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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ie 104-11-11 00:06

律師您好.....這麼晚了還來請教問題...真是麻煩你了

事由:刑事提告訴訟....被告人尚未出席到刑事局做筆錄即要求原告和解撤告.

       請問是否可由原告電話撤告呢?????

一、不能電話撤告,寫個撤回告訴狀吧。

二、撤告之前要先釐清案由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之罪,非告訴乃論撤告還是會辦個結果,撤告狀用詞宜謹慎。告訴乃論撤告後不能再告。

三、撤告前要考慮是否條件可接受,撤告後不能後悔, 如果沒給錢要三思有的人只是騙你撤告而已。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1 16:57

您好,建議還是將和解條件寫清楚簽清楚,然後才具狀撤回告訴。

vv 104-11-10 22:47

目前我遇到了將被提告通姦妨礙家庭罪.對方老婆用手機定位他有一段時間了..這些時間我們去過幾次摩鐵,沒辦法確認對方老婆有無進去採証,最後一次是要離開時被他老婆防堵在摩鐵門口,只有她會同他的朋友,並無警察陪同,最後才報警我己離開現場,所以他們就前往警局提告提告時拿出摩鐵床單及衛生紙,便說是從我們當天的房裡拿出的....請問...這樣沒有警察陪同收証,這樣可以證明這東西的可信度嗎?還有他沒有捉到我們在床並無拍到任何我們發生性關係,告我們通姦罪成立嗎?他目前己經提告了,是不是就不能對我們撤告?若是這樣我是不是要請律師?他老婆有提出和解內容...但要求部份我無法承擔...所以我不知該如何解決...請你們協助我~謝謝

你好:

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易字第932號刑事判決要旨:「私人非法取證之動機,或對於國家發動偵查權之不可期待,或因犯罪行為本質上具有隱密性、不公開性,產生蒐證上困窘,且對方私人得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訴諸刑事追訴或其他法律救濟機制,無須藉助證據排除法則之極端救濟方式一律將證據加以排除,即能達到嚇阻私人不法行為之效果,是如認私人不法取得證據一律予以排除,不僅使犯行足以構成法律上非難之被告逍遙法外,而私人尚需面臨民、刑之訟累,在結果上反而顯得失衡,且縱證據排除法則,亦難抑制私人不法取證之效果。故私人不法取證,難以證據排除法則作為其排除之依據及基準,應認私人所取得之證據原則上無證據排除原則之適用,惟如私人故意對被告使用暴力、刑求等方式,而取得被告自白證人之證述,因違背自白任意性,且有虛偽高度可能性,為避免間接鼓勵私人以暴力方式取證,應例外排除該證據證據能力。」 如果鑑定的出來有你們的DNA混合,可能會被認定為有通姦之行為。 通姦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以前都可已撤回告訴。 可以跟律師討論當時發生的狀況及對方要求和解之條件,在研判是否需要委任律師處理。

您好:

通姦罪之成立需證明有發生性行為,所以若有適當取證,或衛生紙、床單有你們雙方之DNA反應,或通訊內容等,都有可能被認定有通姦行為,又因屬告訴乃論之罪,建議仍可繼續試行和解,並尋求律師協助。

一、刑事相姦約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二、這類案件私人搜證允許的判決多排除證據能力的判決少。

三、對方若事前縱容或事後原諒,或撤告就會沒事。

四、民事賠償金額二十萬起至八十萬左右,每個法官判得不同。

五、視對方證據而定,聯絡你多為搜證而你並無義務配合對方搜證。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1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之犯罪,對方須證明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且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時,知悉對方配偶已婚,若對方無法證明,可全盤加以否認,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可提告,您不一定會成立犯罪,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顏寧律師0988706305X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

vv 104-11-11 18: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之犯罪,對方須證明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且發生性器接 ... (恕刪)

律師您好:那對方採證有彼此的DNA反應的話,是否就能起訴我?那我必須配合驗DNA嗎?

如何爭取不起訴處分?請律師跟對方協調嗎?我這樣的民事賠償費用大約會多少呢?

還有若請律師你們協調的話?這樣的費用如何收費?

vv 104-11-11 19:0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所以你指的私人搜證是可以在法庭上當有效證據是嗎?

若跟對方談和解的話,是否只有對我撤告,他先生就一樣撤告嗎?

vv 104-11-11 19:08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所以你是說沒有拍到性器官的接觸,只要有LINE通訊內容跟DNA採證都可以成立通姦罪是嗎? 
那請問他如何拿到LINE通訊內容?這沒有違法嗎?

 

巾巾 104-11-10 21:25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是做包包網拍的,這兩天收到一封某知名品牌的商標侵權信件,內容是我們某款包包的五金鎖扣是他們註冊的商標,要我們在10天內寄和解信,登報道歉和和解金!

我們包包五金鎖扣上面沒有那個品牌的logo,而且看起來也很普通,當時也確實不知道那個樣式他們的,說實在的,就算這次和解了,未來實在也很難避免.

想請問:

1. 這種情況下,如果走到法律途徑,我們會敗訴嗎?

2. 品牌實在太多,我們該如何避免?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目前所謂的侵權,只是對方單方面的說詞,而是否有商標侵權之問題,仍需視實際之圖樣及使用之情形,在事實尚未明朗前,也不建議冒然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0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確認對方是否是商標權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查詢,倘若我方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或是購買原廠商品,使用或是出售有該商標的商品,則確實可能構成違法

2、可以從所購買的貨源來確保合法性,可以要求協力廠商提供原廠證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0 22:42

如果對方主張的是你的鎖扣樣式跟他們一樣,這涉及的是著作權法的問題,與商標法較無關係。除非你的鎖扣上有印上文字或圖案,而該文字或圖案是對方的商標,才有商標法問題。如需要代為回函對方,歡迎來電聯繫。

商標應該有註冊號,對方有沒有告訴你註冊號碼? 有沒有經過比對是不是與該註冊的商標有近似性? 如果沒有近似性,那就不會構成商標侵權

接下來,應該考慮的是設計專利的問題,對方主張的是商標嗎? 還是設計專利呢? 對方是不是混淆了呢?

