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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志 103-02-11 00:15

律師大大你好,本人是在基層派出所當一個小警員,近日因偵辦一起毀損案,故通知涉嫌人前來做筆錄,我總共打了2次電話要請他來做筆錄,但他都推說不來,要派出所發通知書才願意來,請問律師,我用電話通知也有同等效力嗎?

第二,該名男子在電話中口氣也很差,說要向我們警察局督察組檢察,果然,近日我收到了督察組的交辦單,內容指出,我打電話給對方時,我的口氣用恐嚇的語氣請他前來製作筆錄,但事實不是如此,該交辦單男子陳述的內容,與事實不符,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00: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該涉案人意圖使您受懲戒處分而捏造不實言論向您上級檢舉

可能涉及誣告

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 刑事訴訟法還是規定警方應該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警方詢問   所以原則上還是以書面通知犯罪嫌疑人  比較有效果   2.至於如果對方檢舉事由不實  顯然出於虛構確實有誣告嫌疑   但如果是雙方認知有落差的問題  是否會有誣告罪可能就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知還是以書面通知,比較符合規定亦具有效力。再就對方對方之檢舉,瑞對您造成相關刑事訴追,似有誣告之嫌,若僅是雙方認知上之差異,即有是否構成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陳 103-02-10 20:50

律師大人你好 :

內容是這樣的,我與朋友口頭協議要合夥,公司負責人的名字是他的媽媽(癌症第二期住院中),他是實質的負責人,我只負責部份項目的營運,所有的付款與客戶合約的簽訂等,都是他媽媽的名字。口頭協議時說,我只就負責一個項目的營運,是我4他6拆帳,其餘公司營運的項目,我只提取營業額的5%做為收入。當初擬訂的草約內有競業條款,限制我一年內不得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做相關的工作(公司設立於高雄),但並沒有對應的補償方式,只有說如違反要賠30萬。但事後開始合作時(去年的三月底),他絕口不提合約,詢問了三次都不了了之,所以最後一個字都沒簽,就開始合作了(我從中部搬家到他家透天的4樓,他無償讓我居住),過了兩個月,發現分紅時的金額比例與當初草約上說的不同,他說他沒那麼多錢給我,而且我覺得我就住在他家,剩餘的金額他也不敢賴帳,所以我認為以與當初的草約不符了,就也沒再提合約這件事。

問題點是,去年5月他經由公司的網站,接到一個客戶的來電,客戶欲施作的項目是我負責的專項(他不太懂這個項目),所以朋友帶我一起去接洽那個客戶,因剛開始合作而以,公司的對外窗口還是他,但他忙於私務,拖了三個星期才回復客戶,導致客戶大發雷霆,之後他就將這個客戶交由我去處理,我本著服務的態度,雖然生意做不成,還是幫客戶提供專業的建議後,請客戶另請高明。

然後過了兩天,因對公司營運的熱忱相差太遠,我與朋友口頭請辭,我們協議,我將手頭上的項目做完,其餘進行中項目的營業額5%也照付給我,然後就各做各的。之後朋友新接的案子(不管是任何項目),都不用找我一起做,也不用分錢給我。朋友當天就在臉書上回覆我,並說他要PO出徵才的訊息,他於一個小時後在臉書上PO出徵才的訊息。

又過了幾天,當初大發雷霆的客戶又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還是想請我來施作,我告知我已與我朋友拆夥了,如想請我朋友的公司來承接,就要打電話給我朋友,但客戶覺得我朋友的服務不積極,覺得我的服務跟專業比較好,所以仍選擇跟我個人簽約。然後經過一陣子細部的討論,我於一個月後與客戶簽約。

過了三個月後(這時我仍在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項目),我朋友侵入我的房間(因我住在他家透天的四樓,但他當初說房門的鑰匙不見了,所以我沒辦法上鎖)翻我抽屜,拿走我與客戶的合約,並將公司及他家中的門鎖換掉,說我背信還要我賠30萬,然後我手頭上快做完的項目與其他項目營業額的5%,這些利潤的錢也都不給我了(約20萬),當天晚上11點半就趕我出門,強迫我搬走,因他說的言詞鑿鑿,我不懂法律又害怕被告,所以只好搬走,他隔天又發一封訊息來說叫我積極出面處理,且經由我與客戶的合約書內記載的個人資料(姓名與身份證字號),發給全部的廠商,說我私接業務且已進入司法程序,要告我背信詐欺。我就說我要問問律師,他就直接去派出所報案了。

我已去派出所做過筆錄,且已經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了,上面說我是被告
這件事已煩惱我許久,也讓我借錢過年,他卻逍遙出國,哀。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會被判背信罪嗎?會不會背了前科又要賠三十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屬民事糾紛去主張,以避免被認定有刑事責任,且您們雙方並未正式簽約,對方之提告是否會有理由,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無背信故意及詐欺故意,而應為民事契約糾紛,避免被認定為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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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歆 (林律師) 103-02-17 12:32

 刑事方面建議向律師諮詢,並在應訊時出庭了解狀況,避免誤入對方所設陷阱。

www.wewon.com.tw 威望聯合法律事務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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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琳 103-02-10 10:42

明知道對方無照,卻同意對方找人頂替!筆錄都做好了!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頂替罪,可檢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明知是他人犯罪頂替刑事案件程序進行  應該是涉及頂替罪  2.你可以依法提出告發犯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告發對方之犯罪行為。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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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 103-02-10 02:01

你好,我目前因毒品案件,因為警察以釣魚的方式在手機聊天軟體問我是否想要一起玩安非他命,並且問我是否有"東西",叫我攜帶,並且詢問我是否有使用了,之後把我約到某個地址,到達之後就是幾個警察把我圍起來,請我把身分證拿出來,之後一個警察出來說,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吧,然後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筆錄已經做完了,無法修改,中間的過程在說也於事無補,主要內容是他們以釣魚的方式唆使我帶東西以及要一起使用而抓到我,他卻叫我講說在路上遇到警察然後我同意讓他們搜索而發現毒品,叫我承認我持有大約零點二克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並且要我驗尿。以上這些我都承認了,之後被送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做指紋登入,拍照等等,隔天早上即被送往地方檢察署開庭。
以上是過程以及承認所犯的事情,下面是我的問題。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我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因為是初犯真的很煩惱,也保證以後不再犯了,謝謝。

初犯依法要先勒戒,不會起訴判刑,有沒有吸食,實務上就看驗尿,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有沒有移轉或販賣要看證據,有勒戒過會有紀錄,但不會不能出國,傳票部分可向警察表示你的要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涉及釣魚偵查或是陷害教唆  但看起來還是會認為是合法釣魚偵查  2.如果單純施用的話  檢驗結果呈現陽性  第一次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  你可以爭取戒癮治療看看  就可以不用入勒戒所   3.至於是否有涉及販賣  地檢署應該會另行分案  不會跟施用於同一案件偵辦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關於此您可主張持有或幫助施用,避免被認定為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驗尿結果為無反應,可就是否有吸食加以爭執之。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初犯可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行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除非有起訴及法院判決,方有前科紀錄,若能請求緩起訴,則似可避免前科紀錄。為即使有前科紀錄,警察之相關強制處分,如搜身等,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即便要禁止您出境亦然,須有相關禁止出境之事證。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您可向檢察官表示將相關郵件寄到住居地址即可,不用寄到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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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103-02-09 18:34

今天去問了郵局的櫃台
他們說要請我自己打去問問看他們系統印下來的那間派出所
結果我打去一問
我才發現我帳戶真的變成了警示帳戶
無法做任何的交易
結我我一聽
他們說我有可能涉及到詐騙集團
我一聽到我整個傻住
他們還說昨天半夜一點有一位先生跑去高雄的前X派出所去報案
結果他們說兩個禮拜後到一個月後會把報案人的資料做的筆錄寄到我的戶籍派出所
我忍不住
我跑去了青X派出所
他們跟我說你要去你戶籍的派出所去報案
後來我又跑去了中正二分局的泉X派出所
他們說要我先做筆錄路口
結果經警方查證
現在種共有A,B,C,A是我(賣家)B,C,是買家
B買家先跟我買點卡
B買家開了其他之帳號賣奶粉
C買家買了B賣家的奶粉
結果B跟我A(我,賣家)買了點數卡之後還沒付錢
B賣家叫C買家會到A(我,賣家)的戶頭
結果現在我變人成人頭帳戶,C買家說他沒收到我東西,結果我背C買家告詐欺
因為C買家並沒經B賣家的戶頭
C買家就直接會到我的戶頭
現在我被C買家告詐欺
這就是第三方詐騙
不懂的再提問吧
請不要把戶頭存摺,金融卡密碼,自己的印張提共給他人使用(否則你就會跟我一樣,冤大頭,被人拿去當人頭帳號用)

