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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曼 105-01-29 14:45

對方在警察局時大聲說我要找人打他

我父母也在現場聽到,在場有3位以上警察

當時我在做筆錄他聽到我要告他傷害公然污辱

他卻突然大聲說這種話~

請問律師大大~我真的沒這麼說話也沒罵髒話~是他惡意捏造事實

我可以告他誹謗嗎??

誣告罪(對方亂講~他有控告公然污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對方誹謗罪,若對方以此告您恐嚇,則您可以提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先生 105-01-29 12:23

  不好意思問一下,就是我有在網路上賣手機,有買家要買並將錢匯給我,我答應他明天會出貨,結果我連絡資料給錯導致對方隔天無法連絡到我,於是告我詐欺,而我發現後也馬上連絡他並將商品寄出,對方承諾收到商品會證明我沒詐欺。過幾天買家收到手機發現手機有問題,於是聯絡我,我說可以讓他退款,但買家好像很不爽堅持要告我詐欺.........

  現在筆錄已經做完了,好像要移去少年法庭了

1.我這樣詐欺罪成立嗎?

2.開少年法庭原告不出庭會怎樣嗎?

3.如果詐欺成立我會有前科或紀錄嗎?

4.如何讓我詐欺罪成立的機會小一點

如為單純民事糾紛,成立詐欺罪的機率較低,為更了解詳細案情,及維護您個人權益,建議來電諮詢。專線: 02 -2833-3731。

您好:

如果如您所述,則成立詐欺罪機率非高,建議提出出貨記錄、願意退費及你們對話內容之證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4:39
您好, 1、您的行為應不會構成詐欺罪。 2、開庭時必須準時到庭,不能不去。 3、建議可委請律師撰寫一份刑事答辯狀,向檢察官陳明事實經過,爭取不起訴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陳先生 105-01-29 18:44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如您所述,則成立詐欺罪機率非高,建議提出出貨記錄、願意退費及你們對 ... (恕刪)

不好意思.機率非高的意思是機率非常高還是機率不高?有點看不懂 不好意思

陳先生 105-01-29 18:50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的行為應不會構成詐欺罪。 2、開庭時必須準時到庭,不能不去。 3、建議可委請律師 ... (恕刪)

律師撰寫一份刑事答辯狀大概要多少錢?

阿檡 105-01-28 15:07

我在一月十三號的時候停車在路邊

那因為我停在台灣聯通停車場的廣告招牌下面

那個位置剛剛好是紅線

我遇到大型搬家公司的車子他撞到台灣聯通的招牌

結果招牌的碎片砸下來打到我的車子造成車子大面積的刮傷

那我當下報警做筆錄

之後搬家公司說要由保險公司來理賠

那現在保險公司說只願意賠償七成

那我的疑問是說

今天我違規停紅線   我頂多也是被開違停紅單

也不能因為我停紅線   搬家公司造成財損我要自費三成

再來因為事故是搬家公司造成的

我車子進場維修一個多禮拜沒有車可以使用造成我的不方便

我可以跟搬家公司請求賠償嗎?

因為我真的覺得搬家公司態度很惡劣

我打電話去跟他說  你們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七成

那另外三成你們怎麼處理

他跟我說因為我停紅線所以有責任歸屬問題

但是我覺得   今天我停紅線是我的事情

你們司機在外面工作造成的損壞卻要怪在我停紅線

真的很難接受與理解

而且我打電話去給搬家公司  我跟他說這樣我可能去請求民事財損

他跟我講說   你去阿  反正上法院我們公司也不會出面

也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要告就去告吧

我真的是氣炸了   所以在此請問各位前輩

可否指點小弟我  我到底可以從哪個法條去求償

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5:40

您好!

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部分您可請求搬家公司補足,包括修車期間的必要代步費用,對方若不願意賠償,您透過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如果您本身有過失造成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依法還是會有過失相抵的適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凱 105-01-27 22:35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去年10月因找不到工作加上家裡急需用錢
受騙上當去找銀行貸款被當成人頭帳戶
去年12月底已經先前往台南善化分局做完筆錄
今年卻又收到宜蘭分局寄來通知書
想請問是否可以打電話徵詢宜蘭分局的承辦人員可否轉調我在台南的筆錄
還是我還是一定要再去宜蘭做筆錄呢?
因為小弟住台南這一路有點遠,想請各位律師大大解答,感激不盡
PS.另外想問已經做完筆錄後續的傳票大概會多久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向員警請求於台南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最近本所受任辦理此類詐欺案件特別多,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jerrydog123 105-01-27 21:42

你好,

有人在網路上發了一篇文章

直接指名我ID加上一堆侮辱字眼

其中明確的有 "嘴賤" "犯賤"

我給他機會刪文道歉,他不要

因此我決定提告

但是問題是:

我在台北提告,能在台南開庭嗎?  (因為學校不在報案地方

還有報案後,如果傳喚被告去做筆錄

能夠不讓對方知道戶籍地址嗎?

不然個資都洩漏光了

有辦法能夠保護自己的個資嗎?

怕在上法院之前, 家裡的人會被騷擾

因為我也不住家裡...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oan 105-01-27 20:06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

首先,爸爸已經在十幾年前被吊銷駕照,至今沒有再重新申請

事件1:去年12月,爸爸(那時沒喝酒)有發生小車禍,爸爸當時是左轉車,對方直接直行往左前車燈撞過去,爸爸聞到對方有酒氣,有問了對方有喝酒對吧?因為對方沒否認,所以彼此都沒有立即報警,對方看到自己的車子側邊凹陷,就撂下一句你不要跑,就把車子移到旁邊,開始打電話,爸爸當時都留在原地等,但對方都沒有要過來處理的意思,爸爸就先行離開,一直到這個月初,就收到一張對方告爸爸肇事逃逸的單子,車主(姐姐)和爸爸有去分局作筆錄,當下有開一張罰單,如果駕駛人不繳的話,車主會有事嗎?,另外,爸爸當下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爸爸車上沒有裝行車記錄器),還下車跟對方交談,這樣還構成肇事逃逸嗎?我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事件2:在上禮拜,爸爸(駕駛人)被開一張酒駕的罰單,也是如果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這台車只是掛名在姐姐名下,使用人都是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0:29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必須報警待警察到場處理,否則就是肇事逃逸。本案中如果對方有受傷,那您父親的行為就屬肇事逃逸,有刑事責任;如果對方沒受傷,那就只有罰鍰的問題。

 

2、罰單係處罰行為人也就是車子之使用者,如果車主沒有辦法證明車子借給別人使用,才會需要繳納該罰單,您父親係經警察舉發當場開立紅單,故您父親為車子使用者應為明確,罰單由父親繳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之人名下之財產、所得。汽車所有人若允許違規駕駛人違規,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若有致人死傷之情形就要留在現場等候,並履行救護之義務,若擅自離開還是有可能會肇事逃逸罪,對方因此提告不會構成誣告罪。 同1。汽車所有人若未盡查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有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詳細狀況要視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補充:沒有致人死傷不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只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會科處罰鍰。
Joan 105-01-27 20: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Joan 105-01-27 20: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不會構成肇逃,另本件處罰對象為您父親,若其未繳罰款,則不會找上車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肇事逃逸有兩種,一種是知道有人受傷還逃,這種既有刑事責任(判刑),又有行政責任(罰錢)。第二種是沒有人受傷的肇事逃逸,這個只有行政的責任,沒有刑事責任

二、刑事案件才有誣告的問題,但必需是對方提告的不是事實才有誣告的問題;如果在第二個情況沒有人受傷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的,因此,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這樣會不會太複雜…)

三、如果沒有酒駕卻被開酒駕的罰單,這個部分收到罰單之後要快點救濟,這個有時間限制(罰單上有寫),而且時間很短。

四、民事部分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之部分,可針對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及無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爭取不起訴處分;罰鍰之部分,應盡速加以繳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涉犯刑法第185-3不安全駕駛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拉烏 105-01-27 15:03

在8月多我騎機車汽車擦撞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本來初判研判表我無肇責 對方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全責,但對方申請鑑定變成我違規右側超車未注意前方車輛全責 對方無責 不知道是不是我講錯了什麼 結果整個顛倒,我跟對方這幾個月等初判和鑑定所以都沒有進行過調解這個動作而且也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錢 ,剩幾天刑事時效要過了 我想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察官會受理嗎。

 如果去警察局提告筆錄如果跟第一次講得不一樣會怎樣  我當時筆錄是說我前方有三台車 但應該是我的左側前方 我是靠外側行駛第一次筆錄講前方好像有問題  這樣會造成不實嗎 ? 警員問說我怎沒經過調解 反而就直接提告的理由  是因為我一直等鑑定報告的結果 這樣合理嗎? 

