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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崴 105-02-17 18:27

在2/9號基隆市愛三路郵局前有三個車道,中間車道一台馬自達停在我車左後方靜止,已打方向燈查看車輛由座右邊車道路邊起步出來要回正時,被內車道一台infiniti要變換車道撞上,打滑撞向路邊停車之車輛,請問肇事責任為何?

兩台車主都向我方索賠,光我方車修理費初估就要18萬,我們該如何處理?

承辦員警在電話一直強調是我方的肇事責任,申請現場圖跟照片還有影片沒有意義....懇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請備事故現場圖及登記聯單、筆錄等,洽詢基隆當地律師

阿斌 105-02-16 21:52

去年七月我在縣道從後方直接撞上農機,而農機態度覺得是我們撞他的他也不必要來關心我們的傷勢與安危,而我們因龐大醫療費用苦惱,所以提起訴訟要求刑事民事賠償,我就是輸在後面追撞無照駕駛,對方律師也說別人騎過去都沒怎樣我騎過去就車禍,請問,有牌農機什麼路都能走嗎?還是有限道路?那我們該如何做?

#小弟已知無照的大錯了,但不想讓父親負擔更大所以才來詢問各位律師大哥的意見,在麻煩律師大哥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牌農機可以行駛的道路並未受到限制,只有時速、反光標誌等設備之限制。

2、目前是否取得初步判定表或是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對方沒有過失,很難向對方追究。

3、倘若案情嚴重,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告訴才能保障權益。

 

chia 105-02-14 23:14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前陣子在國道上,前方已發生事故.

而我方在中線道減速遭到內車道車輛從駕駛座後方猛烈撞擊.

車身差點翻越分隔島,而我方車上人員並無大礙.

撞我們的車輛上有乘客因此昏迷,後來不幸過世.

國道警方初步判定是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道路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

而我方駕駛卻被以過失致死起訴,想請問一下各位.

依照國道警察初步判斷我們是被撞的,而過世的是對方的乘客.

理應過失致死罪不在我方身上,為什麼我方駕駛還會被以過失致死起訴?

另外,關於民事賠償部分,我們是否要賠償對方所有的相關損失?

沈恆 (沈律師) 105-02-14 23:39

關鍵是您有無過失?警方的初步判斷只是參考,最終還是以法官的認定為準,法官如果認定您有過失過失致死罪就會成立,還需依過失比例賠償被害人家屬精神損失。若已被起訴,可請求送車禍鑑定,答辯時則應著重於加強說明不需負過失責任的理由。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00:57

您好,

 

1、是否具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責任,法官仍有獨立裁判決定之權利,國道警察之初判意見僅為參考。

 

2、建議應盡快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刑事無罪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3、民事部分通常計算賠償金額有一定之公式,精神慰撫金則落在50~100萬,再依雙方過失比例來折算您須賠償之數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要看車禍鑑定結果而定,建議可就無過失部分為防禦,此並會影響民事賠償之金額。

小蒨 105-02-03 13:20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則可能有過失傷害之問題。

小蒨 105-02-03 14:55

律師 您好

我於發生的當下就有報警,且12/19完成筆錄筆錄上也清楚註明並不確定有無碰撞痕跡,那我該怎麼辦?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您當下有報警嗎,若沒有,則您要舉證會較為困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否 ... (恕刪)

 

 

小蒨 105-02-02 16:17

我於2015年12月17日於高雄市路竹區新生園路農高分8號前,對方於我同方向,我於對方後方,對方機車倒下,於是我當場停車,剛開始以為是我碰撞到他,但事後想一想,我並不確定有無碰撞,對方受傷送醫,事發後於12/22打電話詢問對方詳細情況,對方說我騎得很快,所以碰撞到他,造成他受傷,當下因他是傷患,所以默默聽他說,並無反駁。但實際上懷疑對方是否自己騎車摔倒,剛好我停下來,所以硬要碩是我撞到他的,會有這樣懷疑是因為:

第一點、雙方車子並無碰撞痕跡,況且我的車子及我本人並無損害或受傷,對方說我騎得很快,如果按照慣性定律,今天如果我騎很快,我相信我不可能一點傷害也沒有,而且我的車子連倒都沒倒,對方的車子也沒有碰撞滑行的痕跡。而且對方車子是直接倒下的,並無拖行或摔出的痕跡。

第二點、對方說我有撞到他後面,可對方機車並無看出哪裡是衝撞點,簡單來說,沒有任何一個跡象顯示我有撞到他。

由於我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因此委託保險公司,整整一個多月沒下文,卻於2016/2/2收到對方存證信函,限7日內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將移送地檢署。於是我於2/2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保險公司說未看到對方的陳述,我又打電話給警方,對方是何時去做陳述,警方說昨天或今天對方有來做陳述。我有告知對方,等他出院在告訴我,在來談後續事宜,結果卻收到存證信函

我不是要推卸責任,種種跡象顯示並不是我碰撞,對方卻硬說有碰撞,又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辦?

第一時間如果有報警,警方那邊應該會有機車照片存證,可比對是否有擦撞之痕跡。如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一般也會先移送調解,在第一審判決前都可以撤回刑事告訴。
michelle 105-02-01 21:37

請問版大的法律們,我2015年12月中停等紅燈,被後方車推撞!

