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gamefan 103-10-25 11:26

想請問一下,我們請了一間作網頁的公司 作一個線上購物的網站

(內含一個小遊戲功能) 當初契約書簽約日期為2014/5/5

預定完案日期為2014/7/13

但是到了現在2014/10/25功能都還沒做完(但是當時忘記簽訂如果延遲交件要如何處理)

跟他們要進度表跟目前網頁的畫面都要給不給(每次都拖很久且都給很簡陋的圖片,並無實際操作到網頁)

到現在也只看到一個很簡單的線上購物畫面而已

小遊戲功能完全沒看到 詢問細節也很拖,一直說他在開會怎樣怎樣。

害我現在想要中止合約。想問看看是否能全額請他們退款

當初分三次付款,3.3.4

第一次3成為訂金,

第二次3成為工資

第三次4成為結案金

前兩次在開始做的時候就給了。(2014/5/5給)

因為他們一拖再拖 害我們無法進行預定的工作

目前想中止合約,並想請他們連同前面給得6成退回

如果可以還想申請賠償 不知道是否可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有約定完成期限,對方卻逾期,可以請求減少報酬及我方因此所受之損害。

2、建議可以先發函告知通知我方要求減少報酬、請求相關損害,要求對方出面,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

3、屆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討論)

gamefan 103-10-26 18:47

在請問一下

那現在最好的方案是

先發函告知

還是在放者看他們會不會再繼續拖延(未來要求賠償的成功機會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6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發函告知,才會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Andrawlia 103-10-25 10:50

律師您好,

鄰居家養狗,

只要鄰居狗一出來經過走道和電梯

就會惡臭和蟲瀰漫走道和電梯,

每天經過電梯和自家門口走到,渾身都會癢和身上脖子手臂腰小腿被咬了很多包,

連帶衣服褲子衣櫃和家中墊被單被套枕頭都是蟲,洗了在洗衣服和褲子,

穿在身上的衣服褲子,好像幾百隻蟲在身上爬!!

衣櫃消毒擦拭次和沾到蟲的衣服無效後只好丟,

另一衣櫥和衣服又遭殃,陽台曬的衣物也都狗味

已像環保署檢舉,卻遭鄰居出言恐嚇,撞我家鐵門,飆三字經,

也因為鄰居狗造成的蟲蟲影響到生活!

請問關於衣櫃衣物寢具都是蟲,和被蟲咬的困擾,

可以訴諸法律請求對方改善和賠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三字經的部分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2、狗狗的部分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把狗遷移,並賠償所受損害。

李小姐 103-10-25 07:20
律師您好,我老公外遇,沒有抓姦在床,但有取得得行車記錄器內容只有聲音沒錄到畫面,還有兩人所留下的分泌物證據,請問這樣證據足構告他外遇嗎?若老公要求原諒,我想要他簽下切結書,內容為承認外遇,若日後再發現將離婚,且必須放棄小孩監護權且負擔教育費及生活費,另外,也要外遇對像簽下一份不再往來切結結書,否則賠償我跟小孩2百萬,切結書證人要找我妹妹還是要找老公的親人呢?此兩份切結書在具有法律效益嗎?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5 08:40

1.是「通姦」不是「外遇」...

2.建議用「協議書」...

3.「內容」擬好,建議與具相關經驗之律師討論是否合宜。

4.見證人建議找「律師」...

以上。

隱居 (勇公) 103-10-25 08:43

不好意思,

第一個、聲音是有叫的聲音嗎(你知道的,我寫太多變成散布猥褻圖文><)

第二個,分泌物的部分,當然會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抗辯,如果除了鑑定出DNA

還可以鑑定出來是精斑及女方陰道的細胞,她應該就百口莫辯了。(證物記得要保存好,

不要送鑑定之前就發霉了)(以前辦妨害性自主的案件曾遇過證據早就發霉爛到的@@)

第三個當然如果能夠讓另一半先投降自白,應該心證就可以很快形成。

第四個,除了找律師見證外,也可以找民間公證人公證費用可以也比較便宜。

如果符合公證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將來還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以上僅供參考

line id ncc101ds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1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外遇對象與您配偶發生系行為時已知您配偶有婚姻關係,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您不願對您配偶提告,可於提告後再對您配偶撤告,外遇不願與您和解,即可於起訴後,再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12:33

李小姐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資料齊全後直接提告,對小三比較具有警惕及威嚇效果,畢竟就算是切結書或協議書只要過六個月後,只剩下民事問題,就無法再告刑事了(一般人會比較擔心有前科,而且通姦聽起來也不是很光彩)。

kenny 103-10-24 23:41

刑事傷害(有牽扯到槍枝)

受害人有權力要求警方提供備份或翻拍的監視器畫面嗎

因為曾經發生過警察或店家不小心刪除掉監視器畫面的狀況

所以想自己保留一份對事後提告跟要求賠償會比較有保障

警方說法是因為有牽扯到路過民眾的銷相權跟個資法所以"有可能"沒辦法提供

請問受害人要如何提出要求

感謝

 您好:

這種案件在偵查階段警方及檢察官通常不會將證據資料交給告訴人或被告

所以通常要等到檢察官起訴後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閱卷才可能會拿到

有時法院甚至可能不給而只能當場聲請勘驗作成筆錄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ei 103-10-24 11:27

外甥前日與人機車擦撞, 人與機車都有輕微受傷.

因為雙方都有過失, 對方說機車修理如果5,000以下就自行處理.

我們是忠厚老實的人, 主動打給對方詢問機車估價的事.

但對方就不再接電話了.

我想, 他不接也沒關係, 這件事就個自處理.

但又擔心對方如果過一陣子打來要求賠償, 那就很麻煩.

我們該怎麼自保?

您好:為避免雙方未來走向訴訟糾紛,建議盡量與對方取得聯繫並達成和解,雙方可簽立和解書,並在和解書上寫明「乙方同意拋棄對甲方本件車禍的其餘民事上的請求」,讓對方未來主張的民事權利消滅。若對方不願意簽立和解書,亦可以口頭和解方式,將對方承諾您「機車修理如果5,000以下就自行處理」之語錄音存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4 23:14

您好:

1.請問您外甥與人發生車禍後,是否有報警;如有,則警方會製作車禍事故初判報告,分析雙方

   過失程度。

2.建議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並請調委依初判報告調解雙方應負擔之費用

3.若調解不成,則就須考慮是否提起民刑事訴訟了。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Rita 103-10-24 11:01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在自家巷口與機車發生擦撞,責任歸屬問題....今於22晚回自家巷口在轉彎時後車門擦撞到停在巷口的機車....有報警處理...但警察說因巷口未畫紅線...也不能說是機車的錯...又說好像巷口10公尺內是不能停車的....今因巷口兩旁都停滿斜放的機車導致我無法進入巷內...而責任歸屬警察無法判定也沒對兩旁停放機車開單....我有上網查條例...有查到不管有沒畫紅線巷口10公尺內都屬違停....想請問律師現在因我後車門板去擦撞機車的排煙管...那責任判定是我該賠償機車嗎?機車沒有責任嗎?路權歸屬是屬於機車還是汽車....因機車車主不想賠償說他的機車是靜止的狀態..是我來撞的...再麻煩您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部分確實就是違停,建議可以要求員警補開罰單。

