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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強 103-01-09 11:28

 就如前一封所言,我認罪了也被起訴了,但起訴書裡面的時間我確定是錯誤的,筆錄跟偵察庭訊問的時候,他們問的那個3月份的犯罪時間,我跟本還不認識對方,這樣是否有轉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是起訴書的單純誤載,此部份可以直接更正內容,倘檢察官所列證據清單之待證事實時間地點都不對,則可能有起訴犯罪事實錯誤的問題,必須就此抗辯,避免遭到二次處罰,但是詳細狀況仍然必須依據起訴書的內容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只是單純筆誤,則可修改之。除非為重大錯誤,方有可能有轉機,是否為重大錯誤,亦須視全案情形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22

 既然已經認罪,對於起訴書內容日期誤載部分,建議請求更正即可

may 103-01-09 00:56

對方突然跑進我房間

然後說在我抽屜找到他的東西

我平常並未鎖門

他已報案

筆錄時說我認為被栽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是屬公訴罪,所以本件仍會移送檢方繼續偵辦,您當然可以朝堅持無罪之方向去主張,另對方進入您的房間若未經您的同意,對方亦可能觸犯侵入住居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1

您好,關於您的部分,針對對方侵入您房間之部分,可提起侵入住宅之告訴,若提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栽贓部分,若能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亦可提起誣告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米醬 103-01-08 20:09
之前網路上分享下載網址(是複製別人的) 不過 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用了 我也忘了刪掉 我也沒有收錢什麼的 只是單純的分享 前天剛錄完筆錄 面對問題 我都很老實的說出來 之後我問了 做筆錄的警察官說 這個會怎麼樣處理會不會很嚴重 他說不算很嚴重 只是要看警察官怎麼判 付不起錢是不是會被關 那麼我是否會被關? 如果要付是要多少? 有心想要改 現在我也叫客服人員幫我關網誌了 這次我學乖了 再也不會去分享幹嗎的了 請律師們說明一下 拜託了 我只是想知道 會不會很嚴重 有要付什麼責任? 還有今年19歲 律師你好,我是以無名方式分享下載網址的、是以某個論壇複製下來的、大概的格式 http://www.wretch.cc/blog/ayasoraacg/34010095、像這樣子、這樣子也算是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還有損害賠償刑事責任?家裡的人都知道,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判,還是會判很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涉及者為違反著作權法,會有刑事民事上的責任,此案件,在移送給檢察官後,建議能與告訴人洽談和解,而使民刑事一次解決,否則刑事仍會被起訴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嫌觸犯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有民事刑事責任。看是否能與對方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teal 103-01-08 19:44

鄰居噪音不甘其擾

先後報警數次,警察總是以無事證回應(不僅如此,對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竟然還比我上網查的資料還差),針對這點,如果同時由我拍照舉證是否可以向警察單位申訴轄區員警處理失職?又拍照舉證自己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方得為證據?亦或是應如何做方能主張其轄區員警失職?(因為屏東鄉下警察這種處理方法真的令人很火大,竟還先後回應我狗噪音是環保局的管轄及非夜間時段,檢舉人有容忍義務,還是我自己上網查資料才知道員警回答是錯的)

又請問如果請律師撰寫存證信函乃至訴訟,是否為最後手段?(很感冒警察這種處理態度,如果是自己走法律途徑,真的是便宜了轄區員警!)又其價位?自己又應該主張甚麼權利?因為如果是主張社秩法第72條除了要有我到警局做筆錄外,還得有兩名證人方得對其開罰,這在鄉下地方,鄉下人自掃門前雪的生活方式下根本行不通,

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向警察舉發之外,可詢民事訴訟程序訴請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但在證據的蒐集上,應確實蒐集,最好能以錄音錄影方式紀錄,並就每天噪音之時間點紀錄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以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侵害居住安寧權利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簡 103-01-08 17:10

您好

我前晚騎機車酒駕酒測值0.48(我約六、七年前曾經被酒駕過一次,當時是0.45,只有繳罰單及去上課),隔天移送台北地檢署,下午在地檢署樓下的簡易庭,我認罪了,當庭檢查官跟我說直接等判決書,我想問的是:

現在我能申請緩起訴嗎??

另外當晚在派出所時,我也很配合作筆錄,我有詢問員警能否作類似單腳站立或畫圓的動作,當下員警回我不用,這是合理的嗎?因為我想說我當下意思是很清醒的。

我現在能作些什麼事情,讓我能儘量得到較輕的判決嗎??

我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我現在能作些什麼事情,讓我能儘量得到較輕的判決嗎?或者上網查詢所謂勞動服務來代替罰則,是否需在判刑前先行申請呢??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即已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所定之公共危險罪,無庸進一步審酌客觀上是否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形,故本件您所提及警方未進行平衡感測試之作法,應屬依法有據。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這類案件因為社會氛圍,大多會以聲請簡易判決,直接等候法院判決,不可能緩起訴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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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1-09 09:57

小簡你好 如你所述 這次酒駕你很快就會被判刑了

至於應如何處理酒駕事件 本人及身邊的友人皆有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具狀向法院表明您的請求,至於會不會採納,則是法院之權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gel 103-01-08 14:33

我是原告,在去年9月左右對被告提出了妨害性自主告訴,是在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簡易庭開庭的,可是檢察官開庭時都用被告筆錄在問話,甚至,一開始就有選邊站的傾向,就是完全只看被告人的筆錄證據在問原告,沒有做任何測謊動作,對於原告的筆錄視而不見,原告有說要給被告在等待判決期間對原告的威脅恐嚇話語做為證據等等,檢察官都不願意看,甚至表示我可能會造成誣告等等,導致最後判決結果原告是失敗的,而判決書中卻有前後矛盾跟隊員告造成人身攻擊的話語,於是我提出上訴,卻又被駁回。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是否能再上訴?

需要準備什麼?

你的案子應該是被檢察官不起訴,然後你再議被駁回??沒進入法院,沒有所謂的判決,也不是上訴,要再不服,要在接到再議駁回後10天內聲請交付審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應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ina 103-01-08 00:34

先前因為缺錢的關係在借錢網站上看到可以借款的廣告,

就打電話去問, 對方說他們是民間幫忙替個人辦理貸款,

只要把雙證件影本(健保卡和機(汽)車駕照)和提款卡(我寄了渣打的)放入小本子裡用牛皮紙袋裝起來~~

再到用空軍一號新竹站寄至中壢站(還花了我$300-),

他們只要用提款卡登錄無誤就可以先撥款了...

我因為急著要借錢...雖然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卡寄出去了...

後來他們就說要登錄提款卡要我提供密碼~~我為了要借錢也還是提供了~~

我在10/30(四)趕在三點半前去寄的...因為要借到二十萬, 對方說只能先撥十五萬...

11/1(五)然後又跟我說要申請約定轉帳帳戶....要等到星期一的四點後才能匯款~~

爾後我就一直和那位王先生都用電話聯繫...雖然我有發簡訊給他, 但他從沒發簡訊給我~~也就是說我幾乎沒是沒有雙向溝通~~

結果11/4(一)我等到四點後去看簿子發現我的帳戶進帳了20萬, 但也幾乎全被分批提領光了...(剩下的975塊因為渣打沒有滿一千沒辦法轉出~~就直接被我的貸款固定扣款帳戶給扣光了)

我當天馬上掛失金融卡...我11/6(三)去補辦了存摺和提款卡...因為還有請朋友借我兩萬元~~帳款有匯到我的戶頭, 我也還可以提,

但11/7(四)時, 我要去存錢繳貸款時...銀行行員就通知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了...

