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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 103-12-24 21:30

我朋友跟我前幾天在路口被一輛汽車撞倒,人沒事但機車有事,汽車車主有下來問我們有沒有怎樣我們跟他說沒事,不料這時候有一輛機車煞車不及撞到那台汽車的後保險桿,那位機車車主有破皮流血,我們想說這應該不關我們的事吧就走了也沒跟汽車車主要任何賠償,請教律師這樣我們會變肇事逃逸嗎??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且是閃黃燈狀態,事發到現在已經兩天我們是沒接到任何警方的通知,但我們很害怕那位車主事後報警說是我們害他變這樣還肇事逃逸所以麻煩律師為我們解答指點迷津一下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非該車車主,而肇事發生原因為機車撞擊該車後保險桿,非撞擊機車,您離開似不構成肇事逃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8:03

如果你跟車主的碰撞沒有造成對方受傷,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

至於後來的車禍,與你無關,即使車主受傷,也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李先生 103-12-24 20:22

律師您好

因最近碰上一個問題.沒有方向.想請教各位律師.謝謝

之前因為車禍,無法和解,已經提告法院了,現在碰到一個問題

因為當初提出民事賠償時,醫療費用及交通費只算到提出訴狀前,之後陸續還有費用產生.沒有預估到,想要另外提出訴狀做追加的動作,目前已經轉到民事庭,想請問增加的部分是不是會產生仲裁費?

另外原求償訴狀中, 有提到勞動能力減損(待判定.先行預估)

目前有3個狀況,後續醫療費.交通費.勞動能力減損判定

這樣是要寫2個訴狀嗎?

1份是  民事準備(一)暨證據調查狀 (申請專業醫院為本人鑑定.要費用嗎?)    

1份是  民事追加訴之聲明狀 (可以先就醫療及交通費增加? 還是要等勞動力減損判定後一起增加)    

或是可以寫成一張訴狀? 謝謝~~真的亂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分成二份書狀撰寫,將各自說明事項條列分述清楚,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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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附民若有追加部分需要給付裁判費用。至於狀名部分,可直接寫民事訴之聲明追加聲請狀。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寫在同一份書狀,但為了避免內容太過於繁雜,仍建議分別寫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24 19:31
律師:我想請問ㄧ下,在巷子我們騎車時速很慢,突然眼前有2歲多的小孩突然從我們眼前衝出來,此時我們真的來不及反應,小孩的阿嬤跟他的姨嬤們剛好是在停車,所以他們也沒注意到他的孫子,當下撞到小孩我們立刻停車看小孩也問是否需要去醫院以及報警,小孩的阿嬤ㄧ直叫小孩走路看看,小孩是沒事,也可以走,但我還是提出去醫院檢查.但他們都說不需要,只叫我留電話本名說會跟我連絡!後面阿嬤又ㄧ直說撞到人就是不對,不管小孩是否衝出!我是怕後面她們跟我要求醫療以外的賠償??此時我應該怎麼處理??有醫療是否也要請他們給我收據呢!我當下沒報警後面備案有用嗎?因為是否撞到人就是不對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07

您好,建議謹慎處理並保留相關證據,以避免對方提告肇事逃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至警局備案,並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畫面,以利日後判斷雙方歸責之程度,避免對方對您獅子大開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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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馨 103-12-24 17:22
交通事故發生於103/11/20,騎機車於南港路277巷路口左轉,未及方向燈,被後方機車即時撞倒,前機車騎士隨即摔倒,左肩膀碎裂,正在開刀治療,請問肇事者有無刑責,有無構成過失傷人,如何尋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對方有肇事責任,則涉犯過失傷害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2、之後可以就所受損失,檢附單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就有關您所提(過失傷害)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林智群 (klaw) 103-12-24 19:28

 先跟對方談談看,如果談不攏賠償,

事情發生後六個月內要提告過失傷害,到時法院會安排調解,

時間過了就不能提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初步釐清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無法一概而論。若有一方受傷,不論該方是否有過失,只要他方有過失,該受傷之一方即可對他方提告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警方初判表下來後,若對方有過失,亦不願與您和解賠償,再彙整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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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如對方經鑑定有肇事責任就可能構成過失傷害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重算五年)。過失比例法院一般係以鑑定結果為準(有例外)。

二、民事如果真的有要拿回錢的話,宜搭配假扣押假扣押的精髓在假扣押裁定,這個部分要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

三.民事行使權利方法:(一)調解和解調解和解好。(二)支付命令(便宜,不用開庭,專屬債務人住所地法院管轄,千萬別弄錯。精神上損害賠償的部分不能以支付命令請求)。(三)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裁定移送民庭前不用訴訟費用,如裁定移送後再追加,就追加部分要訴訟費用)。(四)起訴(有訴訟費用的問題,要開庭)。

四、民事可能請求項目(一)醫療費用(二)看護費用(除台南外,其餘地區全日看護二千元)(三)精神上損害賠償。(四)車損及其他財損。

五、對方可能答辯:(一)無過失。(二)項目答辯。(三)與有過失。(四)抵銷。(五)強制險已給付部分應予扣除。

六、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就您所提(車禍過失傷害賠償)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03-12-24 15:39

各位好,小弟有一件事請問,日前我跟人發生擦撞,我加油出來橫切要走對向車道,切出車道時,左邊有一台直行車撞上我屁股後跌倒受傷,當下也報警處理了,隨後去醫院我也幫對方附上急診費用也馬上付錢幫對方車修好,當隔天要簽和解書時對方說肩膀骨頭也裂開需要一個禮拜回診之後才知道狀況,我也幫對方申請了強制理賠,現在對方要求工作請假的薪水賠償,請問我該怎麼應對,如果對方說要休息1.2個月要我賠償這時間的薪水這樣是合理的嗎?我該如何合理的賠償對方又不傷和氣與自身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12-24 18:40

您好!

不能工作的損失只有必要的休息期間可以請求,休息期間長短可要求對方提出醫師證明,能證明的部分才有必要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2-27 11:2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那請問如果他只提供醫生建議修養天數證明,假如是一個月的話我就得賠他一個月薪水損失嗎?假如這一個月之內他還是有陸續在上班我還是得賠嗎?還是他也必須提供公司請假天數證明,他請幾天我才需要賠幾天???????謝謝

九州男 103-12-24 09:00

律師 您好

我今年二月 騎摩托車被一輛貨車

對方央求我說趕時間 不要報警 到時候維修單出來 會負責

後來維修單出來 對方也一故延拖 後來我就提告

到了偵查庭 對方也說要和解

檢察官的見證下簽下和解

對方並於12月20日賠償1萬4千元

檢察官有在和解書上明記說 賠償後 才撤銷告訴

而且當時檢察官有告訴我說 如果對方沒賠償這1萬4和解

我可以拿這和解書 去民事法庭申請賠償和解

並且還可以再去申請車禍時所受的損失

(我車禍損失約1萬4修車費+7天無法上班的診斷證明書約共2萬1)

並且還可以申訴過失傷害

(檢察官和解金跟車禍損失是兩個部分)

而現在過了12月20日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那我該如何申請關於民事求償和解金以及車禍損失這兩個的部分?