車禍當下有報警,肇責單已下來,我方0%,他方100%!

他方的保險公司因他方肇責100%,所以同意全額理賠維修費用

但因為維修後的車況可以明顯看得出是大修過的,正在考慮是否要把車賣掉!

為怕之後真要二車賣出時,會因這點被殺價。

有查到可以跟對方請求交易性貶值的案例,但我前幾天告知當事人,我會針對這點作求償

但是對方完全推給保險公司,不知我要如何求償和要去哪做貶值的估價?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司法實務上是可以請求貶值之損害,一般會透過汽車相關公會來作鑑定,以作為請求之依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ASME 105-02-01 18:04
三年前向法院標得一點交社區型的的透天法拍屋,三年期間都是出租使用,近來因要出售,突然發現所持有土地後方土地公廟佔用約三坪土地,因為當初是透過法院標得的點交物件,卻發生土地產權不清的問題,請問該如何處理?可向法院爭取應有的權益嗎?
您好: 如果您土地權狀上所記載的面積,與法院拍賣公告所記載的面積相同,法院的拍賣程序就沒有問題。因為法院已經將土地、建物點交給您,地政機關也已將土地、建物登記為您所有。 至於土地後方土地公廟占用的問題,您可以先請地政人員測量後,持測量圖請廟方拆屋還地,或請廟方購買占用部分土地,以解決雙方的爭端。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法院無關,應向廟方提起訴訟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法院無關,應向廟方提起訴訟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本件仍然可以向廟方請求拆屋還地,以免土地侵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ASME 105-02-01 16:05

三年前向法院標得一點交社區型的的透天法拍屋,三年期間都是出租使用,近來因要出售,突然發現所持有土地後方土地公廟佔用約三坪土地,因為當初是透過法院標得的點交物件,卻發生土地產權不清的問題,請問該如何處理?可向法院爭取應有的權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16:21

您好,

 

1、通常法拍屋係依房屋現況為點交,無法向法院請求甚麼權利。

 

2、可向土地公廟請求給付過去五年之租金、未來之租金,也可請求其拆屋還地並請求相關費用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ffie 105-01-30 19:39
你好,104/12/13 早上10:00 於下班時間發生車禍。前行車A在號誌燈為綠燈時疑似停駛於路橋 路橋為四線道 我騎機車 交警有開對方罰單 ?我因未見前車有任何煞車或是警示閃避不及而從後方撞上 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撞上之前還曾煞車因我與A車間還有一台B轎車打方向燈切入車道 ,等B切入車道時 再加油門 所以撞上A ,A車擋風玻璃破裂 已自行修復?我搭救護車至醫院急診 頭撞上玻璃留疤 雙膝 右手 肝挫傷 機車幾乎半毀? 他與警方以及到場送我就醫的親友說 我是因為太陽太大 沒看見他 才從後方撞上 ,事實上我有看到他!是他 未有任何閃示燈 疑似停在路上 請問 A的肇事責任少於我嗎? 如果要申請調解,肇事責任申請費用須由我自付嗎?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現場圖,若方有肇事責任,就先提告過失傷害,然後請檢察官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或調解。 若對方不願意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有強制險可以先去請領理賠。 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小昆 105-01-29 23:52

去年12月我騎摩托車,我前面一台騎自行車的阿伯突然要左轉,我大喊一聲阿伯停住,然後我緊急剎車,我後方另一台摩托車(雙載)也緊急剎車,然後摔倒後往前追撞我的摩托車,我也跟著摔倒,後方的駕駛和乘客受傷住院手指骨折(已復原),我只有輕微擦傷,現在三方要談和解。初判表寫明..自行車部分"疑似行駛途中任意於車道中暫停",後面的摩托車的肇事原因是"疑未與前車保持隨時可煞停距離",我的部分是"尚未發現肇事原因"...事故現場的影像畫面是後方摩托車車速度稍快剎車不及追撞我的摩托車..因後方摩托車駕駛和乘客受傷較嚴重...請問...
1:依以往經驗分析肇事責任的歸屬和比例是如何區分??
2:我的手機破損不能使用和摩托車有些損壞,請問我應該向誰求償??
3:後方駕駛一直強調威脅說是我急煞車害他跌倒,他應該向我索賠還是向自行車車主索賠(我的部分有強制險可對他理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判表是認定您無疏失,您的損害可以前後車請求連帶賠償,而對方可能會告您過失傷害罪,但您可以主張在本件車禍您無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uda 105-01-29 16:59

您好

2015年12月晚間,於台北市某山區產業道路(木柵動物園後方萬壽路)與垃圾車發生會車時擦撞。我方為14年老車且是下山方向,垃圾車為上山方向,擦撞地點為我方進彎處(垃圾車出彎處),垃圾左前方保桿與我車身後視鏡車身中間處發生擦撞

事發當時我正於下山方向,在左轉彎(近90度)前已看見對向有車上山,於是在彎道之前就已減慢車速並向右靠,已經幾乎靜止下來時,垃圾車上山出彎時車頭左前方保桿直接撞擊到我左方車身,我方車身後視鏡車身中間處受損。垃圾車煞車痕在我方車身中間至車尾後方總共約4.2公尺(員警測量數據),而我方地面則無煞車痕。

