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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4-05-09 00:42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關車禍事件問題想請教,在三月初時,在中壢發生車禍,事發經過是這樣的,我們在一個五叉路的路口發生車禍,雙方都為紅燈,也都是機車,我方為直行車,對方為對向左轉車,就在路口撞上,我的傷勢主要為擦傷,對方大腿骨折,後續有與對方私下想要談和解,我當下覺得我是左側被撞到,但是對方家長說我騎車撞他們女兒,所以對方提出他的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賠償,初估約20萬要我全額賠償,因為我覺得太誇張,所以後續我提出要求待初判表結果後再進行確認賠償金額;初判書判定對方為「轉彎車未理讓直行車」,我方為「疑應注意車前狀況而未注意」,警方拍照的部分我的車頭沒有受損,顯然我是被撞的,之後對方提出調解申請,昨天進行第一次調解,對方提出賠償金額提高到四十萬,其中包括中藥、醫美工作損失、精神賠償(10萬)、修車…等,全部約四十萬,我只有提出車損、手錶及工作損失,全部約五萬,但調解委員提到我的醫生証明無法證明我無法上班,故只剩車損及手錶的部分,之後我在調解委員的勸說之下願意支付兩萬為賠償金,但因雙方認知差異太大,故無法達成調解,之後應該就是上法院了吧!

上述為事發過程。下方問題需請律師們協助

1. 對方為無照駕駛,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提到未持有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汽車,但上網查無照駕駛只算是行政處分,所以只會被罰6000元;疑問是這樣子無照駕駛不會有刑事問題嗎?

2. 我公司因車禍請假的部分主要都是用特休進行請假,那我要如何提出工作損失的部分?

3. 對於對方獅子大開口的部分,我應該要如何提出相對應的理賠,如:精神損失的部分我可以提到二十萬嗎?

4. 我如果直接提告對方傷害會對我比較好嗎?

5. 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我請的假也可以算是我的工作損失嗎?

以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9 05:45

1. 無照駕駛非必然會得出交通事故的結果。

2. 人受傷的情形如果是不致於影響工作,基本上就無法請求不能工作損失。

3. 慰撫金雖然沒有一個固定標準,但也是要看受傷程度、資力等。

4. 你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當然可以,但對方也可能會告你傷害,屆時就要靠鑑定,另外若要告過失傷害要算好事發後6個月。

5. 同上2. 尤其你是用特休假請,爭取上比較困難,因為特休實際上是有休但還是有領薪水,並不是有休但沒領薪水。除此之外如果不能證明你是因工作受傷不能上班而有請傷病假的情形,要請求恐不容易。

小胖 104-05-09 10:34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無照駕駛非必然會得出交通事故的結果。

2. 人受傷的情形如果是不致於影響 ... (恕刪)

律師你好!

感謝協助回覆以上問題,我另有其他延伸問題想請教

1. 如果以路權的觀念來看,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第50條 汽車駕駛執照為駕駛汽車之許可憑證,由駕駛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考驗及格後發給之。汽車駕駛人經考驗及格,未領取駕駛執照前,不得駕駛汽車。這是是否等於沒有路權,這部分在判決中是否會是個參考點?

2. 針對無照駕駛的部分,非必然得出交通事故結果,在這部分要如何判定與無照駕駛有相對關係?

3. 因對方未持有駕照,是否可以對此提出對方是否有了解交通規則及是否真的會駕車的質疑?

4. 未制止未持取駕照駕車機車所有人會有連帶責任嗎?

5. 慰撫金的部分可以用自己的年薪做為求償的基礎嗎?這樣適當嗎?

6. 如上了法庭,我應該要如何要從那部分進行收集證據會對自己比較有力?

以上問題再煩請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Zak 104-05-06 01:55

律師好:

想請教車禍賠償相關問題…

◎事發經過:

我妹妹在夜間騎車 待轉,卻誤看前方左側綠燈轉綠(但實際不是她該看的燈號)以為可以騎行便起步;卻在車子後輪剛出待轉格時被左方直行超速機車衝撞(對方是綠燈),造成車禍

然而我妹妹及後載友人 腿部大片瘀青 但無大外傷,
對方則是躺在那裡 不動,等救護車送醫,
之後診斷為尾椎有小裂傷,建議休養三日。
(此為近過年期間發生的事…並在這二個月內都有一直關心對方傷勢及後續復原狀況;陪同回診時,醫生也說尾椎裂傷部份已癒合無大礙。)

*有進警局做筆錄

◎有個很大的問題:我妹妹騎乘機車 強制險剛好過期幾天

◎ 現在對方要求 

機車修理費用2萬元
醫療費3千(包含救護車費用)
薪資1萬7千(因為她總共請了11天假)
美容費 1萬2千 (車禍發生時,對方的安全帽破裂處劃傷她眉頭約1cm,造成疤痕,要電射除疤)
最後加上 3萬元的精神賠償
總共8萬2千元。

對於還是大學生身份的妹妹來說 負擔非常大…
因此我們請求她扣除精神賠償費,遭她拒絕…
還說:「你有看過沒有精神賠償的嗎?」 

然而 對方說請11天假是因為尾椎疼痛難耐無法上班久坐久站,且醫生跟她建議不要騎車,以免震動造成尾椎裂傷處癒合較慢。
但卻在個人社群網頁上大秀她修養期間 出遊照片,划船、到國外研習2週等等的照片…
而且以通訊軟體言誤恐嚇我妹妹, 要求她接受此金額,如果不接受,就要告她 過失傷害;並且告訴她,就算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也會認為她開的價碼及3萬元精神賠償費是合理的。

讓我覺得 是不是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  

對方所開的金額依目前實務上碰到的案件來說,並不算太高,建議姿態放低,在對方還沒有獅子大開口之前與對方和解,並於和解契約書上請對方表示放棄提起告訴之權,若對方已經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請寫一份撤回告訴狀並請對方簽名。

 

以上,如對回覆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DOOU 104-05-02 19:05

這起車禍發生在4月初,發生車禍路口是沒有紅綠燈的,我是自駕小客車,因當時想迴轉,所以車身是稍微靠近路旁,車頭在路中間的位置,當時我看著對向車道是否有車,慢慢前行準備迴轉時速不到20公里。這時突然一輛機車從我左前方撞上並倒地,當時我方向燈打太慢,導致騎士未看見 ,下車察看後發現我車子開的太前面,導致車頭迴轉的地方是雙黃線,隨後我趕緊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對方是一位40多歲的單親媽媽,後面載著他的女兒,前踏板還載著三綑棉被,阿姨的右腳小腿因為和我的車頭擠壓,而被機車右後座腳踏板刮到,導致一大塊皮掀起,車子的部份因為車速很慢,我們的車都只有小刮傷,也不需要修理。

筆錄時我有問警察,機車是不是應該走機車道,而並非左側超車?警察回我說,你看到的旁邊那個不是機車道,它的線比較粗是臨時停車道,還有那台機車從我左前方不算超車,因為她是直行車而我不是。一般人不可能懂得分辨機車道與臨時停車道的差異,因為那只相差0點多的粗細,而我以為從我後方超過去的車就是超車,但原來也不是....

車禍當天對方到醫院了解阿姨傷勢,醫生說她有糖尿病傷口復原會很慢,如果手術縫合後傷口有排斥,可能要移植皮膚,我真的哭了,沒想過這麼嚴重,對方一直跟我要求賠償還要我先留一筆錢給她付醫藥費,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所以包了一點紅包給她,並讓他知道我會負起責任也不會去逃避,但是我的經濟有限,我是一個女生也是單親家庭。之後有請保險公司處理,但還是要等那位阿姨傷口較好之後才能和解,這期間我有去阿姨家探望過她,也一直都有傳訊息關心慰問阿姨的狀況,直到最近他傳來一則訊息,說他一個月沒工作,都是他媽媽在照顧她,問我要怎麼賠償她。我一直跟阿姨說我會負該負的責任,但真的很擔心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想知道如果對方提告,我有什麼優勢可以替自己降低一些責任

另問有一些問題想請問您,

Q1:因為他的機車上載了三綑棉被,所以腳沒辦法正確放在腳踏板上,就是因為她腳打的很開,當我們車子經過碰撞,他的腳沒地方躲才會造成這麼大的傷害,由這點來看是我的責任歸屬比較大,還是是阿姨因違規才導致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

Q2:警察說旁邊是臨時停車道,並不是機車道,機車道跟臨時停車道指叉0點多的差別,我們真的沒有這樣的概念去分辨,因為我真的以為機車不會從我左前方超過去,所以我無法反應,如果真的不知道的話責任是否會比較輕?

Q3:他傷口還沒復原的期間又偷跑去工作,導致傷口出血,如果他一直不照顧好自己傷口,是否我也應該替他負起這個責任? 
我真的很擔心...每天擔心賠償的事情睡不好壓力很大,請你幫幫我??我該怎麼辦比較好,拜託你....

