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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 103-09-12 16:47

您好,想請教一下:

A男被B女告公然侮辱,以下是簡略事情概要。

我們一群人是同一個學校畢業的,所以大家都是認識的,

前一陣子我們共同的朋友有一對情侶他們分手了,分手原因是男生劈腿,

A男與我是屬於男方邊的朋友,B女則是女方邊的朋友,

B女對於朋友被劈腿之事非常憤怒,於是在她自己的臉書上抒發情緒寫著批評介入他人感情的女子是小三,並且也批評男生的不是;

看到B女的發文同時,我跟A男還有其他朋友就想到在大學時,B女也曾經當過小三而且還被元女友看到衣衫不整的畫面,(註:B女現已和當時劈腿的男方結婚),所以我們一些人就在討論這件事情,覺得她以前也曾是,並不該這樣罵,但A男就開玩笑說不然我們在她的文章下面回應她:[妳也只是個步入禮堂的小三],原本A男只是把這句話打出來想要鬧一下,但卻真的不小心按了發送鍵,結果因為臉書的通知功能,讓B女以及B女老公截圖並去警局報案提告,我們知道他們去報案時也有致電道歉,但他們夫妻倆都不願接受,認為我們道歉的時機已過,因此前幾天開調解時,對方要求1個字1萬,也就是要12萬,我朋友A男是個在外地打拼的上班族,根本無力負擔,但A男有誠意,願意負擔個1、2萬外家請吃飯,對方還是不願意和解。預計兩個禮拜後還要再開一次調解

 

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我該怎麼幫助我的朋友A男???????

而且我真的覺得1個字1萬太強人所難,

雖然我們這樣的行為是幼稚該受點教訓,

但是真的覺得很無力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或證人,證明您所述為真,即不構成相關犯罪。刑法第310條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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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3-09-12 15:45

我在LOL 因為一開始對方就因為不理性一直教唆大家檢舉

並在遊戲中 刻意輸

我於是罵了他一句 爛AD 你本來就很爛

他就截圖 揚言提告後 我馬上跟他道歉 他還是執意提告

我隊友非常為我抱不平 因為整場都是他在挑?

不知道如果提告 我是否站得住腳 

不知道這類案件可不可以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亦可提出對方挑釁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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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103-09-12 14:35

您好:

           我在社區大學上網球課時.教練明顯指示學員於同一球場內分兩邊並打半場練習即可.當時我分配到左邊一隊並於場外(底線外)等候上場.右邊某學員為追擊球越界且追至場外.致使揮擊時網球拍不慎打擊到我的臉部.事發當下我獨自一人走至台大醫院急診室處理傷口(對方無誠意陪同治療).導致我上嘴唇留下1cm疤痕(縫合5針)&門牙位移(目前須戴牙套矯正至少半個月以上)&臉部部分明顯外傷.由於對方事後的態度不善欲卸責.因此我想詢問若按照此情況是否能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這類過失傷害可判處幾個月刑期或可處多少易科罰金?或者我能跟對方要求多少的賠償金?(我是一名業務.傷害造成後必須休養幾天無法正常作業).謝謝您!

 您好:

1.普通過失傷害罪依法規定最重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且通常是以1天1000元易科罰金

2.您可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之生活支出(如住院看護費、牙套費用等)

   、精神賠償,具體金額要視單據及您的診斷證明書、薪資、雙方之學經歷背景

    及經濟狀況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求醫療費用及勞動上之損失還有精神慰撫金。又提醒您,因過失傷害罪為ㄟ告訴乃論罪,故刑事告訴其為六個月唷。 

103-09-12 13:05

各位律師您好:

我被朋友騙錢,到法院向對方聲請支付命令,但是後來才知道對方是通緝犯,之錢給的身分證上的資料地址都是假的(除了身分證號),請問之前聲請支付命令是不是也無效,因為對方根本就收不到?

之前聲請支付命令,最近收到民事裁定書要我補正事項:利息起算之依據?請求金額計算方式寄據? 那我還需要遞狀補證嗎?怕做了這些其實也是白費時間,因為通緝犯早就跑路了,我已經提告詐欺,是不是應該等到時候抓到人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即可?那麼這分支付命令要補正我還需要處理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2 13:26

您好:

1.由於支付命令核發後,三個月內無法送達給債務人的話,就失其效力;

   本件對造已遭通緝,可預見應無法順利送達。

2.但仍建議按裁定內容補正,因該支付命令仍可成為日後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證據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對方身分證字號,可持法院文書至戶政事務所查詢對方戶籍謄本,將支付命令寄送至對方戶籍地;待其被起訴後,亦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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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成 103-09-12 04:05

最近打LOL遇到玩家

他罵我 我是這年頭的低能兒

我回他 祝你出門被車撞死  你媽妳妹是妓女 這兩句

然後他說要告我

1.假如他先告我 我要在反制他再提告還是等他沒提告之前先提告?

2.這樣互告雙方 哪方面比較占上風還是怎樣的

小熊 103-09-11 22:26

我住的房子旁不到十米有家洗衣工廠,從早上5點到晚上7點,使用重油鍋
爐,廢氣不斷飄到我家室內外,向業者要求改善,業者不予理會,遂向環保
檢舉,環保局也無任何作為,之前看電視新聞,有醫生因為粿店家的氣味
造成他不適而提告求償,請問如果我想向洗衣工廠提告求償,要往那方
面著手(要告他們什麼之類的),或是有什麼方法強制他們改善的?

可起訴主張侵害健康權、居住平穩權利,但重點在證明確有損害,也要證明加害行為和損害間有因果關係,起訴前就要先蒐集證據,例如攝影、拍照、證人錄音、或先找檢測機構先行檢測等,以利訴訟中送請鑑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night 103-09-11 20:31

請教各大律師

我的弟弟在四月因保護自己的兩位女性朋友不讓四位主嫌騷擾而有爭吵,而其中一位嫌犯打電話找人來教訓我弟,開五台車來了20幾個人,他們跟嫌犯講完話之後就拿球棒跟電擊棒追打我弟,造成我弟頭部嚴重受傷送醫急救,而當晚我弟醒了之後問他當時發生的事跟他女性朋友都一致,當晚就請警方趕快來做筆錄提告,但當時一直說要等我弟傷好了才來告且只能來派出所做筆錄還用告訴乃論罪一直不想做筆錄,隔天我打台南市1999申訴,隔幾天接到警方來電說來關心我弟,但我弟一直要求警方作筆錄又說做筆錄一定要在派出所做還是不行,我隔幾天就去找派出所所長說我要叫立委、議員來講才趕快叫警員去做筆錄,這些我都有錄音,那所長說沒關係,我們沒有疏失

