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二、依照你的說法,最可能的第一個是家暴傷害案件。就是對方主張你有打他而他有驗傷單然後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三、第二個,可能是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這個部分的話暴行未成傷也成罪,所以也可能因此收到傳票。
四、第三個可能是,如果已經有家暴令的話,如果你違反家暴令,就是違法家暴令罪。
五、具體狀況要看你的傳票才能判斷。
六、家人的話可以溫和的處理要儘可能溫和的處理。要儘量避免語言上的羞辱。家人可以一起吃飯就要珍惜。
七、如果你是無辜的話建議你找個律師協助你,如果無資力請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父親離開,處理後事時因種種不愉快鬧翻了
遺產部分,父親家長輩不打算分予本人也罷,但也不給予本人父親的除戶證明等資料(後來知道自己可以申請),爭吵後衍生以下問題
1.父親名下只有車子,因為本人不願提供身分證影本給他人辦過戶,
如果擱置不去辦理,自己會有罰款等問題嗎?父親家長輩未告知保險業務、監理站車子持有人過世而直接辦理過戶,那過戶程序算有效嗎?
2.之前工作缺業績時,有跟父親投保一筆保險,保險費用由自己出,現在父親家長輩調查得知後要我吐出理賠,因本保險除父親跟媽媽外,沒告知過其他人,詢問保險公司發現是業務人員偷用本人名字查詢洩漏給胡小姐(父親再娶),因此爭吵。想問未經本人同意查詢保險內容並告知他人,現無任何直接損失,但也引發後續很多爭吵,想問能否申告業務人員及胡小姐?有追朔期嗎?
3.父親家長輩投保儲蓄險,因我跟他們居住不同縣市,本人貪圖方便,告知他們投保人用我名字,受益人用媽媽,滿期歸還給他們,他們同意也固定匯款給我(有明細),並且已投保3.4年之久。因上述事件,他們謾罵並要求保單改回他們名字,我也同意並立即更改了,過一個月,因調查出個資洩漏,胡小姐說要告本人拿長輩們的錢投保我自己,現已更改回去,這會成立嗎?如果真的告了,那屬於誣告嗎?
4.在爭吵之後,胡小姐三番兩次藉父親家長輩保單打電話給公司客訴本人,因客訴內容與實際不符,且屬吹毛求疵地挑毛病,故公司不接受。因不堪其擾,警告將申告她調查個資來使其收手,因不知追朔期多久,且擔心過後又再客訴本人。有無任何建議?
以上煩請協助解答疑問,謝謝

我在今年8月時在露天拍賣找了一家評價還不錯的代購賣家
請他代買了門票,隔天就把款項匯給他,後來賣家說有順利買到門票
等門票寄來會在寄給我們,賣家在開唱前兩個禮拜表示已收到門票,會在近幾日寄出,但我在開唱前4天還未收到票,賣家表示票是在偏僻的地方寄出所以要在等一兩天看看,我請他給我郵局掛號的追蹤碼他也不給,一直扯開話題,到演唱會前一天還尚未收到,賣家一直表示會在查查看郵件到哪,演唱會當天確定沒收到門票,我要求賣家退全額款項,賣家答應但要10/10才可退回(演唱會是9月),到了10/10號賣家表示因為帳戶資金流通太多被銀行鎖起來要等到11月帳號持有人回國處理,並表示11/10是最晚日期了,但11/10還是沒收到說要12/10,這之間有告知賣家要報警處理,賣家隔天就先退我一部份款項,並表示他們不是詐騙集團若提告,則會告我誣告,我沒辦法只能等12/10,但10號到了我還是沒有收到款項,留言給他也不回,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男友在一社區大樓oo樓租房居住,上周五半夜11點警察登門告知xx樓住戶報警我男友偷窺。警察拿了兩張照片: xx樓住戶監視器拍下的一名男子透過門的貓眼窺視的背影(沒有臉);另一張則是我男友在坐電梯時的正臉。