這件事故,很顯然你和對方都有過失碰撞的結果是對方受傷了,而您的車子受到損傷。

刑事責任部分,對方可以在六個月內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民事責任部分,對方可以依照你對於損害應負的過失比例向你請求:1.醫療費用、2.醫療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3.精神上的損害賠償、4.機車損害的修理費用;你則可以依照對方過失的比例向對方請求:汽車損害的修理費用

民事負擔部分,由於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所以按照比例計算後,或許不會太高。但是,你的案件涉及到刑事告訴的問題,建議你儘量能與對方在六個月內和解,且請求對方同意不提起告訴,以免對方認為你不願意負責而提起刑事告訴。

千澈 104-05-01 22:59

本人於今年104/02/13日晚上8:30分左右於                                                          承德路七段公館路交叉口前最外側車道 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南向北 由最外側車道之最左側偏右行駛(無變換車道也沒有要右轉) 我先看了後照鏡確認後方並無車輛才偏右行駛 直至近道路中線時 突然被一輛距離我15~20公尺遠的後方來車衝過來撞上(我只看後照鏡一個閃光就被撞了)  
是後車左前撞到前車右後
我輕傷 他因為穿夾腳拖右腳整個犁田嚴重挫傷

然而在製作筆錄的過程對方的爸爸教她說自己是直行車
是我突然又切才害他撞上 造成警方事故圖劃錯
1把兩車車距劃的只有3.258m(行車紀錄器上兩車距離超級遠!!)
2我車彈飛7.606公尺(這麼厲害?碰撞力道到底多大?)                              

實際上兩車相距超過15~20m
我車也只是被撞後滑行約2m即向右傾倒 

但卻因此 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是我車變換行向未注意後方來車 肇責100%
對方0肇責 
我對初判表提出申訴之後仍維持原判
我指出:對方有超速可能 (該車道速限60)
交通大隊:查無具體事證
我指稱:應注意前後車距
交通大隊:非屬直行X直行 

所以是只要變換行向就得死嗎?
對方從[那~~麼~~遠~~]跑來撞我耶! 
肇事時路人問對方事情經過 對方稱是自己只看到綠燈加速
今天開偵查庭就改口說他到路口減速
看了行車紀錄器就惦惦了 
檢察官仍說{對方[可能]也有肇責 但我變換行向有錯 
而且當天車多對方可能也沒有超速之類的}(檢察官啥時變成原告辯護人了!?)

還問我認不認錯 那種情況不認也得認啊! 
對方稱 因為過程中我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我被撞耶!!還要慰問你?)
獅子大開口咬價12萬 
回家後想想覺得整件事實在太莫名其妙了!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16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小嵐 104-04-26 11:43

各位好

想請教個問題

幾天前在校門口接小朋友放學,迴轉時被一台同向行進超速機車撞上,對方有受輕傷,我方因在車上所以沒有受傷

對方認為我們責任較大,目前尚未進行和解

但因對方有受輕傷,擔心對方會提過失傷害告訴,但因我們三人都在車上,所以只有受到驚嚇,沒有受傷,為求自保,想請問若我們去精神科的看診紀錄是否也能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若不行,我們該如何自保,以避免對方用刑責來獅子大開口

謝謝!

blue 104-04-24 06:14

4月22號中午我爸從巷子出來沒注意到有機車騎過來因此發生擦撞.

當下對方有載女友.男方看起來沒受傷而女方左小腿有一點擦傷.所以對方說只要幫他把機車修好就可以了.我爸也說好幫他把機車牽去修理(修理6千多我們幫她付清了)*所以沒有報警處理

我爸因為有事情趕時間所以我爸拿2千給她們還請附近大樓管理員幫忙叫計程車送祂們去醫院檢查..下午男方就打電話來說他右手小拇指骨折要開刀.

下午我媽就去醫院看他..跟他說會幫他付清醫療費用並且包3千紅包給他.

但是4月23號晚上我爸就接到警局打電話來說對方去備案要我爸去做筆錄...

請問現在我們有甚麼該做的事情嗎??以防後面對方獅子大開口嗎?

因為當下沒有報警處理.附近也沒有監視器可以調閱..所以我們現在該做些甚麼??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4-24 08:51

您好:

只是單純的備案去作筆錄還好,重點是要看對方有無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去警局時請備妥為對方支出之相關修車及醫療費用單據,用以說明事發後我方並非不聞不問;

且對方當時有表明不願追究之意。

以上 謝謝

陳小姐 104-04-13 20:34

想請問一下我先生開車停路邊忘了拉手煞車,就向前滑撞倒機車,人不在機車上只有機車擦傷,他叫警察有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機車車齡10年是了就獅子大開口說要13000,都是小小的擦傷,全部什麼都要換,我說我最多只賠8000,但對方不肯。我說不然就上調節委員會,他也不要堅持要13000,不然就要告我老公,我該怎麼辦?

對方沒有受傷的問題,那就只有民事損害賠償的問題。你們應該不需要太慌張,目前法院實務判決認為,物品如果已經使用了一段期間,對於物品的零件更換,侵權人可以主張物品的折舊。對方的車已經十年了,零件部分折舊後的費用很低,你們可以向對方說明,或等對方起訴請法院判決確定你們的責任

小熊 104-04-13 13:12

我和先生結婚未滿五年。半年前(2014/9)我先生酒後動手打我還趕我出去,因此我便帶著兒子回娘家。這並不是第一次我先生酒後動手,但因為都不是很嚴重的暴力因此我也沒驗傷,說真的本來也沒料到真的會到離婚這一步。我們夫妻在同一間公司上班,本來是朝著復合的路在努力,但後來真的是溝通不良加上兩家人也因這事件互相不諒解,因此決定離婚

孩子從出生就都是娘家照顧,非上班時間就是夫妻共同照顧,但我們母子也常常住在娘家,因此可以說孩子就是在娘家長大,目前幼兒園也在娘家附近。夫家人未曾為這個孩子付過任何費用也未曾單獨讓夫家人照顧兒子一天或半天。

 

我們決定離婚但尚未簽字,雖他同意將小孩監護權給我,但我們就撫養費用一事談不攏。

 

以下先大略簡述雙方家庭以供參考..

夫家的家庭成員有:

1. 有一個就讀小學二年級的女孩子,是已故的小叔的孩子,他的妻子已經離家並且完全不負擔這小女孩的任何費用也完全無見面。小女孩是未結婚的大姑及公婆負責照顧及分攤費用

2. 公婆- 皆小學學歷,公公是做水電的。目前已65歲可能明年退休屆時便無收入。婆婆無業。

3. 大姑- 未婚,護士。

已故的小叔曾經吸毒,聽先生提過夫家人為了小叔散盡家產。

 

我的家庭成員:

1. 爸媽- 大專學歷,爸爸公務員退休。

2. 弟弟- 未婚,在市區就業不與我們住一起。

 

兩家都是自宅,娘家是有草地庭院的二樓獨棟,夫家則是一般透天厝。

兩家人都不是富貴之人,但我方家庭單純一點。

我與先生在傳產擔任業務,貿易性質,他薪資36000,我24000。本月我剛換工作至貿易商,薪資30000。孩子出生後戶籍一直是跟著我,健保費用也是由我薪資扣款,保費也是由我戶頭或信用卡扣款。

 

這件事情拖拖拉拉了半年,除了一開始他積極面對,後來就完全不談。半年來小孩也是由我獨立負擔費用,我會讓他們見面但我要在場,我也歡迎他打電話與兒子講話。我也不會在孩子面前說爸爸怎麼樣,我對孩子健全的人格是比較在意的,因此協議離婚的時候我也是表明,如果我們可以越和平離婚越好,因為這樣小孩才不會受到影響我希望小孩子還是可以感受到父母的關心與愛。

但先生一方面是同意,一方面又不願意支付合理的撫養費,我並沒有獅子大開口,我要求每月7500,但他堅持5500,我感覺很心寒,一直在想是不是應該訴諸法律途徑來處理撫養費用的問題,但是這樣可能夫妻便會反目,還是會造成孩子的影響。

我想請問的是,綜上所述,若是我走法律途徑或者調解,是否可以爭取到更好的條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離婚小孩監護權的部分已經完成,所以相對單純,而您前夫當然對該小孩扶養之義務,所以您可以針對此部分對您前夫提出訴訟請求,請求履行至小孩成年為止按月給付多少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熊 104-04-13 13: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離婚小孩監護權的部分已經完成,所以相對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回覆。

我們目前尚未簽字,本約定5/1至戶政機關登記,然目前就撫養費用一事然有爭議,先生甚至說如果我一定要求7500,那他不如帶回自己照顧。

但是環境及教養問題,我身為母親是不可能放心由男方照顧,因此我想知道,若我訴諸法律途徑,我有可能喪失監護權嗎? 我所能為孩子爭取到的還能更多嗎?