隔幾天我就去找他們分局長講他們那派出所的事,他口頭說對不起我們警員不會用同理心去派這案件跟我說對不起,他也承諾會成立專案和派督察組調查,過了十幾天我把我查到證據請承辦的刑警幫忙找,順便詢問他有成立專案嗎?他說沒有只有他跟另一位刑警幫忙這案件而已所以我去督察組問那組長調查那派出所的事,他說當晚那時我在派出所自己的錄音錄影畫面很模糊,但之後幾天我去派出所的錄音錄影很清楚,好笑的事我那當晚是講的最大聲最清楚的,警方應該自知理虧才說很模糊,所以我又寫信給該分局長是我說因為台南市賴市長關係我才不跟媒體或議員申訴所以來抓到那20幾個人到案就可以了我也可以不跟警方計較,之後過了幾個月專案還是沒成立,而人也只給傳票給5位車主又當地分局又用不合法方式寄送又拖一個月,七月才送地檢署,地檢署9月才寄傳票給我弟又送錯地址,以下有幾問題煩請各大律師指教。

1.這件事警方有沒有瀆職,要怎麼去告警方,可以國賠嗎?因為我為這件事睡不好還一直查資料跑免費法律諮詢去問怎麼才能讓警方趕快辦我弟這案件再去醫院照顧我弟生活大小事.

2.警方只查到5位車主,也說車不是他開的都不承認,也不到案說明,現在檢方只用傷害罪成立,要怎麼辦才能抓到那20幾個人及四位主嫌呢!是否要請媒體或議員開記者會來公布這就是給警方壓力,我律師講先看檢察官的態度再去看是否要這樣做,這樣我們的作法會消極嗎?

3.傷害罪、過失傷人跟組織犯罪,怎麼樣才能得到最大的賠償,給他們關到死也沒意義只會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而已,在請各大律師已以各問題內容回覆。  

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這件事警方有沒有瀆職,要怎麼去告警方,可以國賠嗎?因為我為這件事睡不好還一直查資料跑免費法律諮詢去問怎麼才能讓警方趕快辦我弟這案件再去醫院照顧我弟生活大小事.

您可至警政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申訴處理該案之警員及派出所,至於提出國賠訴訟,不建議您如此做,遭駁回機率很高。

2.警方只查到5位車主,也說車不是他開的都不承認,也不到案說明,現在檢方只用傷害罪成立,要怎麼辦才能抓到那20幾個人及四位主嫌呢!是否要請媒體或議員開記者會來公布這就是給警方壓力,我律師講先看檢察官的態度再去看是否要這樣做,這樣我們的作法會消極嗎?

可先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對該20多位,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對其提出刑事傷害、組機犯罪等告訴,若受傷部位為頭部,或許亦可針對殺人未遂提出刑事告訴之。

3.傷害罪、過失傷人跟組織犯罪,怎麼樣才能得到最大的賠償,給他們關到死也沒意義只會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而已,在請各大律師已以各問題內容回覆。  

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可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包括有單據之醫療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及無單據之精神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night 103-09-11 21:16

謝謝房律師回答

再請教房律師那這案件我有自己當事案發的監視器畫面及派出所一直不肯做筆錄和分局長往來的E-MAIL郵件(針對派出所的疏失及他所答應的沒有成立的專案)請里長叫議員開記者會幫忙或找媒體發新聞呢?這樣會有什麼後果?

鍾大媽 103-09-11 18:48

謝謝您的回答.但對方已提告偽文了.聲稱我用不實的姓名.和不存在的公司在網路上招攬生意.使他做出錯誤的判斷而找我們施工.前幾天已收到了法院傳票.要去法院的詢問室開庭.有人說詢問室要寫答辯狀.請問答辯狀的要點為何?若寫的不好這種情形我是否有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19:46

 您好,答辯狀之寫法涉及律師專業,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以降低風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20: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姓名的部分尚可說得過去,倘若使用假公司名義對外兜攬生意,則確實可能會觸犯詐欺罪及公司法的相關刑責。

2、您必須說明使用該公司名義的前後緣由為何,並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3、本文建議您委請律師協助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 ,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大媽 103-09-11 21:16

公司之前是由我們自己去申請的也有登記.但後來因發票問題被國稅局開罰後.就暫停營業了.只是還沒去辦理復業.請問這有構成偽文嗎?或是已觸犯了哪條法律?

小江 103-09-11 17:16

我與A朋友在小吃店聊天喝酒,但無故遭同行A朋友的同事毆打(我不認識)

,我頭部及手縫了13針,有去警局做筆錄也對他們提告,但事隔快2個了都一直沒下文。想問一下,一般這案件多久會收到開庭通知?且能要求他們賠多少,因被毆打跟公司請兩星期。

 您好:

如果您沒有取得警方之報案三聯單,

不見得確實有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建議您先確認此事,否則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就不能提刑事傷害罪告訴了

警方將案卷移送地檢署後通常在1、2個月內就會開庭

至於可以請求之金額建議應提供相關醫療及薪資等資料與律師討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驗傷監視器畫面)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又若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對方確實成立普通傷害犯罪而起訴,則可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LiLi 103-09-11 15:47

律師您好~

日前經由518的外包網向台灣系統居家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了一些外包案件,主要是將他們公司的產品上架到購物平台上

案件也已經於7月23日前完成,並將他們公司所要求的請款證明採掛號的方式於7月30前寄至他們公司了~

第一次應該為8/10匯款,但是他們因為內部人員未將我的資料呈交上去而沒收到錢

第二次應該為8/25匯款,未收到!於8/26撥電話過去卻發現原本聯絡的李先生已經遭開除轉為楊先生,而楊先生也承諾會幫我再確認資料的部分且若有缺少資料將會與我聯繫,之後就沒有再接到楊先生電話

第三次應該為9/10匯款,未收到!致電台灣系統就再也聯繫不到"總務秘書室" &楊先生˙˙˙

且到到目前前為止他們都還在518徵才!

會接外包案件也是因為家裡需要多一份收入...他們這樣的拖欠薪水˙˙˙我到底該怎辦

但為了5000元提告,無法評估成本,也不知道還差哪些必要資料或必勝關鍵。

不知道是否有人能給我建議。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11 18:21

如果對方是一開始就不打算付錢,那會構成詐欺,可以提告刑事 

另建議向591舉發,避免其他人受害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19:48

您好,您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亦可以向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LiLi 103-10-13 12: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亦可以向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律師感謝您的回覆,想再請教一下,因為該公司的地址是在桃園 我人在台北

1. 是要去桃園地方法院申請嗎? 還是台北就可以呢?

2. 如果是向各區公所的話也是要到桃園的嗎?