著作權方面,如果你或賣你的廠商沒有接觸過對方的著作物,那麼就沒有著作權侵害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莉 104-11-10 15:40

律師您好

爺爺因車禍造成對方死亡

目前爺爺殘障不良於行

因想和對方和解

不知要如何計算和解

請問

1.過失致死賠償是依最低生活標準計算還是所得稅的個人免稅扣除額

2.要計算幾年

3.若已和解賠償對方那爺爺還能申請強制險殘障理賠

4.強制險的殘障理賠是多少金額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0 15: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致死的案子應該是精神慰撫金、必要費用(如生前的醫療費、死後的桑葬費等)及對於他人的扶養義務。有關於對他人的扶養義務,要判斷死者對於哪些人有扶養義務,有沒有其他人非攤等,不能一蓋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還是可以請領強制險,至於可以請領的金額,必須依據殘廢等級,5~200不等。

3、因為涉及刑事過失致死及高額民事賠償責任,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小林子 104-11-10 10:34

您好,

在今年4月左右,我母親直行無照機車,與對方是右轉機車發生車禍,並在7月與對方至調解委員進行和解,合解內容為雙方各自理賠不向另一方申請,而此各自理賠亦含強制險在內.

近日接到強制險的催收單(新光產物),有將調解書傳給對方,但新光的催收人員,但該人員表示,對方申請理賠是在調解前,所以我們仍要支付強制費用.

請問:

1. 我們有去申請鑑定,但因對方不出現且因對方筆錄與我母親不同,所以鑑定人員回覆"無法鑑定",加上之前詢問過新光理賠人員,對方告知若無法鑑定,我們就不需理賠,只要在調解書上註明各自理賠強制險就可,而現在對方又說我們沒有加註各自理賠"含調解前的強制險",所以我們仍要支付該筆費用,這樣我母親真的會被提起告訴嗎??新光的催收人員表示,我們最少要賠一半的金額,不然就要起訴我母親.

2. 我們有調到監視器是對方紅燈右轉,但監視器內沒有拍到紅綠燈,我們是依該路口的汔機車停下及通行判斷,加上對方機車筆錄時有說謊,當時是對方是紅燈右轉撞上我母親,但鑑定人員就是回覆無法鑑定,請問我們真的要認賠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您們不利,若您們對於保險公司的求償金額有意見的話,在訴訟中可以再請聲請鑑定,以釐清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子 104-11-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 ... (恕刪)

您好,

關於鑑定,我們有申請鑑定,但因對方未到場且筆錄為雙方各說各話,所以"無法鑑定"被退回,而此亦有告知催收員,催收人員表示,他們最多可以的合解理賠金額是一半,謝謝~~

備註:當時筆錄我母親有提對方是右轉,撞到我方機車後方,是我弟到現場後才又追加對方紅燈右轉,而對方的筆錄,是我母親與她都是右轉機車.

我們找到私人監視器可以證明我母親說的是正確的,但因監視器看不到紅錄燈的燈號,所以鑑定單位不採用,謝謝~~

LAN 104-11-10 00:27

律師們好,本人已25歲,近日在通訊軟體認識了一位14歲的女生,邀約至女生住處附近公園聊天之後在女生同意下有撫摸身體及性器官(沒有性器官交合),覺得後悔該到對方家裡請求原諒嗎?被對方提告的可能性大嗎?

請問之後如果對方提告的話,罪名會是?是該否認還是和解呢?通訊軟體上的對話紀錄以及手機的通聯記錄會是證據嗎?本人說得滿露骨的

另外請問能推薦在高雄有服務的律師嗎? 律師能否陪同至警局作筆錄呢?

您好:

您所犯者應為與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罪,此為公訴罪,但仍建議與對方和解,而通訊軟體之對話記錄當然可以當作證據,若頗為露骨,則認定有為此行為之機率頗大,建議於偵訊時即委任律師陪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已滿14歲但未滿16歲,則不管對方是願意,均會構成強制猥褻罪,且會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所以目前應先看對方有無去提告,再為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亦程 104-11-09 23:20

上個月我去上班途中被一個阿嬤撞到(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撞到我)

因此直接騎走,後來警方打電話給我說要我過去警局

過去警局看了路口監視器才知道他撞到我倒在地上,我又紅燈

之後先叫我酒測我沒有喝酒可是我無照駕駛他又說我肇事逃逸紅燈

開了我三張紅單,後續跟那位阿嬤也和解

可是我去監理站辦紅單分期時他說我三年無法考駕照??

所以意思是要我等到20歲才可以考的意思嗎??

小李 104-11-09 21:20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

 因原告跟我是朋友關西   也因我而間接認識被告1 . 之後他們有金錢糾紛    所以原告連我一起告   但是我完全不知情   跟他們2位也沒有金錢往來   事後收到法院通知書才得知 所以我成了被告2. 在調解時  調解員都是在詢問原告跟被告1.    他們調解內容就是每個月被告1要償還原告多少金額  多久後可以還清 .  在這過程調解員完全沒有問我任何一句話   直到他們達到共識  和解了  調解員也沒問我同不同意   跟我是一個字都沒說 .  當時我心想   本來就跟我無關   所以沒問我也是很正常  . 所以在場的我也沒有任何疑問   直到簽名   內容是:

1.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12萬元     給付方法: 自民國104年11月10日起,每月10日前個給付2萬,直到還清,如有一期未繳視為全部到期

2.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3.聲請費用被告1.負擔 以上筆錄調解成立條款經交在場人閱覽無異議簽名

當時我就簽名了    因為我當時的認知是    相對人視同被告   所以我當時認為這樣寫是正常的.  何況調解員都沒問我   直到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筆錄   家人看過後.解釋後  才得知我當時是誤解了  我是在10月22號調解的     11月5號收到法院調解筆錄 而今天11月9號有到台中法院去諮詢 .  問免費律師   我這場是否可以撤銷或上訴   但律師給我的答案是   已經簽名了  所以就是生效了 .  就算要撤銷那機率是非常小  而上訴也沒有理由上訴 .  法官會認為白紙黑字  不會相信我的片面之詞 我就這樣 揹上債務(欠錢不是我)                         

而原告那邊我也試過  跟他重新調解   但原告不願意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我是否可以撤銷  還是有其他方法  

你好:

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規定在收到調解筆錄30日內提起撤銷調解之訴,但是要有撤銷之事由,調解時都在場也簽名了,要主張被詐欺或意思表是錯誤恐有困難。 可依民法第280條規定,在給付給聲請人後向原本應負最後責任之相對人請求。
小胖胖 104-11-09 14:25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缺錢我從公司100年-102年陸續從公司的帳戶娜用公款到自己的帳戶金額1155743,103年7月底我跟公司坦承我娜用公款並且列出娜用公款明細.當初很有悔意跟誠意因此也配合他們調查2個多月,也對過帳3次確定金額就是1155743,因為老闆私底下說要原諒我所以我就陸續借錢還他100萬,也因未確定娜用金額為1155743所以老闆才同意我10月底離職,剩下155473我請他給我時間去借哪知她就提告我了,我11月初就收到傳票了,現在這個案件已經起訴了,我在跟老闆談和解有何意義,如果不談和解又會如何,還有因為我本身是單親家庭,有兩個小孩要撫養,一個大學一個高中,9/22我右腳受傷開刀,需要休息半年多我也都沒收入,自從老闆提告到現在我都沒收入,如果他們開出的和解金額我拿不出來是不是就影響我的判刑,還是就直接給法官判刑,因為我真的拿不出錢來,如果被判7.8個月還要易科罰金嗎?還是7個月就要抓進去關了,業務侵占刑事,和公司談和解民事嗎?可是他們主要是要更多的錢我沒有應該怎麼辦,那等於政府那邊的錢我要繳告訴人這邊的和解金我也要繳嗎?(還是請問律師在來我上了法院到底會怎樣,還是就等法院的傳票,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請幫幫

阿宏 104-11-08 14:32

我在網路上以遊戲ID辱罵他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對方但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會被判多少個月


易科罰金約多少錢 


易科罰金是天數乘以金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公然侮辱只有拘役及罰金刑,大多都數萬元不等。
阿宏 104-11-08 14:22

我在網路上以遊戲ID辱罵他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對方但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會被判多少個月


易科罰金約多少錢 


易科罰金是天數乘以金錢嗎?

您好:
判多久是法院決定
若能和解 請對方撤告 當然是最好
若需要代撰答辯狀 或須委任律師協助 可再與我聯絡
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阿宏 104-11-08 14:16

我在網路上以遊戲ID辱罵他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對方但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會被判多少個月


易科罰金約多少錢 


易科罰金是天數乘以金錢嗎?

你好: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59日以下)或300元(銀圓折合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阿宏 104-11-08 16:0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59日以下)或300元(銀圓折合新台幣9000元)以 ... (恕刪)

如有證據提出呢??

阿宏 104-11-08 12:04

我在網路上以ID的方式諷刺人及罵人白痴變態

我想和解但對方堅持提告 請問這種易科罰金要罰多少

易科罰金是假如被判15天  錢乘以天數嗎

Chris 104-11-08 01:38
老婆歐打我反而提告傷害,雙方皆有驗傷單。偵察庭各自陳述不同,檢察官將傳兩個女兒(高一高二)出庭作證。因為老婆不願和解。 我實不願小孩捲入大人的紛爭,況且此暴力不是互歐,我僅防衛而已。 檢察官僅以口頭通知老婆,要小孩下週四出庭作證,沒有發傳票。 小孩不想出庭,小孩不出庭可以嗎? 小孩不出庭,沒有證人,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傳票,可以拒絕到場,不過檢察官倘若認為有必要,屆時還是會依法傳喚,倘若不到,可以罰鍰或是拘提到案。

2、倘若不願意子女作證,可以向檢察官陳明,並且以測謊的方式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46

小孩因為跟您為父女關係,可以拒絕證言。

柯奕忻 104-11-07 22:52

今年9月初我在學校裡面的宿舍跟同學聊天

我們聊天的過程也被誤傳出去 造成A誤以為我們在罵他

A在隔天下課就找我去他們班

他指說有人跟他說他聽到有人說我在罵他

因為我當下也搞不清楚狀況 他便改約我放學到他們那棟教學樓的一樓 放學了 ,原先我跟同學約好要吃飯,所以同學也陪我過去赴約,打算把這件誤會講開解決清楚,但是到了一樓,他似乎以為我帶了人要來打他,他就叫我跟他去樓上,我便叫1名同學陪同我上去,走到2樓的時候,他拿起了手機打起電話,我大概只聽到你們在哪裡?這句話其他的都聽不太清楚,後來他又帶我到3樓,一直跟我講說我罵他是怎樣,而我也一直說我沒罵,僵持了大概1分鐘多,我便看到對面有B、 C走過來,而B跟C和我前幾天就發生過衝突,B當時也有跟我恐嚇說他是黑道,他們走到A的身旁時B便開口說:又是你阿!然後ABC三個人開始一直問我為什麼要罵A是什麼意思,而我也一直說我沒有罵,他們越問越激動,但是我對他們的態度跟口氣都一直保持的很好,忽然間B似乎從背後拿出一根金屬棍,往我頭上敲下去,當下就流血,我便前往教官室,教官當下也立即送我就醫,也驗傷完了,縫了2針,而現在要跟對方談和解了,而武器原本當時警察也有說要去學校拿,但是我昨天才發現似乎是被教官隱藏在教官室裡

我想請問

1.A. B. C 三位同學我只能起訴B嗎 當天晚上我去警察局報案時,警察稱說警方難介入校園,所以要先到校園裡面瞭解一下,並且說要把兇器收回,但是教官似乎把他藏起來,請問教官這樣的行為合法嗎?

2.與B談和解時請問傷口嚴重性會影響到賠償金額嗎,畢竟是在頭部,可以請問這樣大概可以求償多少嗎?

