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母親在未婚狀態下生下我(79年出生),一直到我要上幼稚園都沒戶口和健保,母親為了讓我有戶口,就找了他男朋友結婚好讓我可以用他的姓報戶口(89年入籍,父親欄是這位男友)
到目前為止這位先生是誰?長得怎樣我跟本一點印象都沒有!!!
然後我國小五年級跟我生父相認了,當時他也有試過要把我的父親更改為親生生父,但訴訟期間,法官就說反正我都要成年了,所以也沒在開庭,我親生父親也不了了之了!
如今我親生父親肝硬化急需換肝,礙於法律規定要五等親已內才可以活體捐贈,所以我於成年的兩年內提出否認之訴!
1,我於102年4/19號提起訴,一週後花蓮地院告訴喔我的戶籍在新北市,所以他們要移轉管轄到新北地院(書記官說他有在訴訟書上提到我爸肝硬化急需換肝),我想知道移轉管轄要多久啊?
2,我是不是有什麼辦法讓案件盡量快一點!寫陳報狀附上我爸病歷嗎?
3,要開幾次庭啊?
4,會順利成功嗎?
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父親!所有身體檢查都通過了!只差更改生父!
幫幫我好嗎?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