連繳貸款都變的很困難...弄了一個多小時~~

行員很好心的沒叫警察伯伯來抓我...又跟我說是由東原派出所通報的~~

要我打電話去派出所問, 我打了之後派出所說找不到我的案件...
(後來查網路以為是台北的派出所)

但也有告知我說要我等通知做筆錄...我就想說, 好吧~~等通知好了~~

因為我本來就遲繳貸款, 第二天11/8(五)就又再去補11月份的貸款, 結果也是弄了快一個小時~~

結果他們主管又出來再幫我處理時又再跟我說一次最好打電話給派出所問...

也提供了原通報的派出所是台南的東原派出所~~還好心的提供了電話~~

我就又再打電話去問...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樣...說要等通知做筆錄...

後來等了一個月...我一直沒等到...所以我只好打電話去165尋問~~

於是165先幫我轉到離公司附近的警察隊~~我去報到後好心的警察伯伯們又幫我尋問到案件已經被轉到新竹第三分局...

終於在12/31(二)接到第三分局偵查隊的電話要我2014/1/1(三)去做筆錄...

但在電話中警官問了幾句後就問我妳是不是賣帳號~~我回說我沒有, 而且我一毛錢都沒收到~~

後來警官要我攜帶補發的存摺/提款卡、身份證和相關被詐騙的證明文件(其實我也只有那張空軍一號的寄件單~~)

那個警官在電話中詢問了我不少有關提款卡的狀況...他說他要先把筆錄的內容大概整理起來~~

然後在2014/1/1(三)我到分局去做筆錄時, 看到我在電話中和警官說的事大多都寫在筆錄上~~我就幾乎照槁回答了~~筆錄大概花不到半小時就做完了~~全程錄影...還在筆錄上壓了手印~~
(警官說我的狀況已經變成嫌疑人...極有可能被判刑~~因為我不但提供了提款卡又還提供了密碼...等於是幫助詐騙集團犯案~~)

做完筆錄後回家想了一想...發現我的證據明顯不充足...於是我就瘋狂的上網找資料, 看有沒有人和我有差不多的狀況...但看到雖然有差不多的狀況~~卻沒有任何的後續...

我現在好擔心因為我能提供我不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的證據不足要被起訴...就算要我罰款我也沒有錢可以繳~~就算私下要和解...我也沒錢(有錢真的就不用去找借款網了~~)而且, 和解不就等於是要我認罪了??

我現在要等待是檢察機關的傳喚和出庭...這段時間真的很煎熬...

看到有些人收到不起訴處分...很替那些人高興...但我實在真的很擔心~~若不能提供有利證據是不是就一定會被判刑了!?

而且就算法院判決下來...後續的警示帳戶解除似乎也很麻煩~~現在除了等待什麼都不能做....真的很痛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借款網站的資料、寄送存簿資料給對方之證據、與您聯絡王先生的電話檢察官參考,證明您只是單純要借款,遭到不法人士之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8

您好,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之罪,您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ina 103-01-09 16: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借款網站的資料、寄送存簿資料給對方之證據、與您聯絡王先生的電話檢察官參考,證明您只是單純要借款,遭到不法人士之利用。

 

但是我借款網的資料已經找不到相關的電話了...我只知道是在哪個網站借的, 也有在做筆錄時提供給警官, 這樣的證據好像不太充足~~

kaina 103-02-12 15:26

現在發生了一個狀況很麻煩,

 

當初被詐騙的錢, 好像是被詐騙集團拿去買毒品用的...

 

現在警察正在調查當中...狀況很糟, 是不是該找律師來證明我的清白!?

 

我自己也是被害人, 我不想被判刑!!!

103-01-07 10:58

車禍之發生情形:

當時天氣不佳下著小雨,我騎機車綠燈時從路口左轉但是我是從外側車道切入並未轉內車車道,此路口也不需兩段式左 轉,當時我認為與對方車輛的距離是我車可以通過的距離並且若對方有看到我應該也會減速慢行或稍微停一下,但沒想到在距離我車約1到2公尺時對方汽車未減 速,而造成我受傷機車也被撞至拖行約有1公尺左右,車禍發生後對方即叫警方及救護車,因為傷勢不算非常嚴重因此先到警局做筆錄後才到醫院就診驗傷.事發幾 天對方皆有電話慰問關心,並因工作關係1/6日都在國外,目前還未私下和解過但是來了一張調解委員會公文.

依對方保險公司所說我錯7他錯3,想請問此車禍情形的責任歸屬

若我方要提告過失傷害,請問是否有勝算?還是有可能被對方反提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您確實有受傷情形,似無構成誣告之疑義。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7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向承辦員警取得現場圖、照片及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車禍肇事責任

2、倘若對方確實有肇事責任,您可以依法訴追,不會有誣告罪問題。

ㄚ玥 103-01-06 16:47
律師你好我之前有問過有關備援交詐騙的問題但我現在連絡不倒人了那這樣去警察局報案提出刑事詐欺罪之告訴製作筆錄後還有用嗎?? 還有因為我原本是要找援交的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
1.找援交 如果是有公開訊息 讓未成年可能接受消息 可能還是會觸犯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問題 2.如果確實有被詐欺 這部分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你還是可以依法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 可以直接向警局報案 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均可 錢是否拿得回來則未必
Lucas 103-01-05 23:41
大家好 同車友人(駕駛)在行駛高速公路北上路段時,因為沒有保持好行車安全距離,因此在緊急剎車後還是撞上了前車的保險桿 我們知道我們要負100%的責任,報警做筆錄(完全無人有受傷,對方還可以開車離開)後就馬上表示我們會負擔還原車子的維修費用,且會儘量配合。隔天我們也主動聯絡對方,商談和解事宜,對方說要先去車廠估價,之後接到車廠的電話,車廠表示折扣後大約一萬元就可以修好了(有傳真估價單)。 我們接獲車廠電話後馬上打給對方,但對方卻說要因為他有車險,考慮想要請保險公司理賠,我們當下有說因為金額不高,且我們會全額支付,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能會跑很多的程序,但對方還是表示要考慮。 之後過了兩天,這兩天對方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我們只是想請問他考慮的結果,方便雙方去準備需要的資料,但他就像蒸發一樣消失。 直到第三天,突然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專員打來(原來對方後來還是找了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的專員也是說希望我們直接把修車的錢付完就解決。之後隔了幾小時就收到對方的簡訊,說不要透過保險公司處理(但他已經找過保險公司了),而且要我們後天就到他的車廠付款。 但因為我們時間無法配合,想和他約其他時間(今天傍晚就要求後天的時間真的太趕了,而且他自己還消失了兩天)對方又改口說要我們用匯款的。我們表示匯款沒問題,但要先簽訂好和解書,以保障雙方權益,我們說只要在後天前可以收到簽名蓋章的和解書,我們會立即匯款,對方也同意並要求我們將和解書e mail到他的信箱,但是,接下來的兩天半他又蒸發消失了,我們傳了三次簡訊都沒有得到回應。 後來得知對方似乎已透過保險公司出險並已將車修好了,而保險公司會來跟我們討修車的費用。 我們的問題是,現在變成是保險公司來請款,且對方並未和我們簽和解書,我們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拿到對方簽好的和解書再付錢嗎?因為我們擔心付款完後,對方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這些他之前完全未曾提及)。 我們展現誠意並積極想和解,但對方反反覆覆又搞消失(通聯記錄和簡訊內容可供佐證),這樣他如果向我們要求精神賠償車禍後對方還是有照常去上班,也沒有受傷和驗傷),我們能否拒絕呢? 煩請大家為我們解惑 第一次遇到車禍問題,真的很無所適從 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待其起訴,再至法院抗辯並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x 103-01-04 23:20

我買到遺失手機

可是我找不到賣我手機的人了。

如果找不到賣我的人

我會被判什麼罪?

