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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3-06-03 13:29

昨日與朋友出遊時,將機車停放停車格內

人就離開現場,但有熱心民眾跑來告知,車子遭到原住民騎車撞倒

撞倒第一台要扶起來時,又撞倒後面2台 扶起來後人就跑走

現場民眾有拍照存證 並且車上型車紀錄器也有錄到該名原住民之服裝 聲音

報警後 我們打算先聲請假扣押,因為3輛機車維修加上其他安全帽等財損要價1x萬

對方是原住民,我們不是歧視原住民,但身邊許多案例加上網路上都說原住民2手一攤說沒錢就不了了之

我想請問的是到事發地點的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事要扣押對方何物

動產還是動產 還是可以自行選擇呢 賠償金額1x萬 不太可能扣押到動產吧?

還有聲請原因該怎麼寫呢還是可以用擔保金代釋原因不足呢?

謝謝

 



已確定債務人之人別資訊?若完全不知加害人係為何人者,恐怕就算打算要聲請假扣押裁定,亦根本無從具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李先生 103-06-03 14: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確定債務人之人別資訊?若完全不知加害人係為何人者,恐怕就算打算要聲請假扣押裁定,亦根本無從具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抽空回答

 

目前警察已經連絡到對方 僅得知對方姓名 電話 請問一下這樣的資料足夠完備聲請狀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14: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假扣押聲請狀除人別外,尚須說明對方有脫產之虞,若您無證據舉證對方有脫產之虞,即使聲請亦不會成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新使用者 103-06-03 10:53

昨日於社區停車車與鄰居擦撞,說明狀況如下:

撞擊位置是在坡道路段接近上面位置,本人上坡,鄰居下坡,社區停車車道約6m,車道中線分中間用凸起物當隔線,撞擊時本人的有超過些許中線,鄰居部分不確定,他的說法是沒有,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故從本人這邊過去的車都會侵略到中線上坡後再修正,另外社區車道再上下坡入口都設有警示燈,若有車輛進入坡道,警示燈都會亮提醒注意

 

當天狀況:小弟出門在上坡中,當時進入上坡時警示燈並未亮,進入到上坡中段後看到鄰居車準備要從平面轉進下坡車道,當時小弟有侵略中線,因此有做修正行車路線,但是鄰居還是撞進來,並表示有視線死角未看到小弟的車.撞擊前本人有修正行車路線,但仍無法避免左側撞擊,兩邊車子損毀狀況是我方車子左側整面凹陷擦傷,對方車子右前方保桿破裂,右方輪胎不知有無影響,需再做檢查,當下就請警察來拍照,但因為在社區停車場,前後方都有車子,因此雙方先把車子移開,所以警察只是來拍車體受損狀況,並到警局備案,雙方人員均無受傷

鄰居有保車對車甲式車體險,本人僅有保第三責任險,對方表示將委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想請教這樣的案例雙方在責任判定是如何?另外後續該如何處理,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嗎?謝謝

下面是事發影片 https://youtu.be/P_aa8Eigj9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比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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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cuka 103-06-02 20:07

請問我在加油站內維持基本距離(約半台車以上車距)靜止約30秒以上,被前方車後退撞上,對方說我在她的停車格內(事實沒有)後退撞到我所以也有責任,說二方都有錯不願理賠,現在可能要上和解庭,我有行車紀錄器內容舉證,但對方在警局不看,請問是否有相關條文,可以讓我和對方交涉時舉用(如加油站內是否一定要在對方停車格外),有任何條文請教律師教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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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人員傷亡而僅有財物損失之問題,則本案基本上尚不致構成刑事責任問題,而為民事侵權行損害賠償責任之問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依法應由原告負擔相關舉證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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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U 103-05-28 14:43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在公司停車場的私人地裡面,我倒車撞到外來車輛,此車並非洽公民眾,停車時也未告知公司人員要暫停..這樣我還需要負相關責任

您好,您若無故意即不構成刑事毀損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因您過失造成他人之損失,您仍須對他人之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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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03-05-28 12:35

您好~想詢問 社區管委會有權力限制住戶的停車格只能停幾輛車?

由於住戶表決通過可限制數量

但規定一停車格只能停6個輪子(汽車/機車/腳踏車)

停車格屬私人擁有 可以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嗎?

社區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記錄-提案二決議

【提案二】 案由:地下室停車場之『汽車格內』是否只能停放汽車 ? 請討論案。 說明:此提案有四項方案可供選擇: 1. 限停汽車/機車/腳踏車,不限數量。 2. 汽車/機車/腳踏車/與所有有輪子之物品,不限數量。 3. 只能停放車輛(任何種類)。 4. 限停汽車/機車/腳踏車, 且限制其數量。

擬議:通過後得授權管理委員會增訂條款。
決議:經舉牌表決後,27票贊成通過地下室停車場限停汽車/機車/腳踏車, 且限制其數量,但不含雜物。將此決議加入『社區住戶規約』內,修訂增列第一 章第2條第5款第3目之條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經管委會決議通過,您即須受該規定拘束,若您不服,可於下次會議提出修正案或刪除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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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03-05-28 09:49

您好~想請教社區管委會有權力限制停車位的停放數量嗎?

停車所有權屬個人~可由少數服從多數為依據嗎?

[xxx社區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記錄] 提案二決議

【提案二】 案由:地下室停車場之『汽車格內』是否只能停放汽車 ? 請討論案。 說明:此提案有四項方案可供選擇: 1. 限停汽車/機車/腳踏車,不限數量。 2. 汽車/機車/腳踏車/與所有有輪子之物品,不限數量。 3. 只能停放車輛(任何種類)。 4. 限停汽車/機車/腳踏車, 且限制其數量。

??

擬議:通過後得授權管理委員會增訂條款。
決議:經舉牌表決後,27票贊成通過地下室停車場限停汽車/機車/腳踏車, 且限制其數量,但不含雜物。將此決議加入『社區住戶規約』內,修訂增列第一 章第2條第5款第3目之條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通過,您即須受該規約規範,若您覺得不合理,可於下次會議中提案刪除或修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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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嘎 103-05-26 10:13

律師您好:

我朋友之前停車時,有跟別人擦撞,但當下沒有處理(對方車輛也沒人),後來也沒有報警處理,之後就走了,但今天接獲通知說他肇事逃逸,想請問律師,沒有人員受傷僅有汽車受損的話,和解後還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朋友也沒有駕照

另外,肇事逃逸只有財損沒有人損的話是公訴罪嗎?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為構成要件,如果並無人員傷亡之狀況,即不構成該罪。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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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無致人死傷,似不構成肇事逃逸之犯罪,可加以抗辯無犯意、故意,亦無致人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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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若無人員傷亡,即不成立肇事逃逸罪。

1.沒有人受傷的話  是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但這部份還是等開庭才會知道是否對方未成傷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安 103-05-23 17:32