初步分析研判表兩方皆為「涉嫌會車未保持安全間隔」,想請問是否該申請調解?還是直接送肇事鑑定?亦或申請民事訴訟?因為是第一次發生此狀況,所以想請教接下來該如何動作,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還煩請您的幫忙與回答,萬分感謝,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調解方式為之,可以向區公所申請調解,另若對於肇責要釐清,則可以申請車鑑會來進行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由調解委員會協調解決,若無共識,再考慮是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泡仔仔 105-01-28 02:40

在路上倒車時,已確認左右無車輛,在倒車過程(很慢的倒車)中突然在車後方,有一個騎腳踏車的阿嬤跌倒在地,耳朵跟鼻孔有流血,意識清楚的說:「我已經跌倒了還來撞我」  ,我跟本沒看到他也不知有沒有真的撞到他,叫警察跟救護車,阿嬤腦出血在加護病房中.

警察有問倒車速度→倒車很慢

檢查輪胎有沒有血跡→沒有

請問肇事責任的歸屬是誰?阿嬤是自己跌倒還是汽車擦撞的不確定  .

路權會怎麼判定?

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會有什麼罰責?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1:14

您好!

肇事責任警察會初步判斷,如果對初判表有意見,可申請送鑑定機關鑑定,您能做的就是盡量蒐集有利的證據鑑定機關參考。如果認定您有過失,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還應賠償受害人損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拉烏 105-01-27 15:03

在8月多我騎機車汽車擦撞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本來初判研判表我無肇責 對方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全責,但對方申請鑑定變成我違規右側超車未注意前方車輛全責 對方無責 不知道是不是我講錯了什麼 結果整個顛倒,我跟對方這幾個月等初判和鑑定所以都沒有進行過調解這個動作而且也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錢 ,剩幾天刑事時效要過了 我想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察官會受理嗎。

 如果去警察局提告筆錄如果跟第一次講得不一樣會怎樣  我當時筆錄是說我前方有三台車 但應該是我的左側前方 我是靠外側行駛第一次筆錄講前方好像有問題  這樣會造成不實嗎 ? 警員問說我怎沒經過調解 反而就直接提告的理由  是因為我一直等鑑定報告的結果 這樣合理嗎? 

你好:

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切勿遲誤期間。 針對鑑定意見書不服要申請覆議,若不覆議鑑定意見書對你不利會影響檢察官之判斷,友會影響將來請求對方賠償時法官之判斷。 以實際情況為準,若前後說詞不一就要想辦法還原當時的狀況,例如有無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等。 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2:33

您好,

 

1、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無須一定要經過調解,但檢察官可能會因鑑定報告之意見,認定對方並無過失而為不起訴處分。

 

2、可就鑑定報告提起覆議,於偵查庭時亦可向檢察官表示另擇第三方公正單位再行鑑定

 

3、筆錄內容前後不一,可信度會下降許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溫小姐 105-01-27 11:23

您好,日前我(機車)在中間有安全島之路段違規迴轉,當時我們是一群人一起迴轉的,但當我迴轉時,後方A機車擦到我的車尾,造成我機車直行時有點撇掉,(當時已經迴轉完成)後方B機車又因車速過快而撞上我,造成我膝蓋手掌大擦傷流血,無法上班,車子也維修多處,B機車情侶在筆錄時有說自己當時也在跟後座的女友聊天,所以沒有很注意前方狀況,他們輕微擦傷(不造成行動不便),車子維修了幾萬塊,請問他們跟我和解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可能均仍有過失,建議可以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1:50

律師您好,我車行經高速公路因變換內線車道,並完成變換車道後遭後方超速車輛追撞,因後車有說他從後方撞所以錯比較多故先行停至路肩,但後續警方做完筆錄卻初判單上填寫A車變換車道不當,B車位注意前車狀態碰撞A車後車尾肇事,初判我車責任比較多,想請教我車已變換車道完成卻遭超速追撞,但判定比例又是我車最多,想請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做,對方車輛又是超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車鑑會申請鑑定,若有行車記錄器,可以一併提出給車鑑會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車鑑會申 ... (恕刪)

我車無行車紀錄器,但對方車有,是否可申請觀看行車紀錄呢(對方有提供給警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警方問問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2: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警方問問看, ... (恕刪)

感謝謝律師指教,如尚有疑問煩請不吝指導與指教

阿賢 105-01-25 10:15
機車綠燈直行前方機車煞車所以我也煞車,但聽到後方有車倒地的聲音,因無撞擊到我的車子,後方的人也平安走到路邊,因不知道發生何事,詢問路人為後方自摔後,離開現場,回到家後警方說對方告我肇事逃逸,請問律師這樣會構成肇事逃逸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5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沒有肇事逃逸的犯意,不過還是要看包含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等來判斷是否有機會提出。

