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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A 103-09-18 13:33

我先生目前是外遇狀態 小三很常住到公婆家 也就是跟先生住一起

但因為我公婆很疼我先生所以很縱容他隨便他要怎樣而且都幫她

我在上星期已經對先生寄出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存證信函,請問各位律師我接下來還能怎樣做

我想跟先生離婚 不過我需要對先生提出民事賠償 請問我應該要怎樣做?

有沒有律師可以教教我的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9-18 13:56

 建議您再蒐集有關小三與您先生間通姦證據,以利日後提出刑事告訴及離婚訴訟,並請求該二人之民事損害賠償,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ELSA 103-09-18 14:20
回覆 ELSA 的發言內容:

我先生目前是外遇狀態 小三很常住到公婆家 也就是跟先生住一起

但因為我公婆很疼 ... (恕刪)

請問一下 那我這段時間除了在蒐證 我還能再提出怎樣的信函給我先生!!!!

可以到法院訴請「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這個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18 14:22

 可以,至於通姦部分不要打草驚蛇,謝謝

ELSA 103-09-18 14:30
回覆 ELS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ELS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問一下哪我應該要怎樣提出先到地方法院嗎???

那應該要怎麼做 ???可以教教我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18 15:03

 向夫妻住所地通常是戶籍地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9-18 15:05

 小三部分若已懷孕或生小孩可直接提起通姦刑事告訴.

ELSA 103-09-18 15:38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小三部分若已懷孕或生小孩可直接提起通姦刑事告訴.

請問我應該去哪裡申請小三已經懷孕的事??醫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9 15: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同居義務,前提必須是雙方有個共同居住的地方,要看當初所共同居住的場所為何判斷。

2、又有關通姦的部份,必須提出相關的事證,證明對方與您的配偶發生性行為,或是舉動過親密的問題,倘若您只是要提起離婚訴訟,也可以提出證據對方同居,則要提起離婚訴訟應該不困難。

 

 

阿貓 103-09-18 12:22

收到傳票,等同要開庭嘛?

那對方是否也會出庭?

如果以目前我20歲,沒前科,審判緩起訴的機率高嘛?

緩起訴的但書大概會有怎樣的條件?

如果庭上和解,法官會要求賠償金嘛?

第一次的傳票是偵查還是直接開庭?

蘇子良 (馬克) 103-09-18 12:49

1.您第一次收到的傳票應是檢方的,而上面均會記載是法院或檢察署

2.如您所述所犯者非重罪,如情節輕微又與對方和解,獲緩起訴的機會很高,惟若起訴,亦有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的機會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傳票,為偵查庭;若是地方法院刑事庭之傳票,即代表您已被起訴。若為地檢署之偵查庭傳票,可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前往,為您辯護;若為法院之傳票,應先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以了解目前檢察官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以利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貓 103-09-18 18: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傳票,為偵查庭;若是地方法院刑事庭之傳票,即代表您已被 ... (恕刪)

我的應該是第一次偵查,所以我之後才會收到所謂起訴書或不起訴書嘛?

起訴書是所謂法院傳票嘛?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18 20:25

補充意見:

1.檢察官為調查犯罪事實,在偵查階段會開偵查庭,通知被告出席偵查庭之文書叫做『傳票』。

2.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會決定起訴或不起訴被告,此時被告才會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書。從而起訴書並非傳票,二者顯屬有別。

阿竣 103-09-18 01:30

想請教.....

目前居住於板橋的純住宅區內,位於四樓公寓的二樓,在此30年了,兩年前,樓下一樓搬來了一家鐵工廠,每天都不斷也不定時的發出很大的敲打聲.電鋸切割聲,這兩年來從親自上門協調溝通, 反被叫囂說"不爽去檢舉呀!",到向環保局檢舉.到轄區派出所檢舉.請里長來協調,一概不理,無法解決該狀況.....

因為,該工廠是手持工具的敲打鐵材與電鋸鐵材,每次環保稽查人員或是警察來就停止工作,就說他沒有發出噪音.....人一走又開始.....

請問,我可以站在他們對面,手持手機對著他們錄影,錄下該工廠的工作與發出噪音的情況嗎!?這樣是否會侵犯隱私!?錄影後是否可以該影片成為證據提告!? 兩年了.....不是不溝通...是沒用....費用該怎麼算!?可要他們賠償嗎!?

 

 

x/

 您好:

本所地址位於板橋市文化路一段之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對面

律師並有處理過相關相鄰關係之訴訟經驗

如您有意委託律師協助處理您的案件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建議您若要提起訴訟求償或再向環保局申訴,可先錄音、錄影,以保護您的權益,除非您到他人工廠廠區內錄音、錄影,否則若是公開部分(如噪音),應無侵犯隱私

若該噪音致您受到損害,只要能舉證證明損害與因果關係,則可向其求償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8:11

您好,若對方不停之製造噪音,乃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之居住安寧之權利,除可嘗試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強制告訴外,亦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建議您於提出告訴或民事起訴前,將對方製造噪音及您因此精神耗弱之相關資料蒐集齊全。 

阿竣 103-09-18 18:23

謝謝,那我先去錄音錄影存證!

黃小姐 103-09-17 20:02

請問:

尤前由於綠燈起步時未保持安全車距,以時速1左右(未踩油門)滑行輕碰上前方車輛後保險桿,當下表示願意賠償1000以表示歉意,對方車輛並無受損,但對方表示不願接受賠償,於是報警處理,鑑識報告出爐,僅說明肇事原因為未保持安全車距,今天接到對方來電,表示如果不賠償他,就要告我?!,由於車輛也並無損傷,也無人受傷,這樣如果對方要提告,是以什麼法條來對我提告呢?而我又應當賠償他多少才是適合?

您好,刑法毀損罪的成立,以主觀上具有故意為要件,若依您所述,您是出於過失而非故意,就不會有毀損問題,況且對方根本未受有任何損害,也不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初步判斷您無須負擔任何刑民事責任,請您放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9-17 23:31

您好!不論對方要依據什麼法條告您,都要先能證明受有損害,否則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君君 103-09-17 17:25

兒子於三星期前汽車左轉,突然左前方一位行人沒走斑馬線,小跑步從對角穿越馬路,當時下雨,不慎汽車右前方撞到她倒地,經救護車送醫院,右膝蓋腫起,無其他外傷,當下我們要去醫院探望傷者,她老公說骨頭無大礙,不必去探視,醫療部分用保險理賠即可,但傷者這10幾天一直來電話,說身體不舒服,藤痛時都要請假去看醫生,要求關心和賠償,金額沒說,應如何處理呢?

有關雙方責任歸屬則要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定,建議先取得上述初判表,同時詢問保險公司已理賠金額為何,並先和對方周旋,看對方到底希望如何賠償;最後若能成立調解,仍建議詢求律師協同,以維護您的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君君 103-09-17 18:05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雙方責任歸屬則要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定,建議先取得上述初判表,同時詢問保險公司已 ... (恕刪)

律師你好:由於汽車只保強制險,醫療理賠實支實付且2年內有效,對方尚在治療當中,是否要先申請調解

除非您兒子亦有受傷,否則仍建議先和對方周旋,等對方出院或領取強制險後,再請對方聲請調解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楊小姐 103-09-17 14:28

我家是約30年的公寓(5樓),最近房子漏水修繕完畢,但是樓下4樓的卻主張說家裡靠窗的牆壁上的萬年壁癌,是因為漏水造成的,並要求修繕及精神賠償10萬元,想請問要怎麼辦?1.要先開調解庭,但是這個金額我們不可能(也不願)接受2.已說了是萬年壁癌卻硬要說是近期房屋漏水造成的.(同樣位置我家也有,我要找誰賠?)3.如要進入訴訟程序,是否一定要請律師?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9-17 15:00

這種情形您可主張鑑定漏水源為何處,以上意見,請酌參

有關四樓漏水問題,是否為萬年壁癌或五樓造成,兩造可先調解,若調解不成,建議等對造起訴證明是五樓所致(主要看鑑定結果,但鑑定費用通常很高昂,這也算是對造訴訟成本)。

至於若涉訟,民事不一定要請律師,但仍建議找律師幫忙主張與整理有利證據,以維護您的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7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對方起訴後,要求對方舉證漏水的確可歸責於您,蓋若對方舉證需先花費大筆鑑定費用,故對方不一定會願意先支出如此之費用,若果真如此 對方即屬未盡舉證責任而須負擔敗訴之風險。