你好:

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切勿遲誤期間。 針對鑑定意見書不服要申請覆議,若不覆議鑑定意見書對你不利會影響檢察官之判斷,友會影響將來請求對方賠償時法官之判斷。 以實際情況為準,若前後說詞不一就要想辦法還原當時的狀況,例如有無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等。 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2:33

您好,

 

1、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無須一定要經過調解,但檢察官可能會因鑑定報告之意見,認定對方並無過失而為不起訴處分。

 

2、可就鑑定報告提起覆議,於偵查庭時亦可向檢察官表示另擇第三方公正單位再行鑑定

 

3、筆錄內容前後不一,可信度會下降許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溫小姐 105-01-27 11:23

您好,日前我(機車)在中間有安全島之路段違規迴轉,當時我們是一群人一起迴轉的,但當我迴轉時,後方A機車擦到我的車尾,造成我機車直行時有點撇掉,(當時已經迴轉完成)後方B機車又因車速過快而撞上我,造成我膝蓋手掌大擦傷流血,無法上班,車子也維修多處,B機車情侶在筆錄時有說自己當時也在跟後座的女友聊天,所以沒有很注意前方狀況,他們輕微擦傷(不造成行動不便),車子維修了幾萬塊,請問他們跟我和解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可能均仍有過失,建議可以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茶 105-01-27 02:49

我在家的巷口為了閃人所以往旁邊騎但因角度不對撞到路邊的車子馬上按了煞車後往前滑了一下之後倒在那臺車的後輪,車子壓在身上鄰居把我扶起來後,我看了被我撞到的車完全沒事後我沒想到要報警處理就往前騎回家了,後來有人報警但是報警的人的車子我確定沒撞到,但是因為路口監視器,我沒證據,但警察作筆錄的時候一直強調是我撞的,一直希望我承認,可是我很確定我沒撞到,但苦無證據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沒有撞到,則沒有必要為承認而承認,本件僅屬民事損害賠償,對方主張是您撞的,他也要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茶 105-01-27 19: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沒有撞到,則沒有必要為承認而承 ... (恕刪)

今天警察跟我說連大樓警衛都看到了,可是警衛是跟其他鄰居一樣聽到我跌倒的聲響才出來的,他根本不可能看到我怎麼撞的,他卻跟警察說他有看到我撞到那臺我說沒撞到的車,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再加上沒監視器,他的話能當證據嗎?

魯夫 105-01-26 21:50

律師您好,我車行經高速公路因變換內線車道,並完成變換車道後遭後方超速車輛追撞,因後車有說他從後方撞所以錯比較多故先行停至路肩,但後續警方做完筆錄卻初判單上填寫A車變換車道不當,B車位注意前車狀態碰撞A車後車尾肇事,初判我車責任比較多,想請教我車已變換車道完成卻遭超速追撞,但判定比例又是我車最多,想請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做,對方車輛又是超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車鑑會申請鑑定,若有行車記錄器,可以一併提出給車鑑會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車鑑會申 ... (恕刪)

我車無行車紀錄器,但對方車有,是否可申請觀看行車紀錄呢(對方有提供給警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警方問問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2: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警方問問看, ... (恕刪)

感謝謝律師指教,如尚有疑問煩請不吝指導與指教

maple000 105-01-26 13:34

今天玩電腦遊戲時與對方A有口角衝突  1/26 A表示已經填了三聯單,但1/26 下午與他在網路上道歉 他表示願意撤銷,請問撤銷如果成功我還要去做筆錄嗎?

靈月 105-01-26 09:31
我因在2015年11月底左右因急需一筆錢,故而透過朋友向地下錢莊借2萬實拿1萬5,10天為一期利息5000,簽下兩張面額2萬共4萬扣押我身份證機車行照,而我因利息需晚幾天給,對方打電話到我公司搞的我沒工作還不出錢來,還到我戶籍地騷擾家人,而在2015年12月底跟對方見面協商分期只需還2萬,我所扣押的證件就可以,但是2016年1月新工作剛做尚未領薪到這麼多錢,因而再次跟對方說2016年1月20號還款2萬,是否確定我還款2萬後就會把我所抵押的證件還我,對方也確定是。但在1月20號還款後,當下對方又跟我說要我在還3萬2才會還我被扣押的證件,去警察局詢問後,警察幫我告對方重利,對方去做筆錄時也反告我詐欺背信,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6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詐欺犯罪不起訴處分,避免自己講出不力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另關於您提告對方之部分,亦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提出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起訴對方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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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斌 105-01-26 09:25
專業的律師們 小弟想請教發生車禍 肇事逃逸方面的問題 我爸開車在快車道上 被一台雙載的男女騎車撞上後 雙方摔下車後我爸下車看對方兩人爬了起來 也看了一下自己的汽車沒什麼事就先開走了 當時為下班時間 路況大塞車 事後我爸回到家卻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去警察局做筆錄告我爸肇事逃逸 對方表示說我爸下車只看了自己的車 沒有過去看他們兩人有沒有事 沒有關心他們的情況 覺得我方很殘忍 我爸認為對方機車騎在內側車道就不對在先 而且 對方沒保持車距 我們是被撞 看了對方爬起後 以為沒事才離開 我爸做工的 也沒賺多少錢沒跟對方要錢修車 卻被反咬 我爸到警局後 警察因為對方在警局大吵大鬧 就先以肇事逃逸為案件送出 警察說我們肇事逃逸就是不對 但是他卻忘了責任歸屬 是對方先違規在先 然後要我們上法庭後雙方再自行跟法官做解釋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想請問上法庭後要怎樣說或怎樣做才站得住腳 因為我們家都不懂法律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和我爸了解此經過後 認為對方應該沒甚麼事所以才有能力爬起來 如果今天對方倒地不起 大量出血 我方還不幫忙叫救護車那才叫殘忍吧... 沒有行車紀錄器但是警方那有此路段的錄影片段 對方騎在內側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煞車不及自行撞上 謝謝...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之肇事逃逸罪跟行為人就車禍事故是否有過失無關,目的係在課與肇事之行為人救助義務或保障當事人求償權。 你父親以下車察看發現有肇事並致人死傷之情形仍然駕車離開就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 建議跟對方和解請對方撤回過失傷害之告訴,並向檢察官或法官求情,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機會。 若不會處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帥哥傑 105-01-26 09:20
A在民國97年向我借了共50幾萬,去年八月向他催討卻收到他的恐嚇簡訊(揚言找人打我),在隔日我第一時間去了警局備案並提告,後來得知偵查對有傳喚他南下說明並做筆錄,前幾天我收到地檢署傳票,以告訴人身分出庭,案由是妨害自由,庭中檢察官有問到我是否已經提出民事訴訟,我回答沒有,想等刑事訴訟結束,再打民事訴訟要錢,我的疑問是,我能否在這場刑事訴訟中一併解決欠錢的問題,因為我很有把握是由A傳出,那如果起訴了,我可以連帶要求他除了刑事賠償並且歸還欠款嗎? 還是我一定得另打民事訴訟?是的話,愈快提出愈好,還是等民事訴訟結果出來再打比較好?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13:24

您好!