2、對方違停也屬於肇事原因。

3、倘若無法確認雙方過失,則對方向我方求償會有問題,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4、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倘若不服,可以提出車禍事故鑑定

小蓁 103-10-24 09:20

公司要我去外訓,但並未跟我簽定合約說事後離職賠償,現在我要離職了才跟我說我要自行負擔受訓費用,這樣合理嗎?事前並未告知我這件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1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訓費用除非有約定倘若離職必須由員工負擔,否則公司不得任意求償

2、倘若因此拒絕給付薪資或是資遣費等,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小蓁 103-10-24 11: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訓費用除非有約定倘若離職必須由員工負擔,否 ... (恕刪)

 公司有這個條款,但我事提出離職之後才知道的,

受訓之前是沒有告知我的,那這個狀況下我還應該自付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公司當時確實有約定這樣的條款,則您要以不知作為抗辯,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o 103-10-24 00:42

想請問有關車禍刑責問題,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因家父開在外線道時未注意路況擦撞護欄(無超速超車),車子撞擊轉向停駛於內車道,導致後方中線道來車兩台閃過後,但內線道一台煞車不及撞上我方車頭,造成對方車上三人受傷,一人為頸部腰部扭傷,一人為右肩鈍挫傷,一人為顏面擦挫傷腹部挫傷,財損部分對方車齡10年,保險公司評定殘值3萬,對方原先要求修復原狀,後來又改口要報廢,之後再度改口要求原廠修復,因為責任歸屬我方,家父願意自己貼錢幫對方車子修復回原狀並提供修車期間代步車輛,之後洽談體傷賠償,對方醫療費三人1200多,【我方已經於急診當天替對方付清】,對方三人未住院傷勢也無影響出勤,正常上下班,但對方每每洽談和解事宜,賠償金就不斷提升,最後申請調解後要求體傷賠償11萬,【代步費2萬,不包含維修期的部分,精神慰撫金一人2萬共6萬,剩下的金額是他說是之後要看醫生的費用】,且告訴我們不和解上法院他會要求更高金額,想請問對方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最後賠償價格無法達成合意,對方告家父刑事責任,家父刑責會如何裁判,麻煩您解惑,謝謝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25 10:26

您說的「因為責任歸屬我方」是否已經肇事鑑定您父親要負全責?還時想說和解賠償將將事情處理掉?這可能先釐清

其次,車禍賠償金無非是包括醫療費、增加生活上支出(ex.就醫交通費、看護費、輔具費等)、受傷無法工作減少的收入、慰撫金等,可要求對方提出前三項單據證明其損失,再逐一檢視對方請求合理性。

刑事責任部分,過失傷害告訴乃論,若能和解,則對方撤回後即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提供您參考。

ting 103-10-25 16:46

謝謝律師回答,因為是我們撞上護欄,他們才會撞上我們,所以一直認為責任歸屬我方,若有需要會去申請車禍鑑定,感謝律師

mr.ke 103-10-23 20:19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在6月間在餐廳工作時因為偷拍犯了"妨害秘密罪"
當時有被害人發現證物(非員工)當場沒有通知店員及報警,隨後私帶證物離開現場,並擅自看裡面的內容,隔天去向總公司投訴說在我們單位發現偷拍,本人也在同一天中午去就近派出所"自首"(對方未報警)
大約在七月初,對方終於去報案,警方也通知我去做筆錄(自首第一次,這是第二次),在本月20號開了第一次偵查庭,庭中對方有表明說願意原諒我,檢察官就詢問雙方條件,本人因為經濟因素願意用1萬元做賠償,對方不接受堅持要前公司一同出面(本人自首當天就離職了,且提告案件屬本人個人行為,檢察官也向對方表明)才願意和解,本人試著聯絡過前公司,不過前公司切割得很清楚不想理會(根本找不到主管)...
想請問一下 本人有"自首"但未獲得和解,這樣有機會獲得緩刑嗎?

感謝閱讀!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1:23

 自首只能減刑,不表示可以換到緩起訴

況且你跟對方沒有和解,檢察官緩起訴機會不高

另不建議告被害人,那只會讓檢察官認為你犯後毫無悔意

mr.ke 103-10-23 21: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首只能減刑,不表示可以換到緩起訴

況且你跟對方沒有和解,檢察官緩 ... (恕刪)

感謝klaw回復

我明白了,只能靜待司法審判了...

JASON 103-10-23 11:51

事故經過:雨天路口號誌閃燈,開車行經某路口左轉某巷,轉彎前有先看過路口,結果過彎後與某巷機車(欲左轉至某路)發生擦撞,有叫警察及救護車,機車騎士受傷送醫逢了10幾針。

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直到我轉彎前都沒看到該騎士出現,調閱附近工地監視器看到事故前約2~3秒,該騎車騎至路口左轉(單線雙向),是靠近中間雙黃線且車頭已過斑馬線後停止(超過停止線)。

最近要談和解,對方先生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目前要求精神賠償可能要36K,我方請保險公司處理修車費接近4萬,負擔對方車損、醫療、薪資等約20K,覺得另外的賠償金額有點多,不知道律師怎麼看這件事,對方就說金額如果低就不要談了,送調解,說有認識的律師之類的。

不知道此事如果真的進入法院後,我方會有什麼不利的地方,譬如:他要求的36K必須付,還有雙方律師費等等,再來就是刑責部分大概會被判過失傷人,罰款金額會有高嗎?!我方目前主張我們事故花費也不少,且家中尚需負擔小朋友保母托育費用,但對方不接受,這幾點法官是否會納入考量依據。

以上,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釐清肇責,建議應送請鑑定,且本件初步看起來,要完全歸責於您們應較不可能,所以仍可以先在調解中談談看,由調解委員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4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做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就雙方之肇事責任分析判斷,雙方亦可以此為基準決定如何談判,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鑑定。 

kai 103-10-23 10:34

你好

緣由為昨天警方告知我有肇事逃逸的狀況,到現場後,看到影片我與對方為同方向,我進行左側超車動作,對方於我超車的過程中,有騎車不穩的感覺,於我騎車過後,對方才摔倒在地,我對於此段過程毫無感覺,但對方說我的後照鏡有撞到他的後照鏡造成此狀況,從監視錄影器上也只看到我們兩個同向,行進過程中我沒有任何晃動,對方卻在晃動中後跌倒(無法看到更詳細的畫面)。進行後照鏡鑒定感覺也無法鑑定出是否有碰觸狀況(對方後照鏡已擦地磨損)。目前基於道德狀況,對方車子與人皆有受傷,故決定與對方進行和解賠償,目前和解也已討論完畢。但不知道是否可以不認罪做此項和解動作(因為我覺得對方是自摔,只是我騎在旁邊),警察也說我不管有沒有擦撞,我的肇責責任都比較大,因為我有超車跟沒有保持車子距離(那個地方機車很多,要保持距離我覺得很難),想請問

1. 和解書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還是私下印和解書即可

2. 因為肇事逃逸公訴,目前我就算和解完後,還是會被起訴,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因為我不想認罪,警方沒有足夠證據說明我有擦撞狀況,但要我提出我沒有擦撞證據也不太可行,所以想請問一下後續處理辦法,感謝。

3. 和解完後還會有其他額外金額支出嗎?