我方A車為併排臨停,後方8~9公尺處另一台B車併排臨停,

機車行駛中閃避B車後,騎至隔壁車道中間跟C車發生擦撞

機車倒地滑行機車車頭小撞到A車後方排氣管後停止,

騎士機車一同滑行,但人未碰撞到A車,

可是騎士年紀大又頭部受創傷勢嚴重,目前被告傷害罪,

現在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

A車:併排臨時停車

B車:併排臨時停車

C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機車:涉嫌閃避疏忽

請問我方現在的責任問題大嗎? 還要做什麼動作來保護自身權益??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真正肇事責任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判定為準,您可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諮詢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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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3 15:49

您好,我因下班期間於路口紅燈右轉違規,並於右轉後4.5公尺處因路旁轎車違規停車車門而閃躲,與左方直行轎車擦撞,事後直行車與我索賠修車費用,想請問"紅燈右轉與它方違規停車車門?"可並為同一事件處理嗎?我是否也可向違規停車者索賠? 還是我可以對兩位轎車主提出過失傷害 ? 謝謝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31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首先應該釐清你的閃車是否有進入左方直行車車道,倘若有,則你可能有過失,但該意外是否全部歸責於你,則不一定,要看左方直行車是否有應注意而不注意的情況,所以還是要還原當時情況才能確定。但車禍情況總是一瞬即逝,是否能還原,除了鑑定外,也要看你準備的證據是否夠充分而定。

違規停車的一方亦有過失,因為他的過失造成你不得已的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他亦有理虧,建議你們三方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賠償事宜,倘無法達成共識,始委請律師為你主張應有之權益。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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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8 08:35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 ... (恕刪)

你好,初判結果我方:違反號誌管制行駛,路旁車輛:在顯有防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擦撞車輛: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判決並未說明我與路旁停車者誰的肇事責任比例較大,這樣一來還有辦法打官司嗎?

marcelos 103-05-21 14:44

上星期凌晨我開車行經八德路巷口, 並跟隨前車右轉進入巷子內找尋停車位, 於找到停車位後走路經過剛才轉進的巷口,發現路口車禍發生並有救護車.當下我完全不知道該事故與我有關係

過了兩個星期收到警察局的交通事故調查通知書. 經過詢問偵查佐好像是摩托車騎士告我過失傷害. 原因為我突然右轉沒有打方向燈造成他緊急煞車打滑跌倒受傷(摩托車應該在我正後方,而且我有打方向燈而且完全無擦撞碰撞).

因為已經過了兩個星期,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已經消除.我完全無法舉證當時的狀況.另外也不知道警局或是對方有任何的佐證.

