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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汶 103-10-16 03:32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我在這邊有一些妨礙名譽的疑問想要問問:

 

以前因為心情低落及誤交損友,進而接觸毒品,某次臨檢時被抓到,所以被判勒戒,結束勒戒後(高雄勒戒所執行)也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才找到工作,所以當初的勒戒費用沒有去執行繳款動作,一直到今年五月份收到高雄法院的繳款通知(該文表示要轉交彰化那邊辦理,當下有立即跟高雄的行政人員聯繫,並且跟我說把款項匯給她就好,她會再跟彰化市的方面聯繫)因為當時以有正常且穩定的工作,而且也不想讓公司同仁知道我有過毒品案件,所以在5/31時有去進行繳款動作,沒想到在八月份收到強制扣款的文(彰化發的),且當時因我我教招,等我回來時已經接近月底發薪日,還沒回神就已經扣款了,之後聯絡完,高雄方面坦誠作業疏失導致二次扣款,雖然後續有將多扣的金額退回,但是原本不想讓公司知道的事情變成知道了!雖然沒有在公開場合聽到什麼話,但是看我的眼神不再這麼簡單,讓我心理壓力倍增

 

在這邊想問問以上狀況是否能夠提告妨礙名譽進而要求精神賠償

小雅 103-10-15 18:55

律師您好: 1.弟弟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對方現再請求民事賠償,法院寄來的存證信函和公文內有提到我父親的名下財產,想詢問弟弟已成年,是否與父親的財產無關呢? 2.因車主是一間公司的名下的車子,若是被害人向車主提出賠償請求,弟弟是否可以不需賠償給車主(與車主已和解,有和解書)

您好:由於弟弟已經成年(20歲),那麼爸爸就不需依民法第187條之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至於車主(公司)的部分,若你弟受僱於該公司,那麼公司依民法第188條之規定就須負連帶責任。倘若公司被求償了,它賠償後是可轉而向你弟求償,即使您們已有和解書了,除非該和解書中已明訂公司放棄所有對你弟在法律上之權利,不然它多賠的錢還是有可能跟你弟求償,供您參考,謝謝
小雅 103-10-16 09:30

 律師您好:

              因為弟弟還是學生,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另外還有些問題想再次請教

1.對方這次是刑事民事請求賠償,若是民事賠償部分無法和解(因對方根據2年無法工作,根據所有單據包含就診費用等等請求2百多萬的賠償,弟弟非車主所雇用員工),那刑事部分是否有機會爭取緩刑呢?

2.刑事部分若無法緩刑可以被判的刑責約多長的時間?能否易科罰金?

小雅 103-10-15 17:56

律師您好:

1.弟弟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對方現再請求民事賠償,法院寄來的存證信函和公文內有提到我父親的名下財產,想詢問弟弟已成年,是否與父親的財產無關呢?

2.因車主是一間公司的名下的車子,若是被害人向車主提出賠償請求,弟弟是否可以不需賠償給車主(與車主已和解,有和解書)

 

1、若令弟車禍發生時,滿20歲,依民法第12條規定,令尊無須為其負民事責任。倘其僅滿18歲,則依民法第187條,令尊尚須與令弟負連帶民事責任

2、倘令弟在「執行職務時」發生車禍,則依民法第188條,他與公司負連帶責任;依民法第188條第3項規定,公司有權利在賠償車主後,再向令弟求償

 

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

 

民法第187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a 103-10-15 13:37

家人告人傷害

刑事部分對方正在上訴

最近去參加了 申請刑附民的簡易調解

調解當中

對方完全沒有誠意要賠償

最後簽名的時候

調解委員好像是勾 有誠意 但價碼落差太大 之類的選項

我覺得很奇怪 對方根本沒誠意 不知道調解委員為何會那樣勾

請問這會對我方不利嗎 調解庭中發生的事

(如有爭執 法官會對我們印象不好嗎)

和委員勾選的選項

會影響日後的民事庭嗎?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不會有多大的影響,調解委員只是據實填寫罷了,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

依本律師之經驗

如果調解委員這樣勾選

會比較容易讓刑事庭法官認為是你們開價過高而對方確實有和解誠意

則對方因此而獲得緩刑之機會就會比較大

不過應該不會影響到你們另外的民事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華 103-10-15 02:16

車禍賠償問題

問題一

車禍筆錄對方並沒有受傷,而第一次調解對方確說有受傷及就醫收據,

(一)這樣我方須要理賠嗎? (二)對方有偽造責任嗎?

問題二

初步分析研判結果:(對方造事次因,我方為主因)

我方保險承諾理賠對方8萬多已達成共識。

而我方轎車報廢(轎車中古估價8萬多)及就醫部份

對方保險只願意理賠3萬多,我方實難接受,無奈收據金額有限。

(一)我想請教有沒有對我方有利的方式重新調解理賠金額

(二)對方就醫及車損部份如有偽造能不能有利於我方調解理賠籌碼

感謝回答!