另外 我有辦法對他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嗎

又該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另外 那我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 又該怎麼申請?

對方一直放我鴿子 讓我很不悅

我有辦法精神求償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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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當對方不願意支付和解金,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內出面處理,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將法院和解書及存證信函當成證據,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並查扣其銀行存款及薪資抵償。

2.此外,因為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若您在車禍和解簽訂和解書時,已經撤銷刑事告訴,就無法以對方未支付和解款項再行提告,若您和解時尚未提出刑事告訴,現在即可提告,並注車禍提告時限只有半年,達到以刑事來逼民事賠償的效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九州男 103-12-25 13:19

謝憲愷律師 您好

早上有接到事務官詢問和解的事宜 我說明情況後 事務官就說會繼續起訴

(呼 鬆了一口氣)

謝謝您 想在請問一下

1.和解金的部分 就是先寄存證信函 再將和解書 一塊送到民事執行處來解決

2.關於車禍的損失 是在另外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所以這樣我共可以求償和解金的金額(1萬4)

車禍損失的金額(2萬1 有收據) 共約3萬5千元 這樣對嘛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李先生 103-12-24 08:31

您好~

之前車禍案件被告遭起訴後,已經送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目前,刑事庭已經開過,尚未判決,但忽然想到,沒有請醫生做事後醫療的評估,下次門診是一個月後,那時才想請醫生做正確評估後續問題

另日前詢問強制險專員,才得知,有些醫療單據上註明的費用有限額,支出的醫藥費已經超過限制額度,必須變更

想請問另提訴之變更賠償金額後,是否就要繳交仲裁費? 全部還是變更的部分?

還有就是,刑事判決後,移往民事庭,大約需多久的時間? 怕時間上會來不及

謝謝

 

一、移民事庭之前請求的話不用訴訟費,裁定民事庭後就要了,所以要追加要快。

二、一般會預估可能金額先請求,所以常見刑附民金額較行情多些。

三、請速追加。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李先生 103-12-24 10:2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移民事庭之前請求的話不用訴訟費,裁定民事庭後就要了,所以要追加要快。

二 ... (恕刪)

 感謝回覆~另想請問,如果來不及做變更,案件已經移往民事庭了,訴訟費的計算,是用追加的金額計算還是全部加在一起,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從您本來的請求中即可包含,則無需追加。

2、倘若移送至民事庭才追加,必須依據追加部分補繳裁判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23 21:31

事件經過:

12月16號晚上在南下國道一號要接國道二道51KM附近(有開過的版友就會知道那車流量非常多),當時情況是前面車流已經塞住,我看前方車子已經停止,我的車也隨減低速度到趨近於停止(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才停沒到一秒,後方車子即追撞上來,變成

 

後車(追撞)>我方車>前車(推撞)

 

發生當下,當然是先報警,隨後也都拉車去五楊分隊去做筆錄,當下後車肇事者也承認是他的錯,願意全面賠償我和最前車的車輛損害,做完筆錄後,後續警察也說不介入民事賠償,叫我們後面自己聯絡,所以當晚就拉自己的車回去。

 

隔天我有去看病並開立診斷書,也馬上請我的保養廠進行估價,我好讓對方有個底,再隔一天最後估出來約9w9,我打給對方請他來桃園一趟,面對面解決事情,卻東拖西拖說要先把自己的車拉到保養廠,他老婆要去看病,感覺想開立診斷書(後續都他老婆出面跟我電聯,都是我打過去),沒車不能來,也不知道怎麼來(對方林口),到昨晚說下禮拜會跟我聯絡,我女友今天下午打電話過去跟他老婆談,說約個時間大家一起出來解決事件,

講到後面自己理虧說不然告她就掛電話了,後面手機就關機……

 

 

1.肇事責任部份我應該是完全無責吧?

2.因為三台都只有強制險,所以第一台和我的車是否都應該直接向第三台求償?而不是第一台向我,我再向第三台?

3.因為小弟我當下做筆錄只想將車子修好,對方也承諾會全額賠償,所以當下筆錄三方都寫無人受傷,不過對方實在是消極處理,小弟我昨天至原處理單位更改筆錄並提以刑事民事賠償告訴,這樣是否對我比較有利?能賠償全部的錢嗎?

4.如果對方也有受傷是否也可以對我提出傷害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3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 後,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初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車損理賠)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連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Hsin 103-12-23 20:52

我是大貨車司機,在原公司於8月中倒車擦撞後方停車的車子引擎蓋~有報警處理~發生後即時回報公司也繳交事故三連單~9月初公司說要更換手機號碼~於10月中跟公司請辭,公司也隨找到替換人手~~~~
於10/23.24時接到電話~是8月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對方打來~說公司未處理交通事故所有事項~(對方找到我所在公司詢問內勤人員,說我已不在公司上班請自行找我),我明明還在,為何說不在???

重點是,對方只要求公司補辨出險即可,我回報公司說明:對方需求,公司回應請自行付責,不然請對方自行申請出險
問題1:8月我還在原公司上班,理因公司不就該有這責任報出險嗎?而且這雖說不是第一次每次都會扣員工3000元出險費呀!
問題2:公司未報出險也沒通知我
離職當晚~老板說了一句話:事故問題自行處理,公司就發薪給你,如不處理薪資不會發放
我於11月11號有向勞工局申訴~於12月9號開協調
調解員:也訴說雇主不可以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保險公司於交通事故三個月內都會辨理理賠事項
後來調解不成原因是:雇主願意支出薪資,但事故理賠費用由勞方(我)付責~~雇主堅持不辦出險,理賠金原老板說是5萬多元

我這裡根本沒有事故資料也找不到事故對方~無法得知原公司是如何處理事故事件

原公司老板還到處說我欠他錢~是公司沒發放薪資怎又變成我欠他錢

我想問~我該怎麼做~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公司依法必須給付,且不得預扣,倘若公司仍拒絕,可以核發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2、有關於車禍事故賠償的部分,依法您跟公司都必須負責,倘若公司先賠償,倘若您是有肇事責任的,公司仍然可以向您求償

兩相權衡後是否仍有起訴之必要,您可自行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婷慧 103-12-23 18:13
我的機車靜止狀態停在紅線被計程車撞,事發後要求司機維修恢復原狀,也到司機指定車行,機車維修好後,司機人間蒸發,我有權要求計程車車行賠償責任嗎?

