嚴重的重創,難道全部          的責任歸屬都在我方嗎? 對方一點責任都沒有?真的是傷者最大嗎?

      2.因當時騎士意識不清,警方判定無法做筆錄,這樣是對的嗎?

      3.恢復期的判定是由醫院說得算嗎?

       麻煩各位律師了,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17:11

1. 若機車車速過快,則當然也是有疏失,另外未戴安全帽可能也是造成他頭部重創的主因,這都是要歸機車騎士自己負責。至於後座乘客開門部分,如果沒有注意後方來車情形,同樣也有疏失。若雙方均有過失過失程度可能還要視個案並進行鑑定而定。

2. 通常會等意識清醒才能夠做筆錄。但罩責如何判定並非只聽任雙方所述,若有其他如行車記錄器獲釋現場監視器可供佐證亦有助釐清事實。

3. 萬一真的要上法院訴訟民事法庭法院判定當事人受傷程度、住院長短、費用開銷等,基本上還是會函詢其就醫的醫院,所以醫院的判定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以上供參。

楊律師 104-03-12 17:47

1可以協助對方聲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償額可以由此扣抵)

2對方6個月內有對妳們提過失傷害告訴嗎?

3對方與有過失程度頗大(也就是對方不得將損害金額要求妳們全數給付),建議將本件賠償費用額交由法官依法判定,或許較為有利

4本案最好委任律師打官司,爭取妳方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超速加上未戴安全帽,本身也會有與有過失之問題,建議可聲請鑑定,已確定雙方肇事責任之百分比,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準。

另外,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和解或開庭,以維護您的權利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院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以利您與對方協調賠償之金額,惟若您有過失,即有成立刑事過失傷害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NA 104-03-12 14:18

我想請問律師

9號的時候警察局打電話給我,問我說我有沒有在拍賣上賣N度5的包包,並且說有人檢舉我賣仿冒包包,要我禮拜六去做筆錄,當下整個錯愕..

我想請問律師封面上N度5英文及數字,我是賣的包包是仿到哪一種的商標呢?整個超懊惱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還就讀大學已滿今年五月才要滿20歲而已,我可以寫悔過書及緩刑書挽救嗎?

家裡也沒有那麼多金額可以罰..單親又靠中低收的

金額會罰高金額嗎?我怕金額太高拿不出來要被關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侵害香奈兒商標權,建議盡量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員警給予商標權證明,確認是否有侵害他人商標

2、倘若確實違反商標權,可以嘗試爭取給予緩起訴。(建議可以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與對方和解)

3、刑事責任上18就已經成年了,但是因為您未滿20歲,在民法上尚未成年,故而法定代理人可能有連帶責任問題。

這樣的案件實務上多半以和解換取緩起訴,不過也有些案件告訴人立場很強硬拒不和解,這就要看如何談判

小呂 104-03-11 23:35

我在1/29號發生一件很奇怪的車禍  我是機車A車  計程車B  機車C

我騎在5線道上 有內往外算我在地4車道123車道是禁行機車道  我因要超車所以期到第3車道然後我要帶轉  所以我重地3車道向右行駛有打方向燈  在快到右側待轉區十有一輛計程車緊急煞車 後方有台機車撞上B車的屁骨   然後B車說是我的不對C車有點小小小的擦傷但是沒有叫救護車筆錄上也寫沒有人受傷

重點我都沒有跟B.C車碰撞任何碰撞都沒有

筆錄做完  就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C車告我車禍傷害 現在我被告車禍傷害要怎麼解!

初步判定說

C車未注意前車狀況

B車上未發現

筆試因素

A車涉嫌向右變換行項未注意右側來車

我想問C車撞上B車是不是後車追撞前車   那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或是超速才會撞上去

那初步判定為什麼沒有說C車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現在B.C車都要向我求償  我要怎麼辦   

想多聽一點意見拜託大家 

楊律師 104-03-12 00:11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你先將車禍初步判定表,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向管轄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對車禍聲請鑑定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SONIC 104-03-10 22:26
前1-2個月我汽車行駛在內車道,結果對方汽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我),我有按喇叭提醒,對方說沒聽到(車上一男一女,女方臉部有看到我的車子),我為了要閃他撞到對方的右後保桿,我的左邊撞到分隔島,之後對方沒有下車,直接開離現場,等2臺交通警察到了之後,其中一臺交警根據旁邊路人提共的線索才把人追回來,對方眼睛有血絲,交警有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有做筆錄,我的筆錄有寫對方肇事逃逸,對方的筆錄沒有說他肇事逃逸,雙方也都沒受傷,對方也有說我方維修的費用要負責,結果我拿公司開的估價單給對方,對方說他自己車子10萬多(感覺對方要我賠他修車費,他在賠我我的修車費),雙方都是軍人,請問一下,這樣打官司的話對方有成立什麼罪??
楊律師 104-03-10 22:45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1如果你方未因車禍而受傷,對方即無刑法過失傷害之問題

 

2又因刑法對於過失毀損未設處罰規定,是你方無法提出刑法毀損之告訴

 