拉衛士 103-09-17 09:29

花蓮市1名57歲林姓男子:今早九時許騎車從重慶市場要往南濱路垃圾場丟垃圾,行經南濱路時遭1名鍾姓退休警員開車撞上,林男被撞飛3米跌落路邊陷入昏迷,不料鍾男卻開車加速逃逸,還好有眼尖民眾記住車牌,鍾男被逮時推說:「原要投案,但腦筋一片空白,只想跑去躲起來」林姓傷者送醫後因顱內出血,拖了7小時後不治。 退休3年的鍾姓男子警訊時表示,只是輕微碰撞,沒料到撞得這麼嚴重,行車時遭汽車A柱阻擋,沒看到從左方叉路衝出的機車,撞上時腦筋一片空白,還曾停在派出所前考慮是否要投案,但實在太過害怕,嚇得躲到教會一直禱告。鍾男酒測值0毫克,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王文傑/花蓮報導) 你好,死者是我的舅舅,目前肇事對方,並無誠意在民事賠償金上與我們和解,當初私下調解是以600萬賠償金協調,也有錄影存證,但至調解委員會時,卻突然後悔說沒辦法,對方又為退休的警察公務人員,身體有中風症狀,為何可以駕使一般駕使人車輛,而不是身心障礙車,車主又為肇事者的兒子,後方行車記錄器只有跟拍肇事車輛車牌號碼及肇逃路線,並無當下駕駛人的影像,又問處理的派出所,肇逃路線的監視器是否可以提供,警方卻說,那幾天監視系統都壞掉了無法提供,我們嚴重懷疑有頂罪的嫌疑,因為肇事者有停車在花蓮市軒轅派出所前方,派出所的監視器應該可以照到駕駛人。目前,正在協調中,肇事對方,毫無悔意,試問該如何處置……以上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7 13: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敘述的頂替的問題,可以在檢察官偵訊的時候提出,並求檢察官就此部分進行調查,包含你說的派出所前的監視錄影畫面。

2、至於民事賠償的部份對方拒絕,則只能起訴或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倘若對方有脫產之虞,則可以聲請假扣押

午梅 103-09-16 23:44
我兒子於8月去宜蘭遊玩向租車公司租摩托車不慎跌倒受傷並致摩托車損害,租車公司獲知馬上欲求賠償,但我兒子傷勢嚴重須回台北緊急開刀並住院7天,期間租車公司數度要求儘快賠償車子損害的錢,並寄存証信函來家裡,請問我兒子因未滿20歲和車行簽訂租賃契約是否須法定代理人簽約才算數?車行租車給人只保強制險,對於自己跌倒不賠償合理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7 00:15

您好:

1.您的問題必須分為兩層面:

  (1)未滿20之人與他人定約,原則上確實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但這僅指「契約」效力部份。

  (2)但毀損機車這部份是侵權行為,與契約效力無關,弄壞了就是要賠。

2.另外,法律僅規定車主要保強制險,任意險部份未保並不違法;除非您兒子摔車是機車有瑕

   疵所導致,否則車行本身無過失,無須負賠償責任

以上 謝謝

小番薯 103-09-16 20:52

我在一家團善公司上班,他們公司面試的時候並沒有說 寒假 暑假不提共薪水也沒加班費。但是昨天調解的時候他們卻說他們有講也有5位主管有聽到他跟我女朋友說!但是經理根本沒說這件事情。

公司面試的時候也沒有書面說明。我調解的時候也想說那就一人退一步我只要求1個月薪水,他們卻寧願跟我上法院也不願意當下賠償一個月薪水.. 我勞方沒有律師,資方有雇用律師


公司經理面試的時候沒有說 寒假 暑假沒有薪水加班費,但是公司有說按照學校作息

薪資:月薪。

寒假暑假我女朋友確實也並沒有上班。那這種問題是??我們寒假,暑假是否因該有薪資?? 

打擾了抱歉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0: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動條件的部分,包含工作時間跟薪資等,都是必須依據勞資雙方約定。2、至於最後還是必須依據證據做認定,看看是否有證物、證人等,或是依據工作性質做判斷。3、倘若符合規定,可以向勞動局或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蘇 103-09-16 18:54

我的停車位上方有遮雨棚  但是遮雨棚的架子是依附在鄰居外面牆壁上

建設之前有向他們請示可否搭建 而鄰居長輩也是屋主同意

然而完工後沒幾天後 鄰居長輩往生了 鄰居的晚輩要求拆除

請問這能請求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提出前屋主曾經同意之證據(舉例言之,協議書面資料) ,則其繼承人應受拘束,為繼承人也可終止前被繼承人同意之表示。

6 103-09-16 15:19

請問:病患手術同意書上簽名的是主治醫師,但是手術時第一刀為主治醫師動刀,之後換成另一名醫療人員植入水晶體,誤傷眼睛導至手術時需多打3支麻醉吸取眼睛血水,目前眼睛還是有血水未散去,如要求償以病患家管身份,年齡約50歲,一個月3萬薪水再活30年共100萬再加100萬精神損失,共200萬,會太多嗎?有可依據的賠償金可參考?

 您好:

有關此類型案件並非僅以您的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工作損失部分應係計算至退休年齡並扣除中間利息

精神賠償部分則應是兩造之學經歷狀況及經濟能力、損害情況等而定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可請求賠償的項目為:因休息無法上班少領的工資、醫療費用、因醫療過失而支付必要額外開銷(例如輔具費用、交通費用等)、喪失減少的勞動力(就是你所想請求的將來工作收入,這要以霍夫曼計算式來計算總額,不是以你所述的方式計算)、精神慰撫金(這要從雙方的經濟地位、損害情況來論述拉高賠償金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6 16:20

您好:

1.  您可向醫院要求要損害賠償,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及精神賠償兩大部分,財產損害賠償包括回復原狀之醫藥費、到能工作之前之薪資損失、往返醫院交通、看護、整型等實質損害費用;精神賠償金額,會斟酌兩造身分、社會地位、經濟狀況,以及被害人所受痛苦之程度,為衡量之標準。

2.  您可查詢方式可上司法院網站 >> 查詢服務 >> 裁判書查詢,選擇醫院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輸入關鍵字(如:疾病名稱、醫院名稱),查看民事判決結果,選擇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或是裁判字號為「醫」字的案件閱讀。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6 19: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證明醫師具有過失,若有證據得證明醫師具有過失,可先委任律師提起刑事過失傷害,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如:有單據之醫療費用復健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及無單據之慰撫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9-30 18:20

 該名植入水晶體的人員是醫師嗎? 若不是, 則牽涉密醫行為

 目前視力減損到甚麼程度呢? 對工作, 活動有何具體影響? 都必須做評估才能估定數字

 慰撫金100萬似嫌過高, 除非已因此而失明

小番薯 103-09-16 11:25

我在一家團善公司上班,他們公司面試的時候並沒有說 寒假 暑假不提共薪水也沒加班費。但是昨天調解的時候他們卻說他們有講也有5位主管有聽到他跟我女朋友說!但是經理根本沒說這件事情。公司面試的時候也沒有書面說明。我調解的時候也想說那就一人退一步我只要求1個月薪水,他們卻寧願跟我上法院也不願意當下賠償一個月薪水...請問這總事情我勞方上法院贏的機率有多大阿?

 

我勞方沒有律師,資方有雇用律師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16 11:46

1.訴訟勝訴率不在回答範圍內。

2.宜先確定您的工作是否為適用勞基法之行業別。另外,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基法第21條有規定,同法第24條亦有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縱然資方「有說」寒暑假不給付薪資加班費,恐與勞基法規定相違,您仍可在法院主張資方應給付寒暑假薪資加班費。

小番薯 103-09-16 12:49

在打擾 洪律師和各位律師

公司經理面試的時候沒有說 寒假 暑假沒有薪水加班費,但是公司有說按照學校作息

薪資:月薪。

寒假暑假我女朋友確實也並沒有上班。

那這種問題是??我們寒假,暑假是否因該有薪資??