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理,又會被控告肇事逃逸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應找律師陪同製作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肇事逃逸之犯意與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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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樺 103-05-20 13:0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朱承勳 · Taipei, Taiwan鍵盤壞掉?回覆 · 收回讚 · 1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錯字嗎~看ㄉ懂就好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假設後方車輛酒駕可能撞上機車騎士,所以是機車騎士騎在非禁行機車車道的錯。
根本神邏輯。回覆 · 收回讚 · 13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根本(神)邏輯 ~.~ 不好意思 這句是甚麼意思....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意思是,你的邏輯能力跟神一樣,讓人無法猜透。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5 小時前
呂柏彥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交通大學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無數的危險威脅騎機車道的機車騎士如果路上都沒車正常的機車騎士都會選擇寬大的外車道來躲避機車道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樓主請體諒機車騎士好嗎?而且你開頭也講了"可以行駛"對於一個人本來就可以行使的權力有甚麼好爭的?機車真要錯也只有超速而已在路權方面機車完全沒錯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這篇文真的頗ㄎ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羅傑 · 追蹤 · 亞新企業社員工看得很難過習慣改一改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你是沒有騎過機車麻不知道騎騎車到右邊也是很危險更何況.. 他時速才58 好嗎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個人的三次生死關頭也都在外線啊...內線外線不注意就會危險,你知道四輪開車門公車行駛有多可怕嗎ˊ_ˋ這四輪被嗆是因為...坦白說不管在內線外線只要機車擋前面他都會要對方讓怎麼不叫他有點禮讓精神?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Tree Li笑了,邏輯不對還強詞奪理 你救摔水溝的人跟機車可以騎快車道明明就是不同事,現在說的是機車有外車道的行駛權好嗎? 真的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講不贏罵人笨還錯字....回覆 · 讚 · 3 · 4 小時前
Tree Li哪個眼睛看見有人說要騎機車騎路中間,天眼?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林莛峰 · 追蹤 · 三重客運員工的確是神回覆......回覆 · 讚 · 2 · 4 小時前
王軍 · 追蹤 · Taipei, Taiwan那你別走在路上吧 被路上喝醉酒的人砍了
"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
根本神邏輯。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Jay Lin · 追蹤 · IUPUI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因為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完全沒有汽車啊,如果要說到禮讓,開車的是不會直接切進去內車道就好?真的是神的邏輯...回覆 · 讚 · 4 · 4 小時前
Wan Lin Chiu · 家裡蹲大學Tree Li 他根本神腦補,看他的留言好辛苦= =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林致加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致理技術學院魏巧兒 老婆~ 快帶小妹出來看上帝 真的是凡人不能理解神的思考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Tree Li我是不知道你的"表題"有沒有說誰對錯,我只知道你的標題+內容就擺明了機車不對,然後又一直神腦補。題外話,閣下發表的>>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閣下不也在這發表神邏輯神腦補嗎?所以說閣下在說自己嗎?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3 小時前
伍德偉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強詞奪理的至高境界....錯字連篇好像幼稚園的頭腦加上國中生心態回覆 · 讚 · 3 · 3 小時前
張凱鈞 ·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ㄉㄉㄉㄉㄉㄉㄉㄉㄅㄆㄇㄈㄉㄊㄋㄌ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汽車嘴臉啊?最好改掉你的主要跟次要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劉人瑋 · 源洋公司員工看得有點累...= =其實打字並沒有這麼困難的,畢竟笨蛋都會了嘛怎麼好像在外線道就無敵似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張家豪 · 追蹤我非常認真的看完整個影片....自始自終...怎麼感覺都是汽車的問題...
不知道機車哪來的錯...或許是態度方面的問題但你今天不得罪人...別人會來得罪你?
明明快車道根本沒車為何一定要跟機車搶?感覺汽車駕駛人心態有問題不知道板大的雙方有錯是怎樣個有錯法?還是您是開汽車為主的?所以覺得比較偏袒汽車?
如果機車這時候沒行車紀錄器的話...你看汽車會不會更兇狠..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如果你想紅可以直接說 都有妻有子了 思想還這麼國中生 醒醒吧 這世界不是你這種生物來的地方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語畢。尼們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半夜兩點多出門都沒遇到鬼過只有很乖的騎外線道差點被巷子高速衝出沒煞車的四輪撞到
四輪的很客氣?想表示被叭不讓路等著遇到飆仔流氓之類的砍人狂的意思嗎?
你爽打錯字騎士當然也可以高興騎在"沒有"禁行機車車道
"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酒醉駕駛有辦法控制只撞中間不撞旁邊的話就不會被取締了不論從法律從社會怎麼看都是酒駕有問題吧?
七爺八爺給不給機會是一回事...用阿拉伯數字簡稱也太偷懶了吧...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機車後方是砂石車嗎?大家責怪的是左邊右邊都空的後方車主大可以叭兩聲示意一下從旁邊先超過不想被機車擋可直接開左邊的禁行機車後方是需要讓的車.只要不是笨蛋都會讓機車車主不是笨蛋.奇怪的是這位明明旁邊有路可走硬要機車讓還誤會機車開錯道要教訓他甚至不顧大眾安全直接用車子在路上擋車的車主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Shihming Yeh ·  留言最多的人看到姓余的邏輯能活到現在掰歪理嘴砲也是一種奇蹟回覆 · 讚 · 1 · 51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自己的安全自己顧沒錯
但這位先生,難不成騎機車的只有讓別人的份?或是只能被逼到最角落騎?(台灣汽車,很多都嘛機車道當汽車道開...)
(說實在的有時候真的沒法讓後面汽車還不是一樣猛逼車...)
上次我和一台小巴並行他夾在快慢車道中間,很直接就給我切進來,讓後喇叭就給我按下去,當下我是緊急煞車讓他切進來停車放人下車...請問這樣的逼車對的嗎?
(可恨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 不然就拿去投訴那間小巴的公司了....)
另外...砂石車啊?抱歉遇到砂石車我只有兩種方式1.比他快(其他道前面趕快通過...在他旁邊才是最危險的
2.讓他...比他慢
不過要看情況,他要轉彎我會讓。同樣直行前面沒有車時我會超過他回覆 · 讚 · 1 · 48 分鐘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他忙著在下面跟人吵架...XD回覆 · 讚 · 1 · 46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Wayi Chou 讓他慢慢吵吧XD~
(準備睡覺...明天還要上班(茶)回覆 · 讚 · 39 分鐘前
Shihwei Cheng ·  留言最多的人 · IBM-IT Specialist大家互相禮讓, 互相尊重, 就比較不會有摩擦, 但老是認為自己是對的, 一不小心擦槍走火, 不是雙方耍耍嘴皮就了事....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行駛在內側無禁行機車車道完全沒有問題!機車也有路權,為什麼要讓?錯的是逼車的汽車駕駛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騎慢車道非常危險,會碰到1.公車靠站停車2.小黃右切載客3.路邊違規併排停車4.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車門5.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出來6.內側汽車路口突然往右轉,從側面撞你
所以如果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騎內側車道比較安全!回覆 · 讚 · 17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之前就被人行道上竄出來的摩托車阿伯嚇到( 旁邊有汽車停靠,有死角 ),往左邊移一點點換被公車狂叭,差點被捲進去...。我車速30,離前面機車很近,阿伯一出來就是沒有要讓的樣子,所以我只好往左一點點( 但是還是在慢車道 ),公車是開在快車道和慢車道的"正中間" ......一條小命差點就被這些奇怪的現象搞掉了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對啊== 騎機車的那位仁兄真的好無奈噢,那駕駛幹嘛一定要搶那條道啊 而且那機車騎士又沒騎很慢 是在趕什麼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黃郁菁 · 樹德科技大學他以為他是開的救護車........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這感覺就像 明明自己騎好好的對向車道的車為了要超車 直接開到你的車道還硬要叭你叫你閃開 到底 ? 真的很火大回覆 · 讚 · 5 · 追蹤貼文 · 4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今天騎在快車道也被狂按喇叭,我是看後面車還遠,前面路口我要左轉才切過去的,誰知道後面汽車忽然加快,國小前面開這麼快有甚麼毛病啦Q_Q回覆 · 讚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楊閎閔其實像這種兩線道,除了內線車道不行,機車是可以騎快車道的...車道還是有分路權的...機車騎士都要小心別騎到內線車道去了..不然發生事故是吃虧的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為何今天這台機車會被逼,因為只有他一台。如果一堆機車在他前面看他要逼誰啦。在我看來是這機車騎士脾氣真好這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3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曾浩程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打火星文,明明就沒寫硬要機車讓道?怎不禮讓小的?還小的讓大的?反正如果這樣就直接跟樓主一樣po上去給大家評評理,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看還不會囂張!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我好怕ㄛ.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邱馨儀重任交給你了,辛苦了= =+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而且躺著野中槍耶,只說如果我遇到這駕駛一定跟影片機車騎士一樣,貼上網、外家去警察局,這樣也會中030.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Haru Haru · 高雄雷霆CLUB 員工反正就是沒遇到才會說風涼話 跟廢死聯盟的差不多 被逼車還被用爛口氣跟你說話 我不相信你會多有教養還好好跟他道歉 並且讓到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泥們怎麼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32 分鐘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回覆 · 讚 · 31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砂石車是要追我汽車機車,還是自行車?砂石車追我在路上狂飆,他還是注意自己安全就好。回覆 · 讚 · 29 分鐘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張嫩宏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亞技術學院雖然自己安全是沒錯...
但我覺得放縱其實就是縱容汽車白痴的元兇阿...
讓她覺得按了喇叭就無敵....
所以..基本上還是不讓...
擋在機車道上的汽車我也是送他喇叭...
且還會被人看一眼...搞的好像我按喇叭是錯的...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24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就是冷漠才有現在的風氣。即使我沒遇過,但我一定力挺對的那方。改正錯誤風氣,從你我做起。共勉之,如果你也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讓我們一同讓社會更美好,更正確,不要再戰文了。如果禮讓會增進錯誤,不要只提禮讓了。回覆 · 讚 · 13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為此晚上都睡不好

我感覺很害怕.因為我是家ㄉ支主.平時生活就有問題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40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阿 樺 103-05-20 14: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c9734
阿 樺 103-05-20 14:31

 (蘇文俊律師)   0960300927  我可以直接打給你嗎

阿 樺 103-05-20 14:4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17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我之留下它說ㄉ跟我說ㄉ話~律師這樣你看看

 

 

阿 樺 103-05-20 16:47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

麻煩律師你看一下

謝謝

若您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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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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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103-05-19 23:39

事發經過:中午時刻,時速大約20~30騎車擦撞到一位婦人(此婦人正要開車門由內往外開,正準備要開車,車停在停車格裡)我騎機車騎過他身邊時,後照鏡拉到她手臂背的包包,使的包包損壞掉落在地上(無法維修)及手臂被包包的拉力拉傷