 您好:

1.對您而言和解書去調解委員會或是私下印和解書均可以,

    重點在應載明對方要放棄對您之一切民刑事請求,

     並應簽署撤回刑事告訴狀(過失傷害罪部分)給您。

2. 因為肇事逃逸公訴,您就算和解完後,還是會進入檢察官偵查程序,

   檢方要有足夠證據才會將您起訴。

3. 和解完後如果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且無緩刑宣告,可能還會有此罰金支出。

ca 103-10-22 23:41

刑附民的民事賠償 在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刑附民的民事賠償 一審判決出來 收到判決通知

就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嗎?

 

還是要等到 看對方有沒有上訴 等到沒上訴才能申請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要等幾天才能去申請強制執行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3 00:00

您好:

強制執行必須待判決確定:

1.對方有上訴,則需待上訴程序終結(若可上訴三審,還要等三審判決),判決才確定。

2.對方無上訴,則上訴期間20天經過後判決就確定,併可向法院聲請判決確定證明。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ca 103-10-23 09:29

請問假如我在台北市

判決確定證明   ㄑ==是等到20天後  去台北博愛路那邊申請嗎? 申請當天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如果沒有申請 判決確定證明  就沒辦法申請強制執行了嗎@@?

民事執行有分兩種:

一種是「終局執行」(指兩造皆無上訴,本案業已確定,法院會在兩造無上訴權後,核發確定證明書);

一種是「假執行」(只在判決未確定前,先行聲請強制執行)。

兩者差別在於:前者不用提供擔保,後者可能須提供「請求金額1/3擔保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ick 103-10-22 22:32

您好:
我父親10月初白天出門喝酒 騎腳踏車過馬路時紅燈被重機撞上,造成對方也跌倒手部擦傷,我父親比較嚴重,有住院幾天但是現在己無大礙。
重點是後續的賠償部份: 對方修車的費用高達10萬元,要叫我們全部負責,
雖然我們也有懷疑對方車速可能過快,但是對方一口咬定我們酒駕就是不對,其他什麼都不肯談
我想請問 喝酒騎腳踏車肇事會被判公共危險罪嗎?

如果不肯合解的話 未來上法庭會面臨什麼樣的判決呢? 法官會偏向怎樣的判決呢?
因為維修費用10萬對我們來說負擔很大 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賠那多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腳踏車並非動力車輛(除非是電動腳踏車),故並不會有公共危險罪章之問題。可申請警方做成初判表,以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準,決定談和解之金額。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2 23:49

您好:

1.酒駕騎單車不構成公共危險,但紅燈造成對方受傷則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若與對方達成和解,則可一併請對方撤回告訴過失傷害,則您父親不會有前科

3.對於對方和解金額10萬,可請其確實提供單據,不是漫天喊價;若無法和解,則交由民事訴訟

   程序依雙方提供之證據過失程度,讓法官判決應賠償金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專業協助。

eva 103-10-22 17:31

10/14號時,我女兒過馬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有一男子開車左轉將她撞倒

,叫救護車送醫院,之後他就說請保險公司處理,下午保險公司來電給我說屆時請我們收集1.相關健保醫院醫療單據2.上班排班表,他們會理賠及"精神損失"一般為$5000 之後就無消無息了!

我女兒腳受傷,無法騎車上'下課,上'下班 每天需要去換藥,左腳大拇指食指指甲翻掉 腳背挫傷,右大腿約10*10cm傷口擦傷.

請問我們應提出啥合理賠償?

1.診治醫療費-按收據

2.上班薪資-依排班表算時數

3.財損-鞋子受損

4.上下課計程車

5.精神損失 5000是合理價嗎?

以上是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沒有錯,但是倘若還有其他損失,並且可以提出證明者,仍可以求償

2、精神慰撫金過低,此部分必須依據傷勢、雙方的資力做判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責任還會有涉及過失傷害罪之情況

精神損失部分可以就此原因請求對方增加

至於具體數額應將相關資料提供予專業律師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黃小姐 103-10-22 11:40

您好

  有位親戚的問題是:

今年

6/14   其父親過世(十多年前有欠多家銀行卡債)

6/26   6位親屬辦理法院拋棄繼承(名下無任何財產)

7/2    收到法院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

10/14  收到某家銀行委託資產公司催收

  還有,以前有倒別人的會,這十年來每個月要匯3000元給A先生(有法院支付命令的),還要再交十年。親戚也繼續交了7.8.9.月,但現在聽說應該在三個月內主動辦理「遺產清冊」,【法院會公告一定期間命債權人報明其債權,在這段期間內,您不可以對過世親人的任何債權人還債,否則可能發生損害賠償責任。】

 

不知該如何處理?備妥什麼文件一次把多家銀行問題和會錢處理完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13:4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辦理拋棄繼承,則不論是債權債務、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都拋棄,繼承人無須清償繼承人之任何債務

2、該案件只需要提供拋棄繼承被查通知書給該催收公司告知已經拋棄繼承即可。

3、否則可能無故背負債務

 

Apple 103-10-21 22:55

律師您好..

我是個帶著兩個小孩的單親媽媽..

離婚時..我沒跟前夫要求贍養費!

只要求每個月2萬元的扶養費來扶養2個女兒!直到小孩滿18歲!

過去幾年..他都有正常給付!直到最近於月初!來簡訊說他沒辦法再付給小孩扶養費了!要我去找我父母支助!或找其他男人嫁了..來幫忙養小孩!

我跟他明確說..若他沒照離婚協議說的..準時付費..我會向法院提出官司!

後來他又改口說他只願付8000元給我養2個小孩!

他的薪水..46000元(不含年終加薪)(他年終有2個月獎金)

他用了幾個藉口:房貸..給他父親奉養金..他的臨時周轉金..

房貸:是我們結婚時買的..我跟小孩離婚時..房子是他的名字!我也沒跟他要那間房子!而且..據我所知..他好久沒回那間房子居住了!

給父親奉養金:他父親名下3名兒子!皆已成年了!且他父親也有退休金可領!

他的身體不好:卻提不出證明!

他可以用上面那些藉口..來減少給小孩扶養金嗎?

他宣稱現在沒有人再付那麼重的扶養費了!

他為了達到減低扶養費目的!不停用傳簡訊律師商量..用法條恐嚇我!

甚至還恐嚇說要搶回我的監護權!還要我付給他精神賠償費!