謝謝。

楊律師 104-04-13 14:37

每月七千五之扶養

挺合理的

小熊 104-04-13 15:41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每月七千五之扶養

挺合理的

對呀,很合理而且一點都不過分,可是我該怎麼樣說服他,是否有強硬一點的方式可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勸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沒有問題,可先辦理離婚,除非對方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為由,拒絕辦理,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離婚沒有問題,可先辦理離婚,除非對方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為由,拒絕辦理,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vivian 104-03-25 10:07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vivian 104-03-25 10:01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5 10:39
您好: 如您對對方的求償金額與過失比例有疑義,可以請求該交通事故鑑定,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看到底對方的過失比例多少,還原事故真相,再以此作為抗辯之依據,如果您對求償金額有疑慮,可以再尋求調解和解,如調解不成,則待對方若有提出求償訴訟後,再以車禍鑑定之報告作抗辯依據,另如有必要,亦可於訴訟時請車禍當時之乘客皆可作為證人出庭幫你們作證。 詳細如有深談或訴訟必要,歡迎來本所或以電話討論!
vivian 104-03-25 11:14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您對對方的求償金額與過失比例有疑義,可以請求該交通事故鑑定,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看到 ... (恕刪)

 想再請問律師..這類案件應該由車行處理嗎?還是要由駕駛人負責處理?

但我們目地要去試車~當然會駕駛阿...誰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情...但就是發生了~車行不該負責處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走調解程序,至於車商是否負責,仍需視當時實際情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an 104-03-25 09:57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您好: 建議您先聲請閱覽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看當初發生之原因及情況,若有必要可申請車禍鑑定,這些資料亦可作為調解時之用,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詢問~
vivian 104-03-25 09:51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3-25 10:27

 即使沒有錄影,警方的初步肇事責任紀錄或鑑定,有無相關記載?證據決定事後的處理結果。

對方要求8萬元賠償,先確定是否為必要費用,請對方提出估價單或是醫療收據,並詢牙醫同業是否為必要費用,超過必要費用之部分,應該可以不予賠償

賠償金額結算,尚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可以理賠,如果車行沒有投保,有罰則。

vivian 104-03-25 11:07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即使沒有錄影,警方的初步肇事責任紀錄或鑑定,有無相關記載?證據決定事後的處理結果。 ... (恕刪)

 我不曉得警察記錄些甚麼~只是對我方做筆錄再簽名,只是說對方直行,我們錯比較大,但問題是我們的車還在白線內,並不是在馬路上造成他沒看到釀成車禍,而且我們車速也只有0...警察說他不能說太多,就給我們自己調解,現在那個人認為他勝算很大,不賠償就不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走調解程序,至於車商是否負責,仍需視當時實際情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na 104-03-11 14:27

日前我從路邊自小客停車格開出時與機車擦撞騎車的老伯擦撞左側後照鏡後摔車。老伯因跌倒擦傷臉頰和小腿,沒有太嚴重的傷勢,機車因路面磨擦有輕微擦痕,我的車則是左側照後鏡往前折斷。我從停車格開出時速約10公里左右,有打方向燈,也先看過後方路口紅燈沒車才切出。真的不知老伯是從哪裡竄出來的,也不知他車速到底騎多快。(朋友說有可能是從巷子鑽出來的)

現場有其他路人協助報警和叫救護車,不過在警察到場作紀錄前已先將機車立起。老伯一開始堅持沒事不肯去醫院,勸了半天才去醫院急診包紮,人看起來應該無大礙。雖然是他撞我,但老伯年紀大又有受傷,我原本想在警察面前以$6,000和解,不過老伯覺得太少,我們目前先送鑑定再說。

我擔心對方想藉機獅子大開口,請教律師我應該如何自保?謝謝

楊律師 104-03-11 16:43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車禍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對你提過失傷害告訴 車禍後2年內對方可能對你提出民事侵權賠償

 

對方會不會獅子大開口 不是你能決定的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1 20:31

靜待鑑定結果並持續蒐集對您有利證據,其餘同上楊大律師所述。

Shirley 104-03-05 17:10

我在2月8日晚上 機車待轉區看錯紅綠燈以為是綠燈所以直行然後被左方綠燈直行機車撞上,

後來報警做筆錄後知道是自己看錯紅綠燈(闖了紅燈)

雖然我是被撞得但是我知道是我違規所以決定賠償對方機車維修費跟醫療費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償醫美費跟薪資精神賠償...等

雖然對方是綠燈但是那個路口限速是50 過紅綠燈路口應當在減10 =40

請問對方可以這樣獅子大開口跟我要賠償嗎?

楊律師 104-03-12 00:26

建議先向當地鄉鎮市公所 聲請對此車禍進行調解

阿憲 104-02-13 01:26

各位律師好:小弟有在做網拍販售保溫杯,最近遇到有專利事務所寄來存證信函,說明我有侵犯專利權,但外觀一樣但內容完全不一樣,請問這部分如果對方提告有可能勝訴嗎?如果勝訴會怎樣?盡量跟對方談和解嗎?有專門處理專利權的律師嗎?我有製做差異圖片,但無法放上網。

目前對方提出四點聲明

??1.  立切結書保證不再侵害專利權,相關庫存等產品需回收並銷毀。

2.  撤除販售頁面。

3.  提供後續處置狀況或賠償計畫。

4.  提供進口廠商之資料。

??????小弟網上頁面撤除了,也打算提供進口廠商的資料,也打算立切結書,但後續處理狀況賠償計畫,這部份就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有可能勝訴嗎?小弟可以寄圖片給專利權的律師看,尋求見解,感謝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4-02-13 09:48

您好!

請先確認對方專利權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也要請對方提出侵害鑑定報告,並比對專利範圍,判斷是否侵權,此部分可要求供貨廠商協助。如果有侵權可能,才需與對方討論賠償問題,未確認侵權之前,不要答應對方任何條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閣下所訴問題已蒙沈律師回覆,為維護您的權益,如有需要、本所可以協助您與廠商協談,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以多年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ayday 104-02-10 22:12

法院判決(二審)必須支付對方賠償

已有簡訊協調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金額

但是怕對方反反覆覆 隨意獅子大開口

能請律師或是較中立的人士見證

白紙黑紙寫下證明嗎

 

一、要看二審的決定是什麼。

二、如果只是把和解當成是量刑條件,而且二審已經判決確定不能再上訴,那麼後續也只剩民事糾葛,已經和解的話依法就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只要能證明和解關係存在[不要式,所以錄音也行,簡訊也行] 。你有權利要求對方依和解條件走,而且你並沒有義務同意對方單面更改和解條件。

三、如果二審是把你要給對方錢當成是緩刑條件,而對方同意分期後又反悔…可以的話還是找人借一筆完整的錢給他,再慢慢還給那個人。不然如果對方寫個狀要求撤銷緩刑之類的,你會麻煩到爆還要找律師解半天。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支付方式,您可使用銀行匯款,留下匯款紀錄,避免日後有所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yday 104-02-10 22:3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看二審的決定是什麼。

二、如果只是把和解當成是量刑條件,而且二審已經判決 ... (恕刪)

和解書是在非自願逼迫情況下所簽下

但是法官認定已是成年人 應有能力判斷該不該簽

法官對於對方及友人的恐嚇惡言相向

揚言要讓公司無法經營  找媒體 找記者 警察

法官對我的證詞不採信 認為對方有理

在二審判決 我必須支付對方金額

雖然非常不服判決結果

可是事實如此 只好接受這結果

但對方一再打電話強調 判決結果就是這樣

認為他的惡言相向沒有錯 他有理

為了避免對方反反覆覆

還是白紙黑字清楚明確些

所以 找律師 或是立場中立的人士見證比較好

 

 

怎麼沒在訴訟中主張要分期給付? 是可以再針對分期部分做約定,由律師擬協議書並見證後,再做公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若調解成立即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yday 104-02-11 13:45

當初糾紛 對方帶友人到公司理論  惡言相向  我也針對誤會作解釋 並且向對方還有友人道歉  但對方執意要公司將我解聘  公司怕事 向對方談和解 並擬定和解書  但是我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在場  和解內容都是公司還有對方跟友人談論 我完全不在場  後來還要求支付賠償金額10多萬 非常無理的要求  我也向對方表明 無法負擔這比筆費用 對方友人表示 不關她的事  要我自己想辦法  在被迫情況下 簽下和解書 在這當中 公司並無表明不妥  主管還當起見證人  在未經過我同意之下 把身份證影本給對方  令我非常害怕     對方ㄧ再反覆ㄧ下說要撕掉和解書 ㄧ下又說要我賠償   私下用通訊軟體要約出來談  還找立委打電話 說  錢先付給她  她之後會還給我  最後找了媒體 強調她單親很辛苦可憐被欺負種種行為就是為了要賠償金    但是法院在ㄧ審二審的判決都認定對方行為並無不妥   這樣的結果我非常不服氣  難道這樣的人就可以好過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有協調的話