2、已經涉及1年以上7年以下罪行,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丸子 105-01-25 09:51
你好,我想請問我大樓的機械停車位我停下層,我老婆因下雨停到我的汽車後面,結果上車位的車主,回來把我的汽車移出來,沒注意到後方還有一輛摩托車,直接按下啟動開關,結果把我老婆的摩托車壓壞,也造成機械車塔的機器故障,我想請問,這樣對方只說沒注意還有機械車位下方本來就不能停放機車,這樣就沒有過失嗎?還是說這樣過失各佔幾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機械停車位本有規定不得停放機車,您停放機車可能已有過失,對方未注意,可能亦有一定比例之過失,若無法協調處理,提起訴訟,法院恐安排鑑定,由機械技師出具鑑定報告,釐清雙方過失比例,建議雙方和解,若以訴訟解決,恐須負擔鑑定費用、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不一定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德 105-01-23 20:10

車禍過程,在行經路口,我方綠燈,應前方兩台機車閃過一位走在斑馬線上紅燈行人,我閃避不級撞上老人,之後快倒地前,左後方機車騎士從我旁邊擦撞,而失控騎上分隔島,警察說我的肇事責任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跟行駛內車道,另外老人跟後方騎士肇事責任,警察不說,我想請問我的責任會很大嗎,該負起老人跟後方騎士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3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該先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

Rulu 105-01-20 23:23

我下班騎車回家時因前方有一台違規停車 我為了閃它沒看後照鏡而和後方計程車有輕微差撞他的後照鏡合起來  我的沒事  他沒有下車也沒有搖下車窗  我停在他旁邊和他說了一句對不起我就騎走了  我媽媽跟我說我這樣是肇事逃逸  我想知道我這樣會構成什麼刑責嗎?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20 23:42

Rulu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85-4條定有明文。

二、因此若無人死傷,就不構成刑法上之肇事逃逸,不會擔負刑事責任

                                                                      王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1 07:09

若無至人死傷則不會有肇事逃逸刑事責任

四毛錢 105-01-20 22:16

您好,於2016年1月7日,當時綠燈直行,經過十字路口時發現有部小客車紅燈右轉,當時有喇叭警示,但對方依然硬駕出路口行駛出來,我方也因煞車不急,撞到對方駕駛座後方保險稈,當時對方下車口口聲聲道歉說會賠償,但警方到場做筆錄時,對方開始牽拖好像沒注意號自燈,改口來改口去,完全不承認自己是有紅燈右轉過失,又開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因有詢問過員警這樣的判決是何等狀況,員警當時敘述因目前都是號誌問題,也親自到警局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都無拍到車禍時的狀況。

於2016年1月14日,致電給對方想詢問對方事情,當時有拿起手機錄製與對方談話內容,並因為一些談話有使對方承認紅燈右轉的錯誤。

想請問律師,私自錄製我與對方談話是否有任何不妥地方與對方這樣耍賴行為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2:57

您好!

可向對方請求車禍損失賠償錄音對話可作為對方過失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丸子 105-01-19 14:06

請問,我他在大樓機械停車位下層,我老婆因為下雨把摩托車停放在我車子後方,當上層車主回來把我車子移出來後,沒注意後方還有摩托車,直接按下啟動開關把我老婆的摩托車壓壞也造成機械車塔的損壞,他只表名他沒注意到加上大樓管理法有註明機械車位不能停摩托車,所以他無責任,我想請問這樣的完全無責任嗎?這樣子肇事責任歸屬各幾成?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16:14

您好,

 

1、依您所述,您可能須擔負較大之過失

 

2、須交由專業機構進行鑑定才有辦法確認責任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9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對方無法協調和解處理,僅能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建議嘗試雙方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各退一步,避免花費成本進行訴訟,讓鄰居關係更為惡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綵苓 105-01-19 13:32

我母親在菜市場內倒車時,沒看到後方有人,撞到一位正在尋找錢包內錢的路人,後來各自留資料後對方去看醫生,當天下午對方打電話說要去警察局備案留底,於是相約警察局填寫非道路事故單,備案當時對方手醫生說脫臼打石膏,我方只有一般強制險可理賠(已申請出險),後來對方兩周後說需開刀裝鋼釘.現在已過三個月相約一次談和解,對方無拿出收據,只說開刀花了四五萬,然後又中醫復健花了不少錢(對方用300元/天*3個月),對方是個七十幾歲的老年人,家屬然後希望我們開個價錢和解,我們是貧窮的家庭,我們跟對方說希望金額可以先申請強制理賠後,不足部份我們在補足金額,但對方說後續復健部份有很多無形費用.所以我們最近要約第二次和解了.我們同時也有去警察局申請調解

想請問:

申請調解可指定哪個鄉公所嗎?? 如調解不成走法院,我們須理賠多少金額呢?? 申請調解我們應該怎麼談對我母親比較有利呢?? 第二次和解有需要嗎??  還是等調解會通知就好呢?? 如最後走法院,判決金額賠償不出來,我母親無任何財產與存款,那會被關嗎??