現場狀況:現場沒有監視器,而事後找到一位目擊證人,無法確定是因為她開車門所以我才擦撞到她,還是我直接擦撞她,因為會撞到她連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事後提問:事後我有跟她談到賠償問題,包包價值約35100(lv N51105),我想知道雙方的過失大小,及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以及該怎麼談賠償,謝謝!!

ps:警方作筆錄時婦人說她沒有開車們,但事後找到的目擊者說她有開車門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如果沒有受傷就是單純民事賠償 2.至於過失比例高低  這部分可能還是要將來法院認定事實為何  你無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過失比例可請求鑑定加以分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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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Jane 103-05-18 18:56

各位律師您好:
近日發生了擦撞
駕車撞到了一名路人

因路邊有違停車輛,路人是越線走在行車的路線上的

 對方當下認為無大礙

 我們就也現場口頭和解

 彼此也沒有留對方電話

不過對方的爸爸有記下車牌號碼

 

請問這樣我後續會被追訴甚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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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相關證據得證明雙方已成立和解,對方有可能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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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103-05-18 11:03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如果住家車庫鐵捲門前面是磚頭鋪設的道路(住家是整排透天相鄰各自獨立門戶的那種社區)是被建設公司歸為各自住戶私有(因為有顏色區分)而公共使用的話(因為在磚頭鋪設道路是約一台車的寬度後,才是有水溝蓋的畫白線馬路),那麼是否表示嚴格來說非屬於該住戶的其他人都可以任意在別人家車庫鐵捲門前的這磚頭鋪設的道路上停車(包括停在有賣出去但卻還沒搬進來的住戶門車庫鐵捲門前的這磚頭鋪設的道路)?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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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9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共有之部分,無論任何人均不得占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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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8 02:47

想請問一下 
第一次發生肇事逃逸的事情 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所以想懇請各位的幫助
事情是發生在4月9日凌晨00時
騎乘機車在事故路口紅燈紅燈綠燈時 (後照鏡都沒看到有車子)
正要直行行駛時 突然有一台汽車從左後方擦撞
導致我與朋友連人帶車滑出去
對方的右前輪還爆胎 卻完全不停車
一路踩油門離開 幸好有不少路人有看到 上前關切我們
還有好心的路人力馬騎車追上 跟肇事車輛說他有撞到人結果對方還不予理睬繼續踩油門離開
且目擊者也都有記到肇事者的車牌
之後因為我們上了救護車去醫院 所以後續交通大隊只說移送到附近派出所
事後有任何問題要我們連絡派出所的負責員警

因為之前沒有發生過肇事逃逸的事情 
所以不清楚事情該如何處理 事後兩三天員警都沒打給我
我自己想追問是否有找到人 才打去派出所問 
他才請我與乘客去做筆錄 之後就毫無音訊 
他也知道肇事的車牌但事情已經過一個月多了 可是警察也沒任何回音
我該自己在打電話問清楚嗎 
因為我比較忙碌一些 請被載的乘客打去詢問 
員警也只淡淡的說單子已經送出去了(???)
但也沒說清楚是甚麼單子 還掛被載的那名乘客電話 

想麻煩清楚這類法規條文或是有經驗的各位為我解惑 可以嘛!?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不太了解不太清楚肇事逃逸事件"相關程序"!
還想請問 報案三聯單是指交通大隊開的事故登記聯那張就算嗎?
可是上網查了一下也有人說肇事逃逸事件屬刑事案件
警察應該要主動開報案三聯單給我
所以想問清楚到底是否有 報案三聯單?
還有 發生這種事情 警察都不會與被害人聯絡嗎?
因為朋友之前出車禍 負責員警也都會打電話與之聯繫
所以我不清楚我應該要自己連繫負責員警嗎? 
還是通常他們是會通知的?
所以我到現在也沒不知道肇事者是誰...

然後上警察局的網站查交通事故處理的那個程序
以審核完畢 又代表甚麼呢?
另外員警當初有說可以對對方提告
那我是要告他甚麼呢? (這部分會不會很麻煩?程序?)
還想請問一下發生這種事情索賠多少錢算是合理
(醫藥費? 機車修理費? 精神賠償費?...等等?)
(還有我有在打工車禍過後有請假,這部分是否也能算?
然後我被他撞到左腰側,到現在都還會痛,那之後去看醫生也能算在內嗎?)

想請專業人士回答詳細一些,因為對這個實在很不了解,
且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在此麻煩各位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9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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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 103-05-17 12:02

登記自己的名下所以先將車子借登記在我朋友那結果這朋友進去關了

但車子在他女友那邊結果紅單一堆停車費也不繳請她過戶回去她遲遲不出面處理可是這些已造成了因擾請問該怎麼辦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7 13:45

您好!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過戶,並請求返還罰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返還汽車,返還罰鍰及過戶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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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103-05-17 09:00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在別人家前面停車是否觸法的問題,就是,因為本人住家是一般社區那種整排相連且透天的住宅,每一戶從其車庫鐵捲門前到馬路邊的水溝蓋之前都有寬約可以停一台車距離的紅磚道,但本人是不太確定這紅磚道部份是否屬於私人的前院

然而有些住戶還沒搬進來,卻發現有些人卻在一直在該住戶家鐵捲門前的紅磚道上面停放私人車輛,好像對方把它當作公有的停車位一樣,也想請教律師,像這種行為是否有觸法之疑呢?像是入侵住宅罪等等..

 

謝謝

ps.

紅磚道的部分它的設計除了上述情況之外,它還有在接近水溝蓋之前多種植一顆樹,每戶門前都一樣,是建設公司美化景觀整體用的,由該住戶負責照顧,建設公司不管,這點是確定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定該紅磚道之所有權人為誰,若為您,您即可請求對方排除侵害您所有權之行為,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若為社區全體之共有部分,對方之侵占,您亦可請求其返還全體共有人;若為公用道路,您可向各縣市政府詢問該路段可否停車,或請求其畫紅線禁止停車之。惟仍建議您與鄰居做好敦親睦鄰,避免鄰居間互相檢舉,造成您日後生活上之不便。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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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3-05-14 01:19

你好,小弟在2月底酒駕被攬檢,大約半夜2點(路上都沒人),

經過路比較小的路段,對象有來車,直覺反應放慢速度,快會車時,

對向車突然亮警燈,才知是警車,此時警車立即停車,並打開駕駛門,

阻擋行進,逼迫停車,真的很危險,差點撞上

看完證件後,一員警說有聞到酒味,我告知已經是好幾個小時前喝的

當時警車上面沒有酒測器,叫我下車,他聞看看,如果沒什麼味道,就放我走,

還沒呼氣就說味道很重,並請另一名員警駕駛我的車載我去警局測得酒精

濃度0.33,隔天被送地檢署,問是否承認喝酒,我回答有,就當場放回

大約一個月後,收到檢察官起訴通知,上禮拜收到法院簡易庭判決

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一天.......(我是初犯)

 

我想問說,警察不當攔檢,這樣罪名取消機會大嗎?(警方以車子減速,又急加速,允予攔檢為由,但是對向車道怎知我車速不定,再說在小路放慢車速是應該的)

是不是被判緩刑,期滿就不會留下前科,那又如何爭取緩刑?