告訴恐嚇罪的刑事程序只會認定對方的行為有沒有構成恐嚇罪,若有罪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但並不會處理借款返還的問題,請求返還借款需另提民事訴訟解決,無論刑事民事,主張權利都要盡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借款糾紛刑事是否構成恐嚇,為分別二個事件,不會互相影響,即使成立恐嚇,亦不代表對方須返還借款,建議應盡速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借款刑事部分,亦需整理對方犯罪行為之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對方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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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5 17:54
律師您好:當初因為我姊姊在露天拍賣上賣有香奈兒logo的衣服!買了因為不能穿?所有他想說上網賣出!後來看到有人要求面交於是委託我去面交!去了警察裝是面交者?問我東西是我的嗎?在上面的對話也是我跟他對話的嗎?當時沒多想什麼!就否認說是我姊姊!結果我先被帶回警局做筆錄?之後我姊也到警局做筆錄!當時問過員警他們說這沒什麼問題!只有一件價格也不高!不會有事? 現在收到了地檢屬的傳票!我跟我姊兩個人同為被告!想請問萬一要賠償是兩個人都要賠償嗎?如果有判決是兩個人都有嗎? 因為第一次實在不懂!以為香奈兒沒有哪件衣服!不知道有logo就不行!實在很煩惱! 麻煩律師幫我做的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20:55

您好,

 

1、您的行為已明顯屬商標權之侵害,有民、刑事責任

 

2、您與姐姐屬於共同侵權人,負有連帶損害賠償之責。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並與商標權人協商和解事宜,爭取緩起訴或從輕處置,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姐姐可能牽涉違反商標法之犯罪,建議由一個人來承擔可能比較妥當,再與商標權人商談和解,給付和解金後,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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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 105-01-25 17:00

ㄉ第一次吸食安非他命勒戒離現在快10年前幾天被抓吸食沒蒐到毒絣及相關證物 驗尿沒過 做筆錄認了3次購買 請問會不會一罪一罰 或這情形大約都者麼判的 可以請大律師幫小弟解答

法律研究者 105-01-25 20:34

大大你好:你這原則上是會被移送勒戒的 但若有用對方式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且驗尿呈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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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5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且驗尿呈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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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綿 105-01-25 13:48

我只是跟平常一樣把車停在外面,但我忘了鎖門,所以我車上的現金與提款卡都被偷走,當我發現時,警察說我是人頭,已經三四個人被騙,甚至還被告詐欺...不管我怎麼說都是要我認罪,他們也沒找說是誰偷了我的東西,認定為東西是我的就是我做的...

今天我用中*信託的卡領錢的時候,發現很奇怪的一點,裡面的錢不是我的!!於是我到警察局去報案,警察似乎不受理的感覺,說甚麼有問題白天跑一趟銀行銀行才會通知他們叫我去做筆錄,就這樣掛失也沒辦法報,只去銀行做了結清的動作,當下也沒有警察帶我去做筆錄,只有事後桃園的警察叫我去那邊做筆錄(我人在台中)。



你好:

若未提供提款卡及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不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或共同正犯,但你的案情似乎不是那麼單純,若只是被偷不會有人把款項再匯到你(其他)帳戶供你使用。 先向銀行反應或到警察機關報案,以免將來被懷疑為犯罪嫌疑人。 針對警察詢問之問題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撰寫答辯狀,以免權益受損。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涉犯刑法第30條及同法339條之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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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5 10:01
您好:請問我最高法院上訴駁回還有什麼辦法嗎?我是毒品案被起訴,當初被抓時只有在車上交出四包k它命,後來警察問我應該不止這些吧?是我自願帶警察去我住所交出其他k它命,做筆錄時警察也跟我說開庭時要跟法官說是我自動交出來的!但為什麼不構成自首條件?
沈恆 (沈律師) 105-01-25 21:51

您好!

最高法院駁回之後判決就已確定,只剩再審或非常上訴二種救濟途徑,要件都非常嚴格,成功機率很低。是否構成自首?原判決應該都會敘明理由,建議先備妥資料找律師當面諮詢,有相當保握再考慮提出救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am Tsai 105-01-25 09:55

想請問律師,昨天我跟對方老婆被發現在旅館,但開門時,他們有找徵信社錄影也有警察,但進來要找證據我們也讓他們進來找,但沒有任何證據,我的們衣服都在身上,但他們做筆錄說我銷毀證據,並十分鐘後才開門,但我並沒有這麼做,也不知道對方有家庭,他們說握手我跟她的對話和擁抱牽手及親吻的照片,那我這樣算通姦嗎?而且過完年後要去大陸公司受訓一個月,可能無法出庭,這樣有辦法跟法院請假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10:37

您好,

 

1、實務上法院通常係以有確切性器接合的證據,才會認定有通姦事實,否則刑事上較難構成通姦罪。

 

2、民事的部分,法院認定會比較寬鬆,如有親吻、親密的照片和訊息,仍可能被認定為有侵害家庭配偶權的問題,而須負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之責。

 

3、如有正當理由,可嘗試向法院請假,但法院不一定准,應盡快遞書面請假狀,嗣後致電書記官詢問請假是否准予。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民、刑事訴訟事宜,於法庭擔任辯護,爭取最大之機會,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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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取得您與外遇對象性器接合之證據,您不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若您有出差之行程,可提出機票向地檢署請假之,惟若檢察官若不准假,您還是必須出庭應訊之,出庭前應與律師先行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至於外遇對象,除須有與您性器接合之證據外,尚須知悉您已婚,若無此二項證據外遇對象也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出庭應訊前,先行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雙方回答有所矛盾,成為起訴之不利證據;另關於通話紀錄或照片等,可能可作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配偶提起民事訴訟,可再針對其民事起訴狀加以撰擬答辯狀回應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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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5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取得您與外遇對象性器接合之證據,您不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若您有出差之行程,可提出機票向地檢署請假之,惟若檢察官若不准假,您還是必須出庭應訊之,出庭前應與律師先行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至於外遇對象,除須有與您性器接合之證據外,尚須知悉您已婚,若無此二項證據外遇對象也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出庭應訊前,先行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雙方回答有所矛盾,成為起訴之不利證據;另關於通話紀錄或照片等,可能可作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配偶提起民事訴訟,可再針對其民事起訴狀加以撰擬答辯狀回應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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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5-01-24 01:29
您好: 104/11/15下午在十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機車機車),我在待轉區等綠燈亮起步直行,卻被右側紅燈對方撞到,當時我視線發現對方來車馬上急剎停下,卻被對方從我車頭撞過離我有距離停下來(人車沒事),導致我車龍頭被撞過成左偏中心不穩人車右側倒地,造成我右腳骨折受傷,起先打石膏但沒好轉而改要開刀住院,醫生診斷需休養與復健共3個月,對方車並沒有保機車強制險。 一個月後初判表出爐,寫說雙方說明燈號不同(我說綠燈、對方說闖黃燈二秒)各執一詞無法判斷,並沒有測量,而車禍發生後我有調閱路口監視器,只有拍到對方撞到我後停下來畫面(對方人車),並沒有拍到我或號誌,另又調閱隔壁路口監視器,跟我同方向的號誌在1點23分26秒已變綠燈,我現場勘察過整條路(東西向)與各路口(南北向),只要一方紅燈另一方就綠燈,派出所警員說各路口同方向紅綠燈切換有些同步時間變相同燈號有些是差2~3秒,而對方卻在1點23分30秒撞到我,且我有目擊證人他是與我一樣在待轉區等候的路人,也是他幫我報警叫救護車的(在場證明),確定我們是綠燈,對方紅燈,但車禍當時目擊證人沒做筆錄。 隔日11/16下午我主動打給對方,第一通沒接,第二通他朋友接起,我請他朋友轉告他,他撞到我腳骨折快跟我聯絡,等到傍晚對方用無電話號碼顯示打來,很不客氣對說我現在要怎樣,當我說要他負責,說著受傷損失時就掛我電話,他都沒有主動關心我,交警幫我送調解委員會,第一次對方沒出席,第二次意見不合,對方不承認有錯也不願談賠償,二次調解不成立,調解會說我可以對他提告,105/1/21我到派出所要提告,卻沒遇到承辦員警,其他員警叫我回家等警員電話,都沒等到之後我自己打過去找,感到警員有點想當和事佬,聽完我陳述後說根本沒調解到,我有意和解對方卻沒有,警員說還會打給對方再問看看,看怎樣警員再打給我,說要提告再處理來得及,其實我很擔心提告日子又被拖到,如果自己上法院提告,需要哪些流程與資料與費用嗎?會比警方辦理到法院快嗎?我有人證與監視器佐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4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釐清賠償刑事責任