你好: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規定:「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一、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二、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三、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原則上以對方住居所地、犯罪地為管轄之調解委員會,但若經雙方及指定之調解委員會同意,可以自行指定。 依實際所受損害為準(包含財產上、非財產上),請求之人要負舉證責任(例如提出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單據、復健費用單據)。 跟被害人說明你們的難處,並表現出你們的誠意。 視你們的意願而定,和解調解不成,警方及檢察官會依法偵辦過失傷害,判斷是否構成。 通常會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可以聲請易科罰金,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聲請分期或易服社會勞動。民事上告訴人還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向民事庭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確定後等以後有財產或所得時再強制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就是雙方的住所其一。

2、要看對方的傷勢及相關單據,倘若沒有單據,至少要有診斷證明書,對方有給明細嗎?

3、就在我方可以履行的程度內和解即可,倘若對方索賠過高,不用急著和解,因為程序上訴訟中均可以和解

4、只要有機會就談。

5、畢竟只是過失傷害的案子,可以爭取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阿志 105-01-18 17:09

律師們您好:

  事由經過

        本自小客車停靠在路邊黃線位置(靜止中),無端遭受行駛中的車輛由左後方撞擊,雙方並沒有受傷,但是肇事者撞到當下並沒有立刻停止,還擅自移動車輛,經由家人跑下樓制止才停止移動車輛,下車後說直自己連日熬夜,身體不適,要求我方不要報案,警方到場釐清事故後,發現該肇事者已被吊銷駕照,肇事駕駛惱羞成怒大聲咆哮,【林北不願賠啦,要走法院還是怎樣來阿】,事後,我方還有以電話聯絡肇事者要求好好坐下來談賠償事宜,但是對方都拒絕接通電話,目前案件進度到了第一次調解委員會,區公所依照肇事者上頭聯絡方式寄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寄發通知,肇事者推拖因搬家未收到通知,故此沒到案,調解委員會要求第二次一定要到,否則將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給我方。

  請問

      1.若肇事者如期不到場,請問可以採取甚麼法律途徑?

         可以告他甚麼罪?

      2.請問司法院網站內哪一類的訴訟表格才適合此類案件?

      3.由於我們的初判表上有說明車輛停在禁止停車黃線上,由於我們是住在大馬路邊,車輛都停一整排的,警察當下也沒開立罰單,請問這樣會影         響案情發展嗎?(肇事者初判表上是說明肇事者身體不適撞擊路邊車輛)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18:32

您好,

 

1、若您並無受傷,則刑事上無法提出告訴,只能走民事訴訟求償

 

2、民事起訴狀。

 

3、可能還是會有影響,因為您的車子停在不該停的地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小絹 105-01-16 03:23

您好^^日前開車時,因為前方機車緊急煞車,所以我也急煞停下來(並未撞到前車),但之後便聽到撞擊聲,且也有感覺到車子右後方被撞,但轉頭往後看並未看到車子,我有稍微停一下並未下車查看,隨後又看到有一台機車剛好從右方騎到前面停等紅綠燈,我便誤以為該機車是撞我的那台機車,隨後也開到一旁停紅綠燈準備右轉,心想撞我的人都走了,我也沒事,並不想造成麻煩,所以也沒通知警察,也沒報案,便離開現場。隔天,就有警察通知我到警局做筆錄,說我涉嫌肇事逃逸,那時才知真正撞到我的機車,其實倒在我的車後方,對方有些微受傷,經瞭解,對方是因為我急煞,他也急煞,又因當時天雨路滑,對方是先摔倒後滑來撞到我,但因我先開走,且他有記下車牌號碼,隨後向警方報警,說他有撞到一台汽車,並提供車牌號碼給警方,警方才找到我,對方並無意對我提出告訴,提供車牌號碼是要警方找到車主向車主道歉,但警方做筆錄時說我可能涉及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嗎?我該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6 0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知悉有車禍事故,不論有無搞錯對象,依法均不能離開,否則就是涉犯肇事逃逸

2、傷害的部分應該釐清肇事責任肇事逃逸的部分應該釐清事證判斷您是否知悉該車禍事故,兩者是不同的行為,也是不同的罪刑。

3、傷害的部分可以嘗試和解肇事逃逸的部分要檢視相關事證判斷能否提出無罪判斷,無法的話,則建議認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麒安 105-01-12 16:10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2015是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精神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部分應先注意請求權時效為二年,可以向對方請求車損及因此所生之車資,另受傷之人,除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外,也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麒安 105-01-12 10:0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2015年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2015年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10:05

您好,

 

1、受傷者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2、您不是刑事之告訴人,無法提出附帶民事之請求,您須另外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受傷之副駕駛座乘客,可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3、可請朋友開立收據或其他可供證明來往載貨之單據,亦可以您行業行規之價值去換算,佐證水果運輸一趟行情為2千元乙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12 11:59

麒安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為你是以副駕乘客受傷為由提起告訴,刑事附帶民事僅限直接受害人之損害,而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是你的損害而非副駕乘客之損害,所以無法一併請求。

二、副駕乘客精神上之恐懼、損害,得請求慰撫金。

三、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可請朋友開收據給你,或是自行製作領據給他簽收,再和車損一併提告求償

                                                                      王律師

 

麒安 105-01-12 09:5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12月23號算起到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Vincent Wang 105-01-11 23:18

您好: 我想請問,責任歸屬問題.