並告知xx樓住戶指控我男友為偷窺者,列為唯一被告。男友從未上過xx樓,為證明清白向大樓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閱監視器卻被拒絕,被告知需經法律途徑在警察局才可看。既然如此,xx樓住戶為何可取得我男友在電梯中的照片?且警方辦案時難道不會先調閱監視器確認"被告"是否確實有上xx樓?另,既然xx樓住戶既然有裝設監視器為什麼只提供警方背面照?現管理委員會不提供監視器畫面,很怕唯一能證明清白的影片被洗掉,請問男友目前應該如何處理?若最後還男友清白,是否能控訴xx樓住戶為誣告、妨礙名譽並要求賠償?男友道德感很高,最近為了這件事情身心受了不少煎熬。請律師分享您們的知識與建議,希望能保護自己不淪為被告被害人,謝謝。



我在二手淘寶上買一件記憶體 但是沒辦法直接用台灣ATM轉帳過去
於是我去露天找幫人代付的賣家 下標後有直接匯款過去就直接使用找人代付
賣家也幫我購買好了 不過我購買了淘寶賣家遲遲未發貨未回應 我直接用退款處理
我有跟淘寶客服問過找人代付是直接退到代付人的支付寶並非是我的支付寶
後來有跟露天賣家用LINE聯繫 問他退費問題 他回直接退費給我的支付寶
結果淘寶賣家未回應直接退費 可是退費不是我的支付寶 而是代付人的支付寶
我再問露天賣家的LINE給他退費問題 他就回我
我不處理退貨事宜 請自行與店家協調購通 好像就直接封鎖我的LINE
我有打電話給他也沒接 露天悄悄話留言給他還未回應
跟我叫交易的露天賣家評價有四百多評價 才放心跟他交易
我也是想跟露天賣家協調不是直接退款給我
是再用退費的金額來購買淘寶網的其他東西
露天賣家也不回應我 ?
有跟警方報案不過警察說不是很建議我去報警
他告訴我 如果賣家用各種理由說沒接到電話 手機沒電
我就成誣告了還要賠償他的警示帳戶的損失
我告贏只是僅僅拿回被侵占的錢
還說只是為了侵占的錢跑法院不划算
難道真的只能就這樣自認倒楣嗎?



親友透過我家人持我的雙證件及印章僅口頭表示到財產局做「詢問」業務使用,並不會出賣我拿取作私用或違法用途。因朋友表示萬一成功後再偽造土地讓渡書之類的,對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的會影響很大,故建議我報案。
結果查到第三人(非親友)未經我同意假借代理我名義向財產局申請購地,警方傳喚第三人,第三人不願配合做筆錄,因為他表示是親友出具有我同意的委託書、證件及私章給第三人使用去向該機關代理我名義申購土地。因該機關多次開會函請我、親友及第三人出席與會,兩次會議我也沒有到場,該機關覺得涉及我權益影響重大,暫緩此案,我得知後,立即向該機關表示我從未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爰請該機關註銷申請在案。
警員初步調查:1、第三人表示是善意第三人,是親友持有一堆同意書及委託書,他才代理去購地。
2.資料經查所有簽名明顯非我筆跡。3、親友有至戶政機關申請我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等資料,且出具的委託書亦非本人親簽或口頭同意。
親友表示是他們偽造我簽名,要我對第三人撤告,否則會涉及誣告,有關誣告部分我有爬文非虛偽事實不構成誣告,我是依照機關提供給我最後申請資料為第三人代理我名義(冒用我名義)提出申請。
總結:請問如下
一、第三人未經我口頭或書面同意是否有罪?何罪?若該第三人無罪不受起訴我是否有誣告。
二、親友未經過我口頭或書面同意,偽造同意書及委託書至戶政機關申請重要個人資料及私下將雙證件及印章、戶籍資料、印鑑證明拿給第三人作為使用,是否有罪?何罪?