 1.因為被詐欺之受害人  沒有詐欺行為人相關資訊  當然找帳戶所有人提告   2.你可能還是要證明自己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不知道帳戶會被做不法使用  才可能不起訴或是無罪  先準備好網路上對話或是相關交易資料   將來應該都會派上用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無詐欺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只是買賣點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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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 103-02-09 15:45

 

版大您好,想請教您,前些日子我於林口高爾夫球場往八里下山方向以低速檔行駛,正當快到山下前的一個轉彎處我正處於直線道直行,對向車道上山方向突然一台摩托車從轉彎處且靠近中線衝出來隨即滑倒朝我的車道衝過來,因機車滑行速度太快導致當下在我的車道裡發生碰撞,當下我就立即報警備案,後續等現場圖做完後一同前往醫院做筆錄,在警員替對方作筆錄過程中我曾向警員反應騎車的不是女生是男生,警員只是問了對方是到底是誰騎車,女方依然說是他騎的,警員就當作是他騎的。做完筆錄後跟對方大致說明過程後就各自返家,後續過程一直有跟對方接洽,但到了第3天女方家長告知小孩對他坦承車不是他騎的,家長就改變要我與男方家長接洽,在跟男方接洽過程中男方詢問我是哪間分局承辦哪個警員,隨即告知我說他跟分局很熟常跟他們吃飯之類等等的話,它說會請警察朋友調資料出來看,釐清責任歸屬等等之類的話,結果到了1/16號晚上22:00突然承辦員警打給我說問我我到底確不確定是男生騎車,我回答他說我當時就有跟你反應了,又問我說真的能確定嗎,我回答了對,要請我重做筆錄,現在又改口說要改事故聯單的當事人,但現在我有個疑問?

初判表已經下來了我是無責,承辦員警又要我回去更改事故聯單的當事人由女生改為男生,因為他說男生有去坦承車輛是他騎的,女生是乘客,然後警員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法辦他們兩人以及男生無照駕駛,但這些都是警員自己說的我都沒看到任何的證據證明他是有被法辦,而且偽證罪是不是應該上法庭由法院起訴的嗎,那會不會改了事故聯單之後他們偽證的部份自然就不成立,因為他們說跟分局很熟,我的部份須要更改事故聯單嗎,不改的話我會有罪嗎,我是受害者那當事人的順序會是如何我是第二還是第三人,我可以要求警員在事故聯單上備註對方男無照認罪,女生頂替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嗎,我可以直接向車主女生要求做連帶賠償求償嗎,請幫忙解惑,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頂多只有車子被撞擊的損害,沒有人身部分受到傷害。以您可以對他們請求的內容,只有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警員將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法辦他們兩人以及男生無照駕駛,由於這是公訴罪,如果警員沒有依法移送,就會涉及吃案,以原則上不太可能會發生。如果您真的擔心就可持續追蹤。再者,所謂偽證罪,是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經具結後,所為不實陳述,才成罪,本案的情形應不成立。最後,對於女生車主明知男生無照駕駛,仍借車給他,造成您的損害,在民事部分,可以請求他們兩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其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您無受傷,可對其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訴訟。就事故聯單部分,若您不願意更改,您亦無相關罪名,故若您不願更改,認為更改後非本案事實,可不予理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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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本人就算陳述不實  應該沒有偽證的問題    2.如果有頂替人犯   是否有頂替罪相關問題你可以考慮看看   3.這部分你申告犯罪事實  警方應該還是要依法受理  至於是誰開車  你可以都主張  總是會成立一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得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無受傷,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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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103-02-08 13:22

102年4月18日因毒品案件被帶到警察局然後有驗尿陽性反應,過2個月寄不起訴處分書,數值:安非他命217ng/ml 甲基安非他命187ng/ml

因為我是管制人口隔天4月19日到派出所採尿然後送驗,過1個多月派出所叫我去做筆錄說尿液陽性反應,後來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書,數值:安非他命713ng/ml 甲基安非他命483ng/ml

為什麼4月18~19日沒吸食毒品為什麼19日的數值會比18日的數值還高,

可以聲請重新尿液檢驗嗎?或是該怎麼處理?

 1.依理論毒品反應確實會隨施用時間遞減  但檢出的原因可能很多種  我也有遇過當事人主張因為採取檢驗體杯子有問題的   2.可以想一下那段時間是否有服用感冒藥或是止痛藥等藥物  這也會影響檢驗結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該段時間有服用感冒藥品,其中若具有麻黃鹼之成分,可能會使您驗之數值升高,似可提出加以爭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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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103-02-09 17:57

我也不記得那天有沒有服用感冒藥了.現在我該怎麼做呢

法律小學生 103-02-09 18:13

大大 你這種情形 應該要請求重新驗尿 

而且相關的程序都有問題  我及身邊的朋友也有類似的經驗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水果 103-02-13 16:58

昨天我收到簡易判決書.判刑6個月~請問我要寫訴狀嗎? 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應於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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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103-04-25 21:14

我有上訴了,29號要開審理庭.請問我該怎麼跟法官說明

水果 103-08-08 01:25

我有上訴要求法官重新送驗尿液,前天收到傳票要開審理庭,這樣是不是重新送驗的結果還是陽性反應呢

偉爸爸 103-02-07 13:12

大家好!

請問因為跟公司股東怒罵,生氣就合夥同事一起偷公司的器材五樣大約23萬,(已都還公司)後來業主去報案刑警來家裡搜查,再去刑事局做筆錄,已和業主和解,業主開庭當天會在去跟法官求情,無前科

請問這會有鍰刑機會嗎?當天要帶業主和解書嗎?

過年前犯案,傳票大約多久會到

謝謝~

陳報和解書給法官看,並表明請給緩刑,就可以了,緩刑機會是有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對方和解,可於開庭時具狀說明相關情形及陳報和解書,並向法官求情請求緩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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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則案件似乎尚在偵查階段,則首要應是提出事證證明已和解之事實並由被害人表明願意不再追究被告刑事責任等情由,俾以爭取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給予自新機會。
緩刑是案件經起訴後,經法院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有罪而就刑罰暫不執行之宣告,案件若尚在偵查階段則無所謂爭取緩刑可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檢察官還沒有起訴  案件可能還在偵查程序中  如果已經跟被害人和解  可以將和解書陳報給檢察官  再行爭取緩起訴處分  如果緩起訴沒被撤銷  這樣應該就沒事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偉爸爸 103-02-12 22: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陳報

律師你好!

一時失心犯了錯,真的非常懊惱!!請問大律師 和解書是開庭當天在拿給檢察官看嗎?

再請問是公司去報案,刑警來家查到,做筆錄就已經認罪了,

這樣會開庭嗎?還是法官就直接判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13 10:58

您好!會再通知開庭的,開庭時拿和解書影本給檢察官,並請公司向檢察官表示可以同意緩起訴,以利爭取緩起訴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和解書以利爭取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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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103-02-06 19:33

我之前騎乘摩托車被橫向一台紅燈的車子撞到,造成手指挫傷手臂擦傷,後來做筆錄時,對方說他是搶黃燈,那我不就紅燈?我們撞擊的地方是在路口中央(已經靠近分隔島),可是附近又沒有監視器可證明對方是紅燈,變成對方現在不願意賠償,如果要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毀損,是否可成立?還有賠償的部分會是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但是否為對方之過失,須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服初判表之認定,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22

 警察有到場處理嗎?