上個月初,我在一個雙向T字路口區待轉(該路口並無待轉區格),且無法看見前方號誌與身後方的號誌,我只憑我右方號誌燈轉為紅燈,左轉燈亮起後就直型,卻被我的左方直行追撞,這樣我是否有責任歸屬問題??

(雙方皆為機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5: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待轉區的話,您應該屬於違規轉彎。對方則要看有無違反號誌。

2、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比較好判斷肇事責任,之後還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阿君仔 105-01-09 16:07

上月19號,我爸爸在國道上被後方轎車撞上,我爸車子又撞到前方貨車,車子幾乎全毀~(後面駕駛車子是跟租賃公司租的有保全險)

原廠維修報價26.8萬,後來保險公司議價後為19.7萬,但卻一直遲遲為修,我致電保險員,他回我爸車已經10年,殘值大約5萬,他們公司只賠殘值!

可是我爸平常把車子當成他的孩子一樣,保養一律原廠,零件維修也是,前陣子還換了原廠輪胎2萬,現在只剩5萬元,他真的接受不了!!(而且他總共只跑了5萬多公里而已)

我媽在副駕上有受傷,我說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但肇事者真的姿態很低,一直道歉!!又表示是小小上班族,但我爸媽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啊………

請問保險公司真的只賠車子殘值嗎?(醫藥費倒是很乾脆,畢竟我媽是輕傷)

補充:我爸車沒保險,我一直是跟對方保險員聯絡,保險員堅持車子只賠殘值!!(因為接受不了,所以還沒和解)保險公司認定的殘值,根據是從哪來的,我上網查跟我爸2005年出場的三菱VIRAGE,里程數十幾萬都還要賣10到13萬不等………

你好:

若有加保全損免折舊保險可依保險契約約定之理賠額請求,無須考慮折舊問題,若未加保則要看你保險契約如何約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車子仍有修復之可能,則可以要求回復原狀之損失,並不一定要同意保險公司之理賠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59

您好!

只有法院確定判決才叫說了算,在此之前,對方當然會為自己的利益想要減少賠償,當然您也可據理力爭,若賠償無法達到要求,則可提起訴訟解決。即使不想提告過失傷害罪,別忘了您媽還可請求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君仔 105-01-10 18:16

非常感謝各位大律師花時間回答我的問題,小妹感激不盡~

厚臉皮的再問一個問題,肇事者的車子是跟租賃公司承租的,租賃公司有連帶責任嗎?

Rex 105-01-08 19:28

你好~我於1/7禮拜四在二線車道的十字路口我是騎乘機車當時是減速撞態,因為我已經打很久了左轉方向燈,但是是機車未兩段式左轉,遭到後方汽車直行撞飛,人多處皮外擦傷、瘀青,機車飛出去損毀,直行休旅車右前方大燈損毀,對方目前賠償我眼鏡跟機車維修跟救護車急診醫藥費,由於路口監視器維修,無法知道汽車從哪裡來,我是在內外線道哪個道,對方想私下跟我和解,我也不知道如果刑法是否判決對我有利,只是對方都有賠償我損傷,也沒有叫我賠償汽車的損毀,想請問這樣人沒事,機車毀損可以領保險金嗎?我該跟他和解嗎?還是有辦法能知道警察那邊到底判決我路權是否有利?

ATON818 105-01-07 09:21

去年十月底駕駛車輛行駛於市區街道

由於車多且號誌剛由紅燈轉為綠燈

所以以滑行加速的狀況行駛

在未抵達路口前有兩人一前一後於我車前穿越馬路

發現這個情形我立即減速,並未發生任何交通事故

在行駛過三個路口後,停等紅燈

突然有人站在我的駕駛座邊

先是對我大聲辱罵【操你娘雞掰】兩遍

當時受到驚嚇,只回應【操什麼】

對方即用台語罵說【阿你是沒看到人要過馬路喔!!】

我回應他【你不會走班馬線嗎?】

對方隨即以拳頭攻擊我的臉部

此時綠燈亮起,

我待前方車輛駛離隨即將車停往路邊

下車報警的同時

看見對方走向我後方車的後車

我的後方車停留在路中間未及時離開

我記下對方駕駛的車輛車牌報警

之後警方作筆錄有問我是否要提出傷害告訴

後來開兩次調解會未達成合解

這件案子接下來會怎樣發展?

除了傷害告訴之外,我可以再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嗎?

PS.行車記錄器有錄下當時的聲音,以及對方任意穿越馬路的影像

     警方做筆錄時,對方也坦承有動手打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7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一?提起傷害公然侮辱告訴。

2、調解不成,會回到偵查庭,倘若事證明確,檢察官會依法起訴對方。

 

花花 105-01-07 00:08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在2015年10月時,我(甲方)行駛機車在單向道外車道(車道只有兩個)要準備二段式左轉,快經過紅綠燈時發現沒有機車代轉區,方向燈準備切入內側車道(沒有雙黃線的那種)時被後方汽車撞到(乙方),過沒幾秒時間丙方追撞乙方(我們三台車皆是在外車道行駛並且發生了碰撞),無人員傷亡

事後我(甲方)經過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收到一張違規左轉(我還沒有切入車道就被撞了),今天丙方汽車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跟我說要我賠償他們7成的費用(33萬3千902元)。
保險員說因為他申請研判表,我的部分(甲方):多向道違規左轉。乙方的部分保險員沒有仔細說明,他們(丙方):沒有注意前方車況

丙方的保險員表示因為我違規左轉是肇事主因,他們因為沒注意前方車況是次因,所以他們要向我求償7成的賠償(他說警方也沒有說誰要賠誰的問題)不然就要準備走法律程序。我想問我(甲方機車無損壞)並沒有跟丙方(車頭壞了)發生直接的碰撞丙方沒注意到前方車況追撞乙方跟我有直接關聯嗎?這樣我還要賠償他嗎?而且我需要賠償的占比到那麼多嗎?我該怎麼做呢?
這件事我有很大的疑惑,懇請大家幫我解惑,謝謝!!

