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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傑 104-06-13 02:50

律師您好:

本人服務於公營行庫,某人(以下簡稱被告)於104年3月正式來函本人任職之公司,欲向本人公司求償被告函中親筆所述「OOO背棄職務,拒絕幫OO公司增財」、「OOO本性不忠不義,私底下拒幫OO公司增財,且OOO專挑新客戶,行不忠不義之實」、「OOO涉刑法妨害秘密罪、洩露業務秘密罪、洩露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洩露職務上工商秘密罪」、「OOO得寸進尺,勾結司法人員陷害請求權人OOO」、「OOO以為得逞了一件陷害請求權人案件後,求權人OOO是落水狗,更容易陷害了,因此長期…」、「OOO涉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誣告罪各兩次」、「OOO多次嚴重侵犯請求權人OOO法定各種權利,且都是故意侵犯,故OO公司應賠償請求權人OOO新台幣伍拾壹萬元整」,由被告OOO親筆所寫並簽名蓋章後致函本人公司,函文中充斥仇恨謾罵、極盡誹謗詆毀之能事,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捏造不實事證、羅織罪名企圖詆毀本人,此函文由公司總收發處收件後轉本人服務部室處理,且本人單位主管、長官等皆得知此事,並請法務處表示意見,想請教大律師

 

Q1:請問這是否已構成誹謗罪之要件,是否符合「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亦或符合「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之要件?

 

Q2:被告使用「國家賠償請求書」來向公司求償,因不符合國賠請求對象,後由本公司回函說明,是否影響此黑函誹謗罪成立之要件?

 

Q3:本人前年曾告被告公然侮辱,去年經檢察官起訴後,被告當庭賠償5萬元與本人和解和解書有提及雙方互不接觸、騷擾被告今年初無端再告本人,結果不起訴、再上訴又被駁回,已違背當初和解條件,本人是否可對前案再行提告

 

Q4:檢察官起訴後,本人為原告,能否由律師代為出庭答辯?國內是否有像國外官司勝訴(或獲賠)後,再行由賠償金給付予律師的做法?

 

請惠予答覆,不勝感激,謝謝。

一、不建議與之糾葛,就其狀況觀之,其似乎是纏上你了。

二、與之糾纏不就稱了他的心了嗎?

三、如果是正式發函你的公司,在意圖散布於眾這個要件上恐怕會有問題。

四、關於律師收後酬的這個部分,律師一般來說會評估可能獲得利益及會支出的成本,再考量是否接受。刑事案件及家事案件是不能收後酬的。就算是要約定後酬,一般也是會約定先收前金,因為對方未必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告了幾年後律師一毛錢都拿不到的話除非這個律師佛心來著不然他就做白工了…喔,不只是白工,如果沒寫清楚,因為有掛名的關係國稅局還會認為這個律師有賺錢然後跟律師討稅…

五、如果要省錢可以考慮以調解的方式處理。最圓滿的處理方法不是告死他然後跟他糾纏一輩子,而是化解這個仇恨不戰而屈人之兵。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彬 104-06-12 23:39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車禍和解理賠的問題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對方騎摩托車撞上我的汽車,對方有擦傷,我方無受傷汽車受損

車禍肇責對方較大 所以對方保險公司說只能賠償七成,保險公司請我們先與對方達成和解才可向他們申請理賠,我們與對方聯絡時對方明白表示願意與我們和解,說會與保險公司說請保險公司與我們談理賠申請問題,可是當我們跟保險公司詢問理賠進度時,保險公司卻問我們有要賠償對方嗎?(因為對方有受傷,可是對方願意和解並沒說要我們陪他甚麼阿),後來又說要打電話詢問對方看是不是真的要與我們和解,過沒多久又回電說對方沒意願要和解,很明顯保險公司不想理賠所以這樣說,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另外是對方說有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可是我們雙方都沒申請調解,怎麼會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打電話詢問調解委員會,委員會說是承辦的交通隊員警提出申請的,想請問調解委員會可以不用經過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的申請就可由員警提出嗎?

以上問題 還請各位律師 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來解決,而和解時建議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以免保險公司事後不認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馮 104-06-12 05:05

想請問車禍地點沒有監視器 也沒有行車紀錄器該怎麼處理? 
我很確定對方的錯 對方騎腳踏車 與他朋友並排 結果突然有一位 快倒快倒 騎到馬路中間 
導致我反應不及 直接撞上 但因那是單線道 前後汽機車 很多 有移動現場 後來報警 對方 
跟警察說他是閃車 車禍當下旁邊根本沒有停放機車 對方家長也說小孩子不會騙人 講得好像 
我是故意去撞 請問現在該怎麼辦?? 
還有關於和解 因為我們也沒有足夠證據 也不知道怎麼跟對方談和解 賠償?

靖Jay 104-06-12 01:25

我跟對方是私下簽和解書的 

和解書上面有寫賠償機車維修費以及醫療費用

機車維修費是機車老闆直接向對方請款還好

至於醫療費用當初 跟他約好了結果臨時有事

後來他說要用匯款 也遲遲沒匯 之後電話打的通

但是都不接 之前電話還會接的

請問我有什麼方法或管道可以尋求協助麻?

例如報警 或者 上調解委員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於簽立和解書之後拒不履行,您可訴請對方履行和解書之內容,通常勝訴機率會蠻高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六個月內可告刑事

二、然後再調解

三、若傷勢嚴重可考慮假扣押以防對方脫產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阿文 104-06-11 23:47

律師你好

我在5年之前(確定超過5年)有酒駕紀錄 有肇事 有和解

今年104年2月22號又酒駕肇事 這次是第2次 那已超過5年後第2次被攔查酒駕 這樣算累犯嗎?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  比5年2犯的還重。

請問律師是否能上訴輕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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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4-06-11 14:51

 

律師好,

對方被我控告傷害,恐嚇,妨礙自由.....等案件,被檢方起訴,今日我接到法院傳票,為何傳票報處所是法院調解室,並註明了調解,這是甚麼意思呢?是法院希望我們先調解嗎?

如果,對方已經跟我和解了,我是不是把撤告書給法院即可,我還需要依傳票的通知到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該傳票代表法官希望您們可以先和解,若和解成立,則傷害罪的部分可以撤告,至於恐嚇妨害自由的部分,若檢察官有起訴,由於是屬於公訴案件,所以此部分無法撤告,但可以給予緩刑之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的確是建議你調解才通知你的。

二、但並非勉強你,你仍可決定是否調解

三、所以若你無意願的話可寫狀跟法官說。

四、和解撤告也可以寫狀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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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0

恐嚇案件就算和解也無法撤告,但是若以和解刑度會降低甚至可爭取緩刑之機會。

wu0 104-06-10 23:38

律師您好
臺灣高等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之規定「民事案件:1.「聲」字類或「抗」字類得逕按收案順序分案。但本案訴訟繫屬本院時,應分歸本案訴訟承辦股。」
若依據上述規定,在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和解之後,若有和解有無效或可撤銷之原因,依法請求繼續審判,還是由原來的法官繼續審理來判斷和解有無效或可撤銷之原因嗎?
謝謝

doggy819 104-06-10 20:09

律師您好!我母親於103年2月9日與承租人a女簽訂書面租賃契約,居住者為a女的媽媽和弟弟,租約到期至104年2月9日,到期後無書面解除合約,房屋鑰匙也無點交給我媽,後來a女的弟弟跑來問我媽說他可以繼續租嗎?我媽說可以,還問a女弟弟他的名字,但a女弟弟並沒有告訴我媽,我媽還是讓a女弟弟住下來,但a女弟弟住到現在都沒付過房租,104年的2/9~4/9欠的2個月房租也是從a女的押金扣掉的,從4/9到現在又欠了2個月房租,我媽電話找他都不接,敲他門和按電鈴都不理,完全拒絕和我們聯絡,只傳一通簡訊說如收到法院通知會以死了結就是不肯搬走,我媽只好去找a女請她讓她弟弟搬出,但a女說和她無關,她也不想幫忙,我們就打算要寄存證信函告a女和她弟弟,但今天就收到a女先寄給我媽的存證信函,內容大概說是她已般離所有物品無再居住,我媽與她弟弟有口頭約定租賃,所以之後欠繳房租和所有她弟的事情都和她無關,我想請問律師,a女這樣就可以完全沒她的事嗎?因為我們還是會寄存證信函告她和她弟,請律師可以提供我一些寶貴的建議和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22:0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其搬離,否則就起訴請求遷讓房屋
Irene 104-06-10 14:45

在拍賣賣一個使用過香奈兒手機殼,被刑事警察釣魚

已於6/3開庭一次,檢察官要我跟告訴代理人(薈萃商標協會)私下和解

告訴代理人要在6/17把結果上傳~

檢察官已說會判緩起訴,開庭時間會再通知

已於6/9打電話過去談和解是宜

但對方開價2萬元~

我一直告訴對方賠償金額可以再低些嗎?

對方一直說沒有辦法!

要我想一想~如果不可以他就要直接跟法官說了~他說如果到法官那邊

賠償金更高是真的嗎?

家裡的經濟狀況都壓在我身上~

不是有聽說可以用勞動服務方式來減免賠償金~

真的好煩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10

建議還是盡快與對方和解,不然縱使法院判,除了易科罰金之金額,還會有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6:32

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並請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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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 104-06-10 14:10

日前家門口前方一條約2.5台車寬的巷道,有一輛車停在對面劃設黃線的路邊。因會影響到停車的動線,所以先錄影蒐證準備請警方處理。

蒐證完畢之後(從發現到錄完影約10分鐘),車主出現,向前告知對方,此為出入口且巷道狹小,希望他不要再停車,並且告知有錄影,結果對方勃然大怒,嗆說找警察就找警察,另外還說路這麼大條還倒不進去,駕照怎麼考的,還說,這裡就是你家嘛!老婆也在嘛!(另外因日前外借一樓當作里長競選總部,參選布條未拆除)對方又嗆說你們真是有權有勢,會欺負人,會報警嘛!我也打電話叫人,接著將車發動(可能想藉由行車記錄器錄影存證)。因為鬧不愉快,本人只好報警。但因為交通法規規定晚間20:00後可黃線停車,警方也無法處理,發現對方未違法當下,本人隨即向該名婦人道歉,但此時對方反咬說等待警察到場浪費她的時間,要告我。後來在警方要求下雙方散去。

請問:

1.雙方並未發生任何損失,警方到場後,該名婦人仍然將上述倒車技術太差、甚至本人愛叫警察影響胎教,猛搖頭,作勢侮辱本人。甚至要求警方向本人收取1000元捐公益才和解。本人不從,對方嗆說就要提告。想請問,發生糾紛本人報警處理這樣有無犯法?

2.警方到場後,本人向警方確認是否有錄影音,警方回答有錄,並說因為未發生傷害,若有不滿可提出民事訴訟,那麼本人需要向警方要求保留錄影音的證據嗎?