3.是否可以提告其他刑責(殺人未遂之類的)

4.由於警察當天沒有給我們報案,所以我們需要再報案一次嗎?或者要做什麼行為來先保護我的自身權益。


P. S對方都是未成年人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pintsung 104-11-07 08:36

我姐姐的牙醫診所,因為細故得罪了最大清運業者“高雄醫療廢棄物”,約佔90%的比例都由他收,“高雄醫療廢棄物”片面強制解約,然後強制要簽訂高額新約,為此與業者展開了一年多的訴訟,可是法官好像跟環保局有共識,遲遲不判他強制清運,開庭只問說要不要與業者和解,想要藉由高雄環保局更換其他清運業者,這一年間問遍所有業者沒想到高雄環保局跟清運業者們間好像有共識,其他家都不收,律師出面找也找不到。目前被以廢棄物清理法36條的子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8條開罰6萬元。原因是儲存時間過久與儲藏溫度不夠低。眼看著清運業者的合約12月就要到期,環保局一定會繼續有下一步動作。

 想說要以

廢棄物清理法,

第三十三條      事業無法自行處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亦無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
可供委託處理時,事業應妥善貯存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必要時,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得向事業收取費用,自行或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處
理或暫時貯存之。

第三十四條      事業無法自行清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亦無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
可供委託處理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會商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特定地區之事業,應將其事業廢棄物,送至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
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


要求環保局,直接回收是否可行。不知”事業主管機關“是不是環保局?

接連開罰的話,牙醫診所就要關門了。不知如何是好,雖然我姐姐不肯妥協的個性導致這個結果,但是高雄真的很黑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直接向高雄市政府就本件事情為陳情。

104-11-07 01:17

我在代收款項時誤算金額而導致多收了幾位繳款人費用,因為一開始並沒有發現,直到最近對帳時才發現金額溢收。

我將多收的費用算清後便一一通知當事人,將其溢收費用退還並誠摯道歉。

但其中之一人不服,提出因我的疏失導致她精神上的損害並且要我付出數萬元之賠償

我希望可以以和解的方式解決問題,對方態度強硬在談話過程中也有點情緒化甚至還提到他是軍警之類的話感覺好像有意要我因為他的職業關係息事寧人。

我該自認倒楣賠錢了事還是依法途徑解決呢?

沈恆 (沈律師) 104-11-07 02:06

您好!

多收錢有還款義務,頂多再賠償對方的利息損失就足夠了。精神賠償則毫無根據,不需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eorge 104-11-07 00:22

強制險已賠

第三責任險部份談判中 

若肇事者沒授權 給保險公司

這樣保險公司可跟我簽和解書ㄇ

沈恆 (沈律師) 104-11-07 02:17

您好!

保險公司本身有依保險契約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就此責任保險公司可以跟受害人簽和解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eorge 104-11-06 18:32

1. 肇事者一直不出面調解委員會

 

受害方可直接跟保險公司 達成和解嗎?

保險公司沒取得肇事者的委託書(因連保險公司都聯絡不上肇事者),該怎麼辦?

 

2.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是否仍可 再跟肇事者 提出?

 

3.調委會是說若跟保險公司取得賠常和解

但肇事者不出面

是到保險公司的法務部寫和解

但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仍可提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22:21

可以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方強制險承保公司,但須檢附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文件,對方汽車車牌號碼及查詢人的身分証明。查詢到之後直接與對方保險公司聯繫強制理賠事宜。

george 104-11-07 00:07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方強制險承保公司,但須檢附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文件,對方 ... (恕刪)

強制險已賠

第三責任險部份談判中 

若肇事者沒授權 給保險公司

這樣保險公司可跟我簽和解書ㄇ

Chris 104-11-06 00:48
我與老婆分房,5/28晚上九點多我應酬喝酒回家後到客房準備睡覺,老婆跑來客房說要求簽離婚協議書,我說條件尚未談妥無法簽,隨即老婆回主臥房。十點多,我起床上廁所,看主臥房的燈仍亮著,上完廁所後去檢查大門並將之反鎖(以前都是最後回家的人要反鎖大門),回客房繼續睡覺。但是殊不知當時老婆外出買離婚協議書,老婆十點半回來,發現大門反鎖,按電鈴及打電話我都沒聽到(平常我睡覺都很沈,況且當天有喝酒),老婆就去派出所告我妨害自由。我不是故意將老婆鎖在大門外。9/14開偵察庭,到現在還在傳證人11/17開庭。若被起訴,會如何判? 8/31晚上我回家時,老婆及女兒在主臥房,我想要進主臥房拿換洗衣服,房門鎖住,我敲門請老婆開門讓我進入拿,當時十點多,老婆及女兒都還沒睡,老婆回答:「就是不開門,你別回來了。」當時怒火中燒,重覆開鎖及撞門,導致門鎖壞掉。老婆去告我財損。11/2開庭,老婆表明不願和解。11/12再傳女兒當證人和解不成一定會起訴嗎?判決結果是否賠老婆修理門鎖費用4000元即可?還會有其他刑責嗎? 謝謝律師耐心看完,請指點迷津。

一、妨害自由的部分必需你知道他出去還故意去鎖門才有可能,妨害自由是一個比較廣的概念,這個部分比較接近強制罪。另外,一般人出門應該是會帶鑰匙,所以就算你把門鎖起來也在人情之常,這個部分我不認為你是妨害自由。後續你睡沈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呀…

二、毀損告訴乃論,如果和解撤告就沒事了。房屋所有權是誰呢?如果房屋所有權人是你,你把自己的門給打壞了其實你妻子並無告訴權,這個部分要釐清一下。

三、從這兩件事看起來你老婆心情不太好,要好好溝通呀。

四、如果你妻子很想離婚而你不想離,你要想想她想離婚的理由是什麼,才能去處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6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妨害自由之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6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妨害自由之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

calla 104-11-05 22:42

我的朋友在7-11偷了東西,店家報了警,但已達成和解,想請問,我朋友還需負什麼刑責?他沒有前科,只是一時糊塗,如何減輕他的刑責呢?

你好:

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達成和解只會影響量刑,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主張無前科紀錄並達成和解賠償被害人損害,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請法官宣告緩刑。 若沒辦法緩起訴緩刑,你所述之情形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您好:

因為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只要店家報警後,即使與店家達成和解,那僅是民事間的和解,依然要負起刑事責任,警方仍會要求您朋友製作筆錄,並且移送地檢署。但只要您朋友犯後態度良好,加上已經與店家達成和解,且沒有前科檢察官視情形給予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可能性大,但仍有可能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而被判處較輕度的罰金或拘役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5 23:29

 可以在偵查中向檢察官自白認罪,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以緩刑易科罰金

慧慧 104-11-05 20:18

我弟最近被他同班同學打,嘴巴附近縫了兩針

他同學說是我弟推他,但後來是誤會,但我覺得沒必要把人打成這樣吧?