3.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這個部份是要有人過去辦理嗎?因為白天也是上班族˙˙˙

其中有需要甚麼文件或是資料呢?

謝謝~

Pingping 104-01-12 16:56

您好,我跟您一樣遇到相同問題
同一間公司
10月分應該發薪水,卻沒有發! 

cat 103-09-11 12:50

請問 機車強制險原先給朋友資料要加保國泰公司 後來朋友沒從事這方面工作!我在強制險到期後將近一個月 想起來強制險的事情 詢問朋友 朋友才幫我加保強制險!最近才給我加保資料!卻發現 對方給的東西 不是我原本講好的的東西…保險公司不對、保險內容不對、跟保險公司加保的人我更不認識!詢問朋友 卻被告知 有確認車主資料代表全部確認(包括投保內容)於是投保到第一產物保險

問題在於 我並未告知 可以投保到第一產物保險 並未告知要加保傷害

並未告知 可以擅自處理我的個人資料 隨意給他人加保

朋友姓許 第一產物保險公司查詢到 當時要代替投保強制險的是一位林金x

試圖跟對方講清楚 又避不聯絡

請問 這件事情是否已經觸犯偽造文書及洩漏個資

我應該怎麼處理?要提告 應該向什麼單位提出告訴?

這要看當初你們是怎麼約定委任對方代為處理強制保險,如果對方踰越你們的委任約定範圍,那就有偽造文書背信,目的外利用個資等問題,所以重點在你們之間關於委任代辦強制險的約定內容為何,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雪 103-09-10 18:06

網路遊戲上收到一個叫我去上床之類的
而且是大量這類的短訊 也短訊我的朋友
可是我住在香港
他在台灣
應如何去提告
還有是能不能提告呢? 
都有圖可以證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0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尚難構成性騷擾唷! 

Andy 103-09-10 17:17

你好!我和女朋友交往快一年,發生性行為時候女生已滿16 我19歲

現況是女方滿17要18我已滿20 

因鬧不合而分手,但卻受威脅要提告~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當初是兩情相悅,她在幾個月也滿18了 現在要提告
當初的通聯記錄聊天內容我也沒有一概保留
最後一次性行為是6月初已經分開3個多月現在說要提告 請問我要如何自保自己的權利?
律師為我解答 謝謝~

 您好:

建議您應對您與前女友開始交往之時間點盡量蒐集證據(證人或證物)證明

至於女方如果主張您有妨害性自主之情況,則應是由其提出證據證明

不過建議您還是最好於與對方接觸時,能夠錄音蒐集對方係誣告您之證詞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Andy 103-09-10 17:04

我和女朋友交往快一年,發生性行為時候已滿16

如經因鬧不合而分手,但卻受威脅要提告~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當初是兩情相悅,她在幾個月也滿18了

現在要提告我,當初的通聯記錄聊天內容我也沒有一概保留

最後一次性行為是6月初已經分開3個多月現在說要提告

請問我要如何自保自己的權利?

您好,刑法只處罰與未滿16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行為,若發生性行為時對方已滿16歲,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但要注意若曾有同居關係,也許會有和誘未成年人的問題,請您務必注意。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23

 如果發生性關係時對方已經滿16歲,則沒有構成犯罪,

不過建議保留相關app對話,在這樣的案件往往都是很關鍵的證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1 00:16

如同以上二位律師所述,

因為之前曾擔任過婦幼組檢察官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先搜證,可考慮電話錄音,fb. Line ,若由第三方協助空間大些。你本人去搜要有技巧,先沙盤推演幾次再處理較妥。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文顯 103-09-10 12:19

日前與人 平板換手機 - 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

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因為我的手機是新品我要確認你的平            板是否為良品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

=====================================

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

請教這種若寄存証信函 , 告知對方寄還物品對方仍然不理不踩 

該告詐騙侵占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29

這是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如果雙方對於返還物品細節有爭議,建議協調看看,

上法院打官司很累的,不要動不動說要上法院 

Alinda 103-09-10 11:41

請問一下,目前在一樓開店,因騎樓機車停車方式與樓上住戶喬不攏(已爭執幾年了),9/6零晨被砸店,並被打傷,當場有人證,也有片段傷人錄影,9/6晚上也已驗驗傷(挫傷),這樣可以直接提告嗎?該怎麼提出告訴呢?去警局還是?我們需要蒐集哪些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可擷取錄影,準備好證人,具狀向對地檢署提告,之後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您可將現場被砸店之情況拍照存證並列出損害物品清單

並將驗傷單、錄影光碟及證人姓名地址整理於刑事告訴狀中

於六個月內向警察局(要取得報案三聯單)或地檢署對對方提出毀損傷害罪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即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律師近期即曾承辦相關被砸店及傷害罪告訴案件

如您有意委託律師協助辦理您的案件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錄影畫面證人驗傷單等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傷害毀損告訴。附帶一提,該等案件為告訴乃論罪,故有六個月的提告限制唷。最後,若該案應檢察官起訴後,即可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請求對方賠償相關損失。

peter 103-09-10 10:07

您好,我是新竹市民,今天早上有一台黑色豐田車主8點多在公道五路橋上違規,從汽車道突然轉向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線)變換機車車道行駛,造成我們這些機車車主差點剎車不及。經過我向對方按喇叭警示,對方不但沒有放慢速度,反而加速超車,然後停下來、下車對我怒吼"馬的~~你有什麼問題啊~~馬的~~你有什麼問題啊~~王八蛋!!" 本身機車沒有行車記錄器,無法舉證該項上述言行。
當時是上班時間,橋上汽、機車車主眾多,請問我可以向警方提告公然侮辱嗎?謝謝!

您好,對方於公開場合對您辱罵的行為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可具狀提告,若無錄音錄影證據,有其他證人作證亦可,建議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會比到警察局報案有效率。

小姐 103-09-09 15:20

我是店員他是客人

9/5晚上

有個男客人來買菸,我幫他結帳,他卻當著我的面直接罵我死人臉,當時另一麼店員也傻眼,店長也在,但是他沒聽清楚他說甚麼,然後就追出去問他,那時我覺得算了不想計較

9/8晚上

同一個客人,一進門就罵我死人臉,我也沒說甚麼,他要買菸我就拿,然後他就說''幹 一副死人臉不買了''然後就走,當下我還是沒理,只是拿菸要放回去,可是他卻站在門口一直叫我死人臉,我沒回頭他就一直叫,我回頭他就說''欸死人臉你家是死人哦''然後就走了

我想問這算是公然毀謗公然侮辱

我有證人證據的話,這要如何提告

可是我可能會沒有對方得聯絡資料這樣也可以提告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09 15:22

您好:

您可以請店長給你錄影檔案,至警察局提起公然侮辱告訴。假如警察能夠循線找到人,再加上妳同事的證詞,可認定對方係公然侮辱

但前提是「警察有找到人」,如果對方沒有甚麼前科等等線索,單憑影像很難找人,警察也不太可能為了一件妨礙名譽的案子,特地去調一堆錄影畫面來偵查。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有證人可以作證對您十分有利,建議找機會確認對方的姓名,以提起告訴維護您的權益。

阿沅 103-09-09 14:35

律師您好:

我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左手骨折修養三個月無法工作(醫生診斷證明上有說明) 對方為左轉車 我為直行車 7:3責任比 事後有到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達成和解 並已簽和解賠償金 14萬 因對方說並沒有那麼多現金 要用分期付款 說好每個月28號匯款 並寫於和解書上 內容為:
第一期匯款4萬 其餘分10期償還 共11個月 第一個月28號有收到匯款3萬 他並告知我最近因為手頭緊所以第一期只能匯款3萬 下個月再補5000元(15000)
(但第一個月他拿了我方保險理賠的2萬多元卻沒給足第一期賠償金額)
第二個月 他還是告知我手頭緊 必須要9/5才能匯款 
但是到9/5當天 也沒有去匯款 9/5晚上聯繫到他 他告訴我說明天會去匯款
一直到今天 還是沒有去匯款 
他開著名車(BMW)住著別墅 感覺上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好 但卻感受不到他的還款誠意
和解書上也有寫到 每月28號匯款 如一期未履行 視同全部到期 請問 這該如何要求他按時賠償 或是一次全部清償 他所欠我的債務 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當初是以傷害案件和解 去簽訂和解書 目前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 但現在對方不履行 是否可以再提告傷害呢?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觀看

以下為匯款紀錄:

7/28 匯款30000

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告知本人因手頭緊下個月再匯款15000,下下個月再匯款15000

8/28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老婆生小孩 再醫院 9/5可匯款10000,並告知會脫延一期 變成12期

9/5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公司匯款晚上才進入他戶頭 明天12點前可匯款10000

9/6 匯款0

9/7聯繫債務人,並未連繫到債務人,他老婆接到電話,告知債務人外出並未帶手機

9/7下午聯繫電話沒接

9/7晚上聯繫沒接

我並沒有,也不會去申請他的強制險那部份,因為醫療人損部份已有勞健保,自己花不到一萬元,主要是薪資求償,跟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再調解委員會那也都簽好和解書了,現在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正式和解書了,才兩個月,沒想到對方就耍賴了,本來是好心讓他分期拖欠,看來無法相信他了。

這情況是否就直接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他應該是已經脫產了,房子,bmw車子應該都在他老婆名下。

因為我看到包含強制險這部分,讓人有些模糊,我要說明的是,我都還沒申請他那邊的強制賠償,我也不打算申請

所以想請問 目前這狀況建議後續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在調委會達成和解,則該和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所以之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rry 103-09-09 10:48

您好

我33歲在9/3號早晨上班前背女兒回母親家中,鄰居老先生約七十歲就非常大力要關門,由於小孩正趴著睡覺所以用手去擋住門再推門進入,身旁還有我老婆陪同一起,並沒有碰觸到對方,走上樓梯後對方就一直以台語叫我下來,我也回復他我背小孩不想和他吵,我就上三樓將小孩送回家,下樓時看到她上樓我也讓開讓他過,他就一直念我聽不懂的台語還動手推了我兩次,我就質問他不是叫他不要動手,你要不要叫你兒子下來,他就把我推下樓梯,造成我的右手腕扭傷(9/6有去驗傷),我媽媽抱著小孩和我老婆擋在我和他的中間我用左手壓住他的脖子和胸口交接處,我家人就把我推開了,他老婆就下來說甚麼她老公是在叫我關門小聲點的話,這時老先生就跑回家拿了一把水果刀要砍我,他老婆看到後就趕快把他推倒並叫說做甚麼拿刀,回去,我怕他傷到我家人所以我也離開了。我之後也想說還手是錯的,所以也想說去說明白,找了兩天對方兒子女兒都不在,9/5號對方女兒還來罵我媽說我竟然動手掐老人家,說家中有人很有辦法拉,等等的話語諷刺我媽媽

不過對方家人現在說要提告我,說我傷害他爸爸,請問我該如何自保,我已經報警留有紀錄。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9 11:17

您好:

1.對方推你下樓造成手扭傷,構成傷害罪。(告訴乃論之罪,有告訴期間限制,需注意)

2.對方持刀恐嚇你的行為,已經涉犯恐嚇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3.建議先向居住之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若仍無法調解,建議尋求律師專業協助準備提出刑

   事傷害恐嚇告訴。

之後警局會通知做筆錄,建議找律師陪同,這樣的情況,很容易流於各說各話,到時就看彼此證人的說詞,或是有沒有錄音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erry 103-09-09 11:37

 該如何找律師費用如何計算,我在新北市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如需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的案件

本所位於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

歡迎您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新北地區本所有服務,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geniale 103-09-08 23:40

請問婚前因配偶強暴而交往結婚,但無證據,請問一年後還可提告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9 00:03

您好:

1.由於您先生是婚前強暴,行為當時未具配偶關係,所以非刑法229-1的告訴乃論之罪。

2.強制性交發生時,您先生與您的年紀為何?這影響到成立何罪,但未見您敘述;

   先假設雙方都成年又無加重事由,則犯刑法221強制性交罪追訴期為20年.

3.但因為您並無任何證據可以佐證,縱提起告訴後,罪證不足最後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機會相

   當大。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案屬於公訴罪,因此沒有告訴期間限制的問題,行為後1年仍可以提告

2、至於是否會成立犯罪則必須審酌您可以提出的證據做判斷,否則恐有誣告問題。

3、倘若您要提起刑事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9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仍可提告,但須是您掌握之證據多寡,若證據不足,不建議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eniale 103-09-08 23:36

請問婚前因配偶強暴而交往結婚,但無證據,請問一年後還可提告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09 12:59

 您的案例固然未逾法律追訴期,惟因為您與被告結婚,舉證的難度非常高,若您是想要離婚的話,建議另謀他法.

geniale 103-09-08 23:31

請問若配偶提告侵占,事發於七個多月的一筆錢,現在才去警局報案,受理後,請問檢察官會直接撒告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8 23:44

您好:

已經逾越告訴期間的告訴,檢察官只能下不起訴處分,並無撤回告訴的權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0:14