如果十天內沒上訴,是否就成定局了?

那如果易課罰金,可以分期或勞役嗎?

懇請解答,謝謝!

您好,這不會改變你酒駕的事實,所以縱使上訴也沒有用。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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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上訴,亦無法變更您酒駕之事實,但或許可爭執是否程序上有瑕疵,您亦為初犯,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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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14 14:46

大大你好 因為現在已經判決了 如要爭取緩刑

            只有透過上訴才有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酒駕案例,成功處理的經驗

關先生 103-05-12 20:35

您好,請幫忙

時間下午四點五十分,當時我開者三噸半的車輛行經一條賽車的巷子時,

看到一台白色小貨車車道約1/3,當時處於尖峰,車流量很多,我跟對巷

車輛會車時,因閃避對方來車,導致右側後照鏡勾到對方沒有關上的貨車

架,當時我時速約為10-20,所以馬上停車報警處理,請問這樣子我要賠對方嗎?然後保險理賠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警方之初判表如何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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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 103-05-12 19:09

之前住戶大會開會已決議大樓地下停車場公用空間(未劃停車格區域)禁止停車,但是有住戶還是無視公告於公用空間停車,已告知管委會,但管委會說他們也不能強制罰款或是鎖車,只能柔性勸導。自己報警處理警察來也說如果有妨礙車輛出入,他們可以協助請車主來移車,但是因為是大樓停車場,所以他們也不能開單舉發。請問這樣我們還能有什麼方法讓違規車輛受到處罰進而不再隨便停呢?於公用空間停車是否有侵佔刑責?管委會是否真的不能有實質上的處罰公約(如:罰款、鎖車、開鎖費...)規定嗎?如果住戶要求管委會要有一些實質的處理,而非只是柔性勸導(因為已經勸導無效了),可是管委會還是置之不理的話,住戶對管委會失職部分可以如何反應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停車之住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請求排除停車之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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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15:39

您好:

本人於公司樓下停車場發生事故,停車共有東與西二個出口,本人奇機車由東向西出口,本人在車道靠左行駛。與乙方機車由南向北欲往西出口行駛。

因而擦撞,乙方車頭撞至我方機車左側,乙方表示本人為逆向行駛,要求本人賠償機車修車費用損失,想請教,我須要賠償她有的損失嗎?因對方欲往西出口其右側有牆壁遮住,並未停看,雖我未靠右行駛有錯,如都要我全部賠償,是合理的嗎?

 

您好,建議聲請調解或者鑑定釐清雙方責任,雙方看起來均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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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無受傷,可請求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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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nao 103-07-23 0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

律師您好:

此次車禍經乙方談和解,乙方堅持我在地下停車場未靠右行駛,才導致此場車禍發生。和解不成,故改調解

對方有要求我全額賠償他的車輛毀損部份約7200元,我自己修車部份約3000元並未提及到如何賠償

請問在停車場上在同一出口所屬車道上共左右有二個出口,且每一分區的出口都往這一車道車道上並未有畫分隔線或是方向線情況下,此停車場為加工區提供,也屬私人道路嗎?在無路權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鑑定以確認責任歸屬。

警察有提供調閱撞擊的影帶,我的車身左側被撞,之後人身往右倒。對方則是車頭的下方避震器毀損對方要求我全賠,目前已由對方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是否可以主張依事故發生地所屬區公所調解?還是必須配合對方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對方有再提到,如調解不成即上法院採取民事訴訟?像處理此案件,賠償總金額約一萬,是否須要走到法院?

再麻煩您撥空回覆。

謝謝

 

 

william 103-05-12 10:14

各位法律先進您們好 !

本人於日前因機車停車停車不慎,觸及臨車,致該車滑動觸及在路邊紅線違停的汽車,造成該車葉子版輕微凹陷.

事發有請管區處理,但警察說此非車禍 ,因為雙方都處息火狀態, 所以僅能做記錄, 並同時開給該汽車違規停車罰單, 後經雙方於紀錄上簽字 ,???警察即離去.

事後我們雙方都自認倒楣,由我同意支付一筆修理費用,要達成和解.

和解書之前 ,想請問和解

1, 可否按手印取代蓋章 ?

2,是否需要見證想請該警察見證 ? 不過好像他們事不關己 ,反應冷漠,若無見證人和解書有效嗎 ?

 

感謝賜覆

何先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書內容只要經雙方簽名在上同意即可,無庸有第三人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還對和解書還有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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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雙方簽名就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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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僅要雙方簽名,該和解書即具有效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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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 103-05-10 11:27

請問各位律師,小弟目前居住的社區是獨棟式的社區,所以不像公寓一樣是地下室停車空間,問題就在這,因為就我所了解,再這種土地使用的區域裡,停車空間都會與建築物共同存在,不是在一樓就是在地下室,但是卻可以看到很多路邊公共停車位置放滿花盆,一些不當住戶都為了自己方便利用機車與花盆占位置,想請問這樣算是對的行為嗎?
因為那應該是計畫道路使用應該不是他家的土地用地才對,所以想要請律師給我一點法律上的知識,這樣我可以跟他們解釋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警察檢舉對方之違法行為,請求警察處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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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49

若長期佔領特定位置,恐怕有竊佔問題,建議提醒對方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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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lan 103-05-07 14:11

您好,我是住在30年左右的舊大樓,所以只有地下一樓,而且電梯沒有到地下室,所以要走樓梯到地下室,原本車位就少了....所以管委會在公共區域另畫3個車位來增加收入,但是有一個車位剛好是在電梯下方,樓梯走下去的旁邊,車主只租了一個車位,順便就併排兩台車了(也就是租一台車位停兩台車).....而且很霸道,好像是他的停車位,不準別人停! 車位旁又有大樓的兩根住子,住子都有磨擦到的痕跡!我很怕傷害到大樓主結構.我多次跟管委會反應,車主只移開2.3天,然後又開回來停了........已霸佔4-5年了! 主委只是跟車主說一說而已,跟本拿他沒辦法.......