三、是否涉及以下罪名:?????偽造私文書(委託書)、偽造公文書(申購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向戶政等機關申請相關資料)、??偽造盜用印章(各資料都有我印鑒章)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親友透過我家人持我的雙證件及印章僅口頭表示到財產局做「詢問」業務使用,並不會出賣我拿取作私用或違法用途。因朋友表示萬一成功後再偽造土地讓渡書之類的,對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的會影響很大,故建議我報案。
結果查到第三人(非親友)未經我同意假借代理我名義向財產局申請購地,警方傳喚第三人,第三人不願配合做筆錄,因為他表示是親友出具有我同意的委託書、證件及私章給第三人使用去向該機關代理我名義申購土地。因該機關多次開會函請我、親友及第三人出席與會,兩次會議我也沒有到場,該機關覺得涉及我權益影響重大,暫緩此案,我得知後,立即向該機關表示我從未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爰請該機關註銷申請在案。
警員初步調查:1、第三人表示是善意第三人,是親友持有一堆同意書及委託書,他才代理去購地。
2.資料經查所有簽名明顯非我筆跡。3、親友有至戶政機關申請我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等資料,且出具的委託書亦非本人親簽或口頭同意。
親友表示是他們偽造我簽名,要我對第三人撤告,否則會涉及誣告,有關誣告部分我有爬文非虛偽事實不構成誣告,我是依照機關提供給我最後申請資料為第三人代理我名義(冒用我名義)提出申請。
總結:請問如下
一、第三人未經我口頭或書面同意是否有罪?何罪?若該第三人無罪不受起訴我是否有誣告。
二、親友未經過我口頭或書面同意,偽造同意書及委託書至戶政機關申請重要個人資料及私下將雙證件及印章、戶籍資料、印鑑證明拿給第三人作為使用,是否有罪?何罪?
三、是否涉及以下罪名:?????偽造私文書(委託書)、偽造公文書(申購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向戶政等機關申請相關資料)、??偽造盜用印章(各資料都有我印鑒章)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緩起訴或簡易判決處刑為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事由:
因為資方提出要停繳勞方勞健保,故勞方提出無法接受與當初勞動條件不同,因此資方主動提出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勞方,但因薪資及資遣費糾紛,資方申請調解,但調解不成,資方因違反勞基法,被勞工局開罰,現今資方憤而轉向法院告勞方偽造文書,想請問律師,勞方已收到法院傳票,要如何應對,因當初公司只有勞方一名員工,故資方要勞方自行填寫非自願離職書及資遣通報,但資遣通報是資方寄給勞保局,公司也有錄影,資方拿出申請單要勞方填寫資料及用印,資方全程在場,但如今資方謊稱不知情,是勞方自行開立即用印,要如何向檢察官証明此行為勞方知情並允許?
請問專業律師
1.勞方要如何自清並獲得檢察官相信?
2.勞方是否可以告資方誣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對方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待您爭取到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不論對方婚姻是否有效,焦點應至於妨害家庭罪之構成要件,即您是否有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與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時,是否知悉對方配偶已婚,若無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或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均可為無罪答辯之,針對對方之請求,均可置之不理,亦應注意避免對方對您錄音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有一個女生 自己拍了一些受傷的照片 對我朋友提出 強制猥褻的提告 但我朋友說他並不熟 他所提出的日期 當天兩人有見面, 但分手時 我朋友 送他 去7-ELEVEN 叫計程車, 當時都有說有笑, 他自己也在7-ELEVEN買東西, 並自己在7-ELEVEN用ibon 叫計程車。 這個女生的突然提告 我朋友很錯愕 , 因他們根本就不熟。7-Eleven的錄影畫面 我們已提交給警察, 目前收到要去法庭的通知 我們應該做什麼事? 還能做什麼事 ? 請律師的費用,如何在案子不成立後請求賠償?如不請律師我們自已如何準備開庭