如果有,則依照警方製作的事故研判表認定過失責任歸屬

毀損器物罪以行為人出於故意而毀損他人之物為要件,法律上並沒有處罰過失毀損他人物品(但此部分仍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所以本件基本上不可能會構成毀損罪,其次過失傷害罪是否成立應依其是否涉有過失(交通違規)之情形而論,若無法證明對方涉有肇事因素者,則依法其過失傷害罪責也是不會構成的。

 1.如果確實有受傷  雙方無法和解建議就先行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雙方在訴訟程序中再行去看是否可能和解調解   2.但要對方負責都需要對方確實有過失責任   這部分可先依警方初步分析表判斷  如果認為有問題  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政 103-02-06 18:06

我是一位剛快20的學生是發生在昨天

我在網路上從我學長那認識一個就讀台藝大家住桃園的女子叫:楊x潔

後到昨天我才知道她14歲我荒了

我跟他網路交往了半年多

事發經過

前幾天他約我要出去玩但家中我媽媽出了點狀況,之後他改變行程要到我家陪陪我媽媽吃個飯昨天早凌晨坐客運到南部找我玩他有跟我說過她是取得家長同意來玩2天1夜這一整天裡我們就像情侶一樣摟摟抱抱去朋友家玩

(絕對沒有做不該做的事)

晚上就履行約定跟我媽媽一起去吃飯,回到家後洗個澡後她就睡著了到了11點她媽媽打電話過來急忙地接起來把他叫起床就聽到她媽媽破口大罵之後又要我接電話問我說我知不知道她幾歲我回說:我知道啊!20阿!阿姨妳放心我明天早上會安全的讓她回家。她媽媽回我說她才13歲,而且他的名子也是我沒聽過的,我當時慌了聽完她媽媽的痛罵後,我急忙地跟他說東西拿一拿我送妳回去起初是想說要她坐客運回家但後來想想危險之後就偷偷開我家的車送他家半路我叫他打給他媽媽說我要帶她回去了請他放心但關機了。快到雲林時她媽媽打來了說她報案了當時那女孩一直哭一直求她媽媽別報案,卻換來掛電話。後來到苗栗時她媽媽又打來了說他要銷案請我在她到他家附近的警察局,到了桃園我們就直接到警察局她父母也在那,他說要我做筆錄  一開始說要銷案後來他父親提告但她的監護權在媽媽手上

她做完筆錄就回去了而我也做完就回南部了

在路上她有用公用電話打給我說他媽媽要我做兩個選擇

1就是等她到18歲(但要我父母簽合約)

2要我在那女孩的生活中消失後續問題沒說了

 

我犯罪了嗎??我不想讓家人造成困擾

我犯了甚麼罪??

載她回家的路上她才全招了我才知道他的本名我所知道的名子是之前的我被騙得很徹底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若我父母要我選2她會不會說謊返來咬我其實我一直的被她騙(算仙人跳嗎)

我真的很不忍相讓一個小女孩背負那麼大的責任問題

我家人一定堅持要我選了2我會怎麼被告?我家雖然不是低收但也無法付出龐大的資金我該怎麼辦???

 沒有性行為的話當然就沒犯罪,只是要讓檢察官相信你們真的沒有,縱使有,你真的不知道她未滿16歲,那也沒犯罪,但一樣要讓檢察官相信,至於合約先不要亂簽,你的敘述有點混亂,有些地方看的不是很懂,對方家長提告了?筆錄做好了?  可電話討論

 

阿政 103-02-06 18:16

律師你好我是阿政!

我真不知道她未滿我是在事發時我才知道,筆錄在凌晨已做完!但對方家長也模糊的給我那兩個選項:

1就是等她到18歲(但要我父母簽合約我也不知道甚麼合約)
2要我在那女孩的生活中消失      後續問題沒說了

可否私底下說詳細情形我可以慢慢說或我也可以用回復的,你模糊的地方我可以訴說清楚我現在真的很無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無發生性行為,您無須擔心害怕,即使對方對您提出告訴,您亦可為無罪答辯。目前您應先蒐集您認為對方20歲之相關證據,如照片或自我介紹等,及您如何得知對方為20歲,至於對方之相關條件,目前均不用理會,也不用簽契約,只要對方打電話給您時,或約您談判時,隨時加以錄音存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回覆 阿政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是阿政!

我真不知道她未滿我是在事發時我才知道

 

可以啊,可以私下討論0983252498

阿政 103-02-06 20:38

我真不知道她未滿我是在事發時我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她未成年

我是在事情發生時我才知道她未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這點您必須蒐集相關證據,以利證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政 103-02-06 20:53

但是我住南部她在北部

我真的荒了ˊˋ

而且家裡也沒有多餘的金錢能夠讓我請律師

我也還沒讓家長知道

我真的很荒ˊ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沒有發生性行為  也沒有誘使被害人脫離監護人監護   應該沒有涉及刑法相關問題  2.但你可能要注意  如果對方堅持報案  且堅稱有跟你發生性關係  這還是會成立一個案件進行調查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junyu19801123 103-02-04 00:08

各位法律專家您好:

我的員工昨日午夜在花蓮縣的鄉下鄉間小路開車要往台東,因不熟悉路誤入小路,當時車速不快,因沿路皆無路燈且下雨視線相當差,他開車擦撞到物體,因旁邊是路樹,所以他在前方不遠處停下查看,並未發現有人,後來因走錯路原路折返,看到有救護車在場還有停下觀看,至當時他都不知道原來是他擦撞到,後來他慢慢開找路的時候被員警攔停,才發現自己有擦撞到人,後來帶回警局做了筆錄,本身也很有誠意想處理事情,但是警察說該案為肇事逃逸,為公訴罪,看了法條罪責極重,請問各位專家,如因不知道發生事故且願意盡力和解,這個事件有什麼解決辦法嗎? 因該員工家境清苦全靠他一人養活全家,如今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全家斷炊,請問有辦法幫助他度過難關嗎?謝謝諸位大德,請指點明路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肇事逃逸的部份,除非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有碰撞,如因為雨勢過大或是碰撞過輕無法知悉,又,是否能提出已經下車查看之證據,如行車紀錄器等,否則成罪機會很高,只能尋求和解,請法官判2年以下,並賜與緩刑

阿茂 103-01-30 21:05

有一個偵查員要調查樓管公司和保全公司及社區有無違法
隨便看到一個人(我)(保全兼管理員),就要求要當場做筆錄
我不願現場協助調查
偵查員就說: 我可是有看到你在執行業務
一副你就是現行犯,不做筆錄,我就玩你

請問我,怎麼辦?
我是現行犯?犯何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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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屬於現行犯  調查員就可以依法逮捕  他沒有這樣做  身分上可能也是有所疑問   2.你可以請他出示識別身分文件  或是請求發通知單才去製作筆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大頭 103-01-30 00:37

某日我被網路釣魚抓到持有及使用毒品(mdma,K他命各未滿2g)當天被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他有向我說明三項權利,有問我要不要請?師,但我不知道要不要請所以沒請因為我沒錢,警方稱因為我是第一次被查獲且無前科,若我供出葯頭,即可以減輕其刑責,所以過程中我都很配合且回答屬實後被移送地檢署同樣以相同答案回答檢查官,然後就被放回家等候傳票及檢查官指示。

問1.請問?師,我這樣什麼都回答是否對我案件有害?

問2.請問?師我是否應該請?師?

問3.請問?師在無前科的狀況下且配合警方緝拿葯頭,初犯二,三級毒品使用及持有刑責一般來說會有多重?要坐牢嗎?

問4.因目前我是處於約販毒者的期間所以尚未開庭,所以我的生活會被監聽嗎?求求各位?師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吸食二級三級毒品部分,若為三級毒品,需繳交罰金及參加相關毒品講習課程。若為二級毒品,可能會判觀察勒戒,惟若您為初犯,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聲請替代療程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抗告,就比較困難了。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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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103-02-01 02:59

請問房?師因為我資金不夠請問是否有免費?師可申請管道?

