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借錢之前就有跟對方 約定短期間內沒辦法償還 但他自己突然臨時要用錢卻反悔 變成馬上就要我還錢 可是我也有說我盡量在短時間內會還他 但他一直對我用半威脅的語氣說 反正幾號沒看到錢 他就要找他做刑警的表哥還有他媽要去我公司跟住家討錢 但他媽跟他表哥並非是我的債權人(重點我們的債務也沒有簽下任何本票借據) 我也不認識她媽跟他所謂的表哥 雖然他說他表哥是刑警 但我根本不知是真是假 一次還找那麼多人 而且我知道對方之前就有公共危險的前科 之前就曾經因為心生不滿到人家住家放火 所以當他這樣講我會怕 當下心理真的覺得恐懼也有被人威脅的感覺 雖然他沒講出來 但真的很怕他對我家怎樣 隔天就去借到錢要還他 也用通訊軟體打字回覆他說 錢跟人我都準備好了 你敢來亂我家跟公司的話 我就拿命跟你拚(當下也只是想嚇阻他不許到我家或公司) 因為對方有說過 要找他媽跟他哥 但我根本不認識怎麼知道他找的是好人還壞人 如果他是說他一個人要來或是說會同地方管區警察來我家拿錢 我當然不會說出那句話 也有轉述給朋友聽 結果朋友也是基於保護我的立場 也跟他打字說你當我們都吃素的嗎?結果他就去警局報警 告我跟我朋友恐嚇 請問這樣我們會有事嗎?筆錄該怎麼做?對我們有利(警方說後天要請我們去警局作筆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約您至警局作筆錄,您可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的方向與策略,避免被檢方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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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這狀況已多年 懇求法律也懇求各位的幫忙---讓我母親解脫,也讓無辜的奶奶爺爺可以平靜的度過晚年。
首先 傷害毆打的部分是要開驗傷單 還要附上證據這有概念。
這麼多年 因為母親被父親控制有很多的卡費、債務都是母親當人頭,故一直躲債中。也沒有提告。目前是準備提告,如被銀行查出 也願意乖乖還清債務(反正不還銀行也是被父親拿走 還被當成狗)
母親如尋求113或報警會有保護嗎?又 因目前母親都暫躲他處, 連工作也不敢去。尚未被揍,請問是一定要受傷才能提告嗎?(之前都一再原諒 容忍 也沒有蒐集證據 )
提告的話 如果父親還是跑到上班的地方鬧事 我想警察也是只能勸勸。
又如 今晚父親來阿公阿嬤家繼續吵著要錢警察也還是只能勸勸就離開。
能不能救救可憐的爺爺奶奶呢? (雖沒有住在家裡啃老 但欠債的金額已經輸掉一間房子了)這些事情 鄰居都應該有耳聞都可以蒐證。
我希望的結果是---1.判准離婚 讓我媽可以過還債但平淡的日子。
2.希望爺爺奶奶不要因為怕被打鬧事 而默默塞錢給父親讓他覺得吵了就有糖吃(不知爺爺奶奶是否也有保護可以申請?)
3.是否可以 以未扶養子女是由奶奶帶大為由 脫離父母關係呢(我還有個弟弟----當阿嬤要不到錢的時候 就會跟只有上大學打工的弟弟要錢)
另外,父親除了躲卡債之外 目前還跟茶店卡拉ok店賒帳。(現在就是來要這些錢)
當然 我自己也清楚 要是每個人都要這麼多保護 警察一定忙死了且以上這些 似乎離被關還有一大段距離。反正償還債務對他來說不痛不癢。每天沒錢喝酒賭博欠債。所以,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難道真的要弄到出人命的時候 才是可以控告 或是這樣的垃圾才會被抓去關呢??過幾天是發薪日,我想這樣的劇情一定又會重演。
又因我是女生 很難阻擋許多事情,在此發問如有辦法必定委託!!!!以上。
懇請盼望回覆。感謝也辛苦各位 小女子萬分拜託!!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若來鬧事,可錄音錄影蒐證之,作為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之證據加以使用,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和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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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哥哥與母親設立為普通抵押權,則若債權不存在,抵押權亦不存在之,您哥哥可提起訴訟確認抵押權不存在,惟若抵押權不存在,您哥哥及母親恐亦涉犯刑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罪,但此罪有機會爭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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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還息再還本,通常與銀行的約定是這樣,而且這樣約定也是合法的。
二、扣薪三分之一的原因是因為這個工作本身是有報稅的;如果做的工作是沒有報稅的(例如攤販),那麼債權人是扣不到的。如果債權人持續很多年都扣不到錢,然後你們再出面跟他談判,這樣債權人有可能就讓步了,只是這樣處理要很有耐心。如果你們每個月都讓他扣到,他有什麼理由要接受比較少的錢呢…要談就不容易了…另外,如果債務人是戶長的話,該戶的動產也可以執行;如果有保險的話,某些保險是可以強制執行的…這類的事情都要先了解。