 

打擾了抱歉各位律師


黃先生 103-09-16 03:56

請問一下 我因為犯了件竊盜罪  現在已經開過庭 因為竊取對方車牌 而變成加重竊盜罪 法院要我賠償被害人 可是開庭法院傳被害人 被害人都沒到場 我去找當初受理偵辦此案件的員警 告知我誠心誠意想和解 希望被害人能給我個機會 但是員警也找不到人 當初被害人來報案的電話都是空號 然後用車牌查車主的聯絡電話 也都是空號 那這樣該怎麼辦 地方法院判我7個月  現在上訴 高院的法官 說只要我賠償被害人 就能少判一個月 真的很誠心誠意 也知道錯了 但就是找不到被害人了 那這樣不就沒有可能判輕點嗎? (於警察局時 坦承犯案 承認罪刑 地檢跟法院開庭 我也坦承犯案 也有悔意 但還是判我7個月) 犯罪本來就是要付出代價的 但是因為現在單親要扶養小孩子 父母親沒工作 家裡的經濟都是我在負責 再麻煩懂得人 知道的人教教我該怎麼做 或是開庭開怎跟法官講 才比較有機會改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告知法官無法找到被害人,希望法官可以協助和解或是將本案移送調解庭。

2、倘若還是無法和解,則僅能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就此部分進行攻防。

沈邦邦 103-09-16 00:39

您好

我們互助會會頭於103年5月消失了

我們這些活會會腳發現他有冒標好幾人的會

目前已提告

只是我們是聯合提告

所以只有傳喚申告人

想請問一下

因只有申告人給付1000元裁判費

賠償金額僅他個人的

這樣我們其他會腳是否也需要即時分別去做假扣押呢?

不好意思

小的不明法律程序

勞煩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謝謝

有關護住會問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有其他人執行假扣押,則您們即無需再執行,但您們仍應一併提起訴訟,才能獲得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莎 103-09-15 21:51

想請問我的土地賣給了一家建商,但是建商只給了我一張上面印有8月**日的商業本票的定金收據影本,可是我並沒有拿到任何的現金,結果建商當初是說8月31日要簽署合約並付訂金,但是當日確沒有出現只委託仲介說日期改為9月簽約,就給了我一張跟之前給我的訂金收據一樣內容的資料並自行將上面的簽約期限改成9月還在上面寫下一些當初不再定金收據上的內容,修改處亦只有買方的印章並無賣方的印章,而我始終都是拿到影本,故我方以此理由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解約。現對方委託律師對我發出9月簽約未到場?同違約賠償買方雙倍的金額,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處理?難道買方8月31未到場就不算違約嗎?雖然他說有請中間人事先通知,但是我從來都沒有接到通知,是直到現場發現另外3個賣家已到現場而仲介只給了我資料就叫我趕快離開?試問我連與會的內容都不知道,這樣也叫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嗎?都沒有

 

因為訂金收據上共有4個人簽章,只有我一個人主張解約,且買方直到簽了訂金收據才告知要用我們的土地貸款,要我再簽約當天將印章,權狀,身份證都交給他,試問這種合約要怎麼簽,且我一毛錢都沒有拿到,買方一開始就不老實為何我不能解約

 

有關解約問題,主要看您和建商當出簽訂契約、預約等條款之內容,須檢視該契約條款有無兩倍違約金之約定。若您主張當初被詐欺而簽約,則或可主張撤銷其意思表示。另外,倘契約涉及金額龐大,建議您找個律師幫您研究契約是否可合法解除或終止契約,以維護您的權益,否則隨意終止,易治絲益棼。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當然會朝自己有利的說法去主張,但是否如同他們所述的情形,仍應依實際情形及條文約定來看,本件應有其複雜程度,且對方又是經驗老道的建商,建議您也應循求專業人士協助您解決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同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合約的規定內容和您簽約的過程都很重要

所以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律師有多項處理動產糾紛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6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收受訂金,似可主張買賣預約尚未成立,無訂立買賣契約之義務,本件可視您簽屬那些文件,再為相關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除了可爭執未收取到訂金之外,尚須視您與仲介所訂定之委託意約之內容是否有仲介可代收訂金之約定,若完全沒有,則您可待對方向您主張權利後再答辯之。 

 依判斷合約應尚未成立,至於是否尚有其他預約,恐需攜帶完整資料找律師協助為宜,本律師專辦動產多年,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番薯 103-09-15 10:38

請問一下

已和房仲簽了「動產買賣斡旋金契約書、買方給付服務報酬承諾書及訂金收據」,且已達賣方底價,但日前房仲告知屋主現在覺得價格太低不想賣了,這樣屋主算違約嗎?而房仲說要拿斡旋金契約書給他簽,屋主也避不見面,不想簽斡旋金契約書,這樣是不是也算對買方違約,還是要簽了才算,但我在契約書上又看到一條但書聲明(惟若買賣雙方就總價款及付款方式已達成合意時,雖賣方未簽章確認,其買賣契約仍視為成立),就上述聲明是不是表示若屋主委託仲介賣屋(專任委託),且也達底價,則屋主就算不遷也算買賣斡旋金契約生效。

另斡旋金和訂金有何不同?如果只下斡旋金為何是開立訂金收據而不是斡旋金收據,是否表示因出價已達屋主委託契約底價,所以買賣成立,故斡旋金轉成訂金(在屋主未簽章狀況下)。

如果算契約生效,那我是否也可向屋主索取賠償金??請幫我解惑~~感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番薯 103-09-15 11:56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 ... (恕刪)

 我就只有上述文件而已~~~其他是房仲和屋主簽的契約

我要不到

如果你們有約定,出價已獲賣方同意而願出賣時,斡旋金轉成定金,這時賣方反悔不賣的話,賣方要加倍返還定金給你,如果不是約定斡旋金在買賣契約成立時轉成定金的話,那只要退斡旋金即可,通常是前者居多,要看到你所簽訂的文件、契約內容,才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黃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通常仲介之委賣契約書都是定型化契約之規定

故建議您可向同一品牌之另一間仲介取得委賣契約

就應該可以知道仲介與屋主間之約定為何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番薯 103-09-15 16:0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原則上如黃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通常仲介之委 ... (恕刪)

 不知怎樣算契約成立~~屋主不簽章算嗎??

房仲詢問後表示和屋主簽的為專任委託契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賣方尚未收斡旋金,則買賣契約尚未成立,無所謂違約問題,是否已達底價,為賣方與仲介之關係,非買賣雙方之關係,似無法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先取得仲介表示已達底價之證據,如錄音或有其他證人在場,否則事後如仲介否認,一切都是空談,其餘部分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Mike 103-09-15 10:17

律師您好,

本人的女友最近常於週休二日期間收到雇主的簡訊騷擾,內容盡是一些不堪入目且包含性暗示的的文字。上班期間藉由電子郵件方式騷擾我女友之外,更藉由公務之由,觸碰她的肩膀與手,以至我女友在不勘其擾的情況下想要辭職。

請問律師,在這種情況下:

1. 我們應該要採取什麼步驟在法律上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2. 由於加害者是雇主,自行辭職的話是否可以請求於失業期間的任何賠償?

 

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已涉及性騷擾行為,可以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5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女朋友可處理之方向為您初步分析:1.刑事部分可蒐集證據(錄音錄影簡訊紀錄)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2.民事部分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或直接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差別在於,前者不需繳納裁判費用)。3.對公司部分:若公司夠大,建議可向公司人資或相關部門反應(或是查閱公司是否有性騷擾專線),若公司未有積極之調查或處理,公司係屬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並對其求償

 

Mike 103-09-15 15: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女朋友可處理之方向為您初步分析:1.刑事部分可蒐集證據(錄音錄影簡訊紀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專業且寶貴的分析。對於物證方面,簡訊電子郵件皆已備份,但是尚缺人證。請問房律師人證是必要的嗎?另外,由於所屬公司之雇主加員工不超過15人,故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嗎?

感謝!!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因僱主僅係碰觸女友之肩膀及手部,所以恐難構成性騷擾刑事犯罪。

2.建議可以僱主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

  於30日內向雇主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終止勞動契約

  可請求資遣費、預告工資、不休假獎金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再去請領失業給付。

3.民事上還可以向雇主請求回復名譽之處分及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參考法條:

騷擾防治法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筱芸 103-09-15 10:03

前天晚上 我出去裝水 

發現有兩個外勞蹲在地上 不時發出刷刷的聲響

還有很刺鼻的味道 類似油漆味道

後來才發現牠們似乎吸食強力膠

我看到這個畫面 讓我很害怕 晚上睡不好

已經有告知房東 他說還是要等他們合約到才能趕他們走

但是我晚上有打工 這樣我真的不敢回去租屋處了

我可以請求退押金

合約上有寫到如果合約沒到期 我要給一萬做賠償

如果我這樣解約 真的要給一萬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構成可以終止契約之情形,倘若您任意違約,確實有違約金的問題。

2、倘若您安全上的疑慮,本文建議您,您可以報警處理。

橘子醬 103-09-15 05:10

律師你好

 最近小弟好心幫忙客戶維修行動電源,因為客戶千拜託萬拜託想說做個順水人情給他,在收到貨品後有跟對方聯繫上.基本上都是用用FB跟LINE連繫,對方電話基本上都是不接的狀態,所以都是對方聯繫我比較居多.