誠如大律師所言,

不過實務上告訴期間六個月,係指知悉時起算,若系有所懷疑,等情況,實務上

可能不會認定係知悉(以前當檢察官通姦罪要用逾六個月告訴期間,常被高檢署再議發回)。

不過親屬間侵占告訴乃論,縱為起訴,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仍可撤回告訴。

現在手上有兩件此類案件,且與監護權相關。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sunny 103-09-08 18:29

律師團您好,我們是家小公司,在暑假有一工程延誤到開學,但因只剩部分工項,校方要求要建立圍籬,而我們雙方有些微的認知不同,所以僵持在圍籬的級數問題上,而此事也讓工程科的人來關心,而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公司的人態度也沒說很好,而開始有點爭執,此時公司的人好像有把手舉起(我不在現場,但覺得公司人可能氣,但絕對不會動手真打人的),所以公務科人員堅持要提告,警方當初也到了,只是公務人員去作筆錄,而公司人因還有事要做,而且也不是現行犯,所以沒必要立即出席去警察局,此事就這樣過了約一個星期吧,最近接到警方來電,說要作筆錄,所以公司的人員也去警察局作筆錄了,知道對方好像要提告的是妨礙公務罪及恐嚇,我十分擔憂之後會遇到什麼事,所以向各位律師詢問一下…………

 

1.請問對方這樣提告的成立嗎?好像說雙方經過筆錄後就是成立,之後就等傳單,那要注意準備什麼嗎?

 

2.對方當天突然出現,我沒注意是否有工作證,但這樣算妨礙公務嗎?我們一樣有圍籬措施,只是認知不同,雙方都還在商討,公務就突然出現,並且語氣也不好,明明就是雙方語氣都不好,卻要因此提告妨礙公務,難道不會太誇大事情了嗎?

 

3.此外,對方還要告恐嚇罪,因為覺得我們公司的人有要動手打她的意圖,所以以此為提告的依據,當天人不只他們倆,還有其他校方人員,對方好像是說因有其他人擋住所以沒打成,但是我們公司的人最多真的是氣而舉手,但絕對絕對不會真的打人的,知道這舉動對我們不好,但是也覺非對方講的那樣,所以我希望還是可以把事釐清,不要讓公司人員承擔非事實的罪名,拜託指點我們一些要注意的事吧,謝謝

 

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讓我知道怎麼解決此事,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幫助,也懇請大家多幫助給予一些應對此事的注意事項,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49

這只是民事履約糾紛,

至於現場溝通過程有點火爆,只要不動手,並不會因此成立犯罪

不過對方提告了,警方也只能找你們作筆錄再移送給檢察官,

並不一定會成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尚難成立任何犯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則案件原則上仍會送到檢察官手上,以您所述之情形,難保檢察官不會起訴,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潘潘 103-09-08 17:46

各位律師您們好:之前有投資公司當股東,每3個月會有分紅金,但最近一年都沒領到,所以大家想要集體提告交給為託人去處理,這樣我會收到法院信函嗎?需要出面上法庭?之後我們要準備什麼?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51

建議委請律師律師函,對方沒有反應再考慮提告,

不過會不會成還要看當時簽訂的契約內容而定,

另外訴訟成本也要考慮,如果紅利金額不大(低於10萬元),也不建議提告

小潘潘 103-09-08 19:27

 之前我們有拿合約去找老闆,但老闆就是不出面,所以才要集體提告,扣留公司的物品,如果不提告,那之前投資的錢不就沒有了?聽說有股東去退股,分期領結果只給幾個月就停,我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投資契約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書狀為您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是民事起訴或刑事告訴,均可委託代理人出席,但民事的通知書只會寄給代理人,若代理人非專業人士,則可能會對被代理人產生不利的後果,所以應注意自己權利的維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謝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建議本件關鍵在於投資協議書之內容如何約定而定,

如果告的方向錯誤根本就是浪費時間及金錢白告,

尤其是告刑事部分可能最多只是給對方壓力,

對方可能根本不怕構成犯罪(如果他也問過律師),

建議應帶全部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潘潘 103-09-12 22:11

 朋友說...公司不願出面而是推給第三方債權公司去處理,我投資15萬如果去退合約,我還能拿回錢?因為有人去退股公司分期給個月就不給了,說公司虧損沒有錢,那我去退合約該如何做?還是要跟大家一起提告?

低調 103-09-08 14:22

請問律師大大們.我與女友爭吵中.口出惡言(殺你全家之類的)

並在line上曾說幹你娘.賤人.畜生等字眼

並未經同意更改她的fb密碼.刪除她的IG

請問這樣我會構成什麼罪.她若提告.我多久會收到通知.

蘇子良 (馬克) 103-09-08 14:35

 可能分別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無故侵入電腦等罪嫌,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恐嚇危安等罪,因為證據都在LINE上面,證據很充分,所以傳票會很快下來。

建議你找律師去與對方和解,比較有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言行,很有可能成立恐嚇危安相關犯罪,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向對方談和解。 

啊宗 103-09-08 00:40

我在網路遊戲上 有和人發生爭執  他先罵我 但我確實也有罵他 後來他說他去做筆錄了 說要不要提告公然侮辱 是看他 也說警察在查我IP 他說他要和解  可是他要5萬的和解金 我有看到網路上有修正通保法  那這樣警方還能查我IP或通聯嗎

或什麼方式找到我嗎 他做筆錄 警方會約談我到案說明嗎 他做筆錄等於已經提告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罵您,您亦可提出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作為與對方和解之談判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etty 103-09-07 20:23

你好

因第三者介入家庭而將面臨離婚問題

請問如果有先生和第三者的line與進出汽車旅館的記錄

第三者也已經懷孕

請問是否可提告妨礙家庭通姦...

這樣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提告...

勝訴的機率高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3: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已經涉犯通姦罪嫌,您可以依法提起刑事告訴,但是必須依據您所能提出的證據,包含line對話及所謂的進出汽車旅館的資料為準。2、勝訴的部分則必須依據您所能提出的證據而定。3、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並判斷您希望達到的訴訟目的為而,作適當之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弱小三已經懷孕,且可證明小三與先生發生性行為時,明知先生為有配偶之人還與先生發生性行為,則可向小三提告妨害家庭通姦罪。檢察官起訴後,您亦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先生部分,除了可提告通姦罪外,若您不願意繼續維持婚姻,亦可以此為由向先生提出離婚訴訟

您好:

若您要有勝算,

目前尚需取得第三者當時與您先生發生性行為時知道您先生有配偶之證據(通常要錄音),

而除非對方有將小孩生下,否則目前恐亦難證明小孩是其二人所生之子女

此為本所曾承辦案件之經驗,供您參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08:50

誠如以上大律師所言,

因為不知道對方會如何答辯,

以前剛分發擔任檢察官時,收到一件妨害家庭的案件,也是女方主張不知道對方已婚,

結果被法院判無罪。此點要注意。

又雖女方懷孕,但需要證明女方懷孕小孩生父係男方。

要採取檢體送DNA鑑定,有其困難度。

又告訴期間六個月,也要注意。這點應對不當也有告訴逾期的可能。

現在通姦罪採證日趨嚴格,不可不慎。

高屏地區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刑事外,建議也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才能讓對方有所警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arbow 103-09-07 13:53

我與五位朋友合夥成立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成立二年,但財務和周轉狀況一直非常糟,我已近一年未支領任何薪水,最近為了經營的事也一直吵鬧不停,股東們都有想要把公司解散的念頭。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因為我們是屬於專案執行的科技公司,案件的情況會有二種:一個是執行中,另一種就是保固中的案子。我想請教律師如果某些案件在執行中的階段,公司倒閉了,公司成員無力再執行案件了,
1)客戶可以對我們提告嗎??民事途徑是什麼意思呀?