三、不用過於擔心…了解的越多,擔心得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甲乙丙丁4人共有一塊土地A,A地上有一批古厝及甲一建物( 為甲乙丙丁之共同祖先建造 ,約40年磚造平房,均無建物登記 , 甲現居某平房中),甲因債務問題其土地持分被法拍,由戊君拍得甲之土地持分,戊取得甲同意書(甲可續住A地,倘戊要使用A地,甲則無條件搬遷)。
現戊向法院請求強制分割,經簡易庭第一次調解會結果:A地所有之所有人均同意將A地依個別持分預分割為:BCDE等4塊地, 乙被分配到預分割之B地,惟經簡易庭協同土地所有權人實地測量後,乙發現古厝及甲的房子座落在其預分配到的B地上,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第2次調解會時,乙可否提出由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將A地上之地上物清除後再分割?
2.甲之平房大多坐落在乙預分配的B地,若甲不願搬離,乙可否不同意分割土地?若乙不同意分割調解將不成立,未來戊提起民事訴訟是否只將乙列為被告?
3.將來強制B地分配給乙,乙是否得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主張甲搬遷並將座落該B地之地上物(平房)及古厝拆除,或向甲提出支付承租土地租金之要求?
4.又該地上建物屬40年老舊平房,未登記房屋所有權,惟民法似有「和平佔有20年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本案甲若提出契稅證明是否可依法取得建物所有權?對本案造成何種影響?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1.第2次調解會時,乙可否提出由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將A地上之地上物清除後再分割?
2.甲之平房大多坐落在乙預分配的B地,若甲不願搬離,乙可否不同意分割土地?若乙不同意分割調解將不成立,未來戊提起民事訴訟是否只將乙列為被告?
答:若無法協調,乙可不同意甲提出之分案,調解不成立;戊戌將全體共有人列為被告請求裁判分割之。
3.將來強制B地分配給乙,乙是否得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主張甲搬遷並將座落該B地之地上物(平房)及古厝拆除,或向甲提出支付承租土地租金之要求?
4.又該地上建物屬40年老舊平房,未登記房屋所有權,惟民法似有「和平佔有20年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本案甲若提出契稅證明是否可依法取得建物所有權?對本案造成何種影響?
答:即使甲證明其為地上物所有權人,對本案可能影響者為甲對土地聲請時效取得地上權,而取得使用土地之合法權源。
若無法協調,可考慮變價拍賣,雙方均分價金,或有意購買之一方,參與投標或行使優先購買權,結束共有,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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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前面內容 我大概看的懂 所以我就沒打出來
關於第九第十我不明白怎麼做,若沒做會怎樣?
我是債權人
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受文者 我
正本 第三人 xxxx股份有限公司
主旨 禁止 債務人在說明二所示債權金額範圍內,收取如說明三所示扣押金額部分對第三人xxxx股份有限公司之每月應領之薪資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請 查照
附註第三人速將扣押結果填寫於所附之聲明異議狀後傳真至 xxxx或郵寄至本院即可
九.債權人得於收受命令後7日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意見
十.債權人應提出債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到院(謄本內記事欄請勿空白)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B無告知在外欠款.在財產已分割下.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
答:資產公司能主張撤銷協議,但不一定成功,其需證明具有詐害債權之故意。
2.是否資產公司主張B有1/5不動產繼承權.覬覦這不動產盼能炸出點錢
答:可參與調解,參與調解不代表想解決B之債務,若條件談不攏,調解不成立即可。
4.這塊不動產價值不高且為袋地.周邊亦有地淪落法拍都還賣不出去.若被資產公司主張撤銷成功.最後淪為法拍..A有優先買權.這時去買回不會比與管理公司協商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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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於103年1月間買了張小姐一間屋子.總價金520萬.只付了460萬.尚欠尾款60萬未付給前屋主張小姐.故雙方至今未點交房屋.