若對方司機是靠行的車子,則可向司機及車行請求連帶賠償,這個實務上是肯認的。

楊俊鑫律師留,0928967948

就有關【車損索賠】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連繫,本所將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對車行及計程車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但若是自行跟車行請求的話,車行可能不太會賠,最後仍需藉由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3 22:02

您好,可向車行及司機請求侵權行為連帶賠償唷!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律師所述

補說建議應至少取得肇事車輛之車身外觀照片

以證明對方確實有靠行關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關羽 103-12-23 00:40

律師你好

本人在103年11月1日至103年11月19日任職於萬X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屬於派遣公司, 雙方約定以月計薪

103年11月17日要派單位 台X加油站站長 向本人口頭告知103年11月19日終止雙方契約,
並讓我簽自動離職申請書,本人乃屬於非自願性離職,且自動離職申請書上只有簽名欄是本人簽,
其餘為資方填寫 本人認為這有偽造文書之嫌   想請問律師 這算是偽造文書了嗎?


本人被解雇後多次向加油站總公司客戶意見信箱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要求不成,但卻因為這樣反遭加油站員工恐嚇

103年12月22日於嘉義縣社會局調解未成 且勞工局要我走法律途徑

所以本人想告資方

原因如下

資方出具之離職申請書勾選原因為 自請離職 除簽名欄為本人親自簽名外其餘為資方人員填載 (涉嫌偽造文書)

雙方契約均由加油站站長與本人接洽,資方駐站代表從未告知本人任何事項

派遣公司在解雇本人時也未詢問本人是否有意願至其他駐點繼續任職就直接終止契約停止派遣 這應該不符合派遣公司之規定

資方同時出示考核評分表及自動離職申請書本人認為資方提出證據有瑕疵

想詢問律師本人應該要以哪幾條提告資方?

本人可向資方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及賠償金5萬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派遣契約是存在您與派遣公司之間,依法要派公司跟您之間沒有僱用關係,根本無從終止,倘若您跟派遣公司並沒有終止派遣關係,則您仍屬於派遣公司之員工,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主張權益。可以請求項目包含薪資資遣費或回覆職務。

2、該自願離職申請書倘若其他事項都已經登載完成,您仍然簽名,則並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且您應該受到拘束。

3、建議您應該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不要逕自提起刑事告訴。

關羽 103-12-23 12:25

律師你好

根據您所說的第3點本人已有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並且有和資方調解 但和資方調解不成功

那張自動離職申請書 應該要本人親自填寫 不能由資方代寫吧? 資方代寫那張申請應該是屬於無效的嗎?

那遭恐嚇這事情可以提告嗎?

doris 103-12-22 22:46

103.07.03早上,妹妹被同事載去打工,途車發生車禍,自行撞上中央分隔島,對方僅輕微腦震盪挫傷,未開刀。而我妹全身多處骨折挫傷

騎車的同事(肇事者)剛滿18歲,而我妹未滿18歲。兩人均在就學,機車是跟別人借的。

住院期間僅對方爺爺奶奶出現,出院後到處與人說家貧無法負擔賠償費用

妹妹的受傷情形如下:

頸椎骨折:開刀放置鋼釘(頸椎前位固定),脖子上有約4公分的傷痕,配帶頸胸椎固定架至少半年

右側橈尺骨幹骨折:開刀放置鋼釘固定復位,石膏固定,術後造成右手縫合疤痕,10公分

右側鎖骨骨折:配帶鎖骨固定帶固定,因未開刀,復原後有明顯凸起處

右大腿撕裂傷:急診縫合,但疤痕明顯(5公分)

左大腿擦傷:目前還有疤痕(面積約6*3公分)

請問:

1.未經當事人同意,家長能代為提告求償嗎??該準備什麼文件?

2.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我該如何確認法定代理人是誰呢?

3.美容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如何計算?

 

1. 父母為法定代理人,可代理起訴

2.關於各項損害金額的計算和舉證,涉及專業,建議委由律師代為處理

羊小妞 103-12-22 21:58

你好,我承租某大樓套房已逾四年並於103年5月退租,這期間套房都是當倉庫使用並無住人,但我有按月繳交管理費1千元,因為繳了管理費卻沒有享用到繳納管理費的權益,因此每個月會拿家中垃圾去倒1-2次,退租後因為半年內要回去查看信箱是否還有我的信件,所以還有順便再拿垃圾去倒,也因此被管理員用監視器錄下來並被提告,這期間有誠意要賠償管理員,但因她索賠的金額本人覺得不合理所以現在我們走法律途徑,請問我的行為需要賠償管理員多少費用呢?另外管理員又提出要求精神賠償是可以的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精神慰撫金之問題,至於損害之金額,應只有清運圾垃之費用,應該不致於太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昀笙 103-12-22 17:52

個人曾玩某款線上遊戲TERA2年多餘,2012年11月至今

此遊戲早期是屬於月費遊戲,個人在2012年包1年之後,因2013年 包月玩家大量流失 TERA官方OMG推出季卡優惠,購買季卡(90天)開通使用後,可得到1組免費14天的序號,此序號並未規定使用帳號,啟用時間限制,且在官網資料上註 明(無期限),所以當時有許多玩家把這免費14天序號拿去8591販賣轉台幣

而如今TERA這款遊戲有2個月費伺服器即將轉變為免費伺服器,但是官網公告內容說明第7項第4條:贈送的時間商品不予退換點數補償

我 個人感覺到買90天送14天序號,且序號已存入個人帳號內,只是沒有開通使用,卻因官方要調整收費制度,月費伺服器要改為免費服(但是遊戲內容不同,免服 生級經驗2倍,掉落率低,NPC販賣商品不同,物價不同),此時官方只願意退回目前使用中的天數和點數(依照剩餘比例),但是有關當初2013年5月的 90天季卡所贈送的免費14天卻直接打一份公告,贈品時間不予退點.

這讓我感到像是披薩買大送小 大的吃掉了(90天),小披薩還沒吃(14天),只是還寄存著(像7-11寄咖啡一樣),就被公告有其他商品內容(月費改免費),因小披薩是贈品所以不提供換取小披薩了(這免費14天不予退點).

我想請問這遊戲公司的行為是否觸犯消保法第2章第1節第7條,第2章第1節第7-1條,第2章第1節第10-1條,第2章第2節第12條,第2章第2節第14條,第2章第2節第19-1條,第2章第4節第22條

是否只要公司主張那14天是贈品,就算註明無使用期限,就算玩家有沒有開通啟用,遊戲公司都可以這樣隨意的片面解除當初的90天優惠14天的贈品內容也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嗎???