3又刑法肇事逃逸罪,規定除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外,更需有致人死傷之結果才會構成,故因你方未因車禍受傷,是此部分對方也不成立肇逃罪責

 

4本件車禍可能為單純民事侵權損陪案件,請於車禍30日後向警察單位聲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書(才知道對方姓名住址),並保留你方車輛之維修費用單據(不是估價單),車禍發生兩年內以寫支付命令之方式遞狀到對方住所地之法院請求民事賠償.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0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為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您可請求對方賠償您相關損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0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雙方都沒有受傷的話

就沒有成立犯罪

就是賠償問題

但是對方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這是你可以把握的點

可以跟他要多一點錢

否則就不和解

至於如何賠償建議可以先聲請鑑定釐清責任

還要計算折舊等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ONIC 104-03-10 22:21
前1-2個月我汽車行駛在內車道,結果對方汽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我),我有按喇叭提醒,對方說沒聽到(車上一男一女,女方臉部有看到我的車子),我為了要閃他撞到對方的右後保桿,我的左邊撞到分隔島,之後對方沒有下車,直接開離現場,等2臺交通警察到了之後,其中一臺交警根據旁邊路人提共的線索才把人追回來,對方眼睛有血絲,交警有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有做筆錄,我的筆錄有寫對方肇事逃逸,對方的筆錄沒有說他肇事逃逸,雙方也都沒受傷,對方也有說我方維修的費用要負責,結果我拿公司開的估價單給對方,對方說他自己車子10萬多(感覺對方要我賠他修車費,他在賠我我的修車費),雙方都是軍人,請問一下,這樣打官司的話對方有成立什麼罪??
阿杰 104-03-10 20:16

請問開庭時檢查官訊問題 我回答的跟我當初在警察局的筆錄不一樣會有問題嗎? 我是告訴人 詐騙案也拖了一年多才開庭 當初在警局做筆錄情緒上是很激動的 也沒認真看做完的筆錄 也無法證明被詐騙的金額 當然現在也無法證明被詐騙的金額 只有Line的對話記錄可以證明被告的確有拿我的錢 被告在Line有說到 我告他 他定多還我錢之類的話語 跟臉書上 我有訊問被告要處理騙我的錢了嗎? 被告回應我 見面談 之類的話語 請問像這樣子我提告會有勝算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0 22:07

1. 前後不一要看不一的程度如何,惟如您有疑義可具狀將實情經過詳細說明,以利檢察官偵辦。

2. Line對話如何可能要看到完整對話內容才能做進一步判斷,但依您所述對方只提到「頂多還你錢」、「見面談」等的部份,看起來似乎不太充足,還要看有無其他對話記錄或是其他事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0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整理犯罪事實,以利檢察官偵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整理犯罪事實,以利檢察官偵辦之。

東東 104-03-10 08:38
您好,日前與一位已婚女同事交往,在昨日被她丈夫透過通訊軟體發現,並於當天下午男方利用女生的line幫我騙去女方住家附近等待,當我發現不對勁準備將車開走時,被對方開車攔下直接從我座車拉出來擄走,開至郊外動用私刑毆打,並揚言要索賠五十萬,毆打結束後,我走回自己座車的地點準備開車回去發現包包不見,問了店家原來在被擄走的過程中掉到車外被民眾撿起至警局報案,於是在警局做了筆錄,為了顧及女方名譽全程都是用我不知道不清楚,無與人結怨,不提告,警方再調閱監視錄影帶,剛好那時男方的車被擋到,後續還會持續調查,真的很怕查下去事情越來越大,我很無助,而且現在男方似乎還是不放過我,介入對方家庭是我不對,請求可以告訴我我該如何是好,拜託拜託了
東東 104-03-10 08:33
您好,日前與一位已婚女同事交往,在昨日被她丈夫透過通訊軟體發現,並於當天下午男方利用女生的line幫我騙去女方住家附近等待,當我發現不對勁準備將車開走時,被對方開車攔下直接從我座車拉出來擄走,開至郊外動用私刑毆打,並揚言要索賠五十萬,毆打結束後,我走回自己座車的地點準備開車回去發現包包不見,問了店家原來在被擄走的過程中掉到車外被民眾撿起至警局報案,於是在警局做了筆錄,為了顧及女方名譽全程都是用我不知道不清楚,無與人結怨,不提告,警方再調閱監視錄影帶,剛好那時男方的車被擋到,後續還會持續調查,真的很怕查下去事情越來越大,我很無助,而且現在男方似乎還是不放過我,介入對方家庭是我不對,請求可以告訴我我該如何是好,拜託拜託了

一、你知不知道對方有老公,這件事是重點…

二、證據上,要看你們通訊軟體上怎麼談的…

三、通姦、相姦,刑事上,大約是判四個月或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判刑確定檢察官又同意易科罰金的話,如果是一天一千來算,就是十二萬到十五萬。

四、民事賠償,北部的話,經統計的結果,有二十萬、三十萬、四十萬、五十萬、六十萬、七十萬、八十萬…不知道何故在北部二十萬及五十萬是大宗…但這個就看法官了…中部我上次統計的話,二十萬及三十萬是大宗…