3.對方揚言提告,本人需採取何種防禦手段呢?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這個部分要看錄音的具體內容。

三、報警是對的。

四、爾後建議儘量少與陌生人爭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14

等對方提告在答辯就可以了,也或許根本不會有妨害名譽或其他犯罪之可能。

小亞 104-06-09 21:45

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大大的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我前幾天發生一起車禍
我原本是跟旁邊一位婦人是並行的都是在機車
我是在左邊的車,我騎到他前面有兩個車身左右打右轉方向燈
那位婦人似乎沒看到直接往我後面撞我車牌架被撞到往下凹
對方婦人直接倒地沒有雷殘
路過警察看到直接幫我叫救護車也叫交通隊來畫線
之後過了幾天我有打了幾通電話過去本來想說要慰問的
但對方都沒接電話
再過幾天後對方的兒子寄了郵局存證來
上面寫了說我犯了甚麼錯搶車道還說是我撞她母親的
重點還說我沒有打電話過去是想逃避問題
說他媽媽很嚴重甚至顱內出血
說他已經找到證據準備提告
我在打幾通過去對方接了
但是那位婦人接的(我有點疑問顱內出血到現在10多天可以接電話嗎?
我去問交通大隊說案件審核結果要30天
但事情到現在也才10多天而已他兒子說有證據
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是對的我又怕會因為他說要提告我還是學生半工半讀我怕會引響我
我怕如果審核結果我是錯的我根本沒錢可以賠償而且我單親只有我跟我媽而以
但我車子有保強制
他在電話說要和解但我們跟他說疑點很多而且開口就要10幾萬
我們是要怎麼和解於是我們不談了
想問大大說如果對方告發我這種事法官會直接採納嗎?
我如果錯了我會被關嗎?

一、手機要有自動錄音功能,這樣你打過去他媽接電話的話你才會有證據

二、對方狀況沒那麼嚴重的證據要搜集,這個很重要,如果後續她自己因為其他原因死掉了才不會怪到你頭上,也可以避免對方假裝成自己已經變成成白痴然後要求你養她一輩子。

三、如果這個地方對方沒有因為車禍撞成植物人或腦部變嚴重變重傷,那麼就算是過失輕傷來說判得並不會很重,一般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撞到頭如果是很嚴重或是對方裝成他很嚴重騙過醫生騙過法官,那麼是有看過判七個月要關的。除此之外,一般來說都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所以你不用太擔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09 22:41

1.依你所述,行車時有變換車道的問題,但你是否確實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有肇事因素,尚待釐清,宜慎重處理,

2.如沒錢請律師辯護,建議可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訴訟扶助

小小 104-06-09 21:09

老公先前外遇

在被我發現之後

立刻表明已和外女分手

可是他們是辦公室戀情

我知道他們沒有分手

他還常常說我跟他吵架

家裡的人看我們吵架

就讓他搬出去住

後來我受不了

進行追蹤跟抓姦

終於抓姦成功

他們果然沒有分手

但是諒在我們有三個稚子

所以我選擇和解

可是沒想到他居然幫外女還和解

而且依舊沒回家

和解書說要每個月給妻小三分之二薪水24000當生活費

他也都只付一萬初頭

請問

已經和解完了

錢部分沒給足

而且他也表明不回家

妻小都不要了

請問各位律師

要怎麼做才能對自己最有利

是否半年到要再抓一次才有最大勝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前所簽訂之和解書,您仍可以依該和解書之內容向您夫請求每月給份24000元,而您先前的原諒,也只原諒其過去的行為,對於現在及未來發的通姦均不生原諒之效力,所以您可以再抓一次再告一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法律不能讓一個變心的人改變。

二、但是人際關係技巧就有機會。

三、要愛自己,改變自己,最後的結果或許不會如你意,但是至少你在這段感情上是有學到東西的。

四、抓姦的成本比較高,這個部分如果找徵信社的話要三思。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實務上的金額約二十萬至五十萬左右…這個你應該知道才是。

五、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去找工作或是創業,最好是找能兼顧三個小孩的工作,一萬元養四個人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六、扶養費給不足的部分可以跟老公討論一下,就算他不盡一個丈夫的責任,至少也要盡一個爸爸的責任

七、如果商量沒有結果再考慮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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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對之前的外遇表示原諒並和解,民刑事皆無法再提出訴訟,必須要再發現之後有的通姦外遇行為,才可以另外再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1:52

刑事部分通姦的舉證程度需要很高,建議將相關資料蒐集提告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又依據您的描述先生跟小參應該都是受薪階級,若法院判賠,有機會直接扣他們的薪資

再者,若先生已經不可能回頭了,建議您跟先生討論較好的條件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18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應先考慮是否維繫這段婚姻,若無意願,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外遇對象,可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刑事妨害家庭告訴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09 22:49

1.感情生變要破鏡重圓著實不易,需兩造好好溝通協調,如果你已生離婚之意,對方也贊同離婚,則雙方無意維持婚姻,更難重歸舊好

2.當然,維持婚姻關係,你就享有配偶的基本權利,能合法抓姦提告訴,繼承,將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盡扶養義務等,

3.既有協議每月給付24000元,未給付時得提訴訟請求,將來如仍有通姦行為時,除得提出告訴外,也可請求賠償(但宜注意證據充分確實)

4.是否主張相關權利而提告訴或訴訟,宜斟酌兩造感情狀況以及維持婚姻之意願,因雙方訴訟越多,彼此隔閡嫌隙越劇,不利於婚姻之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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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104-06-09 17:10

104年6月8號下午15:30左右.綠燈自小客車左轉.撞倒直行慢車道機車騎士.案發時車子還兩度意圖逃逸衝撞騎士2尺.騎士上前阻止趕緊撥打110報案.撞倒後直到員警到現場處理對方才下車.毫無下車探視騎士.到場員警問:為什麼撞到對方沒下車探視騎士?對方回說:大太陽天氣太熱車子裡比較涼.後到派出所員警有勸說雙方和解.但對方態度傲慢.所以決定提出告訴.請問騎士傷者應該有哪些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傷者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tte 104-06-09 15:18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去年9月我租的地方因受到鄰近建商改建?不慎,造成火災也因為我家也燃起火勢不得已!得破門而入灑滅火器,但也因為我租的地方全是原木裝潢所以也導致滅火的藥劑全滲透到木頭裡,而我家有狗和魚也有也因為這些藥劑的毒性,狗中毒!魚死亡,醫療費和損失的費用就不下10萬元,並多次進調解程序皆無下文!但因我查到建商改?房屋時並未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照的證據!建商才心有不甘才跟我進行和解,簽下協調同意書並以5萬元賠償狗的醫院費用而魚隻的賠償並無包括在內,但因為同意書是電腦打字的而在同意書中有提到(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而所飼養之魚隻請本人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文中的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讓我覺得有點爭議!,所以我用手寫之方式註明魚隻未給期限3個月內交付賠償之魚隻並請建商簽名以做確認我也有在註明的後方加上自已的簽明和押上日期!但期限到了建商一直在擺爛!也沒有要跟我好好談的意思!那我現在要如果拿回自已東西和賠償!而我那些魚售價約百萬!!我一定得跟建商討回!  ps.我手上現在有協調同意書,火災證明,還有魚隻的報價單(有附店章和店家的資料!)

拜訪有好律師可以幫我討這個公道嗎?並知道如果訴訟的話!訴訟費差不多要多少?感恩!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latte 104-06-09 16:07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 ... (恕刪)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是在高雄不曉得您是否有服務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之內容,要無放棄其餘請求之字樣,應小心此陷阱,若無,當可再就其他損失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tte 104-06-09 15:10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去年9月我租的地方因受到鄰近建商改建?不慎,造成火災也因為我家也燃起火勢不得已!得破門而入灑滅火器,但也因為我租的地方全是原木裝潢所以也導致滅火的藥劑全滲透到木頭裡,而我家有狗和魚也有也因為這些藥劑的毒性,狗中毒!魚死亡,醫療費和損失的費用就不下10萬元,並多次進調解程序皆無下文!但因我查到建商改?房屋時並未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照的證據!建商才心有不甘才跟我進行和解,簽下協調同意書並以5萬元賠償狗的醫院費用而魚隻的賠償並無包括在內,但因為同意書是電腦打字的而在同意書中有提到(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而所飼養之魚隻請本人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文中的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讓我覺得有點爭議!,所以我用手寫之方式註明魚隻未給期限3個月內交付賠償之魚隻並請建商簽名以做確認我也有在註明的後方加上自已的簽明和押上日期!但期限到了建商一直在擺爛!也沒有要跟我好好談的意思!那我現在要如果拿回自已東西和賠償!而我那些魚售價約百萬!!我一定得跟建商討回!  ps.我手上現在有協調同意書,火災證明,還有魚隻的報價單(有附店章和店家的資料!)

拜訪有好律師可以幫我討這個公道嗎?並知道如果訴訟的話!訴訟費差不多要多少?感恩!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8:24

您好:

倘若您與建商的協議書中已有明文約定對方尚需賠償魚隻死亡損害的話,建議您在蒐集相關證據後,可逕對建商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之內容,要無放棄其餘請求之字樣,應小心此陷阱,若無,當可再就其他損失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56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欲對建商提起訴訟,目前應先蒐集證據資料,已盡原告之舉證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atte 104-06-10 00: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看了一下,同意書上沒有要任何放棄的相關字句我現在把原文重打上去請您過目!(有隱私的部分我帶過!)

  有關三民區正x路75?因救災泡沬而導致房客xxx先生所飼養之寵物,狗生病需花費80140,因房間已需做室內清潔與維修,故xxx先生急需搬離租離租屋處,而今保險公司尚未確認理賠金額,三方協議後同意由正x路77?屋主先行以50000元作為所有理賠之確認金額, xxx而先生同意取得該金額後在x天內搬離以俾利後續工程維修,惟保險公司之協商請xxx先生會同助爭取理賠,並於x天內附80140元之收據給保公司,而所飼養之魚三尾請xxx先生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以上協議之同意三方持立此書以茲證明!(我在後面用手寫上:魚隻未給,期限三個月內交付賠償之於魚隻<野生日老虎>1月26)並雙簽名!

因我看到50000元作為所有理賠之確認金額!覺得怪,所以才又在後方用手寫雙方簽名確認以防萬一

以下有三方的簽名資我就沒打囉!