您好:關於他就醫的收據,是否有驗傷單,且是否有就醫時間。就此部分,您除非能有足夠的事證,才能證明是假的。據您所言的內容,您們都有受傷,如果有驗傷單,在刑事部分雙方皆可互告過失傷害。但本案主要在於民事賠償,這單純涉及雙方能否談攏,不行的話,還是要訴諸法院決定。至少收據如果你能證明是假的,多少會有利於您在談賠償金的部分,供您參考,謝謝

施大寶 103-10-14 23:45

各位大大好,目前小弟因用BT抓電影,被電影公司提告違反著作權
而且我也去偵查庭了,對方告知要錢和解
我是有告知對方,因為剛出社會,而且有學貸,無法賠償太高的金額
而且檢察官也有告知,如果和解金額太高,要評估自身的能力後再決定

我想問說,如果和解,我只需賠償和解金就不會有罪(案底)

但是沒有和解的話,我是否會被判刑,則需要賠償刑事賠償
跟電影公司所要求的民事賠償這兩種呢?

我有爬文過,看一些之前的案例,有些被判緩起訴
我想問緩起訴的話,這樣我是否要賠錢(易科罰金),然後電影公司要我賠償的話
我也必須要賠償,這樣就會有2筆需賠償,是這樣嗎?

檢察官告之2個星期內要和解,若無就會接下去判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6: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的罰金、公益金並無相關。

2、倘若和解了,可以要求撤回告訴,就不會有刑事責任。倘若無法和解則必須分別負擔民刑事責任

3、倘若沒有和解緩起訴的機會不是很高,至多是聲請簡易判決

christy119 103-10-14 11:25

10月4日上台北做筆錄,偵查佐有要我在派出所內當面付給告訴人2574元,這樣算是和解嗎? 我只知道偵查佐有要告訴人對著錄影機說:銀貨兩訖和已收到2574元。 這樣的說詞,並且請告訴人再做一次筆錄,那我的案子是否還要再去法院偵查一次嗎? 告訴人和偵查佐都說這案子是民事訴訟,不是詐欺刑事案,因我之前也有項消法官申訴有關這一次的相關是由,雙方是已經達成退貨協義,但事後告訴人有寫一封掛號函來要求我付他9000元貨款,並向台北派出所提告詐欺

告訴人所提出的金額宇當初所講的金額是有所出入,而且我所收到的貨品並沒有當初所講的數量,而且雙方也已經達成退貨協義,並沒有所謂的欠款問題,不知為何告訴人卻獅子大開口要求我賠償他9000元,在台北派出所時偵查佐只要我付他2574元,這樣的案子我要如何向檢察官訴說我的委屈呢?

我是受害人結果卻變成加害人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將事情說明清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Felix 103-10-13 21:29

我們是房東出租人是我女朋友,

房客於上個月5日簽約,合約如附件。 押金2個月18000元, 由於房客押金當時只繳交一個月9000元, 原約定本月5日繳清一個月押金與一個月房租, 不料本月7日才收到房客通知,要求改為21日轉帳,且押金也未付。 我要求隔天必須先補齊保證金9000,房租部份再以副約辦理。 但隔天仍沒匯款,也無法聯絡上房客,向管理員詢問才知道疑似有吵鬧的情況。 最後我12日(昨天),在Line上面下了通碟,要求房客必須要和我們聯繫, 否則將依土地法100條,由於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干擾社區住戶安寧), 我們將收回房屋房客才與我們聯絡,並表示11日匯了6000元(仍不足9000)。 對面這樣的狀況,我們有點不知所措,也滿無奈的, 但合約中有寫到下列事項:  『第五條  擔保金(押金)約定及返還 擔保金新台幣18000元整。承租人應於簽訂本契約之同時給付新台幣9000元整予出租人。餘款於次月05日前與租金一併支付,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 『第十一條  承租人之責任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房屋,如違反此項義務,致房屋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居住期間不得影響社區安寧或造成其他社區住戶困擾,若查證屬實,出租人得要求承租人限期於2星期內搬離。

除前、後陽台外,房內及浴廁皆禁格禁煙。

未取得出租人同意前,嚴禁鑽孔、嚴禁在非磁磚牆面粘貼任何物品,若違反此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期屆滿

契約,●承租人●出租人於期限屆滿前,□不得●得終止租約

依前項約定期前終止租約者,應於●二星期前□一個月前□ 月前通知之。』 以這樣子的合約內容來說,我們是否可以要求房客於兩週後返還房屋呢? 還是我們需要使用土地法第100條,其中的「自住」或「違反合約(干擾社區安寧)」的辦法來要求呢? 我們周三會與房客在里長辦公室或管理員室當面進行溝通, 若房客不同意或當場離開以逃離方式不回應,我們又該怎麼處理呢? 同步將存證信函寄出會是個好辦法嗎? 麻煩各位給予我們一些意見與協助, 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寄存證信函解除租賃契約,並請求對方限期返還房屋,若屆期對方拒絕返還,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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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議您應該還是以扣除押金積欠租金總額達兩個月之金額時再主張終止租約可能較有勝算

且舉證也較容易,

否則基於保護弱勢承租人之立法背景,

法院將來不見得會認為你們的約定是一定可以終止契約之約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蘇先生 103-10-13 16:36

我是被告  但是已經和提告方達成和解 但是我被告的是竊盜

屬於非告訴乃論,需要法院經過一審裁定

但是我們已經達成和解,也以支付賠償金,原告打算撤銷告訴

提告方是說我這邊太遠(高雄要到桃園)不用出席,因為去一審只是要確認雙方是否達成和解  

他說他那邊會確認放棄提告 ,那我是否該出席呢?