可是手機已經環遺失手機的主人了。

在警察局裡環他的。

筆錄都還沒有做警員說幫我調附近的監視器

如果都找不到那個人

我會被判什麼罪啊?

可是我又有前科該怎麼辦。

 

當是人是說和解他只想找回手機可是如果開庭

對有前科的來說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問題,您可能遭追溯贓物罪或竊盜罪,此部份非告訴乃論,因此一定會進入司法程序

2、又有關您的前科的部份,倘若沒有累犯問題或是緩刑等問題,無需過於擔心。

s 103-01-04 21:41
律師您好 凌晨酒駕撞傷路旁貨車酒測值0.6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檢察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還會再開庭嗎? 還是等法院判決?那大約多久時間會判呢? 過去沒有酒駕前科.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的落點會大概是甚麼情況? 這狀況還適用爭取緩起訴嗎?是否來不及? 貨車部分會達成和解。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以上三種情形差別在哪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想要爭取緩起訴,則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否則檢察官可能會直接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05 10:50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開庭的情形 還有你的酒測

你應會被直接起訴的  有關如何處理酒駕的事情

本人及身邊朋友都有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具狀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我有問題 103-01-04 09:13

 本人求助文章 轉PO自奇摩知識+ 感謝幫助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4010400483

我很急請懂法律的大師幫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警察的說法是這樣的:據他說我1個月前 在聊天室上使用
”找女生單純1起住供基本食宿”暱稱 因此要我到案說明

可是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前1天晚上我的確在玩聊天室
而我當時確實有約了1位女生第2天(即當事天)一早見面
(當時我開了好多個聊天室 也忘了在哪個站約的)

由於我後來玩遊戲搞得很晚 我只睡1下下就去接網友了
(我們約在我家附近見面 因為住逢甲碰面點很好找
也因為這樣我是徒步去接網友回來 沒有騎車開車)

等接回來以後 我因為很累就躺著休息 也有問她想住下來嗎
她說先相處看看 我就說不習慣可以找別的男生 我不會強留

”她就開了我的電腦在玩聊天室 跟我說不然我幫你看別的妹好了
我也沒甚麼搭理她 1方面很累2方面她看起來就不想住的樣子”

(不知道警察留下的電磁紀錄是不是這時間留下來的)

後來我就睡著了沒理她 中間她幹嘛我不清楚 我到晚上才醒
醒來之後我本來有想帶她出去吃 但她說不餓(我有吃飯糰)
然後我看電視她玩聊天室 到半夜她就說要走了有人會來接她

我就說那不然妳去看看吧 我也知道妳不太想跟我1起住
我就帶她到樓下 讓她自己離開了 (PS她沒有手機
因此我才約附近怕被放鳥 也因此我沒留她的連絡方式
也不清楚她的姓名 但年紀滿18了 只知道網路暱稱)

我想問的是:1。警察聽我這樣說 因為我不是嫌疑人被告
會在訊問完畢之後 做成筆錄移送法院嗎

2。警察會對我進行測謊嗎?怕緊張造成不過

3。不管會不會移送 請問我戶籍地的家人會知道嗎?
(我去警局會報居住地地址但他要我帶證件)

4。以我的情況警察會特地查找女方請求作證嗎?
已事隔1月要找沒名沒姓沒連絡方式很難吧!
我是希望不要找 第一她應該也不想曝光
第二我想儘快結束這件感覺很倒楣的事 
我不想家人知道我亂把妹 也不想擔誤工作

再次感謝富有法學素養的大師回答 事急感激不盡!



不想讓警察找還有1個原因 由於我每次玩聊天室
暱稱都隨心情打 每次都不1樣 因此在之前的登入
我不敢確定自己是不是用類似的暱稱邀請她碰面的
如果不幸”是”的話 那我不是在挖洞給自己跳嗎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我當天幾乎是沒有碰電腦
我都在看電視Or睡覺 只是沒人可以證明就是了



另外想補充的是 如果警察找不到女方 我又不能自證己罪
警察會因為這種小案子就讓它先擱著呢 還是會直接移送
然後叫我開庭在跟法官說清楚講明白呢? 我不希望開庭
不想因此工作請假 更不想因此讓家人知道這件骯髒事情

(家人一直希望我進修 我卻去見網友 還弄出這種事情)



最佳解答我會送上20點 請各位大師不吝指教 感激不盡!
另外文章裡有1篇一模一樣的 是我分類選錯造成的 謝謝!

1.表達得有點混亂沒邏輯 很難看的懂你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2.警方製作筆錄後 案件會送地檢署檢察官 原則上會再傳喚你開庭 開庭通知原則上會送戶籍地 但如果你告知司法單位你的顧慮 且你能保證都到庭 或許可以不用寄戶籍地 3.如果你認為女方可以幫你作證 你可以請求調查 但要說明待證事實是什麼

您好我有問題 103-01-04 13:5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表達得有點混亂沒邏輯 很難看的懂你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2.警方製作筆錄後 案件會送 ... (恕刪)

 感謝張律師您的回覆 因個人心急意亂 已先行委聘律師代理 謝謝您抽空回覆我問題

103-01-03 20:37

我在騎經過十字路口

前方來車打方向燈向右

為了閃閉前方車子我就向左邊閃

結果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等我回過神

已經倒在地上

我往左偏這件事

一開始問警察對方說看不出我有向左偏

可是今天初步研判分析表出來

說是因為我往左偏才造成事故

對方一開始說我撞到他車子的前方

代表我是前行車又怎會撞到他車子的前面?

可做筆錄時他說是我往左邊撞到他

而我做筆錄時也坦成這件事

現在初步研判分析表說都是我的錯

問警察    警方也說是我的錯

可明明是他撞我啊

我該怎麼辦?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應該是只有他或您有車損財產上損害,雙方應該都沒有受傷(這樣就只是單純的民事賠償)。現在目前,對方的重點應該在於要跟您請求車損金錢賠償。建議您可以請警察調閱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錄影器。

103-01-04 11:26

對方開車沒事

可是我騎車飛出去鼻子骨折腳青紫挫傷

可是車禍分析報告說全是我的錯

我想問如果去申請車禍鑒定報告

結果會不會改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針對初判表分析若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歡迎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08 12:25
回覆 楓 的發言內容:

我在騎經過十字路口

前方來車打方向燈向右

為了閃閉前方車子我 ... (恕刪)

楓:

因為你的敘述較為簡略,尚難以為具體判斷行車事故鑑定是否會改變目前看似較不利於你的結果。但「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是較為專業之事故鑑定單位,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時亦會參考該單位之鑑定意見。如你的案件已經提起告訴,亦可請檢察官將案件送交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小萱 103-01-03 19:13

律師您好,日前於102年12月4日接到航警局打來的電話並告知我海關在102年8月9日查扣一把開鋒武士刀,說明相關事項後,要我去航警局作筆錄,而我也確實如期到場作筆錄,事後詢問警察後續會如何處理,得到的答案是會轉到地檢署,之後法院會寄書面通知開庭時間。
另外警察也說此案件檢察官通常會起訴,拘役並科罰金處理。

事情經過:
我確實有在網路上購買一把長刀(未開鋒),而且賣家的商品頁面標題和內文也有標註刀未開鋒/手握不傷手,我於102年8月6日下標,7日匯款,賣家出貨時間是102年8月23日,我收到商品的時間是102年8月26日。