2、程序上還是要在6個月內提告,避免逾越告訴期間,倘若日後有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即可。

 

1.  就閣下所述車禍過失傷害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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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4 19:44

您好,

 

1、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不會擔心被吃案,且速度快很多。

 

2、有人證、報案紀錄、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影像,已有足夠證據可以提出告訴,待案件起訴後,在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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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昱 105-01-23 00:42

你好,請問一下:

2016年1月20日下午約5點,我在十路口發生車禍車禍發生當下我只知道有人在我左前方撞到我,當時雙方都有受傷,當時路人有幫忙報案,在等警察中,對方騎機車跑,還好當時路人有幫忙記下車牌,當時我也記下車牌,且在路口有二隻監視器,後來我送醫。隔天警察叫我十點到交通隊作筆錄

在21日到交通隊,警察說有找到當事人,約一起來談,說對???方是男性高中生又未成年又無照肇逃,又我先談和解才處理

對方來了男性當事人和他母親(外配會說中文)和他姑姑(事後才知道他們坐計程車來),我方只有我和我母親(我方騎機車-當時下雨)。當時我的傷口(最嚴重是左手骨折-需以石膏固定2個月-沒法工作),對力當時都是他姑姑發言,另外兩人都不說話,他姑姑一直強調他們沒錢,父親剛往生,又是低收入付。說最少會出1萬元,其它分期。在談和解中,警察有出來說,未成人又??無照肇逃,若沒和解私了,他會被關幾個月,會在獄中可能學會作懷事、吸毒...等等,人生會被完了,叫我們和解,若沒和解可在一個月內,叫他送件。

如此情況下,只好回他們說,可以分期,但是頭期他姑姑說最少1萬以上,回去籌錢回去商量。只付我修車2萬5仟(實修實付,超過我自賠錢),醫藥費含坐車資(實支實付),我請假的錢我只跟他們要1萬元,其它我自賠錢(二個月,不確定看公司給假,我一個月3萬)。當時沒寫和解書,因醫藥費不確定。PS:也沒寫筆錄和三聯單

22日,我後來想想不對,當時對方的安全帽是高級貨SOL的廠牌最少有一、二仟元以上,且當時路人說他的機車有改過,路人又拿他遺留的後照鏡,說這是改裝的,且當時和解時,他們都拿智慧型手機,又做計程車來,且他母親和姑姑我好像曾看過她們經營異國口味的麵攤(在新建的透天1樓-菜市場邊),一直有點懷疑他們說假話沒錢的事情。後來我妹妹說低收入只是他們說說,又沒證明,又低收入,又不代表沒錢,因妹說她說她鄰居親戚報低收入和殘障可以開名車。當時我妹我打電話最少要將修車的錢付清,其他才分期,後來談不龍,就約他們27日談和解,對方說那天給一萬元其他分期,(之前說最低1萬元,說要去籌錢商量,變成一萬元)(一天就可以籌到1萬???)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目前難處是我每個月要繳房貸約一萬多元,還有卡債每月約6~7仟元,若要先幫他們先支出修車和醫藥費,錢有點打不過來。若是和解的話一些保險都不能賠,機車險也不能賠(因為私了警察不能建檔)。常常有人說妳若和解,只能拿到頭期,後面就拿不到了。又在考慮若送件出來,警察說那男高中生會被關,請問我應該如何談和解,若他們只願意拿一萬元出來當頭款,我是否要請警察送件呢???

小昱 105-01-23 03:17

請問未成年無照肇逃,網路上不會被關,請問是否正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部分會依少件事件法來處理,有可能會被收容,而若要和解,法定代理人應一併出來談,並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11:41

您好,

 

1、無照駕駛本身只會被罰錢,肇事逃逸的部分會因為是未成年而減輕刑責,加上並無人重傷死亡,是以該名少年應不至於被判刑入獄,至多易科罰金

 

2、建議您還是應該請求您應得的賠償金額,若對方確實有經濟上困難,可略作酌減,但對方仍應每月工作努力分期償還,而不該以沒錢為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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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105-01-22 18:38

各位律師您好:去年台北地院專案偵辦我男友販毒案件,男友收押,事隔三日,台北刑大持票搜索住處於鐵窗外撿到玻璃球與殘渣袋,並將我帶回偵辦,我於警訊筆錄就坦承施用一二級毒品,當晚移交台北地院 偵查,專案辦理此案件之檢察官調查完畢後我有請求能讓我有戒癮治療的機會當時這位專案檢察官口頭上有同意我的請求希望我能戒癮成功,我心裡感動萬分決心次日馬上到醫院接受替代療法的戒癮,疏知兩個月後我收到新北地院的開庭通知,我也完全配合偵查,並且也有口頭請求給予機會戒癮治療並也開立證明政時我於去年被抓後就自願開始接受美沙東治療期間並無間段可是一審還是判我徒刑,請問我現在抗告或上訴有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此段期間應持續治療,並建議可以先上訴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21:57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形,判處一年徒刑確實有判決不當的疑慮,建議應盡快將判決書及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審閱,委任律師提出上訴,爭取輕判,並注意自收到判決之日起10日內須提出上訴,避免延誤導致權益受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2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於法定上訴期限內,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若有施用一二級毒品之問題,應一開始即迅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爭取戒癮治療之機會;另若您男友涉犯販賣毒品之犯罪,您須小心避免牽涉其中,遭認定與男友共組販毒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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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月 105-01-22 18:01

我因在2015年11月底左右因急需一筆錢,故而透過朋友向地下錢莊借2萬實拿1萬5,10天為一期利息5000,簽下兩張面額2萬共4萬扣押我身份證機車行照,而我因利息需晚幾天給,對方打電話到我公司搞的我沒工作還不出錢來,還到我戶籍地騷擾家人,而在2015年12月底跟對方見面協商分期只需還2萬,我所扣押的證件就可以,但是2016年1月新工作剛做尚未領薪到這麼多錢,因而再次跟對方說2016年1月20號還款2萬,是否確定我還款2萬後就會把我所抵押的證件還我,對方也確定是。但在1月20號還款後,當下對方又跟我說要我在還3萬2才會還我被扣押的證件,去警察局詢問後,警察幫我告對方重利,對方去做筆錄時也反告我詐欺背信,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

 

你好:

民事上年利率超過20%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 刑事地下錢莊之行為人可能會構成重利罪;你曾經還款,後因資力不足無法再依借款契約約定履行不會構成詐欺罪、背信罪,就債權人嗣後無理之要求,屬於片面變更契約,可拒絕履行。 若債權人起訴請求清償債務,可爭執借款本金及利息之計算,若自己不會處理,可委請律師協助,經濟狀況不佳可連絡法律扶助基金會。
阿斌 105-01-22 15:39
專業的律師們 小弟想請教發生車禍 肇事逃逸方面的問題 我爸開車在快車道上 被一台雙載的男女騎車撞上後 雙方摔下車後我爸下車看對方兩人爬了起來 也看了一下自己的汽車沒什麼事就先開走了 當時為下班時間 路況大塞車 事後我爸回到家卻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去警察局做筆錄告我爸肇事逃逸 對方表示說我爸下車只看了自己的車 沒有過去看他們兩人有沒有事 沒有關心他們的情況 覺得我方很殘忍 我爸認為對方機車騎在內側車道就不對在先 而且 對方沒保持車距 我們是被撞 看了對方爬起後 以為沒事才離開 我爸做工的 也沒賺多少錢沒跟對方要錢修車 卻被反咬 我爸到警局後 警察因為對方在警局大吵大鬧 就先以肇事逃逸為案件送出 警察說我們肇事逃逸就是不對 但是他卻忘了責任歸屬 是對方先違規在先 然後要我們上法庭後雙方再自行跟法官做解釋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想請問上法庭後要怎樣說或怎樣做才站得住腳 因為我們家都不懂法律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和我爸了解此經過後 認為對方應該沒甚麼事所以才有能力爬起來 如果今天對方倒地不起 大量出血 我方還不幫忙叫救護車那才叫殘忍吧... 沒有行車紀錄器但是警方那有此路段的錄影片段 對方騎在內側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煞車不及自行撞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肇事逃逸,與該車禍事故有無肇事責任完全無涉,本案的重點應該是下車查看的過程。有無肇事責任的部份,只是過失傷害判斷的依據。

2、倘若對方傷勢嚴重,或是無法和解,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17:05

您好,

 

1、車禍事故發生,就必須保持車禍原狀報警處理,不能擅自移動車輛或離開現場,如果對方受傷而您父親未報警就擅自離開,即成立刑法肇事逃逸責任,與車禍過失責任歸屬沒有關係。

 

2、監視器的內容可作為民事上請求賠償之依據,但對於刑事肇事逃逸的部分沒有任何幫助。

 

建議應盡快與律師會面討論,委請信任之律師擔任辯護,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父親肇事後未加以處理即為離去,應會構成肇事逃逸,與誰的責任比較重無關,建議可以和解爭取緩刑

小J有問題 105-01-22 11:23

我們四人合租宿舍,押金為兩個月的房租30000元,一人平均7500元
可是只有我朋友一個人代簽合約(A同學)
B同學與C同學是情侶,並沒有簽名在合約上,
我和A同學是朋友,我是男生,A是女生,曾經一次在宿舍吵架,我一氣之下用手搥了門和木條柱子,門和木條柱有些微受損。後來又有一次吵架,A同學生氣下在廚房摔東西(陶瓷碗),我為了怕A同學在廚房做出什麼危險的事(她並沒有做,只是我擔心)並且在生氣下打了她,一方面喝止她,她請C同學打電話報警,警察有來但沒有做筆錄關切一下就回去了,

事後過了一陣子,直到日前B同學與C同學1/20突然搬走,害大家無法繼續續租,害我和A同學也無辜的損失押金,我和A同學請B同學與C同學賠償我們原本應得的押金,他們不願意,他們提出的理由是他們認為我和A同學在宿舍吵架造成他們產生害怕所以才搬走的,請問這種理由成立嗎?
我個人認為這是我和A同學吵架的私事,我們住屋期間完全沒有對B同學與C同學造成任何傷害,也沒有任何吵架或恐嚇什麼的,請問他們以這種理由這樣就可以不用賠償我們押金了嗎?

這是他的指控,她在網路上的發文https://www.dcard.tw/f/all/p/1015595

如果他們可以以這點當理由不賠償的話那他們是否需要確切證據?
我打人的事與A同學有摔東西的事,與房屋有些地方有些微損壞的事,他們沒有任何錄影錄音,只是在LINE群組上面爭論時有互相提到(LINE上面有承認),及打人摔東西事發時其中一位(C同學)有在場,警察有來但沒有做筆錄關切一下就回去了,這樣可以構成任何證據嗎?
警察有來關切過但沒做筆錄可以當作證據嗎?
只憑LINE上的紀錄可以當作證據嗎?

如果他們的理由並不可當成突然退租害我們損失押金的理由,
那B同學與C同學並沒有簽名在合約上,我們頂多只可以透過像社區監視器以及有租社區停車位之類的提出他們有居住的證明,以及房東知道他們有住,這樣有辦法要求他們賠償嗎?

謝謝各位律師回答

阿生 105-01-22 04:25
我在幫朋友處理車禍賠償 時 在電話中 說了換成你被我撞到骨折 賠你12000元 你願意嗎? 被對方錄音告到警察局 恐嚇罪 目前警察局傳我制做筆錄。 只是基於同理心請對方設身處地想 才會如此說話。 這種假設性言論 是否造成恐嚇罪的要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07:17

您好,

 

1、就這句對話看來,完全沒有構成恐嚇罪之可能性。

 

2、對方可能整段電話的內容都有錄音,可能係依據其他對話內容提告

 

3、必須是以對他人身體、健康的惡害告知,才會成立恐嚇罪,單純告知自己合法的權利(例如說我要告你)不會構成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1-22 12:02

您好:

光自您本段節錄之話語,並無法看出有何恐嚇之意圖或構成任何違法之情形。惟對方既有錄音,恐仍須是錄音內容全部判斷始能定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2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恐嚇告訴,但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考慮於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2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恐嚇告訴,但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考慮於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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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5-01-21 09:49

網路找了一間清潔公司自11月來我家打掃,打掃大姊從11月至今陸續偷了我家大兒子及小兒子的滿月及週歲金飾、我和先生的結婚金飾,粗估大略35萬元。打掃大姐已承認是她偷的,也已變賣所有金飾,我也告知她的清潔公司此偷竊行為。目前已至警局做完筆錄,想請問現在要如何向清潔大姐及清掃公司要求賠償?除了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外,因為他沒前科又是單親媽媽,若他在法庭上表現悔意且犯後行為良好,法官也不會判太重,頂多罰個幾萬而已,也不會被關。而我們也無法全數得到我們的損失金額,再說金飾的保單也全都被他拿走,我們也無法舉證那些金飾的價值,那這樣我們受害者不是很無辜嗎?我們該如何得到該有的賠償

你好:

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受僱人與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部分除非被告自認或認諾,否則請求之人要負舉證責任,應蒐集相關之購買單據等證據證明損害之範圍。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1-21 10:23

您好:

若要向清潔公司及該名婦人求償

您可以在刑事審判中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公司及婦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被竊的金飾可以找看看結婚、滿月時有無拍到金飾的照片,然後訴訟中鑑價求償

以上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對對方及公司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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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對對方及公司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四毛錢 105-01-20 22:16

您好,於2016年1月7日,當時綠燈直行,經過十字路口時發現有部小客車紅燈右轉,當時有喇叭警示,但對方依然硬駕出路口行駛出來,我方也因煞車不急,撞到對方駕駛座後方保險稈,當時對方下車口口聲聲道歉說會賠償,但警方到場做筆錄時,對方開始牽拖好像沒注意號自燈,改口來改口去,完全不承認自己是有紅燈右轉過失,又開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因有詢問過員警這樣的判決是何等狀況,員警當時敘述因目前都是號誌問題,也親自到警局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都無拍到車禍時的狀況。

於2016年1月14日,致電給對方想詢問對方事情,當時有拿起手機錄製與對方談話內容,並因為一些談話有使對方承認紅燈右轉的錯誤。

想請問律師,私自錄製我與對方談話是否有任何不妥地方與對方這樣耍賴行為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2:57

您好!