因為我現在在外縣市,沒辦法及時掌握發生甚麼事,但剛剛得知他同學給他2000元,他也真的拿了= =

這樣算私下和解嗎?可以退回嗎?

對了 他同學應該是未成年 告他應該不會留下污點吧?

如果私下和解可以要求賠多少錢

還是交由警察處理呢?

 

 

你好:

可以先向校方反應,由學校依校園暴力事件程序處理。 和解不會影響你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只會影響量刑,但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各月內提告以免產生問題。 未滿18歲之人會依少年是件處理法規定處理,由少年法庭作適當之處分。為給予少年自新之機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規定,不會留下紀錄。 賠償金額要看弟弟實際受傷害之情形判斷。
薛立祺 104-11-04 16:18
爸爸在10/22停等紅綠燈時被另一面搶快的機車騎士撞上,對方紅燈,車速70公里左右,警察到場,相關責任說是對方要賠償,爸爸?骨骨折,皮膚需要植皮。對方19歲等當兵,爸爸在新竹工作,,11/1有打電話告知是否要和解,但他表明,一切等強制理賠,他們也沒有錢可以賠償。我想問1.我一定要等調解二次才能提告嗎?警察這樣說2.我要等爸爸出院才能申請到對方的強制理賠嗎?目前生活上很困難3.他們一直說沒錢,我可以透過法律讓對方賠償嗎?

您好:

不一定要調解有結果才可要求理賠,且在強制理賠外,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對方給付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慰撫金等賠償,亦可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小劉 104-11-04 12:47

我學弟(以下稱我方)大約上個月發生車禍

初判肇事比例應該是對方3 :我方7

對方在和解獅子大開口要求我方支付十五萬元新台幣

我方認為開價過高不予理會,故對方告我方過失

第一次偵查庭對方表示修車費加上醫藥費六千元

當庭要求和解,但對方始終要求15萬元,故和解再度失敗

那接下來我方可能面臨到什麼狀況? 可能會被判刑嗎?

任孝祥 (reneejen1229) 104-11-04 12:59
小劉您好: 過失傷害規定在刑法284條。您學弟很可能會成立本罪。 若傷害程度只是普通傷害 原則上是6個月以下的刑度 可以易科罰金 原則上不會被關 但會有曾犯"過失傷害罪"的紀錄。 若傷害程度達到重傷 則可能會被判超過6個月 就有可能會被關了。 對方要求15萬元的賠償金,其實還不算太高,建議可以考慮向親友借錢或貸款,與對方和解,並要求對方撤回告訴。 若須委請律師協助,可以再email與我聯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4 23:19

您好,若是對方有受傷,您又有過失,如此您被起訴之機會非常的高。

建議看能否請檢察官移付調解,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調解成功之機會較高。

Lixin 104-11-04 12:26
訴訟了 告對方侵入竊盜罪,如在法庭和解 對方可反告誣告和解協議達成是否就此完結?

你好:

刑法第320條1項第1款之加重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刑事偵查審判程序還是會繼續,只是可以從輕處理,爭取緩起訴緩刑,若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係誤會一場,如無其他證據可以證明有竊盜之犯行,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法院會下無罪判決。 提告和解證明確實主觀上有所懷疑,而被告也願意賠償,原本的告訴不會構成誣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4 23:03

和解與否跟是否有成立誣告之可能沒有關係,誣告之成立是另外判斷的,且可主張未具有誣告故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4 23:27

若沒有誣告的主觀犯意,不會成立誣告罪,不用過度擔心。

bubble 104-11-04 10:19

本人母親於去年初因竊盜罪被緩起訴,被判從去年3月中旬開始到今年6月底,必須做滿100小時義務勞動,但到今年6月初才實施3.5小時,消極態度令人髮指,之後觀護人同意讓母親延長期限至今年12/31,但至今已經11/4了,仍有60幾個小時未實施,可以說是根本沒心悔改,在此,想請問:

1.因我尚未得知在被緩起訴前是否已經有被判刑,所以不知道是否期限一到就會入監服刑

2.倘若尚未被判刑,接下來是否將面臨一連串的開庭、請律師等等問題

3.關於母親因犯竊盜罪加上她這種消極態度,是否會影響到她的刑責,可否大概說明刑責會多重

4.母親若有了前科,是否會影響她以後的退休金等問題

5.因家人對她已失望透頂,已有共識,若她這種態度下去,入監服刑了,不會有人願意去探望她,甚至是等她出獄後接濟她,這樣是否會構成遺棄等罪

6.因父親與母親雖仍保有婚姻關係,但實質上已分居7~8年了,也絲毫沒有聯絡,請問這樣會影響到父親那邊嗎

 

補充:她因偷拿同事提款卡去盜刷,次數多達9次,盜領金額約7萬多,事後已與同事私下和解,並簽和解書與賠償對方10萬元,但因竊盜罪為公訴罪故依然被起訴,才會有接下來的事情發生

 

問題比較多,因為我真的不懂,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1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緩起訴的義務勞動,倘若違反的話,是撤銷緩起訴,直接起訴您的母親,之後會進入法院審理,由法院依據您母親的犯行來判刑,因為已經跟被害人和解,本文認為入監服刑的機會不高(判決超過6個月)。

2、退休金的部份,倘若是公務員,因此遭到懲戒的話,會影響到公務人員的權益,倘若是私人機構,要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不能一蓋而論。

3、倘若您的母親沒有資力,則會有扶養義務,除非有免責事由。

4、可以嘗試訴請離婚

傷腦 104-11-04 03:03

1.ㄧ件傷害案件有證據跟人證,八個月來只開ㄧ次庭被告也忍罪,檢察官希望和解送回調解委員會和解失敗,案件送回地檢署3.4個月了完全沒消息,打給書記官也查不到進度,,請問怎麼辦

2.刑事只開ㄧ庭有人證物證狀況下被告也忍罪,我可以不用等起訴書律師提告民事賠償嗎?