1.我的交易已經完成,在8月9日被扣押的武士刀,訂購人和手機確實我本人的,但是住址的路名賣家寫錯。
2.在等待商品寄來期間(我有要求賣家在102年8月17日前要送到),我在13號用悄悄話詢問賣家確認商品送來時間,賣家回答快遞那邊沒通知你嗎?好像海關那邊需要交資料就可以收到了,之後我在22號再次詢問賣家,對方回覆已經再催快遞了。我再收到商品前沒有任何快遞或海關打來的電話或是相關書面資料寄來。
3.作筆錄的過程中,我只有看到武士刀的黑白照片,沒有看到實品,而收件地址的路名賣家寫錯,我買的未開鋒長刀已經收到了,而用途是角色扮演需要用的道具,所以當接到航警那邊的電話時嚇死了....
4.我沒有前科紀錄,但是已滿20,警察說這種案件檢察官幾乎都會起訴處理,我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卻可能會留下前科,詢問警察得到的原因是因為你向賣家購買了刀,所以這把開鋒刀才會來到台灣,檢查過後被海關查扣,你購買了所以有罪,請問法律上是合理的嗎?
5.航警那邊說我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但是我看了法條後,並沒有說明關於購買人的法條,請問我是違反哪一條?

有很多疑惑,麻煩律師解答了,因為這件事讓我每天都睡不太好,前幾天又有警察來家裡訪查,我真得很需要你們的幫助,感謝!

法條上的”販”,就是買的意思,所以買武士刀是有問題的,現在要爭執無罪的話,要從那把刀械本身的特點切入,或是走認罪方向,然後在刑度上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將先前在網路上購買的訊息資料先列印下來,至於該刀是否有開封而具有殺傷力,則可能需送請鑑定,才能進一步分析是否符合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構成要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刀根本不具有殺傷力,則您不成立犯罪。故目前應針對該刀是否舉有殺傷力著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eo 103-01-03 16:28

上個月與對方發生車禍事故

對方騎機車從路邊要橫越馬路到對面

我則是騎機車直行經過,行經事故地點前

有依稀看到對方在路邊(印象不深,當時做筆錄時提到有說有大約看到一台白色的機車在路邊)

再過去之後對方就直接騎出來在路中間發生撞擊

對方車輛倒地滑行,人員跌坐在地上,車速並不快因此對方並無明顯外傷

以上是筆錄的大約內容

從做筆錄到第一次調解對方都一直說是我撞他的錯

前天收到初判報告時看上面列出的可能肇事原因只寫了

對方涉嫌起駛前,未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但是在昨天調解時主任委員提出73分責,對方卻執意進行法院訴訟

想先詢問這樣的狀況要提起訴訟是否有較快速的方式? 簡易法庭?

車禍當天對方並無明顯外傷,且第一次調解時並無提出驗傷報告等就醫證明

如此對方要求醫療費用是否須請他提出相關證明? 驗傷報告是必須的嗎?

因對方非重傷若不是當天做的驗傷報告我方是否可以提出質疑?

機車修復估價單價格是否僅做為參考用?

賠償金額可否請對方簽訂契約於車輛修復後再依實際金額賠償?

初判報告於法庭上是否可做為一項提供法官參考的依據?

還是一定得要等行車事故鑑定的報告?

若最後必須進行法院訴訟

我方一定需要備齊的資料有哪些呢?

車禍現場示意圖?雙方筆錄?

感謝看完此篇,若有錯誤的觀念煩請用力指教!!

也希望在此的各位律師大能給予一些幫助

感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您似為無過失,若您為無過失,您似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反而可向對方請求您的損失。若對方對該初判表有爭執,會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鑑定結果,您仍為無過失,而對方為有過失,您可向對方請求您的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3-01-02 21:40
因為出國旅遊 一開始是男生(朋友關係)先刷卡 說好之後我在給他錢 因為時間還很久想說出國前在給。但之後因為家裡因素所以我沒錢給他 他說沒關係不急 我之後有工作有收入在給他 但因為賺的錢都給家裡 所以一直沒錢還他 他有跟我要 我都跟他說我沒錢 我男友手上有我的一筆錢 我有跟我男友要 想說就可以還這男生錢 但我男友不願意還我 這男生也知道這些事 之後我男友帶我出國玩 這男生知道後很生氣要我還錢 我跟他說我目前手上真的沒錢 出國費用是男友出的 他就說要告我 過幾天他傳簡訊說 他只是付出很多卻連我手都沒牽過 才失去理智 說不會告我 錢也不用還 也不騷擾我 希望我過的很好 之後就都沒連絡 但他會拿紙條到我上班地方 寫還可以當朋友嗎 12月又傳FB問我氣消沒可不可以當朋友 問我要不要去宜蘭玩 我都說不要 他又叫我還錢 說要告我 說我會被關被通緝 前幾天傳簡訊祝我新年快樂 說我為什麼寧可被關 補充 我們出國是102/4月的事 他第一次說要告我是10月的事 第二次說要告我是12月的事 他說他今天去報案告我詐欺(潮州警察局) 我可以請問他憑什麼告我詐欺? 我住在台南戶籍在台南 那我會被傳去潮州警察局作筆錄嗎? 還是直接開庭? 我沒住在戶籍地 那我之後是不是可以去戶籍地的警察局尋問是否有傳票?大概多久? 請問之後開庭呢?我就照事實敘述嗎? 我沒留任何簡訊對話 不好意思麻煩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3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一開始就是基於詐欺的意思取得該筆款項,則似可以成立詐欺罪,不會因為似後表示不告你而不得提起,因為詐欺罪為公訴罪。

2、本文建議您仍應該與對方達成和解,在訴訟上較能取得更有利的地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罪有相關構成要件,若您符合構成要件,才會起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nie 103-01-02 18:53

你好,我們是屬於社區型的透天厝,因為社區內僅十戶,並未成立管委會,而社區的公基金以及公物維護皆是我們家在處理。日前因為某位住戶蓄意破壞大門,造成大門動作異常,這位住戶入住以來和其它九戶都有紛爭,是社區的頭痛人物,每次我們把大門恢復他就又去破壞,所以我們前幾天在修繕時,他正巧在一旁,我先生對著他說:”你再去調門試試看,如果調到門壞了你就給我注意一點。”憑這兩句話這位鄰居去警局報案告我先生恐嚇公然侮辱,請問這有構成嗎?警察要我們後天去做筆錄,表示這位先生確定要提告是嗎?那我要找律師打官司嗎?

建議由律師陪同到警察局作筆錄,能判斷情況如何,也可以提供專業意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已提告,若您能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亦有機會反告其誣告。是此,警詢及檢訊之回答,應特別注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勒苟 103-01-02 14:12

請問關於報了手機竊盜案後來發現是誤會
我會受到判刑嗎?

事發是 我在朋友家跨年 大家都有酒意
一半是我熟悉的朋友另一半是比較不熟悉的
要離開前我朋友有幫我把手機放進包包
我坐車或走路的過程掉了
因為我一路睡回家 早上到家要下車發現手機不見

心急如焚的報了案,由於警察要我先問問是不是有在朋友家忘記帶
我等到中午起床,被告知 我手機APP有上線的狀況

然後朋友家也說沒有我帶走了,緊張加上情緒
我以為是有人拿走,但我未指名是誰,報了竊盜
到了下午大家陸續詢問確定,我有拿走手機
只是我掉在車上或路被不知道是誰的人拿走
我有去警局解釋是誤會,但公訴罪不能撤案
我朋友陸續去做筆錄, 也發現因為報案時太緊張有些時間點跟內容
我自己筆錄講的與當時他們記得的不太相同,畢竟大家記憶都有點模糊
警察一直說 我這樣是誣告偽造文書、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甚是是捏造竊盜罪..
我很緊張,請問這樣後續會如何? 