可向對方請求車禍損失賠償錄音對話可作為對方過失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1:2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 雙方車損驗傷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下沒有"筆錄",現場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有出險. 我僅強制
五、事實經過:
騎車對方開車,三線道,對方在中間車道靠左,我在中間車道靠右

(當下我正前方無車)

對方車前有車緊急煞車,對方緊急右切到我前方之後急煞

撞擊點對方保險桿斜45度正右後側後摔倒滑行

對方煞停點沒有跨到最右車道

雙方告訴前已在公所調解一次

對方開出雙方自負損失和解條件 但我不同意故調解失敗

六、問題:
事故當下無筆錄所以初判表無責任分析

後來我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之後有前往補筆錄

對方事故後保險公司直接幫對方理賠修車費用3萬多未告知

調解一次後對我提代位求償. 我對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1.我提出告訴部分法院2/5第一次通知我前往說明.因為我訴狀有

提附帶民事求償.有需要準備甚麼證據嗎?(我有訴狀附件列損失與車輛

維修報價單)還是只就過失傷害部分"說明"經過就可以

2.對方提告部分法院2/15通知我前往辯論.備註說明文到7日內提答辯

並提出相關證據

肇事狀況未明下我有需要多做答辯說明嗎?

(我對對方修車的報價單有疑義,是否確定判賠償之後在提出就可?)

謝謝各位律師幫助 Thanks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1:53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補充損害金額的證明。 答辯部分應針對對方的主張內容提出反駁,有證據還是要附證據,有任何答辯意見都應盡快提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n 105-01-20 22: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可引用刑事判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有過失,但仍需 ... (恕刪)

對方告訴狀就寫 依民事法主張我造成他的損害 保險公司賠付代位求償

問題是~ 他怎麼可以主張是我造成他的損害呢

(他理面寫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問題是他又沒有證明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為什麼是我要證明我有保持安全距離 不是他證明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又沒有證據 也沒有初判表肇責分析 也沒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

雖然是我們車輛發生碰撞 但原因是因為他變換車道我們才碰撞 

(同上面 其實對方行車有"前方"的行車記錄器 看影片可以明顯看出對方車前煞車然後對方緊急右切車道緊急煞車我就馬上撞上去 但這個影片我沒有 派出所也說他沒有他移送交通大隊了 我是否有權力調閱這個影片給檢察官? 我在刑事告訴狀理面有寫這件事情給檢察官知道)

還是說只要碰撞跟對方求償只需附照片證明就可以成立呢 

林先生 105-01-20 18:55

請問自從2年前父親過世我就沒有下網路地下期貨(空交)

2016.1.20收到通知書後

1.請問只是做筆錄協助調查嗎??要小心甚麼?? 

2.請問可以要求居住縣市警察分局受理嗎還是要跑去台北 ??

3.可以更改提前應到日期.時間嗎??

4.請問該注意甚麼??

先謝謝各位善心的回答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9:30

您好,

 

1、如您係經營地下期貨公司者,會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若僅為參與下單者,則只會觸犯賭博罪。如有參與以上行為,做完筆錄後可能會移送地檢署、轉為被告

 

2、可向警局聲請移轉看看,但案件如已在台北展開調查,且涉案人一定很多個,警方應不會允准。

 

3、須以請假方式更改到場時間。

 

4、若有前述違法行為,建議應委請信任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保障權益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通知書上是記載證人或犯罪嫌疑人,但若是證人也可能會轉為被告,所以應注意您的供詞以及檢調目前偵辦的方向與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ban 105-01-19 18:00

各位律師好~

我於前幾天下午發生車禍,對方開車左彎,我騎車直行結果發生碰撞,對方沒事但我有受傷,當天從醫院出院後到警局做筆錄(當時對方已離開警局半小時左右)當時我打電話請對方到警局說事情要怎樣處理(對方在電話中說要申請調解會但還是過來了)

過程中對方和他朋友一直強調說是我騎車的問題比較大一直用強迫的語氣叫我趕快賠他修車錢(口氣很差還帶有威脅的詞語),我那時候跟他說一切等車禍初判和肇事鑑定結果出來再說,結果他說他趕時間上班要用車不方便今天不給我個交代(就是給他錢9萬)事情就不要解決,當初我是說我沒錢賠,結果他還說什麼沒錢處理就叫你父母來處理

從到到尾都只關心他的車都沒關心我的傷勢和車子

重點:

當時我一直被他和他朋友這樣強迫到有點嚇到也不想麻煩到家人,我當下就改跟他說我有辦法出錢,但是沒辦法一次給那麼多錢,結果他叫我去辦信用卡用分期還,我沒有答應他,說只能給一些錢,對方那時說明天約個時間去車廠看他的車子順便拿錢給他      註:當時沒有簽和解

那天晚上我問了家人和朋友的意見後,隔天我沒有去找他也沒有給他錢但有打電話給他改時間

現在他傳簡訊說我騙他反悔小人不要臉,說好要給他錢修車結果都沒給害他車子都沒辦法修,另外他還說我跟他在警察局的協議對話他都有錄下來說我想賴也賴不掉

我想問律師說,如果說上調解或法院的話,他的錄音會對我有影響嗎??  當時我真的是被他和他朋友那種威脅的語氣嚇到了,逼不得已也只能那樣說

謝謝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1-19 19:00

您好!

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當晚的對話是否代表已經和解,您可先否認,最終要聽完完整的錄音內容才能正確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至醫院驗傷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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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侑 105-01-19 12:28

我在Line群及網站上訂購商品 貨到付款

訂購一個月 詢問何時會出貨

就被賣方在群組聊天室謾罵口氣差

賣方並告知說 不會出我的貨(已截圖)

但退群組後又私下私密謾罵

並告知若我不收貨他會告我

請問若我不收貨 他告的成嗎

 

並非我惡意造成對方損失

是對方先惡言相向並嗆說不出貨

因為我沒有整個群組聊天室的完整截圖

只有截圖他主動說出不出貨給我的截圖

這樣算證據嗎 若證據不足

我能請Line公司提供回覆Line群組聊天紀錄嗎

對方真的告 我是否還要去他那縣市的警局做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9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論、辯護之,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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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105-01-19 03:07

您好:於上周接到警察通知違反商標法,周四要去做筆錄,案由是有人檢舉我販售LV格紋包

1.當初由露天購入,賣家專櫃真品二手服飾商品三、五千皆售三、五十,並表明包包破損硬化嚴重等等情況所以售100,賣家曾經表示賣場售真品,然後我購買多次,每次約買一千多....先買過衣服確認都真品才購入包包但打算自用,過一年多沒用到就轉售,但因為忘記買多少+只記得每次都花一千多+包很破所以轉售990,一上架就被買走了

2.雖然購買前曾懷疑,但因買過兩百多的burberry真品包(很破),加上賣家說過賣場的商品是真品只是因為搬家且很破爛等等原因出清,包包作工感覺不錯加上我沒看過真品,結果我就真的相信了!

3.想請問筆錄的大原則為何?能將傷害降到最低呢?

4.我真的是不知情...但實話實說感覺會讓他們覺得我在說謊,應該要實話實說(我不知情所以購買轉售),還是要直接認罪呢?(怎麼說實話好像都被認為是謊話...)

5.我有賣家資料和評價等紀錄

6.警察要我提供我向那位檢舉人的收款資料,要提供嗎?

7.權利耗盡是指?

8.我也是受害人...能現在去報案,或是向警方/檢察官/法官,如何陳述對我較有利?