開庭當天 如果這個女生沒出席或避不見面, 案子就結束了嗎?或是我們如何讓這件事結束? 如果案子不成立 可以對他提出誣告嗎 我們要如何請求名譽賠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目前應先蒐集監視錄影證據外,尚可蒐集事發前後與對方之聊天紀錄、臉書訊息、臉書友誼紀錄或line通訊軟體紀錄等,準備辯護答辯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目前應先蒐集監視錄影證據外,尚可蒐集事發前後與對方之聊天紀錄、臉書訊息、臉書友誼紀錄或line通訊軟體紀錄等,準備辯護答辯使用之,最近亦應避免與對方聯絡,以免遭對方蒐集證據,斷章取義,成為對您不利之證據,另於偵查庭開庭前亦應先預做準備,避免於偵查庭中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應先準備安全之回答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嘗試以電話或簡訊或line訊息等方式蒐集證據,誣告不是那麼容易成立,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二、一個是檢察官依職權告你誣告,那表示你開庭很可能有說錯話。
四、這類案件很適合做民間測謊。
五、我幫你查了一個無罪判決摘要供你參考:
又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係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 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 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誣告罪之成立,以意圖他人 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其要件,故其所 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實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 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刑法第169 條 第1 項誣告罪之成立,須其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若 所告尚非全然無因,衹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訴 追處罰者;或其所訴之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實在,惟在積 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均不能構成誣告罪 (最高法院59年臺上字第581 號、46年臺上字第927 號判例 、99年臺上字第3328號判決參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事由
我朋友向勞工局告他自己的公司
因為上班超過十個小時,
正常工作時數超過八小時的話,
後面的兩小時是要給加班費的,
不過該公司卻沒有給,
現在告上勞工局了,公文也已經發下來,某日要約談
但今天我朋友說他見到他同事,
他同事說他的老闆娘轉告她,如果堅持要告,要討這筆加班費,說要告我朋友偽造文書
而他老闆娘說要告的偽造文書是說他上班打卡的那個卡片偽造
重點,他上班的打卡卡片是忘記打的,簽名也是叫他們的主管或是店長簽名並不是他簽的名,況且他只是找能做主的人而已,而且她老板娘發現後一樣照扣他的薪資
現在她老板娘要求他不要告他加班費的案件,不然要告他以上說明的偽造文書案件,那我請問這樣是有構成法律上的偽造文書嗎?有算成立嗎?
假使不成立是否可反告老闆娘誣告嗎?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距今約7年多前,在外地工作,認識一位朋友,對方提需要購買一台二手機車,向我借身分證去辦過戶,我不知道對方是甚麼困難而不能拿自己分身去辦,我一個好心,看對方單親,要接送小孩不便,我不疑有他,動了惻隱之心,好心借對方身分證辦過戶買二手機車代步,對方答應我只是辦過戶,機車的錢是他自己出的,也答應我絕不會給我添甚麼麻煩,以後有罰單和燃料牌照稅收,他都會自己搞定,事隔多年,我也不在那個城市工作,也非常多年沒有聯絡,就在這個月,我收到法院行政強制信,是強制未按時間繳納機車燃料稅,還未被強制的欠款,加起來上萬元,等於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按約繳交稅金,而我也多年未曾收到過通知,,所以也不知道此事,直到最近收到法院強制繳款書,這位朋友也失聯非常多年,人車也找不到,之前聯絡是存在手機,中間我手機也有掉過,甚至對方姓甚麼叫甚麼,現在也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我打給監理站,本來他說可以辦註銷,但我沒車牌,所以無法,後來又幫我找說可以辦拒絕過戶,但是我連對方叫甚麼住哪裡都不知道,對方失聯已久,所以也無法登報辦拒絕過戶而辦註銷,所以也不行,最後監理站說我只能試試看走法律民事,或是找警察看看有甚麼辦法,而我問說那我報失竊可以嗎,說這樣我可能會被對方反告誣告,如果走民事,我也不知道對方名字,該怎麼處理,如果找警察,我又該如何說明處理,我還有甚麼處理方法嗎?