誣告罪之成立應以出於故意虛構事實為必要,若出於誤會而為提告則不會構成誣告罪,循此,本件建議您將此誤會之狀況儘速告知警方,俾使偵查程序早日終結才是上辦。

44年度台上字第892號
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縱被訴人不負刑責,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亦難成立誣告罪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目前狀況如何? 接到地檢署的傳票了?  你說的這些罪,目前判斷要從間接事證來證明主觀上的要件不具備,以求無罪,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勒苟 103-01-02 14:46

報案日是昨天1/1
今日1/2下午完成其他關係人筆錄
應該今日會函送出去,之後就是等傳票
或著這支智慧型手機找到,但可能性很小 

我有去說這是誤會,朋友去做筆錄也是說這是誤會 

目前手機如果還沒有找到,而是遭人拾獲逕行持用,則還是可能會有構成侵占遺失物罪之問題。

既然已經成案,那之後接到地檢署傳票後,再到地檢署那處理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至地檢署後再向檢察官說明,只是誤會一場即可。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婷婷 103-01-02 13:59
我要告我男朋友傷害(有驗傷)、妨礙自由竊盜,已有去警局做筆錄,只是還沒收到法院傳票,如果我現在不想告了!因為有涉及刑事案件,是否我一樣要陪他走法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告訴乃論罪之部分,可撤回告訴;非告訴乃論罪之部分,似不得撤回告訴。故您似必須與您男友去檢察署,於偵查中,對檢察官說明撤告之意願。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iff 103-01-02 00:05

2013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行經台九線190.5公里處北上外側車道,時速約60-70(速限70),前方路口為閃黃燈,在即將穿越路口時,路口右側要從東往西的摩托車,本來已經停著很久了,突然就衝出,衝到我們的正前方,當下馬上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就又往左切,結果遭到內側車道直行汽車追撞後方汽車撞上我們後往左翻車撞上分隔島後逆時針轉了一圈才停下,等我們也終於停下下車後,該機車已消失了。

慶幸的是後方汽車駕駛只有手臂擦傷,並且有行車紀錄器,後來到警局作筆錄時,發現後方汽車的位置未能明顯發現右方機車的竄出,只有在衝出的一秒及有另一秒可以從車子窗戶隱約看到機車跑到我們正前方了。

但是不幸的是我們為了不撞到正前方機車,往左偏的時候壓到了雙白線,警方說這部分在用路權上是我們違規了,且我們也來不及反應打方向燈就往左切,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對我們不利,肇責比例有可能我們7。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為了避免撞到人才閃的阿…當下事情發生得太快,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也哪會注意到自己有沒有壓到雙白線違規= =”

看行車紀錄器該直行車車速也頗快且似乎沒有踩剎車,忘記有沒有煞車痕…印象中該車是沒有。(事後來車很多就沒跑到馬路中間去注意及拍攝><)

現在只能等七天後現場圖出來,還有雙方汽車維修的報價單,再來後續的處理…保險公司說我們雙白線變換車道有可能最後判定是負全責… 他們是說因為對方左側分隔島已經沒地方閃避,這點蠻有可能是判全責的關鍵。(好疑惑><)

目前對方因為是2013年5月牽的新車,所以維修費用粗估就要30萬了,加上我們是在花蓮當地租車,租的車子損壞也要賠償…對於初出社會的我男友跟我,實在是很大的一筆負擔阿….現在很苦惱到底要不要等30天後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依表決定肇責歸屬比重嘛? 請問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的結果就已經沒辦法再依雙方和解更動結果嗎?

很不幸有錯就是該賠這我們認同,但肇責比例不希望就只是保險公司說說,就要我們賠一大筆錢,畢竟不往左就是直直地撞機車騎士了耶,事情可不只這樣,所以這樣就被判要賠很多總覺得實在太冤枉><

謝謝各位了,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希望能和平落幕阿…

 

對了,補充一下,租車公司保險是會幫忙賠10萬,而對方的車子是全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

3、車子維修費用的部份,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照片跟估價單,然後找尋自己熟識的車廠確認較佳。

 

Tiff 103-01-02 13: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以利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一、可以的話請你這邊車子的保險公司協助。 二、肇事過失比例的部分,初步分析研判只是參考,如果有糾紛還是要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的鑑定結果,如果不服鑑定結果還可以覆議。 三、車損的部分,零件部分有折舊的問題,工資部分沒有折舊的問題。 四、以和為貴,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這個部分他六個月內也許會對你們提告過失傷害罪。這個部份你們也有受傷嗎?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 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陳小姐 103-01-01 14:09

您好 我哥哥於102年12月29號晚上下班時 騎車行經三重的新北大道與重陽路交叉口發生車禍 對方是開車從後方往我哥哥的機車尾巴撞過去 疑似是因為對方紅燈 所以才會往我哥哥的機車尾巴撞過去

下巴縫了5針 牙齒也斷了3顆 機車也不能騎了 然後也因為肇事者當下有移動車子現場 所以不確定警方是否有丈量 事發當時有位好心的計程車司機有目擊整件事情 當救護車來了之後 那位司機便已離開現場

當時隔壁便有派出所 今天已至當局的派出所欲調閱監視器 但警員說承辦員警不在沒辦法觀看 筆錄方面則須當時做筆錄的承辦員警陪同才能觀看 因事發當下我哥哥被撞的頭暈暈的 筆錄方面做的並不是很詳細 然後在當下承辦員警也催促我哥哥快簽字 便簽字

對方有致電來欲和解 說明要我們先簽和解書才要幫我們修理機車以及賠償牙齒方面的金額 因我們堅持要先修理好機車 才願意簽和解書 現在便形成 待15天過後車禍檢調報告出來後 才開始能接下來處理後續的動作

請問律師 若我要調閱監視器觀看對方是否有紅燈 是否必須與承辦這起車禍的員警 一起陪同才能觀看 觀看後是否能找到那位開車跟在我哥哥後面的那位司機先生 還是一切都必須先提告後再開始蒐證?

陳小姐 103-01-01 14:57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哥哥於102年12月29號晚上下班時 騎車行經三重的新北大道與重陽路交叉口發生車禍 對 ... (恕刪)

另補充 現在對方推託說不完全是他們的錯 還質疑我方紅燈超速 已跟我哥哥確認過了 他說他並未紅燈也未超速 速度大概30-40左右 請問若是對方執意緊咬這兩點 要如何自保?