必須要從簡訊能證明對方同意你分期

否則建議你約對方出來白紙黑字簽立契約並找律師見證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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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MARCO 104-01-22 13:47

我在臉書上轉貼部落客的照片,並無營利使用

只想說搏君一笑讓人看,一開始他跑來我那邊留言

我馬上刪照片,並跟他道歉,他隨後就說要跟我提告

之後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也去了

警察示意說這個部落客有多次對人提告我相同的案例 唉~~~

之後開偵查庭檢察官也示意要我們和解,他也答應

隨後他就叫我跟他的律師聯絡

目前還未聯繫,深怕被他們獅子大開口

雖然我有錯在先,但難道就要任人宰割嗎

麻煩請回覆,萬分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5: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否營業用,只要有改作、重製都必須經過著作權人同意。

2、和解的部份,依法法院至少可以判賠1萬元,且會依據損害大小等情況判斷,倘若對方的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以陳報給檢察官,爭取較輕的處遇。

 

基本上,他人的創作,除非有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情形,隨意重製會構成著作權法規定的重製罪。

你的案件,對方主要是想要你給他錢,如果你耐得住司法調查的壓力,可以告訴對方及檢察官你很窮(不要請律師出面,免得對方認為你有錢)、沒有商業使用、及原本以對方部落客的文章內容,有暗示他人可以轉載(即暗示授權重製)等說詞,壓低與對方和解的金額。

MARCO 104-01-26 17:3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否營業用,只要有改作、重製都必須經過<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指點

因目前對方要求12萬元,如果上法庭或偵查庭我可以提出和解金額不合理的要求嗎,

那麼我需要準備甚麼資料呢,謝謝

MARCO 104-01-26 17:4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他人的創作,除非有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與指教

因為對方要求12萬元,才能和解

對我而言價格是太高了!

如果我耐得住司法調查,那麼我需要準備哪方面的資料才好呢

謝謝

Mason 104-01-17 05:04

首先感謝貴網站所提供的法律諮詢,我是從PTT連結過來的,還請不吝給予專業意見,謝謝!

事情的發展流程是這樣的:

去年7月份時公司要採購一批設備,但被詐騙集團從中攔截更改了郵件內容。

公司一開始沒有發現已經受到詐騙 因此將款項在台灣透過 XX銀行 匯款至詐騙集團提供的"假帳號a" (上海浦東)

2日後與原廠確認沒收到款項才知道被詐騙了,因此要追討這筆款項回來。 但是 XX銀行說錢已經匯出去至"假帳號a"了

解款銀行也已經將款項匯入私人戶頭因此無法凍結、退回(當時說需要有公安的介入才能凍結帳戶)

之後想與XX銀行協調他們都在拖延、找很多理由搪塞會面

約去年10月份時才正式mail回覆說要我們自己去找大陸的解款銀行追討、或者透過警方追查...等, XX銀行不會進行任何賠償...

我們聽到了相當傻眼.....= ="

 

其中相當有爭議的地方是,詐騙集團提供的"假帳號a",是一個錯誤的帳號。 假帳戶a 的 (銀行名稱) 和 (Swift Code) 不相同,照理應該是匯不過去的。 假帳戶a = 上海浦東...       PD.....,  這樣匯應該是匯不過去的。

但是 XX銀行 在未經我們同意、未與我們確認的情況下,幫我們把S (上海的開頭 )加上去。

變成:

帳戶b = 上海浦東.... SPD.....,錢就匯款到這個帳戶b裡面了.....

我去跟他們談判時針對此點特別提出異議~ 他們一開始支支吾吾的,最後他們說是後台作業自動加上去的,是屬於合理的程序。 我說如果您有跟我公司財務做確認,請提供相關證明(郵件、錄音...都可以)但如果沒有的話,就是未依約定匯款至其他帳戶了。

談判後約6週,XX銀行才回覆說要我們自己去處理...

(且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收到相關證明...)

 

我們當時就有立刻報警立案,目前也只能透過台灣警方和國台辦的合作才能進行調查。不過又過了好幾個月了始終沒有進展。

 

我的邏輯是認為:

詐騙行為是我公司跟詐騙集團的事情,這部分是由警方處理。

XX銀行並未依照規定將款項匯入指定項目,因此應該要將款項退回。

 我們只希望能100%退回原款,並未獅子大開口要求XX倍的賠償、封口費..之類的

但是銀行總是一拖再拖找很多理由敷衍真的讓人很反感 只想要趕快把此事了結,不想再與此銀行有任何瓜葛。

想請教專業的人士,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才能追討損失呢?

找金管會? 蘋果日報?

銀行位於台北市,是否也可以找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協助呢?

怎樣才能讓銀行感受到壓力呢?

這是公司救命的錢,我們很著急,先謝謝各位了

還請多多指導

感激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7 09:35

您好,本所另一鄭瑞崙律師有大陸律師資格,在上海也有事務所,現在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

經常往來兩岸三地,在大陸有不錯的政商關係。

可先與本人聯繫研究對策。

賴id 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高雄及屏東地檢署檢察官 邵勇維律師敬上

小岳 103-12-25 00:04

律師你好:

本人於103年10月29日和鄰居在公開場合起衝突,而毆打鄰居造成鄰居受傷,鄰居有去驗傷, 本人於10月31日夥同家人和請地方代表作證去鄰居家道歉並希望能和解,但鄰居正在氣頭上並不接受,所以本人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此期間調解兩 次,一次鄰居不願意到場,一次鄰居到場而本人也再度當面道歉並詢問鄰居有何具體賠償要求!但對方沒有提出要求,也不打算和解

然而就在今天,鄰居到警察局提起傷害告訴,而本人也剛去做完筆錄回來,所以本人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本人有意和對方和解鄰居不願意的話該怎麼辦?是繼續到鄰居和解?還是繼續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還是就照程序等法院判決?

2.聽說鄰居 要求十萬,家人覺得鄰居獅子大開口,私下和解的話,本人打算負擔其醫藥費及1至2萬紅包壓驚(所以等法院判決的話會高於這個金額嗎?)。

PS:本人知道法官會審酌被告犯罪的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的刺激、犯罪之手段、犯人的生活狀況、犯人的品行、犯人的知識程度、犯人與被害人平日之關係,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就具體個案審酌,不一而足。

3.本人於警察局做筆錄時,看見筆錄上有條法規,可請警察調查對自己有利證據,這是要自己向警查局申請嗎?還是警查局會調查?

 

參考法條: 


刑法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刑法傷害罪」的要件:
(一)就刑法所定之傷害罪,須被害人因加害人之行為,致身體或健康受有損害,亦即,加害人以有傷害人之意思,並發生傷害之結果者,始得成立。
(二)所謂傷害之結果,依目前實務及學說見解,均以須致被害人之生理機能發生障礙,或使健康狀態導致不良變更者,始足該當。因此,並非以被害人身體外部 有瘀血、腫脹為限,而是應應涵蓋身體內部組織器官機能及精神之健康受損在內。其手段不論為直接、間接,甚至以恐嚇脅迫言語使人精神健康遭受重大打擊,皆 無不可。
(三)又傷害可區分為「重傷」與「普通傷害」。
1、所謂重傷,係指:
(1)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2)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3)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4)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5)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6)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參照94年2月2日修正通過刑法第10條第4項、其
生效日期95年7月1日)
2、鄰居非達於上述法定之重傷狀況之傷害,應屬於普通傷害之範疇。

一,調解和解好,尤其如果你不找律師的話更是如此。若要和解宜請對方寫好撤回告訴狀由你遞狀。

二,調解成立記載不告刑事,經法院核可刑事就會沒事。

三,要在一審處理好,二審撤告與一審撤告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57

您好,建議您展現誠意,達成和解調解,至少要在一審判決下來前達成和解調解

Nikki 103-12-22 23:18

急問-

月初,因急著到附近商家,就在紅燈前3秒想要紅燈左轉(我騎機車),想說還有時間..可是沒想到對方汽車沒有等我,他的右邊就撞到我機車車頭,導致我跌倒(左右膝蓋手掌腳踝受傷,有小擦傷).(對方2人人沒事,右車邊小擦傷).

我一跌倒後對方有下來看我,以及幫我叫警察和救護車,且幫我檔車(當時人在地上,無法站立).

之後就到醫院,以及酒測+做筆錄,過了5日後到派出所拿事故照片(我以為我還在機車待轉處跌倒)結果是超出格子一部份,然後被交警開紅單.

又過1,2日對方打電話來問候我是否安好,以及告知我他有第三方保險,他有錯的話他保險理賠,因我和我家人都認為過失在我,所以(在電話中跟他和氣的說,錯在我不打算跟他索取費用).