隱居 (勇公) 103-10-13 17:28

如果是簡易判決處刑程序的訊問(傳票上面是簡字號案)

你可以把和解書傳真給書記官,再請書記官向法院確認是否仍要出庭。

如果是通常程序(傳票上面是訴、易,竊盜通常是分易字),一審應該要出庭,

因為被告未到庭不得審判。

恐有疏漏,再請跟書記官確認為佳。

蘇先生 103-10-13 17:44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簡易判決處刑程序的訊問(傳票上面是簡字號案)

你可以把和解書傳真給書記官 ... (恕刪)

和解書在原告那邊  我這邊有影本 這樣我還要傳真給書記官嗎?

傳票上會有書記官的聯絡方式嗎?

另外 原告願意撤銷  我們也都達成和解  這樣會留案底嗎?

一審是去確認我們雙方有達成和解?原告方也確認要撤銷? 一審完會直接有結果嗎 還是還要等幾個工作日才知道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請告訴人提出撤回告訴狀並附上和解書才具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14 01:30

只有親屬間竊盜可以撤,其他竊盜案件最多判緩刑而已。

傳票上有書記官的股別及分機,可打電話聯繫。

影本先傳真。

蘇先生 103-10-14 15: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告訴狀 跟和解書 我都有 我怕提告人沒有傳真過去  我收到傳票 自己傳真一份過去是不是比較保險??

寶寶 103-10-13 13:51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您好,建議您主動對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擬妥和解書,於律師見證下簽妥和解契約,都是可行的辦法。謝謝。
寶寶 103-10-13 14:11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主動對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擬妥和解書,於律師見證下簽妥和解契約,都是可 ... (恕刪)

你好,但我還未滿20,況且對方不跟我和解也硬要求要三萬的營業損失,也都沒有調解委員的通知寄來,那我該怎麼處理

寶寶 103-10-12 21:06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持續表達關心,倘若對方沒有進一步動作,則等待對方提告或申請調解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瑋 103-10-12 16:02

那如果和解不成

精神賠償部分大約會多少是法官依情況而定嗎?

還是對方要多少就要多少呢?

和解不成的話

賠償完精神賠償後還要進去關嗎?

這樣和解失敗進去關的機率大嗎??

 您好:

1.如果和解不成,精神賠償部分大約會多少就是由法官依情況決定,

  您在網路上發問律師無法評估合理金額。

2.是否對方要多少就給多少應由您自行決定訴訟風險。

3.和解不成的話,是否會進去關應是法院判決之刑度而定,

  如果判六個月以下縱使沒有緩刑也不會進去關。

4.建議您如果太擔心還是尋求向律師正式諮詢為宜,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寶寶 103-10-12 01:33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阿xing 103-10-11 22:11

是在轉彎時發生車禍,

監視器是我的錯比較多,

因為我的機車去撞到他的機車車頭左側,

可是他受的傷是輕傷,我受的傷比較重,

對方目前的意思是車禍我要負全責,

我要賠償他們所要要求的金額,

那我是否也可以要求對方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初判表分析對方查無肇事責任,您對該事故需百分之百負責,若對方仍有肇事責任比例,您僅需依您過失比例賠償之,亦可請求對方依其過失比例賠償,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對方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u 103-10-11 13:29

15年前(我18歲時)認識了我前男友(大我17歲)
起初騙我他已離婚、兩個兒子給保母帶(其實是女兒)
在一起一陣子之後
漸漸發現其實是已婚狀態及公務員身份,
當時年紀輕也沒去想該如何或怎麼樣
在一起第五年時,他拿了一點點頭期給我買房子
(這期間,我拿了三個孩子,他總是說慢點生慢點生)
分手時,是因為他變得不常來,卻是跑去打牌、找別的女人
(他的結拜兄弟告訴我的)
後面分手的點是懷第三個孩子時
他說『妳就生吧!我實在不敢再叫妳拿小孩
聽了這句...我瞬間心寒了!
之後 我跟他提分手,並要求200萬補償費
他只給了20萬,我也傻傻的相信他可能很苦

之後的日子,依舊像朋友般偶有聯絡
某天 我跟他的拜把兄弟見面
這位〝拜把兄弟〞卻告訴我
其實 那人在和我在一起那六年中
不斷地一樣在外偷吃
而且~而且~
那人跟我在一起那六年間
所有的花費,包涵那房子的頭期款,都是從這位〝拜把兄弟〞手中拿出的

我很難過~很難過..原來~原來~
我是這麼智障的相信他的清廉
我是這麼智障的保護他替他想
那六年間,有哪一個便當是從他口袋裡掏出的錢買給我的?
到底他在我身上付出些什麼?

我前陣子跟他說,我希望他補足之前的差額(尚有180)
他說我這是恐嚇取財
我要求的精神賠償,怎會是恐嚇取財
我覺得太不值了,他應該付出的...
花樣年華的六年..是被欺騙的六年
我心有不甘啊~
我的想法是200根本不夠!但是當初說200,就200了!