因目前尚未尋找到那位目擊者及調閱監視器的畫面 並且承辦員警須於明日才有上班 請問是否真的需等車禍檢查報告出來後才能繼續後續的動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由檢察官介入偵查,亦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明 102-12-31 23:49
是這樣的 半年前一個未滿20歲的朋友 請我幫他辦手機門號 並且有說要給我代辦費 那時候想說沒什麼就幫他辦 後來聽別人說這個人的背景很亂 所以我就偷偷把門號停用了 結果前幾天警察來家裡找我 說這支門號之前被監聽 通化內容有牽扯到賭博案 要我去作筆錄 我一去就說這個門號平常不是我再使用的 也有把之前朋友叫我幫他辦門號還有他說要換號碼以及我偷偷停用 她問我電話怎麼被停了的臉書對話紀錄都有在警察局開給警察看 也列印下來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我能夠全身而退嗎? 還需要提供什麼更完整的證據嗎? 目前有想到的是 1.對照那支電話的通聯記錄和我平常所用的手機的通聯記錄 2.還有我曾經也有跟對方通過電話 應該沒有人會無聊到自己打給自己吧 如果到時後對方不承認的話 我應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依您所述之情形,仍有全身而退之機會,目前警察也可能以關係人傳喚而未列為犯罪嫌疑人,通聯紀錄您可以先保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認為有幫助犯之嫌疑,您必須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犯罪之故意之相關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明 102-12-31 23:25

是這樣的 半年前一個未滿20歲的朋友 請我幫他辦手機門號

並且有說要給我代辦費 那時候想說沒什麼就幫他辦

後來聽別人說這個人的背景很亂 所以我就偷偷把門號停用了

結果前幾天警察來家裡找我 說這支門號之前被監聽

通化內容有牽扯到賭博案 要我去作筆錄

我一去就說這個門號平常不是我再使用的

也有把之前朋友叫我幫他辦門號還有他說要換號碼以及我偷偷停用 她問我電話怎麼被停了的臉書對話紀錄都有在警察局開給警察看 也列印下來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我能夠全身而退嗎? 還需要提供什麼更完整的證據嗎?

目前有想到的是

1.對照那支電話的通聯記錄和我平常所用的手機的通聯記錄

 

2.還有我曾經也有跟對方通過電話 應該沒有人會無聊到自己打給自己吧

如果到時後對方不承認的話 我應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供您從未使用該電話之相關證據,及您只是幫他人申辦,而不知他人用該電話之犯罪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達叔 102-12-31 19:32

律師你們好:

我的父親今天早上提告棄養,下午我去警察局做了筆錄

我父親從我國小三年級就離開我們母子三人,已經離開26年左右,如今卻提告我們棄養,想請問律師們,除了我跟我弟還有我媽媽三個人的人證之外,還要準備什麼樣的證據呢?

 

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減輕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者,可免除(民法第1118條之1),另外刑法第294條之1第4款,亦有類似的不罰規定。所以應朝提告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的方向來舉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提出您父親未扶養過您之證據。如您戶頭之金錢都是您母親提供或您學費均由您母親支付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萱萱 102-12-29 00:39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見面吃飯然後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然後女生開始翹家 (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然後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害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採信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 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如果真的被罰 我男朋友會被關嗎? 這跟和不和解有關係嗎?
1.如果有智能障礙 可能有趁機性交問題 2.如果發生性關係當時 對方未滿16歲 縱使是出於雙方你情我願 還是會成立犯罪 因為法律設想未滿16歲對性行為還沒有自己決定權力 3.主要看妳男朋友是否真的不知道對方年紀 如果知道的話 應該還是有可能成立犯罪
萱萱 102-12-29 00:29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見面吃飯然後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然後女生開始翹家 (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然後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害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採信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 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即便女方同意,在法律上您男友仍是觸犯強制性交罪,當然若和解,則有獲得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能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且對方為未滿16歲,有加重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宏 105-01-10 16:10

律師您好!我姊夫31歲我姐姐18歲已經有小孩情問有沒有我姊姊今年23歲小孩今年4歲

我姊夫有沒有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

CHOU 102-12-29 00:20

1.我在12月27日晚間發生車禍,有叫警察來也做了筆錄筆錄內容有問到我是否有受傷,我回答沒有,但是我28日發現我肩膀與手肘出力會痛。

問1:這時如果我去驗傷,事後的要求對方賠償是否具有效用?

 

2.車禍發生狀況如下,我騎著普重機車後方去插撞到對方自小貨車右側車尾,原因是因為前方自小貨車擋住我觀看紅綠燈的視線,當時我時數大約40Km/Hr,與前方自小貨車相距1至2m,前方自小貨車突然急煞,我反應不及撞上,事後自小貨車的司機(他)與我的對話:

我:我的車殼被你撞壞,你要怎麼賠償我?

他:唉,前方是紅燈,我停車,是你撞我,你要我賠償你?(補:警察畫的路況圖是他煞車的位置前輪已經超出停止線大約1公尺的距離,而且在停止線後方有設置機車等候區)

事後回警局作筆錄,經過他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在發生車禍前幾秒鐘有些許聽到他在講電話使用手機的聲音

問1:他紅燈煞車位置違反交通規則,我並未超速違規,這樣我需要付些甚麼責任?

問2:他行車時使用手機是否有更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像是向電信局申請資料,如果可以該如何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您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房律師

萱萱 102-12-28 23:42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

見面吃飯後來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

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後來女生開始翹家(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

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後來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礙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 

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4: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強制性交的部份,要定罪必須提出相當之證據,如驗傷單或是測謊等,倘若兩人確實交往過,則可以提出交往的證據,然後再看檢方丟什麼證據出來。

2、倘若對方有智能障礙問題,則可能會比較棘手,因此可能會成立利用不能抗拒而為性侵害的罪名,而不是所謂的與未滿16歲人性交罪。

3、本文建議您男友於收到檢察官傳票前做正式的諮詢。

路人亞 102-12-28 09:25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自已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若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人亞 102-12-27 14:47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阿凱 102-12-25 22:21

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和我母親有受傷 有去驗傷急診(擦傷居多),對方無受傷車沒事

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請對方報警,有做筆錄,我無破壞現場,對方有移動

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人車沒事情,我有詢問對方保險理賠急診費用,之後前去申請

(機車機車)

事實經過

在直線彎道處,尚未過紅綠燈,雙線道,我騎內線,遭後方機車撞擊我左後方,(痕跡不清楚過幾日在去申請照片),筆錄時對方是說 是人撞到我母親左肩膀所以我就跟著被推出去了,我的映象就是看到人影在我左後方就出去了...

跌倒點是在內線滑到外線

原本想車子錢修車約3千多加衣服外套理賠5千就好,現在談不攏

外套上網查5K5(實際買比此價錢更高) 鞋子2K2

過幾日我該前去警局向警察說我要提告麻?

這些屬於民事求償是否可行?警察局提告是哪部分?

上法院時破損物品要戴著一起去嗎?價錢是否能參考網路上官網拍照即可?

過失傷害部分和我母親有擦傷,是否能提告成功? (有拍照)

我有請假一日可申請精神補償?

開庭是否需要其他費用?

感謝各位律師幫忙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1: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趟若該車禍事故對方有肇責,您可以請求受傷之醫療費用、財物損失、沒有工作薪資損失。至於精神撫慰金的部分,只有較嚴重之傷害才有。

2、有關財損的部份,要視該物的毀損程度跟折舊狀況理賠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釐清肇責之後,與對方和解和解不成可以提出告訴或是民事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帶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徹底 102-12-25 20:33

我於今年八月底至九月初約二星期裡,因利用了某線上手機遊戲的漏洞賺取了88萬餘元。後因遊戲公司開始管制利用漏洞所產生的虛擬物品與帳號,所以又陸續的退款給當初消費的買家們約33萬餘元。

現遊戲公司對我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並已於前日前往當地調查局做完筆錄。我有在筆錄裡坦承犯行,且極力配合調查,也願意將扣除退款餘下的56萬餘元繳回至遊戲公司。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案件是否有辦法與遊戲公司庭外和解後徹告?另再請問,若遊戲公司對我要求巨額賠償,而我又無力償還,那案件是否一定會被判刑確立?