請問律師,因已申請7日後事故鑑定..結果還未下來,小妹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1.對方如果對我獅子大開口索賠一大筆我該怎麼辦?

2.我自己的醫療費以及機車殼損傷前叉損傷就自己負擔嘛?

3.在電話中雖我說不跟他索賠,但他並未說他也不會跟我拿錢,我話是否說的太快了?

感謝您的時間,麻煩您了 急問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7日後初步判定表就會出來了,倘若沒有就多等幾天。

2、雙方可以依據肇事責任向對方求償

3、對方財損的部份,只需要注意折舊即可。

4、雙方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3-12-18 21:03

您好~
最近收到某國際品牌公司委託法律事務所來信說我們違反商標
因我們在網路上販賣b牌圍巾,商品名稱是有打說 "似"b牌風格圍巾當初不知道說是不是跟那品牌完全一模一樣,只是因為那個格紋很常見到處都有...想說只是類似款,才會這樣打圍巾上面也沒有logo圖案,只是那個格紋很普遍常見,才會這樣打沒想到觸犯了商標法....真的不是有意的
對方寄了兩份文件,其中有一份是合解的承諾書,我們也致電回復那律師律師回覆說他要詢問總公司我們應該賠償的金額再回覆我們很擔心他們會獅子大開口....開出天價,我們應該怎麼應對會比較好?
懇請律師建議,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就有關【違反商標法】的刑事問題,應審慎處理,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如果擔心對方提出之和解金額過高

您也可以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並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有和解之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釐清是否有侵害商標法,此部分必須看實際上商品樣式及推銷解說判斷,煩請提供釐清

2、倘若確實侵害商標權,先以單價推估可能責任之後,嘗試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合解書,倘若和解不成,則應該準備刑事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違反商標法之可能,可試圖與對方於民刑事達成和解,並給付一定之和解金額,除非確認無混淆誤認之觸法之虞,再與其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7:33

您好,建議您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

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跟你討論,一則安心,二則參考無罪的可搜證方向。查些有罪判決,研究防守策略,如此有攻有守才能增加勝算。三則研究勝敗率,若敗多勝少則設法少輸一點。

我查了一下,此類案件確有無罪判決前例可供參考。

依你所述,可朝客觀上未侵害商標,主觀上且無犯罪故意之方向努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igs 103-12-1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事故原由:12/2清晨00:23(警察筆錄上寫的) 我騎機車回家,從巷子右轉出來,因當時下雨,剛好腳踏車停的地方較昏暗.發現前方有東西時已經差不多在前方.緊急左切.機車右側還是擦撞上後掛的拖板車.就這樣不小心撞到腳踏車(腳踏車(一般淑女車)後面有掛一台拖板車.因對方是做資源回收,所以拖板車上跌了一堆回收的東西與箱子.聽對方說她有開警事燈(我沒看見)).當時才從巷子出來所以時速很慢(不超過30).腳踏車是停在外側車道水溝蓋位置.

後續就是救護車跟警察都有來了,也有做筆錄.

對方住院2天觀察有無腦震盪(因年紀大預防危險).上嘴唇有縫幾針.小腿有不到3公分撕裂傷.

我也受傷.

對方住院2天我都有去探望關心.該給的紅包(壓壓驚)也有.水果.雞精.都有送

對方出院時確定無腦震盪.沒骨折. 12/4 都有打電話不過不通(有傳簡訊過去)

12/5打電話過去終於通了.對方的女兒接的我就詢問可不可以去探望復原狀況.對方都拒絕.說不方便.等她比較好沒問題再來談談後續(聽得出來是和解),之後對方說平常日早上10-11點可以打.其他時間不方便

12/8 早上10點多打過去對方的老公接的.跟我說不用一直打電話過來.有說會拿醫療收據要我去請款(有強制理賠)

我知道不方便一直打擾他們.所以之後就沒打了.到今天12/15

因為我知道後面追撞腳踏車是我錯再先.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我也有意願合解賠償

只是很怕到時候來個獅子大開口5萬10萬的(本身沒那麼多錢)

想問說 合解是不是由我提出

如果對方一直拖時間到月底都沒連絡我.我該怎麼處理

還有如果連絡我之後是要我請醫療費.我是不是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我沒提合解幫對方理賠醫療費用後.該不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對方都沒來說合解之事 多久對方無法告我刑事民事

不想因為這事留下 傷害前科 (如果被提告是不是永久有前科)

希望律師們浪費一點時間可以幫我回答我的疑問.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16 00:06

您好:

1.建議您可先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並且表示可以負擔的和解金額能力範圍為何。

2.若無法達成和解,待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倘未被宣告緩刑,則將有前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PoKi 103-12-15 17:58

如標題所寫.....
我岳父 一開始同意 我跟我老婆結婚....
甚至獅子大開口 要求我不合理條件的 聘金16萬 餅金16萬...
還要求我...在10/14號 晚會宴客 他們女方要10桌....
10桌要我們出 禮金他們自己收... 
一桌還是12000...
(這些錢都是我家老長輩的老本 只願看到我娶個孫媳婦進門) 
以上一切 我都答應了....


可是 從10月14號到現在12月15號了....
我們始終依然還沒登記結婚...
今天我請我岳母 帶我們過去跟他談....
他不願出面談.. 表示 不願意讓我們登記結婚...
如今 我兒子明年就要2月就要出世了.....
我該如何出訴訟請求岳父拿出證件並簽字協助辦理結婚登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岳父無構成犯罪行為,且若您對其提告,恐更不利於您的婚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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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偉涵 (malaw) 103-12-15 18:41

您好:

除非您的未婚妻未滿20歲,否則父母無法不同意您們的婚事;且就算您的未婚妻16歲以上未滿20歲,未得父母同意僅構成撤銷事由,婚姻仍屬有效,而戶政登記實務參考民法989條懷孕不得撤銷之規定,亦准予結婚登記(內政部民國99年8月25日台內戶字第0990168728號函;參考:http://www.tamsui.ris.ntpc.gov.tw/web/Pres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96694)

請容揣測,您的問題在於未婚妻是否肯抗父母命與您登記結婚,此部分已非法律得介入。惟子女出生後,難免衍生認領、親權、探視、撫養費分擔、子女姓氏等爭議,如果分娩時仍未登記而構成準正,子女姓氏可能即從母姓。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PoKi 103-12-15 19:00

謝謝... 樓上兩位 律師大大們的建言...
補充一下 我老婆目前確實未滿20歲 需父母同意簽字登記辦理...
可是.... 當除我們還沒談到提親之前...
我已經先跟 女方兩位家長見面 也得到他們兩位的同意....
允許我 娶我老婆入門....
之後 我才帶著我家老長輩 去她們家正式 提親....

如今變成 我岳母肯 我岳父不肯..... 

至於我要提告 這件事 我知道事情嚴重性的後果....
我也與我岳母 商討過了...
來這裡詢問 我已經掙扎1個多月之久.... 
如今 苦無辦法 只好到這尋求 幫助....!!!! 

馬偉涵 (malaw) 103-12-15 19:21

一、戶政只看同意書,無法用其他方式舉證,但這一點如我先前引述指出,在女方已懷孕之情形,即使沒有同意書,依內政部函釋仍會准予登記,並不構成問題。

二、關鍵還是在於您未婚妻是否願意出面和您去戶政登記結婚,如果真的都沒有辦法,只能等小朋友出生後再作打算,因為婚約不得強制履行,但如果您有因預定結婚贈與財物,可請求返還。

三、或許可以請自家較熟稔人情世故的長輩出面和對方談,看看問題到底在哪(可能是想抬價但礙於面子不好明講),也不失為沒辦法中的辦法。

PoKi 103-12-15 19:27
回覆 malaw 的發言內容:

一、戶政只看同意書,無法用其他方式舉證,但這一點如我先前引述指出,在女方已懷孕之情形,即使沒有 ... (恕刪)

可是 我們今天 我跟我岳母及我老婆 去問過戶政了...
都一樣堅決要我岳父(監護人) 證件同意簽字...