請問 照他的說法,會構成恐嚇取財嗎?

 您好: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應視您對其要求金錢時所說的言論而定

如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致生危害安全之言論

就有可能會構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u 103-10-11 14: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應視您對其要求金錢時所說的言論而定

... (恕刪)

我有提及過
你對我這麼過份(他都承認了一切)
難道 需要問請你家人評理嗎?
(他當然不敢!而且我之後認識他女兒)
這樣算嗎 ?

如果算的話
哇靠~那大家都被白玩就好了
我知道我也需要對自己年輕不懂事時負責
我有我自己的責任
可是 太不公平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通知要加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或是名譽,否則不會有恐嚇取財的問題

2、本文認為可能會另外有通姦罪的問題,並以告知。

yu 103-10-11 22: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通知要加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財產、自 ... (恕刪)

請他家人評理,算危害什麼?

通姦罪,用這些自白就可成立是嗎? 怎麼判? 

阿榤 103-10-11 09:46

我在台北租房  最近因為下雨開始漏水一開始只有一個地方漏水

後面這幾天連續下雨  開始到處都在漏水連睡覺的地方都在漏水

跟房介說要換房可是她說現在沒有防止有比較貴的房間  家具除了

我的被雨用壞掉 跟原本加入也壞了 想請問一下這種有辦法退租?

如果我方的物品有問題是否有賠償? 我有點擔心他家具如果壞掉

是否有會算是我們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漏水所造成的損失,必須由屋主負責,您因此受有損失,可以要求屋主賠償

2、倘若漏水問題不嚴重,則可以要求房東於一定期限內修繕,倘若不修繕可以自行修繕之後,從租金裡面扣除費用。嚴重則可以解約,並且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啊瑋 103-10-11 07:10

請問一下唷

我的情況是:

與16歲以上未滿20歲的少女同居

雖然說有時候女方沒回去住

但也不是每天可能跟我住一天至兩天

他也會回去住個幾天

與女方交往時期家屬並不知情

與女方分手3個月後

才提起告訴的

 當中也有發生性行為

妨礙家庭這個部分

如果私下達成和解有辦法撤告??

或者是緩刑嗎??

還有想請問一下

如果判決出來

民事賠償責任大概會賠多少??

是對方家屬說多少就多少嗎?

還是法官會裁定??

 

如果判處兩年以下

法官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這樣嗎??

對方堅持不和解的話就沒辦法緩刑嗎??

會友甚麼額外的精神賠償嗎?

 

 您好:

除之前已回覆過的問題外

法官是會在考量雙方有達成和解之情況下才比較會給緩刑

對方堅持不和解的話也不一定不會判緩刑,只是機率較低

和解不成對方就可能另外告精神賠償

啊瑋 103-10-11 11:4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除之前已回覆過的問題外

法官是會在考量雙方 ... (恕刪)

那如果和解不成

精神賠償部分大約會多少是法官依情況而定嗎?

還是對方要多少就要多少呢?

和解不成的話

賠償完精神賠償後還要進去關嗎?

這樣和解失敗進去關的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賠償部分,對方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其損失,再者,若您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對方已滿16歲且為合意,亦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另就和誘之部分,若您無阻擋或斷絕其與監護權人之聯絡,亦有爭執不構成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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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3-10-10 16:32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那個阿婆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

 

 

建議雙方去鄉鎮市公所調解,讓調委以中立立場,幫忙解決紛爭,若調解不成立,恐就要靠訴訟解決;有關車禍訴訟,主要是看事故歸屬和請求是否合理。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啊瑋 103-10-10 16:03

請問一下唷

我的情況是:

與16歲以上未滿20歲的少女同居

雖然說有時候女方沒回去住

但也不是每天可能跟我住一天至兩天

他也會回去住個幾天

與女方交往時期家屬並不知情

與女方分手3個月後

才提起告訴的

 

妨礙家庭這個部分

如果私下達成和解有辦法撤告??

或者是緩刑嗎??

還有想請問一下

如果判決出來

民事賠償責任大概會賠多少??

是對方家屬說多少就多少嗎?

還是法官會裁定??

啊瑋 103-10-10 16:10

承上:

對方民事賠償大約可以要求至多少

私下談時他家人硬要35萬

法院會判賠得比這個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0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240條第1項所稱和誘罪之成立要件之一,乃為您有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有監督權人,故若只是偶而住似可以爭執之。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1.依您所述應該還沒有達完全脫離其家人監督之情況,應不致構成和誘罪之情況。

2.此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不能用撤告之方式結案。

   但如不成立犯罪檢察官會給不起訴處分,法院會判無罪。

3.如果被判有罪且判兩年以下,並與對方達成和解仍有機會獲判緩刑

4.民事賠償責任要看雙方之經濟狀況及學經歷背景而定,不是對方家屬說多少就多少,

  由法官視相關事證決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啊瑋 103-10-10 17:35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依您所述應該還沒有達完全脫離其家人監督之情況,應不致構 ... (恕刪)

林家慶律師您好:

如果判處兩年以下

法官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這樣嗎??

對方堅持不和解的話就沒辦法緩刑嗎??

會友甚麼額外的精神賠償嗎?