我是否可主張依照當初購買季卡90天送14天 用104天比14的比例要求退回點數或其他代償媒介???? 感謝看完厄長全文,煩請指點一二,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22

您好,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損失額度與花費之訴訟成本(律師費、裁判費等)兩相比較,再決定是否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ndy Peng 103-12-22 17:30

你好:請問回國後才發現當初訂約時業務未給一天審閱期簽約,還能主張契約無效嗎?因為我是跟工會一起去的團體旅遊,所以跟旅社談好契約不分開簽,而是由工會名義代表簽訂。而簽約一開始其實就有瑕疵,當初業務保證保留20人以上機位並把行程製作成報價單,給我們十個工作天通知會員,但是等我們確定人數後,他卻說已把機位賣給別人了,反而要求我們改時間或是換別的行程(毫無誠信原則),但是工會旅遊的時間已經印在報價單上,所有要去的會員皆同意的行程內容,豈是說改就能改的,結果業務說幫我們換別的班機並以華航班機貴復興三千元為理由(未有證據證明是否為真)把當初口頭承諾給我們的1人免費機位,擅自給了領隊(航空公司規定團員滿16人即1人免費,本團34人,照理說有2人免費才對),而行程也和報價單不一樣了,雖然原本的景點有包在裡面,但是因為是在北海道(地幅廣大)旅行,所以我當初看中的是千歲進函館出可壓縮拉車時間的行程,但是新的行程卻變成是千歲進出(走回頭路)增加了拉車時間的行程,礙於工會人數眾多更改日期麻煩只好同意了此行程(同意原因是業務向工會經辦人再三保證行程和原本的「一模一樣」(但是事後證明有些行程本來是要入內參觀的,結果卻變成「車子途經」而已)然後簽約那天經辦人(工會在苗栗,我住台北,旅社是宜蘭的分公司)正要審視契約時,便被業務打斷強調他們是大公司不會有問題簽了契約(契約違法收取信用卡手續費,行程表有記載不確定性法律用語,領隊違規,強要小費......等等)到了日本後領隊即以「封路」為由(不是不可歸責事由,也不知封路是真是假)就將第一天行程擅自推到了隔天,接下來每天幾乎都將部分行程推至隔天,推到最後一天時(沒有隔天可推了)甚至是兩天的行程擠在一天裏跑(其中有些景點完全沒去,行程表承諾的贈品也沒送)。領隊從第一天開始就嚴重壓縮了我們觀光的時間,重要的景點只給十分鐘拍照,停留最久的卻是免稅店(一小時!!)行程主打的觀光列車也被領隊擅自以人多不好買票為由換成路上普通的電車(有請團員舉手表決,但是沒算人數不知是否超過三分之二),而差價卻說只有150日幣,他不退差價並宣稱自掏腰包請吃冰淇淋代替差價,但是我問了餐廳人員他們說那是餐廳招待的,不知是否可告領隊詐欺?再者,業務與領隊皆有在經辦人面前咒罵我(我不在現場,是事後聽經辦人轉述)可告公然侮辱嗎?另外,若要告違約的損害賠償,需要在法庭上陳述以上落落長的理由嗎?還是只要挑旅社行程有重大瑕疵的部分就好了呢?麻煩解答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2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提起民事訴訟,有很多東西都要由原告舉證,包含您所述的變更行程、費用調整等,因此就相關權益的主張,縱使煩雜,仍然需提出。

2、本文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23

您好,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損失額度與花費之訴訟成本(律師費、裁判費等)兩相比較,再決定是否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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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Peng 103-12-22 22:19

請問旅遊契約沒有給一天審閱期,但是是回國後才發現,那麼契約算是無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難以因審閱期而主張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roline 103-12-22 06:10

事情是發生在去年十一月

我跟男友因為家人的事情吵架一陣子

我受不了跑他家找他談

結果一言不和他動手打人造成我的眼睛跟腿都是瘀青

事發當下都沒有驗傷或是報警但是有告訴友人這些事情及拍照

請問我現在想告他傷害成立嗎

或者我能否寫存證信涵給他呢?

他是軍人,我不要求賠償和解

我希望軍營可以知道他做了什麼事

 

 

 

 

沈恆 (沈律師) 103-12-22 08:54

您好!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去年11月至今已逾6個月告訴期間,因此刑事傷害罪告訴不會成立,但您可以在2年內請求民事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因傷害罪的被害人必須在告訴期間(從知道受傷的事實起算6個月內),向檢警機關提出傷害罪之告訴,傷害罪才會成立,您的案件已經超過告訴期間,因此對方並無傷害刑事責任,但若他同時亦有恐嚇的作為,讓您身心感到害怕,您尚可提出恐嚇告訴。

2.雖然已經無法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但尚在民事求償期限內,因此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去年11月之傷害行為,您已無法提出告訴,您可再蒐集您男友目前之傷害行為證據,對其提告;若您對去年11月之傷害行為,亦無意提告,僅希望軍隊知道您男友之作為,或許可考慮將相關照片證據彙整,委任律師撰寫律師函,發至您男友之部隊長官,向其說明去年11月您男友對您所為之傷害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示者 103-12-21 23:22

律師先生:

你好~事發是在經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您所陳(車禍理賠)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柯 103-12-21 20:51

過程如下:

前年我欠同事7萬6,已在去年還4萬(現金),對方說有錢再還所以剩下4萬6拖到今年6月對方提醒才準備還, 並且有請對方給我存摺好方便匯款, 殊不知對方吃錯什麼藥, 不但不給我帳戶,還叫人打給我, 說不還20幾萬就斷我手腳, 並且有強迫我簽本票的言詞, 使我這幾個月不敢回家怕連累家人.(有錄音)

問題如下:

錄音中有A男威脅我內容, 且我同事也有在那通與我對話 .

事發之後就去調通聯報警, 於前幾天開偵查庭, 對方聲稱對話是他沒錯,但他不知道A男是誰,並且還懷疑錄音造假, 請問我該怎麼辦??  可以申請鑑定嗎?? 請問我想申請民事賠償該如何申請, 開庭時需要請律師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並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1 2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打的部分可以聲請診斷證明書提告傷害罪。

2、恐嚇的部分,應該以電話內容判斷,並且以通聯記錄追查電話號碼申辦人,要查出來應該不是很難。

3、等對方遭起訴之後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可提起恐嚇危害安全罪(刑305條)及傷害罪(刑277條)告訴,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錄音內容做成譯文,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及證據,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先生 103-12-21 18:34

您好:

想請問,如果當初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後,一直到判決後,有增加醫療費用,但並沒有在提出損害賠償後另外追加,假設一開始提出10萬的醫療費用,最後法院判決醫療藥要給付10萬,在中間,判決前有另外增加3萬,判決後又增加了2萬,那增加出來的這部分,是否事後還可以向強制險要求

強制險規定2年內要請領完成,但無法在2年內完成醫療行為,是否一定要預估到未來醫療,因為連醫生都不知道,到底每年的復原狀況如何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1 2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訴訟中表示僅就已經發生之損害賠償,不包含未來的,還是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2、倘若有和解,一定要記載僅就過去的醫療費用賠償,不包含未來的。

李先生 103-12-21 22: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訴訟中表示僅就已經發生之損害賠償,不包 ... (恕刪)

 您好~

可否另請問,如果本次求償10萬醫療費用,法院判決時也判決10萬,但於民事附帶刑事提出後,又有其他醫療費用產生,並於判決後也有醫療產生,可否就未判決到的醫療費用強制險要求理賠?