魚的照片在協調的隔天對方就已找人拍照,至今只有叫人來跟我談一次,但因來的不是當事人來問一下,不到5鐘就走了!之後不聞不問

小小 104-06-09 13:09

先前老公外遇

結果被我發現後堅稱跟外女已經分手

我覺得根本沒分

因為是辦公室戀情

可是他以我們常常吵架為理由搬出去了

所以我進行追蹤跟抓姦

終於抓姦在床

但是諒在我們有三個稚子

所以我選擇和解

外女需付賠償

而老公必須每個月給薪水三分之二的生活費24000

沒想到老公去借貸幫外女付賠償

然後每個月生活費也只給一萬初頭

和解書沒提到他必須搬回家

所以他現在整個擺爛

還跟外女持續藕斷絲連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該如何在離婚或不離婚兩種情況

保有最好權利

懵懵懂懂 104-06-09 11:02

今年2月份我的腳踏車租屋處(合租)未經我同意朋友的弟弟騎走,我回到家中後,過了2天經友人發現檳榔攤有跟我很像的腳踏車,詢問店家後才知道是朋友的弟弟放在那邊燃後坐計程車走了!!當下我沒有報警處理,事後他也無通知我把腳踏車牽回家!!我現在可以告他偷竊嗎?要收集什麼資料嗎?

他也在同一段時間惡意侵佔我的機車毀損機車,拖了2天才還我機車!追討修車費用也無下文還惡言相向!在6月分才報案,也只能告他毀損,當下警察遲遲不讓我報案,叫我私下和解,報完後警察才說可以告他偷竊!!那我該怎麼做~

另外,請問一下

手機的名子是我的但不是我在使用,結果他沒有去繳費,現在法院跟我追討這費用,我該怎麼做才能"使用者付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9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您的同意,將您的腳踏車騎走,確實涉及竊盜罪,但是必須提出相關證物,證明是對方騎走您的車子、對方有竊盜的故意等,包含證人、錄影、路口監視器畫面等。

2、倘若已經提告,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以利程序進行。

 

尋求律師協助 104-06-08 12:25
居然刪除了 小沙他妹妹在幼稚園跟大老師玩的劇情 把那天真可愛的小蘿莉劇情刪了 真是有夠邪惡 那可是未來大老師跟小沙互動的重要起因呢 總體而言 第二季真的刪除太多 有點失望 有換導演嗎 有換監督嗎 如果有  那第二季的敗筆真的就是這些老鼠屎了 真的刪除太多太多部分 建議喜歡這部作品的人看一下小說 會感覺差別很大 動畫作的不到位 感情表達不到位 連大老師也成另一個人了 最後編輯:2015-06-05 10:32:06 >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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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X忍者哈特普利朱:如果把小說的所有情節演出來 可能就不只12集了06-05 11:36

檢舉X黑抹茶:倒不如說,哪些小說動畫沒被砍過的!?06-05 12:03

檢舉X造神:火影忍者算嗎? 不只沒被砍 動畫還比漫畫多出更多回憶情節06-05 12:05

檢舉X囧小希:2樓說的是小說動畫化吧 火影是漫畫動畫化06-05 12:23

檢舉X造神:我當然知道 所以我才提問火影算嗎 畢竟在動畫裡面 劇情被刪基本上都會有 不過要刪的到位 不是隨便刪 火影就是例外 當然例外只是個案06-05 12:45

檢舉X月呆豆豆:= =5集做1本還是不滿意嗎06-05 12:57

檢舉X造神:跟第一季比較起來 你覺得第二季你能滿意嗎?06-05 13:25

檢舉X造神:我只能說 這部動漫 第二季的導演 監督 正在走笨招的路線 走在毀滅的路線上 把原有的歪理般的幽默全都刪除了06-05 13:28

檢舉X造神:而且電車那部分 一開始的雪乃有穿褲襪 在電車的第一幕變成露大腿 第二幕又變成有褲襪 這種水平的狀況 跟第一季差了多少不用多說明你也能看出來06-05 13:29

檢舉XPan10:我覺得第二季大老師變成熟一點06-05 14:24

檢舉XBACKDRAFT:在下小說黨是很認同你的看法,這應該是動畫製作的果青而不是渡航的果青,不論最後是原創結局或是11集被先透露的結局,06-05 15:55

檢舉XBACKDRAFT:除非渡航是自願樂意這麼作,不然只能說他被消費的很徹底,小學館真不愧是小學館06-05 15:56

檢舉X微笑Gun:我覺得第二季比第一季品質好太多了,雖然的確內容刪太多,但至少比第一季那崩掉的感覺好06-05 18:17

檢舉X微笑Gun:to造神 一二季的畫風品質真的有差,那種你說的小細節就算了吧06-05 18:19

檢舉X闇影:第一季那不時就會崩壞的畫面還有人在吹捧? 要不是有送特點小說 我看bd根本大爆死06-05 19:32

檢舉X驍雲:這部份我覺得還好..自從看過"我妹II" 偷窺狂那一段以後,寧可刪片段也不要秒閃06-05 19:57

檢舉X驍雲:那導演才智障吧,果青算流暢了..至少沒看過小說的人只是一驚原來川崎還有個蘿莉妹而以06-05 19:59

檢舉X礦山大石頭:一大堆劇情都刪光啦!!!直接飆到10集拉06-05 20:11

檢舉X微笑Gun:輕小說動畫,砍劇情正常06-05 20:37

檢舉X老是藍字放槍:你們對岸是叫春物沒錯阿,不過這裡是台灣,我們是叫果青前天00:16

檢舉X河童:口閒體正直喔?你不理他你回這麼一串是搞笑喔?前天00:23

檢舉X造神:你的秒回就省下了 你要證明什麼? 不同人秒反駁? 還是很關注我? 我信你阿 不同人 呵呵前天00:28

檢舉XKYO:留美留美也是前天04:08

檢舉X微笑Gun:為什麼 造神 你這人的廢話能那麼多阿?前天07:30

檢舉X微笑Gun:果青 只是把全名縮成兩個字,不然你去網路上喊個春物,不知道有多少人聽的懂你在說啥前天07:31

檢舉X造神:春物兩個字 請打在搜索ok? 來見證一下無知無能的恐怖前天11:24

檢舉X哀哀:大陸才叫我的青春??物?果然有??,這裡是台灣,你再發甚麼神經前天11:32

檢舉X造神:台灣買了版權播放? 台灣不就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怎麼你看著大陸買的版權來取名子 喧賓奪主?前天11:47

檢舉Xjojomimi:台灣GOOGLE找春物的結果只會引人發笑 不同國家就在自己國內論壇討論就好 沒必要去強迫別人跟你們一樣前天11:54

檢舉Xjojomimi:單純只是地區不同的翻譯問題,別在秀下限了好嗎...前天12:03

檢舉X阿凱:有阿 台灣代理小說 名字是果青 我們稱為"果青"合情合理 還有樓主實在沒必要回文的最後都想要刺激人ˊ_>ˋ (是說你大陸終於要從這里統一思想是不前天12:04

檢舉Xjojomimi:http://0rz.tw/sCqme,隨便找張圖就可以解釋一切了前天12:07

檢舉Xjojomimi:右下角的繁體字希望你看得懂前天12:07

檢舉X造神:小說封面如何? 看不懂我說的台灣只有尖端代理小說而已? 拿著小說封面的繁體字來證明什麼? 我在講的是動畫劇情刪減 你又要扯到小說去 那來吧前天12:11

檢舉X造神:你看的動畫 在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各地有華人的地方 只有大陸買了播放版權 既然你看的不是原裝日文 那你看的一定就是大陸買的播放版權前天12:12

檢舉Xjojomimi:自己先說這部叫做春物,我只是針對這個回應,然後你現在又再說你只是在討論內容,這邏輯????前天12:13

檢舉X造神:在小說方面 你沒看 在動畫方面 台灣沒買播放版權 那果青這詞要從哪來 請查一下ok? 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前天12:13

檢舉X造神:你針對回應? 你只針對下面那排的繁體字 你哪邊針對回應? 而我的文是在講哪邊的重點我看你也搞不懂 為了反對而反對?前天12:16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如果照你的路線來講 很快你就會說 果青是台灣人寫的小說 不信你看這張圖下面那排繁體字前天12:17

檢舉X造神:台灣並沒有這部動畫版權 明白? 台灣沒買這部動畫的播放版權 明白? 明白?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你絲毫沒有搞清楚我說明的點,然後指一堆奇怪的地方,我連你再說啥我都看不懂了,完全沒有邏輯前天12:19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2:20

檢舉Xjojomimi:希望你別學那些高能一樣讓我一講再講,原句奉還給你前天12:21

檢舉X造神:你看不懂卻還能回我 你也只有比那個叫我上網打春物看多少人懂我在講啥的高能好一點而已前天12:23

檢舉X造神:不是有繁體字就能證明什麼 拿著尖端代理的小說封面來貼 要我注意繁體字? 你也差不多要跟我說因為有繁體字 所以這部作品是台灣人創作的對吧前天12:23

檢舉X阿凱:是你自己先提到 名字問題 jojomimi確實是針對回應 既然都是針對這個了 那台灣只有代理小說 名字當然是果青前天12:25

檢舉X哀哀:不用跟他講了啦,他腦袋有問題前天12:27

檢舉Xjojomimi:同意樓上,買完中餐以後回來還在跳針這個點,我也不想說了呵呵前天12:36

檢舉X造神:這只是回你針對的點 你都能針對著繁體字來反對 卻不能接受自己被反對 而無視自己提出的問題 你情何以堪阿前天12:52

檢舉Xjojomimi:無視問題的是你吧,你連是或否都答不出來了,連我在酸都看不出來,你這種沒有邏輯的行為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通,我的問題有很難嗎?前天14:23

檢舉X造神:我只看到你答不出來 附合著別人話題來逃避自己處於不利的狀況 你不就只是拿著小說第一冊的繁體中文來講話 而你的問題我解答了3次你照樣不面對前天14:26

檢舉X楓瑩玉:好幼稚哦 為了這種事情筆戰前天14:37

檢舉Xjojomimi:我還是看不懂你解答了什麼,你的意思是臺灣沒有這部動畫?前天14:40

檢舉X造神:很幼稚的是因為畫風好而筆戰的人 因為大老師的死魚眼不見了 所以要筆戰 不認同死魚眼 去看別的動畫阿前天14:41

檢舉X造神:你連我講話都看不懂 你神回答? 又是畫風派的再打臉? 台灣沒代理動畫播放權 只有小說的代理 明白? 你參與動畫討論 用著果青來評斷 明白?前天14:45

檢舉X造神:這叫做面對問題 明白? 你只想著要表現出自己的不同 做著分裂人群的手段 大陸台灣不同國家而已 大陸才有真正代理播放權前天14:47

檢舉X造神:你不明白這道理 我只有感覺到你認為果青就是台灣代理 所以要取名果青 卻搞不懂果青名稱從哪來 動畫 小說 的代理權又是從哪來 回答問題請經過腦子前天14:48

檢舉Xjojomimi:依你的論點animax可以禁播了,呵呵前天14:5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他的本意如此前天14:52