寶寶 103-10-10 01:23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今天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今天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討去營業賠償損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修車費用,零件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

2、有關於營業損失的部分,法院准予的相對來說比較少,且縱使准許,也不是營業額,而是營收,更何況雙方已經說好僅就車損部分賠償,因此本文建議此部分無需理會。

寶寶 103-10-12 01: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她現在不跟我和解,我也都沒收到調解委員的通知,那我現在是要怎麼做

如果只是車損而沒有人傷,則不會構成刑事問題,而只是單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問題,從而若對方主張之損害顯不合理者,您大可不必接受其主張而和解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部分,就車輛毀損部分可主張零件費用應扣除折舊之金額,而就營業損失可以全數加以否認其主張,由請求損害賠償之一方舉證,獲法院採認之損害數額,你才需負擔賠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寶寶 103-10-10 01:13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今天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今天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討去營業賠償損失嗎?

 

 

 

小崔 104-02-24 16:41

個人建議先上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

印象中營業用車輛是可以要求營業損失的,至於個人的部份可以協商..比如代步車的租借費用.

其實公車的維修費用你也付的太快了,因為有可能是中間那輛車子要付的. 

小美 103-10-09 12:38

律師們好:

我先生去年因酒駕發生事故,當時罰款已繳清,目前也還在按月攤環賠償

今年喝酒睡起來騎車又被抓了

今日收到發院執行命令,上面備註寫

報到日即執行日

如欲申請易科罰金請攜帶9萬2至署申請辦裡

ㄧ時真的無法?出,我打電話問法院承辦股跟服務專線

詢問是否能辦理分期,得到的都是第二次酒駕不得辦理

繳不出,就得服刑,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嗎?

我們ㄧ家只有我跟先生上班,養父母,養小孩,有車貸。

真的很煩惱。

請各位律師們可以幫我回答嗎?

隱居 (勇公) 103-10-09 14:14

您好,依以前當執行檢察官遇到的經驗,

通常得否准分期是檢察官的職權,有時也會因人而異,你有兩種方式嘗試,

(一)聲請社會勞動

(二)囑託其他地檢署代執行,看看其他地檢署分期易科是否較為寬鬆。

 

這要看檢察官耶,有的心比較軟就先放你回去,當場改期下次繳清,

有的還是讓你進去監獄。

小美 103-10-09 14:34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依以前當執行檢察官遇到的經驗,

通常得否准分期是檢察官的職權,有時也會因 ... (恕刪)

所以當天帶不足9萬2就會被關嗎?

小美 103-10-09 14:48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依以前當執行檢察官遇到的經驗,

通常得否准分期是檢察官的職權,有時也會因 ... (恕刪)

如果當天帶不足9萬2是直接被冠嗎?

小喵 103-10-09 11:29
案件很簡單? 之前的同事在FB罵我,我去警察局提告了 告她網路毀謗侮辱恐嚇 三聯單是寫妨礙名譽(信用) 原本她道歉的話本來不想跟她計較了,可是她完全不痛不癢! 她男朋友也一直說風涼話刺激我? 而且提告到現在好幾個月了,她一個電話一個訊息都沒有回我! 我真的很氣很氣很氣? 我身上有截圖的證據錄音檔? 我一定要讓她被起訴才甘心?! 而且現在光是道歉我也不接受了! 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希望金額可以有差不多一、二萬! 因為我想讓他知道,隨便亂罵人傷害人是要付出代價的! 不是隨便一個對不起就可以解決? 請問我這樣的案件一個審級兩萬內可以處理嗎? 我是高雄市人
隱居 (勇公) 103-10-09 14:01

您好,一個審級兩萬元可能跟實務上的行情相差甚遠,

也比法律扶助基金會核定的金額低,

就課稅方面,國稅局也不會相信只有收兩萬元,而會以實務的行情價課稅

(主要還是稅的問題)

建議您可以以諮詢+撰狀之方式替代出庭。

若有疑問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個星期三晚上七點到九點,在鳳山市光遠路187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有免費諮詢,

歡迎多利用。

 

Sam 103-10-08 22:36
律師您好!我因為在工作上與客人發生口角 近而犯了公然侮辱罪,結果在開庭時,檢察官 問對方要不要合解,對方卻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但檢察官說法官不一定會判,想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另外通常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開庭會隔很久嗎? Ps 檢察官認為我有悔意,叫對方給我一次機會! 但對方仍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我現在有罪了嗎 檢察官也沒說我有沒有罪?只叫我簽了一張紙?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檢察官起訴,對方即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您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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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43

您好,針對告訴乃論之罪,在偵查期間,檢察官的立場通常是希望告訴人與被告達成和解,這樣不僅可以定紛止爭,也可以讓檢察官輕鬆一點。 若妨害名譽證據很充足,建議盡量跟對方達成和解,並使對方在刑事部分撤告;若沒有很明顯,才考慮要不要拚拚看。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當時簽的文件應該是開庭時的筆錄

您要在檢察官有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後才知道有沒有成立犯罪

 