如果未於事故發生超過2年內~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2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強制險的給付多以項目及金額作為限制,非以時間限制或是以起訴判決作為界線,建議應該直接詢問保險公司即可。

示者 103-12-21 04:53

事發!是在今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有關【過失傷害理賠事件,應妥善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0.

小萱 103-12-20 16:22

事情發生於11/21號   我騎機車他開車

他在前方路口停下來 路口是閃黃燈 我不知道他要左轉 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他要撞過來時我有按喇叭聲我就連車帶人摔出去

 (我雙黃線超車 從車身左結果側騎過去) .....

初判表跟現場圖也出來了 雙方都寫 (違反特定標線禁制行駛)

我今天就打給對方 問他說約哪個時間和解  他回:我全部都交給保險更司處理

 當初是你跑來撞我的  我會請保險公司跟你聯絡

(至今 保險公司都沒有與我聯絡 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去申請事故資料)

我掛掉電話心裡想我只是抄車並不是撞他 他當天有說 他沒有看到我在後面  那他是不是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上坡路段我時速40-50          

給我的感覺  他不想處理這件事情   推給保險公司 

1.我只有強制險沒第三責任險 所以他車子擦傷費用我需要全額賠償嗎?

2.他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他須賠償我車子的損壞跟受傷的醫療費

還有 做完筆錄 他在警察局門口等我 他在登記聯背面空白處上寫(對方受傷 嘴角 及手傷其他身體無不得追討)  我問他說一定要簽嗎? 他說要 免得我之後有什麼後遺症向他討錢  於是我就簽下我的姓名跟電話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益嘛?

還有 我受傷期間根本無法上班可以向他申請那幾天的薪水嗎?

受傷抹藥的紗布 那些 可以申請費用嗎?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唷!

小萱 103-12-21 09: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小萱 103-12-21 20: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就有關您所提(車禍過失傷害理賠)刑民事,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李先生 103-12-20 09:06

您好~

想請問.因之前發生車禍,我因為是自己開店做生意,開刀休養了6個月,因為是獨自經營的關係,店面因此無營業將近4個月,雖說店面租金無法求償,但在休養的期間,也在店門口張貼徵人告示,就真的找不到人,導致無法營業還是要付房租,這方面可以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方面請求嗎?

雖然沒受傷也要是要付這筆租金沒錯,但這租金也是由營利所得扣除成本後產生出來的,徵不到人也非所願,誰會讓自身的損害無限擴大(每個月還是按時繳納營業稅)

謝謝

 

就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檢附租金繳交憑證、租約、稅金繳交憑證,過去營業資料向對方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28

您好,可以將相關單據收集齊全,以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如果能證明您的每月工作收入

再加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記載宜休養日期

就有機會可以請求工作損失之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何小姐 103-12-20 01:42

簡述:我機車當晚行經該處時底盤碰到某物,後停路邊查看底盤及往回頭看該處,遠遠看到該處有一台汽車停路中央,且有一物卡在其前面,因我機車沒明顯損害故離開。一星期後收到警局來函通知疑似為肇事機車,要求前往警局做筆錄,到警局,告知我未和任何人車發生碰撞,我在警員做完筆錄照完機車相片後即離去(該警員也認為不太可能是肇事機車)。半年後收到產物保險公司來函要求賠償8萬,本人於是聲請車禍事件資料照片等,發現該汽車碰撞情況(兩車行進方向、損害嚴重)確有不合理(但初步分析研判表:涉嫌肇事),的確不可能由本車碰撞。今由受保險公司委託之催收機構來函催帳,請問該如何處理?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12-20 03:46

您好!

如果您沒有過失責任,可拒絕對方的請求。對方如果仍不放棄也只能向法院起訴,且必須負舉證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就您所提示車禍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細節,期能以法律實務專業為您解疑。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李先生 103-12-19 11:26

您好:
想請問日前因車禍案件因對方不願賠償進而提告,對方肇責為100%,被告說反正醫療有強制險,要賠只有5萬(調解過4次,堅持不增加)
刑事庭這幾天已經開過,法官說下次直接對被告判刑

請問,再開刑事庭前,已經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開完庭後沒2天收到對方民事委任律師的"刑事附帶民事答辯狀"(說家境清寒卻有錢請律師),目前刑事庭剛結束還沒判決,我需要馬上回覆對方嗎?還是可以等民事傳票到了以後再回覆就好? 是不是用抬頭"刑事附帶民事準備狀"就可以

另一問題請教: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時,相關單據只有用繕本呈交法院,被告只有收到起訴狀繕本,那是不是可以回應請對造委任律師自行向法院調卷即可?  (單據調解時都有給對方看過,對方完全不正視)
謝謝

就您所提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19 14:06

您好!

其他書狀可以等案件移到民事庭時再交給民事法院。但書狀繕本連同證物影本要準備一份交給被告,證物只給被告看是不夠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9 19:28

您好,可以等到民事開庭前,才提出附帶民事準備狀。

您好:就有關您所提示刑事問題,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張小姐 103-12-18 21:03

您好~
最近收到某國際品牌公司委託法律事務所來信說我們違反商標
因我們在網路上販賣b牌圍巾,商品名稱是有打說 "似"b牌風格圍巾當初不知道說是不是跟那品牌完全一模一樣,只是因為那個格紋很常見到處都有...想說只是類似款,才會這樣打圍巾上面也沒有logo圖案,只是那個格紋很普遍常見,才會這樣打沒想到觸犯了商標法....真的不是有意的
對方寄了兩份文件,其中有一份是合解的承諾書,我們也致電回復那律師律師回覆說他要詢問總公司我們應該賠償的金額再回覆我們很擔心他們會獅子大開口....開出天價,我們應該怎麼應對會比較好?
懇請律師建議,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就有關【違反商標法】的刑事問題,應審慎處理,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如果擔心對方提出之和解金額過高

您也可以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並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有和解之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釐清是否有侵害商標法,此部分必須看實際上商品樣式及推銷解說判斷,煩請提供釐清

2、倘若確實侵害商標權,先以單價推估可能責任之後,嘗試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合解書,倘若和解不成,則應該準備刑事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違反商標法之可能,可試圖與對方於民刑事達成和解,並給付一定之和解金額,除非確認無混淆誤認之觸法之虞,再與其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7:33

您好,建議您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

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跟你討論,一則安心,二則參考無罪的可搜證方向。查些有罪判決,研究防守策略,如此有攻有守才能增加勝算。三則研究勝敗率,若敗多勝少則設法少輸一點。

我查了一下,此類案件確有無罪判決前例可供參考。

依你所述,可朝客觀上未侵害商標,主觀上且無犯罪故意之方向努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boy 103-12-18 15:57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感到很無助...