很皮,跟霸道! 我想請問電梯下方公共空間可以畫停車位來停車嗎?有什麼辦法來制裁他? 可以跟那個單位檢舉? 最有效?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承租一個車位,針對超過租約部分,可請求其移開,若其拒絕,針對其超越期租約使用之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與共有人全體、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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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對方長期佔據該位置停放車輛而排除他共有人使用及其主觀上早已獲通知而明知不得停放該位置之相關證據提出刑事竊佔罪告訴。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1

 如果真的講不聽,建議蒐證拍照持續一段期間後提告竊占,應該會有警告作用

kao 103-05-07 09:21

本人 開車從支線左轉(有依交通規定減速 停車 查看再開車)在靠近中線前與從幹道直行機車(速限40km,對方速度40~50km超速 路口減速)碰撞,對方有受傷(擦傷 急診後即出院)並提告,要求賠償70000元,昨日在法院調解庭開價38000元,我當下已簽下和解書尚未給錢,家人反對覺得金額還是太高?那可不履行嗎?有無衍生其他刑責?

您好,若不履行和解書,對方如已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拒絕撤告,並可對您提出民事求償,法院量刑可能因此加重且無法緩刑,但仍要視和解書內容而定,建議依照和解書履行,不然後續跑法院會很麻煩,還要面臨罰金與賠償,得不償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有和解書無效之事由,否則對方可持和解聲請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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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損害賠償法律關係既然已在法院簽立和解書,則經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依法與確定判決具有一同效力,無法再行爭執,屆時您若未依筆錄內容履行者,對方可逕以該和解筆錄調解筆錄之正本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對您的財產或所得來源(薪資或存款等)進行強制執行取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13:03

您好!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您必須找出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並向法院提出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否則,還是要受調解成立之條件所拘束,即使片面反悔,對方還是可以對您強制執行,甚至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法院和解或是調解成立  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如果只是個人因素不願履行  是沒有機會主張和解效力有問題的   對方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薪資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6

 既然簽訂了,就要遵守,一旦反悔,法院或地檢署也會加重你的刑度,不見得有利

幸子 103-05-06 23:28

前年年底買了一間預售屋

前陣子交屋了,交屋時地下停車場 車位還未劃好,直到最近開放停車,我才知道我的停車位旁邊有根大柱子(我停好車剛好擋住車門無法下車,必需往前停但會超出停車格線。想必之後車輛來往遲早會有擦撞的事情產生)但是當初平面圖我的車位旁邊是沒有柱子的,也跟當初的代銷小姐確定後才選定那格車位。那位小姐已經離職了。與建商反應換個車位他們說是沒車位了,現在他們的態度一直在拖延還很牽強表明平面圖無法看到柱子。:但平面圖是有柱子的只是在另外一格不影響駕駛開門的位子。請問我想要求其他賠償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說明該瑕疵,並限期請求修補之,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請求減少價金之。
如如 103-05-05 14:44

您好,我爸行動不便,出門皆由我媽開助步車(很慢,體積較大電動車)載他,過年時他們去肯德基用餐,我媽把助步車停在轎車車格旁的小空間,要倒退離開時正好後面有一輛車駛入車道,我媽緊急剎車停止不動,但車後的置傘架有刮到對方的車.因對方的車繼續前進,所以刮出一條長刮痕.有請警察來,對方後來也沒跟我們連絡.幾個月後突然打電話來要求我們附10200的修理費.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此事發生在停車場屬於私有空間所以不負責,請問責任歸屬都在我媽嗎?

我們必須負10200嗎?

 1.沒有按照規定停車  你母親應該是有過失   2.如果已經明顯知道你母親違規停放車輛  對方還是將車子駛入造成這次損害  或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  減輕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必須證明您有過失,即使您有過失,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而減低您的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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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 103-05-01 18:27

弟弟就讀大學一年級19歲,每天行駛機車載女友到校上下課,及上班

於103年4月29ㄖ下午如往常到校內停車場要騎機車時,發現自己機車後照鏡煞車,後座扶手等多處的螺絲,遭人故意鬆開螺絲,雖弟弟及時發現,否則在騎車或載人時,若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想問,我們已掌握監視器畫面及肇事者19歲的承認肇事之錄音,我們可做哪些舉動

提告,告哪條?可求償嗎??對方及對方家長是否需負刑事民事責任

謝謝你們的回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或許有不確定之傷害殺人故意,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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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2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將有關證據整理好,然後進行正式諮詢,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問題.

2、就您所述的行為,對方可能涉犯強制罪、毀損罪,致於傷害罪跟殺人罪的部份,恐認定上有困難,可能還是有必要釐清您目前有的證據.

3、本案可以等到檢察官起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只是倘若本件只有財產損失的部份,應該就是請求賠償修繕費用.

小琪 103-05-02 10:23

謝謝你們的回應!有需要我會與你們連絡

小琪 103-05-02 10:24

謝謝房律師,有需要會與你連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0:26

您好,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1.刑事責任部分比較明確應該是毀損罪  至於是否成立傷害罪或殺人罪要看具體對方損害程度如何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魚 103-05-01 15:18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東西放在摩托車的腳踏墊上

是在公司的地下停車

結果下班時發現被偷走

去中控室調閱監視器

有拍到人也有影像

請問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請問那個人犯了甚麼罪名?

----5/8----

目前狀態已經公司私下和解

但是簽和解書內容有包含我的姓名+地址

這樣對方都知道你的個資

而且對方互相都有一張留存

我覺得這樣有安全的疑慮

請問簽和解書一定要透露被害者的個資嗎?

p.s如果有姓名公司的網站都查的到我在哪個部門跟分機

以及上哪個班!!

您好:您可以向警察或地檢署提出竊盜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該影像向警察局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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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 103-05-01 16:17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以向警察或地檢署提出竊盜刑事告訴。

你好 請問這算是侵占還是竊盜呢?

因為我上網查一下資料他說沒上鎖的東西是算侵占

我是放在腳踏墊上

如果我去警局做筆錄 之後會很常去法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6: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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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 103-05-01 16: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20條規定:

 

律師律師 謝謝你們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6:46

您好,若有問題,仍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您好,可以去報警處理,以竊盜罪偵辦。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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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你車子上  應該還是屬於你保管狀態  對方應該涉犯竊盜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魚 103-05-08 11:52

目前狀態已經公司私下和解

但是簽和解書內容有包含我的姓名+地址

這樣對方都知道你的個資

而且對方互相都有一張留存

我覺得這樣有安全的疑慮

請問簽和解書一定要透露被害者的個資嗎?

Dennis.chen 103-04-28 14:00

各位您好,小弟最近有需求想請大家幫幫忙,最近有提離婚需求,但是對方不甘心,每天下班都害怕她會突然出現在我身邊(會跟蹤我),擔心她會我在什麼地方她就會出現在我身邊,甚至我只要一停車電話來了接聽(這時只有我一個人,沒跟著我出來)就會突然從背後伸出一隻手搶走我的手機聽了我跟誰說電話,小弟最近每天受到這樣子的驚嚇已經長達3個禮拜以上,是否有管道可以不要再讓她這樣對待我,真的很恐怖...