檢舉X造神:又扯到我的論點 不要緊 但是我的論點你都能搞錯 我真不知道你國小有沒有畢業 連字都看不懂前天14:55

檢舉Xjojomimi:所以你覺得這部動畫跟小說不是同作品,所以名稱不一樣?那如果同作品名稱又不同?你不會覺得很矛盾嗎?前天15:06

檢舉Xjojomimi:如果你覺得我的話沒有邏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說了。前天15:12

檢舉X造神:你自己覺得你有邏輯 你的邏輯在哪? 請明示 如果要再繼續否定你講過的話 請往上拉前天15:15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大陸電視台已經開始播放第二季了喔,還是網路平臺?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如果是,那我想我們臺灣人也沒必要再繼續對此篇文章回覆前天15:1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因為這是他們的"春物",不是我們的果青前天15:18

檢舉X造神:你不就只是在做著人群分裂的舉動? 你應該去選總統 不應該來回文前天15:20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那你又何必硬要我們接受你的春物理論?前天15:21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一直希望我們接受你,但是又一直要以你的方式接納,如此強硬的態度,任誰都會感到不滿前天15:22

檢舉X造神:我沒要你接受我 你又在自抬身價 往自己臉上貼金? 不要臉三個字你會寫嗎? 高能兒前天15:23

檢舉X造神:而這文的重點 是春物兩個字? 你連重點都看不懂了 你父母知道你在巴哈當打臉哥?前天15:23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當然不是!但是你卻提出來了,還為此延伸更多枝節前天15:25

檢舉X造神: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不夠清楚?前天15:25

檢舉X造神:而你這種高能卻只找你自己有利 感覺能勝過我 反駁我的一小段文字來斷章取義 卻讓自己丟臉 連問題在哪都搞不懂? 你有沒有認知症? 還是你忘記你說過的話?前天15:2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前天15:27

檢舉X造神:你不是台灣人? 又是一個從小立志當漢奸的人? 斷章取義? 你不找漏氣 我會提出來? 原文只看一半?前天15:29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去看二樓的文前天15:31

檢舉X造神:看什麼二樓的文? 你是針對我的問題再回我 還是針對二樓的文再回他 標題問題原文樣樣搞不清楚 你選擇性失意+逃避? 打臉哥前天15:32

檢舉X造神:再說什麼意思是不找漏氣 斷章取義卻又不回我 你一直逃避著問題 你是要證明什麼? 證明你看不懂字 選擇性失意 還是認知症發作?前天15:3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有在二樓的留言回覆你,不過你可能還沒看過前天15:34

檢舉X造神:你在二樓回我什麼? 你針對問題在回答 還是針對提外話在回答 而我的堤外話是在跟你講? 你想介入卻又自己找臉丟 你何苦? 我逼你的?前天15:3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不,我真的不知道那句話的意思,語法是否明確?前天15:37

檢舉X造神:你又要跟我談語法 又打算找臉丟 還是大老師症候群發作 認為你變成八幡?前天15:39

檢舉X造神:一直在模糊焦點 逃避你所提出的問題 逃避我所po的文 選擇性失意外加情勢不利視而不見 這是你的優點? 那我想很多人都明白你的優點了前天15:40

檢舉Xjojomimi:明示什麼...你真的有看我打的字嗎?我都把我的答案說出來了,我也找不到你有任何言論可以推翻這段。前天15:41

檢舉X造神:我看你打的字做什麼 你來這邊發文講話 都沒明白我的話題了 你是現實上找不到溫暖 來這邊尋求弱者互相安慰? 組隊來反駁正確的人?前天15:42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正確的人"前天15:4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我又斷章取義了不好意思==前天15:44

檢舉X造神:你要發文之前 搞清楚問題 搞清楚了嗎? 高能兒前天15:46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還是你想繼續反駁自己說的話?前天15:46

檢舉Xjojomimi:你已經失去理智了,連我說的話都沒看,整段都一直自我打臉,水準如此,不奉陪了前天15:46

檢舉X造神:我需要反駁我自己? 我從頭到尾只看到你在逃避對你不利的情勢 選擇性斷章取義 選擇性失意 選著性回答 請問我哪邊需要逃避 要逃避 我何必回大家的文 打臉哥前天15:47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你都明示著自己的論述是正確的了,還跟別人討論什麼,其他人的意見與你相左,你似乎也沒有理會的打算前天15:48

檢舉X造神:要扯水準? 你連我的原文 連我的問題都搞不懂了 選擇性回答問題 斷章取義回答其中一段 你的水準超高 卻沒回出任何一個問題 只想替自己辯論轉移話題前天15:48

檢舉X造神:我理會什麼 意見相左什麼? 連我的文都看不懂 話題重點都看不懂就斷章取義 我有需要看? 我問你吃飽沒 你回我1+1=2 我需要再說下去?前天15:51

檢舉X獨行劍俠:(深呼吸)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一直搞錯的到底是誰?從你回"老是藍字放槍"那邊開始就一直搞錯到現在前天15:54

檢舉X其實還要考試:這對話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了,抱歉耽誤您的時間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的上一句說"果青"是我們"這群秀下限的取名",真名應為"春物"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老是藍字放槍"反對"用大陸用語來開火的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你個人的素質"。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認為"藍字"反的是大陸用語,後來還追擊了一下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後來,你提到了目前大陸那邊有動畫播放版權,台灣沒有(Animax表示:?)前天15:54

檢舉X獨行劍俠:"jojomimi"認為這只是翻譯問題,並希望你看那張小說封面"右下角的繁體字"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即"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日本小學館正式授權台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表示這是台灣對此作品的翻譯,且確定"果青"的存在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硬要說這只是小說說是"果青",硬要跟動畫名稱拆開看(安安,人群分裂)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那好啊?"jojomimi"依照你的說法說: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所以你覺得台灣動畫叫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然後台灣小說叫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這樣??"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你卻開始要抓著"繁體字"去做你自己的解讀,講到後來直接把人家戴上"畫風派"的標籤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再來直接把你在#23留言那個"你既然是看小說 就沒有參予討論動畫的資格"的想法搬過來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Wow~這一句就真的高能了,如果你沒看小說,你怎麼知道有幼稚園的片段被砍掉?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這些你講過的東西原封不動的還給你,如果你還想繼續玩迴力鏢,Have Fun前天15:55

檢舉X獨行劍俠:喔對了,我是有補完小說10.5的,對畫風也不是有特別喜好,等你把我分到畫風派喔前天15:56

檢舉X獨行劍俠:最後給你一個良心建議,要對第二季劇情編排有如此大意見麻煩先拿出類似置頂動畫10話討論串#31的內容再說前天15:56

檢舉X造神:Animax表示 播放第二季? 你在講什麼鬼話? 而你的重點在哪裡我根本看不懂 你是針對我問題在回答?前天15:57

檢舉X造神:你留一大串 卻模糊焦點 你要表是什麼 大老師症候群?前天15:58

檢舉X造神:而你哪一句話看到我說了 我個人沒看小說? 無中生有? 斷章取義 還是只認識某幾個字? 所以自己拼湊出來?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我玩迴力鏢? 如何的迴力鏢 你連問題都搞不清楚 就跑來回 自己打臉找漏氣 怪我阿?前天15:59

檢舉X獨行劍俠:把你對應別人的話講給你聽,你說我模糊焦點?啥?...前天15:59

檢舉X造神:斷章取義、為反而反、分裂人群、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 這些我講的沒錯 我就是在說你們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有問題?前天16:00

檢舉X造神:全世界就你一個補完10.5? 10.5是支線劇情明白? 我看了也很久了 我需要你來講? 還是你以為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看完屬於你自己的10.5?前天16:01

檢舉X哀哀:大家放過他吧,他已經變砲灰了,在炸下去要變成灰塵了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是不是畫風派 我管你那麼多 不過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我卻很確定 而你是不是針對我問題再回我 還是取自所有文章的一小段再回我 你可以自己查看一下你的文前天16:02

檢舉X造神:你要我拿出置頂動畫第10話討論串 請問你看過這篇文的內容沒 多少人在抗議內容刪減 你要不要數一下 還是你用著標題卻不看內容的?前天16:03

檢舉X造神: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路西法? 抗議內容刪減的人這麼多 你卻認為我是砲灰 視而不見也要有自知之明 不要找臉丟還認為別人丟臉前天16:05

檢舉X造神:而你門這群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 互相取暖 有感覺得很溫暖? 有解決了問題? 有面對了問題? 在什麼都沒有的狀況下還能講的理直氣壯?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的作法?前天16:06

檢舉X哀哀:那你又自己是神喔,被炸成砲灰的神前天16:06

檢舉X造神:被我反駁到沒話講的人 跟我要求言論自由 我怕我噴你 等等你又跟我要言論自由 或者死不認帳 選擇性失意逃避 而你搞著分裂講著對岸 就知道你的水準了前天16:07

檢舉X哀哀: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前天16:08

檢舉X哀哀:我再配合你的水準講話呀,我隨便嘴個一句你就很急得打一堆歪理回我看了就好笑w前天16:08

檢舉X造神:弱者抱團進化的產物 講的義薄雲天卻逃避著問題 如果只是為了尋求認同 尋找溫暖 回去喝母奶吧 這社會很殘酷的前天16:09

檢舉X哀哀:會不會到晚上你就被摺疊惹前天16:09

檢舉X哀哀:19BP 加油前天16:09

檢舉X造神:你從哪看出來我很急著打一堆歪理 我從頭看到尾都只有看到你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前天16:10

檢舉X哀哀:我只是單純在拿你打發時間而已呀,這麼嚴肅說到社會殘酷甚麼認同溫暖,根本有病w前天16:11

檢舉X哀哀:我從你這篇廢文看出來的呀,你眼殘啊前天16:11

檢舉X造神:我不要緊 因為這只是弱者抱團進化下的延伸 選擇性視而不見 逃避話題 模糊焦點的產物 春物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是果青啦,你打錯惹前天16:12

檢舉X造神:你是把所有文章自己拼湊出來? 還是你只看的懂某幾個字? 高能兒?前天16:12

檢舉X哀哀:果青第一季雪乃在講的就是你們這種人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的果青 請放到尖端代理的小說就好 台灣沒代理這動畫第二季的版權 明白?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繼續啊,你好好玩前天16:13