 一開始也有告知每一台的維修費用是台幣80元完整維修可以正常使用

無法使用-需要更換主機板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無法正常使用-僅收檢測費用20元

零件費用另算.對方口頭上答應後,花3至7天的時間處理好總共檢測維修20台

13台維修ok是1040元-7台無法維修是140元加上零件費用(開關+快乾)120元,總費用是1300+80寄回運費1380元

在2014/09/04寄回後,對方收到後都沒有主動聯繫.在2014/09/11對方終於回應,卻質疑120元的零件費用當初沒告知不願意付,後來在解釋的過程中有一點點小小的不愉快,對方說要匯款,以為事情就此打住,但是對方隔天都沒有匯款動作,甚至我有留言訊息說後面多的120元不用了~只要給我維修費用就好~對方都沒有理會,後來我有留言說(如果在不回我,我就要採取強硬的態度)後,直到2014/09/13晚上10點多,對方才回應,說禮拜一才要匯款,因為之前對方是用網路ATM轉帳,所以當下就覺得是對方有意想要刁難,就隨口回了一段話

你說禮拜一就禮拜一,對話我都會保留,如果沒有就請你來台南走走了...以上這段話卻被對方認為是我在恐嚇他..

當時的想法是想說如果對方不付款就要到警察局報案請他來台南做筆錄.PS對方是住在高雄地區),隨後對方馬上封鎖我的FB及LINE~讓我無法聯繫~~讓我直覺對方可能不想要付款了,金額也才1260(含80先代墊運費),想說算了算自己倒楣吧

沒想到在2014/09/14 凌晨附近,有好心人士跟我說~對方在某個line群組討論我,他看了之後覺得有人惡意對我抹黑甚至設計讓我背負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他看了覺得說對我不公平,於是提供一些有力的圖文

圖文中指名對方另創一個LINE帳號在LINE的群組討論我的事情,並且有人惡意叫對方不要付錢給我封鎖我的LINE跟FB,還叫他上警察局報案說該行動電源是我賣給他的,該行動電源是仿冒SONY公司的產品,然後有瑕疵問題才退回給我維修的,我還藉此去敲對方的竹槓,然後在警局做筆錄中帶著那些我修理過的行動電源要求警察鑑定是否假貨,要對我提告商標法及詐欺,然後在要求民事賠償,以上是對方交他的作法.....

請問律師,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去平反,需要做什麼準備來保護自己,目前對方的聯絡方法只剩下郵局寄貨的證明可以查到當初東西寄回去的收信人跟電話住址,我是否應該要馬上去警局備案,警察局是否會協助辦理此類的案件,聽說警察局不是很樂意處理這種案件,去警察局該用什麼案由報案,至於對方用如此惡質的手段,我該用什麼方法去證明我的清白懇請解答,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6:25

你把FB及LINE的訊息保留列印加上你的郵寄及收件地址保留作為證據

如果他提告,會有誣告罪的問題,我想虎爛成份居多。

拿回款項最簡單的方法是請法院發支付命令

備案最簡單的方法是請派出所員警登記在執勤簿上。

因為不是正式報案,也沒有三聯單,也沒有作正式筆錄,所以我覺得應該還好,不會不讓你備案才是。不過他的證明,也僅止於那個時候你跟警察陳述那樣的事實而已。

法院那邊有訴訟輔導科,那裡有例稿。你可以問一下那邊的書記官照例稿寫。

橘子醬 103-09-15 07:04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你把FB及LINE的訊息保留列印加上你的郵寄及收件地址保留作為證據

如果他提 ... (恕刪)

要如何向法院發申請支付命令~需要什麼程序會很複雜嗎?等等郵局開門就要去申請寄件資料~

冰冰 103-09-14 23:34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7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08

您好,

支付命令是最快取得執行名義的方法。告詐欺是以檢方的力量傳訊讓被告出面。

但是單純的沒付錢是不構成詐欺。原則上來說,你的方法是可行的方法。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3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民事已成立和解,現在對方未按時分期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即可持法院和解筆錄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法院核准強制執行後,可憑該裁定向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

以上供參 謝謝

單純不付錢,不會成立詐欺罪,聲請支付命令必須要能知道對方可收到支付命令的地址,法院寄發後對方要能收到,這樣才能在對方超過異議期限沒異議時,對對方強制執行,所以如果不知道對方地址,只能拿和解書起訴,依你說述,贏的機會是很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冰冰 103-09-15 20:17

律師您好

謝謝三位律師的解答,與家人溝通後,爸爸提出一些問題想請教。

1.支付命令需要知道對方住址,但我們因他搬家又換手機目前並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所以這種情況該如何查詢肇事者的地址呢?

2.到底是該拿和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是要起訴呢?

3.和解書是寫需從98年五月開始每月支付費用直到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爸爸曾經去查過98年肇事者的財產及所得,並僅有一張價值3000元的股票財產以及3萬元的所得;據爸爸有去私底下了解,肇事者已經將財產脫產動產變賣,像這樣子的情況,還可以讓肇事者將剩餘98萬賠償給我們嗎?

冰冰 103-09-14 22:52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

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6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達成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4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在民事程序上已達成和解,對方未遵期履行給付義務,憑該和解筆錄就可成為執行

   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實毋庸再花錢去申請支付命令

2.待法院核准你的聲請後,可持該裁定向地方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作為執行之用。

3.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出庭,將遭通緝,常是一般實務上要迫使對方出面解決債務的手法;

  但未履行債務要成立詐欺罪還是有相當難度。

以上 謝謝

Double 103-09-14 22:46

律師 您好

請教家母交通事故一案2014年7月2日在鎮上北興路左轉待轉,唯處於雙黃線系違規待轉,由路口監視器和車上行車計錄器可看到約兩秒鐘過去後方大卡車根本未有提前剎車而直接撞上家母所開之小客車,導致撞到對向來車。造成家母的車及對向之小客車毀損~其駕駛及乘客三人亦受輕重傷。而家母亦因安全帶瞬間左右拉扯造成左手手骨折開刀(2014/7/12)、臂神經叢四條神經受損,目前需每日復健將來尚有殘廢之慮,且將于十月中回臺北長庚評估是否開刀。對向之小客車並無保險,家母及大卡車皆有保險,兩星期前開過調解委員會但調解未果。于日前對家母及大卡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而我們也對大卡車提出過失傷害,估計是對向小客車駕駛想以刑逼民。

家母及大卡車駕駛兩家保險公司之前共識肇責比例是3:7(是否有機會為無責),家母之保險足夠賠償對向車三人醫療及車損部分,只要對方提出合理價格的話。這樣的案子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辦妥?處理步驟及採取的法律手段會有那些?像這樣的案子,除了律師費外,總共要花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費用支出?律師費用將會如何計算?總共大約的律師費用在多少範圍內?需要準備多少,是否有可能不需請律師就能三方和解?若訴訟,想請教有無可能家母能訴訟無罪?

較難和解的部分係對大卡車請求的賠償,其賠償金額尚不知該如何計算?尚有左手殘廢之疑慮。再煩請撥空回覆~感謝願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份,至少必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作判斷,大多會依據法院或是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認定為主。倘若可以爭取無肇事責任或是可以達成和解,就可以爭取無罪。

2、律師費用的部份,大約一個審級6萬元~10萬元不等,依據案件複雜程度及金額有所不同。

3、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作判斷,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其他的醫療輔助工具等。

4、和解的部份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等,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而錯誤決定。

5、本文建議可以先尋正式諮詢釐清肇事責任,請求之金額等,並判斷是否有委請律師之必要。

Gigi 103-09-14 21:48

想請問一下

如果未成年無照駕駛有戴安全帽機車綠燈直行車速很快

跟對向左轉三貼機車撞到

造成對方站在機車踏墊上的小孩死亡

兩個大人分別輕重傷

請問需要負哪些責任 賠償大約多少錢

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刑責嗎

因為是身邊的人而且很急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可以請各位幫忙一下謝謝

您好,未成年無照駕駛撞到他人致他人受傷,小孩死亡的部分有可能涉及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兩個大人輕重傷部分可能涉及兩個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刑責。行為人若是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減輕其刑。至於民事責任上也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問題。這方面則可以與對方和解,尋求對方原諒,刑事責任上也比較能爭取有利的刑度。 若於台中地區有需要可來電討論,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余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關於賠償金額部分包含醫療費用、喪葬費用、傷者之工作損失、增加生活上之支出、

勞動能力減損、死者父母退休至死亡期間之扶養費用、精神賠償等。

精神賠償方面應視雙方之學經歷及經濟能力而定。

賠償金額可扣除強制責任險之保險金。

肇事之未成年人之父母也要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如為位於北部地區且有委任律師需求,

可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12

同上面大律師所言,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a03118744 103-09-14 20:06

我在上班的時候發生了車禍,我是在加油站上班是個工讀生,當天上班的時候站長告知我們說要重塗地上的油漆,然後我就和我的同事先在地上貼膠帶,在我們貼膠帶的地方周圍都沒有放置角錐和指示牌,後來我同事就先去幫客人洗車,就剩我一個人在貼膠帶,突然有一台車就從我的左方開來,隨即把我撞倒然後碾過我的膝蓋和腳踝,傷勢情形:傷到右邊的坐骨神經.右側大腿筋膜炎.膝蓋的副韌帶和半月軟骨還有腳踝的骨膜和第3.4.5趾韌帶。請問像這樣我可以要求的賠償項目和金額要怎麼開,是肇事者和加油站兩方都要賠償嗎?