五、如果是民事賠償算最便宜的行情二十萬,刑事判刑四個月易科罰金十二萬,再計算你如果找律師費用刑事偵查中辯護,刑事一審辯護、刑事二審辯護,民事一審訴訟代理民事二審代理,就算違反行情每個都算五萬打到底也要二十五萬)

六、這也就是為什麼常有人會在這類的案件開出五十萬的條件。但是,有一個可能是對方證據根本不足;加上律師費又不是一次付二十五萬,對方也未必會一直纏訟(因為他找人告你他也要付律師費);加一不是每個人名下都有財產,這也就是為什麼還是有人會堅絕不付五十萬要跟對方打到底…

七、對方有抓你去打,一個是涉及傷害,一個是妨害自由傷害的部分是告訴乃論妨害自由的部分是非告訴乃論。對方打你你當然可以告他,但是仇恨可能結更深…

八、是戰是和你要自己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涉嫌強盜罪、傷害恐嚇等犯行。您的行為可能涉犯通姦罪,兩者刑罰差很多。

2、倘若對方仍想用不法手段向您取得利益,建議應該依法提告,才能遏止對方的行為,您可自行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犯恐嚇危安、傷害妨害自由等犯罪,但您的行為,有可能不至於構成妨害家庭罪,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412046 104-03-09 21:09

我昨天跟我爸吵架,他說要拿球桿k死我

 

我媽看到後上前制止,我爸作勢要連我媽一起傷害(我以為)

 

然後我就從廚房拿菜刀想要喝聲制止

 

我爸看到後報警說要控訴我殺人未遂,說什麼今天殺老爹明天殺別人

 

可是我根本沒有任何殺人意識,也沒有造成任何傷害

 

這樣的控訴會成立嗎?

 

昨天已經做過筆錄了,內容跟上述差不多

 

還有我今年18歲未成年

 

謝謝各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9 21:28

如果只是拿起刀,應該還不致於到達殺人的著手程度,應不致於會有殺人未遂,更何況,背後的目的是在於保護自己母親避免受到傷害

s412046 104-03-09 21:42

謝謝回覆!

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傳喚

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據之類的嗎?

第一次上法庭有點驚驚|||

s412046 104-03-09 21:4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只是拿起刀,應該還不致於到達殺人的著手程度,應不致於會有殺人未遂,更何況,背後的目的是在於 ... (恕刪)

 

謝謝回覆!

 

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傳喚(希望不要)

 

請問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據證詞之類的嗎?

 

應該是不會委任律師,沒有那個閒錢

 

第一次上法院有點驚驚的…

 

ps只要有人堅持起訴,不管起訴成不成功,都得走一趟法院吧…?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25

您好,雖然您未成年但已經滿18歲,所以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另外,可爭執並未有殺人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就殺人罪之故意及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412046 104-03-09 23:3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雖然您未成年但已經滿18歲,所以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另外,可爭執並未有殺人之犯意及犯行 ... (恕刪)

對不起,沒有說明清楚,現在是17歲未成年,文章好像沒辦法修改…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45

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若有觸法行為,則適用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

培智 104-03-08 03:55

直行綠燈看到行人紅燈(他有在斑馬線上)
煞車減速摔車
機車噴出去噴到那路人
他沒有事站起來
我罵他闖什麼紅燈他說我騎太快
但我大概4、50左右
我說我要報警不要走
結果他走去別的地方不知道幹嘛一段時間後又走回來跟附近店家聊天(似乎是住附近)
看到警察來了就回家躲著
警察去問店家才出來
那路人的兒子說不管紅綠燈怎樣行人就是最大
想請問一下那到底肇事責任誰比較大?
我上網查過
我知道路人在不管交通號誌下
只要在斑馬路上就有絕對路權
且駕駛人應減速禮讓 
但是我是在看到她後想禮讓而煞車摔車掃到對方(反應不及的情況下)
且對方沒事
我則是多處擦傷
還有交通大隊的警察當下做筆錄時有跟我說那他這樣算肇事逃逸
但是我也查過了
行人因為無交通工具所以不適用於此逃逸法律
那是否這樣看來我責任比較大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1:27

1. 若對方紅燈,就算走斑馬線且為行人,對方本身仍有肇責。

2. 車輛駕駛接近行人穿越道,必須減速,如有行人也必須禮讓。否則未減速而撞傷行人,無論行人是否紅燈,也是有可歸責。

3. 接近行人穿越道就必須減速,不是看到有人才減速,您所述情形,雙方都有責任,但責任程度要視當時事實發經過而定,您可向警方申請初判表,必要時也可申請肇事鑑定釐清肇責程度。

4. 您有受傷,對方有肇責,則對方可能涉犯過失傷害罪。

培智 104-03-08 12:04

那想請問一下
真的是行人肇事逃逸嗎?
真的是有交通工具者才能算是逃逸

楊律師 104-03-08 14:16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對於你的傷勢,請至醫院驗傷並開立診斷證明,並於事故30日後向警察機關聲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並向警察要求做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之筆錄刑法第 185-4 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肇事逃逸前提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行人故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一、你的部分宜速驗傷