法律小學生 103-02-01 13:51

大頭你好 你犯的都是重罪 若沒有好好處理

一定是要被關很久的

有關要如何妥善處理的部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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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晴晴 103-01-30 00:28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網拍有刊登淘寶商品代購/代付。有少數網友想要自己買東西也會詢問我是否可代買淘寶的商品)

對方由我的拍賣得知我的郵局帳號之後,當下就通知我有入帳,前後共有7筆,我因懷疑對方是不同帳戶轉來,即刻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也出示了身分證跟健保卡,確認姓名跟身分證後,就在1/25號晚上共計7筆入帳3萬餘元,分別幫他儲值五次。

後來隔了幾個小時後,1/26凌晨00點我發現我帳戶被凍結,當下便趕至警察局報案,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成警示戶。
原因是因為有別的買家(受害人) 跟這個叫jack的人買了商品 (jack盜用他人拍賣帳號賣商品),但jack給那些受害人的是我的郵局帳號,現在那些受害人付了款東西沒收到就去告詐欺,也就是網路上的三角詐騙法。
-----------------------------------------------------------------------
我想詢問一下
1. 我戶籍地在台中,現居住在桃園,開庭的時候我是要去哪邊開庭呢?
筆錄時,發現已有一筆受害人在花蓮報案,所以之後我需要去花蓮做筆錄嗎?

2. 轉帳七筆金額約三萬餘元,如果我想以認賠的心態退款給那些受害人,有辦法提前結束嗎? (因為交易前後時間不到半天,一般網拍出貨時間約1-3工作天時間,且我帳戶裡面的資金也未全部領出)

3. 我雖然在第一時間有報案,但我不知道我做筆錄的身分是被界定在哪裡? 要如何知道筆錄上我是受害者? 還是協助詐欺者? 要如何得知呢??

4. 對方在line裡有提供他的 身份證 跟 健保卡 (我想應該也是無辜的人頭),我該採取什麼法律措施保護自己呢?

5.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有詐欺罪 或 銀行法(從事網拍代付/代購) 的罪呢?

6. 如果請律師,一般的費用約多少? 如果沒錢請律師,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護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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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件原則上由戶籍地法院管轄  但當然可能其它因為在不同法院或檢察署開庭  你收到傳票就可以確認   2.如果有意願和解解決  可以向檢察官陳明  看是否移送調解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個審級案件多收費5萬元以上  提供你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sa 103-02-09 00:31
我跟你遇到的應該是同ㄧ人耶,您有mail 或line嗎?回覆 熊晴晴 的發言內容: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

湯包 103-02-10 00:33

你好`我也發生跟你一樣的事情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ㄚ澄 103-03-27 21:41

我也是被JACK騙的~是否有聯絡上妳們的資訊?

LINE ID:JERRY0221

阿彥 103-06-14 01:58

原來不只一個受害者 ... 

被害到依詐欺罪起訴了

思思 103-01-29 16:52

事發當時我回到住處 刑警剛好進我家房間搜索 搜出三瓶液態安非他命神仙水)空瓶,愷他命研磨盤一個研磨卡一張…空袋子一個.刑警帶回我跟未成年的女友…尿液初篩也驗出兩人有二三級反應陽性,女友筆錄是說在女性友人家施用的.但是卻寫出曾用一千元向我購買一公克(一小包)愷他命,我當下不知道怎麼辦於是我也寫說是因為當時女友心情不好於是把我向藥頭購買的一公克愷他命再以一千元購買.我說明自己是因為壓力大才施用毒品,事實是我真的沒有販賣.  隔天送地檢署法官說明我是初犯年紀又輕(20歲)讓我直接回家,並等候傳票開庭,我很怕家人知道,要是被關我家就少了一份經濟來源,有辦法以其他方式代替被關嗎…如果真的被關會關多久…我該怎麼應對法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分案案號若僅有毒偵字,表示僅偵辦您吸食二級三級毒品部分,若您為初犯,應儘速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表示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避免觀察勒戒裁定。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為抗告,就比較困難了。本案若另分有偵字案件,則比較麻煩,表示偵辦您販賣毒品之案件,若為販賣毒品之案件,刑責比較嚴重,應儘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就販賣二級毒品部分,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4條規定,為七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不可謂不嚴重。依您提示情形,似應主張為持有或施用或轉讓,則較為輕。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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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2-01 13:38

大大你好 你這種把毒品轉給好朋友的情況 一般吸毒的都會有

我身邊周遭一些不懂事有吸毒的朋友 之前也有遇到跟你一樣的問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解決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黃先 103-01-28 22:42

去年 年底的時候,因觸碰到對方上半身,被對方告性騷擾,那陣子因精神狀況不好,所以才會做出不理智的行為,我有精神科醫生開立的診斷書,

我沒前科,但也沒身心障礙手冊

請問各位大律師們,能否指點我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目前還沒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如果我收到通知後,該請律師陪同偵訊嗎?

我去警局製作筆錄的時候,警方只是一昧的要求我配合他的問題,

來做"承認",一直誘導我做出不利於己的陳述

後來我想做解釋,他就一直"明示"暗示"的拿兩年以下徒刑來做語帶威脅

我目前需要請求協助,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檢方之偵訊建議您應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以了解全案狀況,及與您討論分析全案,演練相關可能情況,避免您做出不利之相關陳述,並就您有利之事項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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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縱使有性騷擾或是強制猥褻  趁機猥褻行為  也並非法定重罪    2.如果要以精神不佳作為抗辯  然後承認有這樣的行為  我想還是會被認定確實有性騷擾的事實   這對你並沒有實質幫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黃先 103-01-28 22:19

去年年底的時候,因觸碰到女生的上半身,因此被提告騷擾

我因為那段時間,精神狀況不好,所以才有這樣不理智的行為

我有提供精神科的"診斷書"  我沒前科,但也沒有身心障礙手冊

請各位大律師們,指點我下一步該如何處理,目前還沒收到地檢署"通知"

如果收到,我該請律師陪同偵訊嗎?   我去警察局理作筆錄,警察一直誘導

我做出不利於己的陳述,有種想致我於死地的做法....問口供的時候,

語帶威脅,一直明示暗示地說...兩年以下徒刑,最好就是他們問甚麼承認就對了,完全沒解釋的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檢方之偵訊建議您應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以了解全案狀況,及與您討論分析全案,演練相關可能情況,避免您做出不利之相關陳述,並就您有利之事項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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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彭琳琳 103-01-28 17:14

我先生去年中被傳到警察局做筆錄

說他在網路空間存放色情照片

現在收到法院傳票

但是……傳票開庭日期是1月24日,家人都沒有留意信件,一直到今天才看到信件,打電話去查詢是說改日期到2月18日開庭

請問他之前有車禍導致過失致死的案底,這樣會對他這個案件有影響嗎?

他這個案件會怎麼判刑?第一次開庭未到對他會有影響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在偵查程序或已經起訴?第一次開庭未到可以先向法官或檢察官說明,並應先了解回想案情,以利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彭琳琳 103-01-28 18: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在偵查程序或已經起訴?第一次開 ... (恕刪)

 

這是第一次開偵查庭的傳票,因為信件太晚看到以至於錯過開庭日期,詢問後得知2月18日再開庭

這個刑責會判很重嗎?我上網查兒少性交易第28條最重會判到3年……,會判這麼重嗎?如果易科罰金5百萬,我們也沒那麼多錢。該怎麼辦呢?