您好,肇事者的部分有過失傷害罪的刑責,加油站未設置角錐三角柱的部分,也有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的刑責。您可以先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詳細請求金額數目,則尚需您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台中地區需要服務的話可以來電討論,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13

同大律師所述,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

如同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尚可依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

如位於北部地區且有委任律師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周佳穎 103-09-14 13:24

日期:9/13晚上約10:40

地點:經過台北市瑞光路2號前路上

施工放置三角錐可是三角錐並無反光也無放置閃紅燈,前30公尺也無告事前方又施工表示,導致機車煞車不及,因而摔車!

因當時機車駕駛與後座乘客手機都沒電,就去旁邊文德警察局備案,並且請警察去現場拍照排除現場障礙,留在警察局備案完,警察請我們先去驗傷後回請交通隊的人到現場開三聯單做筆錄,隔天警察說照不到施工單位的人!

請問我現在直接在去警察局說要神請國家賠償可以嗎.....?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什麼單位申請呢?

謝謝!

要先向台北市政府遞交國賠聲請書,並附上採證的照片、錄影、醫生證明等證據,如臺北市政府駁回國賠聲請,那再向法院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您可以撰擬國賠聲請書載明相關當事人/事發經過/賠償金額,

並檢附照片/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單據/修車單據等,

再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

如果台北市政府拒絕賠償或自您提出請求之日超過三十日不開始協議,

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超過60日協議不成立時,

您就可以向民事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Kerwin 103-09-13 14:39

家中的損害賠償 (我是被告)

原事情發生後已有協議 負責修繕、當時以為已經處裡完成,但事隔半年原告又請律師提出損害賠償,我因無法提出當時確認完成結束的證明,因此法官判我需再賠償部分金額. 請問已收到民事判決結果,內容有寫總損失的金額,但沒有寫到當初可以扣減的修繕金額(庭中法官認定可以扣減當初原告藤義的修繕費用,但卻沒有在判決書上面寫出來), 原告原請律師再上訴 被駁回. 我則沒有打算上訴,想要趕快結束。  

目前不知道原告是否會在提上訴,也沒有提出支付的要求`.

請問就上面內容是否可以提出建議, 非常感謝大大的教導

1. 判決書沒有提到的可以扣減的金額該怎辦?

2. 對方沒有提出支付的要求,我該放著不管嗎? 等他通知?

3. 請問我最好的處置方式?   祝您 萬事順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9-13 15:04

您好!

1.若不上訴,就只能依判決主文的金額賠償

2.除非想逃避,否則可主動支付,不然會以5%持續累計利息

3.若有較大金額可再扣除,應提起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如果未上訴且敗訴確定

則將來對方可憑確定判決就您的財產強制執行

執行範圍包括判決應給付之金額、利息訴訟費用、執行費用

lisa 103-09-13 08:59

男友從小不時看過他爸爸毆打媽媽,有時他和妹妹也會遭殃。   他爸爸愛喝酒,又有抽煙和檳榔。常常喝酒後會發酒瘋,此時,就會對太太拳打腳踢,但太太為了孩子一直忍耐,也怕他會做出傷害娘家親人。     他有嗜酒習慣,喜歡把酒當水喝。曾有躁鬱症。     有次我到男友家,我和男友在二樓,聽見男友媽媽在一樓呼救,下樓看見男友爸爸作勢要毆打太太,只因為太太打擾他休息(有喝過酒),男友要保護媽媽,和他大吵大鬧,甚至打了起來;一個回神看見我在旁邊,突然變乖了,還跟我道歉他只穿一條內褲,下一秒又和男友破口大罵,我們說要離開他,馬上有乖得像小狗一樣,一直向太太求情不要離開,再下一秒又翻臉大罵太太,我們離開前又乖乖的拜託太給他錢買晚餐吃,給了之後我們就先離開家。約半小時後,回到家卻看見他把錢買酒喝,又在發酒瘋,胡言亂語。 見他把錢拿去買酒喝,又在發酒瘋。

 

 

近日,男友的媽媽又哭訴被他欺打,所以,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請離婚?

還有,申請保護令的條件是什麼?

怕他喝酒發酒瘋後,會去傷害其他親人。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他的名下財產?

太太是他房貸的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要如何脫離?

如果無法找到另一個保證人做交換,可以有什麼合法手段,讓房子歸太太所有嗎?(不是要趁機侵佔他的財產,只是覺得他對於這個家庭的付出和貢獻僅有"生小孩"而已,從不關心子女狀況,甚至在孩子的懇親會上大吵大鬧,甚至胡言亂語)

以“家暴”訴請離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嗎?

我男友和他妹妹從小到大曾目睹多次,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他完全不承認,這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林智群 (klaw) 103-09-13 10:52

 你講的情況已經構成家暴離婚的條件,

至於證據部分,你男友可以當證人,建議提告

再請法院分財產,爭取將房子過戶到媽媽名下

 

至於保證人部分,是沒有辦法移轉出去的,銀行也不會同意

先盡快聲請暫時保護令,這不需要開庭,書面審查後就核發,之後會開庭審查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提出驗傷單、聲請傳喚證人,應該會核發,離婚方面可以不堪同居虐待來主張,成功機會是大的,夫妻財產的處理,債務都是要各自負擔,財產方面就依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來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訴請離婚部分應蒐集錄音驗傷單、證人(男友、男友妹妹及懇親會之在場人等)等證據

2.聲請保護令的條件是只要家庭成員間有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即可聲請

3.對方喝酒發酒瘋後,如去傷害其他親人,則可向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並請求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可從其名下財產執行。

4.除非銀行同意(通常要提出其他物保或人保),才能解除太太房貸保證人責任

5.除非太太幫其繳清房貸或訴請其賠償損害、分配夫親財產,再向其名下房屋強制執行。

6.以“家暴”訴請離婚當然要有明確證據,您男友和他妹妹如前述可到法庭作證,

   縱使對方不承認,法官也會綜觀證據判斷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DD 103-09-13 01:28
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小姐們, 事情是這樣的, 大約一年前有間房子要賣,找了做仲介的朋友幫忙找買家 我朋友介紹了一個買家說是朋友,所以不透過仲介公司交易,並壓低了賣價, 由於當時本人較忙碌所以並沒有查清當時的房價標準,所以就信認了這位朋友, 後來也就把房子賣了, 但事後發現成交價比當時的行情低很多, 又發現當初朋友介紹的不是客戶而是同公司的仲介同事,而買主是我朋友的媽媽。 不曉的這個案例能不能構成詐欺,因為約已經簽了房子也賣了一年了, 這個階段是否還能做什麼事?可以提出訴訟要求賠償之類的嗎? 還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13 10:58

 已經超過一年,也無法撤銷買賣的意思表示了,

且價格是當初雙方談定的,即使低於市場行情,也沒辦法毀約要求過戶回來

要看你是甚麼時候發現被騙的,發現時起算1年內可提出訴訟撤銷,如果你起訴主張從發現時起算還在1年內,而訴訟中對方對1年這個點沒有意見,那法院會認定你還在1年期限內起訴。另外,依你所述,要主張被詐欺而簽訂契約,就要論述對方就交易重要事項予以欺騙、隱瞞,或以侵權行為來請求賠償,另外對方可能有刑事詐欺等刑責之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黃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果您要向該名仲介朋友追究賤賣房屋之價差

則應蒐集其提供錯誤資訊使您誤信該成交價格為合理出售價格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參考價格資料等)

如有即可向其提出刑事背信罪、詐欺罪告訴

並可向其請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2年時效)及委任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15年時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isa 103-09-13 00:02

 

 

我男友從小不時看過他爸爸毆打媽媽,有時他和妹妹也會遭殃。

 

他爸爸愛喝酒,又有抽煙和檳榔。常常喝酒後會發酒瘋,此時,就會對太太拳打腳踢,但太太為了孩子一直忍耐,也怕他會做出傷害娘家親人。

 

 

他有嗜酒習慣,喜歡把酒當水喝。曾有躁鬱症。

 

 

有次我到男友家,我和男友在二樓,聽見男友媽媽在一樓呼救,下樓看見男友爸爸作勢要毆打太太,只因為太太打擾他休息(有喝過酒),男友要保護媽媽,和他大吵大鬧,甚至打了起來;一個回神看見我在旁邊,突然變乖了,還跟我道歉他只穿一條內褲,下一秒又和男友破口大罵,我們說要離開他,馬上有乖得像小狗一樣,一直向太太求情不要離開,再下一秒又翻臉大罵太太,我們離開前又乖乖的拜託太給他錢買晚餐吃,給了之後我們就先離開家。約半小時後,回到家卻看見他把錢買酒喝,又在發酒瘋,胡言亂語。

見他把錢拿去買酒喝,又在發酒瘋。

 

 

近日,男友的媽媽又哭訴被他欺打,所以,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請離婚?