隱居 (勇公) 103-10-09 00:45

如果檢察官認為微罪不舉,

逕為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就沒有附民的可能了。

(以前當檢察官這樣搞過,結果被高檢署發回續查@@)

judy 103-10-08 22:34
您好,我是位客服人員,於103/10/3下午4點被人事副總通知當日被資遣即刻生效,資遣之原因為被會員投訴多次無法勝任客服一職。於任職期間並未與任何會員發生衝突,且客服進線通話均有錄音存檔,事後請求人事副總舉証被客訴之人.事.時.地.物,但他主張會員並非是客服進線產生之客訴是私下會員多次打給人事副總投訴我態度不佳,人事副總並強調會員亦打電話私下跟總裁投訴我態度不佳。但任職期間也從未耳聞相關事件且人事單位亦未曾通知改善或告誡。光憑人事副總片面一詞並無法提出事實舉證疑有惡意抹黑資遣員工之嫌,雖然公司該給我的都有給,但資遣之由造成我任職八年餘一切付諸流水,離職原因惡意抹黑造成我心裡創傷。因我不想復職,只想針對那位副總提出訴訟,他惡意抹黑亦無法舉証而以無法勝任此工作資遣我,我想提出民事訴訟告他侵害個人名譽請求道歉及賠償可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主管之違法行為,亦可直接提起訴訟請求損賠償,但若您欲直接提起訴訟,須備妥證據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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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 103-10-08 11:22

大家好 感謝各位幫忙回答問題

過程:

一開始在租屋時,房東有跟我協議好 清潔部分:是與同層房客協議清潔的部分.

過了好幾個月沒有出問題.

房東與我們同住 我們是在四樓.房東不時得"偶然出現".在大前天在LINE說 要制定清潔班表.還多處張貼我們清潔不乾淨的部分.

前天張貼每一層樓廁所牆壁旁邊公告.要我們按照她的規定.清潔要整理如 外面清潔人員一樣的方式

如果沒有按照他說得去做 加收清潔費 每人八百元.請外面的人打掃

因為每個人對於清潔的程度認知不同. 我們都有觀察過房東二樓廁所及其他整潔部分.但是並未做到 如他所說的一般乾淨.

在LINE通訊軟體上 ,我與她告知一切以合約為主.不得加收 合約以外的費用.如清潔費 等等以外的費用.

一開始強烈對我感到不滿.認為一開始協議說要幫忙清潔 認為我不想清潔

.且收取八百元不是她收得.強烈反彈我的做法 .

重點來了.這是我今天諮訊的重點.

她把我跟他的對話 對 她有利的部分轉貼給其他的房客.並且加以韃伐我.

因為我的言語 只說:一切以合約為主 不得加收合約以外的其他費用.清潔費等等.

她轉貼 完這句話後.並且告知其他房客.

"這是有房客給他的話. 如果不注重衛生.整潔的觀念.可以告知她."

我這邊LINE有其他房客轉貼給我 房東對她們說得對話.

這構成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毀謗罪哪條罪行

另外他還把我們不整潔的地方拍取下來

= =還要當作證據來使用

她在講完這些後

跟我繼續講她的理 甚至要驅趕我 我拿出民法規定

他驅逐我可以 可以我有一個月時間找房子 並且要求他賠償我損失.一切照合約

她之後又要我住下來履約 

之後 對談涉及我男友及他家人.

說我不清潔 乾脆去住我男友家 讓男友的媽媽幫我清潔打掃 其不是省了一筆費用.

因為我知道 跟他發脾氣沒用 所以回她: 一切對話我會保留證據下來.

這部分她涉險攻擊 我男友家人 這部分可以要求索取賠償嗎? 是根據哪條罪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2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與房東之間私人對話,不會構成您的名譽權的侵害。

2、至於散佈於其他房客的部分,請提供內容供作判斷。

103-10-07 22:31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對方逆向與本人發生對撞(機車機車)

造成本人手腳多處擦傷

膝蓋5針

下嘴唇外側內側各5針

門牙斷1顆

造成本人無法上班3個禮拜

想請問不包含1.機車維修2.看醫生的部分

精神賠償可以求償多少錢

兩個禮拜下巴沒拆線.幾乎都是流質食品

因為對方現在也提出傷害告訴

我不知道大約可以理賠多少(不包含保險)

還請大家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審酌您的傷勢、經濟狀況、對方的經濟狀況等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2、損害賠償金可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收入、裝假牙、車輛維修、慰撫金等。但是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計算。

 

 

 

 

何先生 103-10-07 21:38

請問賠償問題:(有多種講法)

如甲乙兩造過失比例為3:7,甲損失30萬,乙損失20萬
1.則甲可獲得乙多少賠償?乙是否也可向甲求求償?多少?
 a. 30萬 X 7/10 = 21萬
 b. 30萬 X 7/10  -  20萬 X 3/10 = 21萬-6萬=15萬
     (即在過失相抵後,乙亦有權利可甲求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4 09:05

就甲損失的部份可對乙求償21萬元(30x7/10)

就乙損失的部份可對甲求償6萬元(20x3/10)

甲乙2人互負債務得主張抵銷,甲尚得對乙請求15萬元,但應注意若是故意侵權行為,則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民339)。