說上法院他一定會贏!

他甚至將過去(離婚前生活)的一切!做莫須有的誣陷!

當初他外遇時(我沒有讓他寫下他不再犯的文書)..在家裡的語言肢體恐嚇!也沒能用監視器拍下!他靠著這兩點..說我沒辦法在法院提出!

最後甚至說出..我對小孩扶養費意圖不軌!私下將費用!用在我自己身上!

這段時間受盡他的語言騷擾恐嚇..!讓我身疲力盡!..

法官真的會讓他搶走小孩嗎?達到他減少費用的目的嗎?

小孩恐懼和父親同住!..我真的不想失去小孩!

真的小孩部分我還得靠他幫忙支付扶養費!不然我真不想和那種人有牽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均為您所照顧,對方不容易輕易取得改定監護權之機會,再者,您仍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1 23:24

您好:

1.因先生未按當初離婚協議給付子女扶養費,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依約履行,若仍拒絕則可

   依法提起給付扶養訴訟

2.小孩現在由您扶養並適應良好,且孩子害怕與父親同住等等因素判斷,若對方提起改定監護權

   訴訟未必會勝訴。

以上拙見供參

若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台中地區可向余柏儒律師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直到20歲成年),若有確定之裁定,您則可以直接據之聲請強制執行,可強制扣對方三分之一薪水

再來,監護權之部分您可較不用擔心,除非先生可以舉出由您監護由何不利小孩之情事,才有可能改定監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之內容而給付扶養費,建議您得先以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如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pple 103-10-22 21:54

我目前已即將進入第三次協調了!

我當初離婚證書有寫說..期限為每月15日!我有明確跟他說!

若沒依約15日匯款!我會提告!

於16日確定他沒匯入款項..我於法院提出要他遵守協議!

但他於16日的傍晚才把錢匯進去!

但第二次協調時..事務官說他這樣的行為!並沒有違法!也確實有匯入款項!並無拖多月沒繳紀錄!

還質問...為何我還要提告!

前幾天也有接到通知..不知道是否法官採信他上面我描述那些內容!

居然問我..若前夫真的付不出那些錢來!我願不願意減到他要的金額內容!

說真的..看到內容有點傻眼!

他明明就是正常薪水的人!為何會認為這些理由是可行的!

我真的很不安~~甚至對方的律師助理!(前夫並未受權)那位助理並沒發言權!

居然在協調會上..脾氣急躁..不停違法發言!..還.對我冠上不實之名!..

法官真的已經聽信前夫之詞..就要我接受那些提議了嗎??

我帶著兩個小孩...沒有時間和心思跟他在那邊玩口水戰!...

還有因為兩個小孩都是女生...她們根本不想和父親單獨出去!

可是前夫居然會同律師提出...強制要帶她們出門過夜!

請問這樣行為可以嗎?我能夠站在小孩立場..保護小孩..拒絕他帶小孩過夜嗎?

Apple 103-10-22 22:18

律師您好!

請問您..

因為兩個小孩都是女生...她們根本不想和父親單獨出去!

可是前夫居然會同律師提出...強制要帶她們出門過夜!

請問這樣行為可以嗎?我能夠站在小孩立場..保護小孩..

拒絕他帶小孩過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子女的年紀已經可以陳述,則可以到庭表示意見。

2、您的論述有點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較能保障權益。

小律 103-10-21 21:27

您好

機車時,因為閃紅燈,周圍都有汽車,所以稍微前進看一下有無來車,

結果就被閃黃燈的乙方撞上,我方只有機車受損,

對方因為行駛快速,也未減速慢行,而撞上我。

對方也因為車速過快(對方自己說車速約50~60間),飛出去受了小傷。

對方說有看到我,但還是撞上了。

事後,警察要我直接賠錢了事,事發過程毫不理會我,只和對方說話。

對方也一直要我賠償他,因為對方受傷無法工作賠償和修理車子的全部賠償醫藥費

上網查詢相關知識,發現閃紅燈路權最小,可實際狀況是對方也根本沒有減速慢行,

一口咬定是我的錯,要我全權負責,還質疑我是否無照駕駛....(我有駕照

我想請問難道這種狀況,我方要全部負責?

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難道要跑法院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黃燈應該要減速慢行。閃紅燈是停止之後再開。我方確實停止之後再開,對方沒有減速追撞我方,則我方沒有肇事責任

2、不過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判斷。

3、建議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再分析,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肇事責任鑑定

4、雙方無法和解,對方可以提告處理紛爭。

 

宏宏 103-10-21 20:48

是情是這樣的,當時我開著小貨車,行駛於山路往山上行駛,當時下著雨,我時速大約40左右(限速50),突然對向車道有一輛機車打滑,滑到我這個車道我來不急反應,直接撞上機車騎士當場死亡,警方到場處理時有對我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後來做筆錄時警方有給我看行車紀錄器,和附近的監視器畫面,機車騎士是因為超車失控打滑,後來開了臨時庭,檢察官過失致死罪7萬元交保,後來我又去交通大隊那邊申請了現場圖和初步研判分析表,發現對方是因為超車失控而肇事(安101-1-2),我方未發現肇因,後來大概過了一個月後開偵查庭,我向檢察官申請車禍鑑定自費3000元,鑑定結果機車:大雨天行經路面積水路段,超車失控滑行入對向車道,為肇事原因
我方:駕駛自用貨車,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請問目前鑑定結果我有肇事責任嗎?會怎麼判?會不會有民事賠償?須不需要申請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鑑定無肇事責任,則除非檢察官、法院能夠提出其他事證認定您有過失,否則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2、倘若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不論初判表或鑑定報告都對您為有利之認定,故除非有其他新證據能證明您有過失,否則部會構成過失傷害致死唷! 

雅琳 103-10-21 18:28

剛才遇到社區主委,居然說如果我再不做行花台防水工程,管委會要寄存證信函給我,而且要送調解委員會追究,並且說14樓的漏水損害要我賠償

我購入此屋才5年不到,14樓之前都出租,也未曾反映漏水,近日(9月底)是因為屋主準備整修房屋好出售,才向管委會反映漏水,上次幫我測漏的水電師傅說14樓的漏水情況看起來很久了,這種狀況我需要負責14樓漏水的損害賠償嗎?

當我收到存證信函時該如何處理?案子送到調解委員會時我該準備甚麼資料?