還有,申請保護令的條件是什麼?

怕他喝酒發酒瘋後,會去傷害其他親人。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他的名下財產?

太太是他房貸的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要如何脫離?

如果無法找到另一個保證人做交換,可以有什麼合法手段,讓房子歸太太所有嗎?(不是要趁機侵佔他的財產,只是覺得他對於這個家庭的付出和貢獻僅有"生小孩"而已,從不關心子女狀況,甚至在孩子的懇親會上大吵大鬧,甚至胡言亂語)

以“家暴”訴請離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嗎?

我男友和他妹妹從小到大曾目睹多次,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他完全不承認,這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3 00:09

您好:

1.民法規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虐待之行為,或有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時,即可據此訴請離婚

   本件配偶會動手打人已經符合上述規定;並可以家庭成員有暴力行為為由請求核發保護令

2.親人目睹家庭暴力,即可當證人作證;若有施暴時之錄音錄影為證更佳。

3.動手打人可以向加害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定賠償金額後,如加害人不給付,可強制

   執行他名下財產

4.保證人代付房貸後,是向主債務人請求代付的金額,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應無法請求移轉房屋

  所有權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大ㄅ 103-09-12 22:15

 這幾天在某展覽館擔任短期工讀生,職務分配停車場的管制。
中午時間,有位不守規矩的人士, 隨意停放汽車。本人因職務關係,
向前表示此處不能停放輛。
事情經過是樣子的:
對方停放違規處後,我走向前輕拍車門並做出搖下車窗的手勢。
因對方不理會,於是再輕拍了第二次與第三次。
沒多久,對方下車開罵:你一直敲是敲什麼意思 沒看到我在忙嗎? 
(他是純粹不想理我  並沒有在忙)
我回答:不好意思,這邊不能停車!!麻煩你一下,不好意思!!
對方火怒: 為什麼這邊不能停?前面的車子勒?你是什麼意思?還一直敲門是怎樣?
我回答說:真的不好意思!!這邊真的不能停 !!舊拍謝~
對方更火大:沒禮貌啊! !一直敲一直敲是怎樣啊?什麼意思啊?(充滿挑釁意味)
於是,我就用閩南話回說:什麼沒禮貌啊?要是沒禮貌就不是敲門,
是砸車了啦!!
對方就羞辱我ㄧ番,甚至還報警。接著就打電話說要叫警察抓我,
電話中不停的強調說有人要開始砸他的車,
我也在旁邊對著他說:趕快叫人來~把我抓走~快!!
他似乎更惱怒在電話裡頭說:那個人就在我旁邊。過來處理一下。
接著,有其他工讀生通報大會,展覽負責人出來把我帶走,並向對方道歉之類的。
接著,負責人說:如果警方來的話,將會把我的資料給警方。然後把我辭掉,請我回家。
 
我現在不確定對方有沒有報警。如果他報警的話,當時我被帶回場內,並沒有做到筆錄,這樣合理嗎? 
對方向警察表示,我要砸他的車。警方會受理嗎?
展覽公司將我的資料提供給警方有觸法嗎?
展覽公司會對我要求損害公司形象的賠償嗎? 

謹依您的回復,回答如下:

若您後來沒被警局傳去做筆錄,對方後來可能並無報警。若您實際沒砸他的車,僅是言語上衝突,至多只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而展覽公司依警方要求提供您個人資料,係依法而提供,並未違法;至於,展覽公司要向您請求賠償商譽之損失,若該公司沒收集證據,在訴訟上恐有困難。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K 103-09-12 21:56

爺爺兄弟等三人共有土地,而其三人現都已去世,

而後有其子孫提出應現有土地分割3分於三兄弟之後輩子孫繼承

且就一兄弟子孫有辦理繼承

其餘兩兄弟皆無後輩辦理繼承,在土地上有房屋入住,

有繳房屋稅但無土地所有權狀,且多年沒有繳交土地稅,

--------------------------------------------------------------------

判決書上寫著其中條例:

X、本院審酌兩造分割意願、土地現況、對外通行條件、整體土地之經濟效用及全體共有人之利益等情,認系土地依附圖及附表二所示分法分割後,A等X人應給付原告補償金XX元,B等X人應給付原告補償金XX元。

X、末按因共有分割事件訴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1定有明文。本件係因分割共有物而涉訟,兩造之行為均可認按定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禦權力之必要,又分割共有物之訴,乃形式上形成之訴,法院不受當事人聲明分割方法之拘束,故實質上並無所謂何造勝訴、敗訴之問題,本院審酌兩造各自因本件分割訴訟所得之利益等情,認定本件訴訟費用,應由兩造各以其如附表1所示之應有不分比例分擔,始為公平,附此敘明。

X、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未經援用之證據,經本院審酌後認對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附此敘明。

X、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一項前段、第80條之一,判決如主文。

-------------------------------------------------------------------------

不好意思文長混亂如有錯字見諒,

想請問,

1.這判決書是要我們這些繼承賠償給對方分割之補償金額嗎?

2.訴訟費用應分擔部分也包含在這個分割賠償金額嗎?

3.如果我們不想要賠償分割補償金,因為誰也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沒人要繼承,但是當初也沒有拋棄繼承,現在如果不賠償是否可以請求土地變現的方式?

 

謝謝各位辛苦的看這篇文章,感謝大家的幫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22:17

您好!判決應看主文才能知確切結果,此判決可能是分配土地的人另拿現金補償原告,訴訟費用另依比例分擔;如果您不滿意此判決的分割方式,可提起上訴救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判決,則若判決確定即會受拘束,當然若您們對於判決內容不服,應於期限內上訴,並在上訴審中提出您們所要主張的方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 103-09-13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判決,則若判決確定即會受拘束,當然若您們 ... (恕刪)

 主文旨意是要我們剩下兩兄弟之繼承人去辦理土地繼承登記

且按照分割比例補償給原告補償金。

----------------------------------------------------------------------------------------------

另請問拘束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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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請問因為判決書上寫著訴訟費用按照分割比例來分配

,所以他要負擔三分之一的訴訟費用嗎?

2.如果我們這些繼承人不想去辦理土地繼承(不要繼承土地),會有甚麼措施來執行嗎?

3.如果在這階段可以主張要拋棄繼承嗎?((爺爺已過世兩、三年)是否來得及?)

 

 

再次感謝各位辛苦地看完文章且費心思的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已無法辦理拋棄繼承,若您們不協同辦理繼承登記,則對方也可以持此確定判決去辦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 103-09-13 23:37

謝謝   謝文明律師 的解答

 

 

那請問補償金的部分,是一定要賠償給對方嗎?(在沒有辦理繼承土地的情況下)

 

如果一定要賠償(不論有沒有辦理繼承),事由法院強制辦理嗎? 

還是其他方法執行?

cat 103-09-12 21:28

事件發生經過有點複雜,所以敘述有點長,請見諒!