二、對方沒有受傷的部分警方有沒有載明筆錄呢?這個很重要,如果沒有的話要快點搜集對方沒有受傷的證據,尤其是警方的說法。有的人在現場沒受傷,過了幾天弄個驗傷單就告你了。

三、我本身有遇過現場說沒受傷,後來她媽來了之後連續大聲的問了幾次「你有沒有受傷」,然後她就改口稱「唉呀我的腳好痛」的案件…

四、搜集你沒有紅燈證據,人證,或者是錄影光碟。

五、如果在還能搜證的時候不搜證,後續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處於不利地位…

六、如果對方沒有受傷,那麼你就不會有刑事責任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1234 104-03-07 13:10

有人告我詐騙,但是因為和對方說部份商品缺貨, 要還錢的日期未還,我也去做筆錄了,對方口供整整多了三筆金額,我和警察說真的只有一筆而已我到時帶簡訊出庭,警察一直誘導我承認,唉,請問我能反告對方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反告對方誣告應有困難,但本件是否會成立詐欺也有疑義,若您認為自己是清白,也應堅持無罪,不要受檢警誘導而蒙受不白之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07 14:23

本件你單純延期退款僅是單純民事問題

對方告你詐欺恐有小題大作之嫌

但你要反告對方誣告 恐怕也有困難點

建議跟警員說僅是單純延遲退款而已 

沒有任何詐欺之犯意與犯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7 15:43

同上二位大律師所述,設法與對方多溝通,以求能夠達成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7 23:07

可以爭執只是單純之民事糾紛,待獲得不起訴處分後,可以看看偵查中有何證據並提出誣告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德 104-03-07 02:42

請問:我105年2月24日收到一張警察局通知書,因防害名譽案叫我到分局做說明,我有撥打通知書上面電話給偵查佐問是什麼原因,他說因為我在2013年4月在某人臉書上留言,所以對方要告我防害名譽,總共有一百多人遭提告,事隔那麼久我也忘記了我當初在上面留些什麼,在我印像中我也沒留些不雅文字和辱罵他人或指名道姓。我想請問我到警分局該如何應變說明?在請問我現在才收到通知有超過提告追朔期嗎?在請問我也有朋友在104年三月也同樣有收到通知書也有去做完筆錄了,可是他到現在也過一年了都沒在收到任何通知或下文,請問這會連一百多人併案處理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7 07:36

1. 若您找不到當初留言的內容,那到時去做筆錄時,警察應也會提示給你看,屆時您再看如何回應。

2. 警局問答回覆,務必想清楚再回答,必要時也可委託律師陪同。

3. 現在收到通知,不代表最近才提告,可能是警方作業的關係,只要對方在事發後6個月提告就可。

4. 若確實有一時失慮而妨害他人名譽,則盡可能與對方達成和解,以爭取不起訴處分。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07 15:32

Dear 阿德,

首先須要看當時該位告訴人的臉書留言之隱私設定為何,是否構成-公然,即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之情形,再者,須看您當時留言內容為何而定─是否足以損害對方當事人之名譽或社會上的評價,兩個要件皆符合才構成「公然誹謗」,若有任何問題請來函或來電諮詢,謝謝!

困擾 104-03-07 02:41

請問:我105年2月24日收到一張警察局通知書,因防害名譽案叫我到分局做說明,我有撥打通知書上面電話給偵查佐問是什麼原因,他說因為我在2013年4月在某人臉書上留言,所以對方要告我防害名譽,總共有一百多人遭提告,事隔那麼久我也忘記了我當初在上面留些什麼,在我印像中我也沒留些不雅文字和辱罵他人或指名道姓。我想請問我到警分局該如何應變說明?在請問我現在才收到通知有超過提告追朔期嗎?在請問我也有朋友在104年三月也同樣有收到通知書也有去做完筆錄了,可是他到現在也過一年了都沒在收到任何通知或下文,請問這會連一百多人併案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7 22:3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6個月的問題,倘若對方已經在6個月內提告,則就不會有逾越的問題,當然,製作筆錄的時候你還是可以就這個問題提出質疑。 2、倘若您無法事後回想或是先找到之前的FB頁面,則至多就是製作筆錄的時候請求員警出示之後在答辯,或是委請律師偕同製作筆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4-03-07 02:09

請問:我105年2月24日收到一張警察局通知書,因防害名譽案叫我到分局做說明,我有撥打通知書上面電話給偵查佐問是什麼原因,他說因為我在2013年4月在某人臉書上留言,所以對方要告我防害名譽,總共有一百多人遭提告,事隔那麼久我也忘記了我當初在上面留些什麼,在我印像中我也沒留些不雅文字和辱罵他人或指名道姓。我想請問我到警分局該如何應變說明?在請問我現在才收到通知有超過提告追朔期嗎?在請問我也有朋友在104年三月也同樣有收到通知書也有去做完筆錄了,可是他到現在也過一年了都沒在收到任何通知或下文,請問這會連一百多人併案處理嗎?