2)是不是只需把公司中的股份賠償完畢就沒有法律責任??我們可以減資嗎??

3)三董一監和股東們要賠償客戶的金額是一樣的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2: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與客戶間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公司拒絕履行,恐將遭客戶以民事訴訟程序追償。

2、減資程序,只需要依法辦理即可。但是減少資本程序中包含通知債權人,倘若希望以此方式規避責任,恐成效不佳。

3、倘若只是投資責任的部分,只是股東依據投資的金額負擔責任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避免違法

阿華 103-09-07 12:29

繼承人有卡債問題.代書繼承登記時.沒有向法院辦拋棄繼承.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動產郵弟妹繼承登記.現在債權銀行已想法院提告.

請問該怎麼答辯. 該承辦代書友和業務責任?

Allen 103-09-07 02:32

您好!

上班途中,我方機車與對方汽車同為右轉彎方向,我方因為前方右側路邊汽車起駛跡向而稍左閃停車,不慎遭後方追上擦撞,造成左側車身受損,腳部被輾過骨折,有開證明,休養三個月。對方則右前車頭受損。

因雙方和解金額不合,而我方聽取保險公司人員建議申請肇事鑑定來分肇責,對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鑑定意見為,不詳車號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路邊起駛未讓車道上行進中之車輛先行,為肇事原因。

我方因閃避路邊起駛之小客車左偏時,被後方擦撞,無肇事因素。對方因措手不及,無肇事因素。

發生時,警察有說明跟前側方無關。鑑定後,警方也無法因"疑似"車號查出主因車輛。

現在情形是對方收到鑑定結果後,保險公司和肇事者對我方採取不予告知不理賠。與我方受傷期間無慰問的處理態度一樣著實惡劣。

雙方如無肇事因素,警方也無法找出肇事主因車輛,對於受傷而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是否能對無肇因素卻使我方受傷的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就是變成兩方的責任

提告刑事民事上對方會無過失而不用賠償嗎?而我方會成為誣告對方嗎?

 

感謝您的回答!

車禍鑑定後,都會判定肇事主因,責任歸屬,不會雙方都沒責任提告後會送鑑定,如對方沒有過失,那他不會有民,刑事責任,但也不會因此成立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依您所述之鑑定結果已見並非係因目前雙方之因素而造成車禍

因此即有必要找出該不詳車號之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方能究責,

建議您可以正式向警方報案(應取得報案三聯單)請求警方協助調閱附近路口或店家之監視器

或自行努力尋找附近商家之監視錄畫面

並向該肇事逃逸車主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民事賠償

否則法院也會尊重鑑定結果而無法使無肇責之人負過失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13

您好,所謂之過失傷害過失,乃係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故若初判表中查無過失責任,且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若仍認定無肇事責任,則無法提出傷害告訴。故建議您調查或聲請調查第三台車之相關資料,以釐清造勢責任之歸屬唷!

Amanda 103-09-06 19:52

9/2下午時,老闆的妹妹突然來店裡,念我早上遲到的事情說我怎麼都不回她LINE還是回電話,我也回答今天一整天我都沒拿手機出來也說你可以去看監視器,就說我一直遲到,然後問我有什麼改善方法說給她聽,就一直念一直念,因為我被她念的很難過所以一直哭,她就說我跟你們領一樣的薪水做的事比你們多我還要親自過來我都沒哭了。中間我有跟她說,8/30那天因為有客人玩運彩單局主客和的部份(這種的彩券如果印出來了是不能作廢的),客人要下1萬元下一局"和"要我用機台按,但我按好等投注單印出來時,發現機台上怎麼是顯示"主"當下我怎麼按螢幕都沒用,投注單也印出來了無法作廢,所以我只好自認倒?吸收,一萬元臨時身上不可能有這麼多現金,當下我也有發LINE跟晚班的告知有這件事情,因為會交接所以先跟他說,我有辦提款卡的帳戶裡也沒那麼多錢,我也沒休假無法跑銀行領,也跟晚班的告知那9/6發薪時我會把一萬元補進去。這件事我有跟老闆妹妹說,也說會把一萬元補進去,當下她也回我,恩,好。
大概念了二個小時吧,她突然說我要跟你收店裡的鑰匙(我是早班要開門所以有店鑰匙),當下我驚了一下,因為我以為她是來罵我一直遲到的事情,所以我說  收鑰匙?什麼意思? ,她說,今天她來就是老闆叫她過來跟我收鑰匙要開除我,我就說,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嗎?我還想要這份工作,她就說沒辦法,不然你自己打電話給老闆看你有沒有辦法請他繼續給你留下來。我說好 等我情緒緩下來我等等打給他,如果真的沒辦法,我把鑰匙交給晚班人員,她也答應後就走了。結果隔一下子,她突然回來 然後把她的電話給我,說是老闆,我接過來後 就一直拜託也求老闆給我一次機會,老闆也一直回我沒辦法不可能叫我把電話交給他妹,我還是繼續求他 就說 不然之後如果在遲到 我就自動離職這樣,他還是很硬的說 不可能 他沒辦法相信叫我去找別的工作這個工作可能不適合我,就說你趁我還能好好跟你講話時把電話還給我妹,這時我才作罷。也跟老闆妹妹說那麻煩在開一張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再放薪資袋裡。回家後,我媽知道我被開除,就問我那你有跟老闆要資遣費嗎?還是他有沒有說要給你? 我說這麼突然,我把店內我的東西收一收就回家了,哪有想到這個而且老闆也沒說。隔天我朋友就打給我們老闆要請他處理資遣費,他說我們沒有在給資遣費,而且是她一直遲到。老闆跟我朋友對話完後馬上打電話給我,態度完全跟昨天不一樣,突然說,我覺得早班你可能不適合,可能要上中班或晚班之類的,我也不希望大家鬧的不好,像現在我們不是還能好好講話嗎?  我就問老闆,昨天你不是把我開除了現在你打來跟我說可能什麼班可以上,我不懂你的意思。 老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遲到這件事,老闆從未說,你不能在遲到,如果再遲到就會有什麼懲罰之類的,因為他們很少來店裡所以很少會看到,他頂多就是說你最近常遲到喔,然後發薪時就全勤被扣錢,最近一次他跟我說是六月份時,他說你沒什麼大問題,就只有遲到問題,我就點頭回他,恩! 