你好:

只要你對於交通事故具有故意或過失責任,對方就有可能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規定,對你請求損害賠償。 為釐清你對於兩件車禍是否具有責任,可將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規定。 鑑定意見書出來後,若有責任,還可依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規定減輕責任。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小宋 105-01-05 10:50
1月2號禮拜六下午3點時,我在重新橋上和別人發生擦撞,當時的情況是,我騎上橋後就一直走在左側車道,當時我得時速差不多70,後來我看到對方騎在右線車道靠中間虛線部分,當時我有稍微減速,差不多60幾,之後到了他後方,對方突然沒打方向燈就超騎到我前面,當時看到時我有煞車了,但是還是來不及就撞上去了,今天我有去保險公司請他們幫忙處理,但是我的第三責任險是9號才生效,而對方卻說我沒有意思要處理,想要走法律程序,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根據你的描述,你和對方都應該有過失,如有受傷雙方都須負過失傷害罪責,民事部分則須負擔彼此過失行為所致損失。建議雙方靜下來談,計算彼此的損失,扣除可抵銷部分,然後支付應該負擔的損害賠償金額儘速和解

立佳 105-01-02 07:43

是這樣的,這土地房子原本是登記爺爺的名下

但是六年前爺爺過世之後

地上房屋共有六戶,剛好分給爸爸跟叔叔他們六個兄弟使用
(以下用家中排名講)

然後土地是歸老二擁有

但是...最近老大跟老二鬧的很不愉快

鬧的是,家裡後面有一間連著三棟房子的大廚房(民國78增建)

老大鬧說我們佔用廚房使用權,要我們出錢買回房子使用權

雖然他有權力使用他分到的房子

想要用金錢直接買回來,但是老大開出價錢太高

老二沒錢買回,但是房子又不夠住

但是土地是老二的,老大他沒住在這裡25年

要用什麼方法才能歸還給地主老二?

 

還是說~要用最後方拆屋還地才行??

 

最近老大又想告我們侵占廚房該如何解決??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08:39

您好!

1.  房子土地本來是爺爺一人所有,因分割而造成房子土地不屬於同一人所有,此種情況應無法要求拆屋還地
2.  如果廚房是分給老大,老二就無權使用,若價錢太高不願購買,就應該歸還給老大。但如果遺產分割時未就廚房歸屬達成協議,則與廚房相連三戶應該都有使用權,不致構成侵占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2 09:12

分割遺產嗎?若有,則個別房屋土地所有權狀況如何?因為您說土地歸老二所有,又說房屋歸六兄弟使用,使用有可能是在公同共有關係下,共有人有約定如何分管的情形。還有就是就廚房如何使用,或是歸何人所有?也是必須先釐清,建議可備妥資料與律師做進一步討論。

您好:

您必須先行確認廚房是屬於共有物或是對方所有物,若係屬共有物,則可提出分割共有物之訴來處理,您可主張由土地之所有人來取得廚房全部的所有權,但亦必須提供合理金額以補償給老二,但若已經是對方的所有物,因為土地房屋是各別的動產所有權也可自行使其權利,所以若對方提出的金額過高無法直接購買,可溝通以承租之方式使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立佳 105-01-02 11:43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必須先行確認廚房是屬於共有物或是對方所有物,若係屬共有物,則可提出分 ... (恕刪)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房子是三棟連通在一起

剛剛跟老二詢問之後,左邊棟是老三跟老四共有

中間是老大跟老五共有,右邊棟是老二跟老六共有

土地是老二的,老二有辦法拿到補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2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共有物之爭議,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共法院參考,解決共有狀態之共有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2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共有物之爭議,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解決共有狀態之共有爭議;若關於補貼價格有爭議,亦可提出變價分割之方案,欲購買之人再前往投標參與拍買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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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未分割清楚前,主張拆屋還地可能會有困難,而土地如何分割,法官一般會參考建物座落狀況來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花小格 105-01-02 04:26

12月初某日晚上,先生開車準備上交流道在停紅燈,突然發現後方好多汽車煞車碰撞聲,一回頭看發現是有台自小客正被多輛汽車攻擊,結果被砸的車突然踩油門把先生和隔壁車道另一部車撞開逃跑!事後我們的車子損壞,但人還好沒事!經報案後警察告訴我們財損部份屬於民事,會請肇事車主與我們聯絡也沒有;可是現在也過了將近一個月,上網查詢了案件承辦進度也已完成,所以我們真的求償無門是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05:10

您好!