馬偉涵 (malaw) 103-12-15 23:42

您好:

您未婚妻所在地之戶政機關人員若不願考量個案情況辦理登記,也可嘗試就未婚妻懷孕乙事與其主管溝通,或去函內政部戶政司請求就個案給予函釋,讓戶政人員可以寬心登記。如果戶政人員仍不願辦理登記,仍可循行政救濟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雖不免曠日廢時,但與岳丈衝突較少。

如果您有得到未婚妻和丈母娘之同意,只是卡在岳丈,也可嘗試循民法第1089條第2項規定,請丈母娘向未婚妻戶籍地法院聲請就此同意事件為酌定。或由您依民法第1090條,主張岳丈濫用對未婚妻之親權,請求未婚妻戶籍地法院宣告停止岳丈對未婚妻同意結婚部分之親權行使。(另參考家事事件法第104條)

以上聲請不免有製造對立衝突之疑慮,如果您不欲升高衝突,亦可待未婚妻成年後直接登記子女亦可達準正效果,只要您未婚妻心意不變,一時雖有阻礙,但終將能化解。

recky 103-12-01 15:18

您好

今年9月開始,先生的叔叔因為質疑30年前爺爺家產分配不公屢次前來家裡找婆婆,我婆婆皆藉故不予理會,後續叔叔三番兩次拿爺爺的遺照來家裡,婆婆因為不慎其擾並且害怕被傷害所以離開家,隔日家裡遭潑紅漆,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無法斷定是否是叔叔所為。

後續叔叔還是持續隔兩三天就來家裡,並且詢問婆婆行蹤,先生擔心我和女兒的安全想說與他商談如何解決,電話中不但獅子大開口提出想要的金額與動產,更是語出暗示的威脅恐嚇,最後還說要找討債集團地下錢莊處理,雖然我們清楚並無欠錢不需要害怕,但擔心他找的不是正當的管道,所以我和女兒只好先回娘家住,家裡就剩先生留下照顧奶奶,並且在家裝設監視器

我們會如此害怕安全問題是因為在今年4月時,先生的另一個叔叔在奶奶病重住院時知道奶奶還有一百萬的財產,在奶奶出院後馬上來家裡藉故要一百萬,談不攏時便砸毀家裡的東西與車子,甚至對先生動粗,先生因為顧慮奶奶的感受並無回手,後續報警申請保護令做對應。

近來~叔叔一直到家裡勸奶奶搬去與他同住,但奶奶不願意,後續又勸奶奶上法院告婆婆遺棄,把爺爺分出過戶在婆婆名下的土地要回來,因為我和女兒一直住在娘家,先生只好每隔一天到娘家過夜陪伴,但其他親戚卻都責怪我們丟奶奶一人在家,請問我們現在要怎麼對應比較適當??是繼續拖延或是可以主動做甚麼來解決現在的狀況?我們不想一直過這樣家庭分離的生活,但也不想等到被傷害了才來對應,下面幾點是給您參考的條件狀況:

1.20幾年前爺爺去世後奶奶皆是由我公婆扶養照顧,其他兒女並無扶養甚至皆無來往,另外我公公也已在12年前去世,在這12年間奶奶都是由婆婆與先生扶養照顧

2.30年前爺爺分家產時三個兒子都有分配(爺爺總共有三個兒子三個女兒)

3.分給公公土地時就登記在婆婆名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6: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傷害罪、恐嚇罪及毀損罪等,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且聲請保護令

2、建議還是應該架設監視錄影器等,並且以電話錄音方式蒐證,才能遏止對方的行為。

3、至於財產的部份,倘若是生前的財產贈與,只要沒有其他違法行為,與遺產分割等無涉,在法律上沒有所謂公不公平的問題。

recky 103-12-01 17:2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傷害罪、恐嚇罪及 ... (恕刪)

 非常感謝曹律師迅速的回覆

但想再確認的是,目前持續還有來家裡騷擾的叔叔之前並無有實際傷害的行為,只是拿先人遺照來與電話暗示性恐嚇,然後威脅委託討債集團處理,這樣也算構成傷害罪與毀損罪嗎?

另外~想請問棄養的定義是甚麼?因為對方一直慫恿奶奶告我婆婆棄養,不知道我婆婆和我先生這樣有算棄養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涉及恐嚇,建議應先蒐集事證,至於棄養部分,應該尚不致於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是指動粗的部分,需有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

2、毀損是指砸毀物品及車子的部分。

3、遺棄的部分,民事上指的是扶養義務的履行,刑事上指的是因為沒有照料而有生命危險。倘若有給金錢或是其他照料,並且沒有生命危險,則不會構成。

 

啊牛 103-11-26 08:19

我想請問

發生車禍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要求賠償金8萬元

並說8萬元你不陪我就告你過失傷害

這樣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我不付錢就得被告,讓我身心感到畏懼是否構成恐嚇取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尚難成立恐嚇取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21:49

手段與目的間俱無不法,故尚不成立恐嚇取財罪,供參。

啊牛 103-11-25 21:55

我想請問

我是開汽車在十字路口綠燈

因為我要在下一個十字路口右轉

我就開始向右偏行要進入最外側車道

我確認後方無車後就開始轉向

此時已進入最外側車道的路線但車還在十字路口

車頭稍微向右偏因該在下一個路口我要右轉,這時有一台機車後方而來撞上我車頭

雖然車損都不嚴重就只是機車倒車而已

但對方左手小拇指骨折

對方並無住院包紮後即離開醫院

我開車載傷者返家路途中我開始錄音

對方有講到她有看到我要右轉但看到我感覺再猶豫

她想說因該過的去所以就過了,但他已經過了到我的右邊

我卻撞到她

 

初步研判表出來上面寫:向右轉向或偏行未與同向行進之他車保持適當間隔。

我想請問我已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始轉向,盡然無來車我怎與他車保持間隔?

後照鏡總會有死角我要如何注意車前狀況又注意車後狀況?
 

還有對方有看到我向右偏行了為何還硬要過來撞我?不是因該要注意車前狀況嗎?這樣對方完全沒過失嗎?

 

車禍發生當下我有嘗試與對方私下和解

我當時想要賠償對方車損

然後對方受傷的部分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對方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麻煩,保險公司又要有的沒的單據才理賠

對方旁邊帶的另外一名男子就開口說受傷骨折自少要3~4個月的修復期間

要向我求償受傷無法工作的最低工資7~8萬

但對方無工作

我說我無力負擔這個高的賠償金額

對方旁的男子說不賠錢就提告過失傷害

我說我真的沒那能力一次拿出這麼多錢

對方旁的那男子就說7~8萬這最基本的你都拿不出來還要談什麼

我直接告你過失傷害就好

我就問他說所以我現在不給你7~8萬和解你就要告我嗎?

對方就說對阿!不然勒?

我想請問對方提出7~8萬不賠錢和解就要告我

是否有構成恐嚇取財?

雖然提告是他的權益但這樣獅子大開口的要錢讓我害怕被告而不得不依他要求的金額與他和解,是否有觸法的疑慮?

全程我都有錄音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03:48
您好!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您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對方說要提出刑事告訴也是合法的權利,構不上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牛 103-11-26 08:07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讓我身心感到畏懼,這無構成恐嚇取財嗎?

瑄瑄 103-11-25 00:56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672594&Topage=1#

 

103/09/30被一台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
我人沒有受傷僅車損
對方輕微擦傷加上車損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疑起駛前,不讓行經車輛優先通行(安89-1-7)
我方: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3)

對方一直打過來談求償問題 
獅子大開口要 修車費、醫藥費、一個月薪水

我是直行車綠燈
對方是從旁邊人行道騎出來,
在我右手邊撞我(因他要左轉)
有設待轉區

和解不成
對方依過失傷害提告
我該如何處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06:06

依您所述,本件判斷雙方肇責的依據,目前只有初判表,這是交通警察製作的,有異議可於事發後6個月向交通裁決所申請鑑定,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則亦可要求檢察官送請鑑定,以保自身權益。

小豪 103-11-17 14:00

我在9月份收到法院通知妨礙電腦使用 中間4月的時候,有去警察局做過筆錄,

案件發生是這樣告訴人因為1月的時候玩遊戲不玩了,所以把帳號給了另外一個人,然後在他給另外一個人帳號的時候過兩天他又回來開啟遊戲發現帳號被盜,於是她去警察局報案,然後我去警察局有講我是有登入他帳號但,並沒有毀損帳號,頂多把他之前跟人借的一個橙色水晶,還給別人,這一點我9月也有上法院也有跟檢察官說,檢察官問了告訴人 他也承認他有跟人借東西,另外我的帳號是他網路上的老婆給我的,因為告訴人借帳號給他的人,在網路上一直亂殺人,於是我決定把它帳號登出加上還東西 ,頂多造成100-200元新台幣損失,我也承認我有犯錯想跟對方和解,第二次開庭時候法院沒有傳我是傳第一次沒有到的另一個被告,於是對方告訴人要跟我和解,但是他居然獅子大開口跟我要了15萬元,我沒有那麼多錢償還,然後因為被告的媽媽說她兒子為了玩網頁遊戲居然跟她同學借了10萬元地下錢莊簽了本票利息他還了30萬,我覺得不知道怎麼溝通 ,他兒子玩遊戲花的錢 居然跟我拿,而且是他兒子不玩遊戲給別人帳號才會被盜的,另外警察跟公司調閱IP只有我跟另一個人的請問我11月又收到法院通知,想問11月20我要怎跟檢察官說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7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交給您帳號密碼的人確實經過告訴人授權,或是您誤認為有經過告訴人的授權,應該不構成妨礙電腦使用罪。

2、倘若對方提出不合理的和解條件,本文不建議隨便和解,而應該提出妥適的答辯。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提出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103-10-28 12:55

1. 本人於103.9.8下午二時左右,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當時未注意紅綠燈號(對方一直說我是紅燈),與一部機車擦撞,對方車上有一位乘客(五歲左右的小孩),當時機車騎士手腳有約三處的皮肉擦傷,另一名小孩則是上前額有破皮傷口,機車有部份損傷。事情發生當下有報警到現場處理丈量,並對我進行酒測(酒測結果是正常,我並沒有飲酒),後送機車騎士及乘客到醫院就醫,我也陪伴至檢查完成才離開;又因急診醫生說要觀察無礙後方可離院,故對方請我先行離開,但我又於當日下午約7時許再度到院探視,對方約於8時許離院;並於醫生要求下於二日後回診。

2.我的車損部份已自行修復約花費2萬元,目前已由我方的產險公司協調週五時間進行第一次的和解協商

3.對方的傷勢現在皆已回復;我也已申請出肇事研判分析表來,結果是並未判定我是紅燈

綜合上述,我的疑問是這樣的判定是否可以看出是誰的責任?後續的和解應該怎麼談?如何保障自己?對方若是獅子大開口,我應如何處理? 