律師大人您好,請您幫幫我。
事情是這樣的,我距今約7年多前,在外地工作,認識一位朋友,我年輕不懂事,對方提需要購買一台二手機車,向我借身分證去辦過戶,我不知道對方是甚麼困難而不能拿自己分身去辦,我一個好心,看對方單親,要接送小孩不便,我不疑有他,動了惻隱之心,好心借對方身分證辦過戶買二手機車代步,對方答應我只是辦過戶,機車的錢是他自己出的,也答應我絕不會給我添甚麼麻煩,以後有罰單和燃料牌照稅收,他都會自己搞定,事隔多年,我也不在那個城市工作,也非常多年沒有聯絡,就在這個月,我收到法院行政強制信,是強制未按時間繳納機車燃料稅,強制金額1800+手續25,還未被強制的欠款,還有好幾千,等於從頭到尾都沒按約繳交稅金,而我也多年未曾收到過通知,所以也不知道此事,這位朋友也失聯非常多年,人車也找不到,甚至對方姓甚麼叫甚麼,我都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我打給監理站,本來他說可以辦註銷,但我沒車牌,所以無法,後來又幫我找說可以辦拒絕過戶,但是我連對方叫甚麼住哪裡都不知道,對方失聯已久,所以也無法登報辦拒絕過戶而辦註銷,所以也不行,最後監理站說我只能試試看走法律民事,或是找警察看看有甚麼辦法,而我問說那我報失竊可以嗎,說這樣我可能會被對方反告誣告,我就當我年少不懂事,我也願意繳對方背信約定欠的罰金,當然可以合理解決,我當然是不想去付那筆款項,我只是不想再夜長夢多,幫人被害,繼續爛帳再繳下去,甚至對方使用機車作不法之事,造成我刑事責任可能,我之所以現在才解決,是很早之前對方就失聯,我完全沒辦法也不懂該怎麼辦,也是受老一輩的觀念影響,總是催眠教育我們大事化小事無事,使我害怕也不懂找法院或警察爭取自己的權益,所以想說沒事就放在那,但是現在終於有事了,我揹這個罰則和罰單,我真的欲哭無淚,就算我願意承擔責任不懂事的責任繳交罰款,但卻連解除名下車都不行,卡在程序依些要件不足,我該怎麼辦,誰來救救我,我經濟也有困難,身心也有病,我只想處理,不要再因為年少不懂事做了好事卻備受折磨,懇請各位專業律師大人能可憐可憐幫幫我。


各位大律師好,
敝人最近在整理幫忙家中工廠的工作紀錄時發現一兩年前有一項工作被扣了尾款(2013開始~2014結案),詢問長輩才知道當時的狀況是:
業主承接公共工程案件、發包給我們細項,結案時因為進度delay的關係被扣一大筆錢,就過來要求我們幫忙分攤部分,如不分攤的話就不撥款給我們。
長輩老實加上當時工廠財務因為這個案子而吃緊,只能自認倒楣接受了,而且又是因為是熟識的業主而沒簽約,不過還留有這案子相關的電子信件、施工過程照片(有拍到施工者)、銀行匯款明細。
敝人看到這樣的狀況真的非常氣憤,覺得不能姑息養奸!
想請問各位律師~
1. 依照我們這樣的狀況,還有辦法討回被扣掉的那筆錢嗎?
2. 敝人在打聽之下得知那個案件是不可二度發包的,因此對方在發包給我們的這個動作上已經犯法(疑似這樣當初才沒簽約),若我們無法討回那筆錢,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舉發業主、讓官方下次在審核此公司的標案時發現他們曾經非法發包?
3. 長輩很擔心走法律途徑不成反被告(why???),依照我們現有的證據,應該絕對不可能被反告誣告吧?
懇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在車禍中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有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被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後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與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對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及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與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問題】我只不過介紹一個網路朋友的心理醫師給原告,純粹讓被告跟原告聊聊開導她不要有輕生的年頭。誰知道原告她,背著我跟心理醫師去涉及牽扯金額和其他問題。我並無對方被告的任何資料和聯絡方式。所以新竹市的竹北分局陳警員約我下禮拜一10/26去做筆錄。她告不成對方就反過來告我詐欺還編謊說我跟對方是一夥的。還跟對方協議地下情人不能讓第三者知道,不然她們的關係就終結。我真沒想到她失去理智做出這樣的事情。若查證原告事實與提告不符,我是否可以當場提告對方誣告及毀損他人名義、及精神賠償嗎?