9/3他打來後,最後我還是發LINE跟他說,再麻煩資遣費連同薪水還有非自願離職證明一起給我。他回我要我隔天到店裡等他,我告知他說因為我要找工作也要面試可能沒辦法,那薪水放在店裡我有空會過去拿。可是他卻說 要我當面點交,我還是婉拒他了 。而他卻說因為我遲到的問題,還有我未告知私自動用店裡公款(就是我認賠一萬元的事,我於9/4晚上拿錢去補了),雖然你今天把1萬元清掉了,本著你的情況不同無法照你所講的還是要當面確認。我還是婉拒他還是希望6號發薪日時能得到他正面回應,也說 私自動用公款這句己經是對我個人名譽中傷。

而我被開除隔天老闆有打來突然改變態度跟我說班別的事,他後面卻回說對不適任一事已有跟我提出善意與其他轉任其他職務,但我也跟他說在9/2己確實開除我,此事是我無法違反的也是事實,但之後是否要再接受你的顧用這就是我可以決定的事,沒有什麼善意惡意問題,也請他能盡到雇主的責任,希望9/6還是拿到我應得的部份,也不需要浪費彼此寶貴時間做沒實質意義的"當面點清",一切依法行事。

9/5我收到他的LINE說,薪資部份準備好了,另外想為這些天的紛擾跟我說抱歉,希望我回去上班,另外為了補償我 決定發一筆慰問金給我,讓我休息到月中再回去上班。我回應他,婉拒他的好意,也謝謝他告知薪資部份處理好,其餘資遣費用跟非自願離職證明等資方義務項目也希望他備妥,除了上述項目外,我不需要任何其他慰問金部份,只拿我應該拿的部份。他還是繼續說要我回去工作,還說 如果你真的決定不回來,發自內心覺得這工作不是你想繼續做的再回覆他。
今天淩晨時我還是婉拒他 ,結果他卻回應我,你不用從一開始就緊咬"開除"這個字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也儘量為錯誤言行向你道歉,並開出對你最好的請求,我卻不給他們機會,然後就提幾年前我在平鎮店時出的錯,(平鎮店的事 是當天晚上有位客人來玩賓果大小,一次都金額很大在下注,那前面也都有給錢,到中間她說先下注不然時間來不及等等一起跟我算,我想說有業績我薪水就會比較多,於是先幫她下,因為機台額度不夠我請老闆轉,他們可能覺得怪怪的,就跑來店裡,結果要求那位阿姨付錢,阿姨說要去領錢 老闆跟她去,結果走回來說阿姨根本沒錢,當下我也傻了 哭著對阿姨說 你怎麼可以騙我我還相信你,然後他們就請阿姨簽本票,叫我也要簽,說因為是你讓阿姨下注的,過幾個月後要把我調到別家店,我說可以不要嗎?他們說不行,我說那我離職好了,他們就回我 那你先把欠的錢還清要走在走.... ,我只好接受調店,之後有一次,他們的另一個合夥人告知我說,阿姨目前還欠多少錢,因為是你讓她下注的,那下個月開始每個月從薪水扣一萬元還,不然就是你拿錢出來把阿姨欠的還清,還完之後,就是阿姨欠你錢,不是欠公司錢,你自己再去跟她追討,當下我覺得很不合理,老闆也講明說,這件事就算你去告你也不會贏,我沒那麼多錢還也不想麻煩家人,所以只好答應他們。)現在這老闆就說這件事我犯大錯他們也是對我有情有意讓我分期付款還清,經常遲到也給我機會,說我現在態度如此強硬,不給他們機會。

想請問:

1.這樣的情況我如果去告的話,拿的到嗎? 9/6今天是發薪日但他卻未給我薪資上的回應,與他LINE的對話我也有保存。過幾天如果還未發薪給我的話,除了資遣費外還能另外要求什麼嗎?

2.說我私自動用店內公款這個,我沒從店裡拿錢反而還要認賠一萬元,店內都有監視器,卻說我私自動用店裡公款,未告知他而是告知晚班人員,是因為每天與我交接班的是晚班的人,而我也沒想到要告知,這個部份我可以用什麼告他嗎?

3.文內平鎮店發生的這件事,老闆要求每月扣除員工薪水一萬還款,要求員工之後的欠款自行與客人追討,薪資明細上有扣款這個明細,這個是合理的嗎? 是否可以提告

4.其他員工,在LINE的群組裡,公開跟大家說我私挪零用金,這個讓我覺得顏面受損,也有圖檔證明他說的這句話,可否對他提告呢? 

5.我們薪水都是用現金給我們,老闆開了好幾家彩券行都是跟他人租牌,員工有二十幾位,這樣是否有逃露稅的嫌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又公司無正當理由解雇,您可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2: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請求非自願離職證明、短付薪資資遣費。

2、有關侵占公款的行為人,觸犯業務侵占罪,您可以為了自清,提起刑事告發,但是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較佳。

3、此部分公司涉及無法扣薪,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4、此部分涉及誹謗罪,您可以擷取圖案之後,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賠償並認錯,否則提起刑事告訴。

5、此部分要看如何經營如何報稅,無法僅憑您這樣的敘述給予答覆。

mina 103-09-06 14:48

關商業合夥契約疑問?

前陣子有投資朋友經商簽訂了合夥契約書,但對方並未按照合約執行,此部份我是否可以提告,每次都口頭上拖延應付款,導致我方認為失去合約效力,請問該如何處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簽訂的合夥契約,則對方是否違約而可以向其求償,即應回歸到合約內容來看,所以仍應審視合約內容後,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要看你所謂沒有照合夥契約履行指的是沒有履行甚麼事項,契約內如何約定,才能判斷對方有無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賠償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ina 103-09-06 14:40

關商業合夥契約疑問?