寶貝 104-03-06 08:04

各位律師你好,我因為吸食毒品而有在簡易法庭提出申請信別寄到戶籍地址,這樣子他還會寄到那裡嗎???還有我是二級?但是初犯?而且有筆錄內容有承認吸食?我還是學生?可以申請不要進去勒戒嗎?可是學校說不休學就會通知家人?如果沒有學生的身份可以申請在外戒治嗎??請求大家的意見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3-06 09:01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確實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你是初犯? 如果是的話,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跟是不是學生無關,戒癮治療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治,部會因進入勒戒所而中斷工作學業,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6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irley 104-03-05 17:10

我在2月8日晚上 機車待轉區看錯紅綠燈以為是綠燈所以直行然後被左方綠燈直行機車撞上,

後來報警做筆錄後知道是自己看錯紅綠燈(闖了紅燈)

雖然我是被撞得但是我知道是我違規所以決定賠償對方機車維修費跟醫療費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償醫美費跟薪資精神賠償...等

雖然對方是綠燈但是那個路口限速是50 過紅綠燈路口應當在減10 =40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獅子大開口跟我要賠償嗎?

楊律師 104-03-12 00:26

建議先向當地鄉鎮市公所 聲請對此車禍進行調解

radeon 104-03-05 16:57

各位律師,我有些問題想問

今天收到了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案由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涉嫌觸犯之法條 第4條第2項等

監察期間101年08月10日~101年09月1日

我才想起來,101年的時候因為朋友拜託,又不好意思拒絕就幫他辦了便利商店的預付卡,名子是我的,但我從來沒用過這支電話.沒打過也沒接過這支電話.

我想問一下

1.為什麼2年多了,我才收到這張監察結束通知書

2.收到這張監察結束通知書,接下來是收到傳票嗎??還是警察先來找做筆錄??

3.到時候我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4.是否需要自己提出驗尿.驗髮.抽血,我完全可以配合,監聽的聲音是否可以比對出不是我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代表您的電話被監聽,之後可能會接到傳票,所以您要主張電話非您使用,且通話人也非您,且是否知對方使用該電話之目的,均需說明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05 17:20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警方可能會問你 為何要辦這隻電話給你朋友用

是否知情朋友要有何用之類的

 

案件可大可小

 

 

供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5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只收到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一般而言就是代表您並沒有被抓到犯行。

2、倘若收到傳票在依法提出抗辯即可。

一、可以考慮打電話給你的朋友錄他的音(可考慮使用通話錄音app,記得要拷貝成光碟),這樣比較安全些。

二、至於都不是你的聲音的部分,如果進入訴訟的話可以請求做聲紋鑑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日後收到傳票之身分為關係人或被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

另外,可爭執電話雖為您所申辦,但實際之使用人是朋友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日後收到傳票之身分為關係人或被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

另外,可爭執電話雖為您所申辦,但實際之使用人是朋友唷!

蝦仁 104-03-05 16:02

你好:

2015/2/27晚上騎機車紅燈後方來的計程車撞上

當時已叫警察、雙方也到警局做筆錄,很明顯是計程車責任

我方人員有到醫院檢查,確認無大礙,而機車毀損也送到機車行待修

計程車司機問我機車行是否有先報價,如果費用不高的話,他要自己付。

我這邊則要求計程車司機辦出險來付擔整個事故的賠償費用

他跟我說如果這樣,因為計程車是租借的,他還要先付5000元給公司,

公司辦理出險手續較煩雜(要附事故現場示意圖),可能會拖一個星期,

要有一陣子沒機車可以用的準備。

請問以上是否正確,還是他在推拖拉長時間???

我該怎樣要求他,可以加快整個處理速度,長時間沒機車可用也是個問題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104-03-05 09:33
請問: 被告詐欺恐嚇、防礙自由有到警局做過筆錄這案件有成立嗎? 這些事當天不在場也有証明可以反告他嗎? 這個人當初沒錢撫養媽媽請哥哥代墊,又幫他付車子法拍不夠的錢 而媽媽過世,有分遺產請他還錢不要而他也承諾會還,但現在確拿了錢什麼都不認,也不接電話了,實在太可惡了。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5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部分是否成立,必須依據筆錄、相關證據來判斷,倘若取得不起訴處分,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不過建議還是要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2、民事部份,可以提起清償借款訴訟

 

被告詐欺等罪,警局筆錄完成後會移送地檢署,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5 21:40

您的問題較為抽象,但畢竟事涉刑事,建議您蒐集相關事證(如您所說的不在場證明或是其他對您有利的證據),向律師做徵詢,必要時得委託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

 

您提到的詐欺等罪都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名,有到警局作過筆錄的話,警方之後會把案件往地檢署移送由檢察官偵查,接下來就要看您的不在場證明是什麼,如果有錄影、音、通聯記錄基地台位置等物證的話,證明力會比人證來的高。

 

至於誣告罪是否成立,目前司法實務見解較傾向從嚴認定,以免民眾為了怕吃上誣告罪,不敢提出告訴來保護自身權益,但如果您的證據可以確實證明對方的告訴事實完全是虛構的,仍可以在地檢署偵查中,在同一案件除了以被告身分答辯外,另以告訴人身份向對方提出誣告罪的告訴,順利的話檢察官除了會對您作成不起訴處分外,同時還會一併將對方提起誣告公訴,本事務所之前曾有像這樣成功處理的前例,謹供您參考。