下禮拜一10/26下午15點過後,要去新北市竹北分局找陳警官做筆錄,
禮拜二10/27下午15:50前,要去台中市西區自由路地方法院被法官偵訊話。
我會把我知道的告訴法官,我想問因原告;告不成被告騙取她的財物卻誣告誣賴不相干的我,是否偵訊完可像地方法院的法警或書記官或跟誰申請閱卷或誣告我的人提出提告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之意。如果大門之外是特定多數人或不特定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並不以當時有人在場為必要,這個部分就會是公然。
二、關於[ 不孝] 這個部分,我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不孝子孫指稱告訴人,並非對於告訴人提出具體指摘,而係抽象侮辱性言詞,依社會一般理性正常人聽聞後之觀感,均足認係含有輕蔑對方身分等人格特徵,予以非價污衊,致使他人難堪,自足以貶損告訴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皆該當於刑法[ 侮辱] 之範疇] 。
三、當然,司法實務上對於同一件事的不同法官可能會有不同想法,實際上是不是公然還要看大門之外是不是不特定多數人都可共見共聞,這個要看這個場所的狀況是開門即見馬路還是情況特殊大門打開還要經過多重關卡來定。
四、這類案件是告訴乃論,如果可以談和解撤告或是調解的話可以一試,不過冰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個部分要和解恐怕會有點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將證據交由律師,由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並出庭為您處理相關訴訟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弟的朋友之前於百貨賣場偷走約總值27萬的手機以及平板
他將其中一隻給他母親使用(他母親不知情),後來因為被通訊警察查到而到分局到案說明
但第一次做筆錄時我朋友堅持說是店長拿給他的(當然我朋友在說謊)
後來我朋友又因為賣出去的手機被查到而再次到案說明,當下他還是堅持說是店長給他的,並且給了五隻(我朋友還是再說謊)
後來第三次警察找來店長以及我朋友,當下對質時我朋友還是不承認
對質結束店長先行離開分局後,在開始向我朋友做筆錄前我朋友終於向警察承認是他偷的
警察當下做完他自首(筆錄上面寫自首)的筆錄後便跟著他到他家把剩下還沒賣出去的手機扣押回去
當天晚上他也跟店長道歉,店長也原諒他的行為並約好簽訂和解書(尚未簽訂)
所以我有幾個問題:
1.雖然警察在他筆錄上寫自首,但他之前兩次的筆錄都有欺騙的行為(包括內容不實以及誣告店長),就算店長跟他和解,這樣他會觸犯什麼刑條嗎?
2.聽說手機店老闆很容易獅子大開口,若是金額不合理(比如50萬甚至是100萬以上),那我朋友不簽沒和解是否會對法官審理時造成嚴重影響?
3.若和解過程順利他也在開庭前支付完賠償金額,店長以及手機店老闆的和解書是否可以幫助到他呢?
4.雖然我朋友很有誠意悔改道歉以及和解,但根據上述的情況他觸犯的刑條感覺不少,請問他是否有辦法爭取到緩起訴或是緩刑呢?
以上,感謝各位律師百忙中詳細回覆解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或緩起訴之機會,惟若和解金額太高,就算了,即使成立犯罪,均有機會為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我與雙方均已滿18歲
我簡單說明
我與女方當時是你情我願的性行為
我與女方交往了差不多半年
所有的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的
之後我在103年1月份提出分手
但我是今年104年2月份收到到案說明我才知道這件事情
我們的聊天內容是從交往期間102年7月份到103年1月份結束
我到104年2月份才知道這情況
證人是我家人
我不清楚對方握有的證據
我去到案說明時 承辦人警官有大致跟我說 我的情況十有八九會被判合意
但是警官有跟我說他已經生小孩了
生小孩的事情 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我當時也有叫他去醫院驗孕 可是他跟我說他沒有懷孕
警官跟我說 懷孕期間是103年9月份到104年7月份
請問律師 我有勝算嗎 ?