前陣子有投資朋友經商簽訂了合夥契約書,但對方並未按照合約執行,此部份我是否可以提告,每次都口頭上拖延應付款,導致我方認為失去合約效力,請問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簽訂的合夥契約,則對方是否違約而可以向其求償,即應回歸到合約內容來看,所以仍應審視合約內容後,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43

您好,若僅係對方遲延付款,尚難稱已足使契約自動生效,須回歸契約內容及條款觀之。 

啊宗 103-09-06 11:00

因為有和對方在網路上發生爭執 我有罵他 他也有罵我 可是我沒存完整得記錄 他有存我罵得部分 現在他說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有跟我講和解 可是

他就想獅子大開口 說之前網路上有人這樣 我也不誇張 算給你懲罰 5萬就好

我現在要照這他步驟走嗎 還是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能和解當然好 可是他說他就一定要5萬  如果對方真的提告了 我需要賠償得更多嗎? 我有甚麼方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認定您是否對其構成妨害名譽,再判斷賠償之金額約略多少才適當,否則依您所描述,無法具體案件內容。 

103-09-05 21:26

(地點房間)男方沒案底記錄第一次

男方與女方發生真吵.女方先動手打人.拉扯當中男方導致女方手腕於青.抓女方頭髮.女方有去驗傷已經提告以申請暫時保護令

男方沒去驗傷有做筆錄筆錄當中承認有拉扯頭髮.抓手腕

女方臉部挫傷男方沒承認是他毆打(因女方有憂鬱症躁鬱症會自殘)

女方口共沒說女方先動手打人男方口共有說女方先動手打人

請問這樣傷害罪成立機率高嗎

另外女方打算傷害>保護令>離婚>監護權>贍養費

PS:女方有憂鬱.躁鬱.卡債還有之前的小孩(並非男方的)

(男方與女方結婚有另外生一個小孩)

如果傷害罪成立離婚監護權問題這樣判決是比較有利於男方還女方呢

 另外小孩戶籍在女方那邊

小孩也在女方那邊

男方住南女方住北

 另外一點沒提到事件發生在南部所以在南部審理

女方有任何機會能把案件用到北部審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只是偶然發生爭執,縱使您有驗傷單,以此為由提起離婚訴訟也無法使法院判決離婚

2、倘若雙方只是偶然發生爭執,且雙方是屬於互相傷害的狀況,無法據此就取得子女監護權

3、管轄的部分,由夫妻住所或是經常居住地、發生離婚事由的夫或妻的居、子女戶籍地當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4、就您所述的狀況要在北部提告應無問題,反倒是您的離婚事由,恐略為不足,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正式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家暴聲請之部分,法院判斷是否准許核發家暴令之判斷關鍵在於您是否經常性的為精神上及肢體上之暴力行為,故若僅係偶有拉扯而導致受傷,不至於構成家暴聲請之要件。

至於管轄之問題, 家事訴訟夫妻之共同住所地具有管轄權。

103-09-06 10: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一點不明白.請問管轄權問題女方戶籍跟小孩戶籍在北部(娘家).男方在南部.案發地點也在南部.女方因事情發生逃回北部居住已在北部提告.目前已知在南部審理所以不太明白.女方有任何機會把案件用到北部審理嗎?

 

 

 

103-09-06 10: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男方沒打算離婚.只是女方有離婚打算如果傷害罪成立.怕女方會申請保護令在告民事傷害.在請求離婚如果情求離婚准了監護權不知屬於男方女方(女方有憂鬱症躁鬱症卡債還有跟前任男友生的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管轄的部分,法律規定有很多的管轄法院,法院會依據比較有關係的部分作管轄,因為您與對方主要的住居地在南部,所以會在南部審理。不過考量子女的戶籍地在台北,因此不是完全沒有機會移回台北的。

2、有關於監護權的部分,倘若雙方沒有離婚,除非已經分居超過6個月或是您有不利子女的行為,否則沒有酌定監護權的問題。

3、有關監護的部分,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與子女的互動等做判斷。

郭柏瑋 103-09-05 21:22

請問電話 連續多日受到不明人士騷擾
第一次的談話內容就顯示對方知道受騷人的姓名與住所(未錄音)

現在已經向電信公司申請通聯紀錄(對方來電隱藏去追查)

那接著的聲音有錄音起來

但不知道對方是誰

可否提出告訴?

是該以何種判例去提告?

傷害罪?秩序維護?還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04

您好,若對方在密接之時間點內連續性的撥打您的電話(即俗稱之奪命連環?)您可蒐集通聯記錄向對方提告強制(刑法第304條)。

阿比 103-09-05 21:01

請問我們家有一塊地.三人共有.請問如有人要蓋車庫.妨礙出入是否能提告

如果對方故意將車停在出入口  還是放置物品擋路.要如何處理 

未經共有人同意可否讓外人停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蓋車庫若未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則可以主張排除侵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共有人之一未經共有人全體同意任意占用土地興建車庫

其他共有人可訴請拆除返還土地共有人全體,

亦可向占用之人請求排除侵害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別共有之應有部分並非具體存在於該共有土地之某一處,而係存在於每個共有物之質點上,故若非有分管協議,任何一個非別共有人於未經其他人之同意下,不得自行佔據使用,否則其他共有人各得單獨主張共有物返還請求唷。 

ELSA 103-09-05 17:17

請問一下我先生外遇了 我只有他跟那女生的曖昧對話 還有一起出遊的照片

不知道能不能對先生提告請問可以幫幫我嗎? 還有如果請律師幫忙民是可以判賠先生多少? 另外書狀的部分會另外計算嗎? 先生目前還沒有當兵 只有在打工一個月大約3萬 家裡開公司算小康家庭 

 

另外想要請問一下如果小三真的懷孕了!!在我跟我老公結婚之前那請問一下我都不知道狀況那該怎麼半???這樣我是大老婆可以告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5 17:58

您好:

1.由於刑法通姦罪之認定相當嚴格,只有通話紀錄、出遊照片等證據可能無法成罪。

2.民事方面則可以因人格權受侵害提起侵權行為訴訟,可請求金錢賠償

   至於賠多少,您可以先提出一定金額,最後讓法院衡量您先生的身分、地位、收入、學歷等條

   件後綜合判斷,決定要賠多少。

3.若您居於高屏地區,如有需要請來所討論案情及費用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2

 以你手邊的證據刑事通姦不會成立,

不過可以考慮告民事侵權,要求女方不要跟你老公在一起,這個應該是你要的,

至於費用部分原則上是一個審級的報價,至於書狀不會另外收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若您想結束此段婚姻,也可以一併主張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建議您多蒐集證據,若僅有曖昧對話及出遊相片,似難以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應設法取得配偶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貓咪 103-09-05 11:39

請問

我公司的司機在無人的倉庫裡從後面熊抱會計

因事發已經2年

不知還能不能提告?

是否已過了時效?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4:40

 建議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提起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8

 性騷擾是很難證明的犯罪,

除非你有證據,不然提告的話成功機會不大

且兩年前的事情,很難舉證,這個都要考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