意外基本上都是我的錯騎太快沒看到人

直接撞了上去

對方摔出去後腦受傷出血

送醫院縫了幾針,過了幾天因為持續頭暈頭痛回醫院檢查發現有輕微顱內出血骨折,住院一個禮拜觀察,出院後還要觀察半年

事發後有一直跟進狀況直到出院

對方最近通知我要準備調解商量賠償事宜

 

1.稍為了解過後看到最可怕的賠償部分應該是薪資部分

對方大概68K一個月...

2.可以幫我粗略估算大概要賠多少嗎?

3.對方要紅包,在這情況下要給多少才合適

 

感謝解答問如果對方仍能工作但是能力打折這部分賠償該怎麼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8 18: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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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48

您好,若事情發生後已經過六個月,就不會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了(反之則有)。

民事部分,勞動損害也屬於賠償之範圍,但是法院在決定損害時候,仍舊會斟酌雙方之經濟能力社會地位等,但還是建議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

就有關您所提示(損害賠償)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班長 103-12-18 15:37

您好:

我於去年發生車禍,肇事者以沒錢拒絕賠償,經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於今(103)年8月20日一審判決,10月1日法院也寄來判決確定證明書。

於言詞辦論庭時法官將雙方的財產都調出來,因而確認對方名下無任何資產。我想請教的是:既然對方無任何資產,我提出強制執行也就沒有意義了吧?如果我要申請債權證明,是否可以不經強制執行,直接向地方法院申請嗎?

此外,對方的戶籍所在地為新竹縣,如果我要申請債權證明,是仍然向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還是必須要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呢?

以上問題,煩請撥冗解惑。謝謝!

就有關您所提(申請債權憑證)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53

可具狀向台北或新竹地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班長你好:

若未指定執行的財產而只是向執行法院請求發給債權憑證的話,應向債務人之住居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2項規定)。

因此除非你知道對方在台北另有住居所(例如對方在訴訟中有陳報),否則仍應向其戶籍地管轄法院即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

另,聲請核發債權憑證,除非該勝訴判決內命債務人給付之金額低於12萬5000元,否則僅需先繳納新台幣1000元的執行費,其餘部分待下次聲請執行時再補繳即可。

以上供參。

小喵 103-12-17 18:58

提告公然侮辱恐嚇毀謗

有開偵查庭了

檢察官說會另外通知調解委員會

之後也和對方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的和解要求是和解賠償金一萬、名譽賠償金五萬

對方說不和解要直接上法院

我說好,就生氣地走了

請問我的後續動作要做什麼呢?

法院會主動通知我開庭嗎?

還是我要去法院申請起訴才會有動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調解不成,則刑事偵查會繼續進行,而若要請求賠償,則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44

您好,調解不成立會回到地檢署,再由地檢署繼續決定是否起訴,若起訴即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之犯罪行為及證據加以分析整理,以利檢察官起訴對方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奧爾 103-12-17 12:47

請問專家,不久前本人手機被偷,調監視器有看到人犯,後來警察有找到人犯,不過還沒跟我說後續情況,我想問如果犯人一直不承認有偷走,或者不說出手機的下落不交出手機,請問我本人可以做什麼?竊盜公訴罪,想問他只要被關幾個月就可以不用賠償我是嗎?是不是一定要我本人提告才拿的到賠償金?這樣是民事還是刑事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於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失。

 

小貓 103-12-17 08:25

今天零晨我老公下班回家路上我老公開主幹道,對方從小巷子衝出來,撞上車子的右前保桿及引擎蓋擠壓到駕駛座門無法開啟,對方酒測0.55,而且車子駛離車禍現場,我們車子跟對方車子都沒有行車紀錄器,且該車禍現場無監視器,我們又沒有保車碰車的保險,又擔心對方不願賠償,若是如此我們可以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7 1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可以嘗試依據車體碰撞位置、現場路線判斷肇事責任

2、可以於7日後向承辦員警索取現場圖、肇事原因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3、日後可以向對方提起民事求償

 

 

103-12-16 20:49

請教各位律師大哥大姊

 

特別補償基金 

 今年頭遇到自摔,我好心去幫忙他,後認為我是造肇者,因2車無擦撞,我是後方來車,

 最近接到特別補償基金專員打來,說要寄文書給我,先電告知,

之前車禍後,我們有簽和解書,自己寫的,

和解條件,無倫如何情形甲乙方不得再向對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又剛好車禍發生當時強制險已過期,這樣我還要被特別補償基金代求賠償金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2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代位求償的部分,倘若您在車禍事故中有過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就可以向您求償,反之則否。

世傑 103-12-16 01:29

因去年有一個跟別人的車相擦撞但後來他有到調解委員會好像也是簡易法庭

調解我跟對方賠償問題~有跟對方說賠他2萬分四個月還~但後來因一些問題只有還三千~還欠一萬七~但現在法院寄來好像是強制執行扣款薪資.工作獎金....等等~那我想請問如果我現在要是直接匯給對方還對方一萬七賠償或者一兩個星期內直接匯給對方還對方一萬七賠償還需通知法院我已處理好完全賠給對方ㄌ~還是不用通知法院~因我現在有個還不錯的工作有加勞健保薪資也是用匯款的~我怕到他們會查到而通知我現在的工作的公司~因不想因這樣而失去這不錯的工作機會~請問要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12-16 07:13

您好!

如果您已經收到法院的執行扣款通知,公司應該也已收到,就從薪資逐月扣滿17000元就執行終結了;或者您也可以提出現金給法院,就不用再扣薪了。

另外,如果因為這個原因丟掉工作,那是非法解雇,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大毛 103-12-16 00:40