檢舉X造神:你確定講我低能兒好嗎? 高能兒前天16:13

檢舉X哀哀:你說我高我說你低壓,不行嗎前天16:14

檢舉X造神:是阿 我當然繼續 你不用建議我 我也會照著我想做的去做前天16:14

檢舉X哀哀:還是你要當中能兒前天16:14

檢舉X造神:用著言詞辱罵? 是嗎?前天16:14

檢舉X哀哀:繼續去做啊,這樣就不愁沒人可以嘴w前天16:15

檢舉X哀哀:?? 這是罵你嗎?我以為這只是說事實而已前天16:15

檢舉X造神:你又再逃避話題? 轉移焦點? 用著言詞辱罵這句話不就先回答我 你逃避什麼?前天16:16

檢舉X哀哀:我逃避你的神經質和跳針前天16:16

檢舉X哀哀:你豪可怕前天16:16

檢舉X造神:不可怕阿 自以為是的人 總是要承擔自己講話的後果阿 高能兒前天16:17

檢舉X哀哀:好喔,低能兒前天16:17

檢舉X造神:恩 那你要千萬記得你現在的氣魄 不要到時候講一堆有得沒的在某個地方解釋前天16:19

檢舉X哀哀:你要告我唷,來啊w前天16:19

檢舉X哀哀:順便看看你長甚麼樣子前天16:19

檢舉X哀哀:不要在網路裡當神,現實一條蟲嘿前天16:21

檢舉X造神:當然可以阿 不難 找臉丟的人 我不討厭前天16:21

檢舉X哀哀:那你快呀~前天16:21

檢舉X造神:急什麼 怕接不到公文通知?前天16:23

檢舉X哀哀:台灣警察會鳥大陸人嗎前天16:23

檢舉X造神:你從哪邊看出來我大陸人? 你確定我是大陸人的話 別緊張 想查我是哪裡人 我的原文上面都有ip 至於報案三聯單 貼上來也只是多餘前天16:25

檢舉X哀哀:快來告唷,你的留言我已經拍下來惹,等你w前天16:25

檢舉X造神:這種案件要等半年 半年後你開庭的時候再說你不是本人讓我聽吧前天16:25

檢舉X造神:你拍下來? 我貼圖給你看吧 因為我也拍下來前天16:26

檢舉X哀哀:還要等半年~~ 好吧又是一個孬孬前天16:27

檢舉X獨行劍俠:許多人抗議動畫10話節奏異常、刪減過大,且有後續動畫爛尾的可能性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有人單純提出不滿,有人提出遭刪橋段的意義,甚至指出可能對後續劇情會有怎樣的衝擊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你呢?把其實在動畫6話尾、7話初就會輪到的橋段(但被刪了)拿到10話來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私自解釋成"未來大老師跟小沙互動的重要起因","總體而言 第二季真的刪除太多 有點失望"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我則在#2提到前天16:28

檢舉X獨行劍俠:"嚴格來說,沙希在第10卷最多也只有"提供解決某個委託的另外一個考量因素"而已,說實在的很有可能直接用大老師自己的思考能力帶過(以目前動畫組的速度...)"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甚麼意思?就是真的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主線劇情的意思,你抱怨的點很奇怪的意思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好了,你可以說那也只是我的主觀意見,那我也不會多說甚麼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之後"歐買尬"指出了他的看法,並提到他個人對主線一詞的詮釋。你呢?開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斷章取義、為反而反、模糊焦點、逃避問題、選擇性失憶外加情勢不利即視而不見前天16:29

檢舉X獨行劍俠:我還特地把分裂人群拿掉了喔前天16:29

檢舉X造神:等半年我也不願意阿 報案三聯單到偵查隊 在由檢察官批示上陳到法院做判決 就是這樣子的時間 等你當總統之後 再來把這手續簡短吧前天16:30

檢舉X哀哀:警察會理你才有鬼w 真要受理那天天處理不完前天16:32

檢舉X哀哀:警察是不會為這種小事浪費社會資源,省省吧前天16:32

檢舉X哀哀:一般的小事,警察並不會受理追查,除非牽涉到公司與公司或個人之間的利害關係才可能受理或是網路侵權行為因為牽涉國際法的規則才會受理前天16:33

檢舉X哀哀:我看我等半個世紀都等不到喔ˊ_>ˋ前天16:34

檢舉X造神:很怕? 怎麼開始認為警察不會理? 巴哈這種案件很多 發文之前你都沒注意? 講話要理性 不要自討苦吃 浪費社會資源 你提供了什麼資源給社會?前天16:34

檢舉X哀哀:沒啊,只是你以為警察會理你,我告訴你事實而已前天16:35

檢舉X哀哀:雖然我知道你只是虛張聲勢w前天16:35

檢舉X造神:就算你未滿20歲 你的監護人也需要負連帶責任 這東西也只能民事 不過用在你身上就很夠用了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那快來用啊~~前天16:36

檢舉X哀哀:還有樓上有人再跟你說話你不理他唷~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告訴我事實 我也不多做爭論 偵查庭上再跟我講事實吧 有圖有證據 巴哈上面有ip 只要你是在家打電腦 這樣就夠前天16:37

檢舉X哀哀:但我現在不是在我家耶,怎麼辦前天16:37

檢舉X造神:你在不在家 我不知道 偵查隊會自己去蒐證 關我屁事 包含帳號本人 註冊信箱 信箱資料 樣樣都能查 你認為有差別 我只知道我筆錄做好 你等著收公文到案說明就夠前天16:39

檢舉X哀哀:而且受理期限是半年,不是半年後才會受理,你想裝懂還早W前天16:39

檢舉X哀哀:真的有夠好笑的,警察會為了這種小事去大費周章去查,你也太天真w前天16:40

檢舉X造神:追溯期是半年 並非報案時間 不懂就多去請教別人 別在這邊跟我爭長論短前天16:40

檢舉X哀哀: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前天16:42

檢舉X造神:至於會不會 就看看囉 巴哈像你這種人很多 不過對自己的發言卻沒認知的人也很多 是或否 就等著看前天16:42

檢舉X哀哀:你上面自己跟我說半年後才會開庭w?前天16:42

檢舉X造神:提告期限 是6個月追溯期 懂嗎 我現在報案跟5個月後報案 都是在追溯期內 又再跟我裝懂 不裝逼會死?前天16:43

檢舉X哀哀:我等啦,等半個世紀前天16:43

檢舉X造神:恩 沒問題 你繼續留言 而我呢 就動身如你所願 半年後見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就算警察可憐你受理我也只是賠個小錢,不痛不癢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嗆你這種人就是爽w前天16:44

檢舉X哀哀:快動身,別說動身結果還在電腦前打手槍前天16:45

檢舉X哀哀:比你囂張要告人得多的是,但沒半個跑去告,除非影響到個人利益,不然根本完全划不來w前天16:45

檢舉X造神:剛剛不是說不會受理 而我需要錢? 你想太多了啦 民事上面和解 只是撤銷告訴 我不和解 幫你打上一個記號就夠前天16:46

檢舉X哀哀:那歡迎來打呀~前天16:47

檢舉X哀哀:反正你也有罵我高能兒w前天16:48

檢舉X造神:在告訴乃論罪上面 影響個人利益最重要? 你想拖延時間? 不過我並不想如你所願 而剛剛po的對話圖 去7-11列印出來 在到派出所或分局就能受理了 沒很難前天16:48

檢舉X囧小希:"這裡是台灣啦,你一個大陸仔要單刷台灣副本嗎" 看到這句笑了XDDDDDDDDDD前天16:48

檢舉X造神:誰罵你? 如何罵你? 高能兒是罵你 辱罵字眼都不懂 枉費我的稱讚阿 高能兒前天16:49

檢舉X哀哀:那快去~快去,大陸仔加油前天16:49

檢舉X造神:在大陸仔這句話之前 先看看我帳號吧 台灣的07在哪你都不知道 很抱歉楠梓分局在我家隔壁前天16:50

檢舉X哀哀:那快去啊,還留言做甚麼w前天16:51

檢舉X哀哀:我對高能兒這字眼感到被汙辱了,我也要提告><前天16:52

檢舉X造神:恩 當然 我剛穿好衣服 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8

檢舉X哀哀:我也穿好衣服惹,剩下不需要多說了前天16:59

檢舉X造神:請告 如此稱讚你的見解 你還不滿意 偵查庭見吧前天16:59

檢舉X哀哀:你不是出去了嗎?前天17:03

檢舉X造神: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所有條文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門去前天17:06

檢舉X哀哀:你要出去幾次啊,快去好嗎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不是就在隔壁而已W前天17:07

檢舉X哀哀:我沒散布於眾啊w 你想太多了吧w前天17:08

檢舉X阿凱:那你說 別人小學沒畢業 還有暗喻別人漢奸 還有別人說話不經腦子等等 這些也證據確鑿了= =前天17:12

檢舉X哀哀:他現在八成是坐在電腦前不出聲,裝作去報案,等一段時間再回來說他報案了w前天17:15

檢舉X哀哀:我室友都跑來看了,他們說警察不會去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何況他自己都罵人了w前天17:21

檢舉X哀哀:除非是嚴重的毀謗罪,不然就算警察表面上受理了實際上他們也不會去處理w前天17:24

檢舉X焦糖布蕾特:剛剛看完了整串留言 我只想說一句 只是討論動畫而已 何必火氣這麼大....前天17:31

檢舉X囧小希:他沸點很低(不知是不是裝出來求戰) 很早在某樓就拿別人親人在扯 又說別人認知症 發病 選擇性失憶 漢奸 高能 他罵人最兇 他跑去告自己?前天17:31

檢舉X哀哀:我高中同學跟我說警察不會浪費資源和時間在這種事情上,除非是影響到個人利益的毀謗罪前天17:33

檢舉X哀哀:不然真要受理,根本處理不完前天17:33

檢舉X哀哀:我同學法律系前天17:33

檢舉X哀哀:焦糖,他不是在討論動畫,他是說我們這些叫果青的沒資格討論動畫w前天17:35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是用語的不同吧 果青跟春物不都一樣 =.=前天17:38

檢舉X哀哀:對啊,單純翻譯不同罷了,但樓主就是要爭執這一點w前天17:41

檢舉X焦糖布蕾特:在估狗搜尋 春物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8%A5%E7%89%A9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搜尋 果青 的結果 : https://www.google.com.tw/?gws_rd=ssl#q=%E6%9E%9C%E9%9D%92前天17:42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對用語沒什麼堅持 看哪個用法比較廣泛我就用哪個....前天17:44

檢舉X哀哀:我個人是2種我都OK,但樓主就是要正名春物才是正確簡稱w前天17:46

檢舉X哀哀:不認同他的就罵人或說人家沒資格討論w前天17:46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為了澄清還跑去維基百科看了一下 擷取其中一段話前天17:47

檢舉X焦糖布蕾特:當初的書名為「俺?青春?????間違????件」[2],正式書名定為「???俺?青春????????????。」。前天17:48

檢舉X焦糖布蕾特:由於包含句點共有20個字符,作者的官方Twitter帳戶募集簡稱,最後決定簡稱為《果青》(日語:???)、通稱為《我搞錯了》(日語:俺???)前天17:48