我在今年四月時行經一個沒有號誌燈的十字路口,被一台從速度很快的機車擦撞到我的汽車左前保險桿(他沒剎車是用繞過去的,但速度太快所以機車?到我的前保桿),我本想要下車理論,但機車完全沒有停下來,很快的騎走了,所以我只好離開。但是車子才剛離開而已(那時候已經快到路口的另一邊了)就聽到"碰"一聲,機車去撞到路邊店家在人行道上設置的不鏽鋼鐵桿,然後人和車都滑出去。因為當時已離開第一個擦撞點,也快到十字路口的出口,所以我把車停到路邊去,然後馬上去看那個機車騎士,也打了119叫救護車,同時請旁邊的路人幫忙打110報警,但機車騎士坐起來一直找手機,找到後卻不是報警而是打給朋友說"我出車禍來不及趕過去了!"。等到救護車句警察來來(這中間我又再打一次電話到119叫救護車,因為有一台救護車過去沒停下來),對方上車,我在現場等警察畫圖和丈量後,先到警局做筆錄(警察要求先做筆錄),結束後馬上到醫院看對方的傷勢。隔天也有到開刀房外面陪同家屬等開刀結果,也去了解和關心他的狀況,事後他住院我也去探望過他(他住院一個星期,因為醫生說只是加個固定,開完刀就可以復健了)。直到他出院後,車禍過了半個多月,對方媽媽打電話來問我怎麼沒有去找他們和解,還說我沒去探望他,但對方出院後馬上去台灣(我住離島)去看醫生做復健之類的,同時回學校上課,所以我也無法了解他的狀況。過一個星期,對方媽媽又打來,說我沒有要和解的意思,我說有,也已經請調解委員會協助,但他母親隔天又打來,說這種只要私下和解不用去調委會,罵我不會做人,沒去關心他們和探望他們,還說我害她被老公罵,說她不會教小孩,說我害他們家庭失合,支離破散...

後來到調委會時,對方沒到,他母親和一個民意代表到現場,並且開口要20萬,還說我保險賠的不算是我賠,而調委會的人也說我是沒有錯(車禍初步研判寫他支幹道未讓主幹道,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但是保險只有賠醫藥費,才幾萬塊很少,問我有沒有誠意幫對方多付一點(他車子是跟同學借的),我告訴他如果20萬那沒辦法,所以後來調解沒成功。

前陣子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昨天收到法院的通知信函,說下星期要開偵察庭。

想請問,我被對方撞,對方還告我過失傷害,這樣我要負什麼責任?要被關還是?會留下前科嗎?

我的車子前保桿只有幾條不明顯的刮痕,對方因為車速很快又沒剎車,車子不穩滑倒後去撞到人行道上的鐵桿,車頭的殼全毀,車身刮傷,那我要賠償他嗎?

警察畫的現場圖,兩台車都離開肇事第一時間點,而且他摔倒的點和與我車子擦撞時的地點有一小段距離擦撞時他並沒摔倒,還很快騎走),他是撞到鐵桿後再滑去撞別的地方才受傷,那人行道上的私人立的鐵桿是否也要負責呢?

因為被這件事困擾很久,沒辦法好好工作,開車也常被旁邊騎快車的機車嚇到,感覺很不好。麻煩請替我解答,希望能早點順利的解決它,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21:45

您好!關鍵在於您是否有過失?有過失才有刑事過失傷害罪責及民事賠償責任過失的認定與現場跡證、鑑定結果及雙方的陳述都有關係,若不想有前科,應謹慎應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本所有多年辦理車禍案件民刑事訴訟之經驗,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的案件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家家 103-09-12 20:29

日前我老公被大伯打我們並沒還手,最近已經提告傷害於本月9號開簡易庭了但大伯沒到,檢察官說要拘提他到案說明。昨天大伯打電話說要跟我們和解檢察官又發傳票要幫我們移送調解和解。大伯說:17坪兄弟共有持分的建地要過給我老公當作和解賠償,但之前大伯說話不算話騙過我們一次。我和老公怕和解書一簽下去他又反悔不給我們了,請問各位律師我們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21:17

您好!可以在和解書約定:辦理建地過戶完成後,才會撤回傷害罪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且在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等同勝訴確定判決,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直接拿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
家家 103-09-13 09:28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律師說的
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等同勝訴確定判決,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直接拿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是該拿什麼東西去地政辦理呢?只要拿和解書去就可以登記轉移嗎嗎?謝謝您~
家家 103-09-13 09:3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傷害發生日是在3/23提告是八月份,因為土地過戶要一個月時間辦好也要到下個月去了,傷害告訴不是只有六個月期限嗎?如果辦過戶期間中途他反悔不給我們,那這樣會不會不能再提告了呢?謝謝您~

Silence 103-09-12 18:55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月在知名旅遊網站消費訂房,4月中接到詐騙集團假冒飯店人員的電話,以誤設為分期付款為由,要求我至提款機操作「餘額查詢」,查到我個資後,即可以幫我取消分期,中間詐騙集團謊稱我的個資被鎖住,必須要照他所述動作開啟個資,像是轉帳→帳號輸入「我的身分證末9碼」→金額部分輸入他自稱的授權碼,重複3~4次動作後,帳戶餘額都未減少,以致降低警覺心,在第5次時將3萬元轉出,對方非常緊張的說不應該發生這種事,要幫我把錢找回來,並指示我到其他提款機把錢領出來又用無摺存款存入他指定的帳戶,最後還買了1萬8的遊戲點數,起初只是想要拿回第一筆轉出的3萬元,沒想到對方以幫我做帳戶整合為由前前後後騙了我將近17萬元,當日凌晨12點過後,我並未收到詐騙集團所說的錢會全部轉回我的戶頭,立即報案。

目前已出席偵查庭二次,也與人頭戶碰到面,人頭戶因辦信貸將密碼等等資料給詐騙集團,導致戶頭被盜用,開庭過程他一直強調他什麼都不知情,發現戶頭有不明資金後,隨即報警,但後來戶頭的錢也被提領一空,檢察官問他是否願意和解,他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為什麼要賠錢?檢察官說應該不會再傳喚我了,我問檢察官人頭戶會被抓去關嗎?檢察官很兇的說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被抓去關,你希望他被抓去關嗎?我說我只想拿回我的錢,檢察官回可他就不願意和解

請求各位律師能為小女解惑,因自己一時愚昧,導致出社會至今身上所有存款都被騙光,我是所有被害人裡被騙金額最多的,而人頭戶的無辜跟檢察官的跋扈更讓我嚥不下這口氣,因為之後不會再傳喚我出庭了,對方也不願意和解,那這件事情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嗎?

上網搜尋相關資料,得知想要要回錢的話只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可以讓被告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可以向洩漏個資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因我只想拿回我被騙的錢,不會多拿不屬於我的錢,才會提那麼多問題,因為金額數目不小,所以希望以各種管道能要回我的錢,希望各位律師能給小女一點意見,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被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22:19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附帶民事是要等檢察官起訴或簡判後繫屬法院後提出。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你跟檢察官表示提告,不管起訴或不起訴檢察官都要書類給你。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不起訴的話只能另提民事賠償,要負擔裁判費。 可以讓被告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附民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若是提起民事訴訟,我方需先負擔裁判費裁判費最後由敗訴的人負擔。 可以向洩漏個資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但是可能很難舉證。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精神賠償系針對非財產上的損害,例如

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黃先生 103-09-12 14:35

您好:

           我在社區大學上網球課時.教練明顯指示學員於同一球場內分兩邊並打半場練習即可.當時我分配到左邊一隊並於場外(底線外)等候上場.右邊某學員為追擊球越界且追至場外.致使揮擊時網球拍不慎打擊到我的臉部.事發當下我獨自一人走至台大醫院急診室處理傷口(對方無誠意陪同治療).導致我上嘴唇留下1cm疤痕(縫合5針)&門牙位移(目前須戴牙套矯正至少半個月以上)&臉部部分明顯外傷.由於對方事後的態度不善欲卸責.因此我想詢問若按照此情況是否能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這類過失傷害可判處幾個月刑期或可處多少易科罰金?或者我能跟對方要求多少的賠償金?(我是一名業務.傷害造成後必須休養幾天無法正常作業).謝謝您!

 您好:

1.普通過失傷害罪依法規定最重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且通常是以1天1000元易科罰金

2.您可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之生活支出(如住院看護費、牙套費用等)

   、精神賠償,具體金額要視單據及您的診斷證明書、薪資、雙方之學經歷背景

    及經濟狀況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求醫療費用及勞動上之損失還有精神慰撫金。又提醒您,因過失傷害罪為ㄟ告訴乃論罪,故刑事告訴其為六個月唷。 

胖胖 103-09-12 01:09

各位專業律師你們好

本人第一次在男方老家中,遭受未婚妻的大哥飆罵三字經(幹X娘),男方直系血親有四人在場均清楚聽到,後來被制止趕出門外。

第二次:因結婚前遭受女方親屬在自宅內不停飆罵三字經(幹X娘及雞X)等,辱罵男方職業(公務員),及動手用力推倒本人(但無受傷),因在場有女方親屬等三人,及男方的爸媽在電話中清楚聽到(開車趕過來途中),但當時並無及時錄音,但事後往來書信男方有論述這些事實經過,女方坦言不諱並在書信上道歉,是否能以此推論舉證的確有用言語暴力,使當事人心生恐懼,造成身心受創(有精神科的藥袋為證)。

隔幾天舉辦完婚宴後,男方逕行主張不與女方登記結婚,請問這樣有辦法控告對方公然侮辱罪及毀謗罪嗎? 