1.本件尚未經起訴者,則應依事發狀況確定後續是要一路爭取無罪還是認罪爭取緩起訴處分。建議在偵查中早日確定您的答辯方向,以免遭起訴後,又遭法院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判重一點。
2.有關前案部分,應注意其執行狀況如何,若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發生本件犯罪事實且遭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依刑法第47條乃為累犯,要加重其刑(最低刑度門檻會拉上去)。
3.不過前案既為過失致死案件,則本件起訴後法院依刑法第74條應仍得宣告緩刑。(但還是建議若犯罪事實明確就別去拚法官的憐憫了,設法在偵查中解決。)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
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者,以累犯論。 

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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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3-01-27 13:14

我前陣子在單向三線道路口右轉之中央車道右轉後回家,隔天接到派出所電話說我疑似肇事逃逸。到警局作筆錄,看了對向車道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後,才知道我右轉當下有一台在我右後方右轉道的機車要直行,疑似碰到我汽車後方後向左側跌倒,但我的汽車並無碰撞痕跡,警方也說可能是嚇到自己滑倒,但有因果關係;重點是(應該是)沒有擦撞,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而且警方通知我也立即到派出所說明。

我知道現在法規改為右轉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對方是在單向三線道最右側右轉道直行。如今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雙載機車,乘客沒事,駕駛腳受傷),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肇事逃逸部分,可主張您無肇事之認識,亦無逃逸之故意。再就過失傷害部分,可爭執您無過失,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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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寶 103-01-27 12:55

我在12月30號騎車下班回學校途中,被一位紅燈未成年駕照的國中男生撞到,對方當時有倒地卻牽起車就跑了。我的左腳開放性骨折粉碎骨折跟斷三節,左手小拇指也有受傷,住院14天,開刀裝了內固定器,第二次裝了內固定器,醫生說至少要休養半年之久。這10多天對方只是帶著水果來探望,直到出院前也沒有表是什麼,一開始就跟我們家人哀嚎說沒有錢,但腳上穿著名牌鞋子。家裡無法負擔去請律師,怕對方會脫產之類的,出院到現在對方都沒打過電話,也不曉得要如何去準備上法庭該準備的東西,也還在等法律通知。

對方家人表示他兒子說他闖橘燈,筆錄上我沒有提到目擊證人的話,上法庭是可以請目擊證人作證嗎?賠償金額怎麼定?該做什麼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和解意願,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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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螞蟻 103-01-27 10:15

請問一下,昨晚被臨檢到身上有0.001的K他命,帶回去警局驗尿也作筆錄了我也有坦誠有施用,請問警方留下的兩瓶尿液是否會在驗其他的東西?因為昨晚朋友還有拿了不知道是什麼水的東西給我喝,喝了感覺整個人很輕飄飄是搖頭丸嗎?若是這樣子的話請問會被驗到嗎?若有的話請問是否會勒戒?有什麼方式可以不要勒戒嗎?工作沒有辦法讓我停下來且家中需要我的經濟....感謝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只有三級毒品K他命,就罰錢及參加講習課程。若又驗出搖頭丸MDMA二級毒品,即有可能有觀察勒戒之問題,您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手段,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對其抗告,即有難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律小學生 103-01-27 18:28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你原則上是一定會被勒戒

但我身邊也有食用k他命的朋友 也有成功院外治療

沒有被勒戒的例子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將相關處理的經驗 與你分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毅樊 103-01-27 08:37

1/26上午5時左右  在宜蘭市 被近15人左右圍毆  之間還有人拿鐵椅子鐵片

導致本人頭重傷  在這過程中還有人揚言要把我押到山去做掉  不然沒完沒了  這樣的情況下 我已到附近派出所備案  等驗傷單出爐 作筆錄

我本人的隨身物品包包還遺留現場  後來請派出所員警去找也找不回

 

請教王律師像這種case該當如何處置妥當?  有何良言建議  多多指教

您好:這部分您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而民事上您可以向對方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醫藥費、因此增加開銷與損失的收入、精神慰撫金等。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撥空來事務所與我們討論,以便為您提供更全面的建議與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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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祐 103-01-26 13:15

律師您好:

我想問的是,去年大概8月快9月認識一名女孩子當初不知道是未滿18歲,

因為看型身材以及樣子像是成年人,所以認識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生性關係,而後在這兩個多月內由於她多次跟別的男人來往並發生關係及與我提分手,而我當下氣不過就使用手機的Line傳一些訊息恐嚇她,說不跟對方分手而跟我在一起的話那男的會被我老大找然後出事情,但之後我們也沒在一起,只不過她跟那男的分手了,事後我以為沒事情,結果在12月初的時候警察派人到家裡直接把我扣押搜房子以及上手扣進警察局,而做筆錄的時候對方有拍下照片使用Line我恐嚇她的那段語言,然後也說有發生過性關係,女方滿16未滿18,但是我說雙方是自願下,雙方家長都知道,但是我的Line早就沒有那段訊息了,因為刪除了,而所以做筆錄我不承認,但是我還是被扣押上了士林地方法院,回答的依據一樣是我沒有恐嚇過她,但是我有承認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但結果還是保釋出來花了五萬元。

 

檢察官在最後的時候叫我跟對方私下和解,不然會很麻煩,我拿到的單子是刑事訴訟

而出來之後找對方談,報警的不是對方家長而是女的學校導師,而目前對方家長沒有提告,但目前和解金還談不了,我要顧家跟媽媽,所以目前只有我賺錢壓力也很大,對方開口說6~8~10萬行情價,而我自己能力只能拿出2萬元,請問要怎麼辦?對方說的那句話行情價是否可以判為對方家長是有策劃過的計畫?

 

另外只有Line的證據是足夠可以提告嗎?

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拍下那個Line的對話圖片。


我本身目前25歲,

而我現在也是碰到了滿16未滿18發生性關係以及恐嚇這兩件事情,

滿16未滿18民事訴訟嗎?無法撤銷?那我會怎麼樣嗎?我沒有前科

 

麻煩律師先生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部分,應再與對方協調和解條件,視有無機會再降低,若和解破裂,檢察官即會起訴,僅得具狀向法院請求緩刑及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就16歲以上合意性交之部分,即無相關刑事犯罪疑義,僅有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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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已經滿16歲,則倘若您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有關恐嚇的部份,line聊天系統的對話確實可以當作證據

3、是否和解您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有能力負擔,跟倘若沒有和解緩起訴緩刑機會不高,屆時您可能需要易服社會勞動甚至於遭判刑超過6個月等不確定因素。

4、性侵害跟恐嚇罪都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藤哥 103-01-25 14:38
剛開始使用綽號去UT留言一些 年齡 綽號 學生 要找援X之類的

之後被查到IP 要求我去警局 之後做完筆錄 我當時沒承認 說當天很多朋友在我家

之後警員要求要聯絡我朋友 不久就收到檢察官傳票

檢察官詢問時我沒承認 檢察官要求我找證據 他給我一個禮拜時間 不然要起訴

我後來沒有寄證據檢察官 一個月後收到 法官的傳票

我不知道後來要怎麼解決 現在很緊張 心都靜不下來

1.到法官面前該怎麼做?

2.會不會被關?有前科?

3.檢察官沒承認 到法官那邊才承認會不會更嚴重?

4.是否要請律師? 2014-01-23 16:42:51 補充

前科 第一次發生法律問題

所以才有點慌張

所以到法官那裡 就已經有前科了?

2014-01-24 18:00:30 補充

目前20歲 完全沒有交易 也沒有第二女生

就是留言內容而已

少年是本身

只是當初朋友因為好玩 在我家玩樂喝酒

故意找我名子作標題 之後他們知道嚴重性後果 他們都不肯出面

所以我還是跟法官說我沒做 那假如他向檢察官一樣問我說 我沒證據

我不是也更慘?

所以我目前考量是以最糟糕的部分來當做考量 所以想知道我沒做 來承擔後果是怎樣

法律小學生 103-01-25 16:08

大大你好 有關此類網路留言 之後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件

本人及身邊的友人 多數都有遇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罪證明確,則對您最有利之作為應是在偵查中爭取緩起訴,以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建議您盡快委請辯護人為您爭取,以免因小失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8

 ip是你家的ip,你要推給別人恐怕很困難,建議認罪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觸犯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目前您應委請律師,討論案情,視相關證據資料為何,是否認罪請求緩起訴或為無罪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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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你查了UT. 援交的判決主文:梁??以電腦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給你參考。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3-01-24 10:39

我在1/17早上開車上班途中與一台機車擦撞,當時對方滑行跌倒坐在地方
我馬上下車觀看對方傷勢外觀並無大礙,對方也說她只有手痛
我於是幫忙把機車扶起並撿起灑落一地的東西,對方也趕緊連絡她家人也有好心路人和住家居民出來幫忙,我看有人處理於是乎先離開趕著送小孩上學然後就去上班了~

沒幾天1/21就有警察找上門了,說我肇事逃逸,說對方左肩骨斷裂無法工作
對方是去報案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才查到我的車號
這樣子我真的有罪嗎?
我有去看過路口監視器對方機車速度過快,機車左方來車我是右方直行車,照理說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過的,機車已經過了路口我車才出現,我的右前大燈擦撞到對方機車的排氣管,導致機車重心不穩滑行跌倒

我們是有誠意要和解,但對方開的條件居然要15萬+新機車
我們無法接受,就肇事責任來說對方騎車速度過快未禮讓右方車先行
我是不是機車可以不用賠償?
現在雙方都還沒有做筆錄等待和解
對方現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A我們一筆
但我並不是有意要離開的,而且有誠意要和解
我只想知道這整件事對我有利嗎?我要怎樣才能自保?