本人于6月27日半夜2點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機車發生碰撞,對方也是騎機車,因為對方的老婆女乘客沒有帶安全帽,臉部碰撞到地面,鼻子流血。對方也只有詢問我爬的起來沒就不理我,我請對方叫救護車也不理我。那名女乘客只呼說她很痛要去醫院,他先生跟她講直接帶她去醫院就好不用報警。然後未經過我的同意跟求救就離開,後來我是忍痛打電話跟家人求救,請他們叫救護車跟警察。當時車牌沒記完全加上監視器壞掉,警察一個月才找到人,當時我未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肇逃是公訴罪,對方被提公共危險罪。但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雙方也也去調解委員會,當時我並未提出任何對方賠償的金額,但一開始會議時對方態度輕蔑,證件沒帶還東扯西扯,也不道歉,甚至認為路口碰撞雙方都有錯,他離開沒有問題,他老婆也講她有受傷,診斷證明說她臉部鼻梁撕裂傷縫了幾針,縫完針我要怎樣處理。然後就問我們要求多少,看我也沒怎樣。因為他們的口氣很不好也不道歉,我妹跟他們講我因為傷到頸椎外傷加中央脊髓症候群住院快一個禮拜才出院,復健快半年現在還在復健,如果要賠賠20萬,他們說太誇張了,斷手斷腳也沒賠那麼多,我妹反問他們那你們覺得怎樣才合理,對方說只願意賠3萬,而且我的車又那麼舊買個中古就好,多都不給。我妹就說3萬要到哪找125C.C.的中古車,修車跟住院復健的就不只有這些,而且因為車禍婚禮延期及影響正常的工表作表現,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衡量。我老婆就好聲的跟他們講這是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不管結果如何都還會送回法院,結果對方就口氣很不好講說送就送啦,然後甩頭就走。如果警察當初找到他們,他們跟我道歉,也許我就能接受當下就合解,我也不是要錢,只是要個尊重跟誠意,但是對方卻在他們自己不想調解的狀況下,隔沒幾天對方老婆反過來對我提出告過失傷害。後來檢察官跟警察都講說我如果要提告也可以那是我的權益的情況下,逼的我不得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在初判表上我是左車未讓右車讓人受傷,對方是路口減速外加肇逃,可是他老婆卻沒有肇事因素。我在筆錄也有提出因為右方視線不佳我有停下來看凸面鏡沒車才往前騎,結果看到對方衝過來時還有兩台車的距離,不到1秒就撞過來。我在發生還沒事故的當下已經有注意了,但還是被認定我未禮讓他們,對方女生沒帶安全帽臉部直接碰到地面受傷,當下她受傷意識卻清醒直接離開,回家換機車換駕駛再就醫,歸避警方追查,卻沒有任何的直接責任。現在法院請鑑定委員會鑑定,我現在跟對方的過失傷害,還有對方老婆的過失傷害及對方的公訴案件搞的心神不寧,該如何自保??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01:45

您好:

既已進入正式法律程序,等待鑑定結果,並保存收集因受傷而支出醫藥費薪資損失相關單據,再提出合理的慰撫金數額,緊咬肇事者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作為和解籌碼即可(肇事不以有過失為必要,實務可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599號刑事判決)。

至於對方太太雖沒有肇因,但就未戴安全帽而受傷乙節,在民事損害賠償抗辯上,或許可參酌其傷勢,援引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作為抗辯,以減少賠償數額。至於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即使沒有達成和解,但只要能凸顯自己有誠意提供合理賠償,只是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而破局,也有機會取得較輕刑責(拘役三十至五十日),運氣好甚至有緩刑

結論:參酌兩造傷勢損失,並參照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結果,索取、提供對兩造都合理之賠償金額,不須放棄應有之權利(民事請求時效為兩年),亦不須因恐刑責而一昧將就對方做出過多賠償。以上供您參考。

igs 103-12-1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事故原由:12/2清晨00:23(警察筆錄上寫的) 我騎機車回家,從巷子右轉出來,因當時下雨,剛好腳踏車停的地方較昏暗.發現前方有東西時已經差不多在前方.緊急左切.機車右側還是擦撞上後掛的拖板車.就這樣不小心撞到腳踏車(腳踏車(一般淑女車)後面有掛一台拖板車.因對方是做資源回收,所以拖板車上跌了一堆回收的東西與箱子.聽對方說她有開警事燈(我沒看見)).當時才從巷子出來所以時速很慢(不超過30).腳踏車是停在外側車道水溝蓋位置.

後續就是救護車跟警察都有來了,也有做筆錄.

對方住院2天觀察有無腦震盪(因年紀大預防危險).上嘴唇有縫幾針.小腿有不到3公分撕裂傷.

我也受傷.

對方住院2天我都有去探望關心.該給的紅包(壓壓驚)也有.水果.雞精.都有送

對方出院時確定無腦震盪.沒骨折. 12/4 都有打電話不過不通(有傳簡訊過去)

12/5打電話過去終於通了.對方的女兒接的我就詢問可不可以去探望復原狀況.對方都拒絕.說不方便.等她比較好沒問題再來談談後續(聽得出來是和解),之後對方說平常日早上10-11點可以打.其他時間不方便

12/8 早上10點多打過去對方的老公接的.跟我說不用一直打電話過來.有說會拿醫療收據要我去請款(有強制理賠)

我知道不方便一直打擾他們.所以之後就沒打了.到今天12/15

因為我知道後面追撞腳踏車是我錯再先.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我也有意願合解賠償

只是很怕到時候來個獅子大開口5萬10萬的(本身沒那麼多錢)

想問說 合解是不是由我提出

如果對方一直拖時間到月底都沒連絡我.我該怎麼處理

還有如果連絡我之後是要我請醫療費.我是不是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我沒提合解幫對方理賠醫療費用後.該不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對方都沒來說合解之事 多久對方無法告我刑事民事

不想因為這事留下 傷害前科 (如果被提告是不是永久有前科)

希望律師們浪費一點時間可以幫我回答我的疑問.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16 00:06

您好:

1.建議您可先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並且表示可以負擔的和解金額能力範圍為何。

2.若無法達成和解,待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倘未被宣告緩刑,則將有前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桃子 103-12-15 21:33

我在去年因為和一個朋友委託第三人做投資,後來那個人把錢都騙走後,我們找不到人,我的友人要求我賠償,因此立下一和解書。但友人後來又請律師對我提出背信訴訟檢察官在幾次偵查過後,我提出了證據證人證明有這第三人存在。但在最後一次我提出證人的開庭之後,我就在也沒有收到地檢署的通知書也沒有起訴書。只有收到地方法院判決我必須要依照和解書內容履行。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下,我到底有沒有被起訴?

依您所述,無法判斷是否已起訴或緩起訴,建議您持個人身分證,至該地方法院檢察署或地方法院查詢。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你可委託律師閱卷即可知道,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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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 103-12-15 22:11

所以緩起訴不會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嗎?感謝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緩起訴仍會收到地檢署的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5 23:53

您好:

請確認所收到法院文書之首頁首行文字為何、案號為何、末頁署名之人官銜為何,以及信封寄件人名稱,如能提供即可確知該文書究屬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或法院簡易判決處刑書。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6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之判決為地方法院之簡易判決處刑書,則似有可能未經開庭即收到判決,您可致電至地方法院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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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6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之判決為地方法院之簡易判決處刑書,則似有可能未經開庭即收到判決,您可致電至地方法院詢問之。

chichi 103-12-15 18:00

您好,

9月底已送告訴狀到台北地院控告詐欺,11月底首開偵查庭但僅描述事情經過, 檢察官告知被告戶籍在台中, 案件會移至台中, 請問要何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若此案件為簡易判決, 怕會錯過申請時間, 煩請各位律師提供意件, 或者可以諮詢那個單位 ?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附帶民事訴訟須待檢察官起訴後,方可提起之,您應先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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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在您收到檢察官起訴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就可以提出