9.建議先談和解嗎?如果不和解的結果?有和解誠意但超過負擔的話可以如何解決呢?

周四就要做筆錄了有點急...再懇請幫忙回覆了,十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要的是商品的外觀是否一看就知道是非法產品及您與上一手的交易過程,而您又能提出多少事證來證明您也是被害人。

2、不過就客觀而言,您曾購買了200多個包包,並進行轉賣,您也算是業者,交易過程沒有要求您的上游廠商提出相關權利證明,此點對您很不利。

3、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有沒有無罪空間,倘若沒有,則建議以和解方式處理。

S 105-01-19 13:00

律師您好:

不是購買了兩百多個包包,是曾經購買"兩百多元"的真品burberry包包(因為很破)

謝謝你~~

如果你不知道是仿冒他人商標的產品,轉賣不會構成犯罪。

反之,如果已經明知是仿冒的商品,轉賣是會構成犯罪的。

既然你有與原始賣家交易的對話資料、付款資料,你可以將該等資料印出,並據實告知檢察官,你確實不知道是仿冒的商品,如此就能夠免除後續的起訴、罰金及和解的問題(易科罰金加上和解金額可能要五六萬)。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joey 105-01-19 01:55
各位律師您們好: 不好意思,我是單親媽媽我有個詐欺案件想請教律師們,我因為一年多前看報紙找了一個民間代辦的公司做了貸款之事,但我不知道我遇到了詐騙集團人員,在我帳戶洗錢,當時對方要的三本銀行帳戶影本、提款卡、密碼。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麼惡邪,傻傻的寄出對方指定的收件地址,因為去了郵局整理,簿子才知道被警示帳戶而帶去警局作筆錄,這一年多我從國外、台灣兩地跑回來開庭審理,在這期間開庭時我把所有的證據交給了法官,也有證人出庭作證,最後在104年12月10日判決了,也收到判決書,(無罪)但我在今年1月12日父母收到了,檢察官的上訴書,她用了刑事訴訟第344第一項與第361第一項提出訴訟,因為這一年多來官司纏身也沒有錢可以請律師辯護,也不知道像我這樣經濟不好的百姓可以找免費律師嗎? 在這裡可以請教有辯護過這樣的情況的律師幫助我做解答嗎?謝謝你們,感激不盡。真的謝謝!

 1.  就閣下涉犯刑法339條詐欺罪的刑事責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若符合資格,則法扶會指派律師幫您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1-19 11:06

您好,本人在高雄及屏東亦擔任法律扶助律師,若符合資格,亦可指名。賴id ncc101ds

http://www.cinglioulaw.com/edcontent.php?lang=tw&tb=1

 

邵勇維律師(清流法律事務所 律師所長)

學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法學士

經歷:
曾任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司訓所四十三期結業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87年地政士考試及格
89年書記官考試及格
89年高等檢定考試法務類考試及格
90年司法官考試及格
101年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國家賠償審議委員
高雄及屏東法律扶助律師
高雄市議員蘇炎城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每星期三晚上7:00-9:00在鳳山市光遠路187號)

執業地區:台北、桃園、新竹、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南、雲林
專長:刑事案件

 

邵 勇 維 律師 - 事 蹟   壹、刑事部分:   一、 無罪: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人頭帳戶遭騙案件。 (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非撤銷的),二審纏訟中。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無罪。 (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五)104 年 選訴字第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   垮。   二、 最高法院案件 (一) 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 (二)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   三、 高院撤銷案件 (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   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   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五)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   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 (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       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   四、擔任告代,高院撤銷一審無罪判決部分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五、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 (一)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   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以遭臺   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三)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六、檢察官聲請羈押遭駁回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   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七、我方緩刑 (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八、兒少緩起訴處分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九、起訴案件,但是用較輕的法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 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 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量處最輕刑度: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   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   貳、民事部分 (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四)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CINDY 105-01-18 23:19

您好

我因求職被騙提款卡,帳戶被鎖,有報案,有六位受害者,等於我變人頭帳戶了

1/17第一次去偵查隊的筆錄

1/21要在去不同市的偵查隊做第二次筆錄

請問:1.第二次筆錄作完就往檢察官、法院上傳嗎?請告訴我整個過程

       2.去法院是請律師陪同比較有利嗎?

       3.去法院是會跟六名受害者見面嗎?

       4.與對方和解是在法庭上嗎?

       5.若要賠償賠償那六位受害者損失的金額?

       6.若是要賠償全部金額,但是我沒錢是會被關嗎?

       7.會被受害者提民事訴訟嗎?

       8.我跟對方是用line對話,警方說line查不到對方身分,那可以請警方從他提款出來的時間、               atm機台去找提款機的監視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9 0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1.第二次筆錄作完就往檢察官、法院上傳嗎?請告訴我整個過程

筆錄做完,需等待地檢署之傳票,待偵查終結,起訴後,才到法院刑事庭審理。

       2.去法院是請律師陪同比較有利嗎?

若有委任律師,可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3.去法院是會跟六名受害者見面嗎?

可表示有與被害人和解之誠意,請求排調解程序。

       4.與對方和解是在法庭上嗎?

可於法院調解調解或請求移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5.若要賠償賠償那六位受害者損失的金額?

通常是賠償受損失之金額,除非對方願意將和解金額降低。

       6.若是要賠償全部金額,但是我沒錢是會被關嗎?

若超過六個月之刑期,無法易科罰金,即有可能須入監服刑,惟幫助詐欺不至於如此。

       7.會被受害者提民事訴訟嗎?

若無與其和解,將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8.我跟對方是用line對話,警方說line查不到對方身分,那可以請警方從他提款出來的時間、               atm機台去找提款機的監視器嗎?

可請求調閱監視器畫面,但若超過時間太久,可能也調不出影像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9 0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1.第二次筆錄作完就往檢察官、法院上傳嗎?請告訴我整個過程

筆錄做完,需等待地檢署之傳票,待偵查終結,起訴後,才到法院刑事庭審理。

       2.去法院是請律師陪同比較有利嗎?

若有委任律師,可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3.去法院是會跟六名受害者見面嗎?

可表示有與被害人和解之誠意,請求排調解程序。

       4.與對方和解是在法庭上嗎?

可於法院調解調解或請求移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5.若要賠償賠償那六位受害者損失的金額?

通常是賠償受損失之金額,除非對方願意將和解金額降低。

       6.若是要賠償全部金額,但是我沒錢是會被關嗎?

若超過六個月之刑期,無法易科罰金,即有可能須入監服刑,惟幫助詐欺不至於如此。

       7.會被受害者提民事訴訟嗎?

若無與其和解,將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8.我跟對方是用line對話,警方說line查不到對方身分,那可以請警方從他提款出來的時間、               atm機台去找提款機的監視器嗎?

可請求調閱監視器畫面,但若超過時間太久,可能也調不出影像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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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1-19 11:07

您好,歡迎來所討論辯護事宜。賴id ncc101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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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勇維律師(清流法律事務所 律師所長)

學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法學士

經歷:
曾任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司訓所四十三期結業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87年地政士考試及格
89年書記官考試及格
89年高等檢定考試法務類考試及格
90年司法官考試及格
101年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國家賠償審議委員
高雄及屏東法律扶助律師
高雄市議員蘇炎城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每星期三晚上7:00-9:00在鳳山市光遠路187號)

執業地區:台北、桃園、新竹、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南、雲林
專長:刑事案件

 

邵 勇 維 律師 - 事 蹟   壹、刑事部分:   一、 無罪: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人頭帳戶遭騙案件。 (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非撤銷的),二審纏訟中。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無罪。 (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五)104 年 選訴字第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   垮。   二、 最高法院案件 (一) 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 (二)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   三、 高院撤銷案件 (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   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   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五)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   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 (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       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   四、擔任告代,高院撤銷一審無罪判決部分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五、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 (一)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   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以遭臺   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三)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六、檢察官聲請羈押遭駁回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   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七、我方緩刑 (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八、兒少緩起訴處分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九、起訴案件,但是用較輕的法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 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 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量處最輕刑度: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   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   貳、民事部分 (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四)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CINDY 105-01-19 12:3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請問:

若超過六個月之刑期,無法易科罰金,即有可能須入監服刑,惟幫助詐欺不至於如此。----------也有可能是在6個月以下?看法官怎麼判嗎?易科罰金是一天$1000嗎?