煞祿 103-01-24 13:59

對方要的是錢  當場可能沒異狀  反正監視器應該有拍到你也下車查看過 這不算是逃逸 必要時你可以請求測謊 如果對方心虛 會想跟你和解 因為它是屬於偽證行為 你和解條件 就說 保險公司理賠可以賠他 請他提供收據 如果不要 那就司法解決

阿竣 103-01-22 20:20

我兩年前酒後肇事,後來和解,判緩刑兩年,目前還在緩刑中。前陣子約102年9月因為周轉不靈想找銀行或其他地方周轉,因我銀行整合中不能,剛好有位先生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借錢,我一急之下就辦了!他要求我寄銀行提款卡給他,我寄了,幾天後收到了銀行通知說我變警示帳戶,過了一個月後又收到要到警局去做筆錄,現在又收到法院通知要去開庭,請問我這樣緩刑會被撤銷嗎?要被抓去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若在緩刑期間內,您的詐欺部分被有罪判決,則緩刑會被撤銷,所以您的詐欺部分,應盡量去主張,以求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22 23:33

大大照你說述 你這確實會有撤銷緩刑的問題 

而且在撤銷後 你就會被抓去關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方式及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能涉嫌觸犯幫助詐欺罪,若成立之,您的緩情可能被撤銷。目前您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幫助故意或幫助詐欺故意,以避免成立該罪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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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53

 你現在能做的只有把後面的詐欺案件拖久一點,看可不可以拖過兩年緩刑期間

依您所述情形恐怕有涉及幫助詐欺罪的問題,則可能會因為在緩刑期間內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依刑法第75條之規定,緩刑應即撤銷,法院或檢察官均無裁量之餘地,因此本案建議您最好能夠設法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許才是上策,否則恐怕只能設法讓幫助詐欺罪之刑事判決不要在緩刑期間內判決確定,才能夠保全原來假釋之效力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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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竣 103-01-23 18:49

 請問有力證據有哪些,因為我辦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他是詐騙集團,等我被通知警示帳戶後我就聯絡不到他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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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o 103-01-22 11:42

請問因我車停在家門口,被一台倒車的車撞到,當天因為是晚上,且後方門板有嚴重凹陷,所以當天做比錄時只說門板處,但隔天早上起來看到前、後保桿都有被撞,於是就打去警局說我前後也被撞,有尋問警員是否要補充筆錄或怎麼處理,警員就跟我說不用,保險會自己去調照片

現在我申請調解對方一直強調未撞到,但警方的照片拍的非常明顯,它前保桿側邊及轉角處都有擦傷,因我後方門板並未有他明顯烤漆(燈殼部份撞到我方車),且我調解完回去問家人,家人記得很清處當天有三聲的撞擊,並非一聲,請問我要怎麼處理呢?請警員補充筆錄嗎?那我家人可做證不只一個撞擊聲嗎?

1.發生交通事故 對於所受損害有意見 這部分應該將來會依客觀證據去認定 對方縱使為相反主張 也不見得會被接受 所以你不需要太過擔心 畢竟車禍發生現場應該都會拍照 2.先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如果沒有辦法在理賠範圍 就可能考慮請求對方應該負擔這部分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不承認,若有相關證據加以佐證,對方已無法加以抗辯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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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9

 建議拍照存證並將照片寄給警察要求附在卷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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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q1222 103-01-21 18:14

去年八月初在發生車禍,對方跟我在同一邊(並非路口)他牽車出來正要迴轉至對向車道,我撞擊到他車頭,當時有叫警察作筆錄(都是機車),對方受傷較嚴重有骨折,我方全身擦傷,事後有約出來談和解,當時正在等待初判表,對方要求36萬,我們沒有答應,後來到調解委員會,一樣沒結果,後來我們自費去申請鑑定報告,報告下來前幾天,警察局通知我他已到警局提過失傷害的告訴,報告在他提出告訴隔天寄來,我方無肇事因素,為自述超速,當時真的不知道騎多少,對方則是有肇事因素(未讓直行車先行),收到當天我與父母及向法院提出告訴(過失傷害),結果又隔一天警察局又跟我說對方已經撤銷告訴,在過幾天就要去法院了,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結果您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需就對方所受傷害負責,亦不會刑事責任

2、相反地,倘若對方有過失,則您可以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跟請求賠償

3、和解的部份,只需要了解相關肇責、損失等之後,於可以接受之範圍內和解即可。最後,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屬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提告,事後也可以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您可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目前警方初判表分析,您無過失,若對方不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後續建議您可與法院(或檢察署)承辦股之書記官聯繫確認對方是否確實已經撤回告訴,若對方已撤回告訴則在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則該案將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刑事訴訟程序,又若對方未撤告者,則您可以向法院(或檢察署)提出鑑定報告以利肇事責任釐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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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 103-01-21 16:19

我在2013/10騎車時發生意外,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在左前方,已經靠近對方車尾時對方卻一直往我方靠,但我繼續保持直行,經過他之後約3~4秒,我聽到後方有摔車聲音,我停下來,看到對方摔車,於是過去協助他,對方有受傷,因此幫他叫救護車及報警。

警察到現場測量,做筆錄。對方說我超車勾到他的後照鏡,害他摔車,但我跟對方沒有任何擦撞車身也完全沒有任何擦撞痕跡。但警方歸咎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跟我要求醫藥費及無法工作的損失,但我們沒有擦撞證據也說明無擦撞,因此我沒有與對方和解。但經過兩三個月後,對方去申請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

請問

1.我是否可以去申請鑑定來表示兩方並無擦撞?或是調閱現場照片等資料來證明?

2.我是否一定要付錢給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基金會?是否能向基金會證明我方無過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然可以主張您無過失而為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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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13

 如果警方製作的車禍鑑定研判表認定你有過失,除非你有新證據,不然要翻盤很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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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z 103-01-21 00:46

小弟我今天收到外縣市第X分局通知書

第一次收到所以有點緊張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通之書

文號: OOOOOOOOOOOO

案由: 妨害名譽

被通知人姓名: OOO

特徵: ( 空白 )

出生年月日: OO 年 OO 月 OO 日

住居所: 高雄 市OO 區OO 里 O 鄰 OOO 路 OO 之 O 號

應到時日: 103年 OO 月 OO 日 OO 時 OO 分

應到處所: 台中 市 OO 區 OO 路 OOO 號 (偵查隊)

聯絡人  職稱姓名: 小隊長 OOO

           連絡電話: (OO)OOOO-OOOO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任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下面好像是印章名)

這要我從高雄到台中那邊做什麼事情 ?

還是因為網路警察看到我留一些不好的留言找我過去筆錄

不去會怎麼樣?

因為我還未成年有犯法會被判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1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先行與該分局派出所聯繫,詢問是否確實有核發該通知函(您可以自行上網找尋該分局派出所的聯絡電話),又因為您未成年,本文建議您應該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製作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需要至該分局做筆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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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1-20 20:40

我18歲的時候因為愛玩缺錢所以販賣自己的人頭帳戶那時候被判了4個月可易科罰金   後來過了幾年後因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所以到報紙上找了一個地下錢莊借錢的他們當時跟我說要我的帳戶可是不會用算是抵押 蛋我還是被騙了所以第二次他判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我想請問的是我在去年在網路上販賣一個機車大燈金額是兩千元當時成功的販賣出去但是後來我因為工作關西遲遲的沒把大燈寄出去導致被害人去報案說我詐欺他 可是當時我並不知道我被他報案是某天我要去匯錢給他的時候發現我帳戶被凍結一問之下才知道  所以當時我也做了筆錄 後來筆錄做完我馬上跟被害人連絡也並且環了他兩千元請問這樣我可能會被法官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1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詐欺罪的部份,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倘若您前案執行未超過5年,則無法請求法院宣告緩刑,並且有累犯的問題(加重1/2)。

2、倘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當初僅是一時疏忽,而為交付貨品,遭檢察官及法官認定您確實涉及詐欺,似可能成罪,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就此部分尋求無罪答辯,倘若無法,則可以經過和解而尋求輕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詐欺之故意,只是稍有延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中和 103-01-20 20:02

(1) 警察約了1天,要約談我(甲方)做筆錄,我知道自己犯錯了,於是事先找了對方(乙方,受害者)賠不是,對方在電話中原諒了我。並跟我說,對警察在正式約談你那天,你(甲)現場打一通電話給我(乙),我會跟警察說要撤告。但撤告是不是他本人也要去現場呢?