 

您好,建議你可以收集證據後,向警方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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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您可向警方報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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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兒 103-04-27 22:39

我在10月中委託永慶房屋賣ㄌ五股的房子,當初合約寫明現況交屋。可是在11/30交屋前夕買方說紗窗不堪使用和停車格鐵架有彎曲要求我修復才要進行交屋,因急需用錢所以修復後在12月7號交屋。到4月10日才又由仲介告知因聽樓下告知多年前曾有一次漏水。所以要求我協商。仲介打ㄌ兩份協議書一份直接支付做防水的工程費14000以後漏水無需負責,另一份答應將前陽台水管塞住進行測試放水兩天。如果有漏水我就要付修復並保固五年的責任。但我想想不對他沒證明我賣的2樓漏水確要我簽測試協議書。因買方客廳和廚房都已經瓷磚更新。測試後水回流的損失我要負責。這樣對嗎?買方的弟弟是永慶總公司的代書。是不是有處事不公的嫌疑。而且當初交屋時有說明。如果買方動工我就不需付漏水保固責任。他們現在指責我有漏水確沒告知。但真的我也不知道啊!那我要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你們有回覆說如果是事實就需修繕..這個沒問題..但對方並沒有證明是真得陽台漏水..卻一直寄存證信函給我...請問我要如何自保呢?
第二份存證信函的意思是叫我快點和他完成切結...就是付錢...請問我該如何回覆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漏水之瑕疵為交屋前即存在,您即須負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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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 103-04-26 23:29

請問一下律師:

4月時家母在下班途中(騎機車),已經到家準備要停進路邊停車格雙腳平放在地面,不料卻被後面行駛的車輪胎壓到我母親的腳,造成母親左腳第1.3.4蹠骨的骨折,目前打鋼釘固定。

但案發當時肇事者(某市公所人員開公務車)先通知當地里長之後通知警方....里長比警方更早到現場,卻把我母親的機車移動並停放機車格,已經移動現場,沒多久救護車就送我母親到醫院急診了。

我們社區的住戶有看到里長和警察和肇事者在那邊講很久,不知在講甚麼??現場路邊監視器剛好拍不到

而最近交通事故出判表出來,上面卻寫""疑似""車輪壓到我母親左腳,可試壓到腳是事實為什麼用""疑似""

我知道不服可以到交通事故裁決處申請鑑定,但我覺得都是官官相護,申請結果也不會改變什麼..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看到初判表寫疑似就說只願意賠一半的工作薪資損失。想請問律師,里長移動事故現場是否有罪,移動前也沒有先拍照,而肇事者通知里長而不是警方是否就是請里長施壓故意降低肇事者的責任??

我知道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但初判表已經寫那樣了,上法院還有甚麼勝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形式過失傷害告訴,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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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4 22:06

我開車(貨車)打右轉燈有看後方來車,我看他距離我很遠,我就慢慢開從機車道再轉,沒想到下一秒他就我後面了!因為開到一半了又加上紅綠燈的關係,我就轉過去了!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我老闆說他跟那個我撞到的大學生講好了,要我去買和解書!買完給我老闆後,卻因趕貨老闆請我先去送貨!去警察局做筆錄才知道醬算肇事逃逸,我跟警察講我有關心那大學生的傷勢之類的,可是那警察說那大學生說我沒關心他傷勢還不想負責之類的!他跟我講的,筆錄都不太一樣!做完筆錄,我們也有談和解,現在收到一張寫公共危險的傳票,那是什麼?我會被判刑嗎?還是那只是程序講好了,就沒問題了?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法律上辯護以爭取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豬寶寶 103-04-24 23: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 ...

沒請律師陪同會怎樣嗎?因為我家人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想讓他們擔心!所以那樣我可能會被判刑?那天那位大學生也會去嗎?我有談和解了,醬也沒辦法解決這件事?也沒機會能緩刑還是緩起訴之類的?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以針對有無構成肇逃行為加以申辯。

豬寶寶 103-04-25 10: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 ...

我老闆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在現場!沒有救護車到,大學生只是擦傷我老闆也沒想太多,所以也沒叫救護車!我老闆有尋問他的傷勢,他也說沒有怎樣…醬算有關心嗎?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是什麼意思,是你老闆在車上,他有先下車過去看嗎?還是你已經回公司?公司距離現場多遠?這些是肇事逃逸是否會發生的關鍵。
二、雖然已經和解,程序還是要走完,所以要看檢察官是否認為你構成肇事逃逸,如果他認為構成,你沒有前科又已經跟對方和解的情況下,檢察官會問你認不認罪,你認罪了,才會給你緩起訴。當然,緩起訴會附條件,這部分若您想要知道詳情,再請您電話聯繫(電話詢問不會收費)。

豬寶寶 103-04-26 10:19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 ...

我還沒回到公司,我發生車禍的地方我老闆家在附近!我就請我老闆先過去,我停車的位置距離車禍地點大概兩條街!我車開那邊,是因為我要去送貨

所以我照筆錄做的那樣說,到時候偵查庭的他會怎麼判?所以我認罪比較好?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是第一次撞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豬寶寶 103-04-26 20: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n ... 

所以我照筆錄陳述跟帶和解書就可以了嗎?

醬就對自己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和解書,可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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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103-04-24 11:57

請問:鄰居侵佔自家門前公園種花,自認他在美化公園,所以有使用權,雖然沒有把公園圍起來,但是常常用自家的汽車及摩托車佔用停車,但是到晚上就會開走,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佔用國家土地嗎?他會受到多重的處罰?謝謝!!

所謂竊佔行為,係指在違反他人意願的客觀情形下,就他人動產所既存之佔據(持有)狀態加以排除,並重新建立新的支配管領力。
關於竊佔行為之實施方式並無限制,應就行為之樣態、動產之種類、佔有使用之時間、有無排他性之支配等加以綜合判斷。例如擅自遷入他人屋宅居住、將住宅建築於他人土地藉以居住或販賣、出租牟利、搭蓋可折垂或伸縮的活動車棚(持續性的固定在道路上某個位置)、佔葬於他人土地、竊種農作物於他人之土地等均屬之。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之佔用行為,似乎並非持續性的固定在某個空間而產生排他性支配之佔據狀態,是否構成竊佔行為恐有疑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當對方占用停車時,可向警察檢舉請求拖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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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兒 103-04-24 09:12

律師大大你好。

 