3.如果可以要付裁判費是等民事結案在付裁判費嗎?還是ㄧ開始就要先付,,是告訴人付,還是被告要付裁判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案件一直拖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不過一般而言,沒有超過2年時效,或是有其他特殊考量,會等到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可以免去裁判費

2、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原告必須先代墊訴訟費用,等到判決的時候,再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地檢署動作慢是很正常的

所以問不到也很正常

你當然可以先提告民事賠償

但如果事發還沒兩年

建議可以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就不用繳裁判費

如果自己提要先繳

然後由敗訴一方負擔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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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楓紫焰 104-11-03 14:58

小弟在去年車禍

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肇事責任在對方

對方和解同意賠償16萬

於今年2月28日開始

以每月28日分期台幣6000元賠償

但是在今年十月就不再匯款

目前才賠償32000而已人就消失

小弟可以做哪些處置?

如何讓對方強制付款之類的?

甚至可以再對他提出背信之類的提告嗎?

(對方處理態度非常消極)

御楓紫焰 104-11-03 15:54

抱歉~小弟由於心急~以為程序錯誤沒PO上~沒等系統整理~十分鐘又重新PO文

有重複到請見諒~而且金額打錯~應該是48000元

回覆 御楓紫焰 的發言內容:

小弟在去年車禍

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您好:

壹、刑事部分: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部分(不論是否導致重傷害),因已超過告訴期間6個月,無法再針對傷害提起刑事告訴。

貳、民事部分:

一、若台端的和解,是在各地調委會作成,並經法院完成核定程序,則台端可直接持和解文件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台端的和解,只是雙方私下口頭或書面約定,則必須先向法院提告民事,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後,始得以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

三、是否可再請求精神慰撫金,需視雙方和解內容而定,若是在各地調解委員會所作調解,一般會在和解內容載明"就本件車禍,雙方其餘民事請求均拋棄",如此則無法再要求就和解內容以外的損害請求賠償

四、肇事者未履行和解內容,僅是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無涉刑事背信罪名。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以免影響權益~

SHIN 104-11-03 10:54

今日去申請交通事故研判表

相關內容如下

我方: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人受傷

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而肇事(處45-1-9)

請問調解時 肇責比例是怎麼計算

若要和解 金額大概多少比較合理。

PS.

對方擦傷 小腿肚後方撕裂傷縫3針

本人只有車損

一、小車禍以和為貴,可以調解儘量調解

二、這樣的傷勢建議在五萬元以下和解

三、對方六個月內可能會告你過失傷害,隨便判個一個月易科罰金都三萬元了。

四、所以小車禍以和為貴呀。有時候只要改變溝通方法就可以處理得很好了,類似傷勢我有看過二萬元和解的,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欽ㄟ 104-11-03 03:05

律師您好!

家母與家父在89年離婚 於協議書上載明女方可以進出房屋

又於91年男方暴力毆打女方,女方有至地方法院控告傷害恐嚇,且和解

和解內容載明 男方不得於女方工作地點騷擾,以及女方有權力入住房屋,與男方只要帶外面女性入住即賠償100萬元等條款

當時和解金為10萬元 具有本票,但男方迄今未還。

請問律師

 1,當時離婚協議男性負擔所有子女教育,撫養費用 且具有子女監護權,但都是母親撫養小孩長大 有街坊為證 子女是否可以提告放棄撫養

2、當時傷害和解金10萬元至今是否還可以追討 家母持有本票

3,他有帶其它女性進住家中,但確切時間均以模糊,是否可藉以男方自己供訴 為證據 例如他自己承認有帶女性進入住宅內

4,還在迄今兩年前在女方工作場所騷擾 以致家母離開工作場所經濟困頓,但在傷害和解書中載明不得擾亂女方工作場所,是否可以提告

5,請問律師如果自行全程攝影無間斷影片,是否可當作呈堂證供?

欽ㄟ你好,關於你的問題:

1.建議等令尊訴請子女履行扶養義務時再依民法第1118條之1主張減免為妥。

2.本票恐怕已經罹於時效,但可依和解契約請求。

3.4.5.若欲提告,必須先確認證據是否充足。

以上供參。

欽ㄟ 104-11-03 09:18

律師您好 請問影片的口述可否作為證供

和解書請求是否無法以法律要求強制執行

同陳大律師所言, 

錄影可為證物, 和解書請求需提出訴訟, 裁定對方違反約定後, 才可做強制執行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和解書, 票據, 錄影檔等)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m 104-11-03 00:36
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前一陣子下班在路邊與一位阿桑車禍 是我後面撞到阿桑疑似她沒開燈 但只有擦撞到後面左邊之後我向左倒 後來發現阿桑沒有駕照 本來一開始說不會獅子大開口 後來又說她去擦藥 擦一次1700的那種 說幾千元是不會跟我們和解 但有聽說她的腳本來就沒很好了 想請問正常理賠要多少?
Chris 104-11-02 21:48
8/30晚,老婆想與我爭吵,但我不回應,之後老婆拿平板電腦猛敲我頭部三下,之後用手揮舞亂打一通,我僅是防禦並沒有反擊,老婆又再用電風扇攻擊我,我先用腳擋住,再搶下電風扇,老婆失去重心往後跌倒撞到背後的門。 老婆提告傷害,雙方皆有驗傷單。今天上午偵察庭各自陳述,檢察官令下週傳兩個女兒(高一高二)出庭作證。因為老婆不願和解。 我實不願小孩捲入大人的紛爭,況且此暴力不是互歐,我是以防衛為主。 如何能保護小孩,不讓小孩出庭? 若下週真的都出庭,我是否也要告老婆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同時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做為日後您提起裁判離婚或對方提起裁判離婚之準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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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38