(2) 約談日期還沒到,我若日後去了警局做筆錄,除了承認是我PO文之外,其余的問話,我可以保持緘默權嗎?(因PO文內容是事實,若警察問我是不是亂造謠,我若回答是"事實",恐又會造成對方另一次的傷害,搞不好他反轉心意,變成又要告了...接下去那就沒完沒了)我們雙方都不想把事件再擴大下去。而且做完筆錄,他也準備要撤告。

煞祿 103-01-24 14:06

拿出勇氣 提出誠意 坦承錯誤 取得和解比較好喔~

法律上妳是可以保持沉默 但是 這對你沒幫助

法律是情理法 情在前面 你是初犯的話 頂多會輕判 所以你千萬別為了脫罪說謊

這是構成偽證

中和 103-01-20 18:34

律師,你好

我在網上PO文說人家壞話,對方提告,但已私下和解,接下來....

(1) 警察約了1天,要約談我(甲方)做筆錄,我知道自己犯錯了,於是事先找了對方(乙方,受害者)賠不是,對方在電話中原諒了我。並跟我說,對警察在正式約談你那天,你(甲)現場打一通電話給我(乙),我會跟警察說要撤告。但撤告是不是他本人也要去現場呢?
(2) 約談日期還沒到,我若日後去了警局做筆錄,除了承認是我PO文之外,其余的問話,我可以保持緘默權嗎?(因PO文內容是事實,若警察問我是不是亂造謠,我若回答是"事實",恐又會造成對方另一次的傷害,搞不好他反轉心意,變成又要告了...接下去那就沒完沒了)我們雙方都不想把事件再擴大下去。而且做完筆錄,他也準備要撤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撤回告訴並不需等到製作筆錄,您可以請對方先好撤回告訴狀,並由您直接交給警察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對方擬撤回告訴狀或自己先擬好請對方簽名後交至警局,完成撤告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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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p 103-01-20 10:53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現在住在台中,
因為家裡父母離異,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想問一下大家。
事情是發生在102年04月08日晚上21時許,案發在大連路與昌平路交叉路口,我哥往大連路方向直騎,因為趕時間,騎得太快了,時速約60~80公里,這時有一名婦人要從該路口穿越馬路到對向(從大連路斜穿到昌平路),因為沒注意到我哥,聲稱我哥撞上她了,然後對方有倒車,可是,我哥本人並不知道他有撞到人,而且我哥也沒有倒車,他就順順的騎走了。之後,收到對方要提告而報案,就去做筆錄,之後也寄了鑑定意見書。因為對方執意要我們賠償26萬,但我們實在沒有錢,所以前幾天收到了檢察官起訴書,但起訴書的內容與當時鑑定意見書有出入,鑑於如此,我們打算先在網路上問問看有沒有人知道我們該怎麼辦才好,現在也希望知道要透過甚麼管道才可以申請到不用律師費的律師。針對這件案例,我提出的疑問如下:

1.明明是對方斜穿越馬路不對在先,我哥騎乘的方向是綠燈,我認為是我哥騎得太快,導致對方嚇    到,煞車不穩,所以倒車,並非我哥去撞的,並且從監視器來看,也不能判斷我哥有撞擊到,這    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應該最多只能算我哥是超速?)

2. 如果如上述所說的,不可以算肇事逃逸的話,是不是過失傷害也不能有效了?

3.在對方口供中聲稱我哥的車輛有倒地,然後加速逃逸,但是從錄影帶看來,我哥並沒有倒車,並    且可以從對方口供中看到許多不合理之處,這方面該怎麼處理?

4.在收到的起訴書中,裡面有許多錯誤,例如,說明我哥是騎乘"自用客車",且說我哥"發現時      已閃避不及,遂不慎撞及對方機車",可是我哥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因為他並沒有閃避。這與    起訴書我哥說的口供完全不符,是本來就是這樣的嗎?

請問有沒有好心的人,可以幫助我們,家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想請問該怎麼申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又若您哥哥無認識到肇事逃逸之情形,無主觀犯意,似可爭執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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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則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為您哥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p 103-01-21 21:33

謝謝你的回答,我們已經拿到了鑑定書,上面是說兩方都有交通上的疏失,我也不太清楚這樣對我哥有沒有幫助,目前希望先向法扶申請看看有沒有辦法得到幫助,很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讓我安心了一點,因為我哥是真的不知道發生車禍了,希望還有機會。

李p 103-01-21 21:36

謝謝你的回覆,透過你的介紹,我有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法扶的資訊了,現在就希望可以順利申請到義務律師,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麼確定我哥是否為中低或低收入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哥哥之相關收入加以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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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 01:56

事發經過:

因為某天去KTV,無意間經過別人倉庫,見門沒鎖,好奇進去看,發現旁邊有一箱記憶卡,因一時貪念拿了兩條,事後幾天被警方叫去警局,經監視器確認犯人是我,已經做完筆錄,偷的物品也歸還。

想問的是:被告後最重會罰多重,最輕會罰多輕?如果想和解要如何和解?因為本人未滿20 是否需要父母出庭? 若易科罰金大約需要多少錢?

煩請各位大人解惑,小弟不懂事是第一次犯這種罪過,也無任何前科紀錄,拜託各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已年滿十八歲,則需負刑事責任,本件警察會再移送給檢察官,屆時可以向檢察官表示和解之意,以利您的訴訟上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已歸還竊盜物品,您可表達和解之意,以求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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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未滿十八歲則本件後續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進行審理,若您已滿十八歲,則已具有完全之刑事程序當事人資格,後續將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確定您的刑事責任
本件您並無前科且所涉金額有限,故建議您應設法與被害人協商達成和解,以俾爭取緩起訴處分,降低此事件對您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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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 103-01-19 22:20

想請問一下以下問題:

去年年底於距離紅錄燈約100公尺處與人發生碰撞,我是開車,對方是機車,我們是同一個方向行使。當時我是要回轉的車子,車子有四線道,其中靠近路邊的線道較窄,我的車子已經轉到對向車道1/3的地方了,忽然被機車撞到左後車輪,然後對方就倒地

當時對方本來不要報案,我想想覺得還是報警比較不會有後續爭議,故打電話請警方來處理事故。尤於當時我有被嚇到,故警察在做筆錄時,有問我是否有打左邊的方向燈回轉,我回答的不是很肯定,但依據平時行車習慣都會打,事後想起來確實是有打方向燈的,但因為完全沒有監視器,所以無法舉證;對方當時說他以為我是要路邊停車才從左邊超車,但沒想到我忽然回轉,她沒有看到我有打方向燈,於是碰撞產生。

當時他說沒有受傷,事後互相連絡時也沒告知,結果在初步事故分析報告出來時卻寫他有受傷;我是回轉疏忽,他則查無肇事因素;也就是說責任全在我…。

我想請教一下,這樣的情況於法律上真的責任都在我嗎?他撞我的地方是在對向車道1/3的地方了,他都沒有任何一點的責任嗎?麻煩您幫忙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

關於您的情況,責任歸屬須待釐清才能研判,可聲請鑑定責任,如有仍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家鳴 103-01-19 16:44

請問家裡有人在回家的路途上騎車撞到行人(時速判定30~40公里) 該道路無斑馬線 無路口監視器 而行人直接穿越道路 行人穿越超過一半(造成當事者未注意撞到(行人8X歲) 造成對方現在半昏迷狀態(警察還未替對方作筆錄)事過3個月 已有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一次 對方提出一個月支付1萬6直到 對方清醒後和解  調解後對方又提出另一個求償方式 以60萬一次支付 家裡因經濟狀況也不好向對方提出以30萬和解 對方不願意達成共識 要走法院途徑 請問如果此情況上法院會比較有利嗎  懇請答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沒有交通號誌 可能會被認定雙方都有過失 除非能夠證明對方確實直接橫越馬路 我們完全無法注意 2.如果雙方都有過失 你可能會有過失傷害或是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3.另外還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民事賠償則除了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外 可能還有看護費用等等 當然你可以主張對方有過失 所以要過失相抵 4.如果對方確實昏迷 30萬元和解可以認真考慮了

小豆豆 103-01-19 14:58

律師專家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提告後和首次上法院出庭接受偵察應訊(我是告訴人身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是否合乎規定,我是曾就神壇多年環境污染,挑釁恐嚇滋事甚至揚言殺害我一家,可能有地方份子或神壇份子教唆的情形,因神壇份子態度極囂張惡劣,曾說板橋大觀派出所,有自己人撐腰,聚安里里長夫人也曾說他們有個許姓自己人在派出所裡,神壇夫婦也曾有意無意放話說:”是誰報的警他們都能知道!”