回覆 慧 的發言內容:

1. 本人於103.9.8下午二時左右,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當時未注意紅綠燈號(對方一 ... (恕刪)

您好

一、 依您所述, 若是肇事責任已經出來,上面應會寫肇事責任之原因為何?

二、和解是雙方互相退讓,以達成共識,所以,可以請您的保險公司人員協同處理,以維自己權利。

 

 

徐誠 103-10-26 13:03

我老家房屋在雙親過世後,由七位兄弟姐妹共同繼承.因為當時完全沒打算將來會變賣.所以登記時只掛了三位哥哥的名字.本來大家相安無事,但近期要處裡房屋時,二哥獅子大開口,要求3分之1的金額..請問可以經由訴訟的程序(另兩位權狀所有人是大哥及三哥同意).在不經二哥的同意下賣屋,所得均分嗎?

有關您的提問,建議您大哥或三哥,或可依民法第824條第2項,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將該共有分割或變賣,使該財產脫離共有關係。

 

民法第824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動產,各該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indy 103-10-21 13:47

各位律師長官們,大家好

今年4月底,我方開車左轉與直向機車發生擦撞,對方載另外2個小孩,小孩們皆未載安全帽,發生事故後立即下車查看,並送往醫院檢查,機車當初有幫他修理好,按對方要求更新原廠車殼,當時送醫僅看到皮肉傷,有流血。

之後對方回家修養,我方都有致電關心,欲前往探視都遭拒絕,對方在電話中告知,上次他發生車禍時,有骨折,別人有賠他十萬塊,每次致電就說在忙、在看醫生、在推拿針炙…等。

前幾天,也就是車禍追溯期六個月將至,他們提出調解,請問我方應如何應對,才會有利,我方並不是不想賠償,而是怕他們獅子大開口擦撞到他們的確是我方不對,但是他們並未依規定騎乘機車,是否也為問題之一。

感謝您們的回覆,一個焦急的女兒上...

您好,對方未依交通法規戴安全帽,自然為與有過失。可以以這點與對方協商對您較有利的金額。預祝事情圓滿解決。

christy119 103-10-14 11:25

10月4日上台北做筆錄,偵查佐有要我在派出所內當面付給告訴人2574元,這樣算是和解嗎? 我只知道偵查佐有要告訴人對著錄影機說:銀貨兩訖和已收到2574元。 這樣的說詞,並且請告訴人再做一次筆錄,那我的案子是否還要再去法院偵查一次嗎? 告訴人和偵查佐都說這案子是民事訴訟,不是詐欺刑事案,因我之前也有項消法官申訴有關這一次的相關是由,雙方是已經達成退貨協義,但事後告訴人有寫一封掛號函來要求我付他9000元貨款,並向台北派出所提告詐欺

告訴人所提出的金額宇當初所講的金額是有所出入,而且我所收到的貨品並沒有當初所講的數量,而且雙方也已經達成退貨協義,並沒有所謂的欠款問題,不知為何告訴人卻獅子大開口要求我賠償他9000元,在台北派出所時偵查佐只要我付他2574元,這樣的案子我要如何向檢察官訴說我的委屈呢?

我是受害人結果卻變成加害人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將事情說明清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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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appy 103-10-06 20:45

首先先說抱歉 有些明知道不可犯的事卻還是做了

這次的教訓與代價 將會深深放在心中

 

家父最近開車撞到一名婦人

當場下車查看婦人 因為他喝了酒 並想與婦人私下和解

然後他就離開 請家人去處理

雖然家人有馬上到場處理 但這已經是肇事逃逸

家人馬上到醫院探視傷者

婦人的右手骨折 其它無外傷

對方與目擊者做筆錄都有說到有聞到酒味

隔天晚上自行到警局說明

在這之前或到現在一個多星期都沒有警察通知我們或是做酒測這些動作

婦人住院到現在一個星期了右手骨折開刀

爸爸也是每天去醫院看她 對方要求要請看護和住單人房我們都答應了

但對方的兒子天天都談到"錢"

並沒有表示要不要和解 只說看我們的誠意來解決這些事

今天又告訴家父隔壁床的傷患 肇事者二話不說賠了50萬就和解

我的想法直覺告訴我他是在暗示我們

但50萬真的不是一筆小數目

我們很有誠意想和解 也很後悔酒駕肇逃的事 但已經發生的事我們只能面對

我想來請問各位律師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我們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呢?

我知道肇逃是一定有的,那酒駕呢?

雖然目擊者與傷者都表示有酒味 但卻沒有酒測

傷者的兒子也一直想獅子大開口

如果和解金過高 沒辦法和解 上了法院我們會有什麼結果呢?

 

誠心希望律師們能告訴我

家母已經因為這些事煩心了多天 看了很擔心 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06 21:09

之前法律諮詢家有一個很孝順的小芳網友幫父親諮詢,

情況跟你很類似,對方也是要五十萬

所以我才貼沒有和解也可以緩刑的案例供大家參考。

酒駕的部分沒有酒測單,也沒有抽血,無法認定,應認罪嫌不足。

但是肇逃的部分因為葉少爺條款修法,刑度最少一年以上起跳。

能夠和解當然是最好,以便爭取緩起訴處分的機會。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林智群 (klaw) 103-10-07 00:00

如果當時已經請家人前往處理,是否構成肇事逃逸是有討論空間的

對方看起來想大敲一筆,建議能談就談,不行的話,也不要勉強和解,

至於酒駕部分看起來證據薄弱,

至於肇逃部分不見得會成立,但有點危險,要小心處理

隱居 (勇公) 103-10-07 17:05

補充林律師所述,

「然後他就離開 請家人去處理」關鍵在這句話的解讀,

如果自己離開,事後請家人處理,但是離去時未向告訴人告知,包含年籍資料等情況

及容易認為離去時是基於逃逸的犯意。

如果自己離開當時,已經告知年籍資料,並向其告訴人表示家人將前往處理,告訴人亦不爭執此部分,就可以認為無肇事逃逸的犯意。

在這中間,就是模糊的地帶。

以前常遇到被告說告訴人同意其離去但是無法證明的@@(最後還是起訴了)



unhappy 103-10-07 22:51

感謝樓上二位律師的回覆

傷者今天出院了

前幾天本來有說先付給對方十萬元醫藥費 對方還自擬了收據要我們簽名

但中間因一些因素與保險人員建議不該先付錢給對方

現在傷者的兒子生氣了 果真要求要50萬元 而且還不是要和解的意思

還說要告我們詐欺 = =" 因為說話不算話

遇上這種很盧的家屬 有點無奈

 

如果不和解就只有被判罪這條路嗎?