 

民事部分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直接向對方提出清償借款訴訟,不過如果對方否認有欠款,您就需要負確實有替對方代墊、代付款項的舉證責任,例如借據、收據或是帳戶交易明細等,建議現在就可以開始著手收集。

阿騰 104-03-05 03:57

事情是這樣子的,在12月的時候我發生了一場嚴重車禍,在上班途中我撞上了一台停在路邊的砂石車,此砂石車停的位置已佔了車道2/3的範圍且未放警示牌,當天下著毛雨視線不良導致我撞上了砂石車,有報警處理也有拍照,送醫院的當晚車主有請親戚來醫院探視並帶了和解書和賠償金來談,當時簽和解書時警察也在場,且保證簽和解書並不影響後續強制賠償問題,因此簽了也收了20萬賠償金,但後來才知此次車禍造成我顏面骨骨折,上下顎骨封閉性骨折,牙齒日後必須重整,右腳膝蓋骨封閉性骨折,總共開了3次刀,至少須休養半年至一年,事後發現賠償金根本就不足以補貼我受傷後的種種費用,合解後事主也完全沒有來探視過我任何一次。p.s我機車強制險已到期所以無法有任何理賠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砂石車的強制險,可申請賠償我受傷的醫療部分嗎?(保險公司有到警局評估過,並和警員說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2)已簽了和解書,是否有什麼辦法可要求對方再補償一些其他的賠償?
(3)當下不了解受傷的嚴重性,現在因不滿和解金金額太低,可以對對方做什麼樣的提告?(事發到現在3個月)
(4)警察當初說若日後有甚麼問題可以在去警局重新作筆錄賠償事宜,請問我該從何著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3: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構成重傷,否則無法另外提起刑事告訴。

2、不過倘若事後才發現顏面骨骨折、上下顎骨封閉性骨折牙齒日後必須重整、右腳膝蓋骨封閉性骨折等,此部份不屬於原本和解範圍,可以另行起訴請求賠償

 

HOUJIE 104-03-04 23:39

您好各位律師~小弟在此想請教大家~問題如下

由於年前家父因幫忙業者施工,或許因員工施工不慎,導致隔壁火災,案發當天老闆也就是家父,有事尚未去工作現場,交給員工在現場施工,當天5點左右離開後,當時業主還在現場未離開,但隔了幾個小時候,大約9點接到隔壁引起火災,隔天鑑定小組把案發現場找了又找,找不到起火點,卻要離開時才發現有一隻木材還在燃燒,因而認定那為起火點。

在結果尚未出來前,家父去做筆錄時,卻直接跟家父說可能你們造成的,果真年後不久接到電話來說是那個為起火點沒錯。

之後第一次去談調解,對方直接開價50萬,金額也過度高,無法負荷,案發火災前一天對方也告之家父想把屋頂換掉,要幫忙協助估價,不幸隔天引起火災,家父也很有誠意談和解,想盡可能復原給它,把木頭改掉跟屋頂換成鋼板,但對方堅持不接受,委託我們業者也想把那也順便買起來,對方依然不接受賣,還想就是要50萬,因而和解未成功,對方的父親更很表明跟我家父說,要叫他兒子委託給他說,我很閒的,要跑法院就來跟你跑。

隔天家父打給消防員,電話中對方也吞吐得很模糊帶過,說就那沒熄滅的就是起火點。

一周後的第二次調解,在談和解過程中,確告知說家父這為縱火罪之類,更談到說要扣押採產,談到最後對方自動降為30萬,還是堅持就要30萬且還要一次付完(不給分期),這金額依然不負荷勘,以下問題請教各位律師如果真的上法院:

1.昨天原本對方就想更換,隔天卻不幸著火,卻要誠意談和解給予盡可能復原,且委託我們施工業者也想把他購買起來,但對方都不接受,卻要支付求龐大金額,且50.60年房屋,就算復原費用不會過20萬,對方卻獅子開口30萬又一次支付,不知道如何處理,是否上法院才會有比較好的結果。

2.由於當時家父尚未去現場,家父會涉及縱火罪,或還是跟員工一樣有業務過失,還是其他罪則?

3找不到起火點.都已經要離開現場時,意外看到才卻拿前一晚尚未撲滅的,隔天還在燃燒的木材來隨便認定起火點,是否有正當性。

4.對方是否可以代替他兒子談和解甚是跑法院??那我是否也可以代家父去談和解,是否真的會扣押財產??

5.對方言詞這樣如上所說,我叫我兒子委託給我,我時間很多要跑法院大家來跑,跟說會涉及縱火罪和要扣押財產等等字眼,是否已構成恐嚇??