見我一家客氣,意思似我一家逃不出他們手掌心似的,我們也確實感受到每次打110需打上三四通電話警察才到,且只對我”曉以大義”似,卻未見責備過神壇份子,反過來話題直轉回我為自保而築,但一個月後已自行拆除的違建牆,直對我說教,卻怎也看不見神壇的違建和路霸行為和充耳不聞我的所有委屈陳述,最後還直對我說道路是公共的,又說要有證據否則會成誣告……..我門口向來開放給人會車暫停車,甚至遇到多次停車者言語挑釁的真路霸者,他憑什麼這麼說我們,聽來像毀謗.污衊人,令人極不舒服!


且警察也曾和神壇滋事的份子一旁聊天咬耳朵.勾肩搭背……..且似有意讓他們知道我監視器鏡頭在哪方向,巷內警局設的攝影機更有意架反方向,我已表示神壇常滋事,去年安裝新的卻照舊如過去架反方向,去年神壇又滋事,警察走前還反而要我將鏡頭調整一下,讓人不免合理懷疑他們的公正性!

並且警察每回來只問我始末,且"教育”我敦親睦鄰,,要我身份證資料,我居住近四十年未佔用過門口和道路,只因神壇五年來常藉停車滋事,不得已才築了牆且已守法自行拆除,警察不說停車滋事和路霸違建的神壇,反似數落我們說道路是公共的,似說我們是路霸!試問若他門口,他肯讓人這麼鬧他一家五年多嗎?時不時拿椅子坐你門前.門檻坐.蹲.站滿門前.不良的複雜份子常圍在你門前,亂停一堆機車,坐上頭嚼檳榔和抽菸.講手機,令人不敢外出,坐你門外頭大吵大鬧.穢言穢語,.嘔吐.吐痰,戲謔.假借玩耍的變態行徑破壞東西,當你車頭引擎蓋是野餐桌,開壇問號碼,吐檳榔汁.燒香.燒紙錢.丟菸蒂.起乩.過年和進香.選舉期間還故意在你車邊挑釁玩煙火爆竹製造公共危險,天天像在你家門口對面.門邊架了擴音器的吵鬧令人受不了,等……


停車便橫眉豎目盯你一家,多年來威脅挑釁戲謔訕笑恐嚇,去年甚至放話殺害我一家,警察多也有家庭,他們能易地設想嗎?人民保母心裡真只有利益?

令我們一家一肚子悶氣無處訴!


神壇藉由盲目信仰卻無知之地方人士份子集聚的力量和輿論打擊我一家,在巷內有不少同黨,甚至人脈關係多,環保局稽查員和垃圾車司機也相熟,讓人到處投訴無門,就連環保資源回收車上頭的人員也專無理找我麻煩,不讓我丟特意洗淨的回收物,反公然毀謗污衊我::”不洗就別丟!令人不甘心.氣結!"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首次開告訴人偵察庭,我已說明不相信地方警察了,想直接向檢察官說明案子,沒想到十二月底法院又寄來指揮調查書副本,要我去板橋分局做筆錄,但偵察組警察兩次來電約時間,我說明尚未去的原因因有些私人的事情,警察口氣卻每每急躁和不耐,留下手機號碼要我去前聯絡他,我因害怕這當中有問題,去電書記官可只對檢察官說明,不去分局做筆錄否?警察的口氣態度讓我合理懷疑他們和神壇有關,我是否有去做筆錄之必要!書記官她答定要去!真是這樣嗎?

我又問:鄰人公然辱咒罵全因神壇引起的曲折,欲增加告訴人和被告人,書記官又答:告訴人就我一人代表即可,要增加被告須再呈狀紙,但兩案相關,我真需另遞狀紙?


且就這麼巧,偵察組已多日未與我聯絡,我也有事暫時去不了,也未主動聯絡,就在我去電書記官那說明原因,當天晚間偵察組就打電話和我聯絡,我說:”是要提告,繼續啊……”,那警察口氣漸不耐,問我何時能過去做筆錄,……令我覺得不安心,神壇人脈究竟有多廣?


且規定上,若上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不就是送法院裁審,為何我跳過這可能會被壓下案子的關卡,乾脆直接上法院遞狀紙,且開偵察庭時也說明案子內情始末過,檢察官反又要我回分局做筆錄,這不是要讓我不好過,甚至可能被陷害.告不了他們……


還有,在去年首次開偵察庭入庭前,我因首次提告他人,不懂法律程序問題,入庭前,法警向我要了身份證,卻轉身由四樓走下一樓.這期間身份證離我視線好一會,請問律師專家的您,這合規定?有疑問否?

 

我因再也受不了神壇多年一再挑釁威脅恐嚇滋事戲謔,我只好迫自己天天對他們欺善我一家卻怕惡者精神訓話,逼自己武裝勇敢,但精神快崩潰了,結果是他們表面上收斂了,但背地教唆放話恐嚇要殺害我一家人,現在更又擴大租屋我後陽台後面一二樓,對我宅威脅極大,加上政府荒謬法令,民國八十八年後為違建,法令綁死我一家,無法築牆自保,只可以簡易在合法範圍內的防護,但他們仍可輕易跨越過來,令我終日惶惶不安,無法安居樂業.食不下嚥,不知如何是好?

另,屋前對面神壇份子眾多,常破壞我門外物和因停車問題而滋事辱罵挑釁威脅恐嚇,我該如何提告?如何寫狀紙?因只知其中幾個的車牌號碼~

還是乾脆針對神壇夫婦和房東.政府提告,例如提出:排除侵害等……

煩請您撥冗一一回覆解惑,感激您的熱心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違法之相關證據,如恐嚇錄音等,再將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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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文 103-01-18 23:25

請問一下,發生的地點是有規劃快慢車道的地方,當時的情況是我機車綠燈直行,然後肇事得汽車是從路邊起步的,因為他沒打方向燈,我從他車身左側撞上去,他是要直接從慢車道要轉快車道往對向的方向行駛。而那個路口是禁止左轉的,在加上他起步的地點是紅線,這樣的話,我該如何讓他承認他自己的過失?因為他一直強辯說他有打方向燈,但他沒行車紀錄器。

雖然有做筆錄,也很清楚的記載他要行使的方向,但是初步評估下來竟然是“無法客觀評估”,是不是因為他當上已經有移動過車的關傒??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警方之初判表分析,無法釐清肇責,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分析。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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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如果單純談車禍原因的話,一般是以鑑定結果為準。這個車禍有人受傷嗎?如果有受傷,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的部分時效是二年。還有就是刑事程序的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時效,千萬不要辦了刑事沒辦民事。最後,車禍還是以和為貴,如果損失不是很嚴重,可以考慮調解處理就好而不告刑事。特別提醒你,車禍如果撞到頭一定要仔細去檢查,一、二天內病情可能惡化。以上,希望有幫他你。 歡迎您備妥資料,來電預約,楊俊鑫律師會親自與您討論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熱線:02-28717475 0928967948 所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為不懂法律的您分憂解愁;為沒時間跑法院的您跑腿; 為不公不道的事不屈不撓;是楊俊鑫律師所秉持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