我在10月中委託永慶房屋賣ㄌ五股的房子,當初合約寫明現況交屋。可是在11/30交屋前夕買方說紗窗不堪使用和停車格鐵架有彎曲要求我修復才要進行交屋,因急需用錢所以修復後在12月7號交屋。到4月10日才又由仲介告知因聽樓下告知多年前曾有一次漏水。所以要求我協商。仲介打ㄌ兩份協議書一份直接支付做防水的工程費14000以後漏水無需負責,另一份答應將前陽台水管塞住進行測試放水兩天。如果有漏水我就要付修復並保固五年的責任。但我想想不對他沒證明我賣的2樓漏水確要我簽測試協議書。因買方客廳和廚房都已經瓷磚更新。測試後水回流的損失我要負責。這樣對嗎?買方的弟弟是永慶總公司的代書。是不是有處事不公的嫌疑。而且當初交屋時有說明。如果買方動工我就不需付漏水保固責任。他們現在指責我有漏水確沒告知。但真的我也不知道啊!那我要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拜託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4 1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造成漏水的瑕疵是交屋前就存在了,那麼您還是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文建議您,就該漏水事件,您無須直接賠償,但是可以要求對方就瑕疵判斷跟施工的這個過程讓您參與,倘若覺得合理在簽立和解書,並且建議您提供和解書供審閱,以保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漏水存在之時間點,為危險移轉前即存在或危險移轉後,若為危險移轉前,及交屋前即存在之瑕疵,您尚須付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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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兒 103-04-24 03:39

律師大大你好。

 

我在10月中委託永慶房屋賣ㄌ五股的房子,當初合約寫明現況交屋。可是在11/30交屋前夕買方說紗窗不堪使用和停車格鐵架有彎曲要求我修復才要進行交屋,因急需用錢所以修復後在12月7號交屋。到4月10日才又由仲介告知因聽樓下告知多年前曾有一次漏水。所以要求我協商。仲介打ㄌ兩份協議書一份直接支付做防水的工程費14000以後漏水無需負責,另一份答應將前陽台水管塞住進行測試放水兩天。如果有漏水我就要付修復並保固五年的責任。但我想想不對他沒證明我賣的2樓漏水確要我簽測試協議書。因買方客廳和廚房都已經瓷磚更新。測試後水回流的損失我要負責。這樣對嗎?買方的弟弟是永慶總公司的代書。是不是有處事不公的嫌疑。而且當初交屋時有說明。如果買方動工我就不需付漏水保固責任。他們現在指責我有漏水確沒告知。但真的我也不知道啊!那我要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拜託幫幫我

Kurt 103-04-23 20:29

今天收到警察局說我肇事逃逸的到案通知
打過去警察局問的結果是某次
我開車行經小巷 突然看到路邊有一隻狗 有人站在他旁邊聊天
因為是小型犬 一開始沒有看到 小巷其實沒有很大地方閃
我稍微閃了一下 帶了一點煞車 但我經過沒有撞到狗的感覺
過了之後後方女生一直尖叫 於是我停車打雙黃燈
然後就有一個人應該是他朋友走過來跟我說沒事 可以走了
今天卻收到說我肇事逃逸的通知
當下覺得也太無辜 明明你就跟我說沒事可以走了 為什麼還到警局說我肇事逃逸 
而且小狗在馬路上我其實也嚇到了...
總不能叫我撞牆壁吧 
想請問這種事情我應該要怎麼處理...
謝謝 

依你所述,應該沒有肇逃問題,但既然被通知到警局作筆錄,建議由律師陪同,警察問筆錄常會誘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urt 103-04-24 08:31

員警是說對方表示他的狗有受傷
但當時明明告訴我是沒事情可以離開
現在說肇事逃逸感覺是故意說我是肇事逃逸為了取得我的資料
有種被誣告的感覺... 
請問如果他的狗受傷 那到警局我應該注意什麼呢? 

您好,肇事逃逸必須要有發生車禍,且對方有受傷才會構成,如果都沒有的話,會構成犯罪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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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肇事逃逸必須要有發生車禍,且對方有受傷才會構成,如果都沒有的話,會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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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103-04-24 18:23

請問他現在如果是用故意說我肇事逃逸的方式找到我的人
然後跟我說他的狗受傷要賠償
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管道嗎...
如果撞傷狗又是犯了什麼法呢?
雖然我覺得是沒有撞到 但員警似乎表示對方是說狗受傷的關係
感謝律師們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06:13

您好!過失撞傷狗不犯罪,也不是刑法肇事逃逸,至多只要負責賠償損失。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您似不構成肇事逃逸,且您亦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撞傷狗,非肇事逃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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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103-04-27 16:3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謝謝律師回答 另外想請問他用這種方式去得知我的身分是否有犯法?
因為感覺還滿不舒服的... 

Kurt 103-04-27 16:35

您好,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另外想請問他用這種方式去得知我的身分是否有違法的嫌疑
因為感覺還滿不舒服的... 
另外跟寵物的處理方式該注意什麼呢
因為我認為我是沒有撞到的 是否有他的寵物跑動到馬路上的問題
如果受傷賠償注意又需要注意什麼呢@@
真的謝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賠償和解,須注意和解書之條件、金額和對方簽收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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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為構成要件,如果並無人員傷亡之狀況,即不構成該罪。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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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涵 103-04-23 14:06

我想詢問一下我撿到一隻狗那時候是在一條巷子我與我男友騎車經過看到一之馬爾濟斯自己再路上走來走去的,而騎車過去停在他旁邊男友摸摸牠頭就上車我們有去看狗狗是沒有像圈的因為我們是半夜2點50分左右檢到的,想說要去養他!但太晚了也沒想說要去報案,狗狗撿到的時候我有看到他身上還有一點皮膚病就覺得他是流浪狗想說天亮後再帶他去看獸醫,不然大半夜也沒醫院看,然後跟朋友去吃東西託朋友照顧,我託給她照顧時大概是半夜4點的時候前後我們只看到他兩小時,他帶回去時卻把它丟在他家旁邊停車場而後我們就找不到,大概過了8-9小時打去給朋友

才知道他把狗狗給丟在他家旁邊停車場。而後我們再找就找不到,事後過一天警察打來說狗主人要我把狗還給他。我下班後立刻趕去跟他說所有情況

而狗主人平監視器調出來說狗是他的,因為我撿到狗狗時是無毛的,而他給的照片是有毛的,沒有晶片沒有項圈請問這樣他告的成我侵占或是竊盜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侵占故意,對方對您提告,亦不一定會成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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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103-04-18 23:22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我於停車格轉開龍頭開大燈用雙腳將機車往後退後再將機車往前停入停車格並未上路(有調監視錄影器確實如此),但被警察控訴酒駕就測值0.26,當場也明確告知是在等朋友來載,沒有要上路之意圖,但警察仍強行移送,而我因漏夜偵訊神志不情的情況下認罪了.....現在被判刑了....

請問是否有機會上訴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的情形確實存在模糊地帶,本件上訴仍可加以爭執以爭取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如果是你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上訴爭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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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5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既然有攝影機錄影存證,則建議您應上訴為妥,本案您有判無罪之可能。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應於上訴期限內,委任律師為您提起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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