萬分感謝您撥冗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漏水原因為何,因為未經鑑定,所以現在要直接歸責於您們,言之過早,若真的無法確認協調,則進入訴訟後可以經由鑑定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1 23:32

您好:

1.有關處理公寓上下樓住戶之漏水問題,目前多是尋找土木技師或建築師公會等機構先行鑑定

2.待鑑定結果出來,如漏水原因非您造成,當然您無庸賠償;惟若確實是您造成,除非鑑定結果

   有瑕疵,則建議還是應負起修繕責任為當。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提供法律協助。

 您好:

如果您所找的師傅可以先作防止漏水之工程

則建議先作部分之補救措施

再將相關支付修繕費之帳單及做好工程之照片拿到調解委員會說明

以爭取較低之和解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indy 103-10-21 13:47

各位律師長官們,大家好

今年4月底,我方開車左轉與直向機車發生擦撞,對方載另外2個小孩,小孩們皆未載安全帽,發生事故後立即下車查看,並送往醫院檢查,機車當初有幫他修理好,按對方要求更新原廠車殼,當時送醫僅看到皮肉傷,有流血。

之後對方回家修養,我方都有致電關心,欲前往探視都遭拒絕,對方在電話中告知,上次他發生車禍時,有骨折,別人有賠他十萬塊,每次致電就說在忙、在看醫生、在推拿針炙…等。

前幾天,也就是車禍追溯期六個月將至,他們提出調解,請問我方應如何應對,才會有利,我方並不是不想賠償,而是怕他們獅子大開口擦撞到他們的確是我方不對,但是他們並未依規定騎乘機車,是否也為問題之一。

感謝您們的回覆,一個焦急的女兒上...

您好,對方未依交通法規戴安全帽,自然為與有過失。可以以這點與對方協商對您較有利的金額。預祝事情圓滿解決。

我要飛 103-10-21 09:30

您好,小弟想請教關於網路恐嚇的問題

事發經過:因玩網路遊戲與他人發生爭執,過程中對方以伺服器頻道公開發言,不知是否可構成恐嚇報案的證明,內容如下:

(打單挑 廢物 有膽別跑 住哪裡啊 我去你家聊天)此句為公開但無提及對象姓名,只是在雙方爭執過程中出現的一句話,擔心告不成反被告誣告,請律師大大幫忙解答,感謝您!

另想請問報案後如果開庭,地點會選擇以提告還是被告住所為近開庭?我需要自己找律師並提供除了遊戲對話截圖以外的證據嗎(如電磁紀錄)?

還有想請問關於恐嚇的除斥期間是多久,因為短期內較忙碌,又怕沒多久就不能報案處理,所以想知道事發經過後多長期間內可以報案。

最後的問題是刑事判決確定後能做為依據請求民事賠償嗎?爭執中對方有公開以我的ID為內容,發言內容為:(某某 應該是廢物嗎)請問這句話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以上,感謝!

您好,就您的問題茲回答如下:

1.就算告不成也不會成立誣告罪。

2.管轄法院是以被告住所或其所在法院或犯罪之地點法院管轄。

3.恐嚇危安罪並非告訴乃論,不受告訴期六個月的限制。但還是請您趕緊提出告訴會比較好。

4.刑事倘若起訴後,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5.某某為廢物嗎?如果是在公開頻道這樣講的話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

6.請蒐集保存相關截圖並提供其他證據。可以向警察局提出告訴亦可委請律師提出刑事告訴。

EVAN 103-10-20 18:29

您好

我要提告對方【精神賠償 名譽損失賠償】該如何自行提告(不委任任何人)

流程該先如何?(例如:先到當地警察局備案..等)

訴狀該如何自己寫?

訴狀單哪裡可提供

自行提告到一審結束整個流程需花費多少?

感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撰寫民事起訴狀至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繳交裁判費,約請求金額之百分之1.1,關於書狀可至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ris 103-10-20 18:18

律師您好:

本人於六月底於平溪的山路上發生了車禍。當時對方是下坡過彎但因為車速過快而導致轉向不足,因此衝向我方車道(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事後在初判表上,也顯示我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本人在車禍後,僅有小擦傷和短暫的頭痛,曾就診過兩次,經檢查後並無大礙,但我車上的友人因傷勢較為嚴重而住院了一段時間。由於發生車禍時,我的車子為一個多月的新車(里程數為1000多公里),因此除了修車費外,我還向對方求償了車子的折舊費,但對方堅持折舊的部分需交由法院去判定,所以在提告前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當我方無肇事責任,則法院判定對方需賠償我方車子折舊費的機率高嗎? 車禍當下,對方有拔車牌的動作,我也曾告知過現場警察,但警察並未制止也不清楚他們為何要拔車牌,請問對方此項舉動是否有規避某些刑責的嫌疑?  對方為一群友人出遊,與我發生碰撞的是第一輛車,就在我們雙方車輛撞擊後,對方後面友人的車輛也因煞車不及而發生追撞,但無追撞到我們兩輛車,所以分案處理,對此我合理懷疑對方在山路有飆車的舉動,但由於我本身並無嚴重傷害,所以即使對方是危險駕駛,我的部分是否只能提告民事訴訟,而無法提告刑事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如果並非重大車禍事故,法院判定車子折價之機率較低。

2.如果肇事者之身分已經確定,縱使對方有拔車牌的動作,亦應無法規避法律責任

3.只要您有受到傷害,縱使並非重傷,亦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待檢察官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Venus 103-10-20 15:01

某?遊戲公司代理的遊戲所訂立的遊戲規章以偏頗於自身利益來避掉之後的責任,如要提告有贏面嗎?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某玩家某日突然被遊戲公司凍結帳號,凍結理由是玩家創立系統無法識別的遊戲ID,遊戲公司提供兩個方案,方案一是玩家自費付錢更改遊戲角色ID解決事件,方案二是要求玩家自行刪除遊戲角色。被凍的玩家覺得這是遊戲公司的問題,指摘遊戲公司在玩家創立遊戲角色ID時系統並沒有擋下不允許創立的遊戲ID,及後又以玩家ID為系統未能識別為理由,要玩家付費更改或自行刪除,實在非常沒有道理,玩家與遊戲公司理論後,遊戲公司回應說,在玩家按下「我同意」進入遊戲時,表示玩家同意遊戲規則,所以誤創遊戲ID為玩家咎由自取。現在遊戲公司因自身本來的軟體漏洞開放了讓玩家創立系統未能識別遊戲ID的平台,玩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官方所指的「系統無能識別」的符號,例如:「*」,誤墮入陷阱,而遊戲公司就一直以早已訂立管理規章為由逃避責任,引用經濟部工業局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第十四條:?「因遊戲程式漏洞導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使玩家成功創立系統未能識別的字碼,請教律師這部分遊戲公司自身是否該負上責任?正常的情況應該是不予創立才對吧?既然「系統無法識別」,那為甚麼還可以成功創立?但遊戲公司就一直以玩家按下「我同意」一刻表示同意來推卸軟體漏洞的責任?這要提出訴訟的話有可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是遊戲規章有明確規定,不得以無法辨識的符號或文字做為帳號,且必須給予適當之解釋,哪一些屬於無法辨識,並經我方同意,否則無法任意推諉卸責。

2、建議可以請消保官協助。

Venus 103-10-20 15: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是遊戲規章有明確規定,不得以無法辨識的符 ... (恕刪)

  遊戲的管理規章說明如下: 違規內容 : 創立不當組織名稱或圖片(含影射他人的角色名稱、色情、人身攻擊、不雅字句、違反社會道德性質、泛政治化、具爭議性、系統或他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 )。
當中並沒有就「系統或他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作出任何說明,而且網路遊戲的角色名稱很多時候都充斥著許多的符號,同帳號裡有其他遊戲角色亦有使用符號編碼,但並未有被當作「系統或他人無法辨識字元碼者」,被凍結者已就此事向消基會作出申訴,但收到遊戲公司方面的電話,遊戲公司堅持在玩家按下「我同意」時,就代表玩家知悉規章內容,可是被凍者已再三就此漏洞問題作出提問,但都沒有獲得遊戲公司的正面回應,遊戲公司方面就指自己只是代理,沒權去改軟體,可是這問題很明顯是遊戲公司方面的問題,遊戲公司方面就一直推卸,所以想問如果要進行訴訟,被凍一方所持的理據是否比較有利?