張小姐先前於100年9月欠朋友黃先生500萬未還.有借據為憑.張小姐投資失利.故而把房子從102年9月租給黃先生.每月2萬元租金.讓黃先生租金抵扣債務. 黃先生102年9月開始至107年3月止.共租4年半.
黃先生又把房子租給了李先生.當二房東.每個月1萬元.從102年9月開始租給李先生4年半.到107年3月止
林小姐買了房屋.不但未完成房屋點交程序.也不聞不問.後來房貸也不去交.人也不與前屋主張小姐聯絡.現正面臨法拍的困境.
請問:A想參加法拍屋投標.請問法院會不會不點交啊?因為裡面有二個房客李和黃先生.而且張小姐未賣屋前就把房子租給黃先生.張小姐是舊屋主沒錯.張小姐與黃先生租約有效嗎…?李先生與黃先生租約有效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拍屋不一定會點交,又房客之租約雖不一定對新買受之屋主有效,但若房客耍賴,新買受屋主恐須另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房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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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於103年1月間買了張小姐一間屋子.總價金520萬.只付了460萬.尚欠尾款60萬未付給前屋主張小姐.故雙方至今未點交房屋.
張小姐先前於100年9月欠朋友黃先生500萬未還.有借據為憑.張小姐投資失利.故而把房子從100年9月租給黃先生.每月1萬元租金.至黃先生租金抵扣積欠債務為止.共要41年6個月.
黃先生又把房子租給了李先生.當二房東.每個月1萬元.從102年9月開始租給李先生4年半.到107年3月止
林小姐買了房屋.不但未完成房屋點交程序.也不聞不問.後來房貸也不去交.人也不與前屋主張小姐聯絡.現正面臨法拍的困境.
請問:如果有人想參加法拍屋投標.請問法院會不會不點交啊?因為裡面有二個房客李和黃先生.而且張小姐未賣屋前就把房子租 給黃先生.張小姐是舊屋主沒錯.張小姐與黃先生租約有效嗎…?黃先生與李先生租約有效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拍屋不一定會點交,至於租約是否有效,須個別觀察,即使無效,若對方甩賴,您仍可能須另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房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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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移轉不動產行為已於不能清償您債務之時,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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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維護您的權利,請將事實過程詳細說明,或將資料備齊後到本所討論,俟全盤瞭解後方能提供法律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再次補充:
1、刑法第227條規定: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刑法第229-1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3、律師建議:請速與受害人家屬(監護人)和解,如需協助請電0982-10056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因家人欠債,所以委託代辦公司將原房貸再轉另一家銀行貸款,核貸下來的金額不足償還代辦公司所有服務費用X萬,因此雙方有簽訂協議書,簽立本票期限一年,還將房子讓他們設定抵押,並同意每個月以1萬元無息償還給他們,直到清償為止。但是,在代辦公司代為償還原房貸等相關事宜後,相約準備交還所有權狀資料、印章等物件給我們時,要求我們再簽立一份金錢借貸契約,說是主要是約定那X萬是借出給我們,再以先前的本票和協議書為輔,本票也要求我們重立一份沒有押日期的。如果不簽契約、不改本票就不歸還我們資料。
請問律師,因事實上我們雙方並未有真的借出款項關係,而是貸款下來不足以償還服務費用,而這個費用,經雙方同意,我們簽了本票,設定抵押,也簽署每月無息還款的協議書(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目前我們雙方就只剩那個X萬費用,我們有必要再簽這份借貸契約嗎? 是否可以就協議書將我們之間的債務關係確認就好呢?感覺代辦公司還要我們多簽好幾份冒出來的文件,我們還可以運用什麼自保的方式呢?