小孩到庭後,若小孩不想作證,可以拒絕證言。

牙隹 104-11-02 19:18

我在104年7月底在台北發生行車問題[我是南部北上喝喜酒],當時我是閃紅燈對方閃黃,我開車要左轉時,確認左右無來車時,對方騎機車直接從我左前方大燈撞過來了.當時對方正與後座乘客對話.並沒有直視前方,而後座乘客直接從我引擎蓋滑掉落,也陪他們跑了兩趟醫院,到了第二間醫院,醫生檢查確認沒問題.但是對方提出異議,醫生提出可以留院觀察,但是對方不願意,於是對方就自行繳費離開,在醫院外我也請對方多注意傷勢,到了隔天對方打電話骨盆有問題會痛,我請他繼續就醫,對方約了幾次要我們北上上去談,問他要談甚麼,對方也不說,到了八月六月打電話要求我們北上.剛好是颱風時間.於是徵求他們的同意.我委任我大伯去了解,過程是到警局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因為對方要求10萬的和解,但是他的醫藥費不到五千元.而他的機車也是10年以上的車子了,而且對方短短兩周內一直打電話過來一直約見面,卻不說是為何要求我方北上[應該是要私下和解],甚至在短短的半小時內打了五通電話說要和解,我當天帶小孩去看醫生,我小姑幫我接電話接到等我回來大發飆,還要我在颱風期間上去談和解就算了還改了好幾次時間八月25號提出了調解,到了九月談了第一次調解    [也是委任大伯]最後財損部分委員殺價至兩萬多[精神賠償五萬"一人兩萬五千元],我方原本只願意賠償財損部分,但大伯想盡早解決此事提出願意五萬和和解,但對方要執意要七萬.包含精神賠償.機車維修.手錶維修.醫療費用等等的,光是精神賠償就要五萬.說甚麼一人兩萬五的精神賠償.但是當時我的車頭已經接近到中線.且我的車子沒有撞擊對方的痕跡.只有被對方的擦撞痕跡.[車廠也說是對方撞擊,不是我方撞上]且對方後座乘客是掉落在我右前輪位置.而不是在對面.對方說他時速只有十公里很慢.但是我的車牌被他的機車給鏟起來.且對方的酒測值都沒出來,對方有規避酒測[一直不斷的抽菸\推託]都是失敗的測了兩次,[其一 警方要求對方喝水再測]一直都失敗,警察就說不用測了對方用左手簽名.機車倒的方向也面對我們.所以有很多問題.目前對方已提告.有接到警局通知作第二次筆錄.目前預計11月7日前往警局.

傷腦 104-11-02 03:57

律師你好,因今年三月份被人拿球棒歐打頭部,有人證跟物證(監視器),七月份有開ㄧ次庭被告當庭忍罪,檢察官希望和解送回調解和解失敗,案件又送回法院已經三個多月了都沒消息,打電話給書記官他說叫我寫信給檢察官,請問我要怎麼做呢?

1.繼續等待嗎?

2.還是寫信給檢察官

Cc 104-11-01 22:21

律師你好

我第一次偷竊是在104.10.01 已經有去地檢署 檢調問我是否成任加重竊盜罪 我已經承認 我知道這樣就表示 結果不會很好

還沒收到判決書 但我想知道 是不是不可能緩刑緩起訴

然後 我在10月底 不經意又偷了東西

我自己跑去投案 但警察說 這樣不算自首 因為他們已經查到我了

接著就做筆錄 和解  兩個案子我都有和解

我的問題

1.兩個案子是分開判決嗎?

2.加重竊盜罪 是否不可能判緩刑緩起訴了?

3.我第二個案件算是累犯 所以照理來說 會被判得很重吧? 會被判類似怎樣的刑責?

4.請問有可能申請勞動處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個案子分屬二次犯罪,可能分開判決;加重竊盜似難以取得一緩起訴緩刑之判決,您可嘗試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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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mkmkm900619@gmail.com 104-11-01 21:05

在8591交易   買家要求分期付款   第1期300 第2期6000

當初說好第1期付完  第2期將在月底付款  

在月中時 我有詢問她能否給200  因為急用  他說ok

所以200成為第2期     6000-200=5800  第3期變5800

在快要月底時  我有詢問買家他說幾時付款  他說31號付第3期 

在10/26號  我有詢問他 是否能幫買250的點數  但是他拒絕

之後我打什麼  他就沒有已讀  沒有看  直到今天11/1號  

他8591對話框一直已讀我 line 也不回我  以為他line封鎖我

我便罵了 狗  你只是畜生    

 在當初他說到31號繳款  但沒有說己時候    我等到31號晚上7點

便將遊戲帳密改掉

在今天11/1 號   他向8591克服申訴   說我將帳密改回   申述期中

我向她和解  但她不願意  說要告死我  玩倒我  要告我污辱     

請問我還未成年他告我污辱 我會怎樣?

 還有交易的話是誰對誰錯?  該如何處理  對方表明了要我倒 

阿春 104-11-01 20:34

我於今年5月21號請朋友(B)代辦門號換現金兩門(台灣遠傳各一),申辦先決條件是B如果可以給朋友使用去支付月租費不欠繳不違法我才可以交給B申辦,B也說會有人使用,現金我有拿到但是都是五百一千分次給,當初B告知訴我證件要放在電信行跑流程大約兩至三天,中間我有要用到我的證件我也有一直跟B討要,但是B一直拖延,23號拿回證件,之後詢問報好的門號號碼為多少,B吱吱嗚嗚的說要問問看,所以我自行打電話去電信客服詢問,卻發現名下又多了兩支門號,所以變成四支門號,我立即去電信行申請非本人辦理,我去問B,B說他也不知道  他去問問看,之後有兩間電信業者跟我聯絡,卻發現,B跟我說要放著跑流程,卻是轉交第三者(C)帶到第二間電信行作申辦,我告知B我要做報警的動作,B說他願意負責多出來的門號做解約,我就和她簽下一張調解書寫到申辦時間三個月後即做解約費用由B支付,基於B信用差所以在和解當天需繳付三萬的解約金視為押金,以防時間到找不到人,B以沒錢為藉口將押金繳付時間拉到6月10號,但是也沒給,之後我相繼跟B討,只討到八千塊,解約時間倒也說沒錢,四支門號的繳費紀錄通通都是欠費,於十月中我向他提告偽造文書,十月底電信公司要做強制繳款所以我只好自付解約多出來的兩門,現在警方筆錄做完大約一個禮拜,卻說我可能是非法提供人頭協助犯罪,也就是共犯,但是我是被害,我什麼都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多申辦的,而且四支門號打的調解書B一件都沒做到,請問我該怎辦,也不能撤銷,我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2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姑且不論遭B偽造文書的那兩支門號,您賣門號的那兩支門號,倘若有人用做犯罪之用,您還是可能遭認定是共犯。

2、就您所述的狀況,涉及兩個犯罪(共犯及偽造文書),建議您備妥相關證據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孫某 104-11-01 20:24

各位好

近日因停車問題一時衝動而以黏著劑灌入對方機車之鑰匙孔

遭對方提出毀損控告

然彼我兩方經數次和解皆不成(因對方強硬索求五萬元始願和解)

故唯有步上法庭一途

幫忙協調的里長建議我先行書寫訴狀(里長亦是聽人所言 詳情不甚清楚)

因此想請問

1.所謂訴狀是為何物?應至何處載取?又應如何撰寫?