看是哪個地檢署之文書就向該地方法院刑事庭提出

 

李小姐 103-12-15 12:48

律師您好。我於2年前在新莊購買預售屋,今年10月底驗屋,但驗屋當天發現新屋內部傷痕累累(高達23項缺失,有用手機拍照),對新屋(預售屋)屋況品質產生疑問,隨口問建設公司陪同驗屋人員:這房子怎麼好像用過?對方說:因之前當成工務所。 我私下了解竟然用了2~3個月之久!對方還說:這樣的做法(指用尚未交屋之前的房子,拿來當工務所一事)在業界是常態…但我左想右想都覺得不對(對方雖說會將屋況修繕完好才會交屋給我們…到今天也還沒交屋完成…)我上網一查,發現居然有相關的新聞(高雄興建發建設公司)在11月時發生,當事人上網反應: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691424

新聞報導: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41121/36221044/news/%e8%b2%b7%e9%a0%90%e5%94%ae%e5%b1%8b%e7%ab%9f%e8%a2%ab%e7%95%b6%e5%b7%a5%e5%8b%99%e6%89%80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709684901.html

對方說:可以做到的是修繕到好,及更換掉馬桶(換成全新的)!(表示這是他們能做到的程度) 

以上是目前的狀況。

感覺起來,他們只想修繕了事,完全不想討論像是減少價金或是賠償一事。

我想主張賠償或減少價金,因他們契約未註明、且未事先告知使用屋子。

我看有的律師說可以主張減少價金,但這句話有無限空間(1.我們主張,建商會肯?  2.減少價金有無計算原則或往例可做參考?)這是我們不懂之處。

最後就是,這樣會不會走上法律途徑?那房子還可以交屋嗎?我們要簽交屋單嗎? 

真是不好意思,我寫的這麼長,讓您看的很累。。。跟律師請教了。謝謝。

 

就您所提示(購屋)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5 15: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該屋有瑕疵,可以請求修復。

2、倘若因為修復或是曾經使用過而有價值上的減損,可以主張減少價金,此部分可以先向房仲諮詢或是向專業鑑價公司聲請鑑價處理。

3、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修補瑕疵,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oveableyu 103-12-15 08:57

我在台北市大安區的住辦大樓有一個小套房. 上週五鄰居承包商忽然打來說他們裝電箱時打穿了我們兩家中間的牆. 我晚上去看時發現牆上離地約兩米處有兩個大洞及兩三個不等的小洞. 水泥散落我家一地, 牆面龜裂. 從洞中可以清楚看到他們新裝的電箱. 也可以看到他們已經把部分的牆內的磚頭拿走, 牆部分只剩薄薄的灰泥. 打給屋主時他說電箱本來就是在那, 但也承認他換了更大的電箱.

我們今天下午約了在那談判. 我想知道的是我應該先怎麼做來保護自己. 有人建議先去警局備案, 然後將照片送給台北市建築管理科. 還有就是我這間套房本來應該本周開張做辦公室的, 現在搞成這樣也不能順利開張. 我應該怎麼要求賠償這部分的損失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5 10: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拍照存證。

2、可以以修繕費用及不能如期營業的損失做為和解條件。

馬偉涵 (malaw) 103-12-15 17:14

您好:

您的問題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房屋之損害賠償請求,二是營業損失。第一部分問題僅在「是否由侵權人負責回復原狀」、「若欲以費用請求代回復原狀,多少數額為必要」,相對容易解決,但第二部分之營業損失,因對造非屬故意破壞牆面,且該破壞情狀對營業損失有無必然影響,易流於爭議,在民事訴訟上未必能順利主張該部分賠償。再者,刑法不罰過失毀損,且對方進行裝修未必有違反建築相關法令之情節,報警或檢舉,皆無助於修補牆面及順利開業,如針對開業損失應否賠償而僵持不下,可能適得其反。

建議:可盡速就牆面修繕達成和解為主要目的,減少對於開業之衝擊。

小怡 103-12-15 02:00

事由:

我先生在之前的婚姻關係中有一位孩子,在民國97年前妻被捉姦在床,而後97年底由DNA確認孩子非婚生子[法院於97年確定否認子女事件],再這之後的1年多前妻也被判決損害賠償[目前強制執行扣薪中].

撫養非婚生子女5年的撫養費,當時請的律師忘記提醒要提告,直到去年102年初,有位律師提醒我們撫養費部分沒告,因孩子生父是有錢人,該付的損害賠償全額付清,所以我們依國民每月開銷計算,5年共90萬提上訴,希望全額由生父一人付擔[當時的5年前妻並未工作],但最後法官當庭合解判賠生父需付擔50萬,因生母也必須付一半...但法官覺得那麼多年才提告,早該走出陰霾,也抱怨我先生與前妻和孩子生父及生父的老婆告來告去.....

問題:1.請問..不當得利返還撫養費.求償期限幾年??

       2.求償的年限計算,是法院確定否認子女開始計算??還是孩子出生那刻計算??

       3.我們還有權力去追討這40萬嗎??有幾成的機會會打贏??想延到前妻的損害賠償快完在告[還有5.6年多]...深怕法官不高興.請大律師給建議

因102年初至今一直未提告是因前妻目前工作扣薪穩定,而她一直脫產甚至想擺脫負債出國,所以怕在一個40萬驚動到她,請大律師給個建議..謝謝律師耐心看完長長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當時已有和解,則和解內容應有記明其餘請求均拋棄,若有,則本件恐無法再請求,而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lien 103-12-14 23:31

今年二月中晚上在十字路口, 閃紅黃燈情況下, 與對方發生轎車車禍

當下雙方都受傷 (對方, 26 歲, 車禍當下胸椎骨折, 目前已經復原, 可以行走 ; 我則是大腿膝蓋撕裂傷縫合), 有做過車禍鑑定, 對方三分我七分過失

經過兩次區公所協調委員會和解, 對方一直堅持需要 500 萬賠償, 但是今兒真的太大, 我負擔不出來 (我只有強制險)

後來走上司法, 目前進行到刑事調解

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我是不是讓法院調解庭幫忙計算合理的賠償金額呢?

還是這樣子案例還是會再退回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因為我真的有誠意想要和解, 但是真的金額太高, 我也無法分期負擔

想要請教各位律師建議?

 您好:

調解委員是否會提供合理金額之意見要視各委員之個性而定

如果自行委請律師就能夠協助提供較為合理之和解金額

而如確實有和解誠意而對方要求金額顯然過高

實務上法院亦有因此給予緩刑之案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就有關【公共危險罪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未達殘廢等級,則其請求顯屬過高,金額部分可以交民事庭去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