如果肇事駕駛不願聯絡賠償,您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肇事駕駛賠償損害。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這樣只能提民事起訴再依車牌去追人。

二、證據要先清點。

三、起訴狀當事人欄的被告欄先寫某某車號之車主,然後狀紙中再聲請法院函調警局資料函查監理機關問車主是誰。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2 09:18

想辦法先找出肇事車輛的車號(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等,再起訴求償

您好:

1.因為財物損傷係屬於民事糾紛,警方也無法從中介入,建議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車禍損害賠償事件進行調解,或是直接提出訴訟,重點是必須在車禍發生的2年內由車輛的所有權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2.建議將當初向警方報警的紀錄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車禍現場的照片及車輛維修的收據證明等,若對方不承認亦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直接向您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candy 105-01-01 11:19

哈囉,律師們您好

本人老家發生停車糾紛已久,狀況如下:我家門口因內部有停機車(裡面一台休旅,旁邊則是機車停放),外面路口則再停放休旅車,隔壁為診所(對方家中有停車位),而隔壁的隔壁就會停在隔壁的門口,剛好與我們家這邊相接,但對方總會刻意靠齊房子間的接線,為方便讓機車出入,我們都會停靠過去一些,但對方這麼做(停比較過去,對方就會報警處理),久而久之我們路口也無法停, 只好另尋他處,但最近則是對方會惡意將我們門口擺置的花盆從水溝蓋放置到路口,只為了停更過來(靠齊房子的接線),甚至將花盆挪到我們機車後方,與對方理論對方又找警察,表示花盆放置於水溝蓋上,是我方理虧,這樣的問題不斷的發生,請問針對這樣的停車糾紛,有任何法律可以處理嗎?

警方說,花盆放置問題可以檢舉,相對我們也可以檢舉對方放置其他物品於路面上,但我方只想和平相處,也希望對方不要挪動我方物品,這樣長久下來,家裡氣氛其實也搞得很不好,尤其看到對方惡意停很過來,就故意不讓我們停的狀況,以對方挪動我方物品,造成精神受損的法律條約有辦法制約他們嗎?

對方有這樣的狀況,是因為娶了外配(中國籍),個性極為強悍,並且無法溝通,甚至對我爸說,你老人家都幾歲了,...後面沒聽到,出言不遜態度,警察也說這沒辦法,小小的鄉下地區卻有這樣的問題,也讓我替家人感到憂心,希望能改予建議,還是我們只能默默吞這口氣....

當然我們也知道對方停過來也沒有錯,所以我們禮讓對方,但最近一直娜動花盆這件事,讓老人家搬來搬去,還找警察來檢舉,滿難令人接受的,在此先感謝閱讀的律師,麻煩您給個意見想法,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1 2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都沒有無法問題。

2、建議可以裝設監視錄影器,蒐集證據,倘若涉及公然侮辱強制罪等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n 104-12-29 15:17

在12/27禮拜日的10點左右

地點在清泉崗旁邊的7-11前方

路口無上坡直線的監視器,有右側小巷的監視器

 

當時機車道有停一輛車,有打方向燈

他是要左轉的車輛,不過他是路邊停車

當時因為看到車子所以走直線道,單時與他有一台車距,當我機車騎到他旁邊時她忽然衝出來,為了閃避他往左偏又緊急煞車,人趴在地上

對方的速度放慢,隨後又直接右轉開走了

當時旁邊是7-11理頭的店員看到跑出來幫我扶到旁邊

幫我報警跟叫救護車

直到我到了醫院檢查到一半,對方才跟警察一同到來

對方說開車的那個應該是我

當時在醫院做筆錄,雙方是分開作筆錄的,警方以我問你答方式做筆錄

當下未跟警方提到對方未停下車來

不過對方是事後才自行報案的

想請問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還有至於賠賞方面可以要求賠賞什麼??

 

順邊一提,對方說的話每次都不同

對方說我時速超過60,又說未看到後方有來車,事後又自行報案

他堅持根警方說自己速度不快

您好:

如果對方明知有肇事事實,卻離開現場,即使事後為自首,亦僅可主張減刑而已,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104-12-29 14:26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tc 104-12-29 14:10
您好; 我想請教我最近的事故, 因紅燈,我前面3輛車(C車,D車,E車)都停下等紅燈,我是第4輛車(B車),我也因紅燈而停下,結果剛停不久即遭一輛酒駕的休旅車(A)從後方撞上,導致製我(B車)推撞到前面C車,C車又往前推撞到D車,而D車又往前推撞到E車.因我車上有人受傷且也提驗傷報告,在警局作筆錄時當下就對酒駕的造事者提出刑事告訴即民事賠償. 而警方對其進行酒測值達0.43左右,而且他做筆錄時說我的車(B車)有緩慢移動,可是我是我有停下來等紅燈. 想請教,如果如他說的我停止後又有緩慢移動(還是紅燈)就被他撞上,那我是不是就要賠償前面的車子損失? 如果假設真的成立了,我要如何? 他是酒駕難道可以就這樣把C,D,E等 3部車的責任轉嫁到我身上嗎? 謝謝~
104-12-29 12:11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