我們真的很有誠心想和解 也沒有要逃避 但為什麼要這樣

旺旺 103-09-28 00:57

請問我有一部汽車當初購買時候是先用我嫂子的名子購買...因為那時候我沒有健保卡..而買車要雙證件...所以在兩方都自願的情況下辦理...也說好健保卡一半好就馬上更換回我的名子...車廠也都可以證明...買賣的合約書上也有我簽的名子...我嫂子的名.子旁邊有註明一個<代>..而現在我的健保卡辦理下來了...我要求他和我去辦理過戶...他卻想獅子大開口...一下要辦一下又不辦的..總之就是要我給他一筆錢...答應他所開出的條件...不然他說要去報遺失....我真的是覺得很好笑...都是自家人...居然為了利益而作出這種事情...我很氣...我說今天我寧可車子我不要了!一毛錢我都不可能給他...他說要跟我走法律'..說這樣是我比較吃力...有大大可以告訴我這樣我會觸法嗎?我應該怎樣做法才可以在不需要答應他無理的要求下而要回車子的名子<車子目前在我手上>車及子料也都在我這裡...請大大給我一些意見~~感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9 16: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車子所有權屬於您,只是借名登記於對方的名下。

2、您可以要求發函通知對方請求將車輛登記於您的名下,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起訴確認所有權,並且辦理過戶登記

ken 103-09-26 23:04

大家好:

本人於今年9/18日開車酒駕肇事撞到2台機車,酒測值0.81目前1萬元交保等候開庭.我很有誠意要跟對方和解,所以事發後隔天我馬上跟對方談和解.有一方光是修理機車錢他就開5萬都快可以買一台新機車的價錢了,其他醫藥費跟精神損失他還在估算中.對方知道我是酒駕獅子大開口,所以我沒辦法跟他談下去.另外一方原本說把他的機車修好還有包個紅包給他就願意和解,結果我把它機車花6千塊修好後又包6千塊的紅包給他要跟他簽和解書時他說還要考慮一下.我怕夜長夢多要給快跟他簽和解書但他就是不肯.我想他可能知道另一方光是修車就開5萬,感覺到他有點後悔他自己要太少了所以原本要跟我和解的現在不跟我和解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今日9/26號去請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幫忙.承辦人員說作業時間大概要2個星期左右,我很盡心的想去賠償對方損失,但一方是獅子大開口另外一方則是出爾反爾.我除了公共危險罪之外還有被對方告過失傷害,我如果跟對方在開庭前沒有和解這樣對我的判決會有差別嗎?還有遇到這種獅子大開口的我該怎麼辦?我曾經於99年被抓酒駕調銷駕照3年,當時只有罰錢沒有被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那這樣出庭時我算是第一次酒駕被抓還是第二次?我本身因為患有憂鬱症現在待無業中,金錢方面我能力也是有限.現在又因為這些事情使的我病情又更加嚴重每天都無法入睡.請各位幫幫忙告訴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隱居 (勇公) 103-09-26 23:40

你找議員拜託喬一喬好了,

現在選舉要到了,應該議員會盡力

ken 103-09-26 23:52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你找議員拜託喬一喬好了,

現在選舉要到了,應該議員會盡力

您好:

謝謝你的建議這種酒駕的小事,議員應該不會管吧.

 

samchang 103-09-26 14:41

事情是這樣.

我和我老婆牽腳踏車,在狹小的路段,對方從後面開車壓到我老婆的鞋子.

對方不但不停車,還想硬開過去.

所以我老婆就拍他車窗.

結果他一下車就開始錄音,並一直挑釁.

所以被他錄到我?一次三字經.

而當天在警局我有針對三字經的部份向他道歉.

但他堅持要提告,也在當場說會要求高額的民事賠償.

9/25收到傳票並去到偵查庭,但檢查官說沒有傳到原告,所以9/30要再開一次庭.

因為幫我們處理的員警也被他告,所以員警私下有告訴我們,對方有很多案件正在訴頌,不是告人就是被告.而且他現在因精神問題住院療養中.

想請問.

1.檢查官說如果沒合解,我就會有前科,是真的嗎?

2.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我不能接受就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嗎?

3.事件的起因是他從後方開車壓到我老婆的鞋,這件事檢查官或是法官會考慮進去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6 16: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檢查官說如果沒合解,我就會有前科,是真的嗎?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罵對方三字經之行為,經對方錄音舉證,您似觸犯公然侮辱罪,若您不與對方和解,對方對您撤回告訴,您即會成立該罪名。

2.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我不能接受就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嗎?

您若不與對方和解檢察官通常會向法院對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即起訴但不用開庭,法院即會下判決,通常為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拘役有期徒刑

3.事件的起因是他從後方開車壓到我老婆的鞋,這件事檢查官或是法官會考慮進去嗎?

若有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依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增加您與對方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啊宗 103-09-06 11:00

因為有和對方在網路上發生爭執 我有罵他 他也有罵我 可是我沒存完整得記錄 他有存我罵得部分 現在他說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有跟我講和解 可是

他就想獅子大開口 說之前網路上有人這樣 我也不誇張 算給你懲罰 5萬就好

我現在要照這他步驟走嗎 還是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能和解當然好 可是他說他就一定要5萬  如果對方真的提告了 我需要賠償得更多嗎? 我有甚麼方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認定您是否對其構成妨害名譽,再判斷賠償之金額約略多少才適當,否則依您所描述,無法具體案件內容。 

朱朱 103-09-05 09:04

你好

我是6/28號騎機車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一個婦人,他輕微撞到頭和腰而已,至今過2個多月了,前幾天他兒子打來說我們很沒誠意都沒打電話來關心,我明明就有打好幾次電話給婦人有時候他都沒接。

最近的一次通話他說他想要求我賠他60萬,但我還是學生根本也沒這麼多錢,而且婦人說要我賠他沒有工作薪水,但是出車禍當天他跟我說他是家庭主婦沒有在工作車禍那時他人其實也沒怎樣硬要住院說他都一個人在家沒人照顧他 現在又爆出有工作是怎樣???還說要我們幫他付3個兒子上學的學費(心裡想說那兒子要不要我幫你養阿),婦人自己還跟我說他去馬偕看醫生醫生說他沒病也沒怎樣不讓他看醫生,醫生都說他沒事了他是想要敲詐我嗎?獅子大開口嗎??

他這樣的要求我可以不要跟他和解嗎??拖過6個月後會怎樣??
第三責任險會陪他的醫療費吧???那我還需要賠償他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對方的要求,您可以先聲請透過調解委員會來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或許才能協調到雙方均可以接受的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朱朱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是6/28號騎機車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一個婦人,他輕微撞到頭和腰而已,至今 ... (恕刪)

凡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基本概念(參見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在一般車禍事件中,受害人可請求賠償者,包括「財產上損失」(例如參見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及「非財產上損失(亦即慰撫金)」(例如參見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而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損害賠償係採「完全賠償原則」,被害人就「所受損害」(亦即財產上之積極減少)或「所失利益」(亦即財產上之消極不增加)皆可請求賠償(參見民法第216條第1項規定)

blu 103-09-05 00:02

晚間時分我方騎機車正常行駛於有分向限制線之四線道外側,對方為行人突然由路旁走出,因距離過短反應不及發生車禍騎士全身擦挫傷行人因已60多歲較年長不幸成為植物人狀態。警察初判表騎士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應注意未注意;行人第134-3條違規穿越道路。我方願意聽從調解會建議金額和解,對方卻獅子大開口不願聽從調解會委員建議,因而進入訴訟程序。

過失傷害刑事庭開庭,我方表明已注意並採取閃避動作但仍未能避免,爭議點在我方有無過失,待鑑定鑑定檢察官表示依法對方被告必須親自到庭,而非律師代為出庭,對方律師說明對方被告已無法出庭。審判長說明對方已宣告免刑,繼續對對方提出告訴在法律上無實益,並建議對對方撤告(但對方並不願撤告),以免案件卡在此處,無法進行下去。法官及對方委任律師皆說明刑事撤告對將來民事求償權益不受影響。請問此狀況該撤告嗎?若撤告,該如何爭取民事上的權益?無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告訴的話,是要待移往民事庭審理時再提出求償親額就好?需要付民事裁判費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07
第 294 條
(停止審判(一)-心神喪失與一造缺席判決(一))
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前二項被告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者,得不待其到庭,逕行判
決。
許用代理人案件委任代理人者,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

現在被告變成植物人,所以要停止審判,除非他意識回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要等刑事判決有罪後才能附帶民事
但是刑事無法審判,所以不可能附帶民事判決。
民事要告,只能自行去民事提告,並負擔裁判費用

小光 103-09-03 17:15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本人發生了一起車禍,當時我行駛機車機車道靠近外側,左邊幾乎已經沒有車道,當我看完後照鏡確認沒車後,慢慢偏右要停到路邊去,對方機車後方撞擊撞擊點在我右後方排氣管上,當時我車速20~30,對方聲稱40~50,之後我們有叫警察也有到醫院驗傷,我輕微擦傷,但是小腿出力時會疼痛,造成我後續工作上的不便,對方肩膀脫臼需要打骨釘,交通大隊初部判斷是因為我應注意而為注意為主要肇事原因,對方則無任何責任,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先生這真的全部都是我的問題嗎?對方之後兼差要到傷勢完全好才要談和解,我需要注意些甚麼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嗎?感謝您可以為我解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3 17:33

您好:

1.若您對交通隊的初步報告有疑慮,請速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

2.實務上法院判斷有無過失相當倚賴車禍鑑定報告,並據此判斷雙方之過失比例。

3.至於要防止對方獅子大開口,最基本的就是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證明有此損失。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21

您好,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為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可要求對方提供單據方可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對方無過失過失責任在於您,對方可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您應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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