另男方想主張無效婚姻之訴,請女方歸還結婚一切費用,及另提精神賠償民事訴訟成功機率高嗎?

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12 09:17

您好:

一、遭受謾罵部分:刑事部分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安,但必須視對方言語及當時情狀方能確定。民事部分可以認為是侵權行為,得請求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等。

二、婚姻無效部分:您並未與女方登記,你們之間未有婚姻關係,沒有婚姻無效的問題,最多僅是解除婚約,請求對方返還贈與物及賠償你的損害。

小叮噹 103-09-11 22:05

請問沒有碰觸到受害者的校園性騷擾案件

如果對方已經提起刑事告訴

<法院外和解>

(1)在學校的和解具有撤銷刑事告訴的效力嗎?

還是要另外在和解書上註明?

如果沒有註明撤銷告訴,就算和解了,刑事告訴還是會繼續,是嗎?

(2)另外,和解時應該先由加害者賠償匯款,還是要先受害者撤銷告訴?

何者比較明智?

(3)法院外和解如果要撤銷刑事告訴,是否有時間限制?例如在一審之前?

<法院內和解>

(4)法院內和解一定能夠撤銷告訴嗎?換句話說,和解等同於法院判定的效力。

(5)還是說法院內和解只能成為法官判定緩刑的參考依據?

(6)法院內和解也會有時間限制嗎?

(7)如果是初次被告,承認該行為不恰當並認錯請求原諒,但沒有性騷擾的意圖,法官是否會判緩刑?

(8)如果因為撤銷告訴,造成刑事上的一事不再理,還有可能受到行政或民事處分嗎?

 

 

謝謝回答!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00:10

建議你在法院的調解調解,那裡有司法事務官或調解委員,

能夠瞭解你的想法而比較不會出差錯。(例如和解了卻沒有撤回等情形)

可以請法官定調解

renee 103-09-11 21:33

前陣子家人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大腿骨折,近日談和解但提出賠償金額一百二十萬,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合理的賠償金額應為多少。目前所知道的是對方月薪兩萬八千元,目前提出的診斷証明醫院開立休息四個月,全日看護一個月。以上述這些資料賠償金額約多少是合理的,另外我們的保險公司可理賠三十萬元,還有對方因是上班途中車禍所以也可請求職災勞保理賠,這部分是不是可請求扣除。還有一點,刑事的部份?煩請回覆,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提供初步意見如下:

1.診斷証明醫院開立休息四個月,則工作損失為112,000元。

2.全日看護一個月,法院通常會認定金額需60,000元。

3.對方尚可主張其他醫療費用、增加之生活支出、精神賠償等,需視案情而定金額。

4.強制責任險部分可以扣除,但職災補償及勞保部分實務上多認不可扣除。

5.對方可以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陳 103-09-11 20:34

律師群與網友們 晚安,想請教以下狀況如何處理:

事發當天 我把愛車以路邊停車的方式停在住處樓下 

隔天早上我開車到公司上班的時候

才接到另一事主的來電 指稱他早上要開車時 發現車後有傷痕

我又停在他的後面 肯定是我撞到他的

((他的車昨晚同樣以路邊停車的方式停在我車子的旁邊)) 

他傳給我照片 指稱有三處傷痕 打算一併向我求償

 但該事發地點無監視錄影機 當下無目擊證人 照片是他隔天早上開車前拍的

拍了1張傷痕 和1張我的車停很近的照片 

但我當天停車不覺有擦撞到他的愛車

由於是前兩天事發 目前就事發狀況與賠償部分沒有共識

我邀請他這幾天報警處理 我們還原現場 請交通警察初步繪圖採證

但還是很擔心要負擔相關責任 畢竟無端就被求償一筆金額 

想先請問各位這樣的狀況下有多少可能性會認定為有肇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相關的事證證明您擦撞對方的車子,則您沒有賠償責任

2、倘若雙方要和解,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或者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以保障權益。

Knight 103-09-11 20:31

請教各大律師

我的弟弟在四月因保護自己的兩位女性朋友不讓四位主嫌騷擾而有爭吵,而其中一位嫌犯打電話找人來教訓我弟,開五台車來了20幾個人,他們跟嫌犯講完話之後就拿球棒跟電擊棒追打我弟,造成我弟頭部嚴重受傷送醫急救,而當晚我弟醒了之後問他當時發生的事跟他女性朋友都一致,當晚就請警方趕快來做筆錄提告,但當時一直說要等我弟傷好了才來告且只能來派出所做筆錄還用告訴乃論罪一直不想做筆錄,隔天我打台南市1999申訴,隔幾天接到警方來電說來關心我弟,但我弟一直要求警方作筆錄又說做筆錄一定要在派出所做還是不行,我隔幾天就去找派出所所長說我要叫立委、議員來講才趕快叫警員去做筆錄,這些我都有錄音,那所長說沒關係,我們沒有疏失

隔幾天我就去找他們分局長講他們那派出所的事,他口頭說對不起我們警員不會用同理心去派這案件跟我說對不起,他也承諾會成立專案和派督察組調查,過了十幾天我把我查到證據請承辦的刑警幫忙找,順便詢問他有成立專案嗎?他說沒有只有他跟另一位刑警幫忙這案件而已所以我去督察組問那組長調查那派出所的事,他說當晚那時我在派出所自己的錄音錄影畫面很模糊,但之後幾天我去派出所的錄音錄影很清楚,好笑的事我那當晚是講的最大聲最清楚的,警方應該自知理虧才說很模糊,所以我又寫信給該分局長是我說因為台南市賴市長關係我才不跟媒體或議員申訴所以來抓到那20幾個人到案就可以了我也可以不跟警方計較,之後過了幾個月專案還是沒成立,而人也只給傳票給5位車主又當地分局又用不合法方式寄送又拖一個月,七月才送地檢署,地檢署9月才寄傳票給我弟又送錯地址,以下有幾問題煩請各大律師指教。

1.這件事警方有沒有瀆職,要怎麼去告警方,可以國賠嗎?因為我為這件事睡不好還一直查資料跑免費法律諮詢去問怎麼才能讓警方趕快辦我弟這案件再去醫院照顧我弟生活大小事.

2.警方只查到5位車主,也說車不是他開的都不承認,也不到案說明,現在檢方只用傷害罪成立,要怎麼辦才能抓到那20幾個人及四位主嫌呢!是否要請媒體或議員開記者會來公布這就是給警方壓力,我律師講先看檢察官的態度再去看是否要這樣做,這樣我們的作法會消極嗎?

3.傷害罪、過失傷人跟組織犯罪,怎麼樣才能得到最大的賠償,給他們關到死也沒意義只會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而已,在請各大律師已以各問題內容回覆。  

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這件事警方有沒有瀆職,要怎麼去告警方,可以國賠嗎?因為我為這件事睡不好還一直查資料跑免費法律諮詢去問怎麼才能讓警方趕快辦我弟這案件再去醫院照顧我弟生活大小事.

您可至警政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申訴處理該案之警員及派出所,至於提出國賠訴訟,不建議您如此做,遭駁回機率很高。

2.警方只查到5位車主,也說車不是他開的都不承認,也不到案說明,現在檢方只用傷害罪成立,要怎麼辦才能抓到那20幾個人及四位主嫌呢!是否要請媒體或議員開記者會來公布這就是給警方壓力,我律師講先看檢察官的態度再去看是否要這樣做,這樣我們的作法會消極嗎?

可先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對該20多位,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對其提出刑事傷害、組機犯罪等告訴,若受傷部位為頭部,或許亦可針對殺人未遂提出刑事告訴之。

3.傷害罪、過失傷人跟組織犯罪,怎麼樣才能得到最大的賠償,給他們關到死也沒意義只會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而已,在請各大律師已以各問題內容回覆。  

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可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包括有單據之醫療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及無單據之精神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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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 103-09-11 21:16

謝謝房律師回答

再請教房律師那這案件我有自己當事案發的監視器畫面及派出所一直不肯做筆錄和分局長往來的E-MAIL郵件(針對派出所的疏失及他所答應的沒有成立的專案)請里長叫議員開記者會幫忙或找媒體發新聞呢?這樣會有什麼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