因本人掛有自己經營的五金行負責人,所以一直無申請中低收入戶,更無法在第一時間裡委任律師前來協助。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我若無委任律師,是否還能機會與遊戲公司談和解

另外,在現有的情況下,若遊戲公司提出巨額求償,我是否只能等判刑確定後再等遊戲公司的民事求償了?

 依你所述,既然你認罪了,就要朝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方向來走,應基及與對方談和解,有和解再加上其他法定量刑事由的話,比較能成功爭取輕判及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徹底 102-12-25 21:0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既然你認罪了,就要朝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方向來走,應基及與對方談和解,有 ... (恕刪)

謝謝黃律師的快速回復,認罪是因自己自知理虧。所以,當下也只想著極力配合偵辦,看是否能獲取輕判的機會。但因目前仍處於移交地檢署中,所以我也尚未能與遊戲公司碰面或協談。不知是否該由我主動與遊戲公司直接接洽,並商討和解事宜?還是說,需等到移交地檢署並開偵查庭後才進行和解

因目前尚無多餘經費可委任律師,多有煩擾還請見諒。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至偵查庭時再向檢察官表示和解之意,並請檢察官移付調解,庭外私自和解並不建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以求輕判。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徹底 102-12-25 20:1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於八月底至九月初約星期時間裡,利用了某手機遊戲的漏洞在網路上獲利了近88萬元。後因該遊戲開始管制來我這消費過的買家帳號,所以陸續的退款約33萬餘元給帳號被管制的買家。

現遊戲公司對我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而我因是中低收入戶(無法申請證明,因有開家小店,且為負責人)。我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可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並徹告?請問,是會在何時可開始進行和解?再請問,若遊戲公司向我提出巨額賠償,而我又無力負擔的話,是否能有其他方式將賠償降到最低?

因在筆錄裡已註明會將所有不法所得繳回至遊戲公司,所以實在無法負擔多餘的賠償律師委任。特來此求惑,還請律師們能提供我目前該怎將賠償降到最低。

ben 102-12-25 18:06

在今年二月初,我與同事A同住為室友,同事B打電話電話來跟我們求助借錢 還酒店酒單錢,我們表示沒錢,請他轉向同事C借錢,我與同事A正好也遇到月 底需要繳納房租,就前往與同事C與他女友住處借錢。 同事B需要借25000,同事C開口說25000一個月連同利息還35000,同事B答應 之後簽下三張35000本票,同事A與同事C的女友一同去領錢,同事B拿到錢後立 即去還酒店錢回家,同事A向同事C私底下借了約為8000元。 這時我與同事A、C、C女友一同喝酒聊天暢談至天亮,突然同事C女友發覺屋 內的錢不見了,初步盤查點算不見幾千元,最後算了幾次算到總共不見三萬元, 我與同事A都脫衣服檢查證明自己清白,這時大家在想離開房子內的就是同事B ,因此同事C打電話叫他前來問清楚,同事C表示沒拿這筆錢,同事C的女友一 時氣不過,借了別人錢還掉錢,就打電話黑道的乾哥哥,過了約十分鐘上來三 名男子,盤問了同事B並且毆打,同事B表示父親也是做工程的,三名黑道一時 不爽,拿出電擊棒攻擊同事B,要求同事B在晚上六點以前想辦法處理好這件事 情,否則會在上來處理他。 這時同事C以及他的女友就要求他打電話向親友借錢,要求他當下馬上還35000, 打了數通電話都沒有人要幫忙,這時在附近電影院上班的朋友說可以先借他5000 元,我向同事C以及他女友說「他也借不到錢,不如先拿到5000元讓他回去吧!」 同事C答應了並且要求我陪同同事B一起前往取錢,並且要求我看好他別讓他跑, 我想讓氣頭上的同事C安心隨口說了「難道他跑得過我」,在陪同取前的過程路上 我也跟同事B聊天並且開導他說「以後別亂嗆黑道」,遇到同事B的友人我也跟他 感謝說他真的是同事B的好朋友。 我以及同事B回來之後同事C及他女友又改口不讓同事B離開,要他繼續找人借錢 ,最後找到一位女性友人以匯款方式給同事C女友25000元,這時因為當天晚上我們 幾個都還要去酒吧上班,同事A表示要先回去休息,同事C說他掉了錢自己身上也 沒錢了,需要把借出去的8000元要回來,同事A表示無奈自己也剩下幾十塊。這時 大家有開始懷疑同事A陪同事C女友出去領錢時候會不會將錢藏在外面。 同事C跟蹤了同事A出去,看見同事A身上剩下幾十塊去買了麥當勞後又坐計程車 回到距離約500公尺遠的住處,就更加懷疑了同事A,同事C女友隨即又打了電話通 知另一位黑道的乾哥哥來幫忙處理這件事情,因為我與同事A一起住,理所當然的 被要求帶路,同事B被要求一同前往見證,我也被要求按門鈴一人出現在大門面前 ,同事A開門後同事C及其他人才出現進入屋內,等待黑道來,黑道來時約七、八 人,直接開問誰拿錢的,同事C女友就指認同事A,同事A馬上遭到黑道圍上,其 中一人拿鐵鎚往同事A上手臂猛力敲了三下左右,同事A堅持沒拿錢,其中一名黑 道拿出一把槍上膛後指著同事A要求他跪下來,並且要同事A寫下借據25000元,隨 後離去。 接著我與同事A、B前去上班,同事A一到公司簽找老闆表明事發狀況,老闆表示 要開除同事C,同事C與他女友接著來到公司也是找老闆看能不能拿到同事B與C 所簽下的本票借據金額,老闆表示我也在場,怎麼沒有事,也要求我幫忙負擔同 事A所簽下的本票數字,接著請同事C離開,老闆要求我與同事A、B要躲好,不 要給黑道找到,下班後同事A說要找黑道討回來,並且跟我還有同事B表示如果洩 漏風聲,就要回家拿槍一個個幹掉我們,隔天下午老闆通知我、同事A、B一同前 往派出以及地檢署報案。 ------------------------------------ 直至七月左右收到市刑大「妨害自由等」罪名通知,做完筆錄後在十二月收到了地 檢署偵查庭的傳票檢察官表示傷害以及重利與我無關。跟我有關的是「恐嚇取財 、妨害自由」。 檢察官要我承認我有犯罪的部份,我與檢察官爭論了一會,爭論內容是這樣子的, 檢察官表示我「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是同事B提到我講「他跑得贏我嗎」, 以及整個過程我都有參與,雖然說沒有人提起要離開,但是大家都心理覺得離不開 現場。還有我負責按門鈴造成後面事件發生。 我表示我根本不知道黑道黑道會這樣處理事情,可能頂多只是盤問,到了電擊棒以 及槍枝還有強簽借據我都是不知道會發生的,檢察官說我就是參與了,認不認罪... 我就繼續堅持我說的話,檢察官就說那你「一週之內來信說明你哪裡有犯罪」。 開庭完後我與同事B通了電話,確認當時帶他去取錢說的話動機及取錢過程,同事 B表示這樣一說,他想起沒錯,可以幫我作證這個部份。 ------------------------------------ 補充: 因為我是被告,所以檢察官只有問到同事A簽完借據的部份,後面同事A恐嚇我及 同事B都沒有問。 同事C女友上個月已經毒品案件成立,不知道是緩刑還是怎樣人出境中 同事A聯絡不到 第一批黑道主謀檢察官已經收押,第二批黑道也指認出兩個人 接著我想要詢問板上各位大大我的這封信該怎麼寫比較好... 