 

文章過長,還是希望可以得到各律師協助答案,謝謝。

楊律師 104-03-05 00:51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關於本件起火點研判充滿疑問與瑕疵,故是否為你家父施工不慎引起火災,很有疑問,此部份可以繼續請求警方再行調查,未來若進入偵查庭或是法院,則將你們的強烈表達你們的疑問,請檢察官與法官再行調查與送請鑑定

2.依刑法

第 173 條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

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74 條             

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

、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以本件你家父縱算認定起火點為施工不慎,最多只有過失燒毀建物的問題,非如他們說的是縱火罪(意指故意放火)

3.現在感覺對方再獅子大開口,所以建議你們暫時先靜觀其變,因為法律上縱算最後你家父要賠償對方損失,對於損失數額與範圍也是由他們負舉證責任.且也必須扣除折舊價差部分,所以我建議,耐心謹慎應對,別慌了陣腳

 

供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父親可能會涉及失火罪,由於此屬公訴罪,所以日後可能仍會進入偵查程序,另就對方之損害賠償,可以先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再決定是否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佳怡 104-03-03 22:41

昨天因故被帶回警察局驗尿,我知道結果會是一級毒品陽性反應,我在97年有因施用二級毒品勒戒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前科,所以我想請問,到時候我可不可以跟檢察官請求緩刑在外戒癮治療呢?我聽說可以寫答辯狀,可是我不會寫,所以如果叫律師幫我寫的話效果是不是比較好呢?該如何進行呢?因為我有2個小孩要養,一個14歲,一個才8個多月,如果我進去勒戒的話孩子沒人幫我養,所以我真的不能進去,拜託各位律師能幫我想想辦法,感激不盡

 

那請教各位律師,我該在什麼時間點開始寫訴狀呢?因為我是在3月2日被帶回警察局驗尿的,驗完尿做完筆錄就讓我回家了,只交待我之後要隨傳隨到,不然會被通緝,那我現在是不是該等驗尿報告出來,收到起訴書時再寫訴狀呢?不然我現在根本不知道該找那個檢察官……

一、建議你主動到醫院的成癮戒治科治療,並將該事情向檢察官陳報。

二、答辯狀最好找尋信任的律師撰擬,藉以擬訂答辯策略,對你會比較有幫助。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97年勒戒距離現在已超過5年,可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如經檢察官准許,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治,不須進入勒戒所,工作不會受影響,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後就來不及,本所幫當事人聲請戒癮治療成功率是高的,可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3-04 00:1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確實如上面律師說的 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野 104-03-03 19:29

案件描述:因跟朋友有筆債務糾紛

原本借錢之前就有跟對方 約定短期間內沒辦法償還 但他自己突然臨時要用錢卻反悔 變成馬上就要我還錢 可是我也有說我盡量在短時間內會還他 但他一直對我用半威脅的語氣說 反正幾號沒看到錢 他就要找他做刑警的表哥還有他媽要去我公司跟住家討錢 但他媽跟他表哥並非是我的債權人(重點我們的債務也沒有簽下任何本票借據) 我也不認識她媽跟他所謂的表哥 雖然他說他表哥是刑警 但我根本不知是真是假 一次還找那麼多人 而且我知道對方之前就有公共危險的前科 之前就曾經因為心生不滿到人家住家放火 所以當他這樣講我會怕 當下心理真的覺得恐懼也有被人威脅的感覺 雖然他沒講出來 但真的很怕他對我家怎樣 隔天就去借到錢要還他 也用通訊軟體打字回覆他說 錢跟人我都準備好了 你敢來亂我家跟公司的話 我就拿命跟你拚(當下也只是想嚇阻他不許到我家或公司) 因為對方有說過 要找他媽跟他哥 但我根本不認識怎麼知道他找的是好人還壞人 如果他是說他一個人要來或是說會同地方管區警察來我家拿錢 我當然不會說出那句話 也有轉述給朋友聽 結果朋友也是基於保護我的立場 也跟他打字說你當我們都吃素的嗎?結果他就去警局報警 告我跟我朋友恐嚇 請問這樣我們會有事嗎?筆錄該怎麼做?對我們有利(警方說後天要請我們去警局作筆錄

您好:

1. 對方係依照刑法305條,向警方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必須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讓對方心生畏懼而有不安全之感覺即成立此罪。

2.依您的情刑,您說要拿命跟對方拚,又暗示對方您亦會暴力,會讓對方感到人身安全會受到危害的威脅感,且對方係以向警方報案方式向您催款,屬合理範圍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你朋友的部分會不會構成恐嚇,還容待商榷,但是你的部分,的確會有涉嫌恐嚇的空間,所以還是建議你,暫時按兵不動!另外,如果對方有再度主動找上門來,可以錄音甚至錄影,藉以淡化其並沒有心生畏怖,否則他就不會主動來找我...云云。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約您至警局作筆錄,您可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的方向與策略,避免被檢方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od 104-03-03 17:09

去年11月 , 我在高速公路被小貨車從後面追撞 , 後車箱整個被撞凹進去 , 人雖然沒有受傷 ,但車子幾乎報銷了 , 對方所載的貨物有超重 , 當時有報警做筆錄 , 雖然車主說會請保險公司跟我洽談理賠事項 , 但我打給車主或保險公司人員 , 一律的回覆都是在處理中 , 都已經過3個月了 , 車主或保險人員從沒主動跟我聯繫過 , 感覺對方根本沒在處理 , 只是在敷衍我