2.類似這樣的毀損案件我獲得不起訴或緩起訴的機會有多大?(本人無前科且三次主動要求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會成立毀損罪,建議應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若無法和解,恐會遭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您涉嫌觸犯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罪,因毀損罪係屬告訴乃論,如果能夠達成和解,即可撤銷告訴。依您的情況,只要您在和解過程中,表示出誠意,且犯後態度良好,只是因為對方提出的和解金過高,導致未能達成和解,檢方會考量您無前科,素行良好,可能予以緩起訴或是聲請簡易判決簡易判決亦為結果為可易科罰金拘役或罰金等。

2.  若您想向檢方表達您的態度,可直接進入檢方的網頁下載,或是委任律師協助您撰寫答辯狀。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不起訴的話要你始終否認加證據不足才有機會。

二、緩起訴要認罪加檢察官同意,要儘可能的釋出和解之意,若可以和解撤回告訴他簽名由你遞狀,或調解時載明不告刑事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就會沒事。

三、這要在一審言辯終結前為之會完全沒事。二審再撤回告訴了不起是緩刑

四、用詞上沒有撤銷告訴,是撤回告訴。

五、之前有人問過一樣的問題,我查過判決了,最壞的情況應該還是可以易科罰金,所以不用太擔心呀。

六、以後不要這樣做了。

七、五萬元和解是可以考慮的金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 104-11-01 18:22

各位律師與參與討論的網友您們好!

我是南部某國立大學理學院某主要系某旁研究所的博士班學生,在一個月前,我接到這個研究所的所辦管理員與另一位博士班學長的手機來電,他們說我是目前所上有部分電腦的內部零件或配備遭掉包或盜取的唯一犯罪嫌疑人。

在上星期四時,我接到某一個很有心機的學弟傳來的臉書訊息,他說所上今天下午已經有刑事警察局的鑑識人員到所內遭竊或掉包的實驗室採集指紋。
我目前的問題有下面10個:

0. 由於實驗室的電腦,幾乎我也都有碰觸過,自然採集指紋的證據將會指向我本人,但我確實沒有竊取或掉包,畢竟實驗室每一屆畢業離校的,來來去去的,蠻多硬體被拔來拔去,但我在前三個月已辦理休學手續,卻也被視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所辦已報警處理,未來將會接到法院的傳喚,我該怎麼辦?

1. 目前警察偵辦的進度已經採集完指紋了,未來的什麼時候我會接到哪些單位的傳喚?

2. 若要我配合按指紋檢查,我可以不配合嗎?若不配合會怎樣子呢?

3. 若他們強硬將指紋視為唯一定罪的證據,那我會被判甚麼罪呢?

4. 法院或檢警單位會有哪些動作來要求我配合調查?

5. 若我真的被定罪,那會是什麼罪呢?

6. 若其罪,可以和解嗎?可以易科罰金嗎?或延後入監服刑嗎?我目前就讀北部某一所大學的主系的博士班,可以在這一個學期後,可辦理休學時期,再入監服刑嗎?

7. 若入監服刑,其刑期為何?會依照掉包與遭竊的財物損失來計算刑期嗎?

8. 我若入監服刑,會留下案底,那我可否在北部的某一所大學的主系博士班復學呢?

9. 自首,有什麼條件?會不會耽誤到我目前的課業與研究進度呢?

你好:

會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單請你到場接受詢問或地檢署的傳票要求你到場接受訊問,無故不到可以拘提到場。 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警察有強制取證權,可以違反你的意願採取指紋。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 同2。 同3。 與告訴人和解賠償損害,可以爭取緩刑或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依學校校規處理,判斷是否會開除學籍。 同6,會依照犯罪行為所造成之損害去量刑。 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影響到良民證的申請。 不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的要件,但可以自白並配合偵辦,請求輕判。視學校如何處理。 有指紋不代表你有犯竊盜罪,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及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除非證據確鑿,或你願意自白,都還是有爭執空間,建議你尋求律師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阿? 104-11-01 18:5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會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單請你到場接受詢問或地檢署的傳票要 ... (恕刪)

若我接受調查與指紋採集,那種種證據將指向我為不利,我該如何做?才能換得緩刑易科罰金呢?

阿? 104-11-01 18: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會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單請你到場接受詢問或地檢署的傳票要 ... (恕刪)

我目前人在北部,可以就近在宿舍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察局接受採集指紋嗎?

官靜 104-11-01 15:07

想請問臉書po文如.(我方)這個女的急需要人家炮他.好友們來來來大家趕快來輪幹她.此類言語.對方知情後我方也誠意道歉.並在臉書公開道歉.如今對方要求3萬才要和解.當下在警局說明我們只有兩萬但他方不接受.想請教他方至警局報案後已開三聯單是否就一定會移送法院沒有所謂私下和解的情況了.因對方說如果我們早一點北上和解警方就不會送??提告部分有私下撤告機會還是一定要經由法院處理??感謝各位律師~~~

你好:

有三聯單表示警方已經受理,公然侮辱誹謗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後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或請對方在撤回告訴狀上簽名,由你幫他遞交給警方或地檢署,檢察官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官靜 104-11-01 20:2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有三聯單表示警方已經受理,公然侮辱誹謗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後可以 ... (恕刪)

 

但警局員警說還是會送法院所以沒有私下和解這機會也無法撤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案件的終結,最終是由檢察官來決定,若您們已和解,則可以先陳報給檢察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官靜 104-11-02 00: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就是這種案件沒有私下和解就可以解決的也無法在上法院前就撤告囉???非常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案件的 ... (恕刪)

 

官靜 104-11-02 00:57
回覆 官靜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方也上警局誠心道歉也在臉書上公開道歉..對方也接受但現在要求3萬才肯和解想問金額是否不太合理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