Venus 103-10-20 17:02
回覆 Venus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再三查看後看到官方網站備註:「具體地說,不得使用下列任一名字: 以其他字碼輸入,造成名稱無法辨識之名稱。」
遊戲公司是否能夠以以上此說明作為辯護理由? 但詳細的以何種字碼輸入,亦未有明確交代,更奇怪的是,為何系統能夠讓名稱無法辨識之名稱成功創立,這很明顯是軟體的漏洞,此話是否能成為被凍者有力的爭論理由呢? 感激不盡。

槿 103-10-20 14:41

您好,我先生在102年七月份颱風天,有公告停班停,但被公司要求上班,開公司車送貨途中發中車禍(我先生追撞停紅綠燈自小客車),造對小客車駕駛人昏迷不醒,和解調節三次,家屬索賠金額開價3600萬,後降到2600萬,和解失敗,現已開刑事庭。

我想請問,

1. 我先生是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註,但他沒有肇逃,且一開始也是天天探視,可能面臨的刑責會是多重??

2.我們的房子是在婚後二年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頭期款是我出的,而房子貸款人也是我,只是我先生每個月會固定存一定的金額至我的帳戶供扣款。我們的房子會被查封或是被強制拍賣嗎???

3. 對方所開的賠償金額遠遠高於我們能負擔的,扣除了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償,剩下的金額是否要我們獨立支付?? 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務過失重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固定匯款的金額妥適,可以主張是扶養費用。

3、對方所請求之金額,必須由肇事責任人負責,縱使是執行業務,公司也只是代付的性質,公司賠完會向您的先生求償

4、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處理,倘若公司已經有請律師了,還是要注意自身權益,因為公司與您的先生的利害關係並不全部一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槿 103-10-21 09:51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因我先生無前科記錄,這在判決上,有機會爭取緩刑嗎? 我們可以每月賠償扣款,但主要是我們經濟狀況並不寬裕,之前有申請法扶協助,但法扶表示案件過錯在我先生,所以目前暫無法提供幫忙,我們能夠申請法院的義務律師嗎? 我先生是家裏主要的經濟來源,若他被判刑…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

hank 103-10-20 13:59

律師您好:我擔任一名客服人員!有位客戶發生事情至今已經約半年!幾乎會天天打電話給我!是沒接到會再打好幾通那種,不論是假日或是上班時間,而他會一直詢問同樣而且類似的問題,雖然身為一位客服人員這是我的工作,但是天天這樣打精神實在不堪負荷…想請問如果因為這樣導致精神上的問題或是引起身體不適有辦法向對方提起告訴嗎?因為這算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對方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而且先前也有因為他自己本身的問題揚言向我提告提告部分已經處理好知道是對方的問題),另外對方可能有精神上的疾病!所以才會一直不對詢問同樣的事情!但對我而言已經是一種程度上的騷擾了!這樣有辦法向對方提起告訴嗎?我並不想要求賠償只是希望可以讓對方知道這樣已經嚴重影響到他人生活

您好: 對方的行為恐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對方長期打電話已經妨礙您正常接收電話通訊,且造成您的心生恐懼及精神耗弱。您可先調閱通聯紀錄並錄下電話內容,並進一步到醫療院所就診,再憑自行蒐證內容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同時提出民事求償,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及在精神或工作上的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29)咨詢。

號呆 103-10-20 11:17

你好 我已經被判決3年有期徒刑 是偉造有價證卷 因為有開和解庭 但我並沒有湊到錢賠償對方 所以無法取得緩刑  我並沒有前科 所以我想要上訴拼 緩刑

我還在努力湊錢 希望能拼到緩刑的機會 所以想要上訴

您好,如果您想拚緩刑,必須想辦法把您的刑度從三年多降到兩年以下,並且和對方達成和解賠償,如此才能夠成功爭取緩刑,另上訴狀必須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交給法院,建議先寫上訴聲明狀,避免超過上訴時效

您好:上訴狀最重要的就是上訴理由,因您描寫的不夠詳細,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撰寫上訴狀,並將案情與律師討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號呆 103-10-20 12:44

請問 聲明上訴狀  遞出後 還有多少時間寫理由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遞出聲明上訴狀後,您還有十日的期間可以送出上訴理由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留意上訴期間之限制,並且應委託律師提出專業之上訴理由,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隱居 (勇公) 103-10-20 16:28

您好,如果是刑法第201條第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最輕就是三年,要減刑,通常最常用的就是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的適用,這個部分通常又跟與告訴人和解有關。(以前當檢察官時起訴的,和解後法官幾乎都判緩刑

若有疑問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星期三晚上七點到九點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歡迎多加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閱卷後撰寫上訴理由狀,您應先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是上訴到二審

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

參考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361條

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為之。
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理由書於
原審法院。逾期未補提者,原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求助無門 103-10-20 00:01

我一個朋友他們夫妻鬧離婚

結果他在離婚訴訟狀直接說我是他老婆的"男友"附上我的戶籍資料

第二次在訴訟上更說 他四歲女兒親眼目睹我跟他老婆通姦之事實!!

這都是亂指控亂講話 請問我可以做什麼處理可以捍衛我清白嗎?

可以告他毀謗嗎?

他媽媽在庭外到處說 我是他媳婦的"客兄"也指名道姓 我朋友都聽到 也有錄音 我是否可以對他媽媽提告毀謗?或是名譽賠償嗎?

謝謝律師回答 感謝  我為了捍衛我的名譽我必須出面澄清外 我需要採取法律行動

你所說的如屬實,為了捍衛自身清白,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0: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已經涉犯誹謗罪嫌,倘若有證據,可以依法提起告訴。

2、亦可先發函要求對方賠償道歉,否則就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ll 103-10-19 21:50

若與醫院簽訂合約,合約內容是三個月為試用期,若於試用期內離職,不用賠一個月全薪,但若於試用期後離職,則須賠一個月全薪。
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已經工作四個月,但因故想離職,想請問若依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規定,是否有機會不用賠償一個月全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醫院間之契約為如此規定,醫院即可依契約向您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您的情況應與該條規定無關

不過建議您可主張違約金過高顯失公平

向醫院主張酌減違約

如果醫院不同意

則可待醫院依約對您起訴請求後向法院主張酌減違約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施大寶 103-10-19 19:18

一開始和解的話需要2X萬。

我想詢問的是,如果跟對方沒有達成和解,會有刑事賠償民事賠償

民事賠償的部分,如果對方依然開口要2X萬的話,我們是否就要依照這個金額賠償呢?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在民事賠償的時候做什麼溝通呢讓這個金額降低呢?