Ben您好,

一、按您所述檢察官已開過庭,建議您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與律師開會完畢後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答辯。

二、刑事案件倘經起訴,會耗費您更多勞力、時間、費用。請謹慎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被列為刑事被告,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進入刑事程序,您必須考慮是認罪還是否認犯罪,兩者辯護策略完全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iy chien 102-12-25 13:51

您好

懇請有對交通警察酒駕測試流程熟悉的律師,可否協助~

我配合警察酒測 但測出來是0.17 因確認我當天甚至好幾個月沒喝過酒,我家是吃素食

我剛從家裡吃完晚飯 開車出來,遇到一個小小插撞 對方無大礙雙方也和解, 重點現場酒測被測出是0.17非常不可置信 要求重測 也不行,但警察也知我看出來非常正常的精神 請我自行開車到交通大隊警局做筆錄 等了一個多小時才有警察出來筆錄 也在警局裡做各種平衡測試都是正常無誤,待了三小時才讓我出來 說因機器測是0.17還是得受裁決 我一出來即到醫院抽血做酒精檢測數值皆零 我後來因此到監理處上訴 但被駁回 被判超過三小時測出報告不足為信!! 但只能說我們嚴重懷疑機器有問題

再來我有查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修正第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0.0二   毫克。   所以以0.17是超過0.15但卻沒到0.18  請問我要繼續上訴 是否有勝算

也懇請可協助律師 可否幫忙 我需要上訴 感謝~

 您好:您可以先提您的問題PO上網頁,或直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可以來電討論

Lilly您好, 您的問題,必須主張(一)您駕駛汽車無實質違法性(即未飲酒也不具危險)(二)酒測機器可能有所故障。 詳細法律策略與攻防方法,建議請您攜帶全部資料至事務所,才能夠為您打造最適合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有發生車禍事故,因此很難適用給予免舉發之規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應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提起上訴,並針對所提之證據進行全面之攻擊,排除其證據能力及減低其證明力,以求取對您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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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豪 102-12-25 10:05

請問

小弟因缺錢所以上網看到借款網站,後來打電話去詢問

對方稱說公司願意借款,要我把存摺及提款卡寄上去給他

我想說裡面沒有錢,所以就寄上去給他了

之後因為我在上班,對方打來問提款卡密碼,稱說要匯錢進去我的帳戶裡

,然後跟我約晚上碰面,交還我提款卡

之後就連絡不上

直到我打電話去要辦遺失的時候,才發現以便警示戶

後來接到北市刑大打電話來問說知不知道自己的帳戶便警示戶

我說知道  打電話遺失才知道

之後又去警察局報案(詐欺幫助犯)去做筆錄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沒見過對方,也沒有想過要幫助詐欺,只是單純想借款

有朋友可以證明我只是單純想借款

因為他之前也想要跟該(詐騙公司)借款

他是否可以當證人?

 

小豪您好,

一、按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的情況有可能構成幫助詐欺犯,要特別小心。

二、您現在可以作的,是證明為什麼你當時這麼缺錢?為什麼相信對方(廣告從哪看到的?)為什麼輕易將重要資料給對方?對方聯絡方式,及從未因此而拿到一分錢。

三、建議您,在前往警局或檢察署作筆錄時(應該會再收到檢察署通知),由律師陪同,並撰寫答辯狀。否則若被起訴,甚而被判刑,將留下刑事案底。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會被認定提供帳戶協助他人詐欺,而被視為詐欺幫助犯,建議您應留存當初聯繫借款之資料,並且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以便證明您無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明憲 102-12-24 23:15

請問一下,我自己發生的案件是這樣的:

1、我開車在北市一條很窄的單行道,後來遇到路口,交叉路口亦是單行道,以我的方向是由右向左的單行道,因為很窄,所我以行車速度很慢,到路口我幾乎是以停下車的速度很慢前進,而視線往右方看有無來車(車子非常慢的前進),經確認無來車後,視線擺正,準備往前時,突然發現有一老太太騎腳踏車從我左側強行擠入我的車的左前方(亦即她在單行道騎車逆向),我發現後立刻踩殺車,不知有無碰撞,但老太太跌倒。我立刻下車將老太太扶起,並視有無受傷,發現輕微擦傷,把老太太扶致一旁後,因後方車輛在叭,所以我請老太太在等我一下,等我停好車後,來一起處理。而後因該巷太窄,我繞了一圈回原地(大約10min),老太太人已不在。

2、當晚,我立刻向事故附近警局打電話告知有發生此事要辦筆錄,員警表示請隔天一早到警局會同交警處理。我說好。隔日立刻到警局陳情此事,並表示要辦筆錄,惟該交警表示少另一當事人,無法做筆錄,僅留該交警之姓名,並表示,若有人對此事報案,通知他即可,該交警並表示我這樣做是對的,至少沒有肇事逃逸

3、1個多月後,現在,我被分局偵查隊通知說我已被起訴: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我想請問一下,像我這樣事後趕快去警局報案(但未留筆錄),且有下車觀看傷勢及請當事人等我一下,我停好車來處理=>這樣會構成肇事逃逸嗎?其次,以我當時路況而言,我必需往右看是否有來車,根本無法注意是否左邊是否有人逆向,這算過失嗎?(以構成要件而言,我覺得不論有認識過失或無認識過失,我都不成立)。最後,請問,接下來我應該要怎麼做對我比較好?

依你所述,肇事逃逸部分有空間作無罪辯護,,至於過失傷害部分,初步分析表怎麼說?有無過失通常是看鑑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肇事逃逸故意,就肇事逃逸部分,可提出對您有利之相關證據,使其無法成立。再就過失傷害部分,可待警方之初判表,或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on 102-12-24 21:56

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問題如下:

一審判決小孩歸母親.但我目前上訴中.尚未收到2審的通知書.

某天因跟前妻有爭吵.前妻到警局說本人違反保護令.並由管區2員警陪同下

強行將子女帶走.在之前的一審程序中.有乙件調解筆錄中說明在案件未確定前.兩造同意依照保護令所訴前妻的權益內容依照保護令所寫內容行使親權.星期一~五歸屬本人.星期六跟日跟著前妻.然而保護令維期一年於1月21日到期.但現在被前妻強行帶走.我是否要從新聲請暫時行使權.還是其他救助方式.因自這個月5日小孩被帶走後.前妻不讓我跟小孩通電或碰面.又想偷偷辦轉學不讓我知道.也曾讓小孩礦課多日.由校方通知本人才得以知情.現在前妻又換安親班也不讓我知道.也交帶小朋友不可以讓本人知道.請幫我該如何處理此事..感謝大律師指點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17

保護令是針對你跟你太太部分,不能以此為由把小孩帶走,

你太太恐怕已經構成略誘罪了,

建議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在訴訟期間小孩要依照雙方之前約定方式辦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對您太太的行為至地檢署提出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elly 102-12-24 13:05

先生是公車司機,之前行駛在車道中,被一台摩托車撞到右後車輪附近,當時先生先生以為撞到的是旁邊車子,不以為意,並無下車查看,結果受收到肇事逃逸的單子,到警局做筆錄時,對方爸爸要我們賠償全新摩托車,人無大礙,請問會被判刑嗎?

kelly您好,

一、按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換句話說,倘若僅造成摩托車損害,而無人員死亡或受傷,是不會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的。若此,您可以要求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您好,如果對方的要求只有這樣,我建議可以和解,因為這類案子說實在要證明你們知道發生車禍與不知道其實只在一念之間,如果被害人表示你們確實可能不知情,那這個案子打法就不一樣了,但結論就是這案子不會有事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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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肇事,無肇事逃逸之故意,似不成立本罪。以提供您不知道之有利證據證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