檢舉X阿凱:是呀~明明是討論版...動畫把小說內容刪剪過多確實不好...但是也沒必要別人說了動畫也有好的地方就不斷刺激他人吧..前天17:49

檢舉X黑羽:所以到底在吵什麼 感覺都已經歪串了前天17:51

檢舉X哀哀:你只要反駁幾個字,他就會回你一大串歪理,甚麼反社會之類的都出來了w前天17:51

檢舉X黑羽:一下子說別人 講果青是在秀下限 可是巴哈版是台灣的耶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他說要去告我,說我罵他,但留言一打開,他幾乎每個人都罵過w前天17:52

檢舉X黑羽:我用GOOGLE查 果青 跟 春物 只有前者 是 正確的 還是我要用 百度查阿?前天17:52

檢舉X哀哀:現在八成裝作不在,等一段時間回來說我已經去報案了吧w前天17:53

檢舉X焦糖布蕾特:春物好像比較難找到 果青打下去就整排結果了前天17:53

檢舉X黑羽:動畫被砍 劇情 其實 也沒辦法 因為 動畫 就是 幫小說 打廣告的一種 管道而已前天17:54

檢舉X黑羽:而且有在看的 也知道 如果把一本書的獨白 通通塞進去 這不做半年番 絕對 放不下去前天17:54

檢舉X哀哀:一打春物,除了幾個沒關係的之外,剩下都是大陸論壇的前天17:55

檢舉X哀哀:果青則是台灣的,翻譯不同罷了,都是指同一個作品,不知道他在HIGH甚麼前天17:56

檢舉X囧小希:GOOGLE"我的青春戀愛物語果然有問題 wiki" 結果也是果青名字 百度才找到 希望他回來不會說 "GOOGLE沒買版權"前天17:57

檢舉X哀哀:小說動畫本來就一定會砍,反正就當作另一個作品來看就好了前天17:58

檢舉X哀哀:他其實人一直都在電腦前吧w 因為要裝作去報案才不出聲w前天17:58

檢舉X哀哀:說穿好衣服要出門了,結果過七分鐘還能回我留言w前天18:00

檢舉X哀哀:還要我催他 他才說要去w前天18:01

檢舉X焦糖布蕾特: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單純想要去享受劇情的感覺 去看小說比較爽 大部分動畫劇情都砍很大前天18:08

檢舉X歐買尬:居然被折疊了,真不簡單前天19:44

檢舉X∑◆伊恩?雪乃★:整串看下來,笑到肚子痛…前天19:44

 

以上原文的留言 在各位律師看來 暱稱造神 被提告公然侮辱 毀謗 侮辱的成功機率有多大  他有關侮辱謾罵的相關字眼 後面都有打上問號 對案件訴訟影響程度大嗎  而是否要當事人才能提告 勝算大嗎  PS 造神 就是本人我

BJ 104-06-07 17:45

前女友父母在她未滿18時用我們還在一起的時候吵架講的氣話去警局提告恐嚇危害安全  筆錄已經做完了

她已經滿18了檢察官跟法官那邊也都還沒有傳喚過去

1.到時候在檢察官跟法官那邊是依據她的說法還是她父母親的說法?

2.如果和解有辦法把傷害降到最低嗎?如果和解是要跟她父母還是跟她本人才有效?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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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和解,因女友未成年,須與其法定代理和解之,惟亦不一定會構成恐嚇犯罪,需視您言論內容與是否使對方心生畏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34

檢察官會依據全案證據去做評估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當時所說的言詞而定,而恐嚇危安罪為公訴案件,但若與告訴人可以達成和解,則於有罪判決時,可以將傷害降至最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彬 104-06-07 12:07

律師您好

最近於家裡附近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左前方葉子板凹陷,對方摩托車擦傷人也有擦傷,對於賠償問題有些疑問想請問律師

初步分析研判表內肇事原因:

對方: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線道或支線道,左方車        未讓右方車先行.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問題一:對方因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故由保險公司處理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對於           維修費用只同意賠七成,請問如果覺得理賠金額不合理可以向當事人要           求增加賠償金額嗎?                                                                  問題二:保險公司稱因對方有受傷,有刑事責任問題,須與對方就刑事方面和解            後,須有和解書才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民事賠償,這是正確的嗎?            問題三:在與對方談和解時,對方皆推給保險公司,請我與保險公司談,連簽和               解書也說保險公司可代簽要我找保險公司,不要再打電話找她,請問是             正確的嗎?

問題四:初步分析表上附註載明"本表係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              做之初步分析研判,非可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當事人之完全依據而保              險公司之理賠應該也是根據此表作出理賠,請問如果申請車輛行車事              故鑑定有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嗎?

以上四個問題 還煩請律師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14: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受有損失的部分,倘若保險公司沒有賠償,還是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

2、實務大多要就賠償金額的部分確定下來保險公司才願意理賠沒有錯。

3、可以,但是要有授權書或委任狀。

4、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5、建議應該先聲請鑑定,因為倘若雙方有肇事責任,則我方涉及過失傷害,比較不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u0 104-06-06 00:44

律師您好
民事訴訟,在高等法院法庭上和解成立;但因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已依法請求繼續審判。
若是此繼續審判仍由和解時的同一個法官審理,請問這樣是否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32條之七「法官迴避」「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之情況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6 1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程序不屬於裁判或仲裁程序。

請詳述認為應撤銷的理由,以利協助判斷是否有得聲請迴避事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之前提應先證明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情形,此部分的舉證會在您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1:47

因為非屬前審,所以無法以此款請求迴避。

小婷子 104-06-06 00:11

5/29收到了A先生委托律師寄來的訴訟書,請遷讓房屋(無租約)

本人於6/2搬走了,但有6/23的開庭通知

不知可否私下和解嗎?那我還要繳什麼費用?

不開庭的話是否無法和解呢?如果可以不用開庭和解那該如何處理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還是要去開庭

這樣才能和解

否則除非對方撤回

否則無法結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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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已經搬走,所以已經完成遷讓,故建議當天您出庭並向法院說明,看對方要不要直接撤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2:07

建議還是前往開庭,並表示現在知狀況為如何。

阿勳 104-06-04 17:01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是代表原告(受害者)(車禍案件)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以判決(已經贏了),已轉為民事(求償問題),民事部分尚未收到開庭通知,我這邊民事打算撤告(因為刑事庭對方也籌不出錢來,告民事估計也求償不到,雙方未和解),如果我去法院辦理撤告,我還會收到法院通知書嗎,我想問說一旦撤告,撤告過後,法院會寄撤告通知書之類的嗎(被告跟原告都會收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4 20:21

您的意思是撤回民事起訴嗎?若撤會就不會收到開庭通知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附帶民事不用繳交裁判費用,所以是否要撤回民事起訴仍要三思,即便最後無法求償,仍可以取得債權憑證,後續仍可追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勳 104-06-04 21: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意思是撤回民事起訴嗎?若撤會就不會收到開庭通知了。

律師你好 我的意思是問說如果撤銷民事訴訟,法院會不會寄撤銷通知書,告知已經撤銷民事訴訟,不是開庭通知,畢竟我想知道這個案件是不是已經結束,不會在收到開庭通知那些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撤告後,法院即會結案,但不會再寄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樺 104-06-04 10:05

小弟目前在當兵,上個月時在營區內道路開民用汽車與另一軍人騎民用機車對撞,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右側停車場往我左後的方向逆向衝出,撞擊後我的車子也跑到逆向道去了(對方右大腿開放性骨折.左骨盆骨裂)。憲兵測量的現場報告(營內警方無法進入)顯示我們的撞擊點大約在中線。我嘗試把憲兵的調查報告送上裁決所讓事情有個責任的歸屬,但裁決所說營區內是管制區域不算政府道路,所以不受理。小弟不才,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們的寶貴意見或經驗:在無法申請交通裁決書的情況下,有那些處理方式?如果和解不成,對方能告成我那些罪呢?)

睿緯 104-06-03 21:07

本人於 93-11-21 與人發生車禍事故(雙方皆為機車.於雙黃線處互撞.不同車道.對方無照.未成年.疑似跨越雙黃線-申請車禍鑑定中).

和解不成.互告傷害告訴(本人右小腿.脛骨.腓骨.斷裂--對方輕微擦傷).

日前少年法庭判決.判對方--應予訓戒.(自己承認有過失)

請問此判決-是否過輕..(不知一般傷害告訴是否皆輕判).本人應也有過失.因此傷害告訴也可能成立.提起傷害告訴原本是希望逼對方和解.但對方輕判.我的尚未判決.不知一般類似案件法官判例大約為何?(刑法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般來說會處以拘役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建議仍以和解收場,否則得不償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00

您好,因為對方是少年,所以部會下太重之處分。建議您若有過失對方亦確實有損害,趕緊與對方和解,並要求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較可保障您之權益。

一、對方如果是輕微的傷勢,判得不會重。

二、如果你想知道大概的量刑,可以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就知道了。

三、依你說對方的傷勢來說,不建議你太過擔心。也不要因此而隨便在民事和解條件上讓步。

四、你的傷看來不輕,建議先了解一下如果以訴訟請求,你可以向對方及其父母請求連帶給付的金額大概是多少,然後再決定你要用多的金額跟對方談和解調解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過失傷害之判決均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若可嘗試與對方和解,簽訂和解書及撤告狀,不失為一良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04 10:11

您好:

因對方是未成年,故這樣的判決尚屬合理,而您刑案的部分仍建議與對方盡速達成和解,否則最高仍可處6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縱使得易科罰金,也不免揹負刑事前科之壓力,故仍以和解後請雙方撤回告訴為宜。

拉拉 104-06-03 18:02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事宜,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撥空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我在上班時間開車前往要去找業主開會的路上,

左轉的時候與一台機車擦撞,當下立刻報警及救護車,

於是造成對方下半身癱瘓,對方要求700萬的和解金,

但礙於我身上並沒有任何資產,以及還必須償還學貸,

薪水也就是只有4萬多

保險部分只理賠330萬,於是對方提告刑事部分,

在第一次開庭後對方仍然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依然是700萬,

我想請問一下一些問題如下:

1.倘若我實在無能付出那筆和解金金額,讓對方提告刑事,我有辦法易科罰金還是必須坐牢的機率是? 畢竟我在當下沒有駕事逃逸事後也一直關心對方,請問這部分法官判給我坐牢機率還是很高嗎?

2.和解金的費用是700萬 民事部分照理來說應該會依照我的償還能力,是不是金額部分民事上來說,我會降低呢?

再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替小妹我解答...