 您好:

建議可請對方提出合理計算依據

或提供類似案例法院判決之合理賠償金額及訴訟費用等給對方參考

以使對方能夠盡量讓步

 

mm 103-10-19 11:02

我是一位身心障礙人士,一職工作不順遂,先前準備了國考三年都沒考上,今年有幸考上在職研究所於是暫停了國考,在今年5月的時候把手邊準備國考的函授書籍及講義(297片光碟1百多本書)半賣半送的方式於PTT用一萬三賣出,當時也把好心人士贈送給我的9片光碟與一本翻印的書包含在內一起賣了,直到9月警局通知我我才知道已經誤觸法律,在本周三開了第一次偵查庭,檢察官希望我跟告發我的補習班能談和解補習班開了很多條件我都能答應,但唯獨賠償金額過高我沒法拿出那些錢,因為我是個行動不便又長期患病的人謀求生活不易,即使考上在職研究所學費也是靠國家補助,這些相關證明我都有提給那間補習班,何況我賣那些書根本沒有圖利之意,可是那間補習班態度還是很堅硬的要我陪高額和解金,我已經不知該如何是好??懇請律師們能給一些建議?是要繼續跟他談和解?(檢察官希望我們能於下周三前談好和解,不然就會依法處理)。還是直接依法處理?

在此先謝謝願意幫忙回覆的善心人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翻印的部分、轉賣的部分都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因為和解金過高無法達成和解,可以認罪請求給予比較輕的處遇或是刑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QQ 103-10-19 10:19
再請問律師~ 我們於第一次的調解中,其中對方有提出15萬6千元的薪資賠償(每個月5萬2) 但是對方是研發替代役,尚未到職,對方主張是因為車禍傷勢,所以無法順利畢業,故無法到職~所以就打了1張薪資證明 由於此調解已送至法院了(但尚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 想請問~由於研發替代役,碩士比照預備士官薪資(免稅)並不是5萬2 我們是否可提出偽造文書訴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23: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薪資證明有該單位的名稱或是用印的話,又未經該單位的授權,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

 

 

阿遠 103-10-19 00:04

想再請教一下:

1.我是手機號碼使用者,但不是辦理手機號碼的人(父親),您說的"倘若雙方已經合意完成續約"這句話,意思是說我不是本人也算是完成續約嗎?

2.還有"倘若涉嫌無權代理,則有損害賠償責任"這句話,意思是說因為我不是本人,如果要撤掉續約,我則有損害賠償責任嗎?(要付毀約金的意思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2:1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對方可以主張您無權代理,還主張締約行為有效。 2、是的,或是遭您冒名續約之人可以向您請求賠償
Lj 103-10-18 23:29
前幾天誤駛台北大橋機車道 當時有位往左行的A騎士在我們右邊行使鳴按喇叭 而當下我們則停在槽化線上讓A騎士從我們前方左轉左側後方有位直行B騎士 因A騎士左轉無注意且B騎士減速 導致兩台機車發生車禍 當下兩台機車自行離開 而事後B騎士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們肇事逃逸(當時橋上無監視器,而我們也有時候返回現場查看) 要求我們賠償 而且賠償金額前後反覆 想詢問 若後續經由調解委員會 屆時我們的責任歸屬? 還有若屆時肇事逃逸的罪名是否會成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以致人死傷為前提,故若對方未受傷,則無肇事逃逸之問題。建議您可待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做成後,方可初步了解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阿倫 103-10-18 12:57
律師你好:本人開車於6月底與對方機車擦撞,對方輕微擦傷未送醫,本人無受傷,當下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初判表顯示對方為肇事主因,本人這邊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事發後本人當天就把車開回原廠維修,估價4萬,後來放棄某些地方不修,最後修完2萬9,由本人先代墊。 最近與當事人協商,當事人不願意賠償這筆金額(2萬9),且態度很差,並說本人維修車子時,尚未告知,以及沒有把每個換下來的零件都拍照(只拍一部分)。本人的車子為兩年車,里程數約一萬八,在保固期所以回原廠。 這部分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請問如果對方堅持不賠償,我這邊可以民事求償哪些東西? 2.是否可以用估價單求償,因為有些東西是我自行放棄維修(如烤漆) 2.如果要提民事求償,是不是一定要再申請肇事鑑定,肇事鑑定費用是否可以一起向對方求償? 3.肇事鑑定結果是否會與初判表差很多? 4.是否還有哪邊需要注意的地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因為該次車禍事故所受損害都可以請求。

2、可以,估價單、收據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亦可請求維修人員到庭作證。

3、不一定,倘若進入訴訟之後,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由敗訴的人負擔。

4、不一定,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判斷。

5、請求金額中有關於零件的部分,必須扣除折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成初判表,您可依初判表中之雙方肇事責任,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皮皮 103-10-17 20:13

車禍賠償

調解時,收到對方的一個賠償清單,上面有記入薪資的損失,上面並未附上加薪資證明文件。因對方還沒有看完醫生,所以也沒提供診斷證明書。

第二次調解,看到對方診斷證明書並未加註休養時間,所以我方不以理賠

問題:我發現對方的薪資證明與提供給的清單,數字差很多,但我又沒賠給他,算詐騙嗎?(應該說無法提供,他兼職三份工作,期中一份提不出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3 15:42

你有欺騙對方什麼嗎?

一般來說,可先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再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明,薪資證明,診斷證明等等,雙方都有意願和解,最後雙方來談賠償金額合不合理。

以上。

103-10-17 13:00

今年2/8號對方開車酒駕,撞到我和我妹,當時對方開出去停了ㄧ下,又馬上開走;事後過大約10分鐘,對方返回現場,向警察承認是他撞到,對方酒測值0.86,當天和解,因為我當時看起來沒有很嚴重,想說只是挫傷,但賠償金額未協調好,說等我好了再談價錢,後來法院判不起訴肇事逃逸,之後我照核磁共振才發現副韌帶撕裂,目前傷大致上好了,醫藥費花了五千多,但對方只願賠3千,後來再協調對方說最多賠6千,態度不佳
所以我想請問
1.因為和解了,但和解書沒註明賠償金額,對方如果不賠或賠很少,我是不是拿他沒轍?
2.超過6過月了,肇事逃逸不起訴的話,我是不是無法告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註明賠償金額,必須分為漏寫還是有意拋棄而有所不同,倘若已經約定拋棄一切其他權利,則要推翻和解就比較困難了。

2、刑事的部分,肇事逃逸已經不起訴了,則只能於再議期間內提起再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韋霖 103-10-16 22:15

地點:台中市北區建興里健行路311號前

對方阿伯酒駕腳踏車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經醫院抽血檢測酒精濃度為392.0mg/dl

我騎摩托車直行

該路段行車限速50公里

我騎50-60公里左右

阿伯突然出來我煞不住直接撞上 .