小宋 103-10-07 18:20

9/18號晚上因對方雙黃線外側迴轉汽車〉,撞到我男友〈男友騎內側〉,對方沒有停下來看,直接開車離去〈我男友他是嚴重一點的擦傷,因為傷口比較深,然後眼睛、膝蓋有縫針。〉有目擊者看到,警方才找到對方,對方說有誠意要好好處理,警方方面是要我們先私下商量,那我想知道這樣的話,可以向對方求償哪些?那這也可以求償所謂的精神賠償這部分嗎?我想知道求償的部分方向可以越清楚越好~~那再來就是要是談不攏,對方想以法院途徑的話,那對方是不是已構成肇事逃逸的罪名?〈想知道越多越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肇逃及過失傷害之問題,若和解過失傷害的部分可以撤回告訴,但肇逃部分仍會處理,只是若和解,則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民事賠償方面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生活支出(如住院看護費、就醫車資等)

  及精神賠償等。

2.訴訟程序部分可向對方提出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告訴,待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

  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小純 103-10-07 15:46
丈夫在婚前檢驗出梅毒,治療數次醫生仍未認可治療有效。因擔心感染一直無行房,婆家也不諒解為何結婚3年多仍未有一兒半女。到現在我心??一直有被感染的陰影仍無法與丈夫同房,現在丈夫以未盡同房義務提出離婚要求。請問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要如何爭取金錢賠償或作剩餘財產分配

您好,依您所述,丈夫感染梅毒似乎並非為不治之惡疾。至於若兩願離婚,如何爭取剩餘財產分配,則須您找律師進一步詳細討論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梅毒部分,倘若婚前已經治癒,應該無法用作離婚事由。

2、必須因可歸責於對方的原因離婚,且不是我方造成的才能請求賠償

3、原則上婚後財產都可以請求分配

4、您的敘述未盡詳細,建議應詳述或尋求正式諮詢。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10-07 16:02

Dear 小純 :

承前大律師之說明,補充如下:

婚前患有梅毒,婚後仍無法根治,應屬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6款「有不治之惡疾」法定訴請離婚事由,若因為丈夫在婚前有這樣的情況你也知道,但仍與其結婚,則丈夫應無過失可言,你無法以民法第1056條規定請求離婚損害或離因損害(除非你丈夫不願去治療)。 法律上無所謂的不履行同房義務之情況,且主因是你丈夫有惡疾所導致,你的丈夫無法依此理由來訴請離婚。 你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6款及第2項規定向你的丈夫訴請離婚,並得主張夫妻剩餘財產之請求(婚後財產-婚後債務/2)。 以上說明,敬供參照,進一步說明,仍建議您備妥資料向專業律師諮詢,謝謝 !

 

您好:

1.  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七款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不治之惡疾,他方得請求判決離婚」,只要一方罹有不治惡疾,不一定要以結婚後所發生做限制,使婚姻生活存有嚴重障礙,健康的一方配偶仍然有離婚請求權。惟曾有判例梅毒須達於不可治之程度,他方始得據以請求離婚,因此經您必須蒐集雙方感情失和、致性生活不協調,婚姻關係名存實亡之具體證明,讓法院認定雙方已無回復之望。

2.  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其中必須有過失者,才可要求損害賠償,例如與他人合意性交等。您丈夫係因罹患惡疾,屬無過失者,且您在婚前即知道對方具有該項疾病,因此請求損害賠償較為困難。除非您會因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即使對方無過失,也必須給與贍養費

3.  離婚剩餘財產依法要平均分配。建議委請律師擬定離婚協議書內容,並協助您與丈夫釐清那些財產屬婚後財產及辦理財產過戶手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7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以上律師之回覆外,補充說明如下:

先生無法以您未履形同房義務為由向您請離婚唷!再來,若要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建議蒐集對方有要脫產證據(比如說錄到先生說:老子一毛都不給你)聲請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

若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7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您配偶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而您亦須為無責配偶,若您有相關病例或錄音證據資料,您應彙整再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erry 103-10-06 22:57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前兩天我的車停在我家門口,結果隔天早上起來發現被人從車身撞到凹下去,後來有找到肇事者也有報警補案,對方是說他是半夜撞到的 但是沒有當下報警處理。

我的車也才剛牽不到半年,所以我要求對方要更換新品且包含車子鍍膜(1個月前才剛做過,有證明在),而非只是維修。    但是對方不願意只堅決維修。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的話,是要告哪一條比較好?  還是說有哪些方法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到底的?

因為不管有沒有人傷亡,都因該是當天半夜就要報警而非隔天早上我們自己去詢問後找到人他才去報案。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6 23:42

您好:

1.初步聽您敘述,建議您提起民事訴訟為宜,因為本件對方在刑事上尚無處罰之依據(毀損不處罰

   過失行為;且無人傷亡)。

2.又對方應賠償的程度是回復到你車子「被撞那時的」原狀,所以還是有折舊要計算。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jerry 103-11-01 23:37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初步聽您敘述,建議您提起

如果對方一直放著不處理,需要上法院的話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勝訴的機率高不高?

103-10-06 18:44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逆向行駛。我也申請了事故鑑定。上面寫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為肇事次因。  請問這樣我還需賠償對方嗎?