謝謝

1. 要先釐清雙方過失比例,可先參考初步分析表,之後進入訴訟也會送鑑定

2. 刑事部分,如雙方有和解,法院常給予緩刑,如過程有盡力和解,但最終沒和解,也未必一定會判處超過6個月,所以也未必一定要坐牢

3. 和解金並非由法院判斷,雙方未和解,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必須另外起訴,在訴訟中必須針對各種損害,例如醫藥費、喪失的勞動力、薪資損失等等舉證證明,這些在訴訟中有很多攻防的事項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有初判表與車禍肇事鑑定報告書, 確認肇責比

2.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拘役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 和解的狀況是將繳交的罰金當成和解金賠給對方, 由於和解金過高, 蠻多例子是寧願給政府也不給告訴人

3.對方所提出的金額還是有很多可以釐清的部份

如果是這麼大筆的賠償金,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吳小姐 104-06-02 23:25

朋友因為妨礙性自主被起訴,跟對方已經和解也付清了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對方也透過律師表示可以接受朋友如被判緩刑可接受,後來因朋友犯案時未成年(未滿20),承認後有悔意,加上是被人唆使..(唆使他的人被判8年),對方也原諒朋友,所以最後被判3年8個月,要提出上訴,請問上訴後可以將刑責減至可以申請緩刑嗎?那可以的話有辦法全部緩刑嗎?被起訴到判決過了2年多快三年,上訴的話時間大概會再過多久呢...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解答一下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案件審理到哪裡了?

2、已經與被害人和解的部分是否有提出給法院?

3、能否爭取緩刑,應該綜合所有卷證作判斷,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和解應仍有機會爭取緩刑,而目前最重要的是應該於收到判決書後十日內趕快上訴,否則案件確定就需入監服刑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3 10:32

 您好

   建議您收到判決書後十日內聲明上訴

   再委請律師撰寫上訴理由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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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先聲明上訴,並盡速委任律師閱卷,於期限內補提上訴理由狀,爭取二審判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方有機會得宣告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ck 104-06-02 23:19

Dear

小弟因於網路上購物遭詐欺2170元,案件由高雄地院起訴中。

其中被告之ㄧ為代購公司,公司負責人表示並不知情匯款帳戶為詐騙集團,

故因此成為共犯,日前來信告知以全權交由律師協助處理並來函詢問和解意願,但表示僅願賠償50%損害為1200元,剩餘損害請自行向正犯請求。

小弟想詢問類似案件其被告倘舉證不知情,法院一般量刑大概是怎樣的判法?

再者有關賠償金部分,小弟打算向其對方要求5萬元之和解賠償,一般來說是否合理?

以上感謝撥空回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法官採認對方不知情的話,則對方可能會獲判無罪,而本件之填補損害為主,您所要求五萬元,顯然超出您的損害而不合比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uny 104-06-01 18:11

3年跟大陸進貨來賣

也不知道品牌,去年被警察釣魚

網路上數量3個,只賣2個,1個是警察釣魚= =

警察做筆綠前,先叫我和家人到一個小房間

說:我看你也不知道這品牌,因為你的數量很少,其他賣的東西看來都是正品.

順便教我怎麼判別真假

我問:會罰很重嗎? 要跟公司和解嗎?

警察說:不用和解拉,通常都緩起訴,你這是小案

認罪結果, 拘役50天,易科罰金1000......

請問律師費用多少?

2審可爭取多輕的判刑可推翻嗎? 緩起訴機率大嗎?

朋友說要一審結果會有前科,請問如果2審變緩起訴還會有前科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9:15

您好!

還沒有起訴之前,才有機會請檢察官給您緩起訴。本件既然檢察官已起訴,更已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早就已經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 您可提起上訴爭取無罪判決或附緩刑的判決,具體如何主張,應準備完整資料當面請律師協助為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1 20:59

若已經起訴,就沒有聲請緩起訴之機會囉。

但若您對原判決不服,需在收受判決後10日內聲明上訴。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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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的陳述,我猜想你當初在販賣的時候,並不知道你所販賣的商品是仿冒他人的商標的產品。如果確實如此,你的行為並沒有構成犯罪。 然而,當初因為警察及檢察官的勸誘,你在陳述犯罪事實的時候,可能已經被誘導成你知道這是仿冒品,使得法院就你在偵查中的陳述及相關仿冒產品認定你的行為構成犯罪。

你目前除非能夠提出你不知道販買的產品是仿冒品的佐證,或能夠證明警方有誘導你作成錯誤且不利於你的證詞,你的案件要再翻案的機會不高。

jauny 104-06-0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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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只有我姊,那天是我姊陪我去警局?

基於沒有不知者無罪情況下,販賣我才認罪

檢察官開庭時我ㄧ直說,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品牌

還是被起訴明知故犯

因已經判決

不知道有什麼證據可讓法官相信

從頭到尾?覺得自己很笨

只有

證人我姊

當初大陸網站是用原圖,收到商品並沒跟圖片有落差

包裝又印品牌,我真的很難分別

因為這品牌全球只有3家,真的很不知名,這是警察在小房間告知我和我姊才知道,

3年前進貨時有試圖去找原廠網站,根本就找不到

誤以為是大陸品牌

我是初犯真的不知道這麼多程序

因為警察說不會重判,相信警察說的話認罪

並不是明知故犯

至於和解?

已請同行試問和解

要原價*100 因為那間公司知名度低賣價又高一直虧損,

所以和解金都要求很高?還有聽到其他人可能被要求更多

上訴會有勝算?


現在覺得警察和檢察官很恐怖??

即使警察做筆錄前告知他知道我不是,檢察官明明也聽到我說不知道

還是被用成明知故犯

警察也說這家手機殼老闆很積極檢舉?

現在越想越恐怖?

現在怕上訴會不會反而判更重?

 

haosen 104-06-01 01:5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教,就是我們大樓管委會已在去年8月向縣政府申請立案成功!可是呢出現一個狀況,就是我未出席當時的住戶大會,卻發現出席登記簿有我的名字,於是財委被我告,經雙方和解,財委願意無條件不收取財委的補助津貼至任期結束,並且被判緩刑一年成立;後來今年只公布一月的財務報表之後,二月.三月.四月的財務報表卻未公布,我想看財委是否有按照和解的條件,每月不收取補助津貼,所以我要問題是....

第1點:已經立案的管委會所公布的財務報表.其明細不符.帳目不清是否屬於偽造文書??(例如應該記錄在二月已經支出的金額,寫在三月核銷;例如應該記錄在二月應收的金額寫在三月應收,然後加加減減,總金額是對的)也就是說沒照正常的收入支出計算??

第2點:已經立案的管委會未依規定公開財務報表,我告知管委會要公布,對方還是置之不理,若直接向縣政府檢舉是否會直接開罰??還是縣政府會先請管委會限期改善並公布??

第三點:之前財務務報表有延遲過,我也曾要求看財務報表,管委會推託大會規約的閱覽規定善未完成,所以不給看,如今財務報表又延遲了,我將再提看財務報表,若是管委會還是不給我看,是不是要請縣政府發文管委會公布??

第四點:如果管委會不公布財務報表給我看,財委是否按照和解條件不收取補助津貼的憑證,我該如何是好??我是否要投訴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財委不公布財務報表是否真的不收取補助津貼,有違背和解內容之嫌??

不好意思寫了這麼多,因為住戶大會要在6/13號舉行,想要了解多一點,才能因應管委會的回應,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只要支出收入都是正確的,時間點略有出入,並不會構成犯罪。

2、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管委會公佈,倘若仍拒絕,則可以向縣市政府檢舉,縣市政府會函詢問管委會管委會無正當理由仍拒絕提出,就會開罰。

3、當初為社區義務擔任財委這個條件倘若有寫在判決書內作為緩刑條件,倘若查獲對方仍然收取補助,則可以向法院陳報,請求撤銷緩刑

 

liann 104-05-31 20:05

四月份 因為在城林橋 機車

前發有一塊石頭 我因為躲避不及 而肇事(事後 被人挪走 警察找不到) 不過行車記錄器有拍到我摩托車有彈跳

恰巧後方有一台摩托車 因為閃我 所以往左邊 偏到快車道 滑倒 然後背後面的小貨車撞倒

結果經過初步分析表 他上面寫"自稱 碾壓石頭操控不當摔倒肇事"

而後面發生事故的兩台車子 卻沒有肇事問題

 

1.請問我可以申請國賠嗎,因為在機車道 跌倒,雖然沒有拍到石頭 但是有看到車子彈跳

2.肇事主因真的是我嗎

3.我想先第一次和解看看,要是有問題 再申請鑑定

4.請問有啥建議 ,我是第一台車 因為跌倒  我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阿霖 104-05-31 10:49

律師您好:今年2月13日我父母親騎車外出遭遇車禍,父親當場死亡、母親重傷;5月28日於鄉公所調解會第3次調解,對方保險公司引「車禍鑑定報告書」,我父親為有倒三角支線未禮讓主幹道為由,只願再賠20萬(強制險已領取),經調解委員調解保險公司與肇事者各出50萬與我和解,當下我只簽了【一張】「和解書」(我與對方及保險公司皆未拿到和解書);返家後想想越覺不對,現在想要反悔,而我母親及其他5名姊弟妹皆未於該張和解書簽名蓋章,請問律師這樣和解和解書有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31 13:49

您好!

您自己簽的和解對您有拘束力,不能任意反悔。但母親及其他兄弟姊妹如果沒有授權給您,他們可以主張不受和解書拘束,另外再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1 18:18

關於父親死亡請求賠償部分,若您未經其他繼承人合法授權,其他人可主張該和解書對其不生效力,仍可求償

啊豪 104-05-31 03:13

因為車禍無法和解,對方提出陳述意見狀,內容有意,說我們有把機車修理好,也不願意賠錢給他,但是我們有證據沒把機車修理好。

請問這該這麼處理呢?

小豪 104-05-30 21:39

我在一個交友網站盜用了別人照片,當事者發現後說要提告
但是我們對話紀錄中有說好如果我付了我們約定的和解金之後不追究提告
這樣夠成和解書的效力嗎?如果付了和解金對方還能提告嗎? 
對方有在對話機錄中打說我付了約定的和解金額就不追究,算夠成一個有效利的和解書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2:49

建議還是簽具和解書並請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會比較保險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與對方簽訂和解書與撤回告訴狀,對您較有保障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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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4-05-30 02:53
當時因?酒醉而私自在便利商店竊取ㄧ條價值三百元的充電線,當下被店員發現,立刻報警移送法辦,最後以一萬元交保。現在收到法院的傳票,要再去法院開庭,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被判刑,依照初犯通常是會被判罰金嗎?因?警察沒有幫我做酒測我也無法向檢察官正實當下因意識不清所犯下錯誤,我該先向店家和解嗎?還是我要怎麼做才能減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爭取較輕之刑,應積極與店家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3:08

建議與對方和解

tung 104-05-30 00:55

各位長官您好

個人因車禍意外事故,造成身體損傷,也與對方經鄉鎮公所調整簽和解書,並談定分期付款賠償金額及還款日期,但對方遲遲不照和解書還款金額及日期還款,每月還常常藉故說沒有收入,還款金額常不符和解書內容。

另有聽到長輩說,這類常常只要還款幾個月,後藉故說明無能力還款,即可擺爛或不用還款,我們也拿不到款項,也告不了他。

請問各位長官,個人能如何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經調解委員會作成的和解書,則該和解書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ung 104-06-02 10:09

律師您好

請問聲請強制執行,要如何聲請

是去一般地方法院嗎,還是去原縣市政府調解會呢?