請問這樣要怎麼判定賠償

誰對比較多誰錯比較多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5: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您可能還是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責任,則過失比例可能為ㄧ半ㄧ半。

2、建議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倘若不服,再聲請肇事責任鑑定

 

小雅 103-10-16 10:22

律師您好:

              因為弟弟還是學生,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另外還有些問題想再次請教

1.對方這次是刑事民事請求賠償,若是民事賠償部分無法和解(因對方根據2年無法工作,根據所有單據包含就診費用等等請求2百多萬的賠償,弟弟非車主所雇用員工),那刑事部分是否有機會爭取緩刑呢?

2.刑事部分若無法緩刑可以被判的刑責約多長的時間?能否易科罰金?

您好:

1.  關於停業之賠償,雖然被害人因車禍受傷無法工作之休養期間,可依法向您請求賠償,但通常需要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為據,如診斷證明書註記必須在家休養兩年,才可向您請求薪資損失兩年。此外,若被害人本身對車禍之發生也有過失,可以減輕被告民事賠償金額。因此您可盡量與對方協調和解金額。

2.  您所犯法條為刑法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依對方必須在家休養兩年,顯示受傷程度大,若無法達成和解,爭取緩刑的機率較低,此外即使爭取緩刑,您不但在刑事追訴留下案底,亦要拿出給法院易科罰金的錢(每日新台幣$1,000元計算),因此達成和解,將款項用來賠給被害人較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雅 103-10-16 11:00

 感謝律師的回答

另外想請問,若是刑事被判刑,那民事部分是否還需要賠償?

 

謹回復您上面提問,民事刑事不同,刑事是賠給國家,民事是賠給被害人,兩者不可混為一談;但若被判刑,則民事敗訴可能性較高。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周 103-10-16 05:59

請問以下由本人所陳述之事由是否構成民事損害責任刑事涉有背信侵占竊取電腦檔案等等之責任,或是有其他罪項,還請 各大律師解惑。

本人於2014年5月份,經由104人力網求職投遞履歷,後由XX興業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為資方)面試後錄取,當正式上班後勞資雙方並無簽訂任何勞工契約、員工守則以及公司規定等條例以及相關規定,也未給勞方投勞健保,僅以口頭告知勞方時薪為120元,發薪日為隔月5日,職稱為設計師一職,並於2014年5月20日起正式上班,由於公司設備老舊,於是我經由王姓總經理核准,攜帶個人電腦放置公司內,僅能本人使用。

公司僅有4位同事(王姓總經理、公關、業務甲、業務乙),廖姓負責人只是一位人頭,背後出資者為一位吳姓大哥,事後本人與其他廠商聊天後發現,王姓總經理已有過許多信用不良之紀錄。

5月份為第一個月,到了隔月6月5日發薪日時,資方並未按時給付薪資,當時業務甲、乙也因王姓總經理拖欠廠商貨款而互有摩擦,王姓總經理後續也未對此事積極處理,而導致業務甲之客戶不滿,業務甲也因此而離職,資方也未給予業務甲所應得之薪資,而此承接案之主辦單位也以合約內容之違約事項提出解約

業務離職後與承接案之主辦單位協商過後另行簽訂合約並執行,由於本人與業務甲後續還有互相聯絡,業務甲在得知資方薪資拖欠許久後,幫忙介紹設計案給予本人利用下班時間賺取外快以幫忙維持本人生活所需。後續資方於6月中旬面試並且錄用了一位會計師以及設計師。

5、6月薪資經由多次與資方協調後才終於在7月中旬時以現金方式支付本人3萬元整,後改由月薪制(新台幣25,000元)。很快的8月5日發薪日到來,資方依然積欠薪水,會計師以及另一名設計師因此而同時請調離職。而背後出資者吳姓大哥,也因此主張不給予薪資,吳姓大哥也在公司內部提倡所謂的:「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自己離職就不要想領薪水」等訊息,導致本人擔心也會遭遇到相同情況,而不敢請辭,只好撐到8月底。本人這段時間內也有多次向資方提出協調,希望能夠拿到應得的薪水,而資方卻一再使用各種藉口拖遲、延宕,每每都以三天後就會發薪水為由,打發員工。本人只好於8月15日時以此為由向王姓總經理提出請辭,但資方卻以公司僅剩我一名設計師,所以不准我的請職,但卻又遲遲不發薪水。由於本人還有家中生計負擔必須,所以無法繼續等待下去,便於8月29日,也就是8月份的最後一個周末,告知王姓總經理及公關小姐,本人將要離職,要將自己的電腦攜回,並且將檔案備份至公司內部公用硬碟,而王姓總經理也同意我帶走。由於檔案為未完成品,我擔心薪資會不予支付,於是向資方提出:「支付本人應得知之7月份以及8月份薪資後,便如期完成檔案交付」為條件做談判籌碼。但資方卻始終不願意出面協商,並且提出:「因我不給予完整設計稿件,導致合約延期而產生之非必要成本及其他後果,必須由本人負擔」等主張。我也提出願意如期完成設計稿件,但前提是必須先將本人薪資支付完成之條件,但多次邀約調解也避不見面,吳姓大哥甚以電話告知本人:「錢是不會給你的,檔案不給大家來試看看」、「信不信我弄你」等言語威迫。可惜後續談判以破裂收場,資方就這樣沒有消息了一個月,而資方營業登記之地址也已經月餘沒有開門營業,一直是大門深鎖。而我就在10月10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寄來的律師信,內容大致上與我所敘不同,不只隻字未提拖欠薪資等事,並且於律師信上提及:「因本人將原本資方已承接之案件資料與電腦檔案一併攜走,直接導致資方對於相關案件與合約之延誤與增加部必要之成本支出,例如以下等等…共計損失新台幣十萬餘元。資方將依法提出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刑事涉有背信侵占及竊取電腦資料等等之責任。」並檢附當時在職時本人的名片以及許多自行製作之「委外成本清單」及「變更合約內容協議書」等等,皆無勞務報酬以及扣繳憑單或是由承接案之主辦單位所認證之印鑑與簽章等等單據,以此求償十萬餘元。

請問如此事件小弟該如何處理,20出頭歲剛出社會,第一次遇見此事,有點力不從心,不知從何辦起,也不知該如何應對,所以還請 各大律師協助,謝謝!

特此感謝 各大律師抽空閱讀本人之文章,並希盼 各大律師能給與小弟一些寶貴的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公司欠薪、未投保勞健保等,建議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至於公司資料的部分,倘若您已經儲存於公司電腦內,基本上問題就不是很大了,除非您有違法移作他用,否則難以構成刑事犯罪。建議可以盡量蒐證,倘若公司真的提告,屆時再提出答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