協議書內文如下:
乙方於X年X月X日委託甲方代為辦理房地座落位置XXXX之房屋貸款,因乙方貸款金額不足償還當初約定之全部費用新台幣X元整,協議每月X號繳交新台幣壹萬元整,至全數清償為止。並同意甲方設定抵押權XX元整,若增加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如乙方全數清償或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新台幣X萬元整,甲方應於三日內辦妥抵押權塗銷登記,並將證明書交由乙方收執,本案自動作廢。如有拖欠,依法逕送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仍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將房屋贈與給您,為您所有之不動產,對於其他人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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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務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固為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所規定。惟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亦為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所明定。又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之撤銷訴權,依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該項法定期間為除斥期間,其期間經過時權利即告消滅。此項除斥期間有無經過,縱未經當事人主張或抗辯,法院亦應先為調查認定,以為判斷之依據。(參照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第2312號民事裁判意旨)
二、 如需服務、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經辦此類債權債務糾紛之實務經驗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三、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主張並非一定會成立,但您一定要先提出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朋友幾年前和A小姐有債務的問題
後來A小姐告朋友詐欺
朋友是因為郵局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後才查到是A小姐到警局備案告詐欺罪名
朋友因為與A小姐聯繫不上全憑印象陸續還了帳款幾萬元
就這樣以為事情到此為止
前二天朋友在工作的地方接到一通自稱是某警局偵查組的電話說要查身份
並問了朋友一些資料
家人事後仔細想想覺得有異查詢對方的電話的確是某警局的號碼
才驚覺會不會是當初A小姐告他詐欺的案件沒有撤告
他與A小姐也沒有書面上的合解
於是上了警政署的網站一查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有二年了訊
不斷查尋資料才明白自己應該是未出停所以被通緝
他當然不知道要出庭
請問:
1.在朋友未自行去報到前若被警察查到是否當場上手銬帶走?
2.朋友在台北工作戶籍地在台南,發出通緝的是台南地檢署,一定要回台南地檢署報到嗎?如果在台北的任何一個法院報到是不是會被帶回台南?
3.報到後是否就會取消被通緝?
4.朋友沒有前科,不是故意不出庭,有誠意和解而且也確實有還款並有留著當初的匯款單,這樣被羈押的機率高嗎?
5.如果可以易科罰金但金額太高的話可以請求降低金額或分期嗎?日後是否可以退還?
6.日後若還需出庭,傳票是否可以改寄居住地?如果不能改寄居住地那家人可否代收?
懇請詳細答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自動到案後,仍會移到發布通緝之法院或地檢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以下是我朋友發生的幾個狀況,內容甚多
我朋友為甲方女性,債務人為乙方男性
<1>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款,如今分手乙方以這個因素,存摺領款紀錄,向甲方追討領款金額,但實質領款金額是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若乙方提出實質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但甲方無法提出佐證證明有交由乙方,請問這種情況下,甲方會構成什麼狀況,是否有辦法平反。
<1-1>個人想法,如果乙方堅決並沒有收到甲方所協助領出的錢,乙方若提出佐證證明錢是甲方領的,不知道是否有ATM領款畫面,ATM領款畫面一般保留多久?那甲方是否構成竊盜或侵占,是否有方式可以提出確實有交由乙方。
<2>分手後乙方向甲方借錢,甲方金錢借出是以匯款為主,有匯款紀錄,且有LINE的借款通聯紀錄,之後甲方向乙方追討多次欠款,但乙方遲遲無法還款,只有少數一至兩次面對面還款,並無環款紀錄,這樣的情況下,甲方有辦法跟乙方追討回剩下欠款嗎?請問要如何進行。
<2-2>個人想法,甲方借錢給乙方多次追討欠款無效,乙方是否構成詐欺或者侵佔之嫌疑。
<3> 當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乙方有傷害甲方,有到醫院進行檢查,但沒有開立驗傷單,現在有辦法回醫院請醫師開當時的就診證明出來嗎?如果有了有辦法,以當時的就診紀錄,向對方提出傷害嗎?
<3-3>就已得知到的資訊,當時醫師有詢問甲方是否須開立驗傷單,醫師可協助進行佐證,但事過境遷不知道醫院是否還保留當時就診紀錄,如果有一班追訴期是多久,是否可進行提告。
<4>當初乙方會請甲方協助領錢以及跟甲方借錢,那是因為乙方有吸食違法藥物的習慣,所以刻意避開ATM攝影機,是否可要求乙方進行驗尿動作,已證實甲方所言為真。
<4-4>個人想法,若是直接跟警方提出乙方有吸食非法藥物的習慣,是否警方當下即可進行,驗尿動作如果屬實當下是否可直接將乙方羈押?
<※>個人認為,這四件事情基本上都是分開來的事情,但是目前同時進行中,乙方已進行提告動作,並交由律師協商,甲方目前收集相關資訊中,個人想法,乙方做賊的喊抓賊,請問有什麼方式讓甲方將欠款拿回,但如果乙方已進行脫產動作,甲方是否還有辦法將錢拿回,目前的想法是想甲方將錢拿回,並讓乙方被羈押受到應有的制裁,目前這些內容為甲方單方面告知,並不知道乙方那邊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