有需要委請律師代書嗎?

透過聲請強制執行,可以扣除她的工作新水嗎?

 

順安

家家 104-05-28 16:39

哥哥持我的印章去辦機車過戶,那是往生媽媽名下的,我提出偽造文書在檢察庭檢察官說要我們先私下和解也跟我說如和解不成我可以再提出。所以就照檢察官說的先和解檢察官叫我簽名我也照簽,現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而第三條竟然說我達成和解並當庭撤回告訴。但我並沒有要撤告是檢察官要我先跟哥哥私下和解和解不成我可以再提告,從上次開庭到現在也過了一個多月我哥也沒來跟我談和解的事。現在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偽造文書罪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撤回告訴後,還是可以再提告。但保險起見,若您認為不起訴處分書寫的內容不是事實,那請您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7天內,趕快提出再議狀。

若您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已經下不起訴處分書了,惟一個救濟方式就是再議。

2、應於7日內提起。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8:55

您好:

如果您當初開庭時並無當庭撤回告訴之意思的話,建議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翌日起7日內儘速具狀聲請再議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8 19:25

可以聲請再議,並表達您並未有撤回告訴之意思及撤回告訴之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5-28 16:22

昨天在PTT收到一封站內信

完整內容如下:

----------------------------------------------

不知道你是太閒還是怎樣

問卷版的問卷

被你亂填了一大堆

還用分身填寫

大概看了至少有60篇以上

我想你不清楚嚴重性吧

直接跟你了當的說

去年底已有一個這樣被告

我們很佛心給他和解的優待

和解金絕對比你預期的多很多

也會比你亂填問卷所得多很多

看你這樣填寫

短時間內的數量應該不會輸他

不用跟我說這是誰代填的

或是怎樣有的沒的

這我們一律不會採信

現在跟你講清楚

是給你機會

從你收到這封信開始

2015/5/27 16:00

你只要再填一次

我會整理好版上問卷

和我們這邊的

直接請律師處理

並且會告知你學校

你也不用換id信箱

有疑慮直接送了

不跟你多說

還有我知道你應該得到不少好處

禮券獎品P幣之類的

只要求你捐出來

到便利商店捐款

金額3000元新台幣

你擾亂人家學術問卷

且意圖明顯

給你機會補償已經不錯了

真的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

這要多虧上次那位惹到人家律師事務所的準媳婦

我們現在會有義務的律師幫我們處理這鳥事

只是我們要不要請他幫忙

當然版上還有不少位

目前已經追回一些禮券

但你的嚴重性遠遠超過他們

至於捐款時間

等你回信後告知

應該是星期五中午後的某個時段

我只要在這時段期間

小白單拍照給我看

你也不要作假

不然只會更慘

1.只要在PTT上的問卷我都不能填

2.捐款3000元

以上兩點做不到

會直接請律師處理

快的話2個月會收到通知書

言盡於此

你可以視而不見

機會已經給了一次

不會有第二次

如果真上法院

也不要又哭著求說要和解

你要這樣搞學術問卷

我們絕對會奉陪到底

只怕你玩不起而已

如果您有回覆的話

或是不清楚

今天五點前還會在線上回信

------------------------------------------------

以上是完整內容

首先我沒有亂填

第二關於分身

我目前是大四學生

跟女朋友在學校附近一起住

我們是用Mac分享網路手機然後填問卷

這樣IP當然會相同

我就回信給他解釋

他卻說早就知道我會這樣回

叫我等著領通知

請問這樣他會告我什麼?

我該如何自保?

因為我們7月就畢業了

我怕到時候無法證明我們住在一起

我們父母不知道

但是這裡的房東.鄰居還有我同學都可以作證

來這之前我有上PTT的LAW版詢問

他們告訴我根本不知道這可以告什麼

請問這是真的嗎?

我不怕他告我什麼開分身亂填

因為這是根本沒有的事

我怕的是如果通知單是寄到家裏面

會被我爸媽知道我跟女朋友住

律師幫我解答

非常感謝!

另外有個版主跟我說這可能構成恐嚇

請問有嗎?

第一封信的內容我已經完整打上去

如果有律師先生需要其他封內容

我可以截圖寄過去

因為PTT不能直接複製

這些都是我直接手打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填問卷是否能夠得到獎品之類的?倘若是的話,可能有詐欺行為。

2、大量填寫問卷,可能有強制罪的問題。

3、倘若要和解,請對方提供和解書再來考慮,否則等到對方提告之後再提出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OAO 104-05-28 15:54

您好,我於103年8月15日上班途中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以下簡稱甲方)是位於右方的前車(未保強制險),我是後車,甲一口咬定是我的錯要我全盤負責,但從監視錄影帶看我覺得可能是甲的右邊有輛機車因為要轉彎(轉彎都有個弧度)所以甲會不自覺得向左偏一點,那時我剛好要從甲的左側超車,所以才會擦撞到。事發後第一次至警局調解不成功,甲認為我態度差,但我只是堅持要先看影帶而已,就說我死不認錯,後來轉介調解委員會,甲方未到,後來大概有幾次打給甲方,甲方都拒絕出來調解。(此之前我有申請初判,判定結果為無法認定是哪方的責任;甲方去申請鑑定,判定結果為我的過失。)

在104年2月左右(半年內),甲方提告過失傷害,於4月開庭時,檢查官再轉至調解,104年5月27日進行調解時,我方提出醫療證明、看護證明、修車費共約十萬初,甲方的老公說他是自己在做油漆工,他老婆是跟著他一起做的說他老婆是負責人(老婆與我發生車禍),其因傷休息了六個月,一個月薪資算五萬,六個月他要30萬的薪資補償,醫療費用+精神賠償+勞動損失約10萬,獅子大開口的索賠了40萬,但重點是甲方沒有醫療收據(他一開始是去署桃後來不想開刀就去國術館整骨)也沒保勞保(只有健保),我的保險業務說需要醫療收據,他說他上法院時會補上,而薪資補償部份因為沒有勞保所以只能依最低投保薪資*2個月給付給甲方(甲方的診斷證明為適宜休養8週)想當然的金額差距太大,我們和解又不成功了。最後甲方還是走法院路線。

我想問的是

車禍鑑定的結果是我的責任,但因雙方都有受傷,那民事部份雙方的金額是否還依比例分攤?(我的醫藥費已申請強制險了) 延1,因我未提告過失傷害,下次開庭可以向檢查官提出嗎?若提出後,因鑑定結果為我方過失,那我還可以向對方申請修養期間未工作的損失及精神賠償嗎? 甲方機車已報廢,因他覺得老舊了,若他之後向我方申請理賠車損部分是不是可以不用賠?(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05

您好:

1. 雖然車鑑會是鑑定您有過失,但若尚在救濟期限內的話,建議您要儘速申請覆鑑為妥。

2. 如果您有過失,但對方沒有過失,則對方相關合理損失均可全數向您求償,至於您的損失則要自行吸收承擔。

3. 對方機車市價減少之損害,嗣後依然可全數向您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mint 104-05-28 10:39

您好~想請問我在昨天收到刑警大隊通知明天要到案說明有關商標法的案件~原本不明所以打了電話去詢問之後了解~是我在露天拍賣販售的一款矽膠隔熱杯墊有侵害拉拉熊商標~我想問的是1.查詢了一下拉拉熊的中文商標,註冊的商品類別商品名稱裡並不包含我所販賣的"隔熱墊"而且圖標和我所販售的商品並不完全相同,圖標相同的註冊項目的商品名稱一樣不包含"隔熱墊"那這樣,我依然有侵害商標嗎??

2.我的拍賣網頁商品標題為"創意卡通矽膠隔熱墊 X美樂蒂/拉拉熊/黃小鴨"
可以主張商標法36之1描述性使用嗎?我的本意的確是描述商品款式形狀,證明是我在PO上之後沒幾天就將標題改為"創意卡通矽膠隔熱店 X隨機不挑款" 因為大家普遍認知都能瞭解拉拉熊形狀,再被檢舉前我也真的不清楚已被註冊為商標,也無意將拉拉熊當成商標使用,拍賣頁面也沒有強調或提及是正品,照片上標註也只是希望讓買家方便告知購買哪一款,這樣適用36之一嗎?
3.最近有聽過"微罪不舉"但是不是很清楚我的案子算嗎??我不是專職賣家,網拍賣的大多是自己用不到或用不完的東西,這次被檢舉的商品只賣出1個單價49元,加上郵資50總價百元都不到,我也是初犯,並不是故意,這樣算嗎? ?
因為網路上很多人都說趕快找公司和解悔過甚麼的,還要罰款.. 甚至還有說會搜索..我目前還沒到刑大做筆錄,我目前應該怎麼辦或是要準備甚麼嗎?謝謝~

你的案件主要的爭點如下:

1.商品是否與註冊商標指定商品類似

2.商標註冊商標是否類似

3.拉拉熊商標是否屬於知名商標

4.你有沒有侵害的故意

由於你自己在網頁上也寫了拉拉熊文字,我猜拉拉熊應該是屬於知名的商標,而且可能會被認為你的商品有攀附對方知名商標的意思,這會對你很不利。

你應該綜合考量所有的狀況,判斷是否要和對方和解以便爭取緩起訴或做無罪的抗辯。

 以上,如有需要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int 104-05-28 10:5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案件主要的爭點如下:

1.商品是否與註冊商標指定商品類似

... (恕刪)

我的商品是拉拉熊"頭"形圖案的杯墊,註冊的商標圖標則是拉拉熊全身側躺狀,登記為墨色我的商品是黃色,目前還不清楚是買家檢舉還是商標公司檢舉,所以我沒辦法是用商標法36-1描述性使用嗎??
我的確非故意,也沒有攀附的意思,如果企圖攀附我想將"創意卡通隔熱墊"直接改成"拉拉熊杯墊"比較好,但我沒有.反而是隔開使用而且是放在後面,就是~我賣的是"卡通隔熱墊"拉拉熊指的是款式,這樣不能算是描述嗎?...明天要去做筆錄恨慌,也覺得時間很緊迫,真的非常感謝陳律師回答~ 

判斷是否有混淆誤認之虞,應該要看對方註冊商標所指定的商品、使用的文字及圖面等及你使用的商標的商品、文字及圖面綜合加以判斷才能夠確定。

描述性使用,和你所使用的方式不一樣,比如說你是汽車維修廠,你描述說你有修理BMW的汽車,那消費者會直接知道你的商標不是BMW。但是你的描述是說拉拉熊杯墊,消費者會以為你的杯墊就是拉拉熊商標權人製造或銷售的或與該商標權人有相當的關係,這就會被認定是有攀附的意思。

以上,如有進一步協助的需要,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