我有疑問
第一: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並沒有立即的請求援助 求救 反抗
第二: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為何還要繼續跟我在一起?
第三"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為何還要去醫院探望我 ?
總總疑點是否構成他誣告我 ? 我是否可以反告他 誣告 妨礙名譽?
我手頭上的證據 僅只有交往期間的臉書對話內容(已交由警方為證據)
我還有證人
我是否應該接受測謊 ? (我沒有犯罪)
交往期間 我有去他家 他來我家 雙方各數次 雙方家長皆可證明
我只想知道答案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謝謝律師您!

一、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二、測謊有二種,如果你是真的無辜卻苦無證據,那麼建議你可以做民間測謊,要費用,喔!我知道你說你沒有錢,但這只要一萬八,相對的如果被認定是有強制性交的話判的刑很重,就算你沒有錢找律師還是可以考慮去測一下。
三、第二種是公家測謊,第一個是要檢察官或法官同意送測謊才能測,第二個是即使是無辜的人也未必測得過。測不過的話很容易就被認定有了。
四、依據你的情況,你也只能努力去搜集你沒有強制性交的證據了。
五、依律師倫理規定律師是不能保證勝算,但是如果你測謊過的話勝算會提高。
六、如果你不願意接受民間測謊也不願接受公家測謊[最高法院是說你有權利拒絕測謊]。那有幾個可能情況:
[一]對方去測謊而且他過了,這樣你被起訴的可能性很高。
[二]檢察官不安排測謊,依現有證據認為你沒有,然後不起訴你。
七、如果堅持不找律師最後檢察官選擇起訴你,還是建議你找法扶幫你。很重要所以我說第四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罪章犯罪種類型態多樣,依您提示情形,可能為強制性交,對方須證明二構成要件,一為與對方發生性交行為,二為違反意願,若對方能證明以上二點,您即有構成犯罪之可能,辯護策略可考慮提出未違反對方意願之證據,若對方證據明確,可考慮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之機會,避免入監服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2015/09/16星期三下午1:58左右時
我們一排房子是五間透天,她是我們家倒數第二間的阿姨
但搬運白鐵過程中,她沒使用推車或是搬運器材一路用拖行方式
搬運去路口附近回收,結果搬運過程刮傷停在我們家路口轉角處停放第一台的車子
剛好搬運當時刮傷的時候,隔壁鄰居的兒子外出上班看到但因為隔壁上班時間都中晚班所以等到星期六晚上才想起告知我們說我們家車子被刮傷
但當天晚上知道也跟對方的家人說妳母親刮傷我們家的車(因為車主礙於是鄰居不想打壞關係)對方一開始很有誠意說是錢可以解決問題都是小問題
但直到昨天對方一直在爭執我她母親沒用到人證說的日期不一後來我去調閱監視器也有經過鄰長同意可以翻拍擷取畫面給對方家人看,但對方家人卻說畫面有點遠而且說不定那根本不是她母親用的,最後才讓我報警處理,但,今天才知道人證遲遲無法出來說明,是因為她們私底下有去找過人證,跟他說你日期記錯不能當證據而且我們還可以告你誣告,還跟人證母親說如果他作證要告他兒子搞到他母親說如果要去幫我們做證她要趕人證離家,現在用說的一開始要賠償賠償到最後卻對方說我們誣賴她母親,有監視器有拍到她母親拖行白鐵刮傷車子也有清楚拍到她的臉,請問下如果調解失敗告對方能成嗎?因為警察也說怕對方到時刮傷我們家車的人沒來卻她女兒代替她母親只說因為她母親身心有問題所以代替她調解跟開庭(前提是真的有那麼一點但沒有證明或是身心障礙手冊)我們是希望調解可以賠償就好,但如果要走法院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對方咄咄逼人講話旁人都看不下去,求救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關於販賣或轉讓之犯罪,目前應先釐清事實,爭取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