我打算向對方提出民事訴訟 , 請問一下 , 本人雖然沒有受傷 , 但對方是在高速公路上 , 從後方對我追撞 , 這次只是運氣好 , 人才沒有受傷 , 但已對我的生命造成威脅 , 請問一下我是否可以提出刑事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3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人員傷亡,則除非對方有危險駕駛等公共危險行為,否則僅為民事賠償問題。

2、民事求償訴訟,必須檢附相關單據、初步判定表等證據

 

rod 104-03-03 18: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人員傷亡,則除非對方有危險駕駛等公共 ... (恕刪)

 曹律師 你好

對方是駕駛小貨車 , 當時有載貨物 , 事發當時小貨車有去量測乘載重量 , 是超載的情況 , 當時警察有做初步判斷 , 小貨車應該是沒有煞車 , 直接從後面追撞 , 基於以上兩點 , 是否有構成危險駕駛?

 

就您所述車禍賠償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翔 104-03-02 23:24

想請問,因為我的車子停在自家門口,車頭是朝右邊鄰居家的方向,

有天晚上,警報器響,下樓查看,發現左徹前保險桿遭到刮傷

刮傷的地方剛好是保桿的圓弧角

而右邊這戶鄰居是把他的轎車,停在自家車庫

當下我就報警,警察也來量,我合理懷疑我的左前保桿圓弧地方

是右邊鄰居開車出來,他的左邊車門直接划過去才造成的傷痕

警察調閱對方行車紀錄器,確實當晚他開車出去

是朝左邊出來,所以更加證明我保桿上的傷痕,是對方所為

當下警察也有在他的左邊車門量測到跟我左前保桿同樣高度的傷痕

所以隔兩天我提出毀損告訴,因為對方不承認

今晚警察打電話來說,筆錄被偵查隊退回

還要我們再去補明我們認不認識對方,偵查隊退回理由是

毀損必須是"故意"所以要我們再補筆錄

所以,我現在不懂了.難道這樣不算毀損?

我的勝算又有多大?還是該怎麼做?請教各位大師

楊律師 104-03-03 00:17

刑法毀損罪的確是只能是故意毀損才能構成立

過失毀損則不成立犯罪

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故意開車毀損你的車(但很難舉證)

但你的愛車損失還是得依民法規定向對方請求賠償

 

是建議你將車開到修車廠維修之後

保留維修費用單據

將上開維修費用總額

民事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賠償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3 10:01

1. 若鄰居不是故意刮傷您車,自無刑法毀損罪的問題,因為毀損罪並不處罰過失

2. 依您所述情形,至多僅得請求修復刮傷部分的費用

供參。

點點 104-03-02 15:50

機車是當天我跟我朋友借的,那天本來我載學妹,後來學妹說要去139,但我跟她說我不會騎山路,他就說那我騎然後我就給他騎,原本都好好的,後來他說有輛轎車要快不快要慢不慢的所以他想超車,然後她沒控制好,超車過去後有一個過彎的上坡路,結果她過彎幅度太大到隔壁道然後機車滑了擦到一台休旅車,休旅車刮傷,保險桿壞了,機車整個毀了。 然後現在是,學妹他姐要出面處理,他姐跟我說休旅車的車主估價單給他看過了,但是我沒看過,她跟我說車主價錢是一萬四千多算一萬五,要我跟學妹一人一半,等於我要付七千五,他說因為我借車未成年又無照所以我責任比較重,所以一定要負責。 然後現在要跟車主簽和解書,我現在傷沒辦法到處亂跑,他問我時間哪時候方便,我跟他要車主電話她愛理不理的,學妹也只有說他沒有然後就已讀不回, 還有機車也是說要五五分, 可是我朋友說這樣對我太虧,因為我雖然是借車但我是被載,跑山是他要跑,超車也是他要超車,她亂騎車為什麼要五五分,說我要賠要負責也是可以但是不能五五分, 但我跟學妹兩個都無照,當初叫警察筆錄是寫他乾哥載的三貼, 再來我跟車主完全沒有聯絡過,全都是她們轉達給我。 請問,這樣我的責任過失犯了哪些?賠償問題怎麼分配?我該怎麼處理?

楊律師 104-03-02 16:29

您好

我認為既然是學妹騎車因而發生車禍導致對方車主損失與你朋友機車之損失

況且又是學妹不當超車外加無照駕駛惹禍

基本上

對方車主與你朋友都要向學妹一個人求償

而非是向你求償

所以我建議 

你先跟你朋友告知請他就機車費用跟你學妹要求賠償

至於別台車主的維修費

我建議你讓別台車主去提出民事告訴

你不要一開始就拿出錢來陪

五五分對你來說

不公平

點點 104-03-02 16:43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認為既然是學妹騎車因而發生車禍導致對方車主損失與你朋友機車之損失

謝謝律師,那麼我是借車的人該有什麼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2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借車並不會有過失責任,除非對方沒有駕照而您明知等情形,才會有過失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點點 104-03-02 23: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借車並不會有過失責任,除非對方沒有駕照而您 ... (恕刪)

律師您好,因為我知道他沒有駕照,那麼我的責任是?很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