那麼如果對方願意將和解金降低但是我還是有困難,依然會入監?

若無與其和解,將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重點是我沒錢還他們提民事訴訟會有甚麼影響嗎?

和解是在開庭前做還是開庭完呢?

CINDY 105-01-20 09:5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請問:

若超過六個月之刑期,無法易科罰金,即有可能須入監服刑,惟幫助詐欺不至於如此。----------也有可能是在6個月以下?看法官怎麼判嗎?易科罰金是一天$1000嗎?

那麼如果對方願意將和解金降低但是我還是有困難,依然會入監?

若無與其和解,將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重點是我沒錢還他們提民事訴訟會有甚麼影響嗎?

和解是在開庭前做還是開庭完呢?

社會勞動人可以頂替易科罰金嗎?

Olive 105-01-18 22:00

各位律師好,我今年剛上大一滿18歲,12/22日在學校附近騎腳踏車,在斑馬線上撞到了一名婦人。

那名婦人馬上惡言相向,我便自行離開去找同學(因為跟同學趕著上課),後來婦人追了上來並且報警。我和他發生了爭執,但是我並沒有碰到他,也不想攻擊他,只是撞到了我的腳踏車,他就說我要打他。

我陪同那名婦人等待警察到來,後來那名婦人上了救護車,送到了醫院。我和同學在與交通隊的警方確認情況後也搭乘警車去了醫院關心婦人。並且幫婦人付了掛號費480元。那名婦人腳打石膏,但是醫生並沒有完全判定是因為腳踏車骨折還是本身就有舊傷。

我已和婦人道歉,但是當時沒有寫和解書。

後來某天中午,婦人說他的孩子們堅持要提告。於是我請我的媽媽和他溝通。媽媽說會在合理的範圍內賠償婦人的醫藥費

媽媽後來溝通完在聖誕夜跟我說婦人不提傷害罪(她透過LINE跟我母親談)。

但是今天下午,媽媽卻打電話跟我說婦人認為10萬元不夠,要精神補償,以及他原本要出國談生意等等......(這些都有LINE的紀錄)

更令人不解的是,他開始說一些謊言(例如,自己追上來卻說有人攙扶他過馬路、看中醫一次2500元卻拿不出收據,也沒有回診的收據、原本說要出國玩變成出國談生意)

我現在已經做了交通事故筆錄,沒有雙載也沒有酒駕

請問,我會有傷害罪或是肇事逃逸的罪嫌嗎?

如果需要賠償我能負荷的範圍是多少呢?我需要賠償他精神賠償或是經濟上的損失嗎?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有無放棄其刑事之告訴權,至於民事部分,若對方要求太離譜,則由法院審理對您而言並不一定會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18 22:30

您好!

腳踏車肇事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但如果有過失,應負過失傷害罪的刑責,對方可於六個月內提告民事賠償部分,應依過失比例賠償對方醫藥費,及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妞妞 105-01-18 21:32

我先生去年三月向某車商租車一直都有按時轉帳 約去年四月或五月時,有人未經我先生允許開走租車發生重大車禍,事後有先告知車商意願談理賠 車商知曉肇事者也做筆錄了 但接下來就沒有接獲任何消息 我先生在去年十月十九入監 在去年十一月陸續收到違規單 我致電到貴公司詢問老闆 請他確認租車人才知是老闆冒用我先生租車個資租車 他回應「我的車被撞掉寄幾張罰單給他也是剛好而已」 通話中有說明先生入獄目前無法處理(租車的雖然是我先生但是由他人肇事)若要處理的話只能走法律途徑 車商敷衍幾句話之後表態不以為意並再次用我先生之前租車所留的個資租他公司的車故意違規

目前有違規單與在監證明

請問我應該如何提告之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商會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可以對其提告,別有關罰單的部分,可以向監理所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22:41

您好,

 

1、可對車商老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罪等告訴。

 

2、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上損害賠償之請求。

 

3、另可向交通裁決所就罰單的部分聲明異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蔡小海 105-01-18 14:53
如題,小弟前些日子因為在網路上販售一件用不到的商品,那件商品觸及了權利人的商標?上週去做過筆錄了,後續偵查庭的通知都還沒到,現在因工作需要良民證,請問以我目前的狀況去申請可以核發嗎?謝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19: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起訴之前還是請領的到。

2、建議可以與商標權人和解,並簽立和解書,讓對方撤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然可以申請良民證,應盡量與對方再談談看,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 105-01-18 11:05
律師你好,我上個月中回單位拿私人物品,因一時貪念偷取我同事的皮夾,同事有報警處理,並於單位的群組上有說明若將物品歸還將不追究? 隔天早上我將皮夾原封不動放回原處??但因為很害怕,所以當下並未坦承東西是我拿的,經過幾天內心煎熬?我向我同事承認,並自行至警局完成筆錄。警察說會以自首來辦理。關於和解的部分,原先她說要原諒我,但後來她說因為無法接受我是因為喜歡她的皮夾而拿走??且無論有無和解皆須上法院??故至今尚未和解。我是初犯?每天都很焦慮,也很後悔。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我會被判刑多久?該如何才能讓她願意跟我和解呢?謝謝
阿弘 105-01-18 10:28
傳票內容大致: 本案件檢察官指揮 則股 檢察事務官詢問 夜股105年度偵字第2015號 毀棄損壞案件 有本署法警指引至第 偵查庭/詢問室 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三個月前台中市文昌派出所因路口監視器通知到派所作過筆錄,製作筆錄時女承辦員警認定我與被害人認識為已據加上路口監視器截取機車曾路過畫面,認定我是加害人。已車追人認定我有罪,在筆錄上1、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受害人機車鑰拾孔遭人用快乾傾倒,疑是機車車牌******所有人所為2、被害人機車遭人損毀是否是你所為?不是。後女警還特強調為了保障你我權益請我在筆錄上閱覽過簽名。當下滿緊張所以看到筆錄上的矛盾想提出修改,但看女警我一到派出所就認定我有罪,不給我定罪不讓我出派所。一待了2小時。 離開前女警員說要將筆錄往上呈送。 至今日收到傳票 請問事實上我不清楚受害人住家位子也對騎機車車牌樣式還不知情。映像只是那機天因為受傷復健游泳玩到附近社區騎車先逛買東西吃,中途可能有停留。 在下下禮拜一前到檢查署,我需要知道哪些事情才能在避免事些誤會。 到時候是到偵查庭還是詢問室,有什麼差別?請問我是去詢問室還是偵查庭? 在訊問室會見到受害人馬? 請問因為是因被告傳喚,是否百分之百被定罪? 如果被定罪,等到判決書下來行和解還是偵查庭上達成和解?達成和解還需要判罰馬? 如果檢察官在訊問過程硬要定罪我是加害人,請問當下什麼管道可以反映,該保持什麼樣應對?

你好:

你接到的通知應該是地檢署之開庭通知,檢察官可能會通知告訴人出庭。

若無員警所指之犯罪事實要向檢察官提出答辯並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例如勘驗監視器畫面等。

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及實質舉證責任之要求通常不會爛行起訴。

若不知如何處理可委請律師協助撰狀或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