 您好:

除了主因和次因之外

還要看雙方受損害之程度及損害金額而定

所以您的說明尚需經補充更多資訊後才能判斷分析

103-10-06 18:36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逆向行駛。我也申請了事故鑑定。上面寫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為肇事次因。  請問這樣我還需賠償對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賠償基本上可以過失相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10-07 00:05

不一定,

如果對方壞的是法拉利,你只負責1/10責任

1000萬的1/10是100萬

你壞的是機車,價值5萬元,對方只要賠你45000元就好了

兩相折抵,你還要付給對方955000元

阿耀 103-10-05 19:42

請教各位律師

小弟在7/23那天,也就是颱風天,小弟是個送貨員,因為開公司車送貨

途中,因為那天風雨較大,而車輛打滑,撞上電線桿而掉進水溝,公司也

替我保勞保,請問公司是否有權叫我賠償車輛損傷的維修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肇事有責任歸屬,則資方仍可以向您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富翰 103-10-05 17:14

(賠償問題跟誰對與錯!)
發生在於十字路口 對方是主要道路(北往南)直行 我是小路(東往西)直行
雙方都未超速 於是我方被撞了之後前面事情都忘了!!

這樣要怎麼要求賠償? 我方機車報銷 對方汽車擋風玻璃跟保險桿引擎蓋損毀
假如對方提出賠償要求這樣合理嗎? (雙方都沒保第三責任險....)

小芸 103-10-04 20:10

因為新任採購疏失,離開半年公司突然要提告業務疏失賠償,我都離職了,請問我可以向法院或法官提出申請向對方公司(客戶)(非本公司)拿今年4月份一些相關証明文件單據嗎,証明不是我接手的。而是新任採購。要如何申請。

寶寶 103-10-04 03:49

我真的不知道騎樓設攤是違法

租了夜市一個攤位,結果今天警察來開單

我才知道是違法的,我在簽約時,他並沒有口頭告知我

直到警察今天來開單了,我跟他說警察怎麼在開單,他告訴我其樓設攤本來就是違法的,你可以去問隔壁,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以為跟他租了騎樓就是我可以擺了。

我告訴他那我不想租了,

因為如果當初知道是違法的我就不會租了。

我告訴他這個月我賠了沒關係,但是我不想租了,

我希望他把我的押金兩個月還我。

請問如果他不還我怎麼辦?

可是合約上有一點他說

乙方若有違法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及警察開立之罰單由乙方自行負責。

這條是說警察開騎樓設攤罰單要我自己付錢的意思,還是,是損害到他的權益的時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根據該合約,罰單的部分是由您自行承擔,因此除非對方有惡意欺騙,否則無法藉此解約或是要求賠償

2、本文建議詳述簽約過程,以利協助。

阿家 103-10-03 23:56

我想請問一下 我網路遊戲帳號盜用 物品有遺失 我想知道後續上法院後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金 遊戲裝備嘛??最多能賠多少?? 遊戲物品價值超過3萬台幣 不曉得能不能要求10倍賠償金額 請專業的律師替我解答 這是我第一次發生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民事賠償制度是採填補損害為目的,因此無法請求數倍的賠償

2、本文建議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梅子 103-10-03 18:15

你好: 我是於103.7/1和對方發生車禍,我們都是直行車,我是無名巷 他是路 ,當時我已經快通過路口了 才被對方撞到右側排氣管位置,導致摔車 臀部著地  當下我站不起來,後來就被救護車送到醫院,直到現在我的臀部仍有血腫塊 並無法久站 負重 ,一直向公司請假,目前請假至10月底

 

我想請教 我可以向對方索賠哪些項目

昨天去調解

我索賠項目金額如下

薪資補償 23900*4(前四個月薪資平均)

精神補償 50000

車體損壞 25200

醫療費用20978(截至10/1目前的醫療費用及往返交通)

大約19萬 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四萬至五萬

說我醫生診斷書不夠明確啦… 中醫的公信力不足啦… 什麼的 百般刁難

1.我該怎麼做才能提高對方理賠金額  

2.對方保險公司說初步判定是 我錯70%  對方錯30% 這是對的嗎?

3.如果我的投保薪資為30300 會有助提升薪資補償嗎?

4.如果我是在正常上班途中車禍,是否向對方索賠金額有所不同,差異在哪?

隱居 (勇公) 103-10-03 22:48

先送車禍鑑定,確認肇事因素(例如主因、次因、是否同為、還是無因素)這會影響到過失的比例,進而影響到過失相抵的問題。

其次診斷證明書中,請明確記載需要休養多久,住院多久,以急需不需要看護等因素。

以上僅供參考。

老皮 103-10-03 12:27

我是賣方,幾個月前有先跟買方到代書契約,收了訂金10萬元,房子權狀交由代書保管,現在不想賣了,而我願意賠償20萬的違約金,但買方卻不接受,堅持他要買,協調好幾次未果,代書是他找的,似乎有偏坦買方,在拖延時間,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呢?才能把權狀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解除契約,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想買了,在您無正當解約事由時,縱使您解約,對方仍可告您強制履約,但是一般不會真的如此這樣告。

再來,也可以直接去戶政機關將印鑑證明變更,如此即可避免代書過戶

如還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規定賠償買方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如欲將權狀取回

應向代書存證信函終止委任契約並請求返還權狀

代書不返還則應透過法院訴請返還

千萬不要向地政事務所謊稱遺失

否則恐會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